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用13篇)

小编: 飞雪

在质量月中,我们会与供应商和客户紧密合作,共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这里有一些质量月活动的评估方法和指标,可以帮助我们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保障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为突破口,认真贯彻省市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检站、畜牧局、水产局、果业局、执法大队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今年,我局按照省农科院专家来我县调研意见,对检测室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同时,加强专业检测队伍建设,明确专职检测人员。7月份,我局派了3名人员到永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参加上机操作业务培训,为完成今年检测任务提供技术保障。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今年,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安排,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农药残留、“瘦肉精”速测,在种养环节对蔬菜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畜禽养殖场等进行抽样检测,目前已完成了检测蔬菜500批次,检测猪尿450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今年,我局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组织了xx县绿丰果业、xx水稻、xx蔬果和xx果蔬4家合作社进行无公害认证,并已邀请市“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来我县开展现场检查。同时,我局联系市绿办做好我县xx省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绿色食品认证后续工作。

五、落实农产品属地管理责任。今年年初,县政府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上与乡镇政府签订下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了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在规划制订、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六、开展农资市场监管。按照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了3次农资打假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涉及17个乡镇场、45个村组级集贸市场,查处了未经审定或无引种审批的水稻杂交种子3个品种计300公斤;查处标签不符合法定规范要求的水稻杂交种子14个品种计1600公斤。抽检肥料产品36个品种,查处质量不合格的肥料6个品种计30000公斤,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

七、加强宣传,做好预警监测。今年,我局通过送科技下乡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群众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打假维权的积极性,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揭发。同时制定下发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措施、健全应急队伍。

八、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专项工作经费不足。目前我县财政仍未落实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无法开展定量检测工作。

2、继续开展农残速测、“瘦肉精”检测,上半年检测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下半年的农残速测工作,按进度10月底之前应该能够完成所有快速检测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有关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幸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现将20xx年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xx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珲春市20xx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

(2)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与你单位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企业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落实企业内部检测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货销售台账。

四、凡进入本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五、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在每个交易日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特别是对果蔬区重点区域,要坚持进入果蔬批批抽检、样样抽检,如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置,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禁止该市场销售。

七、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八、本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管理操作,如有违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关部门严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丹凤县超市负责人:

二0xx年xx日xx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与你单位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企业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落实企业内部检测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货销售台账。

四、凡进入本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五、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在每个交易日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特别是对果蔬区重点区域,要坚持进入果蔬批批抽检、样样抽检,如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置,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禁止该市场销售。

七、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八、本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管理操作,如有违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关部门严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丹凤县超市负责人:

20xx年xx日xx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二、具体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胡屯镇人民政府(盖章)村民委员会(盖章)。

x年xx月xx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各县区农委、蔬菜局,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业。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向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中国依靠自己的力量用占世界不到9%的耕地成功解决了世界近21%人口的吃饭问题,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促进全球反贫困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国农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的,呈现不断向好的趋势。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

(一)我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这是国情决定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农产品供求进入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国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社会公众期待越来越强。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反映。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这个阶段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已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更多地考虑农产品是否安全、是否有益于健康。因此,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数量安全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

(三)与农业产业发展关联度越来越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质量安全是关键。因此,必须全力以赴,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法律法规、执法监管、检验监测、标准化生产以及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一些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大幅度提升,2010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总体达到96%以上,比2001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农业农村发展所处的阶段相关,与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相关。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时期,在一定程度上讲,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解决数量安全问题更复杂、更艰巨。

从思想认识看,一方面,部分生产经营者行业自律意识不强,受经济利益驱动,掺杂使假、违规添加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屡禁不止。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学认知水平不高,对于质量安全、有毒有害等科学知识,缺乏常识和判断,有时一则不实信息,很容易引起过度反应。还有一方面,一些地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认识到质量安全对全局的深刻影响,“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比较普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存在。

2.4亿农户,户均承包耕地7.5亩,农民专业合作社37.91万家,实有入社农户2900万左右,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2%。不改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方式落后的状况,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

从工作基础看,长期以来,农业的产业体系、技术体系和保障体系基本上是围绕增产而建立的,质量安全工作相对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工作不加强,就难以改变目前被动的局面。

