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务分析体系构建的(模板16篇)

小编: 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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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理论体系构建的逻辑出发点会计毕业论文

会计理论体系又称会计理论结构,是指由各种相对独立且具有自身作用的会计理论要素,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成的有机同一整体。在会计理论研究中,逻辑出发点是一个必须探讨的现实题目,逻辑出发点选择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着会计理论体系的内在严密性,以及它对会计实践的指导作用。

为了明确会计理论研究的总体目标与总体思路;为了增强会计理论体系的科学性、严密性;为了进步会计理论研究的效率与水平,正确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出发点十分必要。纵观中西方会计理论,关于会计理论研究逻辑出发点的观点主要有会计假设出发点论,会计对象出发点论,会计本质出发点论,会计目标出发点论和会计环境出发点论五种。

一、几种观点的比较。

会计假设是会计职员为了进行会计实践而对会计环境中的某些事物和现象所做的公道推断。这种观点以为,面对变化不定的会计环境,会计假设是基于客观环境推理而得到的最本质的东西,它着眼于会计活动的环境和条件条件,是现代会计存在的基础。但是,会计假设只能来自于会计所处的客观社会经济环境,而社会经济十分复杂,会计假设的形成及层次都将受到主观和客观等因素的制约。就目前环境变化看,公认的四项会计基本假设都受到了挑战。由此可见,以会计假设作为逻辑出发点是行不通的,是脱离实际的。

这种观点以为,环境决定一切,任何会计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客观环境密切相关,会计的历史发展始终受环境的影响与支配,会计环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以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研究的出发点,可以构建完整的会计理论体系,可以揭示会计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会计本质、对象、假设、目标,终极同一在特定的会计环境条件下,会计理论体系结构:会计环境――会计本质――会计目标、假设、对象――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实务。但是,传统观点以为环境属于外因,外因只能通过内因发挥作用,因此环境只能影响而不能决定会计理论体系的建立。

会计目标是会计实践活动所期看达到的境地。会计目标论以为:会计作为一个人为的系统必须首先确立目标。没有目标,系统就不能存在。但是,目标具有主观性,缺乏可靠的客观依据。以会计目标为出发点,不免以需求为导向,一定程度上会忽视会计的实践。

会计本质反映了会计的内在规律,是会计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最重要的标志。20世纪50年代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于我国当时的历史环境比较特殊,会计理论研究工作一般都是从会计的本质进手,推及会计职能,再及会计目标,依次推出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程序,推定会计方法,终极得出会计报告。但是,如何由会计实践来检验会计本质的真实性?有人以为以会计本质为出发点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缺乏会计实践的支持,轻易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离。

会计对象出发点论以社会经济活动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对象,摆脱了理论与实践脱离的弊端,体现了会计是工具的传统观念。但是,会计是一种主观反映客观的活动,过多地注重会计的客观性,显得被动,不利于提升会计理论的层次性和进步会计信息质量。

任何一种出发点论都有其固有的缺陷,通过查阅各种出发点论的资料,笔者以为,未来我国应以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体系构建的出发点。

(一)什么是会计环境。

任何一个事物的存在都离不开环境,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在环境的作用下进行的,会计也不例外。尽管会计环境出发点论自身存在缺陷,但是会计环境涵盖了影响会计理论的诸多因素,将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出发点,应是会计界加强会计理论建设、建立完整科学的会计理论体系的关键。

1.会计环境具有可知性、初始性。葛家澍教授将会计环境分为历史、经济、文化和制度四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是人们可以认知的。会计环境独立于会计假设、会计目标而存在,具有初始性。将会计环境作为逻辑出发点不会受到其它理论要素的制约,从而建立逻辑严密的会计理论体系。

2.从会计理论研究逻辑出发点的历史分析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会计假设出发点论,会计对象出发点论,会计本质出发点论还是会计目标出发点论,人们对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出发点始终没有离开会计环境这一客观背景。会计环境是衡量会计理论是否先进科学的基本标准,脱离会计环境而孤立地研究会计理论,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脱离实际,从而成为“空想”。

3.会计理论研究逻辑出发点的转换,即从会计假设出发点论过渡到会计目标论,从会计目标论向会计环境出发点论转变,是社会、政治、经济与法律及会计实践发展的'产物,会计环境具有相对稳定性,因而这种转变是一个渐变的过程。

4.将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出发点有利于会计理论前后一贯性和逻辑上的一致性。由于考虑了会计环境的因素,减少了理论的不确定性,研究的结果更为稳定,也更符合人们对“会计内涵”的界定。

5.会计环境具有高度的综合性。会计环境决定会计的目标,从而决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进一步影响着会计程序与方法。因此,会计本质、职能与会计目标终极同一在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同一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会计环境中。由此可见,会计环境包含了会计实践的全部内容和孕育着会计理论要素的全部“胚胎”。由此出发构建的会计理论体系可以揭示会计理论发展过程的全部因素和客观规律,从而是全面的、完整的会计理论体系。

(三)会计环境出发点论更适合我国国情。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学者发表了大量文章来探讨会计理论逻辑出发点题目,研究结果有一种共同的取向,与西方会计界的“主流观点”趋向基本一致,认定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出发点。然而,由于与国外会计环境的差别较大,美国社会经济和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市场监管严格,税制完善且征管手段强硬,注册会计师职业得以充分发展且有着严谨的自律机制,资讯系统完善且高效。相比之下,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低级阶段,社会经济尚处于发展之中,市场经济体制固然已经建立,但是尚需进行调整和完善,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市场监管手段和税收征管及税制的完善尚待时日,审计环境和注册会计师自律不够乐观,资讯条件不够理想,所以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应当以我国会计所处的环境为基础,以会计环境为逻辑出发点。

从会计环境研究基础上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的具体内容,能够充分适应环境要求,进而指导建立切实可行的会计准则。会计环境理论的研究,首先应把重点放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的环境上,研究这个条件下的会计理论与方法,然后再探讨它们如何结合我国的社会、文化及经济条件进行具体应用。以这样的环境观出发来研究,我国会计理论建设才能出发点更高,视野更广。

三、展看。

从目前来看,以会计环境作为逻辑出发点构建会计理论比较公道,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理论体系的演变,该观点能否延续?也许会计的定义会给我们以启示。美国《现代会计手册》在序言第一句就开门见山地指出:“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它旨在向利害攸关的各个方面传输一家企业或其他个体的富有意义的经济信息。”cpa教材也在开篇第一句就指出:“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视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治理工作。”这些观点能否完整、正确地涵盖会计的范畴,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和探寻。相信随着人们对会计理解的不断深进,会计理论体系逻辑出发点的研究将进进更高层次。

【参考文献】。

构建中国财务分析体系的思考

环境会计中有一些可以货币计量的定量和非货币计量的定性因素,本文借鉴传统财务分析评价体系的比率分析思想,设计了如下指标以反映该类因素。

在定量指标中,包括企业环境活动总体情况、企业环境支出结构、企业环境收益结构、其他环境管理情况。这四大类指标各自包含一些具体的指标。本文对其分别给予不同的权重。设四类指标的总分数为100分,具体如表1所示。

注:(1)环境活动总体的投资比率、收益比率能综合反映环境经营状况,故权重较大;(2)预防性环境支出比率较之处罚性比率等更能反映企业长期环境投资的能力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生产经营发展,故权重较高;(3)间接环境收益比率反映出企业的主动环保意识,其实现的效果会更好,其比率高一些好;(4)为两个定性指标。

(1)环保投资比率=环保设备投资额/设备投资总额×100%。

这一指标是衡量企业对环保设备的投入情况。

(2)环境收益比率=环境收益/环境费用成本总额×100%。

其指企业的直接环境收益和间接环境收益的总和,该比率可以明确企业在环境方面的投人效率,也可以将之理解为企业的环境投入产出比或者损益比。

(3)直接环境收益比率:直接环境收益/环境收益总额×100%。

企业的直接环境收益主要是一些直接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以及提高生产效率和环境管理效率之后减少了支出而形成的收益,以及由这些收益所引起的一系列连锁的其他收益,这样的企业所取得的环境收益是一种被动的收益。

(4)间接环境收益比率=间接环境收益/环境收益总额。

间接环境收益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企业事先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或者造成环境损害的事件采取了预防措施,或者是将传统意义上的废弃物重新利用,从而取得的收益。通常,企业的间接环境收益比率应相对高一些。

(5)资本性环境支出比率:资本性环境支出环境费用成本总额×100%。

企业的资本性环境支出包括企业购置环境设备支出、建造环保设施支出、购置环保用专利支出、改造现有设备支出、改善生态环境支出以及清理污染物支出等。

(6)收益性环境支出比率=收益性环境支出/环境费用成本总额×100%。

收益性支出是指计入净损益的、使某一时期收益或者是与某一时期相联系的支出。用收益性环境支出比率,来考察在企业的环境费用成本总额中,这种收益性的环境支出占有多大的比率。

(7)处罚性环境支出比率=处罚性环境支出/环境费用成本总额×100%。

政府部门收取处罚性费用的目的是为了对企业的违法、违规以及超标行为进行警告和惩罚,企业的处罚性环境支出越少越好。用相对比率来表示,就是处罚性环境支出比率越低越好。

(8)预防性环境支出比率=预防性环境支出/环境费用成本总额×100%。

预防性环境支出既包括企业的资本性环境支出(环境设备支出、建造环保设施支出等),又包括企业收益性环境支出(环保机构运行支出、改进生产工艺支出、改进有毒有害材料支出等)。通常,企业的预防性环境支出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的环境意识越强,企业的计划以及目标实现可能性也就越大。

除了上述评价指标外,对于难以完全用货币计量的企业环境活动,这些指标的构成因素不再(或者不全是)以货币计量,即定性化指标。这些指标可以进一步评价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以及环境管理的情况,通过对其进行综合分析之后所得出的结果,对定量化指标起到很好地辅助和补充作用。

商品回收利用率=回收使用的商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总量×100%。

单位收入耗用能源=能源耗用总量,收入(或总销售额)。

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评价,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状况。通过表1计算,可以得到一个分数来表示企业的综合环境状况,并据以划分不同的`层次,如表2所示。

日本是较早在经济管理中引进环境会计的国家,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与发展,环境会计规范逐步完善,目前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日本的精工爱普生集团(以下简称epson公司)的环境经营理念及环境报告的信息披露体系堪称典范,可以说是环境会计最为先进的日本企业之一。本文以epson公司和环境会计报告披露的内容为模板进行财务分析体系的构建。其该年度具体环境经营数据如表3、表4所示(注:以下资料均根据精工爱普生集团公布的相应年度环境报告数据整理得出)。

