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汇总20篇)

小编: 字海

每个月的结束都是回首自己工作的时刻,是时候给自己做个月工作总结了。请看以下是小编搜集的一些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大^v^区能认真贯彻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建设平安楚雄、平安鹿城的工作要求,积极抓好平安创建工作,根据鹿城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社区高度重视,立足社区实际,成立了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夯实措施,多点发力,有效维护社区的政治社会稳定,现将大^v^区2020年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小结如下:

1、率先完成社区人员定位定岗工作、社区副书记兼任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2、将综治维稳作为人的重要考量标准。在人员分工上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维稳人员用人关口,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用人的第一政治品质来要求,将“干净干事”作为工作人员立身之本、工作之基,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在综治各项举措落实不力,导致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做到“一票否决”。同时,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的要求,严格做好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社区在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是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成效不明显。在推进工作中缺乏思路,可复制、可参照、可借鉴的办法还不多,党建联席会议质效不高,推行不力,共驻共建活动缺乏载体,双向融入互动格局未有效形成。

乡镇大调解年度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筹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多次深入木兰、石板滩、大丰等镇(街道)调研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反复与相关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沟通协调,确保区社会办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项目得以顺利落实。

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

《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调解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昔日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区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法建办〔20__〕1号)。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续不断地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月14日,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区大调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余个相关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举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制作展板50余个,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20000余份。市局吴小兵副局长,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区政府副区长冯静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全区13个镇(街道)也同时在辖区内繁华地段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区《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5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一行21人在主任欧阳诚带领下对我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给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强;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统计,并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调委会评定工作。共评出马家镇石坝社区、斑竹园镇忠义社区等“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大丰街道崇义社区、泰兴镇张庵社区等“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全区13个镇(街道),253个村(社区),26个企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六入”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新都司发〔20__〕27号)和《关于分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的安排意见》(新都人调组〔20__〕1号),在全区广泛掀起了“调解组织进园区入公司企业、进企业入车间班组、进小区入楼幢院落、进车站入客运专线、进景区入名胜景点、进市场入摊点柜台”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至10月底,在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工商局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苏宁电器商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商贸旅游局在桂湖公园、宝光寺分别建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局在新都汽车站、石板滩汽车站建立了客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房管局成立了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新都镇新城花园、东竣湖,大丰街道方营小区、泰兴镇普河小区、木兰镇农和片区等多个大型居民聚居区建立了小区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我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也在不断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仅检察院委托检调对接调解案件就达17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88.2%。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基层一线,向村(社区)延伸,在大丰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

(二)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并按市局等级调解员评定标准评定出钟瑜、韩博怀、黄贵长、邱文昌、刘迎松等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17名;周小丽、黄成福等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36名。并联合区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的通知》(新司发〔20__〕38号),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镇(街道)分片集中,由调解科长和区法院立案庭、基层法庭庭长统一授课的方式,对全区13个镇(街道)1530余名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10月,利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之机对缺课调解员进行了补训,使调解员全年参训率达100%,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更好地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调解骨干培训,先后组织四批28名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调解骨干、调解能手参加省、市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区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了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按照“六统一”、“六落实”要求在每个镇(街道)分别建设了2—5个高标准的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计划再用2—3年时间使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均达到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形成镇镇有特色、处处有亮点的人民调解新格局。同时,对调解文书按照司法部最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调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调解员培训之机,发放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

四、广泛开展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今年,区司法局先后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维稳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6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16号)、《关于开展20__年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21号)、《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24号)、《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克难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26号)、《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矛盾纠纷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__〕59号)以及争当调解能手等活动,把人民调解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广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谐的群众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军屯镇、马家镇成功调处了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患者家属与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木兰镇、新都镇、斑竹园镇成功调处了多起工伤事故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新繁镇调处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纠纷;石板滩镇、新民镇把“警民亲”活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成功调解了多起赡养、劳动务工纠纷。通过活动的开展,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积案、老案、难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而且,各种活动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结,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10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489件,调解成功1437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报个案833件,个案补贴金额91000元。

