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业18篇)

小编: 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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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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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10”,即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的10个专项实施方案;“n”,即根据我镇实际在特种设备、燃(煤)气、危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增加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推动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单位和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监站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镇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5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工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光气化、硝化等危险工艺以及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本区域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宣统、民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巩固提升镇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一是联合多部门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促运输企业和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企业”“黑车”。

(六)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四类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强化水上交通运输与港口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落实渡运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渡船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

(七)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明确房屋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应急管理,加强城镇供水、供气、道路桥梁、污水处理等监督管理。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强化一线执法检查,2022年底前实现常态化、实效化管理。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能力素质,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十)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粉尘防爆: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突出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排查;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二是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三是落实危房改造主体责任;四是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三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四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十三)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三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夯实镇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以及民政办的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印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总结全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市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1月,镇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镇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安委会成立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有关部门派员参加,负责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强化镇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三)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宣传落实好《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

(四)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建立和落实与镇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集团各企业:

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xx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20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21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示范引导。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建设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及时上报。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公司升级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真正贯彻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和实际行动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二是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全面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常态化运行,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四是扎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五是坚持安全生产“零重伤”目标,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其他公司领导。

组长由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全面细致排查梳理公司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动态更新“两个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3)督促、指导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总结、发现和分析安全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督促、协调解决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出现的问题;(4)督促检查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5)研究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提出解决建议,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层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员工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抓住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故案例启发思考,通过公司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员工互相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公司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报、网、墙、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灾害事故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技能培训,在公司厂区有条件的场所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讲进车间、进班组、进相关方单位;结合安全事故通报、安全事故分析会等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开展身边典型事故大讨论、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任职考察和任前谈话要求,促进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

1、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查,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和考核评价,促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职能部门绩效挂钩;落实公司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公司班组建制,按照作业场所、工作内容落实自有员工管理;严格落实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落实以师带徒制度,打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公里”;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4)严格执行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5)强化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公司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充分尊重公司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6)加强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考核。健全奖惩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队伍能力的培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知识的学习,持续学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业务能力培训,从多方面提升安全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做到真会、真懂、有真本事。

(2)坚持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及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依法合规重要性,促进全员知法、懂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自觉地用法律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梳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时识别、获取有效版本并定期更新发布,及时转化为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

(3)保证安全投入。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用足用好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坚持科技兴安,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公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更换,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完备有效;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从业人员尤其是相关方单位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保证足够培训学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作业现场实名准入机制,保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加强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国际业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控新业态、新领域、国际业务安全风险;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常态化运行。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09—2013)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复评工作,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6)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对标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总书记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天津市安委会和市卫生健康委各项部署,胸科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医院重大政治任务和集中攻坚行动。

日前,院党委书记、院长郭志刚与安全生产分管副院长张立分别主持召开了院长办公会和安全生产专题会,专题动员部署胸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上审议通过并出台了《天津市胸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胸科医院在“三年行动”中的4个阶段任务、2个专题以及5项工作要求。

会上,院党委书记、院长郭志刚强调:医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卫生健康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各分管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专人专班负责,扎实推进,力求实效;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规定,层层压实责任,聚焦“危、难、险、重”,坚持“从根本上消除医院事故隐患”。

院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合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示范引导。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建设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及时上报。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小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合

我校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精神,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小学安全工作方案。“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关爱生命”,通过宣传教育,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确保我校师生人身安全,共建xxx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一)统一认识,层层落实。

学校将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的各种文件精神,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意义,并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做好安全工作。为确保安全工作人人抓,学校将各教师,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将责权明确到人,建立多层次的安全工作机制。

(二)建立制度,考核把关。

为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学校根据实际制订各项制度及工作预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实施安全责任追究制。同时要求安全工作具体专人抓,做好过程管理,建立工作台帐,严格考核。

(三)开展多种活动,扎实工作。

结合安全教育月、教育周,开展多形式的宣传,结合德育工作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结合少先队活动开展各种主题教育,结合学科教学活动进行安全内容渗透,同时以宣传栏、板报、广播,向学生灌输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

