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解决办法(实用18篇)

小编: QJ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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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劳动合同纠纷,是我们劳动者经常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合同纠纷。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劳动仲裁。

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四、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案例:2001年3月31日,刘某以“jaliseng”为用户名在交易平台注册,成为易趣网的用户,由易趣网为刘某提供免费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2001年7月1日,易趣网开始向用户收取网络交易平台使用费,并于9月18日发布了新的《服务协议》供新老用户确认,该协议对用户注册程序、网上交易程序、收费标准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了具体的约定。此后,刘某确认了易趣网的《服务协议》,并继续使用易趣网的网络交易平台,但至2001年9月24日,刘某尚欠易趣网网络平台使用费1330元,为此,易趣网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赔偿律师费用。刘某则认为,《服务协议》长达67页,过于冗长,致使用户不能阅读全文,故用户不应受该协议的约束。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如何确认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这一法律问题。网络服务合同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合同,从严格合同的意义上而言,易趣网与用户之间的这份《服务协议》是一份格式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双方当事人的服务与被接受服务的目的非常明确。作为网络公司,其提供平台、进行服务、收取费用,而作为用户,则愿意接受此种服务。其次,合同未经双方合意,系由一方单方拟定。这是格式合同最显著的特点,即合同由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单方拟定,相对方不能更改,要么全部接受合同的条款,要么全部不接受合同的条款,相对方只有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条款的权利,而没有选择更改合同条款的权利。再次,在网络服务合同中,一方的身份和性质难以确定,因为网络服务合同是自动生成的,只要用户浏览了网络公司拟定的《服务协议》,按确认键同意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成立,故在此情况下,用户一方的身份和性质就不能确定,用户在浏览《服务协议》之后,可能会成为确定的一方当事人,也可能成为匆匆一看客。最后,网络服务合同与传统的构成要件有着显著的不同。各国合同法对合同的形式都有着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对合同的形式作这样的理解,一是除即时结清的合同以外,一般须订立书面合同;二是法律法规规定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三是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且需有双方签名盖章。而这些要求对网络服务合同来说则是不可能的,为此,我国合同法又进一步规定,书面合同可以是合同书、信件,也可以是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效表现的形式。因此,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网络服务合同具备了合同的特征。

在网络服务合同中,要完全划清要约与承诺的界限有一定的困难,从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要件看,网络服务合同的成立应该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但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以电子形式出现的要约的法律效力问题。对此,各国法律一般都对要约的形式没有加以限制,通常情况下只要要约人有意思表示愿意和对方订立合同,不管是口头、书面、电话、电子信息等方式表现,都应当认为是有效的。我国法律对要约的形式也未加以规定。而美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明确规定,要约和承诺可以e-mail的方式发出。

第二,以电子形式出现的要约的生效问题。对要约的生效问题,我国和大陆法系国家均采取到达主义观点。我国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受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受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本案易趣网的《服务协议》是向不特定的人、不特定的系统发送的,其发出的要约只要到达任何一个系统,均应视为到达,要约也就成立。

第三,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承诺的效力问题。如果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作出的,同样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采用到达主义原则。目前较为通行的edi交易就采用此方法,交易各方在和交易对方订立协议时,都会确定交易方式以及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的方式,而且在有关信息格式、数据段、系统要求等部分,目前规定电子信息应当是信息接受方能够得到的。对此种交易方式,我国的网络交易合同、网络服务合同等一系列网络合同应加以研究。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劳动争议是社会生活中最普遍的一类纠纷,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根据《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遵循下列原则:(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那么,发生劳动纠纷如何选择解决方式呢?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下列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我国劳动争议解决途径。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四条: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和解,即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协议的达成和履行完全靠双方的自愿、自觉。

调解,即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使劳动争议在当事人双方的互谅互让中得以解决。调解一般指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劳动争议依法裁决。劳动争议仲裁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即可启动,不以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为条件,是一种强制仲裁。

