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精选12篇)

小编: 笔砚

活动总结是一个重要的学习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提高自己的自我认知和发展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活动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活动总结有所帮助。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

春节将至,万家团圆,为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商丘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为全市人民群众送上了一份新年“法律大礼包”。

1月22日上午,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律师事务所等12家单位数十名执业律师,在市应天花园小区“摆摊设点”,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法治宣传购物袋、法律服务便民卡、法律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援助、公证、低保、医疗保险、工伤、债务、劳动纠纷、工程承包等与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活动中,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法治宣传环保购物袋100余个,受到群众的好评。

据悉,不同形式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将在市、县、乡陆续开展,以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进而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机关干部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

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努力为建设和谐、平安、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教育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培养青少年的爱国、守法、权利义务意识,使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崇尚法律的观念,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与学校、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

四、方法措施:

(一)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积极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加强与县教育局的联系,充实学校法制课的教学力量,积极拓展法治实践活动。采取集中授课、辅导讲座、普法测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轮训一次,不断完善学校学法工作的领导,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二)采取课堂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青少年学生学法的落实。一方面,要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证学校法制教育达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在普法经费中要专门保障中小学法制教材,其教材可循环使用;另一方面,要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的效果。

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多种教育阵地作用,通过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制征文、“学生带法回家”、致家长的一封信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四)结合“平安校园”创建,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权的指导,使青少年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充分依托家庭、社区、农村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加强学校法治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不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要依法进行,并形成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推动各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机关干部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

全省共举办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及校园法治报告会1090场,受众11万人次,组织法治教育培训3242场,调处矛盾纠纷2584件,督办法律援助案件1285件,回访法律援助受援人2415人,着力构建法治宣传育民、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矛盾纠纷调解和民、法律援助惠民、民主法治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

会议指出,此次“主题月”活动有“五大收获”、“四点体会”。“五大收获”是掌握了广大群众的所需所盼,完成了一次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了解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实施了一次工作大调研;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为建设“三个陕西”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宣传了宪法法律,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转变了干部作风,队伍能力素质得到了一次大提升。“四点体会”是干部必须经常下基层,干部必须带着感情下基层,干部要带着问题下基层,干部要带着思考下基层。

会上,渭南市工作组、旬邑县工作组、宁陕石泉工作组、临渭华县工作组、碑林莲湖工作组等分别作了代表发言,总结各自工作中的亮点、典型做法、存在问题及感受体会等。

会议对于下一步的主要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按照消化吸收快、总结提升快、解决处理快的“三快”原则,将下基层活动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新驱动和回应期待的新举措;要发现和总结典型亮点,着力宣传推广;要归纳和梳理问题建议,着力落实解决;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新常态。上下齐心、共同努力,把干部下基层工作常态化,从群众中汲取营养、增长本领,不断总结提升,努力打造省司法厅干部下基层的亮丽品牌,为“三个陕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机关干部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

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指导参与下,宝鸡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以“讲法治、调矛盾、促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进乡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主题月活动,彰显了司法为民,弘扬了法治精神,推动了基层法治建设,达到了预期目的。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中旬活动启动以来,省、市6个工作组,40多名领导干部,利用二十多天时间深入全市12个县区112个镇街、400多个村居(社区),共举办法治报告会117场,调解矛盾纠纷126件,指导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98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7件,指导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102个、指导镇街(社区)法律服务站(室)建设119个,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000多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0余份。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厅《“法律服务进万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开展好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对于全面推进法治宝鸡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局及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亲任组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省厅活动部署,认真研究谋划,制定了“法律服务进乡村,推进法治到基层”主题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细化目标任务,落实人员责任,制订工作计划,与省厅活动安排紧密衔接。

