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室总结(实用18篇)

小编: LZ文人

行政管理是指对组织内属于行政范畴的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决策的管理活动。小编整理了一些行政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的行政工作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司法行政工作室总结

_市司局在_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_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扎实工作,拼搏进取,为维护全市社会安宁、政治安定、经济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在_市司法局的业务考评中,连续四年夺得_市第一名。并获得河南省2001至2004年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_市政法系统红旗单位、_市依法治理先进集体、_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_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单位、_市司法行政系统红旗单位、_市2003年度目标综合考评铜杯奖、2003年市级文明单位、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3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抓宣传,重实效。以“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为总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宣传:一是按照“三下乡”活动的`通知要求,共组织法制文艺演出2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40000余册(份),放映法制电影230余场次。共组织普法讲师、律师、公证员送法律下乡450余人(次),把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法律知识,送到了农村,送给了农民,引导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以“法律五入”活动为载体,加大了对社会各个阶层人员的普法教育力度。全市13个乡(镇)已经全部建立了法制学校,在352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制宣传阵地。全年共组织各级各类法制培训及现身说法160余场次,利用各种形式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28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了9万余人(次)。

二、抓管理、重规范。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为全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诚信意识。一年来,共担任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法律顾问544家;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231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解答法律咨询7万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60多万元。

2、公证工作:三年来共办理现场监督类公证50件,其中为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办理现场监督公证15件,涉及标的7500万元。公证处还找准公证职能与企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结合点,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贴身式”、“保姆式”服务,共与_热电厂、天津药业集团、_药厂、_化工集团、__公司等15家大中型企业签订了常年公证服务合同,建立了长期的、稳定业务联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抓排查、促稳定。以建设“平安_”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

1、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各级调解组织以调处群体性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纠纷为主,组织全市449个民调组织深入开展矛盾排查16余次,受理民间纠纷1837起,调解1837起,调成1824起,调解率100%,调成率99.5%。防止民间纠纷激化5起41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28人(次)。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7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次)。

2、“两劳”安置帮教工作:2004年我市刑释解教人员110人,登记110人,签订帮教协议110份,签约率、安置率均为100%,且无一人重新犯罪。

3、法律援助工作:三年共办理援助案件383件,解答咨询1349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0余份,免费代写法律文书970份,受援人员达1560多人。

4、积极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坚持了领导下访日、市长接待日、信访接待日律师陪同制度,积极参与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确保拆迁、补偿安置等项工作的合法、有序、平稳进行。

四、抓宣传、树形象。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宣传报道的渠道。

2004年,我局共完成调研文章12篇,通迅报道214篇,其中国家级9篇,省级26篇,地市级44篇,县(市)级42篇。被上级业务部门和各级政府机关采用信息共计36条,其中省级采用17条,地市级采用22条,县市级采用17条。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2016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

司法行政工作室总结

_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题,以争创全国法治城市为契机,以服务促发展,以保障促稳定,以建设促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努力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生态城区、现代成华”做出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法治城市。

1.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成效明显。_是“_”普法检查验收年,为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通过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面上法制教育、结合“法律六进”加强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结合重要节点加强专业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在责任明确性、形式多样性、范围广泛性、对象针对性、效果有效性“五性”上下功夫;通过抓住办好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力大、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法制教育活动重点;通过抓载体、抓活动、抓队伍的“3513”普法教育模式。全年共举办法制培训230期,接受培训人数1_人次,召开法制宣传动员会166次,广播电视宣传560次,街头设点宣传800次,专栏780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余万份,全区受教育人数达79.3万人次;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100%、100%、90.2%、85.3%。

2.抓住创建主线,在争创全国法治城市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今年是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关键之年,年初及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各项具体措施,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一是召开全区“_”普法检查验收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推进会,形成了“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体制。二是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监督推进机制,区人大将其列入年度视察、审议内容;议事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对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活动方案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工作机制,及时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三是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大力宣传报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和亮点。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已荣获四川省法治区先进单位,并被推荐为首批全国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二、建立健全调解机制,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实行“5+2”模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见实效。确立“大调解促大和谐”工作思路,探索实行“5+2”调解工作模式。一是建立“五项制度”。即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目标考核制度,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街道、部门和基层司法所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每月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定期排查、重要时段专项排查,主动掌握情况,适时介入调处;建立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和主动介入纠纷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建立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并妥善处理;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势。二是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人员和“文明和谐调解室”作用。坚持“调防结合”,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预防和阻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积极为久调不决达不到打官司的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和法律服务。

2.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突出化解矛盾取得新成绩。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人物事迹,报道典型案例;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已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达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基层工作成绩突出。

1.创新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成效明显。一是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安装启用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制定了《成华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终端(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的使用规定,确保了矫正对象、归正人员始终处在监控范围,不发生脱管、漏管。此做法得到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怀臣,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等领导同志到我区视察后的高度肯定。

2.管帮并重,帮教措施落实到位。一是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部门安置帮教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二是组织探视帮教团深入监所、律师送法进高墙、刑释解教人员中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开展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夏令营”等活动参与帮教安置工作。三是落实衔接措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六类人员做到“六个必接”。四是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帮教措施,主动帮助就业和生活救助。

四、围绕中心深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围绕中心,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积极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决策建议和法律公证等。二是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配合领导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现场为信访人员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组建“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律师服务团”,完善律师为“企业法律体检”、公证为拆迁安置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以及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为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服务93件,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民生效应。一是以深化“法律服务三进”为抓手,以结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活动。二是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共计5次深入惠民工程搬迁签约现场及安置分房现场,设立法律服务点,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政策宣传活动。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农民办理农转非公证,拆迁居民办理选房公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的公证服务。

3.完善网络,延伸拓展服务领域。构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体系;制定了《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和统一城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五、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狠抓全局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规范化建设,大力整顿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与发展软环境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____体系_—_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局班子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弘扬正气,打造团队精神,树立争创第一思想,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五有”、“六统一”标准查漏补缺,进行规范,对外公布调解委员会成员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半年举办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

二是指导推广乡镇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扩大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是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强化考核,确保“矛盾不上交”。发挥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张贴调解通报,扩大群众知晓度。

四是继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引导辖区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加强案件的跟踪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司法行政工作室总结

1、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上新台阶。机构改革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我局认真履职,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公职律师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体系。积极筹备于7月2日在市委常委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规则一细则”、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不断强化与市委政法委、各协调小组和局机关工作衔接,形成推动依法治市整体合力。严把合法性审查关,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截至目前,共审查重大政府合同10件。

2、积极促进政府法制工作迈新步伐。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上报,今年以来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9件,报备率100%,没有一件因违法被撤销。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了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9月份针对收集的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纳后起草了《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并于9月29日报请第五十五次政府常务会通过。2019年来共确认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125件继续有效、29件失效。积极响应怀化市立法工作,针对《怀化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办法》、《怀化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怀化市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实行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组织完成了全市执法证考试工作,全年换发行政执法资格证788本。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作为复议代理人参与复议1起,参与行政应诉案12件。

