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机管理制度考勤机管理制度条例(实用21篇)

小编: 碧墨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有相应的机制和监督措施,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公平性。请大家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考勤机管理制度

一、考勤机是对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要求本人亲自签到,严格杜绝代签现象。

二、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单位规定的作息时间,分为早上签到和午间签到,要遵守工作时间,上班按时考勤。

三、考勤机上班时间是提前设定好的,提前半小时可以正常签到(半小时之前签到漏卡无效),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签到失效,视为旷工半日。

四、因公外出开会,要将会议通知并备注上开会人员及时间交办公室备查;因公外出不能及时签到,要提前由科长向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半天假期由科长向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因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公休等情况,需将领导签字后的假条交到办公室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视为旷工。

五、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六、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找办公室考勤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照价赔偿。

七、考勤机由当日晚上值班人员(男班)负责看管,当日负责看管的人员要尽职尽责,如出现丢失,损坏等人为破坏的情况,由当日值班人员全权负责维修赔偿。(每天早上8:00为交接班时间,考勤机钥匙随值班钥匙传递,当天接班人员从当天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交班为止,是考勤机的全权责任人。)。

八、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考勤管理员负责一星期一汇总,一个月一公布。

一、签到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用力按采集头上;不要快速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二、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但不能手上沾着水就按采集头,以免指纹机受潮损坏。

三、按指纹前,应注意手指是否干净。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避免对指纹机造成损坏。按指纹前可在干净的毛巾上擦拭干净。

四、部分人员因指纹浅或其它原因,无法采集指纹的,可以用密码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考勤机管理制度_考勤机管理制度条例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加班(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公司考勤机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人事部反映。

3、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前台文员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1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

优: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行。

人脸考勤机管理制度

(试行)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规范管-理-员工考勤,培养良好有序的工作作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我公司实行“人脸识别机”考勤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如下:

1. 考勤的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以公司规定时间为准。

3. 每日打卡两次,即上午上班和下午上班前各打一次,在上班前一个小时内打卡均有效,未超出规定时间15分钟不视为迟到。监督考核处每月对考勤结果汇总、公示一次。

4. 如有出差或去工地不能正常打卡的人员,应填写“缺勤登记表”,并有处室负责人签字,处室负责人缺勤情况由主管领导签字。下月的1-2日由各处室考核员统一交监督考核处汇总,监督考核处依据各处室报的“缺勤登记表”对考勤机结果的缺勤予以注销。

5. 因请假不能正常打卡的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将审批过的请假条交于监督考核处,由监督考核处对考勤机显示的'缺勤予以注销。

6.监督考核处每月月底从“人脸识别考勤机”中录取考勤数据,下月2日前收集汇总各类请销假手续,及各处室报的“缺勤登记表”。

7.每月3日监督考核处负责将上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内接受复议,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8.每月6日,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将上月考勤统计情况提交公司领导审定,形成最终考勤结果,并交综合处人事。综合处人事根据考勤情况填报相关补助费用。每人的出勤情况还将作为季奖、年终奖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年度评优主要条件之一。

按着豫弘高司【2014】010号文件《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请销假制度》第四条(详见附件)执行。

本办法(试行)自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本制度解释权归监督考核处。

附件: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请销假管理制度》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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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制度条例

一、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订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提请校务会议通过后认真贯彻实施;做好学校领导在学校卫生方面的咨询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每学年组织力量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卡片和保健档案,并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提出保健措施和进行保健指导。

三、积极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四、组织好计划免疫工作,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遇有疫情要及时上报。

五、对学校教学卫生、环境设备卫生、饮食营养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并指导搞好环境卫生。

六、开展卫生宣传;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督促和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红十字青少年和班级卫生员进行培训,发挥他们的卫生骨干作用。

七、实施面向师生的一般诊治和急救,并做好转诊工作。

八、注意体育和卫生的结合,进行体育卫生教育及体育卫生监督。

健康档案和健康检查工作制度。

一、“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卡片”是学生的健康档案,也是学生体质和健康检查记录卡,每人一份,随学生升学,转学档案转递。

二、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及时建档。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每学期检查两次视力。卡片的填写要认真全面。

三、以班或年龄组为单位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在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内。

四、做好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素质、健康状况、视力情况,六项指标综合评价等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五、每年都要将有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制成图表上墙供领导参考。

六、学生体检方法要按统一细则要求进行,形态指标应进行复制,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指标发生率,不能超出5%,要保证数据的可信性,可比性和科学性。

七、健康检查后对可疑结果应即时复查确。

考勤机管理制度_考勤机管理制度条例

第二十条值班时间为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

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安排实行由中层领导带班,中层以下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第二十二条集团各部门负责人需在节假日前7天将本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报至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由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各部门值班安排,并上报集团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知各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

第二十三条未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值班计划,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

第二十四条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需报办公室主任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到达公司及离开公司时都需考勤,未考勤的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带非集团人员在公司内活动,无故不出勤的,按旷工对待。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发生紧急情况及时跟带班领导汇报,同时认真做好应急处理,带班领导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第二十七条值班人员下班前要跟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并做好值班情况登记,分清值班责任,责任不清时双方共同承担。

第二十八条值班人员下班时需保证人走窗关、灯灭、门闭,存放好帐簿、票证、财物等。

考勤机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考勤方法及考勤效用。

1公司全体员工均实行考勤表和考勤机相辅的考勤管理模式,以考勤表为主,考勤机记录作为标准。考勤表由各部门主管进行填写登记。

3考勤与工资挂钩,考勤与全勤奖挂钩。

二:员工考勤标准、纪律。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2:00;下午:14:00—19:00。车间加班时间为19:45~23:45。时间以公司考勤机时间为标准。工作时间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公告为准。

2员工正常上、下班内不得迟到、早退,未在正常规定班次时间内上班的,按迟到处理,未按正常时间下班的,按早退处理。正常上、下班时间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或未经允许超假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外勤采购、出纳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比较特殊,可不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但仍需进行打卡考勤。

5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时间段、在打卡机处进行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托人打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各罚款50元/次。

加班事项:加班时间内按申请表规定时间段打卡,未打卡的不予核算加班工资。

员工非正常时间下班或临时出厂,需向车间主任报告。

因特殊情况漏打卡,应及时到主管处说明情况,由主管及时在书面考勤表中批注。

员工违反以上考勤纪律,均可依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辞退等行政处分。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海轴厂部。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20xx年8月1号。

公司考勤机打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管理,严厉工作纪律,科学地管理考勤,使员工的工资核算更加有据可依,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对原考勤管理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集团员工(总部办公)。

1、考勤工具:原门禁指纹考勤功能停用,调整以“钉钉考勤机”为主、“手机钉钉”为辅进行考勤管理。

2、打卡位置:“钉钉考勤机”置于前台处,上下班可往前台打卡。

3、考勤流程:自启用“钉钉考勤机”起,原oa进行各类考勤审批(请假、外出、加班、补卡),调整为“手机钉钉”填报考勤审批。

4、原《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规章保持不变,连续沿用。

1、打卡:在总部办公人员使用“钉钉考勤机”打卡,外出人员使用“手机钉钉”打卡。

手机打卡:“钉钉”—“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外勤打卡)。

2、签到:凡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分公司、访客、培训等),须签到。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

(1)微调地点位置,点击“签到”;