同时,区司法局还充分发挥省、市调解能手的积极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园等镇召开省、市调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区)调解主任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和心得,对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展开会诊,引入律师参与检调对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强宣传,扩大我区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塑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1月,新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板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斑竹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韩博怀,龙桥司法所所长胡先明,木兰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罗长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刘清泉,新繁镇南街社区调解主任邓小云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韩博怀还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调解能手”称号。7—8月,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之机,对20__年表现突出的45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49名调解先进个人以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新都人调组〔20__〕2号《关于20__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近期,军屯司法所所长余茂云由于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成功调解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辖区调解组织、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成效显著,经局党组推荐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传媒也多次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广泛报道。1月,四川电视新闻频道对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四川电视2台“名星茶馆”栏目对我区成功调处大丰华美社区两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因小孩早恋导致辍学离家出走的邻里纠纷进行了专题点评报道。8月,《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分别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报道。10月,“省十大调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长钟瑜的“钟式调解法”先后被《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网转载。1—10月,编印人民调解月报10期,撰写简报30余篇,适时反映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转发,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乡镇大调解年度的工作总结

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14年,我乡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乡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我乡继续加大在对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使全乡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我乡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乡调中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xx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南宝乡、村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事纠纷24件,调处24件,成功调处2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村民,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通过每次纠纷调解过程,其实也是在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但也只是调解工作治“标”,而调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过抓好对村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村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乡镇大调解年度的工作总结

按照《xx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13个专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认真抓好工作开展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亲自抓,紧紧围绕查找出的我镇正风肃纪“13+1”问题,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引导,根据县纪委13个专项工作方案,制定了我镇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工作。

二、真抓实改,提升作风。

(一)文风会风进一步精简。进一步控制发文数量和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文件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截止目前,我镇政府下发文件19个,镇党委下发12个,相比同期下降40%。同时,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认真落实会议限额管理制度,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并严格控制会议人数。经整改,现我镇的文风会风大大提升。

(二)学风进一步端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制度等相关学习制度,并创新学习方式,将学习成果纳入绩效考核,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在群教活动中,已组织开展学习20次,并开展讨论、知识竞赛、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创新开展学习。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不重视学习、不善于学习,学习实用主义等学风不正问题。

(三)着力解决乱发钱物和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财务制度,并积极配合县纪委、审计、财政开展自查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对去年违规发放工会慰问金问题先已全部退回财政,并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和规划了津补贴发放问题。

(四)治理干部“走读”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作风纪律、艰苦风斗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制度管人,领导带头落实带班、坐班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镇纪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走读”问题进行督促检查。有效杜绝了“走读”现象发生。

(五)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主动向全镇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督办检查,对特色镇建设、五福大道打造、院落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定期汇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对收到的群众意见,实行限时办结回复制,确保群众的各项诉求能得到回复。

(六)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群众诉求强烈的十大民生工程,同时加大对惠农、民生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已查处正云村一起涉嫌村道建设项目的违纪案件,现已报县纪委立案。

(七)政绩观不正确问题的整治。一是加强学习,从思想深处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完善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将政府工作成绩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避免出现“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报假数据、假材料、假典型等情况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八)对“会所中的歪风”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和“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二是加大监督检查,镇纪委对“会所中的歪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对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公开办事项目,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加大对行政人员工作作风监督,严禁出现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等现象。

(十)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治。镇纪委牵头对全体机关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进行了梳理排查,我镇未发现这类问题。同时,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自律意识,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十一)对于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专项整治。一是主动对政府公车进行了梳理,不存在超标、超编、借换车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公车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登记和定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二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现不存在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十二)对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专项整治。严格干部选用程序,对村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举,对镇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全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十三)对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线。同时,完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强化该项工作管理。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现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案件。

(十四)对联系服务群众不紧密、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治。进一步建立完善联系帮扶群众制度,做好群众联系帮扶工作,要求全镇干部每周至少下村2次1天的时间,镇主要领导每周至少3次,每次半天。深入开展走访、慰问、调研及帮扶工作。同时,主动公布信箱、电话、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群众各项诉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长期坚持,巩固成果。

我镇在工作作风、为民服务、工作落实上有了很大提高和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正风肃纪工作认识不够;。

二是部分制度还不够健全;三是镇纪委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镇将从三方面做好正风肃纪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一步学习正风肃纪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增强党员干部认识;进一步学习党的“八项规定”、廉洁从政、群众路线等相关精神,深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对现有制度再次进行梳理,对缺失或不健全的制度,及时建立并完善,切实做到制度管人。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将深入推进开展“两深”工作,增强自身实力,对正风肃纪工作中的14个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

xxxx年,我镇在市政法委的领导下,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我镇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履行“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xxxx年,全镇辖区内无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现将我镇今年综治工作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落实一把手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镇党委书记任镇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并及时充实综治办成员。各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机构,规定村支书、主任为主要责任人,保证了层级管理机构健全,领导人员落实。在抓好领导机构建设的同时,制订了相关的工作责任制,镇与村(居)委会分别签订了综治、禁毒责任书,将维稳综治、禁毒、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全部列入各村(社区)年终考评的内容,并明确单位一把手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今年以来,我镇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不定期地会同派出所干警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压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案件,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及时处理,尽量做到早破、快破。