3、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定期陪同市委政府领导进行涉法涉诉信访接待,鼓励和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复杂矛盾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安排专门人员常年在信访局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将每周一定为局长接访日。积极帮助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有效促进纠纷妥善解决。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今年全市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100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20人,新接收刑释人员151名,帮教率100%。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开展集中教育6次,对不服从监管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严肃处理,今年撤销缓刑重新收监2人,全年没有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情况,没有社区服刑人员违法出境。进一步强化执法留痕意识,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突出痕迹管理,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坚持每月召开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每季度由政法委带领公检法司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联合督查,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托政府购买,强化心理矫治,怀化晨翼文化有限公司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咨询测评1场。严格落实刑释重点人员必接必送20人,对13名服刑人员的困难子女进行了现金帮扶共计20000元,安置帮教质量进一步提升。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市乡村三级调解网络,2019年7月又新增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联动协调、回访和责任追究等机制。认真部署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千家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和“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在春节、清明、两会、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088件,调处率100%,其中疑难复杂、重大矛盾纠纷184件。同时积极参与塘湾、洪江市人民医院安江分院工地、湘中源信访案件等复杂疑难、重特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与人大、法院、公安局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33名。认真开展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按要求及时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扫黑除恶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落实,及时调整补充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深化线索摸排和专项领域整治,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告知书并要求他们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开展了致刑满释放人员《扫黑除恶--你我参与》一封信工作,教育他们认清黑恶犯罪的危害,远离黑恶势力,并积极鼓励他们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特别是民间矛盾纠纷中是否有黑恶势力插手进行了重点摸排,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向市扫黑办移送疑似涉黑涉恶线索4条,其中一条被市扫黑办作为有效线索移送公安侦查,取得了一定的战果。结合普法宣传教育职能,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30余次,发放宣传册4870余份,宣传栏6期。加强涉黑案律师辩护工作的指导监督,今年来我市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3起。开展了打击保护伞工作,要求干部对个人和亲属是否参与娱乐场所经营进行自查并签订不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承诺书,开展工作人员廉政教育,防止本系统干部出现保护伞。建立了《洪江市司法局特殊人群管控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制度》等四项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项领域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三)着力保障社会民生改善。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全市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完善市局公共法律服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对全市2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1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进行了巩固落实,“77321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和“如法网”的管理应用有效规范。“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组织进一步健全,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志愿者宣传活动1次。进一步完善了20各乡镇、10个市直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居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积极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件,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并实现了刑事辩护全覆盖。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大局,在市信访局安排了专门的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轮流值班,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体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严格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今年来,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596件,办理司法鉴定18起。

司法行政工作室总结

20_年,_县司法局_司法所在县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平安_、平安_为主线,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注重职能发挥,以强化管理规范为突破口,努力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_滨海名城,和谐_新镇”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政治、扬优良作风,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所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一个基层窗口单位,与公安派出所、法庭等共同构成我国乡镇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责任重大。我所能否适应_新形势的需要,建设成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将直接影响着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好坏。我所本着“提升水平、打造品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的思想,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有一颗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红心,明确自身职责,发挥自己作用。树立“_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_人民的呼声急于一切,_人民的疾苦先于一切”的司法行政服务理念。形成了一支工作作风扎实、法律水平过硬、身体素质强、实事求是的良好司法行政队伍。

二、多措并举,普遍好评,打造_司法行政新形象。

我所通过细化内部管理,夯实了各项工作基础,强化了司法所服务职能,树立了司法行政品牌意识,取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如20_年我所负责人蔡_同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我县仅一名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该同志不仅是人民调解战线的一名“老兵”,更是镇领导和_人民信得过的“谈判专家”。其近年来被当地党政誉为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被辖区居民称为“不穿法袍的好法官”。又如海埕村庄金燕为表示对我所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的感谢,20_年8月送来“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八字锦旗;20_年9月辖区居民许木清又向我所送来“情系群众,为民排难”的大红锦旗一面;林沟村、北溪村等地居民亦通过感谢电话等不同形式对我所依法办事表示高度赞誉。

三、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一是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认真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矛盾纠纷激化。按照“那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调委会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共创建基层调委会38个,均能按照要求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按照“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加强信息反馈、数据统计,坚持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于每月2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数、纠纷类型、调处结果、履行情况。

我所在被誉为“东方文明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工作中,_辖区多批群体性事件被遏制在萌芽状态。我所在在实现不伤和气、不动干戈,不结深怨的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0_年,我所主动调解民间矛盾纠纷,6宗(不含达成口头协议、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6宗,履行6宗,反悔0宗。包括海程村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宗;市美村宅基地纠纷一宗;鹅豆村土地使用权争议(联合调处)一宗;北溪村山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宗,海埕村侵权纠纷(损毁路志)一宗;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一宗。20_年度,我所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100%,调解执行率高达100%。目前,处于调处中的矛盾纠纷3起。

2、社区矫正流程规范,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的要求,认真贯彻,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我所现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2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1人。其中缓刑29人,假释13人,暂与监外执行8人。男性37人,女性13人。城镇户籍13人,农村户籍37人。未成年人2名。我所因地制宜,针对矫正对象不同情况,逐一制定确实可行的矫正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及矫正工作,通过个别谈话教育、实地走访检查、定位系统(定位手机);社区矫正人员每周电话报告本人行踪及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报告并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等措施的规范运行,切实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我所根据县局的批准和确定,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类别按要求分为普通管理、重点管理和特殊管理,不同的管理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目前,我所成立帮教小组51个,责任人到位,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51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刑表现端正,生产生活稳定,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3、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

为切实加强和完善信息上报(网络版)工作,为上级了统计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我所指派专人负责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等的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上报期限规定,于每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每月1日按期上报人民调解案件情况;6月30日、12月30日按期上报司法所建设情况;1月20日、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按期上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按期上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情况;1月、3月、6月、9月、11月按期上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按期录入社区矫正人员刑罚执行信息;按期制作检察台帐。据统计,我所该年度前述信息上报率100%,审核100%。同时,我所为有效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指派专人负责联通定位系统(定位手机),实时监督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并采取随机拨打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等手段,防止出现“人机分离”。20_年度,我所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地址及未成年子女情况核实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中涉及我所的核实、查询、上报、统计工作,做到及时1-2天通过该系统获取本辖区新增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并迅速与服刑人员镇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委及服刑人员家庭核实监所要求核实的信息,按期将核实的情况反馈监所。对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失败的,我所及时填写未核实成功原因及可能去向并通过该系统平台反馈监所。定期查询、汇总预释放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据统计,我所共核实成功361人,核实失败(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21人,待核实3人。

4、安置帮教扎实有效,真情帮扶妥善安置。

20_年,我所第一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9人,帮教人数9人;第二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8人,帮教人数8人;第三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1人,帮教人数11人;第四季度衔接刑释人员总数12人,帮教人数12人。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结合实际,我所采取有效帮教方法,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所努力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建立,由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职责内工作,及时制定帮教计划。认真贯彻《广东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为刑释人员出具《介绍函》,由刑释人员持《介绍函》向公安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办理落户迁户、身份证明、救济救助、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我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通报情况,对“三无”人员,我所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我所注重对刑释人员的心理帮助,同时亦注重掌握刑释人员家庭情况,定时走访,定时慰问。对部分经济困难的刑释人员,我所均及时协调村(社区)和镇民政部门共同作好安置帮教工作。如20_年我镇受强台风--“天兔”袭击,个别刑释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心灰意冷,我所走访了解后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积极争取镇民政部门支持,为刑释人员等解决了大米一批。同时,我所负责人迅速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及时把大米分别送到林蜂花、朱庭彬、谢汉彬、朱石枝、朱国强、钟俊汉、钟韶镇、陈文盛、朱朝元、李延武等的家中,解决其燃眉之急。

