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实施方案(模板17篇)

小编: 文轩

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参考过去的经验和教训,避免重复和错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到2020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21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21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21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21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21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21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21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21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21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微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1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范文

自2019年底中央农办安排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来,已经过去两年,当时安排的115个试点县(市、区)在陆续完成试点建设工作,2021年12月28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通知将试点工作的截止时间延长到2022年底。试点工作的目的:“为鼓励各地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目前已经分三批发布了88个试点案例,重点总结在“运用清单制、创新治理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治理体制,发挥“三治”作用、健全治理体系,保障民生服务、提升治理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要对照试点方案排出进度表、路线图,抓紧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试点工作开展顺利的地区,可以从解决本地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发,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也可以将在部分乡(镇)中探索的经验做法,扩大到全县(市、区)范围推广应用,进一步深化试点成果。”

未完成试点工作的县(市、区)继续完成试点,重点工作是排出进度表、路线图,抓紧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试点工作顺利的县(市、区)可以增加和拓展试点的范围,推广成熟的经验做法,深化试点成果。

“将试点工作中形成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政策制度、保障措施等转化形成为长效机制,探索一批方法路径,健全一批政策制度,打造一批典型经验,形成一批工作抓手,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通过内部简报、公众媒体、交流研讨等渠道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和应用,切实发挥好试点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乡村治理氛围。”

推广的重点内容:将乡村治理工作机制、政策制度、保障措施等转化形成为长效机制。

稳定的重点内容:形成稳定的工作方法(探索一批方法路径,健全一批政策制度,打造一批典型经验,形成一批工作抓手)。

推广的主要目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经验推广的途径:通过内部简报、公众媒体、交流研讨等渠道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和应用。

根据目前的乡村治理试点推进情况,后续的重点工作主要集中在试点拓展和成熟工作模式的进一步推广方面:

一是各区域农办和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将会对现有的三批试点模式进行总结提炼,进行分类处理,形成重点领域分类、治理体系要素分类、工作模式分类等维度的分类体系。基于现有三批成功案例的总结稳定区域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工作的有效工作工作模式,基于稳定的工作模式将“清单制”方法等内容进一步与区域乡村治理现状相结合,合理设计区域乡村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关键内容,逐步形成县(市、区)真正可以推广的乡村治理工作模式。

二是进一步深入推进现有试点内容并拓展和深化试点工作内容,为区域乡村治理模式的推广提供支撑。将各类清单进一步深入细化后逐渐形成区域标准;将各个治理场景的一张图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后形成区域标准;进一步将乡村治理的常规事项治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形成行业标准等;建立基于乡村治理事项的全过程数据标准并通过工具落地、固化运行等。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厅(局)、司法厅(局):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范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胶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农委办公室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因此《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各部门、各镇街村庄及各行各业。

《实施方案》共分为试点背景、指导思想、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政策保障七大部分。

第一部分:简要介绍胶州市基本情况、历史底蕴和主要优势。

第二部分: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村固基为目标,以城乡经济协同、人才同步为动力,以盘活资产资源为重点,以发展产业经济、物业经济、实体经济为突破口,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分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创新经营机制,进一步拓宽发展途径,进一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效益,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村级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创造坚强经济保障。

第三部分:提出基本思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建设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大力推行分类管理、积极组建产业党委、健全增收保障体系,带领村庄立足自身优势找到最适合的发展模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第四部分:试点内容涵盖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党在农村社会经济建设中的影响力;完善顶层设计,破除制约乡村发展的束缚;配齐加强班子,抓好人才队伍管理;广开谋划思路,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主要方面。

第五部分:提出按照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组织实施和探索提升阶段、总结评估和经验提炼阶段,分三个阶段开展试点工作。

第六部分:提出试点预期效果,统筹推进我市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让农业逐步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逐步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基本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资源整合起来、产业发展起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使基层更有凝聚力,村庄更有精气神,村民更有归属感。

第七部分:提出在市委市政府切实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镇街的保障责任。

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奋力推动太湖乡村振兴走在全市前列。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搞“齐步走”。

——以人为本、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顺序和标准。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村民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广泛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

——规划引领、示范带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带动整体提升。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野风貌,体现地域文化风格,注重历史文化传承。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坚决避免建成后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

——落实责任、合力推进。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格局。

(一)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

全面治理生活垃圾,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大力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环卫处理模式,所有行政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20xx年完成xx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xx-20xx年每年完成11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6%以上。

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村村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迎春节”为主题的“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地方抓起,从农民群众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集中力量开展“三清一改”,即“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在较短时间内让百姓感受到村庄环境的变化,干干净净、健健康康、欢欢喜喜迎春节。

责任单位:xxx

(二)科学有序改造提升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维护”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推动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人口密集、污水量大的乡镇,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推进1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20xx年完成施工图初步设计,20xx年全面开工建设,主体完工,20xx年xx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xxx

(三)大力实施自然村厕所改造

各乡镇要按照县总体部署,将年度改厕任务分解到村到户,推广使用技术稳定的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卫生厕所。三格化粪池等主要材料设备由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招标采购。农村改厕项目招标应在招标文件内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工期、材料设备质量、保修期等要求,不实行低价中标,确保材料设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乡镇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全县完成7500户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20xx年至20xx年每年完成6500户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xxx

(四)大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堵疏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完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考核问责机制,切实加强常态化督查力度,增强网格化监管力量。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要以秸秆还田为基础,实现农业循环。通过秸秆直接还田,循环利用还田,保证土壤的可持续利用。加快发展秸秆制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食用菌种植和高效有机肥产业,实现秸秆在农业领域循环利用。要以市场发展为导向,实现产业利用。要依托农技推广部门建立县级秸秆收转运中心,依托农机合作社、种植业大户等建立秸秆收储站点,有效推动秸秆离田作业。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发展,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关键环节、关键企业,加大政策扶持。20xx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xxx

(五)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行动

立足山地建筑特色、农耕文明特色,科学编制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注重传统文化保护,突出“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一村一特色”,避免千村一面。深入挖掘农村特色传统文化内涵,加强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环镜综合整治,注重保留和突出村庄原有特色资源、自然形态和整体风貌,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