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及全国、省、市两会期间,我镇按要求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出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在重大节日期间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大局稳定。

(一)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镇党委、政府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定期会同派出所民警对出租屋、路边店、文化娱乐场所等治安复杂场所进行常规检查,对外来人员和出租屋进行登记。

乡镇大调解年度的工作总结

白果镇辖10村1社区,常住人口43000余人,流出人口120xx余人。目前为止,全镇共有吸毒人员146人,纳入社区戒毒人员15人,其中解除社区戒毒人员1人,新增社区戒毒人员3人。

二、主要工作。

面对严峻的禁毒工作形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对全镇毒情的认真分析,确定了摸清情况、查找症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广泛动员,继续打好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思路。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抓好禁毒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了精干人员7名,在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配备联络员2名、协管员1名,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落实措施。

1、动员部署。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把禁毒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与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任务,责任到人。并设立了最低1000元最高50000元的白果镇禁毒举报奖励制度。

2、认真排查,摸清情况。镇禁毒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派出所、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通过分片包干,逐人逐户逐单位的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20xx年,排查闲置房118处(社区)、出租房294处(社区292处、五通村2处)、茶楼、旅店、网吧各2处(社区)。通过排查,我镇辖区内未发现制、贩毒窝点和吸毒人员。

3、大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毒能力。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标语、墙报、会议等形式,对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由党政领导带队,派出所、群工办工作人员等组成宣传教育队伍,开展以“禁绝毒品,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整个活动过程中,共悬挂10幅宣传标语,书写墙报4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

同时,切实搞好预防工作。针对我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这一特点,我们充分利用其春节前后返乡期间进行禁毒宣传,增强抵御毒品的能力和远离毒品的自觉性;与派出所、学校密切配合,深入推进“警校共育”,大力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及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确保了我镇师生和青少年无涉毒人员、案件的发生。

4、加强对x神类药品、麻醉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今年,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有关部门对镇卫生院、医疗站、中学实验室的上述药品实施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了这些药品流入吸、贩毒人员手中。

5、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对流入人口进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发生。同时,我们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协管员、联络员的作用,配合派出所、禁毒办对辖区内有吸毒史的人员和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使我镇有效地杜绝了“涉毒”案件的发生。

2、积极与派出所配合,进一步完善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一是通过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密切关注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了管制措施,与上级相关部门建立了无缝街接,做好后续管理;二是能配合公安机关、派出所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查控力度。重点是加强了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了对社会流动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禁毒斗争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禁毒工作。重点做好《禁毒法》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易感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扩大信息来源,深挖“涉毒”线索,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加强对x神类、麻x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为禁毒人民战争的胜利和“无毒社区”的创建目标全面完成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乡镇年度基层大调解的工作总结

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乡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乡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我乡继续加大在对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使全乡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我乡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乡调中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xx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南宝乡、村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事纠纷24件,调处24件,成功调处2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村民,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通过每次纠纷调解过程,其实也是在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但也只是调解工作治“标”,而调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过抓好对村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村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乡镇年度基层大调解的工作总结

白果镇辖10村1社区,常住人口43000余人,流出人口1余人。目前为止,全镇共有吸毒人员146人,纳入社区戒毒人员15人,其中解除社区戒毒人员1人,新增社区戒毒人员3人。

二、主要工作。

面对严峻的禁毒工作形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对全镇毒情的认真分析,确定了摸清情况、查找症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广泛动员,继续打好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思路。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抓好禁毒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了精干人员7名,在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配备联络员2名、协管员1名,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落实措施。

1、动员部署。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把禁毒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与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任务,责任到人。并设立了最低1000元最高50000元的白果镇禁毒举报奖励制度。

2、认真排查,摸清情况。镇禁毒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派出所、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通过分片包干,逐人逐户逐单位的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排查闲置房118处(社区)、出租房294处(社区292处、五通村2处)、茶楼、旅店、网吧各2处(社区)。通过排查,我镇辖区内未发现制、贩毒窝点和吸毒人员。

