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牌(优秀18篇)

小编: 飞雪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该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和利益,以实现共赢和可持续发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门店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门店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门店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门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门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三、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门店的防火安全。

四、负责建立和修订门店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负责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参与门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九、负责对新到门店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定期对门店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十二、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门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与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门店制度及规定的情况,对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地区安委会和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的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公司安全办。

四、爱护门店的防火设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出现火灾应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向安全办及时汇报,不得瞒报、漏报或延报火灾情况。未经安全办许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六、对重点部门的防火部位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下班前拉闸断电,熄灭灯火。

七、部门全体员工均为门店义务消防队员,应急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

第六条安委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安委会成员应利用各种会议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门店安全情况,并按安委会的要求布置落实安全工作。

第八条安全办应利用门店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门店大堂经理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门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消防管理制度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殛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八、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进入厂区严禁吸烟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及其他火种进入厂区。需动火时必须按“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手续。

第二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需要通过“机动车辆禁止通行区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并佩带防火帽。

第三条化工生产装置易燃易爆物品贮罐区轻质油品等易燃物质装车台严禁穿带有铁钉子的鞋以上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禁止穿戴合成纤维服装以防静电。

第四条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运输、贮存区域在生产过程中严禁用石头或铁器敲打设备。

第五条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和油罐区私自灌取油品和物料需要时需经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批准并严禁在以上区域用汽油等轻质油品擦洗衣物、设备、零部件等。

第六条正常生产中不准随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气体紧急状态排空时必需按排好现场监护人停止周围的一切火源有计划地排空或安排在夜间人少时进行并做好防火措施。

第七条操作岗位上发现不正常气味或其他可疑现象时应立即查找物料跑漏处进行处理采取紧急防火措施。

第八条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不准动火必须时除按规定办理“用火票”外还必须采取特殊防火措施。

第九条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中动火必须做到。

1、焊接的火花焊渣不能飞溅到易燃易爆的贮罐、机泵和其他容易泄漏的设备上。

2、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3、严禁用氧气倒吹乙炔管。

4、任何设备不准带压焊补。

第十条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也面积、阻火器、报警器等必须保证完好不得随意切断或停用发生故障的要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易燃品罐区、易燃品仓库区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和烧水做饭。

第十二条严禁在生产装置区的高温管线、加热炉等设备上烘烤衣物、棉纱、抹布和食物。

第十三条生产区的一切消防设备应有在岗人员保管和维护并把这些设备纳入交接班内容要班班交接保持完整好用。

第十四条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火器了接他们的性质和用途及灭火方法。

消防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管理制度

1、移动通信机房的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移动通信部门应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

2、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3、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网络部负责人为机房(基站)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以此逐级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到位,任务明确。

4、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网络部与市场部(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应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职责。加强机房安全管理,要对管理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5、综合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

6、各级领导要按责任要求真抓实管,把机房、基站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机房、基站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现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7、根据机房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8、经常组织移动通信机房、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和基站防火安全自查与整改。检查内容:主要以机房消防设施、电源是否规范、有无超负荷运行、房屋是否漏雨,空调排水管是否漏水等,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

9、移动通信机房要按员工数的100%比例组织义务消防队,即机房所有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队员。

10、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11、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和基站工作人员要达到“三懂”、“三会”、“三能”的要求。“三懂”:懂得本岗生产过程和设备发生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手段,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知识;“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情火险,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做到自防自救。

12、网络部、帐务、客服中心要建立义务消防队,要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防火演练。

13、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义务消防队员要能掌握所在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熟悉消防器材置放位置,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14、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泽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分工和临灾时的职责任务。

15、根据机房不同部位合理选配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布放位置明显,方便使用,定期检查、更换,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严禁随意移动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16、通信机房、基站要配备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等对设备无腐蚀的灭火器,按每公斤灭火剂保护1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

17、较大的通信机房无自动气体灭火装置的,应配备25—50公斤车载式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

