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工管理方案及流程(通用16篇)

小编: 书香墨

范文展示了作者的独特思维和独到见解,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有关不同主题和领域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丰富大家的写作素材,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医院的管理方案

文章阐述了制定医院经济管理方案的必要性及医院经济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并对医院经济管理方案制定所面临的困难进行了讨论。

为加强医院管理,最大限度调动职工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每个医院的决策层,在年初都必须要制订医院经济管理方案(简称“经管方案”)。在新的形势下,尽管各大医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往往也让医院管理层,感到经管方案越来越难以确定。现就医院经济管理方案的有关问题谈谈笔者的一点初浅体会。

1.1国家对医疗体制的改革。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医院的投入越来越少,而且对各类医疗服务采取低廉的收费价格,加上在现行医保政策下,超标准费用又得不到补偿,因此,医院入不敷出的现象严重,采取增收节支的措施势在必行。当前医疗行业竞争激烈。每个医院不得不运用激励机制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以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对合理的经管方案(尤其是分配方案)便成了最有效的管理措施。

1.2加强对医院成本核算的重要性。

在医院现有的医疗设备中,近6o%为国家无偿投入,不计成本,不计效益。医院“等、靠、要”的思想,尚未从根本上扭转。医院管理者和职工的市场经营意识不强,对医院成本核算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在成本管理中,经常遇到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有抵触情绪,甚至持反对意见的现象。有人还片面地认为,医院成本核算仅仅是一种会计方法,是财务部门的事情,是管理决策层的事情,与职能部门、临床科室没有关系。由于存在这种思想,各科室就向医院伸手要设备、要房子。认为设备房屋越新越多就越好。没有爱护、保养资产的意识,完全不考虑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益。面对员工成本意识淡薄的现状,各家医院不能不制订相对合理的经济管理方案,用以加强员工的成本意识。

2.1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医保规定,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根据“多劳多得、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创收部门实行成本核算;对行政、后勤部门采取目标管理,以“职务+职称”确定奖金系数,每月民主测评得分付酬的管理办法。

2.2成本核算的考核办法。

2.2.1核定科室收入医院严格界定各科室收入.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来完成的收入,采取双方接受的比例核定,做到各科室收入汇总等于医院财务报表收入。确保医院收入既不重计,也不漏计。

2.2.2明确科室支出科室支出由三部分组成;(1)人员支出:含工资、福利、社保等个人所得。(2)公务费支出:含科室材料消耗费、维修费、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管理费、公共费用(按科室收入占医院收入比例摊销)等组成。(3)各项折旧:医疗设备、房屋按国家规定的折旧标准,核定各科室每月的折旧额,计入使用科室的成本。

2.2.3科室结余=科室收入一科室支出各科室以结余为基数,按医院核定的提成比,提取科室奖金。科室奖金的计算公式为:科室奖金=科室结余×提成比×质控得分比。

2.2.4临床科室人员奖金的第二次分配医院制订按系数、按任务完成指标分配到人的指导性方案,供科室参考。即护理人员的奖金接系数发放,临床、医技人员的奖金按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同样核定系数,此系数根据完成的劳动量计算出来。每个医生当月完成的出院病人数和收入数各占奖金的50%。计算方法:每个医生当月完成的出院病人数除以本科当月的出院病人总数得一个系数,将此系数乘以50%的科室平均奖,等于其医生50%的奖金。用同样的。方法再计算医生个人完成收入的奖金系数。得出医生个人另外50%的奖金。用以上方法算出的医生个人奖金,能较客观地反映“多劳多得、绩效优先”的奖金分配原则。

3.1科室之间奖金差距难以协调因为科室业务发展不平衡,必定会出现有的科室奖金较少或没有,有的科室奖金相对较高。面对这种结果,奖金少或无的科室,往往不是找本科室创收不到位的原因,而是说经管方案制订不合理。一是管理费不能提成或比例不能一个样;二是结余提成比例太低或者没有倾向临床不可缺、而又不可能有结余的科室。