3、大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毒能力。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标语、墙报、会议等形式,对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由党政领导带队,派出所、群工办工作人员等组成宣传教育队伍,开展以“禁绝毒品,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整个活动过程中,共悬挂10幅宣传标语,书写墙报4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同时,切实搞好预防工作。针对我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这一特点,我们充分利用其春节前后返乡期间进行禁毒宣传,增强抵御毒品的能力和远离毒品的自觉性;与派出所、学校密切配合,深入推进“警校共育”,大力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及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确保了我镇师生和青少年无涉毒人员、案件的发生。

4、加强对x神类药品、麻醉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今年,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有关部门对镇卫生院、医疗站、中学实验室的上述药品实施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了这些药品流入吸、贩毒人员手中。

5、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对流入人口进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发生。同时,我们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协管员、联络员的作用,配合派出所、禁毒办对辖区内有吸毒史的人员和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使我镇有效地杜绝了“涉毒”案件的发生。

2、积极与派出所配合,进一步完善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一是通过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密切关注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了管制措施,与上级相关部门建立了无缝街接,做好后续管理;二是能配合公安机关、派出所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查控力度。重点是加强了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了对社会流动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禁毒斗争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禁毒工作。重点做好《禁毒法》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易感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扩大信息来源,深挖“涉毒”线索,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加强对x神类、麻x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为禁毒人民战争的胜利和“无毒社区”的创建目标全面完成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年供销社大调解工作总结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班子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全社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定期、不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研究分析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定期督促检查大调解工作进展,对发现的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县综治委制定的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社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规范了行政调解流程,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原则和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

街道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厅基层工作处的大力支持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坚持创新思路、夯实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大调解”和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巩固提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了调解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纠纷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纠纷排查制度和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形成一套适应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978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13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1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43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89个,全部备案登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有率达到100%,人民调解员11240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调解组织已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民生的重要窗口。

二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处理和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新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调解活动、协议书效力确认“四个衔接”,丰富和完善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申请进行诉前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案件达到了280件,较去年增长了51%。

二、人民调解工作向行业专业领域方向延伸,人民调解工作。

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和谐兰州”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切实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有效排查化解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平安创建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形成了适应重点区域、主要行业、突出矛盾调处、专业纠纷化解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讼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了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在设立人民调解委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基层人民法院,实现了责任认定、纠纷调解、诉讼审判、赔偿执行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约了工作成本,深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市共建这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89个,专业人民调解员共计607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其它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个。共调解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1303件,成功1196件,成功率在92%以上。

二是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市委市政府以奖代补我局人民调解经费8万元,各县区司法局按现实需要制定了“个案补贴”和“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补贴各类调解案件20000件,补贴费用90余万元。另一方面,市财政落实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100万元,大力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保障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三、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

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居)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了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调解,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组织专门专业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对热点难点纠纷,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月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纠纷27060件、调解成功26548件、成功率98%、成功率大幅度提高,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7件105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6件323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710人。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__年我市人民调解人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努力开拓人民调解委工作领域,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巩固现有网路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和发展行业性的专业调解组织,构建纵到底、横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协同的调解网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社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从制度上支持和保障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加强专门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三是强化指导规范,着力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调解组织的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调处服务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司法支持力度,建立法官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创造有利条件。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的调委会达到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六统一”达90%以上。

四是加强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和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把好调解员选配关,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强化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加强人民调解员的行为规范建设,严格工作纪律,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整体素质。积极争取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宣传、表彰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定期补贴经费。

司法所二OO五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大练兵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司法所坚持每周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镇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司法局20xx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今年3月联合综治办、信访办、残联、计生办、妇联在集街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00余册,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今年4月份,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信访办,在市工业园开发区新区拆迁地镇况楼村张庄开展“和谐拆迁”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为村民们讲解《省征地补偿标准》《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不定期下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每周二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强化了与基层之间的联系。根据市司法局和“大练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参与开发区新区建设调解工作,专人随同开发区拆迁工作组,发现纠纷就地解决,平均每日调解3个纠纷,有效的防止了纠纷的扩大,为开发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了力量。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多次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上访事件,山北村吴窑铁矿开矿震塌村民房屋十余处,村民要求为其重建,震塌的房屋多为危房,吴窑铁矿又不愿意为其重建,司法所联合镇政府多次与吴窑铁矿和村民协商,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上半年,司法所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36件,调解成功36件,调解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镇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司法所按照区局的安排,根据省司法厅大练兵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我们每月进行一次走访调查,进行一次信息收集,对表现较好的放松管理模式,对违规的记过扣分,严格进行管理。对安置帮教对象我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和信息收集,对贫困的符合帮扶条件的无偿予以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每月报表、出现情况及时上报区局。上半年,我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名,解除4名,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名,解除2名。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都进行一次家访,调查其家庭和社会情况,了解清楚后再确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方案。对符合解除条件的,及时填写解除申请表,并调查情况,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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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按照县局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

