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和论文区别(热门19篇)

小编: 雨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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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申诉制度是中华法文化中极具特色的一项制度,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已经产生了申诉制度的最初雏形,如“路鼓”与“肺石”之制。

历代统治者为了平息民怨,稳定阶级统治,冤情告申诉制度建立完备,在漫长的诉讼历史中,“有错必纠说”成为了申诉制度的理论基础。

对于申诉的性质,理论界认为有两大类,一类是非诉讼性的申诉,主要是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某些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申诉,不涉及诉讼程序,不属于诉讼行为,只是一般意义的民主宪政权利,如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申诉权、《公务员法》第十五章规定的申诉;一类是诉讼性的申诉,主要是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申诉,由诉讼案件引起,申诉处理原则和程序都按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是一种诉讼行为,是民主宪政权利在诉讼中的具体化,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申诉。

在此,本文只讨论后一种申诉,即诉讼性的申诉。

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正式确立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将原来的“申诉”改为“申请再审”。

但在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仍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对此处的“申诉”,1991年《民事诉讼法》没有作详细规定,直到20xx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才将此款的“申诉”改为“申请再审”。

至此,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是再审申请,而不是申诉。

20xx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向原审申请再审。

因此原审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面临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将会增多。

对于立案部门来说,做好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案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立案工作非常重要。

本文试图从立案审查的角度,分析民事申请再审与刑事申诉、行政申诉的区别,以期更好地开展立案审查工作。

一、提交诉状不同。

1、刑事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因此,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

2、行政申诉。

对于行政申诉应提交的诉状,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按理应提交的是“行政申诉状”。

但是《行政诉讼法》解释却没有申诉的规定,而是在第七十三条用“申请再审”来表述。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不服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申诉状”或“行政再审申请书”均可。

3、民事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

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二、申请主体不同。

1、刑事申诉。

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起申诉的人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案外人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因此,有权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

2、行政申诉。

按《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的规定,有权提起行政申诉的只有当事人,案外人不可提起行政申诉。

3、民事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三、申请客体不同。

1、刑事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刑事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行政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三条,行政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生效行政赔偿调解书。

3、民事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及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民事申诉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生效调解。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8条的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而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7条、209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人民法院再审立案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3)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四、申请期限不同。

1、刑事申诉。

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对刑事申诉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但在《人民法院再审立案意见》第十条规定了刑事申诉一般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提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超过两年提出申诉:(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行政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生效判决、裁定申请再审,应当在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但对生效的行政赔偿调解书,“可以在二年内”申请再审,没有规定起算时间。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

对生效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起算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亦为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

因此,对生效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申诉,亦应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3、民事申请再审。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腐贪腐,贪腐,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

因《民事诉讼法》已修改,笔者认为,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五、管辖法院不同。

1、刑事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刑事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但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由一审法院审查处理。

未经终审法院审查处理的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也可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行政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申诉。

3、民事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申诉状与民事再审申请书都是当事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交的,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的申请文书,其目的都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已生效裁判中的错误。

但是,二者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其不同之处在于:。

申诉状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申诉权这种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而提出的。

(2)对申请书提出的法定期限规定不同。

申诉状一般应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2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2年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2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状形式提出。

(3)提交法院不同。

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再审申请人方某某,男,住南xx永乐乡。

再审被申请人贵阳市乌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再审请求事项:依法撤销乌山区人民法院(20xx)乌民初字第89号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再审申请人于19xx年向某某市乌山区永乐乡农村信用社罗吏分社(现永乐乡已划归南阳区)借款10万元用于经营,到期还款日为19xx年1月25日。

由于经营失误,再审申请人无力还款,该信用社也一直未向再审申请人催讨任何款项。

20xx年12月3日再审被申请人将再审申请人起诉至乌山区人民法院,乌山区人民法院于是20xx年5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20xx)乌民初字89号。

辞职申请书和辞职信有区别

部门经理_________先生(小姐):

本人因:

由即日起于一个月后辞去职务,本人最后到职日期为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辞职员工:

xx年xx月xx日。

人事部_________先生(小姐):

本人同意员工__________辞职申请,该员工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公司工作,职位为______。辞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门经理签字。

xx年xx月xx日。

部门办理结果。

辞职生效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进行,辞职原因:

已办理领取:

辞职手续。

辞职证明。

员工签字。

日期

文档为doc格式。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正式确立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将原来的“申诉”改为“申请再审”。但在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仍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对此处的“申诉”,1991年《民事诉讼法》没有作详细规定,直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才将此款的“申诉”改为“申请再审”。至此,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是再审申请,而不是申诉。20《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向原审申请再审。因此原审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面临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将会增多。对于立案部门来说,做好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案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立案工作非常重要。本文试图从立案审查的角度,分析民事申请再审与刑事申诉、行政申诉的区别,以期更好地开展立案审查工作。

一、提交诉状不同。

1、刑事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因此,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

2、行政申诉。

对于行政申诉应提交的诉状,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按理应提交的是“行政申诉状”。但是《行政诉讼法》解释却没有申诉的规定,而是在第七十三条用“申请再审”来表述。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不服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申诉状”或“行政再审申请书”均可。

3、民事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二、申请主体不同。

1、刑事申诉。

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起申诉的人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案外人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因此,有权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

2、行政申诉。

按《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的规定,有权提起行政申诉的只有当事人,案外人不可提起行政申诉。

3、民事申请再审。

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因此,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三、申请客体不同。

1、刑事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刑事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行政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三条,行政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生效行政赔偿调解书。

3、民事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及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民事申诉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生效调解。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8条的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而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7条、209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人民法院再审立案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3)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四、申请期限不同。

1、刑事申诉。

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对刑事申诉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但在《人民法院再审立案意见》第十条规定了刑事申诉一般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提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超过两年提出申诉:(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行政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生效判决、裁定申请再审,应当在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但对生效的行政赔偿调解书,“可以在二年内”申请再审,没有规定起算时间。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对生效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起算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亦为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因此,对生效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申诉,亦应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3、民事申请再审。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情形,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因《民事诉讼法》已修改,笔者认为,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除了上述条款规定外,还不应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即六个月,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应为“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五、管辖法院不同。

1、刑事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刑事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由一审法院审查处理。未经终审法院审查处理的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也可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行政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申诉。

3、民事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案外人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应当向做出原判决、裁定、调解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入团申请书与志愿书的区别

入团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

入团申请书一般由申请内容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如“入团申请书”。题目要在申请书第一行的正中书写,而且字体要稍大。

入团申请书,题目也可单独写在第一页上,字体醒目。

通常称呼要在标题下空一两行顶格写出接受申请书的团支部的名称,并在称呼后面加冒号。如“敬爱的夏华中学团支部:”。

这是申请书的主要部分,通常要先介绍一下个人的现实情况、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然后,要写明申请入团的动机、理由、对团的认识、自己的决心等。对个人情况的介绍可以较简单,而把重点放在入团的动机、对团的认识以及自己的决心上。

正文要从接受申请书的团组织名称下一行空两格处写起。

申请书的正文部分一般篇幅较长,所以要注意分段。下面我们将详细地分析入团申请书的具体写法。

1、介绍个人的现实情况

对个人现实情况的介绍,是为了让团组织对自己现在的身份、情况有一个初步和大致的了解,不用展开来写,简明扼要即可。

2、个人简历和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的情况

这一部分的内容也要简单,无须多用笔墨,但也必须清楚明白。对个人简历的写法,一般要求从上学时写起,到目前为止,只需依据时间的顺序,一项项地排列出来即可。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的情况,在申请书正文中可以简单地介绍一下,也可以不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可附在申请书后。

3、入团动机和理由

入团的动机、理由要重点写。申请的理由比较多,则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来写

4、对团的认识

对团的认识往往是同个人的成长经历有关的,这在申述自己的入团动机时已有所涉及。这里指的是专门较集中的对团认识的文字。

5、自己的心情、决心

这一部分是抒写自己入团的强烈愿望,表达自己的决心的部分。

申请书可以有结尾,也可以没有。结尾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

落款,即要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1、出生年月:应填写公历时间。应具体填写年份和月份。

2、籍贯:一般按其父亲的籍贯填写,具体填写从省至县级行政区名称。如:河南省驻马店市城区。

3、文化程度:指现有文化程度。

4、本人简历:一般应从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以在一个学校或一个单位学习(工作)为一段分段填写,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同时要填上所任职务和对填写人这段经历最熟悉的证明人。

