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夜市管理实施方案(实用17篇)

小编: 书香墨

实施方案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项目的目标,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效益。小编搜集了一些实施方案编写的技巧和要点,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深化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为进一步深化__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文明城市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__镇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365”机制。

一、工作目标。

着力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为民利民惠民为宗旨,压实创建责任,创新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城镇文明程度、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幸福美好__,争创全国文明镇,并全面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二、主要措施。

结合文明城市考评指标要求和全镇建设实际,推行__镇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365”机制。以三大理念引领文明城市创建管理,聚焦重点问题、项目推进、奖惩考核等问题建立六项机制,围绕示范项目、重点问题、创新举措等制定五大清单,坚持正面清单鼓励推广、负面清单整改销号。通过理念先行、机制保障、清单推进,真正将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一)三大理念,引领文明建设。

1.一体化创建。坚持将文明城市建设管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体化谋划,把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穿插到各个领域工作的具体要求中统筹推进;坚持镇、村(社区)一体化创建,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配合联动;坚持各领域行业一体化参与,树立“一盘棋”思想,带动各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常态长效管理行动,加强工作合力。

2.常态化管理。绷紧思想之弦,以问题为导向,以先进为标杆,常态化落实文明城市长效建设管理机制,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回头看”的管理闭环,抓紧抓实文明细节,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3.清单化推进。明确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职责任务目标,把握工作重点难点痛点,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不断扩大正面清单影响力,着力解决负面清单问题,切实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成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六项机制,筑牢文明根基。

1.示范项目创建机制——立标杆。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项目为基础,各牵头单位从各实地考察项目类别中选取1-2个作为示范创建点位,以第三方测评95分以上为目标,年底根据全年度测评情况对优秀示范点位予以表彰鼓励。通过建设一批示范性点位,串点成线,带动整体创建,并通过示范创建,让文明城市创建看得见,让百姓更有获得感。

2.重点问题督办机制——补短板。

建立巡查通报制度,依托网格员、路长、文明城市督察员等开展日常问题查找和反馈,以“日巡查+双周通报+季测评”形式,对文明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逐项挂账销号;建立领导督办制度,各领域分管领导每月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查找问题、推动整改,镇主要领导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和点题专项督查;建立纪委督办制度,对督办项目进度缓慢、多次通报仍未整改的问题,由镇纪委督办问责,压实工作责任。

3.创新举措激励机制——求突破。

针对文明城市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各责任单位列出创新和加强管理的有效举措,注重堵疏结合,从微改造、微提升、微服务等方面着手,努力从长效机制上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定期组织召开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群策群力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和管理的先进经验;每年开展文明城市管理优秀案例评选,积极推广展示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共同学习进步。

4.多方联合攻坚机制——谋合作。

明确责任分歧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文明城市问题点评会,对于管理权责不明的点位或有异议的点位问题,提交点评会协商明确,确保不留管理空白;探索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深化集镇区“一把扫帚管到底”项目;常态化开展六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其他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提升工作合力。

5.干群全面参与机制——聚民力。

深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参与“人人参与净美家园”“路长制”“楼长制”“河长制”“爱心护学岗”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邀请爱心企业、爱心单位加入志愿服务“朋友圈”,培育一批文明城市建设志愿者团队;利用乡音喇叭以及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持续加大对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6.考核奖惩问责机制——增动力。

建立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理“红黑榜”,以各级考察测评、督查问题整改为基础,落实常态化曝光机制,并将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情况结果纳入年度村(社区)党组织“先锋指数+”考评指标;对真抓实干、富有成效、力求创新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并在上级测评中严重“拖后腿”的,严格问责,在年度评优评先时“一票否决”。

(三)五张清单,打造文明高地。

1.重点问题清单。

包含日常巡查、领导督查以及第三方测评中发现问题的实际点位、主要内容、承办单位、整改时限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逐项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创建办、各创建部门)。

2.示范项目清单。

包含小区、市场、村(社区)、街道、河道、公园、公厕等各个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的文明示范点位、类别、牵头单位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创建部门)。

3.点位责任清单。

以部门职责分工为依据,明确各重点点位的总牵头协调单位、属地责任单位以及条线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创建办)。

4.创新举措清单。

包含各责任单位针对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提出的创新(或加强管理)的举措,计划解决的问题以及承办单位等。(责任单位:各创建部门)。

5.文明实践清单。

包含文明实践所、站开展的文明志愿服务项目以及文明实践活动等的服务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健全镇、村两级建设管理工作体系,由镇创建办牵头,各责任单位、村(社区)共同组织实施,明确任务,细化职责,切实落实好本管理机制,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推进全镇文明城市建设管理常态长效。

2.强化措施,协调推进。将文明城市建设与平时各项工作结合,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创建效能。各责任单位、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坚持上下联动、条块联合,整合建设力量,统筹镇区资源,提高管理实效,着力构建文明城市创建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推动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发挥好企业、商户、群众作用,提升荣誉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简报、微信工作群、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建设氛围,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城市管理提升月实施方案

为实现中国梦,共筑xx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结合县委、县政府“五创”工作目标及贯彻整办发〔〕19号《关于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参加“五创”义务劳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将把“圆梦行动”落实到我们当前工作中,落实到城镇管理上,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持续集中整治,把我们城镇建设成美丽繁荣和谐新。现就做好六月份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好“五创”义务劳动。

严格按照整办发〔2013〕19号文件要求,每周五上午8:30—10:30,组织全镇领导干部职工到所联系社区,与社区干部、公岗人员(每个社区每次不少于15人)一起参加“五创”义务劳动。每次劳动内容,由县整治办(五创办)、镇城工办根据“五创”工作推进情况临时确定并通知。

开展五好家庭、文明楼院评选。

(一)评选时间。

六月底前完成评选工作。

(二)评选办法。

五好家庭、文明楼院由社区组织社区党员群众采取推选、评议、公示等办法,公平、公正、公开地选出群众公认的先进代表。

(三)评选名额。

五好家庭按总户数5%评选,文明楼院按每个社区1-3栋评选。

(四)奖励办法。

凡评选为五好家庭、文明楼院的,由各社区组织举行颁发光荣牌仪式。

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工作。

各社区须于6月14日前,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文明劝导员就当前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工作方式方法及社区督查巡查职责等进行培训。以增强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组织纪律性,爱岗敬业精神,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的为社区广大居民服务,为当前城市管理服务。

落实长效机制。

以70%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作城市管理员,进一步细分管理对象、细分岗位职能、细化分解每一项具体工作、细化管理制度的各个落实环节,做到每个路段、片区、楼群、小巷道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小到一个烟头、一个纸屑,每项工作都要有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实现管理上无空白、责任上无缺失、落实上无断档。

(一)落实文明劝导。

严格按照县“五创办”文明劝导活动要求,每月双号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组织开展劝导活动,并按要求佩戴标识。

(二)组织专门力量督促门前双五包落实。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定岗、定位、定责对辖区内门面户进行督查。

(三)科学划分保洁区域,做到保洁无盲区。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一支队伍管到边”的管理体制,做到全天候洁;加强对保洁人员考核,做到天天有检查、月月有评比。

(四)加大巡查新乱搭乱建力度,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把乱搭乱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全镇党员干部要全力参与到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来,用实际行动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社区要全力督促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镇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镇效能办将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查督办,并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工作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

(一)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措施;

(二)宣传“一年一小变”成果和“三年一中变”规划;

(三)宣传各个阶段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计划;

(四)宣传好人好事,树立先进典型;

(五)宣传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六)对“六乱”及违法违纪现象进行批评、鞭挞和曝光;

(七)督促各部门,各区、街、镇对“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改。

(一)充分发挥广州地方新闻媒介多且集中的优势,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沟通,举办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以及现场采访报道等。

(二)在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设立城市管理宣传栏目。

(三)举办城市管理现场咨询会。

(四)组织开展评比表彰“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好市民”和“城市综合管理文明执法先进集体”的活动。

(五)充分发挥区、街、镇宣传阵地(刊物、简报、墙报)作用,并在公共候车亭、公共宣传栏开辟公益宣传栏。

(一)建立和健全市、区、街(镇)三级城市管理宣传网络,组织城市管理通讯员队伍,定期对通讯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触觉敏锐快速反应、文字表达等新闻素质,主动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准确稿件、信息。

(二)配合各个时期工作重点,与建设工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组织新闻单位现场采访报道。

(三)印发市民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

(四)对“110”报警服务台城市建设管理快速反应网络群众投诉的和监督检查处“巡城马”日常巡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由专人收集归纳,进行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开。督促整改,取信于民。

(五)加强对区、街(镇)及各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的指导。

(一)4月-5月,精心组织一批有份量的新闻稿件提供新闻单位,组建宣传网络和通讯员队伍,筹措、申请城市管理宣传经费,与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洽谈城市管理宣传栏目的设置,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城管办布置个年城市管理宣传工作任务。印制市民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

(二)6月份举办市、区城市管理现场咨询会,市城管办、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公用事业局、交警支队、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区城管办参加。会上派发市民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小册子。争取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城管”栏目正式开通。

(三)11月份在市、区开展“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城管综合执法文明单位”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好市民评选活动”。

(四)12月份对评选出来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单位”、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分别推荐的‘城市管理优秀基层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好市民”进行表彰。并对“城管”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及时调整宣传形式,改进工作方法,办好城市管理各种宣传活动。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形象宣传,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影响力,为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xx年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营造工作氛围。以职能宣传、典型宣传为主要内容,做到领导关注的工作与群众关心的热点宣传相结合,工作职责宣传与法律法规普及教育相结合,城市亮点宣传与不文明现象曝光相结合,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二)展示对外形象。深入挖掘城管系统的工作成效、亮点特色、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园区城管精神,进一步展示园区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和风采。

(三)提升宣传水平。做到提高深度,从普通的动态新闻信息宣传向深度报告类宣传拓展;提高档次,从区级媒体宣传向市级媒体宣传拓展;提高效率,从群众被动接受宣传向主动参与宣传拓展,进一步提升城管宣传的层面档次和影响效果。

(一)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对外宣传形式。

1、动态报道。通过内部网站、上报市局信息适时报道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2、专题报道。定期对阶段性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归纳,以综述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做好专题信息报道。

3、编发简报。每逢双月编辑一期《城市管理动态》简报,并发放到位。

4、对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推荐、宣传我局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以庆祝园区开发建设20周年为契机,结合城管重点工作,策划专题报道或邀请上级媒体前来采访,力争在各级媒体上推出有质量、有影响的稿件。

