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大全(19篇)

小编: ZS文王

写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工作风格和优势,从而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以下是一些有关月工作总结的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审计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城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审计监督。2020年,我局完成城区政府批复的审计项目18个,目前完成年度审计项目的39%,预计年底能全部完成;涉及城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等领域的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截止至2020年10月31日,我局完成审计项目7个,完成年度审计项目的39%。预计年底能完成全部审计项目。完成工程项目结算审核410个项目,审计报审金额20450万元,审核价18958万元,核减金额1492万元。围绕推动我城区重大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对校园文化建设、环广西公路自行车赛、移民新村等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及时揭示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工程计量、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相关业主单位规范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效益和绩效水平。2020年至2020年我局开展的审计项目共有70个,审计发现308个问题,已整改301个,整改率98%,尚有7个问题未能按时整改。我局已发通知催促相关单位要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有效地发挥了审计机关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中的作用,推动城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科学确定项目并突出审计重点。城区审计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审计立项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呈报城区政府批准。力求把审计力量用在刀刃上,确保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达到低风险和高成效的目的。

(二)注重现场实施。现场审计倡导以揭露问题为目标导向,通过审计进点公示、现场查看、设立审计意见箱等多种方式,获取更多问题线索,及时编制审计取证单和工作底稿,确保程序到位、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2020年(截止10月31日),城区审计工作组到现场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审计工作组到现场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验543人次。相关政府交付投资审计事项处理45项。

(三)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城区审计局初步理顺审计中心审结流程和制度,全程跟踪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重点关注审计目标实现程度、方案内容是否实施到位及审计深度。同时强化质量检查,通过审计现场监督、方案执行情况检查、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方法,加强对审计组全过程质量的监控。审计中心强化造价审计三级复核,提高三级复核的效率和深度。合理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城区审计局切实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根据个人的专长、工作经验,合理科学安排审计项目,提高了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注重抓好每一个项目的审计质量,积极打造审计“精品”项目。

(四)狠抓问题整改,深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城区审计局深入推动整改落实,推行问题整改清单,提升审计价值。结合对上年度涉审单位进行后续跟踪审计,将后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审计局2020年绩效考评之中来,督促各单位重视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使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问题及审计建议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城区组织部的安排,城区审计局开展了5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为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较为详实的情况,使审计结果切实变成干部任用、奖惩等全面考核的依据,也为逐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总结报告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制定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事项落实到人,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2020年初,及时向市委、市府上报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12月6日,xx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召开,xx市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市场监管局职工代表共22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xx市市场监管工作纪实专题片,局党委书记、局长杜敏作了工作汇报,全面总结回顾了xx市场监管三年工作,获得了各级领导肯定评价。

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总结报告

8.多措并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为学习重点,全年累计以党委会前由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讲法的形式展开学习6次。xx市监局领导还受邀到南京市质监局局长班就“如何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做专题讲座。二是继续坚持”一月一法”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先后组织学习12次,重点加强了新颁布或修订实施的《标准化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的专题培训。三是结合“红盾春雷行动”及市局开展的“百日会战”行动,以个案指导、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执法指导,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开展了一般程序案件交叉核审活动,采取“一带一”的形式,由一名办案能手带动一名办案新手对13件一般程序案件进行相互核审,并进行了综合测评。

9.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履行工商、食药、质监综合执法一体化职能,执行上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实行案件法制核审制度,案件核审率100%,规范自由裁量权,杜绝随意执法。二是先后开展了“红盾春雷行动”、食品“亮剑行动”、质监“利剑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办结各类违法案件475件,处罚没款868.5万元,捣毁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窝点5个,查获假涉案物资、制假设施若干,案值2251万余元,先后查办的中国移动xx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赵彩云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案被市局挂牌督办。

10.切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年召开案审会18次,对对222件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销案24起,做到了决策程序依法规范,重大决策过程民主公开,结果公平公正。认真对待行政应诉及司法建议,局领导按照规定对今年1件行政诉讼案件参与了出庭应诉,及时回应、落实了1份检察建议。

11.强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作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及网络媒体等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予以公示,现已公示案件11期(含案件411起),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在服务大厅和窗口设立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发布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信息等;通过咨询接待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指导服务;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三是狠抓商品质量监管,实行抽检、检测“一个漏斗进出”,确保了抽检数据权威公正。全年共抽检各类商品1921批次,公示抽检结果387期(1640批次)。四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1143户,并与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相结合,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格实行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依托合同监管职能,组织开展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的“守重”企业公示活动,评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3家。

12.全面落实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全年对116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按照规定进行了备案。二是加强对罚没物资清理进行了监督,全年累计两次对罚没物资集中清理进行了现场监督。三是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及文书运用等方面,全年对各监管所开展了2次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质量评议,共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98件,规范执法行为。

13.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一是建机构明责任。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协调。二是强宣传造声势。先后利用街头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宣讲、悬挂标语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宣讲“扫黑除恶”应知会知知识4期,悬挂标语30余副。三是摸家底查线索。先后检查重点部位和行业41个,排查经营主体931户、市场28个,治乱9户,移交涉黑线索3条。

14.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及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年度内,在工作中加强了与市法制办和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其他行政部门的联系,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及时采取案情通报、邀请座谈、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在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共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4件,向其他行政机关及单位移送案件5件,移送率达到100%。同时,全年达到听证标准的案件62起,组织听证3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对行政权力的陈述申辩权。

2020年,我们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兄弟局相比,还有很大差距。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守为民谋事的初心,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规定任务,为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业局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我们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印发了《xx市农业局2020年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对2020年农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

(二)落实学法制度。坚持把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纪、党规纳入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让领导干部时时、处处受教育;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到局机关进行授课。上半年,局党组中心组先后学法5次,其中,邀请了市司法局宣传科长胡刚同志和市纪委常委周志华同志分别就《新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专题辅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农业系统成为常态。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市执法支队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和掌握。三是健全了学法考核制度。严格学法考勤制度,实行集中学习签到考勤,定期督促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进行法规学习,将平时考勤与年终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三)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市农业局聘请了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陈俊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上半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十余次。

(四)实行农业案件案审制度。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市执法支队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按程序报请市农业局批准立案,处罚意见由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上半年,市执法支队办理的两起(肥料、饲料)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农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20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20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20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农业局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12项行政审批事项,根据要求,通过“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制定发布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对象信息库,构建了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提高了监管效能。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与“信用xx”平台对接,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7天“双公示”制度,公开率达到了100%。探索推行“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人人喊打,如过街之鼠。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关于印发xx市农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局历年来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xx市农业信息网”上建立规范性文件专栏,对继续有效的文件进行公示。要求起草单位,对即将失效需继续实施的文件进行重新评估,对需要修改的进行重新制定。

(四)组织全市农资打假。我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积极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夏季百日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农业系统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52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23家,立案查处案件12起,现已结案2起,有效地震摄了不法分子,净化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印发了《xx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明确了工作计划。以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放心农资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上半年,累计开展各种普法活动十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万份。

(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印发了《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工作专班,并通过“xx农业信息网”公布了工作方案和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举报监督。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省农业厅、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问题;也未接到群众直接向我局反映的问题。

审计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城区审计局为保障审计信息化的健康发展,严格落实《xx区审计局信息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审计政务信息的管理、制作与维护,确保审计信息系统更加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审计工作。

(一)加强信息管理。城区审计局制定了《xx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规定》,成立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审计中心,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维护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与审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公开程序,及时信息公开。城区审计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表》,所有公开的信息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订后,再由信息管理员在公开平台发布。2020年城区审计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总计45多条。2020年未出现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为做好2021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推向纵深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我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打造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欠发达地市样板,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五)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专题应用。

(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接口规范》开发系统接口,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开发申请用电、水、燃气等功能模块,实现水电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借助银行自助一体机,推动智慧政务在银行网点及镇(街)、村(居)党群服务中心落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互联网+政务+金融”新业态。考虑不同用户需求,重点关注使用智能技术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有效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推动服务实现普惠化、均等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大银行部门配合)。

(十一)加强政府网站的管理维护。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推动网站改版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加强政民互动,提升政务服务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四)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围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指挥、智慧水利、消防救援、经济运行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阳江分节点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一批示范专题应用,初步构建“一网统管”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统计局分别牵头)。

(十五)申请“一网统管”地市试点。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业务创新专题应用建设,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两平台、城市治理等方面,积极申请“一网统管”试点,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示范区,以示范引领推动全市“一网统管”工作全面开展。(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级政府分别牵头)。

(十六)推广应用“三大主体”——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办公系统(oa)。

1.通过“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实现随时、随地、移动高效办公。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粤政易”,实现移动办公。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新建移动办公app,已建app逐步迁移到“粤政易”。

