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优质14篇)

小编: BW笔侠

生产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通过人类的劳动和技术手段将资源转化为可供人类使用的物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在现代社会里,生产对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社会稳定与繁荣的基石。看着这忙碌的生产场景,让我不禁思考我们如何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呢?生产的步骤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呢?众多企业的生产经验可以给我们提供很多启示。下面是一些关于生产成本控制的实用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组织建立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矿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审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冲击地压等中长期规划。

5.组织制定矿井专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杜绝不合理集中生产。

7.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制定矿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8.组织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组织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和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9.组织编制并实施矿井采区设计,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并监督实施。

10.审批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防突预测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月报表、测风报表、安全监控报表,审核瓦斯日报表和地质、水文地质相关图件及基础台帐等。

12.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三下一上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矿井闭坑报告;组织编制并实施瓦斯防治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和矿井回收井筒保护煤柱开采设计。

13.审批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等。

14.每月组织召开1次专业专题会议。

15.组织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6.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和防治水等工作。

17.督促副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8.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19.制止和查处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参与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0.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瓦斯爆炸、火灾、冲击地压、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反风演习;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21.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22.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23.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生产部安全职责。

安委会职责。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监督并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二)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七)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八)督促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九)组织并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战化应急演练;

(十)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汇总分析员工上报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现场核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九)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会同生产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负***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一)、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十二)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助工伤鉴定。

(十三)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十四)负***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者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七、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十一、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一线安全员和职工的技术素质。

一、综合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在公司总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安监办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三、负责编制和***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及目标管理措施。组织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核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实施运转。

五、***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主持安监办日常业务工作,并定期向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报告和建议重大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检查督促各业务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及时完成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防火、安全生产技术及防震减灾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部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新改扩建项目劳动安全和消防设计“三同时”审查和报审工作。

八、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切实抓好事故“四不放过”。

九、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制订、签约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考核工作。

十、负责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管理使用等审定工作。

二、在财务预算中,把安全生产投入所需的资金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并优先予以安排。

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五、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等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经安全部门签字同意,不予报销。

(一)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二)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四)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

(六)安全检查工作(聘请专家查隐患等)所需费用;

(七)安全咨询、评估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

(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九)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

一、财务部部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财务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和安全生产法规的教育。

三、审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费用支出计划,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保证安全生产的用款。

四、发现事故隐患和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生产部安全职责。

一、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三、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四、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了解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五、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等事故,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平稳运行。

六、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等)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各***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经理汇报生产上发生的各类事故。

一、生产部经理是生产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定。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四、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六、落实并做好生产部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将员工使用“一键排查”情况,纳入考核。

七、对生产部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处理,负责保护现场,查出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八、负责特殊作业票的申请,审批工作,并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建立生产部的安全机构,配备、配齐各班组的安全员,督促发挥实效。

十、不违章指挥。

十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线上运行建设。

一、严格执行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的安全负责。

二、认真贯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三、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教育职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考核、组织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职工提出的正确意见。

四、定期组织车间各岗位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有关班组落实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五、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六、认真***及生产部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一键排查”整改指令,按期完成整改项目,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形成闭环。

七、负责制定本车间安全措施项目,并***生产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计划组织实施,按期完成。

八、严格***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设施的管理,对患有职业病或禁忌症者,应按有关部门的通知及时处理。

九、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护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十、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支持安全员工作。

一、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开机前要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所负责区域的危险源,安全装置破损、失灵不可开机。

三、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四、清洁工作时戴好口罩,以防粉尘对健康的危害。

五、清洁、排除故障必须等机台彻底停稳后进行。

六、登高要用登高梯。

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一、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禁酒后上岗,保证不脱岗,不混岗。

二、严格人、车、物出入管理制度,做好出入登记。严格检查各类人员车辆携带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和部门领导汇报,遇紧急情况,必要时要及时报案。