责任单位:xxx

(六)大力改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条件

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指导,强化建筑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提高施工技能水平,确保新开工建设的农房达到抗震设防和质量安全要求。20xx年,完成上级下达3000户危房改造,20xx年县兜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及住房危险边缘户存量危房,确保四类重点对象及住房危险边缘户全面完成危房改造。

责任单位:xxx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县直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项目落地和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调度督查。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息报送和考核评价机制,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同时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形成报告上报县委、政府,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项目安排挂钩。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执行监督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保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健全投入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资金的投入和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利用金融机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带动农民增收。

(四)探索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及时跟进相关设施的营运和管护机制建设,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长效管护机制,按照村民自治的有关要求,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增加文明行为规范、环境卫生保洁等自我管理的内容。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管护人员业务素质,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逐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成果持续发挥作用。

(五)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组织开展美丽村庄、美丽庭院评比、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宣传,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

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某村位于某镇西北10公里处,下辖4个自然村,有336户110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43户97人;有党员46人,其中女党员6名。土地面积15平方公里,退耕还林地4416亩,耕地840亩,以大棚蔬菜种植为主导产业,现有蔬菜大棚85座;日光拱棚31座,股份经济专业合作社1个。2009年被授予特色产业示范村、2015年被评选为省级卫生村、2017年被授予“全县先进党组织”2019年被授予市级文明村、2020年被评选为国家森林乡村。某严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发展、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宏伟蓝图,本着总体规划科学,推进计划明确,实施步骤清晰,目标任务具体的原则下,充分结合本村发展现状,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全村的整体发展。

二、具体做法:

(一)基础先行、综合治理,着力提升人居环境。

为切实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某村全面实施以“改造提升村上基础设施、农村垃圾清理、厕所革命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一是筹资55万元硬化入户巷道4.5公里,新修建修建漫水桥4座,投资15万元修建东沟门至队部砖石挡墙;投资8万元对文化休闲广场进行改造提升,栽植樱花50株,砌砖墙花栏200余米;栽植侧柏10000余株、杨树100余株对进村道路、沿线山体、坝梁进行绿化;二是以厕所革命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民生短板的切入点,按照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要求,组织队伍,整村推进对原有传统旱厕进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现完成厕改任务69户,有效的改变村民传统如厕陋习,更新了他们的卫生观念,从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按照“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机制,村上配备了垃圾清运三轮车2辆,投放小型垃圾桶120个,配备专职保洁员2名,并计划今年修建小型垃圾中转站1处,做到垃圾的集中投放,整体转运,杜绝了垃圾乱丢乱倒的文明现象,真正实现了全村垃圾的“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及时妥善处理”。

(二)科学规划、产业铺路,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某村始终将产业发展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攻点,不断推进产业的规模化、特色化发展。一是严格按照“阳山苹果、川道地棚”的产业布局思路,一方面通过修建高低位蓄水池,铺设饮水管道、增加电力变压器、架设大棚专用线、硬化大棚巷道等项目的实施,对原有85座日光大棚改造提升,另一方面充分整合项目资金,综合治理40亩集体所有川地规划建成20座日光拱棚,发展特色种植。以市场为导向,技术新品为引领,优选品种,逐步形成“大棚菜+拱棚菜+露天菜”三菜合一、四季供给的产业发展链条,真正让某村成为带动周边、辐射全镇的绿色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示范村。二是筹措资金,流转土地,在全县秋冬工作大会战中,严格按照规划起点高、建园园标准高、经营效益高的“三高”建园标准,严把土地整理、规划放线、精选种苗、规范栽植、培土覆膜等各项关口,建成了400亩高标准山地苹果园。通过“技术、资金、股权”有效捆绑,形成产权明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统一规范管理新模式。三是积极引进项目资金在某村党员活动室楼顶建成31kw的光伏发项目,目前已经并网发电,预计年总发电量达到4万度,可为村集体有效增收3万元。

(三)守正创新、深耕厚植,培育文明新风尚。

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新风尚,是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用村规民约立本,以道德评议育人,营造人人争先,户户上进的浓厚氛围。一是树立标杆做示范。持续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文明院落等评选活动,让身边人讲好身边事、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激发了村民崇德向善的主动性,提高文明素养。二是村规民约齐遵守。通过支部引导,群众参与的方式制订出群众普遍认可的村规民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教育,通过群众自编自演的小品,在镇上汇演获奖,形成了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良好风尚。三是设立日间照料室。室内设有棋牌桌椅1套、书籍300册、彩色电视机1台、饮水设备1套,丰富了老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他们提供温馨、舒适、便利的服务。从而形成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三、取得的成效:

(一)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得到显著提升。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了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极大地促进村民改变生活陋习,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美化了环境,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

(二)特色产业获得了长效的发展。产业的发展铺就了某村的致富之路,更有力地推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这些产业的实施,可真正给村集体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真正让村集体实现“有钱办事”的梦想。

(三)文明新风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认可。通过评选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文明等活动表彰先进人物,挖掘村民们身边的孝老爱亲的感人事迹,将好的事迹、好的精神在全村传递开来,营造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和敬老孝亲的社会氛围,传播了文明新风尚,不仅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尚,更让邻里和谐崇德向善的风气蔚然成风。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确定乡作为全区唯一的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乡,为切实做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推进我乡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我乡社会治理水平,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凝聚高效发展合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乡作为农业乡镇,素有“文化兴乡一枝花”的美誉,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结合传统的剪纸、农民画、民乐队等群众自建组织,实现群众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从而在全乡探索推行乡村治理的新路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作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的标准,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力争实现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对党组织书记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制定出台《乡村街党组织书记队伍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2.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基层队伍稳定,提升干部队伍薪资保障。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到村任职,逐年增加村干部绩效工资标准。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鼓励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奉献精神强的人员到乡扶贫工作站、城管队伍中跟班学习,经考核合格直接安排到村任职。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有潜力的党小组长,选优配强村民小组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3.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加强对广大党员思想教育,开展党员联帮户、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每个村街开设3-5个党员先锋示范岗,按月开展党员先锋评比,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4.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推动经济强村战略,大力发展产业,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全部达20万元以上,其中有2个达到50万元的村。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优化基层组织硬件环境,实行“一室多用”,进一步规范村级活动场所,打造村、村、村党建示范点建设。(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

