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普查工作方案(模板16篇)

小编: XY字客

通过合理的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对工作内容和流程有清晰的认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个实用的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有所帮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闽政办〔20xx〕112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闽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以及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南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南政办〔20xx〕120号)、南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南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此次地名普查工作,全镇24个行政村都在普查范围内。主要目标任务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具体为:

(一)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地名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二、时间步骤。

此次地名普查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普查从20xx年7月开始,到20xx7年12月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1、成立机构。成立以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临时借调办法安排2至4名工作人员,配置必要办公场所和设备。

2、制定文件。以镇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制定下发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普查经费的预算文本。

3、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地名普查动员部署会议,由镇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作动员讲话。11月底前,召开地名普查业务会议。

4、组织培训。安排人员参加县上组织的普查业务骨干培训。12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1月至20xx6年12月):。

1、收集资料(20xx年1月至4月):全面搜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名称由来以及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包括图、录、典、志等,对资料进行整理、甄别、论证和审定,编写地名普查目录、绘制普查工作图、制定地名普查登记表。

2、实地踏勘(20xx年5月至12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地调查地名现状,查清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3、标准化处理(20xx6年1月至3月):根据国家和省上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

4、地名标志设置(20xx6年3月至5月):依据国家有关地名标准,对应设未设的地名设置地名标志。

5、数据库建设(20xx6年6月至9月):完成地名文字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建立县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6、普查成果制作(20xx6年10月至12月):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三)验收上报阶段(20xx7年1月至6月):。

1、逐级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组织实施和普查成果两个方面。1月至3月,完成普查成果自查工作;3月至5月,做好迎接县、市级核查工作;5月至6月,准备好普查成果省级验收工作。在逐级验收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边验收边复查。

2、上报归档。普查成果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完成普查文件、资料、成果等的立卷归档工作。建立普查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

(四)完善扩展阶段(20xx7年7月至12月):。

1、迎接验收。迎接国家“二普”办对“二普”成果抽查。

2、汇集成果。县、镇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编纂出版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

3、服务建设。利用地名普查成果,建设完善地名网站,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地名信息服务。

三、普查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地名普查组织实施的责任,精心筹划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村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参与,特别是已有的资料、信息、数据要及时、准确提供。

(二)严格操作规程。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有关政策规定、技术标准开展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对有关资料、数据和信息,要边普查边复核,并实施分类按责管理,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可靠。对涉密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承担地名普查的实体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和保密资质。

(三)健全普查队伍。要专门抽调精干的人员负责“二普”工作,并送往上级进行“二普”工作培训或自行培训。在地名普查期间,各村要有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村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和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三、普查范围。

我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范围涵盖全镇所有村居委会。有以下相关信息。

(一)居民点名称(自然村(居)住宅小区、楼盘、商住小区)。

(二)群众自治组织名称(村委会、社会居委会)。

(三)交通运输设施名称。

(四)单位名称(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

(五)水利、电力设施名称(池塘、水渠、堤坝、发电站)。

四、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7月15日—7月25日,组织动员,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人员培训。

第二阶段:7月25日—8月5日,搜集资料,调查摸底,填报表格。

第三阶段:8月5日—8月25日,收集表格,登记勘测。

第四阶段:8月25日—9月15日,网上录入信息。

第五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专班,一把手负总责,专班专责,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经费。

(二)切实认真负责。操作人员要走村入户,深入实地,了解实情。

(三)确保工作进度。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地要根据全镇统一部署,把握工作节点,按时完成任务。

(四)强化协调配合。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镇普查办,及时提供数据,交流进展情况,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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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为按期完成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标,深刻领会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54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南府发〔20xx〕18号)、《阆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阆府发〔20xx〕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查清我乡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开展农业普查,对于科学制定落实"三农"政策、促进我乡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包括我乡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第三次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1、成立组织。我乡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长、农业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乡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由李清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春燕、王惠娟、李小平具体负责全乡农业普查的日常事务。各村(居)要成立以村(居)主任为组长,驻村领导、驻村干部为普查指导员、村副主任为普查员,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居)工作小组,村组要选派熟悉情况、群众信任度高、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的村民代表,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2、制订方案。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方案和计划,于2月25日前报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实施。

3、宣传动员。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村级公示栏广泛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政策、目的、意义,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2月20日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奠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基础。

4、培训人员。为提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月20日我乡将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统一培训,村组在驻村指导员、普查员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

1、做好经费保障。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除按市拨付资金及时拨付到村(居)外,另乡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农业普查工作,乡财政要建立健全本次农业普查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各项财务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的原则,合理筹集安排好调查经费,确保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落实到位。

2、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加强督促检查。乡人民政府将与各村(居)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奖惩斗硬,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排位对比,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1月15日,新华社区召开党建工作会议,社区支部委员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社区党总支书记孙建萍回顾总结了20xx年社区党建工作。充分肯定社区一年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会人员就20xx年如何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研究部署了20xx年度社区党建工作的思路。会议还传达了硖委(20xx)68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双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布置各支部要结合党员“一员双岗”考核,做好20xx年度党员“双评”工作和社区党员优质服务岗评比工作;同时对照标准评选出年度党员积极分子。

最后,孙书记要求社区党员们在新的一年里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当创卫先锋。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省民政厅《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天政办发[20xx]83号)精神,为做好我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查清全镇地名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我镇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立拖市镇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运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目标任务。

查清全镇范围内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即国家地名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方面的基础作用。

(一)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纪念地与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纠正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为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提供精准数据。

(四)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管理。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案由:相邻权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其院坝围墙强占的路面,恢复路面宽度至3米。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道路历史情况。原告家住白云区xx乡xx村组,家门口有一条宽3米,长50米的道路通到村里的公路。此路自土地下放以来就存在,供村寨上半部几户人家使用,至今已有30年历史。原告家修建现在的住房时,用142大汽车、解放牌大汽车、35拖拉机等作为运输工具,运送石头等建材物资,就是通过此路,当时路面宽度超过3米。

门也不能批准。在被告建房过程中,电力部门曾多次出面制止,被告均不听从。

x年被告第一次修地基时,就将挖出的泥土大量堆到道路上,侵占了道路,原告及经过此路段村民当时出于邻里友善并没有与被告争执。x年农历11月,被告建好房屋后拓宽坝子,阳沟的保坎侵占了原告方土地,围墙更修至路上大肆占用路面,因为围墙与道路不平行,被占用路段,最宽处仅有以前的一半,部分路段甚至被占用仅剩三十来公分。而被占用的路段外侧高近两米,路外是本村村民的责任地,无法再拓宽。