3.2病人欠费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尽管医院制定了一系列控制病人欠费的措施,如:住院结帐处及时下发催款通知单;对预交款余额较少的患者,采取停帐、停药等措施;但仍会有少数病人欠费。在计算科室奖金时,对于病人欠费,是直接核减科室收入?还是进入成本支出呢?欠费扣到科室后,是只扣责任医生的奖金?还是相关医、护人员都要扣奖金呢?怎样才能有效的加强欠费管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值得同行们展开讨论。对于家庭困难、病情严重的患者,如果停止治疗,势必会导致病人的病情恶化,甚至于死亡。这即违背了医生的职业道德,也违背了医院的办院宗旨,更会带来不必要的医患纠纷。但坚持治疗,又会导致更多的欠费。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欠费,追究医疗科室和医生的责任,显然不合情理。因此,病人欠费很难得到有效控制。因为有这些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医院经管方案很难做到客观合理。

3.3超出社保给付标准的部分欠费,在经管方案上也无法全面体现科室责任在现行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医院与社保中心签订的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参保病人按定额控制的标准结算,超过部分再按不同比例分担。即当月医保病人住院平均费用,超过定额标准30%以内的,医保中心分担30%,医院负担70%;月平均人次费用超过定额标准30%以上部分,全部由医院负担。很多医院在与医保中心结帐时,一般都会超标。超标的部分因得不到补偿,而形成新的欠费。但目前科室核算仍以收入为依据计提奖金,尽管医保病人费用的管理在质控分数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但仍不能解决医院在收入上有欠费,在奖金提成上,又要支付给科室的“双亏”局面。

笔者从事医院财务工作20多年,在财务科负责人岗位上也工作了10多年。多年来参与医院经管方案的制订和执行,在医院财务核算、经济管理上略有心得,但仍有很多的困惑。在此提出一些看法,衷心希望与各位同行共同探讨。

医院保洁管理方案范文

2019年,我们在医院领导的指导与大力支持下,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经过保洁部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开展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工作,在此对一年的工作做以简要总结。总结经验和教训,找出不足,为2020年的医院保洁工作打好基础。

保洁负责区域加大后,员工情绪波动,开展工作十分困难,为此和员工多方面沟通,稳定员工情绪,没有影响到工作质量。根据各区域工作需求状况,重点加强了人员的合理配置和工作负荷量之考核,实际运作特点和要求,调整了工作标准,在不增加人员的状况下,基本满足了保洁的运行要求。

对新入职保洁人员进行了清洁理论培训并针对不一样岗位进行实际操作培训,使保洁员掌握保洁工作知识,到达公司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

在对保洁员进行《保洁工作手册》培训的前提下,结合工作中的实际状况着重了以下培训:现场工作要求,清洁程序,作装,仪容仪表。

加强了员工考核制度的培训,创优和有关贯标知识的培训,建立了员工工作的职责心,目前员工已经能够努力工作并按规定标准完成,但在遵守工作纪律,行为举止等细节方面还需监督管理,下一步将加强这方面培训并使之成为习惯。

经过不断的培训与磨合,保洁员工已适应现有管理摸式和工作程序,人员基本稳定。

在原有的七个单元的基础上变为八单元,主要清洁工在楼道及外围进行。在实施“无人清洁”的同时为保证卫生质量,加强了保洁巡查清洁频率。现有人员基本能够到达将随时产生的卫生问题在30分钟内解决,但在高峰期经常存在医院楼道卫生差的现象,导致楼道较脏。

在“本色清洁”方面加强清洁频率,将原先的固定的计划清洁改为此刻的随时清洁,发现污脏立即清洁,恢复原有本色,取的了较好的效果,但清洁成本有所增加。近一时期因在医院建施工,整体环境泥土较多,虽然加强了清洁但整体卫生状况没有到达要求,而且清洁成本有所增加,随着施工的结束将进行彻底清洁,以到达卫生标准。