三、进一步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

(一)“十二五”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把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主要目标,把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质量安全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强化政策导向,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让人们消费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主要任务是:消除隐患保安全,深化专项整治,着力消除风险隐患,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控制源头上水平,从生产入手,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条件保障,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制度建机制,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关键是健全五大体系: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规范规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立起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大幅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满足市场对安全品牌农产品的强劲需求。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条件保障,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和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部省地县、特别是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结合农业综合执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

(二)当前几项重点工作。

1.抓专项整治。针对当前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整治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一是更加突出源头监管。投入品是质量安全的源头。要从投入品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入手。

二是更加突出基地监管。重点是主产区、优势产区以及大中城市郊区生产基地监管,严格落实好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测等管理措施。

三是更加突出制度机制建设。就是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起来,把好出口、守住入口。健全完善风险预警、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检验检测,科学评估危害,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出防范措施,指导生产、引导消费。

2.抓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标准化,当前在于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长远在于提升农业产业素质。

一是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紧紧围绕产品安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制定符合各地生产实际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突出实用性,让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真正看得懂、用得了、效果好。

二是大规模开展产品标准化园区建设。以标准化园区创建为基础,由点及面,不断扩大生产面积和总量规模。

三是规范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行为。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普及质量安全科学知识,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大力推进品牌农产品发展。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实现农业标准化与市场效益直接挂钩,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激励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抓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能力建设是基础。

一是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为深化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重在提升、补充和完善。提升主要是部省两级质检中心的风险评估监测能力和预警水平;补充主要是将地市级检测机构纳入规划;完善主要是县一级基本上做到全覆盖。三是全面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在充实强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能、人员和条件的基础上,抓紧向地县两级延伸,努力实现“省级完善、地市健全、县级建立”的目标。

4.抓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快捷高效的应急处置能力是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一是要快速反应。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通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努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依法科学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核实、检验检测、发布结果。三是要强化协调配合。产地与销地之间要加强情况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做到区域联动、上下互动。

中国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农业的发展也需要中国的参与。中国农业与世界农业的联系日益紧密,已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农业对外开放格局。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断吸收和引进世界各国农业先进经验、技术、人才和资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人才培训,积极参与农业领域国际事务,积极推动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制度

根据《2015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赣办【2015】29号)文件的要求,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今年对各县的考核体系,为做好2015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评工作,按照省考评细则,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考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公开。

2、坚持突出工作重点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和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的对象

全市修水县、武宁县、永修县、德安县、星子县、共青城市、九江县、瑞昌市、庐山区、浔阳区、都昌县、彭泽县、湖口县等13个县(市、区)。

三、考核的办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工作总分100分,考核采取平时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评工作由农业局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占30分;年终考核由市农业局组织实施,占70分。

五、考核的内容

(一)、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6、以县(市、区)政府对乡政府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的3分,未下达的不得分;

7、县农业部门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承诺书(责任状)的得6分,未签到的不得分。

(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经费35分

按照种植、养殖规模(依据2015年农业统计提要),修水县、永修县、瑞昌市、都昌县等县(市)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经费50万元;武宁县、九江县、湖口县、彭泽县、星子县、德安县、共青城市等县(市)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经费30万元;庐山区、浔阳区等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经费2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完成规定额并80%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得35分;完成50%以上并80%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得20分;完成50%以下的不得分。

(三)建立工作机构 20分

县级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门工作机构且配备了5名专职工作人员的得15分,每少1人扣1分,未建立专门机构的不得分;乡镇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且安排2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得5分,每少1人扣1分,未明确乡镇机构的不得分。

(四)完善监测体系5分

县级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设计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完成验收的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未验收的得3分。

(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15分

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未发现不合格农产品的得15分,发现一批次扣2分,发现两批次扣6分,发现三批次或以上的扣15分。

六、奖励加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强化监管工作,努力消除隐患,在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一批次不合格农产品并查处到位的奖2分,发现两批次不合格农产品并查处到位的奖励6分,发现三次或三次以上不合格农产品并查处到位的奖励15分。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实现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收贮运等活动的`主体。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二)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三)生产主体使用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五)农产品包装标识情况;

(六)农产品质量标志使用情况;

(七)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情况;

(八)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制度建设情况;

(九)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一)检查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生产主体在种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以及“三品”标识使用等情况,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生产主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主体每年最少巡查检查一次。

(二)检验检测。根据上级农业部门的监测计划,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县级侧重监督抽查,乡镇以实施快速检测为主。原则上县级年度定量检测200批次以上,乡镇快速检测200批次以上,每年度形成当年总结分析报告。

