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行动工作方案范文(17篇)

小编: 灵魂曲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目标的可行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以下是一些相关领域的优秀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2012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5.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各项信息。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学院的核查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教学设备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设施方面资产的核查。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软件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类物品的购置价格,负责建立全院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并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台账保持一致。

清查工作从2012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3月19—3月25日)

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2.自查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部门一把手负责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

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物资设备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实阶段(4月16日—5月13日)

学院在各系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部门自查后,提出复核申请,资产清查办公室上门复核,复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4.汇总阶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对盘亏、盘盈、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拟报废资产明细表。

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领导批准,财务处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5月底前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核对工作。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根据*市《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这次清查工作是全国组织开展的统一行动,对于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为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准确数据,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有利于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今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各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年*月*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月*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与财政部门存在经费缴拨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收入纳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的单位。

2、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自收自支单位、社会团体。

3、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20*年*月开始,到20*年*月底基本结束,具体按照以下5个阶段组织实施:

1、成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制发有关文件、资料和报表等。

2、对各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户数清理,确定纳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具体单位。

3、召开全区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开展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报表和软件操作等方面内容的业务培训。

1、各单位组织自查。包括清理核对会计帐目,清查盘点实物资产,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取得相关备查证据材料等。

2、各单位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

3、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清查结果上报情况选择排定重点审计单位,确定参与专项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

1、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排定的重点审计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组织复查或抽查。

2、各单位根据审计或复查意见对原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修改确认,再按财务隶属关系正式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各主管部门、单位对下属单位上报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须于20*年*月*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报送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清查办)。各财政所须于20*年*月*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汇总表等一并装订成册,连同电子介质数据报区清查办。区清查办对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财政所上报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于20*年*月*日前将全区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上报市清查办。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和所属单位基础表等数据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等。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资产核实办法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单位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同时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建立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

1、区直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布置和要求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清查工作。工作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虚报、拒报和迟报,要建立和完善资产公示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区清查办组织的复审和专项审计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关于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的反映。

3、各部门、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包河工业区要在人员、设备、场所和经费等方面充分给予保障,积极为资产清查工作创造条件。各级资产清查工作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由同级财政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在正常经费中列支,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4、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宣传,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总结和反映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区清查办将对全区资产清查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5、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跟踪掌握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严把清查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落实好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服务要求,全面推进创业工作,以此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农民增收,从本月起,至20xx年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20xx年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责任股室、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一)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地点:各乡镇宣传点、政府广场、就业服务大厅。

活动时间:20xx年2月20日-20xx年2月26日。

工作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免费发放“春风卡”,春风卡内容以介绍城镇务工人员基本常识和生活安全须知、求职就业指南、维权注意事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春风行动的时间安排,由职介所、就业培训股、劳动监察仲裁股与县工会、县妇联共同设计,办公室负责印制。按照市局在20xx年2月27日各县同时设立“春风行动20xx”招聘会启动仪式分会场的总体要求,在开展主题宣传的同时进行用工岗位摸查工作,由县职业介绍所具体负责,劳动监察仲裁股和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密切配合,摸查全县范围内的企业用工情况,了解企业用工规范情况,收集空岗信息,汇集省内外合作企业、放心企业、劳务基地的用人信息,为春风行动招聘会全力做好准备工作。

举办地点:招聘会主场设在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二楼。

举办时间:20xx年2月27日。

工作安排:招聘会以职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其它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来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场所设置、用工信息的汇总与印制,就业培训股负责企业招聘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做好求职人员进场应聘的组织协调工作;县职业介绍所负责在现场提供就业政策、维权指导、务工常识等咨询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各责任股室切实做到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做好现场招聘会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三)就业需求调查。

开展方式:送岗位入户、到户调查岗位需求。

活动时间: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8日。

工作安排:深入农村开展转移就业需求情况调查,了解农村劳动力返乡情况和外出务工需求,同时组织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将空缺岗位信息直接送到未能参加招聘会的农民工手中,切实做到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每周将调查情况报县职业介绍所,职介所根据调查情况迅速调整岗位开发方向,并将新岗信息及时传递到乡镇,为送岗到户工作提供便利。

(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活动。

活动方式:开展各类培训,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活动时间:20xx年3月29日-20xx年4月30日。

工作安排:培训以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从业素质和创业能力为主旨,由就业培训股牵头,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合,广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岗前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并积极落实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包括免费职介、税费减免、社保补帖,小额贷款,创业指导、信息咨询、技术扶持等政策,并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创业扶持政策在广大农民工当中的知晓率。

(一)各相关责任股室、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要加强对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举办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20xx年度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中的各项工作。

(二)由春风行动办公室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各项要求得到落实,办公室成立检查组,对各乡镇宣传动员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要深入村组抽查信息宣传落实情况,抽查率不低于50%。

一组:张焱、xxx、xxx、李青山,负责广货街镇、江口镇、金川镇、旬阳坝镇。

二组:鲍xx、张楠、xx负责梅子乡、四亩地镇、筒车湾镇、皇冠镇。

三组:xx、邓晓聪、xx,负责城关镇、汤坪镇、太山庙乡、龙王镇。

(三)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将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和用工需求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县劳动力市场以及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宣传专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各乡镇要针对各项政策、法规,务工信息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对前来咨询、报名人员进行登记并报影像资料,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务工信息发到每一位有务工需求人员的手中,要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制,防止走过场,确保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围绕20xx年深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要求,根据人社部、省市有关春风行动的工作部署,春节期间我县将举办“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

1、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城乡各类求职者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2、外出务工返乡人员;

3、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产业项目和各类单位。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使农村劳动力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都能获得岗位信息、职业培训;使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都能获得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知晓创业扶持政策,扶持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劳动力;使农村劳动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途径,进一步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意识。打造和谐用工环境,建立健全就业服务长效机制,引导和促进各类人员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二是集中开展阶段,三是跟踪服务阶段。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阶段。(时间:1月21日至2月7日)。

