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执法工作(精选17篇)

小编: 雁落霞

范文范本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学习写作,还可以增加我们的阅读量,拓宽我们的知识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范文范本,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方法。

执法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保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陕地税函〔**〕123号)和《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咸地税发〔**〕56号)文件精神和执法督察工作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环境这一目标,高度重视,认真扎实的开展了执法督察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接到《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之后,我局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动员,并以长地税发〔**〕21号文件对我局的执法督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督查工作内容及督察工作时限,确保了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一)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情况:

税务行政审批方面:我局组织税干认真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10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148号)等文件精神,逐条梳理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向社会公开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同时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期限、文书,规范进户审批核查,杜绝违规审批和变通审批,统一在纳税服务大厅受理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经督察自查,作为最基层的税务机关,我局不存在变相审批的问题,也无违规审批的问题,在本督察期内我局未发生行政审批业务。同时我们取消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审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审批,将其改为备案类优惠减免,经督察自查**年度至**年上半年我局没有发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2、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

目前,我局辖区没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园,也没有相关减免企业所得税业务。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今年由税政股牵头,会同管理单位按照小微企业的标准对照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户确定了小微企业名单,全局小型微利企业34户,逐户建立了减免税台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全面体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程序完备、政策执行准确。前半年6户次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5.5万元。

未达起征点的小微企业营业税免征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全局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小微企业320户,按照政策规定,全部减免了营业税(征管系统自动减免),月减免税额约32万元。

3、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经认真学习国发20xx年25号文件、财税20xx年101号文件,走访了城建部门、实地到建设工地查看,我局辖区暂无棚户区改造项目。

4、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根据国办发**年63号文件、财税20xx年20号文件规定,我们及时向**客运站宣传了税收优惠政策,按时执行土地使用税减免,20xx年-**年共减免土地使用税8.73万元。

5、扶持弱势群体促进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执行。

我们向纳税户逐户送达宣传了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重点群体进行了排查,排查结果是没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该项税收优惠减免的情况,没有符合条件的加工型企业等小企业实体。分析原因,随着起征点的提高,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都是未达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户,按照政策已经享受了营业税等的全额减免,因此没必要再次申请享受重点群体税收优惠减免。

(二)严格税收执法情况。

1、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

自20xx年5月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试点行业范围实施,先后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及邮政业、电信行业实施了营业税改增值税。我局先后向财政局、国税局移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4次,移交管户56户。其中移交交通运输业12户,现代服务业40户,邮政业1户、电信业3户。经督察自查,我县国地税共享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不存在税费漏征的情况。

2、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

我们对**年度和**年上半年省市局下达的各地股权转让明细表,各税源管理单位进行了逐户认真核查,经核查我局范围的股权转让均属于平价转让或者增加注册资本金,按照政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建立了台账分户注明了核查情况;同时我们对其未申报缴纳的股权转让印花税进行了清征,共清收入库印花税9.2万元。

3、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管理,我们严格执行先预征后清算的政策,在房地产销售时,企业每缴纳一笔营业税都要同时预征相应的土地增值税,每一笔土地增值税都和营业税相匹配,预征政策执行很到位。**房地产的实际情况是,开工的多,完全销售完毕、竣工的楼盘少,一个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交叉较多,应清算、可以清算的项目较少,清算的几个项目都亏损,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税务机关、纳税人的清算积极性。

4、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我局严格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流程办理设立、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等事项,并且全部在征管业务系统进行,对于注销户严格按照先清算后注销的程序办理,且实行层层把关审核审批制定,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因税务登记管理不当造成税款流失的情况。

发票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各项规定,按要求加征所得税,严格按照规程,经督察自查,未发现问题。

欠税管理:我局按照《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欠缴税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管理欠税,对发生的欠税及时进行确认,登记台帐、想法设法催缴欠税,收回的欠税按要求加收了滞纳金。经督察自查,未发生为有欠税和滞纳金的纳税人办理退税或者注销的情况,无认定的呆账税金、未核销欠税。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下发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传达,**年2月至今,我局稽查局查结的案件均未达到重大案件审理标准,县局今年也未审理重大税务案件。

《税务稽查规程》下发七年时间了,不间断的进行了学习和宣传。我局**年度—**年上半年,我局稽查局共实施稽查检查10户,其中稽查自查6户。我局所有稽查选案、稽查实施、稽查审理、稽查执行等全部按照税务稽查规程执行,查补税款均能按其入库,处理得当,处罚到位,并且全部在稽查系统中进行,经自查未发现问题。

1、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不够规范。我局辖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是外来报验户,这些纳税人大多数税法遵从度不高,管理难度大,阻力大,纳税申报不够规范,税款缴纳不够及时。土地增值税能够按规定预征,但是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不规范,不到位。

2、税法宣传辅导不到位。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足,导致账务处理及地方各税的计算存在偏差,主要还是由于我们对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不够,对企业日常巡查仍需进一步加强。

3、部分工作做的不够扎实细致。我县属于偏远的贫困小县城,一部分税收业务在我局基本上是空白,所以管理人员见得少,纳税人也容易忽视一些备案或者审批事项,加之,税务局实施改革,县上人员越来越少,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对于一些没见过的,没接触到的事项有些没做,有些做的不够扎实细致。

1、强化日常管理。县局加强日常监督考核,督促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勤下户,多巡查,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及时催报催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要强化土地增税管理,做好预征和清算工作。

2、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制度办事,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落实。

3、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强化税源管理,加强纳税评估,规范税收执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海事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海事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提高海事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水平,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执法证》的管理行为,依据《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交通部[1997]16 号令)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直属和地方人民政府所属海事管理机构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执法证》(以下简称" 海事执法证" )的管理。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 中国海事局" )负责全国海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海事执法证的管理工作。

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以下简称“省级地方海事局”)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海事执法证是海事执法人员实施各项海事执法工作的唯一法定执法资格证明和执法身份标志。

第五条海事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实行培训、考试、资格审定、持证上岗和跟踪考核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海事执法人员资格

第六条从事海事行政执法工作、海事法制工作和海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海事执法人员”)应当持有海事执法证。

第七条海事执法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资格条件, 并具备下述海事行政执法资格条件:

(一)大专以上(含)文化程度;

(二)参加中国海事局规定的适任培训,并经适任考试合格;

(三)符合规定的海事行政执法业务工作经历;

(四)经执法部门鉴定合格、法制部门考核合格;

(五)经人事部门批准,系海事管理机构正式在编的海事执法人员。

第八条拟从事海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中国海事局的规定,完成相应的专业培训,并通过适任考试合格。专业培训和适任考试,直属海事系统按照中国海事局发布的《海事执法人员考任制实施指导意见》和《直属海系统执法人员适任资格考试与培训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地方海事系统参照上述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条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按照中国海事局的规定,完成总时间不少于5 天(或40 小时)年度法制培训。