三、道路被占用,村民及原告无法正常通行。该路段被侵占,造成通过该路段的村民通行困难,摩托车都难以通过该路段,小客车更无法通过。也造成原告全家进出无法正常通行,无法运输生活所需物资。以前宽敞可以通过大型汽车的道路,而今原告想要购买摩托车或者小客车,都无法开到家里。

四、被告所建违章建筑应予拆除,历史通行道路应予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当前政府正在加大拆除农村违章建设的力度,但是被告却明目张胆建设违章建筑,并占用道路,应予立即拆除。

原告本着“万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宽容心态,对被告的强占行为宽容面对,但被告不听村里调解,在司法局人员前往调解时,又避而不见,并扬言绝不退让。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

居于以是事实和法律,特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白云区人民法院。

原告:

古籍普查工作方案

附件1:

我国古代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为了解我国现存古籍保存保护的现状,加强对古籍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6号)的规定,从201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情况,对登记的古籍进行详细清点和编目整理,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以便国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加强对古籍的管理。全国古籍普查是古籍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古籍抢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环节。这是建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第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工作。为做好此次古籍普查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普查范围和内容

这次全国古籍普查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的国家图书馆、各公共图书馆、文博单位图书馆(藏书楼)、高等院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宗教单位图书馆(藏经阁)等;个人或私人收藏机构,也可以纳入普查范围。古籍普查对象为我国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其他特种文献,如甲骨、简牍、帛书、金石拓片、舆图等,暂不列入这次普查范围。

这次古籍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古籍基本信息、古籍破损信息和古籍保存状况信息等。 普查登记表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制定。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执行标准主要有《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15)、《古籍普查规范》(wh/t21—2015)、《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wh/t22-2015)、《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wh/t23-2015)、《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24-2015)等。其中汉文古籍的定级,依据《古籍定级标准》执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定级标准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制定并颁布实施。

二、工作机构与任务分工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由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规划,由文化部领导实施。设立专家委员会,聘任有关专家负责珍贵古籍的定级审核和普查咨询工作。国家图书馆设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为全国普查登记中心和培训中心,负责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培训工作,研制标准,编写教材,培训普查人员,汇总古籍普查成果,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各省级古籍保护分中心,负责本地区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培训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教材培训本地区的普查人员,汇总并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报送古籍普查报表,建立地方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地方古籍联合目录。

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在本系统成立古籍保护分中心,统一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将数据汇总后报送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也可由各古籍收藏单位分别报送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或各省级分中心。中央其他各有关部委及所属单位按统一要求开展普查工作,直接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报送古籍普查报表。

民间收藏的古籍,可到所在地省级古籍保护分中心进行登记、定级、著录。

三、工作步骤

2015年普查的工作重点是组建古籍普查相关机构,开展普查软件平台的研发工作,开展人员培训,确定古籍普查试点单位,开始对一、二级古籍进行普查,建立中华古籍保护网和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等工作。到2015年7月底前,初步掌握现存一、二级古籍状况。分批次发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录》。从2015年8月—2015年底,开展二级以下古籍普查工作,汇总古籍普查成果,逐步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

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机构,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开展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普查采用纸本表格或电子表格登记,也可在普查网络平台上进行登记。普查流程如下:基层收藏单位填写表格并校对后,汇总提交到省级分中心。省级分中心对基层收藏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校、汇总,对古籍进行定级,并制作成规范的数据格式文档,提交到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省级分中心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发布。专家委员会协助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数据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这次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是我国第一次开展此类普查,对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古籍的数量、价值、分布、保存状况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要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有关方面力量,使广大古籍工作者及民众理解开展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各级普查机构应健全机制、配备普查人员和设备,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细则,对普查工作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提交普查数据。普查登记工作中,各级普查机构须对下级的普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质量检查。

人员培训事关普查工作的质量。为保证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各省级分中心应尽快成立普查队伍,认真筹备、组织培训工作。应结合本地普查任务、人员素质情况、实际工作需要和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普查培训应注意对普查人员进行工作责任心和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教育。集中各地优秀师资力量、专家力量参与、指导培训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古籍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等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古籍保护工作。

百里杜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根据(毕署民宗发[2015]10号)通知要求,结合风景区民族古籍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族古籍普查的绩效成果,进一步夯实传统文化基础,进一步为繁荣发展风景区民族文化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的时间

风景区民族古籍普查工作从2015年5月开始,至2015年9月结束。

二、普查工作的任务

(一)通过普查工作摸清家底,编制出本单位的民族古籍目录,并及时将普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应尽快摸清并上报所藏古籍的生存状况,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开展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的方法,取得有价值的推广经验后及时推广。

(二)各乡、各股室根据普查进程,及时分析普查结果,区分藏品的不同等级,对古籍实行分级保护。要针对古籍所处的保存条件、环境等提出符合当地特点的修复及保护计划。

(三)各乡的古籍修复须首先提出计划和具体方案,特别对古籍修复涉及的一、二级古籍,其修复方案和修复人员须得到地区民宗委认可。必要时一级藏品送省或地区中心修复,以免造成破坏性修复。

(四)对于古籍库房内部环境不符合藏品需求的,消防等外部环境不合格的,古籍收藏单位应及时向上逐级汇报,提出整改建议,申报改造计划,避免灾害隐患。

(五)对于库房条件过差和库房管理严重不合格的单位,根据藏品等级,必要时将寄存上级收藏单位或其他收藏条件好的单位,归属权不变,待库房的改进经专业人员认定符合藏品需要后,藏品方可归回。

三、普查工作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机制。各乡、各股室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把民族古籍普查工作列入当前的重点工作。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落实工作班子和人员,安排部署好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制定普查工作方案。要根据当地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实际、目标明确、任务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

(三)落实经费。对列为民族古籍保护试点工作的单位,文化部门将根据藏量、所在地方经济状况、工作进程和成果等因素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补贴仅可用于与民族古籍普查各项工作,挪用后一经查实,文化部门有权终止其资金的继续投入,并追回原投入资金,严重者将取消其普查单位资格。

(四)深入调研。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工作,摸清情况,认真研究普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

(五)人员培训。凡列为古籍收藏单位,在古籍整理研究及保管、修复人才的培养要加大力度,通过在职培训和充分参与等方面提高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保证古籍保护计划的全面实施。

证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普查的引导作用。

(七)加强信息沟通。各乡要与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各乡之间也应经常进行交流,研究探讨工作中的问题。各乡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反映各乡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八)各乡要认真做好民族古籍普查工作,要将普查工作完成后完成总结报告,报送风景区民宗局。

百里杜鹃民宗局

2015年5月1日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结合普查“六弦和奏”加强地名管理。坚持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业务培训、工作措施、宣传发动“六弦和奏”,谱写地名文化保护与地名规范化管理互动发展的优美乐章。想要知道更多关于地名普查工作简报的内容?若想,请随时关注工作简报栏目!