1、全面搜集供求信息。

一是开展县内骨干企业用工需求摸底。由县人社局牵头,一区三园及重点乡镇配合,组织人员深入县内骨干企业,摸清企业当前生产用工亟需岗位(工种)、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全面掌握企业的招聘需求。

二是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调查摸底。依托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收集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人力资源状况,全面掌握春节前返乡农民工和准备节后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建立台帐,夯实服务基础。

2、集中发布招聘日程安排、企业用工信息。

一是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以及基层就业平台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高频率地开展宣传,提前做好信息发布、活动宣传工作。

二是在xx政府网、新闻网等网站设立“xx县20xx年春风行动”工作专栏,发布各项活动信息、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3月7日)。

1、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

创新服务手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特色招聘活动,并在活动现场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全县拟举办专场招聘会13场。同时充分发挥省劳务协作脱贫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开展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远程招聘等,更加方便快捷地帮助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

2、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深入园区、企业、社区,为援助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补贴,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一是全面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深入辖区走访普查,对援助对象逐一登记,建立基础台账。二是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需要,通过公告栏、宣传单、举办招聘会等方式,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及失业人员特别是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3、加强技能培训,引导返乡创业。一是统筹培训资源,动员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开发一批适合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专业和课程。二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两后生”主动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并确保参加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力都能享受到相应补贴政策。三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激发广大农民工创业热情。

4、加强权益维护。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对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要告知维权途径,引导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加强用工指导,引导督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经济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2011年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为确保我市今年春风行动取得扎实成效,本着共同参与、温情服务、帮扶解困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春风行动期间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市人社局成立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担任,副组长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孟庆伟、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傅宏宁、市妇联副主席杨利群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区县(市)人社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杨万斋、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刘彦担任,日常工作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农村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区县(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市总工会、市妇联组成,负责全市春风行动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总结工作。

二、 主要活动

“1+6+1”就业服务活动即:

第一项活动是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同时启动,统一举办的2011年“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活动。全市拟组织2000家企业,为农村劳动者提供3万个招聘岗位,帮助农民工尽早实现转移就业。

六个分项活动是在春风行动期间,针对准备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的“区县乡招聘会活动”、“送岗位下乡活动”、“送培训下乡活动”;针对正在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的“一站式推荐岗位活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活动”;针对女性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的“春风送岗位活动”。

另一项活动是在全市开展推荐十个民办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活动。

三、 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

1、拟定于 3月2日上午10点,在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楼会议大厅,以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名义召开区县(市)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春风行动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春风行动的通知》、《2011年“春风行动”活动工作方案》和春风卡2万份。

2、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按照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工作任务,协调、督促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农民工专场 2

招聘洽谈会活动安排

1、主办单位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2、承办单位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会 标

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

4、标语口号

见附件一

5、启动仪式时间

2011年3月11日,上午9点

6、启动仪式地点

中国沈阳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7、参加启动仪式领导

辽宁省人社厅领导;沈阳市领导;沈阳市政府副祁鸣;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祥;沈阳市人社局局长冯连旗;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傅宏宁;沈阳市妇联副主席杨利群;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孟庆伟。

8、启动仪式议程

主持人: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祥

(1)冯连旗局长讲话;

(2)省人社厅领导讲话;

(3)祁鸣副宣布:2011年沈阳市“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开幕。

9、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维权服务和政策咨询。设立政策咨询区,届时请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为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促进法、用工合同、工伤、维权及就业、创业、培训等方面的维权服务和政策咨询,同时免费发放春风卡等相关宣传材料。

二是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洽谈会。设立招聘洽谈区,届时市人力资源市场将发布用工岗位信息,组织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进场,开展农民工招聘洽谈活动,并提供相应的“一条龙”就业服务。

三是现场进行招生报名。设立培训招生登记区,届时培训机构将对有愿望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登记报名。

四是大力开展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届时将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对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和宣传报道。

五是进行活动巡视督导。市春风行动工作办公室届时将派督导组赴各区活动现场进行巡视督导。

(三)开展各种专项服务活动

县乡招聘会”、“送岗位下乡”、“送培训下乡”、“一站式推荐岗位”、“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春风送岗位”六个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尤其要深入基层,把活动办到企业、办到乡村、办到农户,注重活动效果。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泰安市税务系统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主题,推出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4类22项77条便民办税措施,其中包括16条泰安市本地特色措施,推动实现优惠政策落实更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更添力、数据服务大局更尽力、疫情防控工作更加力。通过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泰安税务应有的贡献。

在全面落实总局、省局行动内容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

1.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抓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落实,执行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结合泰安实际,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损失的用人单位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3)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4)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使各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5)通过税收大数据和第三方数据的应用,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主动通过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给予税收优惠宣传辅导和提示告知。

(6)根据总局安排部署,结合泰安实际,持续发布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7)充分运用12366、96005656等服务热线和网站、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和办税缴费问题咨询解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8)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帮扶专家团队,对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制定定点帮扶方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纳税人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的涉税诉求。

2.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9)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做好政策解读、操作讲解、疑问回答等工作。

(10)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简化操作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准确办理。

(11)对2月份已经缴纳有关费款的参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退抵。

3.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12)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落实省局下发的“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232个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

(13)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投放力度,充分利用闲置的税务办公场所等,合理布设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半小时自助办理圈”。

(14)继续拓展自助终端办税功能,探索自助终端“无税控盘领票”。

(15)持续完善“泰好办”办税功能。

(16)建立自助终端后台运维服务团队,纳税人在“泰好办”平台、自助终端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实现“一键求助”。

(17)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的第三方支付。

(18)推广自然人支付宝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9)推广车购税网上办理。

(20)与邮政、财政部门联合成立发票邮寄中心,采取税务部门牵头,财政负担费用,邮政部门负责邮寄的模式,全力推广“票e送”业务,按照信用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送票服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邮政专车免费送票上门,城区当日送达,乡镇次日送达,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90%以上。

(21)进一步精简退税资料,加快退税进度,持续完善电子退税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22)加强办税服务厅清洁消毒等安全防护,加强导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营造安全放心、便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5.切实落实延期申报、延期缴税和发票保障措施。

