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范文(16篇)

小编: 笔舞

读后感是对书籍内容的思考和回应,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知识。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可供参考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看过三国的人都知道书中有一个人叫刘备,他是蜀国的君主,与张飞关羽为结义兄弟,也是皇室后裔。人们对刘备的大多数评价是仁义,礼贤下士,虚心,等等好的评价,他似乎成了谦虚和仁义的代表。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刘备他是一个不关爱家庭,懦弱,虚伪的人的人。

刘备,将复兴汉室看的太重,家庭看的太轻。有句话说的好,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在刘备眼中,女人不算什么,就像看衣服一样,破了,就再换一件。

有的人是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当鲁肃第二次来要荆州的时候,刘备就那里哭抱怨自己有多么多么的苦,只为了保住荆州,但是他这样的做法实在有失帝王风范,身为蜀国的头领,当代天子皇叔,却哭的和个小孩一样,有其父必有其子,刘禅变成如此也不奇怪。

还有他们荆州被曹操收走,刘备他们要撤走时,而百姓想要追随刘备,这是他为了保持自己爱百姓的名誉,就带上百姓一起走,但是如果曹操来追他的话,他不仅跑不掉,还会连累百姓。只为了那个名誉,却没有思考这会带来的后果。

但刘备还是会有些优点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复兴汉室,他对汉室的忠诚不可否认。他对属下也是关怀的,像对诸葛亮的三顾茅庐,他都是为了复兴汉室。

刘备他一心想复兴汉室,但是却干了一些不妥当的事,而我们在追随自己的梦想时,也要守自己的原则,三思而后行,不虚伪,对待他人要好。

新官上任三把火。诸葛亮一出山,就连续制造类“博望坡纵火案”、“新野纵火案”及闻名于天下的“赤壁大战纵火案”。千里之中,狼烟滚滚,横尸遍野,血流成河。儒以仁治天下,诸葛亮一介儒士,却为了军事利益对士兵和百姓下此毒手,令人发指。更令百姓所苦的是,赤壁大战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形成,此后战火绵延,乱世因为赤壁大战一直延长了六十余年。诸葛亮首次提出“天下三分”时,尚在隆中与刘备饮酒作对,他早知这一点,却没有阻止分裂,加速统一,反而助刘备夺荆州,篡西蜀,把他的自家兄弟们赶下台,让百姓们苦不堪言,这难道是“仁义”之人的所作所为吗?(刘备先背叛袁绍,再背叛曹操,他也是个反复之人。)。

进入蜀中安身立命的诸葛丞相并没有就此收手,七擒孟获六出祁山都是他犯罪的证据。让我们看一看丞相是怎样治国的:蜀国总人口96万,带甲士兵10万,官4万。官兵:百姓=1:6,也就是六名百姓(包括老弱妇孺)供养一名官兵,如此暴举,连灭绝人性的希特勒和东条英机也甘拜下风。可就在此种情况下,诸葛亮还要命令夹带着老弱病残的军队挥师南下,六举北出。据统计,东汉末年全国人口5648万,而到了公元263年魏灭蜀时,全国人口仅存767万。这是中华历史上最为惨痛的人口丧失。曹操诗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正是对当时百姓遭战火荼毒惨状的生动描绘。就连一向贬曹尊刘的罗贯中也在《三国演义》七擒孟获后写道:“瘴烟之内,阴鬼无数”,反观诸葛丞相,他有过悔改之心吗?没有,他为了一纸《出师表》的千古流芳,不惜牺牲百姓,为自己铺上了流血的仕途。

公元234年,诸葛亮走完了他的戎马一生,而作为后人的我们,却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他是怎样复杂而深不可测的人。他并不只有忠义儒雅,机智过人的光辉一面。史学家、小说家笔下的历史,不是毋庸置疑的历史。昨夜历史,都已随风散去,而我们所拥有的,是我们看待历史的态度。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却引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那正是在罗贯中笔下的着作——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成语众多,虽然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能让我们真正领会作者的艺术才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张角,张梁,张宝黄巾起义,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之后,三兄弟开始打天下,以及当中发生的事。我读了这本书真是受益非浅,看,诸葛亮的出现使三国变得更有意义,真是进入白热化阶段。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取三城等都是诸葛亮的“杰作”,就连他死了的时候也机关算尽。

我总想着,若无诸葛亮,刘备根本就不可能建立起蜀国,诸葛亮的才华可谓是深不可测。他考虑周到,而且不讲私情。他最喜欢用火攻。想当初,诸葛亮的隆中对,巧借东风,写出师表,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正是因为如此,我深深的敬佩这一位先生。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奸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欢迎来到我思想中的三国世界。《三国演义》这本名书不用我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吧!这本书中的人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张飞,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有勇无谋。但能让许多能人贤士辅佐的人却只有他们:曹操、刘备、孙权。

他们三人有一个相同的特点:看重人才。

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夫人而假装向曹操投降,曹操为留关羽为己所用而用金钱美女诱惑他。曹操知道关羽这人有情有义、这对他没有用,但他也要试一试。在关羽离开曹操而要返回刘备身边时,曹操并没有下令让人追杀关羽。曹操知道即使留不下他,也不能去杀他。其一,关羽是人才,曹操很欣赏他,也希望有像关羽这样的人为自己办事;其二,曹操想借“留关羽”这事来告诉能人之士“他的求贤若渴,和他怎样对待能人之士。

刘备的求贤之事,最着名的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三顾茅庐”。诸葛亮为看看刘备是否诚心请他出山才多次为难刘备,刘备下定决心要请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出山不仅是因为刘备的诚心,而且是因为刘备仁德、礼贤下士、为人谦和。

孙权善于任用贤人,如:吕蒙,孙权知道吕蒙在沙场上屡建奇功、有用武之地,孙权知道吕蒙的才能不仅如此,倘若让他读书,他一定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好好读书”,果然,吕蒙的知识、见解有所提升,在沙场上善于用兵。

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都意识到“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他们的后代子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魏国的最后一代君主魏元帝曹奂手中无实权,由司马炎控制;蜀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孝怀皇帝后主刘禅,刘备死后,刘禅依靠诸葛亮帮他处理朝政,诸葛亮等贤臣死后,他昏庸无道、贪图享乐、不理朝政,宦官黄皓乘机取宠弄权、结党营私、朝政日非,魏国分三路进攻,最终蜀国灭亡;吴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吴末帝孙皓,孙皓初立时,下令抚恤人民、开仓振贫、一时被誉为令主,但是,孙皓很快变得粗暴骄盈、暴虐治国、又好酒色,从而导致民心丧尽,西晋伐吴,吴国无力抵挡、最终吴国灭亡。

正所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需要勇气。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2。

在初读莎士比亚中《罗密欧与茱丽叶》这部作品时、我的心有些许的颤抖、更多的是一种激动。

在离别这世界时、罗密欧还在与他那可人而互诉情愫、仿佛有说不完的情话、

这一份份的浓情、这一份份的爱意、也随着罗密欧的倒地的刹那而停止。

我想问,这份真爱。就真的到此停止了吗、就真的到此不复存在了吗、

不。答案是否定的。这份爱永远也不会随着两个相爱的人的死去而画上终点的句号、这份爱情、它也是有感情的、它会随着我们读者、永远在心中那静谧的心海处永开不败!

在看莎士比亚的天份、那真是的想像力、也不会随着罗密欧也朱丽叶的死而停止。我承认,我是一个没有莎士比亚天份的人、也写不出我们的喜怒哀乐、但在这一刻、我如果是罗密欧的转世、我想、我会想象着回到过去、试着抱着你在怀里、羞怯的脸捎带一点稚气、想着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3。

一个凄婉的爱情剧中,两位恋人都以死表明自己的心迹。在两人的爱情中,欢乐是那么的少,刻苦铭心的痛却贯穿了始终。痛,成了他们爱的标志。

他们从未想到过要同他们所面对的现实周旋或妥协,对他们而言,现实是一道死亡之墙,他们在热恋中根本就对它视而不见,但在深深的心底,他们都明白那是一道越不过的墙。然而他们却没有因此退缩,也许是年轻的心的那份热情,让他们对这份爱守侯到最后,即使面对的是死亡。爱,是他的是死亡。爱,是他们生存的动力;而死,是他们爱的归宿。

他们都知道因为这份爱,自己很可能死,却还要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地爱一回,在这一片青春爆发所散发出的炫目的风景前,死亡退隐了。谁不想享受幸福?谁不想享受爱的甜蜜?而他们却以死结束了这份爱,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生存环境,才会产生如此凄美纯洁的爱情,如果他们处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也许我们就无法找到这般美的一段爱情故事了,也不会明白爱情是怎么一回事。

曾经,我笑他们傻,以死亡结束这份爱,因为我以为只有人在,爱才会存在,人死了,那份爱就散了,淡了,没了;而如今,我不再这么认为,如果当初他们选择的不是死亡,也许再深的情,再浓的爱,到最后还是会化作一阵烟,散了!而死亡,却将这份爱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我不再认为死亡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错误的选择,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死亡会是更好的选择!我才知道,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超越一切,包括越不过去的死亡的鸿沟,原来人真的可以与死亡为伴,活在最最纯净的世界里。

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刹那,那短暂而耀眼的光辉照亮了他们的爱。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4。

这本书是描述了罗密欧对初恋情人罗瑟琳的一片痴情。文章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而且罗瑟琳始终并没有出场,但从罗密欧对她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罗瑟琳的美貌绝伦,还可看到罗密欧的一片痴心。此时在罗密欧的心目中,罗瑟琳就是他生命里的唯一。

