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活动(通用15篇)

小编: 笔尘

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对物质和精神需求的不断增长。在小编整理的这些生产案例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他们在技术创新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总结

根据20xx年10月30日召开的中心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心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百日攻坚活动,以推进工作进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中心上下齐动员,各部门开展工作大检查,加大任务执行力度,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现将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强组织,加大督办。

根据中心第三次全体大会精神,针对中心当时工作实际,20xx年11月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三查三定三实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了督办联络员,以切实开展好百日攻坚活动。

(二)加强宣传,部门重视。

根据《通知》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以最高标准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并要掌握好工作节奏,稳步实施和推进百日攻坚活动。

(一)活动开展情况。

从20xx年11月初至今,根据《通知》的要求和中心领导对此次活动在实施过程中提出的新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明确任务,稳步实施。根据要求,结合各处室自身实际,此次活动最终共确定了26大项、54小项的工作任务。在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认真把握工作节奏,努力控制各阶段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对部门自查表、任务表和部门总结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各项工作稳步实施。

2。检查督办,保障质量。领导小组根据“百日攻坚活动部门工作任务表”,加强对攻坚节点工作进行检查,按照具体任务时间节点进行督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提醒,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量完成。在正常督办的基础上,分别于20xx年xx月14日、20xx年1月11日和28日进行了三次重点督办,从而保证活动开展的质量。

(二)活动完成情况。

按照工作任务表的'要求,各处室基本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但有些工作没如期完成,还需以后继续努力完成。主要表现为:规划处、产业处、工程处有关工作按照20xx年xx月27日院长办公会的精神,部分工作暂缓;办公室登记注册和人教处工会工作等未如期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重点不突出。

有些部门将日常性工作列入了自查表中,轻重不分,主次不明。在后期提出要求分类并突出部门重点、难点工作后,才逐渐梳理清楚。由于工作原因,如办公室和资财处,在确定任务表时没有很好地处理日常性和攻坚性任务的区分。

(二)工作作风需进一步加强。

通过百日攻坚活动,中心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锤炼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但是仍然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有些任务在执行过程中,主观上对具体目标进行了调整,违背了制定任务计划的初衷。如“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工会活动”,在督办时只是成立了工会筹备组,即认为此项工作完成。

(三)部门协调配合尚需强化。

各处室要在工作中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通力合作的风气和局面,才能变“独角戏”为“大合唱”,显著提高中心整体工作效率。在这点上,规划处、产业处和工程处做得比较好。

四、下步工作计划。

对各部门未完成的工作,继续加强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总结经验与不足,建立长效机制。

及时对百日攻坚活动成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深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中心全体员工继续保持百日攻坚活动中的精神与干劲,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推进怀柔科教产业园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范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级各科室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成员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各科室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各科室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督导检查。10月中下旬,省政府安委会从省有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16个督导检查组,每个组督导检查1个市,延伸督导检查所属县(市、区)、市属功能区和部分部门单位。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各科室积极配合督导检查。

(四)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各科室积极配合执法检查。

为配合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省应急厅成立16个执法检查组,自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对16个市辖区内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市、县(市、区)应急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3)。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都要参照制定本系统内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五)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自11月份开始,省里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18〕47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将其作为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统一巡查。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科室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科室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科室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市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科室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会计师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各市也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的应急管理宣传专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县、乡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各科室有关部门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将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科办公室。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班组: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各级“两会”及今后一个时期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养贤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努力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春节及各级“两会”期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开展此次活动要以查安全生产认识、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查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是否到位,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促进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时间为1月15日-4月20日,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阶段(1月15日-2月15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要动真格、求实效,认真制定方案,采取日检查、员工自查、班组互查、企业普查的方式,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检工作,不放过一个问题,不遗漏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消除,一时不能消除的,要列出整治计划,限期消除,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2月5日-3月20日)在班组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力量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检查坚决做到不走过场,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紧盯隐患不放过。

第三阶段:迎接督查阶段(3月21日-4月20日)。由于乡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查,为此我场将严格按照乡政府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迎接政府的督查工作。

(一)深刻认识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

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我公司董事长为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要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采取“包保、交办、督办”等的方式,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各班组要根据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把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抓细、抓实、抓到位。要将隐患详情登记表、隐患整治情况登记表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交办督办事项规范建档。