(23)对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税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税。

(24)对在2020年2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25)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二)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6.加强分析服务决策。

7.加强协同凝聚合力。

(27)积极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医保、交通、农业等部门的对接,根据其需求主动提供税收数据等方面服务,并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情况,积极采取税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8.加强帮扶精准纾困。

(28)实施“一业一策”“一户一策”税收方案。全面逐级逐户对接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沟通了解企业涉税需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税收方案,为每一户纳税人建立包括应缴税费清单、减税降费清单、风险预警清单和已缴税费台账、减免税费台账、风险评估台账的“三清单三台帐”,确保纳税人对减税政策的“强制性”享受。

(29)强化税源龙头管理,完善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定期监控全省税收规模500强、重点行业50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优化数据采集方式,密切税企联系沟通,提供优质的个性化管理服务措施,促进重点税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30)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9.着力支持小微企业。

(31)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2)合理调整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做好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等相关工作。

(33)优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方式,在税务网站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

(34)畅通小微企业诉求线上直联互通渠道。

(35)探索推行小微企业省内跨区迁移线上办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0.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融资难题。

(36)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11.积极促进稳就业。

(37)落实好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或吸纳特殊群体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全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12.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38)继续落实好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39)按照《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相关优惠政策,抓好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扶贫货物免征增值税等政策落实,跟踪执行情况、开展效应分析。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对口扶贫工作。

(40)根据总局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相关部署,推动节能、治污设施、监测设备、第三方防治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41)实施好环境保护税法,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13.大力支持外贸出口。

(42)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工具,允许已放弃退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43)根据总局部署,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14.积极服务外资发展。

(44)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落实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备案改备查办法,增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鼓励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建设。

15.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45)继续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46)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6.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7)全面建立和实施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48)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完善整改提升工作机制。

(49)统一利用云mas短信平台,向全市纳税人批量下发的催报催缴提示提醒和各类通知等,不再由基层税务干部电话或上门告知,由市局根据业务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编辑标准短信进行提示提醒、通知。

(50)继续推广“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扩大覆盖面,搭建高效的征纳直连直通互动渠道。

17.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51)引导纳税人利用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发票套餐服务、网上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费套餐等功能模块,实现纳税人新办、注销即时办结、“一次办好”。

(52)根据总局部署,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

(53)加大与不动产部门的合作力度,积极推广不动产办税、办证“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办税、办证“网上受理、网上预审、后台核税、网上纳税、前台取证(邮递取证)”一链式业务办理模式。

(54)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

(55)推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免填写服务,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缴税。

(56)全面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57)全面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社保费等业务,适度扩大合作银行数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8)发挥专业中介作用,鼓励和引导中介机构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涉税代理、纳税争议等服务。

(59)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合作,深入开展委托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代开的发票、代征税款;探索委托社区、综合性市场管理部门协助税源巡查、发放个体定额发票、代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60)强化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和重组事项协调。

(61)推广线上预约导税,实现线上鲁税通预约平台、微信预约平台和线下排队叫号设备的互联互通,拓展线上智能导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预约办税和办税引导服务。

18.全面推进网上办税缴费。

(62)认真落实《电子税务局规范》,完善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涉税服务事项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63)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文书送达,自4月1日起对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的催报催缴、责令限改、责令限期缴纳、简易处罚等文书采用电子文书送达方式,纳税人确认签收后,网上缴纳税款、罚款,实现不见面执法。

(64)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65)建立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群,邀请纳税人体验网上办税优化和新增功能,吸收纳税人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和应用。

19.优化发票服务。

(66)稳步推广应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引导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大力落实区块链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逐步减少纸质发票。大力宣传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推荐纳税人网上查验发票。

(67)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允许纳税人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方便纳税人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68)自2020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xx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0.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69)注重多运用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管理,不准搞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稽查;注重多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准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

(70)全面梳理进户检查事项,制定并公布进户检查事项清单。

严格履行入户检查程序,无法定职责确需入户核查的不再入户,减少实地核查次数。

(71)提高风险防范的准确性,按照“无疑点不入户、疑点解除不入户”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入户执法、现场执法。

(72)加强税务检查计划和实施的统筹,严格控制税务检查次数,避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检查。

(7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1.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74)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

22.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75)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76)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在认定非正常户时取消实地核查要求,并将未申报时间统一延长为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由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

(77)明确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可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代开的发票、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税务部门支持打好脱贫等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落实到位。

(二)统筹分工,压实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具体落实措施,根据总局、省局、市局方案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明确本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部门间的纵向和横向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善于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春风行动”宣传力度,将其列为税收宣传月和全年宣传工作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站位,提升“春风行动”质效和社会影响力。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春风行动”重点举措的实施和特色活动的开展建立提醒、督办的协调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跟踪问效,不断改进完善。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重点突破年”相关工作,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好措施和好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92号令、县政府《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xx)35号、县政府办《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这一次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1、摸清家底。通过对机关及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明确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类实施”的原则,由财政所负责,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协助,使用人或保管人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办公地点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三是分类。对在用和不在用进行分类,对不在用报废及报损的资产登记并进行上报,经领导报批后予以核销,同时各单位会计要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1、领导组。

组长:缪锐。

副组长:管建、王萍。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吴美娟。

(2)成员: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加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对闲置资产,按清查基准日进行自查统计,按规定进行整改自纠。

(2)、各部门、单位对清查出的土地、房产,按规定建立健全帐卡,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全面实时登记,包括资产出租、出借、闲置等详细信息。

(3)、各部门、单位对单位拥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应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办理齐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

(4)、各部门、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对单位、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

(5)、对账外资产要清理排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6)、对单位经营性房产包括门面房和具有商业价值的房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对外公开招租。

(7)、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

(8)、对清查出属危房的,需张贴告示,经相关有权职能单位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置。

(9)、资产出租处置收益,按《如东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10)、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国有闲置资产,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房产出租、调剂等具体使用、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办公室、机关宿舍及食堂公共物资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1.组织准备。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讲解要求。