2.通过“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搭建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横纵连通的公文交换体系,实现全市公文交换秒达。非涉密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公文交换平台交换,各地自建oa、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逐步接入省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3.统筹全市标准版办公系统,全市统一标准、集约部署、集中运维,各地各部门一网协同、统一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十七)开发“多项应用”。根据需要,不断完善“粤政易”功能,以黏性应用推动“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用户活跃度。充分发挥粤政易安全沟通协作平台的能力,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属于工作性质的文字、语音、视频、工作群组、资料传输共享全部转移到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确保政务信息安全。深挖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粤视会、广东网院、知识库等19个省统建应用。创新建设行政执法文书集约送达、智慧后勤、数看阳江、内部“跑一次”等适用于我市的高频黏性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八)优化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完善数据采集链路,加强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大力开展本地医院、运输、客运、停车场等防疫相关数据实时采集共享,强化涉疫核心数据汇聚;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深入研究疫情态势变化特点,优化排查模型,积极配合做好突发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查找、源头追溯、重点区域划分、核酸检测等工作,同时政务服务部门将已汇聚的各类数据共享到公安部门,为落地核查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九)建设舆情大数据平台。设置大数据图文展示屏(展示区),将粤省心12345热线平台的话务情况、部门的办件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部门的行政效能情况等数据实时展示,使我们更直观地全面掌握群众诉求分布及诉求办理情况,每月出具热点问题大数据分析报告,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让平台成为一个数据准确的舆情收集站、了解民情民意的“领导视窗”。同时,通过大数据的深度分析,对热点问题及政务舆情找准症结所在,提前做好预判预警,把“接诉即办”转型为“未诉先办”,实现群众诉求与民生大数据的融合,赋能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工作等,将大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构建智慧信用应用体系。加快社会信用建设,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将信用报告功能接入粤政易,利用粤政易扩大信用报告使用及面,方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随时查询主体的信用状况,提高人员工作效率,提升主体对社会诚信环境感知度。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形成守信激励对象信息库,在“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上建设守信激励专区,通过完善守信激励工作机制,丰富守信激励措施、拓展守信激励领域、创新各类“信易+”惠民场景,使守信主体在各类服务中获得更多优惠便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荣誉感,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一)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快推广应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民生、安全、食品药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分析、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对接连通,实现市、县(市、区)、镇(街)三级监管全覆盖。加快部署我市执法“两平台”,有序推进相关单位入驻,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在我市的推广应用,着力实现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三)着力提高公共资源“智慧化交易”水平。在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现有的电子化交易基础上,加快升级完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业务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面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功能,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动态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联防联治机制提供平台支撑。(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四)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立“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实现对“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填报审核、综合管理和可视化展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五)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阳江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治理工作,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底板、底图和底线。加快建设阳江市自然资源一体化应用平台,推动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实现与其他政务系统及省级相关平台共享对接。为各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六)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ai发布系统的落地,将阳江本地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与粤政易、粤商通等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七)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实施“雪亮工程”市级共享平台项目,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市区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夯实、巩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现代化交通环境;推进公安事项上线“粤省事”平台,深化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和民生自助服务建设,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服务网络;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改革,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无证件(证明)办事”,推行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优化服务措施,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安政务服务优化提升新措施,切实提升企业以及群众办理公安业务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八)推动应急指挥系统精细化。搭建应急指挥信息骨干网,接入“广东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并推广应用。依照“一级建设、多级共用、本地扩展”的思路,依托“广东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标准架构和基础应用功能,开展阳江市本地定制化建设,建立一个统一覆盖全市的应急指挥系统,全面提升我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九)构建消防新型信息化架构。建设消防救援支队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治理及数据可视化,全面开展基础数据采集。建设政务网消防专区,支撑指挥网和政务网应用。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志愿活动分别纳入“南粤家政”培训工程和“社会主义文明实践示范所”建设内容。依托“粤省事”开展实名登记制培训和知晓率调查,建设线上消防科普馆。利用“粤商通”平台推行消防安全预约上门服务,全面推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线上大承诺和自查报备。(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推动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通过微信平台为公众提供22个商事登记事项和与开办企业关联的4个事项(公安刻章、申领发票和控税设备、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等服务,深化线上开办企业服务功能拓展,实现开办企业“一次采集,一步办结”,实现企业设立登记“智能审批”,秒批秒取营业执照。同时,探索推广“政银通”一体机智能服务,在商业银行网点布设“政银通”一体机,实现企业开办“就近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一)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根据全省民政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针对养老、儿童福利、慈善、殡葬、城乡社区等业务,全力配合省民政厅对相对分散的民政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构建一体化平台,进一步提升民政数字化应用和服务水平。开展数据治理和深化民政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快推进婚姻登记业务“全市通办”,满足群众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二)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根据全省加快推动“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积极主动加强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省项目组推进“数字住房(粤安居)”平台的开发使用,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市民和企业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汇聚房地产管理核心数据,建立完备的房地产行业数据库,全方位满足政府服务监管需求和行业应用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三)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服务能力。利用政务云、公共支撑能力等建设成果,通过引入区块链、大数据分析、电子签章(名)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开展“区块链+不动产”、智能审核的探索建设,并通过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拓展“交房即交证”“农房一体批量登记”业务等多个方面,推动阳江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四)推动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推进偿还纯公积金贷款、纯商贷和组合贷款历次提取网上办理。依托粤省事平台上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按月提取还贷签约、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异地公积金转入申请、还款计划查询、提取明细查询等八个事项。推进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在电子证照的支持下进一步精简办事所需材料。(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五)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部署,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一站式服务、双拥工作管理、优抚信息管理、退役士兵安置等功能模块,完善退役军人数据库。(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十六)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配合省教育厅推进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中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并正式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七)提升农业农村局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做好我市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协同推进广东农业农村资源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应用,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八)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财务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国资委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省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全国国资国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时动态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四十二)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要求,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彻底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牵头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20-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乘势而上全面开启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征程的一年。做好20-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湛江市“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任务,加强与海南相向而行,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坚持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全力开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新局面,在省改革建设框架内加快我市建设步伐,为我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支撑,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湛江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依托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结合湛江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借鉴先进城市成功经验,以数据为核心资源,以应用场景驱动数据融合,提高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指挥能力,形成“平战结合”的运行管理新模式,支撑城市治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智能化。

(一)探索构建“湛江大脑”指挥平台。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探索构建集研判分析、综合指挥、高效处置及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湛江大脑”调度中枢和指挥平台,纵向与“粤治慧”(广东大脑)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上下协同联动,横向与市内各系统对接,持续推动信息指令互联互通,将“湛江大脑”打造成全面感知城市家底的运行态势感知中心、支撑科学化城市治理的技术平台赋能中心、跨部门跨领域的一体化城市级联动协同处理中心、基于全局数据关联分析的领导决策分析中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6月底前完成湛江市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建议书。)。

(二)适时启动智能运营中心筹建。按照“粤治慧”(广东大脑)建设进度,适时启动智能运营中心的筹建工作,探索构建智能运营中心大厅、决策指挥室、可视化指挥调度室、参观走廊、配套设备间等功能模块。通过中心大厅、临时指挥车、移动终端等设备形成平时办公、战时指挥的运行模式,为决策者、政府部门、企业和民众提供不同应用场景的数据资源和智慧应用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20-年6月底前完成湛江市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建议书。)。

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动“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向注重用户功能、服务和体验转变,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构建泛在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全市权责清单管理。组织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事项以及省级通用目录,编制汇总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委编办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6月底前完成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四)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市直部门牵头组织本系统相关单位,梳理市、县两级共有,县级不同区域共有事项清单,并对共有事项清单的业务办理项、申请材料、业务表单、办理时间等要素保持统一。各部门按要求完善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确保事项要素准确、完整,提升办事指南规范性和精确度。梳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事项,提升政务服务智能、精准推送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取。设置“一窗通取”专窗,申请人通过“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后,各部门按规定职责和时限,分别将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送至专窗发放,申请人在专窗一次性通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确保落地实施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达到60项以上。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工作,实现全市原则上不少于50%应优化事项完成“四免”优化,落实本地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优化行政服务大厅预约系统,提供全市统一分时段预约服务,实现我市预约办率达到100%。推动5个事项线上智能审批或无感申办,实现无人干预自动审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七)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探索推动市场主体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实名注册用户突破500万。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拓展粤商码应用场景,实现注册市场主体用户超过20万。加快县(市、区)和部门应用接入粤政易平台,实现实名注册用户超过7万。强化粤视会平台开放接入能力,推动与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对接互通。配合加强粤政图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地图产品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9月底前完成“粤系列”平台事项应用接入服务项目立项采购,并持续推进。)。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在全市部署一批政务服务一体机,对接银行等智慧终端,实现全市镇(街)全覆盖。梳理推动30项跨域通办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一体机平台。推进银行网点开设政务服务专区。考虑不同用户需求,重点关注使用智能技术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九)深化政务服务跨域通办。以海口、玉林、钦州、北海等城市为突破口,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优化调整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推动不少于8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探索政银合作、政邮合作、政务小屋等创新模式,不断丰富办理渠道,提升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7月底前完成。)。

(十)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统筹推动各地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设立的在我市范围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为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8月底前完成。)。

(十一)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加快实现省好差评系统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接,不断提高企业群众评价参与度,优化差评处理回复机制,深化评价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和结果运用能力,强化问题整改和监督。配合省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地图,实现线上线下监督可视化、评估预警常态化。统一部署政务服务效能评估系统,实现事项标准化监管、服务过程监管、运行能力监管、综合效能监管等在线监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前完成省好差评系统与12345热线对接。)。

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紧跟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步伐,探索构建以“湛江大脑”为核心平台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加强动态感知、联动指挥、辅助决策等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市域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十二)加强“一网统管”顶层设计。围绕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职能,全面部署专题应用建设,提升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20-年12月底前着手编制湛江市“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

(十三)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围绕经济运行、应急指挥、消防救援、住房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标志性成果。(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分别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并持续推进。)。

围绕市委市政府20-年工作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行业特色应用建设,做好重要平台系统的应用推广,推动相关部门业务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助力部门履职提质升级。

(十四)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

1.提升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能力。积极配合省建设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系统,实现疾病及相关因素多维多点的预警预测及处置闭环管理,提高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质量和数据分析效率。开工建设湛江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初步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市卫生健康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2.优化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积极配合省进一步优化“粤康码”服务,推进多“码”融合,推动跨境、跨省、省内健康通行码互信互认。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11月底前完成公安疫情防控数据支撑。)。

(十五)助推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不断深化。

1.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部门既有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并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全面实施网上并联审批,将电水气外线工程审批纳入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并持续推进。)。

2.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搭建“不动产链”应用平台,开展数据上链工作,形成链上不动产登记全市“可信库”,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再提升”建设,更好地支撑“全域登记”“智能登记”等新业务场景,促进办理时限压缩和效能提升。推动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一窗联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3.打造新一代智慧型税务应用。建设智慧电子税务局,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税。加快推广使用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加强成品油流通环节的税收征管。推进税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提升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市税务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4.推动智慧金融应用。推广应用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完成工商登记信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部分许可证信息、企业黑红名单信息等接入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发布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整合相关部门政务数据,加大对智慧金融应用场景的探索与支持,推动构建金融科技服务生态,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市金融工作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

5.构建智慧信用应用体系。优化升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湛江),形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补齐公共信用服务短板。上线“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综合评价模型,建立“信易+”应用系统,构建湛江特色的智慧信用信息应用体系。(市发展改革局牵头,20-年12月底前完成开发。)。

6.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持续推进应进场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市场主体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继续加强中介服务超市推广应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20-年12月底前实现招投标项目不见面开标和各类进场的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组织完成市直单位中介服务超市工作的宣传培训。)。

7.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强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和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功能,提高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功能,完成市、县(市、区)两级平台一体化工作,实现平台用户覆盖全市360个执法主体、超过1万执法人员和11个监督部门。

8.建设招商项目管理系统。汇聚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的招商项目数据,促进招商项目信息的整合共享,形成集招商项目信息、资源互通和企业服务为一体的管理系统,实现招商项目全领域覆盖、全流程跟踪、全过程管理。

(十六)推动民生保障能力取得新突破。

1.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考务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加快考试招生信息管理、考试考务综合管理等平台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按照“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公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的思路,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民政领域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建设,构建智慧民政数字综合信息平台。深入开展数据治理和深化民政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

3.深化人社数字化应用服务能力。建设智慧人社服务平台,提供人社业务的经办、分析、决策和监管的智能化服务,探索建立人社领域创新型信息化应用。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支持整合各部门各类民生服务卡,配合省加快实现社保卡在全省范围内互认互用、通办通用。

4.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对接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汇聚房地产管理核心数据,建立房地产行业数据库,满足政府服务监管需求和行业应用需求。

5.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依托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市退役军人数据库,助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精细化管理。

6.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全市一盘棋”。上线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格局,为全市医疗保障业务提供支撑。

(十七)支撑平安湛江建设再上新台阶。

1.深入建设平安湛江。构建综合网格信息化支撑体系,建立综合网格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打通政法部门间办案数据流转壁垒。