5、其他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板、发布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不定期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路及示范社区创建等工作的宣传。

(二)加强队伍建设,理顺宣传工作体制。

1、构建宣传联络员组织网络。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配齐配强报送信息人员,具体负责内宣和外宣信息的报送工作,结合本处室、单位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做好宣传素材的收集、整理、编辑等工作,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宣传信息。

2、加强宣传工作者业务培训。20xx年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写作能力,增加责任意识,着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宣传工作者和专门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宣传工作队伍。

(三)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宣传工作考核。

20xx年要将宣传报道的绩效作为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年终考评的事项之一,各处室每月应至少投稿1篇,各直属单位每月应至少投稿2篇。工作成绩评估采用积分累计的办法,按上报信息和提供新闻线索的数量,被上级部门和各主要媒体采用稿件的数量,以及为各新闻单位采访提供服务情况等累计积分。

(一)加强领导。各直属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的宣传工作责任机制,确定1-2名宣传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宣传稿件汇总收集、采写报送等工作。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指导、业务培训及宣传考评工作。

(二)明确任务。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自觉服从局机关宣传工作安排、调度和部署,按照宣传工作重点,结合本部门特点制定宣传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指标,层层分解任务,将宣传工作落实到人,并主动为全局性宣传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务,按照宣传工作要求,按时将有关宣传素材和报告报送到局综合处。

(三)强化激励。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宣传方案,将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同时,要将报送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与个人的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相挂钩,形成人人重视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

1、城管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

2、爱护城市环境,就是爱护自己的家。

3、城市管理,重在参与,贵在有你。

4、城管,一张写满城市发展的和谐请柬。

5、城管工作需要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夜市管理实施方案

为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省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夜查范围。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医院病房楼、寄宿制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

“九小场所”中小歌舞娱乐、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小美容、小洗浴等场所。

夜间从事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设有员工集体宿舍的生产厂房及从业人员住宿的经营性场所的“三合一”建筑。

二、夜查内容。

带班领导、消防控制室值班、防火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有效,员工是否会使用;

有无违反规定设立员工集体宿舍或住宿的现象。

三、夜查时间。

夜查于6月22日、23日20时开始进行,全县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每个夜查组检查单位不少于10个。

四、夜查组织。

夜查活动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安消防、治安、经保和南城、北城两个城区公安派出所参加。

五、分工情况。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治安大队负责全县劳动密集型场所;经保组织负责内部单位;南城、北城派出所各分两组负责本辖区“九小场所”。

六、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夏季消防平安夜查行动”,向政府领导做一次认真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各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队参加夜查。原则上对县和公安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

加大夜查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夜查期间可邀请政府领导和有关新闻媒体参加,跟踪报道夜查活动情况,活动结束后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将夜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在全社会形成消防夜查整治的强大声势,督促社会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严格消防执法。参加夜查的干警一律着警服、戴警帽,持《消防监督检查证》或《警察证》,并主动向被检查单位出示。各夜查组均应使用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对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等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对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检查结束后按照分级管理职责,下达法律文书,责成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火灾隐患较严重的,影响公共安全的,要严肃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查封。

加大督察力度。县公安警务督察部门要加强对这次夜查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对夜查行动不落实或流于形式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通报批评;对由于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追究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夜查的信息报告。各参与检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夜查情况的总结和信息报告工作。6月23日上午8时前,各单位要将22日晚的夜查情况报支队,24日上午8时前上报整个夜查活动总结和统计表。

城市管理提升月实施方案

紧密结合我局反腐倡廉建设、效能建设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提升和作风的优化,进一步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构建完善、严密,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着力解决贯彻执行制度力度不够、监督检查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1、深入进行思想发动。3月5日,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

2、组织开展查摆活动。以党支部或部门为单位,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围绕单位、个人在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制度建立全不全、制度规定细不细、制度执行好不好、廉洁自律严不严的查摆活动。

第二阶段:制度建设。围绕反腐倡廉、提高效能、改进作风、促进发展,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出发,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疏理。在此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修订、完善;针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贯彻执行制度的有效措施。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开展制度调研。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本单位容易发生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关键环节,研究这些环节腐败产生的形式、特点和规律,查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2、修订完善制度。按照“坚持、充实、完善、废止”的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疏理和审查,重点审查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按照反腐倡廉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要求,修订完善制度,形成符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标准的制度体系。对制度做好分类登记。

3、实行制度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局网站、制度汇编等有效方式,做好制度公开工作,接受内外监督。编制局党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目录,下发反腐倡廉制度汇编。同时,要加强全局人员的制度学习,增强对制度的理解和掌握。

4、严格落实制度。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高度重视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全方位监督检查。

5、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根据市委“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要求和局党组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方案,抓好自查小结,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1、自查小结。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小结,并按照制度建设持续改进的要求不断创新完善制度,要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

2、总结提高。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推动反腐倡廉和安全监管效能、制度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三、主要目标。

要以开展“提升制度执行力”活动为契机,在抓好防腐倡廉制度建立、制度完善、制度创新工作的同时,促进全局各项业务工作制度的规范和完善,保证各项安全监管监察任务的圆满完成。

1、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立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续推行“预警”和防范机制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源头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采取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约机制和防范措施。切实施行“诫勉”机制。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同志,通过自我检查、组织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以清思想、正视听、晓得失。坚持层层签订廉政建设“九不准”责任状。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对失职失责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问责”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的评优、提拔、晋级结合起来,采取降职、免职、交流等措施,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坏的,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依托“三合一”网络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审报程序,把好行政许可关口。严格行政审批流程制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

3、严格执行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公务招待接待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品采购制度;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

4、建立健全人事任免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加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监督力度。

5、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xxx等各项制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6、完善行政监察制度,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安全监管监察履行职责、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程序等实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实行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最大限度地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好、传达好、落实好、宣传好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学习,认真实施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方案,力求在学习中有新思维,贯彻中有新创意,执行中有新举措。

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局党组成立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工作协调。各级领导,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狠抓落实,把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在工作中,执行在行动上。

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工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以廉洁自律教育为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以学习贯彻为突破口,加强机关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

完善制度,注重实效。要把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制度落实、推动工作开展作为检验实施“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是否见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体制机制。要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注重基本制度,又要注重配套制度;既要注重惩戒性制度,又要注重激励性制度;既要注重实体性制度,又要注重程序性制度;既要注重制度的制定,又要注重制度的落实。

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在常州安监网、开辟专栏,采取新闻报道等形式,切实加大对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和单位要用一定的时间,进行认真回顾,书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剖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措施,严格整改责任,巩固活动成果。

夜市管理实施方案

下午7点,不得超过7:30分。

晚上1:30分下班,下班前打扫干净各自负责的走廊和楼梯间,包房不管有没有客人,走廊里一律不准放各种物品东西。

上班服务员都得穿夜夜笙歌服装,不准穿拖鞋,上班前检查各自负责的包房和沙发卫生,摆好茶桌上用品,前台、做好吧台和大厅卫生干净,待客有礼貌。

管理员检查消防和安全通道出口,包房设施排除隐患,下班关好各电器电源。

收银员记好各包房帐目,当服务员告诉收银员送进各包房的物品数量,如没记帐和漏帐,按夜夜笙歌收费价格赔偿,服务员有责任告诉收银员送进各包房物品数量,如不告知收银员记帐,查实按夜夜笙歌收费价格赔偿。

上班时间不准进包房睡觉,不准在大厅沙发上排座,不得有顾客争执,本店人员不得吸毒和做违法活动,拾到顾客财物必须归还。

每人每月休息一天,上班一月满勤奖励50元,有事没来上班不向管理员请假作旷工,扣工资50元,员工有亲朋好友定购包房,满包房费后按5%的提成,还可以和自己的亲朋好友在包房一起欢乐。

按照分工各自做好自己的活,服从管理安排,违反上属条例罚款50元。

主管:白鹏。

责任管理员大厅二楼三楼。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简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整洁、有序、安全、智慧的城市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_,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主线,以整洁、有序、安全、智慧为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总体目标。

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贯穿城市工作全链条,通过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力量,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摸清城市管理工作底数,厘清工作责任,理顺工作关系,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重难点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城市运行规范有序,整体风貌明显改观,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智慧的城市环境,塑造生态良好、生活幸福、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营口滨城新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管理。

1.环卫清扫保洁管理。对环卫清扫面积进行测算,摸清底数,按标准配齐人员和环卫清扫车辆,规范设置环卫设施,加快环卫作业机械化进程。整治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内等薄弱区域环境卫生,做到“七净”,即路面净,路边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净,果皮箱净,路边绿化带净。整治临街商铺房前屋后卫生脏乱问题,排查治理各类餐饮单位将厨余垃圾私排街边、乱堆物料等行为。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商铺、学校等落实各自门前“五包”要求。一是包卫生清洁,负责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清洁,按规定自设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外观清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投放,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定点投放,做到门前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另外要按政府规定时限要求清除积雪积冰。二是包门前市容,保持自有建筑立面整洁,门店牌匾广告设置符合规定要求,无乱涂乱刻、乱贴乱画等现象。三是包秩序,无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修配,无违规散发广告、传单,无从事未经许可的宣传活动现象。四是包绿化完好,无依树搭棚等践踏、乱占绿地现象,无向绿地倾倒垃圾、积雪、泼污水等现象。五是包设施管护,无擅自挖掘道路,无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设施、夜景照明设施、环卫设施、绿化设施等,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对住宅小区、农(集)贸市场、商业网点等区域环境卫生,实行生活垃圾专人管理、巡回收集、定点存放、及时转运,做到垃圾不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摆放有序。对住宅小区集中清理的积存垃圾,要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清理、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堆放。设置早、夜市区域,市场撤市后要及时清扫场地,做到人走地净,防止形成新的环境污染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3.公共设施卫生管理。集中擦洗城市座椅、公交候车亭、交通信号指示灯、道路指示牌、健身器材、城市景观小品、雕塑、道路中间隔离带、通讯设施、电力设施等,确保上述设施干净整洁。全面排查城市公厕,规范公厕导引牌,维护维修公厕各类设施,集中整治公厕周边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4.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完善河道、沟渠、海岸沿线周边环卫设施。建立对上述区域环境卫生的常态化管理制度,落实经常性的巡查、检查、清理等保洁措施。坚决打击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生活垃圾等行为,禁止违规排放排污,及时消除河道障碍物、生活垃圾等,全面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水质提升及生态优化。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5.道路遗撒日常管理。以主次干道为重点(含国省干道),加强对从事易产生脱落扬撒货物运输车辆、单位和个人的管理,禁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流体、散装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符合环保要求。运输散装货物的车辆,必须做到四周槽帮牢固可靠,无破损,挡板严密;运输渣土、砂石的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本市技术标准的运输装置,并保持覆盖到位、密封完好;运输流体货物的车辆,必须使用不渗漏的容器装载运输。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6.城市除雪管理。坚持绿色除雪工作理念,完善除雪指挥体系,建立除雪预警联动机制。除雪责任明晰,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协作,按时完成除雪任务。优化除雪设备种类,合理增加除雪设备数量,提高机械化除雪率。要进一步缩短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等区域除雪时限。严查道路扬雪、井下倒雪等违规行为,督促沿街企事业单位、临街商铺门前积雪进行及时清理,严控融雪剂使用,做到雪中路通、雪停路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明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7.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要目标,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计划安排,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聚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加大资金投入,多措并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设施设备建设,大力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常识,提高广大市民垃圾分类参与度。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按计划实施,长期推进。

