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进校园教案小学(专业17篇)

小编: 温柔雨

有效的小学教案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效率,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小学教案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课和教学。

小学法制进校园方案

精彩人生,与法同行。

四(1)班。

辅导员:

11月28日。

教室。

通过活动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能使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2、排练文艺节目。

1、出旗敬礼

2、主持人宣布《精彩人生,与法同行》主题班会活动开始。

3、向学生讲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

4、小品表演《我与小偷》。

5、诗歌朗诵《法在我心中》。

6、歌曲《欢乐中国年》。

7、相声《闹着玩》。

8、宣布《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结束。

小学法制进校园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现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希望通过活动,提高全体学生的整体素质,使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20xx年10月28日下午第三节课(4:15开始)。

各班课室。

全校师生。

1、各班主任在下午第二节下课后马上打开电视。

2、各班主任要组织好学生参加这次讲座,并且在讲座完后,要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和小结。

1、演播厅卫生(胡人川)。

2、音响(陈伟华、张斌焘)。

3、横额、拍摄(黄伟新、张汉波)。

以上工作希望有关的老师和班级按要求做好,使该项工作能顺利完成任务。

小学法制进校园新闻稿

小学生是道德思想和和意志品质形成的重要阶段,对于法律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从小应该懂法知法,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简单入手,层层递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判断能力,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小学生要自觉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

1、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5、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小学法制进校园活动方案

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培养懂法、守法的好学生,让全体学生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制定本20xx年度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心和区教育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能力,为加快依法治校、建设法制校园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平安郊区、和谐校园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注重实效,办好实事,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综合治理责任意识,更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白海萍。

副组长:张慧琴。

组员:宿舍负责人、各班主任、校警。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直接领导,将主题纳入活动计划。

(三)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将周一(12月05日)升旗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由学生发出活动倡议;活动小组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活动,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措施意见。

2、教师的宣传工作。通过法律培训、配发资料,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教师进行法制知识宣传。

3、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班级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

4、学生法律知识宣传。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班、队会,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政教处做好优秀主题班会的评比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五)留存资料,建立档案。

小学法制进校园活动方案

20xx年“12.4”是第x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

弘扬宪法。

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

1、利用周一(12月1日)国旗下。

2、大力开展学法活动。周一到周五各班利用晨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

3、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法律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或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12月2日的班队(会)课,1-6年级开展一次以“弘扬宪法。

6、12月10日前德育处及各班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及照片的归档,上报教育科。

(一)加强。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校园。

小学法制进校园方案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我是法制小主人”为主题,以“12·4”全国法制教育日为契机,深入开展校园法律文化节活动。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

我是法制小主人。

20xx年11月1日--12月25日。

1、完善校外法制教育体系:

法制副校长:李华兵(沙湾派出所副所长)。

法制辅导员:朱海民(沙湾派出所警察)。

2、各班上好法制教育课。

3、中高年级安排一次模拟法庭活动。

4、组织年级家长法制教育报告会。

5、展示法制教育成果图片。

6、各班组织学生观看法制专题片。

7、年级间开展法律知识答题活动。

8、各班开展“我是法制小主人”主题活动。

9、给全校学生家长发一封有关法制宣传的信。

各班自主灵活利用班会、活动课等时间,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班会、知识竞赛、测试问答、现场演示、法制宣传等各种形式,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活动:

1、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法的一次宣传和教育小学法制教育活动方案小学法制教育活动方案。

2、各班在板报合适的地方,布置一块法制教育的专题知识宣传栏目。

3、每班上一节法制教育活动课。(低年级可以组织以生动形象的专题童谣表演为形式的创作活动,中高年级可以开展以案例剖析、坏习惯与违法行为的关系探讨等为形式的`教育活动。)。

4、学校请法制副校长做一场法制教育专题报告。

5、组织学生开展“我是法制小主人”活动,人人争做小小法制宣传员小学法制教育活动方案活动方案。

6、组织中高年级学生进行有关知识竞赛。

小学法制进校园新闻稿

小学生是道德思想和和意志品质形成的重要阶段,对于法律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从小应该懂法知法,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简单入手,层层递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判断能力,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小学生要自觉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