(二)作风务实,干群满意。活动中突出法律服务主题,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省厅工作组不顾长途跋涉,旅途劳顿,取消了繁琐的启动仪式,直接到县区立即开展工作,先后深入机关、校园、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社区,采取座谈会、办报告会、上门走访等方法,向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和基层干部、村组农民、社区居民以及“两新”组织人员等,深入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宝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听取社会各届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程度及所思、所想、所盼。眉县特邀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为县上五大班子、镇、村组党员干部及司法行政干警作法治报告,使广大干部深化了对法治建设的认识并深受启发。太白县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宣传教育作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播放等活动,强化了法治宣传效果。凤县司法局在双石铺中学举办“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主题法治报告会,1930名学生和153名教职员工聆听报告并进行了现场签名宣誓。金台区狠抓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全区各中小学每月每个班级组织一堂法治教育课,有效提高了青少年法治意识。省厅指导组深入金台区金河镇瑞林石油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了该企业依法治企工作情况,并与企业班子和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为企业赠送了法治宣传书籍,加强了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受到企业职工的热烈欢迎。

(三)贴近群众,服务为民。各工作组坚持围绕基层群众所需所盼,深入基层司法所、调委会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和群体中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群体性事件、跨区域纠纷不出镇(街)。同时,各工作组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不怕麻烦、不畏困难,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调处活动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纠纷双方动之以感情,晓之以法理,解开“疙瘩”,消除芥蒂,化干戈为玉帛。同时坚持以案释法,通过群众身边的具体鲜活的案例,向群众阐释法理法条,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减少无谓的纷争,友好相待,和谐共处。省厅政治警务部主任马志强同志身先士卒,成功调处了麟游县两亭镇叶家塬村李某与丰和寺村民马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赢得当事人好评,并以个人名义向马家山村困难户王某赠送500元现金,鼓励其坚强自立,勤劳致富。渭滨区金陵司法所组织社区“两委”干部及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召开一场别具一格法律解答会,针对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搭建违章建筑、下水管道堵塞、噪音扰民、居民楼采暖设施改造、商业门店多次转让等典型矛盾问题,现场进行详细的解答,与社区干部现场进行互动,交流法律问题,受到了社区干部群众的肯定。工作组对镇(街)、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场所、调解制度、调解文书等进行了现场指导规范,严格落实“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标准,敦促凤县司法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人民调解补贴。各工作组立足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以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和留守儿童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深入村组(社区),面对面,零距离,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第一工作组对渭滨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要求规范服务标识、完善制度建设、台账登记,做好日常法律咨询,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回访了凤县安沟村农民工杨某、王家坪村张某等法律援助对象,询问了其对法律援助质量是否意度,对解决遗留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参与督办了际傧律师事务所承办的遗产继承案件。扶风县司法局立足法律资源整合、规范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四个重点,狠抓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督促指导8个镇2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麟游县司法局组建七个法律服务组,深入各镇受理土地、婚姻、外出务工和种子纠纷等法律援助案件10件,做到了应援尽援,获得农民兄弟的赞誉。

(四)制度健全,信息畅通。坚持信息报告制度,各工作组每天下午17时前将当天活动开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后,连同次日工作计划及时向市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组对即时采集的重要信息和典型事例案例及时通过传真、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市局活动办公室进行报送,市局活动办公室对各类信息、报表汇总处理后于当天报告省厅活动办,确保了活动信息上传下达,实现无障碍沟通。市局建立工作日志制度,结合活动内容特点,专门制定活动日志记录表格,各工作组坚持对每天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填写,建立活动日志,增强了活动的写实性和连续性,确保了各项活动任务的全面超额完成,为总结活动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供了有力依据。建立三级衔接机制,省、市、县三级工作人员联合交叉组成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坚持领导不陪同、人员不重叠、工作不漏项,逐级联动,信息共享,同步推进,做到了活动区域全覆盖、无死角。

三、活动成效。

(一)强化了法治意识。活动开展以来,省厅、市局工作组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营造了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既服务了基层群众,又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作出了示范,受到了市、县、镇各级党委政府、基层群众的充分肯定和热烈欢迎。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认同和极大热情,基层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热烈拥护和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也充分体现了广大领导干部和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增进了干群感情。活动中工作组成员始终怀着对基层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着便装,少随从,不扰民,深入厂房车间、田间地头,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拉家常,真心实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千方百计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所到之处群众愿意和工作人员说真话、讲实情,不藏不掖、坦诚相待,积极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巩固提升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三)展示了队伍形象。在这次大规模、全覆盖的干部下基层活动中,全体工作组成员都能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规章制度,领导不搞特殊化,带头转变作风,轻车简从,吃住在基层,不给群众添负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耐心细致地为群众服务,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勤政为民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展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文档为doc格式。