三、严格检查进出口物资,坚持门卫制度,对无出门证物资一律扣押,排查的不得放行。

四、做好日常安全巡视管理,遇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五、积极***安全部门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监督并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二)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七)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八)督促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九)组织并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战化应急演练;

(十)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汇总分析员工上报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现场核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九)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会同生产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负***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一)、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十二)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助工伤鉴定。

(十三)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十四)负***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者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3、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应急管理制度。

11、危险源管理制度。

12、考勤制度。

13、请销假制度。

14、全员培训制度。

15、交接班制度。

16、安全约束机制和长效机制。

以上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介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有哪些的知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工伤处理的知识,那就继续浏览本网劳动安全的内容,可以更好的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局制定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通过严抓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权力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在全局上下形成“人人知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

各相关股(室)要领导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具体落实,把权力和责任清单真正落到实处;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交流加以推广;要将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的工作资料及时上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考核制度

根据农场工作安排,xx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百分考核同步进行,为更好地突出安全生产考核,场安委办牵头组织公司农技服务部、公司农机水利部、供电公司、建设规划服务中心、社区、xx派出所组成联合考核组,对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1、总结回顾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肯定成绩,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以考核为契机,绷紧安全弦,推进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百日大检查工作,为xx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因农业与工商贸工作性质与内容不同,安全防范重点也所不同,所以考核重点也有所侧重。

1、分场。

主要以农机安全、大农业(农药使用、外来务工、农资防盗等)、用电安全为主。

2、场直单位。

主要以危化品、建筑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消防、用电安全为主。

这次考核以面上检查为主,主要采取听汇报、看台帐、看现场。

1、组织。

组长:xx。

成员:xx。

2、分工。

到考核单位集中听取各单位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主要成绩。考核组成员分为看台帐和看现场两个小组。

a:分场。

台帐组由王x、吴x二同志组成,主要查看基础台帐资料;现场组由顾x与陈x二同志组成,主要负责查看现场情况。

b:场直。

台帐组由周x、吴x二同志组成,主要查看基础台帐资料;现场组由丁x、朱x及顾x三同志组成,主要负责查看现场情况。

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四分场、五分场、六分场、七分场、商物公司、建安公司、供电公司、种子公司、米业公司、医院、社区、职工学校、幼儿园及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十六家单位。

拟定于xx年1月4日—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月4日8:30—9:30考核一分场;10:00—11:00考核二分场;14:00—15:00考核三分场;15:30—16:30考核四分场。

1月5日8:30—9:30考核五分场;10:00—11:00考核六分场;14:00—15:00考核七分场;15:30—16:30考核医院。

1月6日8:20—9:00考核商物公司;9:10—9:50考核供电公司;10:00—10:40考核建安公司;10:40—11:20考核社区。14:00—15:00考核幼儿园;15:30—16:30考核职工学校。

1月7日8:30—9:10考核石油机械有限公司;9:20—10:00考核种子公司;10:10—10:50考核米业公司。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检查责任清单

序号。

安全主体责任。

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内容。

加强领导。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2.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1.建立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承诺制。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量化考核指标。

3.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标准自查自改、实时监控的工作机制。

2.深入开展运输车辆、建筑施工、仓库门店、租户、旅社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全面建立和完善隐患登记制和销号制。

5.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

6.严禁车辆、人员发生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三超”及酒驾、毒驾等不安全行为。

7.对安全生产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1.做好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雨雪冰冻、寒潮大风等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与相关人员、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3.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三无”(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管理无缺陷)和优秀班组创建活动。

4.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查,将创建成果运用于企业安全管理。

加强安全保障及预案救援体系建设。

1.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2.预案要组织专业人员评审,经企业主要领导签批后进行发布。

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4.加强应急值守,强化救援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

2.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认真组织开展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其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企业所发生安全事故信息。

2.规范完善事故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3.不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安全事故。