18、无人值守基站应配备手提式4公斤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每个布点不少于2具,不得多于5具,最大保护距离不得超过15米,应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19、移动通信机房楼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通道必须清洁畅通,通道内不得停放车辆、杂物,施工中临时存放的材料、物品要随时清理,确保走廊、通道畅通。

20、通信机房的消防器材要设专人保管、维护,不得随意移动。

22、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报警灭火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3、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必须设人值守负责,保证连续开机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25、通信机房电源线应采用铜线防火阻燃电缆,在接头处安装封闭接线盒;

26、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得超负荷运行;

28、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30、灯具镇流器不能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上,严禁任意安装使用临时灯具;

31、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32、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气设备,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33、通信机房的电源变压器,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并设置保护栏。

34、禁止在通信机房和配电室用餐和存放食物,避免引入老鼠造成电器短路。

35、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无电源线老化和用电超负载问题。

36、长期通电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监视,避免发生火灾并加强防火措施。

37、通信机房大楼和基站天线应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设施,接闪装置和引下线的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38、因春、夏、秋季雷雨较多,通信机房应积极主动做好楼顶防雨漏的防水工作,避免漏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

39、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经常测试与维护,保护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40、为防止天然气侵入,机房电缆进线间应进行封堵,安装煤气浓度报警器。

41、通信机房不准使用木板,纤维板、宝丽板、塑料板、聚苯已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

42、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窗,窗帘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做,新建机房只考虑设备工艺要求,不设吊顶、地面无特殊要求不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43、对已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拆除或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提高耐火等级。

44、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45、网络部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对机房内施工现场的管理,明确落实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职责要求,配备临时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每次施工完毕,要将现场清理干净,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46、凡是在移动通信楼内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报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核发并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7、机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区域分隔。

48、楼内电缆竖井和管道,应在每层楼板处用非燃烧材料进行封隔,竖井及栓修门不得用可燃材料。

49、水平方向铺设的电缆,电线及管道穿墙时,孔洞,间隙要用非燃烧材料封堵。

50、对于省公司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本单位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51、综合部与网络部、帐务中心和客服中心要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协助领导抓好对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

52、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按“三定”原则抓紧整改,做到件件在册,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补救措施。

53、移动通信机房内严禁工作人员、工程维护人员、设备施工人员等一切人员吸烟。

54、楼道内,机房内的包装箱、报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积压存放。

55、严格控制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所有进入机房人员按照登记制度进行认真登记,机房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56、设备维护必须使用的少量汽油、煤油、酒精、丙酮等易燃液体,应限量储存,严格管理。

57、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液体擦试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试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要禁带电操作。

58、要认真制定学习通信机房安全扑救火灾的预案,明确一旦失火时各机房、各岗位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易误战机。

59、通信机房一旦失火,要早发现、早报警、早自救、力争灭早、灭小、灭了,将火灾扑灭在初起之时。

60、通信机房失火,浓烟大、毒气大为及时深入火场扑救火灾,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61、一旦失火,无论火场大小,一定要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当公安消防队赶到时,要及早主动介绍情况,积极组织配合工作。

62、对于机房发生的火灾,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和教训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者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63、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对防火工作重视、措施得力预防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对扑灭初起火苗扑灭火灾,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由公司给予表彰与奖励。

64、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危害,企业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扣发奖金,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安全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及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后勤人员和教师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要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设施完好达到100%。

4、教学楼、办公楼等楼道及出口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5、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实验用品要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负责保管和检查,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水池、沙池、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做实验时,实验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不得无故使用,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用电安全。协助电力部门管理好校内配电房。

9、教室、办公室、保管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下班、下课后要及时检查,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10、化学实验室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消防管理制度

1.1目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3《消防条例》。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修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各单位根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逐级防火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规定。

4术语。

4.1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2按一次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损失金额,火灾可划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4.3特大火灾: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重伤20人以上,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4重大火灾: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5一般火灾:指除特大、重大火灾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灾事故。