(三)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整治每一处隐患,坚决做到查出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为认真落实青岛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和我镇实际,决定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镇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单位和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查保促”活动)。应急办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10月21日,青岛市安委会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市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延伸督导检查所属镇街和部分单位、企业。重点督导检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电力、学校(校车)、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和燃气、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以及农村道路交通、未成年人溺水、儿童娱乐设施、一氧化碳中毒、养老机构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预防工作情况。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组织机构、教育培训、资金投入、设施配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试和现场应急演练等实操性工作检查,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

(五)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自11月份开始,省里将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18〕47号)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社区负责人为组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要把此次行动作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进行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为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村下发《习岗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镇瞄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采取会议、展板、横幅、电子屏和“塞上习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镇村两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第三季度特殊时节,集中开展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和人群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小区)入户、点面结合,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始终把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围绕“两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抓住“三个关键”(关键部门、关键企业和关键岗位),开展以“二查”(企业全面自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村主要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自查,对于前期发现的楼道乱堆乱放、焚烧垃圾秸秆等安全问题及时制止,排除隐患;督促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排查,对于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镇安监站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实地到村和企业盯着整改,采取查看防范措施、消防器材是否明确责任人等形式,促使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回头看”的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时落实。

活动期间,我镇集中对全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消防领域、校园领域、水域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格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道路交通: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力度,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印制了《致农村驾驶人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农民乘车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各村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建筑施工:督促和指导了建筑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同时协助县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堂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建筑个人的饮食安全。开展了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抓了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燃气经营:大力查处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站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安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依法取缔经济桥一社两处私充贩卖液化气体、黎明村十社一处非法生产乙炔气体、红旗养殖区一处私自存放汽油和柴油工业用气的违法窝点。经查,两处充装点主业在未获得燃气经营资格证,没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私自在出租房内分灌加装液化气,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校园领域:在暑假期间我镇辖区2家幼儿园、1家小学开展了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了门卫管理、安保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有效防止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消防领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辖区企业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灭火器失压失效、消防警示标志不足的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组织塞上名居、德胜花园、永胜花园物业公司对小区楼道和楼外乱堆乱放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居民用电用气事故频发的现象,我镇及时联系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加大居民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镇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活动期间,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一步要继续按照“立足当前抓重点、依靠科技抓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抓根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1、我镇要从“关心基层、爱护基层、帮助基层”的角度出发,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有效做法,深入持久地开展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加强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查重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把关,从严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抗拒执法行为,必须加强配合,强制执行。

为认真落实青岛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和我镇实际,决定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镇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单位和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查保促”活动)。应急办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10月21日,青岛市安委会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市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延伸督导检查所属镇街和部分单位、企业。重点督导检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电力、学校(校车)、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和燃气、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以及农村道路交通、未成年人溺水、儿童娱乐设施、一氧化碳中毒、养老机构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预防工作情况。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组织机构、教育培训、资金投入、设施配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试和现场应急演练等实操性工作检查,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

(五)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自11月份开始,省里将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18〕47号)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社区负责人为组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要把此次行动作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进行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镇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和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前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缺补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到12月底完成15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工会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安监办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安委会督导组自11月2日起到12月底,定期不定期对我市进行督导检查,我市安委会也组织成立9个督导组对各镇街园区和部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镇安委会也将成立督导组对各社区和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从现在起至12月底,各社区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做到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回头看”。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三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以查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重点工作攻坚年”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镇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镇安委会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1月上旬至中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各社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将按规定对社区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级各科室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成员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各科室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各科室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督导检查。10月中下旬,省政府安委会从省有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16个督导检查组,每个组督导检查1个市,延伸督导检查所属县(市、区)、市属功能区和部分部门单位。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各科室积极配合督导检查。

(四)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各科室积极配合执法检查。

为配合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省应急厅成立16个执法检查组,自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对16个市辖区内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市、县(市、区)应急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3)。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都要参照制定本系统内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五)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自11月份开始,省里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18〕47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将其作为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统一巡查。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科室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科室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科室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市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科室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会计师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各市也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的应急管理宣传专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县、乡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各科室有关部门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科办公室。

各分厂、单位(处室):

现在是秋冬交替、风干物燥、气候多变的季节,同时四季度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和敏感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监局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及会议精神和要求,公司决定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本质安全,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发展稳定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落实自上而下的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管理格局,带动全员参与,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实现百日攻坚战的目标。

