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报告范文(22篇)

小编: 翰墨

自查报告是一个反思的过程,通过写报告,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和提升。此外,还为大家准备了一些自查报告的演讲稿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邢台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xx局:

根据市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准备工作的通知》(xxxx函〔2018〕73号)精神,我xx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xxxx部门牵头,xx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配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xx域、重点项目,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列入常态化机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至今,我局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xx和谐稳定大局。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xx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全xx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xx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建立了以分管副xx长为召集人,xx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xx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xx政府分管领导认真督促落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项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工作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下发了《xx市xxxx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切实筑牢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2.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突破口常抓不懈。一是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全社会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发布权威招聘动态信息,搭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二是组织xx、工商、司法、住建等部门利用专题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维权日、大型人才招聘会、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xx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2千多本。三是举办工人工资支付现场会,对召集住建、水务、交通等领域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参加,对建筑施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劳务用工、台账管理等进行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劳资理念,进一步营造了诚信用工、依法偿付薪资的良好氛围。

3.加强巡查力度,保障工人工资支付。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xx迅速反应、积极行动,一是开展了辖xx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工作专项检查行动。由xx牵头,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积极配合,对我xx20个在建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资料台账按照检查表进行认真对照,查漏补缺,该20个项目大部分已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或办理保函,工人花名册、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台账已基本完善。二是认真开展劳动者维权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安排专人关注网络舆情投诉,确保群众诉求进得来、专人管、有结果。2017年,全xx共受理投诉举报登记22宗,办结22宗,为220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200多万元。三是加强网络监管处置和欠薪纠纷排查调处。xx宣传、维稳、xx、司法等部门设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随时回复、协调处理网络劳动纠纷投诉。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及网络问政等案件53宗,涉及约100人次,办结53宗,办结率100%,其中受理网上信访16宗,群众来访17宗,网络问政16宗,民生热线4宗,每宗案件均能落实,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做的“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4.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不断强化xx部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案件查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执法措施的基础上,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范围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扩展延伸,切实将监管方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构筑起了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牢固防线。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解决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有关要求,2017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户2039万元,清退保证金10户1328万元,账户累计余额3316万元。xx财政专项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200万元,专门用于讨薪群体性事件当中支付农民工临时生活费和返乡路途费。二是全面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和社会通报制度。按照xx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分片xx、分行业建立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公布管理规范、无欠薪等违法用工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管理松懈、欠薪事件多发的“黑榜”用人单位,有效震慑了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同时,制定了《xxxx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逐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用监管框架。。三是启动实施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2018年4月,我xx选派工作人员到东莞市、乳源瑶族自治县、xx碧桂园天玺湾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学习交流,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规范建立工人花名册、建筑业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相关台账,部分企业已落实工人工资银行代发制度,转发执行《xx省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xx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并配套制定了《xx市xxxx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压实责任、多点发力,形成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强大合力。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市xxxx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xx部门设立了值班电话,劳动监察大队领导和案件主办监察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xx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在7月18日市督查组检查我xx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仍然检查出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施工企业按照分账管理要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仍有企业未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人工资,没有银行流水账单,仍以现金方式支付工人工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对银行卡转账不相信或不习惯,统一办理银行卡支付工资存在一定难度。二是用工流动性比较大,对于用工管理存在难以监管,由于建筑项目的工人工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仍延用惯例以执行一定工作量为工资结算节点支付工资,以银行代发工人工资则工人需缴纳工资个税导致工人严重排斥等原因,导致施工项目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人工资推行难度大。三是部分业主管部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视不够,开展此项工作主动性不强,仍然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形成部门协作配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综合治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xx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xx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以下4项关键性措施,全力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强化宣传培训及日常检查,营造工作氛围。一是利用举办工人工资支付现场会、培训会,与住建、水务、交通等行业主管局联合,扩大宣传和培训,召开现场会、举行培训班2期以上。二是按照检查要求及细则,加强对我xx在建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项目属性为分类,与水务、交通、国土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务必完善每个项目的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基础资料。

2.强化巡查检查,纠正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5次以上,检查各类施工领域项目100家次以上,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切实保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农民工劳资纠纷激化造成上访甚至不安全责任事故。

