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采购问题整改措施(精选16篇)

小编: 紫薇儿

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取决于执行的力度和落实的情况,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整改措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不断总结和改进,以下是一些改进措施的建议。

政府采购问题整改措施

为更好的贯彻??领导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采购部的工作、规范酒店采购部工作程序,现关于采购部询价、比价及供应商管理工作作如下整改:

一、询价、比价、定价。

月日,由采购部牵头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市场询价,对酒店使用物品的规格、参数、品质进行规范,避免因询价时间不固定、品质不统一,导致询价信息有误的情况。

询价地点主要针对附近菜场(香苑菜场),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价格差距,则第一时间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探讨,确保真实性和有效性。??月??日询价则由采购部牵头,分片区进行询价,拟定地点为各大菜场和超市。

本着为酒店控制成本为原则,每期定价将以市场实际询价结果为标准,以《大江晚报货比三家公示价格》和网上公布批发价格为参考,严格按照“货比三家”的采购原则制定最合理的价格,以便更好的配合使用部门完成酒店的经营目标。

二、供应商管理。

中不遵守时间,对供应商进行直接经济处罚。如供应商出现问题(食品、到货时间),则按制度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如扣款、延迟货款),严重者则申请更换供应商。

将每周、月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存档,以纸档为基础,录入电脑做好电子档案,分别进行装订存档。对每日申购的食材进行装订存档,做到查有所据。对询价、比价的资料及时进行存档,对有异议的问题用事实进行说话。

通过20xx年10月对我院的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我院物资采购程序存在管理不规范、支付凭证签字不全等问题。当月由何院长、王副院长带领医院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总会计、总务科科长、设备物资科科长一行到大理附属医院进行参观学习物资采购的具体流程及其相关制度。

通过参观学习,借鉴大理附属医院物资采购、管理、款项支付程序,对我院以后的此项工作如何开展作进一步讨论,决定对院内设备物资进行集中采购,医院就此制定了“院发[20xx]121号关于印发永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器械)和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了保证质量保证正常供应,原供货企业没有大的变更,设备物资科根据原供货企业供应的商品类别进行大致分类,分别通知各供货企业带齐各种证件资料到我院由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现场进行所有产品逐一谈价,签订供货协议,供货价格在20xx年度的基础上打了不同的折扣,为医院节省了支出,保证了患者的利益。20xx年度共签订供货协议27家供货企业。通过这一改进,供货企业各自履行自己的供货品种,既保证了质量也满足了临床需求,还规避了不正当的竞争,如果出现问题也便于追踪查找。根据各科室的需求计划,做到了有计划按步骤完成此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物资的正常供应,满足了临床需求。20xx年共签订29家供货企业的供货协议。

医疗设备的购置,根据各科室填写的医疗设备购置申请单及可行性论证报告,设备物资科每季度进行汇总,上报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购置与否。同意购置的设备由医疗设备(器械)采购小组按规范程序进行采购。

设备物资科。

20xx年4月。

为进一步加强采购部的工作、规范采购部工作程序,现关于采购部供应商管理工作作如下整改:

二、供应商管理。

针对现有供应商进行资料的审核,做好供应商档案,并针对各类别供应商选择相应的备选供应商,确保发现供应商出现问题进行更换时,能做到零过渡。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如供应商在送菜过程中不遵守时间,对供应商进行直接经济处罚。如供应商出现问题(食品、到货时间),则按制度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如扣款、延迟货款),严重者则申请更换供应商。

将每周、月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存档,以纸档为基础,录入电脑做好电子档案,分别进行装订存档。对每日申购的食材进行装订存档,做到查有所据。对询价、比价的资料及时进行存档,对有异议的问题用事实进行说话。

采购部的工作重心在于掌握好市场波动,日常工作主要是收集数据,在今后工作中,采购部将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夯实采购数据库,以详实的数据落实好每项工作。

采购部:王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摘要:政府采购对于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经过实践,采购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发展。为更好更快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本文分析了现实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找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与对策。

1政府采购的现状。

目前各地基本上实现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政府采购范围窄,规模小。

近几年,政府采购发展迅猛,但采购规模小的问题依然很突出。目前政府采购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财政专项拨款的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及少数工程及房屋修缮,而对货物工程及劳务等项目,仍未完全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这使得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在现有的政府采购结构比例中,货物类采购的比重较大,服务类采购所占比例很小,仅为采购总规模的5~10%左右。

2.2落实不得力。

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部门的既得利益,部门的负责同志如果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会影响采购制度的推进。比如,一些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先斩后奏或先斩不奏的方式,把应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采购,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2.3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

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和传统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制约,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往往存在预算约束力不强,财政监管失控,使得支出单位的自主支出权限过大,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盲目、重复采购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如四川省某州市通川区行政单位2006年政府采购总额为800万元,而预算内安排的只有200万元,其余600多万元大都是采购单位利用预算外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采购的。还有的单位利用预算外资金的采购量比重过大,要占该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量的80%以上。

2.4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滞后,采购方式和行为等不够科学和规范。

2.4.1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

一是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不公开发布应该发布的信息,如有的地区通过了地方性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按规定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发布,便于社会监督和供应商了解,但地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却认为这与其他地区无关,只限于在本地区发布;信息发布的媒体选择不科学,一些地方或行业的政府采购不是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相关信息,而是热衷于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媒体上发布信息,有的还规定向采购机构收取信息发布费用,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更趋复杂,增加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的困难。二是供应商资质审核不规范。在实际运作中,一些地方资格审查程序过于简单,虚假中标或中标后违约现象严重;还有的地方搞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达不到全面竞争的效果。三是具体评标、定标程序不规范。一些地方人为的因素过重,影响了政府活动的客观公正性,致使评标标准执行不严,重价格轻质量、重表象轻内涵,甚至出现人情标、虚假标,影响了政府采购的信誉。

2.4.2政府采购方式不够科学。

政府采购工作还没有达到专业化,与客观发展不适应。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方式运作中,一是过分强调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竞价无限化。二是采购方式随意化,采购行为缺乏规范性和公平性。有的地方没有按照各种采购方式的实施条件进行选择使用,为图方便,随意简化招标程序,甚至还掺杂行政意志,使招标走过场,从而使采购活动及其物品的确定失去了公平竞争性。

2.4.3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采购活动分散,形不成合力,不能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不明确,以及政府采购制度难以推行等。

2.4.4缺乏对供应商的管理与保护。

从大范围来看,规范、统一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机制还未建立。没有年检制度,供应商临时性投标,“一锤子”买卖较多。

2.4.5投标单位在制作标书、竞标时存在违规行为。

一是标书制作不够科学、合理、规范,导致了政府采购行为的失败,降低了政府采购的威信,为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进留下了负面效应。如四川省某州市通川区在一次公开开标评标会议中,由于标书制作得不够严谨(底分90分,价格和服务承诺各占5分),最终评标结果是一商家以21.32万元中标,另两商家以19.54万元和25.3万元落标,评标委员会后未做任何说明,引起不少参与者的猜测和议论,也没有让落标商家心服口服,这说明,此次开标评标活动是未取得圆满成功的。二是恶意竞标时有发生。一些商家为打击和挤走竞争对手而采取恶意倾销价格或是以其他商家根本就不可能达到的售后服务承诺,使其他商家知难而退,中标以后又拒不履行义务或是通过各种手段加价、要挟。其后果是采购单位不能按时、按质购到所需之商品,从而对政府采购制度产生抵触情绪。它扰乱了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给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采购单位及守法商家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如四川省某州市通川区教育系统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采购150台微机,以提升整体教育水平,通过4月5日的政府采购结果,一商家以65.6万元中标,原定于8月30日前调试安装完毕,可至10月底没有一台货到,这引起了学生及家长的强烈不满,从而也打击了学校推行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三是奸商合谋,价格欺诈。部分商家利用偏僻山区县市信息不畅的劣势,相互通谋,同进共退,故意抬高价格。

2.5政府采购领域缺乏专业化人才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它涉及到经济、贸易、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知识,要求管理、执行和评标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需要一支庞大的专业知识过硬的队伍,人才的缺乏将会制约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2.6政府采购市场化程度不高,招投标机制、监督体系不健全。

2.6.1政府采购市场化程度不高。

由于缺乏日常操作的条件,使每一次政府采购都成为偶然行为。这样容易让人误认为政府采购就是把公共用品集中到一定规模,然后通过招标的形式批量购买。

2.6.2招投标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模式。二是专家评委库人员空缺。每次招投标活动只能临时邀请一些有关专业人员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的权威性。三是招投标主体缺乏自我约束机制,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采购由少数行政领导做出决定,结果权钱交易、人情交易、贪污、受贿、拿回扣等现象难以杜绝。

2.6.3政府采购监督缺乏明确的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以及相互制约机制,具体表现为:对资金监督管理不规范;对采购商品的售后服务管理不规范;管理机构内部机制不规范。

3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尚存在诸多问题,为了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让每一位商家均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使之成为真正的“阳光采购工程”,然后,采用“阳光采购模式”进行招投标才能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阳光采购模式的实质就是高效准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集体议定。高效准确就是保质、保量、及时、快捷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对物资资源的需求,做到保障有力,供给及时;公开透明就是运作公平,运行透明,程序科学,环节紧密,做到采购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公平公正就是要创造供应商公平竞争的环境、采购人员公正执行制度的环境、监督人员有效监控的环境,实现各环节职能的到位和制衡;集体议定就是决策要民主、议定要民主,要实现采购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民主议定,以杜绝暗箱操作和决策者个人决断重大事项现象的发生和行为的产生,确保集体参与,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要做好“阳光采购模式”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多做工作。

3.1加大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力度。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不愿甚至抵制政府采购,或者不明白政府采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就会影响到采购制度的推行。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层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他们明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所在和必要性,以及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通过视、听等多种宣传方式使群众自觉地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二是要加大对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而单位部门要自行采购的,应严肃处理,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从重从严处理。

3.2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采购规模的大小表明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力度。只有规模上去了,政策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按照“稳步发展,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因部门制宜,因时制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首先,要抓好工程、服务和节能环保方面的政府采购工作,拓展服务采购的范围,将培训、会议、接待以及政府购买劳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的具体模式和机制;其次,有效整合政府采购资源,采取上下联动,实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等采购资源的共享,积极推动工作开展,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再次,在大力推行协议供货采购形式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其他有利于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的采购方式。