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

和解和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及自觉履行协议内容的解决争议方式,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仲裁和诉讼是以公权力解决争议的二种方式,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劳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纠纷的途径。协商解决的双方以自愿为基础,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仲裁程序。

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会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工会与企业因履行集发生的纠纷,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若双方经过调解仍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适用于各类纠纷,但因签订而发生的争议,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处理,不适用于仲裁程序。除了这种争议,对于其他争议,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即应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纠纷案件,人院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纠纷处理的最终程序,实行两审终结制。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古希腊科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论断:物体的下落速度和它们的质量所形成的比例为成正比例,也就是说越重的物体下落的速度就会越快。并举例说,铁球的落地速度总是比鸟类的羽毛要快,秋天的落叶总是慢慢地飘落到地面,而成熟的苹果却是迅速落地的。

基于亚里士多德的“权威论断”与生活中的部分事实,过去了两千多年的光景,可以说是,几乎没有人质疑过这个“真理”。然而,终于有一天,有一个智慧,并且勇敢的年轻人对此提出了一个质疑——这个人就是伟大的伽利略。他想,如果说把100磅的球和1磅的球放在一起,让他们同时从高处落下,情况会是什么样的呢?于是,他就在比萨斜塔上做了那个著名的自由落体实验。一经实验证明:轻重不同的物体,在相同的条件下,会同时落地。著名的比萨斜塔实验,使伟大伽利略成为物理学发展史上一位非常耀眼的明星。当我们能够勇敢地提出自己的疑问时,就说明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了独立的思考,有了更好的想法。在此基础上,才能找出新的求解方法,从而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更多劳动合同纠纷解决方法请点击“劳动合同”查看。

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二、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以后,劳动者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没有效果的话,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这些都无效的话,最终当然直接可以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我国全体的劳动者在了解过劳动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这一问题以后,在面对公司的一些不公平待遇的时候,一定要学会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

应届毕业生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一、关于试用期条款的设定与运用。

试用期履带法定可备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期限。试用期满前,劳动者还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试用期满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的长短,原则上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劳动法》规定不得超过6个月。由于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通常低于正式职工的工资报酬,因此根据有关规定,视签订合同期限的长短约定试用期。如合同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扔,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在3年左右,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均包括在合同期内。

单位必须在试用期与实行试用期制度的职工签订合同,在试用期满后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追究责任;已经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在6个月以上而未签订合同的,在依法签订合同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在6个月以下的,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应视为试用期。

二、关于商业秘密条款的约定与运用。

对于保密意识较强的企业,应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此项条款,并附有泄密责任条款。企业人事一般工作的劳动者接触商业秘密机会很少,但人事技术、营销、中高层管理等工作的劳动者接触商业秘密的机率高,尤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重视保密条款。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与职工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企业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企业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三、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

在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的劳动者;。

2、工作时间较长,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

3、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4、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职工;。

5、初次进单位的征地农民中女性年龄满30周岁,男性年满35周岁以上的;。

6、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初次分配工作的。所有用人单位新招收录用人员必须在1个月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很多,如果不仔细阅读根本不会发现缺少了哪些部分,这样也是对应届毕业生权益的一种伤害。

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单位工作_____年,根据甲方相关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乙方遵守甲方对员工相关规定,乙方如有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据国家相关规定,乙方享受甲方的相关劳保福利待遇。

第四条、乙方在工作时间做好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工作。

第五条、乙方应按时上下班,并遵守劳动纪律。

三、劳动纪律。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八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因违反劳动制度和纪律造成的伤害乙方自行承担。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甲方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七、职业培训。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根据工作年限协商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六条、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七条、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八条、甲方可以随时根据考核标准以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条、甲方为乙方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3、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4、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机关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6、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7、乙方所发放的工作用服装,未经允许不得在小区外穿着,如出现意外情况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解除合同。

