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和措施(模板15篇)

小编: 碧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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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街道是中国的行政区划之一。其行政地位与乡镇、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相同。它是一个乡镇行政区,由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特区或地级市直接管辖。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同志们:

刚才,x同志分别就x作了具体部署,这几项工作对x县加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行动,狠抓落实,强化执行,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市委、政府两天内先后召开了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x市委、市政府也紧接着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企业大会,充分表明上级党委、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地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体现。能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吸引要素集聚的关键,深刻影响地区发展的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生产力,强调要自我革命、自我革新,不断革除各方面体制弊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营造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体制环境,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同时,不断扩大开放合作,打开国门搞建设,对接国际规则,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国外资源,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当前,全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竞争,首先是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的竞争。全国各地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吸引发展资源、争创发展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远远走在我们前面,比如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最多跑一趟”改革基础上,现在又推出改革升级版;江苏的“不见面审批”、上海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次都不用跑”等经验,成为全国标杆;广东“把省一级权限能放的全部下放”、海南开展园区“极简审批”的做法,力度都非常大。过去我们主要靠减税让利,靠拼资源、拼政策,现在已经远远不够了,更多的是拼服务、拼信用、拼环境。我们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常说的是要“筑巢引凤”,把鸟巢筑好了,凤凰就会飞来,但现在光把“巢”建好还不行,还要看我们x的这个地方的空气、阳光、雨露、环境等等,这些环境好了,凤凰才愿意飞来,不然即使来了也会飞走。x县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也具备优良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要在各地竞相发展新一轮竞争中实现赶超跨越、后来居上,抓好营商环境优化就变得至关重要。

近年来,县委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方面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对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起到了极其关键的促进作用。我们成立由县主要领导牵头的空港x经济区领导小组、青年产业园领导小组和x县林业剑麻产业管理委员会,从机制体制入手,大力完善园区基础配套,不断优化园区发展环境。集中力量推进“企业服务月”和“项目攻坚月”活动,由主要领导带头,坚持一线工作法,重点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重点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成立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聚焦我县服务业发展的短板问题,致力于推进三产加快发展壮大。我们也全力推进“放、管、服”工作,2018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x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x项,按规定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提前x个月在全县全面实施。可以说,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x的营商环境总体仍然比较落后,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不小的距离,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和投资方、企业家以及广大群众的期盼还很大的提升空间。市委x书记总结的政务服务效率质量不高、企业成本负担偏高、人才吸引力集聚力不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的“四大问题”,在x普遍存在。主席梳理的“四大烦心事”“四大痛点”“四大堵点”也是x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市委x书记指出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偏高、政府出台的政策在基层落实不到位、人才引进难、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五大问题”,深刻的反映了x营商环境的问题现状。此外,x还面临着企业招工难、工人流动性较大、本地产品在本地销售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直面问题、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质性突破。

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上级党委、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省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在全区深入开展为期3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力争“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争创一流”。x市制定了市四家班子领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全覆盖方案,组建驻企业服务小组,启动服务企业综合平台,开展“市长服务企业日”活动。我们也结合x实际,下发《x通知》,进一步完善县处级领导联系服务制度;下发《x通知》,成立x县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服务企业办公室;印发《x方案》,启动“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印发《x制度(试行)》的通知,对列入服务对象的每家企业均设置一套服务机构,实行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制度和方案的生命在于执行,服务企业关键在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制度和方案,全面梳理排查,主动认领任务,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的政策能够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出实实在在的效应。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全力以赴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我们将继续实行县四家班子及其他处级领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每位领导分别挂点联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数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全县现有全部x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x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覆盖。同时,将服务企业的范围进一步向已投产的规模以下企业和处于项目建设阶段的企业进行延伸,确保每位领导都要挂点联系企业。县四家班子及其他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挂点联系服务制度,努力形成领导干部牵头抓落实、带头服务企业的“头雁效应”,尽快到挂点联系服务的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企业稳生产保增长、培育企业入规进统、企业扩大投资建设等工作,切实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季度到企业服务不少于x次,努力提高服务重点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二)认真执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对于全县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拟入规进统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每家都要设置一套服务机构,保证领导挂点联系和一企一服务小组,明确安排工作能力强、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服务专员,做到服务人员固定、服务内容明确、服务过程可监督、服务成效可评价,实现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小组每季度要召集全体组员与所服务企业对接一次,明确任务,检查各自工作完成情况。服务专员具体负责日常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县服务企业办要认真受理和汇总各类问题,将企业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转派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并督查跟进处置问题进度,及时向企业反馈处置结果。县委、县政府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服务评价制度,采取集中考评或委托第三方评价的方式,评出优秀服务小组和星级服务专员,给予表扬奖励。

(三)深入开展“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为做好新时代服务企业工作,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解决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问题和需求,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县政府决定启动“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原则上每个月第x周的星期x为x县“县长服务企业日”,也可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县服务企业办公室要将需要提交“县长服务企业日”进行研究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整理形成清单,每月的“县长服务企业日”通过采取集中办公、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由我或我委托指定的副县长听取企业陈述具体事项,收集各方意见建议,提出处理的要求或意见,并将研究决定的事项指定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落实,对不负责任,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要进行严肃的追究问责。

(四)推动政务服务能力大提效。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x市关于政务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更快、更优”。要加快审批服务提速,努力实现企业开办手续x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x个工作日内完成、园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x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x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要在优化流程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和增强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深入推行“一事通办”改革,争取绝大多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趟”,直至“一次不用跑”。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奇葩”证明。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扩容提速。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力争实现“统一进出、信息共享、并联办理”。

(五)推动重大项目审批大提速。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省出台了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强学习研究,特别是县x等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用好用足利好政策,推动重大项目审批办理时间大幅压缩,审批环节进一步精简,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们现有的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联审联批制度,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审批速度进一步提升、资金拨付进一步加快。

(六)着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要从影响企业最大的用电、用工、物流、融资四个方面入手,着力降低要素使用成本。以贯彻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主攻方向,争取在售电侧取得实质性突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以扩大使用越南劳工和本地民工为抓手,强化管理和完善配套设施,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加快物流基础实施建设,争取更多物流公司落地,解决物流不便捷和成本高的问题。增强产业引导资金、小微企业担保等融资手段使用的主动权,争取使县一级金融部门增加审批权限,放宽审批条件,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努力降低企业用水、用气、用汽等其他各项要素成本。

(七)实施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制约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园区配套设施进行一次大提升。要利用各种可行融资模式筹措资金,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道路、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总部基地、标准厂房、工人新村、冷库、垃圾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在金融、科技、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等服务设施和商务酒店、餐饮娱乐、运动休闲等生活配套设施上取得明显进步,力争到2020年,全县园区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

(八)组织一批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从今年开始,要针对企业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需求,每年开展一批专项行动,包括完善企业高端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开展企业家培训,加强机修工、电工等工种培训,到本地高校进行推介宣讲,打造本地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协助企业开拓市场,兑现历年出台优惠政策,开展政银企对接,加强企业业务知识培训,增加园区公交车线路和频次,组建重点行业协会等。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调研和谋划,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一)强化作风抓落实。作风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好的作风就能带来好的营商环境。x心社书记在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强调,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切实加快x发展,需要一流的干部、一流的担当、一流的作风。主席要求,凡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我们要对标先进,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要有一种“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精神,拿出“一天当三天用”的干劲,下大力气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策兑现、行政审批、容缺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要深化改革促进作风转变,不断改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切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创新政策、加大扶持,努力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考核抓落实。考核督查动真格,才能真正“考”出压力、“督”出动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树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主持公道,让“辛苦”不“心苦”。我们要用好监督问责这把利器,加大督查、暗访、通报、问责力度,确保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跟踪就到哪里,要敢于动真碰硬,勇于刮骨疗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要不定期开展优化环境专项督查活动,要不怕揭短亮丑,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从企业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发现问题及时发文通报,问责不作为、惩戒违纪者,让考核督查的指挥棒更加精准。

(三)常态开展抓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能刻舟求剑、一劳永逸。当前,全国全区营商环境竞争之势全面开启,县域竞争日趋激烈,x县面临“前有标兵、后有追兵,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奋起直追、争取主动,把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本之策。优化营商环境绝非一蹴而就、朝夕之功,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刀刃向内的勇气,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克难而胜,自觉向先进地方看齐,对照先进一流找差距,对照目标要求补短板,对照任务清单抓落实,快马加鞭,迎头赶上,全力打造全区一流营商环境x样板、x模式、x经验。

(四)统筹兼顾抓落实。社会环境好,营商环境才能好。要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特别是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要深入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行动,坚决铲除传销的土壤,为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创造良好条件。要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职能,结合实际,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主动认领任务,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营造亲商、敬商、安商、利商的社会环境,在全县上下营造比学赶超的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贵在坚持、贵在深入、贵在长效。全县上下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为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19]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2020年区紧紧围绕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及“十大行动”部署要求,以创新机制、再造流程、压缩时限、优化服务为抓手,凝心聚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努力走在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和“三市”建设的前列,在上半年全省县区营商环境监测考核中排名第35位,位列全市第1。全区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有力推进了陕西强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区高度重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年初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一是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和“十大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效。二是围绕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制定印发了《xx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十大行动方案》、《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年)》,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区委、区政府先后6次召开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力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定《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方案》,由区级领导参加,十大行动各牵头部门分别组织召开政企座谈会19次,下大力气解决企业办事创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三是健全完善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考区责任分工方案》,建立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和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各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与市营商办联系沟通,及时上报我区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四是区营商办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全区部门、镇办开展联合督查,形成执纪监督和专项整治合力,共同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任务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1.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优化企业准入环境。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印制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宣传彩页和宣传展板,通过政府网站、注册窗口和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改革政策,解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要点。对全区从事注册登记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软件操作培训,交流分析存在问题,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了“网上登记”系统。二是推进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压缩办理时限,将原来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由原来的近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所有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网上并联审批。三是今年起正式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全城通办”,采取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工商登记窗口三种办理营业执照方式,全面实行了个体工商户“口述办证”、“微信办证”。将省市区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冠“陕西”“汉中”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直接在区级登记机关办理。截止目前,今年新增登记市场主体9929户。