(四)认真总结反馈,及时调整。

日常工作中,一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工作会议,针对各部门出现的隐患及损害的材物,负责部门及时补救、调整。

(一)学校校舍、设备安全。

1、定期组织校舍、设施检查,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消防设施、体育器械、重大教学设备,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3、加强对配电房、实验室、电脑室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发现隐患及时补救。

4、各任课老师在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体育器械(包括固定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信完好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组织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发生。

5、班主任老师加强用电、用水管理,禁止乱拉电线,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要定期检查教室内电器设备,定期检查饮水机开关是否正常。各班配备电管员,管理教室的电灯、饮水机的及时开关。提倡学生最好用保温杯,教育学生倒开水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手脸等被烫伤。

6、体育、音乐、科学、电脑、美术、英语等专用教室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有使用损坏、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修补。专用教室应及时关门、窗、灯。中午、放学后时段,负责教师无特殊情况,关闭专用教室,杜绝安全隐患。尽量做到老师不在场,学生不进入。

(二)教学安全:

1、教师认真组织教学,加强安全意识,建立班级点名制,做好上课期间安全工作,严禁教师中途离开教室或放任自流。

2、音、体、科学、信息等专用教室上课的学生需在上课铃响之前进入专用教室,并教育学生路上注意安全,老师要做好点名工作,防止学生留在教室逃课。

4、实验室要加强化学药品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健全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指导老师要对实验全过程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并制定一定的应急措施。

5、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上下楼梯靠右轻走,严禁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跳皮筋,严禁翻爬扶栏等危险区域。

6、值周老师按楼层分工检查,确保教室里无学生方能离校。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前,应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工作无保障,不得组织活动。

8、班主任老师利用班队课、晨会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心理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和不良内容的能力;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伤害事故。

(三)交通安全。

1、学生课间活动上下楼梯要靠右走,拐弯处不得有奔跑、打闹现象。

2、班主任平时要多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法制教育录像,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活动,学校应邀请交通部门有关人员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讲座。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尽量做到每月有学习、交流、反思活动。

3、与其他部门协作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对学生进行游泳、骑车、用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四)学校传染病预防。

1、学校加强检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并做到:班级发现有一例疑似传染病病人,切断传染源及时在教室中用紫外线进行一天两次连续一个星期的消毒。

2、做好学生的免疫接种工作,新生入学后认真做好查验免疫接种卡,健全登记制度,记载学生以往免疫情况及传染病史。查验中发现遗漏接种计划免疫疫苗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及时补种疫苗,并向家长进行接种疫苗重要性的宣传。

3、提高学生机体的一般性抗病能力,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制度,避免学生学习负担过重,要求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预防传染病源进入学校,凡是处在传染病隔离期或恢复期的病人或带菌者(如,伤寒、痢疾、水痘、传染性肝炎、结核病等传染病)必须在隔离期满或治疗后经检验为阴性,并有医生证明者才能进学校上课。

5、切断传播途径,健全环境卫生制度.保持环境整洁,教室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卫生意识,预防各种传染病,定期、定时、定人开设广播、黑板报、卫生宣传窗的宣传。

(五)食堂安全。

学校食堂安全是个大问题,稍有松懈就可能酿成大错。因此,必须做到:

1、食堂做好饮食安全工作,做到采购定点,食堂按计划采购物资,并确保所购物资符合卫生要求和质优价廉,食品卫生有保障。物品变质霉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什物分开,生熟饭菜分开。

2、炊事员定期检查身体,建立体检档案,杜绝疾病人员从事炊事工作,及时清理卫生,搞好工作环境,严格依照卫生部门对食堂卫生条例执行,保证饮食卫生,炊事员要时常注意人个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室外无污水,无老鼠。

3、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六)门岗安全。

1、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2、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3、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

4、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5、实行24小时不断人,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据悉,《行动计划》包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1个专项实施方案,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9个专项。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行动计划》提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加强宣传教育;严格问效问责,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10”,即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的10个专项实施方案;“n”,即根据我镇实际在特种设备、燃(煤)气、危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增加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推动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单位和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监站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镇党委将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5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工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光气化、硝化等危险工艺以及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本区域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宣统、民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巩固提升镇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一是联合多部门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促运输企业和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企业”“黑车”。