(二)立面空间管理。

1.整治违法建筑。加大力度依法全面拆除压占城市红线、蓝线、绿线、燃气管线,以及住宅小区、重点路域、城市出入口等违法建筑,加快消除历史存量,分类处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按计划实施,并长期推进。

2.整治废品收购站和砂石料场。对无照的废品收购站和砂石料场要依法予以取缔,对有照的废品收购站和砂石料场要规范管理,坚持制止上述单位乱拉乱建、影响市容的现象发生。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3.城市绿化管理。严格绿线管控,加大对违法占用绿地的执法力度。对全市现有绿地进行摸底调查,统一建立管理档案。加大全市绿地养护管理力度,对全市主次干道行道树补植,消灭缺株断条现象。重点整治住宅小区内弃管绿化、荒废绿地、占用绿地乱搭乱建、占用绿地种植农作物等现象,依法拆除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违规搭建的阳光棚、储物棚、果蔬架等。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4.城市亮化管理。城市亮化建设由产权单位(个人)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亮化设施由设置单位(个人)负责维护,保持功能良好、容貌整洁。亮化灯饰的光源、颜色、造型不得与交通信号灯等特殊用途的灯光相似,其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陈旧以及损坏的,应当及时维护、修复或者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变、移动、损坏亮化设施。整治在城市公共区域私拉条幅,私架管线,私立杆柱,在临街行道树、花坛、护栏私设亮化美化饰品等行为,并对现有上述物料予以彻底清除。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5.建筑外立面管理。新建、改扩建的建(构)筑物应当符合城市风貌,体现城市特色,其造型、装饰装修等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现有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形态和色彩,符合街景要求;破损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当及时整修,组织实施城市建筑外立面改造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编制改造规划方案;城市建筑外立面景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利用城市建筑外立面设置广告、标牌、标识、画廊、橱窗、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等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门窗防护栏、遮阳棚、空调外机、太阳能设施或者封闭阳台等的;城市建筑外立面附着的管线和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缆线的;附着于城市建筑外立面的外排油烟口、污水道口等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城市建筑外立面容貌标准。坚决整治未经审批擅设商招、店招、户外广告、充气拱门等现象,清理未经审批、破旧残缺的各类广告牌匾。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6.街设家具管理。实行部门牵头、属地监管,明确街设家具设置管理规范,确保符合行业标准,点位布局合理,提升街设家具品质和实用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修复破损部件,定期予以清洗维护,确保设置美观整洁。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1.规范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到功能完整,干净整洁,标线标志连续性和引导警示功能良好,人性化程度高。专用停车场标识清楚,道路机动车停车场车位(包括临时停车场)、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标志标线标牌规范,车辆停放有序,朝向一致,路面无违法占道停车问题。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规定停车区域外的占道停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各类道路乱设点,乱收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主要道路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道路、挤压盲道等现象。加大对街路两侧单位、商场、门市、小区的停车管理,禁止随意封闭圈占、乱停乱放。加强封闭和开放住宅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力度,小区内车辆有序停放。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监督管理,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及停车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场的证照发放;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编制;市发改委负责停车场的收费许可;市住建局负责停车场的建设、泊位施划、物业管理;市营商局(市审批局)负责停车场的审批。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将规划的停车设施挪作他用、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道路范围外随意设置障碍物妨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和机动车停放管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整治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全面清理流动商贩,保障行人通行安全。对市区范围内流动商贩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加大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火车站、客运站、商业区、校园周边等流动商贩集中区域以及高发时段的巡查管控,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合理设置季节性便民摊点,划定范围,限定数量,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整洁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强化执法巡查,全面取缔其他占道经营摊点,集中治理马路摊区和机动车随意停放售卖行为,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控措施相结合,确保街面秩序管理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3.占用、破坏消防设施和市政设施行为管理。整治车辆或其他移动设备占用各类消防通道,整治人为破坏、偷盗各类消防设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等行为。整治偷盗各类市政设施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4.整治交通秩序乱象。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宣传,全面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养。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乱鸣笛,乱用远光灯,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三轮车载客,故意遮挡号牌,三轮车、摩托车等不按规定时段和路段通行等交通违法现象,确保交通秩序安全通畅。对行人乱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栏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5.客运市场管理。从严查处非法营运乱象,严厉打击“黑网约车”、“线路黑车”等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着力整治出租汽车计价器作弊、索取高价、拒载、强行并客、不使用计价器等各类运营服务违规问题;加强重点区域非法营运整治,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四)市容市貌管理。

1.市政设施管理。强化市政设施的日常巡视管理,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率,整治车行道,消除车辙、痈包、路面积水、管道淤积等病害和问题,打造安全、整洁的出行环境。强化道路挖掘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恢复质量达标,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整治马路边石,及时对破损现象进行维修或更换;对道路两侧人行道板进行维修,达到无裸露地面;对城市桥梁、路灯等设施进行日常巡视,确保功能正常、安全无隐患。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各类窨井盖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产权,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窨井盖的管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井具设施要达到井框周围无沉陷,与路面平顺相接。产权单位要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缺失、损毁的,应当立即组织补装、更换,接到投诉或者市政管理部门的维修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补装、更换;对立即补装、更换有困难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尽快予以修复;对于废弃的检查井、阀门井,应当及时填埋;使用地下共用管廊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其使用数量比例承担相应的管线及井具设施管理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3.广告牌匾管理。设置前需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对设置内容进行审批,按照文明城市相关要求设置公益广告,设置公益性广告的比例大于30%。对非法设置的进行治理,对合法的加强日常维护,做到干净整洁、安全牢固,定期组织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坚决拆除。对画面污损的牌匾进行清洁,对字体残缺陈旧破损的牌匾和夜景照明设施进行更换或改造;对违规设置的小灯箱、霓虹灯等坚决拆除,禁止悬挂各类促销布幔条幅等宣传品。加强灾害性天气户外广告牌匾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应急预警体系,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隐患。清理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对各类违法违规广告牌匾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文明办。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4.整治“八乱”行为。一是整治乱堆乱放。集中清理城区主次干道、公园、景区周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楼道、公共区域、绿地、公厕、垃圾箱旁、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河道沿线、铁路沿线等区域的乱堆乱放。二是整治乱停乱放。加大路面管控和处罚力度,按照违停必罚、同步曝光的原则,加强对全市禁停道路和其他主次干道的违法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严控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放,原则上不得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同时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全面规范设置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三是整治乱贴乱画。进一步加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治理力度。重点区域、主要街道两侧非法小广告随现随清,涂写、刻画的非法小广告清除后,应恢复清除区域原貌,与建筑物、构筑物原色保持一致。清除作业不得损坏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并及时清理落地废弃物。四是整治乱搭乱建。对城区临街路段、街道、街巷乱搭乱建的棚舍及其它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达到有效遏制违法乱搭乱建、市容市貌干净整洁的效果。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5.工地围挡管理。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拆迁地块、闲置地块、缓建项目场地、临街店铺装修等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封闭围挡,对存在破损、脏污、倾斜等问题的上述围挡进行更换、维护、粉饰和清洗,杜绝各类围挡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4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五)城市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监理单位监督落实的“三位一体”文明施工管理机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工地设置围挡、场内道路硬化等各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整治各类施工工地残土垃圾外溢、工地道路未硬覆盖、临街堆放物料、车辆轮胎带泥上路、不按规范苫盖等违规作业行为。依法依规对上述行为进行查处,始终保持依法整治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2.街路扬尘治理。加大对城市道路的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力度,对可实施机械化清扫的街路实行机械化湿扫(非结冰期、非雨雪天候),确保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最大限度减少城市路面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3.裸露土地管理。按照因地制宜、能绿尽绿、不绿硬化的原则,采取种植绿化、铺设绿网、硬化覆盖等措施,有效遏制裸露土地导致的扬尘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并长期保持。

4.整治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严禁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等,从严管控祭祀烧纸污染等。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六)城市安全管理。

1.城市燃气使用管理。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档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居民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给管道供气居民每户安装漏气报警断气阀门并提供咨询等服务。任何使用燃气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燃气使用相关规定,需要增加安装供气及使用设施时,必须经城市燃气经营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营口燃气集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从严打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的行为。从严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问题;常态开展“治超治限”行动,重点查处公路货运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非机动车超速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时未配戴安全头盔等现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3.地下管网安全。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档案,特别加强对燃气、电力、供暖、供水等地下管网的安全管理。加大对城市老旧管网改造、更新力度,及时消除城市管网运行安全隐患。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城区河道等巡查排查,完善防汛设施,防止持续降雨造成大面积城市内涝。落实供暖、供气管网安全巡查检测制度,及时消除安全漏洞隐患,严防管线爆裂、爆炸等问题发生。严格落实汛期城市供水管网、地下水井巡查、检测等制度,避免雨水污染地下水源,保障城市饮水安全。加大对破坏各类城市地下管网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城市地下管网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保持。

4.道路通讯(信)架空线路落地管理。完成我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重要道路、城市广场、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旅游景点周边和城市出入口的架空线路落地工作,建设完备、实用、合理的地下线路管道网络,彻底取缔中心城区内空中架设的通讯(信)线路,清除城市上空的“视觉污染”,引导原有通讯(信)线路全部利用地下管网资源集中铺设。达到净化我市城市地上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空间资源,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七)智慧城市建设。