2.材料准备。

(1)实行一物一卡,明确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6日)。

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布置机关资产清查工作。

(三)自查阶段(8月20日—8月25日)。

各部门认真自查,填好资产自查表,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使用人或保管人签字以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核查阶段(8月26日—9月5日)。

由财政所组织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部门各负责人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具体时间按排:

(1)、党政办(8月26日—8月28日)。

(2)、农业办(8月29日—8月31日)。

(3)、工业办(9月1日—9月3日)。

(4)、社会事务办公室(9月4日—9月6日)。

(5)、财经办(9月7日—9月9日)。

(6)、建设办(9月10日—9月12日)。

(7)、机关食堂及宿舍(9月13日)。

注:各学校由教办负责牵头核查,并报电子表财政所以便组织上报,同时报纸责表报财正反备案。

(五)整改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

5、对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稳就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五部门下发的《阳明区“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阳人社函〔20xx〕1号)要求,阳明区定于在全区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创业。为确保我区专项服务活动按照市通知要求落实落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春风送真情就业惠民生。

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我区“百大项目”及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一)使各类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使各类服务对象都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服务一批用人单位,尤其是“百大项目”企业,满足其用工需求,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与关怀。

按照区专项活动时间安排,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自1月15日开始3月底结束。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工作,抓住进城务工人员春节回乡、返厂时间节点,入户入企,做好“送政策、送温暖、送岗位、送信息”四送服务,吸引优质企业和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服务活动。

(一)举办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区于20xx年1月15日(周五)同步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区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要提前筹划、统一部署,尽早做好同步启动相关准备工作。

(二)开展一次摸底走访调查。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就业“访民生、听民情”活动,组成联合工作队、服务队深入村(屯)、社区有针对性走访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女性失业人员等服务对象,送温暖、拉家常、摸情况,做到服务对象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创业诉求清,形成走访服务实名制清单;走访辖区内用工较多的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单位),要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用工需求,重点掌握落地我区的“百大项目”,形成大企业、大项目岗位需求台账清单,动态管理,精准服务。(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三)实施一轮政策宣传。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在活动期间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重点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创业工作的调度重视,鼓励支持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区人社局牵头制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清单内容发送到相关部门。区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自媒体、服务场所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通过就业d图、微信、微博、公众号、电子屏等推送电子版宣传手册、政策解读稿、播放就业创业政策小视频;联系媒体通过电视访谈、热线直播、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讲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即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为求职创业人员释放利好政策。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屯)、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在基层走访过程中,发放政策手册、政策日历、岗位信息等宣传材料,“手把手”教会服务对象关注应用本地公共就业服务公众号,切实落实“政策入户”,打牢活动的理论基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四)举办一场典型事迹报告会。区人社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在活动期间挖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成功人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女性失业转就业人员中的劳动致富典型,围绕求职工作经历、致富经验和心得体会等形成典型事迹材料,根据实际联合举办事迹报告会。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深入街道社区、生产一线、招聘活动现场等场所,面向各类群体讲述劳动者的故事,树立“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理念,引发心灵共鸣,激发就业创业内生动力。各镇(办)要牵头推荐不得少于2件的典型事迹材料,于20xx年2月3日前报送区人社局。(区事迹报告会完成时限:20xx年3月10日前)。

(五)组织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一是区相关部门、各镇(办)组织现场招聘会要统一使用“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名称,分类设置招聘专区,在醒目位置注明招聘行业、招聘对象,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二是区相关部门、各镇(办)要主动联系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单位,重点针对我区“百大项目”、辖区重点规划产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广泛收集一批适合服务对象的岗位信息,制定公布本地区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和岗位需求清单,组织开展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三是开展网上招聘活动,通过就业d图、省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相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开展远程招聘,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对接。四是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其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线下招聘服务合作,也可与智联招聘和58同城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协作,为求职者提供更多岗位选项。黑龙江地区智联招聘负责人:肖顺峰,联系电话:xxx。(完成时限:20xx年3月20日前)。

(六)推介一批就业创业项目。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就业创业项目,吸引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女性劳动者、残疾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积极参与。推广本地区特色劳务品牌,积极对接市场需求,组织专门培训和外出务工,以知名劳务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创业增收。公开发布、精准推送一批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载体、创业扶持政策,推动成功创业。(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七)打出一套就业援助组合拳。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在日常援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援助服务力度,帮助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规划就业方向和实现路径。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深入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各镇(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对接有就业意愿的“两后生”及各类就业重点群体,提出培训建议,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掌握技能,实现就业。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仍然无法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完成时限:20xx年3月29日前)。

成立阳明区“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社局局长王凤丽同志任组长,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刘鑫淼、扶贫办主任冯春富、区总工会魏杰、区妇联副主席王润楠、区残联张丽娟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活动联络人。由区人社局负责全区春风行动的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起草行动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服务工作。区各成员单位配合人社局开展此次专项服务活动,为区人社局提供服务对象基本情况、数据,根据部门优势牵头或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各类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四送”服务,组织服务对象参加招聘活动,挖掘就业创业典型,指导好各镇(办)开展活动。

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妇女联合会迪劳社〔xx〕10号文件精神,县三部门于3月9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为了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搭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平台,实现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三部门经过协商、讨论,决定结合本县实际,开展春风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

(一)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二)外来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就地就近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四)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1.3月10日至3月28日,主要工作内容:发放《外出务工知识读本》,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制作外出务工人员维权读本,请县电视台报道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2.4月1日至4月10日,主要工作内容:免费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县城开发岗位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一)宣传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免费获得“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了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诚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本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时间、活动内容等。

(二)服务到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免费政策咨询服务、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及时准确的岗位信息;引进技术人员参与我县经济建设;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紧缺压力。

(三)政策到位。有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创业项目信息、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创业培训、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和相关指导帮助。

(四)维权到位。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能够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各相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这次活动抓好、抓实。

(二)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效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不同人群的方式,确保就业服务取得实效。

(三)汇总统计,报送情况。

请各部门认真汇总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报送任务。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科、室、站、队:

现将《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根据环境保护部对当前全国饮用水源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在我县的实施,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环[2011]27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掌握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整治和消除饮用水源周边及上游环境安全隐患,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体系,保障全县饮用水源安全。

二、工作机构

成立云阳县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李兴琼 县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黄道春 县环保局副局长

明兴家 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吴发奎 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成 员:建管科、污防科、总量科、农环科、监测站、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成员科室确定专人负责联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工作行动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1个半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8日-10月9日)

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2011年10月10日前制订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1日- 11月5日)

按照《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制订完善我县内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得以水厂环境应急预案代替);同时开展饮用水源基础信息和环境质量调查评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附近连接水体内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保护较好区域巩固加强,并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三)总结阶段(2011年11月10日-11月10日)

对本次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确定1-2个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防范示范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饮用水源基础信息和环境质量调查评估

一是全面掌握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空间分布情况以及对应的供水量、供水服务人口、水环境质量现状等基础数据。二是结合环境风险源和化学品调查工作,动态更新“重点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系统”中有关临水临库企业风险源(含尾矿库)数据库,摸清水源地周边、连接水体区域内的及连接水体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或污染源分布情况、污染源企业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采取的风险防控工程措施情况;三是协调水利部门,掌握所在水体及其连接水体的水文参数、闸坝等水利工程建设分布情况。

(二)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5113号)和《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之规定,完善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即时组织专人编写,并组织专家修订评审。

(三)建立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高饮用水源突发事件防范处置效率。

(四)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

对现饮用水源地周边及上游连接水体环境风险隐患实施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贮、运输、非煤矿山尾矿库、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环境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建档立案,一查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职责,切实抓好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工作,精心编制方案,认真排查,严查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此次专项行动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应把握好4个“结合”:一是水源地与保护区外环境风险防范相结合,二是提高自身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三是做好长期规划与推进近期工作相结合;四是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同时要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书面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逾期未完成的,按规定进行通报或行政处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宣传。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及时宣传危害饮用水安全、保护饮用水源措施等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增强保护饮用水源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5]126号)的规定,坚决立案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5年**市机动车维修企业

“******”活动的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2015年**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根据文件要求,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月的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的各规章、标准为依据,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生产可能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推动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营造安全生产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三非”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

组 员 **

***

**

**

内部资料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职责分工

由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公司设备等进行排查,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分四个阶段进行工作。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8日至7月9日)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工明确,权责落实。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

各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全面的地毯式排查和认真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登记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16日至7月28日)

通告各部门,对排查不彻底、检查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或发现隐患不上报,上报抓紧整改的,严肃追究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29日至8月10日)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活动的经验家训,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市恒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

内部资料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全生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重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

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各企业按照

“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非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参与“打非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关于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珲乌建指办发【2015】4号)关于转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项目部收到文件当晚便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科长,桥涵队长,施工队长,材料科长,质检科长,计划科长,测量队长,试验主任,综合科长,拌合站站长等主要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措施,划分各主要负责人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中相应承担的部分。

研究决定如下:

1、由项目总工程师、桥涵队长、施工队长负责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概况、施工计划及施工工艺技术。

2、由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科长、计划科长、质检科长、测量队长负责编制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最后形成各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审阅,确认无误后报驻地办审批,经驻地办审核通过后报总监办进行审批,总监办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

4、项目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

业人员了解和掌握作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7、施工中不定期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检。杜绝因违章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可能。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二、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以下5类危大工程:

(一)基坑支护工程;

(二)土方开挖;

(三)脚手架;

(四)模板支撑体系;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技术交底工作是否彻底;是否下达到一线工人。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四、根据文件内容需落实的5项规定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

臵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

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

收;

5、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

监控等;

6、 劳动力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二)、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论证合格后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2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意识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细化、优化施工方案,从施工技术选择上保证施工安全;二是让一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改作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减少因违章作业而导致的事故可能。

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可进入下道工序。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5月中旬前。结合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9日底。项目部各部门、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情况由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5月10日至11月底。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的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动员组织各施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有序推进。要按照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频次,由领导小组带队,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奖励惩罚机制,严厉查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一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关于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目 录

一、总体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三、整治内容

四、落实5项规定

五、工作实施步骤

六、工作要求

平武卫发[2011] 18 号

关于印发《武台镇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1

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等违法行为, 根据临卫发【2011】25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及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医疗卫生机构用超声检查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各科室人员要广泛宣传《母婴保健法》、《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广大医务卫生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熟悉相关职业纪律与行为规范,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对“两非”危害的认识,自觉做到依法执业,坚决抵制“两非”行为。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超声诊断室、染色体检测室、药房、妇产科门诊及病房等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要加强与宣传、广电、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打击“两非”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定胎儿性别,禁止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未经许可,禁止实施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从事“两非”的医疗保健机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的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医疗市场秩序的整顿与管理,重点查处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超范围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箱,鼓励社会举报;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及时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的使用与管理,坚决杜绝倒卖、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科室人员要抓好督促落实。我院成立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开展好经常性工作。要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层层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落实到位。

(二)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卫生监督机构要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大对管辖区域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频率。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人口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的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自查,上报信息。各科室从现在起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针对现有超声诊断仪以及执机人员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备案,同时建立“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制度,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及单位计划生育情况书面上报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将于11月中旬对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两非”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通报。依法清理并查处非法购置、使用b超机行为,坚决杜绝“两非”现象。

附件:1、平邑镇武台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平邑镇武台镇卫生院b超机备案情况登记表

3、平邑县武台镇卫生b超机执机人员登记表

附件1:

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岳茂强 武台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孙喜 武台镇卫生院副院长

寇洪德 武台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徐秀恩 b超室主任

魏雨 妇产科主任

孔庆兰 妇幼保健科主任

李翠 财务科主任

于雪梅 内科主任

马丽丽 内科护理士长

能艳红 药剂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计生办,孙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暖冬行动工作方案

“爱心暖冬”