(六)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四类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强化水上交通运输与港口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落实渡运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渡船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

(七)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明确房屋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应急管理,加强城镇供水、供气、道路桥梁、污水处理等监督管理。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强化一线执法检查,2022年底前实现常态化、实效化管理。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能力素质,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十)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粉尘防爆: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突出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排查;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二是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三是落实危房改造主体责任;四是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三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四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十三)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三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夯实镇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以及民政办的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印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总结全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市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1月,镇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镇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安委会成立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有关部门派员参加,负责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强化镇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三)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宣传落实好《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

(四)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建立和落实与镇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从20**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年8-20**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年7月-20**年6月)。

20**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坚决停用。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每一位局领导负责联系一个局属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加强监管和督促;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三)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求局属各单位所有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一)加强市政设施检查和抢修,全面检修城区路灯、雨水井、检查井等公用设施,及时拆除、更换底座不牢固的路灯和路灯杆上的广告牌,配齐井盖,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破路施工安全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围挡作业,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加大雨季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力度,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二)细化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作业设备数量多、老化现象严重,安全状况复杂,要加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对垃圾站、公厕、垃圾场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环卫工人必须着装上岗,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城区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松动、倾斜、破损的户外广告立柱,对妨碍车辆行驶、影响行人安全的横幅、广告牌一律拆除。

(四)抓好园林绿化设施管护。及时修复破损的绿化围、花坛等园林设施,对影响市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修整,对虫蛀严重造成树基不牢的树木一律拆除。

(五)强化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各种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车辆在出车前严格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全面落实司乘人员管理责任,杜绝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违规作业的司乘人员从严处理。

(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处理预案,从严从快查处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

(一)安排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10)。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有可能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和细化检查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安全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股室、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时要落实人员、制定措施、限期完成,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至11月30日)。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到位的单位进行肯定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舆论造势,强化宣传。

积极开展“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下属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组织人员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抓紧整改。排查和整改要动真格,不留盲区和死角,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次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扎实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集中打击和整治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

成员:xx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后勤总务主任)各班主任、值周教师、门卫和宿管。

三、重点内容及整治范围。

1.安全保卫:门卫制度的建立、执行及夜查巡逻制度落实情况;学校安保队伍配备情况;学校安保设备购置及物防、技防措施和校园监控设施使用及记录情况;周末及节假日值周教师、门卫安排落实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及相关信息公示情况。

2.校舍安全:查看校园环境治理情况;教室、仪器室、实验室、厕所、师生食堂、师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查看教学楼(教室)、宿舍等四周护坡是否存在裂缝、房顶是否漏水,校园内外排水设施是否顺畅;防汛工作准备情况。

3.交通安全:查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学生上下学秩序及楼道管理情况、教师护送路队及履职情况;学校门口公路减速带、交通警示标志牌设立情况;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情况。

4.消防安全:各类仪器室、实验室、功能室、职工灶、水房等重点区域的消防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学校用电线路使用情况;职工灶炉灶使用情况;楼道、楼梯内逃生通道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安装设立情况;学校建筑工地及其临近周边环境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

5.饮食卫生安全:学校食品采购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情况;食品贮存加工及留验制度建设、实施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体质健康检查情况;学生营养餐储藏、加工、留样情况。

6.周边环境整治: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制度情况;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是否良好、校园内外有无涉及学生的侵财、伤害案件;校园周边随意摆摊设点情况;防溺水教育落实情况。

7.安全教育: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情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品德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开展实施情况;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配备履职情况;缺课登记追踪制度落实情况;对毕业年级学生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及《暑期学生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各处室、各班级自查自纠与学校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联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5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长期以来一直未得到整改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8月份)。学校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监管人员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打非治违”及校园周边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份)。学校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全力做好配合上级部门的督查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要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靠实工作责任。要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能够实实在在地解决实际问题。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结合夏安全教育,向家长下发告知书,并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畅通学校安全社会监督渠道,切实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引导全体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全力支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学校要坚持以查纠整改问题为重点,着重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校园安全保障能力。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学校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教训,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