海事执法人员的年度法制培训,由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统一组织,由执法人员所在的海事局负责实施。

年度法制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制教育,涉及海事行政执法的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精通海事执法实务的学习和训练,水上安全和环保教育,海事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故调查等)案例分析等。

第十条初次从事海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完成相应的海事执法见习:

非水网地区地方海事系统的海事执法人员,确实达不到本条上述规定的,经所在省级地方海事局同意并报中国海事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文化程度要求,但在相应的海事执法岗位的见习资历不得少于30 个月。

第三章海事执法证的发证与换证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海事机构人员,可以按照本办法,申请海事执法证:

(一)满足本办法规定的海事执法资格条件;

(二)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海事执法资历或见习资历要求;

(三)身体健康状况适于从事海事执法工作。

第十二条申请海事执法证,由申请人按要求填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执法证申请表》(见附件一),经所在执法部门负责人签署鉴定意见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认可后,由所在海事局的法制部门进行初审,再由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的法制部门进行复审。

各级海事局的法制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海事执法证申请人是否具备海事执法人员资格的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法制部门应当建议上报审批;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直属海事系统的海事执法证申请,由海事执法人员所在的直属海事局统一报批;地方海事系统的海事执法证申请,由海事执法人员所在的省级地方海事局统一报批。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向中国海事局办理海事执法证审批手续,应当以正式文件上报,并附《海事执法人员资格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二)。

中国海事局对各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上报的海事执法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 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经审核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海事局颁发海事执法证。

第十四条海事执法证的发放范围是:

(一)各级海事处的所有正式在编人员;

(二)海事政务中心的所有正式在编人员;

(三)vts 中心担负交通管理职责的正式在编人员;

(四)海事巡查执法队的所有正式在编人员;

(五)各级海事局机关执法部门、法制部门的所有正式在编人员;

(六)各级海事局的局领导。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见习人员。

第十五条对于执法部门的正式在编人员但尚需或者正在执法部门进行海事行政执法见习的,若其在5 年内满足见习要求并经所在执法部门鉴定合格,有关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一、第十二条的规定,履行海事执法证报批手续。

第十六条对于通过海事执法人员适任考试,但尚不属于海事执法证发放范围的非执法岗位的正式在编人员,由直属海事局法制部门、省级地方海事局法制部门登记备案。若5 年内,人事部门或者组织部门履行相应手续将其安排在海事执法岗位上,有关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一、第十二条的规定,履行海事执法证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申请人领取海事执法证,应当由所在海事局组织海事执法人员履行宣示仪式。海事执法证的宣誓仪式在国旗和中国海事局局旗之前举行。宣誓内容为中国海事局发布的《海事执法人员守则》。

第十八条因海事执法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者,经换证审验合格,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一、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换证。

第十九条海事执法证损坏或者遗失,持证人可以申请重新补发。

申请补发海事执法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由所在单位报上级海事局,按规定重新办理。

海事执法人员遗失海事执法证,持证人或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有关刊物上刊登证件遗失作废的声明。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海事执法人员应当爱护海事执法证,在执行执法任务时随身携带并主动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海事执法证。

海事执法人员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禁止将海事执法证转借或者转让。

第二十一条各级海事局应当建立海事执法证的档案资料,直属海事局和有条件的省级地方海事局应当建立海事执法证管理数据库,对本单位海事执法证的持证人进行登记、考核和管理。

各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应当将《海事执法证登记汇总表》(见附件三)于每年12 月份上报中国海事局。

第二十二条各级海事局按照中国海事局发布的《海事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对执法人员实施监督管理,海事执法证持证人员的年度审验和换证审验,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办理。年度审验,由各级海事局负责实施;换证审验,由直属海事局、省级海地方事局负责实施。

第二十三条进行海事执法证的年度审验或者换证审验时,海事执法人员应当按要求填写《海事执法证年度(换证)审验表》(见附件四),对本人一年的或者执法证有效期内的执法适任状况、执法工作情况、参加法制培训情况和执法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自查、总结。

执法人员所在的执法部门、法制部门应当在《海事执法证年度(换证)审验表》内分别填写对持证人执法活动和行为的考核意见、审验意见。

第二十四条法制部门对海事执法人员的年度审验,主要从下列方面进行考核:

(三)是否存在执法违法、违纪、不作为、错案、执法风纪不良等行为或情节;

(四)是否完成规定的执法人员年度法制培训;

(五)执法人员所在执法部门的鉴定意见,法制部门的考核记录;

(六)行政相对人、社会监督或其他有关方面的反映。

第二十五条海事执法证的持证人经年度审验合格的,由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的法制部门在其海事执法证档案上予以签注。法制部门应当将审验情况通报相应的执法部门及人事部门。

直属海事局按照中国海事局的'统一要求,对海事执法人员的海事执法证管理和执法考核、审验,实施相应的电子计算机数据化管理;有条件的省级地方海事局可以参照实施电子计算机数据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持有海事执法证的人员,应当在其证书有效期届满之前的6 个月内,向所在海事局申请换证。

各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的法制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所属各海事局的海事执法人员在其证书有效期内的总体执法表现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并符合下列换证条件者,可以换发海事执法证:

(一)已通过规定的年度法制培训;

(二)在历年的年度审验中,无不合格的记录或者已重新获得合格记录;

(四)最近12 个月内的体检,表明其健康状况适于从事海事执法工作;

(五)人事、组织部门未做出将其调离执法岗位的行政决定。

第二十七条年度审验或者换证审验不合格的人员,由其所在海事局的法制部门暂时收存其海事执法证。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应当将审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在《海事执法证登记汇总表》(见附件三)中予以记载。

年度审验不合格的有关当事人,应当申请参加相应的适任培训并经适任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发还海事执法证。换证审验不合格的有关当事人,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全部规定后,方可申请换发海事执法证。

第二十八条海事执法证持有人违法本办法和中国海事局的有关规定,各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的法制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海事局关于海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后,给予当事人下列一种或数种处理或处罚:

(一)给予相应的违法计分;

(二)给予警告;

(三)给予通报批评;

(四)临时收存海事执法证;

(五)暂扣海事执法证1 至3 个月;

(六)吊销、注销海事执法证。

(七)中国海事局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分。

吊销、注销海事执法证,应当经过中国海事局批准。

直属海事局应当按照中国海事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执法人员实施累计积分管理制度。省级地方海事局可以参照实施执法人员实行累计积分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海事执法证持有人有下列行为或者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一)违法本办法关于海事执法证的管理规定;

(三)未遵守有关廉政规定,违纪执法的;

(五)违法执法风纪或者不文明执法的;

(六)违反中国海事局公布的执法人员禁令的;

(七)中国海事局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或者情形。

第三十条被暂扣海事执法证的人员,其所在海事局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帮助,或者安排其参加相应的适任培训,或者安排相应的执法业务见习。