意见。

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命案时,司法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命案,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居委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

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大调解”,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20xx年,乡党委、zf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坚持“大调解、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全乡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的稳定。现将我乡大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乡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为了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预防和化解争议纠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根据溧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现就行政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网络,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各行政职能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司法所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明确专人为行政调解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同时落实了工作经费,解决调解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公布调解人员名单,受理电话和相关调解方式。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制度,如:统计报告制度、公开执行制度、信息宣传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快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重点突出了责任考核制度,将工作绩效和年终考核、晋级、晋升挂钩。

(三)、精心组织协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一是抓好行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来共开展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200多人次,使调解员严格按《溧水县行政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调处矛盾纠纷。二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xx年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6次,排查出矛盾隐患16起。三是狠抓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司法调解衔接化解纠纷5起,再如:优德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与人民调解衔接矛盾纠纷36起,如:田友萍计生医疗事故赔偿纠纷、陈小云医患纠纷处理等。20xx年我镇共受理行政矛盾纠纷71起,调处成功69起,调处成功率达97.3%。20xx年受理行政矛盾纠纷24起,调处成功23起,成功率95.8%。

(一)、调解资源整合作用发挥优。在各种调解机制衔接上下功夫,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联调作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使社会矛盾得以迅速化解。

(二)、提高调解素质方法作用佳。加强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案例剖析会、法院观摩庭等形式,有效地发挥人员的作用,促进了行政调解的成功率。

(一)、加强行政调解培训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行政调解队伍的工作能力,决定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因此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应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培训为主,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为补充的方式来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重点培训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如: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相关知识和内容。

为切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加大对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调解队伍健全。加大对工作场所的改造,做到设施完备齐全。同时加大对工作经费的投入,保证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联动调解机制作用。

我镇将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夯实行政调解基础,扩大行政调解范围,加大多调对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作用,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工作程序规范性不够。工作中的难点较多,最主要的是调解程序规范性不够,应对调解员加强程序规范性学习。

(二)、调解衔接工作仍然困难。目前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在行政部门调解过程中,缺乏时效性,因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交流制度等。

20xx年上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对农林水职能中存在的隐患和重大矛盾及时排查和处理,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及时妥善处理群体信访事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现将上半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茜任主任,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行政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确定了行政调解范围:我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产生的行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农林水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本机关调解的纠纷、人民调解移送的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本机关调解的其他纠纷。

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坚持合法性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做无原则的调和,不片面追求调解率;坚持中立原则。作为行政调解的行政机关,做到了保持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

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以建立健全农林水行政执法制度为先,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

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我局专门设立了局长接待日,每周二安排一名副局长接待来访群众;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无理上访事件的发生。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单位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领导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科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科室,将追究相关责任。努力将行政调解事宜尽早化解。

乡镇大调解年度工作总结

白果镇辖10村1社区,常住人口43000余人,流出人口120xx余人。目前为止,全镇共有吸毒人员146人,纳入社区戒毒人员15人,其中解除社区戒毒人员1人,新增社区戒毒人员3人。

二、主要工作。

面对严峻的禁毒工作形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对全镇毒情的认真分析,确定了摸清情况、查找症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广泛动员,继续打好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思路。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抓好禁毒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了精干人员7名,在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配备联络员2名、协管员1名,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落实措施。

1、动员部署。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把禁毒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与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

责任书。

落实了任务责任到人。并设立了最低1000元50000元的白果镇禁毒举报奖励制度。

2、认真排查,摸清情况。镇禁毒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派出所、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通过分片包干,逐人逐户逐单位的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20xx年,排查闲置房118处(社区)、出租房294处(社区292处、五通村2处)、茶楼、旅店、网吧各2处(社区)。通过排查,我镇辖区内未发现制、贩毒窝点和吸毒人员。