1、10月21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召开“百日攻坚战行动动员会”把文件精神和公司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并利用板报、条幅等宣传工具,积极开展对本单位职工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方面的教育,努力增强在隐患治理工作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落实公司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具体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管理,逐步形成完整的隐患排查工作和长效工作机制。

1、隐患排查治理的共性问题。

各单位全面排查在生产工艺、基础设施的配备、技术装备的运用、工作环境及事故预防措施等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现场管理、违章违纪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各单位要把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考核,确保贯彻执行情况。

(2)各单位要制定正副厂长、工段长、班组长和职工等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要严格按责任制进行考核,确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对每个单位提取安全费用,用来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4)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对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等情况进行查看和改进。

(5)有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时对其的完好状况和检测检验进行核对,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6)安全培训教育方面,各单位在每周三进行的安全会,要求必须认真对待,不能走过场,要有学习内容和签到表。三级安全教育方面,各单位要对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负起责任,不能应付了事,对新进厂的职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进行告知。另外对于特种工的培训,首先要确保持证上岗,还要定期对其培训并进行考核。

(7)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定期检查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是否有效,要求有演练方案和演练后的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并及时进行修订预案。

(8)安全三同时有安全处主抓,确保在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冶金行业所设计治理的专项内容:

在公司内部,主要是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柜、制氧机、连铸机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

(1)各单位重点是监管煤气在生产、传输、使用过程中要防止泄露、中毒、爆炸事故的发生,建立并煤气管理制度,配备煤气防护设施并确保能可靠使用,同时建立应急制度。

加强煤气防护能力的建设,对煤气作业相关人员和煤气防护站人员进行专业训练。在日常巡检的同时,辨识确认重点防护目标,像煤气管路、煤气柜和水封、排水器等。

(2)各单位要加强煤气设施设备管理,对煤气设施设备进行编号管理,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和责任,对煤气水封排水器、泄爆装置、快切装置、报警装置等设备及安全阀和压力表等设备附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各单位在煤气区域动火检修时,必须开动火票,制定检修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在涉及吊运铁水、钢水的炼钢分厂和炼铁分厂,使用的罐体耳轴、天车、吊钩等必须定期检测,防治倾翻、喷溅和爆炸。

(5)安全标准化建设。上次安监局领导和专家来公司炼钢、炼铁进行标准化验收所发现的问题,要继续查看并督促整改,确保下次验收顺利通过。另外制氧的标准化建设,要立即着手,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今年也通过标准化验收。

各涉渔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环土〔2020〕64号)要求,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在全镇沿海四个涉渔村内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渔业船舶经营者和渔业企业自查、政府督查的办法,全面开展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全力开展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推动我镇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有效落实,镇安排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分工小组,由镇分管农业的领导挂帅,镇农办渔业专职人员和玉前、玉霞、玉山、浮山等四个行政村主干为督促指导人员,四个村分管农业村两委及渔业协管员分组包片负责各村业务工作,分组包片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一)渔业船舶安全监督。

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渔业船舶证书持有情况,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

4、渔业船舶有毒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配备情况;。

6、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或穿连体雨衣作业的;。

7、未落实编队编组生产作业或网格化管理的;。

8、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

(二)渔港和渔船防火安全。

1、渔船内部是否存在管线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擅自改变防火设施等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设备的配备,灭火器、消防泵、消防管路(带)以及电气等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现象,是否存在漏油、短路或渗透等安全隐患。

2、是否加强渔港和停港渔船安全防火管理,认真落实渔船防火制度;是否认真梳理渔港应急预案,检查渔港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配备情况,并检查渔港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加大港口码头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对渔船进行修理、私自电焊气割等违规“明火”作业行为,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书,渔船维修保养是否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渔船进行明火作业是否经过渔港监督机构批准。

(三)渔业船舶防风、防碰撞。

1、重点检查渔船ais终端、北斗卫星一体化、北斗示位仪终端配备;检查海上作业渔船的安全设施和通导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是否与海事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对作业航行密集交叉水域、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防范和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