8、因员工个人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出现的意外情况甲方无连带责任,经协商员工无法在工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个人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____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对于负责或经(管)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7月,山西甲医院与中国乙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由乙公司从日本为甲医院购买ct诊断设备,甲医院负责技术谈判和机器选型,乙公司负责进口设备的全部手续并协助甲医院作好设备的验收工作。之后,乙公司与日本丙公司签订了ct设备进口的货物买卖合同,由日本丙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合同项下的设备。由于日本丙公司只能生产主机,无法生产附机和附件,故在日本丙公司的要求下,甲医院又与中国丁工厂签订了购买ct配套装置的国内购销合同。

6月,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分别提供的设备运抵甲医院。为了保证ct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顺利进行,208月,甲医院、中国乙公司、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共同在甲医院签署安装调试ct设备协议。协议约定,设备的安装由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负责进行,应在年10月前交付使用;安装调试后,在甲医院人员使用10日后进行一次性验收;如设备发生质量问题,分别由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负责。

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日本丙公司提供的ct设备中的球管的规格不符,加之中国丁工厂的附件的规格无法与日方提供的主机相匹配,导致设备安装始终无法正常进行。至协议规定应交验使用的2008年10月,仍未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甲医院与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产生纠纷,2008年11月,日方和中国丁工厂将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撤走,致使调试工作中断。

2月,甲医院向中国法院起诉,以该ct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为由,要求:1.退回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提供的全套设备;2.要求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全套ct设备;3.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应赔偿甲医院的各项损失。

日本丙公司辩称,根据日方与中国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甲医院在该合同中作为设备实际购买者签字盖章,其法律地位已明确。因此,甲医院应受合同中有关仲裁条款的约束。而安装调试协议,仅对安装调试的有关事宜进行了约定,未涉及争议解决方式,也未改变货物买卖合同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约定,该安装调试协议完全是货物买卖合同的从合同,因此,甲医院无权向中国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任何基于货物买卖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中国丁工厂辩称,该厂出售给甲医院的ct设备的配套装置符合合同的规定,不存在质量低劣的情形,甲医院要求退货的理由不成立。

法律评析。

甲医院是否有权提起仲裁。

本案中,货物买卖合同和安装调试协议之间究竟是独立的法律关系还是主从关系?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的效力依附于主合同,而从合同无效将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协议的主体是四方,即甲医院、中国乙公司、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上述两个合同是彼此独立的不同的法律关系,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因此,货物买卖合同和安装调试协议之间不存在主从合同的关系,它们各自具有独立的权利义务的内容。

基于上述关系,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条款不能适用于安装调试协议发生纠纷后的解决,货物买卖合同有关仲裁的规定,只能解决货物买卖过程中的纠纷,而在安装调试协议中,各方约定的“由于产品质量发生的问题,分别由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负责”的内容并不属于采用仲裁方式予以解决的范围,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甲医院有权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本案纠纷应适用的法律。

由于甲医院是以安装调试协议的一方主体的身份就另外的合同主体违反自身义务的行为提起诉讼,因此,解决本案纠纷应适用的法律不应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由于日本丙公司系合同的一方主体,因此,本案应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协议不能履行的过错责任问题。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合同。在本案中,由于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所提供的设备本身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因此,发生了在安装调试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无法结束调试并获取甲医院验收的情形,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在发生由于设备质量问题而导致安装调试无法正常结束的情况下,负有安装调试义务的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竟然将技术人员从甲医院撤走,单方面中断了协议的履行,其撤走技术人员的行为也严重违反了合同。

因此,造成安装调试协议不能履行的过错责任应当由日本丙公司和中国丁工厂承担。

违约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在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该条规定中没有对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进行具体规定。

在承担违反合同的民事法律责任的实践中,在不解除合同的前提下,违约方应采取各种办法以使合同的履行达到约定的条件或尽量减少损失。通常采用的合理的补救措施主要有:实际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从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以努力减少损失和满足对方需要为原则来采取补救措施。