海事执法证被收存或者暂扣期间,当事人不得从事海事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十一条海事执法人员离开执法岗位,离退休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在海事执法岗位任职的人员,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当将其海事执法证交回所在海事局的法制部门。

第三十二条海事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海事局应当收缴其海事执法证,并由所在的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报中国海事局核准、注销:

(一)触犯治安管理条例,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二)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

(三)擅自离开执法队伍的;

(四)被处以吊销海事执法证的;

(五)中国海事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收存、暂扣、吊销、收缴、注销海事执法证,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的法制部门应当登记备案,做好相应的记录,有关文书应当归档保存。

第三十四条有关海事局或者当事人弄虚作假办理海事执法证的,由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或者中国海事局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海事执法证的格式、内容、编号和制作要求,由中国海事局统一规定。海事执法证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为5 年。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实施之前已持有海事执法证并从事海事执法人员,经所在海事局的人事部门认可并经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的法制部门考核合格,可以报请中国海事局批准后,换取本办法规定的海事执法证。具体换证规定由中国海事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04 年5 月1 日起施行。中国海事局于1999 年7 月19 日发布施行的《海事执法证管理办法》(海法规字[1999]359 号),在现行的海事执法证与本办法规定的海事执法证的过渡期间,对现行的海事执法证管理继续有效,至2004 年12 月31 日废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提高海事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海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事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发放、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海事行政执法证》是指以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名义颁发,表明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海事行政执法活动资格的证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本办法所称省级海事管理机构是指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局。

本办法所称市级海事管理机构是指直属海事系统分支机构和市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县级海事管理机构是指直属海事系统分支机构的派出机构和县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第四条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海事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工作。

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市、县级海事管理机构按规定做好《海事行政执法证》相关管理工作。

《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法制部门按照权限实施。

第五条  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海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

未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一律不得从事海事行政执法活动。

见习执法人员可在2名或以上海事持证执法人员监督下从事海事执法活动的辅助工作。

第二章  执法证取得

第六条  《海事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实行培训、考试、资格审定制度。

第七条  申请《海事行政执法证》应当具备下述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或以上学历;

(三)海事系统正式在编人员;

(四)参加规定的资格培训,并经适任考试合格;

(五)完成相应的海事执法见习;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请《海事行政执法证》,经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可免予参加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

(一)在法制管理或行政执法岗位工作8年或以上,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在法制管理或基层执法岗位工作5年或以上,且具有航海、轮机、海事管理等海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九条  申请《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完成相应的海事执法见习:

(二)具有非海事类专业学历的,在海事执法岗位见习不少于18个月,但累计已有2年或以上海事业务工作或者船上工作经历的,见习资历可以减至不少于12个月。

确因工作需要,地方海事系统人员申请《海事行政执法证》达不到上述规定的,经所在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并报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可以适当降低要求。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海事行政执法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所在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海事行政执法证》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填写《海事行政执法资格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经本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所在省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审核,报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审批。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人员,批复海事行政执法资格,准予办理《海事行政执法证》。

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制作《海事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 《海事行政执法证》有效期五年。

《海事行政执法证》的格式、内容、编号和制作要求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规定。

第三章  持证管理

第十二条  取得《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下列人员,可以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

(一)省级、市级海事管理机构领导;

(三)县级海事管理机构及所属站所人员;

(四)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政务中心人员;

(五)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指挥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海上溢油应急反应中心人员;

(六)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海巡执法支(大)队人员;

(七)承担航标行政管理职责的人员。

第十三条  取得《海事行政执法证》且在有效期内,但不在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岗位的人员,其《海事行政执法证》由所在省级或市级海事管理机构统一收存、妥善保管。

《海事行政执法证》被收存的人员调任执法岗位的,按程序领取并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活动。

第十四条  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海事行政执法证》,不得损毁、涂改或者转借他人。

《海事行政执法证》在有效期内损毁或者遗失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书面说明情况,逐级上报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发。补发的《海事行政执法证》与原损毁或者遗失的证件有效期一致。

《海事行政执法证》遗失的,持证人所在单位应当通过当地市级或以上报纸、海事网站等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 取得《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注销其海事行政执法资格,由所在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收缴其《海事行政执法证》:

(一)《海事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届满,无正当理由未及时申请换发新证的;

(二)持证人因调动、辞职、辞退、退休及其他原因离开海事管理机构的;

(三)持证人员退休的;

(四)其他应当注销《海事行政执法证》的情形。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本辖区取得《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年度法制培训,包括取得《海事行政执法证》但不在执法岗位人员。

年度法制培训内容包括海事依法行政、法律基础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海事执法实务、执法实践模拟、典型案例分析等。

第十七条  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对本单位海事行政执法人员上一年度执法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填写《海事行政执法证年度审验表》(见附件3)和《海事行政执法证登记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海事行政执法证登记汇总表》逐级上报省级海事管理机构。

年度审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执法违法、违纪、不作为、错案、执法风纪不良等行为或情节;

(二)是否完成规定的执法人员年度法制培训;

(三)健康状况是否适于从事海事执法工作。

第十八条  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海事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届满前的六个月内提出换发申请,由执法人员所在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换证审验,填写《海事行政执法证换证审验表》和《海事行政执法证登记汇总表》,并将《海事行政执法证登记汇总表》逐级上报国家海事管理机构。

换证审验的内容按照年度审验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海事行政执法资格申请表》、《海事行政执法证年度(换证)审验表》、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受到处理情况、海事行政执法证补证申请、遗失公告、法制(业务)培训记录、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等内容。

第二十条  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海事管理机构作出暂扣《海事行政执法证》的决定,由其所在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收缴其证件:

(一)年度审验不合格的;

(二)受到行政处分的;

(三)涂改、转借《海事行政执法证》的;

(四)其他应当暂扣《海事行政执法证》的情形。

被暂扣《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在暂扣期间不得从事海事行政执法活动。

第二十一条  被暂扣《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由其所在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参加离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并符合年度审验要求的,发还《海事行政执法证》。

离岗培训内容参照年度法制培训内容。

第二十二条  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省级海事管理机构上报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作出吊销《海事行政执法证》的决定,并由其所在省级海事管理机构收缴其证件:

(一)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开除处分的;

(二)利用海事行政执法权牟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

(三)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行为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四)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海事行政执法证》的;

(六)违反执法人员廉政相关规定的;

(七)其他应当吊销《海事行政执法证》的情形。

符合以上情形被吊销《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重新申领《海事行政执法证》。

第二十三条 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对吊销《海事行政执法证》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吊销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核。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组成调查组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四条  被注销、吊销的《海事行政执法证》,由其所在省级海事管理机构统一销毁。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执法工作报告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施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自身行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目标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抓好粮食普法工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自身的学习,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四方面入手,狠抓了监督检查基础工作。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树立依法管粮的观念,尽快实现职能转变,为搞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继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坚持规范执法形象、言行和办事规则等执法行为,扩大了粮食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1.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宣传面。