1、完成了保洁人员编制及工作模式的及时修订。

2、完成对外围公共区域卫生日常维护工作。

3、完成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

4、完成特约清洁服务。

4、完成了配合房开活动的工作。

随着iso9001-2000质量体系的推行,保洁在工作中,加强了工作质量监督,完成表格的填写,用各种记录和制度来控制工作质量,并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总结,进一步改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外围泥土,无法有效的去除。

2、现有的人员日常保洁频率与医院要求的频率有必须差距,在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很难到达标准。

3、冬季外围卫生无法到达清洁标准。

4、在保证卫生贴合标准的状况下,清洁工具的更换配件费用将有必须上升。

1、加强保洁部的培训工作。

2、安排好保洁部的日常工作。

3、加强卫生质量检查工作。

4、加强人员管理工作。

精神卫生医院住院患者疫情期筛查管理方案及流程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监管、防疫用品药品价格监管,依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保持防疫用品药品市场价格稳定,特制定本联合执法方案。

主要负责监测与群众健康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药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打击制假贩假,维持市场秩序,遇有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强化对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涉及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健康及防疫用品药品的供应、相关商品、药品的价格。包括:珍禽专卖店、农贸市场、饭店(宴会厅)、商场超市、药店等市场主体及自然人。

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禁止野生动物销售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

2.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3.经营利用的产品来源是否合法,资料登记是否完整真实,严禁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上市流通。

(二)价格监管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2.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市场监管方面检查的内容。

1.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定期消毒;。

2.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3.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市场主体做好环境卫生、通风等相关工作。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联合开展监督执法,有效切断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野生动物传播途径。

(一)畜牧站:确定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检验检疫情况,检查是否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屠宰厂是否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其相关检验检疫标志等。

(二)派出所:对不配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行为的市场主体或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做好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三)乡纪委:对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做好职责对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

各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保障执法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三)查阅、复制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或先行登记保存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六)重点对药品、口罩、消毒产品进行死看死守,对没有营业的药店通知其开门营业,并督促积极采购药品、口罩和消毒用品,保障疫情供给;对高价销售药品、口罩、消毒液行为的,实施上线处罚。

为切实落实我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场监管保障工作,成立市场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立联络员工作群。建立“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群”,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人员要加入该群,适时发布联合执法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等,推进市场监管保障工作高效、高质。

(二)快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及时、高效、有序做好各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为我县打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作出各自的努力。

(三)做好人员防护工作。新冠肺炎防控执法检查工作面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和危险,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执法人员防护的配备,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省一级响应解除之日止。

精神卫生医院住院患者疫情期筛查管理方案及流程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病措施,保障我县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2021年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传染病信息审核、管理和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培训,提高全县传染病信息管理质量,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达xx%,传染病网络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完整率力争达到xx%。继续做好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控工作,及时做好重点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加强与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防控和应急水平。积极筹办好中心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人员实战能力。

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提高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日常检测工作,落实各项消毒措施,保障医疗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充实、更新中心应急物资,建立物资消耗、领取台帐。规范应急物资管理,落实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完善物资领用记录、报废记录等工作记录,为传染病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有力物资保障。

在建立和完善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强化培训演练,提高疫情处置能力。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理论基础水平,丰富知识技能储备。强化应急演练,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医院封闭管理方案集合

为积极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5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各地要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记的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信息登记完成后要按时上报。

各地要综合运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等相关培训项目,主要利用线上培训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医生等的全员知识培训,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包括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各地要在20**年1月3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加快提高基层防控能力。

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区域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社区和乡村防控工作。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在疫情发生地区要协助追踪和管理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导服务。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特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层医务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按照医务人员分级防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消毒、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基层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

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主要通过线上形式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向辖区居民精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可开展咨询和分时分类预约筛查,疏解门诊流量,防止交叉感染。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基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消毒和防护用品,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基层机构规范、安全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区域防控作用,上级医院和上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必要时组派专家团队开展帮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防控能力。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相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切实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医院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由于就诊人数众多,车辆频繁进出,很多医院都面临了巨大的停车难题,如何解决这些难题成为了医院建设的主要课题之一。贵州省花溪人民医院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作为全区最大的县级综合医院,每天进出医院停车场的病人车辆给医院的停车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解决这个难题,该医院停车场管理负责人找到了厦门大手,以寻求一套完善的停车场管理系统方案。