2、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是否利用广播电台、手机短信、北斗短信等多种手段,及时、准确地将恶劣天气信息告知渔船所有人,并督促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教育,采取播放警示标语、政策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社会对自然灾害和碰撞事故的危害性的认识;是否采取入户宣传、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每个船东、每个渔民及其家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对防风浪、防碰撞知识进行再宣传、再普及、再强化,提高安全警惕性和自我防范意识。

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至6月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28日)。镇将组织对四个渔业行政村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船东船长要按照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则和规范,全面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各村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月29日)。在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镇村要积极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渔业船舶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船东船长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督促指导(4月1日至5月31日)。镇农办要对排查出来的渔业船舶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出现的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存在弄虚作假的渔业船舶要予以严厉处罚,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市、区局指导工作组将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6月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扭转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见叶知秋的敏锐,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严抓实管,要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加强督查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村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深入分析制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单位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船东船长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村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船东船长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把攻坚行动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严格监管执法。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渔业船舶,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航整改的要责令立即停航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渔业船舶,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该执法不执法等情形,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镇安排专人负责攻坚行动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区里的要求的时间点将全镇开展攻坚行动情况,包括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多少排查整治组、排查多少渔业船舶、排查整治隐患情况报送市局安办,内容要求具体详实简要。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作业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2019年1月10日开始至2019年4月1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5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执法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3月31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验收、总结深化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9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权属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由局质安办督查,局各有关二级机构、相关股室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体系,使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人,将安全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局质安办要加强督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因监管缺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开展好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较大以上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强化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底线措施,通过严格的安全专项整治与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杜绝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重点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等危险作业。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

3.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抓好电动自行车、城市客货运车辆、重点市政交通设施和公路防护设施、水路运输等问题,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数量。

4.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商场、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5.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城乡危旧房、农民自建房等。

6.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

7.瓶装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瓶装燃气充装经营企业。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桂煤【20xx】25号》文件精神,我矿积极响应,随即开展了安全隐患治理“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此次活动我矿高度重视,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制定了“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对此次活动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各项活动及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本次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情况。

1、9月22日-10月15日,我矿按照文件精制定了本次活动方案,在下属各矿井悬挂横幅,张帖标语,并在10月14日召开全矿职工大会进行了广泛宣传,要求各矿井认真对待这次活动,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推动矿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10月16—11月16日,我矿除日常安全检查外,矿区又进行了针对:各矿井资料完善,通风,瓦斯,顶板,机电,运输,防治水,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职工安全培训,火工品管理等十个方面的三次安全大检查,二次专项检查,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由值班矿领导和安全科负责日常督促跟踪隐患整改工作。矿区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查处隐患共95条,其中:

安全管理隐患15条,整改15条机电运输隐患31条,整改31条顶板管理隐患24条,整改24条一通三防隐患22条,整改22条防治水隐患3条,整改3条抓“三违”28人次,罚款1480元火工品管理隐患0条,整改0条职工教育培训5期,485人次。

3、11月17日-12月17日,矿区对前面所查隐患进行复查,同时对新查处的`隐患及个别末整改到位的隐患再次制定措施,并跟踪督办,这次主要隐患有以下几个方面。

职工教育培训4期,参培人员402人次。

4、12月18日-12月31日,对全矿除进行总结外,也进了1次安全大检查(不包括矿领导和安全科日常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也找出了原因,并由隐患整改领导小组亲自督办,最终全部整改到位,于12月25日矿区进行了这次“活动”总结,对“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同时也对在这次“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先进矿井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我矿对从9月22日到12月31日的安全隐患治理“百日攻坚”活动,进行广泛动员,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多方面进行总结,组织各矿井负责人,安全员,机电队队长召开了二次专题会议,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对这次活动所取得的成绩生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矿井查出的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二是对活动期间,矿区进行大力宣传,张贴标语和挂横幅。三是通过这次活动,提升了矿区整体安全水平,使矿区安全生产又上一个新的台阶,四是这次活动表现好的矿井有:红旗飘飘井,老碱井。表现突出的个人有;安全矿长谭雄辉,职工;谭水万,谭三元、杨建伟、曹敦荣、袁白金、卢永华。

虽然这次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员工心存侥胜,对隐患不够重视,安全意识谈薄,纪律松懈,粗心大意,违章操作。二是领导和执行环节不能紧密相连,出现脱接现象。三是材料供应不及时,特别是机电方面还待进一步完善。四是个别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还不熟练,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人员配置不全,有一岗双责、一岗三责,造成有些方面难以同时兼顾。