切实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张贴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对粮食经营者开展贴近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组织了一次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节前节后还进行粮食质量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宣传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提高了个体粮食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责任,在人员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20xx年我局开展粮食监督检查39次数,出动人员134人次,检查企业39个次。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通过不正常渠道收购粮食现象,其次检查粮食质量情况,在整个检查过程中要看有没有过期变黄、变质和霉变的粮食。在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着力在全县范围内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有力的为全县粮食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环境。

为给粮食监管工作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与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联系与配合,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如主动积极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及地方储备粮执行情况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定期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0xx年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州局的具体业务指导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工作上有了新的起色,宣传上有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保护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粮食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力度,保障粮食市场监管到位,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执法工作报告

根据各有煤乡镇和职能部门的排查,全县非法小煤窑分布12个乡镇,约105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46号令)的规定,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其中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法煤窑由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管理。

1.拆除地面一切阳山设施(钢轨、工棚、索道、煤库、溜煤槽);

2.停止供电;

3.填实井硐;

4.封闭井口;

5.遣散从业人员;

6.恢复植被。

根据县政府开江府发[20xx]31号文件规定,乡镇、部门的职责划分为:

1.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巡查工作,在矿山联合执法大队指导下,负责炸封后井口的封堵,负责报送非法小煤窑井口关闭或启封情况。

2.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无采矿许可证的开采行为的检查、信息收集、整理汇报、集中打击前准备及工作安排。

3.县安监局负责请爆破员和对炸封前的进井安全检查,负责炸封中的安全警戒、放炮员的操作规程、炸封后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县经委负责请瓦检员、瓦检器材的检查,是否属规划利用井口的认定。

6.县电力公司、县林业局、县水电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的职责详见开江府发[20xx]31号。

1.时间:20xx年3月—4月30日

2.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郑建清为指挥长,阮德章、吴应辉为副指挥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实施组,由罗君兼组长、殷有勤任副组长。

3.车辆准备:县国土资源局2台,公安1台,安监1台,经委1台,其余车辆由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租借。乡镇人员的运送由乡镇负责。

4.民工组织:由乡镇负责,具体个数和费用由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负责。

5.炸药供给:由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负责。

6.工作人员的组织: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15人,公安5人,安监2人(爆破员1人),经委2人(瓦检员1人),乡镇5人。

7.后勤保障:矿山联合执法大队负责。

执法工作报告

(一)认真宣传贯彻,统一思想认识。根据通知要求,我局认识到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对于建设法制型执法机关具有重要意义,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局班子会对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我局行政执法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明确宗旨和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行政执法事业取得新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法制办明确了一位同志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措施有力。为切实搞好行政执法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行政执法公开、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在市城乡规划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公布了行政执法工作所依据的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公布了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服务电话;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

(四)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操作程序。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按照“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二是高度重视市城乡规划网站建设。城乡规划网站是信息发布的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执法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网站建设,指派专人负责网站行政执法工作信息更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三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通过局机关一楼电子屏和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效果明显。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公开主要内容

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监管、处罚、审批等权限,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区域、执法范围、具体执法职责以及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执法人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职务以及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过错记录等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案件强制执行的结果及各执法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二)公开形式

城乡规划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线电视台等。

主要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情况公开还不够及时;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能力。保证行政执法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将以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的能力。

2、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充分利用好城乡规划网站这一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3、督促检查,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政府行政执法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执法工作报告

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州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执法督察工作任务。

伊犁州地税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州直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组织领导工作。下设执法督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汇总上报相关总结、报表等工作。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征管、税政、计财、稽查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州直地税系统各县市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一)各单位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凡与国家统一税法抵触的涉税文件、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必须停止执行,并对执行以来的情况予以纠正;凡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立即纠正。

(二)在执法督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局确定的重点内容实施督查。

(三)各被检查单位收到《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10日内向州局报告整改结果。

(四)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五)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避免在今后税收执法中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根据安排,州局组成联合税收执法检查组,局领导王圣杰副局长带队,从8月12日起深入到州直各县市局、口岸局州稽查局、奎——独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中,直接深入到征收管理服务一线,检查每个单位的执法资料,除对照区局要求检查的重点内容外,同时对岗责体系建设的落实情况也一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是否确认(以确认书为准)、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是否掌握(对照已办结的业务)、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处理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等。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新地税办发3号文件要求,对县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涉税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查阅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23份,制定的税政业务类文件157份(绝大多数为转发区局文件),其中3份文件停止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了清理任务,取得了成效。经检查,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同时检查了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面较之去年有较大改进,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工作,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基本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建筑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严格以票控税,实行源泉控管。各局对交通运输业,尤其是车船税委托交警队代扣,加大了委托代征工作力度,建立了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五)对近年来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在实体和程序上检查是否合法、规范。通过检查稽查部门能严格按照稽查操作规程执行,大部分案件文书制作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定性准确、处理案件得当。

(六)对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都依法征收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契税,没有发现漏征的情况。

从今年对州直县市局进行税收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税收执法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及时入库。但是,税收执法、执法管理、执法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部分局制作的税收执法文书不规范,主要表现漏写成文日期、漏填主管领导意见、加盖印章不正确、字轨号不符合要求、文字表述不规范等。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纳税人违章行为没有定性或定性不准,处罚引用法律、法规不当、不具体,处罚力度不够,该加收滞纳金的没加收滞纳金,该罚款的没能罚款,对长期欠税户强制措施力度不够。

(三)部分县市局未按规定执行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四)部分县市局对个体工商业户税额核定程序不完备,缺少业户自报、典型调查等程序。定期定额户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请的,从受理文书之日起长期拖延,迟迟不能作出定额复核意见书。

(五)部分税收管理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存在漏征漏管现象。

一是在减免税管理上,没有掌握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的有关规定,存在政策引用错误或混淆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二是存在管户不清漏征漏管现象,单项税种的税收管理台帐登记不规范,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六)在岗责体系建设上,在明确职责、分解、细化规程、岗位之间的资料传递、以及考核的方试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通过分析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没有严格按税收执法工作规程执行,二是税收业务不熟练,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所致。

针对税收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下达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对主管领导及执法过错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10日内将整改追究情况上报州局。

执法工作总结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重点,现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二)明确督察内容。细化的税收执法督察重点项目和常规督察项目的督察内容,逐项确定督察重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保证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三)合理安排进度。按照全面自查、抽查复查、重点督察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开展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对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和考核,并督促被督察对象落实整改。

二、采取四项措施,保证督察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管,不断规范税收工作,我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检查卓有成效。

(四)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相结合。

三、详化督察内容,深入开展自查。

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开展关于20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局制定的文件以及收到的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没有发现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

(五)对税务稽查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本局稽查科在此次改革之前属局内设科室,暂时没有稽查案件。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减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切实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履行检查职责,保证问题查深、查透和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四是统筹兼顾,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网发布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更多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相关信息请访问工作计划网工作计划频道。