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县商务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安排,大力营造尊重、关爱、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并继续深入转变机构职能,不断改进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一、聚焦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

积极组织宏熠工艺品、恒迈化纤、嘉洁塑业等广交会参展企业,免费参加线上展览,解决疫情导致的客户之间沟通、洽谈不畅等问题。

二、聚焦服务能力,提高行政效率。

为鼓励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将积极组织开展“商务政策宣讲”活动,围绕电子商务、中美贸易摩擦、外资审批负面清单等商务热点问题,举办不同主题的业务辅导培训。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若干意见要求,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帮助中小外贸企业向上争取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加大政策资金对企业的激励力度。

三、

一是在“双招双引”上聚力攻坚。全年引进过亿元以上项目30个,全力冲刺市外到位资金50亿元目标。二是在稳外贸上聚力攻坚。推进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落实2020年国际市场开拓重点展会计划,加大网上广交会、华交会的参与力度,帮助企业积极稳妥开拓国际市场。三是在外资利用上聚力攻坚。推进利用外资保持稳定,加大外资招引力度,发挥优势产业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招引境外高端链条项目。四是在内贸提档升级上聚力攻坚。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电商进农村,支持鲜吃电商平台加速发展,培育特色电商发展模式和发展平台。推进夜经济示范街、示范园项目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工作计划

同志们:

刚才,x同志分别就x作了具体部署,这几项工作对x县加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行动,狠抓落实,强化执行,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市委、政府两天内先后召开了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x市委、市政府也紧接着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企业大会,充分表明上级党委、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地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体现。能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吸引要素集聚的关键,深刻影响地区发展的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生产力,强调要自我革命、自我革新,不断革除各方面体制弊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营造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体制环境,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同时,不断扩大开放合作,打开国门搞建设,对接国际规则,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国外资源,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当前,全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竞争,首先是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的竞争。全国各地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吸引发展资源、争创发展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远远走在我们前面,比如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最多跑一趟”改革基础上,现在又推出改革升级版;江苏的“不见面审批”、上海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次都不用跑”等经验,成为全国标杆;广东“把省一级权限能放的全部下放”、海南开展园区“极简审批”的做法,力度都非常大。过去我们主要靠减税让利,靠拼资源、拼政策,现在已经远远不够了,更多的是拼服务、拼信用、拼环境。我们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常说的是要“筑巢引凤”,把鸟巢筑好了,凤凰就会飞来,但现在光把“巢”建好还不行,还要看我们x的这个地方的空气、阳光、雨露、环境等等,这些环境好了,凤凰才愿意飞来,不然即使来了也会飞走。x县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也具备优良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要在各地竞相发展新一轮竞争中实现赶超跨越、后来居上,抓好营商环境优化就变得至关重要。

近年来,县委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方面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对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起到了极其关键的促进作用。我们成立由县主要领导牵头的空港x经济区领导小组、青年产业园领导小组和x县林业剑麻产业管理委员会,从机制体制入手,大力完善园区基础配套,不断优化园区发展环境。集中力量推进“企业服务月”和“项目攻坚月”活动,由主要领导带头,坚持一线工作法,重点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重点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成立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聚焦我县服务业发展的短板问题,致力于推进三产加快发展壮大。我们也全力推进“放、管、服”工作,2018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x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x项,按规定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提前x个月在全县全面实施。可以说,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x的营商环境总体仍然比较落后,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不小的距离,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和投资方、企业家以及广大群众的期盼还很大的提升空间。市委***总结的政务服务效率质量不高、企业成本负担偏高、人才吸引力集聚力不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的“四大问题”,在x普遍存在。**梳理的“四大烦心事”“四大痛点”“四大堵点”也是x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市委***指出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偏高、政府出台的政策在基层落实不到位、人才引进难、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五大问题”,深刻的反映了x营商环境的问题现状。此外,x还面临着企业招工难、工人流动性较大、本地产品在本地销售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直面问题、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质性突破。

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上级党委、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省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在全区深入开展为期3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力争“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争创一流”。x市制定了市四家班子领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全覆盖方案,组建驻企业服务小组,启动服务企业综合平台,开展“市长服务企业日”活动。我们也结合x实际,下发《x通知》,进一步完善县处级领导联系服务制度;下发《x通知》,成立x县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服务企业办公室;印发《x方案》,启动“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印发《x制度(试行)》的通知,对列入服务对象的每家企业均设置一套服务机构,实行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制度和方案的生命在于执行,服务企业关键在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制度和方案,全面梳理排查,主动认领任务,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的政策能够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出实实在在的效应。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全力以赴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我们将继续实行县四家班子及其他处级领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每位领导分别挂点联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数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全县现有全部x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x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覆盖。同时,将服务企业的范围进一步向已投产的规模以下企业和处于项目建设阶段的企业进行延伸,确保每位领导都要挂点联系企业。县四家班子及其他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挂点联系服务制度,努力形成领导干部牵头抓落实、带头服务企业的“头雁效应”,尽快到挂点联系服务的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企业稳生产保增长、培育企业入规进统、企业扩大投资建设等工作,切实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季度到企业服务不少于x次,努力提高服务重点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二)认真执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对于全县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拟入规进统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每家都要设置一套服务机构,保证领导挂点联系和一企一服务小组,明确安排工作能力强、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服务专员,做到服务人员固定、服务内容明确、服务过程可监督、服务成效可评价,实现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小组每季度要召集全体组员与所服务企业对接一次,明确任务,检查各自工作完成情况。服务专员具体负责日常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县服务企业办要认真受理和汇总各类问题,将企业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转派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并督查跟进处置问题进度,及时向企业反馈处置结果。县委、县政府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服务评价制度,采取集中考评或委托第三方评价的方式,评出优秀服务小组和星级服务专员,给予表扬奖励。

(三)深入开展“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为做好新时代服务企业工作,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解决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问题和需求,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县政府决定启动“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原则上每个月第x周的星期x为x县“县长服务企业日”,也可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县服务企业办公室要将需要提交“县长服务企业日”进行研究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整理形成清单,每月的“县长服务企业日”通过采取集中办公、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由我或我委托指定的副县长听取企业陈述具体事项,收集各方意见建议,提出处理的要求或意见,并将研究决定的事项指定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落实,对不负责任,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要进行严肃的追究问责。

(四)推动政务服务能力大提效。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x市关于政务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更快、更优”。要加快审批服务提速,努力实现企业开办手续x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x个工作日内完成、园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x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x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要在优化流程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和增强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深入推行“一事通办”改革,争取绝大多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趟”,直至“一次不用跑”。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奇葩”证明。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扩容提速。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力争实现“统一进出、信息共享、并联办理”。

(五)推动重大项目审批大提速。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省出台了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强学习研究,特别是县x等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用好用足利好政策,推动重大项目审批办理时间大幅压缩,审批环节进一步精简,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们现有的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联审联批制度,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审批速度进一步提升、资金拨付进一步加快。

(六)着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要从影响企业最大的用电、用工、物流、融资四个方面入手,着力降低要素使用成本。以贯彻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主攻方向,争取在售电侧取得实质性突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以扩大使用越南劳工和本地民工为抓手,强化管理和完善配套设施,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加快物流基础实施建设,争取更多物流公司落地,解决物流不便捷和成本高的问题。增强产业引导资金、小微企业担保等融资手段使用的主动权,争取使县一级金融部门增加审批权限,放宽审批条件,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努力降低企业用水、用气、用汽等其他各项要素成本。

(七)实施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制约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园区配套设施进行一次大提升。要利用各种可行融资模式筹措资金,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道路、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总部基地、标准厂房、工人新村、冷库、垃圾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在金融、科技、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等服务设施和商务酒店、餐饮娱乐、运动休闲等生活配套设施上取得明显进步,力争到2020年,全县园区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

(八)组织一批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从今年开始,要针对企业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需求,每年开展一批专项行动,包括完善企业高端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开展企业家培训,加强机修工、电工等工种培训,到本地高校进行推介宣讲,打造本地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协助企业开拓市场,兑现历年出台优惠政策,开展政银企对接,加强企业业务知识培训,增加园区公交车线路和频次,组建重点行业协会等。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调研和谋划,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一)强化作风抓落实。作风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好的作风就能带来好的营商环境。x心社书记在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强调,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切实加快x发展,需要一流的干部、一流的担当、一流的作风。**要求,凡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我们要对标先进,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要有一种“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精神,拿出“一天当三天用”的干劲,下大力气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策兑现、行政审批、容缺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要深化改革促进作风转变,不断改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切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创新政策、加大扶持,努力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考核抓落实。考核督查动真格,才能真正“考”出压力、“督”出动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树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主持公道,让“辛苦”不“心苦”。我们要用好监督问责这把利器,加大督查、暗访、通报、问责力度,确保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跟踪就到哪里,要敢于动真碰硬,勇于刮骨疗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要不定期开展优化环境专项督查活动,要不怕揭短亮丑,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从企业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发现问题及时发文通报,问责不作为、惩戒违纪者,让考核督查的指挥棒更加精准。