5、入团志愿的'填写要求:(1)将自己对团的认识写清楚,主要包括对团的性质、纲领的认识和理解;(2)说明为什么要加入共青团;(3)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团员等。填写入团志愿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填写。

6、介绍人意见:(1)根据被介绍人的表现写出综合性的意见,写明介绍人的优缺点;(2)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团的态度;(3)介绍人签名。

7、支部大会决议:应写明本次支部大会召开的时间,本团支部共有团员总数,实际出席本次支部大会的团员数,讨论的意见综述及表决结果,并由支部书记签名。

8、总支部委员会意见:应写明总支部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并由总支部书记签名。

9、其它栏目要填写完整。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其不同之处在于:(1)法律依据不同。

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权而提出的。

(2)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

申诉书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书形式提出。

(3)提交对象不同。

申诉书可以向检察院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做出的()字第号一审(或者二审)民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调解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1.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调解书)份。

2.证据材料份。

民事申诉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申诉用)。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或原告)。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附:1.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份。

2.证据材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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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三点。

首先,提交申请书的依据不同。申诉状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申诉权这种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而提出的。

其次,对申请书提出的法定期限规定不同。申诉状一般应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内提出。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状形式提出。

再次,提交法院不同。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民事申诉状与民事再审申请书都是当事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交的,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的申请文书,其目的都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已生效裁判中的错误。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申请再审是一种法律明文授予的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范围内进行。申请再审权是一种特殊的诉权。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已基本进行了对再审申诉的诉权化改造,允许对民事生效裁判在生效起两年内申请再审。在这一法律规定授权下,要求法院对生效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叫“申请再审”,对应的文书叫“民事再审申请书”。超过时限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但仍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诉求的,一律叫“申诉”,这时候的文书就叫民事申诉状。

此外,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因此刑事、行政案件没有申请再审的说法,因此只能叫“申诉”,不能叫“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是一种诉权,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必须进行程序处理,并给予是否再审的裁定,而“申诉”不是诉权,法院接到申诉状之后,没有法律义务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只能期待“青天”主动发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辞职信和辞职申请书有区别

职申请书和辞职信两者的根本区别,就是用人单位收到辞职信后给劳动者办理辞职手续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用人单位在收到辞职申请书后做出同意的意见或者盖章,则视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往往含有“望批准”、“请领导批准”“申请批准”这一类词汇。

对于这种辞职申请,公司是否批准就成为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公司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如果不批准的,双方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辞职申请书是劳动者按照根据《劳动法》第24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将自己想辞职的信息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做出答复的一种方法。

因此,在公司收到员工的离职报告时,要分辨清楚员工提交的离职文件到底是辞职通知还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书。

注意:在公司规章制度中必须规定:口头辞职、电子邮件辞职、手机短信辞职等行为无效,必须按公司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信。

辞职信又叫辞职通知,即记载劳动者提出辞职时间、辞职原因等内容的法律文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通知送达用人单位满三十日,产生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无论用人单位同不同意劳动者辞职,30天后劳动者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跟你说一声,我将在三十天后离职了,你们准备工作交接和办理退工手续吧!”,用人单位没有表示异议的权利,因而也无须对辞职通知做出回复。

写明辞职的时间、原因没有其他特别约定,俗话来说就是“跟你说一下,我将在三十天后离职了,你们准备交接办退工吧”。

对于这种辞职信,公司是否批准都没有法律效力,在此辞职通知签署日起三十天后,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日。

辞职信是劳动者按照写信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31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将自己决定辞职的信息告诉用人单位的一种方法。

从法理上讲,辞职通知是劳动者在行使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行为,使某一法律关系效力发生变化的权利,形成权的魅力就是单方说了算。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期满必然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而辞职申请实际上是劳动者在行使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至于该他人能否获得其希冀的给付,则是另一回事。

如果劳动者要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没有其他条件。如果劳动者辞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或者与用人单位有其他未了的纠纷,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不给劳动者办理退工手续。

所以,劳动者辞职一定要分清楚《辞职通知》和《辞职申请》,不要将《辞呈信》写成《辞职申请》。

其实辞职信没有固定的写法,因为辞职各有各的原因。但您不妨按照以下思路写,或许能让你更了解辞职信的正确写法:

尊敬的`人力资源经理:

您好!