4.6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藏的祸患。含义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一旦发生火灾,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一旦导致火灾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5组织领导。

5.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实现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四级责任制,即公司、生产厂(部门)、车间(科室、工段)和班组,各级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统一布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指定一名副厂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在厂长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厂长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产厂(部门)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本单位消防责任人,各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班组长是本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的消防责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5.5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生产厂(部门)设立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配置安全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均由公司和生产厂(部门)防火负责人担任。

5.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任务。

5.6.1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6.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消防工作。

5.6.3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6.4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6.5负责向上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

5.6.6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活动。

5.7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任务。

5.7.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布置和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5.7.2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5.7.1经常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7.4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活动,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7.5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提出意见。

6.1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职责。

6.1.1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6.1.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审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1.3督促检查主管副厂长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4经常对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1.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6.1.6在季节变化和几大节日前,督促检查各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7发生火灾时,组织领导指挥全公司员工进行扑救,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2公司第二防火责任人职责。

6.2.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2.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规和决定,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6.2.3经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员会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2.5组织督促防火安全大检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6.2.6经常听取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管理员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开展。

6.2.7督促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2.8组织指挥扑救火灾,认真组织查明起火原因,并严肃处理。

6.2.9负责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报告。

6.2.10经常向厂长汇报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

6.3.1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

6.3.2在公司及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责任人负责。

6.3.3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公司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6.3.4督促消防管理员认真管理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费用开支计划。

6.3.5监督检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防火措施情况,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3.6做好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3.7执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制止和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人员。

6.3.8发生火警、火灾后,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查明原因,对有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备案和上报,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4公司第四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部门消防主管)职责。

6.4.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4.2在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6.4.3对公司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发生率负责。

6.4.4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公司各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4.5负责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员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

6.4.6负责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各项活动和训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6.4.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6.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下达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6.4.9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管理、维修及年度检测,拟定公司年度消防经费计划。

6.4.10负责制定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6.4.11负责调查和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5消防干事防火职责。

6.5.1在消防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6.5.2协助消防主管积极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消防主管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6.5.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发现有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对消防器材、设施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完好,用之有效。

6.5.4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做好记录,一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种资料,集中归档工作。

6.6安全员防火职责。

6.6.1在公司安委会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6.6.2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各个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6.3负责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月检、周检和日检工作,坚持参加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

6.6.4负责做好本单位新员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6.6.5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下达的防火指标和工作任务及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6.6.6加强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6.6.8对本单位发生的火警火灾发生率负责。

6.6.9负责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7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防火职责。

6.7.1负责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7.2管理好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7.1坚持周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上报。

6.7.4发生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防火管理部,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7.5经常对本车间(科室、工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8班组长防火职责。

6.8.1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6.8.2坚持班组日检制度,发现隐患后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6.8.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

6.8.4如临时用电、动火,须办理用电、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8.5如发生火情时,应积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及时报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公司全体员工防火守则。

6.9.1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9.2安全用电、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防火重点部位不准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6.9.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6.9.4严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临时动火作业时,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动火。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6.9.6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

6.9.7公司员工都做到三懂三会,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7.1.1本制度所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7.1.2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权属武防火管理部,重大奖惩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投诉。

7.1.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工作效果和经济价值大小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1.6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确有成效者;。

7.1.7对发生火警、火灾能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者;。

7.1.8在灭火战斗中机智勇敢,抢救人员、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7.1.9受到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表彰或嘉奖的有功人员。

7.1.10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处罚:。

7.1.12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包括事后有烟头)、用火者;。

7.1.13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警事故者;。

7.1.14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作业者;。

7.1.15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和未办用电手续私自在生产区使用电炉者;。

7.1.17违反制度规定,不听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劝阻,强行违章操作者;。

7.1.18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7.1.20单位发生火情,动用消防器材,事后未报告者;。