三、案例说明。

由于资料的缺失,在本文中是以epson公司的各项数据作为行业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的,可能对最终的评价结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评价的最终得分,可以看作是企业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因此,在上述案例中,epson公司20的最终得分为87.64分,也说明其的生产经营活动整体情况(包括与环境相关活动)与年的整体情况基本相似,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如果能够获得行业内的平均数据标准(包括各项传统财务数据以及环境信息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综合发展状况。在案例中,为了减少数据不足的影响,采用了沃尔评分法作为传统的财务分析评价方法的代表;在实际使用中,如果有必要的数据,还可以采用其他综合性评价方法,以增加整体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环境方面的问题是众多的,除了上面这些因素,还有一部分环境因素是难以计量的,如厂区绿化总量以及绿化率;污染设施运行率;环保职工人数;环保设备水平;管理人员环境意识等,可以考虑将其他因素归纳成为一些比较明确的问题,获得全部问题的答案的总分数后,然后再根据行业内的平均水平,将这些分数再分成不同的档次给予评价,并作为环境会计报告的附表部分进行完整披露。将定性分析与前面的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得到一个比较全面而综合性的分析评价体系。

将环境会计引入企业财务综合评价体系后,可以在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同时,综合考虑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物防治等环境活动的情况,使企业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避免这二者之间的冲突。而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应用这一改进后的企业综合财务评价体系进行分析评价,在还需要一些客观上的条件的支持,其中尤其对数值的权重的确定仍存在较大的主观性,也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我国会计理论体系构建的逻辑出发点会计毕业论文

摘要:会计理论是人们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在取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经过思维的运动所产生的关于会计的理性认识。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会计理论体系是当前会计界的重大课题。

随着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的实施,具体会计准则的草拟、征询、听证即将陆续颁布,我国会计理论的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人们对会计的认识已经达到一定的深度,对会计及会计理论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有了更为明确、深刻的认识。尤其是会计理论界、学术界对会计理论诸要素的研究、表述已基本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比如,对会计的定义、对象、职能、基本方法等都有独到的见解,可谓我国会计理论的研究健康与完善。然而,客观地审视社会现实,虽然会计准则已经颁布施行,会计法规层出不穷,会计行为结果――即会计信息失真却越来越严重。会计信息对管理者们和有关的利害集团或个人做出有关的决策影响力不大或根本没有影响力、甚或起到反作用,会计报表、会计准则中有些地方相互冲突、不能够前后一贯,政府机构不得不频繁地补充各种规定,这是为什么?除了我国经济体制固有的弊端和会计准则制定者的局限性以及会计队伍素质较低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会计理论界没有很好地从整体上对会计理论进行系统地研究,形成一个完整的现代会计理论体系。由于会计理论导向的偏差与漏缺,难免有些会计实务工作者乘虚而入,假账百出、信息失真,有关部门不得已“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由于没有依据会计固有的规律性构建与完善会计理论框架体系,没有形成系统的会计思想和人们普遍接受的权威性整体观念,因而代表一个国家会计理论水平和实务水平的会计准则,有些地方不能较好地相互衔接和一致,甚至出现矛盾与冲突。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诸多问题,必须认真地对现代会计理论体系的构成进行系统、完整地研究。因此,构建我国现代会计理论体系已经迫在眉睫。并且,在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会计理论体系也是完全可能的。

二、以会计环境为逻辑起点构建我国会计理论。

首先,要构建我国会计理论体系,必须对我国会计理论的研究现状有一个完整而深刻的全面认识。总的`来说,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缺乏系统性与完整性,因而人们对会计理论体系的认识也不一致,具体表现如下:

1、缺乏对现代会计理论体系要素的科学归类。目前,理论界既没有按各要素的本质属性及其特征将其进行科学的归类,按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加以组合,也没有确立各要素在体系中的方位,因而不成为体系。

2、缺乏系统性。由于没有按各要素的内在逻辑关系排列组合,对每一项要素也没有系统地研究,将他们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也不成为体系。

3、缺乏首尾一贯性。完整科学的理论体系应该首尾一贯。

4、缺乏国际相似性。现代会计理论起源于西方会计理论,然而我国的会计理论研究有时与西方会计格格不入。

在认识我国会计理论结构缺陷的基础上,再以会计环境为逻辑起点推衍我国会计理论体系是符合认识论的。在着手构建我国现代会计理论框架结构之前,首先应确立构建的起点和基本思路,即现代会计理论框架结构的构建应从何处入手。关于我国现代会计理论体系研究起点问题,目前有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会计本质论。即认为构建现代会计理论框架应从会计的本质开始。首先要回答会计是什么,在明确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才能确立其他理论问题;二是会计理论对象论,即首先应明确现代会计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只有明确了对象,才能使会计与其他学科区别开来,才能进一步研究其他理论问题。两种观点是典型的规范性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即传统的研究方法;随着西方会计理论的导入,人们开始关注会计目标理论,因而近几年出现了第三种观点:会计目标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研究现代会计理论体系必须要明确会计目标是什么,会计目标决定了现代会计理论体系的其他要素。没有确立目标的研究,是盲目的研究、无意义的研究。这种观点目前在我国会计理论界影响较大,似乎已成为权威性的观点。但却忽视了一个较为关键的环节,即环境决定一切,存在决定一切。世界上的事物都是以时间、地点等环境决定的。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无论会计本质、对象,还是会计目标,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环境下人们对会计现象的一种认识,有什么样的会计环境,就必然有什么样的会计理论出现。例如,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前,美国会计学家认为会计是一项艺术;而到了八十年代,由于“老三论”和“新三论”的应用,认为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而我国会计学家在八十年代初认为会计是一个管理工具,到八十年代末则认为会计是一项经济管理活动,现在绝大多数人认为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所以说,在研究我国现代会计理论框架时只有从会计环境入手,只有对会计环境有了充分的认识,才能在研究现代会计理论中发现其实质及精华所在。

以会计环境为逻辑起点而构建的理论体系,可大致划分为以下两大模块:

1、会计本体理论。

主要指会计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原理等基本会计理论问题及由此推演出来的派生概念、条件、规定与方法等。它是具体时间与空间范围内的会计理论,而不包括其在时间或空间上的追溯或拓延,它构成会计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

会计本体理论又可分为以下两部分:

(1)会计基本理论。主要指会计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原理等基本性的会计理论问题,包括会计环境、会计目标、会计本质、会计职能、信息质量特征、会计对象及要素、会计程序与方法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等。如果再加以详细划分,基本理论还可以分为具体理论层和抽象理论层。具体理论层包括会计环境、会计目标、信息质量特征、会计对象及要素、会计程序与方法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内容上相对稳定,与会计实践结合较紧密,在会计实践中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在这一层次中,会计环境对其他理论要素起着决定作用。它首先作用于会计目标,并通过会计目标间接作用于其他要素。会计目标对其他各要素的决定作用体现在其具体包括的提供什么样的信息、提供哪些信息、如何提供信息、向哪些人提供信息四个方面,分别决定了信息质量特征。会计对象及要素、会计程序与方法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抽象理论层主要包括会计本质和会计职能。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概念性、主观性较强,与会计实践关系不紧密,在会计实践中难以操作。会计本质实质上是对整个会计系统的定义。而作为定义,自然是在具体事物基础合适的。它产生于具体理论层并对具体理论层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会计应用理论。主要指由基本概念与原理推演出来的派生概念、条件、规定与方法等。包括会计假设、会计原则、准则与制度,它们是人们为了保障会计目标的实现而制定的,由会计环境与会计目标决定,并对会计具体目标的实现手段(信息质量特征、会计对象及要素、会计程序与方法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及会计实践过程起指导与限制作用,实际可操作性很强,是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接口,与具体理论层一起决定了会计行为的方式。

2、会计外延理论。

主要指由会计主体拓延和派生出来的各种会计理论。它又可分为会计事项理论、会计教研理论和会计行为理论等不同的部分。会计事项理论包括会计工作组织理论、会计管理体制理论、会计法制理论和会计改革理论等;会计教研理论包括会计教育理论、会计学科设置理论、会计研究方法理论、会计思想发展理论、比较会计理论等;会计行为理论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理论等。

三、结论。

我国当前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会计模式也正在进行根本性的变革,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充分考虑我国的会计环境。以前对会计理论体系的研究,往往脱离于环境来讨论会计理论,一方面使会计理论过于空泛,缺乏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另一方面也使所设计的会计理论体系残缺不全,缺乏应有的理论完整性和逻辑性。因此,只有把会计环境纳入会计理论体系,并以其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才能建立起科学的、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理论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朱七光。金融稳定视野下的会计政策选择[j].新金融,.7。

[2]朱七光。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研究:基于政治参与者的视角[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0.10。

[3]何米娜。会计信息质量保障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4。

[4]毛春林。浅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风险及成因[j].经营管理者,.1。

我国民法典体系构建的几个问题

提要:

当前,节能减排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作为现代经济活动的核心,金融活动也必然受到节能减排标准的影响。因此,在节能减排背景约束下推动我国碳金融发展,进而促进我国低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已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

关键词:碳金融;发展体系;构建。

(一)定价权缺失,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处于被动地位。

我国碳排放资源居全球第二,市场前景广阔。作为未来国际碳市场产业链上最有潜力的卖方,却没有实际掌握定价权。主要原因是不具备cdm定价权,因此中国处于国际碳市场及碳价值链的低端,导致中国在全球碳金融交易体系中没有话语权。更为严重的是,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的惯性和20xx年承担全球节能减排责任的日益临近,我国很有可能从碳交易的卖方变成买方,定价话语权的缺失必将严重影响我国的国家核心利益。

(二)我国现有碳交易中心功能单一,尚未形成统一的碳金融交易市场体系。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多个地方性的碳交易所,但由于这些碳交易所规模有限,其功能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项目交易,而不是标准化的交易合约。目前,这些交易所只能进行节能减排技术及其设备的转让,尚不能转让cdm项目中最关键的核定减排量(cers)。这就导致我国缺乏有效的统一的碳交易平台,没有形成标准化的碳交易产品和核心技术,使企业碳交易的成本增加,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碳金融交易体系。