对于小学生,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在德育教育月活动中,3月19日下午安家底小学组织学生观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遵规守纪教育。学生们个个注意力集中,认真观看、倾听,学习法制知识。

通过本次活动是学生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小学法制进校园的演讲稿

沐浴冬日的暖阳,感受法制的力量,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法制校园”工作的实施,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小学于20xx年11月11日下午,特邀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彭林泉检察长,为六年级的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校园法制知识专题讲座,旨在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

彭检察长结合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例,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例为教材,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解读了在学生群体中发生的一个个案例,为学生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与犯罪,遇到什么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以及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的一些基本方法和常识。接着彭检察长向学生提问“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同学们踊跃地举手发言,随后彭检察长就提出的问题给大家一一解答。彭检察长渊博的.法律知识、风趣的谈吐,赢得了全体师生的一致好评。

最后,杜校长作了总结发言,希望各班级要以这次法制讲座为契机,把法制教育活动同我校开展的各项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法制教育活动,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

小学法制进校园的演讲稿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你们大多生活在林区,森林防火工作长期离不开你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时值秋收冬种时节,天干物燥,空气湿度低,林内可燃物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了切实遏制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维护好生态环境,构建好和谐社会,德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您和您的家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野外用火源方面:

1、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2、不在林区吸烟、野炊;。

3、不在林区内、林缘、山边地带上坟烧纸,燃放鞭炮和其它祭祀用火;。

4、不在林内、林缘、山边地带烧荒、烧枯枝落叶,烧田埂地坎草;。

5、不在林内烤火,使用火把夜行照明;。

6、不炼山造林、烧木炭窑;。

7、不在海后周围及县义峰山等重点林区用火。

二、教育监管方面:

1、教育自己的小孩,不要在林区野外玩火;。

2、监管好痴、呆、傻人员。

三、扑火方面:

1、不让残废人、老人、孕妇、小孩上山扑火;。

2、扑火时注意自身的安全,要听从指挥,不能盲目扑火。

四、火情报告方面:

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请您及时报告给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拨打县防火办电话。

农民朋友们,请时刻牢记森林火灾给我们带来的惨痛教训,让我们远离火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小学法制进校园活动总结

为了加强学生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懂得应在法定范围内主张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清晰知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0月28日,西城小学邀请了城区法院的`杨娜法官对全校师生进行《民法典》知识宣讲活动。

在讲座中,杨法官从“什么是民法典”“民法典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学习民法典的意义”这三个方面进行宣讲。列举了大量生活中生动的案例,使《民法典》中许多抽象的法理得到了深入浅出、浅显易懂的诠释。

此项活动的开展不仅有助于学生勇敢地和各种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而且提高了学生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学生心中的爱国之心和社会责任感。

小学法制进校园简报

为深入推进我县平安建设工作,树立少年儿童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呵护学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11月17日上午,刘集法庭干警惠凝嘉、张刘泽受邀前往安平小学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法庭干警结合少年儿童的特点,从七个方面对在校师生进行了法治教育。重点讲解了近年来频发的校园霸凌、高空抛物、盗窃、闯红灯、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游戏充值等行为的严重后果。教育少年儿童当面对虐待、猥亵、拐卖、电信诈骗等不法侵害时该如何正确处理和自救。干警们用孩子们能理解的语言,通过问答、典型案例分析、举例说明等方式向小朋友们进行了普法宣传,让法治的种子在他们幼小的心中萌芽。

安平小学的校长说:此次活动的开展启蒙了孩子们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激发了孩子们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对正处于长知识阶段的学生们来说,对促进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倡导大家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今后,富平法院刘集法庭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断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小学法制进校园活动总结

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高度重视,按照洛治市办[20xx]7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旅发委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旅游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及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工作来抓。在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旅发委党委及早安排部署,对旅游行业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会议,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同时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并将各项工作活动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在宣传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个主题,借《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的大好时机,通过学习,在旅游行业形成全行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二)集中开展宪法的学习。在学习工作中,我局安排在每周二下午业务学习时间,请专家和由局领导对宪法进行专门培训,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对宪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三)利用每周四下午的集中学习时间,加强了相关法制知识的学习,通过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结合自已工作职能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同时有的还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赔偿法》、《旅游法》等相关有法律,并积极组织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法制宣传日专题报告会。从而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的素质。

