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山转让协议(实用15篇)

小编: 影墨

转让可以是一种策略性的选择,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智慧抉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相关的知识点,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协议标准合同

甲方:(原承包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属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二、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________年总金额)。

五、乙方承包期满(________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农村荒山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三、土地流转的时限:从20xx年12月25日至2042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发包方(法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

甲方于半年前(  年 月  日)向发包方书面提出自愿放弃  荒山承包权,自愿将其承包的位于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东至 (坐标点),西至(坐标点),南至 (坐标点),北至(坐标点)。

从2015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甲方全部承包期限的所有剩余年限。

转让补偿金为人民币

地上附着物除禁山上柏枝大王庙周边已栽种其余承包区域均为荒山荒坡。

1、甲方收取转让金后,即为本协议生效期,乙方不得反悔。

2、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荒山荒坡四至清晰,权属明确,如因指界不清发生  与第三方的界限纠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将其与发包方签订的2份承包合同原件交给乙方 或原承包方

15日内由甲方登报(忻州日报)声明其名下丢失的林权证作废;自 动放弃在该承包区域内的一切权利和主张。

4、本协议生效之日前,甲方以该荒山荒坡抵押、担保、顶账等债务事项均

由甲方自行负责赔偿处理。不得影响、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的家人、 亲戚人等不能以甲方的协议或林权证条款为由,干扰、阻挠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自动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转由乙方接  管经营,同时确立发包方与乙方的承包关系。

6、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经营该荒山荒坡的使用、收益、  经营决策、流转处置等合法权益,与甲方再无瓜葛。

、双方议定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以本协议转让费 万元额度的10倍为违约(含损失费、补偿费)金标准。

、本协议签字之日当场交款生效,后附甲方的收款凭证及 年月 日放弃荒山承包权的书面申请复制件一份。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备案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发包方(签章 法人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转让协议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北屋______,东屋______,西屋______,南屋______,院落面积为______,房屋登记在______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______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__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______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______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______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签字捺印):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捺印):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身份证号:

附:

见证人声明。

见证人声明如下:

1、见证人与甲乙双方同为______集体组织成员;。

2、见证人与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就本房屋买卖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

4、本合同在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家中签订,现场参与人员有甲方、乙方和见证人总计四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见证人(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见证声明是______双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见证声明,是买卖合同的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农村荒山转让合同

合同。

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荒山转让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乙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1、甲方将合法拥有权处臵座落在集体宜林荒山荒地。

小地名:

四至界限:

东至:东至:南至:南至:西至:西至:北至:北至:

二、转让期限及起止时间。

宜林荒山荒地转让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用途。

本转让宜林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法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取得转让费;。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期限,期限届满后收回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

义务。

1、保证所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对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未作过其它处分,未抵押、未质押等;如在转让后发生宜林荒山荒地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维护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方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林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5、协助乙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收益和对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权昨,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受让方有权在本转让期限内指定继承人,继承人有权在转让期内继续生产经营。

5、甲方在转让给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上从事开挖道路等活动,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开工。

义务。

1、维持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林业生产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臵荒芜。

2、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宜林荒山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转让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宜林荒山荒地行为时,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产让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按时、足额支付宜林荒山荒地转让费。

6、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再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宜林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转让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应当服从、支持县、乡(镇)宜林荒山荒地利用总体规划。

4、甲乙双方应当在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持转让合同,共同到原权属办证单位作权属变更登记。

5、转让期满后,未采伐林木或者宜林荒山荒地附着物由乙方处理。转让期满时,乙方的承包经营权自行无偿归还甲方。

五、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共需支付:每年元/亩,万元(大写:万元整)。币种和支付方式:人民币,现金支付。支付时间:本林地转让费万元,(大写:万元整),自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付清全款。其它约定: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开设的林区道路,原则上共同使用共同维修。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万元(大写:万元整)。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报所属乡(镇)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三、土地流转的时限:从20xx年12月25日至2042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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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转让简单协议书