2.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项目(一期)建设。深度融合应用人口、车辆等公安基础数据与政务数据,配合省公安厅推出一批“打防管控服”智能化应用,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精准预警、趋势预判和主动服务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共建共治”转变,积极支撑“平安湛江”建设,为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3.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推动视频图像、公安云图、政务服务、公安人体生物特征与公安大数据平台全面融合应用。推进前端高清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打造多维即时智能感知体系。全面整合共享数据资源,依托“全省一片云”,整合智慧新指挥、新侦查、新防控、新民生等八大创新警务应用。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以用促建、以用促管,全面推进人脸识别技术功能建设,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精准度。

4.提升应急指挥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强市级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物联网网关、视频智能分析、高性能客户端、高清图像处理器建设,提升应急特殊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强危化品企业管理和化学品知识图谱更新,提升危化品安全风险分析、综合监管能力。

5.打造新型智慧消防救援体系。建设智能接处警、智慧指挥、三维数字化预案等系统,推广部署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实战指挥体系。开展消防数据分析模型建模与优化服务,实现高风险区域风险评估、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十八)助力美丽湛江建设取得新进展。

1.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地质灾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政务管理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信息化建设,为各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2.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做好“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的使用和推广,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探索大数据、ai技术、生态遥感等新技术应用,健全水、气、土、预警应急、污染源精细化管理等功能,形成监测网络全面化、决策分析智能化、业务应用融合化、工作办理便利化的数字化生态环境管理格局。

3.强化水利管理数字化能力。完善“智慧河长”平台,为河湖管理提供支撑。推进市水利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全市规模以上水利工程建设视频监控点,深化图像智能化应用,提升水利工程智能感知能力。

4.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海洋气象观测和卫星遥感监测产品应用,初步建成琼州海峡气象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研发临灾阈值智能提醒ai机器人,加强跨部门数据融合共享,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智慧化水平。

(十九)推动行业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强化财政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财政综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推动财政业务一体化管理。建设完善财政资金监控平台,深化财政大数据应用,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预算单位、财政、代理银行、人行等单位全方位、全业务流程电子化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2.深化交通运输数字化应用。建设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有效防止超限车辆出站(厂、场),进一步提高治超效能,提升对货车和源头企业的智能监管力度。启动交通大数据决策系统二期项目建设,构筑全面支撑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决策的技术支撑平台,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3.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湛江市农村产权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利用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支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农业数字化应用,创新智慧农业新模式。

4.推进审计作业全过程智能化。加快“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建设审计专网、审计分析网、数据分析室、现场审计作业云,实现审计现场资源随时共享、计算处理能力按需提升。根据各被审计单位“数字政府”建设情况,不断适配完善审计数据分析平台,推进数字化审计和大数据审计。

5.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推进市国资监管云平台项目建设,完善数据分析平台与业务处理平台,实现业务流程协同化、决策分析智能化。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动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

6.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推进广东数字供销公共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湛江节点)建设,对接广东数字农业,通过建设农资农技、冷链物流、农产品直供配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等平台,实现四级助农服务平台数字化管理。

探索建立公共数据法治环境和管理体系,逐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十)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在省的统一建设框架内,探索建立我市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机制,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治环境。探索建立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组织架构,加快构建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

(二十一)稳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逐步构建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目录和动态更新机制,配合完善“开放广东”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

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理念,强化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持续提升政务云、政务网及大数据中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稳扎稳打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二十二)提升政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提升市级政务云平台支持能力,资源总量达到6704核vcpu、25024gb内存、988tb存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率。贯彻落实《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专项规划》,构建有韧性、多代际的服务型电子政务网络,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探索1.4ghz或700m频段无线政务专网在移动政务、公共安全、应急通信等场景的应用。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密算法加密能力的去ip化新型视频传输网络。

(二十三)提升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持续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推进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湛江节点部署、对接,有效盘活数据资产,支撑全市政务大数据管理和数据治理工作。按照全省构建统一标准、统一架构、分级管理、互联互通的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要求,试点建设湛江市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大现有视频资源、感知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推进共享交换能力建设。

(二十四)完善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配合省完善全市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库,推动“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推广电子签名在高频服务场景的应用,有效减少群众、企业跑动次数。规范和加强本市电子印章管理,提升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支撑能力。推动一批高频业务系统与省电子印章平台、省电子证照平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公共支撑平台对接,提高我市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实际签发使用量。

(二十五)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数字政府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湛江节点。加强与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及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的合作,积极参加“粤盾杯”攻防演练,发布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初步完善政务云平台密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产密码应用支撑能力。

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建设,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整体性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效。

(二十六)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体系、安全制度体系、技术防护体系,推动数据供需对接更加精准顺畅。建立证明事项信息数据收集、共享、核查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核查联动,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七)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能力。优化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定位,强化核心技术能力建设,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提升运营服务质量。优化全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探索建立数字政府相关产业联盟,提升各行业专业化建设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于20-年7月10日、20-年1月10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坚持挂图作战,加强督促检查,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数字政府是指在现代计算机、网络通信等技术支撑下,政府机构日常办公、信息收集与发布、公共管理等事务在数字化、网络化的环境下进行的国家行政管理形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政府工作报告在“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方面的部署之一,凸显意义深远。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国家持续强化政策组合予以应对化解,包括实施力度颇大的新一轮减税降费,而数字政府则被寄望能从更深层次优化发展环境,激活经济动能。

目前,全国各省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全部出炉,数字政府建设成为各地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证照分离”、“免审即享”等热词亮点频出,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的趋势明显……2022年各地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有哪些?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有何新要求?“互联网+监管”有何新情况?新华政务为您梳理。

01。

北京: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

2022年,北京将坚持从办好“一件事”入手,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带动更大范围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由网上掌上“可办”转向“好办易办”,让企业和群众享有随时在线、集成便利的政务服务。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继续做好12345市民热线服务,深化“每月一题”和“服务包”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局处长走流程”,进一步提高惠企便民服务效率和水平。

02。

天津:打造一批应用示范场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22年,天津将推动数字赋能转型发展。深入实施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建设,坚持应用引领,强化工作机制。打造一批应用示范场景推动数据更好互联互通,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出台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具体措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单标准化,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告知承诺”改革,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03。

河北:加快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

2022年,河北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就近办、自助办、网上办水平。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数字政府。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

04。

山西: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新业态新领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2022年,山西将充分释放便企利民红利。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试点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建立项目审批“一事一方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在基层便民服务机构、银行网点、商场等服务场所推广自助政务服务,推动群众办事“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05。

内蒙古:优化“一网通办”,启动“一网统管”,深化“蒙速办·四办”服务。

2022年,内蒙古将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向呼包鄂乌全面下放自治区本级权力事项试点。优化“一网通办”,启动“一网统管”,深化“蒙速办·四办”服务,实现教育、社保、医疗和企业开办、经营许可等高频事项“一次办”、“掌上办”、“跨省通办”,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一线通达”,让群众反映的事有人盯、有人办。

06。

辽宁: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全面提升“辽事通”应用水平。

2022年,辽宁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以公正监管保证公平竞争。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让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即享即兑。

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支撑系统,聚焦只提交一次材料、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面提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应用水平,高频政务服务清单内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以“一网协同”倒逼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设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联动。

07。

吉林: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

2022年吉林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利保护,提高审批效率,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全力推动吉林营商环境快步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建立规范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广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启动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

08。

黑龙江: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

2022年,黑龙江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流程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度。

落实大数据应用、精准赋码等精细管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获得最大防控成效。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实施黑龙江省全民健康大数据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推进省远程医疗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

09。

上海:推进“一网通办”迭代升级,布局全域应用场景,加快治理数字化。

2022年,上海将加快治理数字化。推进“一网通办”迭代升级,布局全域应用场景,再推出一批零跑动、零材料、免申即享、智能速办事项,加快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深化“一网统管”建设,完善城市运行数字体征系统,推出一批应用场景。完成部门信息化职能整合优化,推进城市数字底座建设、强化数据共享。强化智慧公安规模应用、深度应用,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务实创新提升效能。高标准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172项含金量大的改革举措,一体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深入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更多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综合监管改革,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以精准有效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全面推行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事”就近办、集成办、简便办。落实数据条例,健全数字法规、制度、标准和政策体系,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完善数字社会权益保护机制。

10。

江苏: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2022年,江苏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努力把江苏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江苏将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强化数据开放和数据保护,统筹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生态体系建设,发展互联网服务和相关产品,努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

11。

浙江: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

2022年,浙江将全面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加快实现商事主体登记“零干预、零材料、零费用、零跑动”,优化注销服务,建立歇业制度,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强化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全链条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平台企业合规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选代升级数字化改革。优化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全面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路领域的业务流程优化、制度重塑、系统重构。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成功能强大、支撑有力的数字资源系统。围绕党建统领、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和基层治理等系统,加快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重大应用。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数据安全。

12。

安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屏通办”改革。

2022年,安徽将推广应用“徽采云”平台,提高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完善企业诉求办理刚性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组建数字江淮公司,设立省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监测运行体系、深化“食安安徽”建设实施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工程。

安徽将推动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创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屏通办”改革。强化工作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每项工作都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

13。

福建:持续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好政务信息“一张网”

2022年,福建将在做优“服”上提效率,持续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好政务信息“一张网”,完善“五级十五同”动态管理机制,推出更多的“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探术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网通办”,实现线上服务“不打烊”、线下服务“不打折”。创新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加强数字化监测督导,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推行制度公开、流程公开、效率公开,把审批和服务全流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推动诚信福建建设,依法规范失信惩戒,建设诚信社会;强化政策兑现,打造诚信政府,新官要理旧账。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加快建设“数字第一家园”一体化服务平台,完善台胞医保服务中心、台胞台企服务专窗等公共服务平台布局。

14。

江西:升级“赣服通”前后端功能分离新模式。

2022年,江西将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向国家级开发区和市县两级放权赋能。打通数据壁垒、深化综合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照通办”,在低风险行业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打造“赣服通5.0版形成“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梳理集成惠企政策,建设政策兑现“惠企通”,推广免申即享模式。构建涉企营商环境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发挥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作用,努力实现“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进一步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争当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

15。

山东: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无证明之省”

2022年,山东将实施数字赋能增效行动。坚持数字政府建设先行,启动数字政府强基工程,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提速数字机关建设,完善“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深化“数源”“数治”“数用”行动,全方位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建设“无证明之省”,优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大电子话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建设全省统一的“居民码”“企业码”。建好用好全省“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

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动高质量“一网通办”,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重点民生领域探索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面向市场主体创新优化政策和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16。

河南:组建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推动省级审批事项大厅之外无审批。

2022年,河南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建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推动级审批事项大厅之外无审批,实现建设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深化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