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罗密欧参加了一次盛大华丽的凯普莱特家族宴会。在宴会上,凯普莱特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此时的罗密欧忘记了失恋的痛楚,不动自主地投入到热恋中,用热恋来忘却失恋。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朱丽叶求爱,于是一见钟情的朱丽叶幸福地投入了他的怀抱。虽然两个家族有深仇大恨,但也阻挡不了爱情的力量,在幽会的地方,他们互诉衷肠。最终爱情越来越浓,他们私下定下婚约,并在善良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他们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可是谁也不会想到,事情陡然有了瞬息变化。在大街上罗密欧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并杀死了罗密欧的一位好朋友。

听说这种不幸后,朱丽叶悲痛交加,在她心中痛的最深还是她的丈夫罗密欧被放逐的事。最终她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灵魂也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日夜思念着罗密欧。然而,更大的不幸又悄悄降临,朱丽叶的父亲逼她嫁给帕里斯伯爵。面对父亲,面对家族,朱丽叶不敢背叛家庭,可又不愿意背叛自己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盾缠绕着,左右为难,可以说是走投无路了。朱丽叶很无奈,只好去求助好心的劳伦斯神父。劳伦斯神父让她吞下了一种特殊的安眠药,用假死来搪塞帕里斯伯爵的求婚,进而拖延时间。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全都信以为真,悲痛欲绝地为朱丽叶送葬。也许是上天在捉弄这一对恋人,劳伦斯派去送给罗密欧信件的人遇到了麻烦,并没有把信送到罗密欧手中。

这时,罗密欧阴错阳差地悄悄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也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并在掘墓时与拜墓的帕里斯伯爵发生冲突。最终,英勇无比的罗密欧杀死了帕里斯伯爵。然后罗密欧进入墓里,望着脸色苍白、停止呼吸的朱丽叶,他悲痛欲绝,痛哭流涕,他早已无法离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不想苟活在人世,想随她而去,于是他喝下毒药并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消失,她醒过来了,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发现她的心爱的人却离她而去。朱丽叶紧紧地抱着他,简直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她也早已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是赴黄泉,他们也不会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她那美丽的容颜也随之而逝。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我希望我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我希望的爱情能够像我的梦一样梦好。在一生当中,我希望能有一个人能够永远的爱我,呵护我,理解我。就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那就更好了;人们长说:爱情是毒药,也可以是蜜饯,没有人能摸得透它。一旦我们跳进爱情的陷阱,可以说就是“覆水难收”,就如同嫁出去的女儿,只能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再说了,不管结果是怎样的。自己已经拥有真挚的爱,这样自己就觉得很满足了。在说了,人生在世,遇到一点挫折是常有的,事情过后,才会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部书给人刻骨铭心的感悟。感情的事,有喜有愁,在生活里把握住自己,有了尺寸,才能有更大的幸福。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5。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罗密欧、朱丽叶和父母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沟通是那么的淡薄与欠缺,父母为了仇恨,为了自己的利益欲望而随意、主张地安排着子女的生活,说是为了女子的将来幸福着想,可是他们有没有真正地替自己的女子想过。子女也是同样,自己遇到事情总是先斩后奏,只知道平时父母严厉无理的一面,却不曾想过父母也有更多温存的一面,如果他们能够用心去和父母沟通,用自己的真心来打动父母的话也就不至于到如此地步。

他们两家是世仇,可是这个仇是如何结下的呢,没有人知道,他们两家的恩怨不知牺牲了多少无辜的人,更是伤了自己的心毁了自己的家,让自己家破人亡,为何上辈的恩怨要延续到下一代来伤害这些无辜的后代孩子们呢?人们经常说“孩子是无辜的”,可是又有多少孩子能够逃脱得掉仇恨的魔爪呢?我们的观念中延续香火是根深蒂固的。

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的大不孝都可以改变,却为何这仇恨改变不了观念呢?爱可以让人失去理智,恨也同样可以让人失去理智,爱让人失去理智有时也会让人因爱而悔恨终生,但它终终究会让人感受到爱情的甜美,会感到拥有它的那瞬间的美妙,而恨呢?,恨之会让恨上加恨,恨的最高境界是用恨来激励自己前进的脚步,用爱去宽恕感化自己的仇人,让他从心底上去接受你忘却仇恨,对你付出更多的爱。可是这种恨的最高境界又有几个人能够达到呢?他们只会一直生存在魔掌之中,让自己恨上加恨成为恨的奴隶。

我们不论是为朋友或是去好心地帮助那些无助的人,都不能凭自己的一时之气去助人,这种帮助往往只会带来相反的后果,而我们交朋友也不应该结交这样的朋友,朋友就是为了让自己获益的,可是这种朋友只会让自己蒙羞,让自己不能活的自由和安乐,如果你有足够的抑制和控制能力的话也不妨去接触一下这样的朋友或人,这样你也就不至于消失了那种英勇、公正的英雄主义。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那位亲王也算是一位仁君,能够对罗密欧重新发落,但他也是无辜的,因为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的仇恨而失去了自己两位无辜的亲戚。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中国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

人生自古谁无情/情到深处天地动/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莺莺张生红娘子/十娘怒沉百宝箱/若无真情无绝唱/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雷峰塔呀白娘子/红楼梦中梦难醒/千古绝唱千古情/自古红颜多薄命/有情总被无情伤/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谁人听/梁山伯祝英台/千古绝唱唱到今。

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原本我对武侠小说一点也不感兴趣,可听很多人说金庸的武侠小说写得很好,我也让爸爸买了几本.读过之后,我觉得金庸的头脑真棒,竟可以想出那么多武侠故事,那么多武功名称,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书中处处都是机关,等真相大白的时候,往往出乎你的意料,往往让你大吃一惊,但最后还是为圆满的结局而高兴.金庸的书中在一个故事之前,总是先作下一个铺垫,而你却注意不到,在故事快结束时,你这时才会注意到,原来前面这样写是这个意思啊!这样才会吊起读者的胃口,让他继续往下读.而这正是我写作中所欠缺的.

先来说说《射雕英雄传》这部书.它巧妙地利用了宋朝时宋、金、蒙古三国的微妙关系,为我们讲述了一代英雄-----郭靖的成长过程,以及江湖上的恩怨情仇.

郭靖的父亲是水浒英雄-----郭盛的后代,他的母亲李萍与杨康的母亲包惜弱在混乱中不幸失散,而他的父亲郭啸天也被一名投靠金国的宋官-----段天德所害.李萍逃到大漠,生下郭靖;而包惜弱却无奈嫁给了金国六王子-----完颜洪烈,杨康也改名为完颜康.

在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郭靖和他的师傅-----北丐洪七公了.你也许会问:黄蓉不也很好吗?再说她那么聪明.一开始我也这么想,就连做梦中都羡慕黄蓉的聪明伶俐.当时武林中武功盖世的主要有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五个,而黄蓉既是东邪之女,又是北丐洪七公的得意徒弟,还是丐帮帮主,简直是于众人宠爱于一身,但我却不喜欢她.为什么呢?因为在书中,黄蓉处处都要耍小心眼儿,而郭靖却纯朴老实.郭靖十分讲信用,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而黄蓉却老喜欢出尔反尔,这样就失去了诚信,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一样.

郭靖虽然笨,但他却努力用功,不也照样练就了一身盖世的武功吗?洪七公小时候曾作过奴隶,后来不也成为了盖世的大英雄吗?这就充分说明了,不管你有什么缺陷,只要刻苦用功,一定能够成功的!在这里,我同样想说一点,那也就是认真.郭靖不光努力,还具有认真这个优秀品质.光这两点,即使他再笨,也可以学会一身盖世武功了.虽然有点夸张,但认真是人必须具备的品质.你想想,如果工程师不认真,飞机少了一个零件,这可不只是写错了一个数那么简单的事情呀!郭靖也就是因为在练功时专心致志,不三心二意才有所成就的.在这点上,我和郭靖比起来,真是自行惭秽啊!虽然我聪明,但总是学习没有进步,这不就是因为我不努力认真吗?一次数学测验中,我因为不认真,竟将3看成2,才没得到满分的.在这点上,我真应该向郭靖学习.

还有一点,在书中,桃花岛黄岛主样样精通,无所不能.而她的女儿黄蓉却对什么都一知半解,没一样做得非常好的,这也是她武功不如人的缘故.如果她好好跟她的父亲东邪学武功或者天文、数学等,这时她一定可以笑傲江湖,或当一名天文家、数学家了.但她却拖泥带水,哪个都会,但哪个都不是完全懂,所以这还不如踏踏实实专心学一样学科呢!相信很多人都有这种毛病,比如我:常常还没学会那个,就要学这个,最后弄得哪个都没学好,哪个都不会.