3.强化工作责任,抓好案件处理。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让群众举报投诉进得来、有人管,杜绝投诉不畅或答复不周引发上访的问题。强化案件办理责任,落实案件办理公示制度,重大疑难复杂集体案件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投诉群众的满意度。加大恶意欠薪案件的移送工作力度,建立移送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联系衔接与沟通,甄别案件的不同情况,该移送的依法移送,该司法审理的协调法院受理,合理分流案件出口,确保案件受理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4.强化“两网化”管理,规范保证金缴退。对社xx、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平台运行和协管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将日常巡查、劳资纠纷调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向社xx、乡镇延伸,切实形成监察工作合力。严格按照政策收缴和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严肃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经市政府研究,宜春市决定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是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建筑工地,特别是对全市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清查,重点清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以及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宜春市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处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城建、城管、房管、交通、水利、公路部门参与对本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各类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及时完成政府工程决算并督促用工方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国资部门负责协助人社等有关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审查国有、集体土地使用和流转等合法性;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社部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人社、城建等有关部门处理。各级发改、监察、工商、司法、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

各地要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内容,认真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领导不力、监管不力、配合不力、处置不力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扎实开展排查,宜春将组成联合专项行动小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在建和已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同时市人社局根据已受理的欠薪投诉案件和各成员单位的自查台账,对案件所涉项目的整体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明确、心中明了。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出实招化解工资支付问题,排除隐患;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城建、工商等部门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予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示,限制参与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禁止入市,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工资案件,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对已移送公安部门侦办的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人员配置和技术配合,及时侦办。对因特殊原因导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应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或解决措施,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9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晋政办发〔20xx〕19号)和《运城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运治欠组发〔20xx〕1号)、永治欠组发〔20xx〕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我镇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永济市治欠领导小组的安排,我镇立即成立开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领导机构,由书记杨战波同志担任组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所,主任由尚国栋兼任;同时制定我镇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村委主任为各村网格长,负责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涉及用工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制定我镇欠薪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督查和问责制度,此外还要求镇劳动保障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在各村上报的基础上,加大劳动用工的监管。

我镇组织人员深入用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并结合各项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镇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伤保险、预存工资保证金、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按月支付工资和设立维权公示牌等六项制度。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用人单位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农民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

2、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3、我镇不存在在建项目,政府工程项目为机关“五小”建设(目前已经正常使用),在自查过程中,我镇涉及到北街工程民生嘉苑项目(已建成),最后甲方以住宅楼房屋市场价抵给乙方自行分配,每套均价为20万元,共21套,总计为420万元,已超出原决算工程款。协议约定:如乙方(王天春)再次发生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处理。所以开发商甲方不存在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属于乙方与发包方个人经济纠纷,目前乙方王天春已失联,开张镇政府经多次与其联系后无果,所有涉及乙方王天春的经济债务问题,我镇建议农民工走司法程序维护正常权益,不可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解决问题。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14]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团公司《关于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学习和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公司在收到《集团公司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先由公司内部相关室开展学习工作,再以oa的形式将《条例》相关内容下发,要求各所属企业开展学习工作,同时要求各在施工程单位一并开展《条例》学习,并将学习情况以照片的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切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落到实处。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含所属企业)自有员工中具有农业户口的人员***名。公司对此部分员工,并未与其他员工区别对待,均一视同仁,按其所在岗位发放工资,并按其上年月平均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和漏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险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含所属企业)共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名,其中具有农业户口人员***人。在人员使用过程中,与劳务派遣服务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双方责任,同时留存劳务派遣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备案,确定该公司具有劳务派遣资质。

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均按其岗位和合同约定发放,社会保险按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缴纳,无拖欠工资和漏缴、少缴、不缴社会保险情况。

公司及所属企业中,共计使用外包公司**家,分别从事保安、保洁、收费等业务,在签订外包合同时,留存相关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备案资料,确定外包公司具有相应的资质。

公司每月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外包公司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督促外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落实员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相关要求。为避免劳动纠纷,在签订外包合同时,同时要求其签订不欠薪承诺书,同时各公司不定期对外包人员进行抽查,询问其上月工资是否发了、发了多少钱。

公司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在合同执行和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中,我们按照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不拖欠劳务分包方工程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督促施工单位清理“三角债”,确保不出现合同纠纷。在工程款拨付时,分出农民工工资部分,将此部分金额拨付到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中,用以发放农民工工资。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不发生拖欠工资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汇同**部、**部、**部、**部等五部门组成了农民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队,并抽调专人历时2天对正在施工的**个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完全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所列内容。