(2)在“备注”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

(3)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著标注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

注:工作时间离开总部,每到达一处目的地,需“签到”一次。

3、考勤审批。

1)外出:员工因公离开总部,出外办事。

“钉钉”—“工作”—“审批”—“外出”,填报外出开头/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外出必需先审批,否则考勤特别视为无效)。

2)加班:员工因公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

“钉钉”—“工作”—“审批”—“加班”,填报加班开头/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临时值夜班的同事不需填写加班审批单,但用值夜班以调休时需写请假单,以说明状况。

3)请假:员工各类请假或调休、换班等事项。

“钉钉”—“工作”—“审批”—“请假”,填报请假类型、开头(结束)时间、天数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请假过程中如遇特别状况提前销假的,需按“打卡”要求的时间进行“签到”,并在备注栏填写“销假”,以示出勤状况。

4、缺卡补卡:员工因个人疏忽或网络故障等缘由未打卡。

“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查看自己考勤统计,填报缺卡事由并说明。

注:非外出人员唯一的考勤方式为考勤机指纹打卡。其余情形考勤无效。

5、管理:

1)本人查看自己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脚印”—“我的”

2)管理者查看团队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团队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脚印”—“团队”

1、试行本规定期间,如发觉问题或漏洞,请与行政中心联系,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2、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试行。

实施指引。

1、正常在总部上下班。

2、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到晚上。

上午在新考勤机打卡,在钉钉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钉钉“考勤打卡”。

3、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下班前回到。

上午考勤机打卡,外出前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考勤机“考勤打卡”。

4、全天外出分公司。

提前写外出单,上下班时间在分公司内进行钉钉“考勤打卡”。

5、全天外出培训/访客/选购等。

提前写外出单,规定时间前到达目的地并钉钉“考勤打卡”。

注:如规定时间为上下班区间,是否需回公司打卡,视实际状况而定。

公司考勤机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1、1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3.50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2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10万元—1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50万元—1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1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4、对外大宗或大额采购、投资项目100万元—300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3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

5、内部单位借款由于银行融资的需要,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以及控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资金的拆借,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处、分管财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投资、技改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技改、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会议决策文件;

4、需要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第八条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送集团公司效能监察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至集团公司财务处。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

2、支付审批:集团公司财务处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策。3、支付复核:集团公司财务处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送给所有参会决策人员,也可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处、xx、审计处、监察室有权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订符合《公司法》和证券监管相关法规的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鼓励和扶持创业企业和团队,建立健全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众创空间——金鑫岛种子资金管理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创业种子资金(以下简称种子资金)是指由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排,以合同方式资助给创业企业(团队)使用一定期限,后由创业企业(团队)等额返还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排2000万元作为专项种子资金(以后视情况将逐渐增加)并负责种子资金资助入驻企业(团队)的具体实施工作。种子资金须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第四条种子资金的运作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的相关规定,遵循择优扶持,规范管理,安全保值的原则。

第五条种子资金鼓励民营企业、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类投资人参与投资,促进创业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六条种子资金的扶持对象是进入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金鑫岛内进行研发的企业或团队。

第七条种子资金扶持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驻企业或团队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或技术)应属于国家扶持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好的市场前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2.具有较高素质的创业团队,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管理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达50%以上。企业主要决策、经营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好的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八条种子资金扶持企业或团队的最长期限为3年。

第九条种子资金的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且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种子资金每个项目原则上只可申请一次。

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创业企业或团队,遵循自愿的原则申请种子资金。

申请时,必须向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种子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或团队基本情况和近期经营状况介绍;

3.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相关说明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个人资料;

6.其他与申请种子资金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金鑫岛在收到本制度

全部申报材料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立项和上报;

3.评估小组对申请企业或项目的技术、工艺、市场、资金筹划、财务评价等可行性和风险性进行全面论证、评估,出具评审报告;或委托专业投资(担保)公司进行项目论证。

第十二条如皋市创业局会同财政局对种子资助项目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种子资金资助项目经批准后,创业企业应当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企业或个人资产进行抵押,并将抵押权属证明提供给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与申请企业签订创业种子资金资助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格式,其协议内容应包括种子资金的资助额度,资助时间,还款时间、风险责任、纠纷处理、政策性约定及其他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报市财政局备案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四条种子资金的注入,可采取一次性到位或分期到位的方式。

第十五条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种子资金注入企业或团队后,享有被资助企业的资金管理权。

第十六条被资助企业因经营不善出现关闭或破产时,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依照相关程序公开拍卖企业抵押物,其拍卖收入优先偿还种子资金,依法保护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十七条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种子资金的管理主体,应设立种子资金专户,将所有与种子资金有关的资金拨入、拨出、回收、资产处置回收款、专户利息等纳入专户核算和管理,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十八条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建立切实有效的种子资金财务管理和扶持监管制度,对种子资金资助的企业依法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保护资产的安全。若发现被自主企业违法合同规定或出现可能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收回自主的种子资金,避免或减少资产损失。

第十九条被资助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资助款项不能全部回收并造成相应损失的,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使追索权。

第二十条种子资金的安排、运作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有发现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规定进行处理,追究行为人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南通市鑫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条例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长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2、经常了解购物、消耗、库存情况,坚持按计划、质量、价格采购供应;。

3、做好采购用款的申报、申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结算、入库、验收规定;。

4、临时和特殊物资的采购,须先经院领导审批再行采购;。

5、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采购伪劣、变质和冒牌物资,不做人情生意;。

6、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

炊事员岗位职责。

1、负责烹调工作,按食谱配制院民每周的菜肴;。

2、每周食谱公布上墙,主副食品多样化,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

3、负责食堂的室内外卫生和饮食卫生,餐具定期消毒,摆放整齐,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4、精打细算,节约用电、用煤、用水,计划用粮、用菜,爱护公物,管好食堂炊事用具;。

5、加强个人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五四”制,对自己所包干的区域认真负责完成任务;。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7、做好各类人员的营养和病号饭,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进服务态度,按时供应饭菜;。

8、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向院领导汇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9、注意安全,随时关紧食堂门窗。

现金出纳职责。

1、健全院内各项账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财经手续,账目有条理;。

2、管好现金,每日盘点、结账,做到帐实相符,无白条抵库存的现象;。

3、记账凭证一事一单,及时记账,内容完整、科目规范;。

4、管好各类物资、出入库记账,做到帐物相符,按规定使用;。

7、掌握院内印件、负责文书处理,保管档案资料,做好财务、基建、农副业生产的规划、报表工作。

仓库保管员职责。

1、负责全院各种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4、严格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的管理,有些物资的领取,要以旧换新,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5、坚守岗位,物资供应及时,搞好室内外卫生;。

6、存放的各类物资要放置整齐有序,通风卫生、无鼠、无蝇、无虫、无毒、无破乱。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负责全院职工和收、寄养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抓好卫生防疫和传染管理工作;。

3、负责药品、医疗器材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6、协助院领导抓好全院的清洁卫生工作;。

9、随时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制订医疗、保健措施;。

服务员岗位职责。

1、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得指责、吵骂;。

8、完成工作责任区和卫生包干区的任务。

1、文件、文书、档案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凡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来文、来函,一律登记办理;。