17。

湖北: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到线上只进网、线下就近办理。

2022年,湖北将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数字赋能、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做到线上只进一网、线下就近办理。探索项目测绘“多测合一”、各类规划“多规合一”、专题评价“多评合一”、图纸审查“多审合一”、竣工验收“多验合一”,加快“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一事联办”事项扩大到40项以上。

18。

2022年。湖南将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提升监管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红黄牌”制度,办好“12345”热线。

19。

2022年,广东将全面推进“数字政府20”建设。强化全省“一片云、一张网”、升级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推动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管理,优化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平台功能,探索构建个人、法人数字空间。深化“跨省通办、跨境通办”和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强化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

拓宽跨省通办业务范围。实现群众就医、求学、养老、户籍业务等100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动50项高频政务服务在港澳地区“跨境通办”。推进高频事项“一网办、一次办”。在全省各级推出100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企业服务等领域推出50项高频事项实现“一网办一次办”。加强基层服务设施建设,部署超2万台“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在全省行政村全覆盖,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完成数字政府线上服务平台和市县两级政务大厅适老化、适残化改造。

20。

广西:推广应用“智桂通”平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2022年,广西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广应用“智桂通”平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企业注销便利化。落实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和援企稳岗政策、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持续为企业减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隐性壁垒排查。

21。

海南:强化整体政府理念,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2022年,海南将强化整体政府理念,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下决心解决数据壁垒问题。拓展场景应用,加强“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监管”。引入智慧化手段,更多采用信用监管。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致力打造无感知、有温度的监管。

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和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开展准入即准营、政务服务“零跑动”、“信用+免审”、国空间慧治理、跨境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一批领跑行动。发挥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一网通享。搭建“政企面对面”平台,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

22。

四川:促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便捷化,打造“城市大脑”和“政务中枢”

2022年,四川将实施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启动建设省大数据资源中心,打造国家级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培育数字应用新业态,打造智慧医疗、智慧康养、智慧交通、智能建造等数字应用场景。促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便捷化,打造“城市大脑”和“政务中枢”。

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联、通、办”效能。深化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管理服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探索建设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

23。

贵州:以“一云一网一平台”为载体,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2022年,贵州将以“一云一网一平台”为载体,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减一降”,深入实施“一窗通办2+2’模式”“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全程网办”事项达到70%。探索建立容缺承诺审批制度。落实好国家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费和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政策。

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推进“东数西算”试点。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提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数据授权使用、登记确权、技术标准等方面实现突破。

24。

云南:持续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

2022年,云南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优化审批、全流程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坚决整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持续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深化拓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建好用好政府网站,更好利企便民。

25。

重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改革,提升“渝快办”效能。

2022年,重庆将加快市场化改革探索“一业一证(照)”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改革,提升“渝快办”效能,深化“全渝通办”“跨省通办”,丰富“一卡通一码通”应用场景,启动实施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

推进法治化建设、推广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指数体系。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建成区数字化管理全覆盖、构建“一云承载、一图呈现、一网统管、一端服务”的城市智管新格局。运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26。

西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联网+”模式。

2022年,西藏将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联网+”模式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和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改革覆盖面。落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服务最好,市场主体增长6.5%。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行动,加强营商环境考评,严肃查处典型问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中小企业销往区外的加工特色产品给予50%单边运费补贴,扎实做好“双清欠”和劳资纠纷化解工作。

27。

陕西: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秒批秒办。

2022年,陕西将整合改造升级政务“一张网”“一朵云”和大数据中心平台,促进数据资源质量和数字政府效能全面提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全力打造“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和“泰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秒批秒办。推动水电气热“一件事一次办”,一般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70个、10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金融、能源、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涉企服务,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

28。

甘肃:紧盯“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目标,加快建设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数字政府。

2022年、甘肃将全方位提升“放管服”水平。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投资审批、招投标等领域改革。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紧盯“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目标,加快建设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数字政府。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着力打造“甘快办”“甘政通”“12345热线”“不来即享”和“一码通”特色品牌。启动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一屏知全省、一键政务通”。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调度、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让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享受实实在在的数字红利。

29。

青海: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跨省通办。

2022年,青海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跨省通办。

30。

宁夏:精简涉企经营许可,推行“一证准营”“简易注销”

2022年,宁夏将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涉企经营许可,推行“一证准营”“简易注销”。拓展“我的宁夏”app功能应用,巩固“一窗办理、集成服务”改革成效,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可办、一次能办、跨省通办。

做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1。

新疆: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2年,新疆将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推进“跨省通办”,推广“异地可办、区内通办”。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办理流程、促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移动便民服务能力,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创新政务数据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持续深化公共资源整合共享,全面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交易数据应用,加强监管、提升效能。擦亮“12345”政务服务品牌,深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推进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落实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做法,力争到2022年底将审批时限压缩至30-60个工作日内。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改革,严格规范政府监管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24小时随时办”“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网购式办事”“一件事一次办”……近年来,随着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推进,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等数字应用基础设施助力政务服务场景日趋高效便利。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随着数字经济的进一步深入,葫芦娃集团在为传统企业数字赋能的同时,也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努力提升综合实力,在日常生活、产业发展、政务服务等方面,为更多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生态环境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20年是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全面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力保障环境安全。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我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局法制部门牵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局班子会定期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我局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开展。

(二)依法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安全保卫战。

1.强力统筹协调、精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进《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累计出动5万余人次、1.1万余辆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9万余条,利用喇叭播放宣传音频1.5万余次。强化秸秆禁烧区巡查执法,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5万余人,发现并处置火点6300余处,处罚金额13万余元。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现场推进会,目前,各县区(开发区)已基本完成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三是严管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春节期间未发生污染天气。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和应急响应,修订《南宁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10次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对响应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五是强化科技支撑,继续开展源解析和机动车尾气走航监测,助力精准防控。

2.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百姓“水缸”安全。一是抓整治,开展流域环境问题精准治理,对影响武鸣河叮当断面和郁江横县六景断面沿岸污染源进行拉网式现场排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实施郁江(南宁段)流域水质跟踪研究,强化流域治理主体责任,将流域整治、水质目标落实分解至各县区(开发区)。二是抓巩固,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6个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三是抓建设,紧扣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提升,全力推进新改扩建污水厂项目的建设,及时推送每月两次水质监督性监测数据,积极推动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南宁市水环境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南宁市流域水环境治理“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保好水、护饮水、治黑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建成区38个黑臭水体全部实现消除或基本消除。竹排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入选2020年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的典型案例。

3.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土壤环境总体安全。一是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截至目前,推进了193万亩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推进完成率124%。二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第一阶段总共163个地块的基础信息调查采集工作。三是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组织对45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准入机制。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各县区、开发区累计排查涉镉污染源重点区域663个,排查企业465家,2家企业列入整治清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安全。

4.推进农村治理攻坚,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统筹资金在各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强化农村污水设施运维保障,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控农村面源污染。充分做好2020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工作准备,积极推进“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各相关县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自查排查。

5.全面强化环境噪声管理,噪声治理管控持续改善。联合各城区、开发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开展综合治理,实现环境噪声信访投诉量持续下降和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改善;开展敏感时期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噪声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将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市政工程纳入监管平台,主动上门与施工单位对接服务,帮助解决施工噪音问题,及时做好群众投诉答复和解释工作。

6.着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医疗废物全部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协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按照“一点一策”,推进重点难点固废问题整改。三是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强力推进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指导各城区和开发区积极完善源头有害垃圾收集装备和建设区域临时贮存点,目前所有城区、开发区有害垃圾贮存点已经建设完成,共配置了19辆有害垃圾车辆,车辆核载总量12.28吨。四是强化涉重点重金属项目监管,做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管控。建立涉重点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推动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前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约26%,完成自治区重金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减排12%的目标。

7.全力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管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共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黑臭水体治理等40余项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0多人次,检查企业7000多家次,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7854件次。排查“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98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0件,处罚金额958.0038万元。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逐步完善,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8.坚持不懈,落实疫情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采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数据监控、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环境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创新建立重点企业环保挂牌服务机制,首批已向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进行授牌、实行定点挂牌服务。二是实施“两个清单”,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通过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入企业、引导第三方治理等方式,精准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三是主动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南宁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成现场执法检查组,到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指导督促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做好污水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四是指导服务自治区级后备定点收治医院邕武医院扩建项目建设,仅用7天时间,全程指导帮扶邕武医院完成原有污水站应急处理项目和临时负压病房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调试工作,保障医院顺利投入使用。

(三)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落地运行。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部署,有序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于2020年3月5日挂牌成立了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支队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发挥综合执法改革的执法调度优势,统筹市县执法力量,组织开展统一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更加统一、效率更高、动力更强、覆盖范围更全面。

(四)配合做好开展地方性条例的立改评废工作。起草《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并协同市司法局等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工作,2020年6月已经市人大一审。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南宁市横县茉莉花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40余件地方性法规提出环保部门职责方面的修改意见建议。组织对《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鉴于《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9年施行,目前已完成《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废止办理手续。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局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我局制定了《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多项规章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为依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我局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新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和管理规定》。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件检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办法》进行环境执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自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推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

(七)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夯实依法治市群众基础。我局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建平台,创典型,不断扩大环境保护普法辐射作用。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散发资料、悬挂标语横幅、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和字幕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推送环保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拓领域,强宣传,确保普法宣传落地落实。拓宽普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把普法宣传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普法工作。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环境大接访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营造法治宣氛围。

(八)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做好5起行政复议案答辩工作、6起行政诉讼案出庭应诉答辩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依照规定组织局领导参与庭审活动。

回顾2020年以来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监管领域和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同时,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责,聚焦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参与案件研讨,保证处罚的合法性。

三是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我局根据执法人员日常环境执法的特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自行命题,并坚持每年组织两次本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来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质量。

四是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五是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普法工作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

按照《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站、队)抓细抓实具体工作,并选派了x名年轻干部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非法学专业x人,其中x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学习中央、省委、x市委关于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改革方向和改革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xxxx年x月,根据《x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原x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与x市x生态环境局实行“局队合一”,更名为x市x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工作重点突出,对各类恶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对缺乏环保和法律法规知识的企业,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实现依法严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两手抓”“两手硬”。xxxx年,开展“双随机”抽查xxx家次、夜间及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和信访投诉办理等其他执法检查xxxx余家次。对xx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xx起,罚款xxx余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环境污染事故。

3.统筹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涉疫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生活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等重点区域检查,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组建环境监测党员突击队,对石河堰和团结堰饮用水源地源水开展了xx次生物毒性和总余氯监测,对定点医院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对污水厂开展xx次总余氯监测,对隔离点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上报监测信息和各类报表xxx条;环保铁军战“疫”队深入社区支援疫情排查、值守工作,服务居家医学留观对象xx名,累计值守xxxx余个小时。创造性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对保障疫情防控类建设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现项目审批时限最多缩减xx%。全面实行电子件送审报批、“专家函审+视频会议”模式,实现环评审批xxx%网上办,环评事项办理全程“零接触”。