1.构建信息基础设施。以“数据驱动、智慧引领”为核心,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建设电子地图,将城市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与营口新型智慧城市云数据中心进行高度融合,彻底破除城市管理信息孤岛,使城市管理工作具备强大的信息支撑,实现资源共享、多维研判、职能决策的管理决策模式,确保城市管理更及时、更精准、更高效、更智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效能。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2.实施智慧城管建设。充分发挥“一个中心、四个平台和n个应用”总体架构体系优势,加快智慧城市管理,推进智慧停车、智慧城管建设,达到精细化的城市管理与创城工作深度融合。同步开展大屏、中屏、小屏研发工作,实施市级开发,市、区、街直接应用,赋能基层。通过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城市治理“状态全面感知、隐患精准预警、问题智能发现、指令智能推送、条块无缝联动、处置即时高效、监管动态闭环”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八)老旧小区改造。

从完善老旧居民区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入手,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道路平整、没有坑洼积水,设置交通标识,实现住宅小区内道路出行顺畅;人行道板铺装透水性强,路面平整;边石整齐划一,无损坏松动;盲道和无障碍通道设计合理,行走安全。二是地下管网上水、下水畅通。小区内排水、排污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雨污分流;上水无漏点,水压充足安全。供热管网环保节能。各类井盖、井座与道路一体化。三是屋面防水达到屋面整洁,防水功能完好,屋面排水系统通畅。楼道墙面整洁;楼梯、扶手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亮灯率100%。四是依法拆除小区内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临时建筑及侵占公共用地乱堆乱放行为。五是建设机动车停车场,增加车位;有非机动车车棚。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整改时限:20_年7月底前,并长期保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20_年12月31日前)。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行业管理部门、宣传部门采取集中动员,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知晓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形成共管共治的城市管理良好局面。

(二)建网摸底阶段(20_年1月1日—20_年1月31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采取会议研究,成立专班等形式,围绕本《方案》内容,结合属地、行业职能等实际,尽快制定推进《方案》落实的措施办法,全面摸清各自属地、各行业职能范围内的管理事项底数,排查当前存在的问题。按照县(市)区政府或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三个层级划定城市管理网格区域,市直相关部门依据业务职能,按照城管执法、绿化养护、市政维护、小区管理、交通秩序、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等事项形成行业管理职能网格图,并纳入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三级网格之中,最终建立以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为主导、街道为桥梁纽带、社区为基本单元、市直部门参与其中的管理责任网格。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杜绝管理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每级网格都要配备网格管理人员,建立日常巡查、信息反馈、情况处置、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确保各自责任区内的城市管理问题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集中整治阶段(20_年2月1日—20_年7月底)。

各网格责任主体依据各自网格管理图,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所属问题整改。在实施问题整改过程中,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理顺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研透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机理,做到各管理区域边界明晰、各管理环节、管理节点人员配备合理、责任划分清楚、管理链条顺畅,并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不断充实和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四)考核验收阶段(20_年8月1日—20_年8月底)。

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前期工作,按照整改时限分别从5月1日和8月1日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管理网格图绘制、排查问题整改、网格管理员配备、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运行、管理资金保障、平时检查考核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绩效考核。

(五)常态运行阶段(20_年8月起)。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要在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基础上,研究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任务全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营口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统筹组织、综合协调、标准制定、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负责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常态运行,确保方案内容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障。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全面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所有罚没收入及经费安排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足额保障各级城管执法和有关单位(部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经费。

(三)强化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组织,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典型事迹,曝光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制度机制,健全群众举报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调动各单位、市民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工作新局面。

(四)跟踪督查考核。

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直相关部门配合,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组,负责实施督查考核工作。建立月检查、季考核通报、年度排名制度,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上水平、见实效。对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存在严重管理问题的单位采取媒体曝光、约谈问责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鹤壁市基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前提,以实施社区综合服务精细化管理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加强组织保障建设为关键,实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全覆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坚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支持职能下沉、重心下移;坚持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效能,全面提升鹤壁市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目标任务。

在全市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全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全覆盖。全面形成指挥有力、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运行体系,普遍建立覆盖城乡、行为规范、富有活力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服务民生、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制度机制,巩固完善党建引领、服务、管理有序的工作格局,实现基层社会管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明显提升。

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目标是:“五全管理”

1.基础数据全摸清;。

2.动态情况全掌握;。

3.矛盾纠纷全化解;。

4.百姓事务全代办;。

5.百姓诉求全应答。

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组织架构体系建设。

(一)、建立市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开展网上办公、网上服务管理、网上监督考核等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信息科技水平。

主要职责:

(1)顶层设计。

(2)组织协调。

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解决社会服务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3)指派调度。

对群众反映、下级上报、上级交办的服务管理事项受理登记、请示报告和分类处置,指派、调度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4)督导考核。

对各部门和下级中心工作运行情况和具体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5)责任查究建议。

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推诿扯皮,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地方和部门,提出责任查究建议。

(二)建立区(县)级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以区(县)级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为纽带,形成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承上启下的枢纽。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政府各部门、组织、纪检、宣传、信访、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人社、住建、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安监、工商、人口计生等部门力量,融合共享政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书记县长公开电话、110指挥中心等资源,建立区(县)级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通过强化信息化手段,形成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维护稳定于一体的工作平台。

(1)组织协调。

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解决社会服务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2)指派调度。

对群众反映、下级上报、上级交办的服务管理事项受理登记、请示报告和分类处置,指派、调度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3)督导考核。

对各部门和下级中心工作运行情况和具体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指导、检协办等“菜单式”服务。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实行矛盾纠纷“半月一排查一上报”制度;采取分片包块、定期排查、上门服务、结对帮扶等方式,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有效排查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涉农利益、村企村矿、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

(4)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和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鳏寡孤独老人的服务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指导开展群防群治。

(5)引导履行社会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服务管理。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教育、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孵化”组织进驻,积极培育一批为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专业化社会组织。

(6)组织开展督查督办。

对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定期考核评价,推动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建立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以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基础,建立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平台。在城市社区,建立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党组织、居委会领导下,充分发挥社区“兜底”功能,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形成方便群众和各方参与的服务管理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中心主任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或社区专职干部等人员担任。在农村,建立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整合服务管理资源,按照“政事分开、民事村办”的原则,协调处理农村服务管理事项。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成员由“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村民代表(小组长)、驻村(社区)民警、计生服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组成。根据实际,中心设便民服务大厅、党员活动室、卫生服务室、警务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红白理事会等,切实解决面向基层群众的服务问题。在已经城镇化和外来人口多的乡镇、村,以及其他有条件的村,可参照社区标准,逐步推行社区化服务管理。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简版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代表着一个地方发展进步的水平。为了助推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让市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我局紧扣“四城联创”契机,按照“东进、西挺、南拓、北展”的城市空间战略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城乡兼顾、统筹发展”建设思路,着重集聚和提升行政、商务、居住、文化、休闲娱乐五大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倾力建设生态园林之城、绿色宜居之城。针对当前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我局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后,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_,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为重点,以创建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为目标,采取统筹协调、分步推进的方法,结合城市创建工作的推进,通过实施高标准、大力度、连续性的精细化管理行动,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市容景观的薄弱环节,确保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市政设施管理精细化。

1.城区道路设施严管理、细养护。及时对破损街道路面进行修补,确保城区道路平整完好;及时更换主要街道两侧路牙石和人行道砖;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巡查,对各类损坏市政设施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做到井盖、井箅无破损、无丢失、无污水外溢。(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区市政处)。

2.严格监管维护城区桥梁。对中心城区石马立交桥、汉江桥闸、天汉大桥、龙岗大桥4座桥梁做好桥头跳车、桥面破损、伸缩缝破损等病害整治工作,提高行车舒适度;二是按规定定期开展城市桥梁常规检测和结构检测,保障桥梁运行安全。(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区市政处)。

3.认真监管维护防洪排涝设施。对城区所有排水管道、雨水井、污水井、溢流井和排水管道汛前进行清掏、检修和维护,确保城区排水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行,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要加装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对天台路立交桥、叶家营立交桥要进行雨天监控,有积水要随时排出并及时设立有效禁行标志,防止车辆、人员发生不安全事故。对东排洪渠闸门、天台路和叶家营立交桥泵房做好维护、管养工作,以保证随时启用。(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区市政处、区城防办)。

(二)建筑施工管理精细化。

1.严格市政施工审批管理。每个施工项目必须严格完善施工手续和作业流程,并有完备的实施方案、施工图纸等材料;挖掘道路下埋管线施工要提前规划,并经区市政处审批后,统一组织实施,严禁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变更位置、扩大面积施工;对每条道路的占用破路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未批先挖、超面积和超期限开挖、施工现场不符合要求等现象进行处罚。(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区市政处)。

2.严格建设工地施工标准。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砖砌体、彩钢板等硬质材料设置围挡,进行封闭式施工。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挡)高度不得低于2.4m,其它不得低于2.2m。工地围墙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刷上有关的标语加以美化。主要出入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所有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台及高压冲洗设施,并设专人进行保洁;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防尘措施,并视现场情况,配备水枪对施工现场进行降尘处理。(责任股室:城乡建设股,责任单位:区质监站)。

3.严查违法施工行为。加强各类建筑工程手续监管,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行为进行查处。(责任股室:城乡建设股,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质监站)。

三、组织领导。

组长:王翰钧。

副组长:李新谢彬金典禄谭畅党岚苏武王忠。

成员:公用事业股股长李泽。

城乡建设股股长代军。

区市政处主任张德敏。

区质监站站长张晓春。

区城防办主任邹宝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公用事业股,办公室主任由党岚同志兼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是集中解决城市管理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的需要,要通过集中整治,让城市更清洁、让市民更满意。各股室、各单位是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安排落实,切实履行相关责任。

2.坚持标准,加大整治力度。要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突出抓好集中整治,完善设施、机制、考核等工作的落实。局作风办对落实《方案》规范要求不到位、精细化管理措施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的股室、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3.及时处置,严格网格化巡查执法。严格落实定岗巡查管理工作,对定岗巡查地段、时段内要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缺岗漏岗、在岗不作为现象,及时发现街面市容秩序问题,将街面管控落到实处,落实责任,扎实解决,切实做到指挥系统信息化、落实责任网格化、城市管理精细化。