(四)利用洛阳旅游网政务栏开展了学法、用法宣传主题宣传,并将涉及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在网上进行公示宣传,特别是涉及行政法规及《旅游法》的相关条款都在网上进行公示,方便于广大群众了了解和学习,同时也方便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一)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12.4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我委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主题,开辟了法制专栏,并召开了旅游企业学法会议,并针对旅游行业的特点进行了研讨,取得良好效果。

(二)印制了旅游法20000余册,专项法制宣传手册5000余份及其他法律法规发放旅游企业,并结合旅游进社区活动的开展,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认真开展12、4日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板两个专块,对以《旅游法》为核心的旅游法律体系进行了专题宣传,印制法律宣传资料及手册20xx余份发放群众,由领导带队接受群众咨询和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所有旅游企业特别是在三星以上旅游星级饭店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主题的全国法制宣传口号,提高活动的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及时报送我委开展12、4日宣传活动工作信息。

(四)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除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外,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旅游企业额定蛤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统一考试,并取得良好成效。

通过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了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使领导干部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用用,为加快六加一攻坚战步伐,全面推进福民强市建设,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小学法制进校园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提高反诈、防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定襄县实验小学于9月8日上午,特邀定襄县公安局民警同志们来我校组织进行了法制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副校长邢春芳为定襄县公安局三级警长丁选华和周媛颁发了法制副校长聘书。法制副校长丁选华为学生们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和“反诈防骗”知识与技能的普及,并发放了各种法制宣传手册和资料。最后,副校长邢春芳做了总结发言,号召广大师生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爱国守法的.合格公民。

通过今天的法制教育进校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校广大师生对法律法规的认识,更加增强了我们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提高了我校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为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小学法制进校园演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是2018年3月19日,春暖花还没有开的日子,但与大家能够共同坐在这里讨论校园法律常识,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已经心花怒放,谢谢大家。本次法治宣讲是华亭县人民检察院同华亭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之一。今天能够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了解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我们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珍惜幸福,大家可能会想:什么是法律我知道一点?什么是幸福我也能体会到一些,如何保护自己爸爸妈妈从小也对我们讲过,可是法律常识和珍惜幸福、自我保护又有什么关系呢?今天就让我们大家一起学习体验一下:法律常识、自我保护、珍惜幸福三者的关系。

有一个网络段子曾经讲到:“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去打小怪兽”这就是幸福,幸福就是“我吃鱼,你吃肉,看着别人啃骨头”。大家平时通过生活常识也能够避免一些伤害,比如上学和放学和同学一起回家、过马路注意安全、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等,但是有的男同学一起回家路上拿打火机偷偷点女生头发,大家觉得这样的行为危险吗?(大家认为这是犯罪吗?)有的同学下午来上学看见别人家楼下的一盆仙人掌听好看的,就偷偷端到学校送给女同学了,大家觉得这是什么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罪?)冬天下雪后,大家打雪仗,几个同学把一个女生抬起来扔到雪堆里面了,还往身上撒雪,结果一块冰被撒到这女生的嘴里,卡在喉咙里窒息脑袋缺氧,最终下肢瘫痪,玩的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算不算犯罪呢?接下来让我们大家带着这个问题倾听接下来的内容。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来保障社会正常运行的一种规则,就和游戏规则一样,所有的人都是遵守规则来学习、工作、生活,凡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不好意思,你的这一游戏就玩不下去了,只能挂机等待,更严重的是账号被封,永远无法登陆;回归到我们正常生活中,不遵守法律这种规则的人,不好意思,只能进入看守所、监狱去吃着咸菜挂机等待,更为严重的违反法律规定,“永远无法登陆”的现实意义是什么吗?对,是死刑,是生命的结束。所以学习法律常识,让我们大家知道什么是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为可为,误为不可为,这就可以起到自我保护;劝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做遵纪守法的事,当他们遇到被人侵害的时候学会用法律保护的武器保护他们不被侵害,在法律的保护下家人、朋友、同学和你生活在一起这就是幸福。

一、关于“法律”的理解。

政府、检察院、法院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安宁的过程中都是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依法惩罚坏人。各位同学在每周的学习过程中都是按照课表上课学习、完成每门课程的作业。法律就向课表一样,课表里有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到语文课我们大家就按照语文老师的安排阅读课文,数学课大家按照数学老师的引导教学学习解题方法;法律里有民法、刑法、商法、婚姻法、公司法、交通安全管理法等,民法,就是两个人商量着干的正常事或者好事归民法管,刑法,就是坑蒙拐骗偷,有可能判刑进监狱的都归刑法管;只要在马路上走路或者行驶就归交通安全管理法管理。

二、什么年龄才是长大?