3、文件须传阅和执行后,按保管期限分类立卷归档;。

4、凡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请示的文书,须和答复一起分类归档;。

5、加强文件、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保证其局限性、时间性、永久性的保密和安全;。

6、院内的各类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供养人员物资发放制度。

1、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按计划、标准发放供养人员生活用品;。

2、加强对收养人员生活物资的计划采购和管理,不能混用,注意防霉、防蛀;。

3、严格出入库手续,加强仓库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建立收养人员着装卡片、登记好每个人的衣服、鞋、帽型号和发放情况;。

5、按卡片量体裁衣、按型号发放,做到美观大方;。

6、厉行节约,修旧利废。

老人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院为家;。

3、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4、发挥特长,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造血补院作贡献;。

5、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不攀折花草树木;。

6、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整齐;。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身心;。

8、遵章守纪,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文明礼貌。

五好老人条件。

1、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2、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3、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4、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5、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3、不能私自带外人来院住宿;。

4、自费寄养人员因病、事假需离院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自费寄养人员生病医药费用一律自理,住院期间护理工作由寄养人员单位或亲属负责。

1、入院收养对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3、收养人员入院后,应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5、收养人员死亡后,丧事由院方按规定全权处理,其遗产一律归院方所有,有协议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继承或干涉。

1、实行伙房单独核算;。

2、制订好食谱,并公布上墙;。

7、搞好安全卫生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厨房;。

8、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

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24小时内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期间负责全院的一切工作;。

3、督促并协助各责任区服务员做好服务、卫生、安全等工作;。

4、对突发事件要果断及时处理,努力减轻院方损失;。

5、值班期间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必须在1个小时内报告院长,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企业管理制度条例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18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19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20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21条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22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23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24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25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26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27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28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29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30条公司以单价__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31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32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33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34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35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的要求,实现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依法依规推动项目建设,创新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方式,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聚焦绿色增效、品牌建设、主体培育、科技推广、改革创新“五个示范行动”,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项目工作的意见》(皖政〔20xx〕56号)、《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政办〔20xx〕29号)、《安徽省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规程》(财农〔20xx〕86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林业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农〔20xx〕556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有明确规定外,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补助市县资金,属于普惠类的,采用“因素分配法”等方式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市或县(市、区),由市、县按照项目实施指南,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年省级×××项目(因素分配法)实施指南(模板)见附件1;属于特惠类的,以公开竞争立项方式安排,由省级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市、县组织申报,资金由省级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年省级×××项目(公开竞争立项法)申报指南(模板)见附件2。

第三条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实行“四制”管理,即对项目资金投向实行名录制,对项目资金安排实行备案制(因素分配法)或审批制(公开竞争立项法),对项目实施绩效实行评价制,对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审计制。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特点,确定项目“四制”管理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项目资金投向围绕绿色增效、品牌建设、主体培育、科技推广、改革创新等示范行动,每个项目聚焦2至3个重点扶持内容或支持方向,根据项目实施内容、主体、地点分别确定项目名录。

第五条项目实施主体除少数需要基层公益性主体实施外,聚焦新型经营主体,优先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扶持龙头企业“甲级队”、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第六条项目实施地点聚焦示范基地,优先扶持美好乡村示范村、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以及茶叶、蔬菜、蚕桑、畜牧、水产等生产示范基地,优先扶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等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优先扶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等品牌流通示范基地,优先扶持休闲农业示范基地等。

第七条采用“因素分配法”切块下达的项目资金,实行备案制,由省级发布项目实施指南;采用公开竞争立项方式安排的项目资金,实行审批制,由省级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第八条省对采用“因素分配法”安排的项目资金,要依据不同项目合理选择分配因素,既要选择如农业人口、耕地面积、粮食及其他农产品产量等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或具有权威性的数据为主要依据;也要引入如资金使用绩效等工作推进层面的因素,以会计师事务所考评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等规范性材料为主要依据。要科学合理安排分配因素的权重,原则上,地方经济发展的因素权重不低于70%,工作推进层面的因素权重不高于30%;也可因项目情况适当调整权重因素的比例。

第九条市或县级对省级以因素法切块下达的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应根据省级发布的项目实施指南,除有明确规定外,按照公开竞争立项方式,落实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市分配到县资金时要体现对金寨、岳西、泗县等重点扶贫县的倾斜。

第十条由市级分配安排的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分配安排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合订文本等一起报省农委备案。由县级分配安排的省级农业财政项目,先将分配安排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等报市,再由市级统一汇总报省农委备案。报省农委备案的项目须分别报财务处和项目行业处室(单位)。

第十一条省级以公开竞争立项方式安排的项目资金,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市、县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省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一般按照项目申报前公布、项目申报后初步筛选、第三方专家差额评审、现场考察复核、项目行业和主管处室(单位)分别提出审查意见和审批建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等程序,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

第十二条省级建立第三方专家库独立评审机制。省农委按行业建立农业财政项目省级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评审前,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若干专家,并与专家签订诚信协议后开展评审;评审中,行业和主管处室(单位)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参与评审,不得违规行政干预项目的评审;评审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安排企业的项目取2家以上实施单位,行业处室(单位)会同相关处室组织人员现场考察复核,提出意见;行业和主管处室(单位)集体讨论,行业处室(单位)提出行业审查意见,主管处室提出主导审批建议,经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和财务处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定。

第十三条市、县采取竞争立项安排的项目,按照财农〔20xx〕556号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第十四条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执行结果实行绩效评价管理。省级编制项目实施指南时,要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细化、量化项目资金使用预期目标以及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省级负责制定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负责组织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市级负责本级分配安排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指导全市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县级负责本级分配安排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

第十六条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结束后,采取全面考评和分类随机抽查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开展绩效考评。

第十七条各级农业部门的项目绩效评价要与财政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有效衔接,充分利用财政部门的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挂钩。

第十八条各级农业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对重大项目或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业财政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做到审计监督常态化。审计主要包括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报告作为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省级农业财政资金具体审计项目由省农委确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对采用“因素分配法”切块下达的项目资金,以定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对省级采用公开竞争立项安排的项目资金,按项目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对直接分配到省直单位的项目资金,实行全部审计。

第二十一条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实施指南、竞争立项过程等,各级农业部门须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省农委财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农业财政项目预算安排、申报、资金拨付和监管、绩效评价及信息公开;行业和主管处室(单位)对下达的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负主体责任。市、县农业部门对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实施负主体责任。

第二十三条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农业部财政专项和农业基本建设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环保资金包括市级污染治理资金、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等。市级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为市级排污费收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要围绕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完成“十二五”生态创建和节能减排重点任务,解决好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第四条市级环保资金计划要按照“收支平衡、结构优化、适度预留”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第五条市级环保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正公开”原则,体现示范性和激励性,调动区县、企业、项目单位积极性,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库管理,并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工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估。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小组作为市政府专职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市级环保资金的项目总体组织协调和审核。

第七条市级环保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及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优先用于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

(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扬尘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秸秆禁烧污染防治、恶臭气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油气回收等项目。

(二)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染严重的水体环境综合治理、工业企业废水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生态修复、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及污染防控等项目。

(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废弃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等项目。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包括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处置、畜禽污染控制、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区域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项目。

(五)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监控、环境信息、环境应急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等环保能力建设项目。

(六)环境保护科研、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包括环保科研课题、污泥处置示范等项目。