大手了解到,花溪区人民医院承担着全区30万人口的医疗服务,由于其就医水平较高,有些病人还不远万里前来求诊,年门诊量均在12万人次以上,其中每天的病人车辆约在2000车次左右,如何促进车辆有秩序地快速进出成为了停车管理的'重点。

基于这种情况的存在,大手为该停车场设计了一套停车场系统解决方案:使用pm810自动出卡停车场管理系统,整个停车场设计为一进一出。就诊车辆在进入停车场时,触压入口地感,控制机会自动吐出一张已经记录相关的停车信息的停车卡,带车主取走停车卡之后,入口道闸自动升起,就诊车辆快速进入停车场;当车辆出场时,车主将停车卡递给收费人员,带交完费用之后道闸自动升起,车辆快速离场。

pm810系统采用的是自动吐卡功能,只要车辆触发到地感线圈,地感线圈将会立即向系统传递信息,系统经过处理后发送命令让控制机自动吐出一张记录相应车辆的停车信息(停车时间、计费类型等)的停车卡,车主不需要到处寻找取卡键便可以快速取走卡片。当停车卡被取走时,控制机会自动感应,并将信息传回系统,系统发送命令至道闸完成抬杆动作,车辆则实现快速入场。

花溪区人民医院自从采用了大手提供的这套停车场系统解决方案之后,之前所存在的因停车场出入口拥堵造成延误就诊病人时间的情况得到解决,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整个医院的良好形象。

医院保洁管理方案范文

今年是_普法第_年,要按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提高职工群众法律素质,引导职工群众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在院形成崇尚法制,维护尊严的良好氛围。月份前完成全院职工群众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参加培训的职工群众达以上。

动员全院卫生工作者积极参与和支持双拥工作。要广泛开展行业拥军,调动和发挥基层双拥工作的积极性,按照“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的要求,不断扩大双拥的群众基础,努力形成双拥工作整体合力,促进双拥工作的落实和各级任务的完成。

保洁员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厅机关办公区的卫生工作。

(二)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工作期间必须统一整洁着装上岗,服从领导安排,若有事外出,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回来后需消假。

(三)每天上午和下午对所负责的办公室、会议室、楼梯、公共过道、厕所各清扫一次,对保洁工作区域内随时进行巡视,对发现的垃圾、纸屑等立即进行清除。

(四)每月对各楼层清洁消毒一次。

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利用爱国卫生月(每年4月)世界无烟日(5月31日),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义诊,发送宣传单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烟草产品的认识,控制烟草危害。

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医院竞争的核心就是学科的竞争,而学科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人才培养是学科发展的根本,只有重视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才能形成学科的优势。继续根据学科发展需要选送学科骨干和高年资优秀医生外出进修深造,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人才进行规范化培养与管理,提供充分发挥能力的机会,让创造型的人才脱颖而出。同时积极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对内增加凝聚力,对外增强吸引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年将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

(六)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的各种设备损坏,应尽快报告后勤中心,好即时安排修理。

(七)保洁工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要做到门窗干净,无蜘蛛网、积尘等。

(八)保洁工之间要搞好团结,互相帮助,相互配合,服从保洁组长的指挥,增强保洁意识,树立形象。

(九)遇有重大会议或紧急事项,保洁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齐心协力,尽快完成交办的任务。

(十)保洁工要注意文明礼貌,尊重领导,不讲脏话,粗话。不工作时,应在指定的休息室休息,看书、看报、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十一)后勤服务中心对保洁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灰尘、积垢、纸屑、杂物、污迹等,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以批评、教育或罚款1―5元。为了切实搞好医院卫生工作,美化医疗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就诊环境。

重点抓好免疫规划工作。坚持抓好基础免疫和冷链运转,认真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特别是要抓好麻疹等免疫规划相关疾病防控和监测工作。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完成五苗接种任务。

