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财税政策(精选18篇)

小编: 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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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财税新政策规定

5月18日,国家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20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5810名,其中名额最多的省份分别是:云南、四川、广西。

各省市名额情况。

序号省(市区)合计占比1云南省77013.25%2四川省5309.12%3广西壮族自治区5208.95%4甘肃省5108.78%5贵州省5008.6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006.88%7山西省2704.65%8湖南省2504.30%9陕西省2504.30%10西藏藏族自治区2203.79%11吉林省2003.44%12安徽省2003.44%13青海省2003.44%14内蒙古自治区1803.10%15江西省1302.24%16湖北省1302.24%17海南省1101.89%18河北省1001.72%19重庆市1001.72%20河南省801.38%21宁夏回族自治区701.20%2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00.86%23黑龙江省400.69%总计5810。

---报考条件。

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采取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地方,报考学生除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外,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定岗单位所在县农村。

---定向就业协议。

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后、获取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当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

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二免一补”,也就是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同时,免费医学生的生均拨款正常划拨。

---免费医学生工作落实。

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根据入学前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定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医学生工作岗位,并指导辖区内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简化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生在服务期内,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全国财税新政策规定

据统计,截至底,我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72亿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9亿人、7.5亿人、1.8亿人、2.2亿人、1.8亿人;五项基金总收入为5.3万亿元,同比增长14.7%,总支出为4.7万亿元,同比增长19.3%。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经办管理服务和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20,社保卡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拓展,使人社服务网络快速延展到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预计持卡人员规模将突破10亿,年底将基本实现跨业务、跨地域的一卡通用。持一张社保卡,就能满足挂号就医、金融支付等多种需求。

社保卡是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

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需要提升社保卡在异地就医中的支撑能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社保卡发行进度,优先为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发卡,将社保卡作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各地要保证社保卡的统一规范和全国通用,确保异地就医人员能够持卡直接结算。同时,改造用卡环境,加快省级持卡库建设。

社保卡全国一卡通有什么好处?

小编再给你们科普一下。

1.异地就医可以用。

即使你去到外地,通过深圳社保卡,可以实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在外地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买药等等,都可以使用深圳社保卡。

截止到目前,广东省有354家医院加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深圳人的社保卡在307家省内的异地医院可以直接刷卡就医,省内异地参保人可在深圳47家医院刷医保卡。

2.可以当作银行卡用。

目前的社保卡是一卡两个账户,分为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既是一张社会保障卡,也是一张银行借记卡。

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功能。

需要在社保卡所属银行的柜台开通。

除了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返还、失业保险金等社保待遇原则上均通过这个金融账户领取,如果不激活,就无法提现、转账、消费。

亲们凭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服务银行网点办理账户激活,并修改密码。例如,下面这张社保卡,卡面左上角所示的是农商银行,则需要去到农商银行的服务网点激活。

你可以通过社保卡,来缴费和领取各种待遇。

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

还可以通过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来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

3.可以作为身份证用。

你的社保卡,具有身份凭证功能,可以作为你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4.记录查询你的个人信息。

一张小小的社保卡,可以记录保存你的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是你重要证件的电子副本。还可以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你的个人信息。

全国财税新政策规定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中断收入时,按照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给予定期支付现金的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又称现金津贴。

生育津贴已经成为一种对职业妇女表达关怀的重要国际性措施,其宗旨在于向生育女职工提供基本经济保障,使她和她所生产的'婴儿能够在产假期间按照一定的生活标准维持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

《关于改进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发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自201月1日起施行。届时,晚育女职工申请增加生育津贴的,无需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奖励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该证书实施审核。

申请。

用人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为女职工及时在网上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查询。

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可在网上查询生育津贴申报流程、津贴标准和发放进度等相关信息。

审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申报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育津贴审核。

划拨。

审核通过后次月5日前按规定划拨生育津贴。

晚育女职工申请增加生育津贴的,无需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奖励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该证书实施审核。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确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津贴标准的,应将差额部分按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足额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适用范围和条件。

《通知》中明确,属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其依法享有的生育津贴,由原一次性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改为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并由用人单位及时发放给本人。

用人单位为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补缴)的,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可在缴费满6个月后申领生育津贴。

关注新财税新政策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财税政策不断改革创新,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作为一名经济学的学生,我充分认识到财税政策对于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始终关注着新的财税政策,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通过专业学习和实践经验,我体会到了新财税新政策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利好,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下面,我将结合个人的实际体会,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分别探讨新财税新政策对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影响,以及应对财税政策变化的战略和建议。

新财税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新政策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税负,通过减税降费,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其次,新政策加强了对企业的优惠支持。通过继续推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措施,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在全球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此外,新政策还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财务报告制度,强化了财务透明度,提高了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

新财税政策对个体经济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新政策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提高起征点等措施,减轻了个体经济税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个体经济的收入。此外,新政策还推出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允许个人申报扣除项,进一步减轻了个人税负。同时,新政策还为个体经济提供了更加公平、竞争的环境,加强了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保护。

第三段:应对财税政策变化的战略和建议。

面对不断变化的财税政策,企业和个体经济都应积极应对,及时调整自身战略。首先,要加强对财税政策的了解,及时跟踪政策变化,并进行相关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应对政策变化的能力。其次,要优化税务筹划,合理规划财务结构,减少企业负担,提高竞争力。同时,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采取必要举措,确保企业在实施新政策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对于个体经济而言,要合理规划个人财务,合规申报个人所得税,避免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自身能力培养,提高职业技能,增加收入来源,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第四段:个人实践体会。

在我个人的实践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新财税政策给企业和个体经济带来的积极影响。作为一名经济学学生,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一家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在新财税政策的引导下,我们公司的税负明显下降,盈利能力提高。我还加入了一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的团队,帮助公司更好地享受政策优惠,并实施了一系列的财务透明化改革,提高了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此外,我个人的税负也有所减轻,通过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了个人收入。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财税政策对于企业和个人的积极作用,也明白了财税政策的重要性。

第五段:结语和总结。

综上所述,新财税新政策对企业和个体经济具有重要的影响。对企业而言,新政策减轻了税负,提高了竞争力,增加了研发投入。对个体经济而言,新政策减轻了个人税负,提升了收入水平,增加了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企业和个体经济都要加强对财税政策的了解,优化税务筹划,及时应对政策变化。通过个人的实践,我深切感受到了新财税新政策的利好效应,并认识到了财税政策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我相信,在新的财税新政策的引导下,我国的经济将继续朝着更加繁荣发展的方向迈进。

全国财税新政策规定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9.72亿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9亿人、7.5亿人、1.8亿人、2.2亿人、1.8亿人;五项基金总收入为5.3万亿元,同比增长14.7%,总支出为4.7万亿元,同比增长19.3%。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经办管理服务和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7年,社保卡应用范围将进一步拓展,使人社服务网络快速延展到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预计持卡人员规模将突破10亿,2017年底将基本实现跨业务、跨地域的一卡通用。持一张社保卡,就能满足挂号就医、金融支付等多种需求。

社保卡是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

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需要提升社保卡在异地就医中的支撑能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社保卡发行进度,优先为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发卡,将社保卡作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各地要保证社保卡的统一规范和全国通用,确保异地就医人员能够持卡直接结算。同时,改造用卡环境,加快省级持卡库建设。

社保卡全国一卡通有什么好处?