(七)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环保资金项目管理、日常性工作、考核奖励等经费。环保资金项目管理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库管理与维护、项目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评价等;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经费要按照鼓励先进、拉开档次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资金;环境保护工作性经费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工作经费安排额度不得超过总资金额度的3%。

(八)国家及省、市要求以地方投入为主体的其他重点污染防治项目以及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第八条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本级、江南八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环境保护项目。其中分配至各相关区的专项经费主要依据各区上年度征收的排污费扣除上缴中央和省部分后可用数,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质量指数等因素安排统筹。

第九条区级资金下达后,由各相关区环保、财政部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报市环保局、财政局备案。

第十条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不支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且不得用于环境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与污染防治不直接相关的其他项目内容。

第十一条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依据下年度排污费征收计划和环保工作重点,结合年度财力状况,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初步安排建议,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环保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提交市政府审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第十二条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国家和省、市宏观政策、环保规划、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环保资金的主要投入方向。

第十三条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主要投入方向,组织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要求。

第十四条市级环保资金的申请按照隶属关系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法人。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管企业的,可直接向市环保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区(县)的,根据其隶属关系,通过区(县)环保局和财政局向市环保局申报。

第十五条项目申报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要求另文规定。

第十六条各区(县)环保局会同区(县)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预审。

第十七条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对总投资超过300万元或申请资助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八条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制定项目计划,拟定项目补助资金建议方案,每年定期报市环保重点项目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分管市长签批后,正式下达实行。

第十九条市级环保资金对同一项目的补助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且两年内不得重复安排。

第二十条市级环保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各承担单位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报告和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款。

第二十一条项目完成后,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竣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二条补助资金使用和自建项目的实施,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项目未启动实施、项目管理不善、进展缓慢、损失浪费严重、不能如期竣工、未经批准改变技术方案又不能达到原技术方案效果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收回资金,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环保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级环保部门、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受理市级环保资金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各环节,不得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仓库管理制度条例

1.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於公司生产、销售、办公所需各种原辅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物、备品备件、工具、办公、卫生用品等物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实行仓库分散管理体制。各类物料分别由其使用部门设立仓库保存。其中,原辅材料仓库由采购部主管,在制品、半成品、包装物仓库由生产制造部门主管,成品、备品备件、工具仓库由营销部门主管,办公、卫生用品仓库由行政总务部门主管。

2.仓库管理应保证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需要,不缺货断档,并使库存物资、采购成本总额资金费用最小化。

3.公司各仓库根据仓库工作量和重要性,设专职或兼职仓库管-理-员。

4.仓库对各类物资进行分类统计,分为a类、b类、c类,分别以重点、次要和一般性级别管理。

5.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时间特点,制定仓库入、出库工作时间。

三、存货计划与控制

1.仓库以适质、适量、适时、适地之原则,供应所需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和供货不足。

2.仓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销售记录与计划、生产计划等制定最优订购点、订货点、安全库存、订购提前时间等标准。

3.仓库对订有标准的物资品种进行控制,实际库存量降到订购点时,即可提出补充采购计划申请。

四、入库

1.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退货、领后收回,均应由仓管部门检验后方准物品入库

2.办理入库手续时,对照物品与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发票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品名、型号或规格或包装破损的,应通知采购主办处理。

3.仓管员於物料入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於次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4.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入库物品及时入帐,对在存仓库物品造册登记。

五、出货

1.凡持经各级主管签批的领用单、领料单经确认后,方可领料出库。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库物品及时入帐。

2.仓管部门对领用要求,於规定的时间内发货或调拨。如缺货或不足,则应回复预定或供货的日期。

3.供领双方在确认出库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后,均应在一式多联领料单据上签字,各联分送、留仓管、领用、财务等有关部门。

4.领料人於物料出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当场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5.物料出库提运过程中,禁止领料人随意进入仓库内部场所,对不听规劝的可拒绝

出货并报主管。

6.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领取、发放物品。仓库管-理-员态度和蔼,热情主动服务。

7.对非常设仓管员的仓库可规定特定时间领用物品。对紧急事项可即时领用。

六、物料保管

仓管对各类物料的储存要项:

1.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徵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

2.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

3.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於盘存和领取。

4.对危险物品隔离管制;

5.地面负荷不得过大、超限;

6.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7.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

七、仓储物资入、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和提取。

八、仓管员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防漏、防虫工作,注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九、建筑队、维护仓库装卸、计量、传送、消防、监测和其他设备、器械,保持良好使用状态,须更换维修的应及时上报。

十、仓库严禁吸烟,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

十一、仓库建立库存物资台帐、总帐、明细帐、库存卡系统。应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及时做好日常帐簿登记、整理、保管工作。

十二、定期结仓库盘存。

1.小盘点,每月底一次。主要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及呆滞物料增减情况。

2.中盘点,每半年一次。各灯仓库查核是否帐实相符,并矫正成本。

3.大盘点,每年一次。公司资产全面盘存。

每年年终,仓管部门会同帐务、营销部门总盘存。对盘点情况,填写库存物资统计表,各方在清册上签名。

对盘点出的过期、变质不能使用物品及时处理。对盘盈、盘亏情况,报主管批准后调整帐目;涉及仓管员责任短缺的,由其赔偿。

十三、仓管员岗位调动的,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员办理清册移交及必要的'产物清点工作。

十四、仓管员每日作出物料入出库的统计报表,以及每月和年度的入出库和库存统计。各种统计报表一式多联分送有关财务、生产、营销部门。

十五、仓管员会同财务人员分解库存费用,努力减少库存消耗,降低库存成本,提出建议,改进仓库管理。

物料运输:

1.新购物料从车、船、机货场到公司仓库的运输问题由采购部门与供货厂协商解决。

2.本仓管单位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出入库货物的运输工作,包括运输人员、运输车辆、车辆调配、包装托寄、保险索赔等事务。

物料装运前,仓管员应妥善处理装箱,包装、搬运等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交运时将运输物料详细明示于运单上,并开具出门检查证件。

1.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管理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管理规定,可修改,添加建议 。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入库

1. 所有货物入库前,需检验后才可入库。

2. 办理入库登记时,对照物品与订购单、验收单、发货单所列的品名、数量、型号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品名、数量、型号或规格或包装破损的,应通知发货部门处理。

3. 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入库物品及时入帐,登记。

四、出库

1. 设定仓管员提货,配附件和打包。

2. 注意快递面单上所需的物品,(特别是看清面单有无附件,有无备注,是否修改)确认后方可提货。

3. 质检时要仔细的观察,留心每一个细节,(比如条码、包装、赠品是否齐全等),检查无误后,才可打包。

4. 打包时应注意包裹内与面单上的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包裹包扎是否严实,确认后,签上打包员的姓名,才可出库。

5. 质检员在检查货物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修复的,及时上报,入实体库。

6. 货物出库的系列过程中,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搬移货物,并禁止吵闹,喧哗,以免产生影响。

7. 快递公司领走包裹后,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做出库登记。并整理仓库。

五、货物保管

1. 按货物的种类、型号、规格、有序的归类摆放。

2. 仓库货架物品堆放整齐,分类清楚;

3.货架上要表明分区及编号,需标示醒目、便于盘存和提取。(如现在使用的,在卡纸写清楚此货架上物品的类型和编号,贴在货架1/2处)