4、多层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伟大中国梦。

20_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我所紧紧围绕中心、广泛开展法制宣教工作,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结合镇实际情况,我所通过法制宣传栏、宣传册,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宣传、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十多部法律法规。

20_年8月6日,我所负责人等一行向_中学、_中心小学发放名为《法律与生活》的教育读本约200余本。20_年12月4日,以全国普法宣传日为契机,县局及我所等深入_中心小学,向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制课。20_年12月27日,我所向党政领导班子;山家、海埕、鹅豆、宫山、陈陇、前埔、竹湖、邦庄、邦山、北洋、史岭、北溪、峰霞、头寮、尾寮、月潭、孔美、邦庄、见龙、赤一、赤二等38个村(社区)的两委及镇驻各村工作组长发放《读好书决好策》法律宣传资料约400余本。20_年12月,我所协助开展了全镇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5、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充当法治参谋,全力排忧解难。

我所积极加强与镇综治中心、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兄弟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兄弟部门的工作支持,形成了较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我所进一步畅通群众纠纷诉求、村情民意反馈渠道。落实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向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有理没钱”的人用得起法律,讲的起法律,既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又彰显了法律尊严。据统计,一年来我所共接受党委政府、村(社区)两委、企事业单位、辖区居民等法律咨询约160余次。

一年来,我所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薄弱环节。一是缺乏经费,限制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探索。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务必打造出一支在人民群众心中“叫得响、做得硬、信得过”的政法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谱写_镇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局14个基层司法所都是1人所,其中有3个所,因退休或疾病或抽调重点工程指挥部,不能全身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到2016年2月底时我局已接收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1人,城南司法所现在册管理的矫正对象就达29人。三是基层司法所政治待遇落实难,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参会全体干部共同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重要讲话精神”,向参会全体干部传达了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汇报了2018年工作亮点和2019年创新工作思路,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和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并就做好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最后,会议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测评,对党组班子成员进行述责述廉评议。

会议要求: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体干部在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民营企业、脱贫攻坚、污染整治、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落实.二要积极创新,强化工作实效。全体干部要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三争”活动开展,进一步深化细化社区矫正“163”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品牌档次,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进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加强学习,抓好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和“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业务素质、政治理论素养、工作作风等建设,努力建成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行政工作室总结

我们曙光街办事处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曙光街办事处党工委的精心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为我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作出新的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具有基础性、群众性的特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积极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办事处主要领导的重视,使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到街道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安排,由一名副主任主抓此项工作,有专门的办公室,制度板面上墙,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建设规范发展。

不断提升司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构建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打造一个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地基层工作平台,使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围绕目标狠抓落实。

我们能认真对照年初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并结合辖区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了认真落实。

(一)深入社区,强化普法宣传教育。

今年是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启动年,我所制定了《曙光街办事处2014年依法治理及“五五”普法宣传工作安排要点》并下发全辖区30个单位,指导督促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采用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橱窗、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内容涉及《民法通则》、《信访条约》、《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新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

首先,把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我所组织辖区各校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至少举办两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今年4月20日,我们司法所分别到市十四中和光明路小学举办“普法进校园,送法到课堂”的活动,就青少年如何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如何提高法律意识,青少年如何进有效的自我保护等方面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累计共有2千多学生受到教育。

其次,我所人员随同局"法律服务进万家"主题活动,深入到全区11个镇办、社区(村),走访群众为他们发放法律宣传折页,张贴法律法规宣传海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了提高。

1、我们在辖区及时完善了从办事处到各社区(村)、到辖区单位的民调组织,共成立了1个街道调委会、3个社区调委会、1个行政村调委会、企事业单位18个,目前有调解人员110人,使基层调委会组建率达到100%。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齐全并上墙公示,规范了调解程序,健全了调解网络,档案资料齐全,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办事处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各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办事处每月汇总排查一次,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半年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2起,调解率、调成率均达到100%。通过以上工作,全辖区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违法调解造成的集体上访和民转刑案事件。

2、按时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例会,认真准备好上月小结和本月计划,并做好例会记录,及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

(三)安置帮教工作。

1、为消除不安定因素,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办事处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各社区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落实帮教措施,搞好接茬帮教,对列帮人员实行每季度谈话一次,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及思想、生活上的关心,积极进行安置,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列帮人员思想稳定情况,做到不漏管,不失控。我辖区因犯故意伤害罪的张荣获,经过我们司法所的帮教工作,思想上、生活上都有很大的变化,在村中表现得很好家中盖起了三层的楼房,在我们的帮助和协调下找到了一份推销啤酒的工作,让他重新走上正常人的道路。目前,6名刑释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达100%,杜绝了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2、为了能将辖区04年以来的两劳回归人员详细情况掌握,司法所全体同志走村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等情况,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并与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我们先后排查两劳回归人员16人,其中8人在我辖区居住,生活稳定没有重新犯罪倾向,其余8人在我辖区但不在此居住,圆满完成局里布置的任务。

(四)民间纠纷调处工作。

报表。

(五)法律援助工作。

半年以来,我们办事处还认真抓好了对《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并对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截止目前已受理1起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这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希望存在较大差距。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会如履薄冰,不敢有丝毫懈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司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嘉兴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嘉兴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表彰为“20xx-20xx年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1.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有实效。出台《关于司法行政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两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并在全省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长机制,挑选有经验的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河(道)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制宣传资料55.5万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324(条、张),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25场次,调解相关矛盾纠纷1093件,办理相关安置房分配的现场监督公证事项1773件,相关拆违公证事项11件,涉及安置家庭1115户,共为46家涉水涉污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7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45个。法律服务“五水共治”工作先后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长肖培生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系统作经验交流。

2.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有实效。制定出台《嘉兴市司法行政服务企业若干举措》文件,开展“百场法律宣讲、百家企业体检、百家民企结对”主题活动,组建领军人才企业、双强联盟企业、台资企业、禾商企业、防范金融风险、股改挂牌上市、外贸发展、浙商回归等八个法律服务团,对接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精英引领计划、金融风险防范等经济领域发展问题,为企业提供组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前置预防作用,积极为企业民间借贷和保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及非诉讼代理17042件,办理涉及企业的民间借贷公证事项、办理商标转让等声明书公证2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191515.26万元;为1546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7423个,参与调处劳动纠纷1062件,预计避免经济损失7.52亿元。法律企业帮扶工作得到市委书记鲁俊、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

3.法律保障民生有实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区域(行业)的2283个法律援助站(点),并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升了办案补贴。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7635.6万元。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进展。主动下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建设法治嘉兴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省率先推进以“八个一”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网、一线、一册、一队、一顾问。目前,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65个,建成率达到87.8%,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3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县镇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设计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在网站上设置“我要问”、“我要学”、“我要入”等核心栏目,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这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2.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有新发展。在立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律师坐阵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找法律服务资源,还制作2万余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系统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途径和服务平台,发送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241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助推经济发展,全市还有1522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把脉”。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04件,解决纠纷18718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000余个,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