这就是金庸书中的好处,不仅写了精彩的故事,还写了很多人生中的道理.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2。

临近期末考试,快递员送来了一个包裹。我看了看上面的发货单,是寄给爸爸的。爸爸把包裹打开,是在当当网上购买的一本金庸写的小说《射雕英雄传》,这本书又厚又大。我对爸爸说:“我能不能看呀?”爸爸一边把书放进书柜里,一边说:“当然可以了。不过,等你考试完了暑假时再看。”

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我考完最后一科回家时,高兴的问爸爸:“我现在可以看《射雕英雄传》了吧?”爸爸笑着说:“当然可以。”

我小心翼翼的从书柜里拿出了《射雕英雄传》,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讲的是宋朝时的故事。当时金国要攻打大宋。郭靖的爸爸和杨康的爸爸是一对好朋友,两人都会武功。有一天,金兵来到他们村子里。郭靖的爸爸和杨康的爸爸大战金兵,结果郭靖的爸爸不幸被打死了,郭靖的妈妈当时正怀着孩子,得知丈夫死去,又气又急。后来到了蒙古。

小郭靖是一个勇敢、不肯服输的人,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跟他讲宋国的事情,培养了他的爱国意识。郭靖得知爸爸因为反抗金兵而战死时,更是要报效祖国。全真道人丘处机和江南七怪订了约,丘处机教杨康,江南七怪教郭靖。郭靖天资愚笨,开始学武进步慢,但为人忠厚,后来遇到了很多大师传授武艺。杨康已改名完颜康,是大金国的王子,他天资聪明,但放荡不羁,认贼作父。

在书中,我为黄蓉的聪明而感到惊叹,为杨康的做法感到愤怒,为江南七怪中六人不同时间牺牲而悲伤,也曾误认为六怪是黄药师所杀,恨起了黄药师。

这本书虽厚,但很快就被我看完了。之后,我又看了《书剑恩仇录》、《倚天屠龙记》、《鹿鼎记》、《神雕侠侣》、《侠客行》、《碧血剑》、等各种金庸笔下长短篇武侠小说,这些精彩的内容和优美的文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3。

这是读书活动读的第二本书,就是为了用趣味将我拉近书桌,拉近书本。《射雕英雄传》我上高中时候好像只花了一个白天一个晚上就看完了。上课看,自习看,宿舍看。那时候算一个不好不坏的学生,虽然成绩一般,但一般学习还是比较自觉的,不过这小说既然传到了我手上,焉有不看之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可以满足好多自己的想象。记得开始上初中时,每次要步行45分钟才能回家,匆忙吃完饭,再走45分钟到校,我就幻想我能像武侠小说里的轻功高手一样,瞬间飞起来。初中的时候为了练轻功,在家里的萝卜窖里一点一点的跳过,边跳边往深里挖,轻功没有练成,但那时候弹跳能力明显得到了加强,立定跳远在班级一般排在前几名。还在地上埋上木桩,学武林高手站桩,其实这些对身体的协调性有很大的锻炼作用,虽然最后身体一直还是很弱,也没有成为武林高手,但这种想法伴随到现在。为了成为高手,还练习过暗器,练飞刀,练铁蛋,练飞刀把家里一个大桐树扎的千疮百孔,抓住刀尖,四五米远的地方扔过去都能扎到树上,相当厉害了,可是感觉还是没有用,后来被家里人发现,收拾了一顿就不敢再练了。铁蛋练的可以同时扔三个,为了练成,不知道自己被铁蛋打了多少次,最后终于可以一次扔三个,而且不限于铁蛋,砖头瓦块不管什么东西,都可以扔着玩。没有成为武林高手,真是个遗憾啊。

射雕英雄传是金庸小说里最为经典的几部之一,结合历史,郭靖背负家恨国仇闯入江湖,通过一系列的机缘巧合,在黄蓉的助力之下,成长成一位侠之大者的武林民族英雄。小说是江湖,社会亦是。其实想象郭靖的成功,跟他沉稳认真的性格是分不开的,或许我们就是缺乏这些而已。

其实神雕英雄传的小说看了两次了,电视剧也看了好几个版本,黄日华的虽然拍的比较早,但最接近于原著,特别是对人物的塑造上。李亚鹏版的拍摄手法和故事编排比前版进步了许多,但对人物刻画上,还是有所欠缺。

成年人的童话书还会继续读的,也会继续的想象,想象怎么无所不能,在武侠小说中完成自己英雄的梦想。也会有选择务实地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脚踏实地,逐步提高。

估计很少有人看完武侠小说写读后感,如会果没有了,就从我开始吧。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4。

人生因奋斗而精彩。

金庸的文字,经过岁月的沉淀,时光的筛选,依旧没有被淘汰,反而成为一代经典,成为一代又一代人童年的回忆,他的文字,是那么生动,那么朴实,那么不俗。初次阅读他的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我就被曲折的情节,鲜活的人物形象,真实的历史背景所吸引,透过它的文字,我仿佛穿越到战火纷飞的南宋,置身于刀光剑影金戈铁马之中。

文中塑造的人物形象性格鲜明,栩栩如生:行侠仗义的郭靖;古灵精怪的丐帮帮主黄蓉;痴情专一的侠女穆念慈;正直仗义的北丐洪七公;急公好义的江南七怪……还有我爱恨交加的西毒欧阳锋,风流好色的白驼山少主欧阳克,野心勃勃的赵王完颜洪烈,无赖狠毒的杨康,卖国求荣的铁掌帮帮主裘千仞……而曾是一代皇帝的一灯大师,爱子如命的贵妃瑛姑,顽皮淘气的老顽童周伯通则让人觉得可悲可叹。

在这众多的人物中,我印象最深,感触最多的还是郭靖。

郭靖的人生是跌荡起伏的。他自小不幸——父亲惨死,母亲在雪地产下他,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他有许多优点,正直无邪,刻苦努力,行侠仗义……等都是他最真实的写照。

他是梁山好汉郭盛的后裔郭啸天之子,他的父亲就是一名爱国的义士,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郭靖虽然没见过大世面,但始终保有一颗灼热的爱国忠心。面对成吉思汗的威逼利诱,他誓死不从,决不帮助蒙古攻打南宋,真是“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即使此时的南宋内部统治集团腐朽不堪,他还尽力维护,对南宋的忠诚之心日月可鉴,读来让我心中涌起无限豪情壮志。

郭靖让我佩服的更重要的另一点是,虽然他天资驽钝,呆头呆脑的模样,但他知晓勤能补拙的道理,意志顽强,从不放弃,最终练就了绝世武功,真是应了“莫欺负少年穷”的说法。

有一句歌词唱得好“没有随随便成功”,现实生活中像这样的人也比比皆是,童第周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他是我国著名的胚胎学家,可是他小时并不聪明,成绩在班上是倒数,但后来他不懈努力,在漫长的学习道路上从不放松,年仅28岁就完成了青蛙卵剥离手术,成为胚胎学上的一大奇迹。无数的事实证明,努力才有更多机会。因为努力,他们才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因为努力,我们才会由此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人生因奋斗而精彩,因努力而灿烂。

这本书给我以力量,给我以启迪。虽然我不可能成为像郭靖那样的一代武学宗师,但我可以学习他忠于祖国的品质,努力刻苦的精神,为人仗义的情怀。《射雕英雄传》虽说是一本武侠小说,但却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它教导我们爱国,努力,仗义等,做一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确实值得一读。

关于初一读射雕英雄传心得体会5。

首先开篇郭靖的父亲郭啸天被与金兵勾结的宋朝官员段天德所害死,之后段天德因受丘处机追杀,挟持郭母逃往蒙古,在蒙古和段天德被官兵冲散,郭母产下郭靖,郭靖从小在蒙古长大,受到在武林中小有名气的江南六怪细心传授武功,十八岁进入中原开始了小说的惊险历程,其中他结识桃花岛岛主女儿黄蓉,与其私定终身,又遇到天下第一大帮丐帮帮主洪七公破例将他收为徒弟,传授绝世武功降龙十八掌,后又遇到被困在桃花岛的老顽童周伯通,与其结为兄弟,之后周伯通将全真教的七十二路空明拳传授于他,并且教会他在桃花岛自创的绝招左右互搏的绝技,又口述《九阴真经》让其练会,如此一来即便是郭靖天生愚笨,武功也得到了突飞猛进,再加上他日夜苦练、心思纯净在如此年轻的年纪就练成了绝世武功,可以说郭靖的成功主要是因为他的奇遇,但绝对离不开他的后天努力,与心思纯净的特性。

在《射雕英雄传》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几乎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几乎没有谁是为了衬托谁而存在的,这也是射雕成为武侠小说历史里程碑的重要缘故。

先说东邪西毒南帝北丐这四大武学宗师。

东邪顾名思义以邪命名,他的早年是和岳飞是相同的老师,但从小以自己性子为主,他不管什么千年流传的道理,什么孔夫子,什么皇帝老儿,只要他认为是错的他就会大胆反驳,从而招到了别人的深深不解,因为他不把自己居于框架之中,长以独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他敢于想别人所不敢想的,做别人所不敢做的,他不愿与人(至少是在他看来档次不够的人)做过多的交涉,以至于全真七子听信裘千丈的假话合力要将他杀死,他不愿意或者说根本就懒得向他们解释,以至于马钰几次询问他都不做回答,只是做出你要打就打,你要是不打我看你们不顺眼也要教训你们,只是顾着你们逝去的师傅王重阳真人的面子我留一手不杀你们就是,到后来郭靖加入,局势对黄药师不利他也没有丝毫要解释的迹象,只是看郭靖的状态不对,比较担心自己唯一的女儿,所以几次发问郭靖询问自己女儿是否被郭靖所害,当黄蓉否定父亲杀害江南五怪的时候,黄药师更是因为对郭靖的极其不爽而说出“歹徒难道还会做好事?天下所有坏事都是你爹干的。”这样的话语,可见他根本不在意别人怎样对他做出评价,他内心中有一杆自己独特的秤,凡事只按自己的道理来做事,他表面上看起来邪恶无比,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人人敬而远之,武林中人提起他的名字无不心惊胆战,但是他内心深处却是嫉恶如仇,这从他敬洪七公而厌欧阳锋中能充分体现,他因后悔将徒弟挑断脚筋而逐出桃花岛,自行研习武功希望可以将徒弟恢复原样,从而创出了与原先截然不同的“旋风扫叶腿”来补救自己的过错,他虽不理国事,但却见到金国六王爷完颜洪烈后置之不理,还有他岛上所有的哑仆都曾经是是十恶不赦的恶人,他将其抓来,割掉舌头,当做自己的仆人。他心中有自己的大义,但却对宋朝统治失望彻底。他不但在武学领域达到巅峰,还对琴棋书画奇门遁甲无所不通、无所不精,在多个领域登顶,可以说他是全书最神秘的一个人物。