经检查,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均配备了劳资管理人员;员工花名册、考勤、工资表和劳动合同,均能保持一致,未发现未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考勤表和工资表均有施工队长、专职劳资员签字,并有农民工本人签字,并附有考勤表和工资表公示照片;均已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支付过程中,未发现低于最低工资支付情况;各单位均已设立维权公示牌,用以工资、考勤等相关内容的公示。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门禁打卡记录不全,个别单位已安装门禁打卡但尚未使用;存在分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未由总包代发工资情况;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个别分包单位提交不齐全;个别单位未全员缴纳工伤保险。

1、公司已于10月底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并于12月份开展对各在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

2、公司在近期正在对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情况进行排查,已起草《关于在施工程缴纳工伤保险的通知》,拟要求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于本月底前完成缴费。待排查完成后,下发通知。

3、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公司计划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出台针对中标施工单位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针对在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在履约评价上设扣分项,直至影响以后投标的信誉得分。同时公司财务部加强对施工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督管理,确保在施工程总包单位设立农民工专用账户,且保证专款专用。合同部通过中标清单在源头上掌控农民工数量和农民工工资相对合理的数额,项目部加强在施企业的分包管理,保障农民工备案数量的相对准确,切实将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江西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赣薪联办[20xx]11号),我局高度重视,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而努力。

1、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落实责任机制。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宜黄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小红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以组长为第一负责人,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并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工程建设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机制。

一是建设项目在招标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信誉问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不能参与投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是资格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签订项目招标施工合同时,需缴纳保证金,凡未按要求交纳的,一律不得签订施工合同。

三是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拨付工程进度款时,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款的逐级发放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优先足额发放到位,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每逢中秋、春节重要节假日,如出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立即从农民工保证金中列先行垫支,并从下一期工程款中扣回补足。

四是项目施工完毕通过交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必需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村委张贴公告,明示项目施工已完成,如有未结付农民工工资的,可反映投诉至我局,我局将根据情况从施工单位交纳的项目农民工保证金中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同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五是项目施工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给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同时我局对项目施工进行定期施工安全检查,巡查工地安全用工情况,出现涉及施工安全隐患及时停工整改,确保农民工施工人身安全。

3、实施突发案件快联动执法、速反应机制。

我局联合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安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一起进行执法联动机制。执法联动机制通过拓宽执法信息来源,树立执法威信,提高执法工作实效,有效维护农民工自身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拖欠执法效果,使我们对以往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能更快速的反应处理,解决我局执法力量单薄、后续强制执行力薄弱等情况。

4、排查治理方式,要做到“四个结合”

四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格监督,做到了对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工作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在我局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无重大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等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6、定期排查,积极预防。

为了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省联席办要求对所辖范围内的重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0xx年到至今我局工程项目在进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也没发现我局工程项目有分包、转包、承包现象。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为妥善处理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维护我区社会稳定,自20xx年10月,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内江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情况的通知》(内人社发〔20xx〕70号),要求全市各区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检查了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现将此次专项检查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计排查用人单位36户,各乡镇及工程主管部门摸底排查52户,涉及农民工3300人。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2户,涉及农民工120人,拖欠工资共计220余万元,责令支付工资220余万元。并督促所排查的施工单位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程款,把民工工资监管并支付到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迅速传达贯彻。内人社发〔20xx〕70号《内江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情况的通知》和相关文件下达后,我区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精神,做好我区开展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布置。

(二)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建立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欠薪处理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取得了检查效果,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年前基本得以兑现。

(三)细化责任分工。我区进一步明确了由人社部门负责制定检查计划,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抓好源头性案件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和移送工作;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监管项目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及支付农民工工资;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依法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四)强化普法宣传。一是我区组织人社、公安、工会、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多次深入企业和工地,对施工单位和农民工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严格按照规定兑现农民工工资;指导农民工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值守,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三是实行权益告示牌制度。要求区内所有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将农民工享受的权益、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人举报电话、维权方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电话等向农民工公布。

(五)强化监督检查。20xx年10月以来,我区及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20个工程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施工项目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也分别开展了在建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清理排查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工资支付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装修行业、天然气管道建设、电力改造等拖欠民工工资较突出,施工企业办民工银行卡存在诸多困难,银行办理不顺,民工不太愿意,怕收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开工建设,全面完善落实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切实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办案条件,扩大执法监察覆盖范围,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欠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20xx年起,将在交通、水务、电力、教育等主管项目逐步推行实名制管理。力争20xx年实现我区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东兴区人社局。