小编再给你们科普一下。

1.异地就医可以用。

即使你去到外地,通过深圳社保卡,可以实现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在外地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买药等等,都可以使用深圳社保卡。

截止到目前,广东省有354家医院加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深圳人的社保卡在307家省内的异地医院可以直接刷卡就医,省内异地参保人可在深圳47家医院刷医保卡。

2.可以当作银行卡用。

目前的社保卡是一卡两个账户,分为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既是一张社会保障卡,也是一张银行借记卡。

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功能。

需要在社保卡所属银行的柜台开通。

除了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返还、失业保险金等社保待遇原则上均通过这个金融账户领取,如果不激活,就无法提现、转账、消费。

亲们凭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服务银行网点办理账户激活,并修改密码。例如,下面这张社保卡,卡面左上角所示的是农商银行,则需要去到农商银行的服务网点激活。

你可以通过社保卡,来缴费和领取各种待遇。

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

还可以通过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来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

3.可以作为身份证用。

你的社保卡,具有身份凭证功能,可以作为你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4.记录查询你的个人信息。

一张小小的社保卡,可以记录保存你的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是你重要证件的电子副本。还可以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你的个人信息。

全国财税新政策规定

政策原文如下: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凭“本科”即可落户三大利好赶紧接好了。

本科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户。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提出,将大力实施“蓉漂”计划,鼓励大学生来蓉创业、鼓励在蓉大学生留蓉发展。要坚持以更开放、更包容、更便利的理念,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

对于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

外地本科生来蓉找工作提供7天免费住宿。

大蓉城对于来“蓉漂”的人才也是操碎了心呢!!提供7天免费住宿,还帮你找房子!

据了解,成都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把解决“蓉漂”安居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人才公寓和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对外地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7天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对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保障。在产业新城投放人才租赁住房,鼓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集体申请或自主选择租住方式,努力解决各类人才安居之忧,让广大“蓉漂”住得上房、安得了家。

根据提交会议讨论的《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成都将对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在产业新城建设配套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的50%提供给产业高技能人才租住。鼓励用人单位自建人才公寓,提供本单位基础人才租住。

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成都将实施人才绿卡积分制鼓励高校院所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

小编从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上了解到,成都将建立人才绿卡服务体系。

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高端人才实行一揽子入户、安居、奖励、服务政策;。

构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着力建设“政务服务+创业服务+生活服务”全环节人性化的人才服务链。

根据提交会议讨论的《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成都将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发放“蓉城人才绿卡”。实行“人才绿卡”积分制,根据积分对持卡人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此外,成都还提出,将推进人力资源提能行动。将支持在蓉高校、职院按照成都产业发展方向调整学科设置,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院开展“产教融合”,把学校作为专业人才培养和企业培训提能基地,鼓励高校院所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和职业资格培训班,让每个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都能通过参加免费培训和全额报销考试费用获得一项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广大市民的就业创业竞争力。

根据征求意见稿,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

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对企业提升职工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给予每人最高6000元职业培训补贴奖励。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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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新财税新政策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财税领域不断出台新政策,为经济发展和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新财税新政策是对旧政策的改进和完善,力争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好的发展和生活环境。关注新财税新政策是每一个纳税人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应积极参与国家建设的一种方式。

新财税政策对企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它能够优化经营环境,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例如,税收减免政策的出台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的利润。此外,新财税政策还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企业只有关注和了解新财税政策,才能更好地把握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新财税政策不仅对企业有着影响,对个人也有着重要的意义。比如,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出台使得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公平和合理,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此外,新的个税改革也为个人提供了更多的税务优惠政策,例如配偶税务优惠、赡养老人税务优惠等等。了解并适应新财税政策对个人而言,不仅能够减轻经济负担,还能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财务。

关注新财税新政策对每个纳税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及时了解新政策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地规划个人理财和财务计划,避免错误的投资和支出。其次,关注新财税新政策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和调整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政策调整。最后,关注新财税新政策可以提高我们的财税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能够合理利用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要践行关注新财税新政策,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去做。首先,我们可以定期关注政府相关部门的发布渠道,了解新政策的出台和具体落地情况。其次,我们可以参与相关税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财税知识和理解能力。此外,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和讨论,向政府反馈和提出我们的诉求和建议。总之,只有通过积极参与和践行,我们才能更好地关注新财税新政策,发挥其对经济和社会的积极作用。

总结:关注新财税新政策是每个纳税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应积极参与国家建设的一种方式。财税政策对企业和个人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关注新政策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机遇和规划财务。关注新财税新政策的重要性体现在合理理财、适应政策调整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最后,我们要践行关注新财税新政策,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发挥新政策的积极作用。

全国财税新政策规定

我县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比如商业、供销系统中断缴费的;民营企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等等。

第二类。

具有我县户籍,曾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三类。

具有我县户籍,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1年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单位补缴社保流程。

2.单位社保补缴流程。

3.社保补缴新政策。

4.北京社保补缴流程指引。

5.青岛单位补缴社保流程。

6.广州社保补缴流程。

7.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9.社保补缴新政策2017。

10.社保查询:上海社保补缴流程。

建筑节能财税政策分析论文

摘要:近年来,低碳经济不仅是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也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标志性的拐点。

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必须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率先发展低碳经济,循序渐进实现经济转型。

文章试图通过描述低碳经济在中国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分析现行财税政策对发展低碳经济的不利影响,从而提出财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创新想法。

关键词:低碳经济;财税政策;经济转型。

一、低碳经济在中国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实现低碳经济在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进入21世纪以来,若仅仅从总量上来说,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之一。

尽管中国正在大力研发和部署低碳技术,用低碳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但中国要实现“低碳发展”的目标,却面临许多问题和考验。

究其原因:

第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步伐迅速的加快,使得中国的能源需求处于不断快速增长阶段,这就使得二氧化碳无可避免地导致大量的排放,同时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刚性需求,这种状况还可能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

第二,作为一个处于发展中的国家,中国经济要实现由“高碳”向“低碳”转变,科技水平、技术研发能力的落后是制约实现低碳经济的最大因素。

第三,由于中国自身存在“富煤、少气、缺油”的自然资源条件,使得中国能源结构主要是以煤炭为主,采用低碳能源资源选择余地十分有限。

第四,中国社会经济的主体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客观上使得能源消耗的主要部门是工业企业,而工业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在整体上落后于发达国家,这无疑加重了推进低碳经济的难度。

(二)低碳经济未来的发展趋势总体向好。

早在上世纪末,中国政府就提出了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两型社会”目标。

其后,在国家确定的第十一个5年计划中,又明确提出了支持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

如,扩大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制定车辆排放的标准、增加森林覆盖的面积、扩展保护生态的区域等等。

同时,又规定在政府经济计划中,绿色支出应占9%,对于研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低碳汽车、太阳能、风电、智能电网等)等基础设施,以及废水、废弃物处理等实施必要的财政补贴。

此外,国家环境保护部为推动各地低碳经济的落实,于底在北京举办了“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相关政策”专题报告会,明确了发展低碳经济的要点、原则。

随后在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陕西、云南、广东、湖北、辽宁5省和厦门、杭州、天津、重庆、南昌、贵阳、保定、深圳8市展开实施低碳经济的试点工作。