“我的孩子好懂事,宝贝终于长大了”这是爸爸妈妈特别幸福的时刻发出的感叹,这是你感受到幸福时,家里亲人对你的认可。实际上法律上人可以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现在各位同学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民法中规定8岁以上18岁以下都属于未成年人,即18岁以下都可以称之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法律规定限制你的一些行为,实在想干,干了也白干。比如你的爸爸妈妈给你买了一辆自行车,结果有一天你和你的同学签了一个合同把这自行车卖了,这合同不算,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你的这一行为已经超越了你这个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能力范围,除非双方父母签订买卖这辆自行车的合同才是可以的,才是受法律保护的。18岁成年了,你就成为了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

三、案例展现。

(1)校园暴力。

2017年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今年2月28日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之间,在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内,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并拍摄视频。期间五名女被告人脱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校园欺凌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北京的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另外四名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五名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被羁押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给同学们讲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在平凉市某县某中学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晚自习下后在宿舍,签订生死状,摆擂台,打“武林风”,最后致一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而这8名学生最小的13岁,最大的也只有15岁。(武术切磋,各安天命)。

(2)盗窃、投毒。

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七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犯罪。

什么是?鸦片、、、吗啡、。这个故事发生在四川的一家强制戒毒所。这家戒毒所,有一位姓王的女医生,她每天看见大量的戒毒人员因吸毒而痛不欲生。一贯好强的她对此表示怀疑:“难道毒瘾真不可抗拒吗?”她决定要以身拭毒,要亲身“获得感受”,用自己的自信来征服,她要写一篇震动世界的论文,以自己的“伟大”实验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她从戒毒人员那里获取了购买的渠道,然后开始了她的“伟大实验”。王医生开始了她精心计划的第一步,开始吸了第一口毒,并在专用记录本上描述:“极难受,呕吐。”第二次,她接着记录:“开始有些舒适感。”第三次,她写道:“较适应。”如果这时她毅然止步,她仍然是一名令人尊敬的医生,但她没有。第四次,她又写道:“完全适应”。这时,她已认定自己是真正的征服者,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吸毒人员,她要将亲身实验告诉世人,她是毒魔的唯一征服者。她要像丢弃一双破鞋一样地丢弃。然而当她象饿虎扑羊般地扑向时,一切就变得那么地可悲、可叹又可笑了。这时她后怕了,她开始挣扎了,然而越来越大的毒瘾,使她难以自拔,先失去了丈夫,然后把存款吸光,把家俱变卖,然后变得一贫如洗。没多久,她的身体开始变得丑陋:身体消瘦,头发开始脱落,身体表面所有可以注射的大小静脉处已看不见一处完好的肌肤。最后,在她“伟大的实验”只有1年零7个月的时候,割脉自杀了。此时,她才30岁。

一个戒毒所的女医生掉进毒窟就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千万别把生命当儿戏,千万别沾第一口!

实验人员把一只猴子关在一只特制的铁笼里,铁笼里设置了一个铁棒,只要猴子碰动了铁棒,马上就会被打一针吗啡。开始,猴子似乎很气愤,因为挨了一针,很痛,便尽量躲避碰撞铁棒。可是一不小心,它还是碰撞了,自然又挨了一针。几天过后,猴子开始不气愤了。因为它觉得每次碰撞打针后,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于是,它开始有意识的碰撞铁棒。随着时间的推移,猴子又发现,以前碰一次铁棒可以获得的“快乐”,现在碰两次也得不到了。怎么办?聪明的猴子便更频繁更猛烈地碰撞铁棒。这时,实验人员又安上了另一个可以提供精美食物的装置。但猴子即使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也是宁可要吗啡不要食物。现在,实验人员又把吗啡撤去,换上输液的盐水。于是,猴子出现了以下症状:泪水、打哈欠、浑身发抖,焦躁不安……,为了得到曾经有过的“快乐”,它竟绝望地一次次重复着枯燥的碰撞铁棒的动作,毫不气馁。最多的一天内,它竟连续不断地碰撞了两万多次,直到力竭而死。它对的无限渴求,使实验人员惊骇不已。