(三)常态开展抓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能刻舟求剑、一劳永逸。当前,全国全区营商环境竞争之势全面开启,县域竞争日趋激烈,x县面临“前有标兵、后有追兵,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奋起直追、争取主动,把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本之策。优化营商环境绝非一蹴而就、朝夕之功,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刀刃向内的勇气,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克难而胜,自觉向先进地方看齐,对照先进一流找差距,对照目标要求补短板,对照任务清单抓落实,快马加鞭,迎头赶上,全力打造全区一流营商环境x样板、x模式、x经验。

(四)统筹兼顾抓落实。社会环境好,营商环境才能好。要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特别是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要深入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行动,坚决铲除传销的土壤,为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创造良好条件。要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职能,结合实际,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主动认领任务,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营造亲商、敬商、安商、利商的社会环境,在全县上下营造比学赶超的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贵在坚持、贵在深入、贵在长效。全县上下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为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加强工作保障。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是近年来中国政府着力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旨在为企业创造更加优越的发展条件,促进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增长。在这个过程中,各行各业的经营者们深刻认识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其中,以各自的实际行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第二段:营商环境的现状与问题。

当前,我国的营商环境虽然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首先,有的地区政府对企业营商活动的监管不够精细,造成了许多企业在办照过程中遇到了困扰。其次,一些行政审批程序不够简洁高效,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此外,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仍然不够成熟完善,影响了企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优化营商环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它可以降低企业的营商成本和风险,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生产效率。其次,营商环境的优化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分配,推动各行各业的发展和创新。最后,营商环境的优化可以对外呈现出更加良好和开放的形象,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竞争力。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措施包括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机构,完善信息公示和宣传渠道等。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家们积极支持政府的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提出了很多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例如,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政策执行和效果的监管,以保证政策的实现和有效性。

第五段:结论。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和有效沟通。各行各业的企业家要积极参与,为政府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同时自身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营商环境的优化工作一定会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果,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为辉煌的未来。

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心得体会

营商环境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的投资和商业环境的总体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我国的重要发展任务之一,其目的是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促进企业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各级政府和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本文将从个人的角度出发,略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措施和体会。

第二段:主体。

首先,证照分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证照分离,政府不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过多的干预,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行政负担。此外,所需证照也能够更简化,更加便捷高效地完成申报、审核和领取等一系列审批过程。在申请营业执照过程中,我们公司需提供的材料也比较简单明晰,办理效率较以前提升了不少。

第三段:支撑。

另外,线上办理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成功举措。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现在企业可以通过在线平台办理许多繁琐的资质申请流程,比如纳税申报、股东变更、备案管理等等。不仅省却了许多人力物力,而且降低了审批时间和成本,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也减少了申请流程中不必要耽误的时间和金钱。

第四段:体验。

此外,德政服务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另一方面。政府部门服务意识的提高,让不少企业发现:从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到相关政策的执行上,政府部门都在尽力为我们解决问题。他们接受我们的投诉并积极解决,注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注重提高服务质量等等。能够感受到政府工作人员们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这让我们心里十分舒适,也能够明显体现营商环境的改良情况。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优化营商环境在当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被认为是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掀起创新潮流乃至全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虽然中国的营商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有一些诸如国际间的差距等问题复杂化等需要优化的方面。为了不断地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我们期待合作国家政府向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服务,让企业更加放心地投资和经营,使得营商环境能够更加完善、更加稳定和更加友好。

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通知》的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集团党委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开展了系列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引导和激励集团党支部及党员群众凝心聚力共促**集团的振兴与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七一”期间,集团党委领导在会议室为全体在职党员群众上党课,并重点学习了***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活动期间,集团上下开展集中宣讲,参会人员达到近百人次。

通过理论学习活动的开展,集团党员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党员群众的关系进一步密切,进一步坚定了党员群众“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的决心,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党员群众振兴**集团的步伐与信念。

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党员,集团党委通过党日活动、发布内刊和组织生活会方式,学习优秀党员抢抓机遇,增强本领,敢于担当的精神,教育广大党员不畏困难,扑下身子,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推动集团发展贡献力量。

“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为民众”,x月x日,集团在职党员干部同**社区、**社区等党员一起清除社区活动广场的杂草,美化社区环境,为社区尽义务、做贡献、树形象,积极联系和服务群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在进社区期间,在职党员为社区增添扑克牌、象棋等娱乐物件,并资助了x位社区内相对困难的党员群众和x位空巢老人。在职党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展开会谈,了解百姓愿望,倾听百姓呼声,时刻把群众的冷暖记在心中。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进一步锤炼党性,集团在“七一”举办“弘扬优秀传统践行初心使命”主题演讲比赛,选手们以生动、鲜活、形象、流畅的演讲,表达对党的深情和热爱。

集团党委领导分别给获奖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及纪念奖品,通过参加此次演讲比赛,集团在职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初心使命意识更加牢固,为推动工作注入了强大的力量源泉。

x名。并向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颁发了荣誉证书,鼓励和倡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七一”期间,集团党委主要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走访慰问了x户困难党员,每户送上了x元慰问金和节日祝福。为了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心、爱护,使他们更能感受到党的温暖,集团党员领导自发为x户特困老党员,x户换有重大疾病的党员帮扶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为他们送上更为贴心的温暖,让困难党员在节日里更能感受党的关怀和温暖。

为解决群众的所需所盼,推进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实现,“七一”前夕,集团出资为**村的困难群众购买了茶叶、蜂蜜等夏季降暑物品,并为**村孩子送去图书200本,丰富他们的业余爱好,拓展知识水平,为孩子未来的成才之路添砖加瓦。集团积极协调相关项目资金x万元,在x村新建**交易市场x平方米,通过与群众沟通,入户协调x余次,保证交易市场土地流转工作顺利进行,目前项目已开工投入运营。

来的工作中,要立足岗位,勇于创新,争当先锋,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为集团发展贡献力量,为党的光辉事业奋斗终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20年区紧紧围绕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及“十大行动”部署要求,以创新机制、再造流程、压缩时限、优化服务为抓手,凝心聚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努力走在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和“三市”建设的前列,在上半年全省县区营商环境监测考核中排名第35位,位列全市第1。全区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有力推进了陕西强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区高度重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年初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一是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和“十大行动”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效。二是围绕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制定印发了《xx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及《十大行动方案》、《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年)》,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区委、区政府先后6次召开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力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定《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方案》,由区级领导参加,十大行动各牵头部门分别组织召开政企座谈会19次,下大力气解决企业办事创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三是健全完善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考区责任分工方案》,建立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和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各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强与市营商办联系沟通,及时上报我区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四是区营商办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全区部门、镇办开展联合督查,形成执纪监督和专项整治合力,共同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任务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1.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优化企业准入环境。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印制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宣传彩页和宣传展板,通过政府网站、注册窗口和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改革政策,解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要点。对全区从事注册登记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软件操作培训,交流分析存在问题,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了“网上登记”系统。二是推进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压缩办理时限,将原来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由原来的近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注销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所有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网上并联审批。三是今年起正式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全城通办”,采取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工商登记窗口三种办理营业执照方式,全面实行了个体工商户“口述办证”、“微信办证”。将省市区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冠“陕西”“汉中”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直接在区级登记机关办理。截止目前,今年新增登记市场主体9929户。

2.简化施工和不动产证办理程序,优化企业建设环境。在省住建厅公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60天时限和市建规局公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38天时限办结的基础上,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四项改革举措,缩短施工许可证办理用时,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备案和工伤保险等不再纳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取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取消社会投资项目直接发包备案环节,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报建登记后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原涉及14项程序简化为11项,将原涉及14天时限优化为13天,总时间由原来36天时限优化至35天。截止目前,累计办理汉京国际大厦、xx区区委党校教学楼改造、天汉small办公楼等27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均在承诺时限范围内,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加强与市不动产登记局工作联系沟通,安排专人设置专岗,做好企业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解释和前期资料准备引导工作,协调做好办证工作。

3.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优化企业生产环境。积极与汉中市供电局、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铺镇水司、新希望天然气有限公司、汉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联系和沟通,指导各企业对标全省水平进一步压缩报装时间,将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时间优化至3个工作日,大大节省了企业申请供气报装的时间。督促指导国中自来水公司制定《压缩用水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缩用水报装时间。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一是主动协调服务,印发了《2020年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指导意见表》。通过完善机制,再造审批流程,2020年全区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环节、时间、申报材料数量等指标均较上年同期优化超过30%。二是推动产品创新,扩大融资规模,加强政银企合作,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参与并支持政府重大设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项目;邀请财政部ppp项目库专家戴军来xx举办了ppp项目实践操作专题报告会,并聘任其为ppp工作顾问;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专项收益债项目申报、市投控投贷联动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申请、汉川机床农发基金逾期债务化解等工作。召开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暨投融资工作座谈会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银企联系会,与邮储银行汉中分行签订支持小微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今后三年邮储银行将在xx投放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不低于10亿元。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信用贷款、“两权”抵押等无形资产抵质押品的使用;对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探索“年审贷”“税收贷”“银税通”等产品;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通过为企业“量体裁衣”,满足多样化信贷需求。截止9月底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706.3亿元、贷款余额33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和15.3%,资金利用率提高,金融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三是提升融资效率,出资3000万元入股普汇中金融资担保公司,出资5000万元与汉中市资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设立资信融资担保公司xx办事处,目前已向市资信担保公司推荐企业9户,涉及担保贷款超过6000万元,年内预计为区内企业提供担保超过1亿元。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出台了《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政策支持。积极发现并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参照挂牌上市基本条件向市金融办上报了6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并组织5户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了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对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或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重点上市培育。五是健全金融监管议事协调机制,成立了xx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对全区18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及15家p2p网络借贷机构进行了逐一摸排检查,压紧压实监管职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5.提升企业纳税服务,优化企业税收环境。一是将原国地税4类35个窗口,升级整合为27个“全职能”服务窗口,受理所有涉税业务;设立全市首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扩容升级“网上办税体验区”,有效填补了窗口8小时以外及节假日的服务盲点,前置办税窗口,将存量房交易缴税窗口前置到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实现房地产登记、缴税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二是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187项,大力推进“一表集成”、同城通办,提供“免填单”服务事项153项,梳理10大类317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148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2.0版,打造“自主办、自助缴”办税特色;优化注销流程,设置“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升级自助办税区,扩容网上办税体验区,自助办税区共受理各类业务89000余笔,纳税人满意率达99.8%。目前,105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结,业务即时办结率由65%提升至98%,单项业务办理时间相较以前平均降低70%。自助办理业务平均时间2分钟,办理时间提高3倍;办税厅实现“一窗受理、一厅审核、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压缩审核时间30%以上;电子税务局覆盖率达100%,纳税申报、发票代开、领用等业务替代率均达96%以上,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90%以上涉税事项,真正实现了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和最多跑一次,获得了纳税人一致好评。