本案中,甲医院有权要求两违约方采取更换设备的补救措施,这是和合同的目的有关的,采取更换设备的补救措施可以使得合同义务达到约定的要求,从而保证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同时规定,(违约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本案中,甲医院有权对两违约方在更换设备前因违反合同约定对自身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承担责任,这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___________协会:

我们是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咨询中心(以下简称______中心)的委托,就贵会与____________中心因联合编辑出版《中国____________大典》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会。

我所承办律师听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对案情的详细陈述,并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我所认为:

二、合同履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签署当日向贵会交纳了____________万元的管理费。此外,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万元。但贵会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会的违约行为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2.承担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印刷专用稿纸信封等费用。

三、据____________中心陈述,其愿意与贵会友好协商此事,故在双方协商时,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张贵会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即可,其他要求在协商时可以放弃。

现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会,要求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请贵会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我所诚望贵会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还款义务。我所欢迎贵会来电来函,就此事做进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决此事,以免双方诉讼之累。如贵会不能如期答复,届时我所将在广协中心的授权下,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此实属无奈之举,不尽之处,还请贵会理解。

此致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决合同纠纷的律师函

___________协会:

我们是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咨询中心(以下简称______中心)的委托,就贵会与____________中心因联合编辑出版《中国____________大典》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会。

我所承办律师听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对案情的详细陈述,并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我所认为:

一、贵会与____________中心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贵会与______中心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联合编辑出版〈中国____________大典〉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你们之间的协议已于20__年1月20日成立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合同,依约全面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签署当日向贵会交纳了____________万元的管理费。此外,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万元。但贵会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会的违约行为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2.承担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印刷专用稿纸信封等费用。

三、据____________中心陈述,其愿意与贵会友好协商此事,故在双方协商时,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张贵会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即可,其他要求在协商时可以放弃。

现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会,要求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请贵会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我所诚望贵会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还款义务。我所欢迎贵会来电来函,就此事做进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决此事,以免双方诉讼之累。 如贵会不能如期答复,届时我所将在广协中心的授权下,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此实属无奈之举,不尽之处,还请贵会理解。

此致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怎么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当因为定金合同这样的从合同发生纠纷时,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着重为您介绍什么是定金合同和怎么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可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立约定金作的解释,立约定金也被称为订约定金,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违反立约定金的应当按照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就是我们对定金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所做的法律解答。总之,当面临定金合同纠纷时,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定金罚则。

解决合同纠纷的律师函

___________公司:

我们是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____________公司因联合编辑出版《____________考试辅导丛书》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贵公司与____________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贵公司与____________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联合编辑出版〈____________考试辅导丛书〉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你们之间的协议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成立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合同,依约全面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情况。

依据第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公司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

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___________公司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万元但贵公司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公司的违约行为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二、根据第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贵公司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依法解除双方的合同;。

现我所接受____________公司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____________公司的损失,请贵公司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

此致!

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几种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所谓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与另一方当事人发生的纠纷。发生合同纠纷,如何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及时解决,避免损失的扩大,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很多纠纷当事人不了解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深圳马成律师团知名经济纠纷律师认为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

协商解决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解决纠纷的.一种办法。自愿、平等及合法是协商解决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的特点在于简便易行,解决纠纷的同时有利于双方的协作,更便于协议的执行。但自愿是协商的基础,在合同纠纷的分歧及标的较大时,协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就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调解解决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劝说引导下,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调解的基本原则也是自愿、平等及合法。实践中,依调解人的不同,调解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和法庭调解。

纠纷进行的调解。这两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只具有一般的合同效力,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机构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调解下,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机构调解成功的,应制作调解书,由双方签字或盖章,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庭调解是指由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解结案。法院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我国的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其他仲裁条款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合同纠纷律师函