山西、江西、陕西传达贯彻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约谈要求和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讲话精神。

7月15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约谈山西、江西、陕西地名普查主管负责人后,三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传达贯彻约谈要求和宫副部长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7月18日,山西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近期整改措施;26日召开全省普查工作推进会,传达李小鹏省长“知耻后勇、加快进度”批示和罗清宇副省长指示精神,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积极借鉴全国兄弟省市先进经验,今年完成总量80%以上普查任务,各市签订普查进度与质量责任书。7月21日,江西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明确各批次普查单位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要求8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已签订合同单位的外业踏勘工作;各设区市签订《目标责任承诺书》,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80%的普查任务,明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普查任务。7月19日,陕西召开年中分析会,要求各地务必于8月前完成服务外包,确保年底前完成普查任务;强调加强督察督办,进展较慢的市、县每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省地名普查办每月通报一次普查进度。

《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展情况通报》印发。

7月19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印发《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展情况通报》(国地名普查办发〔〕16号)。《通报》指出,是地名普查承上启下的攻坚之年,全国各级地名普查办高度重视,努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进度明显加快,成效显著。各地在外业普查、内业处理、软件应用、外包服务、质量监理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全国完成外业调查县(市、区)1299个,占县级政区总数45.5%;完成内业工作的县(市、区)936个,占县级政区总数32.8%。但目前各地工作进展不均衡,仍有个别省份普查进度滞后,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通报》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水平,从讲政治、讲大局、向中央看齐的高度认真对待地名普查。二要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有效破解制约普查进展的困难和问题。三要加强交流,滞后地区要积极主动向先进地区学习经验,提高效率,少走弯路,科学普查。

《201-6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印发。

7月15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印发《2016年1-6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6〕15号)。《通报》指出,2016年上半年各地共报送普查政务信息892条,其中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工作简报》采用130条,民政部门户网站“区划地名”栏目、中国行政区划网、国家地名普查网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微信公众号(“三网站一微信”)采用399条。《通报》肯定各地信息报送工作在重视程度、报送数量、稿件质量三个方面的明显进步,同时指出存在任务落实不够到位、提炼总结不够到位、整体反映不够到位等问题。《通报》要求:各地要围绕普查“进度”和“质量”两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主动性、创新性,反映新举措、突出新实践、展示新亮点,并明确从7月份开始每2个月汇总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还统计整理了《工作简报》采用各地信息条目和数量,以及“三网站一微信”采用的数量。

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副主任柳拯督导西藏地名普查工作。

7月21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柳拯检查指导西藏地名普查工作。通过查阅成果图、表、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西藏地名普查工作总体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区74个县(区)中,已完成58个县(区)普查工作,普查地名20余万条。柳拯充分肯定西藏普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注重挖掘西藏地名特色,继续深入考证地名藏文含义及历史沿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名文化属性信息采集工作。二要继续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要保质保量、高标准完成普查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四要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梳理形成一套符合普查规范要求、具有鲜明西藏地域特色的成果资料,让地名普查成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西藏自治区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民政厅副厅长尼玛次仁,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秘书处处长、民政部区划地名司综合处处长徐怀好陪同检查。

地方动态。

※湖北采取“互联网+地名普查”方式校验核对地名信息。近日,湖北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地名普查”推进地名信息校验核对工作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开展信息校验核对工作试点的总体思路,指出居民点数量占地名总数50%以上,居民点类登记表能否达标成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败的关键,拟在武汉市江夏区和宜昌市宜都市进行试点。规定了试点的路径方式、系统平台、宣传参与以及操作流程。要求开发相应信息发布平台,将已普查审核的居民点类地名中的标准名称、地名来历、地名含义、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描述等五项内容提取进入网页、微信、客户端等终端。网民通过登录网站或扫描二维码登入系统查阅,提出纠错或补充意见。系统运营商采用“你找错,我买单,找到错误发红包”的方式,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此次试点为期1个月,结束后将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

※多地持续加大地名普查培训和督查力度。7月15日,北京召开地名文化保护暨地名普查技术第四次培训会,通报内、外业调查典型问题,结合技术流程与属性信息处理方式,进一步明确普查标准和规范要求。7月14日—15日,海南举办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暨地名普查软件使用培训班,就普查软件、普查平板终端操作等进行培训。7月19日,重庆举办地名普查现场工作暨培训会,就验收资料准备、组织实施、文件及成果立卷归档等进行培训。6月至7月,云南组成6个督查组,开展第三轮地名普查专项督查,深入基层检查各地普查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对少数民族语地名、边境地名及地名文化挖掘保护等工作进行督查。

※安徽黄山市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攻坚月行动。从7月开始,打响为期两个月的.地名普查工作攻坚月行动,要求奋战60天,全面完成全市县级审核工作,为今年顺利完成主体任务打好基础。要求将地名普查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采取市级调度、县级主战、外包、部门联动配合的方式形成工作合力;统一印制《地名专家咨询委员会构成、职责及审核流程》和《县直单位地名普查登记表审核流程》等。

※江苏连云港市全面实现地名网上申报。适应当前新生地名越来越多、民众地名服务需求愈加强烈、地名信息时效性日益凸显的趋势,结合地名普查创新地名公共服务方式,实行地名申报与审批网络化管理、系统化运行、便捷化办理,迈入“互联网+”时代。7月15日,该市全面实现地名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点击市民政信息网“区划地名”,在主界面选择申报的地名类型,根据要求填写地名网上申请表。审核办理时限由之前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实现了“让地名数据多跑路,让申报单位少跑腿”。

典型做法。

※广西自治区、四川资阳市开展地名故事征集活动。7月15日,广西印发《关于开展“寻找八桂最美地名”活动的通知》,决定下半年在全区范围开展地名故事征集活动。采取定向征集和社会征集方式,在《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等报刊媒体刊登活动启事,在广西民政网设置专题页面,通过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7月5日,四川省资阳市民政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启动“那年的地名,那年的故事”征集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征集社会各界关于资阳境内山脉、河流等自然实体,村(居)、自然村等地名典故、人文故事稿件,为编撰出版《资阳地名故事》积累素材,截至7月29日已收到235件征集稿件。