3、大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毒能力。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标语、墙报、会议等形式,对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由党政领导带队,派出所、群工办工作人员等组成宣传教育队伍,开展以“禁绝毒品,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整个活动过程中,共悬挂10幅宣传标语,书写墙报4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

同时,切实搞好预防工作。针对我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这一特点,我们充分利用其春节前后返乡期间进行禁毒宣传,增强抵御毒品的能力和远离毒品的自觉性;与派出所、学校密切配合,深入推进“警校共育”,大力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及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确保了我镇师生和青少年无涉毒人员、案件的发生。

4、加强对x神类药品、麻醉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今年,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有关部门对镇卫生院、医疗站、中学实验室的上述药品实施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了这些药品流入吸、贩毒人员手中。

5、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对流入人口进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发生。同时,我们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协管员、联络员的作用,配合派出所、禁毒办对辖区内有吸毒史的人员和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使我镇有效地杜绝了“涉毒”案件的发生。

2、积极与派出所配合,进一步完善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一是通过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密切关注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了管制措施,与上级相关部门建立了无缝街接,做好后续管理;二是能配合公安机关、派出所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查控力度。重点是加强了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了对社会流动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禁毒斗争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禁毒工作。重点做好《禁毒法》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易感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扩大信息来源,深挖“涉毒”线索,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加强对x神类、麻x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为禁毒人民战争的胜利和“无毒社区”的创建目标全面完成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xx年,我乡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乡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今年来的。

如下:

一、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今年,我乡继续加大在对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使全乡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我乡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乡调中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南宝乡、村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事纠纷24件,调处24件,成功调处2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村民,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通过每次纠纷调解过程,其实也是在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但也只是调解工作治“标”,而调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过抓好对村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村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按照《xx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13个专项。

工作方案。

》的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认真抓好工作开展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亲自抓,紧紧围绕查找出的我镇正风肃纪“13+1”问题,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引导,根据县纪委13个专项工作方案,制定了我镇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工作。

二、真抓实改,提升作风。

(一)文风会风进一步精简。进一步控制发文数量和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文件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截止目前,我镇政府下发文件19个,镇党委下发12个,相比同期下降40%。同时,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认真落实会议限额管理制度,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并严格控制会议人数。经整改,现我镇的文风会风大大提升。

(二)学风进一步端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制度等相关学习制度,并创新学习方式,将学习成果纳入绩效考核,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在群教活动中,已组织开展学习20次,并开展讨论、知识竞赛、撰写。

心得体会。

等方式创新开展学习。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不重视学习、不善于学习,学习实用主义等学风不正问题。

(三)着力解决乱发钱物和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财务制度,并积极配合县纪委、审计、财政开展自查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对去年违规发放工会慰问金问题先已全部退回财政,并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和规划了津补贴发放问题。

(四)治理干部“走读”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作风纪律、艰苦风斗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制度管人,领导带头落实带班、坐班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镇纪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走读”问题进行督促检查。有效杜绝了“走读”现象发生。

(五)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主动向全镇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督办检查,对特色镇建设、五福大道打造、院落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定期汇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对收到的群众意见,实行办结回复制,确保群众的各项诉求能得到回复。

(六)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群众诉求强烈的十大民生工程,同时加大对惠农、民生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已查处正云村一起涉嫌村道建设项目的违纪案件,现已报县纪委立案。

(七)政绩观不正确问题的整治。一是加强学习,从思想深处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完善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将政府工作成绩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避免出现“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报假数据、假材料、假典型等情况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八)对“会所中的歪风”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会员卡零持有”

承诺书。

和“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二是加大监督检查,镇纪委对“会所中的歪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对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公开办事项目,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加大对行政人员工作作风监督,严禁出现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等现象。

(十)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治。镇纪委牵头对全体机关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进行了梳理排查,我镇未发现这类问题。同时,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自律意识,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十一)对于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专项整治。一是主动对政府公车进行了梳理,不存在超标、超编、借换车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公车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登记和定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二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现不存在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十二)对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专项整治。严格干部选用程序,对村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举,对镇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全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十三)对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线。同时,完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强化该项工作管理。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现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案件。

(十四)对联系服务群众不紧密、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治。进一步建立完善联系帮扶群众制度,做好群众联系帮扶工作,要求全镇干部每周至少下村2次1天的时间,镇主要领导每周至少3次,每次半天。深入开展走访、慰问、调研及帮扶工作。同时,主动公布信箱、电话、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群众各项诉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长期坚持,巩固成果。