显然,在中国实现低碳经济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过程中。

二、发展低碳经济突显现行财税政策的缺陷。

(一)税收政策方面。

1.税制结构存在着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税收具有稳定性的特征,但这种稳定性要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税制结构为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就要与时俱进。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在探索中建立过程中,而有关与之相适应的税制结构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使得现行的税制结构在着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尤其是在如何适应国家推进低碳经济方面。

如,碳税、环境税讨论了多年却一直未能出台,出台的资源税又存在涵盖面过窄和实际税负过轻的问题,对促进低碳经济的效果不明显。

又如,税收结构不合理,流转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超过了60%,而增值税的比例又过高,这就使得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为追求高财政收入而忽略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致使推进低碳经济便多停留在口头上。

2.税收公平原则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税收公平原则在部分地方的税收实践中,未能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实现招商引资,一些地方政府在税负上采取了种种税收的优惠措施,使得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不在同一平等的起跑线上。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某些地区为了突出引资的成效,对外资良莠不分的统统“引进来”,使得一些重污染、高能耗企业堂而皇之的进入到我国,不仅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也使得低碳经济步伐难以有效的推进。

3.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十分有限。

为了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的成长,国家在企业所得税等方面对这些产业做出了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

如对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实行“三免三减半”;又如,对一些具有创新性的高新技术企业,采取重点扶持的措施,减免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

但实践的效果表明,这些税收优惠措施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成效并不显著。

究其原因,主要是推行的优惠政策主要侧重于对事后的利益让渡,针对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的经营结果进行减免,由此使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与刺激作用十分有限。

1.财政收入增长缺乏动力。

上世纪90年代实施分税制以后,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呈现不同的特征,税基广与税源稳且便于征收的税种大多划归中央政府或由中央与地方共享。

而一些诸如车船税、契税等零散、难征的小税种划分给地方。

在某种意义上,这就使得一些工矿企业较少的地区存在着地方政府财力不足。

在追求政绩和gdp增长的压力下,地方政府往往以有形的手去干预市场对自然资源的配置和市场价格的机制,甚至部分地方还放任“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随意发展,这同国家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显然背道而驰。

2.财政支出力度不够。

根据联合国就环境问题制定的研究报告,当一国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比重达到1%~1.5%时,便可在一定程度控制环境污染恶化的态势;投资比例达到2%~3%时,环境质量就得到大大改善。

欧美一些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该比就达到了1%~2%。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治理环境方面的财政投入目前尚不足1%,财政在这方面支出力度显然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3.财政支出结构失衡。

为贯彻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决策,不少地方往往注重表面文章,关注的重点是“废弃、废水、固体废弃物”的“三废”整治,缺乏长远的眼光与创新的思维,似乎实现“青山绿水”就是实现了低碳经济。

而对于创新型科技教育、人才的培养、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等投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殊不知这些正是低碳经济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财税政策【2】。

摘要: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在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财政收入体制改革,已经使国家财政的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国家财政逐步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本文分析了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财税措施,探讨了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财税政策。

关键词:经济良性发展财税措施财税政策。

关注新财税新政策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财税政策愈发重要。每一次新的财税政策的出台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关注新财税新政策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同关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纷纷感受到新财税新政策的改变带来的影响。本文将以个人的角度阐述对关注新财税新政策这一主题的心得体会。

关注新财税新政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新的财税政策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一方面,财税政策调整税收制度,直接影响到个人和企业的税负。例如,贷款利息抵扣政策的出台,减少了企业的负担,促进了生产经营的发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则减轻了税务负担,提高了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财税政策也调整了财产和资源的分配关系,合理调控财产和资源的流动,对整个经济社会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只有及时关注和研究新的财税政策,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变化,迅速适应新环境,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第三段:对新财税新政策的遵守与利用(大约300字)。

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不能仅仅关注新财税新政策,还需要积极遵守和利用。遵守财税政策,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应尽义务。只有依法纳税,按照政策规定,做到合规经营,才能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避免行政处罚和法律风险。同时,我们也需要灵活运用财税政策,善于把握政策调整的方向和重点。例如,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地享受优惠政策,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因此,关注新财税新政策不仅是遵守法律的要求,也是明智经营的需要。

新的财税政策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同样不可忽视。一方面,新政策可能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新的限制和约束。例如,税率和税收标准的调整,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负,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可能导致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限制了一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新政策也带来了新的机遇。例如,绿色税收政策的出台,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机遇;创新税收政策的推行,为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提供了支持。因此,我们需要全面分析新的财税新政策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主动应对调整,做好应对措施,以最大化利益。

第五段:结论(大约200字)。

关注新财税新政策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应尽义务,也是明智经营的需要。在遵守和利用新财税新政策的过程中,我们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不断学习和研究,以保证自身合规经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新财税新政策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以合理规划和应对方式,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通过持续关注新财税新政策,我们可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迎接挑战,开创更加繁荣和富裕的未来。

建筑节能财税政策分析论文

(一)国家层面的现状。

近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十分重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与农村金融发展以及小额信贷有关的财税政策,总结起来看,国家的财税政策具有如下特征:1、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进行补贴,特别是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本身以“商业化”经营为主,国家的目的在于鼓励开展农村小额贷款这项业务。由于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至今没有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国家至今没有制定针对它们的财税优惠政策。2、国家已经开始对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的公益性小额信贷给予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这是国家针对“小额信贷”实施的财税政策的重大突破,但目前对于具有“商业化”和“草根”背景的小额贷款公司国家尚未出台财税优惠政策。

(二)地方层面的初步探索。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主要由各地地方政府负责,一些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政策支持方面的探索,经过调查,搜集整理,我们发现主要有天津、江苏、浙江、贵州和内蒙古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农业经济所占比例较低,中小企业有相当大的地位,地方政府将小额贷款公司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背离小额信贷为低收入者和微型企业服务的初衷,严格地说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是在对中小企业贷款,而中小企业贷款与小额贷款是有差异的,它需要国家出台另外的政策措施。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政策缺失的影响。

(一)社会福利损失。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沉重税负导致机构竞争力日益下降,而且压制了小额贷款供需双方的交易意愿,造成社会资源的无谓损失,对整个社会产生一种资源浪费。高税负导致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不提高贷款利率从而获得稳定收益,这不仅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也使借贷双方可能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更加严重。更重要的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是农民、个体工商户等资金匮乏人群,他们对投资收益的要求也不高,获得贷款以后一般也是投向利润率较低的农业生产和相关领域,高昂的融资成本将极大限制他们借款的积极性,甚至迫使他们不得不放弃小额贷款,从而被排斥在有效需求者范围以外,而融资成本稍微降低可能会大大提高他们借贷的积极性。从经济学理论可以知道,因为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人群对贷款的需求弹性很大,沉重税负引发的福利损失就会更大。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限制。

根据2010年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竞争力发展报告提供的数据,目前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在5%—10%之间,有的还出现负数净利润,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较低。截至2011年6月末全国有356家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亏损,占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总数的10。58%,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总体年均资本利润率为7。76%。为了获取利润,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突破国家允许的界限采取变相的办法收取高额利息,使社会公众对小额贷款服务“三农”产生很大的质疑,非常不利于我国整个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