7.1.21外来施工人员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1.22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处罚:。

7.1.24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灾事故者;。

7.1.25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和延误报警,甚至阻拦报警和谎报火警者;。

7.1.27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7.1.28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7.1.29违反本制度规定,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1本制度自公司发布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负责解释。

消防管理制度

一、熟悉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设计规范以及消防工作的`规定与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制度。

二、积极参加上岗前的专门培训,上岗后经常参与有关培训、熟悉掌握本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三、值班和维护人员要以高度责任感去完成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工作。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依照消防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操作。

五、对本建筑各项消防设备进行管理和应用,做好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

六、定期(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加温,加烟试验,以确保火灾、自动报告系统可靠运行。

七、设备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维修,通知有关部进行维修,并协助有关维护人员工作,以保证消防控制系统室内设备安全运行。

八、给单位领导当好消防工作参谋,协助有关领导作好消防工作。

九、火灾时应及时对地方消防部门119火警台报告,同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进行有效抢救,消防队到场后,协助消防部门指挥灭火工作。

十、在系统报告时,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应严肃、认真、冷静、进行检查。查看现场是否真有火情,以防止系统误报及时验证火灾发生后全面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情。

十一、认真填写系统记录和运行卡,保持消防控制室内外整洁卫生。

十二、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六节各部门领班的消防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工作,具体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防火措施。

2、负责向本班组员工介绍防火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检查酒店内特别是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检查酒店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奸、清洁、完好。

5、每日领班要小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上报上级主管。

6、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7、火灾扑灭后,在上级领导的授权下保护现场。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八节消防巡视员的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伞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部的各项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业务知识的训练和学习,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跟进施工队伍,根据《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检查施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如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要及时报告,井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控中心或总机报告,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员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电器着火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气体火灾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阀门关不紧,先不要灭火,设法将阀门关闭再进行灭火。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节消防要求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消防管理制度

一、要对各个车位,裁床以及仓库等进行规范设置,留有规定宽度的.疏散通道。

二、每天上班前,由专人负责检查安全门是否上了锁,必须保证生产期间安全门处于常闭状态。

三、所有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灯,并保证能处于有效状态。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站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带班员、战斗员)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利用岗位上或起火部位就近的灭火器材展开灭火行动,并视火场情况报告辖区消防中队。

3、辖区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队统一指挥。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行动。

5、义务消防队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技能训练,每季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演练,每半年参加一次公司组织的灭火演练,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6、义务消防队员每年必须参见消防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微型消防站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应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训辅助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和安全。

8、微型消防站应在值班室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配齐常用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9、微型消防站负责维保公司的监管,并将维保情况上报,定期与辖区消防中队联合检查。

10、微型消防站负责落实公司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站长工作职责。

1、消防站站长在公司防火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站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站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站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站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站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长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第三章副站长工作职责。

1、副站长在站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5、督促站员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装备器材。

6、督促站员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认真进行交接班。

第四章消防战斗员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2、保证个人装备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装备)保养及完好。

3、服从火场负责人的指挥,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4、明确自己的.分工,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出动。

消防站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站长主持,全站人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站部另行通知)。例会内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2、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

3、总结经验,讲评各班次值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强调和要求的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

6、听取站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特殊事由,站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设记录本及签到表,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时,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设备等进行移交。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交接后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交接内容包括:

1、介绍当班灭火、火灾隐患及遗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况。

2、认真检查器材,保证装备完好。

3、认真清理值班室、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认真清点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双方要认真办好交接班手续,防止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的发生,各班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消防站必须严格执行器材(装备)管理的有关条例,遵守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制度和使用规定,防止器材(装备)损坏、丢失、锈蚀和失效,保证器材(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使用器材(装备)的人员必须熟悉器材(装备)的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2、各种器材(装备)必须按照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

3、使用器材(装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4、严禁擅自动用消防站的器材(装备)。

5、器材器材应设置细致准确的台帐,并每季度清点一次。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员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在器材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厂里并尽快解决。