以上是我矿在这段活动期间的安全总结,各矿井要认真对所排查出的隐患逐条进行对照,对存在的部题要深刻反思,从成绩中找差距,从完善中查缺点,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范文

为响应县政府安委会《博兴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博安发[20**]6号)文件精神,也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现根据公司特点制定本活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成果,着力提升。

以此“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为契机,结合生产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法制教育,加强生产现场基础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生产中的突出安全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为构筑“和谐博城”贡献一份力量,也为实现本企业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能在我公司顺利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此次活动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车间经理、主管及主要负责人。

机构办公室设于安全环保部。

1、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在公司营造“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意识,通过会议、培训考试、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牌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公司将于6月初举行“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承诺签字仪式,6月中旬照常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培训考试,另外增加一次知识竞赛。起到提高整个员工队伍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的作用,旨在将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本月末将组织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兼职安全员召开安全月活动专项会议,会上宣布本次安全月活动计划,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观看相应警示片。

2、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要求对各部门车间外来人员实行责任等级;各部门车间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进一步完善有针对性的、富有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费用使用制度、责任制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外来施工人员教育制度。

项目部建立外来施工队动态管理台帐,做好进出场记录,对进厂外协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对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效果抓实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环部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对隐月患治理情况定期进行排查。此次排查活动计划于6月3日——6月19日进行。

5、严格执行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根据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有关规定,应绝对确保相应比例的安全生产经费,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全部做到专款专用,完全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6、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安环部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面临的特殊困难、问题,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本次“百日攻坚活动”中我公司将按原计划在6月末进行一次消防和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车间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生产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活动作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头项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部门车间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公司活动与落实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百日安全攻坚”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3、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安环部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优秀单位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加强考核,确保活动质量。

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活动工作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活动开展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x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xx年x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科室、村卫生室有关人员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清醒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x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xxx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7.消防安全技能演练方案、实施。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132号)的要求,为坚决遏制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科技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园林城市特色区、美丽乡村示范区”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目标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立即对全公司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公司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

为加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部相关成员组成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一)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6月8日至7月10日)。

公司各工程处要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并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以大检查为契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脚手架、模板工程、卸料平台、深基坑(边坡)、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罚,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

(二)全面整改和治理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8月10日)。

各项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料,限期完成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排查、并做好整改消项、处置情况记录、隐患排查统计工作。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治理方案,24小时监测监控。

(三)全面督查和督促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8月10日至9月30日)。

对所属项目部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工程处要100%进行督查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展综合督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排除和治理隐患。

(一)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证是否相符。

(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操作规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在生产作业场所上墙。

(三)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预案,是否按规定组织进行演练。

(四)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组织此项工作,是否有记录、有台帐。

(五)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总结

在区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博山区教体局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咼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通知》的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实施并成立了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全面深入地开展,现将本次安全自查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通知》精神为依据,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学校安全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明确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内部不发生火灾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校内不发生涉及消防安全的负面舆论。

三、完善组织结构,落实责任制。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火灾防控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纪伟。

组员全体教师。

(二)、落实责任,分工明确。

明确治理重点、要求和责任后,我校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负责的。

方式对校园各个场所进行了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具体分工如下:确定治理重点、要求和责任后,由校长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负责的方式对校园各场所进行了防火工作的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各班级和个人,教研室安全责任人。

四、具体目标和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火工作。

1、入冬以来,我校就把冬季安全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认真抓好校园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2、落实好各项安全防火措施。召开安全防火工作会议,向全校教职工传达区教体局的文件精神,向全校师生进行安全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了师生的安全防火责任意识。

2、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责任制,抓好校园安全防火检查工作,学校校长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3、对学校的重点部位及火源点实行重点防火看护管理,如(门卫、实验室、阅览室、微机室、会议室)等部位,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专人管理,专项检查。

4、清理维修好学校的所有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加强防火硬件建设,

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及时有效扑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检查组成员在校长的带领下深入到各教研室、教室、图书室检查了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并对学校的教研室、教室、图书室所有防火安全防范设施进行了细致地清查。检查组还对各班级教室和办公室的'电源使用情况,以及门、窗是否及时关闭,各办公室安全工作值日轮流表是否粘贴上墙、安全职责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了一次细致地检查。并对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给予及时地解决。此次检查,有效地增强了全校教师的防火安全意识,为学校的防火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三)做好防火演练和学生逃生自救演习。