3.3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采购项目是否完善、细致,直接关系到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一是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尤其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各采购单位及时做好全年采购计划,详细列出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要严格执行,对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以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硬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二是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从预算编制入手,细化采购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增强采购的计划性,减少随意性。

3.4建立一种有效的法律机制,用机制管理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运行机制,是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和当事人都应当遵守的游戏规则,而不是用强化行政控制手段管理的采购行为。其主要机制为:第一,公平竞争机制。政府采购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促进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之间最大程度的竞争来实现的。通过竞争,形成买方市场,促使投标人提供更好的商品、技术和服务,设法降低产品成本和投标报价,从而形成对买方有力的竞争局面,通过公开有效的竞争使采购实现物美价廉。第二,公开透明机制。保证公平竞争,防止采购机构及其上级主管做出随意的或不适当的行为或决定。第三,建立公平处理投诉机制。参加竞争的所有投标商机会均等;所有投标人都使用同一标准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评价;采购过程中向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都应一致;不歧视公有或非公有、本地或外地、国内或国外投标商等。第四,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政府采购的三个当事主体即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制度。管理者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操作者是采购中心或社会代理中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使用者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货物的验收及管理使用;建立招标人、使用人与定标人相分离制度。招标人是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使用人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标人是由一部分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独立评标,公正定标;建立采购、付款、验收三分离制度。招标人负责采购,使用单位负责验收,财政部门则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签单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二是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和配套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保障和行为依据。三是人大监督机制。人大有权力监督政府正确使用通过纳税而获得的公共资金。四是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机制。这些部门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监督,能起到明显的威慑和预防犯罪作用。五是社会监督机制。这一机制的介入,不仅能保证政府采购的高度透明,促进采购中的廉洁,维护政府形象,而且还能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3.5加强和培养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化教育。

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尽快建立政府采购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政府采购人员作业准则和岗位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逐步做到政府采购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政府采购用人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3.6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运作模式。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电子化开发建设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科技信息化水平,完善网络体系,形成网络采购的大市场,大力推行网上采购,使采购过程更加快捷,采购程序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

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采购年鉴.

[2]政府采购制度研究文集.

[3]詹静涛.《国外推行政府采购的主要做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求是杂志[j].2005.10.

[4]范志静,李晓宇.《加强监管是搞好政府采购的党务之急》.改革之窗[j].2005年第7期.

[5]邓顺华,胡云.《政府采购abc及其相关法规》.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3.

[6]杜炎.《企业如何参加政府采购》,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2.4.

[8]帅长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手册》,天津电子出版社,2004.9.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

省教育厅财务处: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财函〔2014〕223号)精神,学院领导非常重视,纪委书记刘自强同志召集学院计财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图书馆、纪检监察室等与政府采购相关单位行政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我校政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会上大家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参加政采购工作实际,决定由院招标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在两天内对本单位在2014年度参加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罗列汇总,形成清单,并按《通知》中有关要求对项目逐一开展自查,将自查结果特别是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和电子文稿形式报学院招标办汇总,形成我校自查自纠工作。

报告。

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及时上报省教育厅财务处。现将自查自纠情况。

报告。

如下。

   我校参加政采活动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采购法》、《2014-2015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关于对2014—2015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及电脑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的通知》、《运城学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通知》中的整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我校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采购预算编制环节。

   1.每年初,学院计财处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和学院经费总预算,编制年度采购预算草案;经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查同意,报院长办公会议逐项进行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呈报院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发文执行。以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对于追加采购项目,根据学院“三重一大”有关规定,30万元以下政采项目,由院长审批;30—50万元,院长办公会议审批;50万元及以上项目,党委会议审批。但所有追加项目只要超过10万元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必须按相关程序做到依法应采尽采。

   1.有一个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缺乏调查研究,预算严重脱离实际,预算虚高,最后中标价低于预算的一半以下。监察室(院招标办)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于出现这种问题的单位,在2015年度预算编制时要重点审核。

   2.自查中发现,老校区有一个茶炉“煤改气”项目,最后中标单位为山西金曙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中标总价为25.6万元。按规定应列入政采立项,但因改造工程耗时较长,,涉及到几千名学生暑假开学后及时喝开水问题,通过政采采购,时间上不允许,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行招标。这种决定虽然是集体决定,严格讲也属于违规行为。以后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预判和前瞻性研究,不能以耽误工作为借口而违反法律法规,要树立以法治校的意识并将之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院招标办以后要坚持原则,敢于与违规行为做斗争,坚决制止此类事件发生。

   (二)采购文件编制环节。

   1.研究需求的数量和质量(技术参数)要求。由院内采购单位参考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市场流行的新标准、最先进技术标准等,根据需求设定相关参数。

   2.开展调查研究。包括市场行情、兄弟院校有做法等,通过广泛调研,扬长避短。

   3.向省政采中心项目主持人请教。省政府采购项目主持人,经常参加相关培训,对国家相关政策十分熟悉。向他们请示或请教,能避免走弯路,大大提升编制效率。

   4.形成书面文件。参照省政采提供的编制“样本”,进行文件编制。经现场管理人员的讨论和业内专家指导后进行修改成文。

   5.报院招标办程序性和部分实质性审查同意后上报发布。院招标办主要是根据国家招投标、采购有关法规,对文件中的排他性、歧视性、限制性条款进行实质性审查;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程序进行审核;对招标项目是否列入预算及立项依据进行审查。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招标文件编制有严格要求,但各采购单位缺乏此方面的经验、知识和能力,粗制滥造,矛盾、漏洞经常出现,指标参数不科学、不翔实,要求不具体,给投标方和评委带来很多困难,甚至于可能直接导致招标失败。随着实践经验的增多,通过学习,逐步进行规范。

   (三)采购执行环节。

学院招标办根据省政采书面函的要求,向省政采中心推荐规定数量的现场监督员和采购方代表。在采购单位的分管院领导监督下,院招标办提前半天在学院评标专家库(副高职称以上)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教职员工,作为采购方代表参加政采评标活动。牵头采购单位人员不参与评标。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按学院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采购方不得参与评标活动,由学院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参加评标。造成评标人不了解项目背景,对现场评标专家提出的具体问题无法解答,不利于评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今年计划在学院招标工作组中新加入一名采购方代表(实际上是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编制人),虽不参加评标工作,但可在评标室外等候,为评标专家提供咨询。

  (四)合同签订环节。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根据省政采中心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五)履约验收环节。

   对于通用设备,由院资产管理处在学院抽取相关领域教师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履约验收;对于其他项目验收,由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室和院采购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单位试用报告等文件进行验收,各自签署意见并形成验收报告。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因双方原因,部分项目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导致验收往往比合同要求延迟。管理单位和采购单位要加强配合和协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中标单位按期交付,及时验收后使用。

  (六)资金支付环节。

   资产处将验收合格报告、中标合同、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送计划财务处进行审核;计财处审核同意后,向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递交直接支付申请;支付中心经审核合格后按合同有关规定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在质保期结束无异议后,支付尾款。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学院资金紧张,有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的行为。加强对学院计财部门工作的监督,教育财务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意识,以法治校,不能我行我素;计财处要加强财务管理,尽量做到按时支付,减少违约行为。

   1.简化政采程序。政府采购项目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正规、合法、干部安全,但就是从项目申报到最后完成采购环节很多,耗时过长,对于学校来讲,所采购的项目季节性很强,时不我待,有时学生入学急用,但迟迟采购不到货,误事。建议对于急需项目,可简化政采程序。

   2.减政放权。我校距省城最远,每次招标都要去4—5人(分管院领导1人,现场监督1人,牵头单位负责人1人,采购方代表评标人2人),采购成本过高。建议对于一些特殊需要的、项目预算数额较低(比如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考虑在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公告结束后,由采购方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政采中心来人监督即可,以降低采购成本。

   3.有的中标单位迟迟不来我校签订合同,有时紧用的货物中标单位不及时来签约,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能得到保障。建议政采中心加强对中标单位教育,中标通知书能标明签约时效。

   特此报告。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工程、网络、电脑、实验设备、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20多类采购项目。特别是几次大型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将每月的30日下午作为业务学习日,以此加强中心职工业务素质,不断拓宽现有人员知识结构。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多项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收费及资金管理。采购中心是非盈利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完全免费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服务。采管分离后采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采购信息发布。每次公开招标的采购信息都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少于20日”的规定执行。采购结束后中标信息及时上网,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才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合同履约及验收。每次采购完毕后,采购中心都主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浅谈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回顾本科室半年的工作,根据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认真查找,现将发现的问题。

总结。

如下:

2、工作中经常出现在订购货物后供货方到货不及时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后续工作的开展。

2、在维修工作中,不能第一时间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深入钻研不够,对楼内的一些管线走向、设备等不是很熟悉。

3、工作中单打独斗时多,科室人员相互配合、交流的少。信息没能及时共享,出现工作中有时衔接跟不上。

4、工作被动落实多,主动超前少。大多是承办领导交办事项,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

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责任心,责任比能力更重要。

现在我们维修后及时跟进,测算好工程量并双方签字确认;有问题采用工作联系单方式上报,避免工作的推诿扯皮;钥匙使用采用单位提交申请的方式,整改措施:增强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了解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的具体政策,这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前提条件。

整改措施:根据到货不及时的现象应在签订订单同时要确定大致到货时间,了解供方发货渠道和发货信息,掌握到货的主动权,尽量避免到货不及时的影响。

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管理,坚持原则。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xx月xx日,由采购部牵头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市场询价,对酒店使用物品的规格、参数、品质进行规范,避免因询价时间不固定、品质不统一,导致询价信息有误的情况。

询价地点主要针对附近菜场(香苑菜场),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价格差距,则第一时间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探讨,确保真实性和有效性。??月??日询价则由采购部牵头,分片区进行询价,拟定地点为各大菜场和超市。

本着为酒店控制成本为原则,每期定价将以市场实际询价结果为标准,以《大江晚报货比三家公示价格》和网上公布批发价格为参考,严格按照“货比三家”的采购原则制定最合理的价格,以便更好的配合使用部门完成酒店的经营目标。

中不遵守时间,对供应商进行直接经济处罚。如供应商出现问题(食品、到货时间),则按制度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如扣款、延迟货款),严重者则申请更换供应商。