2、保卫科、站部每月将根据情况对厂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进行考核、奖惩。

以上各条请全站人员严格遵守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绵阳有限公司保卫科。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队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队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在执行本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将进行再次修订,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未实施之前,本规定继续有效。本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消防队规范化管理规定。

1、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不少于10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队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消防车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队部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队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班长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队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队人员除遵守厂规厂纪外,应遵守消防队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队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执勤消防车,应由消防驾驶员驾驶,非驾驶员不准动用车辆,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17、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队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消防队长工作职责。

1、消防队队长在安全环保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队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队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队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队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队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队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队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队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队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队长在队长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副队长、班长工作职责。

1、副队长、班长在队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5、督促队员整理好内务,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装备器材。

6、负责填写交接班记录,认真进行交接班。

消防驾驶员工作职责。

1、保养好车辆和随车装备及器材,确保水、电、油、气充足,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熟悉公司区域道路、消防水源和防火重点部位。

3、遵守交通规则和车辆管理规定,保证行车安全。

4、出勤归队后,检查车辆是否完好,恢复备用状态,如有故障要及时处理,并有书面记录。

5、每天热热车15——20分钟,出勤值班时做好出勤登记和签名,收车后做好车辆的保养管理,保持车辆性能正常及清洁。

消防战斗员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2、保证个人装备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装备)保养及完好。

3、服从火场负责人的指挥,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4、明确自己的分工,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出动。

例会制度。

消防队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队长主持,全队人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队部另行通知)。

例会内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2、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

3、总结经验,讲评各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强调和要求的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

6、听取队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特殊事由,队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设记录本及签到表,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时,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设备、车辆等进行移交。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交接后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交接内容包括:

1、介绍当班灭火、火灾隐患及遗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况。

2、认真检查器材(装备)和车辆(油、电、水、气),保证装备完好。

3、认真清理值班室、卫生间、走廊,并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做好个人装备(战斗服、防毒面具)移交。

5、认真清点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电视机、空调机等),并做好值班记录。

交接双方要认真办好交接班手续,防止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的发生,各班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消防队必须严格执行器材(装备)管理的有关条例,遵守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制度和使用规定,防止器材(装备)损坏、丢失、锈蚀和失效,保证器材(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使用器材(装备)的人员必须熟悉器材(装备)的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2、各种器材(装备)必须按照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器材(装备)卡片。

3、使用器材(装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4、严禁擅自动用消防队的器材(装备)和车辆。

5、添置器材(装备)应从严掌握,确需增添时,应按照先报批,后按正规渠道采购的程序办理,并由专人负责,严格履行经办、验收、入库等手续。

6、领用(配置)器材(装备)应在消防设施(装备)登记表登记,并由领发人在台帐上签字。

7、器材(装备)应设置细致准确的台帐,并每季度清点一次。

加班与请假制度。

1、因工作需要,队部根据情况安排各班或队员加班,无正当理由或其他特殊情况各班应严格执行。

2、加班期间各班应按时按要求地完成队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3、队部根据加班情况将给予各队员适当的补休。

4、严格履行有事请假制度。各班在保证执勤力量(不得少于8人)的前提下,允许队员有事请假,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交相应的请休条(请假半天者,办理手续经副队长同意;请假一天及以上者,办理手续经队长同意)。

5、各班在有一人公休时,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但遇有特殊情况者,可找人代班,办理手续并经队长同意。

6、队员请假结束后,必须按时归队上班。

7、请假须提前,不得请霸王假。

内务卫生制度。

消防队应保持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值勤班更应搞好内务卫生,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1、每天下班前各班应将本班卫生、个人床铺、物品等进行认真整理、清理,做到卫生干净,个人床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同时各楼层当日值日生应将走廊、楼道、楼梯等卫生进行打扫、清理,电话值班室值班员应将值班室物品清点、摆放整齐。