1.规范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各村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纪委监委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指导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民政办、纪委办、各村)。

2.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四议两公开”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决策作用,利用村小组会、板凳会议、农民夜校、老年学校等开展议事活动,真正把决定权交给村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民政办、妇联、团委、各村)。

3.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分类列入监督内容,每3个月公开一次村级财务状况,打造阳光财务。成立村民理财理事会,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计监督职责。(牵头领导:朱国富,责任单位:纪委办、财政所、各村)。

4.完善村规民约。制定门前三包,明确保洁责任区域。组建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乡贤文化促进会,深化道德评议、乡贤议事活动,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忤逆不孝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以汪墩村为先行试点村,积极鼓励本村的社会贤达人士组成乡贤议事会,为乡村治理发展出谋划策,2020年7月后在全乡全面推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明办、民政办、各村)。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

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整治犯罪活动。各村设置宗教协管员,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大力开展农村微腐败整治。(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2.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各村组建卫生保洁队、乡风文明劝导队、治安巡逻队,结合环境卫生、道路管护、移风易俗,开展日巡夜巡季巡活动,不断增强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切实加强对邪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群管控服务,坚决预防极端事件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3.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创建洞阳村、花寺街道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法治文化载体和阵地建设,到2021年底实现村村建有法治文化广场。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到2020年底全乡“法律明白人”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法制培训,把基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

1.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创建活动,村、村为市级示范点,村、村、村、村、村为区级示范点。每年开设两期以家风家训、德育美育、好人好事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各村成立民乐队、舞蹈队、戏曲班,通过乡村春晚、农民丰收节等演出的方式塑造可亲、可敬、可学的模范形象,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文明办、各村)。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发挥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作用,注重培养党员、积极份子,各村开设青年读书班。利用党员活动室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剪纸、农民画、书法艺术家举办乡风文化节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团委、各村)。

3.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训计划,试点配备村级文化组织员。加强村级文化长廊(好人馆)建设,传播“好人文化”。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村设立“善行义举榜”、“红黑榜”,对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褒扬正面先进,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酗酒、薄养厚葬等旧风陋习,曝光反面典型,引导形成正确价值取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文明办、各村)。

4.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营造乡风文明新风尚,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五好一美”“好媳妇、好婆婆”“优秀家风家训”评比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清洁庭院”评比。分年度做好村、村、村、村、村市级卫生村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妇联、团委、文明办、农综站、各村)。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激发参与意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党政办、工会、妇联、团委、司法所、综治办、农综站、各村)。

1.实施准备(2020年4月):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拟定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审核。

2.宣传发动(2020年5月-6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广泛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宣传发动工作,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活动中来。

3.组织实施(2020年7月-2021年12月):对照试点示范内容,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及要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着力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试点示范内容落实落细。

4.巩固提升(2022年1月-2022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形成乡村治理的典型经验。

到2021年12月,辖区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较大的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基本达到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示范效果。

1.组织领导。成立乡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乡村治理的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牵头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精心谋划,细心组织。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辖区乡村治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定期调度全乡乡村治理工作,及时通报各村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履行乡村治理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我乡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试点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试点背景。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央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我县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着良好的实践经验和群众基础,全县共有37个村入选省首批善治示范村、27个村入选省级“三治融合”村,“三治融合”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承办了全市现场会,沙柳街道曼岙村“船帮里”三治融合机制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

二、试点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台州市“三化十二制”为基础,编制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作用,全面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鲜甜__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试点内容。

围绕中央、省、市“三治融合”八项主要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深化法治建设,突出德润人心,激发自治活力,以“三化十二制”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共生机制,不断将创新实践推向深入。

(一)自治民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健全全民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体系。

1.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机制。对标“双整”“两全”要求,以“聚五力创五美”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使村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把村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落实村干部“四化一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级“和合好班子”“和合好搭档”等联创联评活动。深化“头雁领航”工程,全面实行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党校轮训,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力实施“雏雁计划”,组织村(后备)干部进电大提升学历,确保下一次村(社)换届后实现全县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2.“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制定“一团三制度”,不断规范村民代表履职能力。创设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明确主席团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创新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特长,成立若干协商小组参与专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情形和处置方式。设立特约村民代表制度,让户口不在本村的村治精英发挥更大作用。明确村民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制度,包括提出议案、调研视察、议事协商、联系服务村民等。建立申诉救济制度,为村民代表正常履职做出保障。

3.社会组织协治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志愿者、公益组织、妇女等特殊群众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方面发挥“补位、辅位”作用。推进“三社”联动,不断完善“__湾公益谷”,培育发展一批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村居治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志愿服务,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志愿者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名誉村主任”制度,选聘杰出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让乡贤成为村庄发展规划者、特色产业引领者、优秀文化传播者。由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村级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组成“千名执委”妇女队伍,以开展“千名执委美家园”活动为载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中。

4.全科网格提升机制。探索网格员队伍“四统一”建设,即统一配置、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按照一个网格“一长三员”要求,统一选配好人员,明确村书记侧重抓好统筹协调,不再担任网格长,其他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担任兼职网格员,组团联村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建立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党建、平安维稳、农房整治、项目征迁、文明创建、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作用。实行村聘乡管,由乡镇(街道)对“一长三员”进行考核,通过“红黄灰”三色考评,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网格规模、工作任务等,将网格长报酬分为三档,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拨到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二)法治规范化。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倡树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1.“三官一律师”机制。以实施“三官一律师”进村活动为契机,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警一室”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居,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面对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强化对综治专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形成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重点人员管控、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综治维稳体系。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村级法治讲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图书角;推动农村基层多媒体普法建设,开设农村广播普法栏目,提升“之江法云”法治微信群法律宣传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学法”;丰富基层法治文化生活,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法律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法治宣传。