将每周、月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存档,以纸档为基础,录入电脑做好电子档案,分别进行装订存档。对每日申购的食材进行装订存档,做到查有所据。对询价、比价的资料及时进行存档,对有异议的问题用事实进行说话。

采购部的工作重心在于掌握好市场波动,日常工作主要是收集数据,在今后工作中,采购部将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夯实采购数据库,以详实的数据落实好每项工作。

政府采购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20xx-20xx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xx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问题整改措施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安相结合,以管好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扩大群众参与面,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从政环境,为推动黄冈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二、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的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从严治党工作从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共分三个阶段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成立市安监局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xx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明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从严治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党组各成员要带头深入调研、广泛座谈,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上级点、自己找、群众提等方式认真查找在机关政治生活、作风建设、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至少要查找出3个以上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专班,做到边学边查边改。

3、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要结合安全监管实际,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具体举措和整改时限,接受群众监督,实施方案报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组的指导下进行动员和部署。

4、公开承诺,狠抓落实。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意见,并向群众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诺的内容要具体,整改落实情况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同时及时向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0月)。

1、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要强化党性教育,通过开展上党课、学党章、知党情,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自律。要经常性的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弘扬黄冈革命老区精神。

2、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职责,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负有领导责任,做到“具体抓、抓具体”,制定出台黄冈市安监局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清单。

3、从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认真落实安监系统“十五不准”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注重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处理力度。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断深化“三联三民”、“三带三全”活动,党组各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蹲点调研,深入了解服务对象所思、所盼、所难,并形成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要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号召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做好服务,以优质、高效的工作赢得服务对象的好评,确保服务群众“零障碍”。

4、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始终坚持“两用两反对”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折不扣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健全完善干部作风、廉洁问题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制度。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机制,通过个别座谈、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与干部群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5、从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组织开展安监系统“严纪律,守规矩”专题学习活动,有计划地开展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讨论等活动,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作为推进依法治安的强大精神动力。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把关作用,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办法,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对违反“四个服从”原则、“五个必须”要求和“十个严禁”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从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切实抓好基层党建“3536”工作实施,巩固和提升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不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时间开展学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学政策、学理论、学业务,提升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并保障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党员入口,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不断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创新,把党员活动与时代特点、与国情市情、与机关文化建设、与部门行业特点、与党庆国庆等相结合,精心选择主题,不断创新载体,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知识竞赛、专题研讨、文体比赛等活动丰富党员生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7、从严落实制度治党。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等,推动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增强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运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等,以制度规定来严格规范和约束干部职工的言行,强化制度规定执行力。

8、从严问责追究。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做到从严落实、从严监督、从严问责,坚决执行“十个一律”。对在从严治党工作中出现的领导不重视、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责任人进行严格追责问责;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从快查处并进行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底)。

1、完善机制。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并积极总结、完善、提升,形成独特的从严治党的常态化机制。

2、及时总结。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要进行系统梳理,认真总结经验,集中展示成果,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3、开展回头看。对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逐项对开展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对“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班子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抓好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检查督办。局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开展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及时传达要求、沟通信息,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对检查督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抓好统筹兼顾。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的同时,处理好中心工作与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把从严治党工作与具体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促进黄冈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政府采购工作的不足和整改措施

政府采购在国际上素有“阳光下的交易”之称,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最为合理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市区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尤其是自2005年实现“管采分离”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政府采购工作逐渐规范并不断发展壮大,成效显著。2008年,市区政府采购共执行预算金额3083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8358万元,节约资金2478万元。

市区政府采购工作这些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领导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反映在采购时间过长,效率低,成本高,程序复杂,手续烦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管理存在漏洞。尤其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不高,没有编制到具体的项目,采购项目调整或追加时有发生,随意性大,缺乏科学性、精确性和可操作性,有的甚至还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专业人员欠缺,无法满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要求。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主要分成政府集中采购、部门分散采购两大块,涉及政府采购监督机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然而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市区唯一的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也仅有5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各部门也缺乏熟悉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各环节都存在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三是政府采购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软硬件服务水平与工作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严重滞后,既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时效性,也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四是部分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工作服务意识不强,职责缺位。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项改革举措,实施的时间不长,部分同志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造成少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效率和质量上与采购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采购规模将逐步增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政府采购工作要牢固树立以采购人为本的意识。并充分保障广大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转变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一些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科学性、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应重点面对采购人(包括各级、各单位的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以及供应商、评标专家。突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旨在引导采购当事人树立公共财政的正确意识和依法采购的正确观念。突出宣传市区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实现采购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采购透明度。突出宣传政府采购成功案例,让社会各界从内心接受、认同并支持政府采购工作。

二、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规范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源头,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和规范程度。要积极推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凡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必须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要研究探索符合市区实际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流程,在预算编制精细化、完整性上做文章。科学确定各预算单位采购什么项目和应当花多少钱。政府采购预算应与部门预算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审核、统一批复;在制定政府采购预算时列明预算科目、采购资金数额、采购资金构成、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标准、采购时间,把项目落实到每一个采购对象,使之在执行中无漏洞可钻;不得任意追加采购支出或改变采购项目。同时要严格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目前省内兄弟地市从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人员大都在10人以上,且工作量与我市相当,与日趋壮大的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相比,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力量已显薄弱。建议参照兄弟地市的标准给市政府采购中心增配适量编制。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搭建好优质平台,打好服务品牌,打造一支过硬的集中采购执行队伍。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集中采购于2008年度节约资金809万元,建议在集中采购资金的节约额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增加每年核拨给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办公经费,解决市政府采购中心软硬件投入不足问题。

四、对通用商品尝试实行每年按计划打包采购,以体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协议采购主要解决了采购活动的时效问题及不同采购人对同一产品的多样性需求问题,每年的采购总量虽然不小,但其实每批次的采购数量并不大。我们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大胆创新协议采购的操作办法。为更好地体现规模效应,建议在目前全市正在实行的阳光工资、统一福利的基础上对各个级别领导干部的小汽车、办公设备等配备标准进行统一,根据干部的配备标准,尝试实行每年按计划打包采购。

五、加强后续管理,做好采购后履约验收工作。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管理的关键环节,如果履约验收工作短腿,政府采购的前期工作成果都将付之东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是采购人,由于采购人职责缺位,普遍存在重采购结果轻履约验收的现象,一些不良供应商就通过以次充好来降低供货成本,不但浪费了财政性资金,导致腐败,还极大地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声誉。近几年我市查处的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案件,基本上都出在分散采购履约验收这一环节。鉴于此,我们应该建立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建立履约验收专家组,由专家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使政府采购的成效真正体现在提供的产品上。

政府采购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时间一晃而过,过去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了诸多不足。以下是我的个人工作总结。

根据材料采购计划,按时、按需对公司主要产品及辅材进行申购。在请购材料的同时,并把材料的价格信息及时提供给相关技术部门,为产品设计选材提供图纸和成本估价。提高采购员的自身知识及业务水平,保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购买到材料,减少工程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提高企业利润。为降低成本,通过寻找多方供方,做到询价、比价、议价,从中选择物美价廉的供方。

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对每家来访的供应商进行分析了解,确保每一个合适的供应商的资料不流失,同时也利于采购对供应商信息的掌握,从而进一步扩大市场信息空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分板,合格者才具备供商资格。

工作中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沟通,充分发挥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的工作需要,能按照技术部的要求及时与各供应商进行沟通协调,尽努力按照我司的标准供应产品。工程订单所需设备均可按时交货,未能及时到货设备也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供应商供货时也要求其提供必要的资料。

公开透明的按采购制度程序办事,在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都主动按受财务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有问题将会在第一时间反馈给上级领导。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的产品等方面进行开展工作,采购员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进行询价、比价,注重沟通技巧和谈判策略。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协调,合作过程中,采购员必须公正严明,最终为公司选择且具有战略伙伴的供应商。逐步加强对设备及材料的价格信息管理,提高部门采购员的工责任感觉,今后采购部将特别注重采购人员的工作分配,保证采购设备及材料信息的有效追踪。在专业知道得到提高的同时,业务素质及责任感非常重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采购员,把好公司的进口关。

对各部门的请购问题上,希望请购部门给采购部一定的采购时间,请购材料时做好请购计划,尽量避免当天请购要求当天要货,或是第二天马上要货。为此将打乱采购员的工作计划,急需的物料有可能会造成价格方面或运费偏高,不利于控制成本。请各部门做好请购物料的计划。

由于采购及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并提供相关的证书和报告,导致在工程验收通电时,出现了低压计量柜不符合标准的问题,给公司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很大的损失。此类低级错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采购部的疏忽,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影响与麻烦,公司作出任何的处罚都愿意承担。通过这次的教训,今后的采购部工作要求更加完善,在设备进厂前,各种相关资料必须全部到位,后续并要求供应商设备如有任何的变更必须把资料补全。并了解市场的变化,要求各采购对设备要充分了解,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供应商体系没有完善,对重要的材料或者设备没有建立健全的资料库。工作的计划性不强,没有充分了解市场的行情,有关于__市变压器方面的变化情况没有掌握到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也未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完善供应商体系,对重要材料或设备的供应商要求达到两到三家,确保材料或设备能够了及时供应。随时关注市场变化,尽量利用多渠道来降低成本、控制质量。稳定现有供应商,开发有潜力的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商体系,在工本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积累经验。随着市场的因素影响,各种原材料的价格都在不同程度上涨或是下调,采购员要做好价格的比对,做好比价、议价,了解市场价格,从中选择优秀的供应商,避免供应商以各种理由对公司提出涨价的要求。继续配合项目部完成工程上所需求的设备及辅材的购买及设备进场,以及工程所需的设备的各种质资。

采购物资进行分类,制定分类物资采购制度,如工程设备和设备零部件的采购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所以在采购的过程中要做好采购计划;如日常所需文具等常用物资,做好相应的存货,购买量大则可以降低成本。配合仓库,掌握好仓库库存,了解销售的情况,使采购工作不处于被动状态,及时清查库存呆滞品,并上报上级处理。采购员的产品知识及业务素质通过培训和相互学习,使专业知识及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同时培养新进人员,使之尽快熟悉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部门人员仍会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管理水平及专业的产品知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完成工作的效率,同时我们也会选择性采纳公司其他部门提出关于下降成本和提高效率的方法,并不断的大胆尝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公司明天的发展能更上一层楼贡献出微薄力量。