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

为全面推进法治上街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专项活动。

一是组织领导规范化。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专项活动,以依法治区办为依托,充分利用现有机构人员和工作基础,即时制定《上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工作节点、职责任务,动员各科室、司法所法律服务资源,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法治宣传阵地化。新建中心路街道“法治公园”,定期更新中安、温馨法治公园宣传、普法工作内容,形式新颖别致,内容浅显易懂,吸引了大批群众学法。建设百米普法长廊,以国画风格、传统元素、经典形象的形式设置10个板块,宣传法律至上、立法为公、洁身自律、执法如山等法治思想内容。

三是“法治学校”宣讲动态化。以社区法制学校、法治大讲堂为平台,组织政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对基层干部群众开展专题法制巡讲,通过以案说法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将“流动”宣传与“驻地”宣传相结合,得到辖区群众广泛好评。

四是“法律六进”创新化。创新组织领导,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强调以“并轨制”、“对口制”、“课程制”、“培训制”分类送法;创新队伍建设,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资源,推动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送法六进”与“邀请宣讲”双向互动模式,建立“法律六进”反馈机制,不断提升宣讲质量。

五是宣传手段多样化。印制各类普法宣传页、法制宣传扑克牌、纸杯、手提袋等宣传品,开展进村入户宣传,组织发放普法宣传品6000余份,宣传条幅30余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普法短信上千条。借助平安建设宣传屏幕,广泛进行反邪教意识、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宣传,播报宣传标语20余条。

学雷锋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

为强化管理,规范执业,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市局定于3、4两个月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能否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能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否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

2、能否自觉接受当地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指导,规范诚信执业,能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为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3、法律服务所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执业人员和合伙人是否达到规定人数。

4、法律服务所名称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在法定执业地点执业;有无在城区私设业务部,擅自变更执业场所等现象。

5、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严格落实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统一收案收费等制度。有无乱收案、乱收费、私分资产、财务帐目不清晰、收支不规范、不依法纳税、未按规定立卷归档等现象。

6、队伍中有无违法违规现象,能否及时、认真、妥善处理当事人投诉。

7、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所是否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暂时不符合条件的是否明确了党员隶属关系,能否确保每名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1、是否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及本所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2、是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否存在《山东省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48条所列举的行为。

3、是否能够积极开拓业务,诚信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办案。

4、是否能够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和规定的培训任务。

(三)管理工作。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自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法律服务所、强行控制法律服务所公章和财务、违规撤换法律服务所主任、违规收取非法费用、对所辖执业机构和人员监管指导不力,以及在年度检查、考核录用和评选表彰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等问题。

年检注册前,各县(市、区)要组织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内容由各县市区协会自行决定。年检注册时,各县(市、区)须上报培训通知、培训人员名单、培训班课程安排表、培训内容等相关的材料。不组织培训或不上报培训相关材料的,不予以办理年检注册手续。市局将于下半年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

二、检查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年度检查采取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查为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逐所检查,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10日):各法律服务所要组织全体执业人员对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尤其是对照本《通知》确定的检查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如实填报有关年度检查材料。

第二步,检查抽查阶段(3月11日至31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所逐一进行检查,尤其是被投诉查实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应采取查阅卷宗;走访委托人、当事人和法院、仲裁机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年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

第三步,办理手续阶段(4月6日至4月8日):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市局办理年度检查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时间。具体时间为:

4月6日:宁阳县、东平县。

4月7日:新泰市、肥城市。

4月8日:泰山区、岱岳区。

三、呈报材料。

各县(市、区)应以正式文件对通过年度检查和注销的法律服务所名单上报市局备案。同时上报下列材料:

1、《法律服务所年检卡》1份。

2、《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呈报表》2份。

3、《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卡》1份。

4、《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呈报表》3份。

5、《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6、《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副本》。