※浙江绍兴市“三步走”做好方言地名审音定字工作。一是收集汇总。针对绍兴方言地名古越语特点,在实地调查中仔细做好标记,追溯此类地名沿革溯源。二是制定名录。按照方言地域,分成普遍存在和特殊个案的方言地名,目前已收录11个普遍性方言和57个个案类方言。三是专家审定。对方言地名进行考证,召开专家论证会,最终确定方言地名的语音标注、词义解释,并向绍兴市语言文字委员会提交有关材料。

※山东淄博市淄川区结合普查“六弦和奏”加强地名管理。坚持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业务培训、工作措施、宣传发动“六弦和奏”,谱写地名文化保护与地名规范化管理互动发展的优美乐章。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城区醒目位置和重要路段设置宣传牌40多块、制作宣传灯箱100个、循环播放电子字幕400余次,发放地名普查明白纸10000多张。二是坚持边普查、边整改。成立城区道路地名规范化管理调研小组,对200多条已命名道路和40条规划道路进行实地调研,制定《淄川主城区74条道路命名更名方案》。三是创新手段,讲好淄川地名故事。组织拍摄地名文化系列专题片19期,挖掘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和民间传说,整理编辑了《淄川地名故事》。

※陕西铜川市印台区“一防二清三细”管控普查质量。“一防”即防止自查出现遗漏。认真对照各类志书资料查漏补缺,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二清”即“文字描述清”、“资料出处清”。对各类普查表格统一要求,每个词条描述具体、有据可查,有案可稽。“三细”即“分类细”、“排序细”、“用字(词)细”。做到词条的分类、排序、用字(词)由专家把关,确保分类清楚、排序清晰、用字规范。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xxxx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去年以来,全省各地按计划完成了普查准备阶段的任务。今年,我省地名普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目前,各级地名普查机构正按照国家“442”普查目标和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紧张有序地推进地名普查工作。今天召开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xxxx年普查工作情况,部署普查工作任务,交流县市普查工作经验,下发省地名普查管理软件,开展有关软件操作培训。今天虽然时间紧,但会议内容丰富,相信大家都有收获。下面,我讲三点看法和意见。

xxxx年是我省地名普查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普查的关键年和攻坚年,任务十分艰巨。我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各市、州、县(市、区)通力配合下,群策群力,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找准出发点,扎实开展组织动员。

深入充分的组织动员是普查的垫脚石。在xxxx年宣传发动的基础上,xxxx年全省各市州县深入开展层层动员、层层发动,构建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专业人才在普查办中的业务骨干作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基层干部和普查联络员的基础作用;坚持实施“分层分类、有效培训”,做到全省统筹、县为主体、延伸乡镇、覆盖村居,因人施教,注重操作、讲究实效;坚持争取支持、营造氛围、形成共识,努力争取领导支持,努力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努力争取社会共识;坚持注重地名文化的挖掘,切实将地名文化建设贯穿地名普查的全过程。坚持将标准化建设贯穿普查工作,依托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并执行了《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作业规范》、《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业务外包规定》、《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保密办法》、《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监理办法》、《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登记表样板模板》和《湖北省跨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等九项地方性普查标准,通过武汉市江夏区、荆门市京山县普查综合试点,将普查工作流程梳理成10个阶段、70个具体环节,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全省普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把握切入点,紧紧依靠行政推动。

实在有力的政府支撑是普查的坚强后盾。xxxx年,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紧紧抓住各级领导小组不放、紧紧抓住各级政府领导不放,在“做争取、搞转换”上下功夫,着力实施普查项目目标责任制,促成分管省长与市州长,市州长与县市长层层签订《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116份签字盖章的责任状,像“钉子”一样,把普查的责任、任务、要求牢牢地钉进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促成了地名普查从民政工作目标到政府工作目标的转变。各市州按照目标责任制,及时互动调整工作计划,明确“442目标”,大部分市州都制定了两年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的计划,45个县(市、区)计划在xxxx年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占全省的43.69%;51个县(市、区)计划在20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占全省的49.51%;7个县(市、区)计划在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占全省的6.8%。截止目前,全省共采集地名信息532068条;已有89个县(市、区)完成普查外业招标,占全省的86.4%;48个县市区完成了外业采集任务,占46.6%。

(三)抓住结合点,积极推动行政与技术融合。

恰当匹配的技术是普查的必要手段。xxxx年,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一方面开展“借脑”工作,省普查办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各市州县也相应成立了普查咨询机构,充分发挥专家优势和专长,为地名普查决策的出谋划策。另一方面,转变观念全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资质预审、培训考试、专家论证等程序,我省确定了34家单位地名普查业务合作单位,各县(市、区)按照省里规定,规范操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截止目前,已有23家业务合作单位在我省中标参与普查工作。第三,积极推动“两化工作(行政干部技术化、技术干部行政化)”,充分发挥行政的推动力、动员力、号召力和技术保障的准确性、科学性、精确性作用,从测绘、制图、遥感、地理、历史、文化、民俗、考古、网络、信息、宣传和行政管理等知识方面,开展全方位知识技能培训。省普查办采取请进来、走出出等办法培训自身人员20人次,先后举办13个市州、103个县(市、区)培训5场次588人次;各市州县共开展地名普查业务培训290余场次,培训各类各层级普查人员2万多人次。系统、全面、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不仅夯实了普查工作的基础,也锻炼、提高了地名管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四)明确支撑点,打牢夯实普查保障。

全面系统的保障是普查的刚性需求。xxxx年,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始终坚持分级保障原则,积极开展普查预算,在资金保障上确保有钱办事。一是省普查办及时协调省财政厅全额下拨中央补助资金,保障了普查的开展,专题向省领导汇报,向省政府上报请示,多次去人去函和省财政沟通,省财政已同意按照与国家资金1:0.5安排省级补贴资金。各市、州、县(市、区)也积极作为,共争取到xxxx年普查专项配套资金7895.62万元。在人员保障方面,各级普查办采取调配、借用、购买服务的形式配强、配齐了工作人员,市州普查办配备了4至5人的工作队伍,县(市、区)普查办配备5至7人的工作队伍,乡镇、街道配备了2-3名普查工作信息员。在物质保障方面,各级普查机构安排了办公用房,并购置了办公设施和普查专用设备。在技术保障方面,省市县都组建了专家咨询机构,确定了技术协作单位,制定了全省普查系列技术规范,确保普查工作有章可循。在安全保障方面,省普查办制定了项目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全员签订了《廉政承诺责任书》,将项目招投标的资质管理明确写入《作业规范》,避免招标中出现“恶意排他”条款。同时,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大力开展保密教育、保密培训,采取全覆盖签订《保密责任书》的方式,将保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高度重视人防、物防、技防,积极协调省保密局,将普查纳入保密项目,出台《地名普查保密管理办法》,借助专业力量开展保密检查。