(三)规范性文件梳理、制定情况。

按照全市规范性文件清查工作部署,对xxxx年xx月xx日前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xx件规范性文件中的《关于建设生态x的实施意见》等x件建议清理;xxxx年我局未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

推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查制度。严格落实《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前,严格实施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完整记录每个环节情况,专档专卷管理。今年,由我局牵头《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施行。

(五)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发了《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措施》《创新提能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以“十五条”有力措施为抓手,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范围,打造包容普惠的营商环境。二是对标提升服务水平。派专人赴x市局、锦江区、青羊区等交流学习,对标对表x荔湾区、x光明新区等国内行政审批先进城市,取长补短,将非承诺制项目报告表审批时限由x个工作日压缩为x个工作日,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精简为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当场办理。三是服务重大项目环评。xxxx年x月,水井坊x产业基地项目环评顺利取得省厅批复,为白酒产业振兴奠定了基础;为保障璞泰来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多次邀请市局领导和省级专家现场实地考察,为项目落地提供帮助,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成功争取到璞泰来项目总量在x市范围内予以调剂,切实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xxxx年累计公开环评公示信息xxx条、环境质量信息xx条、行政处罚信息xx条、环境工作动态xxx条,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了xxx%。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投诉举报案例分析研判工作方案,成立了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xxxx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共计xxx件。按照“有件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回”的原则,办结回复率达xxx%,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好评。未收到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申请。

我局现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职人员x名,法制审查力量单薄,在职教育培训较少。下步,我局将为现有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提供必要保障,选优配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加强现有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市委、x市委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保障。强化法制力量配备,设置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选优配强专业的法制工作干部,探索建立干部职工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内部程序,全流程梳理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行刑衔接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有依据、有标准的案件办理程序图。对标先进、探索创新,持续优化政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周进度跟踪管控机制”,全力做好项目专员“一对一”跟踪、服务、调度、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助推璞泰来等重大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与x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x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x市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准确掌握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工作新要求,执法工作新标准,形成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协同机制,用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领导班子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执好法。党组中心组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开展了12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在学习内容上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高学习质量。在工作安排部署上,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将法制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安排部署,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起草《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根据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我局承担《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先后组织十余次讨论会进行修改完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区县分局、部分企业、法律专家的意见,对内容进行完善,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草案及相关资料已报送市司法局、市人大。

(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审批权限要求等,并对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不罚”“轻罚”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出具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6份文件的局内部法制审查意见;对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的12份行政合同进行法制审核;指导区县分局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登记工作。

(四)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制度。我局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案件涉及重大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经政法宣传科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法制工作委员会集体审议,未经审议或者经审议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2020年我局共组织了6次法制工作委员会,经集体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件。

(五)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制”的通知》,并对执法检查计划、结果、行政处罚实行网上备案。全年通过“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共上报检查计划162条,上报检查结果127条;各区县上报检查计划862条,上报检查结果3597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做好了我局(含区县分局)2020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听证主持人证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并完成两年年审及四年年审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全市参加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共计225人,新申领执法证16人,申领听证主持人证23人,极大提高了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持证比例,目前等待核发证件。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各类专题培训,2020年共组织专题培训四次,培训执法人员约400人/次,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了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八)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行政调解制度。为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环境违法,反映合理诉求等事项,我局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指导各分局通过行政调解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履行好行政监管职责,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计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6次“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讲解;依托“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固废法》等单行本法规700余本,宣传单页3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公众守法意识。

(十)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涉及营商环境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可能与《民法典》相违背等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现行有效的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市局规范性文件、2017年以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33件文件以及市局制定印发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审核清理,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召开了全市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全市所有区县已全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及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共办理49起损害赔偿案件,企业采取自行修复、替代修复等多种形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赔偿案值达3亿元。

(十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把好法制审查关,守好诉讼质量门,2020年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核行政合同12件。

(一)要抓好合法性审查,严防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要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区县分局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开展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才能有效预防政府决策法律风险。

(二)要抓好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区县分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指导,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

(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业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执法人员更注重业务技能的提升,在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中存在不深不透的问题。

(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需要进一步配备。我局人才队伍中以理工科为主,大多精通化工、环境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法律专业的人才较少,需要进一步配足配齐。

(一)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市级依法行政考评布置、汇总、上报等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成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等的内部合法性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探索。按照改革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按程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追究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三)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将采用送法上门的模式开展,通过进乡镇、进企业的形式开展,根据相关精细化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使企业明确应遵守的法定义务,提升宣传效果。

(四)继续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争议纠纷,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2022年是我省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迈进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做好2022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省数字政府均衡协同发展为抓手,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引领,聚焦省域治理与政务服务两个着力点,全面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推动我省数字化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打造全省统一移动政务门户,强化政务应用创新,推进部门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推动实现全省数字政府协同均衡发展。

(一)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全面启动全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工作,印发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科学设定发展任务和目标,以地市为主体建设落实。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研究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不断提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二)完善全省政府统一协同体系。推进“粤政易”平台自主管理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各部门业务应用自主进驻平台。完善“粤视会”平台功能,支持各地各部门视频会议系统高效接入,提高平台分级管理、互联互通和标准流媒体服务能力。全面推广省数字政府填表报数系统,实现基层干部填表报数工作量压减60%。(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探索部门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全面梳理各级部门事项清单和业务流程,探索制定适应数字化发展要求的业务流程标准,推动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并在珠海、佛山、惠州、江门等地开展试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四)深入推进“省统市建共推”工作。在全省复制推广数字政府基层应用建设试点优秀成果经验。支持广州、阳江、云浮市探索“城市码”“省事码”应用,支持深圳市探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深圳分中心与省平台互信、备份,支持珠海市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治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pdmm),支持惠州、肇庆市探索“免申即享”“无感办理”模式,支持东莞市探索建设基于区块链的证照查验平台,支持中山市探索政银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场景。(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全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共数据管理和运营体系,完善数据交易流通平台和机制,加强数据要素相关标准和技术研究,探索构建个人和法人数字空间,力争在年内取得新突破,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五)完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体系,组织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推动首席数据官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广。(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创新公共数据运营模式。加快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推进公共数据资产登记与评估试点,研究制定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相关制度。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加强公共数据资产凭证规范化运营管理,不断拓宽公共数据资产凭证应用场景。(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七)促进数据交易流通。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搭建数据交易平台。推动数据经纪人、“数据海关”试点。支持深圳市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交易控股集团,深圳市政府牵头)。

(八)强化标准和技术体系研究。搭建结构清晰、系统高效的数据要素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标准化成果。探索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健全大湾区数据基础设施体系。(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政府牵头)。

(九)探索数字空间创新应用。开展存证链、数字空间相关技术和理论研究。发布政务版个人和企业数据空间,通过“粤省事”“粤商通”平台对外提供可信授权访问服务。探索推动设立数字法人,实现数字化业务运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强化省市两级政府治理协同,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持续深化各部门专题和行业应用建设,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十)完善“一网统管”省市联动体系。

1.提升“粤治慧”基础平台支撑能力。完善平台功能,建设指挥调度中心、协同联动中心、监督管理中心,实现省市两级平台互联调度。探索建设“会议会务”专题应用,为重点专题会议提供有力支撑。开发pc端、移动端应用,强化领导决策辅助等功能。(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全面推进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加快市、县(市、区)“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基础平台互联互通。深化智慧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牵头)。

(十一)提高经济调节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1.提升科技创新数字化治理能力。完善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加强业务场景数据深度应用。开展“一网统管”科技创新专题建设,实现对全省科技资源状态的态势感知、形势分析预判和宏观决策。(省科技厅牵头)。

2.构建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图谱。加强全省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归整和重点细分领域研究分析,绘制重点产业链全景图,构建集群概况、产业链全景、产业提升、工作协同等模块。依托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平台,深入实施产业集群“链长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强化财政智能化管理能力。优化完善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逐步纳入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非税管理等业务。建设财政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智能财政业务拓展平台,加强财政运行数据统计分析,强化风险防控、监督预警和智能应用。(省财政厅牵头)。

4.推进审计数字化转型发展。完成“金审三期”建设,完善审计大数据中心可视化应用,加大审计数据资源利用,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加快“数字审计机关”建设,实现审计作业和机关管理协同高效。(省审计厅牵头)。

5.创新金融智慧监管方式。建设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实现行业和机构监管全景图、机构监管评级、机构风险预警等功能。运用大数据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省内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十二)提高市场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1.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市场监管综合应用支撑平台、智慧决策中心、市场监管大数据专区,初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汇集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提升食品、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助力精准监管、靶向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2.加强智慧药品监管。建设“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实现许可管理、监督检查、监测和风险管控、追溯管理等业务应用。完善药品监督管理数据资源体系,探索构建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的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模式。(省药监局牵头)。

3.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优化完善“两平台”功能,推动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打造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执法部门领域监督、政府层级监督,为乡镇综合执法提供指挥业务协同。(省司法厅牵头)。

4.深化“互联网+监管”。优化升级“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建立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监管事项一张清单,理清监管责任链条。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减少监管数据重复报送、多头报送。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数据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创新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全时段动态监管,减少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三)提高社会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1.推进平安广东信息化建设。推动“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建设应用,打造综合网格管理、矛盾纠纷化解、态势分析决策等应用,推进省市平台对接。加快研判分析、全景视图、平安指数等应用推广,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省委政法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深化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提升社会稳定风险预防预测预警能力。开展“一网统管”公安专题建设。在全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中推行“粤省事码(粤居码)”,开展全省户籍信息电子化、户政业务标准化建设应用。(省公安厅牵头)。

3.强化提升智慧应急能力。深化“一网统管”风险防控与应急指挥专题建设应用。打造工矿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智慧森林火灾防治监测预警、雨量致灾智能分析应用等系统。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省灾害现场应急救援能力。(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4.提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建设“田头智慧小站”,组织开展数字农民大培训。打造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健全大数据管理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管理云平台,构建全省美丽乡村数字管理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5.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管理。打造广东数字供销,整合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平台,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协同管理和融合创新,提升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省供销合作社牵头)。