4.严格执行事故“说清楚”、约谈、事故查处情况公告制度。

5.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布署。

工作总结。

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常态化防疫责任架构。

2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工作预案。

3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各项预防措施执行。

序号。

主要职责内容。

具体职责事项。

1

组织起草、拟定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负责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3)安排部署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部署开展全公司性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5)分析预测季度、年度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6)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7)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分析及预警工作。

(8)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

(9)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就起草的文件向有关单位及部门征求意见。

(10)组织研究拟定综合性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11)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2

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组织筹备公司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年度安全工作会议。

(13)组织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诚信承诺书,并组织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4)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15)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3

(16)负责组织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

(17)负责对全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并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4

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18)分解下达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并严格考核。

(19)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工作“五落实,五到位”。

(20)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整章建制、安全管理情况。

5

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依标运行。

(21)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设备设施处于不安全运行状态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

(22)指导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依标运行。

6

负责组织全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4)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25)指导全公司各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26)督促公司所有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应急预案演练的评估及持续改进工作。

7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组织调查处理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

(27)贯彻国家、省、市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措施到位情况。

(28)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8

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9)负责公司范围内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基层事故单位规模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

(30)负责举报事故的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

9

计划总体要求。

(31)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布署。

总结。

10。

疫情。

常态化。

防控。

工作落实

(37)督促各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形成由主要。

领导。

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常态化防疫责任架构。

(38)监督各单位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

工作。

预案。

(39)督促各单位加强疫情防控。

知识。

宣传和各项预防措施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范文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制度。

3、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应急管理制度。

11、危险源管理制度。

12、考勤制度。

13、请销假制度。

14、全员培训制度。

15、交接班制度。

16、安全约束机制和长效机制。

以上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介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有哪些的知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工伤处理的知识,那就继续浏览本网劳动安全的内容,可以更好的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

序号。

具体款项。

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合法合规责任。

1

企业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

3

矿山企业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且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

4

其他生产经营企业依据本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证照。且在证照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5

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6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组织机构保障责任。

1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设置的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符合行业要求。

2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中小企业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

煤矿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且严禁在其他煤矿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

组织机构保障责任。

4

5

6

规章制度保障责任。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2)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14)领导值班及交接班制度;(15)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企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安全投入保障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提取标准及使用范围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执行。

2

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安全投入保障责任。

3

在矿山、化学危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作业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5

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教育培训保障责任。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5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管理保障责任。

1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管理保障责任。

3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4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地下矿山的安全出口符合本行业相关规定。

5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9

生产单位必须具备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安全生产系统、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

10。

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本行业灾害预防治理机构、配备灾害预防治理专业队伍,配齐专业人员,配置灾害治理所需安全设备、仪表仪器,消除作业场所灾害危险。

11。

生产经营企业具有危险性的岗位或作业场所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和作业人员定位管理。

12。

生产经营企业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牌,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后果、安全操作要点、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设立明显标识,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2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5

生产经营单位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6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职业健康保障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3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4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6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健康保障责任。

7

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3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其他。

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产经营企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晰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委会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现予印发,请督促本地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相关法定责任。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序号。

责任。

名称。

责任内容。

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1.由主要负责人负责。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船舶拆解、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5.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赋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拟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根据本生产经营单位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每年组织再教育和培训。

5.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其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

6.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7.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

1.由主要负责人保证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及有效实施。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6.主要负责人应督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

5.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5.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十一。

加强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十二。

履行风险告知和教育、督促义务。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公告卡,分别标明本生产经营单位、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十三。

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四。

严格管理危险物品。

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3.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十五。

设备、工艺符合安全规定。

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在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检测、评估,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发现在役设备、现有工艺存在危及生产安全因素的,应当及时改进或者更新。

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安全。

十六。

相关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七。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符合要求的出口。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十八。

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配置。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主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特殊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组织实施演练。

6.发生应急事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安排安保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要求协助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排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

8.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9.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0.保证安全生产人员、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并安排落实智能部门及人员对各种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11.各类场所使用、开业前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12.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1.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1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2.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1.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5.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5.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安监总局令16号第十条。