2.和合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依托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站所力量,强化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带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开展“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移动端app“七通八通”合并为“一通”,构建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换、调度指挥、反馈督办功能,实现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同共治。实行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属地管理,实现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清廉村居”建设机制。通过建设四个“全覆盖”,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深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干部。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落实“两面清单”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村干部廉洁履职“底线规则”,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推进村居“清风”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清风”巡察。推进村居清廉文化阵地全覆盖。依托本地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山海农耕、海防渔旅、崇学重教文化中的清廉文化资源,构筑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进一步传承清廉家风,打造清廉村居。

4.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形成“县领乡、乡带村”的三级主体责任报告体系,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为乡村治理的最大政治优势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报告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例行工作,开展常规报告。对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黑恶势力影响恶劣、清廉村居建设滞缓等难点,开展提级报告。

(三)德治风尚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三乡有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形成以善束心、以德润心、以文化心的社会风尚。

1.道德红榜评树机制。进一步深化“红榜颂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以礼育人”“以礼赞人”“以礼待人”“以礼化人”四项制度。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以层层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各级道德红榜人物。不定期为身边好人送去“动态红榜”;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的形式讴歌礼赞身边的好人;建立完善好人礼遇机制,让好人有好报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效应,邀请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形象代言人,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活动。

2.文明测评机制。探索实施村级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测评标准,从环境清洁指数、公共场所文明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团,重点吸纳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乡贤等公众人物担任道德观察员,担任评议活动检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除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3.文化感召机制。搭建理论宣讲、乡风培育、文化服务、医疗服务、技能培训五大平台,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依托现有的文化阵地,在县乡村建立三级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依托掌上__app,打造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通过“中心派单-网上亮单-站所点单-团队送单-百姓评单”五步流程,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推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机制。讲堂式以讲为主,让村民通过“听课”来接受教育;实践式以实用为主,让村民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做到富教于实践,富实践于教化。实施“宣教+服务”双层推进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各种平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三乡有礼”创建机制。以“文明积分”为手段,围绕“评”“奖”“罚”“帮”四项举措,实施“三乡有礼”道德评议工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立评议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道德评议组织,制订出台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不定期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村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结果以积分的形式张榜公示。建立奖惩办法。将文明积分与荣誉挂钩,每年评选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享受宅基地优先安排、优先推荐入党、参军、评选各类好人,享受免抵押低息贷款等各项福利。文明积分排位靠后的家庭,予以全村公开曝光,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实施帮扶举措。对评议出的反面典型,由道德观察团确定一名帮教责任人,结对开展帮扶,帮扶方式采取谈心、说教、调解的形式进行。

四、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组织发动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订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成立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试点开展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以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可以移植和推广的善治示范镇(村),提炼“__特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并具有__特色的善治示范镇(村)建设标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形成“边建设边督查、建设整改并行”的高效模式,年末进行评比选出一批成效好、有特色的的善治示范镇(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召开全县总结大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持续深化内容。

五、预期效果。

(一)加强党建引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创新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得到提高,广大村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完善自治功能。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农村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提升法治水平。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数量稳定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四)发挥德治作用。通过有效推广“红白理事会、家庭联盟会、道德评议会、乡贤参事会”四个联盟会,打造一批“村民说事”德治建设主阵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在农村社会形成崇文厚德的新风尚。

(五)三年深耕见成效。通过乡村有效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三乡有礼”创建机制等几个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制度。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乡村有效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4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托__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治理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总结提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各项保障。统筹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规范经费管理监督、审查审核力度,保证建设经费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同时,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巡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关于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

公司各部门:

根据《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局党委和纪委的工作部署,为规范我司收费和服务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公司将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治理供水行业中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力求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有新成效、在源头防治不正之风上有新进展,促进供水行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创造和谐、舒心的消费环境,确保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服务软环境明显改善。

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情况汇总的方法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1年9月15日至30日)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目标任务、完成时段、工作要求,公开服务承诺和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紧密联系实际,围绕“七查、七纠、七建”开展自查自纠。

1、查经营服务收费,纠正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价格听证、审批制度。经营科、安装公司、计量科、稽查科对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对供水行业的经营服务收费进行清查,纠正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罚款,坚决取缔未经物价审批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实行价格听证、审批制度,合理定价,依法收费。

2、查服务质量,纠正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建立优质服务机制。各窗口部门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程序繁琐、态度蛮横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典型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深入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等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

3、查经营行为,纠正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供水服务长效监管机制。窗口部门严禁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限制竞争、与民争利。

4、查格式合同,纠正违法格式合同,建立公共服务行业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机制。生计科、安装公司等部门对各类格式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查,及时纠正和清除故意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公平原则的不平等“霸王”条款,坚决纠正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5、查广告宣传,纠正虚假欺诈行为,建立健全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对服务广告、服务承诺和宣传进行检查、监测,监督兑现宣传的承诺,纠正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建立广告内容审查责任制度,保障广告宣传的内容真实、合法。

6、查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纠正漠视消费者投诉的行为,建立高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监察科作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和监督网点投诉处理工作。对供水行业及其网点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对投诉推诿、拖延等行为。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处理时限、质量要求和相应责任。

7、查廉洁经营情况,纠正商业贿赂行为,建立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加大抽查、暗访力度,做好商业贿赂的预防、查处工作,做到有报必查、有案必报。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对各部门进行服务大检查,对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不合格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接受上级督查组的督查,按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四)情况汇总阶段(2012年2月1日至3月1日)认真分析。

总结。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特别是专项治理的做法、成效、发现和纠正的主要问题以及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为今后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制度基础。

三、

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公司2011年10月11日。

乡村绿化实施方案

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减少热岛效应,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开创城市生态和宜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市城区内有条件实施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都基本完成的立体绿化建设,在地面、垂直、屋顶基本形成立体绿化的格局。

三、组织管理。

成立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市住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全市立体绿化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评等。荆州区、沙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按管辖范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四、工作内容。

立体绿化主要包含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两种形式。

(一)现有的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沿线所有实心围墙予以拆除,并建成为透视围墙,实行垂直绿化;具备条件的建筑物、墙体、挡土墙等应实行垂直绿化。