4.盘点库存时,先按类求出它的总数,再与各类实物对应,最后登记,入库。

5. 地面不得存放货物,以防货物的变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影响仓库的面貌。

6. 保持仓库通风,卫生整洁,定期检查(每天一扫,星期五大扫)。

六、仓库货物入、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

1、按班做好交接工作,要确实。

2、仓管员做好旧货先出,补充货后出。新货入库前,先检查,后登记,编新号,方可入库。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机关正常有序运转,根据《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修订完善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本中心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为:统筹安排,综合管理;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确保重点,兼顾公平;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管理科学,严守纪律;规范运行,保障运转。

1、本中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由中心长指定分管机关的领导主管,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审批工作,重大财务支出等提请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

2、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密内部牵制手续,严禁由一人全程包办会计事项的支付业务。支出凭证的经手人、证明人、批准手续等要素齐全。

3、机关财务负责人加强对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核。

4、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只能由出纳人员管理,并由出纳人员开具;印鉴必须由会计和出纳分别管理,凡经济往来在1000元以上的业务原则上采取转账结算方式,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的需经财务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

严格执行开设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一切收入必须全部足额纳入本单位财务核算。现金按规定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出规定范围。财务人员要经常与开户银行对帐,发现差错及时核对处理,随时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5、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机关财务室负责本单位年度综合预算的编制,经中心务会议审定后报批。

综合预算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的调整。因特殊原因需增加支出,财务室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履行追加预算报批手续。

中心办公室应加强预算管理,年度预算一经审定,没有列入预算的,原则上不得开支。专项经费按照项目预算审批实施。

6、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和权限,各项开支必须执行“统一管理、严格标准、分级审核、先批后支”的原则。机关一般性正常经费开支统一由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批,重大开支项目提交中心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需经中心办公会集体研究决议的重大开支项目主要包括: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固定资产的采购、配置、处置、出借、调剂情况;基本建设支出;一次性发生的大额财务支出事项、捐赠事项、重要支出情况;奖金福利分配和发放情况等等。

7、严格开支审批程序。经费开支事前报经各分管领导同意,事后由经办人签明开支事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报经分管机关的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室报销。领导班子成员根椐工作安排单独外出,其开支由主任审批。

8、严格开支凭据的审核。凡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具有经办人、物品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名,需先经财务主管对其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合格后,再按程序报领导人签批。严禁白条收款收据入帐,无税务发票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收据的,财务室一律不予支付。

9、严格专项经费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不得相互挤占挪用,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发放奖金福利。

10、严禁挪用公款、公款私存。严格控制借支公款,确需因公借支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

11、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其差旅费补助在出差结束10日内由个人填写出差报销单,先由分管主任审核,再由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后到机关财务室审核报销。因公出差在标准内报销进餐和招待费的,一律不再报销出差补助。带车出差一律不另报销交通费用。

12、严格车辆费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政府采购规定,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不得报支。司机报销出车过路费、燃油费、修理费、停车费、补助,由负责派车人员按照出车登记审核,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再由分管机关的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13、严格控制水电费用。提倡节约用水、用电,严禁用公用电话长时间聊天或办私事。

14、中心机关所指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5、严格流动资产管理。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及时清理应收、应付账款,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报损需办理相关手续。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银行存款按月核对,库存现金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账账相符。中心机关一律不允许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经济担保。

16、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是指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有些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建、配置、出租、出借、调剂、报废、处置必须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大型资产的购建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所有资产实行“统一预算、统一申报、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分部门负责”的管理办法。

所配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负责保管使用,并填写《固定资产配置使用登记表》,使用单位负责人验收签字,并明确其为该单位资产使用责任人。

定期开展资产清理,如部门之间调剂使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并及时调整科室固定资产分户台帐;出现遗失、被盗、人为损坏等情况,视其责任大小,由直接责任人作出相应赔偿或恢复原状。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处置、报废或转让,必须报经中心领导和中心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由中心办公室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大型设备的处置必须实行公开拍卖。

工作调动、岗位变动或离退休,应先办理财产、物资移交手续,而后办理工作调动、岗位变动或离退休手续。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督促其移交,一般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督促其移交。

17、加强办公物品管理。办公物品是指零星购配、且不在固定资产内的日常办公易耗用品。主要包括笔墨纸张、电脑耗材、饮用净水、文体用品等等。

办公物品实行“办公室核实、分管机关领导审批、财务室专人负责、统一采购、节约耗用、领用登记”的管理制度,各单位不得自行购买,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办公物品一次性采购数额较大的,应按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形式和程序进行采购。

18、公务接待实行“严格标准、厉行节约,统一协调、讲求实效,对口安排、热情接待”的原则。

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来本中心检查指导工作,由中心办公室按照对口接待的原则协调接待,非对口单位由办公室负责接待。

公务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应按有关规定从严掌握。事前须报经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提高标准。公务接待原始凭据应有经办人签名,并简要注明接待级次和事由。

19、财务分析报告是反映中心机关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收支状况、人员增减等情况。

中心机关财务室按照有关要求,每月向主任和分管机关的领导、办公室负责人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和有关财务报表。

20、本中心在编在岗人员的社保经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事前须报经主任和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批。

21、本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经费独立运行的,按照本行业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本中心管理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中心办公室备案。

2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在运行中逐步修改完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食堂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第三条 食堂厨师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饭菜。

第四条 后勤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管理。

第五条 员工餐的标准(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一、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做3道菜式,包括:一荤、一素、一汤。

二、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后勤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第六条 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一、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并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二、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实际票据。

三、公司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第七条 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用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2、(冬季):12:00——12:30;晚餐时间:17:00——17:30,

二、用餐地点:员工食堂。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及寝室内用餐,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次。

三、用餐方式

1、公司员工享用工作餐,员工凭餐具上的姓名拿自己的餐具在食堂用餐。

2、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后勤部报餐。

3、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4、员工不在食堂就餐,需提前一个小时通知食堂,不退餐者,一次罚款10元/次。

5、食堂门每天由厨师负责开和关,每晚按公司规定准时关门,如超过时间后一律不准再进入,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如出差,外出办公事)

第八条 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二、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四、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六、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七、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八、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九、严禁在洗菜,洗碗池内洗衣服,违规者如经教育制止后,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十、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第九条 堂卫生检查标准

一、食堂库房: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第十条 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1、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未精洗的食品不得进厨房。

4、食堂内根据现有的防蝇蚊设施,进一步加强灭蚊蝇措施,做到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

5、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6、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员工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能与员工发生任何争吵。

第十一条 食堂进货制度

1、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禁止购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3、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货。

5、购进货物,根据用量情况,坚持适量、勤购、保持新鲜。

6、食品由专人按需采购,专人验收食物的质和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退换。

7、食品验收后入库,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 食堂就餐人员须知

食堂是为公司员工服务的,公司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度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食堂每日供应二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4、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6、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7、公司员工进入食堂就餐一律拿自己名字的餐具打饭菜。

8、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后勤部领取临时餐具。

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后勤部有权报相关部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处分或除名。

10、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违者罚款10元/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恒安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 办公室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恒安规定就餐职工(七人)提供一日两餐。原则上按每人每天13元计算。

第五条 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六条 公司来客需在职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当天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办公室受理搭伙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如公司员工亲友需就餐按20元一餐计算。