政府采购工作的不足和整改措施

目前各地基本上实现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政府采购范围窄,规模小。

近几年,政府采购发展迅猛,但采购规模小的问题依然很突出。目前政府采购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财政专项拨款的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及少数工程及房屋修缮,而对货物工程及劳务等项目,仍未完全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这使得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在现有的政府采购结构比例中,货物类采购的比重较大,服务类采购所占比例很小,仅为采购总规模的5~10%左右。

2.2落实不得力。

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部门的既得利益,部门的负责同志如果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会影响采购制度的推进。比如,一些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先斩后奏或先斩不奏的方式,把应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采购,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2.3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

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和传统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制约,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往往存在预算约束力不强,财政监管失控,使得支出单位的自主支出权限过大,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盲目、重复采购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如四川省某州市通川区行政单位2006年政府采购总额为800万元,而预算内安排的只有200万元,其余600多万元大都是采购单位利用预算外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采购的。还有的单位利用预算外资金的采购量比重过大,要占该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量的80%以上。

2.4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滞后,采购方式和行为等不够科学和规范。

2.4.1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

一是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不公开发布应该发布的信息,如有的地区通过了地方性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按规定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发布,便于社会监督和供应商了解,但地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却认为这与其他地区无关,只限于在本地区发布;信息发布的媒体选择不科学,一些地方或行业的政府采购不是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相关信息,而是热衷于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媒体上发布信息,有的还规定向采购机构收取信息发布费用,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更趋复杂,增加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的困难。二是供应商资质审核不规范。在实际运作中,一些地方资格审查程序过于简单,虚假中标或中标后违约现象严重;还有的地方搞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达不到全面竞争的效果。三是具体评标、定标程序不规范。一些地方人为的因素过重,影响了政府活动的客观公正性,致使评标标准执行不严,重价格轻质量、重表象轻内涵,甚至出现人情标、虚假标,影响了政府采购的信誉。

政府采购工作还没有达到专业化,与客观发展不适应。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方式运作中,一是过分强调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竞价无限化。二是采购方式随意化,采购行为缺乏规范性和公平性。有的地方没有按照各种采购方式的实施条件进行选择使用,为图方便,随意简化招标程序,甚至还掺杂行政意志,使招标走过场,从而使采购活动及其物品的确定失去了公平竞争性。

2.4.3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采购活动分散,形不成合力,不能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不明确,以及政府采购制度难以推行等。

2.4.4缺乏对供应商的管理与保护。

从大范围来看,规范、统一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机制还未建立。没有年检制度,供应商临时性投标,“一锤子”买卖较多。

2.4.5投标单位在制作标书、竞标时存在违规行为。

一是标书制作不够科学、合理、规范,导致了政府采购行为的失败,降低了政府采购的威信,为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进留下了负面效应。如四川省某州市通川区在一次公开开标评标会议中,由于标书制作得不够严谨(底分90分,价格和服务承诺各占5分),最终评标结果是一商家以21.32万元中标,另两商家以19.54万元和25.3万元落标,评标委员会后未做任何说明,引起不少参与者的猜测和议论,也没有让落标商家心服口服,这说明,此次开标评标活动是未取得圆满成功的。二是恶意竞标时有发生。一些商家为打击和挤走竞争对手而采取恶意倾销价格或是以其他商家根本就不可能达到的售后服务承诺,使其他商家知难而退,中标以后又拒不履行义务或是通过各种手段加价、要挟。其后果是采购单位不能按时、按质购到所需之商品,从而对政府采购制度产生抵触情绪。它扰乱了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给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采购单位及守法商家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如四川省某州市通川区教育系统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采购150台微机,以提升整体教育水平,通过4月5日的政府采购结果,一商家以65.6万元中标,原定于8月30日前调试安装完毕,可至10月底没有一台货到,这引起了学生及家长的强烈不满,从而也打击了学校推行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三是奸商合谋,价格欺诈。部分商家利用偏僻山区县市信息不畅的劣势,相互通谋,同进共退,故意抬高价格。

2.5政府采购领域缺乏专业化人才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它涉及到经济、贸易、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知识,要求管理、执行和评标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需要一支庞大的专业知识过硬的队伍,人才的缺乏将会制约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2.6政府采购市场化程度不高,招投标机制、监督体系不健全。

由于缺乏日常操作的条件,使每一次政府采购都成为偶然行为。这样容易让人误认为政府采购就是把公共用品集中到一定规模,然后通过招标的形式批量购买。

2.6.2招投标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模式。二是专家评委库人员空缺。每次招投标活动只能临时邀请一些有关专业人员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的权威性。三是招投标主体缺乏自我约束机制,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采购由少数行政领导做出决定,结果权钱交易、人情交易、贪污、受贿、拿回扣等现象难以杜绝。

2.6.3政府采购监督缺乏明确的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以及相互制约机制,具体表现为:对资金监督管理不规范;对采购商品的售后服务管理不规范;管理机构内部机制不规范。

3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尚存在诸多问题,为了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让每一位商家均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使之成为真正的“阳光采购工程”,然后,采用“阳光采购模式”进行招投标才能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阳光采购模式的实质就是高效准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集体议定。高效准确就是保质、保量、及时、快捷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对物资资源的需求,做到保障有力,供给及时;公开透明就是运作公平,运行透明,程序科学,环节紧密,做到采购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公平公正就是要创造供应商公平竞争的环境、采购人员公正执行制度的环境、监督人员有效监控的环境,实现各环节职能的到位和制衡;集体议定就是决策要民主、议定要民主,要实现采购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民主议定,以杜绝暗箱操作和决策者个人决断重大事项现象的发生和行为的产生,确保集体参与,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要做好“阳光采购模式”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多做工作。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不愿甚至抵制政府采购,或者不明白政府采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就会影响到采购制度的推行。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层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他们明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所在和必要性,以及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通过视、听等多种宣传方式使群众自觉地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二是要加大对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而单位部门要自行采购的,应严肃处理,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从重从严处理。

采购规模的大小表明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力度。只有规模上去了,政策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按照“稳步发展,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因部门制宜,因时制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首先,要抓好工程、服务和节能环保方面的政府采购工作,拓展服务采购的范围,将培训、会议、接待以及政府购买劳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的具体模式和机制;其次,有效整合政府采购资源,采取上下联动,实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等采购资源的共享,积极推动工作开展,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再次,在大力推行协议供货采购形式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其他有利于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的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采购项目是否完善、细致,直接关系到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一是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尤其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各采购单位及时做好全年采购计划,详细列出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要严格执行,对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以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硬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二是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从预算编制入手,细化采购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增强采购的计划性,减少随意性。

3.4建立一种有效的法律机制,用机制管理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运行机制,是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和当事人都应当遵守的游戏规则,而不是用强化行政控制手段管理的采购行为。其主要机制为:第一,公平竞争机制。政府采购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促进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之间最大程度的竞争来实现的。通过竞争,形成买方市场,促使投标人提供更好的商品、技术和服务,设法降低产品成本和投标报价,从而形成对买方有力的竞争局面,通过公开有效的竞争使采购实现物美价廉。第二,公开透明机制。保证公平竞争,防止采购机构及其上级主管做出随意的或不适当的行为或决定。第三,建立公平处理投诉机制。参加竞争的所有投标商机会均等;所有投标人都使用同一标准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评价;采购过程中向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都应一致;不歧视公有或非公有、本地或外地、国内或国外投标商等。第四,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政府采购的三个当事主体即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制度。管理者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操作者是采购中心或社会代理中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使用者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货物的验收及管理使用;建立招标人、使用人与定标人相分离制度。招标人是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使用人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标人是由一部分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独立评标,公正定标;建立采购、付款、验收三分离制度。招标人负责采购,使用单位负责验收,财政部门则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签单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二是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和配套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保障和行为依据。三是人大监督机制。人大有权力监督政府正确使用通过纳税而获得的公共资金。四是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机制。这些部门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监督,能起到明显的威慑和预防犯罪作用。五是社会监督机制。这一机制的介入,不仅能保证政府采购的高度透明,促进采购中的廉洁,维护政府形象,而且还能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尽快建立政府采购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政府采购人员作业准则和岗位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逐步做到政府采购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政府采购用人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3.6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运作模式。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电子化开发建设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科技信息化水平,完善网络体系,形成网络采购的大市场,大力推行网上采购,使采购过程更加快捷,采购程序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

政府采购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各级政府及所属单位为日常政务的开展或者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采购范围极其广泛,除费用性支出外,其余所有实物性支出均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减少了寻租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我国近年不断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目前全国各地基本上实现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并提出一些解决的办法,希望能为反腐倡廉大局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一)落实不得力。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部门的既得利益,部门的负责同志如果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会影响采购制度的推进。比如,一些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先斩后奏甚至是斩而不奏的方式,把应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采购,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机构。还有的单位不从实际出发,自行提高采购标准,采购的商品都要高档配置,浪费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二)制度不健全。由于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虽然国外已有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但要建立适应我国的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还需要不断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出台后,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但太多侧重于政府采购的实现,而监督制约方面还不是很健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漏洞,从而滋生一些腐败行为。并且从目前我国有些地区实行政府采购的情况来看,政府采购工作基本上是由采购中心包办,使采购中心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从而容易引发一些腐败行为。同时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看起来有很多部门都可以进行监督,但反而导致没有一个部门能有效监督,往往无法将监督落到实处。

(三)信息不够透明。制度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原则,是达到采购效果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有效限制权力滥用的必要手段,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地区和部门政府采购中存在“暗箱操作”现象。比如,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招标,而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信息不在指定媒介,人为缩小受众媒介的范围;对有投标机会的信息故意加以限制,使供应商不能平等获取;对机密的竞争信息向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等等。

(一)加大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力度。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很广的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关系的协调,如果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不愿甚至抵制政府采购,或者不明白政府采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就会影响到采购制度的推行。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层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他们明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所在和必要性,以及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他们停留在“政府买什么、怎么买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的消极态度,而是通过视、听等多种宣传方式使他们自觉地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二是要加大对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而由单位部门自行采购的,要严肃处理,对于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如果涉及违法违纪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二)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首先,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的三个当事主体即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制度。管理者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操作者是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使用者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货物的验收及管理使用。

二是建立招标人、使用人与定标人相分离制度。招标人是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中介机构,使用人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标人是由一部分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独立评标,公正定标。

三是建立采购、付款、验收三分离制度。招标人负责采购,使用单位负责验收,财政部门则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签单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通过以上三项制度,逐步形成有关各方内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