3.法律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今年,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首次将律师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举办首届青年律师技能比武大赛,海宁、桐乡等地建立律师“上挂下派”制度,不断提升律师队伍业务素养。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树新行业形象。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邀请省外专家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细查,提升办证质量。同时,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公证业务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被选定为向全省公证系统推广的软件之一。认真组织实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

1.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3个,其中医调、交调、劳调等三大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102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及时收集、分析、评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协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了3337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1%以上。其中,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的主阵地司法所,强化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4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2.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突破。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级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成立了直属执法大队,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全覆盖。目前,嘉兴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备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兴实际的“4+x”执法队伍配置模式。同时,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今年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册2832名,脱漏管、再犯罪率分别为0和0.06%,远低于省控指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与各监狱(所)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释人员目前在册9497名,安置率99%,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0.46%,远低省控指标。

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全省首家达标。戒毒所突出“职能转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健康稳定”两大重点,积极谋划精心准备,于去年8月29日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两批从省良渚戒毒所调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员。同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收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初步形成嘉兴“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自收治以来,戒毒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有序,开局良好”工作目标。年底,顺利通过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家达标验收的地市级戒毒所。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市近5000名市本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考试。全年(包括各县(市、区)),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3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编写、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万余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千余条,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5千余场/次,播放(制作)公益宣传片51个。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五批嘉兴市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新建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制作投放宣传广告。

2.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范围,并部署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的自查工作。对各地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整改情况上报了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同时,修订出台《嘉兴市诚信守法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完善否决情况,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目前,共有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1.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突出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建立动态整改清单,使问题在整改中得到解决。突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分别确定59个和25个项目,摸清了“家底”。推行减政放权,出台《嘉兴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新建、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嘉兴市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执行。完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全市系统经各级编委批准的法制机构设置率已达100%。市局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市局“法治阳光”被命名为嘉兴市首批机关服务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

2019年是重新组建后的司法行政机关,立足“一个统筹”、全面履行“四大职能”的第一年。一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的有力指导下,感恩奋进,开拓进取,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业绩。

始终牢记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地把政治建设放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位置,强化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确保了“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巡回指导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38项具体工作安排。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采取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红色教育、开展建党98周年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江西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点措施同步推进,厅领导围绕13个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蹲点式调研,设立了“六个一”意见征求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层层召开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找差距、促整改、抓落实。主题教育梳理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全系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着力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领导的机制。部署开展以“五抓五强五争做”为主要内容的“双创”活动,完成了厅机关党支部改选和厅直系统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制定《厅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积极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和党建全覆盖“回头看”,成立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建立律师行业党委直接联系律师事务所工作机制;出台《江西省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履职指引(试行)》,走在全国前列。

(三)不断拓展“五型”机关建设成果。紧扣“争创‘五型’机关一流业绩、争当服务发展先锋模范”,出台《深化“五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工作业务和履职满意度网络评价位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前列。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列出了151项请示报告事项的清单。坚决执行省委为基层减负的三十条措施,召开全系统会议12个,同比减少40%;以省厅名义下发文件118个,同比减少45%。建立了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成了第三、第四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未巡先改”工作,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肃清周永康、苏荣等案余毒,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担当实干。

(四)持续推进队伍“四化”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完成了厅直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谈心调研,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对象的个人事项进行了重点核查,为选人用人提供了重要参考。组织厅党组任命的78名同志依法开展了宪法宣誓。建立了处、科级年轻干部的数据库。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2800余人次,提升了干部履职能力。建立伤病干警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建立干警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制定干警荣誉退休制度、积极推进干警异地团圆等12件为民办实事任务基本完成,队伍的职业尊荣感和政治荣誉感明显增强。

二、部署实施“八大示范工程”,强化全面依法治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履行省委依法治省办职责,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实践路径,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全面依法治省“八大示范工程”,35项重点工作中已基本完成了6项阶段性任务,29项长期性任务正在稳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步入了新的阶段。

(一)健全依法治省工作机制。组建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筹备召开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培训班,印发《关于健全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通知》,出台了督察、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的制度,明确了厅机关内设机构承担依法治省职责的工作分工,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工作运行机制。争取省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实现省市县三级法律顾问团全覆盖。统筹协调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各项工作。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省政府报告了2018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17项主要任务,评定6个设区市和16个省直单位为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出台实施意见,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了3个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2个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举办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印发了《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争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备案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13件,向社会公布了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清单和68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坚持以良法保证善治。承办了省政府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的立法计划项目启动暨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动员会,全面完成年度6件立法任务和66件地方性法规、57件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建立在拟订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制度,出台《江西省司法厅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和内审会制度,提升了立法质量。制定《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支持全省开发区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制定《江西省中医药条例》,为建设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中医药强省提供制度支持。制定《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优化全省旅游环境,走在全国前列。制定《江西省生态文明促进条例》,提升全省生态文明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四)打造“法律明白人”品牌。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召开全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现场推进会,上线运行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网校”微平台,在全省15所高校设立了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举办了全省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说法大赛,全省累计遴选培养对象319万人、颁证上岗292万人,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86.6万件次。这一做法被评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并被写进了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五)普法依法治理提质增效。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普及了刑事诉讼法、外商投资法、公务员法、个人所得税法、电子商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西省禁毒条例。进一步把法治建设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法治与德治深度融合。建立了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和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32个单位、30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199个集体、178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先进。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服务大局普法行”和“献礼七十华诞唱响法治江西”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举办“百万网民学法律”专场知识竞赛19场,800余万网民参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000余场次,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展播活动作品200余部,建立各类法治文化阵地9854个,命名了20个“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三、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完成年度司法行政改革任务。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年度改革任务79项,已完成74项,正在推进3项,另有2项待上级部署后及时跟进。省委改革办和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改革任务全部完成。

(一)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及时报送厅机关“三定”规定代拟稿,将省戒毒管理局由内设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迅速组建厅机关各部门,加强对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得到省级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工作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根据改革重组后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出台了设区市和厅机关两个层面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有效促进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全面完成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级并行改革。

(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出台《江西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等五项制度,全面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平台,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网上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加强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完善与省非公企业维权中心的沟通联系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全省三级行政复议机构收案2772件,办结2260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函)、建议书170余份。省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3件,受理156件,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42件。行政复议工作得到省长易炼红的批示肯定。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承办省政府应诉案件110件、厅本级应诉案件11件,法院已裁判82件,胜诉率100%。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争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江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出台了《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等配套制度。完善了全国首创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构建了集成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得到易炼红省长的高度肯定。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双随机”监管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公布了2019年省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别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汇聚入库近400万条数据,位居全国前列。审核、指导有关部门编制监管、检查实施事项8万余项。