经过深思熟虑地思考,我决定辞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我知道这对于您来说,是非常难以作决定的事情。

第二段:说明您自己考虑的辞职的时间(尽管您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固定的离职日程办理离职手续,但这样说并不是画蛇添足,大多数情况下,你都能够争取到提早离开的时间)。例如: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另外,如果您觉得我在某个时间段内离职比较适合,不妨给我个建议或尽早告知我。

第三段:说明您在这个公司里的经验积累,尽可能地去赞扬公司对您的栽培(不论您有多么大的委屈和气愤,都不应该在辞职信里表露)。例如: 我非常重视我在“……公司”内的这段经历,也很荣幸自己成为过“……公司”的一员,我确信我在“……公司”里的这段经历和经验,将为我今后的职业生涯发展带来非常大的利益。

此致

敬礼!

辞职人:毕业生本站

日期:xxxx

部门经理_________先生(小姐):

本人因:

由即日起于一个月后辞去职务,本人最后到职日期为________年___ 月____ 日。

辞职员工:

xx年xx月xx日

人事部_________先生(小姐):

本人同意员工 __________辞职申请,该员工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公司工作,职位为______。辞职生效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门经理签字

xx年xx月xx日

部门办理结果

辞职生效已于 ________年____ 月_____ 日进行,辞职原因:

已办理领取:

辞职手续

辞职证明

员工签字

日期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申诉人(或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或住址。

被申诉人(或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或住址。

被申诉人(或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务或职业,单位或住址。

申诉人(或申请人)因________一案,对__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年___月___日所作的(年度)____字第_____号不起诉决定书不服,或者是对_______人民法院于__年___月___日所作的(年度)____字第___号的.一审(或二审)刑事(或民事、行政)判决书(或裁定书)不服,特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现将申诉的请求(或申请事项)和理由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综上论证,请求(以下写明具体请求目的)。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申请再审是一种法律明文授予的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范围内进行。

申请再审权是一种特殊的诉权。

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已基本进行了对再审申诉的诉权化改造,允许对民事生效裁判在生效起两年内申请再审。

在这一法律规定授权下,要求法院对生效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叫“申请再审”,对应的文书叫“民事再审申请书”。

超过时限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但仍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诉求的,一律叫“申诉”,这时候的文书就叫民事申诉状。

此外,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因此刑事、行政案件没有申请再审的说法,因此只能叫“申诉”,不能叫“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是一种诉权,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必须进行程序处理,并给予是否再审的裁定,而“申诉”不是诉权,法院接到申诉状之后,没有法律义务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只能期待主动发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论文答辩申请书

个人申请(毕业论文研究任务、研究计划、进度及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是申请按时答辩,还是申请延期答辩) 在微积分学中,泰勒公式占有重要的地位,并以各种形式出现而贯穿全部内容,因此掌握好泰勒公式是学习微积分的关键一环.

本文主要研究泰勒公式及其在求极限方面的应用.它是通过几个典型的例题,说明几个类型的问题,也即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过程.我们又称之为研究式学习(归纳). 这种研究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一种有效的途径.推理过程的研究式学习也是训练严密逻辑思维的有效方式.

本文通过对利用泰勒公式求极限的探讨,尤其是给出了泰勒公式在其它方面的应用,显现出泰勒公式的应用之广泛. 其研究结果在求极限等问题时可以提供一些方法的参考,也同时能给相关学科研究人员在解决比较复杂的不定式极限问题时能有一定的.思路指导. 本人论文自20xx年2月开始至本年5月完成,主要进度情况如下:

20xx年2月:构思论文的大致结构;

20xx年3月:查阅相关国内外文献;

20xx年4月:根据前量步的准备工作,完成初稿;

20xx年5月:在老师的指导下,对初稿进行修改,使其完善和严密,定稿打印装订,并进行答辩. 经过反复仔细修改和严格审查,并经过导师的指导认定,本论文按时完成,特申请本论文按时答辩,请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辞职申请书与辞职通知书的区别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____。