其次,应进一步强化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要不定期的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还可主动介入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如对招投标进行监督等。再次,还要逐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加快建立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另外,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政府采购有序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可允许多个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谁服务好,管理机关就多委托其业务。对于严重违规违纪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

政府采购工作的不足和整改措施

政府采购是我国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延伸财政支出监督职能、规范政府消费行为、从源头抑制腐败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起步较晚,还存在许多问题等,需要在理论研究与实线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政府采购法》虽然已颁布施行,但是,实施细则并未出台。《政府采购法》只是一个大的法律框架,对具体的采购行为未做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得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既缺乏具体的法律指导,又无现成的范例作参考。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对政府采购工作做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使政府采购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明确政府采购中心的隶属机关。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下设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区的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工作,财政部门不得直接参与和干涉政府采购中的具体商业活动。实际上各县在推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机构的设置往往都是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一个政府采购办公室或政府采购中心,属财政部门内部科室,代表财政部门行使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和执行采购的双重职能。因此,难免出现与财政职能不相适应的现象,从而使财政部门在担当政府采购管理职能问题上界定不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由于集管理和执行为一体,监督管理体制不顺,工作量较大,在执行政府采购工作中,容易出现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现象。建议有关部门出面协商,尽快出台政策,明确政府采购中心的隶属关系,彻底解决机关设置不规范问题。

积极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着力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政府采购预算是编制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预算的完善和补充。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不仅可以全面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而且能实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政府采购部门事先预知全年采购规模,拟定采购计划,提前了解市场行情,捕捉采购信息,并按采购计划组织实施。同时,也便于招投标方式的实现,达到规模采购效益。因此,要积极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而解决目前县级政府采购无序、规模小、效率低的有效措施是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各采购单位除了要报送年度采购计划和季度采购计划外,还必须按时报送单位月度采购计划,以便于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时审核汇总并编制下达集中采购计划。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月度采购计划应全部转入下一月度处理,要坚决杜绝零星采购现象。

加速采购网络化进程。一是保证专业网站通畅运行,公开透明,以便部门预算单位既能及时全面、方便快捷地了解政府采购制度、程序和工作动态,又能尽快公开发布公告信息、中标成交结果等采购信息,使供应商能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公开,操作透明。二是促进政府采购管理网络系统高效运行。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成果,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网络化,实现网上办理政府采购业务,既方便各预算单位,又便利中标成交供应商,简化办事程序,促进工作效率的大幅提高。三是推行电子化采购。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推行网上招标、评标、询价、交易。充分利用互联网快速传递信息,扩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额,强化有效竞争,获取质优价廉的货物、工程与服务,降低采购成本。四是利用网上采购系统进行工作,创新即时有效的工作模式,促进办公成本的下降和办公效率的提高,缩短政府采购的周期,降低交易成本,大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五是建立健全“三库”。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招投标信息库,达到资源共享。

尽快制定节能产品的节能标准与技术指标。2004年底,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同时公布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在政府采购中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开始引导节能消费。然而,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中出现了“节能清单产品未能中标”、“采购人、企业强烈反对节能清单”等现象。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没有制定国家节能标准,二是没有建立权威的技术评定监督体系,三是节能产品没有实行政府强制采购。因此,推广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当务之急是由权威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动各行业、联合多部门,颁布节能产品的国家统一标准。当然,节能标准是高科技、经济性等多方面博弈的产物,这还需要一个独立其外的机构去监督、认证该标准的有效性。此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发挥其监督作用,推动标准的实行。有了节能标准与完善的评价程序,并不意味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就能实现了。这还需要政府制定政策,强制政府必须采购节能产品,通过政府来引导公众对节能产品的消费。

健全和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具体操作中还应健全和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把依法规范操作贯穿于政策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要建立预算制度,强化计划控制。财政部门应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财政预算并单设明细账,增强单位执行政府采购的约束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发挥规模效益。二是要建立审批制度,强化资金控制。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向财政部门申报年度采购计划,财政部门根据资金支付能力,并区分轻重缓急提出意见,上报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要建立核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单独核算,设立专户,国库集中支付,安排专人,建立专账,实行授权人员、批准人员、执行人员、会计人员“四分开”。四是要建立审计制度,强化跟踪问效。将政府采购支出审计纳入审计部门年度审计计划,实行一年一审制,对查出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五是要完善操作制度,强化规范运作。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修订《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明确采购机构、采购单位、资金管理部门、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并实行相互牵制制度,全方位提升采购质量。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应制定出全国统一的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约束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行为,用制度来促进政府采购诚信机制的建立。具体讲,《政府采购法》对诚信原则做出一般性规定后,国务院在出台《政府采购条例》或财政部在制定《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时,可以对诚信原则做出具体规定。二是完备的、强有力的措施在诚信体系建设中对诚信制度的落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诚信责任的落实要依靠具体的措施来作为保障,诚信体系的建设者在遵守有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还要根据自己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具体职责,采取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措施来执行诚信制度。三是完善的制度需要人去执行,各项措施的落实也需要人去完成,因此,可以说政府采购工作者是否讲诚信,是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成败的关键。首先应树立诚信意识,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其次还应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最基本的制度、办法、程序,增强法纪、政纪和制度观念,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和政策水平;再就是政府采购人员要遵守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

将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政府采购法》把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纳入适用范围是合理和必要的。一是能够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把政府工程列入政府采购范围与国际惯例基本一致。二是能够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在国家政治经济建设中的调控作用。众所周知,政府采购的作用不仅仅是节约资金,它还是反腐倡廉的锐利武器,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手段,是保护民族产业的有效措施,是落实保护环境、残疾人就业、稳定物价、促进地区均衡发展、推动国际经济合作等政府重大政策目标的有效途径。三是有利于加强对工程采购的管理。首先,需要明确是将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部门只是对工程的具体采购环节进行监督,而不是将政府建设工程的所有项目一并承揽。其次,将政府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通过多种采购方式的综合运用,能较好地弥补招标采购的不足,使整个工程的采购始终都在规范中运作。这样,既有效地避免了采购中的“暗箱”操作,节约了大量国家资金,又保证了工程的顺利施工。

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一是构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规范性,研究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制度体系是实施政府采购政策的主要内容,也是确保政府采购政策有效实施的必然要求。为此,应尽快研究制定《自主创新产品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评标细则》、《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等。二是促进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体系建设。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和认定标准以及评价体系,是实施政府采购政策的前提和基础,科技部门要负责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的研究和建立,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科技部门推进相关工作。三是在一定采购范围内或选择一些采购项目进行试点,在采购文件的制定和评审方法上,可增加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条件、优惠幅度、激励机制等,从而不断摸索经验,逐步完善政策。

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应创新。为确保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信箱,确保案件线索渠道畅通。财政部门对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并做到件件有落实,努力构建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方面,为便于具体操作,要对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另一方面,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为加强对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要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原则。在坚定不移治理商业贿赂的同时,依法保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实现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把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政府采购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范文

我县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许多因素影响着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涉及到各部门利益的调整,因此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足,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有的单位领导一把手,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是垄断财政或收权。特别是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对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界限认识不清,这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思想障碍。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分为三大类别178个子目,省、市又规定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从巳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看,其项目数量还不足规定项目的20%,部分货物采购项目和大部分工程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其主要原因有:财政部门内部对政府采购认识不一,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二是由于政府采购未纳入法律规范,缺乏法律的制约力,同时,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各部门、单位执法自觉性差,造成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

一是预算管理不到位。由于本级财政支出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较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尚不完善,也就无法编制出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系统的又便于实施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一事一议、一急速办的不完全规范的运行状态中,导致事倍功半,难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二是采购资金管理尚未到位。政府采购资金即包括预算内资金,又包括预算外资金,由于在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尚存漏洞,在支付方式上出现了预算外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失控。

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技术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而且涉及到招标、履约管理、仲裁等诸多环节,同时还需要对市场行情、商品和劳务的标准有准确把握,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而目前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人员多由财政部门内部调剂,虽然对财政业务娴熟,但政府采购专业理论知识与业务操作技能还相当缺乏,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府采购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省教育厅财务处: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财函〔20xx〕223号)精神,学院领导非常重视,纪委书记刘自强同志召集学院计财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图书馆、纪检监察室等与政府采购相关单位行政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我校政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会上大家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参加政采购工作实际,决定由院招标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在两天内对本单位在20xx年度参加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罗列汇总,形成清单,并按《通知》中有关要求对项目逐一开展自查,将自查结果特别是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和电子文稿形式报学院招标办汇总,形成我校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及时上报省教育厅财务处。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我校参加政采活动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采购法》、《20xx-20xx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关于对20xx—20xx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及电脑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的通知》、《运城学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通知》中的整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我校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采购预算编制环节。

   1.每年初,学院计财处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和学院经费总预算,编制年度采购预算草案;经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查同意,报院长办公会议逐项进行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呈报院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发文执行。以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对于追加采购项目,根据学院“三重一大”有关规定,30万元以下政采项目,由院长审批;30—50万元,院长办公会议审批;50万元及以上项目,党委会议审批。但所有追加项目只要超过10万元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必须按相关程序做到依法应采尽采。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有一个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缺乏调查研究,预算严重脱离实际,预算虚高,最后中标价低于预算的一半以下。监察室(院招标办)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于出现这种问题的单位,在20xx年度预算编制时要重点审核。

   2.自查中发现,老校区有一个茶炉“煤改气”项目,最后中标单位为山西金曙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中标总价为25.6万元。按规定应列入政采立项,但因改造工程耗时较长,,涉及到几千名学生暑假开学后及时喝开水问题,通过政采采购,时间上不允许,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行招标。这种决定虽然是集体决定,严格讲也属于违规行为。以后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预判和前瞻性研究,不能以耽误工作为借口而违反法律法规,要树立以法治校的意识并将之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院招标办以后要坚持原则,敢于与违规行为做斗争,坚决制止此类事件发生。

   (二)采购文件编制环节。

   1.研究需求的数量和质量(技术参数)要求。由院内采购单位参考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市场流行的新标准、最先进技术标准等,根据需求设定相关参数。