(五)抓好落脚点,坚守普查质量底线。

严格有效的质量管理是普查的成败关键。xxxx年,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面临引进合作单位既是创新也是挑战的局面,科学分析、正确判断普查形势,对于技术合作单位,管控、处理地理信息是其优势,但挖掘地名文化却不是其强项。因此,有效解决重测绘轻地名,重数据轻文化,重现状轻历史的问题,是质量管理的防控点。对此,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把质量控制贯穿地名普查始终,促进地名文化挖掘。一是厘清职责、强化民政主体责任。明确地名文化挖掘是县级普查办的职责,指明文化挖掘的路径要依靠当地的“土专家”,省普查办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地名文化建设试点,为全省地名文化建设提供示范引路;在大冶市开展“千年古县”申报工作试点,为全省地名文化传承提供鉴借经验。二是搞好样板示范。全省编辑印发11大类、108个小类、5万余字的地名登记表样板模板,对每类地名文化的挖掘、编辑、体例进行规范,力求可学、可用、可复制,各县(市、区)按照普查样板示范,规范推进普查工作。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制定了成果转化3年规划,将5大类、61项具体转化项目,分3年部署,推动撰研、出版、应用一批地名普查成果。四是全面建立质量监理体系。出台了《地名普查监理办法》和《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确立了省市县三级监理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做到全覆盖、全过程监理质量。五是处理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始终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妥有效、扎实有序地开展普查。六是加强督查督办。制定出台了督查规定,全省民政系统开展重点项目督查,省普查办开展分片包干巡查,市州政府开展目标责任督查,市州普查办开展督办。已经形成以普查办督查为主线、政府督查为重点,民政重点项目督查为补充的督查体系,达到了监控实况、推动平衡、发现问题、推广经验的督查效果。

(六)打造共同点,营造普查良好氛围。

富有成效的宣传报道是普查的强大推力。xxxx年,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省地名普查办和湖北卫视、荆楚网等媒体紧密合作,对全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和全省地名普查现场推进会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宣传报道,促进了普查工作向前推进。各市、州、县(市、区)也注重加强宣传报道,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介和群众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地名普查宣传,抓住了宣传发动是重点。各市州通过专题会议、电视专栏、平面媒体、宣传传单、宣传广播等形式对地名普查进行了深入发动和广泛宣传,开展了“找寻最美地名”、“地名普查宣传月”、地名普查知识竞赛活动、地名普查主题公益演出、地名普查书法大赛活动、地面普查问卷调查和现场解答等活动,为普查工作的深入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xxxx年,全省地名普查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和省委省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离不开全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地名普查办向各地参与地名普查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地名普查总体上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序推进,前期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得到国家地名普查办领导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交流促进视频会议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会议之后,我省各地快马加鞭,积极推进普查工作,省级地名普查软件开发投入使用,大部分县市相继开展地名外业信息采集,不少县市将陆续进入数据整理入库,还有部分县市正在开展成果转利用,地名普查形势喜人。同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全省普查工作计划,到年底将有96个县(市、区)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占到全省的93.2%,任务十分繁重。从全省情况看,当前普查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一是前期抓了一些关键性工作和环节,但实际成效不容乐观。有招标进度但实际普查进度不快,有普查进度但无普查质量,有文化挖掘但无高品位现代传媒手段的文化产品;二是进入“三期叠加”阶段。即进入“要速度要质量”叠加期、“边普查边验收”叠加期、“边挖掘边运用”叠加期;三是底气不足。对软件正确应用底气不足,对确保普查质量底气不足,对正确衔接监理、软件、合作三方底气不足。

2016年是地名普查全面铺开的第二年,是全省地名普查工作份量最重的年份,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决定了全省普查工作的成败,各级地名普查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完成年度普查工作任务。一是完成“442”目标任务要坚定不移。已确定今年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要按要求,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做好自查迎检准备;已确定2016年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要尽快启动各项基础工作,争取主动,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上年“欠收”当年补;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速度服从质量。二是确保普查质量要坚定不移。要填好“一张表”;用好一支“本土”队伍,特别是“土专家”;抓住一组关键的填报信息项目,即地名来历、地名含义、地名沿革和地名实体描述,最关键的是地名来历与地名含义的描述的区别。三是做好地名普查基础性工作要坚定不移。切实做好五件重要工作的落实:通过加强培训、用好“外脑”、选好“高手”,落实软件的正确应用;通过坚持省、市、县监理的质量责任体制、坚持软件、监理、合作三方标准一致贯通、坚持县级普查、合作公司联合监管,落实质量监理的惩戒措施;通过文化基础、文化凝练、文化提升,落实地名文化挖掘与建设;落实地名普查宣传;同时,通过争取上级的、做实本级的,科学编制预算,充分使用预算,合规使用资金,落实地名普查经费,把地名普查工作做好做实,确保442年度计划按时完成。具体要重点抓好9个方面的工作:1.分类指导、分类推进、因类制宜,确保年度普查任务目标。2.全面部署省级普查软件,及时审核、汇总、入库普查数据。3.制定普查成果整理标准、规范普查成果制作。4.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开展验收工作。5.强化地名普查监理工作。6.开展普查成果转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成果转化省级标准,部署“五个一”的成果转化规定动作,形成一批转化产品。7.修订《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8.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9.创新地名服务公众方式,建立地名专题网站、探索三维地名文化短片、二维码地名标志、app地名服务客户端、地名文化微信公众号、地名网上定位查询服务。

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简报

案由:相邻权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其院坝围墙强占的路面,恢复路面宽度至3米。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道路历史情况。原告家住白云区xx乡xx村组,家门口有一条宽3米,长50米的道路通到村里的公路。此路自土地下放以来就存在,供村寨上半部几户人家使用,至今已有30年历史。原告家修建现在的住房时,用142大汽车、解放牌大汽车、35拖拉机等作为运输工具,运送石头等建材物资,就是通过此路,当时路面宽度超过3米。

门也不能批准。在被告建房过程中,电力部门曾多次出面制止,被告均不听从。

x年被告第一次修地基时,就将挖出的泥土大量堆到道路上,侵占了道路,原告及经过此路段村民当时出于邻里友善并没有与被告争执。x年农历11月,被告建好房屋后拓宽坝子,阳沟的保坎侵占了原告方土地,围墙更修至路上大肆占用路面,因为围墙与道路不平行,被占用路段,最宽处仅有以前的一半,部分路段甚至被占用仅剩三十来公分。而被占用的路段外侧高近两米,路外是本村村民的责任地,无法再拓宽。