(三)分析会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和检查巡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产业部门、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等单位开展分析会商,着重研究监管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结果分析,对潜在可能影响农产品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研究制定措施,指导安全生产。

(四)监管联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产业扶持联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作为各类农业项目申报实施的前置要求,全面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对有不良记录、使用违禁投入品、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取消授予的有关称号,三年内不予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严格执行“一票否优”制度。

(五)宣传告知。积极通过报刊、电视、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科技下乡、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直通车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工作部署和出台的政策措施,报道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六)执法处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的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者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处置。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各应急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技术储备、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保障工作,确保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反应迅速、决策准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

(八)信息公开。县级以上农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免费向社会公布日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的咨询、查询方式,每半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每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红黑名单”。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途径,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并正式印发部署。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对存在隐患苗头性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突击性检查,严防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检查结果汇总。各类检查工作完成后,各地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

(四)通报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整改后处理。组织各地农业部门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报告市农业局。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下列情况: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七)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调查报告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国食品质量水平不容乐观,有毒有害食品时有曝光,生猪“瘦肉精”、毒豆芽、毒奶粉等问题食品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链条上重要的一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规定,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监管链中,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即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承担源头把关的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明确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过程是从农田到市场;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管的主体地位,确立了监管体制与执法依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管。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联合农业执法局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我县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较好保障了全县初级农产品消费安全。

从近年来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我县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检出率连续三年为零。目前大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都有了一定提高,农业投入品使用日益规范,有机磷、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逐年好转,近几年来全县未发生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近年来,县农产品监管中心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在原2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基础上增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建立了多级监管网络。

在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局各科、站的职能,对职责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每年由局一把手与各科、站和街道乡镇农业科、办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监管任务。

(二)加强检验监测,提升监管实效。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明确监测任务,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为提高监测覆盖面和时效性,在江店梅山建立了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置速测和自检设备,加强蔬菜的农残检测。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推广建设。

(三)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组织开展了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整治活动。同时,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间如夏、秋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农药、肥料等农资店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实行规范经营,严厉打击销售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资行为,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统一印发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分发到经营主体手中,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并利用现场监管、技术培训等,加强督促指导,不断规范生产行为。

近年来,县农林局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推广昆虫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初步构建了一套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安全标准体系,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降低农残等措施具体化、规范化和简单化,使农户在生产中有标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市场主体,发挥他们作为农业标准化推广的有效载体作用。目前已创建县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2个,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3.29万亩,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利用网络、报纸等传播媒介和农技下乡等方法加强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效果,向消费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编印发放蔬菜种植生产基本知识、畜禽、水产养殖基本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技术和宣传资料,做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同步宣传。针对产业基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开展科学种植养殖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一)职责交叉的环节分工不明确。

农产食品生产和消费要经过一个完整的链条,包括生产(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对食品的污染,造成农产品的不安全。实践中各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来进行分工,即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该规定虽然简单明确,但在管理体制上往往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最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1、3月5日我中心组织10余名技术干部在县门街进行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人民群众明白高毒农药危害的严重性并能够自觉抵制。现场咨询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2、3月21日组织全县农药经营单位90余人进行了农药经营与安全使用和农药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80余份。会上认真学习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与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髙了农药经营人员科学运用农药,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的知识。

3、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的舆论作用,截止3月底共印发传单2000余份;累计出动宣传车12辆次,积极有效的宣传和贯彻了《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农药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低。为切实搞好我县农药管理工作,我局在农药管理工作中,着重加大了农药监管力度,切实把打假扶优护农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维护了我县农药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

1、1月中下旬和2月中旬,分别开展了农药市场检查2次,以小麦除草剂及蔬菜用药为监管对象,重点对通远镇、湾子镇、耿镇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农药经营门店40余家,检查农药种类13种,检查农药品种38个。

2、3月7日,由县农林局组织我中心及种子管理站等相关执法单位,邀请市植保站、县电视台等部门联合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整治。此次检查由县农林局王春雷副局长、雷景峰总农艺师带队,抽调执法人员10余人,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0余家,重点对农资经营大户及有不良记录的农资经营户进行检查。本次联合检查共收缴了3家农资经营单位违规农药15公斤,对锦源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金线一号”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其它不规范的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