第七条 如来客,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请食堂人员另外解决。

第八条 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和炊事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搞好主副食调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份量足、价格合理,经济实惠,花样多,品种多,质量好。

四、搞好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五、经常听取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六、监督做好厨具、餐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和伙房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七、监督检查炊事员的个人卫生。

八、注意节约、杜绝浪费,经常检查、保养所有的食堂设备,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一、 目的

为切实做好公司食堂各项工作,保证公司食堂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维护公司食堂运作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食堂各项工作。

二、 适用范围

食堂工作人员

三、 内容

1、 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 位,服从上级安排,有事要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2、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对待用餐员工,须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一视同仁,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

3、树立团体意识,增强团队凝聚力,互助互爱,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4. 热爱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努力提高烹调技术,调剂饭菜品种,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口味,坚持健康标准,做到饭热、菜香,保证员工吃饱吃好。

5、食堂工作人员应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乐于听取接受他人意见。

6、对于临时性来客就餐者,应热情接待,并凭办公室招待通知来提供招待用餐;对于生病员工根据通知及时提供病号餐。

7、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自觉落实每日晨检制度,身体有病时应主动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8、食堂工作人员应自觉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切实做到:

8.1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8.2工作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严禁在工作场所内穿拖鞋、短裤以及赤膊;进行分餐工作时须戴口罩。

8.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自觉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食堂人员必须每天检查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以及门口区域卫生,保证食堂无“四害”。

9.1 做到各类食品容器清洁,灶台无油污,厨具清洁,各项用具使用后必须归类存放。

9.2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9.3 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

9.4 及时清扫工作场所内的垃圾脏物,食堂门口垃圾桶必须每天清洗。

10.认真做好食品采购,把好食品卫生关。

10.1根据员工饮食需求采购优质食品原料。

10.2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采购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做到保证质量,价廉物美,节约成本。

11.食堂采购的主副食品、炊事用具,一律实行入库验收,在库管理,出库登记,计划使用。

11.1落实入库验收制度,坚持实物验收原则。进库物品须由仓库保管员与厨师两人同时验收数量及品质,验收合格者当场在发票上签名,验收不合格品严禁入库。食堂管-理-员须对此进行不定期抽查。

11.2 食堂在库物资须分类摆放整齐;存储食品挂牌标出进货日期;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库房地面应保持干燥,通风透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仓库。

上旬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员工监督。

11.4 保证食堂仓库安全库存,出库时坚持先进先出原则,做好登帐管理,防止漏帐和错记账的情况发生。

1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严防并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

12.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12.2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2.3 员工餐从制作成品到员工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12.4 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3.必须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防和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3.1 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厨房及保管室。

13.2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严格遵守炊事械具或用具的操作规程。

13.3 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食堂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电工处理,食堂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13.4 工作完毕应全面检查电源、火源以及水源是否关闭,做到防范于未然。 13.5 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13.6行政督导应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14.严禁通过食堂各工作环节谋取私利,严禁公物外流,公物私用,一经发现,一律开除。

15.附则

15.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公室。

15.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办公室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财务资产部与所属各单位财务部门是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公司财务资产部与所属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第五条公司资金管理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根据公司整体管理需求进行授权,各单位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资金管理、审批、结算。

第六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资金预算制度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要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规定。

(一)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资金收支业务的预算控制,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年度资金预算。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总编报年度资金预算上报集团财务中心。

(二)公司以集团财务中心审批的年度、月度资金预算额为依据,对公司的日常资金管理进行全面控制,对各单位(部门)的资金预算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三)公司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年、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公司各财务部门设资金管理岗,负责收集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各科室的年(月)度资金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年(月)度资金预算,提交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

(五)公司根据各单位(部门)年度、月度资金预算,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下达月度资金计划,是公司月度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

(六)批准后的月度资金计划是各单位、各部门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经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并加盖印章后方可进行资金结算。

第八条审批人依据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资金业务。各单位对于重大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发生。

第九条公司各财务部门应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定期对资金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防止资金风险。各财务部门应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本单位财务的收支情况予以监督,了解其月度资金收支执行情况。

第十条建立资金报告制度,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资金运行情况分析,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资金变动事项及时报告,及时掌握资金流向、资金预算执行动态及结果。

第十一条严格资金管理岗位职责分工。涉及到不相容的岗位时,应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内部相互牵制机制。至少包括以下几项:

(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银行预留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

(三)网银电子证书令牌不得由一人保管。

(四)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五)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不得是同一人。

(六)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不得是同一人。

(七)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会计监督不得是同一人。

第十二条资金支付的一般程序:

(一)支付申请。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根据月度预算和生产计划需要,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资金计划,资金计划应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

1、公司领导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领导根据其职责和资金收支授权审批制度规定,按相关业务审批程序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批准后,资金表一联由用款经办部门提前送财务部门复核,另一联由用款部门自存,支付复核时连同凭证交经办财务人员审核。

2、结算会计依据挂帐的应付款项列出周付款计划,报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根据审批的周计划,填制付款申请单,报主管会计、总会计师或单位负责人审批,履行完审批手续。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相关凭证是否齐备合法,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填制相关付款通知单,交由财务主管签字,签字后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付款通知单及其他原始凭证,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未经复核人员和财务主管签章的资金支付凭证,出纳人员拒绝受理。

第十三条资金收入的一般程序:

(一)收入预测。各单位应定期(年、月)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应收款项的预计回收额等资料,分项目预测资金收入情况。

(二)收入审核。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财务部门核对销售合同、销售计划、定价表、折扣执行、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赊销授权批准等文件,及时检查往来帐目的核对与冲销情况。

(三)办理收款。根据现金缴款单、银行存款进帐单和应收票据等结算单据,编制记帐凭证,办理收款入帐。

(四)收入分析。对产品(劳务)销售、收款的两个收入环节进行跟踪管理。通过发票(收据)与资金核对、货品(劳务)与发票(收据)核对,分析资金收入的完整性、及时性。

第十四条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十六条公司各财务部门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5000元整。

第十七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对职工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六)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八)超出现金收支范围的,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在合法、规范的前提下,运用金融结算工具,减少直接以现金方式办理的收支业务。

第十八条现金管理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出规定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三)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

(四)将公司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五)设立“小金库”或保留帐外公款;

(七)公司所有现金销售收入都要当天入账,当天联系存入公司银行收入专户上,禁止“坐支”现金。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

第十九条现金的支付程序:

(一)按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会计核算人员审核经办人提交的支付单据,编制记帐凭证,交由稽核人员复核。

(二)出纳人员根据经复核的记帐凭证支付现金,并监督经办人员在记帐凭证上签字。出纳人员在记帐凭证栏处加盖个人章。

第二十条现金的收入程序:

(一)现金收入须由会计人员审核收入单据,确认资金来源,编制记帐凭证,交由稽核人员复核。

(二)出纳员清点现金后,在收款凭证上签字盖章,在原始凭证和收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账。

(三)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于当日(或银行规定的时间)送交银行。

第二十一条现金的帐务处理程序:

(一)现金收支业务发生时,对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和有关各级负责人审核批准,财务复核员复核无误后填制“付款通知单”,制作记账凭证,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由出纳进行收付结算。