学校组织了两次学生防火逃生自救疏散演习。通过自救疏散演习,提高学生逃生自救能力和防火知识,掌握正确的逃生自救方法和技能,熟悉校园逃生自救疏散路线图,使之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准确、有序逃生,减少伤亡,把灾情降到最低点。

我校有信心在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足实际,长抓不懈,不断探索安全管理工作新模式。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范文

为响应县政府安委会《博兴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博安发[20xx]6号)文件精神,也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现根据公司特点制定本活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成果,着力提升。

以此“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为契机,结合生产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法制教育,加强生产现场基础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生产中的突出安全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为构筑“和谐博城”贡献一份力量,也为实现本企业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能在我公司顺利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此次活动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车间经理、主管及主要负责人。

机构办公室设于安全环保部。

1、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在公司营造“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意识,通过会议、培训考试、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牌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公司将于6月初举行“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承诺签字仪式,6月中旬照常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培训考试,另外增加一次知识竞赛。起到提高整个员工队伍安全生产意识、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的作用,旨在将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本月末将组织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兼职安全员召开安全月活动专项会议,会上宣布本次安全月活动计划,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观看相应警示片。

2、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要求对各部门车间外来人员实行责任等级;各部门车间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进一步完善有针对性的、富有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费用使用制度、责任制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外来施工人员教育制度。

项目部建立外来施工队动态管理台帐,做好进出场记录,对进厂外协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对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效果抓实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环部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对隐月患治理情况定期进行排查。此次排查活动计划于6月3日——6月19日进行。

5、严格执行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根据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有关规定,应绝对确保相应比例的安全生产经费,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全部做到专款专用,完全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6、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安环部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面临的特殊困难、问题,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本次“百日攻坚活动”中我公司将按原计划在6月末进行一次消防和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车间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生产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活动作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头项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部门车间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公司活动与落实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百日安全攻坚”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3、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安环部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优秀单位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加强考核,确保活动质量。

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活动工作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活动开展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范文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3月31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市政府确定自即日起至7月上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单位和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二季度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森林防火、油气管线、城市燃气、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渔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铁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一)加强防火安全监管。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防火管理责任,对重点防火区域、防火单位实行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所有林区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巡查队伍、护林员队伍加大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扑救。强化防火安全宣传,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班组、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教育活动。要加大防火安全投入,完善防火安全设施,健全防火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好油气管道全面整治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逐条管道排查隐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城市燃气管线和市政管网的安全整治,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经信、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抓紧绘制城市燃气管线、市政管网、油气输送管网普查图。对于城市安全布局问题,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摸清底数,掌握城市内生产、使用、储存、输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需要搬迁和拆除的,要一律搬迁拆除。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建档立案,制定整改计划,排出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深刻吸取山西晋城高速公路隧道“3.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重点路段和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交通运输、铁路等单位要加强对相关车站的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交通、港航、水务等部门加强内河、湖泊、水库的航运、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引导企业形成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查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在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克难,以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建设”为抓手,学习借鉴煤矿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煤矿安全生产攻坚战。开展好“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全面履行矿长安全生产职责。对危险化学品重点镇、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攻坚克难,重点监管,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扎实开展资质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德安发〔2014〕8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全面治理,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四个阶段的集中行动,确保到9月底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结合资质检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深刻吸取临沂市平邑县“3.15”无证非法开采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开采、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因资质问题造成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一)深入宣传发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市政府面对当前严峻形势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动员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4月15日前将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督导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将督导组的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4月15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面上巡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巡查组,对各镇街和各行业领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七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敷衍侥幸心理;二是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百日攻坚行动的发动部署、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和实施进展等情况;四是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五是开展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况;六是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事故问题整治情况;七是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看是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解决。

(五)建立工作制度。各级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情况调度和督导落实。一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有关镇街、部门开展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要建立宣传引导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曝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通过工作简报反映各单位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交流。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按照xx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统一安排和部署,xx镇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全方位的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我镇成立了镇安委会领导下的十三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并按照各自的行业特点分别制定了检查方案,确定了检查的时间,落实了检查责任,明确了检查的内容,规定了检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二、及时布置,保证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

xx年4月16日镇安委会召开了扩大会议,制定并通过了《xx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年4月21日镇政府召开了有镇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事业单位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单位法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xx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地毯式的大检查。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查找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学校安全、民爆器材、重点行业领域等方面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方位、不留死角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及时检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消除隐患