3.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安监总局令16号第十六条。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监总局令16号第十四条。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1.企业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2.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1.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2.八大危险作业应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2.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3.企业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其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

5.企业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9.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条件:(1)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无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到撤职处分或刑事处罚;(2)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化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化品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1.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工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3.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4.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燃气、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应当取得相关部门审批。

5.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应当接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7.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企业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4.企业应当加强在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检测、评估,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发现在役设备、现有工艺存在危及生产安全因素的,应当及时改进或者更新。

5.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安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

1.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每年至少组织演练1次。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4.其他企业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

5.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当地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镇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学习并贯彻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推动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成员职责清单,督促党委会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并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6.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3.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属地监管,推动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组织镇政府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在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推动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必须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8.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委书记。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长。

为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的“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管控、大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四)其他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他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的传达、转办和催办落实。

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

3.承担党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方面文件、文稿的校核、审核把关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1.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选任考察范畴。

2.指导做好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的选任工作,优先配备具有安全监管知识的人员。

3.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纪委。

1.参与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整个事故调查过程实施监督,负责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而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3.依法对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决定和意见。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两委,镇直各部门、镇属各单位、镇域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镇政府授权,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及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妇联。

1.加强妇女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妇女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技能。

2.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责任:调查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依法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学区督导办公室。

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私立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督促各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实验室药剂的存储、使用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教学楼教室、公寓宿舍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类学校加强对教学楼教室、学生公寓宿舍、食堂餐厅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5.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派出所。

1.依法对全镇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展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实施文明交通计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对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5.依法组织或参加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司法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农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2.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和指导水库、大坝、农村人饮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河道采砂、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工作;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审查重点水库调度运行计划。

负责指导林区、林站、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加强农机作业和维修安全监管,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5.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财政办公室。

1.严格执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政保障范围。

(十一)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装、使用。

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加强对外地在本辖区从事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监管。

3.加强全镇建筑领域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依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环节的安全审查;负责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5.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自然资源规划所。

1.负责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相关站所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镇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加强对地质勘查资质和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站所对影响地质安全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监督矿山企业采空区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十三)环境保护办公室。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镇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矿井关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依法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按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4.按照《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及环境保护部第16号令有关修改要求,切实加强尾矿库设施产生尾矿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5.协调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十四)交管办。

监督实施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公路运输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规定制定道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相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配合有关站所查处、打击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指导或配合查处车辆超载和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

5.指导有关交通运输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6.依法配合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畜牧兽医站。

1.负责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

2.负责养畜暖棚的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饲料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社会事务办。

1.配合有关部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指导。

指导督促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慈善、捐助等有人员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

3.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文化服务中心。

1.依法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文化市场有关安全生产政策,组织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村级图书室、文化室等群众文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群众性体育赛事及综合性运动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6.协助监督管理印刷行业安全生产,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制定广播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

7.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市场监督管理所。

1.负责制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推动落实食品药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九)共青团委。

1.组织全镇共青团组织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内容,提高广大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2.协调处理涉及青少年利益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工作。

(二十)工会。

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2.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3.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十一)武装部。

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军人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二十二)供电所。

承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诊断、分析和评估。

3.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通知,对存在重大隐患而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强制停止供电措施。

4.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村(社区)两委,镇属各单位、镇域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或本部门、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没有明确监管部门,但是可能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建筑物上的各种附着物(悬挂物)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点),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安全管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清单[]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0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

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主动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03、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保。

0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例检、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确保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06、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07、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采取“送出去学、请进来教”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并记入教育培训考核档案。高危行业企业应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使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使一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08、严格责任制考核奖惩。

企业应每年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晋级等挂钩,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三、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

09、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严格管控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并依据事故发生概率和可能后果,按照有关标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安全管控措施,逐一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风险可控。

10、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应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视隐患为事故,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发现举报事故隐患。自身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