20__年__月__日。

差异与区别

太阳照耀宫殿的同时也照耀着寒舍,但是太阳照耀着南半球时却不能照耀着北半球,因为南北半球有地理位置上的差别。差异使产生了区别。

孔子主张因材施教不也正体现了这个吗?对待不同的学生,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这是学生更快,更易学会。有些学生聪明过人,一听就懂,举一反三,但有些学生反应没有那么灵活,比较迟钝,如果这两类学生在一起学习,既浪费了某些学生的时间,有迷糊了某些学生的思维。但如果这两类学生区别来学习,那些比较聪明的学生就能学到更多知识,就能更上一层楼;同时那些反应比较慢的学生就可以花多点时间,更透切的学习知识,这才是两全其美的方法。

正因为不同的学生有差异,所以要区别来教,因为区别开来,所以两类的学生都学的出色。

残奥会与奥运会的分开举办也真正体现了差异与区别的关系。残疾人有生理缺陷但他们仍可以进行体育运动。但如果他们与四肢健全的运动的运动健将一起比赛的话,那么他们获奖的几率几乎为0,对它们来说,这是极之不公平的。为了公平,公正,只有区别开来比赛。区别开来比赛既可以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也可以让残疾人赛出自己的风格,赛出自己的`水平。

正因为人与人之间有了差别,所以要区别开来比赛,也正因为区别开来,所以有了公平,公正。

体育运动员的训练也印证了差异与区别的关系。每个运动员的身体素质,能力和训练的项目都不同,如果所有的体育运动员都必须统一训练,那将会是怎样的一个结局,大家可想也知。体育训练要按项目,能力,身力素质来区别训练,这样可以更高,更快,更强的训练效果。按照个人的情况而特定训练量这是必须的。

正是因为运动员之间有了差别,所以要区别训练,正因为有了区别,所以有了更加的训练效果。太阳不可能同照耀这地球的每个角落,不是因为太阳偏心,而是因为不同的地理位置的差异,导致了有所区别。

因为有差别,所以有区别;因为有区别,所以世界变得更美好。

辞职申请书与辞职信的区别

往往含有“望批准”、“请领导批准”“申请批准”这一类的词汇。

对于这种。

辞职报告。

公司是否批准就成为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公司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如果不批准的双方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因此,在公司收到员工的。

离职报告。

时,要分辨清楚员工提交的离职文件到底是辞职通知还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书。

注意:在公司。

规章制度。

中必须规定:口头辞职、电子邮件辞职、手机短信辞职等行为无效,必须按公司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信。

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感谢公司近段时间对我的信任和关照,给予了我一个发展的平台,使我有了长足的进步。如今由于个人原因,无法为公司继续服务,现在我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将于20xx年7月31日离职,请公司做好相应的安排,在此期间我一定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好交接工作。对此为公司带来的不便,我深感歉意。

望公司批准,谢谢!

祝公司业绩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写明辞职的时间、原因没有其他特别约定,俗话来说就是“跟你说一下,我将在三十天后离职了,你们准备交接办退工吧”。

对于这种辞职申请,公司是否批准都没有法律效力,在此辞职通知签署日起三十天后,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日。

主管:

很遗憾这个时候我向你提出辞职。来到这里也快半年了,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都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为人处理,在终端销售的实战,对此我深表感激。

由于我自身的原因,越来越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表现不能让自己感觉满意,自己也感觉自己在过去半年没有给公司什么贡献,也感到自身的能力还差的很多。自己一直没什么太大的突破,考虑了很久,想换一个适合自己的环境来磨砺。

人需要不断的发展、进步、完善。我也一直在努力改变,变得适应环境,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徐哥你平时对我们说的,年轻人就要充满朝气,有理想去追寻,也许会经历很多的困难,要脚踏实地的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对自己的人生有一个合理的规划,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所以我想去从事自己理想的职业,并做为一生的追求,并愿意一生奋斗的事业。

为了不因为我个人能力的原因而影响公司正常的工作进度,在辞职前在公司所担任的工作和任务,尽力做好本质工作,在这个过程会给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

我已准备好在本月31号从公司离职,并且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所以,经过自己慎重考虑,为了自己和公司考虑,自己现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给予批准。