首先,检查中,我们坚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及危险化学品、文化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建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特种设备使用等为主要内容,加强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软件的检查。

其次,在检查方式上,我们以13个安全检查组为主,以村、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对其所属辖区行业逐一进行了检查。同时,镇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在各组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各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企业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漏洞。

其三是注重检查实效。检查中,我们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行业予以及时解决。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已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解决。

自4月10日到7月上旬,镇安委会召开了三次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由镇机关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次,学校和校车安全会2次,共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校车安全专门检查3次。共查出各类隐患186条,当场整改161条,限期整改25条,有效扼制了事故的发生。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消除了辖区的安全隐患,使我镇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好转,为今后的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范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作业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

报告。

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2019年1月10日开始至2019年4月1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5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执法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3月31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验收、总结深化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9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权属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由局质安办督查,局各有关二级机构、相关股室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体系,使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人,将安全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局质安办要加强督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因监管缺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百日攻坚行动活动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百日攻坚行动活动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根据市教体局的通知精神,邢村小学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主题认真组织实施“百日安全”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学校调整和充实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制定了校园安全教育活动计划、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利用校会、班会、晨会等各种时机,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学校少大队结合“百日安全”活动,围绕“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这一主题,采取主题班会队会、宣传版面、黑板报、小游戏、小节目等生动活泼、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务求收到实效。同时,学校要求学生完成一期安全小报;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以“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为主题,以中队为单位,分别召开全校性的主题校会。既培养了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又增强了他们自我防范和保护的能力。

我校按照“百日安全”的要求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学校安全系数。

1、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得到加强

学校重视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学校能根据安全需要在远程教育管理室配备消防器材,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了对学校教室用电的管理,建立责任制,加强能定期检查、更新用电线路,对破损的开关、触电保安器、闸刀等进行维修、更换,确保不发生触电或用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2、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得到加强

学校能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学生不在街边小摊处买零食,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

3、师生交通安全管理得到加强

学校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放学时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不乘坐无“三证”的汽车,并通过小报、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4、师生校内外活动管理得到加强

学校对校内的各种活动设施、场所,特别是体育设施、实验室等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械进行拆除。加强对学生活动行为的引导、管理和保护,教育学生讲文明、讲秩序、守纪律,增强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常规活动安全。

我校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活动,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文化素质,建立了教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系统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范文

为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村下发《习岗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镇瞄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采取会议、展板、横幅、电子屏和“塞上习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镇村两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第三季度特殊时节,集中开展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和人群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小区)入户、点面结合,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始终把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围绕“两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抓住“三个关键”(关键部门、关键企业和关键岗位),开展以“二查”(企业全面自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村主要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自查,对于前期发现的楼道乱堆乱放、焚烧垃圾秸秆等安全问题及时制止,排除隐患;督促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排查,对于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镇安监站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实地到村和企业盯着整改,采取查看防范措施、消防器材是否明确责任人等形式,促使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回头看”的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时落实。

活动期间,我镇集中对全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消防领域、校园领域、水域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格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道路交通: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力度,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印制了《致农村驾驶人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农民乘车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各村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建筑施工:督促和指导了建筑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同时协助县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堂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建筑个人的饮食安全。开展了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抓了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燃气经营:大力查处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站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安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依法取缔经济桥一社两处私充贩卖液化气体、黎明村十社一处非法生产乙炔气体、红旗养殖区一处私自存放汽油和柴油工业用气的违法窝点。经查,两处充装点主业在未获得燃气经营资格证,没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私自在出租房内分灌加装液化气,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校园领域:在暑假期间我镇辖区2家幼儿园、1家小学开展了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了门卫管理、安保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有效防止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消防领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辖区企业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灭火器失压失效、消防警示标志不足的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组织塞上名居、德胜花园、永胜花园物业公司对小区楼道和楼外乱堆乱放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居民用电用气事故频发的现象,我镇及时联系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加大居民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镇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活动期间,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一步要继续按照“立足当前抓重点、依靠科技抓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抓根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1、我镇要从“关心基层、爱护基层、帮助基层”的角度出发,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有效做法,深入持久地开展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加强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查重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把关,从严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抗拒执法行为,必须加强配合,强制执行。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今年4月份以来,各板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区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区54项重点检查内容落地落实,有力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决定从即日起,聚焦8个重点行业领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将重点整治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危化品企业(共6条)1.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3.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4.未编制岗位操作规程的。