11、加强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联网。对具有较大或以上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建立运行、巡检、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12、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企业应加强对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登高,设备大修、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油罐清洗、临时用电、涂装、危险品装卸,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临近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规行为。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

1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未经设计审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部分早期建设运行、未进行安全设计审核和验收的企业,应请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设计,并按要求进行补充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14、加强职工安全防护管理。

企业应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定期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如实记录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企业工会应加强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工会劳动保护队伍。

15、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

企业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16、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

企业复工复产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对生产系统特别是管道、阀门、仪表等机械设备,通风除尘、污水处理等处理设施,应急报警、放射防护、防雷防爆装置等保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方可复工使用。

17、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企业应积极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建立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并接入政府监管部门信息管理平台。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现精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从源头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化工生产企业应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

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18、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企业应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19、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

企业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0、强化举一反三整改落实。

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重视加强对轻微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原因分析,研究落实预防改进措施,防范人员伤亡和有较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针对同行业、本地区发生的典型事故,及时组织学习反思、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5、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

保证书。

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用;

7、建立健全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宣传、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

2、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及管理力量配备情况;

4、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督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4、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5、带班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督促事故隐患整改,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7、具体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全面负责;

2、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完善标准化手册,指导项目前期策划;

3、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规程的宣贯和培训;

4、指导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审批超规模危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

5、检查督促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

6、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

1、组织制定公司发展规划时,合理确定安全发展目标;

2、组织制定经济技术目标责任制时,合理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3、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1、组织制定公司财务预算时,合理确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2、资金使用安排时,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和工伤保险要求;

3、督促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2、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竞赛、安康杯活动;

4、组织工会劳动保护检查,纠正违规行为,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检查监督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和意见。

2、组织、参与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核超规模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提出安全管理措施;

6、组织、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8、组织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履职清单。

责任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1.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依法建立健全适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

8.组织开展安全预防体系建设与按规定督促开展尾矿库在线监测,督促防范化解生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月要亲自组织一次浸润线埋深测量核查。

12.每季至少参加两次基层安全活动,指导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3.……。

1.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监督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8.负责协调安全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所需的资源,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9.组织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预案,编制年度演练计划,督促落实应急演练;

11.组织开展生产现场、工艺及业务范围内相关方安全管理;

12.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督促落实预防重复事故的措施;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4.……。

2.组织制定月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牵头全生产年度目标实施、过程监管和考核;

3.每年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7.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一次重大隐患源检查,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实施按规定落实尾矿库在线监测工作;第旬要亲自组织一次浸润线埋深测量检查。

9.组织本单位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筹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应急救援条件,牵头负责应急救援演练,至少每年开展一次。

10.每季度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审核,并开组织展新工艺新技术培训;

14.每季至少参加两次基层安全活动,指导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5.……。

分管设备(工程)负责人。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组织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标准、目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并实施;

4.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设备大、中修计划,完善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可研、设计、施工、验收、试运行及“三同时”工作。

6.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设施、工程项目、电气专项安全检查,参加其他安全检查,及时整治隐患。

7.组织地震、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方面应急预案的修订、演练和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8.参与安全。

工作总结。

评比,并定期召开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0.……。

1.对设备(工程)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及时解决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问题;

2.熟悉设备(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管理标准、目标和管理方案的审核及修订工作;

4.每年年初制定和审批设备大修、中修计划并实施,做好检维修安全防范措施;

8.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

工作总结。

会议,并定期召开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9.每季至少参加两次基层安全活动,指导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0.……。

分管财务负责人。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5.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8.……。

1.对财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资金问题;

2.每年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的审核及修订工作;

4.及时审核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做好自控费用管理;

5.及时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进行分析;

7.每季至少参加两次基层安全活动,指导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8.……。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

7.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0.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1.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3.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15.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6.……。

1.组织收集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2.负责起草编制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每月汇总安全工作总结,及时编制安委、安办材料,具体总结分析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编制形势分析报告,提出建议意见。