(二)公司各财务部门应按不同的币种,设现金日记账,出纳根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现金日报表”,保证账款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二十二条现金的盘点:

(一)每一工作日终了前半小时,出纳人员应核对现金日记帐。

(二)公司各财务部门应当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在表上签字确认,确保现金帐实相符,必须有其他财务人员在场监盘,现金的盘点方式为实地盘点法。

(三)核对现金日记帐与现金实存数,如存在差异,及时查清原因,报请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批后,进行现金溢缺的帐务处理。

(四)稽核人员应定期、不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抽查现金盘点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现金的保管:

(一)现金收付和保管只能由出纳负责,其他人员非经特别授权,不得接触现金。

(二)现金不得随意存放,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保险柜内,其余应放入保险柜内,保险柜必须设置在适当防盗和报警装置的办公室内。

(三)经常性收取较大额度现金的单位或机构要与银行签订上门收款协议,由银行定时上门收款。

(四)大额现金的存取应配备专门车辆和专门的保卫人员。

第二十四条备用金主要是预付给公司有关部门或职工用于出差等的零星开支,严禁以备用金的方式办理异地项目结算。

第二十五条审请备用金经办人据实填写“借款单”,根据公司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程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在财务部门办理申请借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实行限期报销制度。对因公出差人员回来后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否责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新的备用金借款。对无特殊原因拖欠两个月以上公款的,应从其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二十七条每月对备用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进行认真清收,对长期未冲销的备用金应向财务部门主管领导汇报,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备用金领用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或调动前,必需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退款手续,否责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九条公司除了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第三十条银行帐户的管理:

(一)银行帐户的开立:

1、公司加强银行帐户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不得私自开设银行帐户,银行帐户实行集团公司统一审批管理。

2、公司原则上不得在注册地或住所地以外开立银行帐户,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开设银行帐户的,需向公司财务资产部申请,公司财务资产部报经集团批准和备案,方可开设银行帐户。

3、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因经营业务结算需要确需在异地开设银行帐户的,要采取总分帐户管理模式,在业务发生地开立临时帐户作为支出户,工程完工或业务完成后要及时撤销异地帐户。

4、开立关闭境内外外汇帐户,按照集团公司批复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向集团财务中心和当地外汇管理局备案。

5、银行开户手续必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总会计师书面授权的财务人员直接到开户行办理,严禁通过私人代办开户手续。

6、公司各单位开立银行帐户时要与银行签订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填制银行预留签章卡片,送交开户银行存档,妥善保管银行预留签章卡片和开户许可证。

(二)银行帐户的分类:

1、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开立收支帐户,执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所有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来源都属于统管资金范围,统一转入公司银行“收入统管专户”上。该账户资金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不对外支出款项。

2、公司各单位日常资金支付业务通过费用支出账户进行处理,费用支出帐户资金仅来源于上级部门的拨款和银行利息收入及其他暂收代付款项。

(三)银行帐户的变更、撤销:

1、单位更改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于集团公司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变更手续。

2、撤销银行结算帐户时,于集团公司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帐户的申请,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帐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由银行核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

(四)银行帐户管理禁止如下行为:

2、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严禁财务部门以外的业务部门设立、管理、操作银行帐户;

4、未经上级财务部门批准,私自开设银行帐户;

5、隐瞒各银行帐户使用情况;

6、多头开户。

(五)银行帐户的监管:

1、公司财务资产部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帐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帐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帐户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公司各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至少每季检查一次帐户的对帐情况,并要有记录。

第三十一条银行印鉴的管理:

(一)预留银行印鉴实行分管办法,其中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公司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个人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二)银行预留印鉴与各种收付款票据、有价证券、银行存单分岗、分人管理。

(三)每日业务结束时,印鉴相关责任人必须把印鉴分别锁入不同的保险柜,次日工作时取出。保存预留印鉴的保险柜密码要每月更换一次。

(四)印鉴保管人临时外出或更换时,必须填写“印鉴交接登记表”,办理交接手续,经授权并登记在案以备查。

(五)当银行预留印鉴相关责任人发生变动时,财务部门应当立即办理银行印鉴更换,已报废的印鉴,不得重新使用。

(六)如果印鉴遗失,立即向开户银行挂失,并出具书面申请、开户登记证、营业执照、公函和公安机关证明等相关文件,变更银行预留印鉴。

(七)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预留手写签名或电子签名,但必须要有完备的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不得以加盖个人名章代替。

第三十二条银行业务处理流程

(一)银行存款的收付须履行资金收付的一般程序,会计核算人员审核经办人送交的收付单据,编制记帐凭证,交由稽核人员复核。

(二)出纳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付款凭证,在当日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办理款项收付,在原始付款凭证上加盖银行付讫章和出纳个人名章。

(三)办理银行存款业务时,严禁以下行为:

1、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拆借资金;

2、办理违规高息存款业务;

3、公款私存;

4、在企业非经营所在地存款,经授权批准的除外。

(四)单位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禁止以下行为:

1、以个人名义开设帐户办理公款收支业务;

2、帐外设帐;

3、资金“体外循坏”;

4、非财务部门管理资金。

(五)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远期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严禁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第三十三条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流程

(一)银行存款发生收支业务时,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和有关各级负责人审核批准。

(二)复核批准后的原始票据经财务复核员复核后填制“付款通知单”,制作记账凭证,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收付结算。

(三)出纳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付款凭证,在当日付款,然后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编制“银行存款日报表”,确保当日付款业务,当日全部处理完毕,登记上账。

第三十四条支票办理流程

(一)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1、由出纳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加盖预留的银行签章后,领购支票;

2、签发支票前,为防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纳人员应认真查对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

5、作废的支票须加盖红色“作废”标记,与重新签发的支票存根一起作为附件粘贴,并在“支票管理明细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字样。

(二)收款业务的办理流程:

1、收到支票后,检查支票上记载的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已过提示期限,是否附有条件、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是否曾被拒绝付款。

2、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取得加盖银行转讫章的“银行存款进帐单”后,交会计人员入帐。

(三)确需使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写明出票日期、收款人和使用限额,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加盖银行预留签章。

第三十五条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办理流程

(一)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1、对外支付款项时,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或“银行本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金额和申请人名称、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2、将银行受理后加盖银行转讫章的“银行汇票申请书”或“银行本票申请书”,交由会计人员作为原始凭证。

(二)收款业务的办理流程:

1、收到的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时,检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是否按规定签章。

2、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的填入银行汇(本)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填写“银行存款进帐单”,并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盖上预留签章。

3、出纳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银行存款进帐单”交会计人员记帐。

第三十六条汇兑办理流程

(一)付出款项时,先填写“银行业务申请凭证”,列明确定的金额、受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委托日期、签章、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银行业务申请凭证”交由会计作为原始凭证。

(二)出现银行退汇时,应查清原因,待退汇款项到帐后方可办理重新支付。

(三)收到款项时,出纳将收到的“银行存款进帐单”交会计人员,落实资金来源,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七条银行对帐

(一)每月取得“银行存款对帐单”后,由会计人员核对银行存款收支,并于次月初7个工作日内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然后由编制人员、出纳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并由银行确认加盖印章存档。出纳人员不得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包括的内容:银行存款余额的一致性;对帐期内资金流入流出的时间、金额与实际经济业务的符合性;资金流入流出都必须在单位会计帐簿中记载;未达帐项的项目、金额;上期未达帐项的本期到帐情况等。