5.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6.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的。

二、自建房(共9条)聚焦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以下9种类型:

1.居住用途改造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民宿、农家乐、商铺、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馆、家庭旅馆、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场所。

2.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员密集场所。

3.位于小城镇、城乡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4.农村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类(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

5.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6.各类“住改商”的房屋(将建筑物中某专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临街底层“破墙开店”的房屋建筑。

7.学校、医院周边频繁周转的二手房、频繁易手的学区房(门面房)。

8.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9.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三、燃气(共9条)1.未对管道违法占压、场站设施周边安全间距不足建(构)筑物和密闭空间、地下空间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及时整治。

2.未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对灰口铸铁管、运行20年以上管道和运行20年以下但存在安全隐患管道等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3.未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黑气”专项整治行动。瓶装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购气实名制和配送服务制,实行用户档案管理,向用户发放供气使用凭证;未及时将用户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

4.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定期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制度,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用户并协助处置;用户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未及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镇(区、街道);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未停止供气。

5.未落实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要求,完成居民用户入户安检全覆盖。未在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进行专项治理。

6.未对餐饮、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用气单位(用气人)未签订合法供用气合同,落实逐月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情况公示等制度。餐饮、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半地下建筑物未依法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严控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底层“住改商”餐饮经营者使用燃气。

7.未开展灶管阀产品市场整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未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人员等居民用户,及时更换户内不合格灶管阀产品。

8.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未将燃气使用安全纳入本行业场所安全加强监管,未能有效压实餐饮、医院、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流密集场所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应用餐饮场所燃气预警系统,未督促本行业用气单位(用气人)依法依规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并确保在线使用。

9.未对用气单位(用气人)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公益宣传。

四、建筑施工(6条)1.参建主体安全责任方面。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不到位,安全投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监理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监理人员未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未对已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2.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方面。施工企业对新进工人三级教育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对工人进行施工生产安全知识教育,未根据工种安排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培训,未对工人进行事故案例方面的教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方面。建设单位未保障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以及未按方案实施;监理单位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

4.高处坠落隐患治理方面。施工单位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超设计荷载使用,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兜网、挑网未做防坠落破坏性试验,临边、洞口等处未按照技术规范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的。

5.违法建设行为管理方面。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行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

6.消防监管方面。项目参建单位未能落实施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有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未落实好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未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识和宣传标语;未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的。

五、两客一危一货(共8条)1.旅游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未实施车辆安全例检、未依法取得包车标贴。

2.旅行社未对旅游包车的资质进行查验;未对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未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未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即不租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不租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租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租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不租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3.“两客一危”企业所属车辆未全部安装符合标准规范的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并接入行业监管平台;未对车辆动态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未对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形成闭环管理;未对驾驶员的报警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4.“两客一危”企业在运营出发前未按规定进行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未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

5.客运站经营者未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制度(“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六不出站”是指: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6.危险货物装货人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分别是: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车辆等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

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委托具有资质的罐体检验机构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进行检测;未取得罐体检验合格证。

8.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称重和视频监控设施;存在未称重或称重不合格的车辆出场情况。

六、消防(共9条)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

2.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3.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4.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5.占用中庭设置商业等使用功能;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8.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及方法。

七、粉尘涉爆企业(共6条)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八、特种设备(5条)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2.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电梯重新启用前未及时申请启用,叉车、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未按要求建立设备档案或档案不齐全。

3.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或者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缺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4.气瓶充装单位未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

5.电梯维保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维保记录不全,存在虚假维保。

文化旅游、油气长输管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序时进度和工作安排,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并于11月20日前向区安委办书面报送百日攻坚行动情况。

各板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攻坚行动与专项整治、大检查相结合,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聚焦整治事项,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防控大风险、整治大隐患、杜绝大事故。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攻坚行动纳入第三季度大检查重要内容,采取督导督查、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集中攻坚,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