根据吕梁市煤炭工业局转发《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吕煤执法【2016】387号)中煤安字【2016】227号文件要求;为建立安全建设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建设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组,建立本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防矿长)。

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1、以三大中心负责人为主,检查全矿的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

2、对各专业组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情况、跟踪督办人限期整改。

3、大排查活动办公室负责矿各单位部门的日常工作,落实各部门、队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隐患整改进度情况,负责各专业组排查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及上报工作。

4、各专业检查问题定于每旬报于大检查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于每周一下午调度会通报上周检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活动作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通过此次大排查活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实现安全生产。

1、检查时间:每旬检查一次。

2、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采取各专业每旬排查,科室、部门每旬自查自纠,领导组不定期的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3、大排查活动办公室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落实整改进度。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监督组对各部门、各专业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各专业每旬排查排查,科室、部门每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队组围绕以下内容每旬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通风组。

1、排查范围:井下通风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地面风机房、炸药库等。

2、排查重点内容:

(1)矿井通风情况。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可靠稳定;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达标准要求;《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独立通风的必须实现独立通风,并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设计要求,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现象;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稳定可靠;综合防尘系统,洒水喷雾设施完善运行正常。

(2)瓦斯治理情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功能齐全灵敏,运行正常,探头安设种类、数量、位置符合行标要求;按规定配备配足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安全系统联网运行正常。

(3)火工品管理情况。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制度;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三条生命线”建设情况。配备完善井下通讯线路、压风管路和防尘洒水管路,确保井上、井下通讯系统、防尘供水系统和压风系统完好、畅通、可靠。

1、排查范围:井上下供电运输系统和机电设备。

2、排查重点内容:

(1)机电管理情况。《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双回路供电的必须实现双回路;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各种保护定期标校,接地装置符合要求;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2、排查重点内容:

(1)水害防治情况。吸取透水事故教训,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落实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完善防、排水系统。个掘进面是否做到,“逢掘必探,先探后采”原则。

(2)防治水各项制度、措施,基础台账、记录是否齐全。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落实暴风、暴雨、雷电等可能造成煤矿停风、停电、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3)地质基础资料、相关台账、井巷地质素描图情况是否完整真实。地质图纸是否符合《矿井地质规程》,图纸内容、符号、注记是否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4)地质预报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建立、归档情况。测量组。

1、排查范围:控制系统、测量重点、中腰线标定、原始记录、测量矿图、资料台账。

2、排查重点内容:

(1)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和采区控制导线情况。(2)贯通、开掘、放线变更、过相邻巷道等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情况。

(3)井下主要巷道中腰线标定、延放情况。

(4)矿图情况,图纸质量情况,以及相关台账情况。职业卫生组。

2、排查重点内容:

(1)职业卫生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工培训情况。

(2)职业卫生安全制度建立、完善情况。(3)劳动合同管理情况。

(4)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管理情况,个体防护情况。(5)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完善情况。

2、排查重点内容:(1)应急救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工培训情况。(2)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及演练情况。(3)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情况、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情况、应急交通与运输保障情况、应急医疗与救护保障情况、技术保障情况。

(4)应急救援相关资料管理情况。调度室。

1、排查范围:组织机构、调度管理、调度汇报、调度信息化、办公场所及环境。

2、排查重点内容:

(1)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人员素质情况。(2)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理情况、台账建立情况。(3)日汇报、专题汇报、季节性汇报、突发事件汇报情况。

(4)通信装备及功能情况、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情况,供电及备用电源情况。

(5)调度值班室、会议室设备和设施情况,工作环境情况。

1、排查范围:食堂、职工宿舍、澡堂、锅炉房、炸药库房、办公区、风井值班室。

2、排查重点内容:

(1)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3)电力方面重点检查变电室主要设备检测检验、维护管理情况,防火防盗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情况,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变电室隐患治理情况。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完好情况及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好情况。

(5)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防范和治理情况。

(6)对矿区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排查范围:各部门、科室、队组。

2、排查重点内容:

(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安全承诺落实情况。

(2)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3)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和创建情况。(4)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5)安全培训教育及各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职工劳动组织,劳动用工情况。

(6)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演练情况。

(7)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8)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完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情况,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检验齐全完好情况。

(9)各级领导下井跟班、带班、现场巡查、现场管理情况。

(10)对“三违”行为查处和对各类隐患及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安全大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尤其是各专业组要严格按照排查内容每旬进行一次排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及时上报。

(二)广泛宣传,周密安排。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各职能部门的分管负责人要按照安排迅速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做出具体细致的安排,并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开展检查、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三)严细排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落实各级责任,从严、从细、从每个环节和每道工艺流程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整改及时彻底,跟踪落实严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组织措施不力,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加强隐患监控、限期整改处理,并及时和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如实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四)突出重点,保证效果。一是突出“一通三防”这个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方针的落实工作,二是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向纵深推进,夯实基础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落实工作,切实改善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三是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工作;四是突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扭转职工安全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的局面,抓好全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规范操作以及严格按工作流程作业地落实工作;五是突出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干部和职工。

(五)统筹协调,全面总结。各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大排查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其它安全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相互督促,同时各队组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

根据《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质,制定本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对全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加强规律研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我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当前行业的安全形势和特点,组织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文广旅局安全生产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1、消防安全机构、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

2、是否使用液化器、电炉等设备,用火用电是否安全。

3、有无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

4、娱乐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6、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及电子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娱乐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情况。

利用“安全宣传月”、“七进”活动,通过led显示屏、标语横幅、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针对家长、儿童、学生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并结合全区文化娱乐、“网吧”、文物、体育、旅游行业市场秩序的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健全和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成立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全生产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为了确保我镇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镇决定制定xx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镇范围内的各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站所、镇直单位、村委会有关人员。

(一)非煤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友。

成员:

2、工作内容:

(1)要求全镇所有非煤矿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一律进行自查整顿。

(2)对全镇所有非煤矿、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

()检查各矿点的爆炸物品管理是否按有关规范要求管理到位。

(4)全面实施尾矿库隐患综合整治。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

成员:派出所、道安办工作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客运车辆是否依法运营,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打击黑车、无证驾驶载客行为,整治超员超载车辆。

(2)检查全镇交通要道的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三)生产企业、商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

成员:镇企业办、安办、派出所等工作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2)检查厂房、宿舍、库房、商场营业场所等的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3)检查相关企业证照是否齐全。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三合一”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组。

1、组长:潘锦辉。

成员:镇安办、派出所等工作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危险化学品(含加油站、煤气经营网点)和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库存、上架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打击取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网点。

()加大对沿街店铺、家庭作坊、“九小场所”等开展“三合一”整治,严防“三合一”整治回潮。

(五)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王巧明。

成员:xx七中、学区主要负责人、镇安办、派出所工作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教学楼、生活场所、运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对师生、家长交通出行、用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六)森林防火工作组。

1、组长:蒲金安。

成员:林业站、派出所等工作人员。

2、工作内容:

(1)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野外非法用火行为。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查处发生火灾责任人。

(七)各镇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成员:各镇直单位干部、职工。

2、工作内容:

(1)检查完善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检查各单位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时做好补齐、补漏、更新工作。

(八)各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村挂钩领导。

成员:各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

2、工作内容:

(1)采取分片包干、逐户深入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

(2)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

(3)检查各村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及时整治存在隐患。

(4)监控各村非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各村用电用火安全,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的巡查力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各村、各单位,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组织好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抓好贯彻落实,镇安办配合各相关站所做好有关检查工作记录。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镇安委会将适时对各排查工作组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工作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工作组、镇直单位及各村在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排查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湘潭市民政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汲取近期各地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市局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解决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安全事故。

(二)全市农村敬老院;

(三)全市民办福利养老机构;

(四)全市福利企业;

(五)民政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一)消防安全。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设备擅自投入使用的;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外墙及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4.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的;

5.易燃物资仓储、档案资料室不达标的。

(二)建筑物安全。各单位用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食品安全。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不达标的。

(四)用电安全。电源、导线和用电设备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的。

(五)交通安全。在局公务用车过程中及干部职工存在违章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违法行为的。