依法治国首先要以德治国。法律只是一种依据,是规范我们的社会道德的一种依据,在执法中,一定要时刻的注意到以德服人。依法治国要求我们严惩那些无视国家法律的人和给社会造成极大伤害的人,在不断的前进中,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的和谐,更加的健康,国家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下去。执法部门只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严格有依据,做好执法工作并不难。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1、创建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机构。开展“创建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机构”活动。以市局的培训为龙头,带动法规队伍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整体行政能力。全年计划举办二期培训班。

2、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3、进一步明确各级法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实现法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规范性文件、会签把关、执法检查,资料上报、信息反馈以及复议应诉等几个方面进一步量化和细化指标,完善政策法规工作考核标准。并通过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予以落实。

二、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

1、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2、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3、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4、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三、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1、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2、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3、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4、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为.版权所有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四、以依法治税和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1、深入了解和总结我市依法治税的做法成果和经验,为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2、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3、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管理和情况分析,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

在不断的前进和发展中,很多的现实情况下,执法部门的工作会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时刻不断的认识到,单纯的执法并不能够服众,只有做好人人服法才是最重要的。执法工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小康社会中很重要的一环。我们的国家不断的发展,我们的执法更加的清晰,我们的国家明天才会更加的繁荣、富强!

海事人员执法心得体会

海事执法人员是在海上执行执法任务的专业人员,他们肩负着航海安全、海上环境保护、反恐防暴等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海事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心得,这些心得体会对于提高执法效能、保障海上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责任担当”、“知识功底”、“协同配合”、“沟通协调”、“技战术”五个方面论述海事执法人员的心得体会。

一、责任担当。

海事执法是一项充满责任的工作,海事执法人员要始终牢记自己的执法使命,时刻保持对海上安全的高度关注。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以吃苦耐劳的精神,勇于担当责任。他们要对自己的执法行为负责,不惧困难和风险,敢于直面挑战,坚决捍卫海洋安全的神圣权威。在执行执法任务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善于运用执法手段,依法行使执法权力,做到公正、文明、规范,始终以保护人民利益为己任。

二、知识功底。

海事执法工作巨大的知识体系要求执法人员随时保持学习的状态。海事法律法规、船舶科学技术、航海安全知识等方面的知识是执法人员必须要掌握的。只有通过系统学习、不断钻研,执法人员才能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做到信心十足、应对灵活。同时,执法人员还要不断更新知识,紧跟时代的步伐,适应新形势下海事执法的要求,加强自身素质的提升,提高综合能力。

三、协同配合。

执法工作是团队合作的工作,只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才能提高执法效能。在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和智慧,以达到集体智慧的最大化。执法人员还要与其他部门、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合作,形成合力,以保证执法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沟通协调。

执法工作需要从多方面获取信息,在获取信息的过程中,海事执法人员必须善于沟通和协调。他们要与船舶、船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制定合理的执法计划。他们还要与其他执法部门、政府机构、海事管理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推进海域管理和维护海洋秩序的工作。

五、技战术。

海上执法工作需要严密的组织,高超的技战术水平是海事执法人员必备的素质之一。他们要熟悉各种执法手段和技术装备的使用方法,对执法战术有深入的了解,并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磨砺,执法人员可以提高自己的反恐防暴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危机时刻能够冷静应对、果断处置。

综上所述,海事执法人员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总结出了丰富的心得体会,这些体会涉及到责任担当、知识功底、协同配合、沟通协调、技战术等多个方面。只有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的基础上,执法人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为海上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海事人员执法心得体会

作为海事人员,执法是我们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我深感执法是一项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的技能。在执法中,我们不仅需要熟悉法律法规,还需要具备执法执行力和沟通技巧等综合素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段二:熟悉法律法规是基础。

执法工作的核心是执行法律法规,因此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是我们的基本功。只有对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才能够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严格执行、公正处理。同时,需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跟进执法环境的变化。例如,我所在的海事执法单位,对于每一项重要执法条例都会组织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以确保每位海事人员都能掌握最新的执法知识。

段三:执法执行力是关键。

虽然熟悉法律法规是执法的基础,但仅凭知识不足以做好执法工作。执法执行力是关键。首先,执法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例如航海知识、安全救援技能等,以便在具体执法行动中能够快速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其次,执法人员需要具备独立自主、果断坚决的意志品质,以及勇于担当的精神状态,能够在执法中按照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决策,保证执法行动的效果与公正。

段四:注重沟通与合作。

在执法工作中,与当事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至关重要。首先,执法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与当事人进行理性的交流,解释执法原则和法规要求,并疏导矛盾和冲突。其次,执法人员需要与相关部门形成有效合作机制,及时分享信息和情况,保证行动的连贯性和高效性。例如,我们在执行海上搜救任务时,需要与航空、公安等多个部门进行紧密配合,确保搜救行动的协调性和安全性。

段五:法治理念与人文关怀并重。

在执法工作中,我们不仅需要坚持法治理念,还需要注重人文关怀。法治理念要求我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对所有违规者一视同仁。然而,执法过程中也要关注当事人的感受与需求,体现人文关怀。例如,我们在执行海上执法任务时,对于当事人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风险,会提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安排合理的解决方案。通过注重人文关怀,我们能够在执法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执法形象,并获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段落之间的过渡语言:

1.此外,此外。

2.其次,其次。

3.这样,这样。

4.在此基础上,在此基础上。

5.至于,至于。

6.根据,根据。

海事执法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海事执法人员,在一线工作了多年,我深刻体会到了海事执法的重要性和艰辛。在日常的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段:严格执行执法规定。

作为一名海事执法人员,最基本的职责就是执行执法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保持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不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第二段:注重预防和安全教育。

海事执法不仅要抓现行,更要注重预防和安全教育。执法人员必须对海上事故发生的成因、防范措施、救援方法等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向船员、渔民等进行宣传教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避免悲剧的发生,保障海上人员的安全。

第三段:注重法律规范意识。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必须要有很高的法律规范意识。只有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才能更好地适应和执行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不能出现因私情、利益等影响执法的情况。

第四段:注重团队合作。

执法人员的工作与团队合作密不可分。无论是在日常的巡逻执法中,还是在处理重大案件中,团队的配合都是成功的关键。在团队中,执法人员要互相协作,建立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团队精神,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民、保障海上安全。

第五段:注重创新和提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海事执法的工作也越来越复杂,执法人员必须注重创新和提升。在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提高执法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总结:海事执法工作不仅需要执法人员的勇敢和担当,更需要符合法律和职业规范的行为方式和思想认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海上安全,保障海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海洋。