(三)外界投资者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受挫。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服务属于边缘性金融业务,虽然从事的是金融机构的业务,但在法律上不属于金融机构。银监会不赋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财政部的`相关财税政策也只针对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农村金融机构。但政府在财税政策上对专业性小额贷款公司不重视,让广大民间投资者看不到很好的发展前景,导致他们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兴趣降低。

(四)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目标偏移。

小额贷款公司至今尚未获得金融机构的地位,也不能享受相关的财政、税收等优惠措施,直接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成本,迫使小额贷款公司为了获取收益而增加单笔贷款规模,获取规模效应。这必然导致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目标偏移”问题,贷款投向以中小企业为主,“三农”贷款比例很低,而且短期贷款所占比重很大。

三、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政策改革的总纲性规范。

(一)财税政策上升到国家层面。

目前我国各地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并在财政上给予相应的支持,但就如何减免税费、减免哪些税费等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占主导的仍然是地方性制度和指导意见。而地方性的政策具有地域局限性和不稳定性,其实施状况得不到很好的保证,不利于其稳定发展和政策的全面推广。应该尽快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制度实施范围,享受与村镇银行等三类金融机构平等的待遇,建立一个促进小额信贷公司在服务“三农”道路上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新型财税支持政策有别于传统。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需要的新型财税政策应该注重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机制,在强调基于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村金融业务的参与和贡献的基础上发挥财税政策对市场失灵的补充作用,补贴不能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不能与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发展方向相背离。而且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某些财税政策应该具有时效性,要在适当的时候退出,主要的在于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不是提供永久性优惠或者免费午餐。

四、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政策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设计小额贷款公司有效财政补贴机制。

我国应该改变将小额贷款公司排斥在国家补贴政策范围以外的局面,从国家层面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财政补贴,而且财政补贴要注意短期与长期相结合,允许市场机制发挥正常作用,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小额贷款公司在成立初期的固定成本较高,无法在短期内降低贷款成本,所以应该在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初期由财政补贴部分开办费用;为了防止小额贷款公司为追求利润而大幅度扩大贷款规模,出现“弃贫择富”的目标偏移情况,应该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长期补贴,解决因为较低贷款规模而带来的高成本问题。在长期内由财政补贴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成本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损失,根据农户贷款或涉农贷款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贴,建立小额贷款风险补贴机制,缓和小额贷款公司目前“高风险、低回报”的矛盾,增强其盈利能力,服务于普惠制农村金融建设。

(二)实施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鉴于我国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税负沉重,应该从国家层面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优惠力度。

1。针对性地减免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退税机制。

2。构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的中央、地方分担制度,中央财政应当考虑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税的减免带来的缺口进行转移支付,而经济发达地区由于财力雄厚,可以由其财政自行承担。

3。为更好地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农户和微小企业,可以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社会绩效管理,对农户贷款和微型企业贷款比例较高、具有良好社会绩效的小额贷款公司实施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财政支持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机制。

应该大力尝试利用财政资金构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应存放于指定的金融机构并交由银监会进行监督管理并指定严格的实施程序交由政府部门执行。这样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更有保障,更愿意为农民提供贷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优惠制度引导民间资金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机构,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服务,对于以优惠利率向农户贷款,或者以优惠担保费率为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应该按照贷款额度和担保责任额度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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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心得体会

财税政策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政策,它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的财税政策经历了许多重要的变革和调整,在塑造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在本文中,我将分享一些有关财税政策的心得体会。

财税政策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在了解财税政策的同时,我们还需要了解它的作用和目标。财政政策的主要作用是调节国内的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税收政策的主要作用是使国家的收入增加,同时通过对税收进行优惠和鼓励政策的制定,增进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财税政策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调整财政收入和支出的规模,以及税收政策的制定,来调节经济的运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财税政策可以通过扩大财政支出、减少税收等手段,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在经济下行的周期中,财税政策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减少税收等手段,来稳定经济的运行。在经济波动的周期中,财税政策可以通过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来防止经济的过度波动。

财税政策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影响非常重要。对于企业来说,财税政策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和利润水平。税收政策的变更可以改变企业的税收负担,对有些企业来说,税收减免可以提高利润水平。对于个人来说,财税政策也可以直接影响到个人的经济利益。税收政策的变更可以改变个人的税收负担,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税收减免可以改善生活质量。

财税政策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领域,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和国家政策的转型,财税政策会不断调整。未来,随着国家垂直产业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的进一步深化,财税政策会更加注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与产业相结合,提高资本和技术的投入效益,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平衡和协调。

五、个人应怎样理性应对财税政策的变革。

随着财税政策不断变革,个人也应该调整自己的财务和投资计划。在税收政策变动时,合理利用个人税收免收优惠等政策,合理规划个人收支,防止因税收负担过重而影响个人生活水平。同时,个人还可以结合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根据行业和市场走势,合理投资个人的金融资产,为自己创造更多的财富。

总之,财税政策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理解财税政策的作用和调节机制,对于企业和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未来,财税政策会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其发展方向也将跟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变化而调整。因此,个人在应对财税政策变化时,应保持理性思维,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规划,为自己创造更多的财富和稳定的经济生活。

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研究论文

通过税收优惠策略完善建筑节能的税收政策,需要通过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针对生产和购买具有节能特征的建筑产品可以适当的进行税收减免活动,另一方面需要有效增加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产品的生产和购买税收。对对消费者的税收减免策略,需要在房屋买卖、房屋使用上进行;对开发商的税收减免策略需要建土地使用税收和营业税上做文章。

3.2财政补贴策略。

第二,利用财政贴息的政策对进行节能建筑生产的企业实施鼓励,使其具有充足的资金条件发展节能型建筑。

3.3完善配套政策策略。

第二,强化公民责任意识的树立,使得公民在生产生活中能够清晰了解建筑节能的意义;

第三,国家应该制定建筑节能发展标准,同时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管力度。

4结语。

综上所述,文章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对论题进行了论证,首先指出了我国建筑也发展过程中针对建筑节能环节出现的问题,然后系统阐述了我国税收政策在建筑节能方面的努力及评价,最后根据本现阶段建筑节能的要求以及我国建筑业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了几项完善我国建筑节能财政税收的措施。希望通过文章的阐述,能够引起我国财政税收部门对建筑节能的重视,变革传统特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探索促进建筑节能新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推进我国建筑行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新财税政策解读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的多重挑战和变化,许多国家改革其财税政策以适应新形势。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不例外。新财税政策的推行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通过阅读相关材料和参与研讨会,深入了解了新财税政策的核心内容和影响。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对新财税政策的解读心得和体会,并对其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

首先,新财税政策的核心目标是促进可持续发展。随着全球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中国政府意识到保护环境和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因此,新财税政策主要聚焦于对环境友好型企业和绿色产业的扶持。例如,政府通过减税、补贴和优惠等形式,鼓励企业投资研发环保技术和推广绿色产品。此外,政府还加大对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税收和环境监管力度,以推动其转型升级。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环境质量和节能减排,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其次,新财税政策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随着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新财税政策通过改变税收体制和优化税收制度,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例如,政府减少了对传统产业和高薪资行业的税收优惠,而加大了对创新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这对于培育新动能、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和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大型企业的税收监管,以防止垄断和扭曲市场竞争。这些举措有助于推动中国经济向更加高效、创新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此外,新财税政策还致力于改善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在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带来了巨额的财政收入,但也导致了财政支出的不断增长和结构的不合理。新财税政策通过改革税制、优化财政支出和提高财政质量,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结构的优化。例如,政府加大了对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力度,同时提高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减免额度。这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和改善收入分配不平衡问题。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最后,新财税政策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还包括社会和政治层面。首先,新财税政策有助于增强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均衡和协调。过去,地方政府往往过分依赖土地出让和资源开发来获取财政收入,导致地方政府财政独立性过强。而新财税政策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使地方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其次,新财税政策还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改革税收体制和优化税收制度,政府鼓励企业向经济结构调整所需的行业和领域投资,从而优化资源配置。