(十四)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数字化规范化水平。

1.构建人社管理大数据体系。建设大数据监管监控平台,实现对社保基金、就业创业资金补贴、人事考试等实时监控及预警。探索建立趋势分析、形势研判等辅助决策体系,提升人社行业管理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2.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建设完善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大规模检测、接种和监管要求。加强“粤康码”运行保障,确保粤澳通关凭证稳定运行,结合粤港恢复通关工作安排加强系统支撑保障。(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数字化水平。构建“数字住建”数据资源中心,推进“粤安居”平台建设应用,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打造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市场全过程监管。推进“数字建造”项目建设,提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4.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治理。加快交通规划、建设管养、综合运输业务协同等平台建设,有序开展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智慧航道”、“数字农村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工作,不断提升交通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5.推进文化旅游智慧化监管。构建全省文化旅游智能综合监管平台,辅助行业监测与应急指挥。完善文旅应用专题数据库,推动全省文旅系统政务数据汇聚融合,探索文旅行业多源社会数据融合创新。(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十五)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1.强化智慧自然资源管理能力。构建省域自然资源时空数据支撑体系,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治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配置与协同服务应用。持续完善自然资源业务应用,加强不动产登记、土地利用市场等监测监管能力。(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2.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建设,构建成品油管理、天地车人一体化、水污染防治综合业务应用,强化环境管理业务协同。完善环境与应急监测、固体废物等管理应用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业务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3.提高智慧水利管理能力。推进智慧水利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提升江河水系、水利工程感知监测能力。深化“一网统管”水利专题业务应用场景建设,加强水利数据资源集约汇聚和共享应用,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和调配、河湖管理智慧化水平。(省水利厅牵头)。

4.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能耗在线监测、节能监察、节能规划、节能考核等模块,为节能业务管理提供支撑。构建能效指数、能效评价、节能形势分析等数据分析模型,实现能耗双控精准监测预警。(省能源局牵头)。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增强“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广度和深度,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利企便民,更好满足企业需求和群众期盼。

(十六)优化政务服务机制。

1.深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在全省各级推出高频“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商事登记、人才引进等领域探索高频事项秒批、秒办。优化升级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设全省事项运营中心,推动各类系统对接联通,实现电子证照免提交全流程闭环管理,有序推进“四少一快”政务服务优化。(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跨境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专区和移动端专区。建立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窗口授信协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和港澳互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办”专窗,推进一批高频事项“跨境通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创新构建车载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基于车载场景的(v端)移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事项创新+数字赋能+车端支撑+场景提升”的车载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移动政务服务,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务服务创新研究的深度融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拓展“好差评”评价渠道,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强化差评的督促整改。深化政务服务监督平台建设,推动全省市级、部分区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纳入平台管理,逐步实现大厅监督可视化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持续打造市县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整体提升政务服务环境。(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七)深化“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1.强化“粤省事”平台开放集成能力。建设完善“粤省事”app,支持各地各部门新进驻服务一次开发、多端复用。丰富移动端集成套餐式服务、“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不断优化平台使用体验,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使用便利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提高“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粤商码”免证办、业务授权、消息推送、云勘察等平台基础能力,开展3至5个行业专题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推动高价值服务事项接入,实现广东活跃市场主体全覆盖,平台月均活跃用户超过2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深化“粤省心”平台应用。健全咨询投诉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粤省心”省级平台与各地市平台、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开展多渠道运营。强化智能客服、智能质检等智能化应用,加强数据分析研判,有效发现挖掘社会民生、营商环境中的“弱信号”和“强触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全面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在全省行政村和镇(街)持续投放自助机,实现全省行政村和镇(街)全覆盖。新增上线100项高频服务事项,推动实现自助机服务群众超过1500万人次、累计业务办理量超过4000万笔。试点通过自助机开展“跨省通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八)提升数字化民生服务水平。

1.构建教育大数据应用体系。推动基础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建设完善优质数字资源服务体系。加快教育大数据建设,加强教育大数据分析,探索互联网环境下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助力教育决策精准化、科学化。(省教育厅牵头)。

2.加快互联网医疗发展。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深化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建设完善多学科整合型疑难病综合诊疗服务平台,丰富业务场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3.提高人社数字化服务水平。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模式,探索推进社保卡“全省通”“湾区通”“跨境用”。升级改造省集中社保系统,优化社税、社银平台,实现省内业务协同、跨省业务联动。推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无感认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4.强化民政信息化服务能力。构建民政业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养老、慈善、儿童福利、殡葬、城乡社区、救助、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系统,为民政业务办理提供信息化支撑。推进残疾人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残疾人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省民政厅、残联牵头)。

5.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升级完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各项医保政策平稳落地提供信息化保障。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和线上移动支付,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65%以上。(省医保局牵头)。

6.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发展。推广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实现军休服务、烈士评定申报服务“一网通办”。强化数据对退役军人工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精细服务的支撑。基于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集约系统应用,构建全省联动的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十九)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1.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对关联许可事项实行“自由组合、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进省有关系统与国家垂直审批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向地市回流,在试点城市完成第二批16项改革事项。(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扩展项目审批结果信息,提升审批数据共享交换能力,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3.持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提升电子税务局服务水平,推动电子税务局实现政策速递精准推送,提升退税电子化水平。推动涉税涉费数据“一次采集、共享共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省税务局牵头)。

4.推进财政补贴(补助)“一网式”办理。加快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动第二批省级项目上线和试点地市平台建设推广,年内实现相关省直部门全覆盖。推进平台对接“粤系列”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保障各级财政惠企利民政策快速落地。(省财政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5.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升级电子口岸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全省进出口贸易企业提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广东“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应用、粤港澳大湾区通关便利化应用、口岸通关大数据应用等服务,不断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省商务厅牵头)。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升级“信用广东”平台2.0,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向纵深发展。在28个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7.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平台,建设公证在线、仲裁在线、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模块。推广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构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综合管理平台。(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牵头)。

完善全省“一片云”“一张网”架构,提升政务云、政务网络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公共数据供给能力,健全公共支撑平台,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线,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提高政务云服务能力。推动省级政务云资源规模升级扩容达到30万核。构建安全可靠、异构统管、一云多芯的国产政务云服务环境,为数字政府应用系统开发部署提供可信国产政务云服务。强化全省“一片云”统筹管理,提升政务云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政务云管理制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一)强化政务网络承载能力。以省财政厅为试点,加快推进“管理1+n”模式落地及网络集约化建设。推动市、县(市、区)政务外网多业务平面建设,开展政务外网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逐步整合各类专网。探索5g无线政务外网切片应用,推动在“粤政易”移动办公、应急指挥场景下移动终端安全高效接入政务外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二)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共享数据平均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接,累计支撑全省超过10万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证照和纸质材料免提交。推进省视频和感知数据共享管理平台建设,实现130万路以上视频联网共享。(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牵头)。

(二十三)优化公共应用支撑能力。创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服务和身份核验方式,探索省市两级认证管理模式。强化电子证照系统支撑能力,优化证照签发和共享业务流程,扩大证照应用范围,提升证照应用效率。建设全省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服务平台,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支撑能力保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四)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强化省市政务云一体化安全运营能力,加强政务网络安全管控。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完善安全检查审计、风险评估机制,提升数据安全运营能力。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密码应用。编制发布2022年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开展“粤盾”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强化政数部门与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网络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点时期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加快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机制,提升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培训宣传,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驾护航。

(二十五)健全数字政府法规制度体系。研究起草《广东省政务服务条例》《广东省数据条例》《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加快制定数字政府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政府服务自助机、政务服务监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填表报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电子印章等相关管理办法。(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厅牵头)。

(二十六)推进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将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交由省交易集团统一开展运营。强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建设与管理,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在线监管水平。(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

(二十七)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优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持续强化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的指导,制定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形成开放多元、能力互补的建设运营格局。构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要素管理体系,实现项目全要素信息线上管理和分析研判。(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八)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标准化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强化标准落地实施跟踪考核。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标准符合性审查,推动项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发布数字政府标准目录,加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数据管理等相关标准建设,制修订标准规范不少于40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政务信息化行业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咨询、监理、测评等第三方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决策参谋和智力支撑作用。支持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做大做强。培育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加快组建和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产业联盟、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联盟、广东大数据发展联盟。推动全省完成信创工程验收,搭建信创应用保障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政务应用适配测试工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加强数字政府培训宣传。实施公务员数字化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分层次、分系统、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打造数字化能力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优秀经验宣传推广,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举办第二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推进工作,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2020年是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攻坚之年。做好我市2020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0〕20号)工作部署,按照“全省一盘棋”工作思路,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擦亮“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强化省市县改革协同,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支撑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改善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平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撑作用,在信息发布、数据分析和在线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办事少出门,更好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疫情数据共享。围绕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业务需求,做好防疫数据动态采集。配合省的工作部署,依托公安专网及时接收、归集我市防疫数据,分类、分级开展防疫数据的共享和应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市公安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加强防控数据分析应用。依托疫情数据分析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实现对重点地区来揭人员精准追踪、管理和服务。利用“粤省事”平台的“入粤登记”“省内通行登记”“粤康码”和疫情防控专区等服务板块,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效率,及时发布和推送权威疫情信息,为群众提供疫情线索寻人、个人健康申报、疫情群众监督、行程卡等便民服务。(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优化在线政务服务。依托“粤省事”“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梳理群众常用、急用的高频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在线服务流程,让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不出门办事。加大“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在线审批、远程开会,减少人员聚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在省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利用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规模效应,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政务服务关键环节,优化平台使用体验,进一步擦亮“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为企业、群众和公务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四)粤省事。拓展“粤省事”服务事项覆盖范围,继续大力推动214项高频民生服务事项上线,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入学报名、特殊门诊医保报销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特色服务上线。明确“粤省事”运维单位、进驻事项所属单位的职责分工,完善上线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场景应用”,力争实名注册用户数突破200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教育局、社保基金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五)粤商通。按省统一部署,推动市场监管、税务、海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用能报装、金融等领域企业高频服务事项入驻“粤商通”平台。以公积金业务为试点探索创新开展本地特色服务上线。开展多形式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应用,为企业办理日常业务提供“掌上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

(六)粤政易。全面推广使用政务微信移动办公平台和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切实提升办公办文效率。加快“粤政易”实名注册应用,确保政府序列公务人员全覆盖实名注册。加快建设全市统一oa平台,对接政务微信移动办公平台、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办公。(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支撑牵引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审批数据全面共享和实时同步。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支撑能力,推进企业用水用气报装“一网通办”,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审批。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实现24小时“不打烊”。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八)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抓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优化“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实现不少于100项高频服务“一张表”“一套材料”办理。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网上办事中的应用,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部署80台以上的政务服务一体机,推动服务下沉,实现政务服务一体机市、县(市、区)全覆盖和部分重点镇(街)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九)加强政务热线智能化建设。加强政务热线体系建设,推进政务热线平台智能化建设,优化人员配置,整合全市政务热线并延伸至基层,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对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事项服务,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推动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我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前期调研工作,并按省的统一部署,加快启动平台建设,对接国家、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管理平台等系统,推进规划信息互联互通、归集共享。(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牵头)。

(十一)配合做好“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部署应用。按省统一制定的财政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梳理现有财政业务系统,建立全市“数字财政”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在我市顺利部署,实现系统平稳过渡、业务无缝衔接,全面提升财政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水平。(市财政局牵头)。