______公司:

我们是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_______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_______公司因_____编辑出版《_______考试辅导丛书》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贵公司与_______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公司与______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_____编辑出版〈______考试辅导丛书〉协议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你们之间的协议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合同,依约全面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情况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_______公司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______公司又在_______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_______年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万元但贵公司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公司的违约行为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二、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公司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依法解除双方的合同;

2、承担_______公司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印刷专用稿纸信封等费用;现我所接受_______公司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________公司的损失,请贵公司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我所诚望贵公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还款义务我所欢迎贵公司来电来函,就此事做进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决此事,以免双方诉讼之累如贵公司不能如期答复,届时我所将在________公司的授权下,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此实属无奈之举,不尽之处,还请贵公司理解此致!

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xx,女,xxx年9月21日生,汉族,无业,住xx市xx区xx街xx号楼x单元xx室。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何xx,男,xxx年2月20日生,

汉族,司机,住xx市xx区xx乡xx村xx号。

原审被告:xxx,男,xxx年11月12日生,汉族,现羁押于xx市xx监狱xx监区。

上诉人因与xx、x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11月30日作出的(20xx)龙民一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xxx市(20xx)龙民一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判决;。

2、判令上诉人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二审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将上诉人王xx列为本案被告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人并不是买卖合同的任何一方的缔约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在合同纠纷中,将案外人的上诉人列为本案被告,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二、一审判决未尽到释明义务,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xx、xxx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关系或何种法律关系未做认定。

上诉人不是本案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审法院不但将其列为被告,而且在未确定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便判令上诉人承担法律责任实为有失公允。上诉人认为,首先应认定二者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关系或何种法律关系,并释明理由。因为,只有确定了明确的法律关系,方可依据法律关系认定民事主体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或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三、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因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故存在过错,于法无据。理由如下:

1、负有法定义务的前提是义务负担人与权利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且享有一定的权利,针对本案而言,上诉人无偿的促成被上诉人xx、xxx与原审被告xxx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上诉人的这种无偿的帮忙行为不符合任何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那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xx、xxx之间也就不存在任何的民事法律关系,当然不负有任何法律合理审查义务。

上诉人虽然在经办人处签字,但未收取任何报酬,说明上诉人的行为本身不是经营行为,合理审查义务的理论来源是“收益与风险相一致原理”,那么对于上诉人来说,无收益便不应当承担风险,因此,认定上诉人负有合理审查义务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与法理相悖。

故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欠缺民事法律关系与法理的基础条件,上诉人当然不负有合理审查义务,更谈不上过错可言。

2、退而求其次,尽管上诉人未收取任何报酬,不符合居间合同的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但是,假定依据居间合同的法律关系判断,上诉人同样不负有合理审查义务。因为我国《合同法》第425条仅规定了居间人的如实报告义务,未规定合理审查义务,居间人只有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时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并不能据此推断出居间人的合理审查义务。在现行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前提下,不宜强制居间人负担合理审查义务。也就是说,不能于法无据的将合理审查义务强加给上诉人。

四、一审判决上诉人承担原审被告xxx的补充赔偿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我国的补充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赔偿责任形态,因此有着独特的责任适用规则和构成要件,为了避免补充赔偿责任的滥用和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形下才能适用。截至目前仅体现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及《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本案事实不符合上述两部法律规定的情形也未对补充赔偿责任有过约定,因此,一审判决上诉人承担原审被告李晓明的补充赔偿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五、一审判决过于僵化的均衡了弱者利益。

本案中,被上诉人属于受害者、弱者是不争的事实,对于这一点,上诉人不但加以认可,而且予以同情,但并不能因为是弱者,便一味追求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逾越法律的规定,盲目支持其诉讼请求,上诉人只是出于一种好心帮忙的本意与初衷,不求任何回报的推荐、介绍,是否购买的决定权在于被上诉人,不能因为被骗了便迁责于好心帮忙的人,如果判决好心帮忙的人来承担责任,就无异于赋予了受害人向助人为乐的人追究责任的特权,一旦出现此种判决结果,不但彻底颠覆法律的威严与公信力,更与法律精神相违背,更有可能加剧整个社会的道德滑坡,故请二审法院对本案予以审慎处理。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将并非合同当事人的上诉人列为本案被告,并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应当予以撤销,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租房合同纠纷怎么办