总之,新财税政策的实施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的目标是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改善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以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解读新财税政策,我了解到政府在财税领域的改革思路和举措,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财税政策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对于我个人而言,了解和研究新财税政策有助于提高我在财税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升自己在职场中的竞争力。相信随着新财税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中国经济将迎来更加健康、可持续和有活力的发展。

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研究论文

(1)建筑节能的主要内容建筑节能技术包括很多方面,主要涉及到了建筑外围护结构、供热系统、制冷系统及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节能技术。其中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中,又主要包括外墙的保温、门窗及屋面的节能等方面。供热、制冷系统的节能主要指热电冷联产、热计量、热回收等方面的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浅层地源热泵等节能技术。

(2)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在社会总能耗中,建筑能耗占据了约1/3的比例,而且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我国的建筑能耗量在逐渐增长。研究表明,以这样的形势发展下去,我国的建筑能耗会达到35%,这会给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压力。在建筑行业,耗能量较高的建筑比较多,消耗能源的数量极大,而节能建筑面积较小,建筑节能进程跟不上经济的发展,这使得能源安全问题更加严峻。为此,我们要重视建筑节能发展,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技术,加快建筑节能进程,从而避免能源危机。

(3)国内外节能状况分析。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建筑节能发展较缓慢,节能技术有待提高。在70年代,能源危机的产生给发达国家敲醒警钟,许多发达国家开始注重建筑节能改造,而我国对建筑节能有所忽略。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建筑能耗所占比例逐渐增长,建筑节能越来越得到重视。从时间上来看,我国的建筑节能起步较晚,节能技术发展不成熟。从节能技术发展情况看,我国的节能技术相对落后,例如从住宅采暖耗能方面,有些发达国家的耗能量大约是8。57kg/m2,而我国节能建筑的采暖耗能量约是12。5kg/m2,其差距一目了然。从建筑节能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的建筑节能更加紧迫,以美国来说,美国的石油资源战略已经大体完成,有了强大的能源支持,而我国至今没有如此强大的能源后盾,建筑节能的发展刻不容缓。除此之外,从节能法律、机制来看,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节能机构的建设相对落后。早在1975年,美国就有了《能源政策和节能法案》,在这之后,1992年还制定了《国家能源政策法》,由此看来,美国对于节能法律法规的制定比较早,而且非常重视。俄罗斯在1994年就实施了《能源护照计划》,节能监督管理制度也较完善。在节能管理机构上,美国的管理机构较完善,它分为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其中以政府机构为执行主力,非政府机构主要作为沟通桥梁。

(1)进一步推动城镇和农村节能改造进程。目前建筑节能状况相对落后,节能形势较严峻,政府会进一步推动城镇和农村的节能改造,在城镇建筑节能改造中,有很多节能效果较高的建筑,以城镇建筑节能改造为榜样,推动农村的建筑节能发展。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建筑节能的经济投入,鼓励建筑节能改造在城镇和农村的大力发展。在城镇的建筑节能改造中,已经卓有成效,建筑节能已经开始顺利开展,但是农村的建筑节能相对落后,农村的建筑节能意识严重不足,而且农村的节能潜力较高,节能难度相对较高,因此农村建筑的节能改造会成为以后建筑节能的发展方向。在农村住宅中,外墙维护结构相对落后,施工设计不到位,使得墙体保温隔热的功能较低,这就造成了当地人们生活的不便,尤其是在气候较冷的地方,人们为了保温会消耗大量能源,释放的废气不能得到回收利用,从而造成了能源浪费,并且污染了空气。根据农村建筑的情况及能源特点,我们要制定相应的节能改造政策,做好节能宣传,依靠政府鼓励农村节能改造的大力开展。

(2)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加强节能监督是保证建筑节能实施的前提,在这一方面,发达国家做的很好,我们国家对节能监督做的不够,对很多建筑项目不要要求,使得高能耗的建筑数量与日俱增。都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节能的发展,我国会将建筑节能放在重要地位,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督制度,同时要加强建筑设计、施工及竣工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对相关环节要进行节能控制,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筑予以制止,不符合要求的建筑不予开工,只有达到规定要求才可进行顺利进行。另外,在建筑节能监管中,会加强节能技术使用的监管力度,从而大力推进供热计量的发展,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减少能源的消耗,同时对农村节能改造也会加强监管,对不同的情况给予相应的要求,努力开展农村节能改造。

(3)进一步完善节能法律法规。建筑节能越来越重要,对这一点我们有了足够的认识,然而在建筑开展的过程中,节能法律、法规的制定并完善尤为重要,它是建筑节能开展的重要基础,只有将节能法律体系完善起来,并且使其得到有效的执行才能有效的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政府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的.发展,对于能源消耗方面,会出台更为严格的政策,并提出有效的措施保证节能的顺利进行。我国会将建筑节能制度进一步完善起来,从而确保建筑节能的有效实施,并鼓励先进技术的学习,保证新技术、新产品在建筑行业的广泛应用。

(4)进一步推动节能材料的使用。在保温材料中,会大力推行复合型材料的使用,用复合型材料代替单一的材料使用,从而降低能耗。对于一些有机材料,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会用性能较高的无机材料进行替代。对于一些易燃的或者阻燃型的材料,其安全系数低于不燃型材料,会逐渐被淘汰。我国会鼓励环保型绿色建筑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环保建材的使用,从而使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材料逐渐淘汰掉。另外,在建筑节能方面,会大力推进能源的回收利用,将建筑施工中及使用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有效的处理,使其得到回收利用,提供能源利用率,不断完善节能减排系统,将节能系统更加规范化,像实用性、环保性进一步发展,提高建筑节能的发展水平,减少能源浪费现象。

3结语。

建筑节能对于我国的能源安全尤为重要,在社会能源消耗中,建筑能耗较高,建筑节能势在必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程数量与日俱增,这也使建筑的耗能量随之增加,为了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浪费,建筑行业加快了建筑节能改造进程,加强了对城镇和农村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并不断学习先进的建筑节能技术,从而使我国建筑节能水平有更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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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胀压力下的财税政策选择

 在全球经济失衡的环境下,中国经济结构的深层矛盾开始显现出来,由于收入分配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通货膨胀压力给公众带来的“痛苦感”也明显上升。当前物价上涨是由经济运行中的复杂因素所造成的,它不仅是一种货币现象。从紧货币政策是必需的,但仅依靠货币政策的作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通胀压力的积累,也难以缓解通胀带给公众的痛苦感。在控制通胀压力的过程中,需要有以财税政策为核心的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相配合,以使经济发展“又好又快”与改善民生有效结合起来。