(四)加快法律服务改革步伐。争取省两办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推进仲裁制度改革。部署律师调解、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专业化水平评价等三项试点;出台江西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两个管理细则,全省共有218个单位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拥有公职律师537名、公司律师216名;召开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律师协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推进公证机构改革机制创新,设立了两家合作制公证机构,全省办理公证事项21万余件。修订《司法鉴定条例》,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审核批准8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时先不预交鉴定费,待人民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试点。深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机考,规范考点考场设置。选任人民陪审员9281人,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评议案件等活动39场次151人次。

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司法行政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按照“抓重点、突难点、创特色、求发展、争一流”的工作思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支撑,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

县司法局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以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三大职能为己任,坚持把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和业务技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很抓落实。

首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中。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和作风建设,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司法所和局机关各股、室层层签订责任书,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第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以“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让党和人民放心”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利用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学习反腐倡廉相关材料和播放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既提高了干警自己的思想境界,也从身陷囹圄的囚犯身上得到启示。真正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三是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局干警、家属、子女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全局干警先后6次30人(次)深入扶贫点走访、了解群众的生活、生产情况,为群众发家致富出谋划策,出力出物,共为灾区人民和扶贫点捐资捐物共计伍仟叁佰元,使全体干警在帮助别人的同时陶冶自己的精神情操。县局党支部获20xx年度机关党委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1名干警被县妇联和县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家庭”。

其次,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活动。为使学习《读本》活动的开展切实达到入脑、入耳、入心的效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做到《读本》全体干警人手一册,并积极组织全局22名干警参加司法行政系统的统一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为100。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入经常性教职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为平台,找准工作差距,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公信力。突出抓好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窗口在执行、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领域的检查监督,制定出台《××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并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推行行政问责办法。制定公开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事项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投诉监督制度》和《××县司法局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逐级签订《执法责任状》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顺利通过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通过实行执法公开,强化执法检查,落实规章制度,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

三是结合“深入基层办实事、化解纠纷促稳定”爱民、为民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服务、促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走访,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第三,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

一是注重加强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培训。全局22名干警先后参加中央、省、市、县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126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到先进发达地区观摩学习12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硬件设施和软件装备建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新装备配发10台电脑、6台复印机,1辆业务用车;落实尚未建盖的国庆、曲水、整董、宝藏、勐烈镇5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项目和局机关综合办公楼搬迁建设用地选址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夯实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宣传报导本职工作。20xx年共编发工作简报25篇,《法制宣传进教堂》、《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等8篇先后被市局和县委宣传部采用;共编写报送《××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等调研报告5篇。为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立足本职,发挥职能。

——县司法局始终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为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力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不断提高和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重点加强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宣传。

二是始终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内容,做到授课有教师、教育有提纲、学习有教材、课时有安排“四落实”。健全配齐了25所法制副校长和44位法制辅导员。保证了法制教育进校园、入课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围绕农民在权力义务,生产生活,诉讼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及林权制度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凸显出的矛盾利益诉求。针对我县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居多,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人民居住分散等实际现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演出,以案释法,流动法庭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森林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作为农村普法的主要内容。以“兴边富民,送温暖”为契机,先后深入到曲水乡7个村民委员会44个自然村2027户农户和嘉禾乡、勐烈镇、整董镇、宝藏乡、国庆乡的7个村3751户矛盾纠纷较为敏感的热点、难点户中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6000册,和帮助宣传单16000份。

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化解纠纷,依法处理事务,依法维护权利。以宗教活动场所为阵地,先后深入五乡二镇40个教堂、点开展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牧师、长老、传道员、指示进行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知识和反邪教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为进一步净化宗教场所奠定了基础。四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等问题,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重点就《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到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继续巩固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法制中心户创建工作。依托文明村组建设和创建法制中心户活动,全面完善村民自治和村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着力抓好“四民主两公开”的落实,推进依法治村工作建设,进一步规范村“两委”管理制度,调动了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热情。

200××年,全县共创建民主法治村50个,其中省级2个,市级5个,县级43个,创建农村法制中心示范户210户。通过民主法治村和农村法制中心示范户的创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村风、民风得到了明显好转,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普遍提高。一年来,全县共开展法制宣传7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次),“送法下乡”14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举办法律宣传栏60期,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次),播放录像3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3万余人(次),播放法制电影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0.3万余人(次),开展法制演出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0.35万余人(次),上法制课9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余人(次),开展图片展17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7万余人(次),举办法律骨干培训24期,受教育人数达20xx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0.2万人(次),出动宣传车80次/台,发放法律书籍1.6万余本(册)。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县人民调解组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县内、县际行政接边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和联调组织,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要求,用以会代训的方式,为68个调解组织的225位调解员进行培训。一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328件,成功315件,成功率96。

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5件,成功33件;邻里纠纷41件,成功40件;赔偿纠纷18件,成功16件;土地承包纠纷17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64件,成功63件;生产经营纠纷68件,成功63件;其他纠纷102件,成功101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联防联调组织坚持以矛盾纠纷排查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共调处重大疑难纠纷7件,成功6件。对多发性、季节性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对重点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建设、企业改制建设等领域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县26件包案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15人先后深入曲水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工作组,为化解农民与云胶公司矛盾纷争,严防矛盾激化,缓解当事人对抗性做出了积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日益彰显。

深入推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民生息息相关,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方针,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一年来,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家,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7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64件,解答法律咨询13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不断拓展公证法律服务,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年来,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6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50件;即房屋买卖公证109件、继承权公证4件、委托书公证6件、现场监督公证7件、声明书公证4件、遗嘱公证1件、文本相符公证10件、其他民事协议公证6件;经济类公证15件,即招投标公证2件。法律服务所全年共担任法律顾问18家,代理诉讼事务95件,调解纠纷83件,解答法律咨询16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50件。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受援面,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为弱势群体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5件,其中,民事案件119件、刑事案件46件、接待法律咨询187人(次)。推动了《法律援助条例》深入贯彻,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知名度。“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6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50件、解决纠纷13件、接受法律服务电话120人(次)。真正体现了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为民排忧解难的“开心锁”,维护群众利益的“守护神”。

扎实抓好刑释解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组织领导到位,排查摸底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制度责任到位”的要求。20xx年1月积极组织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元江监狱为87位××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工作,并与监狱劳教单位签订帮教协议。由于措施到位,连续九年无××籍服刑人员脱逃。全县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了向前延伸的良好势头,帮教工作社会化初步显现,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20xx年,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1人,其中,刑满释放28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3人。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社区矫正工作于20xx年1月正式启动。并及时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全县五乡两(镇)均制了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和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图,形成了县、乡(镇)两级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目前,全县共有矫正对象78人,其中缓刑73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的1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有社区矫正队伍志愿者70人。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的依托。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基层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正加紧落实,嘉禾司法所和康平司法所已顺利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勐烈司法所、国庆司法所、整董司法所、宝藏司法所、曲水司法所建设项目已落实正准备启动建盖。解决了多年来制约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瓶颈口问题。

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事多人少的情况下,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业务。积极参与林权制度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83件,配合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5件,成功30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0次,宣讲法律42场(次),受教育9520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条,采纳4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8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一线力量,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活跃,职能作用日益明显。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干警的业务素质、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经费短缺,设备落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难以在群众中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宣传区域受到限制,难以收到应有的宣传效果。三是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偏低,亟需加强培训。人民调解员补贴尚未落实,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需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一人一所已满足不了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两办室字20xx40号文件精神,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尚未得到解决。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