梅奥医院运营的管理方案

为实现一切为了病人的服务承诺,加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让患者做到明白就医、明白消费。我院在明白消费、便民利民、工资目标管理、药品管理四方面制定如下办法:

花钱消费的项目医院一律给开具双联或三联处方,交患者本人一联作为消费的依据。

2、在住院部的每个病区明显处都设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板公布医疗服务价格。

3、医院实行患者申请核查制度。如患者对本人在医院消费有异议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审计科进行查询。如发现有违反国家物价标准多收的,医院负责退还。

4、医院实行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医院每季度对本院用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进行汇总排序,对排在前10位的药品及其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对用量较大的药品,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全面分析,如发现销售过程中存在回扣、提成、开单费等不良行为,医院立即将其淘汰,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罚。

5、医院实行医师合理用药监控评价通报制度。医院成立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每季度对医师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低于执业医师的10,每季度通报一次。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情况的医师,要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必要时进行警示谈话;查出问题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6、医院实行不合理药品销售额淘汰制度。医院对各类药品按照其功效作用进行分类管理,依托药事管理组织和医院质量控制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医院用药情况汇总及综合分析,在广泛听取意见并确认其存在临床用药不正之风的,要实行药品销售额首位淘汰制,坚决予以淘汰,同时报市卫生局纪检、和药品集中招标部门。

7、医院实行二级以上医疗检查单一单通制度。对来院就诊前在其它二级以上医院检查项目,凡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检验单又能随病历保存并作为诊疗活动依据的,医院给予承认,不再做重复检查。因患者病情变化确需复查的,要向患者说明原因,征得其同意。

8、不同档次病房、药品医疗材料、治疗方案病人自选制。病人中住院时对高、中低档次的病房可以自由选择。在使用药品、高值消耗性材料时和选择治疗方案时,要解释清楚每一种药品、高值耗材和治疗方案的特点和性价比,由患者或其家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决定使用何种病房、药品、卫生耗材和治疗方案。

1、门诊大厅设导诊咨询台,接受病人咨询,受理投诉,备候诊椅、轮椅、平车、担架,设饮水设备和公用电话。医护人员对危重或行动不便的患者主动实行全程义务导诊。

2、院内设立规范、醒目的双语标牌,指明通往各科室及卫生间的路径。医院工作者对患者有问必答,礼貌待患。

3、取消挂号和免收专家挂号费制度。医院取消挂号室,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医生为其看病,同时取消专家挂号费,无论正、付高职专家一律按普通医生标准收取挂号费,不收专家挂号费。简化就诊手续,增加服务窗口,缩短各项检查预约、交费和报告领取的等候时间,为外地患者免费寄送化验单。

4、门诊免费为有诊疗需求的患者测血压、体温、脉搏,提供健康咨讯。

5、实行24小时急诊应诊制度,对急危重患者实行边抢救边办入院手续。

6、公示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为住院患者免费查询费用使用情况。催交住院费须提前通知患者,在未告知情况下不停止治疗。

7、对需跨科室检查、治疗、会诊的住院患者实行护理陪送服务。

8、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隐私,主动向患者说明相关病情和治疗方案。

9、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投诉,及时处理投诉和医患争议。

10、开设扶贫门诊和病房,发放扶贫医疗卡,对持卡病人检查费用实行30减免帮助特殊困难人群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11、实行对药公开制度。在患者家属监督下对药。对完药后给患者返回药瓶,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

12、开辟绿色通道。接到急救电话后,救护车在院时3分钟内出车,市内实行免费接诊。

为实现工资分配管理的科学化,既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保证患者就放心医,用放心药,从根本上解决开大方、开花方等不良现象,医院将工资分配上实行绩效管理,实行工资目标管理办法如下:

以近几年各科室的门诊量、住院患者量的平均值,核定出合理的工作量。

医院的管理方案

(一)医院对部分医用耗材实行院内招标采购。凡列入医院内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采购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如擅自采购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医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处理。