进入2007年,我国经济中的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增大,全年cpi上涨4.8%,经济呈现高位运行的特征。在此背景下,2007年12月7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年以来首次提出2008年要执行“从紧”货币政策,并把防止物价上涨与防止经济过热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对于当前物价的全面上涨,从根本上可以归结为成本推动、需求拉动和通货膨胀预期因素的影响。

其一,从成本因素来看,2006年之前,由于资源价格、劳动力价格保持较低水平,土地价格尚未迅猛上涨,我国经济中存在的通胀压力是隐性的。进入2007年,这些隐性的通胀压力都得以显性化。首先,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开始加快,油价上调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公用事业改革也不断加速,这些都使得成本向最终产品价格传递,构成现实的物价上涨压力。其次,随着劳动者保护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收入分配改革的展开,劳动力成本也在上升。据统计,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同比涨幅达18.8%,超过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同比增长率18.5%。第三,再者,由于土地供应量减少等政策、市场结构原因,近几年土地价格出现爆发式上涨,加剧了成本压力。据统计,2007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土地交易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前三季度土地交易价格涨幅分别为9.8%、13.5%、1.5%,达到了2000年以来的最高涨幅。

其二,从需求因素来看,本轮物价上涨的特点之一,是以主副食品价格上涨作为导火索。近几年,政府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收入分配政策向低收入者倾斜,这最终会扩大食品消费需求,引发价格上涨。此外,投资和出口增长持续旺盛,也产生了较大的需求拉动作用。例如,2007的固定资产投资仍然增速强劲,房地产开发投资明显加快。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7239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加快0.9个百分点。同时,虽然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调整出口结构的措施,但出口需求增长仍保持了强大动力。2007年的对外贸易顺差达到2622亿美元的历史高位,较2006年的1774.7亿美元增长了47.7%,位居世界第一。另外,从2004年下半年至2007年底,m1、m2和信贷增长都呈现趋势性上升。可以说,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同样是促成总需求旺盛的重要原因,这也是当前货币政策需要从紧的原因。

其三,通胀预期也是加剧物价上涨的原因之一。目前影响通胀预期的根本要素有两个:资源价格改革和政府的政策姿态。一方面,未来中国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已是必改不可,加上与国际价格的接轨趋势,源于资源价格的通胀预期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在2007年cpi逐渐走高的过程中,政府对于通胀问题传递的政策信号不够清晰,客观上降低了公众对未来政府政策抑制通胀压力的信心,造成通胀预期的上升。

由此可见,要从根本上控制这些影响通胀率的因素,除了从紧货币政策之外,更需要财政政策等其他手段的充分介入。事实上,在面对通胀压力积累的情况下,所谓“稳健”的财政政策内涵应该有所变化,这还尚未引起决策部门和学界的真正关注。应该说,以财税政策应对通胀压力的重点,一方面在于努力缓解和控制影响物价的成本、需求和预期因素,另一方面则是努力缓解通胀给社会福利所带来的危害,避免普通公众利益过度受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稳步推进税制优化,为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保驾护航。

从长远来看,市场化改革导致的资源价格上涨是对原有低效增长方式的矫正。但对财税政策来说,可以利用鼓励新能源和节能降耗来缓解企业成本压力,从而间接缓解资源价格上涨压力。例如,在消费税方面,可扩大消费税的覆盖范围、调整税率,增设含磷洗涤剂、臭氧损耗物质、塑料袋等污染产品为消费税税目,提高低标号汽油和含铅汽油的消费税税率。此外,将煤炭、焦炭和火电等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清洁能源如生物能源免征消费税。再比如,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的优惠规定,应进一步细化并增加对新能源、可再生资源运用的支持。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降低对传统能源资源的过度需求,进而缓解资源价格上涨压力。

(二)保障劳动力价格的稳步上涨,控制工资向最终产品的成本传递。

长期以来,在重生产、重出口的经济战略导向下,国内劳动力价格一直过低,这不仅使广大劳动者没有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且损害了劳动力再生产的能力。对此,首先应促进工资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以弥补物价上涨带给普通职工的福利损失。这就要求财税政策逐渐转向就业优先的目标,积极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大力支持能够广泛吸纳就业人口的中小企业、社区服务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其次,要防止工资上涨的压力过多传递到物价上,并给居民生活带来实际不利影响,要从两方面强化政策职能。一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要采用“让利于民”的思路,促进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例如,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均准予扣除。在确定何谓“合理”工资的细则中,可以引入区域、行业、企业的差别因素,增加横向公平性,根据情况扩大工资增长空间。这在实质上,相当于在保证企业利润不变的情况下,把政府税收向职工进行初次分配的转移。另一方面,也要有利于企业利润向工资的适当转移,使职工在初次分配中获得更合理的份额,这也要求财税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充分配合。主要目的在于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例如,对小企业和季节性临时用工,应重在保障最低工资和防止工资拖欠,逐年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而对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重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地方工资与行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等。

(三)促进地方财税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控制土地和房地产价格上涨。

随着我国进入快速城市化时期,城市建设需要巨额投资支持,而在当前财税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财力受到限制,“卖地生财”成了最佳选择,这种模式直接导致了高地价、高房价的现实。应该说,中央已经清醒认识到土地财政的危害,并通过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来约束地方政府卖地行为,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美国的情况来看,在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构架下,财产税成为地方政府主要资金来源,支撑地方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地方政府拥有财产税的部分立法权、全部执法权,并进行税款征收、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而由于我国省以下分税制改革存在缺陷,使地方政府缺乏与事权相结合的财权,才不得不“卖地为生”。要真正隔断这一模式,就要为地方政府寻找可持续的财源,从而消除推动土地价格上涨的根源。

首先,要推进财产税改革,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税收权限。利用物业税改革的契机,取消土地出让金,将之纳入物业税改革的综合试点,这样一方面可增加业主对物业的持有成本,起到打击房地产投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使地方财政有了长期稳定的财源,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

此外,要真正替代土地出让金对地方政府的重要性,就需要为其建立财政、金融两大支柱。前者围绕物业税展开改革,后者则需要以市政债券改革为重点,这也是市场经济国家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境的基本方式。虽然很多人还担心地方发债的风险,但考虑到地方政府已通过各种“准市政债”来筹集建设资金,使地方隐性负债走到阳光下显然利大于弊。

(四)采取相应的财税措施,扩大国内粮食的有效供给。

猪肉等主副食品价格的持续上涨,其背后客观反映了粮食供不应求的现实。当前全球都处于粮价上涨的周期,我国也不例外。这就要求着力增加粮食和食品供给,从源头上抑制食品价格上涨,其中很多方面都需要财税政策对症下药。其一,在城市化不断侵蚀耕地的情况下,保护耕地的意义需要再次被重视,对此,政府应该进一步优化包括耕地占用税在内的相关税收工具,不断提高征税范围和纳税标准,增加占用耕地的税收成本。其二,为了增加粮食供给,还应继续增加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如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各类农业补贴等,促进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其三,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粮食出口,防止粮价上涨风险向国内传递。2007年12月18日,我国取消了众多粮食产品的出口退税,接着又规定在2008年对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出口征收“暂定关税”,这正是为了弱化粮价上涨的预期,增加国内粮食供给。在粮食价格上涨压力未缓解的情况下,类似的措施要坚持运用。