我镇在工作作风、为民服务、工作落实上有了很大提高和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正风肃纪工作认识不够;。

二是部分制度还不够健全;三是镇纪委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镇将从三方面做好正风肃纪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一步学习正风肃纪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增强党员干部认识;进一步学习党的“八项规定”、廉洁从政、群众路线等相关精神,深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对现有制度再次进行梳理,对缺失或不健全的制度,及时建立并完善,切实做到制度管人。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将深入推进开展“两深”工作,增强自身实力,对正风肃纪工作中的14个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上半年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作为解决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手段,形成在解放区时期,经过建国和改革开放多年的发展,近年来在解决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上半年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

心得体会。

;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

协议书。

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

述廉报告。

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2月10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xx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做出新的贡献。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磐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镇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镇34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107个自然村全部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建立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全镇、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45人,全镇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其中34个调委会中已有17个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50%;二是成立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一季度,经过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37起,其中行政调解1件,司法调解1件,人民调解35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镇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处2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孝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劝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镇调委会及时调处;跨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县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镇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镇综治办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综治、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单位在人事变动中,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全镇34个调委会中仍有相当部分调委会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半数调解委员会的基本办公用房只有1间,甚至没有办公用房,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32件,纠纷的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转让、出租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13件,20xx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41件。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由于村级经济实力的增强,村里修路种树建厂房等建设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少数村干部有以权谋私的现象,经常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年供销社大调解工作总结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社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社针对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

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通过抓好对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体说来,我社半年大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社范围内没有出现一例矛盾纠纷激化的情况,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较多不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查漏补缺,努力完善,将大调解工作做得更好。

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我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县政法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始终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发挥“大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大调解”活动中,排查矛盾纠纷45起(其中村25起、乡20起),调处45起,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有效地保障了我乡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今年,我乡着力巩固和整顿了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都选聘了1名专职调解员,在村(居)民小组建立维护稳定群众自治协会组织,发挥“五老”余热作用,深入排查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从而形成“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员)群众代表-调解员”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同时,明确了各级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管辖责任制,坚持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做到了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定领导责任、定单位(部门)责任、定调处时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纠纷矛盾调处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重大案件有报告,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大调解”机制的正常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每个村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居)、乡乡四级预警网络。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乡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

协议书。

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年初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0名;同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协调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具备了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且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一是个别村对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差距比较明显;二是村调处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三是部分社区调解室没有达标,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四是我乡矛盾纠纷面宽量大,“大调解”协调中心配备人员太少,无法全面负担起我乡全面协调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按照县局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命案时,司法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命案,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居委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

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大调解”,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20xx年,乡党委、zf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坚持“大调解、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全乡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的稳定。现将我乡大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问题、新特点,乡党委、zf非常重视,建立了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授予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调度、调处督办、责任追究三大职权,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确保了调处中心有责有权,大调解的参与主体更为广泛,人员组成更加科学。

一是在组织网络上,全乡构建了镇调处中心、村调处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目前全乡8个村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专职调解员10名,义务调解员21名,信息员32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责,先后制定了接访受理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三是在对接机制上,强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实现了调处中心与派出所、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

在纵向上,由乡、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尤其是在重点时期,调解组织对辖区的重点人员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摸排,达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总要求。调处中心通过每月的工作例会对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类,对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隐患做好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超前主动介入,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在横向上,通过实行统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受,以群众满意为服务宗旨,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改进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基本实现了由一人打锣向众人敲鼓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对复杂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和化解能力。

一是大调解工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乡成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大调解工作,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多数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时间、精力难以保障。