执法工作计划

当前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心工程,需要由政府组织,街道、社区、管理处及自治组织实施,群众共同参与。由于部分居民的不良卫生习惯没有改变,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不文明养犬等成为“天然”的习惯,有些整治过的地方又出现新的问题,导致这些地方的整治工作,只治了标,未治本。为此,街道将根据实际,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让广大居民投身到治理市容环境卫生活动中去,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使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同时,进一步加大农贸集市、大型购物商场、社区公园等区域和辖区行业单位的监管、整治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美化一处,真正使市容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一)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最后一公里”问政议政活动,找出问题、找出差距、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认真履行城管、查违职责,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违法建设、用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寻求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整洁、美丽、和谐翠竹,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作风建设。解决散漫,不想干,不愿干,混日子应付式工作状态,以及缺乏责任感,主动性,得过且过得主观状态。

(三)加强业务培训。解决相当一部分人不会办案,办不了案,不敢办案,以及不会应对、应对不好或应对不了突发事件的状态。

(四)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路长制”、“打造最美丽罗湖”等方案,在责任制的基础上,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落实分工不分家,合理安排勤务,实现常态化。

(五)大力推行和完善外包服务。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借鉴其他街道的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要求,全面合理对辅助管理人员对所服务辖区的`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在强化队伍管理的基础上,确保服务质量落到实处。

最后,执法队将对20xx年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梳理,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及查处,集中力量、锐意进取、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市容环境综合保障、查处违法建设和用地工作。

20xx年,小港街道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振奋精神、埋头苦干、乘势而上,切实加快区域建设,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不懈推进民生改善,促使小港城市功能更加完备,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社会和谐更加文明。

1、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和税源维护。按照我区“六基地”发展布局,突出我街道“装备产业园”建设,有的放矢招商引资,加快项目迅速聚集,形成特色鲜明的发展高地。围绕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线电缆、文具体育四大主导产业,坚持“引龙头、带配套”和“抓配套、引龙头”,发挥的产业比较优势,打造产业招商链条。充分利用滨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呼应宁波城市东扩战略,接轨宁波东部新城,打造“滨江综合服务枢纽区、滨水宜居生活区”契机,做好滨江汽车城、华生国际家居广场等商业平台的建设和宣传工作,再筛选包装一批重点投资合作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实行重点引进。按照“更新完善、筛选推介、跟踪服务”的要求,增强对客商的吸引力。不断创新服务招商手段,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完善报批手续,落实建设条件,促使合作双方按期履约,早见成效。

2、继续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按照“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电商换市 ”总要求,对118家规上企业进一步排摸,注重企业战略谋划,以海天、东方、球冠等骨干企业为标杆,鼓励辖区内企业做大做强,拉长产业链,拓展深加工,实现增量提质,加快现有企向创新型、总部型、龙头型发展。完善企业退出与转移机制,通过对现有工业企业的产能效益评价,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协调推进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多渠道扩展用地空间。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对“低产田”进行进一步改造,同时鼓励闲置土地厂房流转,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配合相关部门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转型升级的新高地。继续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新上或改进先进工艺设备,提高工艺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创建区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注重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继续引导企业开展精益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平。加速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电子商务建设,提高工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全面提速我街道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进程。

3、继续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完善蔬果基地基础建设,强化资源整合、优化内部管理,巩固和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新棉都市农业精品园建设、潜龙水生植物园、杜鹃研发中心及景天四季瓜果园建设;通过惠农政策,优化农业产业,不断推进设施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出特色,大力扶持发展葡萄、草莓等特色农业,发展精品农业,发展家庭农场;加强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快土地流转,引导农户规模化种植,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

1、加速重点功能区块建设。稳步推进装备产业基地新项目落地,抓好新建续建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建成企业投产;认真谋划建设基地工业社区,力争于20xx年开工建设;强化基地企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地办与企业凝聚力。积极推进小浃江城市片区新落户,加快海派置业建设进程;加大征地交付力度,力争年内为区域大部分土地出让地块开工建设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加大服务力度,推进华生国际家居市场二期、滨江汽车城、加贝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尽快开工。

2、持续推进征地拆迁安置。牢牢把握小浃江片区城市建设项目出让地块、小浃江路、环山路、长山安置地块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节点,全力保障开工建设项目顺利施工。重点抓好小浃江片区城市建设、长山安置地块、商业综合体等扫尾项目的拆迁工作,发扬攻坚克难精神,逐户逐项做好扫尾。全面落实自20xx年制定的历年来未腾空房屋拆除计划,全力以赴做好房屋腾空拆除工作。做好坟头乐排水沟工程二期以及地块二期配套道路、坟头乐老年房配电房和线路工程、坟头乐地块老年活动中心和灵堂安置配套工程。

3、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城镇截污管网工程进度,继续做好山下、下邵、新建、新模、新棉、新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截污工程。完成姚墅军民共建路、北平路改造工程、滨江汽车城山体排水沟和游步道、汽渡路(海警学院段)改造工程等4项道路建设。以及兴邵公路1号桥和江南公路双桥改造工程配套工程的施工。

4、深入推进新农村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区域品牌精品,完成姚张村市全面小康村创建,继续推进兴岙“浃江风情”精品线项目,做好合兴村省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落实下周隘、剡岙村以自然庄为主体的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见缝插绿,美化家园”活动。持续推进内河水质治理,做好小浃江四期、五期整治工程及政策协调工作、新立村庙江河生态河道整治工程(新棉村)、通途路6桥梁底河道清淤工程。做好畜禽养殖整治后的监管工作及河道清淤工作。

1、强化综合执法,提升整体形象。根据市、区相关要求和整体部署,以“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为目标,强势推进“三改一拆”、农村“一户多宅”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拆违、老小区改造工程顺利开展。持续推进街景形象提升工作,做好江南公路两侧环境整治;强化菜场、夜市整治监管。整合资源,努力推进新划转职能工作,延伸执法力量,深入基层加大监督力量、巡逻力度,在减少案件发生率的基础上,以重点多发案件为重心,以新划转职能为工作要点开展实际执法。根据辖区特点,条块结合,将中队分成两大块,6大网格,25个小网格,持续推进网格化管理。

2、深化平安创建,确保社会和谐。按照“面上工作有进展、重点工作有亮点、体制机制有创新、阶段性工作有成效”的工作目标,继续推进以13个片区为划分的网格化管理,抓好社会化管理创新工作。优化流动人口素质结构和分布空间,根据《xx区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结构的实施意见》的相关目标和要求,深化流动人口分类管理,加大“三无”人员清理力度,有效挤压高危人员活动空间。深入开展“村企结对”工作,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提高房屋出租准入条件,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效引导流动人口与本地人的融合。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排查、调处、防控、宣传四到位,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终结在萌芽状态。