之后是西毒,可以说西毒绝对是个恶人,他与黄药师性格是完全对立的,黄药师不在乎世人评价,他却把天下第一当做终身的奋斗目标。黄药师对感情极其专一,可他却与自己的嫂嫂发生了关系。黄药师有自己的大义,可他却以一切利益当先。他甚至因为怕世人知道欧阳锋败在了“老叫花”手里,居然不惜杀害刚刚救了他性命的洪七公,他的做法简直不择手段,先是偷袭洪七公,之后又暗算全真七子和黄药师,还杀死江南七怪嫁祸给黄药师,后来又违背与晚辈郭靖的诺言,一有机会就想杀掉自己的竞争对手,以求华山论剑取得天下第一的名号,种种劣行,虽然武功已达到登峰造极的成度了,可是行为却为世人所不齿,可以说他是四绝中武德最低的一个,可是不得不说他的心里承受能力却是世间少有的,他不论何时都能冷静对待事物,从不激进、感情用事,在得知自己儿子被杀死,而“凶手”就在眼前是他依然能分清敌我形式,认为现在出手对自己不利,从而快速逃跑,他一有机会就会毫不犹豫的干掉对手,但在没有把握则会对对手非常容忍,可以说欧阳锋的性格更像一个帝王,为了王位(天下第一)不择手段,没有什么比天下第一更重要了,哪怕是自己亲生儿子的性命。

接下来是南帝,可以说这个人物稍微有点虚假的成分,因为南帝出生在帝王世家,还当上了皇帝,几乎是不可能像书中描写的那样仁慈宽厚,虽然历史上的确有记载大理王国是佛教国家,并且有皇帝出家的记录,但仍然觉得段皇爷的仁慈有点过度了,说白了有点失真。可是金庸在设置这个人物时也具有相当的道理。金庸利用南帝来来像大家发出一个问题,就是到底是天下第一(也包括名利)重要还是一个人的性命更重要。欧阳锋、裘千仞等应该是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应为在他的眼里别说一个人的性命了,就是成千上万的人他们也不在乎,我相信如果让欧阳锋拿他儿子的性命来换他的天下第一,他应该会有些矛盾,但最后无疑会选择天下第一。可是南帝不同,他会选择前者,当瑛姑抱着这个与老顽童所生的婴儿求他医治时,他虽然也有过矛盾,但最后还是同意了以自己元气大伤为代价为其治疗,要知道那时他的妃子瑛姑与老顽童的孩子呀,他不但不害那个孩子还要舍下半条性命为其医治,这不但要拥有无比仁慈的心灵,更需要宽广的胸怀,无疑南帝做到了,但事与愿违,当他正要医治那个婴儿时看到了瑛姑给老顽童的手帕后,终于忍不住放弃了医治那个婴儿,也因此与瑛姑结下了仇怨,但那件事过后,南帝非常自责,曾要上吊自杀,但王重阳传给了他绝世武功,他不能就这样死,所以他想到了洪七公,可是洪七公识破了他的想法坚决不肯学习,无奈南帝只好将皇位传给了大儿子后削发为僧,从此隐居深山,不为人知,当瑛姑找到他时,他反而愿意让瑛姑杀死,来了断当年的恩怨。南帝在书中提到的不多,之后就是在华山上放弃了争夺天下第一的机会,其实当时如果南帝参加,抛去走火入魔的欧阳锋外,最有可能获得天下第一称号的就是南帝,因为在第一次华山论剑时他用他的一阳指就与东邪西毒北丐打成了平手,之后王重阳又传给了他最厉害的武功先天功,自己的一阳指又相克欧阳锋,即使真与走火入魔欧阳锋对决,也未必会败,可以说是第二次华山论剑最有希望夺得天下第一位置的人,可是他看透了争端,执意退出,可以见得南帝以经不愿再与人相争了。

最后是北丐,可以说这是全书中最让人佩服的一个武林高手了,他之所以让世人敬仰身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大侠。早年的他曾经是金人的奴隶,而且他爷爷、爹爹都是金人的奴隶,可以说出身卑微,可是他却凭借后天努力练得绝世武功,有当上了天下第一大帮派的帮主,可以说依照他的早年经历很有可能使他从此黑化,得到权利后报复社会,从他对丐帮的改良,和丐帮对他的畏惧与敬佩来看,并且丐帮世代以帮主命令为权威,况且洪七公无论武功还是能力都是世间的佼佼者,他完全可以做到独揽大权,做一个土皇帝好好报一报当年的耻辱,可是他的做法却恰恰相反,他乐于助人,慷慨豪爽,这应该从他与欧阳锋那场船上战斗说起,起初是洪七公身上有水,船上着火,烤的欧阳锋难受,所以洪七公占了上峰,可以说照这么打下去,欧阳锋不死也必败,可洪七公因为觉得比武要公平所以放了欧阳锋,可是谁知欧阳锋跳海以后又爬了上来,之前说过欧阳锋的内心是极其冷静的,别人可能一时想不到他已经跟洪七公打了很长时间了,洪七公身上的水早已干的差不多了,欧阳锋一上来浑身是水可以说是绝对占便宜的,按理说之前欧阳锋放火烧船想要烧死洪七公和郭靖,洪七公没跟他计较,还放他一马,这时怎样也不应该再有脸面占人家的便宜了,这是其他三绝都做不出来的事,黄药师即使那么想烧掉《九阴真经》给自己妻子,可是在老顽童方便和睡觉时也没动手,反观欧阳锋居然丝毫不在意,又与洪七公打在了一起,果然洪七公很快处于下风,可是洪七公却抓住了机会,以自己最近研发的克制欧阳锋的蛇拳的擒拿手打了欧阳锋一个错手不急,这使欧阳锋非常差异,以至于没注意到后面掉下来的着火的大帆,洪七公这时又激发的他救人的本能,替欧阳锋顶住了着火的大帆,只可惜欧阳锋这时想的却是自己败在了“老叫花”手里,不能让别人知道所以瞬间拿定主意,在洪七公顶帆的时候用毒蛇咬了洪七公一口,以至于洪七公中毒,然后还一不做二不休,想出掌打死洪七公,还好郭靖想助,洪七公才捡了一条命,可之后洪七公并没有表现出多恨欧阳锋,当再次遇到欧阳锋落难于海中,仍然进展侠义值风将其救起,哪怕知道欧阳锋有可能会继续害他。当然洪七公出了以德服人意外遇到了坏人也绝不手下留情,他遇到梁子翁采阴补阳,愤怒的拔掉了梁子翁的所有头发,以至于梁子翁以后一见到洪七公就发懵,更是杀了二百三十一个恶人,无一冤枉。其实洪七公也有一个机会可以稳坐天下第一的宝座,就是南帝当年想自尽时,想吧一阳指和先天功都传授给他,可是他知道自己如果学去后南帝将再无牵挂,最后不免自尽,所以他坚决不学,才有了之后的一灯大师,要知道在一个学武之人面前一个绝世武功的诱惑力是相当大的,这再次证明了他令人敬佩的武德。可以说他只有两个缺点,一个是贪吃,一个是懒惰,懒惰是他自己说的,其实一个练就绝世武功的人怎会懒惰,他又游走各方,悬壶济世,所以懒惰基本可以排除,那就只剩下一个缺点了,就是贪吃,他早年就因为贪吃而耽误救一个英雄好汉,之后他非常后悔,以至于砍掉了自己的一根食指,才有了之后的九指神丐,以下决心戒掉这个毛病,可是天性使然,最终还是未能所愿。洪七公无论是武功还是人品都没得说,我想武林中人提起他时应该更多的是敬佩吧。

四绝之后是老顽童周伯通,他早期比四绝略差,后来研究出来了左右互搏,又略强于四绝,可是真实功力究竟还是稍逊一筹,原本靠自己修炼了《九阴真经》可以登顶天下第一,可是想到师兄的遗训,决然忘记所学《九阴真经》,虽然他平时没个正形,但到关键时刻还是很守信用的,他与瑛姑那段也是阴差阳错,无可奈何的,他不想对不起段皇爷,更不想亏欠瑛姑,他与瑛姑的结局在《射雕英雄传》里也没写明,所以不做过多评价。

以上六个人为射雕武侠中的顶尖高手,在射雕中最先出场的武林中人是江南七怪,可以说他们的武功也是在武林中享有一定地位,但因为后来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的出现,他们就显得武功平平了,不过人品真是没得说。

全书无论是人物刻画,还是故事情节都无可挑剔,郭靖虽然有主角光环,但最后在华山一战作者也间接表明郭靖还跟四绝有一定差距,这就大大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感,而且两个主角也都是个性鲜明,人物刻画非常细致,郭靖的正直憨厚,黄蓉的俏皮刁蛮,都大大为故事情节增添了别样的色彩,在最后郭靖的深思和与成吉思汗的对话,提高了文章的层次,仿佛在询问人生的意义,告诉我们,何为“侠”。可以说这觉对是一部难得的佳作。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同时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的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的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还有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中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的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虽然贫穷,地位也是很低贱,但他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2。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3。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_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4。

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关于初一读红与黑读书笔记作文5。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著名小说,记叙了主人公于连借助个人努力与奋斗一步步跻身上流社会的故事。