4.落实长效,实施责任追究。各股室、单位要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凡是整治过的地方都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管理标准化,防止反弹,对在整治行动中组织不力、整治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市委关于“三个延伸”的指示精神,不断提升乡镇的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乡镇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招商环境,逐步推进城市管理的城乡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生态市、园林城”为目标,以_为指导,以改变乡镇容貌、树立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由无意识管理变为有意识管理,由无序管理变为有序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变为规范化星级管理。

二、考评范围。

(一)区政府所辖各镇(村屯)。

(二)国家、省、市公路两侧相邻的镇(村屯)。

三、考评标准。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__市中心城区街路秩序容貌管理标准》(__发23号、《__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x办发62号)和《__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评标准》进行考评。

(一)五星级村镇标准:各主次街路秩序井然,商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贴乱画;无陈旧、破损的牌匾、广告、条幅等;市场秩序井然,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摆放有序并设有专人管理;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档,工地外无乱堆乱放;主干道、次干道、巷道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9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并达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100%;渣土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二)四星级村镇标准:主次街路秩序良好,商品、物品摆放有序;视野内无乱贴乱画;牌匾、广告、条幅规范整齐无破损;市场秩序良好,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摆放有序;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档,工地外无乱堆乱放;主干道、次干道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巷道卫生有人清扫,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95%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8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其它垃圾收集站点要采用半封闭垃圾池,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并要达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100%以上;渣土管理覆盖面为主次干道。

(三)三星级村镇标准:主次街路秩序较好,商品、物品摆放有序,基本消除乱贴乱画;牌匾、广告、条幅等较为规范;市场秩序较好,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主干道、次干道环境卫生有人扫、有人管,街路比较干净,垃圾清运率达到9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5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其它垃圾收集站点要采用半封闭垃圾池,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公厕清掏、保洁率达到100%;渣土管理覆盖面积为区域主次干道。

(四)一、二星级村镇标准:各主次街路秩序较好,街路秩序有人管,牌匾、广告、招牌无破损,乱贴乱画较少;市场经营秩序较好,有人管理;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停放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70%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80%。公厕清掏、保洁率达到100%。对渣土的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突击治理的方式。

四、评比方法。

(一)检查评比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时间同季度市城管局检查一并进行,并作为全年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一、二星级村镇、区建设局自行评定;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村镇由区建设局推荐,经市城管局验收合格后授予星级资格。

(二)区申报星级村镇验收,本着先国道、省道,后其它镇(村)的顺序申报,凡不占国道、省道的村镇,可直接申报其它村镇。凡有国道、省道的村镇而没有申报,市局将不受理申报请求。

(三)验收采取百分考核制。凡是分数达到65分(含65分)以上的为二星级村镇;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三星级村镇;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四星级村镇,达到95分(含95分)的为五星级村镇,星级升降根据考评结果确定。

五、奖惩办法。

(一)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村镇,市城管局将给予命名表彰,并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每次的评定结果。

(二)创建星级村镇的达标率,一年内要达到20%,两年内要达到50%,三年内要达到80%以上,力争五年内全部达到三星级(含三星级)标准以上。一年内至少一个镇达标,三年内全部达标。

(三)对没有达到目标的村镇,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全年评选先进资格和年度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在下年度整改后重新申报。

(四)市城管局对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的村镇在一年后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重新评定星级。

六、具体要求。

到实处。

(二)为进一步抓好“三个延伸”工作,首先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一切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形成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精简高效的指挥系统和专门机构,司其职,尽其责。要进一步完美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将“三个延伸”工作目标纳入村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奖罚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推进目标计划。

(三)区建设局每月对各村镇至少检查一次,每半年向市城管局推荐拟申报的星级村镇。从20_年起,三年内完成两个镇星级达标任务。

(四)区建设局制定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__区城市管理星级村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__、__。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村镇办,办公室主任:__(兼)。

电话:__、__。

精细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

为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临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

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

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在经营业主申请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

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禁止大型运输车辆、未苫盖的运输车辆穿越城区。

4、环保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环境、噪声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企业污染、烧烤污染、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

5、工商局负责制定《县城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农贸市场卫生、摊位、设施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6、交通局负责制定《县城客运车辆、占道修车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占道修车等进行治理,并负责对穿越城区等级道路的维护管理。

以上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后报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城-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结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广泛宣传。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开通“12319”便民服务热线。文明办、爱卫办及各部门都要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做好文章,通过群众素质的提高来改善城市环境。

(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从细节入手,疏堵结合,变被动为主动,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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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建设国家健康城市(以下简称“双城双创”)工作目标,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7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7〕3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和全国爱卫会建设国家健康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66号)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宗旨,以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卫生问题为重点,以双城双创为载体,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美丽、整洁、宜居的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做出贡献。

(二)创建原则。坚持政府领导、统筹部署、部门协作的原则,在全市掀起一场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创建热潮;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双城双创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区、各系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突出重点、整治难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以点带面解决薄弱环节以及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创建目标。通过开展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双城双创活动,力争到2017年,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卫生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到2020年,我市健康城市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和健康人群建设和谐发展,沈阳市跻身成为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的国家健康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能力。提高地方各级政府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加快推进各级爱卫会和爱卫办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等配置满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各项爱国卫生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畅通建议、投诉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

面禁止烟草广告,继续巩固和深化四类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成果,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三)营造整洁健康的市容环境。优化城市布局形态,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垃圾、污水、粪便的收集、运输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能力,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运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完善城市功能照明设施。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加强城区街路、水面、岸坡等地清扫保洁,坚决整治城市“占道经营”,“乱贴画、乱搭建、乱堆放”等行为;加强城区绿化、美化工作,合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各类市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和待建工地的监督管理,确保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加强社区、单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综合规范化管理,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整体提升。

(四)打造良好生态宜居环境。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开展城市抑尘、绿色交通、大气监控预警等环境空气治理工程,加大对秸秆焚烧的治理和管控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治理,开展城乡小流域水体治理,大力整治污水沟渠,努力改善城乡亲水环境。规范医疗废弃物管理,加大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监督,完善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五)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建设,加大对五小行业、学校、托幼机构等场所的卫生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活动,切实保障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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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在全市餐饮服务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和牲畜屠宰卫生检疫程序。开展饮用水安全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检测和评估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七)优化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积极防治传染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按期完成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科学布局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儿童预防接种服务质量,严格临床用血管理,加大对建成区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

(八)规范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制定以孳生地治理和药物消杀相结合的防制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保障措施

双城双创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抓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分工包干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要完善创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宣传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教育阵地,在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双城双创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真正成为双城双创工作的不竭动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要建立多层次的督查考核评比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畅通群众、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开展经常性检查评比,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引入激励机制,制定奖惩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政令畅通、行动统一、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畴,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机制,加大投入。要建立健全双城双创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法规机制、督查机制、奖惩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投入,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专项工作经费。同时,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有偿服务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管并重,突出管理”的原则,遵循城市管理“规划设计好、建设施工精、日常管理细、职责任务实”的思路,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工作标准,明晰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城市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不细、作业不精等现象,切实做到查找问题精准、整治问题精到、日常管理精细。通过全方位整治和巩固提升,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整洁优美、方便快捷、文明和谐的城市新形象。

(一)突出重点原则。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区域是:西部大道以南,潏河以北,西沣路以东,长安路以西区域。通过对该区域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梳理出城市管理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整管并重原则。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在加强城市各项日常管理的同时,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顽疾,促进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长短结合原则。通过集中开展一年时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建立健全与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相适应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用科学的制度和完善的机制确保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四)条块互动原则。按照部门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事权划分,突出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理顺体制机制,加强配合协作,构建“条块结合、协调互动”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五)责任唯一原则。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按照现行工作架构开展。各项任务由所列责任部门负责一抓到底、落实到位;相关单位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全民参与原则。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向全社会及时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工作新变化,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解决车辆无序停放的问题。按照“设置合理、标识统一、标志明显”的要求,6月底前新设置5个道路停车场,方便车辆停放。强化57个已有道路停车场(含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站点)管理责任,保证开放时间,加强车辆停放引导,4月底前确保城市道路停车场内车辆停放有序、方向一致,无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挤占盲道现象。加强城市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巡查,快速查处违规停车行为,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解决占道经营的问题。推进城市道路层级化管理,将城区63条道路按照4:3:3的比例划分为“严禁区、严控区、疏导区”,量化占道出店经营管控标准,按照黄线管理模式,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治理出店占道经营行为,确保9月底前实现“严禁区无占道经营,严控区提高标准,疏导区管理规范”的层级管理目标。3月底前彻底取缔惠民街马路市场,积极引导经营户进入正规市场规范经营;加强流动商贩管理,确保城区内不出现新的马路市场,维护城市良好环境秩序。

(三)解决沿街门店乱贴乱挂乱放问题。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督促沿街商户对各自门前环境进行清理保洁,做到橱窗无乱贴乱画、门店外干净整洁。年底前,全区一类街道“门前三包”落实达标率达到100%、二类街道“门前三包”落实达标率达到90%、三类街道“门前三包”落实达标率达到85%。

(四)解决沿街门头标识不规范问题。对城区内街道沿线的电线杆、灯杆、楼宇及其它市政设施上设置的各类标识牌进行集中清理;对重复栽设杆体设置标识牌的,进行归拢集中设置。8月底前完成城区内标识牌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城区街、路、巷、门牌标志齐全、规范、整洁、醒目。监督沿街单位商户按照造型、尺寸、色调、用材、用字等规范标准设置新的门头牌匾,8月底前完成城市街道违规设置门头牌匾的拆除清理工作,确保门头牌匾规范、美观、协调。

(五)解决渣土车违规拉运问题。全天候加强对建筑渣土清运车辆的监控,严查清运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年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定期开展建筑渣土清运车辆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拉运、违规倾倒行为,确保城市内无沿路乱倒现象、无违法倾倒点。

(六)解决废品收购站环境卫生差的问题。建立废品收购站城-管执法人员专人监管机制,加强废品收购站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杜绝废品堆积过高、超范围摆放现象,确保20个经审批的城市废品收购站周边环境卫生整洁。6月底前全面取缔城区范围内非法设置、市容环境卫生不符合标准的48个废品收购站。

(以上六项工作任务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落实)

(七)解决保洁员配备不足问题。参照西安市“一类道路2班制作业,每33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二类道路1.5班制作业,每38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三类道路1班制作业,每48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合理配备环卫人员,确保于6月底前城区道路保洁人员足额配备到位。