(二)市城区内高架桥、立交桥桥墩进行垂直绿化。

(三)市城区内河道硬质护坡进行垂直绿化。

(四)市城区内建(构)筑物具备条件的,应进行屋顶绿化。

(五)在实施立体绿化中,市市政园林局应严格按国家、省、市规定的'立体绿化技术规范实施监督工作。

五、鼓励政策。

(一)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物资奖励的原则,鼓励产权人对建筑物在符合建筑安全的条件下,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建设。

(二)将立体绿化技术指标纳入城市创建园林式单位(社区)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园林式单位(社区)评选时重要考核指标。

(三)对新开发小区进行立体绿化的,依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荆政发〔20xx〕35号)规定,屋顶和地上架空层的人工绿地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的,可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完成绿地。

(四)荆州市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优秀屋顶花园”评选活动,对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工作,绿化效果良好的单位与个人,由市政府按照其绿化面积大小给予奖励;将组织立体绿化工作列为对各街办、居委会班子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对组织工作到位,绿化成效显著的街办、居委会进行奖励。

(五)按辖区管理原则,由各区对本辖区内已完成立体绿化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绿化面积大小给予适当补贴。

六、管理办法。

(一)屋顶绿化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立体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并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向涉及委托人提供完整的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对立体绿化的控制,将立体绿化作为新建项目报建时审查的一项内容,由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审查。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对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验收后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五)管理维护。立体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原则上由业主单位养护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养护管理,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要做好定期检查和指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立体绿化建设的费用原则上由产权人或建设单位承担,可列入项目建设经费。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立体绿化工作的推进。

(二)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立体绿化的宣传工作,使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立体绿化的意义,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疏散和结构安全等要求,注意结构承重和防渗,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公安消防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已建成或在建项目的立体绿化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借立体绿化建设之名进行屋顶违章搭建。在实施立体绿化过程中,市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城执法部门加强对屋顶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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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绿化实施方案

半壁山村全村共271户,1121口人,山场面积2638亩,板栗基地500亩。根据村发展总体规划,集中居住区绿化覆盖率指标按62%设计。目前全村规划道路共3条,基本已建设到位,规划绿化河道1条。现全村绿化较为分散,树木品种杂乱,栽植零星,河提绿化率在82%左右,道路绿化率在50%左右,农田林网控制率在45%左右,村覆盖率在55%左右,与小康示范村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规划设计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一)规划设计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提出的小康示范村建设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以美化景观、改善环境、发展经济为目标,以住宅区的景观绿化、河道和道路的防护林带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设计、分步推进,实现环境优美、景观怡人的目标,构建与生态环境和林业产烽发展相适应的小康示范村。

(二)规划实施目标。

主要道路和河道两侧全面实现绿化,住宅区之间绿化带相连,农户庭院绿化与美化相结合,村内林业覆盖率达7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7%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具体建设标准如下:

1、农田林网建设标准:林业控制率达97%以上,树种多样,配置合理。

2、道路林网造林绿化标准:镇道两侧栽植乔木林带2行以上;村道两侧各栽乔木1行以上。道路两侧绿化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以宽则宽;树种实行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相结合,多样化合理配置。

3、水系林网造林绿化标准:河道宜林地造林绿化率达97%以上。大中型河道防护林带栽植乔木2行以上,灌溉沟、渠林带栽植1行乔木以上。重点发展用材防护林带。

4、庭院绿化标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实行乔、灌与果、花合理配置,形成经济、观赏为一体的现代村居生态群体。

三、实施内容。

建设林带长度8公里,规划需栽植各类树苗8万余株,分别是建设道路防护林带4公里,需栽植各类苗木5000株;河道防护林带6公里,需栽植各类苗木8000株。

四、品种选择。

选择适地适树、在当地生长良好且管护简便,为当地群众乐意接受的树种作为主导绿化树种,在体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还要注重经济效益,只有树种选择对路,群众有效益,绿化成果才能保得住,也才能真正体现绿化的三大效益,在此原则上结合该村的特点进行树种选择。

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市xxx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根据山亭区《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从20xx年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xx年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20xx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一)推进村庄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

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整治村容村貌。

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

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

六是提升饮水安全水平。加强对分散式水源的卫生防护和周围环境的清理整治,构建户户通的自来水管网,保证自来水供水入户率达100%,水质合格率达100%。做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科学建设一批净化池、氧化塘,有效降解水质污染,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服务设施。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基本达到“七室两超市一广场”标准,即具备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和村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学布局建设学校,鼓励社会力量在村内兴办幼儿园、托儿所。推动金融服务网点向试点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金融服务网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二是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有线电视、宽带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探索建立村级信息综合网络服务平台,开设党务村务公开、政策信息发布、农业技能培训、市场供需动态、社会治安管理、灾害预警防治等信息服务栏目,设置村民意见建议箱,设立阅报栏、科普栏、宣传栏、社情民意反馈栏。

三是完善“五员”服务体系。设立政策宣传员、市场信息员、农技指导员、纠纷调解员、电教推广员等“五员”,强化政策、农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等支持,增强服务农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力度,进一步简化费用交纳、报销、领取等手续。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托老所、幸福院等,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科学使用农村村集体收入,重点用于村集体开支、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困难农民生活、医疗补贴等。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村内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现“电子眼”监控体系无缝隙覆盖。建立村民自治联防组织,实现夜间巡防常态化。

(四)发展农村经济。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土地合作社,推进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大幅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培育特色集体农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在试点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改革和农村资产产权化改革。

二是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工程,打造特色专业村。充分利用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重点建设高标准的主题农庄和农家乐。大力发展自助采摘游、城郊休闲度假游、生态农业观光游、民俗风情体验游等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业,推动乡村生态旅游业发展。积极培育农村服务业,围绕加强产业服务,积极开发餐饮、住宿、交通等三产服务项目,适度发展短途物流、设备租赁、劳务输出等配套产业。

三是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现代职业农民。完善和落实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倡树文明乡风。