出身无名又怎样?它不能说明你一生都默默无为;希望渺茫又怎样?它不能代表你离成功绝无可能;路途漫长又怎样?只有走过才晓得苦尽甘来。于连他不因地位低下而低头,敢于俯瞰权贵,他扼住了命运的喉咙。他自命不凡,不顾他人的歧视而奋起追求一段梦幻般的爱情,他一路逆流而上,与苦难作伴,与惊险为邻。“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他通过自己的奋斗,成功扭转了自己的命运。

假如当初他放弃了这一场场激情四溢的冒险,他将一无所成;假如他放下这浪漫美好的爱情,他将永远冷漠;假如他没有足够的毅力与勇气去追逐梦想,他又何来的飞黄腾达?因为他坚信风雨之后必有彩虹,因为他明白梦想需要脚踏实地去争取,因此他攀上了史无前例,不留遗憾的高峰。

于连的故事虽以悲剧告终,但他的奋斗史激励着千万读者。每当你准备演讲时,你是否会因不自信而神色慌张?每当你准备出门时,你是否会因天气恶劣而走“回头路”?每当你下水游泳时,你是否会因寒冷而选择退缩?其实,失败与成功只在一念之间,就在于你是否把握且坚持下去。人生的道路只走一次,也只有一次,没有回头路,也没有选择的机会,只有那些坚定执著,敢于坚持自己的看法,懂得逆流而上的人才能获得成功。

读了《红与黑》,我也在不经意间想到了我们自己,在面对他人议论或权威影响之时,我们很难保持自己原有的思想,所以,我们应该从小锻炼自己的毅力,这样,才能在挫折面前迎难而上,越挫越勇。

勇于面对,逆流而上,这个“棋局”上既没有选择题,也不能悔棋,希望我们每个人,在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后,就坚强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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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我生活为原型的自传体小说,由于是亲身经历,所以读来便觉得感情分外真挚。它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生活,从“我”跟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寄人篱下写起,再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那些年里阿廖沙曲折起伏的童年生活。

正是阿廖沙本身“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精神,他才能够在黑暗中觉醒,不断地向身边的光明学习、靠近,进而成为一个善良、正直、勇敢、充满光明的人。

阿廖沙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需要去学习的吗?生活中,总是有很多人在做了某些错事、染上某些恶习时,理直气壮地说“谁谁谁不也一样么”,或者是“某某某带坏了我”,却从来就不追究自己的原因。假如自己不愿向那些人学习,谁又能能强迫你呢?之所以说别人如何如何,只不过是为了掩盖内心的一丝心虚而已。如果能坚守自己向往光明的本心,再多的黑暗又岂能阻挡你对真和善的向往!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热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捧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杨绛译兰德诗。

这些日子,我在读杨绛的《我们仨》一口气读完,我就想写点什么,却迟迟没有动笔。因为自己有好几天都陷入了杨绛的情感里,在她编织的梦里穿行,心情总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起起伏伏。

“早春,阿瑗去世,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三就再次失散,就这么失散了……现在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于是就有了这本书,书名叫做《我们仨》,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三,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饱含了心血,都是剜人心的情感在心里来回流动而结成的。整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有朴素的心疼和淡淡的感动,它有对丈夫对女儿和三人生活点点滴滴的怀念,它有一个坚强的说故事的人。

在书中,杨绛用细腻的思考把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放大,用自己的心把它们串成一串闪耀夺目的项链。在她的故事里我看到了无奈、坚强、释怀,杨绛先生在面对“_”的惨不人道,在那段扭曲心灵的历史中,她并没有对命运抱怨,她忍受着世道无常的变化,任凭命运的各种不会,她就是笑,把它们当作历练,磨练自己的性格。毕竟她无法像贝多芬那样扼住命运,也不像海伦有一个好老师,她在命运中只能靠自己,只能无条件承受,所以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沉浸在我们仨的回忆之中来缓冲自己受到的伤害。

在《我们仨》中不仅让我看到了杨绛先生强大的内心,还让我走进了我想要的家,一家三口无分长幼,互尊互爱,互为师长,互为兄弟姐妹。正如作者在书中云:“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生一变,可变成几个人。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锺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姨都是好学生……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要我们母女把她当成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这种美好的家庭怎叫人不羡慕呢?我想,杨绛先生一定无比眷恋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仨》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撕心裂肺的呼喊,没有无助的彷徨,只有一位母亲对女儿的思念,一位妻子对丈夫的思念以及对往事的叙述,但是,不知怎的,读完《我们仨》会有一种悲伤和哀叹萦绕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杨绛先生见的太多太多,钱锺书先生和女儿钱瑗相继离她而去,所有的悲欢离合,所有的潮起潮落,她早已释怀,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有这样一番感言。

今天重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感觉和第一次读的时候感觉相似又有些地方不太一样,第一次读更加感动,现在读反而太过理性,怎么都读不出那种动容的感觉,第一次读更加倾向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膜拜的心理,第二次看更加倾向于捕捉一些第一次看的时候忽略的细节,也要把忘掉的情节找回,我发现其实这次的感觉和第一次读其实保持了一致,但是又有些新的见解。今天记录一下重读的感受。第一次读的是电子版本,字一个个从眼前溜走,只留下感觉,那种复杂的`感觉并不是阅历多了一些就能有更加敏锐的感悟力,我现在反而觉得单纯的时候感悟力更强。这次读的是纸质书,字还是那些字,可能让我觉得精彩的地方还是那些地方,但我再也找不回当初读的那种动容的感觉了,可能后半部分还没有读完吧,有一句我记得很清楚:此生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钱钟书和杨绛还有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很好,钱钟书希望有一个女儿,像杨绛那样,这是他的原话,书里是这样写的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

今天看的是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第二部读起很心酸也很凄凉、压抑,更有一种虚实之间的痛苦,为钱钟书后遭受的打击心酸,还有钱媛的去世,第一次读的时候很恍惚,并不太明白其实这是作者运用的一种写作手法:以虚写实,她一直说自己在做梦,其实是实情,她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和痛苦。

第三部写的是她和钱钟书一起去英国读书,后去巴黎大学读书,并且生下女儿圆圆的经历,这的节奏明快,读起很幸福,他们在英国和法国过的比较自由快乐,钱钟书对妻子很好,每天早晨都会给她做早餐,杨绛也给他做饭,在国外做饭填饱肚子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事。

第三部写了他们回国后,钱钟书一直在到处谋事,回国后就显得比较压抑和不顺利,一方面受战争的影响,一方面受钟书父亲的影响,他的工作一直不顺利,钟书太听父亲的话,在西南联大还没做够一年就去蓝田谋职了,杨绛劝他别去蓝田,应该等着回清华,但是受不住父亲给的压力,他还是去了蓝田。

杨绛和钱钟书一直是很多人心中完美的伴侣,其实他们之间更多的相互尊重和相互扶持,过的生活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年轻的时候也不会做饭,不会用炉子,在生活的磨砺中学会了做饭,而且做饭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所以我想神仙眷侣的生活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我更加喜欢杨绛对钱钟书的照顾和在乎,他们之间更像是朋友,他们在牛津时,杨绛一直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因为只有特别关心一个人才愿意为对方做饭(讲真写到这里我都觉得写不下去了)。

但是杨绛的角色又不是简单的做饭,她在关键时候还能帮钱钟书规划自己的道路,她不愿意让他离开清华的教职,但是钟书愿意去,她就不吭声了,因为他们约定尊重对方的决定,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做到这点更难。

我觉得那些羡慕他们两人生活的人可以读一下《我们仨》你会发现,生活在平凡处才动人,两个人相互尊重,相互体谅,能够容忍对方的笨拙更难。

知道杨绛,是因为钱钟书,熟悉钱钟书,是因为《围城》,有人说钱钟书是因为《围城》“一定江山”,我想若没有杨绛,钱钟书即是有了这“江山”,也无味了。

《我们仨》是杨绛的回忆录之一,记录的是她与丈夫钱钟书及女儿钱瑗的生活琐事。很细微的生活,很琐碎的小事,却很动人。这位百岁老人用她平实细腻的文字,浅浅淡淡地写着。她的女儿与丈夫分别于19、19相继去世,留她独自一人在这时间,她说,如今她曾经当做家的寓所,现在于他而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是啊,没了至亲的人,家与客栈何异。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其中第二个部分开始读的时候,会有些“意识流”的感觉,不知所云,但往后,一个孤独的老人,相继失去至亲的酸楚与无奈便跃然纸上,是那种令人忍不住大哭却又只能无声哭泣的感觉。但她写回忆的时候,格调还是很轻松的',甚至写“___”,写“__”,写被批斗被冤枉,都是在轻描淡写,似乎磨难在她心里并没留下什么太深的印记,大概因为至少那时,身边还有钟书,还有圆圆。再苦也不算什么的。

我不知道杨绛先生那深沉苦痛是如何在孤独与思念中排解的。在那之后,她继续她的文学之路,继续为后人翻译着优秀的外国文学经典。如今,她作为一个百岁老人,在她平静如水的面庞下,我清楚地看到了力量和希望,如此令我动容。

她说: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但我想,在她的万里长梦里,路,是没有尽头的。

妞妞,距离你要到这个世界上只有3个月了,我想不光我和_妈,还有很多人都在为你的到来忙碌着,特别是你的妈妈,所以首先,感谢_妈,正因为有_妈怀胎十月的辛苦,才会有我们普通的平凡的《我们仨》!