7、《年度检查工作报告》(正式文件)。并附通过年度检查和需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以便市局备案和审批。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将其名单、违纪情况及处罚措施等情况一并上报。(上述材料附电子版)。

8、培训的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年度检查,不仅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自身科学、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更是促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检查,决不能敷衍了事。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查填报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材料务必做到真实、严谨、清晰,特别是对年度检查卡的填涂,一定要认真仔细,确保不发生漏填、错填、折损等现象。

(三)按时交纳会费。会费的收缴同往年,各县市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收齐后,于年检注册时一次性缴市局。

基层法律服务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建设,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县法学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全面建设中国智慧之乡和平安光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月16日,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彭传武、司法局副局长刘胜太等一行人来到南向店乡第二初级中学为全校600多名师生举办“法律服务进基层”法制报告会。首先,彭传武在讲话中强调了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性,要求通过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用法律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用健康的心态对待人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然后刘胜太讲话并现场向全校师生赠送400本《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法治漫画宣传手册》等普法书籍。最后南向店司法所所长黄成松为师生作法制报告,他结合在校学生的年龄及心理特点,通过一件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尤其是校园欺凌案件,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们持之以恒的去学法、守法、用法,及早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在社会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个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大局,配合好指挥部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昌廉工作,切实带头抵制腐败现象,为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我认为指挥部不仅是执行业主、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机关,更是为所属项目部服好务的机构,只要有胆识,理直气壮地经常自省、自警、自励地修养党性,廉洁从业,努力做到让员工满意,才能不辜负党组织和广大职工对自己的信任。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将自己透明化,让广大职工都用他们雪亮的眼睛监督我的一切,促使我不断进步。

面对日常复杂的工作,从各个层面,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为项目服务的宗旨,发扬为单位利益甘于奉献的精神。因此我严格按照《指挥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合同》的要求,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定了依规办事、公正无私、廉政奉公的道德规范,树立了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增大工作的透明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让广大职工了解技术工作,了解国家对高铁技术标准的所有法律法规,就是要让全体员工参与安全质量管理,实现群策群力抓安全、抓质量、抓过程控制、抓经济效益的良好局面。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站在广大职工的立场上,发挥全体参建人员的积极性,一切从是否有利于安全生产、是否有利于过程控制,是否有利于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出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增强单位业务工作透明度。由于工作的透明性,让任何想有企图钻空子的人员都望而叹止,坚决抵制住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容易被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所侵蚀,产生享乐主义思想。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我时刻提醒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职务和职位都是指挥部广大职工所赋于的,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决不互相攀比,不进出高档消费场所,不入住高档宾馆,坚持不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和《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把这些规定当作从业之规,立行之矩,律已之则,经常用以对照自己,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自约能力。

机关人员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

西峡县为深化“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以“三抓”为手段,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全面推进法治企业建设,更好地为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抓基础建设推动工作常态化。

着力培育企业依靠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抓住董事长、总经理这个重要群体,提升重视法治企业建设共识,从财力、物力、人力等各方面入手,全力支持法治企业建设。在大部分企业内成立了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配备了专业性较强的法律事务专干,专职从事和处理企业所有法律事务工作。自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开展以来,企业以法律服务部为主,因势利导,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先后通过设立法律进企业宣传橱窗,在内部刊物、网站、自媒体开设法律进企业专栏,建设法律进企业临时活动室,印刷法律进企业相关资料等做法,夯实了工作基础,促进了工作开展的效果。

抓普法活动增强认知大众化。

组织各大中小型企业紧紧围绕中心、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普法工作:一是组织学习经济法、证券法,配合公司完善依法管理工作。运用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提升股东法律意识。企业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向公司广大员工充分讲解有关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如何规避风险,有效地缓解员工顾虑。

多渠道、多场合进行法治教育,向广大员工宣传法律知识,提升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让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成为每一位员工的自觉行动。并以法律事务部为主,向员工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代理法律案件,让员工们充分享受到企业内部的法律服务。