而且由于欧盟在全球的单一最大买家地位,使得cdm市场在长期倾向于一种买方市场,这就导致了我国以cdm项目为核心的碳金融交易市场面临严重的发展困境。

(三)我国碳金融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目前,我国对于碳金融的发展缺乏一整套完整的发展、财政、监管、风险承担等政策支持体系和法律支持体系,现行的有关行业要求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国内的专业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同时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信息披露、尤其是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健全,大量环保信息并未进入征信管理系统,目前信息采集成本较高;缺乏碳金融相关业务的自主行业准则、业务标准,缺乏专业人才储备,熟悉碳金融业务的本土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才十分短缺。

二、构建我国碳金融发展体系设想。

(一)建立符合国情的碳金融发展框架,为我国碳金融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应当将碳金融发展纳入国家气候变化、防灾减灾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框架,使碳金融成为节能减排和推动我国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应当进一步完善碳金融支持政策,营造较为宽松的碳金融发展环境。

第二,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投资、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向低碳产业聚集。

在财政扶持方面,应当通过财政拨款成立专项基金,为cdm项目贷款提供利息补贴。在货币政策方面,应当对节能减排项目等给予信贷倾斜。在监管方面,可以采取扩大cdm项目贷款利率浮动范围、降低cdm项目贷款资本金要求等差异化措施。另外,在资本市场融资方面,也应当优先发展低碳经济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支持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在税收方面,应当通过降低cdm项目有关税率、适当延长免税期,提高项目经济强度;对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业务的收入实行税收优惠。此外,还应积极推进人民币在碳交易计价中的国际化进程。

我国应当借鉴国际碳交易机制经验,通过建立环境产权交易所、能源交易所等多元化、多层次碳交易平台,为碳排放权供需双方搭建沟通和议价场所,实现定价公平合理;尽快制定碳市场交易规则,建立类似于欧盟排放交易机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探索排放配额制度,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有效配置环境资源;促使我国逐步拥有碳市场定价权。定价权决定了银行在这一新兴市场上的话语权和主动地位。

cdm项目往往需要两个甚至多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之间密切合作,中国的商业银行可以借此提高参与国际业务的议价技巧,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断积累国际化经营的经验。虽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不能参与排放贸易,但目前cdm和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等市场的交易规则并不排斥发展中国家直接参与高级市场交易。我国商业银行则可以拓展业务,通过申请欧洲交易所席位或委托在交易所拥有固定席位的经纪公司直接进行cer二级市场交易。

(三)进一步创新碳金融参与模式,拓展多样化服务,建立不同模式以满足不同需要。

我国应当借鉴国内外碳交易发达银行的先进做法和模式,应以满足业主需要,风险可控原则为基础创建适合我国实际的模式,积极将cdm项目要求和金融工具联系起来。同时,cdm项目中蕴含着对金融中介服务巨大的需求。目前,国内cdm市场十分混乱,各类中介机构鱼龙混杂,甚至可能隐藏着国际骗子。由商业银行来从事这项中间业务,对于国内企业来说更为可信而稳妥。比如,银行可以与一些国际大公司联合,帮助国内企业联系国际买家。

另外,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提供资金账户管理、融资租赁、财务顾问、基金托管等业务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逐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如,开发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联合国际专业机构,提供cdm项目开发、交易和管理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开展以cdm项目现金流为主要还款来源的cdm项目融资;利用所属金融租赁中心,为cdm项目提供设备融资或融资租赁服务;凭借信息优势,为cdm项目业主提供合理cer报价等咨询顾问服务;商业银行还可以借助其海外分行推荐买方,进而带动银行的海外业务发展。不断探索建立为碳管理服务和低碳技术投资的碳基金,开展碳掉期交易、碳期货、碳证券、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

(四)规范碳金融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可能的风险。

应当建立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以加强cdm项目风险识别、衡量与控制。cdm金融产品除了具有其他金融产品的基础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风险,即政策性风险。因为,后京都时代,国际上具体的制度安排,如我国在全球碳金融领域中的角色、定位都不确定。这些政策风险将直接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国内银行可以通过签订免责合同条款保障自身利益。金融机构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通过银团贷款、分期投入资金等方式,降低信用风险;实行套期保值,防范汇率风险;完善合同条款,转移政策风险;通过聘请国际化律师,规避法律风险。

此外,应当由监管部门与环保部门合作建立碳金融业务操作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设置金融准入门槛,建立银环信息共享平台和沟通机制,将环保信息作为金融支持的重要参考指标。由监管部门出台相关风险控制标准,开展风险监测和现场检查,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碳金融业务。

主要参考文献:

[1]josesalazar。environmentalfi—nance:linkingtwoworld[j]。slovakia,1998。

[2]鲍健强,苗阳,陈锋。低碳经济: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变革[j]。中国工业经济,2008.4。

[3]晏露蓉,赖永文,张斌,李志林等。论助推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金融创新—兼析兴业银行案例[j]。福建金融,2009.12。

我国会计理论体系构建的逻辑出发点会计毕业论文

1、会计本体理论。

主要指会计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原理等基本会计理论问题及由此推演出来的派生概念、条件、规定与方法等。它是具体时间与空间范围内的会计理论,而不包括其在时间或空间上的追溯或拓延,它构成会计理论体系的核心部分。会计本体理论又可分为以下两部分:

(1)会计基本理论。

主要指会计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原理等基本性的会计理论问题,包括会计环境、会计目标、会计本质、会计职能、信息质量特征、会计对象及要素、会计程序与方法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等。如果再加以详细划分,基本理论还可以分为具体理论层和抽象理论层。具体理论层包括会计环境、会计目标、信息质量特征、会计对象及要素、会计程序与方法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内容上相对稳定,与会计实践结合较紧密,在会计实践中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在这一层次中,会计环境对其他理论要素起着决定作用。

它首先作用于会计目标,并通过会计目标间接作用于其他要素。会计目标对其他各要素的决定作用体现在其具体包括的提供什么样的信息、提供哪些信息、如何提供信息、向哪些人提供信息四个方面,分别决定了信息质量特征。会计对象及要素、会计程序与方法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抽象理论层主要包括会计本质和会计职能。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概念性、主观性较强,与会计实践关系不紧密,在会计实践中难以操作。会计本质实质上是对整个会计系统的定义。而作为定义,自然是在具体事物基础合适的。它产生于具体理论层并对具体理论层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会计应用理论。

主要指由基本概念与原理推演出来的派生概念、条件、规定与方法等。包括会计假设、会计原则、准则与制度,它们是人们为了保障会计目标的实现而制定的,由会计环境与会计目标决定,并对会计具体目标的实现手段(信息质量特征、会计对象及要素、会计程序与方法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及会计实践过程起指导与限制作用,实际可操作性很强,是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接口,与具体理论层一起决定了会计行为的方式。

2、会计外延理论。

主要指由会计主体拓延和派生出来的各种会计理论。它又可分为会计事项理论、会计教研理论和会计行为理论等不同的部分。会计事项理论包括会计工作组织理论、会计管理体制理论、会计法制理论和会计改革理论等;会计教研理论包括会计教育理论、会计学科设置理论、会计研究方法理论、会计思想发展理论、比较会计理论等;会计行为理论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理论等。

我国会计理论体系构建的逻辑出发点会计毕业论文

众所周知,会计是以凭证为依据、以货币为主要量度,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反映、控制在生产过程的资金运动,旨在提高经济效益,以提供会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和价值管理活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工作越来越重要,会计的作用无论是在微观经济还是在宏观经济中都大大地发展了。因为正确的会计反映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依据,合理的会计分析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会计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弱化、会计法律法规不完善、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等。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完善会计工作秩序,实现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以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对我国会计工作发展的方向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会计工作现状。

(一)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10月3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指出,“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我国的会计工作”,但目前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权限非常有限,除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外,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仅仅停留在业务指导和制度建设方面,会计的人事任免、管理权在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这种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易造成弊端,一方面不利于提高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往往使会计人员难以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会计人员常处于两难境地,有的会计人员自觉不自觉地参与协同作弊,使会计监督难以正常进行;另一方面不利于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进行更直接有效的监督和保护。

(二)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会计信息被称为是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以如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在过去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信息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进行科学的决策,而且还可以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国家财政、税收等机构要以会计信息作为执行宏观调控与利益分享的依据。但目前会计信息质量不容乐观,一些企业为了个人的利益,不认真履行会计工作原则,私自更改会计数据,会计信息造假、隐瞒,种种舞弊手段层出不穷,不但影响了企业的科学决策,也影响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会计法律法规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使会计法律法规日益成熟和完善。但是,随着社会与经济的高速发展,会计法律法规的不适应性越来越显现出来。如《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都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修改;《会计法》虽然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但其具体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对过错的处罚比较含糊,不好进行具体操作。

(四)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首先,文化程度不高。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会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受过大中专以上教育的不到70%,30%的会计人员没有受过专门的会计教育,虽然这些会计人员在多年的实践工作中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但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文化水平低对掌握会计工作高新技术方面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其次,业务素质不高。不少会计人员仅仅会做一些会计核算方面的工作,对于会计分析等工作很吃力,有的根本就做不来。另外,会计人员知识结构老化,更新较慢,职业判断能力不强,主动学习进修的意识十分淡薄;再次,道德素质不高。由于众多的原因,导致会计人员道德素质不高。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营私舞弊,伪造账表,弄虚作假,严重败坏了行业形象,使行业公信力降低。

二、我国会计工作发展方向。

(一)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指出,“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我国的会计工作”,但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并不完善,有一些地方不适应实际需要,需要不断改革创新和调整完善。根据《会计法》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和调整完善,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行业整体服务效能的会计管理体制。

(二)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会计法律法规不适应性越来越显现出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社会环境变化,需要进一步修订与完善《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法律法规。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各类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知识经济引起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对会计系统的许多方面产生影响,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具有高度的适应能力,以及不断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会计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对掌握会计工作高新技术方面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业务素质不高,就会影响会计核算;道德素质不高,就会违背职业道德,营私舞弊,伪造账表,弄虚作假,因此会计人员的素质情况对会计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培养、评价、选拔会计人才的机制,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的再教育,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严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制度,创新和丰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手段,采取评估、考核、备案、公示等有效措施,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为使我国的会计工作走向国际,我们必须培养能够承担国际业务,符合行业国际化发展要求的高层次国际会计专业人才和会计事务所管理人才。要进入国际市场,必须取得一张得到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通行证”。因此,我们应鼓励与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并通过境外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关国家市场认可的资格证书,为会计工作走向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总之,现代会计是商品经济的产物,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工作的改革成为必然,只有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工作,才能实现与世界接轨的目标,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费文星。西方管理会计的产生和发展。辽宁人民出版社,。