(十二)加快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中小融”平台的服务宣传推广和数据归集共享工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聚集和中小企业注册使用。依托该平台提供中小微企业融资一站式服务,探索提升p2p风险预警和监管信息化水平。(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十三)深化“智慧应急”体系建设。按省统一部署,围绕应急管理全链条,加快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编织全域覆盖的感知通信“一张网”和预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控“一张图”,打造扁平高效和移动便捷的管理服务工具,开展应急数据治理,建设融合通讯系统、“一张图”指挥决策系统,提升重点专项领域应急能力,构建快速响应和综合协调的应急指挥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新模式。(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十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一体化能力。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做好大数据专题数据中心、智慧生态云平台揭阳节点及有关站点站房建设工作,研究探索构建我市生态环境个性创新应用,充分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环评审批、固废管理、执法应用、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等全省一体化业务系统,实现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统一发布。加快推动信息化与治污攻坚深度融合,更好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十五)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围绕服务健康广东战略部署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要求,加快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接入政务外网,健全完善全市卫生健康业务网络。启动我市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与省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公共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物管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七大业务应用协同和监管。推广使用电子健康码,实现8家省试点医疗机构支持使用电子健康码。构建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提升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基金监管等方面数字化水平,助力建设具有广东特色的“智慧医保”“阳光医保”“安全医保”。(市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牵头)。

(十六)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加快我市“智慧人社”项目建设,融入全省一体化“智慧人社”体系,实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业务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统一办理、数据共享、服务协同。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化终身教育,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精准服务水平。探索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会保障卡覆盖率100%的目标,推动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应用融合,深化社会保障卡在人社、民政、惠农、扶贫、医疗等领域应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十七)提升交通运输数字化管理水平。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改装治理、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和现场执法监督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持续发展。推进港口码头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提升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支撑保障作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十八)推进“数字水利”建设。启动“互联网+河长制”建设,打通信息共享通道,实现协同治水。利用覆盖省、市、县三级全业务、全流程水政执法综合业务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涉水违法案件发现、跟踪、报警自动化,水行政执法定时、定点、可视化以及案件处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市水利局牵头)。

(十九)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模式。建立完整可视的市、县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管理一体化平台,积极对接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抓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完善益农信息社建设,提升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模式,为广东构建智慧农业新模式提供支撑。(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十)完善精准扶贫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围绕“六个精准”要求,加强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的信息管理工作,健全扶贫信息动态公开机制和扶贫数据会商制度,建立对返贫及新增贫困人口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扶贫与行业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数据共享,凝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扶贫办牵头)。

(二十一)提升法治揭阳信息化水平。配合省做好法治广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争取尽快在我市部署应用,提升我市法治建设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立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复议等方面工作效能。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丰富信息化、智能化执法手段,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市司法局牵头)。

(二十二)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加强和规范人口、车辆等公安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推进公安基础数据与政务数据的深度融合应用,深化“打防管控服”智能化应用,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从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精准预警、趋势预判和主动服务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共建共治”转变,积极支撑平安揭阳建设,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市公安局牵头)。

(二十三)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建设。利用省自然资源一体化数据库建设成果,整合我市国土空间数据,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与上级平台规划数据共享和同步更新,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为政府部门提供自然资源数据支撑,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根据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扬长计划”推荐的典型案例,积极组织学习样板地市经验,加强交流沟通,结合本地实际,复制推广相关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努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再优化、基层减负便民再深入、政务服务水平再提质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

(二十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再优化。

学习东莞、肇庆市典型案例,推广不动产智能化申办、电子化审批;(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学习佛山市典型案例,推广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全流程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学习江门市典型案例,推广“微信+智能审批”在商事登记中的应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学习广州市典型案例,推广共享盾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应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

(二十五)推动全市基层减负便民再深入。

(二十六)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再提质。

学习肇庆市典型案例,推广“一次办成一件事”智能精细化政务服务模式;学习深圳市典型案例,推广无人干预自动审批(秒批)改革;学习佛山市典型案例,推广政务热线智能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七)推动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

学习佛山市高明区典型案例,推广基于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学习珠海市典型案例,推广“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市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继续推进政务云、政务网和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据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加强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

(二十八)继续推进政务云、政务网和数据中心建设。按照“全省一片云”规划,完善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揭阳节点的建设管理,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迁移一个”原则,有序推动我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部署上云。按照国家、省有关技术规范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外网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外网ipv6改造和边界安全建设。按省统一部署,配合推进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地市分节点建设,推动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纵向贯通和共享共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全面深化数据治理。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市直部门共享数据挂接率、数据鲜活率,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公布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免证办”事项不低于150项。优先开通常用证照发证服务和高频事项用证服务,以“粤省事”电子身份认证为基础,把电子用证落实到审批环节,实现群众办事“免证办”。(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利用省级网络安全罩、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apt监测、威胁情报分析等方式提升政务外网边界安全监测能力,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逐步提高政务云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密码防护水平。加强信息系统上线前风险评估,强化网络安全审计,确保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揭阳节点安全合规运行。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响应演练,持续优化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一)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提升政务服务和行政管理水平为目标,探索研究推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共享体系和政务应用平台建设,并在协同办公、精准扶贫、不动产登记、重要商品监管、金融服务与监管、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流程管理、跨境物流监管、行政执法监管等领域开展探索,初步形成具有代表性的区块链技术创新政务服务应用场景。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做好20-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工作部署,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工作人员满意为目标,以“数据上云、服务下沉”为主线,深度聚焦、破解难题,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重要支撑。

(一)大力推进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工作。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降低90%,努力做到村民日常办事不出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在全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让政务服务覆盖基层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残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三)拓展“粤省事”基层应用范围。开通少数民族、三农等特色专区,推动地市特色服务入驻,加大对水、电、煤气、天气、交通等公共服务的集成,实现进驻“粤省事”的基层服务事项超过400项,“粤省事”实名用户总数达1500万、日访问量达10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四)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与国家平台对接联通,提高跨省、省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五)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实现市县级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让群众取一个号、找一个窗。重点推进镇、村实体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港澳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覆盖至少50个事项,日服务量达5000人次。(省公安厅牵头,省港澳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政府配合)。

(七)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依托“粤省事”平台,接入财政电子票据服务,推进教育、医疗、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6个重点民生领域不少于200家财政用票单位服务接入,提供包括电子票据开具、缴费、取票、查验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10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应用,加快推广至港珠澳大桥,提高车辆通行“无感度”,为湾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准确、实时的电子票据服务。(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牵头)。

(八)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加快“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升级完善,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配合)。

(九)创新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模式。加快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粤港澳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简化粤港澳跨界车辆审批和备案流程,实现在珠海青茂口岸、横琴口岸旅检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管理模式和深圳莲塘口岸车辆通道客、货车辆“一站式”通关模式。(省商务厅、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专题,推动政府数据向湾区企业群众开放,力争开放100个数据集。进一步改善数据开放的数量与质量,引导粤港澳大湾区政府部门及企业利用已开放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分析和应用开发,为社会提供增值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一)努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整合腾讯、平安等企业优势资源,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粤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不少于5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全省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建立监管数据中心,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提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三)大力推广“信用+”应用。汇聚各渠道信用数据,构建全省信用信息库。试点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四)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登记类型(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五)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六)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平台实现汇集国家、省、市涉企政策10000条以上,累计访问量30万次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十七)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为5000家以上网吧、10000栋以上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省公安厅牵头)。

(十八)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年底前在珠三角九市各级政府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省司法厅牵头)。

(十九)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十)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全省15万名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省水利厅牵头)。

(二十一)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构建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二十二)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二十三)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省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省医保局牵头)。

(二十四)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加快协同办公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分批推广至42个省直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逐步接入各地、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纵向互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十五)全面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推进“金审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互联互通。推动36类预算执行审计数据、37类社会保险审计数据、29类住房公积金审计数据、26类环保审计数据、46类企业审计数据的汇聚共享,提升审计指挥决策、质量管理能力。(省审计厅负责)。

(二十六)不断强化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打造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加强与国家遥感数据服务对接,提供65种地图产品、20个地图工具、19种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配合)。

(二十七)“全省一盘棋”推进政务云、网建设。统一规划全省政务云,统筹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资源总量满足不少于1000个业务系统上云需求,省级节点初步具备两地三中心容灾服务能力,对欠发达地市已上线节点集中纳管。统一规划全省政务外网,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外网示范点建设。提升省级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连通不少于250个政务单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全面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以业务应用为导向,集中开展数据治理专项攻关,建设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对全省统一数据资源目录规范管理,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联通,建立面向全省的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打造一站式数据资源服务体验,发布300个以上通用数据服务接口,并实现对不少于100个高频应用的有效支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完善制度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编制和应用工作机制,实现数据格式标准、程序接口标准、运行维护规范覆盖90%以上的新建系统,50%以上的已建或在建系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一)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进一步规范“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内部建设,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优势资源整合,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牵头)。

(三十二)加强培训宣贯。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以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成功经验。通过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介,提升我省“数字政府”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做好20xx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工作部署,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工作人员满意为目标,以“数据上云、服务下沉”为主线,深度聚焦、破解难题,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重要支撑。

(一)大力推进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工作。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降低90%,努力做到村民日常办事不出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在全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让政务服务覆盖基层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残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三)拓展“粤省事”基层应用范围。开通少数民族、三农等特色专区,推动地市特色服务入驻,加大对水、电、煤气、天气、交通等公共服务的集成,实现进驻“粤省事”的基层服务事项超过400项,“粤省事”实名用户总数达1500万、日访问量达10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四)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与国家平台对接联通,提高跨省、省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五)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实现市县级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让群众取一个号、找一个窗。重点推进镇、村实体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港澳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覆盖至少50个事项,日服务量达5000人次。(省公安厅牵头,省港澳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政府配合)。

(七)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依托“粤省事”平台,接入财政电子票据服务,推进教育、医疗、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6个重点民生领域不少于200家财政用票单位服务接入,提供包括电子票据开具、缴费、取票、查验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10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应用,加快推广至港珠澳大桥,提高车辆通行“无感度”,为湾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准确、实时的电子票据服务。(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牵头)。

(八)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加快“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升级完善,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配合)。

(九)创新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模式。加快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粤港澳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简化粤港澳跨界车辆审批和备案流程,实现在珠海青茂口岸、横琴口岸旅检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管理模式和深圳莲塘口岸车辆通道客、货车辆“一站式”通关模式。(省商务厅、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专题,推动政府数据向湾区企业群众开放,力争开放100个数据集。进一步改善数据开放的数量与质量,引导粤港澳大湾区政府部门及企业利用已开放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分析和应用开发,为社会提供增值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一)努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整合腾讯、平安等企业优势资源,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粤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不少于5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全省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建立监管数据中心,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提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三)大力推广“信用+”应用。汇聚各渠道信用数据,构建全省信用信息库。试点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四)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登记类型(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五)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六)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平台实现汇集国家、省、市涉企政策10000条以上,累计访问量30万次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十七)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为5000家以上网吧、10000栋以上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省公安厅牵头)。

(十八)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年底前在珠三角九市各级政府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省司法厅牵头)。