3.负责组织公司年度安全目标指标制定,组织公司安全季度及年度考核;

6.每年年初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月等,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组织“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取证。

11.负责监督管理和督促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安全工作落实,并对违章行为进行考核处理;

12.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件,监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承办安全奖惩工作;

14.发生事故1小时内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伤员救治,参与事故救援与调查,并按要求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预防重复事故的措施。

16.每月至少参加两次基层安全活动,指导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7.……。

尾矿车间主任。

2.负责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操作规程;

3.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开展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4.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综合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报并安排整改,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每月对隐患及违章作业人员进行考核。

5.负责组织制定车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每年组织职工开展全员应急演练工作。

6.发生事故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对险肇、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制定预防重复事故的措施。

7.组织召开车间安全工作会议,对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8.充分利用好车间的人力、物力资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每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进行通报,提升车间本质安全。

9.监督指导车间班组搞好安全工作。

10.……。

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综合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危险源及危险物品,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执行隐患闭环管理。

4.负责监督督促车间人员安全工作落实,并对违章行为进行考核处理;

5.组织制定车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总结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6.发生事故立即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自救;

7.每月组织召开车间安全工作会议,对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车间生产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8.听取车间职工合理化建议,利用好车间资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车间本质安全。

9.组织车间。

提出考核与表彰意见。

10.……。

尾矿库专职安全管理员。

1.执行企业对尾矿库安全运营的指令和要求,负责尾矿库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尾矿库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尾矿库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3.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跟踪车间安排的重要工作中的安全事项。

4.负责尾矿库日常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发生事故立即进行报告,组织人员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5.严格执行尾矿库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主坝和坝基、溢流井、隧洞、尾矿管道、坝坡保护情况以及坝面排水沟、截洪沟沟是否畅通。

6.加强对排渗、排水系统的检查,发现排渗管或排水隧洞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7.加强对坝面的巡视检查,防止发生集中渗流。当发现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督促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执行隐患闭环管理。

9.负责对尾矿库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复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10.监督尾矿库的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11.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和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12.配合其他管理人员做好尾矿库应急演练,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13.做好各项安全记录,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安全管理工作。

14.……。

3.每班班前会议讲安全,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交接班做好安全问题交接;

4.定期不定期开展尾矿库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或上报,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执行隐患闭环管理。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尾矿库全面检查,检查包括尾矿库坝体、排洪系统、尾矿输送管道及周边环境等。

6.班中加强对排渗、排水及坝面的巡视检查。

8.配合其他管理人员做好尾矿库应急演练,参与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9.做好各项安全记录,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安全管理工作;

10.积极参加有关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持证上岗开展安全管理。

11.……。

尾矿库班长。

1.组织班员每班召开班前会,布置任务,落实安全措施,每周召开周安会,定期总结分析安全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文件技能,合理安排工作,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2.组织尾矿库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尾矿库位移、浸润线情况进行技术分析,发现异常及时向车间报告。

3.负责尾矿库运行资料、筑坝资料、检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负责每周对尾矿库运行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和业务水平。

5.组织当班的尾矿输送及坝前放矿工作,管理好事故池,搞好尾矿库生产的安全协调联系。

6.协调当班生产与检修、电工对设备设施的安全处理,组织岗位落实好作业前现场安全交底、作业中安全监护与作业后现场验收等工作。

7.每班开展班前、中、后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登记。

8.每班开展一次尾矿库关键部位巡查,落实相关方现场管理,带领班员落实好隐患整治并及时制止相关方违章冒险作业。

9.接到事故报告立即指挥现场应急处置、保护事故现场,并报告车间领导。

10.搞好班组的其他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每班前开展工具、应急物资检查,严禁”带病“使用。

11.……。

1.尾矿工持证上岗;

2.每班班前会议讲安全,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交接班做好安全问题交接;

3.每周组织召开周安全会,总结分析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安全文件技能;

5.每班开展班前、中、后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登记;