[2]余绪缨。现代管理会计是一门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学科。中国经济问题,1983.4。

[3]胡玉明。21世纪管理会计主题的转变。外国经济与管理,.1。

我国会计理论体系构建的逻辑出发点会计毕业论文

摘要: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是会计研究的切入点,逻辑起点的选择科学与否直接决定该理论结构体系的内在严密性,以及它对会计实践的指导和预测作用。论文试图通过介绍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应具备的条件,并评析几种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论,最后提出将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结合起来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设想。

所谓会计理论结构是指由具有内在联系的一系列要素组成的概念体系。包括会计在内的任何学科,都需要有一个理论或者叫理论结构,借以建立统一的逻辑体系。因此在研究会计理论结构时,就必须明确会计理论的构成要素和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而首先要解决的便是逻辑起点的确定或选择的问题,逻辑起点选择正确与否直接决定该理论结构的严密性与科学性。

1.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必须具备的条件所谓逻辑起点,从哲学的角度讲是指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全过程出发点的概念、范畴或判断。而在理论研究中则是指理论构建中起决定作用,任何其他概念必须以它为基础和依据的概念。它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2.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必须具有可知性。研究事物首先而且必须要了解该种事物的现象,才能从现象中去发现本质,这就要求所要研究的事物要具有可知性。因此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就更需要具备自身的可知性。如果作为逻辑起点本身就很模糊,那么由其推导出的其他概念也必然是模糊的,这样的理论结构是经不起实践的检验的。

3.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在结构中起决定作用,能够对其他概念进行推理论证。在会计理论结构中,有很多构成要素,而这些要素概念是能够通过逻辑起点推理论证的。这个推理过程要经得起论证,否则这种结构就是不严密的,导致会计理论的模糊及混乱,从而不能发挥会计理论的指导和预测作用。

4.会计理论逻辑起点必须能够联系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任何理论都是从实践中,又过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检验、发展、完善。只有和实践紧密联系的理论才是能经得过检验的有用的理论,那么怎么样会计理论才能与会计实践很好的联系、结合起来呢?这要通过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它是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而会计理论来源于会计实践,只有紧密联系会计实践和会计理论的逻辑起点才能担当这一重任。

5.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应反映研究事物的客观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存在决定认识,认识具有反作用。人们去研究事物,发现规律,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人们研究会计实践,建立会计理论,是为了更好指导会计实践,实现自己的目的。因此在选择逻辑起点时,一方面要反映研究事物的客观存在性或可知性,另一方面也要表达人们的主观愿望。

6.目前存在的几种会计结构逻辑起点论。会计理论产生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现代会计理论探索也已经历七八十年,虽然对会计理论的探索研讨有丰富的成果,但到目前对于会计理论结构问题,会计界仍未形成一个统一的看法。对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分歧点主要在于对逻辑起点的选择。目前按逻辑起点的选择可以将会计结构理论分为几种:

7以会计假设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会计假设起点论最早由美国著名会计学家wa佩顿于1922年在《会计理论》一书提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会计假设是会计人员对那些未经确切认识或无法直接论证的现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做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断。因此会计假设是进行演绎的前提条件,应在会计假设的基础上,研究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准则、会计概念等。会计假设是进行会计研究的前提条件,但并不表明它是推理的逻辑起点。在会计结构诸要素中,会计假设并不起决定作用,其他诸要素也不以它为基础,如会计假设并不决定会计目标,相反它受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的影响、制约。因此,会计假设只能是构建会计理论的一个基石,将它作为逻辑论证的起点,显得有些勉强。

8以会计本质为逻辑起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会计研究首先要解决会计的本质问题,会计理论首先要回答会计是什么的问题,这是对会计的`根本认识。我国传统会计理论研究是以会计本质作为逻辑起点的,进而研究会计对象、会计职能、会计属性、会计任务、会计方法等。不同学派之间的争议大都源于对会计本质的不同认识和表述,这种独特的理论构建的起点和研究方式造就了我国独特的会计理论结构。在我国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这种研究有着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会计理论的发展。然而把会计本质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有很大的局限性。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看,会计本质属于纯理性的范畴,是揭示会计深层次的规律。以此作为逻辑起点易使会计理论脱离实际,使其失去与外部经济环境的密切联系并且有本末倒置之嫌。因为在构建会计结构理论时,应该是由各会计理论要素研究分析中抽象出会计本质,而不应该是首先由会计本质来推导其他要素概念。事实上,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的核心,是理论反映的内在必然联系,对会计本质的研究,应贯穿于会计理论研究的始终,揭示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研究的目的和任务。

9以会计环境作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只有将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对不同的会计环境的分析,才能确立正确的会计目标,然后根据不同的会计目标制定出与会计目标相对应的会计假设、会计原则、及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等。以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无处不在,每个系统都要受到更大系统的制约。对每个系统而言,由于处在其他系统的包围之中,就形成了系统的环境。会计系统是社会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要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应把会计理论研究的视野扩展到会计系统以外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中去。然而,把会计放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中去,并不意味着会计环境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因为环境是指存在于系统之外的对研究系统有影响作用的一切系统的总和。研究会计离不开会计环境,但是,会计环境并不是会计本身,它并不是构成会计理论结构的要素。

结构的最高层次,是决定会计假设、会计原则和会计技术的基础。后几种结构要素都是从不同角度来保证会计目标的实现。这种观点是目前较为流行的观点。按照不同的目标又分为决策有用学派和经营责任学派。会计目标起点论的优点是能够把外部环境与会计系统有机的协调起来,能使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紧密起来,弥补本质起点论的不足,因此目前为我国多数学者认同。但从会计目标来看,它是人们对会计工作达到的要求和期望,显然是主观的东西。抛开客观的研究事物,以一个主观的目标作为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仍然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并且虽然它可以决定会计准则的制定,(因为会计准则正是为了实现会计目标而制定的规则,也是主观意志的结果)但是它并不能决定会计对象。如果为避免这种质疑,而将会计对象剔除出会计理论结构更是不妥当。

11以会计对象作为起点。认为经济活动的存在是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它是其他理论的基础。会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具体的说是资本价值运动),由于有经济活动才需要计量其“所得”和“所费”,考核经济效益;为了如实计量、反映经济活动,又必须制订科学规范的会计准则;经济活动具有不确定性,为了实现会计的目标,对经济活动的计量(方法)必须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进行,于是引出了会计假设。会计对象起点论,符合一般的逻辑思维,即从具体事物出发,推导、研究与之相关的更深层次的概念。但作者认为,构建理论结构并不等同于一般的推理、思维过程。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除了推理的起点外,更应突出其对其他理论要素的决定作用。会计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如果没有人们的主观意愿,即会计目标,也就不会有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假设了。因此以会计对象为会计结构的逻辑起点,仍然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12会计对象与会计目标的结合是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合理选择。通过以上分析,作者认为,在会计理论结构诸要素中,无论哪一个单个的要素(会计假设、会计本质、会计目标、会计对象)均不能理所当然的位居逻辑起点而决定其他的各要素,并且不能同时符合前述的几个条件。作者通过分析比较认为,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共同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是比较合理的选择,因为他们能够满足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四个条件。

13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具备可知性条件。会计对象是会计实践作用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在一定时期内是确定的,可知的。而会计目标,是人们期望会计系统达到的目的或境界。会计目标受到会计对象的制约,会计目标不能超过会计实践的太远。虽然会计目标呈现多元化趋势,但是在一定时期,会计目标仍然是可以确定、认知的。

14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能够紧密联系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会计对象本身就是会计实践的对象,是会计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还体现出人的主观能动性与主观愿意。这样的话,因此会计目标是人们基于会计实践、会计对象所做出的愿意表达,并为此愿意研究促进会计实践发展的会计理论。因此,它们共同作为逻辑起点,能够紧密联系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

15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对其他要素起决定作用,能够对其它要素进行推理论证。会计目标和会计对象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既能体现客观存在对构建理论结构的制约,也能体现主观意愿对其他要素的决定作用。会计目标一方面要受会计对象的制约,另一方面,要反映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要求,这样,两者综合起来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起点,既能够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又能体现主观的意志,并共同决定其他的理论要素如会计假设、会计准则、会计本质。

16会计对象和会计目标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在此逻辑起点当中,会计对象是客观的,而会计目标则是人们的主观意思表示。由二者结合起来的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当然满足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要求。

参考文献。

[1]葛家澍教授于在中国会计教授会第三次年会所做主题报告的整理稿。

[3]廖洪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也论会计目标江汉石油学院学报(社科版),,3。

[5]葛家澍什么是会计理论会计研究,2000,10。

[6]吴联生会计研究起点理论述评会计研究,1998,10。

我国民法典体系构建的几个问题

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浅析我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问题。

应急物流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应急物资是应急物流实现的核心环节。因此研究应急物资体系,提高物流系统应急能力,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应急物资分类和体系。

应急物资的分类。按照用途可将应急物资分为生命支持、交通运输、防护用品、照明设备、工程材料类等十三类;按照需求的原因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五类;按照使用紧急程度分为紧急级、严重级和一般级三类。紧急级指对挽救生命财产损失,稳定局势起关键作用且极重要的物资,严重级指对减轻灾害损失,缩小灾情范围非常重要的物资,一般级指有利于灾害救急,减轻灾害的损失且必要的物资;按照使用范围分为通用类和专用类。通用类物资适合一般情况下救灾工作的普遍需要。专用类物资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2.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从社会角度看,应急物资包括政府、企业、市场、非政府组织等储备的物资。政府储备是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核心,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把应急物资调往事发地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企业储备是应急物资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通过出资的方式委托企业进行应急物资储备或者企业根据自身风险特征自行储备物资;市场储备是将市场流通的应急物资纳入应急物资储备中;非政府组织也进行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但因起步较晚,储备的种类和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从储备模式看,应急物资储备分为实物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合同储备。实物储备是将应急物资以实物形式储存在仓库中,突发事件发生可随时调用。生产能力储备是通过和企业签订协议,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企业能按协议要求迅速生产、转产或研制救灾物资。合同储备是通过与已有物资的部门或单位签订合同,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调用这些物资。