甲方:(原承包人)身份证号:

乙方:刘伦泉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属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二、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

五、乙方承包期满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协议标准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详见附图)。

第二条该荒山转让使用年限为:即从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即________年。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于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缴付全部转让金。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荒山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置。

第七条乙方受让的荒山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条转让包括了。

第九条甲方把原买卖协议交给乙方,另附村委会同意派出所在此建弹库的村委会证明。

第十条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

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承包方姓名(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块,地名和四至界线分别为:东邻:________、西邻: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北邻:_________共计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费为每亩元,合计元。乙方于二0一四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40%)转让费,于二0一二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60%)。

三、转让期限为二轮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约定为土地经营权彻底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土地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五、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养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甲方应当协助办理。

八、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土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九、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优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转让土地面积领取集体的其它补偿、补贴。

十、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违约方承担责任。十一、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两份,交村里备案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名盖章:年月日。

公证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荒山转让协议合同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乙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1、甲方将合法拥有权处臵座落在集体宜林荒山荒地。

小地名:

四至界限:

东至:东至:南至:南至:西至:西至:北至:北至:

二、转让期限及起止时间。

宜林荒山荒地转让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用途。

本转让宜林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法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取得转让费;。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期限,期限届满后收回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

义务。

1、保证所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对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未作过其它处分,未抵押、未质押等;如在转让后发生宜林荒山荒地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维护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方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林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5、协助乙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收益和对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权昨,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受让方有权在本转让期限内指定继承人,继承人有权在转让期内继续生产经营。

5、甲方在转让给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上从事开挖道路等活动,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开工。

义务。

1、维持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林业生产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臵荒芜。

2、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宜林荒山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转让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宜林荒山荒地行为时,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产让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按时、足额支付宜林荒山荒地转让费。

6、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再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宜林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转让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应当服从、支持县、乡(镇)宜林荒山荒地利用总体规划。

4、甲乙双方应当在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持转让合同,共同到原权属办证单位作权属变更登记。

5、转让期满后,未采伐林木或者宜林荒山荒地附着物由乙方处理。转让期满时,乙方的承包经营权自行无偿归还甲方。

五、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共需支付:每年元/亩,万元(大写:万元整)。币种和支付方式:人民币,现金支付。支付时间:本林地转让费万元,(大写:万元整),自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付清全款。其它约定: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开设的林区道路,原则上共同使用共同维修。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万元(大写:万元整)。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报所属乡(镇)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荒山转让协议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

西:

南:

北:

二、转让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10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10年后(即年月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买受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宣威市西宁街道包家湾村的一块山地转让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此山地享有的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出售金额为?80600.00元,大写捌万零陆佰元整。

二、该地四至界线: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甲方须保证该土地使用权确属甲方所有,并且持有有效、合法的证据证明该地的使用权属于甲方。

四、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签字后,即获得该地的永久使用权。

五、乙方转让该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或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私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的,均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如因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遇国家政策调整变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未能达成的,当事人有权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七、由于年代或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九、付款方式:乙方先向甲方支付?20_0.00元(贰万元整),余下款项于20_年目底前全部付清。

十、双方应为对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一、转让山地的地点与面积。

乡组小地名四址界限详见1:1万地形图,面积约方(按林权证过户面积为准)。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2:本山地用于林业开发(种植油菜)以及配套附着物的建设;。

三、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本山地转让价格每方共计元,自签订本合同,乙方付给甲方定金元,剩余部分款项到林权证过户到甲方名下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全部付清给甲方,如在期限内没能力办理完过户手续,甲方须两倍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山地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5:林权证过户的相关手续及其费用开支乙方不负责;。

6:甲方必须在规定期内把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2个月内);。

7:租期满后如村民续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荒山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年月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元。支付的时间为年月日。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转让协议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三、土地流转的时限:从20xx年12月25日至2042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