妞妞,爸爸之所以就着看了杨绛的《我们仨》后写这个话题,思考的核心还是怎么实现人生的价值,其实这个问题我和_妈也说不清楚,但是马上就为人父母了,不能也教育不清楚你吧,你看这就是一个悖论了,自己弄不明白还得要教清楚孩子,所以爸爸决定告诉一个正确的路子,至于你在这个路子上走发现什么风景,那就看自悟了吧...

第四,学会反思,所有的人——特别是你的父母——是深深爱着你的,这种爱是无私的,是垂直向下的!但是,爸爸希望你能融会贯通理论后在实践中相辅相成,这就是反思和计划的作用了!我们不希望你留名青史,但求物质精神双小康吧!

妞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烙印,爸爸的认识不知道会不会局限在,但是我想至少大的条框是没有出格的,这都是在善良和平和的心态上完成的,当然我和_妈会做好榜样!

还是要嘱咐一句,从我和_妈的经历来看,人怕没自己的目标以及知道了没有毅力去克服碰到的困难,人最后还是要超过自己!

愿_妈和你安康,我们也会是不平凡的《我们仨》!

天空象个大穹庐,笼盖着四野,深蓝色的天幕上,一丝云彩也没有,黑夜和人们一样,刚从睡梦中醒来,一切都那么朦朦胧胧,大街上行人稀少,车辆寥寥,想起白日车水马龙的喧闹,清静真好。心也顿时感觉是那么清爽,舒畅。

大地这么宁静,人也这么稀少,只有月亮高高在挂在苍穹,象个淑女,那么闲雅,那么安静,“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望着明月,苏东坡发出了这样的疑问:“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是啊,生命有限,自然永恒,此情此景,怎能不让人感叹人生。

月亮,月亮是温柔的,月亮是多情的,古往今来的人们,只要看到它,就会想家,就会想他/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面对明月,唐朝诗人李白的思乡之情,时隔千年,仍然与现代的人相通,“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竞相起相思”,明月夜,更多的是情人之间的思念,因此,苏东坡酒醉吐真情:“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月亮,是传情的青鸟,没有她,人们的相思之情真不知要寄往何处了。

今天的月亮,并不那么圆,月亮的边缘象被什么刮蹭了一点点。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皎洁,它的明亮,月亮的北面,不远处,肉眼看也不过几步的距离,有一棵小星,只一棵小星,也闪亮闪亮的。与月亮遥遥相对,老天许是怕月亮孤单,才故意这么安排吧,看到这,我笑了,内心忽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情怀,替月亮。人说天若有情天亦老,看来,天真的会老了,不然它怎么会这么人性,这么通情。

今天,我没有只看月亮,虽然它可大可亮,我更欣赏的,是月与星的琴瑟和鸣。你看,那棵小星,应该是启明星吧。听说也叫金星,它象个精灵,那么小巧玲珑,不管月亮走到哪里,它总是绕着它转动,如影随形。它不在众星捧月时给月亮锦上添花,而是在众星隐没时,一往情深,不离不弃地陪伴它,星星与月亮,遥遥相对,脉脉相望,它们是不是在说着情话?月亮,你对星星说了什么,是不是在海誓山盟,你们离得那么近,应该能听到吧,看那小星,眼睛一眨一眨,似乎在微笑,它心里一定很甜蜜吧。想到了可怜的牛郎织女,他们虽然相爱,可他们之间却隔着一条银河,两人即使再想念对方,也只能隔河相望,而你们,每到黎明的时候,整个天空,就是你们的伊甸园了,想想他们,你们真幸福!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你挥一挥衣袖,持笔研磨,沾着血和泪,完成了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乘一叶扁舟,你云游于四海,饱经人间风霜,聆听着流传下来的故事。你与孤风作伴,与明月同行,与山水同游,只为心中的那一缕执念。

父传子位你继承父亲夙愿,呕心沥血,只为完成《史记》。

可惜!可惜灾难来得突然,可惜你忠言进谏却入狱;可惜你壮志未酬却受刑;可惜你因言语而家破人亡。

可怜!可怜你狱中遭受各种刑罚;可怜你心愿未成而忍辱负重;可怜你身受宫刑为乡党耻笑。

死亡,也许是一种解脱。你无数次想到了死,死后士节犹在,死后脱离凡尘。“那就死吧!”你想到。可那一缕执念不让你死,因为父业未成,因为历史需要你。

一边是死亡,一边是苟活;一边是解脱,一边是承受;一边是士节得以保存,一边是名声尽被诋毁。可在这两者之中,你选择了后者,承受着血肉和精神上的双重煎熬。

终于,当被鲜血和泪水浇灌的嫩芽开出花朵,长出果实之际,你长叹一声:“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你一觉着此生无憾,而且,此时的你也无所畏惧。

永垂的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你选择了重于泰山。虽然你早已不在,可是忍辱奋斗的事迹千古流传。你百折不挠的精神永远存在人们心中。

不朽的《史记》。你可谓前无古人,无愧于“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开我国史传文学之先河,立我国散文诗上的一块丰碑。

这几天,我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得第一章——五帝的故事。

这章主要讲了五帝;炎帝、黄帝、唐尧、虞舜、大禹的故事。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是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完善的文字符号系统,人们记述历史都是靠口头相传,炎帝和黄帝的神奇故事就是人们一代又一代口头相传下来的。

其中,我最喜欢炎帝了。炎帝不但聪明伶俐,而且充满爱心,关心人们的生活,全心全意的帮助别人。部落里的人也关心他尊重他,并推选他为首领。

一天,炎帝看见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着什么,他过去一看,原来是些细小的植物种子。他拾起几颗种子放在嘴里咀嚼,味道甘甜可口。炎帝想:”既然小鸟能靠这种子活下去,人为什么不能用它来充饥呢?“于是,他把这些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这就是我们现在吃到的小米。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都尊称他为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获取更多的食物,又开始远涉高山大河,遍尝各种植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神农尝百草“。他发现许多植物中,有很多是可以食用的,有的甚至有治病的功能。他在尝百草中多次吃了有毒的植物,幸亏及时找到解药,才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这些草不能吃,提醒人们注意。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神农氏为了人们的利益,历尽艰辛,不辞劳苦,并因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种精神永远受到后人的敬仰。

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都为华夏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精神永世长存。读了他们的故事,我为有这样的祖先而自豪,以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张骞出使的坚毅与无畏,陈胜举兵的大义与凛厉。品味全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谓为英雄———项羽。是的,就是那个四面楚歌,垓下自刎的落魄之人。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但我想项羽是个例外,遭汉军重围,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鹊安知鸿鹄之志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遗恨千古。然而,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手足之情的刽子手。于他,项羽不过就是冗长而虚渺的过渡之梦。梦醒之时,天下尽在咫尺。于我,他终只是个鸟尽弓藏、为权势而活的枭雄。成王败寇,战争俨然成为解救之法,英雄与枭雄无数次站在风口浪尖上角逐,其中一人的失败便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成功。然而英雄无所谓清贫抑或富贵,不为名利所趋,所欲追寻的不过“正义”二字,为的只是黎民百姓与江山社稷安危。姬昌父子起兵反商,为的是因炮烙之刑无辜惨死的冤魂,为的是不让比干一颗赤胆忠心付诸东流,为的是维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不过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读完《史记》,我对时代更替又受到了深深的感触。让我认为勤奋是成功的基本。

《史记》是司马迁毕生的精力写的一部著作。他记录了我中国从夏朝到他的时代这2千多年的历史。其中有好几个我颇有感受触的故事。

第一个,就是骊山峰火,即峰火戏诸侯。周朝的其中一个皇帝周幽王,一位大臣褒珦劝他勤于朝政,周幽王不听,还将他关起来。他们只好用一名姑娘来救褒珦,周幽王大喜,立刻放了褒珦,但姑娘褒姒却从不笑。周幽王出告示,谁能让王妃笑,赏千两。一个人劝周幽王上骊山上点锋火,让诸侯来救。最后大家发现这是骗人的,就气愤地走了,褒姒觉得好笑,就笑了,周幽王很高兴,接二连三地点烽火玩,渐渐地没人来了。后来,别人打过来时,周幽王急忙点锋火,没人信他,他最后被杀了。

第二个,就是一鸣惊人。楚庄王原来是一个只知贪图享乐的人。有一天,大臣伍举见楚国日益衰败,就冒死相谏,问:“山上有只鸟,三年不飞也不叫,是什么鸟?”。楚庄王顿时明白了,他说:“这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之后,他立刻临朝听政。他政治清明,楚国一天天强盛起来。后来,他先后打败了宋、晋两个国家,成了中原霸主。

这两个帮事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充分说明了勤奋努力的重要。我们不能像周幽王一样只吃喝玩乐,而要像后来的楚庄王一样勤奋努力,让国家强大起来,这样我们才可成为一名成功者。

细碎的金子般的阳光透过窗棂洒满我的小屋,这时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坐在沙发上翻看《史记》。

这本书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爸爸给我买的。书中《大禹治水》、《卧薪尝胆》、《烽火戏诸侯》等故事为我打开了一扇扇历史的窗户,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诚实、什么叫苦尽甘来。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大禹治水》的故事了。

禹的父亲就制过水,他用的是堵的方法,哪地方有水,就在哪个地方堵,结果水越堵越高,最终没有治理好洪水。于是他的儿子禹也立志要治理洪水。禹历尽千辛万苦,走遍黄河上下,西至戎狄,东达黄海、东海之滨,仔细勘察地形,十三年里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他因势利导,采用疏导的方法治理好了泛滥的洪水。鲧的堵,禹的疏,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方法,取得了截然不同的效果。这不由使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十字路口随处可见因为互不相让而使交通堵塞,由于斤斤计较而为一件小事争的面红耳赤。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少一点对抗,多一份理解,少一点堵塞,多一份沟通,那么,道路会更加宽阔,社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读着《史记》,畅游在历史的长廊里,撷取历史人物的智慧和历史故事的精髓,以史为鉴,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初一简爱读后感

在我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整而伟大的著作。因为他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就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他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她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一次的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蛮横的人百依百顺的话,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的挨了打,就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的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都是很难让人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简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俩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和简是真心相爱的,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又揭露了罗切斯特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但是最终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我贫穷,卑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来到上帝面前时,我们都是平等的。”

简爱是一个孤女,她出作文身卑微、相貌平凡,但是她却没有自轻自贱,而是积极、勇敢地去追寻想要的幸福。有人说简爱值得赞美,但有人却觉得,简爱的行为离经叛道。特别是,有很多人觉得,简爱离开罗切斯特后,又回来找他,是矫情、甚至是多此一举。

但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却并非多此一举,而是恰恰让我们看到了,简爱不牺牲自由和尊严,在婚姻爱情中,努力追求平等、独立的可贵品质。“我不是罗切斯特的新娘,这是我痛苦中的一部分,从最美好的梦中醒来,发现一切都是空虚和徒劳的。这种恐怖我能够忍受。可是我必须果断地,立即地,完全地离开他,这却是无法忍受的,我办不到!”