(三)分管资金岗位的主管会计至少每季检查一次银行存款对帐情况,并要有记录。会计机构负责人至少每月一次通过电话或银行网络查询银行存款余额。

(四)银行存款不允许跨月、跨年入帐,对于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当月形成的未达帐项应于次月清理完毕,超过一个月的未达帐项及时上报会计机构负责人未达帐项报告表,作出处理。未达帐项报告表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第三十八条为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开通企业网上银行业务,一定要按照银行企业网银业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操作流程办理业务,不得违规操作。必需遵守集团公司《网银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财务部门启用银行企业网银业务,必须与承办的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十条公司企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即操作员、审核员、授权主管,各级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执行业务操作。

第四十一条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内控制度,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完整和系统的畅通稳定。

第四十二条电子证书令牌的保管

(一)操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子证书令牌,完成网上银行业务后,必须把各自的电子证书令牌(token)从读卡器中拔出,并同时退出网银系统界面,将其锁入各自不同的保险柜中。

(二)公司网银业务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管理好各自的电子证书令牌(token),对各自电子证书令牌(token)的操作密码保密,每月定期修改密码,防止泄密。

(三)电子证书令牌(token)保管人临时外出时委托他人代管,必须填写“印鉴交接登记表”,并在交接时修改操作密码。

第四十三条网上银行业务处理流程

1、办理网上银行付款业务时,指令录入人员和审核人员必须取得已批复的资金调拨或支出计划。网上银行付款实行“三人操作、二级审核”制度。任何一笔付款业务必须有三名或二名以上操作人员才能完成,根据授权审批权限,二级审核人员须由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其授权人员担任。

2、审核人员无权录入和修改付款指令,如果发现付款指令错误,必须通知录入人员修改。

3、出纳员对每笔收支款项都要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付款通知单为依据,进行款项支付。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当天网上银行交易必须与银行日记帐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4、各单位必须取得经银行确认,并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凭证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通过计算机打印的凭证不得作为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通过企业网上银行进行资金拨付,应权责明确,界限清晰,不得由单人办理网上资金支付的全过程。

第四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必需加强公司票据的管理,规范财务票据的传递和保管,控制票据的有效使用。本制度所称票据系指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包括发票、支票、汇票、收据等。公司处理有关票据事务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公司财务票据由出纳保管,必须建立“票据登记薄”,登记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等事项。每工作日结束后,应把相关票据放入保险柜,次日工作时取出。

第四十七条票据的使用

1、出纳不得签发空头财务票据或者签发与预留银行的签章不符的票据。财务票据上出票人的签章,为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

2、使用票据收款必须两人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其他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款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款票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款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

3、票据已填写需作废的,把票据全联完整的收回后,必须要加盖作废印章,按照票据业务发生顺序装订入账。

4、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在到期前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及时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和其他有关证明。

5、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6、票据免失后,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银行汇(本)票丧失,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第四十八条内部票据的管理

1、内部结算票据按规定要求及时安全传递,收到结算票据后,当月发生的结算当月办理完成。内部交易的结算在网上及时确认并进行帐务处理,不允许单方挂帐。

2、按照内部结算票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范围,正确选择结算票据种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签章齐全,要素完整。

第四十九条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份数),办理票据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责任。票据管理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

第五十条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

第五十一条公司发生经济业务需向对方开具发票的,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财务中心申请,集团开票后返回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门交给经济业务对方单位。

第五十二条公司各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第五十三条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经单位相关部门认真审查核实,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

该制度从即刻起实施,之前的制度因此作废

校园管理制度条例

为了保护阳罗二小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以及应用和服务软件所构成的集成系统。

任何办公室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动网络设备。

第二章合法使用。

维护、管理和使用网络的任何合法使用人必须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应办理入网登记、备案手续,并签署相应的责任书。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各办公室负责人要进行监督。

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负责审查上网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准确、科学、严谨,力求文字简洁通畅,画面清晰、健康。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微机上阅读、录制、转发、传送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及软件。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更改连网微机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的ip地址、密码和电子邮件账号。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干扰其他用户,攻击、破坏网络服务和设备。

本网不允许任何人有软件侵权行为,不得使用来路不明、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三章安全保护。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责任制。学校信息中心确保机房设备使用安全、运转正常、线路畅通;各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二级设备的环境安全、清洁,确保设备、线路不受损坏。应有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学校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对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指导网络安全工作;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的违纪、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网络犯罪行为。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校长或学校党委书记担任。

第四章处罚。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直至报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诉诸法律。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本管理办法自20__年1月起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明确有关部门职责,以对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事项统一管理,有效控制,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的业务过程,适用于董事会、财务部、以及涉及资金统一计划的各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如未进行特别说明,本程序管理文件内所称控股子公司均指其资金纳入公司资金统一计划管理的控股子公司。

3.1对外结算管理程序fm-tm-03

4.1总裁

召开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协调平衡资金缺口,讨论落实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计划;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4.2财务总监

审核批准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审核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审核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审核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4.3财务部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综合预算、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完成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审核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年度预算;

负责内部资金调拨;

向公司领导层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按照付款审批程序办理转账业务;

5.1首创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内部资金调剂,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5.2内部资金的融通及调动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和总裁,所有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5.3财务管理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6.1内部资金融通计划管理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预算管理岗

根据经批准的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平衡资金缺口,编制年度综合预算。

2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根据年度综合预算,编制完成《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3

财务总监、资金管理岗

如果财务总监审批不通过,则返至资金管理岗修改;如果通过,则由资金管理岗存档。

4

每月20日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按照经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完成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公司总部财务部。

5

财务部预算管理岗

审核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年度预算,提交财务总监。

6

财务总监

审批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资金管理岗;若不通过,则返至预算管理岗修改。

7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根据经批准的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完成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上报财务总监。

8

财务总监

审批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和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若不通过则返回资金计划岗修改,若通过则提交总裁。

9

每月30日

总裁

召开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协调平衡资金缺口,讨论落实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计划。

6.2内部资金融通业务管理

6.2.1公司总部资金融入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后,与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协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协议草案,包括:融通金额、融通期限、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能归还的罚则等,财务总监参与并指导该过程。

2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提出书面内部资金融通申请,内部资金融通申请须注明借款金额、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罚则等报财务总监。

3

财务总监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若不通过则返回资金管理岗修改,若通过则提交给总裁。

4

总裁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若通过则下发至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

5

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依据总裁审批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所确定的资金融通条件,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6

公司总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7

财务部综合管理岗

财务管理协议存档。

8

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开出转账支票送公司总部财务部。

9

财务部出纳

办理转账业务。(参见对外结算相关程序)

6.2.2公司总部资金融出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后,与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协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协议草案,包括:融通金额、期限、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能归还的罚则等,财务总监参与并指导该过程。

2

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提出书面内部资金融通申请,内部资金融通申请须注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用途、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罚则等报公司总部财务部。

3

财务总监

审核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提交给总裁。

4

总裁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5

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依据总裁审批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所确定的资金融通条件,准备公司总部所需资料,到公司总部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6

公司总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7

财务部综合管理岗

财务管理协议存档。

8

财务部出纳

按照对外结算程序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7、单据与记录

7.1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7.2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7.3财务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