2、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典型案例。

(二)处理办法。

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同时,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解决合同纠纷的律师函

___________协会:

我们是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咨询中心(以下简称______中心)的委托,就贵会与____________中心因联合编辑出版《中国____________大典》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会。

我所承办律师听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对案情的详细陈述,并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我所认为:

一、贵会与____________中心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贵会与______中心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联合编辑出版〈中国____________大典〉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你们之间的协议已于20xx年1月20日成立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合同,依约全面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签署当日向贵会交纳了____________万元的管理费。此外,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万元。但贵会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会的违约行为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2.承担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印刷专用稿纸信封等费用。

三、据____________中心陈述,其愿意与贵会友好协商此事,故在双方协商时,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张贵会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即可,其他要求在协商时可以放弃。

现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会,要求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请贵会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我所诚望贵会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还款义务。我所欢迎贵会来电来函,就此事做进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决此事,以免双方诉讼之累。如贵会不能如期答复,届时我所将在广协中心的授权下,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此实属无奈之举,不尽之处,还请贵会理解。

此致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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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军元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代理了大量经济诉讼、刑事、执行案,涉及建设工程、借贷、公司事务、保险、劳动、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刑事辩护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和技巧,善于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并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有价值的、高效率的、可信赖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办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等疑难案件,凭着真诚的服务与娴熟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庄军元律师服务过的部分客户有广东省某商会、广东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某投资公司、广州市某物流公司、佛山市三水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房屋买卖纠纷..一、基本案情:

3月,张某到甲公司工作,担任甲公司小车司机职务,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5月,甲公司通知所有员工――要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必须要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协议中的用人单位为乙公司)。张某与其他职工一样,想也没想就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上并没有就张某与甲公司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事项进行约定。《派遣协议》签订后,张某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作报酬以及工资支付方式都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只是多了由乙公司为张某上了工伤与医疗社会保险。,张某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二、本案焦点:1.劳务派遣的概念。

2.逆向劳务派遣的概念。

3.劳务派遣与逆向劳务派遣区别。

三、律师解析:(一)劳务派遣的概念。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二)逆向劳务派遣的概念。“逆向劳务派遣”是指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却一直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相反,用人单位在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后,要求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再让劳动者以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员工的身份在其原岗位工作。

(三)通过比较劳务派遣和逆向劳务派遣的概念,我们可以具体分析两者的区别:

1.合法性不同。劳务派遣是合法的用工关系;逆向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为逃避相关法定义务,以劳务派遣的表面形式,以逆向劳务派遣的方式做出的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

2.劳动关系的主体不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主体是劳动者与派遣单位;而逆向劳务派遣中的主体表面上看与劳务派遣一致,但从实质上讲,却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3.入职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同。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到用工单位工作;而在逆向劳务派遣中,劳动才先入职用工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先成立后再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在劳动者先与用工单位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后的情况下两者还存在这样的区别: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在进行劳务派遣运作前先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做一个了断――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给劳动者相应的`补偿;而在逆向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实则是延续的。

编辑。

解决合同纠纷的律师函

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吓信“。

函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_公司:

我们是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____________公司因联合编辑出版《____________考试辅导丛书》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贵公司与____________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贵公司与____________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联合编辑出版〈____________考试辅导丛书〉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你们之间的协议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成立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合同,依约全面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公司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___________公司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万元但贵公司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公司的违约行为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贵公司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依法解除双方的合同;

现我所接受____________公司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____________公司的损失,请贵公司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

此致!

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