6.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优化企业外部环境。一是压缩外贸企业备案登记时间,积极向市商务局汇报,简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流程,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提高了备案效率。截止目前,我区新增外贸自营进出口备案企业3户,超额完成全年新发展1户外贸企业任务。二是搭好平台、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有针对性地参加外贸展销会,利用各种平台推介展示,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进出口份额。三是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配合市级部门组织区内30余户外贸企业统一参加“单一窗口”应用功能业务培训和省商务厅2020年第一期品牌企业外贸业务培训,引导有业绩的外贸企业尽快熟练掌握应用“单一窗口”报关、报检等各项业务操作技能。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赴温州承接东部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活动,发放“xx区重点经济合作项目册”、“汉中高新区介绍”等宣传资料,积极开展推介宣传工作。

7.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减税降负1.36亿元,办理各类退(免)税5278万元。减少用工成本530.3万元。设立资信融资担保公司xx办事处,积极清理过桥费,融资担保费率由年初的2.5%降为1.5%,节约贷款成本约40余万元。积极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10%的政策,为xx区4.4万户工商业用户降低电费负担2680万元。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为我区18户企业直供电1.16亿千瓦时,共计为企业节约电费185.42万元。二是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清理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发布《xx区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区级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三是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配合高新区筹建2个院士工作站、3个专家工作站,为xx区发展献计献策,引领全区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33家,认定市级瞪羚企业4家。四是搭建企业用工招聘平台,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充分发挥远程视频招聘和微信平台的作用。全年共举办免费招聘会52场,参会用工企业1402家,提供用工岗位22082个,达成用工协议2572人,截止目前,为各类企业和培训机构减少运行成本10.5万元。五是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召开全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会,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专项整治。加大对社会团体的收费行为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行为。

8.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去年精简行政许可事项50项的基础上,今年再次精简13项。以“4×4模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率先在全市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和项目审批集成服务中心,将全区14个部门10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至区审批局实行独立审批,实现了“一窗受理、一门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行审批服务“五减三加”,建成了集公安户政、办税、工商注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五厅合一”,汉中最大、陕南领先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并联通市区政务服务网,将46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网上办理,公布就近办理事项9项,将审批服务延伸到镇办办理压缩至规定时限的50%。

(三)深入调研督导,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厘清问题、落实责任。依据全省2020年上半年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结果,市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征集意见和汉中市“三项整改”工作专班反馈问题等,认真梳理汇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印发至各部门、镇办,要求区级各部门、镇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绩效导向,认真分析研究考核指标体系,查找失分原因,对标先进补短板,制定整改措施,责任明确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20项,24项年内完成整改,其余共性问题久久为功、持续整改。二是深入调研、认真走访。按照市营商办安排,认真开展“四上”企业调研,共走访调研“四上”企业281户。区税务局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对全区13800户纳税人企业进行了全面走访,工商xx分局、区住建局、区经贸局、区金融办及各镇办也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企业诉求,问政于企,通过摸准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对症下药,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三是问责问效、强化督查。为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制定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从区纪委监委、区政府督查室、区营商办及“八办四组”中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汇报座谈、查看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区15个镇办和29个单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同时,区营商办按照区委“三项整改工作”综合督导工作部署,对各部门、镇办工作机制建立、政策法规宣传、对标自查整改、政务服务提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2轮督查,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四)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制定印发《xx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通过编印政策文件选编、召开企业座谈会、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等方法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全市率先在政府网站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实绩。编发了13期工作动态,实时反映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的了解和支持。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培训工作。深刻理解把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区级各部门分别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本领,结合xx区实际,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企业、项目中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开展。区税务局强化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累计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30余期,培训职工800余人次。强化对纳税人培训,累计举办24期,培训纳税人4030人次。工商xx分局对从事注册登记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软件操作培训,培训三期,共培训登记人员72人次,对全区各类企业代表进行商事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培训,培训2期,共计培训130余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审改大讲堂活动25期,培训400余人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邀请陕西日报社、汉中电视台来我区实地采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xx区“4x4模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省政府网站刊登,《xx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内生动力》专题片在汉中电视台播出。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在陕西日报、阳光报、陕西省机构编制网、陕西网等发布了多篇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报道。四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获涉恶案件53起,打掉涉恶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9人,进一步打通企业落地建设和生产经营环节“中梗阻”,在全区营造规范有序、重信守诺、亲商清商的良好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再深化、措施上再精准、作风上再提升,统筹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定期召开月度会议或专项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对接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按时间表、路线图狠抓任务落实,学习借鉴对标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升发展动能和水平,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畅通企业和社会反馈问题渠道,健全问题台账,逐项销号、逐条践诺,树立诚信守诺的良好形象。

(三)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对政策落实不力、破坏营商环境或影响行动落实的人和事,要毫不留情地进行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反面典型案件,处理一个、警醒一批,对侵害企业利益、损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建立常态督查考评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结合部门职能和公开承诺事项,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导。加强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绩效监督、组织监督、执纪监督的作用,对完成任务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逐级严肃追究问责。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通过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涉企收费、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等措施,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打造诚实守信、公正法治、服务高效的社会环境,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简政放权政策措施。一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局系统行政权力梳理、公示、衔接、下放、归并、运转等工作,确保行政审批管理事项正常高效运转,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二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内部流转环节,当场即办件事项90%以上,其中“一审一核”事项占比60%以上。同时,通过提前介入、前期指导、提前预审、取消前置、合并审批环节等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以前,工业项目审批不仅环节多且手续复杂,现在将审批流程由原来的“串联式”改为“并联式”,极大地简化了审批流程。三是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督办组,负责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处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各类问题,确保在创优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各类清单,实现动态管理。根据市、县两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梳理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根据县审改办要求和上级下放事权变化,及时进行清理和动态调整,调整后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94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7项。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项目,制定“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全社会公布,首次公布的“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覆盖窗口事项90%以上。实行“容缺预审、承诺补齐”制度,将部分资料、次要条件列为容缺补齐件,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模拟审批”服务,工业项目审批过程更加顺畅、便捷。

(三)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创新服务方式。紧紧围绕简化施工流程和提高审批效率下功夫,不折不扣地执行县委、县政府一系列关于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园区建设、重点项目落地等优惠政策,坚决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政令畅通。根据住建局的工作职能,一是开辟特事特办绿色通道。对特殊事项实行特事特办、专人负责。采取提速快办、主动协办、跟踪督办等措施,积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绿色通道服务。二是在企业项目建设中,从工程招投标、质监安监备案、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等方面,提供优质快捷服务和技术指导。三是积极探索“网上预审”在窗口事项中的应用,设立了特殊事项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推出窗口审批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协助协办,努力做好企业和群众的“店小二”。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完善法制机构建设,配备一名专职法制人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共44名,行政执法关键岗位持证率达到90%以上。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业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住建部新标准宣贯培训会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县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培训会等,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执法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日常检查、事先合法性审查、执法卷宗评查等形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将县政府对我局行政执法卷宗评查结果通报本局相关执法股室,要求执法人员加以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提高执法卷宗质量,提升办案水平。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使每名同志进一步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的正确认识,能够明确自身肩负的工作责任,能够自觉树立起为群众和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思想意识,不断营造全员参与、同促共进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高服务效能。在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要求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建筑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大气污染防治、物业服务、住房保障、农民工工资清欠、及信访案件办理等各领域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提高群众和企业对住建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为契机,施行一系列作风建设新举措,对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程序办事、损害群众利益、刁难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等问题,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问责。把干部职工在纪律执行、工作落实、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成效与评先树优、选拔推荐紧密结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为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同意,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完备优廉的要素环境、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推动我街菅商环境持续改善,进入市乃至全省前列,为我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一)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社会环境。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牢记营商环境就是一个地方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以人人都是菅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坚定信心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菅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人敢打敢拼,敢想敢干的精神,着力打造优化菅商环境新高地。

三是工作纪律再严明。街道营商办、街道纪委和街道宣传办要定期通报曝光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通报曝光在服务企业、兑现政策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根据《关于开展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专题调研的预通知》(银营商指挥办发〔2019〕37号)和《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整改自查自纠的通知》(银营商指挥办发〔2019〕3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委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银党办〔2019〕27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构建一体化集成审批服务模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九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65号)的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医疗联合体、互联网+健康、分级诊疗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明确责任。