三、道路被占用,村民及原告无法正常通行。该路段被侵占,造成通过该路段的村民通行困难,摩托车都难以通过该路段,小客车更无法通过。也造成原告全家进出无法正常通行,无法运输生活所需物资。以前宽敞可以通过大型汽车的道路,而今原告想要购买摩托车或者小客车,都无法开到家里。

四、被告所建违章建筑应予拆除,历史通行道路应予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当前政府正在加大拆除农村违章建设的力度,但是被告却明目张胆建设违章建筑,并占用道路,应予立即拆除。

原告本着“万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宽容心态,对被告的强占行为宽容面对,但被告不听村里调解,在司法局人员前往调解时,又避而不见,并扬言绝不退让。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条“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

居于以是事实和法律,特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白云区人民法院。

原告: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2011年,我镇根据区地名委员会和区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xx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在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实践中加强学习,在工作中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地名普查工作,现将我镇近期来地名普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普查分工。

为了圆满的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20x年x月x日,我镇召开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对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成立了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把普查工作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各村、社区由专人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数据收集工作,数据收集经校对无误后,上报镇地名办公室。

2、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普查能力。

一方面,镇地名办普查工作人员下村进行面对面指导,提高了地名普查工作人员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能力。

3、及时指导督查,协调普查工作。

二、几点体会:

1、地名普查是全镇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仅靠单一部门是完全不可能完成这项任务的,在这次普查中,镇政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充分发动各部门,齐头并进,共同开展普查工作,提高了普查工作的效率。

的一些老同志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逐级整理汇总,再有熟悉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录入。

3、普查数据的质量最能够体现地名普查工作成效,为此,我们严把质量关,对各村(社区)上报的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表内必填相是否符合国家地名管理系统要求,地名含义和历史沿革等是否填写正确。

总之,我镇的地名普查工作,在镇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镇所有普查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有了一个初步的成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与校对和地图校对标注工作。

普查工作方案

本文目录。

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和为规划提供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

文物普查是国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文物保护的范畴不断扩大,许多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没有被发现、登记和公布为相应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从而在城乡建设中遭到不合理的拆改,甚至拆除、毁坏。因此,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档案管理。我们要在思想上深刻理解文物普查的重要性,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和重视文物普查工作。

二、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

按照闵行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总体目标,将对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具体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与代表性建筑等。这次文物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

我镇这次文物普查的对象主要是传统民居、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同时对镇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作一次全面的复查,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的量化指标、保存与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等。

三、文物普查的实施时间。

按照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3月至4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建立文物普查机构,组织动员、培训文物普查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年5月至10月,主要任务是分三个工作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展开文物普查,信息采集、资料登录,同时完成已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工作。

第三阶段:年1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整理汇总普查成果,上报普查成果;同时建立镇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

四,文物普查的组织机构。

根据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镇成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管理站,办公室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实施及普查情况信息的汇总上报。

五,文物普查的队伍建设。

提高文物普查的质量,确保普查第一手资料的准确、全面、规范、科学,提高普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关键。具体落实以下措施:

1、挑选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落实普查工作,同时抽调文化站工作人员充实到普查工作小组。

2、积极参加区级普查工作培训,同时组织我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全面学习文物普查的基本知识,掌握文物普查的基本方法和先进的普查技术。

六,文物普查的经费保障。

根据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好文物普查的专项经费,配备好所需的普查工具。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工程。要充分利用《之声》报、政务网和会议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使文物普查家喻户晓,努力开创我镇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新局面。

镇文化站。

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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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民族民间文化源远流长,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遍布城乡,其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形态有着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优秀的艺术创造力,如南剧、地盘子等少数种类为全省甚至全国仅存或独有;扬琴、地盘子、干龙船、唢呐、吹锣鼓、民间刺绣、民间雕刻等民族艺术和手工技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它们深深植根于民间,为各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成为我县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和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我们传承民族文化的根本载体,更是我们打造文化强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

为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现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时间安排。

三、工作重点。

3、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申报国家、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四、普查范围。

五、实施步骤。

1、及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

3、购置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普查必需器材;

4、争取县人民政府下发普查专门文件,争取部门配合和乡镇支持;

5、举办全县文化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普查业务培训;

专班负责人:刘时义(文体局局长)。

牵头人:彭家红(文体局文艺股股长,负责文、摄像)。

成员:罗忠成(文化馆音乐干部,负责音乐搜集)。

杨华宁(文化馆摄影干部,负责图片拍摄)。

邓红菊(文化馆舞蹈干部,负责舞蹈搜集)。

乡镇文化站人员一律参与普查。

七、经费预算。

(一)、购置摄像、摄影、采访等设备:

1套×4万元=4万元。

(二)、生活费:5人×120天×50元=3万元。

(三)、车燃费:1个组×200次×100元=2万元。

(四)、冷饮费:8人×1203元=0.3万元。

(五)、下乡补助:4人×12010天=0.96万元。

(六)、下乡用具及工作用品:4人×200元=0.32万元。

(七)、其它开支:0.5万元。

合计:

八、工作要求。

九、普查顺序。

清坪忠堡尖山活龙小村黄金洞大路坝。

阳寺高乐山丁寨甲马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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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使我县的户口整顿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我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如期开展,现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第六次全县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户口整顿要以稳定大局、服务于经济建设为指导思想。通过户口整顿,查清本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底数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有关户口政策解决一些应报未报、应销未销的户口问题,纠正户口登记中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登记项目差错,为人口普查提供翔实的户籍资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籍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

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和掌握各户籍管理区域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户口、注销户口等登记手续;对没有申报户口的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

在农村地区,要按照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的进程,健全户籍管理制度。对无户口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

在城镇地区,要尽快落实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户口管理的归属。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登记造册,掌握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采取入户核对常住户口和清理登记暂住人口的办法进行。常住户口核对要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要清理、登记和掌握本调查小区内暂住人口的住宿地点、人数等情况,配合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普查登记。已建立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派出所,还要与计算机存储内容对照,努力做到调查小区内不遗漏一人一户,登记项目无差错。户口整顿的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复查验收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整顿工作方案,编写宣传提纲,组织好专门工作力量和划分调查小区等工作。

2、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户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认识,使参加户口整顿的工作人员明确户口整顿的目的、方法和步骤。二是宣传发动。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影视、报纸、书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除群众的思想疑虑,使广大群众理解、重视、支持和配合户口整顿工作。三是调查摸底。按照普查区图,落实工作责任制,摸清人户分离人口和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访查当地医院、接生员、计生员、查看妇女怀孕、生育登记簿,个别走访老住房、老居民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等,切实掌握各户出生和死亡人数。四是入户核对。充分发挥现有户籍资料和访查资料的作用,逐人逐项核对无误,填好《户口整顿调查登记表》。