寒冷的冬天又走入了我们的生活,生活在“象牙塔”里的我们,或许不曾感觉到何谓“寒冷”,但是在一些我们看不到的地方,有许多人在寒冷的冬天只穿着单薄的衣服,并不是他们不想穿的厚点穿的暖和点,而是因为他们不能!条件不允许!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英明领导下,人民的生活逐渐走向富裕。但是作为一个世界第三大国,由于地域的限制,有一些偏远地方的人民还生活的很艰难。作为光荣的志愿者,我们呼吁同学们行动起来,捐出你的一些不穿或不合适的衣物、看过的书本,买零食、买不必要的东西的钱!这些对于我们看似很少的钱,在那些还不能满足温饱的人们来说,那是救命钱!!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天堂。希望大家奉献出自己的一篇爱心,让爱洒遍神州大地,让爱主导我们的生活,把冷漠驱赶出我们的心灵,使阴暗的地方多一缕阳光。

我们坚信,你们的爱,萦绕于心,一触即发;我们相信,孩子的心,会被温暖,创造奇迹。

我们坚信,即便是我们最微薄的援助,也或许会改变贫困孩子的一生;即便是一缕阳光,在寒冷的冬日里也会温暖他们的心灵。

我们相信,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大家都愿意奉献自己的一篇爱心。同学们,行动起来吧!用我们的爱为那些正忍受肆虐寒风,饥寒交迫的跟我们一样留着炎黄子孙血脉的人们撑起一片温暖天空吧!

因为爱心,所以关心;因为感动,所以行动!点滴付出,汇成爱海,我们一起创造美好未来!!

1、通过这次活动,帮助那些亟需帮助的人。

2、通过这次活动,展现当代大学生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优良品质和精神风貌。

3、通过这次活动,给志愿者协会提供一个展示自己奉献自我的平台,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志愿者,愿意投身其中奉献自己的爱心。

xx年x月6日——xx年x月13日。

地点:华信学院。

对象:华信学院全体师生及在校职工。

总负责:

总策划:

人员调配:

爱心暖冬活动策划书爱心暖冬活动策划书。

宣传:

财务管理:

秩序组织及监督:

1、总负责人负责全局事宜。

2、总策划负责筹划安排活动内容及相关事宜。

3、人员调配主要负责让你给人力不足时及时地调配人员并负责值班成员的签到及相关适宜。

4、宣传主要负责对“爱心暖冬”这一活动的宣传尽量做到华信学院人尽皆知。

5、财务管理主要负责管理及运送所筹的物资以及本协会在此活动中的所有财务。

6、秩序组织及监督主要负责组织安排活动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宜,并对各部部长、副部及值班人员进行监督。

活动可分为三个阶段:宣传阶段、募集阶段、输出阶段。其中宣传阶段和募集阶段同时进行、募集阶段持续一周(可视情况变动)。

1、宣传阶段。

(1)用贴海报、条幅、播放有关电影资料的形式来宣传。

(2)用展板贴出与活动有关的以及往年这个活动的照片进行宣传。

(3)借助各个兄弟社团的力量,在他们社团内进行宣传。

2、募集阶段。

(1)设立三个咨询收集点。

摆放地点:东校区餐厅门口。

西校区一餐厅广场。

四餐厅附近。

摆放时间:x月6日——x月13日中午12:00——2:00。

下午4:00——6:00。

3、输出阶段。

x月19日将收集所得的衣物、钱款及书籍全部清查总数,交由相关部门保管,并由他们在扶贫工作中分发给需要的人们。

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加入我们志愿者的队伍里奉献爱心,绽放人性的光辉。

1、活动照片80张预算40元。

2、条幅4个预算100元。

3、储物袋30个预算30元。

4、签字笔10支预算10元。

5、桌子4张凳子8张自备。

6、笔记本6个自备。

所有物资合计180元。

1、在整个活动中所有志愿者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及对待他人的态度。

2、募捐以御寒衣物为主,具体可以是:棉衣、羽绒服、绒衣、毛衣、外套、棉裤、毛裤、保暖衣、牛仔裤、棉鞋、旅游鞋、围巾、帽子、手套、棉被等。

3、衣物要干净,不能有明显污渍,扣子、拉链,鞋带等要完整无缺。

4、捐献的书籍必须是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的读物,且不能为学校专业类书籍。

5、将捐赠人信息及所捐物品登记成册,以便使大家的爱心一个不少的传递出去。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导语: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务债权的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券债务的实存数,以查明帐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办法。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精神,全面做好我市**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市**系统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系统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起我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接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以后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一)、本次清查以2016年5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本次**系统所属单位均填报,包括事业单位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鲁财资 [2007]7号)精神,本次清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损溢认定和资产核实工作,按财政部门部署统一开展。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填报报表、中介机构审计、汇总上报四个环节。资产清查结果由财政厅指定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各单位使用“2006年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资产清查软件。

根据上级要求,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市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资产清查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尽职尽责、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各单位要对历年来各种名义形成的对外投资、内部经营、资产出租、抵押担保等事项,都要逐项排查,真实反映;各单位对各类资产、资金挂账损失,要认真核实,填写表格,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通全面盘点、清查资产的存量,并逐一核对相关账目,凡是权属明确、凭证完整齐全的资产都应及时入账;对单位使用的权属暂时难以界定或价值难以准确计量的资产,要专项反映,真正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对违规处置的资产,其价值一律不得核销,已经核销的要予以冲回,待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后再行处置。

过本次清查,各单位对未经市局书面批准的出借、转让、对外捐赠等资产在2007年3月31日前该收回的要全部收回,并且以后未经市局文件书面批准不得进行出借、出租、转让等行为,一旦查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资产的处置必须上报市局,报经省厅及财政部门批复后方可进行处置,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变卖、报废等方式处理。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表格及相关数据上报市局,并详细写清查情况说明书。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各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凡是对在资产清查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资产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组织得力,编报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予以表彰。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12月)。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2.组织开发资产清查工作软件。

3.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4.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修正报表和软件。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6.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7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07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简报》等方式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 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2.组织开发资产清查工作软件。

3.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4.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修正报表和软件。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6.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07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通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简报》等方式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