20xx年2月2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为保证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依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开展整治欠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门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开展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计划。

(1)、我公司进场后,在业主指定的当地银行为本项目开设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

(2)、不挪用本项目资金,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本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若由于工程款纠纷而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我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3)、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项目部将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4)、所有民工工资直接由我公司造册发放,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或劳务分包在项目部指定银行建立莲宝叶则旅游区扎尕尔措景区(二期)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案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由项目部从劳务费专用账户中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5)、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分包负责人就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签定责任书,明确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管理目标、管理措施以及处罚办法,使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确保民工们能按时领取报酬。

(6)、项目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7)、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8)、项目部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将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9)、项目部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华蓉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xx〕73号)文件精神,工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深入工业企业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30户规模企业,正常生产25户,停产企业4户(供热公司、xxx公司2户为季节性生产企业;金牧伟业公司因安全隐患正在整改未投入生产;长兴公司生产线停产,以贸易形势经营企业),撤资注销1户(凯源绒毛制品有限公司)。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武政办发〔20xx〕73号文件要求,县工信局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按排,成立了工信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工信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赴企业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把握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工信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以规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建立了重点企业稳控台账和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台帐,及时跟踪掌握欠薪隐患。专项检查期间,25户生产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

20xx年下半年,工信局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工信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度,加强对用人工业项目、工业企业的监管,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有效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自查报告

我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特别是在春节前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作问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是协调解决了拖欠镇环卫工人王卫东2。7万元环卫工人工资,解决了拖欠近10年的遗留问题。二是协调解决了20xx年综合文化站建设承包方向治国拖欠民工工资2万元,避免了民工与施工方的矛盾激化与冲突。三是解决了双柏树村聚居点原遗留拖欠民工工资3。8万元问题,有效的保证了春节期间辖区稳定与和谐。

春节前,按照县政法维稳系统,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我镇着力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建专班,成立工作组,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问题。二是多方联动,加强配合。先后与县劳动监察、仲裁大队,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多方渠道帮助农民工维好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建议县级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农民工拖欠工资工作整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加大对故意拖欠民工工资打击力度。

三是大力做好民工依法依规维护好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办字〔2017〕185号)要求及市局统一部署,分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市局《转发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分局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党政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分局综治办,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社会和农民工监督。

分局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分局组成联合小组,集中力量对分局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检查项目包括分局养护工程项目、公路改造项目等。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自查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向上级汇报发文前,通过严格检查,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检查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

2、进一步加大施工单位的摸底排查,了解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针对岁末年初欠薪事件多发特点,华池县结合全市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县人社、住建、公安、石化、工信、工商、交通、水务、总工会等9个部门联动,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华池县采取联合执法检查、开设投诉举报热线、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营造整治氛围。同时,对辖区用工比较集中的住建、交通、水务、石化等领域80家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受理劳动监察案件40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起,成功为420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384万元。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我施工队承包的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春晖桥桥面铺装钢筋及砼浇筑工程,截至到2015年9月30日,已完成工程量合计为人民币()金立君已支付人民币(),在此我承诺我施工队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如发生涉及我施工队工人因工资问题上访事件,青州市银和投资有限公司可直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直接从我施工队剩余工程款中扣除,所有责任由我本人承担。剩余工程款金立君承诺于2015年11月1日前支付。金立君承诺如支付不及时或其他情况,剩余工程款可委托青州市银和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支付。

承诺人: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报告

自接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进行了研究与部署。坚决贯彻落实《xx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山政发[20xx]91号)和《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xx]30号)等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人员同时对20xx年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刻、细致地自查与自评。现就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成立领导小组,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专职人员从事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常年抓、抓常年”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体系。

2、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对于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入园创业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对创业农民初创的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注册资本额度和注册资本到位期限等。切实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3、强化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作责任。区目标办印发了《20xx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将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等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下达,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制度。

4、建立工作台帐,积极规范农民工工作程序。在10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采取分片包干制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村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能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返乡农民工意愿和要求,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帐。

5、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宣传咨询窗口,深入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电视台新闻媒体曾多次对我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6、加强创业扶持,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窗口,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126多个,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筛选,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共举办26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1600名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成功创业361人,带动2985人就业。