   2.开展调查研究。包括市场行情、兄弟院校有做法等,通过广泛调研,扬长避短。

   3.向省政采中心项目主持人请教。省政府采购项目主持人,经常参加相关培训,对国家相关政策十分熟悉。向他们请示或请教,能避免走弯路,大大提升编制效率。

   4.形成书面文件。参照省政采提供的编制“样本”,进行文件编制。经现场管理人员的讨论和业内专家指导后进行修改成文。

   5.报院招标办程序性和部分实质性审查同意后上报发布。院招标办主要是根据国家招投标、采购有关法规,对文件中的排他性、歧视性、限制性条款进行实质性审查;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程序进行审核;对招标项目是否列入预算及立项依据进行审查。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招标文件编制有严格要求,但各采购单位缺乏此方面的经验、知识和能力,粗制滥造,矛盾、漏洞经常出现,指标参数不科学、不翔实,要求不具体,给投标方和评委带来很多困难,甚至于可能直接导致招标失败。随着实践经验的增多,通过学习,逐步进行规范。

   (三)采购执行环节。

学院招标办根据省政采书面函的要求,向省政采中心推荐规定数量的现场监督员和采购方代表。在采购单位的分管院领导监督下,院招标办提前半天在学院评标专家库(副高职称以上)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教职员工,作为采购方代表参加政采评标活动。牵头采购单位人员不参与评标。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按学院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采购方不得参与评标活动,由学院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参加评标。造成评标人不了解项目背景,对现场评标专家提出的具体问题无法解答,不利于评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今年计划在学院招标工作组中新加入一名采购方代表(实际上是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编制人),虽不参加评标工作,但可在评标室外等候,为评标专家提供咨询。

  (四)合同签订环节。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根据省政采中心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整治过程中未发现有拒签、刁难中标单位的现象。

  (五)履约验收环节。

   对于通用设备,由院资产管理处在学院抽取相关领域教师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履约验收;对于其他项目验收,由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室和院采购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单位试用报告等文件进行验收,各自签署意见并形成验收报告。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因双方原因,部分项目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导致验收往往比合同要求延迟。管理单位和采购单位要加强配合和协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中标单位按期交付,及时验收后使用。

  (六)资金支付环节。

   资产处将验收合格报告、中标合同、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送计划财务处进行审核;计财处审核同意后,向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递交直接支付申请;支付中心经审核合格后按合同有关规定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在质保期结束无异议后,支付尾款。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学院资金紧张,有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的行为。加强对学院计财部门工作的监督,教育财务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意识,以法治校,不能我行我素;计财处要加强财务管理,尽量做到按时支付,减少违约行为。

   二、意见和建议。

   1.简化政采程序。政府采购项目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正规、合法、干部安全,但就是从项目申报到最后完成采购环节很多,耗时过长,对于学校来讲,所采购的项目季节性很强,时不我待,有时学生入学急用,但迟迟采购不到货,误事。建议对于急需项目,可简化政采程序。

   2.减政放权。我校距省城最远,每次招标都要去4—5人(分管院领导1人,现场监督1人,牵头单位负责人1人,采购方代表评标人2人),采购成本过高。建议对于一些特殊需要的、项目预算数额较低(比如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考虑在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公告结束后,由采购方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政采中心来人监督即可,以降低采购成本。

   3.有的中标单位迟迟不来我校签订合同,有时紧用的货物中标单位不及时来签约,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能得到保障。建议政采中心加强对中标单位教育,中标通知书能标明签约时效。

   特此报告。

政府采购工作的不足和整改措施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制度步人法制化管理轨道,大武口区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日趋完善,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服务质量稳步上升。

1.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相关规定,对大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通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大武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大武口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和《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曰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等,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扩大规模,拓展采购范围。

大武口区财政局采购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从采购类别看,涉及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别;从采购范围看,涉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改造工程、同林绿化、城市建设物资、办公楼物业管理、废旧资产拍卖等;从采购方式看,主要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从采购资金看,批次逐年增加,金额逐年增大。

3.强化预算,实施“计划采购”

一是全面启动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有预算严审批、无预算不审批,为实行批量集中规模采购奠定了基础。二是将财政性资金采购项曰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特别是对政府采购工程项日,采购中标价全部低于审计拦标价,确保了采购资金最大效益化。三是开展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随时查找和分析采购执行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是对政府采购预算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些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还不了解,不够重视,在编制预算时存在或多或少的漏报行为,没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日上,预算刚性不强,直接导致了采购的随意性。二是对采购项曰不进行科学的认证、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的编制不是过高就是过低,存在采购标准不统一、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相脱节等情况。三是部门多数采购均在采购预算之外,临时动议的项日多,小额采购多、重复采购多,单位缺乏全年采购的计划性。致使一单一采情况多,不同时间申报的同类项日无法集中打包采购,无法降低采购成本,政府采购规模效应发挥不充分。

2.政府采购供应商市场短缺。

由于我区采购规模小,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区采购市场竞争积极性不高。在招标过程中,供应商报名不足三家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政府采购的竞争机制。

预算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货物或工程不熟悉,在项目申报中基本参数缺乏前期审核,造成招标文件上参数设置上不科学,参数提供不到位,导致标书设计总体粗糙、规范性不强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

4.政府采购验收环节薄弱。

一是预算单位对验收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由于现行政策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环节规定不细,约束性不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有“重招标采购,轻履约验收”的现象,部分采购人轻视履约验收环节,收而不验,验而不实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与供应商改变参数、配置等情况。二是验收环节走过场,没有完全按照标书参数进行验收。验收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硬件”轻“软件”,服务条款待落实,验收环节不全面,验收工作不细致,验收人员不尽责,将直接导致政府采购项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验收环节缺少专家的监督。对专业性强的采购项曰,由于缺乏专业人员把关和专业设备检测,预算单位在验收时,往往只重视外观,无法对其内部结构、材质、性能进行检测核实,即使有问题,在验收现场也发现不了。

1.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一是完整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采购单位要有前瞻性、计划性,要编制完整的年度采购预算。二是可靠性。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日和数额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准便要严格执行。采购办要按照单位的预算,将同类货物集中打包,一次性集中审批、集中采购,避免同类货物多次重复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效益和效率。

2.加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履约验收环节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会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效。采购单位必须转变思路,把好验收关,高度重视验收环节。如果不重视验收环节或者验收流于形式,容易让供应商转空子,以次充好,会给采购单位带来损失。一是政府采购项日在履约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验收。首先必须对照合同,查看其是否按时履约。其次再检查产品的包装情况和资格证明文件,防止其“以旧换新”;查看一系列内容:包括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防止其降低配置标准以次充好;最后,对于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服务事项,也要落实到位。二是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针对专业性强,比较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派专人全程跟进,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

3.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划分,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上及新闻工作者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逐步建立“监督机构为主体,社会各界为补充”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加强对询价采购及招投标实质性内容的监督,做到严格管理、透明操作。

1.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并且通用类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现实中,有些单位一味强调特殊性,有些采用改变项目名称等手段,想方设法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一些部门游离于监管部门的控制而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影响了“制度效益”的实现,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本应达到的社会经济效果。

2.代理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却无监督人员监标;有的代理机构把自身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对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有的采购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放任自流。

3.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特别参数,倾向性十分明显,变相指定中标人,有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通谋,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法律,帮助陪标、窜标和围标;有的采购人代表在参与综合评审活动中,不讲原则,故意照顾人情关系,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

4.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的先进合理公平公正。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无法合理评价投标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人信服;有的专家不能坚持独立评审,过分迁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裁量;有的专家利用自己的身份,主动与采购人和供应商联系,为采购人“包装”替供应商“代言”,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

5.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推进,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质疑和投诉不断出现。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消极应对,敷衍塞责;有的屡找借口,推托责任;有的置之不理,将矛盾上交。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政府采购管理者及参与人在审批、组织和评审政府采购项目时,把关不严、执法不力、利益驱动、责任意识淡漠。

6.政府采购欠缺节制意识。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也没有机制对采购效益做出规范化的评估。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参与监督的意识很强,不仅有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更关键的是这种监督得以贯彻的直接后果促成了政府的自我节制意识。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政府采购节制意识的提高,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透明,只有在尊重社会公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一种真实。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建立有效的异议、申诉和救济机制,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从国际立法来看,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质疑、申诉和救济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运行和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重要保证。应允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磋商、仲裁、司法或行政等手段维权,保证采购实体、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的正当权益。同时,制定出台有关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最大限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地减少权力寻租。

2.重视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目录确定了政府采购实施的项目范围,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和操作执行的依据,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拟定政府采购目录时要广泛征求政府采购参与人的意见,凝聚大家的智慧,科学划分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的内容,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消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同时,要推行采购方式审批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行为。

3.严格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集中采购机构要依法采购、注重规则,其它采购代理机构要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要从工作业绩、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进行量化评价。从现代政府采购团队文化建设的角度,结合诚信原则,使服务变成品牌,变成展示政府采购形象的载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

4.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一是要把好“入门关”,既要大胆引进品德高尚、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才,又要慎之又慎,努力在政府采购专家的引进机制上下功夫,力争做到引进与需求一致,道德审查与专业审查并重,破格与资格并举,特别要重视对专家实践经验的审查。二是要把好“监督关”,要制定科学严格的专家评审工作制度、专家评审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诚信制度,把专家的评审行为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专家清正廉洁和客观公正的思想意识。三是要把好“审验关”,要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对专家资格核验复审的时机,从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水平、执业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起评审专家的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5.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所有政府采购管理者和参与人,应注重公正道义素养、专业权威素养、信息吸纳素养和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自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6.重视监督检查。强化职能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有效监督的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培育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使纳税人积极监督政府采购行为。来自纳税人的监督针对性强、效率高,能有效节约政府组织监督的制度成本,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经济目标和效益目标的有力保障。

1、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并且通用类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现实中,有些单位一味强调特殊性,有些采用改变项目名称等手段,想方设法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一些部门游离于监管部门的控制而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影响了“制度效益”的实现,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本应达到的社会经济效果。

2、代理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却无监督人员监标;有的代理机构把自身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对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有的采购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放任自流。

3、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特别参数,倾向性十分明显,变相指定中标人,有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通谋,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法律,帮助陪标、窜标和围标;有的采购人代表在参与综合评审活动中,不讲原则,故意照顾人情关系,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

4、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的先进合理公平公正。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无法合理评价投标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人信服;有的专家不能坚持独立评审,过分迁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裁量;有的专家利用自己的身份,主动与采购人和供应商联系,为采购人“包装”替供应商“代言”,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