3、抓牢安全生产,实现辖区稳定。突出抓好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三大硬仗”,重点突出涉氨制冷、危化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鼓励企业主动查找安全隐患并自主上报,继续推进七大行业开展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着力提升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随着陈山幼儿园和谢墅幼儿园主体工程落成,抓紧落实幼儿园室内功能性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购置安装工程,尤其是陈山幼儿园师资力量的配置和谢墅幼儿园主要道路拓宽、征地工程。巩固中心幼儿园、城区幼儿园成功创建省一级(五星)的辉煌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实施等级提升工程。继续发挥“名师工作站”作用,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引进工程,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师德高、业务精、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以整治乱堆放为重点,配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完善考核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人口计生队伍管理、平台使用和培训、街道协会换届工作。对重点村、社区,重点人群坚持分类指导,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生育反弹。全力开展打击“两非”治理活动;推进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专项整治工作。

2、切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的开展,确保全年举办4场以上农村劳动力职业招聘会,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岗就业培训。巩固减灾避灾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成果,继续报请示范村、社区更高层级的目标创建。继续做好农村被征地农民的用工补助、就业援助补贴工作,城镇居民失业人员的小额创业贷款、小企业社保补贴等工作。继续抓好五保、“三无”集中供养,进一步加强福利院管理指导,提高护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继续推广生态墓地的建设,规范迁移坟墓进公墓地的手续,杜绝先建后批的现象,杜绝公墓地外的违规建墓现象。

1、继续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区域化党组织为核心、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和谐共建理事会为载体”的“三位一体”、功能互补、特色鲜明、城乡统筹的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新体系。搭建完成长山、渡头董两个社区“三位一体”构架,实现街道“13+1”区域化党建全覆盖。以成路集团为试点,联合省委党校合作开发产业链党建课题,摸索由龙头企业带动下游企业的党建模式,更好地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政风纠风、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个别机关干部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效率偏低,违反“四条禁令”等情况。突出强化“一岗双责”检查,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突出提升村级重大决策、小型工程、各类经济合同等监督力度,促进村级权力阳光运行。通过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水平。抓好日常廉政教育、廉政约谈、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引领作用等,夯实廉政教育基础,并注重创新方式,提升教育活力,形成共建廉洁街道的强大凝聚力。

3、着力开展文化宣传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线,重点做好“滨江新城开发建设”、“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等省、市、区和街道的工作中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夯实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新建下邵社区、新棉村2个文化礼堂,同时做好已建成7个文化日常的管理工作。继续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居民群众文化素养。继续组织做好“文化下乡”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1、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各文化体育项目队伍建设,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团队带头人的工作会议;目前,南湖辖区共有76支社团文体队伍,在此基础上,争取各社区建立一支有自己的特色(创新)的文体队伍;整合辖区资源,发动企业、单位、学校等筹建各种门类团队,活跃社区文化。

2、组织策划好综合性的文化活动。结合阶段性主题,组织举办元旦、春节文艺晚会、庆“七.一”社区文艺晚会、庆“中秋、国庆”文艺晚会等活动。

3丶举办“粤剧粤曲”大家唱大家演活动、辖区企业单位、学校文艺展演、街道摄影作品展览等活动。把粤剧粤曲有群众广泛性的一个南湖特色品牌。

4、认真策划,积极组织各类文体活动。

(1)广场文化。南湖辖区共有4个文化广场(创意文化广场、金光华广场、佳宁娜广场、渔民村文化广场),开展电影进广场、文艺演出、文化活动、展览等活动。

(2)群众文化。进一步加强辖区文化体育各类培训,组织社团参加省、市、区举办文体活动。

5、筹备参加xx市两年一届的“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

(1)为申报做好前期工作,成立一个申报专业小组,按申报要求普查南湖街道范围所有的专业、业余艺术社团,艺术种类、特色、人员、设备、机构、运作等情况登记入册,做好申报资料健全建挡工作。

(2)向市、省分别申报曲艺之乡项目开启运作工作。

(3)加強对艺术社团引导,同方向整改,同方位努力,安排好省、市级领导丶专家到南湖街道釆风和曲艺之乡的验收工作。

6、创新工作亮点;举办xx市粤剧粤曲一原创作品文艺汇演,作为原创的粤剧粤曲作品文艺汇演,xx市已有十几年沒有举办过了,原因是原创作品太少,粤剧粤曲文艺汇演這个词汇是否被遗忘了?隨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堤高,人民对包括文艺作品在内的文化产品要求也更高了,我们街道文化要跟上时代的需求和发展,必需创新路子,我们就是要用创新的理念把本土文化这块牌子刷亮,文艺、汇演要配合街道党工委的中心工作,主题为’热爱我家丶热爱社区、热爱南湖’.和谐社会为主调,唱响南湖为目的,让社会更加关注南湖,参与南湖特色文化。推动新时期粵剧粤曲继承创新向前发展。为申报省级曲艺之乡营造本土特色品牌文化。也将是我们的创新亮点工作。

7、把原有的南湖街道特色文化品牌 深港澳粤剧粤曲交流日 做大做強。交流日這项活动能够牵动深港澳三地各界人士,对促进南湖经贸发展有促进作用,更引起世界华人对南湖和对交流日活动的高度关注。从今年开办的盛况来看,交流日是个好题材,广东粤剧被选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比京剧还要早两年,广东粤剧的历史500多年丶京剧历史200年丶粤剧发展占先机可见它的昧力所在,可见代表着广东文化的粤剧,在世界艺术品种里的重量等级不菲,所以我们南湖从天时丶地利丶人和都占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要将交流日做大做強顺应民心,原来交流日在地点改为金光华广场,让群众面更广,将原商业城交流日举行两天。变革为在南湖金光华广场交流日一天,香港一天,澳门一天(香港丶澳门承担场地、组织费用)三地联谊也将是南湖街道特色文化亮点。

8、继续承办第二届南湖街道tdc街舞团,举办十场进社区进校活动。

9、筹划xx市国标舞邀请大赛。争取成为承办单位。

10、加强图书馆管理与服务。完善各社区图书馆图书、报刊以及设备,建立健全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11、完善基层体育设施的安装及更新工作。对辖区里体育设施进行普查、统计,并加强各类器材的监管,以确保安全。

12、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以及辖区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真是转瞬即逝,又解锁了新的工作,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但是工作计划要写什么内容才是正确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依法治国首先要以德治国。法律只是一种依据,是规范我们的社会道德的一种依据,在执法中,一定要时刻的注意到以德服人。依法治国要求我们严惩那些无视国家法律的人和给社会造成极大伤害的人,在不断的前进中,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的和谐,更加的健康,国家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下去。执法部门只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严格有依据,做好执法工作并不难。

紧紧围绕市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1、创建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机构。开展“创建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机构”活动。以市局的培训为龙头,带动法规队伍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整体行政能力。全年计划举办二期培训班。

2、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3、进一步明确各级法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实现法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规范性文件、会签把关、执法检查,资料上报、信息反馈以及复议应诉等几个方面进一步量化和细化指标,完善政策法规工作考核标准。并通过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予以落实。

二、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

1、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2、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3、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4、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三、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1、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2、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3、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4、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为.版权所有 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四、以依法治税和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1、深入了解和总结我市依法治税的做法成果和经验,为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2、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3、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管理和情况分析,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

在不断的前进和发展中,很多的现实情况下,执法部门的工作会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时刻不断的认识到,单纯的执法并不能够服众,只有做好人人服法才是最重要的。执法工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小康社会中很重要的一环。我们的国家不断的发展,我们的执法更加的清晰,我们的国家明天才会更加的繁荣、富强!