(八)解决果皮箱设置凌乱不规范问题。参照西安市“一类道路每50米1个、二类道路每100米1个、三类道路每200米1个”的标准,根据城市道路人流量和密度,合理设置配备城市道路沿线果皮箱;同类街区同规格、同标准设置,达到充足实用、统一美观,满足市民群众需求。3月底前,全部配置到位。定期对沿街果皮箱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破损果皮箱。

(九)解决公厕开放中的问题。3月底前新增对外开放公厕8座,使城区开放公厕达到27座,方便市民生活。提高公厕服务质量,监督已开放公厕管理员坚守岗位,做到保洁不间断,杜绝垃圾乱扔、污水横流现象,确保公厕干净卫生;保证公厕开放时间,城市一、二类道路及广场等重点区域公厕24小时开放,其他公厕5:00-23:00开放,开放率达到100%;临时性停水停电应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正常开放,因大修等需正常关闭应提前张贴告示明确恢复开放时间;将城市公厕运行费用列入区财政预算,保障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十)解决公共设施保洁维护问题。加强人行天桥、公交站牌、候车亭、道路指示牌、护栏等城市公共设施维护保洁,确保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干净整洁;建立公共设施定期擦洗制度,坚持每个月开展一次公共设施集中擦洗活动;降雨后,城市公共设施各维护责任单位必须在一天内清洗完毕。合理规划户外广告牌设置,严格按规定审批大型户外广告牌;对经审批设置的 785块户外广告,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其整洁美观无污损,符合安全要求。年底前,完成23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城市主干道、主要节点无违规设置广告牌现象。

(十一)解决绿化带、绿篱保洁问题。3月底前完成29条道路绿化补栽补植工作。健全绿地养管规章制度和标准,完善检查办法,各类绿地、绿化带实行全天保洁,重大节假日对重点区域实行定人定岗保洁管理,保持道路绿篱间隙干净无垃圾、无杂物,城市一、二类道路绿化带维护达到无白色垃圾。

(十二)解决街头散发张贴野广告问题。建立重点值守、巡回检查、及时追呼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执法力量,于5月底前有效解决街头散发野广告问题;建立健全野广告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治理工作成果,防止散发及张贴野广告现象回潮。

(十三)解决城中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在20个重点城中村按照“大村8个、中村6个、小村4个”的标准,进一步充实城中村保洁员,配齐必要的环卫设施,定时收集拉运城中村垃圾,清理城中村存在的垃圾山、卫生死角,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3月底前全面实现城中村环卫保洁规范化管理;同时全面清除城中村野广告,建立野广告巡查机制,彻底解决城中村野广告污染环境问题。

(以上七项工作任务由区市容园林局负责落实)

(十四)解决城市夜间照明及景观问题。加强城市夜景照明亮化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6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市道路的路灯设置更换任务,确保一类、二类道路路灯良好率达到100%,三类道路达到98%以上;进一步完善无灯缺灯背街小巷的道路照明改造,确保于4月底前实现城区街巷全部点亮;深入推进城市点亮工程,4月底前完成南长安街15栋建筑物点亮改造,逐步提升城市夜间景观形象,打造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效果。

(十五)解决“架空线缆”落地问题。加快架空线缆落地工作进度,城市新、改、扩建道路必须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线缆通道;建立架空线缆巡视管理制度,整治私拉乱接行为,净化城市空间环境;9月底前完成南长安街、长兴路、凤栖西路共6.6公里线缆落地任务,完成二类和三类街道架空线缆归并整理工作。

(十六)解决市政道路“拉链路”问题。9月底前完成城区7条破损道路、人行道修复,确保道路平整无坑洼。严格按照《西安市长安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审批市政道路挖掘施工事项,强化施工方案审核,落实施工工序和进度管理措施,压缩工期,控制开挖面积。对挖掘道路下埋管线施工要提前规划,统一组织实施,严禁新建道路重复开挖。年底,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十七)解决施工工地围墙设置标准不高问题。对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围墙(围挡)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标准统一、施工精细、及时拆除”的要求,加强施工工地围墙(围挡)设置管理,统一围墙灰白色调,于9月底前完成城区围墙(围挡)规范化设置工作;督促产权单位定期擦洗保洁,确保城区所有在建工地沿街围墙设置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以上四项工作任务由区建设局负责落实)

(十八)解决烟尘污染问题。开展城市烟尘控制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6月底前将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扩大到100%;加强对烟尘控制区的检查复(抽)测,确保各种炉、灶稳定达标排放,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开展现有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年内确保城区一类、二类街道餐饮经营户油烟达标排放。严格限制非电燃煤设施审批,监督新、扩、改燃煤设施同步建设除尘及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年底前实现“除尘效率达到90%以上,脱硫率达到95%以上,脱硝率达到80%以上”目标,完成城区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十九)解决扬尘污染问题。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和督办力度,制定扬尘污染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定期对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和奖惩。制定建筑工地内部管理制度,监督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出入口硬化、安装自动冲洗设施、覆盖黄土等防尘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出口管理,6月底前实现城区各工地管理规范、无扬尘污染现象。

(以上两项工作任务由环保长安分局负责落实)

(二十)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缓堵保畅工作,加强交-警执勤力量,优化交-警执勤时间,采取重点路段严管、强化流动巡查、加强易堵点执勤等办法,加大交通秩序管控疏导力度,严格查处和纠正车辆违规停放、违章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公交车到站不进港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一类、二类街道不发生1小时以上的拥堵现象。进一步完善交通配套设施,科学设置交通指示系统,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合理施划交通路口、平交十字的行车标线,10月底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引导车辆规范有序通行;加强城市交通设施和标识标线的管理维护,交通设施受损后,原则上24小时内修复,确保交通设施正常发挥作用;及时设置施工路段安全交通标识,做好相应交通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该项工作任务由公安长安分局负责落实)

(二十一)解决老旧小区环境秩序差的问题。建立健全乐园小区、老县委家属院、保险公司家属院、农行家属院、发展银行家属院5个老旧小区社区保洁、绿化、美化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动员小区居民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年底前实现所有社区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卫生状况达标;加强社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治理,清除乱贴乱挂,规范车辆停放,维护良好社区生活秩序;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环境治理,加大黑网吧、游戏厅、麻将馆等场所整治力度,维护文明和谐的社区生活环境。

(二十二)解决街头流浪乞讨问题。认真落实《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施细则》,积极做好城市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对城区内一、二类干道及人行道、党政机关、学校、休闲广场逗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在12个小时内引导或护送到区救助站。

(以上两项工作任务由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二十三)解决城中村无序建设问题。加强韦曲街道11个重点城中村、郭杜街道9个重点城中村建设行为监管。对城中村内的乱搭乱建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突击加建行为,维护城中村建设秩序;规范村内建筑材料堆放,确保村内道路畅通。

(该项工作任务由韦曲街办、郭杜街办负责落实)

(二十四)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差问题。加强西汤公路、瓜彰路、老何子路、长安大道、子午大道、西沣路城乡结合段道路环境卫生管理,安排16名保洁员,增设果皮箱35个、垃圾箱7个,确保于3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对上述路段实施全天保洁,定时定点收集垃圾。开展上述道路沿线乱贴乱挂、乱搭乱建及占道经营现象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洁卫生。

(该项工作任务由区四城联创办负责落实)

(二十五)解决文明程度不高的问题。聘用100名城市文明引导员,在城区各路段、广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文明礼仪宣传引导工作,着力解决城市公共场所存在的各种不文明现象;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宣传文明礼仪常识,在全社会大兴文明礼仪之风,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组成万名志愿者队伍,开展“美丽长安我在行动”主题活动,积极参与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在机关单位开展“实施精细管理 建设美丽长安”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机关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秩序。

(该项工作任务由区宣传部负责落实)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既是对当前我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的有效措施,更是不断适应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建设的客观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认真履责,狠抓落实,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城市形象的顽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区四城联创办负责对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

(二)对照任务,明确目标。各单位要以《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为切入点和工作重点,对照工作任务,制定各自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量化任务,制定工作规范,优化工作程序,扎实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要不断总结完善,逐步形成务实管用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夯实责任,加强协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并将每月工作开展情况向区四城联创办定期汇报;各配合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人、谁管事”的原则,明确各自工作任务,积极主动与责任单位对接,加强工作配合力度,切实做到既分工明确、不留死角,又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共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区委、区政府将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纳入2017年全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区四城联创办负责制定《长安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按照“周检查、月通报、季评比、半年考核”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导与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创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和《安康市市容环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明晰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重点解决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农贸市场、市政公用设施、广告标识、建设工地、园林绿化、城市亮化、河道水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创造宜业宜游宜居的城市环境,促进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

二、基本原则

城市精细化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区联动、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建管并举、标本兼治,规范作业、严格执法,舆-论监督、群众评价的原则。

三、任务分工

(一)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

1、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落实清扫保洁制度,按标准配备环卫清扫人员,每日清扫作业不少于2次,首次清扫在上午7:00之前完成,第二次清扫在14:30前完成,达到路面无积土、无废弃物、无成堆垃圾,路面整体感观洁净。按标准配备环卫保洁人员,达到六无六净,“六无”即: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头瓦块、无积水积冰、无人畜粪便、无污泥沙石;“六净”即:道沿净、墙根净、树穴净、人行道净、收水口净、果皮箱净,环卫作业车辆干净整洁。主干道冬季保洁时间为7:30至20:00,夏季保洁时间为7:30至22:30。次干道、背街小巷保洁时间、质量达到行业标准。节假日期间,商业区、公园、广场周边要增加保洁力量,适当延长保洁时间。城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清运,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密闭化,垃圾收集容器整洁。环卫车辆(含机扫车、洒水车、电动保洁车、三轮垃圾收集车等)维修保养及时,车体干净、车容整洁、运行良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遵守操作规程和交通法规,确保机械车辆安全无事故。做好机械化清扫和人工保洁的有机衔接,清扫保洁率达到100%。除雨天外,每日对主干道洒水降尘2次,每月冲洗1次。建立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确保道路清扫保洁无缝对接。加强垃圾收运科学化管理,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运用远程监控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果皮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做好设备维护工作。根据垃圾产量的变化,适时调整清运方案,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日产日清。(责任单位: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2、市容秩序管控。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加大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悬乱挂、出店经营、马路市场等现象的治理力度,营造良好市容环境。实施中心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制,建立定期曝光、通报考核评比制度,通过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限期督办整改等方式,对各有关部门、镇办(社区街道)、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和“门前四包”责任制情况,及时跟踪问效,推动市容市貌管理的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责任单位: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辖区镇办)