非常感谢您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公司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荣幸,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公司能够考虑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论文答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本文对各类企业员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基于调查结果,了解了企业中员工满意度的'现状。并从员工满意度的研究方法及其测量、我国企业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实施步骤、完善满意度调查的建议和设想等方面,说明将说明提高员工满意度的功效、作用。

相关工作如下:

3月12号-4月1号:检索相关资料文献并认真阅读研究,完成开题报告。

4月2号-4月8号:提出论文初步构思,与导师探讨。

4月9号-4月30号:完成问卷调查,撰写论文初稿,提交初稿。

4月30号-5月6号:修改论文初稿,提交修改稿。

5月1号-5月10号: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论文,提交终稿。

现特提出申请答辩,请批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论文答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首先,生态文明是超越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我国的生态文明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我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环境保护思想以及传统文化“天人合一”思想的基础上形成。当前我国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物种灭绝、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已经威胁到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是复杂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

其次,我国生态文明的路径探究是在分析环境危机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国环境危机原因在于经济上:人口基数庞大,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政治上:政绩观上唯gdp,法律上监管不到位;文化上: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和异化消费观念的侵蚀;社会上:公众的环保意识较差。因此,我国生态文明路径也因该从经济层面上发展生态经济;政治层面上加快推进生态建设的法制化进程;文化层面上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社会层面上动员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最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实践意义。理论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对马克思恩格斯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对我国马克思主义者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升华。实践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矛盾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

本人保证:所提交论文完全为个人工作成果,所用资料、实验结果及计算数。(通过查阅文献和阅读相关资料,严格按照毕业论文的格式和要求,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经过指导教师审核检查、评阅教师审核,所写论文已经达到了本科生毕业论文要求,特申请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经过长时间的充分准备,所有设计资料已经准备齐全,在第一草、二草、三草、征稿等阶段的不断推敲上,已全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内容。

现已向答辩组提交的内容有: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毕业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记录表,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中期检查表,

综上所述,本人已具备参加答辩能力,现向答辩组提出正式申请,望批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论文答辩申请书

论文答辩申请书怎么写呢?请看下面的论文答辩申请书模板范文。

尊敬的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小组的领导和老师你们好:

经过近14周的努力,通过对螺旋棒零件的调研、翻阅相关的参考文献和资料,进 行需求分析、系统研究、系统设计,最终完成了螺旋棒零件工艺规程设计及钻夹具的 研究和设计。

在翻阅相关参考文献的阶段,通过查阅相关的机床夹具设计、切削用量 手册等书籍,掌握了本系统研究设计的基本方法,基本掌握了如何操作该夹具对零件 进行正常加工。

同时查阅外文资料并完成了对外文资料的翻译工作。

在需求分析和系 统设计阶段,通过对可行性和系统进行分析,在确定设计确实可行的基础上进行进一 步的研究。

在这次毕业设计中我认真学习螺旋棒零件工艺规程设计以及钻夹具设计的相关知 识,严格遵循, 老师的指导,按时完成任务,虚心的向同学请教和学习。

目前,毕业 设计(论文)、中英文翻译、调研报告、3张a0图及相关资料文档均已完成,在此向老 师提出答辩申请进入下一阶段的论文答辩,希望老师同意。

论文答辩申请书范文的写作主要是写自己完成论文进程和完成论文的工作情况,并写自己是否可以按时答辩或者延期答辩。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论文题目 : 国际贸易中的专利权保护问题研究

申 请 报 告

通过论文的编写工作,让我们对国家如今的外贸专利权方面的工作有深刻了解,对目前的形势展开了全面的概括、总结,主要针对国际贸易专利权方面进行一定程度的挖掘的深层次的探讨,基于我国目前的国情,认真剖析各种案例,通读各学者的学术研究,加深对专利权保护的理解,最后也相对地提出了一定的应对方案,促使我们以后对专利权方面的贸易工作提高警惕,避免不必要的贸易争端和法律纠纷,保证我们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保证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尽管文章内容涉及面不多,但是在探讨专利权方面知识后,对专利权方面的只是和条款的敏感程度得到大幅度提高,在了解我们国情前提下,我们懂得了如何通过法律来保护自身的研发成果,其次是知晓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在法律面上存在的缺点,通过一系列的研究,得出如何应对专利权保护的措施和政策,并且对此提出自身的建议,收获了一系列在社会实践不能得到的知识,指导我能够更好地进行拓展和为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打下了殷实的基础铺垫,在我原有的学习基础上实行了进一步的挖掘、学习和巩固。