(十九)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十)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全省15万名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省水利厅牵头)。

(二十一)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构建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二十二)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二十三)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省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省医保局牵头)。

(二十四)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加快协同办公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分批推广至42个省直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逐步接入各地、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纵向互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十五)全面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推进“金审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互联互通。推动36类预算执行审计数据、37类社会保险审计数据、29类住房公积金审计数据、26类环保审计数据、46类企业审计数据的汇聚共享,提升审计指挥决策、质量管理能力。(省审计厅负责)。

(二十六)不断强化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打造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加强与国家遥感数据服务对接,提供65种地图产品、20个地图工具、19种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配合)。

(二十七)“全省一盘棋”推进政务云、网建设。统一规划全省政务云,统筹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资源总量满足不少于1000个业务系统上云需求,省级节点初步具备两地三中心容灾服务能力,对欠发达地市已上线节点集中纳管。统一规划全省政务外网,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外网示范点建设。提升省级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连通不少于250个政务单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全面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以业务应用为导向,集中开展数据治理专项攻关,建设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对全省统一数据资源目录规范管理,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联通,建立面向全省的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打造一站式数据资源服务体验,发布300个以上通用数据服务接口,并实现对不少于100个高频应用的有效支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完善制度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编制和应用工作机制,实现数据格式标准、程序接口标准、运行维护规范覆盖90%以上的新建系统,50%以上的已建或在建系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一)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进一步规范“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内部建设,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优势资源整合,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牵头)。

(三十二)加强培训宣贯。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以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成功经验。通过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介,提升我省“数字政府”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农业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近日,我市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我市“数字政府”工作方向。近年来,我局坚持把“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广“粤省事·粤康码”等粤系列应用,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撑力度,便民利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不断改善。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建立疫情防控“一张表”在线数据填报平台、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疫情数据实时共享机制以及加强防控数据分析应用、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和应急指挥,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腿,更好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

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深入拓展“粤商通”企业服务事项,实现平台服务事项超过500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配合搭建全省统一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力争实现平台注册企业数1000家以上,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数量10家以上,上线金融产品30款以上,中小企业通过平台申请并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审批金额5亿元以上。充分利用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规模效应,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政务服务关键环节,优化平台使用体验,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推动政务服务再提质。推广“粤政易”平台应用,推进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全市全覆盖,实现100%镇(街)、村(居)接入。推出“秒批”政务服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探索12345热线智能化建设。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推广“粤监管”平台应用,推进“智慧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一体化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积极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指挥和航道管理数字化水平,实现全市内河高等级航道桥梁净高检测服务100%覆盖,提升全省航道通行效率和行业数字化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积极构建智慧农业新模式,完善精准扶贫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法治信息化水平,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的支撑牵引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政务云、网及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据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力争今年年底本地业务系统迁移上云率不低于50%,云资源整体使用率不低于60%。加强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

完善数字政府改革保障机制。完善规划和制度,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加强培训宣传。

年区交通运输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完整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行业监管,以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为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有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与智慧。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

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公平公正用权,善用法治方式化解行业矛盾,保障交通运输领域稳定,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法治学习的真理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力量。

(二)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法治交通。

一是实现交通领域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把目标侧重点放在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对局属单位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对机构、人员和方案的全落实。

二是推进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治审核目录等,厘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四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承接“市县同权”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7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监管。推进“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工作,深化“容缺受理”。全局4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并在区行政审批局指导下,全面做好事项要素梳理工作,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完善标准化的审批材料目录和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办事零障碍、业务服务精细化。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行业稳定。

一是执法有据亦有度。我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厅自由裁量权标准,坚持人性化、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严格遵守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中力度与温度并存,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及时纠正,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二是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完成249部出租车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实现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网络远程平台监督,有效规范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行为。完成枣庄西站出租车待租区建设,规范出租车停驶待租秩序,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两个体系”,强化客货运、驾培维修市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评级不合格的,坚决降级、注销经营资质,逐步完善行业监管手段。

不断强化公安联合治超,完成山家林治超站整体提升,建成治超引导设施,检测、卸载、复检超限车辆70辆次,卸载货物1.07万吨。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建成4处非现场执法点,完善工作流程,开展追踪处理,截止目前共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1556余份,已接受处罚车辆481辆次。承接市级下放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权限,大力开展公路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拆除非公路标志27块,清理马路市场10余处。

(四)强化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创新形式载体,搭建推进平台。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充分利用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教育平台,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无形基地。组织业务股室,在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人员培训等领域,除了完成正常的培训课程外,专门增加与从业人员自身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帮助从业人员增强法制意识。

二是突出职能引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领导带头学法为标杆,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重点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举办的各类型学法培训考试,特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工作,保证全员参加,考试合格率100%。大力倡导以自学为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通过今日头条、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学习、答题,进一步拓展法治学习内容。处处以法律依据为准绳,做任何一项工作都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事。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创城、优化营商环境、“12.4”活动等工作节点,组织人员在货运站场、客运站、高铁站、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000份,群众受宣传面达32000人次。利用微信、显示屏、短信及电视等媒体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增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各种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比赛、宣传等活动,充分展现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交的时代风貌。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法治素养有待提高。目前,我局缺少专业法律资质人员,执法队伍趋于老龄化,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精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严格、高效、公正。

2、“谁普法谁宣传”责任落实效果有待加强。仅仅依靠日常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管中进行普法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进行法治宣传,使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对宣传广度、深度及覆盖率等方面全面加强。

2022年我们将就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抗旗争先、主动担当的思想,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有效净化道路运输市场。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地域特点、重点节日,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路面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继续开展“两客一危”、驾培市场、非法营运车辆、不合规网约车、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执法频率,时刻警醒违法运输业户,提高其合法经营的意识,缩小管理漏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通过报刊、电视台、爱薛城等媒体平台,深度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等领域的突出亮点,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成果,充分展现行业发展新气象,搭建起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堡垒,进一步调动群众关注交通的热情,了解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真实心声和美好向往,有的放矢解决各类“急难愁盼”,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服务。

三是持续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培训工作。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在规范执法程序、倡树优质服务意识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水平强化工作。召集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队伍培训,以“抓学习、促提升、强执法”为培训目的,集中人员、时间、书籍及音视频等各类基础设施统一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学习机制。做好测试考核,确保学习有成效,保障执法队伍培训学习教育的长期开展。

落实告知承诺制,依托办理现场二维码和“爱xapp”全力做好“好差评”等工作,树立服务质量高效、群众满意的的交通行业形象。

五是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聚焦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细化、优化、强化的短板缺陷与薄弱环节,对照划分任务要求,夯实完善职能划分、流程梳理、要素配置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学习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筑牢行业服务“压舱石”,为做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区交通运输局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强化行业监管,以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为全区交通运输工作有序稳步发展贡献力量与智慧。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

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公平公正用权,善用法治方式化解行业矛盾,保障交通运输领域稳定,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法治学习的真理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力量。

(二)健全制度体系,深化法治交通。

一是实现交通领域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常态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把目标侧重点放在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对局属单位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对机构、人员和方案的全落实。

二是推进交通部门权力运行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我局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涉企权责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市场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法治审核目录等,厘清部门责任和权力行使边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对我局起草的拟以区政府名义引发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规范。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的隐患。

四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承接“市县同权”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7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监管。推进“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工作,深化“容缺受理”。全局40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一次办好,并在区行政审批局指导下,全面做好事项要素梳理工作,进一步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完善标准化的审批材料目录和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办事零障碍、业务服务精细化。

(三)全面依法行政,维护行业稳定。

一是执法有据亦有度。我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省厅自由裁量权标准,坚持人性化、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严格遵守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执法中力度与温度并存,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及时纠正,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二是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完成249部出租车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实现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网络远程平台监督,有效规范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行为。完成枣庄西站出租车待租区建设,规范出租车停驶待租秩序,维护行业良好形象。积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两个体系”,强化客货运、驾培维修市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考核评级不合格的,坚决降级、注销经营资质,逐步完善行业监管手段。

不断强化公安联合治超,完成山家林治超站整体提升,建成治超引导设施,检测、卸载、复检超限车辆70辆次,卸载货物1.07万吨。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建成4处非现场执法点,完善工作流程,开展追踪处理,截止目前共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1556余份,已接受处罚车辆481辆次。承接市级下放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权限,大力开展公路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拆除非公路标志27块,清理马路市场10余处。

(四)强化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创新形式载体,搭建推进平台。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及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充分利用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教育平台,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无形基地。组织业务股室,在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人员培训等领域,除了完成正常的培训课程外,专门增加与从业人员自身权益维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帮助从业人员增强法制意识。

二是突出职能引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领导带头学法为标杆,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重点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举办的各类型学法培训考试,特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工作,保证全员参加,考试合格率100%。大力倡导以自学为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通过今日头条、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学习、答题,进一步拓展法治学习内容。处处以法律依据为准绳,做任何一项工作都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办事。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创城、优化营商环境、“12.4”活动等工作节点,组织人员在货运站场、客运站、高铁站、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000份,群众受宣传面达32000人次。利用微信、显示屏、短信及电视等媒体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增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全区各种以宣传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比赛、宣传等活动,充分展现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依法治交的时代风貌。

二、存在问题。

1、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法治素养有待提高。目前,我局缺少专业法律资质人员,执法队伍趋于老龄化,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于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或理解不够深入、精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严格、高效、公正。

2、“谁普法谁宣传”责任落实效果有待加强。仅仅依靠日常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管中进行普法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进行法治宣传,使宣传效果与预期目标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对宣传广度、深度及覆盖率等方面全面加强。

2022年我们将就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抗旗争先、主动担当的思想,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目标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有效净化道路运输市场。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地域特点、重点节日,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路面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继续开展“两客一危”、驾培市场、非法营运车辆、不合规网约车、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执法频率,时刻警醒违法运输业户,提高其合法经营的意识,缩小管理漏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通过报刊、电视台、爱薛城等媒体平台,深度报道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等领域的突出亮点,向社会宣传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成果,充分展现行业发展新气象,搭建起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堡垒,进一步调动群众关注交通的热情,了解群众对交通运输发展的真实心声和美好向往,有的放矢解决各类“急难愁盼”,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服务。

三是持续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培训工作。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在规范执法程序、倡树优质服务意识取得新突破,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水平强化工作。召集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队伍培训,以“抓学习、促提升、强执法”为培训目的,集中人员、时间、书籍及音视频等各类基础设施统一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学习机制。做好测试考核,确保学习有成效,保障执法队伍培训学习教育的长期开展。

落实告知承诺制,依托办理现场二维码和“爱xapp”全力做好“好差评”等工作,树立服务质量高效、群众满意的的交通行业形象。

五是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聚焦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细化、优化、强化的短板缺陷与薄弱环节,对照划分任务要求,夯实完善职能划分、流程梳理、要素配置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学习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筑牢行业服务“压舱石”,为做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