(二)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

清楚、停放整齐,车头朝向一致,无乱停乱放现象。结合缓堵保畅工作,加大对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规定停车区域外的占道停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各类道路乱设点、乱收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不间断的整治活动,确保主要道路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道路、挤压盲道等乱停放现象。(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2、推进文明交通行动。开展经常性的文明交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将文明交通知识作为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必修课,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强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超限、三轮车载客、酒后驾驶、故意遮挡号牌、三轮车、架子车不按限时限路段通行、超长超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3、城市客运秩序管理。强力推进公交体制改革,优化拓展公交线路,更新更换老旧破损公交车辆,提高公交线路的覆盖率,按照公交站间距400米—800米设置公交站点,提升公交分担率。公交企业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运营,驾驶员遵章守纪,车辆运行做到“三稳”(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五报”(报路别、行车方向、到达站、预报下站、转乘站)。车辆卫生清洁,无污垢、无积泥、无积水,车身净、玻璃净、底板净、座椅净、扶手净、裙板净,公交站牌牌面整齐,标注方向与行驶路线一致,内容正确,文字清晰,站杆正直牢固,无歪斜、松动、锈蚀,无乱贴乱画。出租车实行“六个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即统一车型,统一车体颜色,统一顶灯标识和标志,统一驾驶员培训,统一车辆座位套,统一安装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加大公共营运秩序整治,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依法打击黑出租非法运营,治理出租车随意调头、随意加价、拒载乘客等不文明行为,确保车容车貌整洁,车内环境卫生干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

(三)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精细化管理

1、农贸市场管理。抓好市场划行归市、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活禽屠宰、农残检测等规范管理,落实市场业主、经营户、行业监管部门、办事处等各方责任,建立检查、评比、考核制度,落实驻场管理人员,做到摊位摆放整齐,无下摊、出店出场经营;活禽隔离屠宰销售,肉类封闭销售;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做到一摊一桶、密闭收集。车辆停放、店牌蹲放规范有序;“三防”设施到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药监局、汉滨区城-管局、辖区办事处)

2、便民市场(便民服务点)管理。便民小餐饮要着眼于完善功能,落实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按照“五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摊位招牌、统一桌椅板凳、统一服装、统一经营时间);便民果蔬市场要按照“四规范”(规范摊点面积、规范摊棚摆设、规范果品摆放、规范经营时间)要求,做到限时、定点、划线经营。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落实“摊前三包”,解决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问题。(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药监局、汉滨区城-管局、辖区办事处)

(四)市政公共设施精细化管理

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实施畅通工程,科学实施道路渠化,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停车场建设,结合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林荫停车场建设,逐步增加停车场数量,最大限度施划停车泊位,拓展停车空间,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实行每月一排查,对毁损路面进行及时修复;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井盖、沟盖、雨箅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破损、缺失的要及时予以更换。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搞好道路标识标线施划、交通指挥信号设置维护、指示牌设置维护工作,优化城市交通组织。更换维修破损的公交站牌、完善站点站牌设置。城市公厕、垃圾收集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垃圾处理厂、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地下停车场、人行天桥、书刊报亭等市政环卫设施环境卫生管理达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汉滨区城-管局)

(五)广告标识精细化管理

1、规范门头牌匾。做好摸底调查,建立中心城区各条道路的门头牌匾数据库,统一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规范管理,对破损、脏污及一店多牌现象,及时更换、冲洗和取缔;对于违规设置的小灯箱、霓虹灯等坚决拆除,禁止悬挂各类促销布幔条幅等宣传品。对新开道路,提前介入,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做到城区沿街门店门头牌匾统一设置、整齐美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户外广告设置监管。严把审批环节,户外广告设置达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美化市容,规范设置。加强对已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的维护,做到干净整洁、安全牢固,对城市主干道、主要节点的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进行集中清理,对私自设置的商业性户外广告宣传牌进行拆除。认真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条例,严格审批、监管广告内容,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整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商局)

3、加强非法广告治理。清理清除市政设施表面的非法广告,推进社会公众信息发布栏的建设进小区工作。强化中心城市野广告执法管理,加大源头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好非法广告电话追呼系统,严厉打击非法发放、张贴小广告行为。坚持片区日巡查制度,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责任单位:汉滨区城-管局、各双创片区双创办、辖区办事处)

(六)建设工地精细化管理

1、建筑工地管理。深化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推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类工地管理主体和监管责任,严格围墙、大门设置标准,加强督查,定期修补粉刷。按照管理职责,每周对建筑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联合整治,互通信息。规范管理工地环境卫生、职工食堂、厕所,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消杀防制。对黄土裸露无覆盖、道路未硬化以及工地围墙、大门设置不规范和破损的,及时督促整改。中心城市所有建筑工地围墙和大门必须符合设置标准,美观整洁。工地内部管理规范,制度上墙,防尘措施到位,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规范,裸露黄土覆盖及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渣土运输治理。落实渣土运输源头治理措施,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设置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抛漏。渣土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持证运输,按规定线路行驶,实现渣土运输的规范、动态、高效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现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交-警支队、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3、私人建房和门店装修管理。严格执行城区私人建房管理办法,划分责任区,落实监管人员,实施蹲点值守、严格监管,遏制中心城区私人违法违章建筑、门店装修占道施工,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建筑材料,渣土清运沿路抛洒现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汉滨区城-管局、高新区城-管局)

(七)园林绿地精细化管理

定期对中心城市的公园、广场、游园以及道路绿化带、树坑、绿篱、草坪、花坛内的杂物、树叶、残枝等垃圾进行清掏。及时修剪行道树,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做好辖区所有道路绿化带的日常管护以及绿化景观的布设工作,做到公园、广场、花坛、游园内的树木、花草管护良好,行道树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枯枝、死树、无病虫害,临街树木、绿篱、花坛、草坪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高新区城-管局)

(八)城市亮化精细化管理

坚持便民利民与美化城市同步推进,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和亮灯率达到98%以上,城市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亮灯率应达到96%以上,按规定开启照明设施,道路照明的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加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灯杆无倾斜、下沉现象,各类照明设施无乱涂画、乱粘贴,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高新区城-管局)

(九)河道沟渠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

严格执行水源地保护规划,严厉打击城市内河道非法采沙行为,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中心城区水源地保护全面达标。推进河道沟渠岸侧农户改厕工作,河道沟渠岸侧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完善河道沟渠周边环卫设施;开展河道沟渠排污口治理,禁止违规排放排污;持续开展汉江、月河、吉河、黄洋河及一江两岸等沟渠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河岸立面整洁、水清岸绿。(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汉滨区水利局、辖区办事处)

(十)居住小区环境精细化管理

推进双创提升进小区活动,建设重心下移的社区管理服务模式,采取综合治理、行业规范、业主自治、物业管理、委托托管等办法,集中开展居住小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绿化美化、规范停车等整治活动,解决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垃圾乱倾乱倒、车辆停放无序等乱象,切实提升居住小区管理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配套、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环境秩序良好”的目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汉滨区城-管局、城区各片区双创办、辖区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市精细化管理是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客观要求和创国卫巩固提升的重要举措,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照本《方案》细化分解,制定实施细则,一项一案,明确工作责任、管理标准、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尽心尽责,主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快基础建设。按照“双创统揽、民生城建”的总要求,继续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市场、停车场、交通网络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深化建设促进中心城市管理不断迈向新高度。特别要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在已完成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和启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按照监管分离的原则,推进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逐步推进城市万米单元网格化管理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达到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位、及时处置、有效监督”。

(三)强化依法治理。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要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全面实现网格化管理机制,定时、定人、定岗,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追究。

(四)提升市民素质。深入推进市民素质教育培训行动,着力开展市民素质教育进机关单位、进社区村组、进企业、进学校“四进”活动和行业教育培训行动,培育市民“爱我安康、树好形象”的责任感。市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精心策划选题,创新报道形式,通过开辟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题、专栏、专访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使广大市民形成遵守秩序、爱护环境、维护城市形象、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积极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做贡献。

(五)建立奖惩机制。市双创办建立对汉滨区、高新区及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考核评价机制,将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双创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的力度,及时兑现奖惩。市级各责任部门、汉滨区、高新区也要建立考核监督评价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考核机制。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

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

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

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

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

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

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

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

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

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

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

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

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

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9、利用县城内设置的摄像探头,积极进行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监管,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破坏市政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

10、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四)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

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x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

4、加强行业管理,配合城关镇政府搞好全县的物业管理。

5、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

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_,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解决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

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

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

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

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

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

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

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

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

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

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

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

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

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9、利用县城内设置的摄像探头,积极进行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监管,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破坏市政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

10、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四)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

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20_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

4、加强行业管理,配合城关镇政府搞好全县的物业管理。

5、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

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

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三元乡姚店村现有党员64名,(其中女性党员5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人)。村两委在职村干部4人,大学生村官一人,后备干部2人。为使我村农村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叶组[2016]3号《关于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推行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特制定童桃元村党员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主体要求,本着“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素质提升、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作用发挥”的原则,推行党员精细化动态分类管理的新模式,全面提升村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感召力。

根据本村党员数较多的实际成立村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党员的不同类型下设三个党支部,支部下设6个党小组。原支部书记任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由各支部选举产生,党小组长由各小组推选产生。

1、第一党支部——在家青壮年党支部,支部下设第1、2党小组。成员由长期在家的青壮年组成,主要是发挥“双带”作用、帮扶作用、攻坚克难作用。

2、第二党支部——老年党支部,支部下设第3、4、5党小组。成员由年老体弱、身体有病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组成。主要起参谋作用、宣传作用、协调及发挥余热作用。

3、第三党支部——流动党员支部,支部下设第6党小组。成员由长期外出不能按期参加组织活动的流动党员组成。主要起到双向带动作用,为本地的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做出贡献。

1、各党支部要与每一名党员签订度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对每一名党员的组织生活、党费缴纳、设岗定责、遵守纪律、个人承诺等事项都做了具体要求。

2、加强监督、严格考评、严肃纪律,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目标管理的严格兑现奖惩。

1、党总支每年初对党员分类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对情况发生变化的进行一次调整。

2、对转入的新党员和新发展的党员要及时编入相应的小组,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3、对流动党员实施跟踪式动态管理。党员流出前,要求其主动与支部取得联系,并通过电话、短信、qq等多种方式定期与之联系。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远行不断线、思想不脱节”,真正做到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1、建立党员精细化管理系列表。对每一名位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参加组织学习活动情况、履责岗位职责情况、党员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梳理。