他们互相相爱,本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但世事难料,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简爱无法心安理得的接受他的爱,甚至有想过去死。德里达在与福柯的论战中,曾提到:疯癫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本质主义概念,它是社会力量的客体化对象,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理性背景下,依据不同的外在力量,疯癫才获得它的所指和意义。也就是说,在男权主义的时代里,掌握话语权的人,可以给一切异己的人或物,贴上疯癫的标签。罗切斯特就是这个掌握话语权的人,在他的叙述下,伯莎是“丑陋的怪物”、“疯狂的魔鬼”。且不论这些话的真实性,在我看来,伯莎不过是男权社会下,被放逐的、并失去申辩权利的女人。因为伯莎的出现,我与罗切斯特又站在了不平等的对立面上。所以我放弃了与他结婚的念头,独自流浪。

这世上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独立、强大更重要的事了,只有强大,才能不惧怕,才能有平等对话的权力;只有强大,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拥有幸福。

暑假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这是一部崇高的著作。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善恶美丑,学会了人生的道理,理解了什么是尊严与独立自主的可贵。

简爱失去了双亲被寄养在她的舅妈家里,可舅妈讨厌她,舅妈纵容他的儿子欺辱和虐待简爱。简爱的反抗惹怒了舅妈,被送进了慈善学校。可是简爱的情况在慈善学校并没有得到改善,吃不饱,穿不暖,还被管是污蔑,幸好有善良的校长替她洗清说谎的罪名,并帮助他完成学业,成为一个渊博,有思想的人。工作后的简爱,凭借自己的魅力,赢得了罗切斯特先生真挚的爱情。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聪明,善良,自立是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个很不幸的人,但她从不向命运低头,以自己的尊严,自立战胜了悲惨的命运。

通过阅读这篇著作,我被简爱那曲折的人生经历所感动,无论她处在什么境地,她都没有放弃自己,坚强自立,不为金钱和地位而放弃尊严,同时我也为自己的不自立。懒惰而感到惭愧,13岁的我还需要妈妈为我收拾书桌和整理书包,连这点小事都做不了,我怎么能和十岁就被送去慈善学校的简爱相比呢?在学习上也是怕苦怕累,常常偷懒耍一些小聪明。记得有一次做数学题,有一道难题,我审了几遍题都没有弄懂,就用《作业帮》查出了答案,想都没想就一股脑的抄在了作业本上。第二天数学老师讲题的时候,全班没有几个同学做对,意外的是,老师居然提问了我,但是我面红耳赤,说不出这道题是用什么思路做出来的。结果可想而知,老师批评了我,说我的学习态度不端正,遇到难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弄不懂,不懂不会的情况下,抄上答案又有什么用呢?我深深为自己的懒惰和学习态度不端正,而感到了惭愧!

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要做一个像简爱那样坚强不息自强自立,有尊严的人。

简.爱——一个不幸的女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都去世了,被送到舅舅家,但没过多久舅舅也去世了。只好留给舅妈照顾,可舅舅的儿女欺负她,舅妈也不管,简在那受尽了委屈,对里德舅妈一家充满了怨恨。在人生的道路上就是这样起起伏伏,都会遇到挫折,但当你征服一个挫折后你便会明白一个道理。

里德太太也十分讨厌简,便把她送到了罗沃德孤儿院。那里的环境十分的恶劣,但简在那遇到第一个朋友——海伦。当院长将里德太太说简是一个爱撒谎的孩子的情况告诉大家,并且告诉所有人不许跟她玩时,海伦告诉简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告诉简不能一直沉浸在痛苦中,要积极向上地生活,简.爱就是这样一个热爱生活的人。

简.爱最看重的是尊重和爱。在罗切斯特那里简希望她能够得到尊重,希望他们两个是平等的。就像她不会在舅妈家一声不吭的任由表哥的无理取闹,她会反抗,反抗这一切的不公,反抗这一切的不尊重。现在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一个人都值得被尊重。而罗切斯特不仅仅尊重她,同样也爱简。圣约翰也曾经让简当他的妻子,而简却没有同意。因为简知道她的表兄之所以让她作妻子是因为她适合当传教人的妻子,他想让她一起去印度传教。但圣约翰并不爱简,简也不会为了传教而葬送自己的幸福与生活。

独立自主可以使我们变得更强大,简在生活上不想依赖任何人。我们也应该保持这种品质,只有自己强大了,独立起来了,遇到困难也不至于被打击得再也爬不起来。当简知道罗切斯特有妻子的时候,果断地离开了,她有自己的想法,她不会因为罗切斯特有钱且爱她,就为了罗切斯特而放弃独立与尊严。

在时间的长河里,仇恨也将被时间冲刷淡了。简也对里德太太释怀了。

别人伤不伤害你,是你自己在做决定。别人平不平等对待你,亦是你自己在做决定。别让自己伤害了自己。

“我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没有支持,我就越得尊重我自己。”这是简爱性格的真实写照。

简爱是19世纪的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人物。简爱虽自幼父母双亡,缺乏别人的关爱,但是她坚定的捍卫自己的尊严,勇敢追求真爱。她虽然经历挫折,遭受生活的苦难,却乐观的对待人生。

其实不仅是简爱,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会有许多的挫折。

风,终于停了,环卫工人再一次拿起扫把,一点一点的将树叶扫在一起,这次,他没有先将落叶扫成一堆,然后再塞入麻袋,而是扫一点,塞一点,扫一点,塞一点……这时,妈妈也来接我了,我在车上一直回头看这位了不起的环卫工人,直到看不见那位环卫工人的身影。

其实我们身边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简爱”,比如警察、军人、快递小哥……他们每天都经历着工作上挫折、自然环境的挫折,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就没有现在这样幸福的生活。

我们的身上也有简爱的缩影。遇到难题不会做时,我们没有放弃;考试分数不理想时,我们没有气馁;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我们没有害怕……勇敢追求,不低头,这不就是简爱的精神吗?觉醒时代,她执着追求尊严与独立;和平年代,我们追求坚持与不懈。

初一简爱读后感2

故事的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舅家,舅舅死后,舅舅妈总是虐待他,她的兄弟姐妹也对他很不好,经常打骂她,简·爱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塑造了这种不屈的精神。

她她后来被送进劳渥德学校,一直生活到她十八岁去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为止。在桑菲尔德,她用自己的不屈性格打动了很多人。

简的长相很平常,个子矮矮的,一无所有,很平凡,她能引起很多人的注意是因为她有一颗炽热的心,她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她认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简曾经说过一句话:“我们是平等的,我们至少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她这种不畏艰难向恶俗挑战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们,正如他所说的:“当我们平白无故挨打时,我应该狠狠的回击······”

简·爱这种努力追求平等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也是我们值得敬仰的。

简爱读后感初一

我怀着好奇而敬畏的心来读这本书,简?爱的一生,或许悲伤,又或许有许多幸福。

她的舅妈不爱她,她的朋友在病重中去世,她的爱人有过一个妻子……许多许多生活坎坷与情感的挫折,确实让人悲伤。但是她拥有自己的独特的个人魅力,有爱自己的远房亲戚,有爱自己的罗切斯特先生……这又是多么幸福。而这幸福,是她靠自己的执着,靠自己的坚持,靠自己的抗争获得的。所以,我认为,简?爱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现在的我们年纪轻轻,并没有什么太多的遗憾,但却总会有或多或少的后悔之事。比如我,小时候就去学中国舞,但是后来觉得枯燥,压韧带也疼痛,就放弃了。等到现在,真心喜欢舞蹈了,我的韧带却没有了之前的柔韧。

的确,坚持并抗争到最后总会有成就感。再说说我学习弹钢琴的经历,五岁就开始学习,开始的理由其实很简单——钢琴能弹出美妙动听的声音;到了七八岁时,又觉得很枯燥,感觉没有任何意义,每个星期练琴的时间便逐渐减少。所幸后来及时醒悟,慢慢地,我又学会了享受钢琴、享受练习、享受音乐……2016年,我通过了五级,从此便发自内心地爱上钢琴了。

道理和事实都很简单:坚持了,执着了,就不再有遗憾,也就因此而有无限的可能!