1、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囯种子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髙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杜绝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等行为,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髙、业务过硬、职业道德强的专业化农业执法队伍。

2、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执法性质、种类、权限,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行政务公开。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栏、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髙执法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和执法人员自律,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落实了执法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确保办理各种案件有始有终,提髙办案监管工作效率。

目前,我县辖区内未发现有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但一些新开门店的从业人员对农药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植物保护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不断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效果。

(一)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组织农药执法人员采取自学或集中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理解农药管理的内容,深刻领悟和贯彻农药市场监管年的精神实质。

(二)严格执法检查,确保监管效果

一是加强农药标签治理,严格落实《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重点清理无证、冒证产品以及非法使用商品名等标签不规范的产品。二是加强农药产品质量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以及搀杂禁限用高毒成分农药的行为。三是将禁用高毒农药的查缴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我县农业的安全生产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服务职能

在对农药市场严格监管,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多与农药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民沟通交流,了解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的现实困难,积极探索为守法经营企业搞好帮扶的方式,全面促进农药市场健康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近年来,xx市农业农村局以“四个一”(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精准治理模式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制定《xx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规范完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监管体系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体系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20xx年确定12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承诺制度,强化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鼓励生产经营主体设置质量内控员,在醒目位置公示主体基本情况、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质量安全责任人及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信息。

一是以标准引领,近年来,制定省级农业系列团体标准2个,xx市地方标准1个,xx市级4个,参与制定国家级农业行业标准1个。让标准落地服务农业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二是以示范引领,在茶叶、铁皮石斛、杨梅、枇杷、葡萄等品种上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模式,带动小农户步入绿色发展轨道,近年培育47家“998工程”示范创建主体,培育省“一品一策”示范基地17家,有效期内“二品一标”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77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56%以上,xx杨梅被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记。

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定量抽样检测,近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180批次以上,20xx年全年共完成监测量2194批次,监测量达1.5批次/千人以上,20xx年1-9月已完成1588批次。健全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网络,于20xx年10月12个沿海镇街全部设立水产品快速检测室,定人定岗,加速了有场地、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仪器、有记录的“六有”标准的推进,是xx市率先拥有水产品快速检测网络的县市。对监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由农业综合执法队跟进重点监管,依法依规处置,形成风险监督处置全闭环,一产品一档案的常态化制度。

大力推广xx市标识标牌管理平台为主的追溯平台,实现入库主体可以正常免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xx市标识标牌管理平台共录入877家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总量41.48万张,开具量居xx第一名。20xx年1-9月年已开具261678张,发放量位于xx榜首。铁枫堂铁皮石斛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入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典型备选案例,20xx年全市5家主体入选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五个一”和"五进"活动为载体,多方面多层次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围绕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品、粮食等主导产业,分产业举办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开展10期以上,发放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农产品禁限用药清单、水产品安全用药明白纸、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管控需知等资料,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不定期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在xx市政府网上向全社会公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调查报告

县人民政府、农牧局:

4月17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西北宾馆举行,会议由省农牧厅主持,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食药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机、省卫生厅、以及部分市县农牧局长和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人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通报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我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企业情况,颁发了获得农业部“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奖牌,与各市州签订了20目标管理责任书、**、**南等5个市、县做了典型发言,最后省农牧厅厅**文斌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是为了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精神,是在省委、省政府做出重大安排部署的前提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根据这次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省市为此也做出了重大部署,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要求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属地管理,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

2、建立机构,完善制度。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部署,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省机构编委会《关于乡镇机构设置的'意见》,加大力度、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能,确保底80%的乡镇能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求每个县至少抓2个以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示范点,于每月8日前将各地截止上个月底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展情况报送省农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科学制定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抓好人员培训和日常监管工作。6月份,省厅将对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建设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并向全省通报。

3、配备人员,保障经费。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省上今年将对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的建立、人员配备、职能发挥、经费保障等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县上要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的同时,加强与编办、人事、发改、财政等部门的衔接,认真制定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配备人员、落实经费,切实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的“五有”标准。

4、推进“三品一标”,加强证后监管。今年农业部提出了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活动,要求各地立足实际,设立“三品一标”品牌产品发展专项资金,建基地、壮龙头、育品牌、拓市场,按照“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思路,扎实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工作,8月份,省厅对全省“三品一标”认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强化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着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7月底,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和《整治方案》,省厅将对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确保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