(六)施工安全。局系统在建项目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的。

(七)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1至8月20日)。各单位突出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力治理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局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和推动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对专项行动认真进行总结,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对排查整改的情况统一备案存档。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改。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刘鹤群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做到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专项行动期间,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督查指导,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开展全覆盖、全过程隐患排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限期督查整改到位。对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因整治不力或整治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强化宣传。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安全工作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维护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xx〕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从20xx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xx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8-20xx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xx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

20xx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发〔2020〕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督促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结果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分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对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全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摸清红寺堡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种类和数量,以及现有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分析评估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匹配情况。二是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领,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与布局,稳步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全国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检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六)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责任主体,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销号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完善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分局局长牵头的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协调沟通。要加大协调沟通的力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反馈工作信息。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做好督导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

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

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郓城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

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

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打造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卫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逐步推进消防物联。

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县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依照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

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卫发〔2017〕29号)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

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

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

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

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四)严肃问效问责。卫生健康局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是相关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类突出治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针对特定内容和对象开展集中打击或整治,减低该领域违法犯罪突出的局面,继而建立该项工作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年底整治到位;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

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

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

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

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

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

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

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

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

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

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

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市贯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

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月20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两化深度融合创新推进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提升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打造信息化环境下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工业信息安全检测评估工具和安全解决方案。

方案指出重点工作及分工,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方面,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部门分工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地方、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大企业“双创”平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服务。

提升“双创”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双创”服务平台,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众创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

在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面,出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新增600家国家级试点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超过300家企业通过评定,支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

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平台,规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服务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省市加强贯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结果的市场化采信机制。

随着方案的落实,工业互联网有望迎来持续的催化剂。

机构指出,互联网已从消费、零售、娱乐、金融等领域,开始逐渐渗透到制造业,并有望革命性地提高工业运营效率,同时诞生很多机会。

a股中青岛海尔[-0.24%资金研报]、华中数控[-0.49%资金研报]、沈阳机床[-1.11%资金研报]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卫生健康局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 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8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10日-2月底)。

1.2009年2月中旬,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月至6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月10日-2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月10日-2月18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月18日-2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月1日-11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日-11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

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1.总体目标:通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紧要关头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任事、敢抓敢管,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研究谋划、敢于突破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不鲜明;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缺乏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z若罔闻、我行我素,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独断专行,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基础工作不扎实,创新工作没思路,不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甚至故意刁难;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小进则满、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不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工作能力上,重点查找和整治学习敷衍了事,不求甚解,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危机意识;业务不精,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研究、不谋划,遇事能力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循规蹈矩、创新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热衷于造“典型”、出“经验”;自我加压不够,不敢作为,求稳怕乱,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问题导向,不愿也不会在工作推进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把思路当成绩,虚报浮夸,遇事强调客观理由,讲困难、讲条件,说大话空话,报喜不报忧。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的时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对照条例自查。通过学习,要求街道全体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对号入座,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不能及时。

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分类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制度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干部执行力、落实力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制度规范有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街道各种学习制度,按时安排好领导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社区大讲堂学习,教育引导街道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严格纪律。一是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分工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街道内各股室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权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纪律,街道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擅自离岗的说服教育;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街道公示。

龄划线,只要具备能干踏实,思维敏捷,思想开放,有创新能力,文化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可以竟选后备干部。通过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培训。加强街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街道党工委年初制定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以业务工作为主,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导学,领导讲学,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干部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还可利用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自主选学,提高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和灵活性。并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把握大势大局的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对街道干部包片联系社区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检查。在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街道领导每季度要到社区调研一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街道整顿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有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喜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平付龙(党工委委员、社区中心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罗萍(政工股股长)。

祖兰芝(政工股科员)。

张利霞(政工股科员)。

贺春梅(政工股科员)。

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研究谋划,带头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督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和新闻线索,提前邀请新闻记者或信息员届时参加活动,报道活动情况。街道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阿尔丁街道党工委。

xx年4月14日。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09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来源:好范文http:///)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局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向省局通报监测结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获证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地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10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

省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