一是弘扬乡土文化。发掘、保护、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推动民间传说搜集整理、民间艺人技艺传承,弘扬具有地域特色的农耕文化、山水文化和民俗文化。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四德”教育、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健全村规民约,强化组织机构和制度落实,营造浓厚教育氛围。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组织文明生态示范户、致富创业带头户、敬老模范户、子女教育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户、“五型家庭创建”(和谐型、致富型、美好型、学习型、诚信型)等创星评比,建立动态考评机制,颁发并悬挂农户家庭评定匾牌。结合实际开展弘扬传统美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是强化村民自治。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加强农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营造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桑村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事处和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领导小组抽调村建、环保、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卫生、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美丽乡村”创建专家指导组,负责对“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建立完善政府的财政投入、村级自筹和社会多方支持三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体系。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创建试点村予以奖励。要加强对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管理使用”的原则,集中对创建村进行投入。要调动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投工投劳,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投资或捐资建设,多渠道、多元化筹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镇政府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创建期满总评、验收和表彰。对通过年度考评的村兑现资金奖励,对通过总评验收的村,由镇报区,由区报市命名为“枣庄市美丽乡村”。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镇街,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镇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责令继续做好工作,直到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十四五”期间,我县围绕建设新阶段“山水秀丽生态美、乡村清新环境美、经济发展特色美、人民幸福生活美”的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目标,以全域化旅游理念,充分挖掘村庄历史文化内涵,开启美丽乡村建设新篇章。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剩余的33个中心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全面建成我县79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逐步实施美丽村庄建设,在已建成示范点的基础上,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到2025年,实现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力争完成60个左右美丽村庄建设,形成以县域、乡镇、片区或行政村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面上全域推进的新格局,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受益群众覆盖新增25%左右,让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共享更广泛,新时代新阶段新农村建设成效更突显。

2021年,我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重点围绕聚集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未纳入城镇规划的城效融合类村庄,重点推进12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以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着力打造地域文化乡村品牌,提升建设品质,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前进步伐。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群众新期盼,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推动县域经济行稳致远,乡村振兴加速推进,产业特色更加凸显,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社会大局安定和谐。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民主体。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党委政府推动,群众主体,村集体、村民、社会力量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坚持规划引领,彰显村庄特色。做好村庄规划编制,规划建设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耕地、林地、水域、草地、湿地等生态保护空间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及特色风貌保护空间,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乡村绿色发展。

——坚持底线约束,规范建设管理。坚持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加强农房建设风貌和结构安全引导,强化拆违控违。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禁止盲目撤村并居,按要求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不得包办代替、强迫命令。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不搞贪大求洋,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着力打造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

——坚持协调联动,注重统筹推进。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高标准农田、保护传统村落、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协同谋划,统筹推进,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努力形成整体效应。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2021年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建设省级中心村12个,完成村庄测绘、规划编制、项目确定、资金批复等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村“三清、四改、六治”等村庄环境清理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批复的基础设施建设目标项目任务的70%。主要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和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建设周期一年半,为《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设内容与时间安排。

1、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强化乡村建设科学规划引领,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合理优化村庄布局,既强调村庄远期发展的蓝图控制与引导,又注重近期建设的具体安排与落实。在县测绘队和规划设计部门实地堪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开展12个省级中心村村庄测绘、规划设计工作,并通过“三上三下”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4月底完成村庄测绘,5-6月份底完成村庄规划文本编制,7月份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定稿,形成正式规划文本引领村庄建设。依据规划文本,7-8月底前完成12个省级中心村的项目编排和项目预算预审,按照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做好项目招标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使项目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2、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好村“两委”和村组户代表会议,选举村民理事会,签订户代表承诺书,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政策要求,以奖代补标准,美丽乡村建设什么、怎么建、为谁建?组织户代表到县内建成点参观学习,拓宽视野,感受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极大的激发群众的激情和热情,并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二是扎实开展“三清、四改、六治”等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标注有碍观瞻的破旧和无功能建筑物的拆除工作,进行丈量并登记造册,启动前的原始图片拍摄,以便建成后新旧对比,成效展示。村庄环境整治贯穿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发动农户进行宅院的整治清理,确保杂物堆放整齐,确保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3、基础工程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做好12个省级中心村村庄基础设施项目摸底、项目预算方案及项目招标工作,确保9月份项目开工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拆改、再建设的原则,10-11月份开展工程建设突击月活动,12月份进行节点美化打造和完善工程扫尾工作,确保完成基本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年底前安排项目提升建设任务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协调的整合机制,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清单,创新整合方式,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探索建立财政补助、市场化运作、民建民管的长效管护模式,落实人员工资和管护经费,做到建的成,管的好,民收益,真正使中心村管理常态化,切实增强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

4、村庄绿化、亮化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边绿化,植绿见绿,见缝插绿,倡导自然式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各乡镇建设点提前做好地块准备,每年在4月底完成春季绿化苗木栽植任务;当年12月份至次年2月份左右进行冬春季绿化,开展补缺补差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多方位合理布置绿化,明确到点到户。推广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小五园”建设,同时兼顾村庄周边绿化工作,改善村庄生态环境,提升乡村品位。二是在村庄主次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院墙、已有杆线等多种方式安装简易路灯、太阳能高杆灯、壁灯等,进行适度亮化,保障村民通行方便与安全。

五、项目估算投资。

2021年度12个省级中心村(仁里镇东山行政村坡里南山中心村和高宝行政村官营中心村、小河镇来田行政村新农村中心村和狮山行政村扇头中心村、横渡镇河西行政村和平横屋中心村和鸿陵行政村东风胜利中心村、大演乡青联行政村青二组中心村和新联行政村新联中心村、仙寓镇珂田行政村珂田中心村和大山行政村王村中心村、七都镇六都行政村雍溪中心村和新棚行政村新棚中心村)项目建设估算投资3000万元左右。

六、项目管理。

(一)组织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创新制度建设,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乡镇主要领导经常性深入建设点实地抓指导、抓整改、抓落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日常工作由乡镇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指导和协调。切实履行好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决议,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2.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建设点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落实。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图,倒排项目工期,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合力推进。