1.储备分散,缺乏统筹管理。我国应急物资储备机构尚未统一,不同系统和灾种间存在独立管理、缺乏协调、重复建设等问题。除此之外,应急物资储备的主体是市级和突发事件易发的县级人民政府,客观上造成地区间储备的差异。

2.储备数量和种类不足。中央应急物资储备的数量和种类远不能满足巨灾需求,应急物资储备的布局也不合理;地方缺乏足够的物资储备,储备的数量和种类不足,甚至大多数县级政府尚未进行应急物资储备。

3.储备设施和手段落后。由于应急仓库的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受到资金的限制,大部分应急救灾储备仓库的建设尚不完善。此外,储备物资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缺乏救援物资的信息系统数据库,不同地区互联互通困难,难以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

4.相关法律规范缺失。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备的应急物资法律法规和政策,现有法规涉及面有限,空白较多且针对性不够。大多法规仅规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没有扩大到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

浅论我国低碳金融体系的构建

(一)将低碳金融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

构建低碳金融体系是一个持续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予以足够的政策支持,将低碳金融体系纳入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解决目前低碳金融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国家、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对低碳金融进行支持,为低碳经济在国内的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对因内外新金融风险的防范。

低碳金融的发展是对目前经济发展的重大调整,势必引起产业结构和经济市场的变革。在变革中低碳经济必然要受到国内乃至于国际金融风险的影响,这就要求金融机构一定要正确掌握好产业结构和经济市场的调整方向,做好金融资源配置的调整,在抓住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有意识的做出对新的风险的防范工作。低碳市场的发展难以预计,其带来的风险也无法估计,这就要求金融机构通过合理的预算,根据国内及国际上一些前沿问题变化及研究,密切观察国际货币体系在低碳金融体系及有关方面的动向,及时采取有效的手段进行改革,将面临的碳交易风险降到最低。

随着低碳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对低碳金融专业人士的需求势必成为未来的需要。将低碳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做为目前工作的重点,是促进低碳金融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既具有风险管理、金融理论和金融知识,又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和低碳产业知识的人才势必会对我国低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国要下大力度对低碳金融人才进行培养满,以满足战略性发展的人才需要。

试论我国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的构建与改进措施2

2、环境会计的目标。环境会计的目标可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基本目标是促进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经贸、文化、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高度重视科学技术、生态环境和物质循环规律,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力争做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具体目标是通过会计核算、确认和计量一定会计期间的投入与产生,尽可能地为社会各部门提供有关企业环境目标、环境政策、环境规划以及对环境保护的义务、贡献等方面的信息。

(二)环境会计的假设和原则

1、环境会计的基本假设。环境会计的基本假设同传统会计的四个基本假设相同,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假设。所不同的是,由于环境会计的核算对象比较特殊,使得“货币计量假设”发生变化,即环境会计以货币计量为主,同时辅之以实物、指数、百分数等其他相关计量尺度,甚至可以用图表和文字叙述加以说明。

2、环境会计的一般原则。创建我国的环境会计除应遵循《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还应遵循政策性、社会性、充分披露等原则。政策性原则是指企业进行环境会计核算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源环境的政策和法规,处理好企业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社会性原则是应提供充分揭示企业在环境方面的社会责任的信息,并按照社会利润来评价企业。充分披露原则要求在提供会计信息时,必须全面、公正地反映企业对生态环境的作用、保护或污染、损害等情况,不得有意忽略或隐瞒重要的数据资料,使信息使用者发生误解。

(三)环境会计的确认与计量

1、环境会计的确认。环境会计的确认是将涉及环境的经济业务作为会计要素加以正式记录并列入会计报表的辨认和确定过程。例如,将“自然资源环境资产”确认为资产要素,将“环境损害费用”确认为费用要素等。

2、环境会计的计量。环境会计计量是为了将涉及环境的经济业务作为会计要素加以正式记录并列入会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其计量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的计价上,这其中存在许多无法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事项,如臭氧层等;有的也无法用历史成本计价,如企业生产给环境造成污染所发生的延时治理费,再用历史成本去计量就不适用。因此,需要对环境会计的计量方法特殊处理,大胆创新。实行以货币计量为主的多种计量单位并用原则,再借助于价格替代支付意愿、接受意愿和数学模型等。

(四)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

应在传统会计报表内增加有关环境会计的核算资料,再辅之以报表附注、文字说明等,揭示企业基本的环境会计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应增列“自然资源环境资产”、“自然资源环境资产损耗”科目等;负债方增列“自然资源耗费”、“环境保护支出”科目等;所有者权益方增列“自然资本”科目等。在损益表中增列“环境收入”、“环境预防费用”、“环境治理费用”、“环境损害费用”等。

四、开展环境会计工作的改进措施

要改变我国环境会计的现状,健全环境会计体系,在理论研究和实务两方面予以推动的同时,还必须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来予以保证。

(一)建立适应的会计理论导向

要求政府恰当地引导会计理论在环境会计方面做些研究,可以成立由会计、环境资源、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机构,对环境会计理论、自然资源成本、环境影响成本、市场规则变动、法律体系变动等一系列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促使环境会计理论早日与会计实务相结合。

(二)健全会计法规,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增强实务的可操作性和统一性,避免各行其是,其具体做法:一是修改《会计法》。要将环境会计的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完善会计准则。要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成为必须披露的内容,以防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短期行为。三是建立环境会计制度。要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进行设计,使环境会计具有可操作性。

(三)给出资源明确的价格信号,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

首先,国家对于资源的使用,应坚持有偿原则,尽量不采用或少采用免费(税)的形式。对有限的资源免费消费、无偿使用,无疑将导致资源的耗尽和环境的恶化,同时也不利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核算与披露。其次,应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的宏观调控作用。环境会计要将总成本理论应用于环境会计实务,这样商品的成本中加入了资源成本,会使商品价值得到客观反映,使各种商品的比价能反映资源成本。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备条件,是价值规律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客观要求。

(四)加强对环境会计的宣传教育

实施环境会计不仅是一个会计问题,也是一个复杂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应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加强学校环保基础知识教育,在中小学增设环保常识课,在财经院校增设环境会计、环境审计课;加强在职会计人员的环境会计培训工作,加大对环境会计的宣传力度。

(五)进行环境会计试点工作。

在加大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及实施力度的基础上,遵循由简入繁,从易到难的原则,从相对明确、简单和易于了解的环境会计核算科目入手,在部分地区、部门试行。结合具体情况,对不同的产业和产品、不同的地点和不同的时期选择不同的核算内容和标准;同时,可以采取“双轨制”,将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探索性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并行,在取得切实可行的经验后,再进一步深入研究推广实施。

参考文献:

1、朱玉广.论环境会计[j].管理科学文摘,2004(5).

2、胥卫平.论环境会计的内涵、职能和工作内容[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

3、肖序.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

4、简新华,叶林.论中国的“两型社会”建设[j].学术月刊,2017(3).

构建我国税法体系的要求及设想论文

信息伦理学是20世纪70年代形成的一个新兴学科,它的出现是与社会的发展变化相一致的,它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作为一门在信息科学与伦理学交叉点建立起来的信息伦理学,是一门以信息伦理为研究对象,探讨信息伦理的生成、本质、功能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当今,人类身处新世纪的初始阶段,社会信息化给信息伦理学的繁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经过国内外学者近30多年的初步探索,信息伦理学学科体系初步形成。随着信息伦理理论研究的深入,构建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伦理学理论体系,已成为信息界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共同关心的一个课题。

任何一门学科,都必须有它不同于其它学科的理论体系,形成独特的理论体系,这是一门学科建立的标志。学科理论体系是否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门学科的发展水平。关于理论体系在学科发展中的重要性,黑格尔在谈到哲学的理论体系对哲学的重要性时的看法很具有代表性。他曾提出,“哲学若没有体系,就不能成为科学。没有体系的哲学,只能表示个人主观特殊心情,它的内容必定是偶然性的。哲学的内容,只有作为全体中的有机环节,才能得到正确的证明,否则便只能是无根据的假说或个人的主观确信而已。鉴于理论体系在学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学科理论体系一直是学科建设的重心所在。因此,著名科学史学家g霍尔顿提出;科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从那些混乱和不断变化的现象中探索出一个有秩序和有意义的协调一致的结构,并以这种方式解释和超越直接的经验。”对于信息伦理学学科而言,这些道理同样是适用的。

万物皆系统。信息伦理学及其理论也不例外。我们在构建信息伦理学理论体系时,除了应用唯物辩证法外,还应以系统论所提示的一系列科学方法、原则作为指导。

1.1整体性原则。

我们不能将视野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伦理和伦理学,而应开阔视野,将宏观信息与传统的伦理学统一起来,透过各个子系统、要素之间的组织性、相关性、有机性,从总体上构建信息伦理学理论体系。

1.2有序性和动态原则。

有序性原则认为,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关性有一定规则,而不是杂乱无章的,认识一个系统也就是要认识相关性中产生的“有序性”或规则性。这一原则表明,系统内部的“序”必须在与环境的物质、能量信息的动态交流中,才能保持和发展起来。人们从系统内在的有序过程和系统与环境的交换过程来分析系统,认识就进入到系统整体性的本质中。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信息伦理学理论体系时,要充分考虑理论体系内部各个理论要素之间的相关性,使之保持有序性;同时,要从动态上研究信息伦理学理论与信息环境之间的关系。以社会信息环境作为研究的起点,可深入到信息伦理系统整体性的本质中。

1.3等级系统和系统发展原则。

等级系统原则就是将系统与系统之间的关系划分为等级式的不同层次。系统的形成是从无序向有序、从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从低级系统向高级系统不断演化的历史过程。因此,系统的等级存在本身是系统自身发展变化的产物。我们必须从发展的观点,从有序性不断飞跃的观点来看待事物的系统。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信息伦理学理论体系时,要充分考虑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层次性。

真正揭示事物的内在规律,建立起科学体系。科学的方法论是构建一门学科的根本前提,也是一门学科走向成熟的标志。因此,构建信息伦理学理论体系,必须以科学的方法论为基础。

2.1确定学科的逻辑起点是构建学科理论体系的关键。

一门学科的理论体系,是指该门学科的概念和联结这些概念的判断所组成的逻辑系统。构建学科理论体系,关键就在于确定学科的逻辑起点。所谓学科的逻辑起点,就是学科理论体系中最抽象、最简单的概念,是范畴体系的出发点或称逻辑始项[3]。作为构建学科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概念,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规定:

首先,作为逻辑起点的概念必须是科学的概念。从逻辑学的角度看,概念有科学概念和日常概念之分。作为逻辑起点的概念必须是科学概念,必须是反映客观现实的概念而非主观臆造的概念,必须是经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思维过程所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的概念,人们对该概念所指代的东西不会产生误解和歧义。

其次,作为逻辑起点的概念必须是学科概念中最基本、最简单、最抽象的概念。任何一门学科都会有很多科学概念,但并不是任何一个概念都可以充当逻辑起点,作为逻辑起点的概念必须是一个高度抽象化的、在科学理论体系中属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作用的概念,本门学科的其它概念均可以通过它加以说明。

再次,作为逻辑起点的概念必须是包含了所有研究对象的一切矛盾的“胚胎”和“萌芽”的概念,从这个概念出发,可以推演出学科理论体系中的所有概念和关系。

最后,作为逻辑起点的概念必须能体现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恩格斯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维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维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形式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4]从恩格斯的话可以看出,学科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应与学科研究对象领域内人类实践活动的起点相一致,学科理论体系的逻辑演进应与学科研究对象领域内人类实践活动的发展相吻合,能够体现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2.2从抽象上升到思维的具体是构建学科理论体系的基本思路。

从逻辑学的角度看,任何理论体系都是一个范畴体系,都是通过范畴体系来解释其所研究的全部对象的。那么,怎样确立范畴体系呢?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沿着从具体到抽象、由抽象到具体两条道路进行的。按照马克思的看法,学科理论体系的展开(叙述)虽然必须在对具体材料的研究基础上进行,在研究工作完成之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但学科理论体系的展开方法(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不同,它是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先验结构开始的。总之,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构建一门学科理论体系的方法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2.3逻辑分析、演绎推理等思维过程是构建学科理论体系的主要手段。

我们把学科理论体系中最抽象、最简单的概念作为构建学科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相应地,我们把与之相对应的最具体的概念、原理称之为逻辑终点。从逻辑起点向逻辑终点,即从最抽象的范畴向最具体的概念推进,必须通过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思维过程,推演出一系列中介概念,使理论体系的构建沿着最抽象的概念这个逻辑起点经一系列中介概念到达逻辑终点,同时找出概念间的相互关系、原理间的必然联系,从而构建起学科的理论体系。

在构建学科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思维过程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通过归纳、分析、综合对经验事实进行整理总结,形成学科理论体系赖以建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之后又通过分析、综合特别是演绎推理揭示概念间的相互关系和原理间的必然联系,从而构建一个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单纯依靠其中某一种或几种思维过程去构建一门学科的理论体系,都是不现实的。

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

信用是经济学最基本的范畴之一,理论界对于其内涵的界定颇不统一。托马斯?图克说过:“信用,最简单的说,就是信任,这种信任不管有没有充分的根据,都会使一个人以货币的形式或商品(其价值按事先约定的价值计算)的形式,把一定量的资本托付给另一个人,并且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要在规定的到期日予以偿还。”《经济学百科全书》中给信用下的定义是:“信用一词,指的是延期交易,比如在一项交易中的一方可将应付的款项推迟到将来某个时间再偿付。”这些理论上的阐述反映了信用的一些特征,但并没有系统和全面地对信用的本质作出说明。如托马斯仅仅从借贷关系的角度来考察信用,而后者却简单地把信用等同于延期交易。

从人类以物物交换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经济开始,信用就已产生并成为商品经济的基础。因此说,信用是伴随着商品交换一起产生的,是与商品经济存在紧密联系并反映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经济学范畴;它又是一种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基础的特殊借贷行为,反映了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它还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信用是通过一系列的借贷――偿还――支付的价值运动形式实现的。

社会信用体系按其组成部分可以划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或公民信用。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没有出现国家和企业以前就已经有了个人信用,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是伴随着国家或政府和企业的产生而产生的。个人信用就是指个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诚信,包括接受强制性的法律规章制度约束和接受非强制性的道德约束和舆论约束。企业信用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该具有的诚信。政府信用则是指政府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应该具有的诚信,表现在政府对于社会个体和群体的承诺能否兑现,政府能否严格执行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法令,政府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是否会损害社会个体或群体的利益等。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个人信用是基石,企业信用是商品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政府信用则是个人和企业具有良好信用的重要保证。

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现实条件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存在着较大的脆弱性,社会诚信不足、信用关系扭曲屡见不鲜。个人信用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市场化,人们的诚信意识开始淡化,不顾他人和社会利益而追求个人私利的欲望不断膨胀。诸如信用卡恶意透支、个人恶意骗取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等现象都是个人信用缺失的事实表现。企业信用方面,不少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惜以损害其他企业和社会利益,并以自身企业信誉为代价,如债务拖欠、合同违约、恶意逃债等。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每年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合同欺诈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55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政府信用方面,由于政府所制定的法律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或政府在执行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不到位等,致使执行法律法规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另外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的信用。

社会信用的缺失大大增加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条件下,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信用是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等价交易存在的基础。人们在市场经济中从事商品交换需要遵循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原则,而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何对商品的价值量进行保证呢?一方面要依赖于交易双方的信用,另一方面还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建立在信用和法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但由于法制要想取得预期效果,仍然建立在社会个体信用的基础上。如果社会个体丧失了信用,那么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道德舆论都不能够对其行为形成约束,更不用说要求其遵循公平的等价交换原则了。正如西方制度经济学家所说,信用是在非确定世界中促进交易、合作和学习等活动的一种粘合剂,运转良好的经济制度是建立在共有信用之上的,信用的普遍匮乏结果是机会主义的盛行。

2.信用是企业取得市场交易资格的必要条件。在一个不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由于存在着垄断而产生了高额利润,由于“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存在,人们丧失了以诚信作为立身之本的动力。然而,在一个成熟的市场条件下,市场交易是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企业要想取得市场交易的资格,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一个没有信用的企业,必将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游戏规则中退出历史舞台。

3.信用是政府为经济运行保驾护航的重要保证。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制度的制定者怎样保证制度得到公众的认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真正起作用呢?这就要依赖于政府的信用度有多高。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必然能够更有效的实施政府方针和政策,所制定的制度也就更易于被公众所认可和遵循,反之,弱势政府失去了公众的信任,制定的'制度只不过是些空空的白纸黑字而已。而且,政府信用强弱和政府制度的实施成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一个信用度高的政府的制度更易发挥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的信用度和公信力,而一个弱势政府因为所制定的制度不易为大众所接受而较难取得较好的效果进一步弱化政府的信用度和公信力,造成恶性循环,严重的还会导致政府倒台。

信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和必备理念,已经越来越被大众所认可。因而,如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信用制度也在逐步建立之中,但现有的信用制度呈现出明显的几个特征:(1)形成时间短;(2)政府推动性较强;(3)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淡薄。这样的社会信用制度显然不能满足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我国必须借鉴国外社会信用制度健全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

(1)应尽快加快有关信用的立法和执法,健全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当前,我国对信用的约束主要依赖于舆论监督和道德约束,而在法律上的强制约束相对较弱。“信用和法律作为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两个基本工具,二者相互补充”。因此,要保证社会经济良好运行,必须健全有关法律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制基础。其一,在立法上,应尽快制定有关信用的专门法律,保护合法守信的公民和企业的正当权益,明确不守信用的公民和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二,应大力加强执法力度。根据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个人和企业守不守信,关键在于衡量两者的收益和成本,当不遵循信用规则获得的收益远远高于为此付出的成本时,个人和企业就会选择不守信用。加大执法力度,就是要大大增加个人和企业不守信用的交易成本,使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信用关系的有力工具。

(2)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机构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离不开完善的市场中介机构作为其组织保障,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必须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服务中介机构建设,包括经营征信数据、信用评价和资格认定等组织机构。

(3)要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实心联合征信制度。具体说来,就是信用体系服务中介机构向银行、公共事业单位等征集个人信用交易记录,对其作出信用评价和定级,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其他单位如果需要对个人的信用进行考察,就可以向信用服务机构付费获取服务。

2.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建立信用政府,这对树立一个诚信、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和营造信用市场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对法定权力和职责的履行程度,表明政府在自身能力限度内的实际“践约”状态。它是一种非利润刺激的信用,存在信用建设动力不足的问题,同时,政府信用是一种建立在信用方和信任方权力非对等基础上的特殊信用。当信用方即政府一旦发生失信行为,信任方即公众由于其权力支配上的明显劣势而显得孤立无助。因此,政府信用的建设应从优化信用动力机制和完善约束机制两方面着手,具体说来,就是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实行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要建立信用政府管理组织体系;要建立政府档案管理系统;要完善政府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发布机制,程序公开化和透明化等。

3.倡导诚信的社会理念。首先要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把诚实守信作为建设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其次,要经过长期系统的宣传教育,用诚实守信将人们的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诚实守信真正成为大多数人所认同与遵循的行为准则。最后,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基础上,使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

我国会计理论体系构建的逻辑出发点会计毕业论文

摘要:近年来我国在法务会计研究领域取得了许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理由。文章介绍了法务会计的概念,分析了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必定性及目前状况,提出建立我国法务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想。

关键词:法律;会计;法务会计;法律制度。

一、法务会计的概念。

法务会计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西方国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在处理经济业务纠纷时,出现了许多令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难以判断的会计事实,单凭其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已难以合理的解决相关理由,需要求助专业的会计技术人员,法务会计正是适应这一需求而出现的。它既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工作,也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工作,因其主要涉及会计和法律的特殊领域,因而被称之为“法务会计”。从实务角度看,法务会计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处理涉及法律法规的会计事项,或者以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计知识审查、监察、判定、裁定、审计受理案件、受托业务。从学科角度看,法务会计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会计和法学于一体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

二、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1)法务会计发展的必定性。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金融创新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日趋复杂,市场经济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单纯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与会计、审计工作相关,法制观念的强化要求加强会计领域和法律领域的沟通。在经济纠纷中,需要法律知识和会计知识的完美结合,来满足社会对法务会计的需求。(2)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目前状况。一是法务会计理论尚不完善。和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相比,法务会计至今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理论框架。理论的`偏差,使得法务会计学者们的研究方向有很大不同,现有的理论研究也尚未达成一致意见,造成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的脱节,难以满足知识经济时代对法务会计实践的需求。二是法务会计人才缺乏,据报道,在美国前100家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近60%的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了法务会计服务。法务会计已跻身国外最热门的行业之列,在美国的人才需求排行榜上排名第一。然而我国法务会计制度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在现实生活中,缺乏既懂会计又熟悉法律的复合型人才,阻碍了法务会计的理论和实践发展。