7.接到事故报告立即指挥现场应急处置、保护事故现场,并报告车间领导;

8.配合其他管理人员做好尾矿库应急演练,参与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9.做好各项安全记录,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安全管理工作;

10.每天检查班组记录完成情况,妥善保管安全资料;

11.……。

尾矿库水泵工。

1.尾矿库水泵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准把设备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负责保证回水泵站的设备正常运行。

2.定时观察泵站进水水质和水量,经常联系当班放矿工调节合理的运行参数,保证生产连续正常进行,发现问题及报告班组、车间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3.负责本岗位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熟悉设备的规程、性格和技术操作方法。

5.在水泵运转中,要经常观察设备的温度、电流、电压的变化,注意声响是否正常。

6.参与设备三级保养,辅助检修人员进行设备维护检修。

7.经常保持水泵清洁卫生,工具要存放整齐,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8.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9.熟悉区域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定期开展危险源班前、班中、班后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10.……。

1.尾矿工持证上岗,坚守岗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每班检查设备、仪器和管路,对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负责;

4.设备运行要经常观察设备的温度、电流、电压的变化;

5.上班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7.认真、及时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8.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岗位危害因素辨识;

9.……。

尾矿库筑坝工。

1.根据尾矿排放情况及时安排坝体堆筑工作,满足连续生产需要。

2.尾矿筑坝工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与维护,不得随意改变各项参数。

3.筑坝工在筑坝前必须进行边坡处理,筑坝时按计划加高,应保证汛期调洪和冬季冰下排矿,保障尾矿坝下游坡面上没有积水坑。

4.子坝主体堆筑结束后,进行碾压压实,测量各几何尺寸是否满足要求,修整子坝坝面。

5.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配合工程技术部将筑坝质量及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内外坡比、库内水位等进行检查。

6.及时做好坝外坡面维护工作,保证坝面、坝肩排水沟通畅。

7.发现尾矿设施有隐患及不安全征兆,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8.施工过程中不随意在坝内侧行走,注意和挖掘机等机械保持安全距离。

9.熟悉区域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定期开展危险源班前、班中、班后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10.……。

1.持证上岗;

2.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各项参数,筑坝要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3.筑坝前先进行放线,必须进行边坡处理;

4.筑坝结束后进来碾压压实,测量坝体各几何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及时做好坝面维护,及时覆土及恢复植被;

6.每班开展班前、中、后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登记;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案例,每月至少讨论发言一次岗位安全技术、应急处置、作业行为等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措施。

8.要认真填写筑坝记录,严格执行安全交接班制度。

9.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岗位危害因素辨识;

10.……。

尾矿库放矿工。

1.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记录和勤汇报,不得离岗,严禁因无人看管造成矿浆流向外坡冲刷坝体。

2.尾矿库放矿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放矿,根据排放的尾矿量,开启足够的放矿支管分散放矿,使尾矿均匀沉积。

3.经常调整放矿地点,以避免出现侧坡、扇形坡等起伏不平现象,以确保库区所有堆坝区的滩面均匀上升。

4.放矿管口向尾矿库内伸出的长度,距滩面的高度应以使滩面平整为宜,不得冲刷坝坡,不准将放矿管口埋入矿浆。

5.经常检查排放管路有无堵塞、磨损,严禁矿浆从坝顶溢出。

6.控制放矿浓度和细度,定时测量并记录,防止尾矿在坝内冲槽拉沟。

7.经常保持与尾矿库其它岗位职工的沟通与协调,调度控制回水量、库内水位、干滩长度等生产参数。

8.熟悉区域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定期开展危险源班前、班中、班后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

1.持证上岗,放矿专人看管;

2.放矿应均匀沉积,矿浆不得冲刷坝体,放矿管口不得埋入矿浆;

3.每班开展班前、中、后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登记;

4.定期不定期检查排放管路有无堵塞、磨损,严禁矿浆从坝顶溢出;