3、复查验收。通过召开老邻居、老住户、老居民等“三老”座谈会,切实弄清入户核对尚未弄清的疑难问题。户口整顿的验收,采取抽样检查,逐级验收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好质量关。凡是走过场的要重新返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课。

(二)户口整顿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5月至7月底,在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中设立户口整顿工作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定于5月初进行户口整顿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和总结我县户口整顿的工作经验,培训我县户口整顿骨干。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在自治区试点工作结束后,要结合实际开展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培训基层户口整顿骨干,为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中旬,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在全面检查验收后,将调查小区的现有人口资料报送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填写《户口整顿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户口整顿工作任务。

四、政策和原则。

为严密户口管理制度,确保户口整顿质量,防止漏报瞒报,在户口整顿中应严格遵循以下政策和原则:

(一)对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婴儿和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未落户的子女,要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准许他们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立政策,限制落户。对曾经瞒报、漏报人口出生情况的单位,只要在这次普查中如实登记,均不再追究;对继续瞒报的,一经查实,要依法加以处理。

(二)对无户口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暂时无法解决落户或恢复户口的无户口人员,不论其居住何处,现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均应造册登记,作为暂住人口管理,待人口普查登记结束后,再研究其落户问题。

(三)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造册登记,掌握情况。对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要尽快落实户口管理归属,切实加强户口管理工作。

(四)对于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各种登记项目差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切实解决。属于死亡、迁出、参军、出国、逮捕等未注销户口的以及出生、迁入、复员、回国、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未登记户口的,均要核对清楚,该注销的注销,该登记的登记。

(五)关于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的门(楼)牌清理装订工作,由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实施。

五、组织和经费保证。

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保证普查质量的必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户口整顿纳入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日程。

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公安机关要抽调文化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做好户口整顿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计划生育、人事、劳动、民政、教育、财政、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户口整顿工作所需经费纳入人口普查经费预算,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并保证所需经费的落实。对所划拨的经费,要本着节约精神,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做到专款专用。

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简报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工作,确保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时点完成验收任务,4月24日,市地名普查办在区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自查核查工作会。

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武江民教授一行对我市第一批验收的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地名普查整改成果和第二批镇原县、华池县、环县、宁县、正宁县的组织实施、地名成果等“18+9项”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查验。市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业务主办及技术服务单位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地名研究中心的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甘肃省地名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北师范大学武江民副教授对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武教授指出,第一批验收的3县区整改质量较好,已基本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第二批验收的5县全部通过质检软件的审核,但还存在组织实施材料缺项、工作图未按规程标注、图载地名漏普、历史地名调查缺失、地名成果表填写不完善等问题。

市民政局副局长付怀情强调,地名普查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抢抓时间,调配人员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对武教授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在保证普查质量的前提下,超前赶,确保顺利通过各级验收。

4月7日上午,市区划地名处处长李福安、西安地名协会会长王佳、监理单位天润公司一行5人来阎良区开展地名普查核查工作。区民政局局长逄国哲,分管领导谢利选陪同,普查办工作人员和外包服务公司配合。

会上民政局副局长就阎良区目前地名普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区划地名处、监理单位和专家组,按照《质量评价体系表》,逐条对照,全面、严格核对普查实施情况、普查成果、普查数据库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对疑难问题做了重点解读。同时要求在迎接省检查验收的攻坚期,要增派人手、加班加点,倒排。

工作计划。

加快普查工作步伐。对普查资料内容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归档高质量地完成普查验收的18项台账资料和地名普查9项成果为省级核查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4月11日下午,蚌埠市民政局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蚌埠市民政局副局长刘超主持会议,传达了安徽省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了下一阶段蚌埠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系统。将普查获得的地名属性信息、多媒体信息录入系统,依照地名普查工作地图和实地勘测的地理坐标,修改整饰电子矢量地图,建立图库连接关系,建设高质量的数字地名管理平台。

二要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利用地名普查数据加工制作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库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作为地名网站、查询触摸屏、热线查询电话等地名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数据库,或为政府业务平台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三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利用普查成果,开展地名文化学术研究,探索地名的发展规律、历史文化特征和内涵,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申报认定地名文化遗产;开发地名公共服务产品,编制出版地名志、图、典、录和地名丛书等公共服务产品。

四要加强地名成果与其他地理信息的综合利用。将普查成果纳入"数字城市"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电子地图索引;同时与国土测绘、公安、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基础地理信息的维护更新,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0xx年3月21日,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各市(州)、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地名普查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及时贯彻落实好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黔西南州于20xx年3月21日晚上在贵阳召开贯彻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会议由黔西南州民政局区划地名办主任、州地名普查办副主任罗立同志主持召开。

会议通报了当前全州地名普查工作情况,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县(市)及时上报。

自查报告。

和整改报告。二是及时填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审核申请表》。三是州级开展县级核查评定工作。四是抓紧时间,进一步完善成果。五是请兴仁县、安龙县、普安县按照边界管理规定,由牵头方做好界桩,择日埋设。六是各县(市)要将平安边界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工作。七是州级技术支撑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核查后续工作。

会上,州老龄办副调研员张德琴同志对贯彻落实好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讲话。

各县(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地名普查办负责人、外包作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_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有关精神,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州民政局对地名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政策要求和目标任务,掌握地名普查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提高地名普查人员业务水平。刚才,县民政民宗局局长张杰同志对这次地名普查工作做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地名普查,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县自1980年开展第—次地名普查工作以来,已30多年。这30多年既是国家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个方面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张,城市区域面积的逐步扩大,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乡镇行政区划的多次调整等诸多因素,导致许多老地名逐步消失,新地名不断涌现,使得次地名普查的资料显得陈旧过时和不齐全,远不能反映我县地名的现状,也无法适应当前地名管理和开展地名公共服务的要求,更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地名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现状,注销废弃地名,补充现势地名,同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其次,开展地名普查,是开展地名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地名工作既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更是一项社会服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地名的公共服务性主要体现在:一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交往出行服务。当今时代,随着人们交流交往的日益频繁,地名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地名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人们对地名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可以说,没有地名,寸步难行,地名出错,方向混乱。二是为政府社会行政管理服务。地名工作既是社会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施其他一切社会行政管理的基础,任何社会行政管理都离不开地名,如果地名信息不详尽、不准确、不规范,将直接影响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三是为政治服务、为建设先进文化服务。地名能够代表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也能反映一个城市、一个地方的历史演变、区域特色、民情风俗和文化品味。所有地名工作的这些特性,决定了我们必须认真搞好地名普查,因为它是开展各项地名公共服务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只有掌握详尽、准确、规范的地名信息,进而才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地名公共服务。