(五)优化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机制,避免财政季节性支出对总需求的冲击。

由于国库现金管理改革尚未完成,当前财政自身的运行特点会导致财政存款在年度内的季节性变化,进而对货币政策与流动性产生较大冲击。具体来看,在同一个财政年度内,财政收支不会按照平稳的序列流入和流出国库单一账户,往往在某段时期出现较大的收入或支出净差额。在财政支出的高峰期,国库会有巨额净付款,商业银行存款和储备就会相应增加,从而引起货币供应量的乘数递增。2007年12月,央行连续进行了新的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部分原因也是为了对冲第四季度财政支出剧增所带来的扩张性效果。长远来看,建立国库现金最低余额管理模式,以及两大货币当局的定期协调机制,也都是抑制需求拉动型通胀压力所必需的。

(六)促进预算体制改革,控制财政支出的低效膨胀,稳定公众的通胀预期。

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政府必须稳定公众的通胀预期,避免通胀的恶果被放大。各国的经验表明,影响通胀预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政府财政预算的状况。对此,最重要的是增强预算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目前《预算法》的完整性还有所不足,虽然出台了一些具体规定,但土地出让金等众多预算外资金,还游离于预算监督之外。同时,预算调整不严肃,各级政府频繁的预算追加、修正,使人大通过的预算往往流于形式。还有,现行《预算法》规定预算超收收入可由政府自行使用,立法机关没有强制约束力,导致年度财政超收惊人,如2007年超收估计达7000亿元,这样的巨额资金在形式和实质上都脱离了预算监督,成为强化物价上涨压力的不确定因素。而这些现象,都使公众担心即使实施“稳健财政政策”,也会由于预算失控而成为通胀压力的新来源,从而增加了通胀预期。为此,要加快预算法律与制度改革,促进公共财政建设,从根本上改变这些不利影响。

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由于存在经济结构和体制的多种缺陷,通胀对民生的负面影响更深远。其一,消费品价格的普遍上涨,侵蚀了中低收入者的货币购买力,使其实际生活水平不断下降。其二,通胀率的高企不下成为个人投资最大的敌人,使投资收益甚至可能为负数。其三,通胀会引起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从而加剧贫富分化和社会动荡。

必须注意的是,在通货膨胀环境下,多数普通人的利益会受到较大影响,同时,通胀风险作为系统性风险,不是个人所能完全避免的。有鉴于此,面对通胀压力,公众除了要求政府着力控制物价上涨,还需要获得用于弥补、减少损失的政策保障,这仍然需要财税政策来担当主角。

(一)实现财政支出的“结构性转换”,增强“内在稳定器”的功能。

此前的“稳健财政政策”是强调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淡出,具有中性偏紧的含义。对2008年的“稳健”,则应重点放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方面。换句话说,应该适度弱化政府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建设性投资支出,而增加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消费性支出。由于后者对经济扩张的“乘数效应”要低于前者,因此相对来说,转换财政支出结构对经济会有紧缩性效应,同时也会保证公众利益不受通胀的过度损害,避免恐慌引起的通胀预期失控。

可以说,对社会保障等“隐性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不足,已经成为通胀压力下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最大阻碍。2003~2007年五年间,全国财政收入累计约17万亿元,年均增长22%;全国财政支出累计约17.4万亿元,年均增长16.1%。然而,仔细看一下财政对民生的贡献,许多方面并未出现明显改观。如1998年的教育、科技、医疗支出比重为19.95%,2006年变为18.37%;1998年支农支出占比5.8%,2006年只有5.4%。虽然社会保障支出从1998年的5.5%增加到了2006年的10.79%,但也不足以支撑失业、贫困和老龄化的福利需要,并远低于国际水平。

对此,应加强对低收入者的救济支出、扶贫支出及失业、养老、医疗保险、基本住房等支出,增加特定的财政补贴包括对种粮农民的“直补”、对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助学金支出等。这些支出对改善低收入阶层居民的生活、教育等方面,以提高或维持其实际收入、福利水平和基本的发展条件都非常重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的主要途径,客观上都是增强财政“内在稳定器”功能的重要选择。

(二)促进财税体制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抵御通胀的危害。

在通胀压力下,财税手段应更加发挥促进公平的作用,如通过加快所得税、物业税等创新和改革,来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由于政府可以无限发行货币,理论上说,通胀必然也反映为财富从民间向政府的再分配过程,相当于一种税收,自然会影响民间的购买力和需求。既然如此,如果政府重视民生,就应该降低这种“通货膨胀税”,并把财富还给民间。

对此,政府首先应采取具有对企业减税效应的政策,从而避免企业向最终消费者过多转嫁成本,把部分“通货膨胀税”返还给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的后续改革中,一种选择就是促进税收指数化,并把重点放在税率结构和税负减免这两个方面。第一,根据通胀率对所有收入级别实行指数化调整:第二,在税负减免上,对纳税扣除额等实行指数化并对受通胀影响较大的生计扣除等予以相应调整。

此外,应努力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灵活性,使其能够事先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调整。例如,很多国家在个税征收中,都采取税收指数化原则,即经过立法程序,使税制中一些项目随物价变化进行指数化调整,以消除通货膨胀对实际应纳税额的影响。在我国物价上涨压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也应根据通胀率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纳税档次和起征点、免征额等,从而避免中低收入者随名义货币收入增加,被迫按较高适用税率纳税。此外,按家庭工资水平、区域工资差异等来确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是促进公平的改革措施。

(三)改革财税政策工具,使之有利于通胀环境下的投资避险需求。

在通胀环境下,人们往往会进行各种投资以规避风险。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缺乏可投资的资本品,而低收入者更缺乏投资避险的条件和渠道。由此,对股市、房地产等屈指可数的投资品,政府理应对中低收入者采取差别性政策,例如对中低收入者购房给予更多税收减免,或者把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累进税,这虽然可能存在一定技术困难,但却可以充分反映政府政策的公平性,值得进行改革尝试。

新财税政策解读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财税政策不断调整完善,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普通百姓,尽管对财税政策的解读可能缺乏专业知识,但依然能够感受到其带来的实际变化。经过对新财税政策的解读和理解,我深有体会和心得,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连贯的论述。

首先,新财税政策通过减税降费,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是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财富。随着财税政策的调整,一方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他们的运营成本,加强了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减轻了个人的税负,增加了个人可支配收入。这些举措促进了市场活力的释放,提振了企业家信心,吸引了更多投资,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其次,新财税政策促进了优化资源配置。资源是有限的,优化资源配置对于发展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新财税政策通过对资源配置的优化,推动了不同行业之间的平衡发展。例如,通过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绿色环保产业,降低炭排放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快了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同时,新财税政策还进一步引导了人们对教育、科技等领域的投资,促进了人力资本的积累,增强了我国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第三,新财税政策提升了社会公平和公正。财富的分配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社会公平和公正是新财税政策推出的关键考虑。新财税政策通过调整税制结构,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税负,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减少了贫富差距,增加了社会的公平性。国家在税收政策中更加注重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增加了财富再分配的力度,促进了社会的公正性。