抓维权行动促使效益最大化。

主动依法防范经营风险。在企业发展规模扩大、担保投资、规避风险,提升效益方面,帮助企业严格审核把关,争取将风险降低到最小。从小到招标采购,大到公司对外担保、投资项目,做到依法评估,争取公司经验零风险。

规范销售经营行为。在业务销售管理方面,采取房产担保制逐步向现金担保制过渡,防范个别业务员携款潜逃。遏制业务员挪用现金行为。发现挪用货款,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在广大员工心中建立起“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高压态势,有力地震慑那些心存侥幸的人员,避免公司损失。

捍卫公司合法权益。在各公司树立和维护品牌形象,打造国家级著名商标,提升公司产品的知名度,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净化销售市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通过一系列的“法律进企业”活动,维护了企业的经营秩序,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机关人员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

为倡导志愿服务理念,提高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用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日,分宜县检察院学雷锋法律志愿服务队到院驻点村分宜县分宜镇池塘村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活动与法律知识宣传。

上午9时许,学雷锋法律志愿服务队的队员们带着打扫工具和一些与村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来到了池塘村,分组分片开展志愿服务。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水华亲自同队员们到村路和村民休息场地进行清扫,队员们热火朝天、干劲十足,很快将村庄打扫干净。五名女同志还主动上门到村里的孤寡老人家,帮助他们打扫室内卫生、晾晒衣服、帮做家务、拉家常,老人们高兴地说还是好人多,检察官都亲自上门来服务。几位年青干警还走村窜户来到村民家中,向村民们分发放了法律志愿便民服务手册、法律志愿服务卡,向他们讲解了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劳动争议处理等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对村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村民们对志愿服务队的服务活动连连称赞,有的村民说:“我们农村老百姓文化程度不高,遇到这种法律问题经常不知道怎么办,没想到你们检察官能把法律亲自送上门,谢谢了!希望以后可以有更多的这种学雷锋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来村里,帮助困难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让大家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次志愿活动重点走访了10余户困难家庭,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80余份,解答咨询十余起,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

本次学雷锋法律志愿服务进农家活动,提高了基层群众对法律志愿服务的了解,打开了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的思维,缩短了学雷锋法律志愿服务与农民群众的距离。既方便农民群众享受到法律志愿服务的便利,又积极宣传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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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人员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总结

按照河南省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xx年“五.四青年节”当天下午,开封市法学会组织尉氏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以及公检法司数十名青年普法志愿者走进张市镇边岗村,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制作法治宣传版面、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是向边岗村在校师生赠送《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二是向过往群众发放《尉氏县全民普法实用手册》及法治宣传彩页;三是设立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学生和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开封市法学会秘书长王晓明亲临现场指导。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法治教育读本200本,发放各类普法宣传页300份,宣传横幅11条,宣传版面26块。此举,为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xxxx市司法局、民政局批准,自年7月份登记成立后,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根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在xxxx区域偏小,案源不足的情况下,办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xx件,业务收费余xx万元,为企业和个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xx多万元,同时,我们因xxxx开发拆迁所引起的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纠纷做了大量的非诉讼工作,还耐心说服为在征地拆迁中多得到赔偿的假离婚,假负债的案件的当事人,积极配合xxxx的开发建设,为xxxx的社会稳定贡献了我们的一份力量。

在历年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齐全各项制度、严肃执业纪律、提高执业道德水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我们还应该加强所内同志进行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业务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政治强、道德好、纪律严、业务精、形象好、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我所在年一年中来市局、区局、西门街道政法办的正确领导和督促下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力争维护索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在办案过程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2、全所全年立案件办结件,其中:民一件、民件、业务收入元,顾问单位三家。

3、在西门街道大力支持下,我所做到法律服务进社区与四个社区订立了讲课咨询等协议,同时参加过二次大型咨询活动。

4、我所从业人员能善于相互学习共用提高探讨各种疑难案件,对案件善于做庭外调解工作。

5、存在问题:因为我所退休同志多,缺乏求上进有点烙守陈规,因而今后我们决心提高思想认识,多参加政治学习,充浦新鲜空气,增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