导语: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怎么写?欢迎阅读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摸清企业“家底”,核实资产质量,中储棉总公司决定从2012年9月起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和房屋土地使用权清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一)本次资产清查主要是对企业管理的固定资产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所查资产状况,促进提高资产管理信息质量。

(二)全面了解核实固定资产盈亏及损失情况,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定拟定处理方案。

(三)通过对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开展清产工作,促进《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储棉仓[2012]13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和执行。

二、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2012年9月下旬开始,计划用3个月时间完成清查主体工作任务,全部工作预计于2012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12年9月14-23日),制订《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资料,包括培训文稿、自查报告模板、工作报表。

(二)工作部署(2012年9月24-10月15日)。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工作部署,明确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落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任务,下发文件通知和工作报表。各直属库及子、分公司明确或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三)业务培训(2012年10月15-20日)。组织召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培训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人员,具体讲解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清查工作流程及如何编制清查报表、撰写自查报告。

(四)组织实施(2012年10月21-11月2日)。各所属单位自行组织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指导下全面完成资产清查、数据汇总、清查结果上报等主体工作任务。各所属单位自查清查报表和自查报告的.提交时限:2012年11月2日。

(五)检查验收(2012年11月2-12月31日)。总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所属单位的清查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对个别清查质量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全部单位验收合格后形成固定资产清查结论。

三、 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

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2年9月30日。

四、 固定资产清查范围 固定资产清查范围为各单位管理使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五、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一)账务核对。各单位以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本核算级次的固定资产各级账簿,包括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台账(主营业务信息系统)以及报表进行全面核对,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卡(主营业务信息系统中的设备设施信息卡)相符。

(二)资产清查。各单位在账务核对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实地盘点、细节核对、状态了解、性能检验等清查程序,对实际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编制填写固定资产清查基础表。

(三)损溢预计。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清查中发现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估算,为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做好准备。

(四)自查上报。各单位根据固定资产清查基础表以及损溢预计情况完成固定资产清查报表和自查报告,并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验收确认。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等清产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验收并确认各单位实际占用的固定资产资源情况。

(六)完善制度。各单位在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固定资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六、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应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如实反映,不得虚报、瞒报。

(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报送工作邮箱。

医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医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医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阅读。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xx]5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xx]52号)以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xx]3号)精神,我院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xx年1月-4月组织实施。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院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我院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

(一)清查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

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即院本级以及各研究所均在此次清查范围之内。

2.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其主管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院本级资产清查由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各研究所负责清查本单位资产。计划财务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后报农业部财务司。其中:

(一)各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单位进行自查,然后由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单位向计划财务局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政部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xx]52号)有关规定,各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1月12日-1月31日)

1.参加农业部组织的业务培训。

2.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月1日-3月31日)

第一步,开展财务清理工作,并根据账务清理情况调整本单位财务账表和部门决算;第二步,进行财产清查,形成卡片,填制《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第三步,根据农业部要求,资产清查结果经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xx]52号)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3月31日前报计划财务局。

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按时完成。

院本级资产清查结果须经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院属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须经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计划财务局将于4月上旬组织对全院资产清查工作的上报资料进行会审。

3.汇总上报

计划财务局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4月30日前经中国农业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农业部财务司。

(三)总结阶段(7月)

1.农业部对部系统资产清产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我院根据资产清查的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实施办法。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中国农业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雷茂良副院长担任,人事局贾连奇局长、计划财务局史志国局长任副组长,院办公室刘继芳主任、科技管理局袁学志副局长、国际合作局张陆彪局长、科技产业发展局张逐陈局长、直属机关党委高淑君常务副书记、监察与审计局刘凤彦副局长、后勤服务中心(局)孟祥云主任。

弢处长,国际合作局杨修处长,科技产业发展局王欣副处长,直属机关党委宋恒春副处长,监察与审计局解小慧,后勤服务中心(局)付平副经理。

院属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由财务、基建、人事、纪检、后勤等机构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请各单位将组织机构情况于2月1日前报院计划财务局备案。

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高质量完成我院的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科技管理局负责廊坊基地各项报表的编制;

各局负责自身的.资产清理以及卡片录入工作;

各研究所负责自身的资产清理以及卡片录入工作,并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的汇总及相关资料的上报。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单位内部应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时效性。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财务、基建、人事、纪检、后勤等机构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月1日前报院计划财务局。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社会中介机构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我院将加强对全院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

导。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院将通过院报等方式对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中国农业科学院将向农业部及时通报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xx〕5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鲁财资〔20xx〕7号)、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鲁卫规财函〔20xx〕1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顺利完成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山东省卫生厅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资产清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摸清家底,降低学校办学成本,促进节约型学校建设。

范围:20xx年3月31日前学校所属各行政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后勤服务单位和其它经济实体占用或使用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资产。 分类以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为准。

各部门、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要按照 “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高度重视,严肃纪律,精心组织。

使用权登记是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拥有使用权则同时负有管理责任,本次清查要求固定资产最初入帐到哪个部门(即使后来有变动,但未办过户手续的),则由哪个部门负责清查。

各部门依据资产清查的要求,将各种固定资产(包括帐内帐外、库内库外、地上地下的固定资产)全部纳入清查的范围,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分门别类按实物逐一登记填表。

固定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帐卡物相符。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1、各院系部(处)要在提高对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立即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清查小组成员的工作机构,报清查办公室。

2、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确保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的覆盖面和深度,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不漏、不虚、不重。固定资产管理卡片、验收单、条形码丢失的要求补齐。条形码整齐美观的贴在醒目的位置。

2) 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资产的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对盈、亏的资产分别填写盘盈、盘亏登记表,并说明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写出书面说明,经学校认定后履行相关手续。

a)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负责人对于盘盈情况的说明;盘盈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市场价等);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的需中介评估,并出具报告。

b)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固定资产清查盘亏登记表;盘亏情况说明(单项金额较大或重要的要逐项做出专项说明);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单位内部有关审批文件等。

c) 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单位内部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需单位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部门或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材料;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举例说明);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d) 被盗的应提供: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单位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需理赔情况说明。