第四,新财税政策推动了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转型。财税政策的调整是为了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随着新财税政策的实施,我国的制造业正在向高质量、高附加值和高技术水平转型。通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了更多科技人才和投资,加快了创新型企业的崛起。此外,新财税政策还通过对不同地区的差别化税收政策,促进了地区间的均衡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新财税政策为普通百姓提供了更好的福利。财政收入的增加为政府提供了更多的财力,以满足民生需求。通过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增加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新财税政策为普通百姓提供了更好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福利。同时,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出,为个人投资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机会,提高了个人的福利水平。

综上所述,新财税政策的解读和理解,使我对财政税收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影响有了更深刻的体会。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税政策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

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

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是我国政府根据科技强国和自主创新的需要、在特定时间和特定领域内对特定对象所制定的税收附加规定和特别规定。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政府根据当前围绕自主创新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等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的财税政策,以体现政府对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强国的发展战略的支持,从而影响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过程,促使经济资源向政府合意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方向流动。

自主创新成果只有进入了实际的应用阶段,形成了产业化,才能真正促进经济的发展,而积极的财税政策在这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而对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可以有效地促使自主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促进新技术的扩散。

自主创新活动资金需求规模巨大,回收周期长,不确定性强,企业所面临的这种高风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的技术积累和财务手段来规避,但是,企业也迫切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来降低风险,激励企业创新。政府采取积极的财税政策,可以降低企业占用资金和赢利方面的风险;减少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研发投入方面的风险,增强企业抵御自主创新风险的能力。

从本质上看,积极的财税政策是政府将一部分应得的税收收入让渡给了企业。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则表现为成本的节省和利润的增加。积极的财税政策在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本和收益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高科技领域的中小企业来说,积极的财税政策在降低其自主创新风险的同时,为其积累资本,迅速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近几年,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量增长比较快,但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在4%左右徘徊,尤其是基础研究在整个研究开发中的比重一直徘徊在5-6%的水平,而大多数国家的这一比重在20%左右。由于基础研究耗资大、耗时长、见效慢,企业和个人难以或者不愿在这方面过多投入,但基础研究应该是财政科技投入的主要方向,我国现有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公益性和战略性的基础研究和公共技术研发偏少,不利于国家长期科技竞争力的提高。

虽然目前我国在科技资金投入方式上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尝试,但大部分资金投入仍以无偿投入为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采用无偿补助的单一投入模式已不能满足自主创新投入需求,科技投入方式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从而发挥财政科技支出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一是管理缺位。我国的科技项目、经费分别在不同部门分头管理,缺少必要的信息沟通、协调,这样很容易导致部门间的科技开发计划难免有重复,从而导致科技资源重复配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根据科技部和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我国每年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和专利申请中能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在10%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

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作用在支持企业创新的生产投入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税收政策主要偏重于对已经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已经享有科研成果的技术性收入给予优惠,而对企业创新最需要支持、也是处境最为艰难的研发过程则缺乏有力的税收支持。大部分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初期基本上都没有利润、享受不到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几年后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实现了经济效益、有了利润时,又大都过了税收优惠期,结果造成一些企业实际上根本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

税收政策优惠主要体现在所得税上面,而目前实行的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双主体税制结构模式,从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看,流转税还居于绝对优势地位。由于流转税的设计没有充分考虑自主创新产业的一些特点,因而存在一些消极因素,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所得税优惠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使整个自主创新产业税收倾斜政策难以最大限度发挥效率。尤其是增值税,其缺陷表现得更加明显。增值税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的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现行增值税加重了创新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从理论上分析,现行增值税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会加重企业负担:一是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在目前增值税没有普遍实行的情况下,企业在很多时候难以取得有效发票进行抵扣;三是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的智力投入不能享受抵扣,而这些投入往往占创新技术产品成本的绝大部分。

(2)现行增值税把产品成本构成的无形资产推销、科研开发投入也作为征税依据,容易挫伤企业的创新投入积极性。

(3)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致使相关费用所含税款无法抵扣。由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采用,科技产品成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直接材料成本所占比例不断降低,间接费用的比例大大增加,大量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等无形资产以及科技咨询费用等往往大于有形资产的投入,这些开支目前都不属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这无异于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挫伤了企业技术投入和研究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影响科技企业的发展。

以往支持、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大都是以“特惠制”为特征的。所谓“特惠制”是指针对某一性质的企业、某一行业或某一区域内的企业等,主要表现为“区域特惠”、“行业特惠”。这种“特惠制”一方面使得这些企业的非科技创新收入也享受了优惠待遇,并很容易引导企业发生避税行为,一些企业为了享受这种“特惠制”不择手段、弄虚作假、想方设法争“头衔”甚至“假注册”,助长了这些企业的“寻租”行为,一些开发区管理者为追求“政绩”,随意增加入驻企业数目,导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名不符实,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另一方面还造成了同一性质的产业因所处区域不同而税负不同的扭曲,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企业、甚至很多也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新技术的积极性,大大局限和弱化了税收政策手段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

主要表现为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缺乏对从事科研人员的优惠措施。我国现行税法几乎没有针对高科技创新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充分考虑个人教育投资和对科技人员的激励。个人所得税法仅有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及规定的政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对省级以下政府及企业颁发的重大成就奖、科技进步奖仍然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利于激发企业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而且个人所得税没有考虑高科技人才教育投资成本大的情况,没有实行税前扣除的优惠,致使居民对高层次的教育投入不足。对高科技人才的创造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征税,削弱了科研工作者投身科技开发的积极性,使得整个科研领域缺乏吸引力,也打击了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的热情。

我国财税政策在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与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得差距,所以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

目前我国的财政科技拨款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偏低,应当在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基础上加大政府对科技和技术创新的投入。同时应当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度,支持自主创新重点领域,主要应加强对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科技投入,支持科技条件基础平台建设,支持战略性带头产业的自主创新和支持、促进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

不同的科技活动有不同的特点,应通过贴息、有偿使用、以奖代补、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积极增加科技投入,全面提高企业自主技术开发能力,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采购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我国目前尚未明确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由财政部及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尚未出台,目前只有少数地方政府出台了地方的政府采购目录,如上海市颁布的《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因此,应当尽快确定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使政府采购在促进技术创新上发挥更大作用。

建立健全科技支出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支出效益的重要手段。在建立财政科技支出的绩效考评机制过程中,重点是要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基础设施投入分类进行支出绩效评价,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

长期以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都集中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销售两个环节,实际上是针对结果的优惠,而对创新的过程并不给予优惠。用这个方法如果在取得收入以前进行了大量的科技投资则享受不到优惠鼓励。虽然也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这样的政策激励作用下,企业就把重点放在引进技术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上,而对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和研究开发新产品投入不足,同时也造成生产线的重复引进和最终产品生产能力强大,而中间产品、配套产品及一些重要原材料开发能力不足等问题。今后的税收优惠政策应把重点落在产品研究开发、技术转化环节上,以促进科技创新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一般来说,间接优惠具有较好的政策引导性,有利于形成“政策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有效优惠机制,也有利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目前发达国家支持、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大多都主要采用间接优惠方式,我国运用的间接优惠方式较少,只占34.19%,这对支持、鼓励更多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一定的负面影响。我国今后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再多一些采用间接优惠方式,如技术开发基金等,并适当加大诸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的税收优惠力度,逐步实现由以直接优惠为主向以间接优惠为主的模式转变,鼓励企业资金更多用于科技投入和设备更新,加快自主创新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