2、队部人员在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的同时,对各宿舍及值班室、卫生间、走廊等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进行考核奖惩。

1、队部不定期的安排队员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在器材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厂里并尽快解决。

2、安全环保部、队部每月将根据情况对厂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进行考核、奖惩。

消防队规范管理补充规定。

1、为了保证自身安全,执勤战斗员严禁不着战斗服进入火场(驾驶员可以不穿战斗靴)。

2、服从安全环保部及队部的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

3、请假必须履行手续,必须书面请假,经队长或副队长签批同意后方可请假(请假未有人顶班者,将扣其中班、夜班费,若有人顶班,则不扣当天的中班、夜班费)。

4、执勤人员在值班期间未经同意严禁离开消防队。

5、消防队是执勤战备的场所,任何人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6、消防队所有工作人员当班期间严禁饮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卫生环境,消防队各楼层值日生每天应搞好楼层卫生。

8、严禁外来人员到消防队充电、洗车、冲凉。

9、以上各条请全队人员严格遵守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消防管理制度

1.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3.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4.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5.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7.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8.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9.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10.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11.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12.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13.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4.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5.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6.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请主动上交办公室,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17.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消防管理制度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消防管理制度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管事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管事缺编船舶由政委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

1.3船舶领导有责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消防演习、消防培训、提高船员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1船舶应接受港口国(psc)检查官员、船旗国(fsc)检查官员、公安消防和海事局官员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检查组及机海务监督人员有权对船舶召集消防、弃船演习,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纠正权。

2.2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暂有困难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公司,由海务部负责协助船舶消除隐患。

3.1船舶应按《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船舶所入船级社的规范要求、或船旗国的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2消防设备、器材由三副负责管理,由各主管人员按《船舶检修、养护责任分工》、《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和《机舱应急设备管理须知》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处于立即可用的良好状态。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检查。

3.3船舶应每月按“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见附录1)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认真填写“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并签名负责。检查出的问题应尽快纠正,船方无法自行解决,应立即报告公司落实解决。

3.4船舶应每周对通用报警设备进行试验;定期对货舱、机舱、生活区感烟、感温等探测报警设备进行检查。

3.5每月对灭火器、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挂牌。

3.6用于任何处所的灭火器至少有1只应存放在该处所的入口附近。

3.7每3个月对机舱应急切断装置进行检查。

3.8安全通道、应急通道、逃生孔必须保持畅通,照明、应急照明保持良好。

3.9自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禁止人为行为将其长期固定并敞开。

3.10船舶通风筒设备良好,防火挡板开关正常,开关操纵标志明显。

3.11消防泵、应急消防泵使用2根水带时,压力应符合要求;消防阀四周不得堆放杂物,水枪应为两用水枪。国际通岸接头及其附件齐全。

3.12大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两年进行称重,并持有效证书;站室配有中英文施放操作说明、各舱室所需二氧化碳量;各阀门良好、开关标志清晰,船员能熟练操作。

3.13船舶应配备适量的的备用手提式灭火器,能够自行充装的应备有药剂,并满足主管机关的要求。

3.14固定式柴油机应急消防泵,燃油柜燃油至少可供使用3小时,此外在机舱外储备燃油至少可供应急消防泵使用15小时。

3.15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试验和检查应遵守《船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维护保养、试验和检查须知》。

4.1日常防火。

4.1.1贯彻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港口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4.1.2船舶应配备:“消防安全操作手册”、“培训手册”,手册内容应与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实际相符。

4.1.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4.1.4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巡视路线图并在驾驶台张贴,每班至少按路线巡视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4.1.5禁止在货舱甲板、物料间、机舱(含集控室)等禁烟场所吸烟;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杆必须放在注水烟缸里,禁止向舷外乱丢烟蒂,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4.1.6船舶应在货舱、机舱、油漆间、电瓶间、氧乙炔间等禁烟场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