站在世俗之人的立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个逢场作戏的时代,有几人不曾怀疑?经历这样一个曲折回环,两个可以牵手在上帝面前走过彼此坟墓的灵魂,平等得更加纯粹了。说到底,还是简爱的过度自尊,导致过度敏感下的过度佐证——一切的过度都有病态的嫌疑,相比她的早年经历,这样的“过度”其实刚刚好。

有人说,最后的简·爱,完全可以不必再去寻找罗切斯特。但她必须去,这基于爱情的行为,观众却看到大于爱情的形式。这里有她的执著,她的理想,她自我设定的模式——孜孜以求的平等和尊严,不惜以物质的优劣互换,以双方“丑小鸭”与“白天鹅”式的身份对调,来宣告一种终极的完美。

初一简爱读后感

依稀记得那段经典的告白:“因为我穷,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因为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人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精神是平等的!”

没错,这段话出自《简爱》,主人公简爱有着火一样赤诚的情感和对独立平等爱情的热切渴望。这段话也尤其让我感动,“我们是平等的”足以看出简爱——一个渴望爱情而不失尊严的女性形象。即使美貌动人的英格拉姆小姐有势力与地位,但是有着强烈善心的家庭教师简不在乎,而是对上流社会展开了挑战,几经周折,简和罗切斯特最终走到了一起。

主人公简爱的童年没有亲情、友情,没有快乐、希望。她小时候父母都相继去世,按舅舅的遗愿在里德太太家居住,在那里,她没有尊严,还要常常忍受表哥,表姐们的打骂,受各种罪犯般的虐待,没有属于自己的自由。

后来,她来到了劳渥德学校,这所学校条件极差,但是简爱没有消极、颓废,而是在那里学到了许多知识。

再后来,她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在桑菲尔德教学。期间,她与主人罗切斯特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这才有了那段经典的告白。

简爱读后感初一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但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齐”;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折磨,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之后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应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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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初一读后感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此刻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

一个孤女带着对平等的渴望和对社会的满腔热血,得到的又是什么呢?在学校交了一位朋友,却因妇女学校不受重视而得瘟疫死亡,想得到幸福生活却遭人百般阻挠……一个社会得不到平等,是得不到和谐的!“至少我们经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我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应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提高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能够!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简爱》初一读后感

大学时买了一本《简。爱》,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曾翻开过,直到周末收拾房间,这本躺了半个世纪的书才得以重见天日。

闲来无聊就随手翻阅了几下,没想到它有一种魔力,深深吸引了我,我忘却了电视,忘却了手机,沉浸了书中无法自拔!

《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貌不惊人,身材矮小的女孩,因为种种原因,受尽了各种苦难,人生不自由,地位不平等使她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反抗,不仅凭着坚强的意志活过来,而且受到了许多人的爱戴,争取得到属于她的自由与平等。

简·爱经常说出这样一句话:“我们是平等的!”虽然我看不到简·爱本人,但从这句话中我能体会到简·爱是怎样坚强的一个人,能看出她的勇敢和反抗精神。在那个不平等的年代,她敢于做出这样的事,说出这样的话,能想像出她当时的胆量和勇气。她有着自己的尊严,并且维护自己的尊严,敢于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向邪恶势力作斗争,敢于追求平等、追求自由。这种精神,这种信念,不是一般的人所具有的。

她这种正义的反抗精神,对邪恶说“不”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使我想起了我们现在的社会。虽然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崩溃,但现在的社会,也存在着一些不平等的事情。如在校园里单亲家庭的同学,一直很不受欢迎,有些同学常常认为他们是一群“怪物”,歧视他们,不愿与他们说话,更谈不上交朋友。一见到单亲孩子就用异样的眼光注视着他们,指手画脚,使那些本来就有“心灵创伤”的孩子更加自卑,渐渐地孤僻起来。每当看到单亲孩子遭撇眼,受欺负时,我的心中就浮现出简。爱那弱小的身影以及他那股反对歧视的冲劲。是啊!他们的遭遇和简。爱多么相似,但他们却没有勇气像简。爱一样对不平等说不,对欺负他的人进行反击!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把自己看作正常人,他们觉得受到歧视是理所应当的。他们,自己看不起自己,怎么还会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平等呢?而简。爱恰恰做到了,这也是我最欣赏简。爱的地方。

简爱读后感初一

面对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毒打,舅妈的谩骂,简·爱,一名悲惨的孤儿,一个生活的强者,一个勇敢的斗士。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写下的这部《简·爱》,一直让全世界读者为之倾倒。

简·爱从上寄宿学校开始就颇受挫折,好不容易交上的朋友也因肺病而死。她从小失去母亲,在舅妈家生活,长大后成为一名教师和罗切斯特结了婚,却在一年后去世。

这时,我才真正了解到盖茨黑德府中的简的悲惨身世,了解了她的“与众不同”。飘渺间,我似乎看到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悲惨婚姻,看到了王熙凤的心狠手辣。

我同时还了解到她的甜蜜婚姻,了解到她的苦中之甜。顷刻间,我似乎看到了大卫·科波菲尔的美好婚姻,看到了大卫·科波菲尔的甜蜜人生。正如歌曲《甜蜜蜜》中所唱的一样,甜甜蜜蜜。

让我深刻的,还有简·爱在寄宿学校的故事。海伦,做为简的最好的朋友,时时对简提供帮助,却因一次校园病的流行,生肺病而死。我又似乎觉得简·爱的一生都生活在低谷。但是我错了。简·爱早已从海伦那里学会了很多本领,包括要有信心。也正是如此,简·爱才在那艰苦岁月里活力下来。

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回头。如今已是美好的21世纪了,可简·爱的故事却深深的刻在了历史上,永不消失!

世界名著《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书中所描述的,是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简·爱。它是一个心灵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反映了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被送到舅妈里德太太的家中过着被轻视,受虐待的生活。后来,她又在孤儿院中度过了漫长的八年。随后,就当起了贵族孩子的家庭教师。

简·爱成人后,与神秘的庄园主罗切斯特订了婚,可在婚礼中却遭到了沉痛的打击:罗切斯特的另一个妻子还活着!简·爱听到这个消息后,心中十分悲伤,决定离“家”出走。一位牧师收留了她,并向她求婚,却被她拒绝了。最后,简·爱因为太思念罗切斯特,便回到了早已残废并失去前妻的他身边,重新办了婚礼,成了幸福的一对夫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对命运屈服,要用努力来改变命运!虽然过程漫长而又艰苦,但是到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就算命运之神偏心于他人,但是,你也同样幸运,因为,你经历了一次其他人都经历不到的磨练。相信黑暗中的自己,明天,你就可以重见光明。

初一《简爱》中学生读后感

翻阅《简爱》,感触颇深,钦佩简爱的同时,也不住地为她的恩师谭波儿赞叹。

正如简爱自己所说,她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即使受着树的覆压,一见到空气它也可以在阳光下欠伸。自幼父母双亡的简爱终日寄人篱下,又小又丑的她饱受世人欺凌,如果说她没有碰见玛丽亚谭波儿,她绝对不会坚持下来,绝对不会成长成一个阳光的自尊自爱的女性。这里面有一个故事:简爱所在的学校,校长曾听信他人对简爱的抵毁,在全校师生之前侮辱她为“可怕的说谎者”,在她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谭波儿老师相信她,想办法为她在众人面前澄清,让她的人生豁然开朗,立志成为像谭波儿那样的人。可以说简爱以后成为老师,是受了谭波儿的影响,那种高尚的师德是自幼种在她心里的。

从简爱的成长历程来看,好的老师,能改变人的一生。这让我想起了梁晓声写的《我和橘皮往事》。

梁晓声曾因母亲的哮喘病而偷拿学校的橘皮,被当着全校几千余师生的面冠上“小偷”的帽子。绝望无助的他一度想要去死,因为他实在受不了众人密不透风的目光。是他的一个老师救了他,为他编出善意的谎言,让他的生命里重新有了本该属于他那个年纪的快乐,而不是憎恨和冷漠。若干年后长大了的他,成了一名作家,为这个影响了他一生,改变他的命运的老师写下《我和橘皮往事》。

三尺讲台上四季晴雨,一只粉笔书写的不只是十卷诗赋,还有学生们的一生。

读《简爱》,看一株小草怎样穿过丛莽的严遮,开得繁花满树;读《简爱》,敬佩玛丽亚谭波儿为师的尽职尽责;读《简爱》,向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们致敬。

捧读《简。爱》之后,书中的女主人公简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生活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便要独自一人承受着与同龄人迥异的待遇:姨妈的责备,表姐的嫌弃,表哥的毒打……而正是这一切,使她练就了坚强不屈的性格,对自由、平等的追求与渴望。

她虽然家境贫寒,但在罗切斯特面前,却从未因自己是一位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因为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所以她勇敢而坚定的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同你的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么做而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她生活在一个昏暗的环境里,但她却永保正直与高尚,她那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她以精神上的平等与人交流。经历了自尊心被无数次戏弄后,在爱情力量的围绕下,在富裕生活的诱惑中,她依然追求着自己最初的向往,全新的平等而有尊严的生活。这正是她吸引我的地方所在。

而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人们都在不停的忙碌中去追求更高的职位,更多的财富。因此夜赴酒局,邀约麻将。为了金钱和利益,各种手段都用上,也不顾失去了爱情和尊严,失去了最本质的初衷。很少有人像简爱这样,为自由为尊严为自己的追求倾尽所有。

《简。爱》所展现给我的是一种对自由的渴望核对平等的追求。它犹如一杯净水,净化了我的心灵;又犹如一句忠言,让我懂得:勇敢追求,终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