2、做好平时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活动要有纪录,学习要有签到,党费要有收据,村级资料由专人负责,年底要装订成册,注意保存。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不断总结经验,向管理要先进,向管理要战斗力,使基层组织建设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党所肩负的任务相适应,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简版

为夯实基层城市管理工作基础,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和建立具有海盐特色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提高执法管理水平,根据《嘉兴市加快中心城市品质提升打造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名城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_〕61号)和《海盐县20_年“十大战役”实施方案》(盐委办发〔20_〕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以文明创建和“三优海盐”建设为契机,按照“标准化、精细化、服务化”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加强城市常态化管理,狠抓城市管理顽症治理,探索建立用精细化、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管理城市的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城市管理科学、规范、高效、有序,打造“干净、有序、温馨、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让城市更安全有序、更洁净靓丽的总体目标,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狠抓城市乱象管理,加强城市常态化巡查。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的理念,启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渣土扬尘、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清理、细化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明确管理职责,提升软、硬件设施,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使城市管理每一项工作内容具体、流程清晰、标准统一、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容环境整体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原则。紧紧围绕城市精细化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差距短板,既要聚焦问题、更要深挖根源,既要研判现象、更要把握本质。要按照“治理跟着问题走”的原则,找准症结、开好药方、提实措施,在解决问题中实现城市治理精细化。

(二)效果导向原则。坚持把治理效果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和唯一标准。紧盯目标、突出重点、围绕焦点、攻坚难点、打造亮点,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切切实实解决当前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顽疾和瓶颈,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的提档升级。

(三)共治导向原则。加强城市精细化治理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治理体制,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社会化水平。充分动员社会参与,激发全社会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推动企业履行责任,促进驻地单位协同,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实现共治格局。

四、工作任务。

(一)城市管理体系标准化。树立标准化治理城市理念,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研究制定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治理标准,以标准化助推城市精细化治理。坚持高标准、精细化、定量化、具体化原则,依据城市道路分级管理标准,分区分类制定主次干道基础设施、地面卫生、街面秩序、区域景观等方面市容市貌管理标准。坚持空间秩序靓丽、规范、有序原则,梳理现有空间秩序管理问题,对标先进地区管理标准,制定提升城市品质的空间秩序标准。制定立面、空间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城市景观雕塑等户外空间秩序管理标准,凸显城市景观风貌。

(二)城市管理责任明晰化。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属地街道、第三方主体责任,构建责任化共治体系。一是合理界定部门监管责任。梳理建立具有城市管理监管责任的部门清单,以权力责任的形式明确细化部门责任,分类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库。合理界定部门监管责任,明晰监管责任边界,强化监管部门对属地基层的指导与监督作用。二是明确街道属地主体责任。以“四个平台”建设为载体,深化推进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属地街道“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后的优势。梳理制定属地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有效解决属地精细化管理难点。三是落实多方共同参与责任。探索建立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性自治组织、志愿者、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参与积极性。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为载体,开辟城市治理专栏、专题、热线等,拓宽多方参与渠道,广聚多方参与合力,在共治中实现共享。

(三)专项治理项目化。以专项整治推进促工作落实,加快形成与城市品质、城市文化、城市形象相得益彰的城市精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格局。梳理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落实时序化”原则编制项目化治理工作手册,制定项目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科学谋划,严格标准,盯紧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推进市容秩序提升工作。建立项目联系指导、跟进服务、定期督查等机制,采取召开专题例会、定期专项检查和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进项目按照时间节点抓落实。实行项目督导和验收制,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四)日常管理长效化。夯实长效化基础,落实“整治开道,长效跟进”的思路,采取错时巡查、定点管理、机动突击等多种形式,不断探索巩固市容秩序整治成效的新举措。建立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等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现场会、推进会、会商会、协调会等会议,专题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重、难点,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督水平。推进“五长制”网格化建设,统筹结合基层“四个平台”建设,合理划分网格单元,落实网格责任制,明确“五长制”(区长、路长、段长、楼长、店长)职责分工,建立“五长制”权责清单,整合基层各类辅助人员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层层落实网格责任,协调推进专属功能区或社区(村)网格调整优化,开展网格争先创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引领作用,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整洁优美、舒适安宁的环境保障。

(五)管理平台智慧化。进一步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与沟通协作,加快推进城市部(事)件普查测绘及数据入库,健全城市管理动态数据库。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形成信息收集、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量化为主、综合考评”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科技创新作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整合利用公安交警、移动通讯、平安综治等城市天网设施资源,构建“实时动态、互联共享、全面详实”的基础信息共享体系。建立完善网格化信息管理、菜单式快速处置、非接触性执法等新型方式,实现路面视频全面监管、移动设备补充盲点、单兵装置全程记录、指挥中心全域指挥监督的智慧化管理模式,提高治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组织领导。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把握城市管理工作方向,坚持建管并举,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培育和发展城市文化、城市精神。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县城市管理办公室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协调联络作用,理顺部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困难,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专项方案,建立每一项工作都有“一个实施主体、一名主管领导、一张时间表、一项推进机制、一套督查评估反馈制度、一抓到底有落实”的“六个一”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导考核。要以督考过程化为抓手,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开展,构建“全过程、全时段、多领域、广覆盖”的督考格局,强化开展明查、暗查、抽查、督查、考查等多形式督考。建立健全督导反馈机制,对重点工作做到“及时更新进度、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反馈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开展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重点督导,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效果滞后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督导考核结果要纳入城市治理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完善部门监管机制,完善城市管理部门对公共服务承接主体的监督考核办法、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城市管理领域的诚信档案制度,科学制定专业化作业标准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最大化发挥共治效能。

(三)强化综合治理。要提高城市管理的组合效益,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完善“门前三包”制度。要依托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城市啄木鸟”市民互动平台建设,打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技术壁垒,健全完善“自治”建设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内生力”。通过组织学法、引导用法、带动守法等良性互动,强化法制保障,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硬实力”,实现共治共享新格局。

(四)增强示范引领。要以人民需要为中心,按照“示范引领、逐步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找准突破口,实现增量空间的高水平治理和存量空间的精致化提升。开展“美丽示范道路”、“美丽示范街区”、“最美商户”、“最美志愿者”等系列创建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符合城市精细化治理标准的道路、社区、广场、商户,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在共治共享中不断增强示范引领。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我国城市精细化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了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为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如何与时俱进,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通过精细化管理内在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等来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成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够以信息为先导来整合、引导和分配城市管理资源;能够使城市管理从定性变为定量,静态变为动态,单一变为综合,滞后变为实时;能够促进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实现“精细管理、严格执法、立体监督、提升形象”的管理目标。

(一)科学发展,精细规划的原则。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融、科学发展。因此,城市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尊重客观规律。要按照“十一五规划”和金堂县城市总体规划,对区域定位、道路辐射、城市设施等方面进行精细规划,尤其要对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细微之处进行设计,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的衣、食、住、行、购、娱。同时,要突出我县地域特色,从街道景观、市政设施、雕塑小品、广场绿地、步行街、休闲场所、文化设施等方面凸显金堂历史、水文化等特色,形成金堂独有的城市风格。

(二)整合资源,综合管理的原则。树立“大城管”意识,探索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凝聚管理合力,降低管理成本。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把搞好城市管理作为共同目标,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创建合力,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三)依法行政,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注重以人为本、情法相融、疏堵并举。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违规情况较轻的,要规范劝导,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对明显违法者,要严厉查处,注重效果;对屡教不改者,要从严入手,从重处罚;对打“擦边球”的,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服。

(一)地域范围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县城建成区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先重点区域,后次要区域。重点区域 20xx年1月1日前实施运行,次要区域20xx年7月1日前实施运行。

(二)对象范围

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对象的范围,以《县城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中确定的四大类(市容市貌类、公用设施类、环境卫生类、园林绿化类)为主。

要根据自身实际,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居民小区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认真加以落实。

(一)体现精细标准。要从城市的功能设定、区域规划、设施管理等各个层面入手,全面进行精细化管理。无论是一个小区还是一栋楼房,无论是一条道路还是一盏路灯,无论是一片绿地还是一处管网,无论是一条斑马线还是一个禁行标志,均需本着规范、服务、便民的原则,从点滴入手,精心设计、务求科学、认真实施。

(二)体现运转快速。要特别注重处理问题的时限,建立反应迅速、行动及时的工作机制。比如,路面发生破损影响交通时的修补时限;沉陷扭曲的路沿石、台阶坡道、破损的人行道板的'修复时限;接受市民诉求的受理时限和办结时限;如发生井盖缺失、破损,首先进行安全警示,然后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雨水箅子如出现缺失、破损,必须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等。

(三)严格考核评比。要严格奖惩,实行“月考核、季奖惩、年表彰”制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以促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在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成效显著、反映良好的,大力宣传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缺乏责任心的,严格进行处罚,从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

(一)依照标准,制定细则。依照城市管理标准,制定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努力实现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二)打造样板,试点先行。采取“打造样板、组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行”的办法,以县城为样板,以十里大道、滨江路、中心广场等重点区域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试点,严格标准,细化责任,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探索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规律,最后全面推广。

(三)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暗访通报制、有奖举报制、阳光公示制。明确管理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严格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权利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负,做到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 保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标准,就必须要有严密的机制来保障落实。因此,要建立政府督导、部门督查、舆论监督、社会投诉的立体监督机制。

(一)政府督导。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加强县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坚持乡镇城市管理检查评比制度,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和验收。

(二)部门督查。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和监督局属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防止和纠正不文明执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

(三)舆论监督。利用金堂电视台、金堂信息等新闻媒体,以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为主要手段,加强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违规违章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社会投诉。采取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处理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诉求办结回复制,畅通信息渠道,从而达到市民认同,提升城管形象的目的。

面对城市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不断拓宽城市管理工作渠道,大力加强宣传,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强劲合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管好执法队伍。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引导下属单位和执法队员相互交流,队员间、单位间开展竞赛,不断强化每个单位、每名队员的“精细化”管理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二)提高市民素质。采取多种形式,以家庭、社区、单位、团体、学校为基本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抓好广大市民讲文明、讲卫生、守法规、树新风、爱家乡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法规意识,提高市民素质。

(三)加强法规宣传。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审批程序、执法纪律的宣传和解释,以实现与广大市民互动为前提,搭建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增进其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