3) 此次清查要求单位所属的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求单位负责人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4) 滨州、烟台校区还未入账的房屋、土地、构筑物要求统一进行清查核实。

5) 对于用自有资金购入的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全部列入清查之内,未被记入学校资产帐的一律视为盘盈资产处理,坚决杜绝帐外资产的存在。

3、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一)学习宣传,组织发动,清查准备,制订工作方案 (20xx年 3月 26日- 3月 31日)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文件,提高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清查小组成员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自查工作,并协助配合学校清查组开展工作。请各单位于20xx年3月31日前将本部门工作小组及资产管理员名单交到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

(二)培训(3月29日- 3月31日)

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清查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清查程序、清查办法和填表要求。

(三)各单位自查(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帐、卡对照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实物清点,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盈亏真实、记录详细、不留死角。

(四)报表汇总(20xx年4月5日—4月11日)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将《滨州医学院固定资产自查登记表》、《滨州医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滨州医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亏登记表》及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以书面形式送到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截止时间为4月11日。

(五)验收复查 (20xx年4月6日—4月12日)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根据学校总帐册和自查登记表对各单位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审核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进行补登,并由单位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

(六)形成固定资产清查清册、清查报告(20xx年4月13日—4月14日)

清查结束后,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将对本次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固定资产清查清册、清查报告,提交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1、基建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的,主管部门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资产清查工作。

2、帐外资产(盘盈)要全部计价入帐。

3、对盘亏财产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要严格审查,查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学校审批后履行相关手续,进行核销;对收回的变价收入全部入帐。

(八)总结表彰

清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专项执法清查行动方案范文

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的同时,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力量,全面排查水泥厂管辖区域火灾隐患,大力提升全员火灾防控水*和应急火灾事故处理能力,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为企业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环境。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泥厂生产科,负责消防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送等工作。

(一)排查重点。

1、各车间、科室、部门、管辖区域、管辖范围、(单身楼、办公楼)及人员密集场所。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

3、管辖区域防火重点部位及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和油库。

4、各车间使用的外协建筑、建设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5、避雷接地装置、及送配、电装置场所。

6、其他影响本辖区消防安全的区域需要整治的部位。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决定,从20**年起至20**年,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目标

1、20**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一批重要中等城市取得明显实效。

2、20**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

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活动在全国中小城市广泛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3、20**年,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

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国各县城和中心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

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

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

要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

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

结合实际,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

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

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城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四)努力提升执法水平。

值日警官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楼宇、地铁、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街道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文明办和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各地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各地文明办、公安机关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保险监管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出租车管理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分类指导,务求实效。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中央文明办将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及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要率先开展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行车标兵”等先进典型,并适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推广。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专项执法清查行动方案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整改,全面提高师德水*,打造一支适应时代发展需求、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定中心小学特制定坚持立德树人深入进行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和整治活动方案。

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因此,我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要求,开展以“坚持立德树人深入进行师德师风专项教育”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起全体干部教师的职业光荣、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感,激励全体教师树立起以德治学、育人为本、乐于奉献、奋发向上的职业理想,带动起规范执教、精益求精、爱生如子、创新进取的良好教风,形成相互理解、相互关爱、相互激励、相互帮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干群关系、同事关系和师生关系、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坚持立德树人深入进行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和整治活动。

1、召开教师会,向全体教师通报xx县事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于都汾坑初中教师师德失范、法制观念淡漠、教育手段和方法简单粗暴等类似现象发生,坚决防范师德师风整改和教师队伍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缺失。

2、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认真组织广大教师进行学习,学习主要内容:《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思想认识,规范教师从教从业行为。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动员、组织、诱导、暗示、强制学生接受、参与有偿补习;严禁在职教师为任何有偿家教活动提供和组织生源,或向学生宣传、推介有偿家教活动;严禁在职教师接受社会各种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或为其提供任何便利;严禁在职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受聘于其他教育机构任教师。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从教行为监管制度和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切实把师德整改摆在教师队伍整改的首位,贯穿于教师管理的全过程。明确学校校长是师德师风整改第一责任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是师德师风管理主体,严格实行师德整改“一票否决制”,切实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4、切实结合全省“尊师爱生”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立即予以整治,树立教师和教育的良好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边学边改、自查自纠。组织广大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等学习内容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组织开门评议,做到边学边查边改。重点抓好“八查八看”。一查贯彻教育方针情况,看是否有违背教育方针和政策,重教书轻育人,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二查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情况,看是否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行为;三查关爱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看是否有不关心甚至放弃学习困难生的问题;四查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情况,看是否有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商品、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乱收费、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五查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看是否有()或参与变相()、参与恶意欠贷、酗酒、违反社会公德现象;六查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情况,看是否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行;八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情况,看是否有作风不踏实、纪律不遵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2、落实整改、完善提高。

(1)、制定整改措施。要对照存在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达到增强宗旨观念、提高服务本领、促进教育工作的目标。

(2)、认真落实整改。要对照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认真落实。要把社会、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得以解决,人们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

(3)、完善规章制度。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师德整改中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师德整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3、教学教师师德师风考评活动。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对教师进行考评。

1、教育为主,坚持正面引导。

要讲究教育方法。深入调查学校师德师风状况,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对活动的意见建议。领导干部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和教师与学校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促进团结。要解决突出问题。主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如:事业心不强,做不到爱岗敬业。行为不规范,做不到为人师表。缺乏爱心,不能关爱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误导学生。法制意识单薄,有违规违纪的现象。

2、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

对师德整改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学校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整改的办法来解决,最终提高全体教师师德水*和整体素质。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3、强化引领,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当前教育改革的推进,部分教师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影响,思想可能会出现波动。要强化领导,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开展国情形式教育,帮助广大教师充分理解各级*为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进行的不懈努力,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持学校安定稳定。

4、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师德师风整改活动,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整改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整改的新途径、新措施、新方法,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使教师职业道德整改工作步入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中心小学行政人员及各完小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