再次,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是推进数字地名建设的基本前提。数字地名建设是民政部提出的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工程四个专项事务中的一项。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工程四个专项事务包括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它们之间彼此关联、相互衔接、缺一不可。在地名规范管理和地名数据库建立等方面,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差距,详尽、准确的地名信息数据是数字地名的基础资料和基本内容,没有详尽、准确的地名信息数据,数字地名将是无本之木。因此,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数字地名建设步伐,尽快建立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展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已是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二、正确把握第二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今年是国家民政部部署的5年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任务的第二年。省民政厅和州民政局也把地名普查和数字地名建设工作,作为今年民政工作的一项重点进行部署,我们一定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和数字地名建设任务。

首先要明确这次地名普查的目标任务。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按照国家民政部地名数据库配套的11个大类、91个子类的地名类别和要素,对全县范围内的地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调查核实,摸清、掌握、登录每一个地名构成的基本情况。通过地名普查,建立瓮安县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为政府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为社会提供优质地名信息服务,全面提升我县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

其次要准确把握和严格遵循地名普查的基本要求。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有许多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大家都要认真把握和遵循。我想,最基本的要把握和遵循以下几条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以对历史负责、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地名普查,这是做好普查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要深入调查,摸清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座谈访谈等形式,对11个大类、91个子类的地名类别和要素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掌握每一类、每一个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各种属性信息,这是地名普查的最基本的任务和普查取得最终成果的基本前提。三是要标准处理、合乎规范。普查各类地名都要按照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确定,特别是对调查发现的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一名多写、重名、同音以及用字和拼注不规范等现象,要按照有关要求,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命名、更名和标准化、规范化处理,对一些特殊的地名还要组织专业审定。这是这次地名普查的重要任务。四是要准确登记、确保无误。要严格按照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和有关登记表格要求,认真准确填写和导入地名数据库,标注地名普查图。这是普查工作中的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普查成果的直观体现,一定要严谨细致,确保准确无误。五是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就是要按照地名普查的方法步骤、五个阶段时序推进,确保在7月底前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不拖全州的后腿。这是整个地名普查的最终要求。

三、切实加强对第二次地名普查的组织领导。

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范围较广、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有序推进。

(一)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了黔南州瓮安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县民政民宗局局长张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民宗局副局长何群同志担任。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为普查工作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协调机构。这次地名普查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关键看领导重视不重视、组织力度大不大。希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地名普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这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各乡镇(街道)和20多个部门,普查内容十分复杂。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都是这次地名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地名普查中都肩负着重要职责。希望大家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将职责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各部门的联络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系统上下之间、系统与县普查办公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具体做好本系统的地名普查工作。县民政民宗局作为普查工作的业务主管单位,要统筹安排、把握重点、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提高业务水平,强化保障措施。要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人员力量,确保人员到位。要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地名普查工作人员的操作业务水平,把质量控制和科学规范作为地名普查工作的要务,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县民政民宗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并做到从紧掌握、专款专用,县财政要统筹安排地名普查工作经费,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四)实行挂图作战,严格兑现奖惩。这次地名普查工作,总体安排为4个月左右时间。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普查方案,在工作上做到超前安排,在时间掌握上做到从紧从严,在实施步骤上做到科学合理。要加强对整个实施过程的跟进督查和考核,对形成的普查成果要及时、严格、逐级组织验收,对地名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进行责任追究。

四、积极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开展地名普查的直接目的,是准确、完整地将地名信息导入地名数据库,但这仍然只是完成一项基础性工作,最终的目的是要建立瓮安县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瓮安县地名数据库,进而应用于地名现代化服务的各个方面,最终实现地名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地名服务的多样化和便捷化。同时,还要适时编制地名录,印制出版地名图、册,全面发挥地名信息应有的作用。因此,虽然地名普查工作将在一个时间段里完成,但我们不能让采集到的地名信息静止停留在地名数据库中,还要进一步拓展应用,使其发挥更大的服务效应。此外,大范围地名普查工作告一段落后,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地名信息采集机制,以保证地名信息采集工作与时俱进,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还要善于通过地名普查,发现平时地名管理和服务中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改进和提高今后的工作。

同志们,地名作为一种公共信息资源和独特的社会文化形态,总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变化,因此,地名工作也总是面临着新的、更加繁重的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把握新形势下地名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以这次大规模的地名普查为契机,不断探索和创新地名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提高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提升地名的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瓮安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3月21日,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各市(州)、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地名普查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及时贯彻落实好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黔西南州于203月21日晚上在贵阳召开贯彻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会议由黔西南州民政局区划地名办主任、州地名普查办副主任罗立同志主持召开。

会议通报了当前全州地名普查工作情况,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县(市)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二是及时填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审核申请表》。三是州级开展县级核查评定工作。四是抓紧时间,进一步完善成果。五是请兴仁县、安龙县、普安县按照边界管理规定,由牵头方做好界桩,择日埋设。六是各县(市)要将平安边界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工作。七是州级技术支撑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核查后续工作。

会上,州老龄办副调研员张德琴同志对贯彻落实好全省区划地名暨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讲话。

各县(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地名普查办负责人、外包作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一个临时性的机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_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

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二、范围和内容普查范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三、时间安排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所辖相关县(市、区、旗)的普查和检查验收,既可同时开展,也可分期分批进行。

具体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报_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4月11日下午,蚌埠市民政局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蚌埠市民政局副局长刘超主持会议,传达了安徽省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了下一阶段蚌埠市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系统。将普查获得的地名属性信息、多媒体信息录入系统,依照地名普查工作地图和实地勘测的地理坐标,修改整饰电子矢量地图,建立图库连接关系,建设高质量的数字地名管理平台。

二要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利用地名普查数据加工制作地名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库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作为地名网站、查询触摸屏、热线查询电话等地名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数据库,或为政府业务平台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三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利用普查成果,开展地名文化学术研究,探索地名的发展规律、历史文化特征和内涵,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申报认定地名文化遗产;开发地名公共服务产品,编制出版地名志、图、典、录和地名丛书等公共服务产品。

四要加强地名成果与其他地理信息的综合利用。将普查成果纳入“数字城市”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电子地图索引;同时与国土测绘、公安、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基础地理信息的维护更新,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