相关指标:全市共有床位16396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7.29张,执业(助理)医师数为9684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4.30人。三级医院6家,床位数6950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3.09张,执业(助理)医师为4206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1.87人;二级医院13家,床位数3719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1.65张,(助理)医师数为1385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0.62人。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市中医院迁建、妇幼保健院产科大楼等项目。目前,已完成市中医院迁建项目的科研行政楼、辅助用房、门诊楼的主体已封顶,住院部九层结构,医技楼二层结构的施工,已经开工的单体,年底主体混凝土结构全部封顶;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大楼项目已完成建设、设备调试,处于工程自检阶段,准备验收;续建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春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于室内装修阶段,满城北街社区、文昌路社区初步完成房屋购买,并完成设计招标工作。

(二)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一是推进危急重症五大中心建设。依托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目前已经建成国家级的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自治区级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创伤救治中心正在建设中,以此带动医联体内各相关医疗机构危重症病人的转诊和能力提升。二是建立专科诊疗中心或专科医学联盟。依托市属三甲综合(专科医院)建立危重新生儿转运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专科诊疗中心,成立宁夏(银川)电生理远程诊断中心、宁夏口腔医学联盟、银川远程影像诊断和远程病理诊断中心、银川癫痫远程诊疗中心、区域性检验中心、银川消毒中心及银川市呼吸专科联盟、糖尿病专科联盟等,开展区域合作并在医联体内延伸。

(三)扎实推进医联体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构建了由地区三甲医院牵头,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组建了松散型合作为主、涵盖四类135家医疗机构的6个纵向医疗联合体(“3-2-1、3-1”纵向医疗联合体和专科(妇幼保健、中医)纵向医疗联合体模式),联系126个基层医疗机构,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分工协作,推进医疗资源的纵向整合。率先实现全市市属1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2家社会办区域检验中心26项检查项目的检验结果互认,为医联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协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通过引进第三方检验机构,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检查、检验。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宁夏迪安乐嘉医学检验中心、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发挥其优质医学检验技术优势,与银川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合作。目前,宁夏迪安乐嘉医学检验中心、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分别与全市62家、40家医疗机构开展了技术合作。

(五)引入新技术、新业务,打造重点专科,促进区域专科品牌建设与发展。经过与北京对口医疗卫生合作单位的深入交流,以发展重点专科抓手,相应科室间一对一进行精准技术合作,通过培训、专家指导等方式快速提升专科能力。明确了我市各单位的重点专科发展方向,引入高精密度标测指导房颤射频消融、胸腹主动脉瘤腔内修复等先进技术22项,开展手术305例,部分项目填补了省、市、县域技术空白,确定北京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骨科、耳鼻喉咽喉头颈外科、市口腔医院牙周、正畸等24个重点专科建设与发展,推动医院专科品牌形成及提升现有专科品牌的影响力.2019年银川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选出15家专科。

(六)发展互联网+医疗试点。“互联网+医疗健康”走在全国前列,一是全国吸引知名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入驻银川,好大夫、丁香园、航信景联、京东、360健康、春雨医生等38家全国互联网公司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34家互联网公司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银川市备案注册的医生总数已达到3.8万余名。二是大力推进远程会诊平台和诊断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国专家远程门诊全国共完成门诊1.75万例,其中邀请北上广等地专家为宁夏患者服务3753例。三是建设银川在线互联网门诊,依托全市市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级以上职称专家建设了内科、妇科、儿科、产科等26个科室,已完成在线门诊732例。线上诊后管理和复诊平台为宁夏患者开展线上随访管理13.4万人次,其中银川地区参与线上随访管理的人数为4.6万人次。四是我市引进第三方平台建设了宁夏电生理诊断中心和银川市影像、超声、胎心监测、呼吸睡眠监测、病理等远程诊断中心,将远程诊断的各类检验检查项目纳入远程诊断中心,将优质医疗资源实现云化管理,将医疗机构逐步纳入云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了诊疗时间、诊疗地域和诊疗内容上的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区域医疗标准化、同质化服务水平。目前,银川市远程服务平台最远同非洲的贝宁共和国实现了远程手术指导、远程会诊和远程诊断。截止目前,宁夏电生理诊断中心已连接医疗机构305家,完成91万例心电诊断。银川市远程影像诊断中心已连接医疗机构180家,完成34万例影像诊断。银川市远程胎心监测中心已连接医疗机构7家,用户数223人次,监护次数达6100次。银川市远程病理诊断中心、呼吸睡眠监测中心、远程癫痫监测中心正在试点中。五是“银川市处方审核流转平台”自今年上线以来,共享全市药剂师资源,对全市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互联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药店门诊处方实时在线审核,在缓解专家资源不足、提高效率的同时斩断医药购销不当利益,实现电子处方外流,患者可自行选择采购药品方式。截止目前,“银川市处方审核流转平台”已连接医院4家、互联网医院2家、药店54家。9月18日,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银川市医药流通及使用监管(服务)平台项目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利用9个月的时间,针对区域内医药供应商、医疗机构的医药采购、配送、使用全过程的业务环节,设计开发适合区域医疗体系现状、完整的区域药品流通和使用监管平台,实现药品从供应端到医院端,再到患者端的流通全过程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六是研发“银川健康广场”,是基于微信小程序的便民服务平台,通过居民电子健康码,实现各医院门诊、床位和大型设备检查的精准预约,实现智能分诊、移动支付、院内导航、诊间结算、报告查询、床旁结算、一站式结算、处方流转、出院随诊、120救护、健康宣教、疫苗接种、健康档案查询等全流程便民服务。目前,已对接银川市属六家医院全部功能。七是与丁香园、有来互联网医院联合建设了银川市在线科普教育与科普平台,推广通过互联网远程技术,提供多样化的医务人员在线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和对居民的健康科普知识培训。目前,全市共有370名医生参与视频录制,已完成视频创作8963集,通过审核校验并发布在互联网的视频共7493集,正在推进科普音频和住院科普项目。八是中关村“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园已引入“互联网+医疗健康”企业59家(其中已入驻41家,已注册正在办理手续3家,正在办理入驻企业15家),41家入驻企业中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15家,3家为大健康产业(数据处理、分析、药品配送)不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余23家正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互联网+医疗健康”聚集区基本形成、产业效应初显。

(一)因部分医院存在困难,银川市都市圈范围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行难度较大。

(二)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已针对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等工作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但药监部门和医保部门的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完善,“互联网+医药”工作推进困难。

(三)全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信息化基础薄弱,系统、数据、接口等互不兼容,已成为制约“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瓶颈。

(一)2020年,科学规划布局我市城市医联体,实现网格化管理,试点推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在永宁县等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地区探索医保打包付费机制。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市属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持续推进,加强对现有市级重点专科的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扩大都市圈范围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验结果互认。

(二)继续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一是大力营造“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加强政务服务的同时,通过市场化手段,将现有先发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让“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植根银川。二是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区域医疗标准化、同质化。建设银川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各级医疗机构数据的互联互通。以银川第一人民医院为基地,成立各个病种的专家组,逐病种向基层落地标准化专科诊疗系统,通过互联网与物联网等方式,实现区域医疗标准化、同质化。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南》、《智慧医院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内部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内部数据共享、对外流程统一、医疗实时监管。同时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个别业务单一的二级医疗机构实行统一“云his”部署,实现his、lis和pass各项功能,逐步实现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为了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全面推动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街紧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营商工作任务,社区和村联动推进营商工作,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1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街道二楼办公室。2、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在会上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各业务口就各自营商工作进行汇报,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最多跑一次”及社区和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进行通报,并就工作进行详实、细致安排,及时对各类事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3、重点项目保障有力。我街成立以武装部长为组长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工作协调,保障了各项工程进度。

街认真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的文件,仔细研究,落实到位、到人。根据《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软环境办[2019]38号)文件精神,街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到实位。积极宣传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利用街道、村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led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每一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了解。街道软环境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相关探讨交流,让相关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及条例条规。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各部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面提升高街道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逐步投入运行完善功能设置。大厅推行“一窗式”的模式,让群众就近办事,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心得体会

营商环境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增长而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经营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创新活力,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国通过推出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比如,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审批流程;制定优惠税收政策,吸引外资投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创新能力等。这些措施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和环境。

在我的工作中,我也接触到了一些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比如,国家加强线上服务,破除通关障碍,用一网通办平台极大地提高了制定政策的效率,减少了企业的成本,使得我们能够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业务和创新发展上。同时,我在工作中也看到一些问题,比如某些地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和不一致性,导致企业审批难度加大,甚至无法完成投资。

四、还需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

尽管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继续深化改革的需求仍然很强烈。在我看来,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点:深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化;加强政策的培训和执行,拓展营商环境的影响力;加强行业标准和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加强企业和政府的沟通与合作,加强信息共享,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结语。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取得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不俗成绩。但是,我们面临的挑战依然较大,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持续提高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水准,实现更加强劲的经济发展。我们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当做重要的工作任务,从而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竞争作出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2019年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营商环境效能“提升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部署,不断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文体功能区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核心,以解决基层“痛、难、堵”点问题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首善标准,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制度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施策、重点突破,持续推进、务求实效,努力把文体功能区打造成为大西安区域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

以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一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二是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三是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四是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五是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开发建设高质量发展。

1.坚持贯彻落实中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夯实各项指标责任,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2.对标国内先进,复制推广借鉴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年底前培育1-2项工作亮点并取得实质性效果。

3.做好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辖区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对企业在开办过程中各事项环节,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年底前实现文体功能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4.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加强专网系统“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系统建设,提升项目在线申报数量和审批过程数据质量。

5.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省市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设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推行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

6.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省市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等方面工作。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

7.做好投资便利化服务工作,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及时向投资企业提供各类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纾困解难,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