执法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工作是政府规范自身行政行为的首要目标。x年,我镇为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导向和坚实的法制保障。特制订工作目标与计划如下:。

我们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首先是日趋完善的法制环境要求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步伐,其次是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识要求我们严格行政执法,最近新形势下对政府施政能力的要求催逼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全镇上下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深刻认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为本镇“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定行政执法进程,主要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贯彻《决定》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湘漓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各行政服务单位问责制度等。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宣教工作。组织湘漓派出所、城管部门、司法所、水利农机部门、计生服务站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部门,按月开展行政执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坚持以“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按照“双百分”的考核方式,以及年初下达的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平时工作和工作过程的考核,提高考核实效。今年我镇继续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的典型带动作用。四是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指导全镇各单位、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并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决定》、职业病防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等列入制定计划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合理安排全年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桂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报备等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对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积极加强对重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开展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等方面内容进行周年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对镇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相关清理结果。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加快建立民主参与、科学论证机制,要继续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政府规范化文件制定工作的专题协商、民主座谈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从今年起,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国防安全的外,将全面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在当前较为严峻的金融、经济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和帮助企业战胜危机,渡过难关,是贯彻落实“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总要求的当务之急病。

一是督促落实好“企业服务年”各项政策措施。我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方式,为我镇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本镇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论证,使执法文书充分体现法理、事理、情理和文理的相统一。按照《桂林市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并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向社会公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及配套措施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座谈听证、上上墙公示、媒体公告、张贴拆迁和招投标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岗,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重大具体行政行备案等途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岗的职能作用,重点对执法部门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的落实情况,湘漓派出所等单位的执法状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而加大重大案件、关键领域的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和《桂林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复议程序,规范案件审理方式。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处置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全镇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分析,依法公正处置,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构建起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工作平台,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维护政府良好的形象。

海事执法心得体会

海事执法是保障海上安全、维护海洋环境的重要工作,也是我国海事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海事执法作为一项综合性强、专业性强、繁琐性强的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具备高超的技能与素质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通过我的工作实践,我深刻地认识到海事执法的重要性和作用,也深切体会到了这一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

第二段:角色转换。

作为一名海事执法人员,我们既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第一时间执行者。因而,我们需要在工作中意识到自己角色的转换。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始终保持敬畏法律、敬畏政策的心态,始终把调查、取证、裁决等环节处理好,确保执法公正、规范、严明,既不能出现软弱懈怠,也不能出现执法过于严厉。

第三段:信息收集与实时响应。

海事执法与其他行业一样,需要不断收集、整理、研究大量的信息数据,形成自己的信息库并及时进行反馈。同时,在海事执法过程中,也需要实时响应各方需求和问题,及时解决,在保证海上安全的同时,实现海事执法效率的最大化。

第四段:思维拓展与解决问题的策略。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棘手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具备灵活的思维拓展能力和解决问题的策略。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仅仅止于表面,更需要深挖根源,找出问题的本质,从而才能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我们还需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培养创新意识,让每一个执法队员都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挖掘新思路,实现创新。

第五段:总结。

海事执法是保障海上安全、维护海洋环境的重要工作,执法人员需要具备高超的技能与素质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我的工作实践中,我深刻地认识到海事执法的重要性和作用,并且逐渐树立了敬畏法律、敬畏政策的角色认知,具备了信息收集、实时响应、思维拓展和解决问题的策略。在今后的工作生涯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全心投入到海事执法这一事业中,为保障海上安全、维护海洋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执法工作计划

以“十九大”和xx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持续落实《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严格按照“四化”标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曾明浩为组长,乡长黄先胜、人大主席吕明富为副组长,乡纪委副书记姚世文任常务副组长,乡属(辖)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小龙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对场镇的管理实行领导分段包干制、部门单位包段制、驻村干部包村制、责任倒查制、按区域划分分片包干,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对各村(居)的管理实行驻村干部包村(居)制:王平、刘虹汝负责大湾村;毕宗慧、邓艺佳负责金鸡村;夏翠薇、魏敏、负责骑凤村;杨德洪、徐媛、魏左权负责平安村;张小龙、蔡棋负责沙嘴村;先齐全、曾珂、肖医负责葫芦村;李其芳、雷泽平负责观音寺社区。各村(居)也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实行驻村村干部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坚持把治理“五乱”作为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五乱”治理。

1.深化治理垃圾乱扔,确保“垃圾解决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倾倒,严禁向果皮箱内倒生活垃圾,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场镇与村庄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各类市场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无污水、积水和蚊虫,公路沿线环境整洁。办公室要加大对场镇区域内及各村的清扫保洁的管理力度,严禁各经营户、住户向公路及街道、河道倾倒垃圾、污物;规范家禽圈养,防止粪便乱拉、摊点垃圾乱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严禁乱占乱建,杜绝建筑垃圾乱堆、垃圾残土乱倒;中小学要开展校园垃圾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处理好校园内外垃圾;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办公区、生活区要对本辖区清洁卫生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根治垃圾问题。

2、深化治理“广告乱贴”,确保“广告管理好”。场镇户外广告随时保持完好、整洁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店招做到“三齐”:即上檐齐、下檐齐、版面齐。对违法设置、残缺残损、模糊不清和有错别字的广告、店招要一律拆除。在场镇设置2处风格一致的广告张贴栏,做到广告归栏,要重点整治场镇牛皮癣,广告废弃物和场镇立面悬挂物,规范合法小广告,实现场镇立体空间美化。

3、深化治理“摊位乱摆”,确保“占地经营管理好”

加强对新居管理,突出整治老街以街代市、占到经营等行为,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有序经营。场镇街面整齐,店面整洁美观、店内商品陈列有序。办公室和社区要加大对场镇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执法力度。遵守场镇管理相关规定,逐步实现自治管理。对屡教不改的,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进行处理。

执法工作报告

按照法治办相关通知要求,我办为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办实际,现将我办20xx年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县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志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部署了规划任务,确定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建立和完善了领导主抓、干部配合、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随着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办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我办按照“五个有机结合”的方式有序地开展“谁执法、谁普法”。

一是坚持执法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二是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和解决群众问题有机结合。在定点帮乡,主要抓好乡村整治,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等,有效地推进了乡村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坚持与倡导文明新风有机结合。利用每月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及一些弘扬社会美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五是与“法律七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好普法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

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不仅要有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我办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共计5次,从而使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了保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办注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普法教育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帮助基层建立了一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群众身边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