20__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切实履行“抓改革”“保平安”“促发展”“强法治”“夯基础”“带队伍”等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坚持领导带头学。组织开展以“学文件、鼓干劲,补短板、争圆满”为载体的集中宣讲活动,省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联系点,到所在支部、省属监所单位开展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坚持创新方式学。积极运用“基层党建工作十法”,通过专题党课辅导学、集中轮训专题学、交流研讨反复学、主题党日深入学、先进典型带动学等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覆盖、全员覆盖。坚持结合实践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委提出的“把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态势”的要求,全面梳理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高水平、大格局谋划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将十九大精神体现在工作状态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现场会,总结提炼“四化工作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积极推动更多的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19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厅机关累计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4967件。其中,律师、司法鉴定执业等事项省级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三、重大活动司法行政维稳安保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省监管场所“零事故”、特殊人群“零失控”、矛盾化解“零死角”、非法信访“零发生”。

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提出“打造功能强、服务优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将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网改造为“12348浙江法网”,建成“淘宝式”网上法律服务超市——之江法汇、村(社区)“e服务微信群”。进一步规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53家公证机构、65家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拓展了服务群众的广度。发布7大类4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

五、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走访企业12.1万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6万余个;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179个,与美国等111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设立“一带一路”公证专窗53个,推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环境评估报告51期,办理涉外法律业务9.1万件,办理企业上市法律业务566件,办理企业债券发行法律业务119件,参与处置“僵尸企业”786家。

六、全省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面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智慧监狱”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展罪犯“修心教育”,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由过去的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建立健全“四规范一公开”制度,全面规范与罪犯核心利益相关的劳动岗位分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分级处遇等工作,深入实施狱务公开,积极构建监狱阳光执法体系。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12家。

七、“四四五”戒毒模式走在全国前列。修订完善《戒毒工作纲要》,推动“四四五”戒毒工作模式由转型向定型发展、从模式创新向体系完善转变。实行指挥中心与各戒毒主干业务网络平台一体化运行,着力实现“管得住”;组织开展“科学戒毒行动年”活动,探索“产学研”一体研发应用模式,大力推广优势矫治项目,着力实现“戒得了”;搭建家庭、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多层次支持平台,着力做到“巩固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社区矫正“四化”建设深入推进。坚持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调查评估、电子监管等制度,社区矫正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关心桥驿站”建设管理工作,平湖市将社区矫正工作主动融入“四个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稳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编制完成《浙江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20__-20__)》《浙江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规范运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成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了“情况明、管得住、能救济、保平安”。

九、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成立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商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全年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596482件,调处成功588969件,调处成功率达98.7%。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纷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重点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浙江行”“吹响法治宣传冲锋号助力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服务村级组织换届三大行动”“法治宣传主题图片展”等主题活动,共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589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5108人次,成功调解相关矛盾纠纷20368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3年轮训行动计划”,1668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轮训;7234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了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探索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入群干部群众达35万人,累计提供法律咨询7.4万余人次。完善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体系,培育形成全国首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4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召开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建成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6894个,其中109个、省级1196个。

十一、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1465家,同比增长8.7%,其中百人所11家,同比增长57.1%;律师19297人,同比增长11.6%,万人律师比3.45;全年办理各类案件52.3万件,同比增长12.3%。杭州市创设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建立律师直接参与法院纠纷解决机制,相关经验被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吸收。顺利完成1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工作,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优化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创新推出公证便民利民十大举措,全省现有公证处92家,公证员493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84.2万件,同比增长5.4%。加大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25天,居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指数排行榜第2名,全省现有司法鉴定机构51家,司法鉴定人809人,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3.7万件,同比增长10%。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出台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省现有法律援助中心105家,全年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9460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1.8亿元。

十二、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主动对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__-20__)》,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争星创优”活动,建成“规范化司法所”817个。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功入选全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校名单,20__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普遍认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实战实训、技能比武活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连续6年被省政府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厅机关执法岗位执法证获证率达100%。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

二是突出普惠性,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提档升级。

三是突出实效性,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工作提档升级。

四是突出规范性,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提档升级。

二、夯实基层基础,打造司法行政“三化”队伍。

一是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是提升全系统队伍素质。

三、积极探索实践,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二是明确发展思路,量化发展目标。

三是分步实施推进,工作成果初显。

四是锻炼社会组织,探索购买服务。

四、整合各方资源,推进信息化建设。

……。

2020年,常熟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为有效载体,扎实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努力实现“四个全覆盖”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我市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成为全国唯一的普法先进“六连冠”城市;我市法治雕塑公园获评中国环境艺术最佳范例奖;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获评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并荣记二等功;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例。

1—12月,全市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组织纠纷排查13109次,调处纠纷14219件,调处成功14217件,调处成功率为99.98%;共劝阻群体性上访68起614人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26起。全市13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案件7360件,结案4805件,受聘担任法律顾问单位1167家,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方式为当事人追回欠款9.5亿元,避免经济损失8.7亿元;全市11家法律服务所共办理案件966件,结案782件,受聘担任法律顾问单位222家,为当事人追回欠款3273万元,避免经济损失4085万元;市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4920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指派各类案件1016件,接受来电来访咨询7810起。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为391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为18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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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台账公示内容以及群众和两委满意度考评机制。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创新发展,鼓励团队化专业化合作发展,积极拓展非诉法律业务,促进律师业务的转型升级。正大发展所签约同济(常熟)科技园,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华元民信所推出人力资源法务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少平所成立交通事故法律服务中心,正和正所阚国锋成立益群刑事辩护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律师社会服务的职能作用。打造法援惠民工程。完善援助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加大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监管,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实行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建立服务质量和办案补贴挂钩的惩戒制度,促进承办律师办案水平。以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建立常熟理工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加大青少年维权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了“一中心两翼十纵十横”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老百姓足不出村(社区)就能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突出实效性,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工作提档升级。继续加强市、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完善调解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和调解流程为重点,做到名称、印章、标识、文书等规范统一,开展镇(街道)、村(居)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自查自纠。重点提升医疗、劳动、物业等专业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物业纠纷调委会的运行机制,联合市法院、市住建局、虞山镇召开物业纠纷调处工作会议,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主,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物业纠纷立体调解方式,及时有效处理物业纠纷矛盾。以市医疗纠纷调委会搬迁为契机,加强市医疗纠纷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医疗纠纷月报和季报制度。1至12月,全市共成功调处医疗纠纷115件,涉赔金额516万元。召开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座谈会,银行业相关负责人提出了金融机构在债权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金融债权纠纷调解方面的难点,并提出相关建议。1至12月,市金融纠纷调委会调处成功金融纠纷34件,涉及金额25823万元。继续深化公调对接工作,1至12月,全市公调(含交调)调解工作室共调处纠纷11876件,占纠纷总数的83.5%。继续推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全市现有浙江、闽南、湖北、青田、江西和安徽6家异地商会调委会,15家本地商会调委会。截至12月,全市共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758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872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络机制,基本形成了以市、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调解组织类别进行分类、分层次排查,做到不留盲点。坚持日常排查与重要节点、特殊时段及敏感时期的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在日常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物业等常见性纠纷的基础上,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房屋征收安置、医患纠纷以及尚未解决或解决不彻底导致群众反映强烈、易激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问题列入排查重点,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特别是“法润江苏·2020春风行动”、“g20”峰会等重要节点和专项行动期间,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重大纠纷即时即报。建立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形成周研判、月分析、季报告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有效地控制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事态的扩大。此外,通过有奖问答、评优奖先、巡回现场咨询等形式,组织开展对《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的集中宣传活动。