5.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案例,每月至少讨论发言一次岗位安全技术、应急处置、作业行为等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措施。

6.要认真填写放矿记录,严格执行安全交接班制度;

7.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岗位危害因素辨识;

8.……。

尾矿库安全监测工。

1.作业时严格按作业指导书作业,听从作业小组长统一指挥。

2.坚守工作岗位,定期进行观测浸润线、位移、库水位、干滩等。

3.平时认真做好仪器、仪表等测量工具的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4.经常检查尾矿库周边设置的位移观测设施或参照物,如发现损坏、移动或丢失要及时进行测量后再给予补充。

5.肯于钻研,人工监测与在线监测结合,经常对监测的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和归纳。

6.发现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处理。

7.结合尾矿库安全在线监测系统,核对数据,及时发现测量有无差错。

8.熟悉区域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定期开展危险源班前、班中、班后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对作业范围内其他人员的作业行为实行监督,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车间班组。

1.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定期进行观测浸润线、位移、库水位、干滩等;

2.每季度对尾矿库的位移进行观测一次,汛期要适当增加观测次数;

3.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把人工监测、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和归纳;

4.每班开展班前、中、后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登记;

5.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案例,每月至少讨论发言一次岗位安全技术、应急处置、作业行为等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措施。

6.要认真填写岗位记录,严格执行安全交接班制度;

7.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岗位危害因素辨识;

8.……。

尾矿库值班巡视工。

1.保持通讯畅通,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当生产和人员安全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进行援助。

2.看护好尾矿库料场备用的物资和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汛期间要及时收听气象信息,并作好各项防范工作。

3.每班不定时对尾矿库的设施、区域、通讯工具、照明、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给予处理。

4.做好尾矿输送管道巡查和排放孔的巡视检查工作,保证尾砂畅通无阻。

5.对初期坝和各级子坝渗流情况的巡视,发现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监视尾矿坝的内外坡安全,发现冲垮、崩落要及时修复。

7.经常疏通坝肩截水沟和坝坡网状排洪沟,保证、排水随时畅通无阻。

8.当发现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加强坝面排水沟渠检查,防止沟渠开裂发生集中渗流。

9.检查坝体有无纵、横裂缝,出现裂缝时及时查明长度、宽度、深度、走向、形态,初步判断成因并立即报告车间管理人员。

10.注意尾矿库周边岸坡稳定性,防止滑坡等破坏尾矿设施。

11.认真巡坝护坝,遵守尾矿库管理的有关规定.

12.对作业范围内其他人员的作业行为实行监督,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车间班组。

13.……。

1.保持通讯畅通,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看护好尾矿库料场备用的物资和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4.监视尾矿库干滩、水位等,确保满足要求;

5.监视排渗设施渗水水质是否变浑、水量是否增大等异常情况;

6.定期不定期巡视坝体,检查是否有坝体裂纹,坝面局部隆起、塌陷、流土、管涌等;

7.经常巡视尾矿库周边岸周边,防止滑坡等破坏尾矿设施;

8.经常巡视尾矿库截排水渠,防止排水系统堵塞;

9.每班开展班前、中、后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登记;

10.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

11.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案例,每月至少讨论发言一次岗位安全技术、应急处置、作业行为等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措施。

12.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岗位危害因素辨识;

13.……。

尾矿库其他工种。

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严格遵守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上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每班开展班前、中、后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登记;

4.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案例,每月至少讨论发言一次岗位安全技术、应急处置、作业行为等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措施。

5.要认真填写岗位记录,严格执行安全交接班制度;

6.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岗位危害因素辨识;

7.……。

注:各尾矿库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模板范例编制董事长、经理、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一线岗位作业人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由“责任清单”和“履职清单”组成。“责任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为出发点,提炼出的重要安全责任;“履职清单”是履行安全责任的关键工作内容。

住建局党组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县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x委办〔20xx〕xx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x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廉。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洁自律准则》、***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