7、加强园区建设,积极孵化农民工创业。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分别在西集、桑村、冯卯三镇第一批区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216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76栋,建设面积2100亩,现已入72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129人,带动271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

8、强化就业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强动态监控,对出现的企业规模裁员、批量农民工返乡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领导。把“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招聘周”扩大为“招聘月”,组织各镇(街)对返乡农民工实施了“三送”(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等“一条龙”服务,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系列现场招聘、技能助你就业、春风送岗位下乡、就业信息对接、返乡农民创业、用工需求调查等6大活动。

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及乡镇,并指导、督促全区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三个对接”:即任务分配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培训与技能鉴定对接;培训与就业对接,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就业质量。今年以来,共开展农民工培训4200人,对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管理与服务;新增转移就业4132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8700人。

1、加强农民工领导机制建设。在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和“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农业、教育、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政府统筹、各方参与、积极推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在10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和就业信息台帐。

2、建立农民工工作政策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新政策新精神,积极适应就业形势发展新需求,我区围绕建立促进农民培训、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扶持政策和工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体系建,研究制订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xx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考核细则》、《xx区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农民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体系。

3、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在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在各街道、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区、街道(乡镇)和社区三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六到位”的要求,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乡镇、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4、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枣庄就业网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各类农民工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利用枣庄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农民工提供贴心服务,目前通过xx区人社局网站和室内、室外大屏幕举办网上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529条,提供3962个就业岗位。

1、劳动力素质不适应市场需求,结构性矛盾突出。据调查统计,我区需求量较大的工种是煤矿工、针织、电子、电焊、车床、钳工。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我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从去年开始,部分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已经逐步凸显。

2、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目前,我区镇(街)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滞后,部分行政村没有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缺乏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农村劳动者对就业培训的需求。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伊宁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12日由我带领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和教科文卫委、农牧委以及几名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伊佳民族服饰有限公司、新特药业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设项目、伊宁县服装家纺产业园,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就县人民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人民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我县共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74个,其中新开工建设项目41个。1-9月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7.94万元。1-9月受理投诉案件60起,结案59起,其中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50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032人,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978万元。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调研中发现,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企业用工管理和行为不规范。调研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或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合同,相当一部分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务工人员拿不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致使权益受到损害。

(二)员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缴纳三金、五金,亏待员工工资现象任然存在。

(一)通过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员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拖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我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认真的开展了全面自查,做到思想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全面排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工资政策规定,重点对以下几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1、是否存在单位工资发放人员花名表和实际在岗人员不匹配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在册在编人员;

3、是否存在退休职工仍按在职在编人员领取工资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单位实际人数和职工实际岗位如实申报工资的情况。

经过自查,我单位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坚决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我项目部将严格按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____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工程项目部。

承诺日期:________

公务员保密工作承诺书。

机关保密工作承诺书。

承诺书模板大全。

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自查报告范文精选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xxx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企业办、规划建设办,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00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00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为了规范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项目部首先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分包管理中的欺骗隐瞒;二是在全标段作业区内工程建设显眼位置公布了清欠举报电话0536-6425270;三是计量款再紧张也要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四是项目部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直接与分包队伍,对其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分包队伍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分包队伍管理者拖欠情况进行检查,以做到利于监督。

第一条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

第二条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第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第六条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第七条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项目部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第九条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第十条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各施工队合同工程价款的3%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期超过1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

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第十一条实行用工单位工资监督员制度。用工单位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一2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项目部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项目部举报:

(一)用工单位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用工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用工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四)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五)用工单位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六)用工单位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期完成清欠或者发生新的拖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得参与本公司新建项目招标投标。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年3月31日起施行。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___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分包承包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景,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或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一样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公司可将立即停止对我单位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劳务队伍负责人(签字、手印):

劳务公司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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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迎接国家、省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迎接国家、省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会议精神,事业部对xxx项目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经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不存在欠薪情况,全员足额发放工资。

2.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漏发或发放不够情况。

3.已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登记工人信息,并开展工人考勤发放工人工资。

4.有收到平台信息预警提示,但均已及时完善资料处理预警提示,没有因预警提示而出现扣分情况。

5.均要求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制定工人花名册。

6.已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从工人工资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

7.已落实在建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8.项目没有被列入工程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不存在因欠薪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并且项目部已建立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事业部将继续加强项目工人工资管理,落实工人工资支付制度。

xxx事业部。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