5、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推进,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质疑和投诉不断出现。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消极应对,敷衍塞责;有的屡找借口,推托责任;有的置之不理,将矛盾上交。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政府采购管理者及参与人在审批、组织和评审政府采购项目时,把关不严、执法不力、利益驱动、责任意识淡漠。

6、政府采购欠缺节制意识。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也没有机制对采购效益做出规范化的评估。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参与监督的意识很强,不仅有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更关键的是这种监督得以贯彻的直接后果促成了政府的自我节制意识。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政府采购节制意识的提高,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透明,只有在尊重社会公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一种真实。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建立有效的异议、申诉和救济机制,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从国际立法来看,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质疑、申诉和救济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运行和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重要保证。应允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磋商、仲裁、司法或行政等手段维权,保证采购实体、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的正当权益。同时,制定出台有关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最大限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地减少权力寻租。

2、重视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目录确定了政府采购实施的项目范围,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和操作执行的依据,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拟定政府采购目录时要广泛征求政府采购参与人的意见,凝聚大家的智慧,科学划分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的内容,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消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同时,要推行采购方式审批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行为。

3、严格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集中采购机构要依法采购、注重规则,其它采购代理机构要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要从工作业绩、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进行量化评价。从现代政府采购团队文化建设的角度,结合诚信原则,使服务变成品牌,变成展示政府采购形象的载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

4、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一是要把好“入门关”,既要大胆引进品德高尚、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才,又要慎之又慎,努力在政府采购专家的引进机制上下功夫,力争做到引进与需求一致,道德审查与专业审查并重,破格与资格并举,特别要重视对专家实践经验的审查。二是要把好“监督关”,要制定科学严格的专家评审工作制度、专家评审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诚信制度,把专家的评审行为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专家清正廉洁和客观公正的`思想意识。三是要把好“审验关”,要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对专家资格核验复审的时机,从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水平、执业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起评审专家的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5、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所有政府采购管理者和参与人,应注重公正道义素养、专业权威素养、信息吸纳素养和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自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6、重视监督检查。强化职能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有效监督的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培育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使纳税人积极监督政府采购行为。来自纳税人的监督针对性强、效率高,能有效节约政府组织监督的制度成本,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经济目标和效益目标的有力保障。

根据材料采购计划,按时、按需对公司主要产品及辅材进行申购。在请购材料的同时,并把材料的价格信息及时提供给相关技术部门,为产品设计选材提供图纸和成本估价。提高采购员的自身知识及业务水平,保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购买到材料,减少工程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提高企业利润。为降低成本,通过寻找多方供方,做到询价、比价、议价,从中选择物美价廉的供方。

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对每家来访的供应商进行分析了解,确保每一个合适的供应商的资料不流失,同时也利于采购对供应商信息的掌握,从而进一步扩大市场信息空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分板,合格者才具备供商资格。

工作中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沟通,充分发挥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协助相关部门的工作需要,能按照技术部的要求及时与各供应商进行沟通协调,尽努力按照我司的标准供应产品。工程订单所需设备均可按时交货,未能及时到货设备也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供应商供货时也要求其提供必要的资料。

公开透明的按采购制度程序办事,在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都主动按受财务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有问题将会在第一时间反馈给上级领导。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的产品等方面进行开展工作,采购员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进行询价、比价,注重沟通技巧和谈判策略。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协调,合作过程中,采购员必须公正严明,最终为公司选择且具有战略伙伴的供应商。逐步加强对设备及材料的价格信息管理,提高部门采购员的工责任感觉,今后采购部将特别注重采购人员的工作分配,保证采购设备及材料信息的有效追踪。在专业知道得到提高的同时,业务素质及责任感非常重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采购员,把好公司的进口关。

对各部门的请购问题上,希望请购部门给采购部一定的采购时间,请购材料时做好请购计划,尽量避免当天请购要求当天要货,或是第二天马上要货。为此将打乱采购员的工作计划,急需的物料有可能会造成价格方面或运费偏高,不利于控制成本。请各部门做好请购物料的计划。

由于采购及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并提供相关的证书和报告,导致在工程验收通电时,出现了低压计量柜不符合标准的问题,给公司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很大的损失。此类低级错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采购部的疏忽,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影响与麻烦,公司作出任何的处罚都愿意承担。通过这次的教训,今后的采购部工作要求更加完善,在设备进厂前,各种相关资料必须全部到位,后续并要求供应商设备如有任何的变更必须把资料补全。并了解市场的变化,要求各采购对设备要充分了解,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供应商体系没有完善,对重要的材料或者设备没有建立健全的资料库。工作的计划性不强,没有充分了解市场的行情,有关于__市变压器方面的变化情况没有掌握到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也未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完善供应商体系,对重要材料或设备的供应商要求达到两到三家,确保材料或设备能够了及时供应。随时关注市场变化,尽量利用多渠道来降低成本、控制质量。稳定现有供应商,开发有潜力的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商体系,在工本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积累经验。随着市场的因素影响,各种原材料的价格都在不同程度上涨或是下调,采购员要做好价格的比对,做好比价、议价,了解市场价格,从中选择优秀的供应商,避免供应商以各种理由对公司提出涨价的要求。继续配合项目部完成工程上所需求的设备及辅材的购买及设备进场,以及工程所需的设备的各种质资。

采购物资进行分类,制定分类物资采购制度,如工程设备和设备零部件的采购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所以在采购的过程中要做好采购计划;如日常所需文具等常用物资,做好相应的存货,购买量大则可以降低成本。配合仓库,掌握好仓库库存,了解销售的情况,使采购工作不处于被动状态,及时清查库存呆滞品,并上报上级处理。采购员的产品知识及业务素质通过培训和相互学习,使专业知识及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同时培养新进人员,使之尽快熟悉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部门人员仍会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管理水平及专业的产品知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完成工作的效率,同时我们也会选择性采纳公司其他部门提出关于下降成本和提高效率的方法,并不断的大胆尝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公司明天的发展能更上一层楼贡献出微薄力量。

摘要:国内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内部控制管理中提倡政府采购,建立并落实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就现阶段情况来看,相关工作呈现诸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尽快处理,就可能导致国内资产控制不合理和大量损耗,不利于民众维护权益。因此,应当结合相关规定对采购行为进行合理限制,进而确保国内资产安全,确保相关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文章就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控制设计进行探讨。

关键词:事业单位;采购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本文从多个角度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方案进行了分析研究。从行政层面讲,理清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内控建设的方向;熟悉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内部采购流程;确定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从国家层面讲,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建设是关系到国家利益的大事。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建设方案实施过程中,应该制定一定的规范要求,规范整个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在建设方案实施过程中要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意识。进而有效的对国有资产进行保护,维护社会人民群体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第一,部分单位财务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没有独立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或者没有把政府采购预算写进财务管理制度中,使采购预算编制没有规范的依据。第二,由于政府采购流程复杂、耗时长、效率偏低,加上委托中介机构收取的手续费,造成政府采购的总体价格偏高;普通网购的价格由于市场竞争的缘故,普遍比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价格要低。政府采购价格偏高的观点使人对政府采购制度产生怀疑,这种偏见使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不够重视,甚至以应付的态度对待。

财政资金的下达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通常下达到预算执行单位的时间较晚,造成政府采购启动较慢。其次,政府采购是一项复杂的业务,过程经常发生不可控因素,造成执行延迟,或者没有按照预算的采购方式执行。第三,政府采购过程耗时较长,如果等采购流程完成再收货,往往会耽误项目的进度,影响财政资金的执行,所以会先采取让供应商先送货,后走采购流程的方式,这已经成为多数单位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潜规则。如何转变这种不合理的采购方式,还需要政府加快财政资金的下拨,出台更多更便利的采购方式,满足单位高效的采购需求,同时合法合规。

2.1建设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现阶段,国内行政事业单位一些主体管理人员没能体现出高度的职责意识,导致资金配置质量不高、运用方法不合理、基础资源损耗量大。出现以上不良状态的直接原因是资产管理要求不高、管理不严格。因此,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并加大内部控制监管力度,确保优化资金的配置、利用水平。要想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以相关工作组为切入点,细化其成员的职能范围,全面创新财务组工作,建立完善并执行全面的资产管理制度,使各项出纳项目条理化,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规范化。同时,构建评估体系,评估考核内部财务工作及其核算报表,以一定周期进行规律性考核,对通过考核的工作组实行鼓励性政策,对没能通过考核的工作组应鼓励相关人员参与业务培训,给予补考机会,直于考核通过为止。

2.2梳理业务流程,确保覆盖政采全部环节。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方案,是政府采购过程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梳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确保行政规范覆盖在整个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环节。采用具体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方案,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建立可靠的实践方案。其次,就是梳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具体操作流程。在充分了解行政事业单位体制特征的前提下,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了解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风险。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方案的核心内容之间的关系进行制约平衡,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事业单位采购内部控制的预算、收支、资产管理体系,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账目收支情况做到面面俱到,一目了然。方便事业单位具体条款的实施与部署,也对其他众多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规范提供了可以参考的现实案例。最后,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方案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当地行政部门的实际工作环境做出相应的方案调整。以便于建设方案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过程中发挥良好的工作效用,确实维护公众利益。

2.3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健全政府采購预算绩效管理。

完整、规范的监督机制是政府采购预算有效实施的根本保证。在采购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应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违反了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采购方式是否符合预算,采购程序是否正确,单位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是否达到要求。除了采购预算的合规性监督,还要进行采购预算的有效性监督。监督政府采购资金预算是否科学合理,采购资金的运作是否高效,采购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过程中,对采购执行严重偏离采购预算的,要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明年的采购预算提供借鉴。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使整个采购过程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在全球化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健全落实过程具有明显的繁杂性,但在制度落实期间,制定健全的采购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强化资产管理质量与水平,是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最佳措施。

[2]刘素曼.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方案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07):135.