三、法务会计法律制度的构建。

法务会计越来越多地进入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是规范法务会计行为的前提。目前我国关于法务会计的法律规范仅限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且这些司法解释只侧重规范司法机关的司法会计活动,对来自其他司法机关或被指派、聘请的法务会计人员则无约束力。因此应当对法务会计的法律制度作出新的构建,解决法务会计在法律制度方面的空白。

(1)明确法务会计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法务会计服务直接表现为调查、仲裁和诉讼等与法律密切相关的活动,其活动结果直接影响到案件所涉及的各方利益,甚至对司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产生影响,因此不应由政府、司法机关的公务人员或某个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人员来担任,而应该由具有较高独立性的社会中介机构来聘任专业性较强的法律人才或会计人才。为了便于法务会计人员的工作,应当赋予法务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调查取证权、质证权。同时,从法务会计工作的严谨性出发,应当保证法务会计人员的中立性与独立性,法务会计人员应当与当事人双方或待证事实无任何利害关系,并根据自己对待证客体的专业判断出具检验结论。

(2)明确法务会计中相关的业务内容与服务范围。法务会计实务在我国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展,但目前主要还是体现在司法会计服务方面,检察院在对各种经济案件进行调查时,聘请国家审计部门、税务部门或具备一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来收集有关的证据,以便为起诉提供帮助。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法务会计将会有越来越大的业务发展空间,我国应当扩大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与服务范围:支持政府或司法机关的法律诉讼;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为个人提供法律服务。

(3)建立法务会计法律责任制度。法务会计的法律责任制度,是指法务会计人员及会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提出了错误的意见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而应依法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务会计工作的业务内容和服务范围表明这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其结论的正确与否对当事人的经济事务影响极大。因此,明确法务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对促使其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工作纪律,保证鉴定结论的正确、公正和合法,具有重要作用。

(4)建立法务会计执业准则。法务会计作为一种职业,在具体的实践中需要有一套公认的执业准则,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行业标准和鉴定技术标准等。

参考文献:

[1]盖地,张敬峰.法务会计研究评述[j].会计研究.2003(5)。

[2]朱庆林.法务会计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理由研究[j].经济师.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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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税法体系的要求及设想论文

社会保障体系的财务会计审核工作主要表现在各个机构是按照相应的会计条例和原则来开展相应的会计核算工作的,会计核算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作为社保部门必须要统一标准,还要设置相应的社保财务审核部门和征缴部门,在设置的过程中,各个机构必须要将这一界限划分清楚,将实际的资金开销与所征缴的费用结合,做到相辅相成,将社会保障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做好,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内容不规范。

会计报表极其混乱,缺乏统一性,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十分严重的问题。财务报表之所以过于混乱,主要是由于这些报表示不同的机构所产生的,报表中许多的指標与实际的标准严重不符,导致老会计报表流于形式,无法从报表中了解到机构、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也就不能够制定相应的标准,这样对于社保体系的构建是极其不利的,没有科学的数据作为社保体系构建的依据,财务会计核算对于社保体系的构建甚至形成了阻碍。

(二)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亟待完善。

社会保障财务会计核算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了财务会计无法对社保基金的存储、收缴和支出进行详细的核算,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也无法发挥作用。在记账的方式上也没有进行统一,缺乏完整的会计监督体系,这与我国的宏观调控是相悖的。我国的社保体系还在不断地完善,必须要将社会保障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纳入到政府的财务体系中来,使得社保基金会计核算的过程能够被准确地把握,与政府的财务会计核算是相适应的。除此之外,还要保证社会保障的支出与征缴是平衡的,保证财务会计核算的规范化。

二、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方法。

(一)确定社会保障的会计分类和范畴。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转型的过程中,主要是以社会保险为主,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要明确不同性质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会计核算的要求有着极大的差异,会计审核的标准也是不同的。社会福利会计审核是针对社会群体的福利待遇资金而产生的,而社会保证会计审核主要是针对社会保险的资金而建立的,社会救助会计核算主要是针对社会的救助资金而产生的。因此,不同的社会保障体系性质对于会计核算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我国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已经有了一定的模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由于社会保障体系自身的原因,社会保险的财务会计核算依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由于社会保险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来说都占有着较高的比重,根据具体的分析可以得知,社会保障体系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必须要找到一条新的出路,在个人和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中发挥着预算的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财务会计核算才能够真正的作为独立的方式来进行审核。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会计核算任务。

社会保障基金在支出和征收的过程中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是我国社会保障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构建的基础。无论社会保障基金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基金,都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法规来开展工作。因此社会保障基金财务会计核算必须要按照相关的政策条例和标准来进行核算,保证资金运转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的操作符合国家的规定,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

三、结束语。

曾几何时,社会保障体系一度称作为确保社会经济平衡发展的“保护伞”与“缓冲带”,将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就是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基础建设工作铺平了道路,倘若没有一个具有实效性的社保体系,那么社会经济体系就失去平衡。怎样将国内的社会保障体系里会计审核工作逐步完善起来,发挥出应有的效用,是如今国内社保会计核算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陈琳.企业环境会计及其应用研究[d].长安大学,

[2]李佃秀.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0。

试论我国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的构建与改进措施

资源、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资源的过度开采,出现了经济发展与自然、生态不协调的局面,可持续发展概念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建设“资源友好型与环境节约型”两型社会就是将可持续发展上升为全局和战略高度。由于传统会计没有把环境支出与收益纳入其核算体系,因而在目前建设两型社会的背景下,传统会计面临的挑战愈加严峻。环境会计理论和实践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在保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核算和监督企业经济活动,反映企业经营和环境之间的能量交换和价值转移。目前发达国家在环境会计研究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但在我国,由于环境会计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作为wto成员,我国企业要应对残酷的国际竞争。发达国家经常以可持续发展恶性循环、生态环保为理由和目标,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通过立法手段把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拒之门外。同时,我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投资所在国也很可能要求我们提供与自然和谐有关的环境核算资料。因此,会计学的一个分支——环境会计的开展势在必行。

一、环境会计的涵义

环境会计,是将会计学和自然环境相结合,采用多元化的计量手段和属性,以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研究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并运用专门方法,对企业给社会资源造成的收益和损失进行确认、计量、揭示、分析,以便为决策者提供环境信息的会计理论和方法。它是在环境资源恶化和批评传统会计的基础上产生的。从基本属性上看,环境会计实际上是环境科学在会计学科中的渗透。它的研究涉及自然、经济、技术、社会各方面的因素,不仅与会计学、环境学有直接关系,而且与哲学、心理学、物理学、数学、逻辑学、化学、生物学、技术科学、管理科学、法学等许多学科在内容上有广泛的交叉渗透。

二、环境会计发展现状

(一)理论界已意识到环境对会计的影响力

由于国际社会各种努力的启示,也由于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近年来,我国许多会计学者也展开了对环境会计问题的研究,我国已经认识到环境会计的重要性,大家开始关注环境会计问题。

(二)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还很不完善

我国现行用于指导企业会计和报告实务的法规主要有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行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但这些法规、制度和相应的企业会计与报告实务对于环境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1998年《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实务调查分析》介绍了对500家企业的环境会计实务方面的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的企业在环境会计的确认、计量方面混乱,对公布环境资料持低姿态,很少进行定量分析;公布的环境资料不全面且可比性差,看不出花费的资金、取得的成果和规定的指标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我国环境会计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都很不完善。

三、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的构建

重视生态环境和物质循环规律,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构建环境会计理论体系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环境会计的'核算对象和目标

1、环境会计的核算对象。环境会计的对象大大突破传统会计资金运动的范畴,它考虑除资金之外的资源环境、整个社会生产消费以及生态循环价值。在环境会计下,会计要素需重新界定,资产中应增加“自然资源环境资产”,即全世界所共有的“特定财产”:空气、水、海洋、矿产资源、臭氧层等;负债中应将企业承担的环保社会责任加以确认,如企业应交纳排污费、发生环境损害尚未支付的债务、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环境费用、涉及环境污染的或有事项等;所有者权益中应将“自然资本”加入其中;收入要素中应加入企业在推行环保政策、积极治理污染时所享受到的国家给予的补贴、奖金和税收减免,回收的“三废收入”其他单位和个人缴来的环境损害赔偿费或罚金收入,以及实施环保措施后企业形象、信誉度的提高而带来的社会效益等;费用中应包括社会成本、环境成本,以及耗用资源和排污而被征收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治理费、环境研究专项开发费。从而避免企业对自然资源的无偿占用和耗费,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造成企业虚增利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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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税法体系的要求及设想论文

摘要:税法体系是税法在法律形式上的整体布局和法律内容上的严密规范。针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存在的问题,代写硕士论文我国应努力提升税法的协调性、可操作性,提高税法级次,尽快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核心、以税收法律为主、行政法规为辅的科学统一的、完整的税法体系。

关键词:税法体系;税收立法;税收基本法。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税法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目前,现行有效的税收法律、法规已达40多个,基本上形成了一套综合性的税法体系,较广泛地覆盖了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为保证国家赋税的征收,税收宏观调控经济功能的发挥起到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作用。然而,应当看到,我国的税法体系由于发育较晚,在立法工作上缺乏经验,现行税法体系还不健全,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主要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成:。

1.宪法。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我国的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其中与税收有关的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法律。迄今为止,我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税法法律共有三部: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理法》。

3.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中除了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它税种,都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

4.税收规章。税收规章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根据其职权和国务院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行政解释及实施细则。如我国现行增值税、消费税等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和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解释、营业税税目注释、增值税、资源税若干具体问题规定等就属于税收规章。

5.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制定的有关涉外法规。

1.缺乏税收法律的系统性和完整规范性。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部门法律体系。各单行法律、法规既缺少一个母法的统领,其相互之间的法律级次、隶属关系也没有理顺。在法律体系结构上存在着分散、交叉、甚至重叠的现象。例如,在所得税制度上,对国内和涉外纳税人分别按两套税收制度征税,造成现行税收制度繁杂、不统一,不易于操作。在法律体系内容上,税收立法的原则、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的划分,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的确定,税收立法程序都还缺乏明确的规定。