在整个论文写作的过程中,我对自身的态度还是比较满意,虽然指导老师因为格式问题对我的文献检索部分非常不悦,但是我一直在努力一直在改正,现在已经有一定的好转。

加上整个行文布置都是由我自己来布置,其布置的.效果也可圈可点,直至成功定稿。

但是由于学术知识的不足和经验的匮乏,我的论文尚有许多值得改进之处,希望日后能够更好地修改,为我的学士生涯交出一份完整完美的答卷。

本人对论文(设计)和成果的真实性郑重承诺:

申请人签名 (手签)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1、同意参加答辩 2、不同意参加答辩 3、缓答辩

指导教师签名 (手签) 年 月 日

在微积分学中,泰勒公式占有重要的地位,并以各种形式出现而贯穿全部内容,因此掌握好泰勒公式是学习微积分的关键一环.本文主要研究泰勒公式及其在求极限方面的应用.它是通过几个典型的例题,说明几个类型的问题,也即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过程.我们又称之为研究式学习(归纳). 这种研究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一种有效的途径.推理过程的研究式学习也是训练严密逻辑思维的有效方式.

本文通过对利用泰勒公式求极限的探讨,尤其是给出了泰勒公式在其它方面的应用,显现出泰勒公式的应用之广泛. 其研究结果在求极限等问题时可以提供一些方法的参考,也同时能给相关学科研究人员在解决比较复杂的不定式极限问题时能有一定的思路指导.

20xx年4月:根据前量步的准备工作,完成初稿;

20xx年5月:在老师的指导下,对初稿进行修改,使其完善和严密,定稿打印装订,并进行答辩.

经过反复仔细修改和严格审查,并经过导师的指导认定,本论文按时完成,特申请本论文按时答辩,请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辞职信和辞职申请书的区别

很多人对于工作不满意了就打算辞职了,但是辞职这里面真的有大讲究,辞职信和辞职申请书看起来好像差不多,但是写错的话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以下是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辞职信和辞职申请书有什么区别,欢迎阅读!

辞职申请书和辞职信两者的根本区别,就是用人单位收到辞职信后给劳动者办理辞职手续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用人单位在收到辞职申请书后做出同意的意见或者盖章,则视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往往含有“望批准”、“请领导批准”“申请批准”这一类词汇。

对于这种辞职申请,公司是否批准就成为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公司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如果不批准的,双方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辞职申请书是劳动者按照根据《劳动法》第24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将自己想辞职的信息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做出答复的一种方法。

因此,在公司收到员工的离职报告时,要分辨清楚员工提交的离职文件到底是辞职通知还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书。

注意:在公司规章制度中必须规定:口头辞职、电子邮件辞职、手机短信辞职等行为无效,必须按公司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信。

辞职信又叫辞职通知,即记载劳动者提出辞职时间、辞职原因等内容的法律文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通知送达用人单位满三十日,产生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无论用人单位同不同意劳动者辞职,30天后劳动者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跟你说一声,我将在三十天后离职了,你们准备工作交接和办理退工手续吧!”,用人单位没有表示异议的权利,因而也无须对辞职通知做出回复。

写明辞职的时间、原因没有其他特别约定,俗话来说就是“跟你说一下,我将在三十天后离职了,你们准备交接办退工吧”。

对于这种辞职信,公司是否批准都没有法律效力,在此辞职通知签署日起三十天后,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日。

辞职信是劳动者按照写信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31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将自己决定辞职的信息告诉用人单位的一种方法。

从法理上讲,辞职通知是劳动者在行使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行为,使某一法律关系效力发生变化的权利,形成权的魅力就是单方说了算。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期满必然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而辞职申请实际上是劳动者在行使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至于该他人能否获得其希冀的给付,则是另一回事。

如果劳动者要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没有其他条件。如果劳动者辞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或者与用人单位有其他未了的纠纷,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不给劳动者办理退工手续。

所以,劳动者辞职一定要分清楚《辞职通知》和《辞职申请》,不要将《辞呈信》写成《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