4.1.7应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开口,桶内需注水;机舱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及时清除,以防自燃。废弃的油渍棉纱、抹布不得乱扔,应放入指定的容器中。

4.1.8船员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体应存放在专用油漆间,不得存放其他场所。

4.1.9人员离开居住舱室、工作场所应随手关灯;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盖电灯;禁止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4.1.10船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玩弄救生信号。

4.1.11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发现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制止。

4.2电器防火。

4.2.1电机员是船舶安全用电责任人,对船舶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对船员安全用电实施监督;对船舶存在的电气设备隐患有责及时消除,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向轮机长或船长报告并由船长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在隐患消除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防范,保证船舶用电安全。

4.2.2电水壶、电暖瓶(限自动恒温型)仅限船长、政委、轮机长、大副、管事使用,使用时不得离人。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封闭式电炉仅限工作使用)。

4.2.3任何可移动的灯具(如居室台灯、行灯、货灯)不在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禁止船员携带电热餐具、电热器具上船使用,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

4.2.4公司为船舶配备的影碟机、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电器设备,由电机员负责指定安全专用插座或另接专线。

4.2.5电机员定期检测各类动力、电力、电器绝缘状况,并满足船检规范要求。

4.2.6货舱灯电源插座应保持水密,不用时应旋紧插座保护盖,防止受潮、短路引发火灾。

4.2.7各类电源线头必需进行绝缘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测。

4.2.8室外各类照明灯具应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4.2.9为保证马达绝缘良好,使用烘烤灯具对马达进行驱潮,必需对烘烤灯具进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摇晃或振动发生碰撞导致事故,灯具四周需避开易燃物。

4.2.10机舱配电板四周应配备绝缘地垫,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4.3明火作业。

4.3.1船舶进行明火作业,应按《船舶明火作业须知》的规定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4.4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4.4.1船舶必须经过船检检验,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只能承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规定的范围内的危险货物,只能装载在证书允许的舱室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符合有关危险货物积载、隔离和运输的安全技术规范。

4.4.2承运危险货物船舶必须配备最新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并对其及时修正。

4.4.3船舶承运危险货物必须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正确合理配载,严格遵守交通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不符合国际、国内有关危险货物包装和安全积载规定的,船舶应当拒绝受载、承运。

4.4.4船舶装卸《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的爆炸品(第1类);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第2类);闪点低于61°c的易燃液体(第3类);易燃固体(第4.1类);易自燃物质(第4.2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3类);氧化物质(第5.1类);有机过氧化物(第5.2类)须接受主管监督机构消防监护。

4.4.5装运可能释放有毒气体或可能造成缺氧的货物,应配备测量空气中这类气体或氧气浓度的适当仪器及其使用说明。

4.4.6装运易自燃货物的船舶,在航行途中要定时检测舱内温度,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不准装运已发生自燃的货物。

4.4.7装运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舱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4.4.8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应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有关灭火和应急货物处理的内容对船员进行培训。

4.4.9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应当按规定显示信号。

4.4.10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通过狭窄或拥挤的'航道、航路,或者在气候、风浪比较恶劣的条件下航行、停泊、作业,应当加强了望,谨慎操作,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污措施。

4.4.11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事先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及安全预防措施,掌握安全载运的相关知识。发生事故时,应遵循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行动。

4.4.12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熟悉所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4.4.13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制定保证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措施,编制应对水上交通事故、危险货物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并保证落实和有效实施。

4.4.14危险货物的船舶办理进、出港口申报手续,申报内容应至少包括:船名、预计进出港口的时间以及所载危险货物的正确名称、编号、类别、数量、特性、包装、装载位置等,并提供船舶持有安全适航、适装、适运、防污染证书等文件。

5.1船舶消防弃船演习、训练与培训应遵守《船舶消防弃船演习、训练与培训须知》的规定。

6.1“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检查记录由船长负责保存,保存期为1年。

7.1附录1: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略)。

消防管理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大问题可发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