(二)医院耗材院内招标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医院成立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长、医院监察部门、医务、护理、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医疗设备科科长及有关人员组成。

2、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及有关事项的安排,医疗设备科负责做好院内招标采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临床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遴选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具体品种。

4、各科室购置医用耗材需填写申请表,同时提出所需器材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但不得规定品牌。少数特殊器材,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使用科室须提出不少于两个以上的品牌供设备科参考,招标领导小组应从品牌、质量、疗效、价格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

(四)参加医院院内招标采购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证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4、具有及时供货能力;

5、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

6、如代理产品必须提供该产品的上级供应商的代理证书。

7、招标领导小组要求的其他有关条件。

(五)招标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六)由医疗设备科确定专人,认真做好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好招标过程中投标、开标、评标全过程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对招标的医用耗材的中标单位,医疗设备科必须及时订立并履行购销合同。

(八)本采购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除属固定资产医疗设备之外的院内招标采购。

医院停车场经营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停车场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停放,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是指提供各种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主要包括:专项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对外开展停车服务的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楼),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点)。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园区城市管理局是园区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园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园区规划、建设、物价、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设置、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交通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园区城市建设规划。规划部门应按照不同区域的交通需求和交通空间进行规划、建设停车场(库),以方便停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园区总体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园区规划部门会同公安局、城-管局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园区管委会审批。

第六条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大型绿地开发、广场建设应当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停车场(库)。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业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住宅区、办公楼、医院、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居住区,必须按规划要求配建或增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建能满足本单位车辆停放需要的专用停车场,同时应考虑业务交往所需停车位的设置。

第七条现有大中型建筑、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违反规划要求,未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局会同规划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配建或补建。未补建的,必须缴纳停车场建设补偿金,专项用于停车场的易地补建。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建设多种形式(如多层、立体、地下)的停车场。

第九条停车场可以由投资建设者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居住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由该居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负责。

第十条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申请经营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歇业的,还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严禁在主干道上占道停车,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

区内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根据区域停车供求状况和交通条件从严控制。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园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管、交通等部门编制。编制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时应当符合道路停车场总量控制规划,并充分兼顾道路通行功能需要;社会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道路停车场。园区城-管局应当根据本区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营管理者,并与中标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在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原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应立即取消。

第十二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二)保障停车安全,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三)车辆停放整齐,并保持环境整洁;

(四)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五)使用统一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六)管理人员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

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并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和迁移道路停车场;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库)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场内停放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登记停车,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三)遵守停车标志、标线,有序停放车辆;

(四)在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以及装卸货物。

第十四条停车场必须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或改变其用途。

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停车场的,应报经园区城-管局批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关闭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违反本规定的,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停车场(库)的用途。

第十五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对外开放的内部停车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申请开设停车场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各环节审核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如属经营性停车场的,还须经园区物价部门审核后方可实行收费服务。

申办停车场事项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停车场设置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图和停车位图;

(二)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三)停车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七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申请者应再向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物价等部门实地查勘验收,各环节验收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核发《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申请者凭《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停车场经营过程中主体发生变化,应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变更,并在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第十九条在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必须在3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第二十条园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停车场管理的执法监督,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要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法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发票、道路交通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利用建筑工地或者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库)以及组织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需要临时设置经营性机动车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在实施中与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新颁布或修改法律、法规条款有抵触时,该抵触条款无效。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园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医院营养餐厅管理方案

1.加强我院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职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包括食堂管理制度、食堂进货管理、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及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职工就餐管理、食堂卫生安全制度、食堂职工个人卫生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办好食堂,为本院职工及患者服务,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职工和患者服务。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职工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4.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采购时,严把质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餐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7.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灯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8.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9.自觉接受职工和领导的监督。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2.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质量好、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3.采购货物应有医院认可的票据。

4.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账,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

5.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6.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员工的日常生活。

1.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2.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4.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以确保安全。

5.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6.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窗户,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1.操作间的冰柜只许保存于伙食有关的食品,不得私用。