8.做好功能区营商环境“双包一解”大走访工作,全年持续深入项目、企业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确保各项目全年走访次数不低于30次,进一步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健全问题台账,逐项销号、逐条践诺,树立诚信守诺的良好形象。,提升发展动能和水平,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9.做好政府诚信力提升工作,严肃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行为,对不履行各类政策承诺、不兑现已签订的各类合同、拖欠工程款、不兑现配套资金等问题梳理汇总,制定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

10.持续推进咸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定期召开月度会议或专项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1.不断开展宣传工作。继续开展好营商环境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按照积极稳妥、正面引导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功能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动员和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争创“零投诉”营商环境活动。同时,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宣讲阐释,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努力赢得企业和群众的信任和理解,营造功能区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12.建立常态化督查考评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结合部门职能和公开承诺事项,对重点部门和窗囗单位开展日常督导。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绩效监督、组织监督、执纪监督的作用,对完成任务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逐级严肃追究问责。

2020年以来,灵武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在“放”字上抓突破,在“管”字上加力度,在“服”字上提效能,千方百计解痛点、疏堵点、攻难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努力,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安排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和政府常务会上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对标先进深化改革打造一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及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日常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迅速掀起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热潮.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惠企政策、动态信息等;制作宣传海报200份、宣传折页3000份,在各类办事大厅、服务大厅进行广泛宣传;在市级政务大厅设置营商环境(“六稳六保”)政策宣传咨询窗口,电子屏滚动播放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口号,切实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责任,对指挥部进行了优化调整,将9个专项行动组调整为7个;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印发《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灵党办〔2020〕59号),确定了15个方面工作、46项具体措施;举办灵武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印制发放400本《优化营商环境材料汇编》;市政协开展关于“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视察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组织相关单位顺利完成了自治区2020年宁夏营商环境模拟评价和银川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2.聚焦释放活力,各个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子证照入库率达98%,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率达30.5%,企业开办银行代办点投入试运行,一日办结率达到95%以上,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2086户,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审批、一日办结”,企业开办效率大幅提升.二是加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窗综合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下放乡镇就近受理,工艺简单、环境影响小项目环评专家函审制,征占地面较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施工许可办理材料精简至8项,政府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11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最优审批时限压缩至75个工作日;环评、水保等“多评合一”事项调整至施工许可取得前办理,水、电、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制定《灵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搭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灵武+园区”区域评部分评价事项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或已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全面推广运用评审结果.三是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企业用水报装由原来的6个环节压缩至3个环节,精简环节50%,申请材料由7项压缩至2项,精简材料30%以上;燃气报装实现供气企业全程代办,无外线工程企业接入时间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压缩时限60%以上.四是不断简化财产登记流程.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窗口“一窗受理、并行服务”,新开办企业一般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复杂登记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实现即时办结.五是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新模式,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投入运营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着力打造“蓝精灵”纳税服务品牌,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和“税务局长走进直播间”活动;率先在全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方式,省去纳税人携带现金、银行卡等繁琐流程;设置简事快办、繁事专办窗口,平均缩减纳税人等待时间近20%;推行“税务ukey”,缩减开票成本;充分利用“银税互动”平台,形成“银税抬轿”的工作合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截止目前,共计减免税费2.27亿元,自助办税服务厅“非接触式”办税近8960笔,微信扫码支付近5000笔,74户(次)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纳税信用贷款4582.6万元.六是持续降低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成立灵武市中小微企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浙江网商银行签订普惠金融县域合作协议,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月活动,简化担保流程,担保费率降低到1%以内,羊绒、养殖企业担保费由1.0%降低为0.8%,免除企业10%存单质押.1-9月,新增担保贷款余额1819笔4.7亿元,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争取贷款1.24亿元,累计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23.9亿元.七是持续方便企业退出,依法强化合同执行.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累计办理企业简易注销501户;对3家企业进行了破产审查,推动无清偿能力但仍有营业价值的“僵尸企业”实现破产重组;截止9月底,共受理合同类案件3639件,结案3046件,结案率83.7%.八是加强就业服务与劳动力市场监察.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各项任务,印发《灵武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具体措施》,通过科技创新后补助、融资担保及创业贷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式,持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累计发放各类补贴补助2366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2742个,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654人;为企业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4263万元,受益企业680家,受益涉及人次56775人;简化创业贷款办理流程,精简手续,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79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息28.58万元.加强劳动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31个在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下发《劳动监察建议书》12份,办理劳动合同招收备案10388人,解除备案2395人,对19家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审,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印发《灵武市政府投资类新开工建设项目实施部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暂行办法》,共追偿农民工工资1100万元,排查政府类投资项目及国有企业欠薪案件3件,社会类投资项目欠薪案件7件,提前完成“两清零”目标.九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平性.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运用统一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政府采购事项线上办理,降低采购交易成本,政务采购信息全面公开.十是依法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全面实现电子化招投标,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公开透明开展招投标活动,公开招标率达100%.截止目前,发布招标投标公告238个(工程项目161个,采购项目77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共开标505个(工程项目303个,政府采购项目202个),开具无挂靠、无串标、无围标承诺书1437件.精简招投标行政办事环节,按照“不见面、网上办”原则,清理工程招投标备案事前事项,精简规范流程,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备案、投标报名审核等环节,推行“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保证金线上缴、开标不见面、专家在线评、交易结果网上查”的“不见面”交易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截至目前,房建、市政实行电子标“不见面”开标共8个项目,2020年7月1日起,交通工程项目全部实行电子标.十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制定《灵武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第二批8个部门36大项行政职权(事项)划转,“一枚印章管审批”扩大到16个部门253个事项,累计办件30337件;全市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1467项,统一按照国务院“四级四同”标准部署上线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进厅事项1195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1133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100个高频事项实现“马上办”,385项事项实现就近办,524项事项实现“即来即办”,1115项事项可不见面办理,435项事项可“掌上办”;认真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完成24个部门340项事项精减,累计减少环节274个、申报材料482份、办理时限1623个工作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112项;推行“出生一件事”等20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窗综合受理率提高到72.6%;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设立无人警局、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理率达到91.1%;推行“好差评”二维码评价,企业群众满意度达99.5%;12345等便企热线接转受工单7247件,已办结7085件,正在办理162件,办结率97.8%.十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办理商标侵权案件3起,罚没款2.53万元;截止8月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154件,万人拥有量5.2件/万人.十三是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推进网上监管体系建设,同步建立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将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及时推送到监管部门,加强审批与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在餐饮、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持续强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420条,行政处罚信息562条;加强重点领域企业信用监管,对3802户纳税人、12家粮食储备企业、41家环保重点企业、28家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动态管理,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失信自然人1287人次,法人139人次,限制高消费1387人次,采取司法拘留10人,联合惩戒失信企业22家,帮助18个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制定《灵武市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多方举措、全力推进清偿工作.2020年我市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金额1654.65万元,清偿率为100%.十四是加快建设包容普惠创新环境.出台《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武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修订)》《灵武市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灵武市备案科技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设立5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成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家,目前已培育和引进科技服务机构17家,指导企业科学归集研发费用入库2.8亿左右,推荐申报各类科技项目90余项,柔性引进各类人才100余人;推进基层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完成1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0个乡村大舞台改扩建工程,扎实推进“三馆七站”免费开放,上半年共接待群众13.2万人次,其中24小时智慧书屋流通6千余人次.推进“互联网+教育”,全市100%的班级使用触控一体机或智慧黑板,建设在线互动课堂、教室70间,建成与教育厅互联互动的县区级平台,5所学校被确定为“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制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7条措施,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强化项目落地服务,共请进来蒙牛集团、伊赛集团、正威国际集团等区外企业70批348人次,签约招商引资框架协议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36.2亿元.向300多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兑现产业政策奖补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0511.5688万元.

3.加强督查检查,提升服务满意度.

由市营商办、市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电话调查、随机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营商环境指挥部7个专项行动组、各成员单位《条例》及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尤其是将窗口单位、行业服务部门作为督查检查重点,促进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扎实推行“好差评”制度,切实提高营商环境服务满意度.

尽管我们积极做了一些工作,也付出了一些努力,但与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政府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要求,与企业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协同推进合力不够;二是简政放权力度还不大,主动服务的主动性还不强;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监管、联合监管力度还不够大,新型监管方式未常态化展开,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尚未形成,执法交叉、重复检查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法治环境优化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优化营商环境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2021年,灵武市将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和《银川市对标先进深化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突出全市项目建设、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等重点,抓好《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15个方面、46项任务落实,加大跟踪督办,切实做好迎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及自治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各项工作,倾力在企业开办、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公用设施报装、财产登记、融资贷款、政务服务便利化上抓突破、见实效,举全市之力打造政策更优、审批更简、成本更低、服务更好、监管更准的营商环境品牌,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灵武经济高质量发展.

x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对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主动学习政策、认真研究政策、扎实落实政策。

(一)党建引领,抓实“放”

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体制机制改革涉及部门利益深度调整,也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如果没有“一把手”亲自抓就难以有效推动。x乡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始终坚持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定期研究、协调推进,为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开展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经发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党政办、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财政分局等部门各有一名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形成了浓厚的改革创新氛围。

二是改革向村(居)下沉,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穷实辖区企业党组织作用,提高思想站位,以党建引领“放管服”改革下沉村(居)工作,形成乡党委负总责,各村(居)支部书记总负责的工作格局,对下沉的企业服务事项,定流程、定分工、定岗位,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理顺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加强事前预情、事中提速、事后问效,实现服务办事质量和效率“双提速”。确保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令畅通,下放服务事项承接落在实处。