四是突出规范性,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提档升级。实施“双严”活动,提高矫正质量。组织各司法所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教育计划,开展警示教育。运用信息手段,加强矫正监管。我市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成功率从年初70%提高到92%左右,对防止我市社区服刑人员私自外出和脱漏管起到了重要作用。加强对公安机关推送省社区矫正系统和苏州政法信息平台信息的分析研判力度,要求司法所核实上报情况,并及时予以惩处。增加装备投入,提升矫正效能。投入6万多元为乡镇司法所和矫正中心配备执法电瓶车,为所有工作人员配备法务通手机。加强分析研判,提高矫正水平。目前累计下发书面警告42人次,使用电子腕带12人次。完成刑事案件审前调查381件,假释评估22件,迁居调查56件,暂予监外执行评估调查2件。利用社会力量,加大帮扶力度。加强部门对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季度综合评议试点工作,与民盟常熟市委合作,在矫正中心和各盟员企业建立“黄丝带”基地,指导各盟员组织参与“两类人员”帮教、救助工作。利用“互联网+”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影响力。开展对2015年回归刑满释放人员排查活动,最大限度实现对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教育、帮扶的全覆盖。开展延伸帮教及未成年子女帮扶,设立远程视频会见室,为有需要的在监服刑人员家属提供便利。

二、夯实基层基础,打造司法行政“三化”队伍。

一是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开展争创江苏省优秀司法所活动。继续在古里镇开展大型司法所建设试点工……(未完,全文共5334字,当前仅显示281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司法行政能力提升为总抓手,全力推进十大行动九大品牌建设,全面助力我市“狠抓产业项目、大抓实体经济”,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市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路桥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省委书记车俊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市司法局法治统筹工作得到了副省长陈奕君的批示肯定;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的批示肯定;“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得到了时任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强的多次批示肯定;“两防范两打击”专项行动得到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吴海平的批示肯定;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副市长伍建利的批示肯定。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社等媒体和浙江日报头版报道了我市“无证明城市”创建做法;法制日报、省委《今日浙江》刊物等报道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司法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台州召开,司法部简报、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浙江新闻客户端、法治浙江微信公众号等报道了我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一、建机制抓考核,法治统筹更高效。统筹协调依法治市工作。在全省率先全域建成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运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实施以“四抓四化”为核心的基层法治建设路径,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实质化运作,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有力解决了影响法治浙江建设考评指标进展的系列问题。统筹推进行政立法工作。市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由49个增加至87个,邀请志愿者全程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查,《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如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均已公布施行。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优化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分别纳入了县(市、区)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平安考核。对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的100项指标要求,全面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将79个市级部门纳入了普法责任制清单管理,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深化“宪法十进”工程,组织开展了“法治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和“两防范两打击”等专项宣传行动。新创成省级民主法治村46个,建成宪法教育阵地5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15个,全市1495家文化礼堂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

二、守程序严把关,法制审核更有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要求纳入市县两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和部门学法计划,全面开展市县乡三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强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要求,规范了决策方案形成过程。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作用,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专业审查意见。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审查标准和制定程序,严控发文数量和发文程序,市政府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比下降40.7%。加强具体举措的合法性审核,以及风险防范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市县两级2018年底前出台的338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开展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规范政府合同管理。收到送审材料22件,出具审查意见61条,围绕重点项目出具书面意见4份,提出反馈意见19条。清理政府合同逾16000件,对548件市级单位非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市仅1件合同争议案件进入仲裁程序依法解决。整理近五年审查合同286件、备案合同183件,移交市档案局进行了统一编号管理。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订实施《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试行)》,健全各县市区和市级单位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完成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换届,在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方面实现了与法律顾问的对口合作。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针对地下综合管廊、温玉铁路ppp项目开展论证,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6份,提出法律意见68条。

三、重改革强监督,法治督察更有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市、县两级执法单位废止权力事项、权利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及下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调整。在全省率先创成全市域“无证明城市”,取消证明材料7285件,取消率为100%,“用承诺代替证明、用信息跑代替群众跑”的台州样本获全国推广。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完成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确认并公告,审核执法证4396件3997人次。顺利组织完成年度市、县两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创历史新高。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制证、发证,全市执法证件持证率达94.20%。落实多种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市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法制审核覆盖率达100%。对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有关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专项评查,通过专项执法检查、现场监督检查、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检查等方式深入执法一线开展了执法监督。

四、定规程促规范,刑罚执行更科学。准确实施特赦专项工作。组建特赦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特赦政策专题宣讲53场次,3887名社区服刑人员实现《告知书》签收率100%。按期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特赦314人次,裁定特赦310人。切实做好被特赦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共接收被特赦社区服刑人员312名,被特赦监狱服刑人员9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出台系列文件,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各方面作出了详尽规范。配合市检察院在临海市司法局启动了法律监督巡察。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样板卷)》,并对队务管理、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场所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培训会上进行了社区矫正“队建制”模式介绍。深化实施智慧化监管教育。在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实现“智慧矫正”的整合应用,推进了“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整合远程会见、亲情帮教、远程教育、法律援助和心理矫治等五大功能,在黄岩建成全国首个“智慧矫正”vr教育基地。在刑释解矫人员中落实帮教管控措施,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落实监地协作工作机制。从队伍建设、部门协作、制度规范、机制创新、智慧管理等方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与多家监狱单位建立监地衔接工作机制,对监狱民警履行派驻岗位职责、职能发挥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五、破难题惠民生,法律服务更便捷。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实施“领导干部接待日”“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等制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职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在各级平台的应驻尽驻和法律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审批效率。持续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审批事项承诺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平均压缩90%以上,即办件比例达90%以上。提供审批双向快递服务和网上核验渠道,建立健全信用审批红黑名单制度,共办理行政审批418件。推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成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研究基地,研发推广优秀企业法律服务产品23项。成立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园区、商会、协会开展“法治体检”3009次。推动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公司律师事务部。推动律师参政议政,上报建议和提案31件,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16人次。发挥公证服务职能。探索设立合作制公证机构,在市区推进公证管理体制一体化建设,在仙居首创运行零编制公证机构,在玉环创新实施“报备员额制”管理,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42037件,业务总收入39220229.2元,其中“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17729件。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能力。完善司法鉴定运作规程和违法违纪投诉处理及错鉴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档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相关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9229件,业务收入1806.842万元。顺利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有1368人参加客观题考试,523人参加主观题考试,267人通过考试。