2.启动冰柜前须保证插头、插座连接完好,再通电源。

3.冰柜启动后须检查冰柜有无异常声音,是否正常运转。

4.严格按照冰柜容积及承重规定储存食品,以防冰柜不制冷或停机。

5.经常检查冰柜内结霜厚度,不定期进行除霜工作,同时做好冰柜内清洁、灭菌工作。确保冰柜正常工作,降低电耗。

6.冰柜的维护工作要经常进行:防尘罩要经常清理;冰柜的温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所冻食品数量进行调整。

7.发现问题及时断电,及时维修。

1.餐厅操作间的煤气炉只限与本院伙食有关的食品,不得私用。

2.使用煤气之前要确保煤气管道无损坏漏气现象。

3.使用煤气之前要做好食物准备工作。

4.不宜把煤气瓶或煤气炉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使用,不宜把废纸、塑料瓶等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放在煤气炉旁边。

5.应经常清洗铲除煤气灶面上的污迹、防止锈烂。

1.职工进入餐厅必须持卡就餐,按秩序排队。

2.职工就餐一律不准穿白大衣就餐,需穿自身衣服。

3.职工就餐时间,早餐、晚餐应由食堂负责送餐给工作人员,中餐值班人员11:00就餐,不值班人员11:30就餐。

4.职工就餐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5.职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6.职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不允许剩饭、剩菜、避免浪费。

7.餐厅内禁止吸烟,违反者罚款50元/次。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制度:

(一)食堂环境要整体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措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体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

(二)食堂设备要洁净无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过四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1.食堂人员均要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2.从业人员临时有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过。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开放置。

6.所有餐具设备专人负责消毒。

1.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作好“四勤”。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水清洗双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操作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8.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在院内走动。

2.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3.严格执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各人职责明确,职责范围内的事认真做好并把好卫生关。

4.检查用餐情况,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用餐的质量。

5.同事间相互关心,互相爱护,工作中相互帮助,勇挑重担分工不明确时要听从安排主动去做。

6.食堂工作人员人人有责,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确保食堂内环境,餐具卫生、安全。

7.认真搞好员工食堂的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保证饭菜干净,用餐环境整洁。

8.认真安排好职工用餐食谱,保证饭菜质量,确保员工吃好、满意。

9.根据季节变化,不断增添花样品种。

大型医院保安岗位职责管理方案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全院治安保卫工作,搞好院内车辆,消防和公共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

2.保安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肃保安风纪,精神抖擞,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尽职尽责,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值班期间要严禁脱岗,串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院内防火,防盗工作;每天要进行防范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确保医疗,生活正常秩序和职工病员生命财产安全。

5.对外来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严禁外来人员在院内做买卖。

6.如有案件发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并做好记录。

7.做好本院的各种报刊,信件接收工作,严格签字登记手续。

8.保安人员必须做好交接岗工作,不得撤离职守,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直至辞退。

9.搞好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严防损坏或丢失,避免纠纷的发生。实行当班责任制,谁当班谁负责。

10.保安人员如有事需外出,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xxxxxxx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医院管理方案

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等文件规定,加强和规范医院感染管理,查找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标本兼治,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全县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能力和水平。

县直医疗机构和7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

20xx年3月21日至4月1日,具体督导行程安排由督导组提前与各医疗机构联系。

本次督导检查由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县卫生计生局成立本次督导检查工作专班,负责本次督导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成员:县卫生计生局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县卫生计生局医政医管股工作人员。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

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股股长。

县人民医院院感办主任。

县妇幼保健院院感办主任。

本次督导将严格按照《省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标准》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导内容详见附件。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次督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对照标准,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县卫生计生局督导结束后,督查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突出重点,务实实效。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要认真总结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切实提升医院感染管理能力与水平。