三是宣传作引导,营造红色氛围。充分利用乡辖区内所有电子屏、qq、微信工作交流群、村(居)宣传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大力宣传“办事零距离”、“一次办好”等便捷式优商环境政策。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最多跑一次”等服务制度,图文并茂讲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流程,围绕“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全最优”的目标,实行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着力改进措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企业对“放管服”工作的知晓率和获得感,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创造优化条件向纵深开展。

(二)强化示范,抓实“管”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将为民服务事项梳理出制度告知单,制度上墙,窗口工作人员主动亮出党员身份,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优质服务的引领带动,将每位窗口工作人员培养成“全科办事员”,实现“一岗多能”、“一窗通办”,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态度生、冷、硬及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发生,做到工作提质、办事提速、服务提效。每月不定期督查公开服务、投诉举报热线情况,确保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扎实做到简政放权做“减法”,加强监管做“加法”,优化服务做“乘法”,实现便民服务办事质量和效率“双提速”。

(三)简化流程,抓升“服”

一是设立便民服务组织。x乡建成便民服务中心x个,设立村(居)便民服务站x个,乡级和村级实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按照“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要求,将民政、社保、残联、国土、卫计、合医等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整合资源优化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并配置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体化办公、一站式办结和一条龙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快捷办事。做到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差错、行为零投诉,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办理流程,实现企业“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是窗口受理,集成服务。整合服务资源、实现集中化办公,各村(居)均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开设多个窗口工作位,按照“一窗受理、一站服务”原则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让群众、企业只跑一处、只跑一次,切实缩减事项办理时间及流程。

三是简化流程,精准服务。x乡把为民服务相关事项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与“x+n”体系综合治理相结合,出台办事指南,建立信用台账和“红黑榜”制度,将事前信用承诺查询嵌入部门业务流程,坚持制度上墙、透明服务,变办事“凭经验、凭熟人”为“凭指南、凭流程”,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办理流程,实现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服务不够优化。部分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的自觉性还不强,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审批高效化。

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满意度,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充实工作力量。

一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使其达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要求;三是加强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放管服”改革优化银山环境工作认真有效开展。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加强工作保障。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充分履行本局职能,自2018年12月成立以来,相继办理政务服务业务近150万件、行政审批业务近4万件,新增市场主体16000余家。

(一)以效为先,推动营商环境科学发展。

一是推行多种举措,实现降本增效。通过52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平均每项为企业节约成本近200元。部分需要抽取专家的事项,专家聘请费用全部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不让企业出一分钱。申请人有“一照多证”的办理需求时,为降低申请人前期准备成本和行政成本,提高踏勘工作效率,将多次踏勘任务合并为一次,实行“多勘合一”。

二是推动“一业一证”,破解发展难题。为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办多证等问题,进一步降低政府干扰,推动企业自主发展,按照《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证照同办”“证证同办”等改革成果为基础,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事项审批,变为如今“以企业为中心”的一张许可证,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拿证即开业”。例如,药店行业的行政许可法定时限为6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7个工作日,通过“一业一证”改革,只用3天时间即可拿证,比法定时间提高97%,比承诺时间提高82%。

三是坚持特事特办,助企复工复产。为破解疫情期间企业发展难题,我们确立了凡是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审批事项,一律开通绿色通道;凡是能网上申请办理的事项,一律免费邮寄材料,线下不再办理;凡是能容缺受理的事项,一律容缺受理;凡是能压缩审批流程的事项,一律对审批人员充分授权,加快内部流转的“四个一律”保障举措,最大限度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例如,受疫情影响,湖北格林凯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1000多吨订单的生产,跨省落户,实现异地重生,为满足企业快速落地需要,我局加急办理审批手续,保障企业仅用十三天时间就完成从注册到生产,被新闻联播赞为“火神山”速度。

(二)以质为果,托举营商环境向上发展。

一是职权下放,开辟重点镇“绿色审批通道”。为更好促进乡镇驻地的企业发展,提高乡镇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使企业办事实现“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的工作目标,我局结合重点镇建设,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按需下放”的原则,拉出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公司设立等首批30个大项80个子项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下放重点镇,开辟重点镇“绿色审批通道”,让驻乡镇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精准对接,打通企业“优质发展通道”。为全面加快企业建设进程,缩短企业落地周期,先后三次召开涉及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工业项目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诉求,与企业精准对接行政审批服务11项;先后5次召开主管部门协调会,集中开展业务研讨会20余次,解决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5个。

三是局长陪跑,建立完善“政企交流通道”。为准确掌握行政审批流程,检验改革成效,从群众视角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行局长陪跑制度,以现场体验、陪同企业办理、跟踪企业问效的方式,及时发现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依法为本,推动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自身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立程序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按照省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通用平台,实现线上无缝隙对接和帮办代办,做到线下无审批,全面建立我县依法审批环境。2019年我局组织40余人参加执法证考试,2020年将做到全员覆盖,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全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并逐步推行持证上岗。

二是指导企业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发展。我们不仅为企业送去便企惠企的好政策、好措施,同时也送去助力企业优质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利用召开企业座谈会、“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注册企业培训会等时机,多次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让企业发展始终保持在法治化轨道,确保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三是推行企业发展负面清单,推进快速发展。凡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放宽准入门槛,保证企业快速落地,切切实实让企业感到发展有希望、落地可作为。

(四)以商为重,促进营商环境协调发展。

一是实行“大受理模式”,让企业到一窗办所有事。专门建设行政审批大厅,建立形成40个大项、191个小项“受理标准一元化”,推行综合受理,建设形成“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踏勘、一同出件”的快速审批通道,实现“进一门、到一窗、办所有事”。

二是实行“不见面审批”,让企业不出门办成事。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具体要求,推进“一网通办”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将214个行政许可事项主项、382个实施子项纳入网上平台运行,形成全程电子化链条,“一网通办”率达到100%,让企业不出家门就能办成事。

学历偏低“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的措施4

关于第31条反映的一般干部学历偏低的问题。中江县干部队伍的全日制学历情况为:全县5499名干部职工中,其中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485人,占27%,全日制专科学历1143人,占20.79%,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2871人,占52.21%。

一、中江县干部队伍学历偏低的原因。

1.统计口径的原因。此次巡察组对干部学历以全日制学历为统计口径。但是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招聘要求,国家认可的学历符合条件者都可以报考。按照不限全日制的统计口径,中江县干部队伍学历现状应为:全县549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其中本科以上学历3274人,占59.54%,专科学历1843人,占33.52%,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409人,占7.44%。

2.单位需求的原因。公开考试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统一审定发布招聘公告。2018年之前我县因经济条件,地理位置等差距,为解决“招人难”问题,设置的学历条件多为专科及以上,所以招聘的人员中有部分人员的学历不是本科及以上。

3.上级招聘要求的原因。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招聘工作的通知》(德人社〔2013〕5号)文件要求:“公开考试招聘不再设置学历是否为普通高等学校或全日制之限制”。所以招聘的人员中有部分人员的学历不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二、下一步提升干部总体学历的措施。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改善学历结构。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以公开招录(聘)、人才回引、公开选调、高校招聘等方式引进人才,尤其是多渠道引进工业经济、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县委重点工作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加大从双一流学校、双一流学科招录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和考核招聘研究生力度。统筹拟定补员计划,优先考虑重点部门、重点专业,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学历要求提高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不断改善干部的年龄、学历、专业层次。

二是加强分类培训,提升干部素质。通过加大对在职学历教育的奖励力度,鼓励学历较低的干部职工通过函授或网络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加大主题培训,采取县内分期培训、外出培训等方式对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重点部门和岗位干部针对性培训,提升干部党性修养和热爱中江、建设中江、发展中江意识。加大业务培训,由牵头部门对相关领域业务知识开展专题培训,采取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讲座或请专家授课等方式,了解国际国内行业形势和发展大势,开拓眼界和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完善人事政策,确保队伍稳定。修订《中江县“情归中江、团聚兴业”实施办法》,提高学历要求,制定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良好的经营环境将形成强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恶劣的商业环境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限制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这里的投资者不会更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滨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六个坚持”、打造“六种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的职能作用,以立足本职为核心、以强化服务为抓手、以改进作风为保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行动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追赶超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张光峰书记在全市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追赶超越的意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落实意见,部署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队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研究出台了《滨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全市追赶超越的意见》,从服务环境、服务措施、服务责任、服务监督等方面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就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为给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抓纪律不减弱,抓作风不放松。定期组织召开科室、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就加强纪律、改进作风制定了“十个严禁”的规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度。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作风纪律领导小组,采用“突袭”检查的方式对各科室、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检查;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开展了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积极参加“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等活动,充分发挥举报电话、xx箱等投诉渠道的作用,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服务,认真受理举报和投诉,跟踪督查办理结果,大力整治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等违规行为,对发生各种严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将同时追究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一)加强基层调研分析。转变工作作风,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到基层企业的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及时提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建议。

(二)减轻企业调查负担。积极推进企业一套表统计制度改革,减少整合统计报表的种类和指标,调整统计报表报送的频率和期限,进一步方便企业填报,减轻调查企业报表负担。缩减、整合涉及企业的统计业务会议,除上级机关要求外,取消市及以下开展的各类涉及企业检查、评比、达标活动。

(三)改进服务方式。在做好为党委政府服务的同时,增强服务企业的意识,创新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在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设立服务窗口,开通服务热线,努力满足企业对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的.需求。通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等多种统计产品和网络、电话、函询等多种服务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咨询建议。