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各级政府及所属单位为日常政务的开展或者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采购范围极其广泛,除费用性支出外,其余所有实物性支出均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减少了寻租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我国近年不断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目前全国各地基本上实现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并提出一些解决的办法,希望能为反腐倡廉大局贡献一点绵薄之力。

(一)落实不得力。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部门的既得利益,部门的负责同志如果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会影响采购制度的推进。比如,一些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先斩后奏甚至是斩而不奏的方式,把应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采购,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机构。还有的单位不从实际出发,自行提高采购标准,采购的商品都要高档配置,浪费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二)制度不健全。由于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虽然国外已有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但要建立适应我国的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还需要不断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出台后,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但太多侧重于政府采购的实现,而监督制约方面还不是很健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漏洞,从而滋生一些腐败行为。并且从目前我国有些地区实行政府采购的情况来看,政府采购工作基本上是由采购中心包办,使采购中心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从而容易引发一些腐败行为。同时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看起来有很多部门都可以进行监督,但反而导致没有一个部门能有效监督,往往无法将监督落到实处。

(三)信息不够透明。制度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原则,是达到采购效果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有效限制权力滥用的必要手段,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地区和部门政府采购中存在“暗箱操作”现象。比如,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招标,而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信息不在指定媒介,人为缩小受众媒介的范围;对有投标机会的信息故意加以限制,使供应商不能平等获取;对机密的竞争信息向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等等。

(一)加大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力度。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很广的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关系的协调,如果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不愿甚至抵制政府采购,或者不明白政府采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就会影响到采购制度的推行。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层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他们明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所在和必要性,以及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他们停留在“政府买什么、怎么买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的消极态度,而是通过视、听等多种宣传方式使他们自觉地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二是要加大对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而由单位部门自行采购的,要严肃处理,对于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如果涉及违法违纪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二)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首先,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的三个当事主体即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制度。管理者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操作者是采购中心或社会中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使用者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货物的验收及管理使用。

二是建立招标人、使用人与定标人相分离制度。招标人是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中介机构,使用人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标人是由一部分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独立评标,公正定标。

三是建立采购、付款、验收三分离制度。招标人负责采购,使用单位负责验收,财政部门则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签单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通过以上三项制度,逐步形成有关各方内部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

其次,应进一步强化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要不定期的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还可主动介入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如对招投标进行监督等。再次,还要逐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加快建立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另外,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政府采购有序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可允许多个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谁服务好,管理机关就多委托其业务。对于严重违规违纪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可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

目前各地基本上实现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政府采购范围窄,规模小。

近几年,政府采购发展迅猛,但采购规模小的问题依然很突出。目前政府采购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财政专项拨款的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及少数工程及房屋修缮,而对货物工程及劳务等项目,仍未完全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这使得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在现有的政府采购结构比例中,货物类采购的比重较大,服务类采购所占比例很小,仅为采购总规模的5~10%左右。

2.2落实不得力。

政府采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部门的既得利益,部门的负责同志如果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会影响采购制度的推进。比如,一些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先斩后奏或先斩不奏的方式,把应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自行采购,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和传统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制约,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往往存在预算约束力不强,财政监管失控,使得支出单位的自主支出权限过大,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盲目、重复采购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如四川省某州市通川区行政单位2006年政府采购总额为800万元,而预算内安排的只有200万元,其余600多万元大都是采购单位利用预算外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采购的。还有的单位利用预算外资金的采购量比重过大,要占该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量的80%以上。

2.4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滞后,采购方式和行为等不够科学和规范。

2.4.1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

一是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不公开发布应该发布的信息,如有的地区通过了地方性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按规定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发布,便于社会监督和供应商了解,但地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却认为这与其他地区无关,只限于在本地区发布;信息发布的媒体选择不科学,一些地方或行业的政府采购不是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相关信息,而是热衷于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媒体上发布信息,有的还规定向采购机构收取信息发布费用,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更趋复杂,增加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信息的困难。二是供应商资质审核不规范。在实际运作中,一些地方资格审查程序过于简单,虚假中标或中标后违约现象严重;还有的地方搞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达不到全面竞争的效果。三是具体评标、定标程序不规范。一些地方人为的因素过重,影响了政府活动的客观公正性,致使评标标准执行不严,重价格轻质量、重表象轻内涵,甚至出现人情标、虚假标,影响了政府采购的信誉。

政府采购工作还没有达到专业化,与客观发展不适应。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方式运作中,一是过分强调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竞价无限化。二是采购方式随意化,采购行为缺乏规范性和公平性。有的地方没有按照各种采购方式的实施条件进行选择使用,为图方便,随意简化招标程序,甚至还掺杂行政意志,使招标走过场,从而使采购活动及其物品的确定失去了公平竞争性。

2.4.3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采购活动分散,形不成合力,不能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不明确,以及政府采购制度难以推行等。

2.4.4缺乏对供应商的管理与保护。

从大范围来看,规范、统一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机制还未建立。没有年检制度,供应商临时性投标,“一锤子”买卖较多。

2.4.5投标单位在制作标书、竞标时存在违规行为。

一是标书制作不够科学、合理、规范,导致了政府采购行为的失败,降低了政府采购的威信,为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进留下了负面效应。如四川省某州市通川区在一次公开开标评标会议中,由于标书制作得不够严谨(底分90分,价格和服务承诺各占5分),最终评标结果是一商家以21.32万元中标,另两商家以19.54万元和25.3万元落标,评标委员会后未做任何说明,引起不少参与者的猜测和议论,也没有让落标商家心服口服,这说明,此次开标评标活动是未取得圆满成功的。二是恶意竞标时有发生。一些商家为打击和挤走竞争对手而采取恶意倾销价格或是以其他商家根本就不可能达到的售后服务承诺,使其他商家知难而退,中标以后又拒不履行义务或是通过各种手段加价、要挟。其后果是采购单位不能按时、按质购到所需之商品,从而对政府采购制度产生抵触情绪。它扰乱了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给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采购单位及守法商家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如四川省某州市通川区教育系统通过政府采购中心采购150台微机,以提升整体教育水平,通过4月5日的政府采购结果,一商家以65.6万元中标,原定于8月30日前调试安装完毕,可至10月底没有一台货到,这引起了学生及家长的强烈不满,从而也打击了学校推行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三是奸商合谋,价格欺诈。部分商家利用偏僻山区县市信息不畅的劣势,相互通谋,同进共退,故意抬高价格。

2.5政府采购领域缺乏专业化人才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它涉及到经济、贸易、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知识,要求管理、执行和评标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需要一支庞大的专业知识过硬的队伍,人才的缺乏将会制约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2.6政府采购市场化程度不高,招投标机制、监督体系不健全。

由于缺乏日常操作的条件,使每一次政府采购都成为偶然行为。这样容易让人误认为政府采购就是把公共用品集中到一定规模,然后通过招标的形式批量购买。

2.6.2招投标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模式。二是专家评委库人员空缺。每次招投标活动只能临时邀请一些有关专业人员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的权威性。三是招投标主体缺乏自我约束机制,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采购由少数行政领导做出决定,结果权钱交易、人情交易、贪污、受贿、拿回扣等现象难以杜绝。

2.6.3政府采购监督缺乏明确的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以及相互制约机制,具体表现为:对资金监督管理不规范;对采购商品的售后服务管理不规范;管理机构内部机制不规范。

政府采购尚存在诸多问题,为了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让每一位商家均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使之成为真正的“阳光采购工程”,然后,采用“阳光采购模式”进行招投标才能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阳光采购模式的实质就是高效准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集体议定。高效准确就是保质、保量、及时、快捷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对物资资源的需求,做到保障有力,供给及时;公开透明就是运作公平,运行透明,程序科学,环节紧密,做到采购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公平公正就是要创造供应商公平竞争的环境、采购人员公正执行制度的环境、监督人员有效监控的环境,实现各环节职能的到位和制衡;集体议定就是决策要民主、议定要民主,要实现采购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民主议定,以杜绝暗箱操作和决策者个人决断重大事项现象的发生和行为的产生,确保集体参与,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要做好“阳光采购模式”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多做工作。

3.1加大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力度。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模糊,不愿甚至抵制政府采购,或者不明白政府采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就会影响到采购制度的推行。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层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宣传,使他们明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所在和必要性,以及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通过视、听等多种宣传方式使群众自觉地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二是要加大对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对于应纳入政府采购而单位部门要自行采购的,应严肃处理,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从重从严处理。

采购规模的大小表明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力度。只有规模上去了,政策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按照“稳步发展,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因部门制宜,因时制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

首先,要抓好工程、服务和节能环保方面的政府采购工作,拓展服务采购的范围,将培训、会议、接待以及政府购买劳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的具体模式和机制;其次,有效整合政府采购资源,采取上下联动,实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等采购资源的共享,积极推动工作开展,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再次,在大力推行协议供货采购形式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其他有利于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的采购方式。

3.3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采购项目是否完善、细致,直接关系到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一是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尤其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各采购单位及时做好全年采购计划,详细列出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要严格执行,对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以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硬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二是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从预算编制入手,细化采购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增强采购的计划性,减少随意性。

3.4建立一种有效的法律机制,用机制管理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运行机制,是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和当事人都应当遵守的游戏规则,而不是用强化行政控制手段管理的采购行为。其主要机制为:第一,公平竞争机制。政府采购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促进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之间最大程度的竞争来实现的。通过竞争,形成买方市场,促使投标人提供更好的商品、技术和服务,设法降低产品成本和投标报价,从而形成对买方有力的竞争局面,通过公开有效的竞争使采购实现物美价廉。第二,公开透明机制。保证公平竞争,防止采购机构及其上级主管做出随意的或不适当的行为或决定。第三,建立公平处理投诉机制。参加竞争的所有投标商机会均等;所有投标人都使用同一标准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评价;采购过程中向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都应一致;不歧视公有或非公有、本地或外地、国内或国外投标商等。第四,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政府采购的三个当事主体即管理者、操作者、使用者相分离制度。管理者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操作者是采购中心或社会代理中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使用者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货物的验收及管理使用;建立招标人、使用人与定标人相分离制度。招标人是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使用人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标人是由一部分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独立评标,公正定标;建立采购、付款、验收三分离制度。招标人负责采购,使用单位负责验收,财政部门则根据采购合同和验收签单直接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二是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和配套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保障和行为依据。三是人大监督机制。人大有权力监督政府正确使用通过纳税而获得的公共资金。四是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机制。这些部门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监督,能起到明显的威慑和预防犯罪作用。五是社会监督机制。这一机制的介入,不仅能保证政府采购的高度透明,促进采购中的廉洁,维护政府形象,而且还能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尽快建立政府采购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政府采购人员作业准则和岗位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逐步做到政府采购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政府采购用人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3.6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运作模式。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电子化开发建设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科技信息化水平,完善网络体系,形成网络采购的大市场,大力推行网上采购,使采购过程更加快捷,采购程序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