医院后勤物业管理方案

对影响环境卫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为医院提供始终如一的清洁服务。

(一)暴风暴雨天气的应急方案

1.班长勤巡查、督导各岗位清洁员的`工作,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调工作。

2.天台、楼裙平台的明暗沟渠、地漏由专人检查,特别在暴风雨来临前进行巡查,如有堵塞及时疏通。

3.各岗位清洁员配合保安员关好各楼层门窗,防止雨水进入楼内,淋湿墙面、地面及打碎玻璃。

4.雨后及时清扫各责任区地面杂物。

5.仓库内备好雨衣、雨靴、手电筒等,做到有备无患。

(二)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方案

1.掌握火情,协助医院及管理处做好人员、贵重物品、文件的疏导转移工作。

2.加强易燃清洁用品管理。

3.清洁仓库常备灭火器材。

4.发生火灾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及时清理火灾遗留杂物。

(三)楼层内发生水管爆裂的应急方案

1.迅速关闭水管阀门并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和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2.关掉电源开关后,转移室内物品如电脑等物。

3.用垃圾铲将水盛到水桶内倒掉,再用地拖将余水吸干。

(四) 污水井、管道、化粪池堵塞,污水外溢的应急处理措施

1.维修工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造成不良影响。

2.该责任区清洁员将垃圾车、扫把等工具拿到故障点,协助维修工处理。

3.将从污水井、管、池中捞起的污垢、杂草直接装进垃圾车,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

4.疏通后,清洁员迅速打扫地面被污染处,并清洁地面到目视无污物。

医院停车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停车场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停放,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是指提供各种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主要包括:专项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对外开展停车服务的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楼),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点)。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 园区城市管理局是园区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园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园区规划、建设、物价、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停车场设置、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交通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园区城市建设规划。规划部门应按照不同区域的交通需求和交通空间进行规划、建设停车场(库),以方便停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园区总体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园区规划部门会同公安局、城-管局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园区管委会审批。

第六条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大型绿地开发、广场建设应当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停车场(库)。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业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住宅区、办公楼、医院、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居住区,必须按规划要求配建或增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建能满足本单位车辆停放需要的专用停车场,同时应考虑业务交往所需停车位的设置。

第七条现有大中型建筑、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违反规划要求,未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局会同规划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配建或补建。未补建的,必须缴纳停车场建设补偿金,专项用于停车场的易地补建。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建设多种形式(如多层、立体、地下)的停车场。

第九条停车场可以由投资建设者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居住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由该居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负责。

第十条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申请经营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歇业的,还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严禁在主干道上占道停车,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

区内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根据区域停车供求状况和交通条件从严控制。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园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管、交通等部门编制。编制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时应当符合道路停车场总量控制规划,并充分兼顾道路通行功能需要;社会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道路停车场。园区城-管局应当根据本区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营管理者,并与中标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在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原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应立即取消。

第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二) 保障停车安全,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三) 车辆停放整齐,并保持环境整洁;

(四) 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五) 使用统一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六) 管理人员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

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并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和迁移道路停车场;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库)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场内停放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 登记停车,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三) 遵守停车标志、标线,有序停放车辆;

(四) 在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 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以及装卸货物。

第十四条 停车场必须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或改变其用途。

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停车场的,应报经园区城-管局批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关闭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违反本规定的,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停车场(库)的用途。

第十五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对外开放的内部停车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申请开设停车场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各环节审核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如属经营性停车场的,还须经园区物价部门审核后方可实行收费服务。

申办停车场事项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停车场设置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图和停车位图;

(二)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三)停车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七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申请者应再向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物价等部门实地查勘验收,各环节验收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核发《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申请者凭《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停车场经营过程中主体发生变化,应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变更,并在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第十九条在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必须在3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第二十条园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停车场管理的执法监督,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要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法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发票、道路交通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利用建筑工地或者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库)以及组织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需要临时设置经营性机动车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在实施中与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新颁布或修改法律、法规条款有抵触时,该抵触条款无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园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停车场名称

 

负 责 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占地面积

 

总投资额

 

提交申请

有关材料

1.设置位置图、总平面图(电子文本)和停车位图;

2.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3.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

规划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城-管局

审批意见

停车场名称

 

负 责 人

 

设置地点

 

占地面积

 

车位设施

配置情况

 

规划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物价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城-管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