司法行政个人工作总结

我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宪法》、《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的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等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六五”普法以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发挥普法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连续多年受到中省市的表彰奖励。20xx年3月,我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重点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坚持把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先后在我县11所中小学开展了“上一堂法制课,开一次主题班会”为内容的活动,同学们各抒己见,谈心得、说体会,使大家对青少年犯罪有了深刻的.认识;组织了13次法制报告会,其中在祥塬学校举办了我县首场“预防儿童性侵、保护儿童安全”知识讲座,迅速填补了我县在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预防“儿童性侵”方面的空白和盲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五城联创”活动为契机,由我局牵头,打造完成了法治环境专业组中心广场南墙百米宣传墙;以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为抓手,通过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路灯法治文化牌等不断完善蒲城紫荆法治文化公园和煤化工业园法治文化大道。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创建qq普法群,依托公交移动电视网络,在公交移动电视和出租车固定屏上滚动播放法制宣传语,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法治蒲城”官方微博,基本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里有声、报刊上有版、网络上有页。全年我局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9900份,法律法规读本18000册,《中国司法》宣传画、法律服务便民卡、普法报纸3100份,解答法律咨询56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86余台次,举办法治讲座2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次。扎实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送宪法进基层活动,召开学宪法报告会,通过多种形式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在国家首个宪法日设立之际,我县通过无纸化系统参加考试的单位107个,参考人数1100余人,无纸化考试网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2月4日,我局统筹安排县级机关部门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弘扬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同志亲临活动现场指导检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2.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千斤重担齐心挑,探索就地化解矛盾新模式。以我县开展的“干部回原籍”活动为契机,利用回原籍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在处理矛盾时更容易在第一时间找出症结,进而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优势,指导全县1699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筑起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此举在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等进行了专题报导。实现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的对接,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的安排意见》,提出了两个衔接机制,一是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要求司法所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对经调未果的,告知双方当事人有权邀请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持调解一次,并提供“蒲城县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卡片”,由当事人从中进行选择,司法所负责联系。二是讲做评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做好“三个一活动”:每个法律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对司法所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或指导1次、每年至少为社区矫正人员做法律道德辅导1次、每年至少参与司法所调解点评1次。在我县开展的人民调解现场观摩活动中,采用电话联系咨询或邀请到场参与处理的方式,听取包联律师的法律意见,全年共组织现场调解观摩活动10场,以现场说法的形式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着力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在市局选出的“十佳人民调解员”、“百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中,我县1名“十佳人民调解员”和13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位列其中。每季度组织案卷赛展一次,并实行案卷“回头望”大检查活动。在市局组织的全市人民调解案卷评查中我县被评为第一名。弘扬和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重点抓好特殊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创建“无矛盾纠纷上交司法所和无矛盾纠纷上交政府”。全年共调解案件总数2219件,调处成功案件2152件,调处成功率为97%以上,有效实现了“三不出、五下降”的工作目标。

3.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落实《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衔接、教育、监督、奖惩、解除等工作制度,在平时工作中推行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一次集体教育、每月一次社区服务、每月一次走访”为内容的“五个一”工作法和以“在入矫后必访、重大节日必访、有思想波动时必访、遇到困难时必访、受到奖惩时必访、解除矫正后必访”为内容的“六必访”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无缝衔接”“无缝监督”和“无缝监管”。制定了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体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制度》,全县分为5个片区,每月各片区司法所长轮流作为组织者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包联律师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座谈等形式,通过讲法律、指方向、心理疏导、公民道德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gps监控管理。一是明确了监控定位人员的分类,二是县局与各司法所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书》;三是县局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被监控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确保不脱管、漏管。全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0人,解除168人,现在矫302人,重新犯罪率为零。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推行“三联单”网上通知,确保刑满释放与帮扶教育无缝衔接;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55名,全部建档建册,逐人制定了帮教措施,跟踪服务到位,未有脱管现象,有力维护了县域社会稳定。

4.围绕中心,优化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实现服务“零投诉”

一是律师工作。深化律师担任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建设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顾问团工作,发挥律师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做好“三个一”:每月一个电话联系、提供一次法律服务、记好一个笔记。以解决影响稳定的涉法涉诉案件为重点,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涉及到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案件的处置时,包联律师做到全程关注、及时参与,在必要时直接参与矛盾纠纷问题的调处,充分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的优势,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确保化解矛盾依法规范进行。每月在《民生直播室》制作1—2期以法律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的公益普法节目,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法析理”的形式加以细化分析,为老百姓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既达到了普法宣传效果,律师也向社会推介了自己,同时也是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实现了“互利共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开展“百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主题实践活动,律师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到乡镇、进街道、入社区开展以“优服务、讲法治、调纠纷、解心结、帮民困”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会帮扶、法律援助等活动,思路新、措施实、方法活、效果好,在百姓心中树立了蒲城律师的良好形象,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全年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131件次,参与县级领导接访51次,参与涉法信访处理19起,担任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法律顾问7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445件,担任法律顾问12家。二是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镇、工会、妇联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9个,并在全县360个村设立法律援助公示栏,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法律援助“无盲点”。围绕规范化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各援助工作点场所建设,配齐服务设施,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设立岗位,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业务台账,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方便了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单位。开通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相互对接。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的,立即调解,全年共援助该类案件62起,大大减少了受援人诉累,市局在7月组织调研中对我县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县电视台《与法同行》节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以案说法》4期,真正实现了讲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管理年”主题实践活动,增加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8件,较去年增长25%,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公证工作。以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的“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活动为契机,组织公证人员上街、进村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意义和作用,让公证深入人心。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五个环节,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全年办理公证事项48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无假证、错证现象发生,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司法行政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工作“基础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

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领先。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十七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二、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星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三、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实施法律服务“服务工程”取得新成效。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权威、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通过率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四、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立足点,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3、深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三满意”活动,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窗口接待能力。一是规范接待窗口,实行了窗口服务的“三个一”、“四上墙”和“两台帐”制度。二是规范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重大事项报告、疑难案件讨论、紧急事项处置等制度。三是开展“三级联创”,全市8家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窗口都达到了落地沿街、制度上墙、便民规范。7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实现“12348”与“12345”市长热线的联动,促进了法援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我市2个案例入选全国“百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例”,个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典型案例。市“12348”法律咨询中心还被市“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了第一批“市效能建设示范岗”。

4、加大法援宣传,扩大法援影响。通过法律援助专报、现场宣传和典型案例跟踪报道等,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实现了电视中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的“三有”要求。9月份全面启动了市“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宣传月活动,促进了法援工作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在省新闻奖评比中,日报专刊部报送的法援工作作品,荣获新闻奖一等奖。

五、以确保劳教场所安稳为前提,实施劳教场所“安全工程”取得新成效。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3、稳步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认真总结推广社区矫正试点经验,形成了“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人性化、考评科学化”的工作模式,省矫正办在召开现场会推广。扩大、、三县(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县(市)领导高度重视,司法局和公、检、法机关协同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

六、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实施队伍建设“系统工程”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3、加强了综合保障工作。继续巩固扩大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积极争取并圆满完成市局办公大楼整修项目,进一步营造了文明、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组织开发了电子台帐管理系统,开辟了网上学习园地功能,进一步拓展了机关干部的学习交流平台。在全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推进会上,我局作为唯一一家示范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不断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市局被省司法厅、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进一步加强财务、车辆等各项内部管理,提高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