3、坚持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导相结合。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和省级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系统谋划、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县美丽乡村办工作职能,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做到立行整改;建立健全美丽乡村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村,实行点对点重点调度;建立县直单位帮扶联系村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向前迈进。

 (二)施工措施。

按照《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施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较强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建设任务。聘请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施工指导。

(三)资金管理措施。

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规范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治理水平,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威宁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合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近年来,威宁经济快速发展,外来人口增多,常住人口增长迅猛,文化呈现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发展不平衡等社会矛盾问题日益突出。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必须紧紧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推进务实管用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把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探索建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多元化治理主体的作用,切实做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平安威宁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基层管理能力,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抓好资源整合和高效配置运用,确保达到工作效率倍增,着力促进服务职能下沉,实现“零距离”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管理服务;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项目完成到位,做好各要素保障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大力推进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体系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各部门(单位)间协同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是着力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发展壮大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体,“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离退休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寨老、联防队员、治安中心户长为补充的调解员队伍。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开展。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上项目的刚性前置条件。二是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强化调解理念,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治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切实把行政调解作为基层行政部门处理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坚持当调则调、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充分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说理、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式,及时依法合理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行政部门的权威。三是不断深化司法调解工作,扩大司法调解范围,切实提高调解结案率。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司法调解工作,注重克服“重判决轻调解”的思想,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切实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四是大力推行信访事项公道评说机制,建立完善公道评说组织机构,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信访人不服办理意见继续上访的事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访,需要解释、疏导的事项;涉及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情况复杂,处理有争议,需要进行公开辩论、举证处理的'事项;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联名写信反映问题,经二次处理仍未息访息诉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评说的事项进行评说,有效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不断提高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五是切实加快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步伐,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建立专门的调解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效化解因征地拆迁、医患问题、林权纷争、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指导,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六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机制,县级领导每月至少到所联系乡镇(街道)开展一次接访工作,乡镇领导每月至少到所联系村(社区)开展一次接访工作,做到重心下移、靠前接访,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整合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等信息系统,建设智慧城市综合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管理指挥平台,开发设计多套可满足不同功能需求的应用系统,全面提升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产业发展现代化、公共服务人性化、城市治理精细化和生态环境宜居化。一是强化信息化基础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利用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统筹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要求,建设统一的云数据中心、云平台、大数据平台、运营管理中心等基础设施,从基础上提升威宁整体实力,为社会治理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标准,增加数据利用率和价值。建设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容纳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地理空间信息、云视频共享信息等,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各部门数据共建共享,提高数据流动性和利用率。三是建设和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化系统,提升政府服务效能。通过天网工程、智慧平安、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的建设,确保全县安全有序的投资和居住环境,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县信息网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划小范围、划多阵地、划短距离、划清底数、划全功能、划明责任、划活资源”的要求,以“网格化、信息化、多元化、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内容,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以网格工作室为载体,围绕政策法规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治安巡逻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社会保障服务、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整合各种服务管理资源,依托大数据,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社会信息底数清、服务管理零距离、群众办事方便快捷、幸福指数高的社会管理环境。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以房管人”,探索建立以不动管流动,以抓出租屋管理为主,强化“谁出租谁负责”的安全意识,明确房屋出租人职责,让房屋出租人做好第一道防线。通过辖区派出所与驻地各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对居民区、商业网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增强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感,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要摸清全县出租屋的底数,掌握出租屋的使用情况,将各类信息及时采集整理,登记建档,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二是延伸“以证管人”,不断完善《居住证》制度,赋予居住证更多的服务管理功能,配套落实外来人员在子女入学、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原住市民享有同等待遇,增强其归属感和责任感。三是深化“以工管人”,根据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娱乐场所等用工单位雇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落实以用工单位为主要抓手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实行用工单位负责制,强化“谁用工谁负责”意识。各乡镇(街道)要分片定人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确保能够及时掌握用工单位流动人口情况。四是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外来人员合法权益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及时立案侦查,依法处理。劳动、司法等部门要及时解决侵害外来人员利益的劳资纠纷、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等事件,及时制止外来人员受到的不法侵害,积极引导用工单位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并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建立刑释解戒人员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接回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刑释解戒人员的无缝衔接管理工作,避免脱管失控,尤其是对重点帮教对象,严防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二是建立健全刑释解戒人员生活保障机制,确保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所)后生活有保障。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戒人员,要按政策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加快建设一批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组织公益劳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通过过渡性安置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实现就业。积极鼓励企业招收录用刑释解戒人员。积极鼓励刑释解戒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刑释人员个体经营税费减免、企业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切实把国家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让刑释人员切实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三是坚持每月开展“统一巡查”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加快社区矫正gps定位信息平台的建设,做到信息互通、动态监管和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

(六)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帮教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实行县教育局领导包片,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包乡(镇),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协调联系村(社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兜底动态监管,做实做细校内外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工作,通过探索“十户一体”“爱心邻居”等方式合力推进关爱帮扶工作。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关爱帮扶“十二个一”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少年身心健康,融入社会大家庭。二是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加快“育新工程”建设步伐,通过“育新工程”学校有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矫治教育,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三是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服务管理。要有针对性地通过解决就学、就业问题来强化闲散青少年管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创新方法、加大协调力度,确保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引导未升学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继续学习,对没有就学愿望的,与社区、家庭搞好衔接,落实管理、监护责任。相关部门要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通过就业援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办法,对就业困难的青少年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同时,要注重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