(一)抓好廉洁统计建设。落实好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保障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规范清理中介机构及社会组织,禁止市统计局统计人员参加企业安排的任何公务宴请,禁止违反规定接受企业赠送的现金、礼物、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等。同时设立部门监督举报电话,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二)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组织各科室(中心)、队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按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的原则,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调整下放县区1项,保留仅1项。行政审批人员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工作,统计行政审批的审批权力、审批人员、审批事项做到“三集中”,进驻行政审批中心(大厅)的审批事项、审批权限也能做到“两到位”,从而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在局外网网站开辟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申请、公示公告、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等子栏目,制作完成全市统一的统计数据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进一步方便企业、社会、公众享受及时、快捷的统计服务。

(一)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_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最新理论,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

(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_____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____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老实,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坚决不当两面派。

(三)通过自学、互学、外出参加培训等方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诊疗技术和服务能力。

(一)各科室要切实强化职责担当意识,保持全体员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全力以赴完成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各项要求。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各科室要根据服务内容和业务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通过政策解读、学习先进经验等方法,帮助广大员工牢固树立“一次办成”的服务理念,为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究。畅通举报通道,用好各类举报平台,对查实的举报问题追责到底。建立健全常态化考评机制,对涉及“一次办好”的重点科室、窗口单位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同时加强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奖罚分明,激励全体员工担当作为。

广大员工在服务患者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在工作中时刻践行“患者满意是我们的宗旨”,坚持医院标准化建设一直在路上的总体要求,狠抓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履行好应尽的责任,主动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范围,在收费大厅安装了led显示屏,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方便患者及时查询。门诊各科室加强预约诊疗服务,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患者就诊等待时间。导医台为患者提供轮椅、雨伞、针线盒、花镜等便民服务,及时解决患者在就诊时遇到的困难。药剂科在门诊开设咨询窗口,b超室安装排号叫号系统,实行预约检查,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同时还要把“不争第一就是在混”的激情文化、“一天当两天半用”的效率文化、领导干部“约法三章”、“八不用”的团队文化扎根到心中,落实到行动上,为患者主动服务,用心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落实,按照上级党委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加强党风和行风建设,继续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主题,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细化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镇沅县从“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优化流程、专项督查、提高服务”等几个方面入手,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

坚持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_*法》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推动镇沅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历史使命来抓,将《条例》、《办法》贯彻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好《条例》、《办法》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5次。结合镇沅实际制定了5个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度,以制度管理推进改革实效。

(二)减环节降耗时、优化服务流程。

通过推行联合审、联合办、联合批,将涉及多个部门的外部流程优化为一个窗口内的内部流程,解决便民事项窗口功能单一。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推进“不见面”办事,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探索多个相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事项到“一部手机办事通”集成办理。将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4个环节并联成1个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时间3个工作日内完成。2020年全县共登记内资企业1731户,比去年年底增长30户,增长1.8%。信用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全流程整合,抽查市场主体367户均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1579户。将不动产转移登记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精简报送办税资料和流程,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办理时间再压缩10%以上。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利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精准放贷,2020年镇沅县共为48户企业发放纳税e贷23802.10万元。减轻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可在5%至12%的区间内确定缴存比例,增加网上业务办理,缴存企业和职工可手机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还款等业务。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27209户一般工商业用电客户实行优惠让利电价政策,累计让利296.51万元;引导大工业电力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今年完成交易电量相对减少电费1594.51万元,平均每度电降低电价0.1元,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简化用水报装流程,对供水方案进行优化,企业用水报装费用压缩比例达20%以上。在建成区范围内,打造“半小时”服务圈,建成区管网报修、居民水表报修基本实现30分钟到场。同时增开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办理等便民渠道。

(三)落实项目审批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长。

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审批事项各要素、办理流程和办理信息数据格式,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一网通办”的要求,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完全实现网上审批,核准项目办结时间从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审批5个工作日办结。申报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报即批。按照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将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区域评估的园区内项目压缩至30日内。全力协助企业快速推进项目审批,一次性告知办理人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引导好业主通过网上进行项目申报。

(四)加大稳岗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2020年,发放1182人失业补助金623万元;发放161人失业保险金,75.4万元;代缴94名失业人员医疗保险19.16万元;拨付1285人价格临时补贴96.47万元;拨付53人技能提升补贴13.9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83户、失业保险计划稳岗返还惠及职工人2027人、失业保险计划稳岗返还228.64万元。2020年2月起至6月,对参保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单位应缴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2月和3月已征缴医保的企业,按减半政策予以退款,同时职工个人账户划账不受影响。全县共有107家企业办理医保减征业务,减轻企业费用负担333.50万元。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推出小微快贷、微捷贷、纳税e贷等线上信贷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对贷款到期企业开展展期、无还本续贷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减利让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五)强化法律监督、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审查,做到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又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加大辖区内8个商品交易市场监管,***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站、网店354个次,线下检查网站、网店4个次,未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份;检查各快递末端网点66个,对存在取件二次收费违规行为的24个快递末端网点已责令改正。查办食品及农产品类案件8件,罚没款入库68132元;办结药品案件4件,罚没款入库5673.3元。力求实现“办一案、助一企、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强化督查检查,建立健全机制。

研究制订县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对全县9个乡(镇)和38个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建立营商环境常态化督导落实工作机制。落实好服务保障企业各项措施,建立企业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畅通维权服务渠道,认真做好企业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对牵头部门牵头作用发挥不到位,责任部门主动性不够,未及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未建立各项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形成制度化长效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协调不够,缺乏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合力。

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各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流程不断缩减,但是部门政策、法规要求不一,各种服务流程依然十分繁琐,企业办证难等问题依然不程度地存在;各部门项目资金分散难以整合,缺乏助推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及重点企业的强大资金合力。

(二)民营企业总量小,扶持政策落实有差距。

镇沅中小企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县内中小企业规模达不到省、市扶持条件,导致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大;地方财力困难,投入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较少,部分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不足。综合企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创业初期成长缓慢。同时,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制约了我县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建设工程审批改革不够深入、网办系统融合不足。

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已经启动,但没有取得大的突破,在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提升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支撑。

涉及部门在横向纵向沟通上还存在沟通不畅、沟通不及时、合力不足等问题,企业多头跑、往返跑甚至没有头绪跑的情况依然存在。由于住建系统建设项目审批单独在云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站上进行审批,审批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没有进行对接,造成网上审批流程不够简化。

三、工作相关措施。

(一)以测评效果为导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的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测评中的17个指标和普洱市“红黑榜”考核反馈的具体问题,持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营商环境测评成果客观、量化检验“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极力攻坚薄弱环节,努力推动改革深化和落实,引导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性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

(二)完善和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制订培育发展规划,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向多个行业和领域拓展。强化服务,加强企业管理,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和法制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不断改进投融资方法,拓宽思路和渠道搭建融资平台,切实解决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资本瓶颈问题。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以制度管理推进改革实效,打造“提供证明少、审批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目标,进行刀刃向内的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思路,推进线上“一张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次办结”改革的措施,整合部门职能打破各自为政的格局,有效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密切联系企业、加强挂钩协调服务。

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工业攻坚,采取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列出问题清单、倒排解决时限。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结合企业遇到实际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政策宣讲,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材料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

“取消皮卡车城区限行措施,因地制宜放宽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限制,取消微型货车、轻型密闭式厢式货车城区限行措施。在部分非城市主次干道实施弹性停车措施,有效缓解夜市周边道路停车难问题,服务“夜间经济”发展。”

记者今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公安部门出台《宜昌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着力从推行拓展“一网通办”、“一门进入”、“一次办成”、“一事联办”、“一审多用”,强化“加急服务”、“自助服务”、“上门服务”,严打涉企突出违法犯罪,强化交通安全服务保障,完善警企沟通机制,强化涉企执法监督,提级审核涉企案件13个方面进行了优化,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激发市场活力。

涉及治安、交警、内保、网安的14项尚未纳入“一网通办”的服务事项,迅速协调省公安厅和市大数据局,实现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对接连通。整合警种分设的办事窗口为综合窗口,全面推进“一门进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处”。

对照企业开办“210”标准,落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1天内办结、零费用”,对新开办企业办理公章刻制业务,实行与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办理时间压减至半日,并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占掘路许可纳入宜昌市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一事联办”,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现场踏勘、发布交通管制通告、审核审批等所有流程,并明确专人跟进服务,维护施工期间现场交通秩序;推进新生儿入户“一事联办”改革试点。

同一承办者在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群众活动,每年度内只需一次性提供申报材料,公安机关实行一次性许可,一年有效;对经常举办促销活动的大型商业体,如活动内容、规模、地点保持不变的,承办者可以每年度一次性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报备;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公证、抵押质押等业务,实行“一次审批多次使用”。

对全市所有备案的信誉制企业申办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现场办结;对涉外单位外国人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和紧急商务活动提供加急签证服务,现场办结;对企业员工出国(境)参加紧急商务活动、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提供加急办理出国(境)证件服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

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心得体会交流发言

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九条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第十四条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年度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第三十五条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第四十五条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第七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十四)承诺的招商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四)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八)未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第八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二)诫勉谈话;(三)通报批评;(四)取消年度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年度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第八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七条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带着推动发展的强烈使命,带着为民服务的浓厚感情,切实抓好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按照旗委关于对营商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针对通知中涉及到我局营商环境的相关问题,及时按照责任分解内容进行自我梳理。现将我局整改措施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一是优化提升统计效率和方法。深入推进统计服务便民化,不断提升“互联网+统计服务”水平,推进统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给企业降本减负。

二是加强统计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分析市场,提产提效。营造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

三是不过分干预企业数据,同时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在职能范围内尽可能提供优质统计,协助企业积极发展。

四是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统计法治环境。通过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

五是强化实施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营商环境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形象,影响着一个地区的发展。统计局要切实增强尊重企业、关心企业、支持企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投资形象和招商使者”的理念,携手打造“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品牌,以开放包容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