二是调解员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不够稳定,结构不够理想,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台帐制度,督促各村、单位部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结合大接访实行包案制度,限时限地限人调解。建立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和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抓好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化解、衔接联动配合,从源头上减少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磐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_”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镇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__”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镇34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107个自然村全部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建立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全镇、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45人,全镇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其中34个调委会中已有17个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50%;二是成立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一季度,经过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37起,其中行政调解1件,司法调解1件,人民调解35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镇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处2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孝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劝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镇调委会及时调处;跨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县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镇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镇综治办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__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__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综治、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单位在人事变动中,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全镇34个调委会中仍有相当部分调委会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半数调解委员会的基本办公用房只有1间,甚至没有办公用房,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__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20__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32件,纠纷的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转让、出租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据统计,20__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13件,20__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41件。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由于村级经济实力的增强,村里修路种树建厂房等建设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少数村干部有以权谋私的现象,经常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上半年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磐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镇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镇34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107个自然村全部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建立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全镇、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45人,全镇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其中34个调委会中已有17个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50%;二是成立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一季度,经过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37起,其中行政调解1件,司法调解1件,人民调解35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镇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处2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孝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劝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镇调委会及时调处;跨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县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镇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镇综治办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综治、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单位在人事变动中,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全镇34个调委会中仍有相当部分调委会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半数调解委员会的基本办公用房只有1间,甚至没有办公用房,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32件,纠纷的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转让、出租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13件,20xx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41件。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由于村级经济实力的增强,村里修路种树建厂房等建设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少数村干部有以权谋私的现象,经常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乡镇大调研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平安高山”创建工作作为今年的首要工作抓紧抓好。4月2日,在市委、市政府召开政法工作会议后,我镇立即召开了全镇创建工作大会,各村(居)、镇直单位和有关人员300多人与会,传达了会议精神,部署了我镇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等在内的“十个一”工程,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日常的组织、协调和督导人员。为了使“创安”做到家喻户晓,我镇在大真线旁树起了两块大型宣传牌,内容分别为“平安诚信高山,邀您投资经商”,“高山是我家,平安靠大家”;分发了三封公开信(“平安高山”创建工作致全镇人民一封信、“创建无毒害社区”致全镇人民一封信、“反偷私渡和非法移民”致全镇人民一封信)5万多份;召开了30多场法制宣传讲座,进村入校,深入社区,听众达2万多人次;截至11月各村(居)、镇直单位已累计张挂横幅150多条,粘贴标语900多张,分发宣传材料3万多份。

二、完善制度,加大力度,保证“创安”工作有序开展。

三、齐抓共管“治爆、保安”(民爆物品治理工作与道路交通安全整顿工作)。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镇集中力量开展有了声势、有力度的缉“爆”与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此我们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完善道路交通建设:今年以来我镇投入130多万元修建了前王、秀海两个环岛及高牛线的后安渠化;总投资100多万元的凤岗大道已完成路基^v^分拟投资500多万元的后安大道正在设计中。二是积极强化辖区内“防事故、保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今年来我镇共投入近20万元在大真线、高牛线各主要路口增设新型石质缓冲带与反光柱,对过往车辆起了很大缓冲作用,促进了防“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的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三是以建设“平安福清”工作为契机大历程开展“高山是我家,平安靠大家”创安活动:3月份以来共开展活动10多起,发放宣传品20000多份,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四是加强“三警联勤”与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针对辖区路面犯罪特点,扎实的开展路面巡查工作,同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目前我镇共有社区志愿者队伍33个,是我镇社会安定稳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其中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v^摧毁10家地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缴获非法烟花爆竹507件,处理相关责任人二人,消除一批安隐患;同时盘查过往人员7169人,纠正交通违章1687起,查获无牌无证车辆238辆(摩托车232辆,汽车6辆),查扣车辆684辆,使我镇交通秩序得到改善。

(一)以点带面,共创良好治安环境。

做为省级“社区志愿者”创建试点(其中20__年高山上街获得先进单位称号),我镇致力于积极完善这一群团组织,并把它做为抓好创建“平安村(居)”的主力军,深入开展群防群治,全面提高社区治安防范能力,建立了以高山、前王、前岭、垄上等为代表的安全文明村(居),目前有文明村(居)15个,覆盖率达62。5%,基本实现了“六个无”标准,即无恶性案件,无地方恶势力、无黄赌毒窝点、无重大灾害事故、无久拖不决的治安案件、无群众性上访事件。同时,在各村委设立责任区民警办公室,规范各种表簿册,组建了村治安积极分子巡逻队,由民警带领外口协管员、保安中队人员、社区保卫志愿积极分子进行不定时地设卡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高山辖区的防控体系。

(二)打防结合,创建“无毒害社区”。

同时针对我镇近年来,吸毒人员数有所上升的趋势,要求各村把创建“无毒害小区”做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做到本辖区主干道设立禁毒公益广告牌;对辖区内民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不定期禁毒宣传(以学校为基地,以禁毒图片展为主要方式在全镇二十四个村(居)进行流动宣传),增强青少年防毒反毒意识;对吸毒人员进行教育,组成由管辖所、村、家庭、单位“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搞好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