(七)创新禁毒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斩毒行动”、“利剑行动”、“清剿行动”、“净土行动”、“回归行动”五大行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区域性毒品问题,有效形成打、防、控关联推动的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构建“警方全警参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禁毒工作模式。一是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评体系,明确“党委政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和问责。乡镇(街道)、禁毒委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分别向上级党委签订“责任状”,在责任担当上从“部门首责”到“党委首责”转变,对各级党政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捆绑考核。对落实不力、打击不力、戒治不力、宣传不力、管控不力的对单位及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二是探索建立多方协作机制,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以“打源头、控环节”为导向,实行“逢吸毒必查毒源、逢贩毒必查上下线”的“双逢双查”工作制度,从最基本的毒品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入手,堵住毒品犯罪源头。探索建立“跨地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和“多省市外流贩毒打、防、控联动机制”,切实整治外流贩毒、堵截毒品入境、查控吸毒人员,有效查破毒品案件、抓捕毒品犯罪嫌疑人,促进整治外流贩毒工作整体推进。三是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数据禁毒系统”,变传统办公为网上管理、人工判断为数据运算、“千人一面”为个性“戒治”、事后处置为过程管控、定期考核为时时问效,努力破解“精准禁毒”难题。四是探索建立脱毒帮教、脱贫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因毒致贫问题。紧紧围绕帮扶谁、谁来帮、怎么帮以及希望取得什么成效、如何退帮等问题拟定方案,从戒毒、康复、回归、融入等各阶段对吸毒人员进行帮教,有效解决脱毒问题。

(一)前期调研(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县委政法委联合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社会治理改革工作开展调研。

(二)方案制定(20xx年6月)。根据县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三)组织实施(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各部门、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社会治理工作。

(四)总结评估(20xx年12月)。对社会治理改革工作进行验收,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县要成立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经费保障。要加大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经费投入,保证硬件设施到位,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严格检查验收。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涉及的部门和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定期督办、检查、考核机制,严格组织验收,严格兑现奖惩。

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民生工程建议项目有关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建设周期一年半,为《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体责任。

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管养措施。

通过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多方参与、严格督查,着力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四、运行机制。

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精神,制定简易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细化配套政策,确保《指导意见》落实落地。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探索推行“乡镇巡查督导、村级负责管理、专人管护,农户包干”的常态管护机制,建立“年初启动、年中推动、年底考评和平时督导”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经费保障。

1.落实专项资金。落实好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

2.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发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的引导作用,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3.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下达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分配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省级中心村整治建设,重点投向公共性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4.严格监督与检查。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开支、发放各种奖金福利、平衡预算、购置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与美丽乡村建设不相关的支出等。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科学、管理规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对各市、县(市、区)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省民生工程和省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考核内容。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运营管护工作,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六、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倾注更大精力,投入更多精力,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亲自部署推动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加大牵头协调力度,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省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找准工作着力点,每年都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

2.健全工作机制。不定期对各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随机督查,或选择若干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推进不力的督促整改落实。完善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3.发挥群众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各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

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文件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加快白马关景区开发建设。编制《罗江县白马关景区总体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并结合灾后重建、整合发改、建设、交通、水务、林业、旅游、文化、等部门的项目和资源,配套完善景区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建酒店、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启动白马关“aaaa”景区创建工作,不断推进白马关景区开发建设。

2、协调白马关二酉村新农村建设。二酉村隶属于德阳市罗江县白马关镇,是我县特色产业型精品村。按照建设中国幸福家园精品村的要求,实施特色产业精品村建设,将加快全镇水果产业发展,以梨为例,实现面积达512亩,总产量达300吨,按5元/千克测算,人均增收950元以上,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条件,带动村民再就业,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真正实现开发一个景区,带动一片就业,致富一方百姓。继续推进白马关二酉村新农村建设。

按照以“十点五线”的旅游发展总体格局,继续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指导香山路岛(金山镇)按照规划加快生态休闲度假区建设,现已初步完成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功能;指导协助天马山(万安镇芒江村)旅游景点建设,新建投资规模较大的酒店、农家乐等设施,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的配套水平和服务能力;尽快完善聚友休闲山庄(略坪镇)和蔡家院子(御营镇)两处四星级农家乐的旅游标识标牌,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农家乐。

县旅游局根据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结合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x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利用白马关景区、“十点五线”乡村旅游,不断吸引更多的游客的同时,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

乡村绿化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乡××村美好乡村建设,优化村容村貌,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构建绿色乡村体系,提升××旅游竞争力,按照生态化、系统化、因地制宜、均衡分布与就近服务的原则,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依据《××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和《××县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创建美好乡村为载体,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结合皖南徽派风格,注重选取特色乡土树种,突出村庄标志性风貌,重点实施村口、休闲广场、庭院、驳岸绿化工程,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综合效益,建设良好的集镇生态环境和优美的集镇绿化景观,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构筑“依山傍水,一周多带,四面渗透”的生态景观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6月完成滨水地区400米驳岸绿化;20xx年6月完成居住区庭院、道路交叉口等处绿化;到20xx年7月完成集镇入口与出口处绿地广场绿化;到20xx年7月完成××戏台(休闲广场)绿化;到20xx年8月底,完成××村主干道1000米公路绿化。

三、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乡长为指挥长,

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集镇绿化建设领导小组。

四、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原则。强化规划的引导和指导,科学编制美好乡村绿化建设规划,做到先规划后施工、不规划不施工。通过“抓点、带线、促面”逐步完善乡村绿化体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分类分批实施。

(二)政府组织原则。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在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下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三)全员参与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共建机制,整合资源,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绿化工作,调动全乡干群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乡村绿化建设。

(四)目标管理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五)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定详尽的工作进度时间表,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20xx年绿化任务时间安排。

1、20xx年3月完成规划方案制定与修订;

3、20xx年8月完成挖种植穴、施基肥、栽植、支撑、修剪、遮阴任务;

4、20xx年9月完成补缺补差工作。

六、建设的内容、规模以及投资预算。

20xx年建设的内容、规模以及投资预算。

1、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主干道栽植地径10cm香樟苗400株;

(5)居住区、庭院绿化地径5cm石榴、桃树、枣树等果树600株。

2、投资预算:总投资236395元。(具体见下表)。

七、总体要求。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多种活动,营造全村动员、全民支持、全社会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集镇绿化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集镇绿化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管理有序。

(四)突出重点,提升水平。美好乡村绿化以主干道、集镇出入口、休闲广场、居民庭院为重点,同时加强道路交叉口及不易建设地段绿化工作。

(五)积极配合,统筹协调。绿化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使命光荣,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乡一盘棋思想。各部门之间要加强统筹协调,服从领导,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反馈、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确保绿化工作目标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