2.法律层次低,法律效力不高。以税收行政法规为主、税收法律为辅的税收立法体系降低了税收的立法级次,影响了税法的公正性、科学性及权威性。虽然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授权国务院进行行政立法,但从实际看,这种授权显然被过多使用了。据统计,我国税收法律规范中的80%是由国务院以条例、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的,然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根据国务院授权制定实施细则,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再根据财政部的授权颁布补充规定。这种行政主导型的立法体制从根本上讲是与税收法律主义相悖的。它一方面导致我国税收立法级次不高,稳定性差,对税法的权威性和税务部门的执法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行政机关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难免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不合理地扩大其税收而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从而冲击立法民主原则,影响立法程序公正性和法律规范内容的科学性。

3.税法的行政法特点不突出。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税法列入经济法范畴,认为它组织财政收入,宏观调控经济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忽略了税法在较大程度上还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具有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法律关系的特点。正是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见,造成现行税法在国家与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税收立法体制、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以及纳税人申诉制度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具体规定,而这些方面都是行政法调整的重要内容。现行税法正是由于缺乏这些方面的内容,才造成地方越权自定章法,纳税人状靠税务派出机构没有执法主体资格使税务机关遭败诉,一些税务机关和人员不清楚自身责任和义务随意征税和处罚等情况时有发生。

4.立法技术不高,忽视程序法的制定。我国税收立法长期习惯于由主管部门负责起草,起草人员则多是搞财政、税务业务的,很少有法律专业人员,在法律、法规的审议中,由法律专家审核把关也还比较欠缺,以至于制定的法律、法规一般都过于原则、笼统,实际操作性不强,给主管机关自行解释留了很大的余地。大量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于立法技术不高,常常出现条款概念模糊、歧义理解、相互矛盾等现象,给实际执法中如何正确适用依据带来很大困难。另外,立法中偏重于实体法的制定,对于具体实施程序则较为忽视,使税务执法人员和纳人对某项税法如何具体操作都不甚清楚。程序法不健全是我国现行税法的薄弱之处,在完善税法体系中需要认真加以弥补。

5.地方缺乏适度的税收立法权。1994年我国的分税制改革曾涉及到税收立法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分配的问题,但在实践中,税收立法权仍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并不拥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到目前为止,在地方也只有民族自治区、海南省有权在遵循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税收的地方性法规,其它省市仍无权制定有关税收的地方性法规。这种中央集权型的立法体制,既影响了分税制的规范实施,削弱了地方政府加强税收征管,利用税收手段调控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建立完整的地方税体系。同时,地方在缺乏适度税收立法权的情况下,变相地征收了名目繁多的、具有税收性质的费用和基金。收费种类繁多,政出多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分配秩序,增加了基层负担,而且加大了收费管理、收费制度改革的难度。

二、构建我国税法体系的基本要求。

(一)搞好立法规则。

回顾我国近来的税收改革,基本上是采用渐进方式进行的,哪一部分内容最需要,改革就从哪里开始,没有总的立法规划。经过20年的辛勤探索,应当说,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已经相当明确,税收改革已有相当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国税收立法,应当采用常规的办法,即先从总体上搞好税收立法规划,然后再接照立法规划有步骤地操作各项税收立法。这样才能把握完善税法体系的基本方向,减少立法中的漏洞,提高税法的协调性和有效性。

(二)提高协调性。

协调性是一个系统有效率的基本要求。税法是经济与法的结合,牵涉到国家与纳税人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因此,对协调性的要求应当是非常高的。这种协调性应当分为很多层次:既包括税法经济内容与法律形式的协调,也包括税法与国家掌握的其他宏观调控手段之间的协调;既包括税法各单行税法之间的协调,也包括税法与其他国内法律乃至有关国际法的协调。从税法建设的角度考虑,更应注意的是要将税法的完善放在整个法律体中去研究,其好处一是可以拓展研究视野,借用法学研究的科学方法,吸收法学研究的成果,提高税收立法水平;二是有利于明确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增强税法与整个法律体系的有机联系;三是有利于提高税法与有关法律的协调性,合理借助其他法律的某些规范,简化税法。所以,将税法置于整个法律体系中去研究,应成为税收立法过程中的一个基本思想方法。

(三)提高法律性。

所谓“法律性”或许是个不够规范的概念,在这里要强调的是税法的法律功能与地位。其含义应当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强调税法被赋予法律形式的国家经济分配手段,而不是一个单纯的国家经济政策或行政管理制度,税法既然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就必须以法律的语言、规范、体例来立法,税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不能使税法成为独立于国家法律体系之外的特殊法律;二是要表明税法应有一定的层次,税法的主要部分须采用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的形式。

(四)提高可操作性。

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是我国法的一大弊端。与其他法比,税法的可操作性更差,其直接原因是立法者(在很大程度上是税务机关自己)借口税法需要以高度的原则性去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生活而降低其可操作性,背后的原因则是为了随意解释税法以方便税务机关执法。税法可操作性差,法的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的贯彻执行必然大打折扣,税法的威信下降,其稳定性也会受到破坏。所以,就目前我国税法建设的实际情况而言,可以将提高税法可操作性的程度,视为衡量税法建设成就的一个尺度,提高税法的可操作性,应当成为完善我国税法体系的一个方向性目标。

(五)增强程序性。

一套法律体系的程序性规则是否健全,通常被视为其现代程度如何的一项重要标志,因为没有健全的法定程序,法律的公正与效率就无从保证。毋庸讳言,我国税法从立法到行政执行都严重忽视了程序性规则的重要性,这是我国现行税法的一大弱点。对此,未来的税收基本法和税收征管法承担着较大的责任。我们可以套用前面的话说,提高税法的程度性,应当成为完善我国税法体系的另一个方向性目标。

(六)具有预见性。

具有预见性是对任何法律都要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这是保证法律相对稳定的需要。尽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入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税收越来越深入社会经济生活,税收立法仍然面对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国企改革,加入wto以及知识经济时代来给税收带来的种种困难等等。这些问题研究得越深入,完善我国税法体系的努力也就越充分,税收立法的层次和水平也就越高,税法体系也就越稳定、赵有效。

长期以来,我们在税收立法上缺少完整的整体规划。在改革开放中虽拟定了税制改革规划,但也只是税种设置格局的规划,最多也只是税收实体法的完善规划。就整个税法体系来讲,实体法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大量的属于行政法的法律。如果不从整体结构上对税法体系进行规划,即便某些实体充实了,仍难以保证税法的有效实施。因此,对税法体系整体结构进行规划是十分必要的。从整体结构的形式上讲,应按照法律级次和隶属关系予以完善。

1.要完善宪法,充实税收立法原则,使整个税法体系有一个完备的宪法依据。宪法中应增加这样一些条款:国家开征新税或进行税制改革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每年全国人大审核国家预算时,对现行税法的实施情况一并进行审核,经审议通过方可继续执行等。

2.建立税法的塔式体系结构,即在一个税收母法的统领下,按行政法、程序法和实体法划分,制定若干单行法律,各单行法律下设置若干行政法规或地方法规,部门规章或地方规章则隶属于法规之下。

3.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就全社会协税护税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作配套规定。

(二)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

《税收基本法》就是税收的母法,是对税法中的共同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有税法有约束力,是税法体系中法律地位最高、法律效力最高的税法,决定着国家全部税收立法、执法、司法活动。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制定了税收基本法,我国至今还没有这样的税收法律,有关税收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散见于各单行法律法规中。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庞大、国情复杂的特点,同时考虑到宪法以税收的规定过于简单,而单行税法又较多的实际情况,制定税收基本法是非常迫切,非常必要的。通过颁布税收基本法,有助于杜绝税收立法的随意性,增强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有助于加强各税收法规之间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有助于提高税收法律规范的地位,增强其可操作性。

税收基本法(或称税法通则)的内容可以考虑包括这样几方面: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国家与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税收立法体制和管理体制;我国税法体系的基本结构;全社会协税护税法律义务和责任;税务组织机构。这些内容虽然将以原则性条款表述,但要内容一致,为征纳活动中的一切行为(包括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都提供原则依据。制定好税收基本法是建立我国完整规范的税法体系的前提和基础。

(三)逐步建立以税收法律为主、行政法规为辅的科学统一的税收立法体制。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切实履行立法职责,尽快制定有关税收问题的基本法律。对授权立法的行为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尽可能减少授权立法,提高税收法律规范的整体效力等级。同时对授权立法的事项,经过实践检验,证明制定法律条件成熟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及时地把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法律制定后,应终止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

2.各有权机关在制定各自权限范围内的税收法规时,要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要求,合理安排税法体系的内部结构,注重立法技术,明确立法依据、实施日期等等。

3.全面清理、审查、修订税收法律法规。鉴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结构复杂,各类税收法律规范间存在相互重复、不协调甚至矛盾的现状,立法机关应根据wto规则的要求,全国清理、审查、修订已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对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科学分类和归并,严谨立法,做到税法体系内部各种税收法律法规之间和每一个税法律法规内部内容的一致性、形式的完整性和表达的规范性。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应当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疏漏和不明确之处进行立法解释。

(四)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限。

建立适宜于中国国情的税收立法权限划分模式,应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维护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又要调动地方自主性,使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与国家的政权结构相适应。

1.对于中央税、共享税和全国性地方税,其立法权应集中于中央。具体来说,应该由全国人大或常委会负责制定和颁布税法或由其授权国务院办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税法的解释。尽管全国性的地方税的立法权属于中央,但是地方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开征或停征与否,并且拥有相应的税目、税率调整权限。

2.对于全国不统一开征,但具有极强的地方性。

第一,地方颁布和实施的税法不得与中央颁布的税法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第二,地方性税法规必须报国务院备案。第三,地方税收立法权、解释权,只能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可层层下放。违反以上几点的地方性法规,中央有权否决。这样,既保证了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税收问题,又维护了国家在大的税政方面的统一。

(五)完善税收监督法律体系。

税收监督的存在和发展是与税收的产生与发展密切相关的,并在保证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严密有效,保证纳税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保证税务部门正确执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应努力健全与完善税收监督法律体系。要健全税收立法程序。立法程序应当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立法过程应当由财经、法律专家组成的专门小组和专门委员会参与和审查,以提高税收法律质量,充分发挥税收监督的作用。要健全税务执法监督监察制度,对税务执法行为必须进行日常的、专门的监督检查,监督税务执法行为的各个过程、各项内容,并与有关的法律和规定相对照,检查其合法性。要把执法监督贯穿到税收征管全过程,使之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系统、科学的操作过程和制约机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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