前面讲的王医生染上后不能自拔,猴子染上后也力竭而死,可见对人体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四、自我保护。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位舒某某同学原是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后。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一失足成千古恨”。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

五、法律宣传。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比如有的人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盗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受害的同学要敢于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于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ktv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ktv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2011年我县某中学十名学生伙同两名社会青年一天内连续抢劫5次,而他们抢劫的目的仅仅是因为没钱上网。他们的结局是什么呢,当然是法律的严惩。

六、寄语。

有的同学也许也会想:我可以利用的我智慧,发挥我的聪明才智,总结警察抓小偷此类影片的经验,可以钻法律漏洞,即使做点坏事也拿我没办法,同学们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你们还是“tooyoung,toosimple”,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章一万三千多部,超过了三百万条法律条文,规定极为细致,有的法律规定你绝对想不到,也猜不到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尊敬师长,刻苦学习”都规定了,可以理解为不尊敬师长是违法的、不刻苦学习是违法的、不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是违法的、不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更是违法的!!!

法律,是一种规则。生活如果是一场游戏,谁破坏了规则,谁就要gameover,谁就要进看守所或监狱失去自由,吃着咸菜挂机等待复活。

面对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坚决抵制;看到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积极、及时的报警,不鼓励同学们见义勇为,如果十岁为一级,共六级,分别是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王者,同学们想一想自己是什么级别,大家也一定能猜到青铜玩家遇到黄金、铂金玩家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当大家面对犯罪是,记得想代表正义的钻石玩家求救或者求助,而这些钻石玩家呢分别就是:安全的守卫者(人民警察)、正义的维护者(法官、检察官)、祖国的园丁(人民教师)、白衣天使(医生),也正是他们的共同努力才打造出今天的这一片祥和、美好。

小学法制进校园的演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是3月19日,春暖花还没有开的日子,但与大家能够共同坐在这里讨论校园法律常识,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已经心花怒放,谢谢大家。本次法治宣讲是华亭县人民检察院同华亭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之一。今天能够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了解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我们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珍惜幸福,大家可能会想:什么是法律我知道一点?什么是幸福我也能体会到一些,如何保护自己爸爸妈妈从小也对我们讲过,可是法律常识和珍惜幸福、自我保护又有什么关系呢?今天就让我们大家一起学习体验一下:法律常识、自我保护、珍惜幸福三者的关系。

有一个网络段子曾经讲到:“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去打小怪兽”这就是幸福,幸福就是“我吃鱼,你吃肉,看着别人啃骨头”。大家平时通过生活常识也能够避免一些伤害,比如上学和放学和同学一起回家、过马路注意安全、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等,但是有的男同学一起回家路上拿打火机偷偷点女生头发,大家觉得这样的行为危险吗?(大家认为这是犯罪吗?)有的同学下午来上学看见别人家楼下的一盆仙人掌听好看的,就偷偷端到学校送给女同学了,大家觉得这是什么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罪?)冬天下雪后,大家打雪仗,几个同学把一个女生抬起来扔到雪堆里面了,还往身上撒雪,结果一块冰被撒到这女生的嘴里,卡在喉咙里窒息脑袋缺氧,最终下肢瘫痪,玩的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算不算犯罪呢?接下来让我们大家带着这个问题倾听接下来的内容。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来保障社会正常运行的一种规则,就和游戏规则一样,所有的人都是遵守规则来学习、工作、生活,凡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不好意思,你的这一游戏就玩不下去了,只能挂机等待,更严重的是账号被封,永远无法登陆;回归到我们正常生活中,不遵守法律这种规则的人,不好意思,只能进入看守所、监狱去吃着咸菜挂机等待,更为严重的违反法律规定,“永远无法登陆”的现实意义是什么吗?对,是死刑,是生命的结束。所以学习法律常识,让我们大家知道什么是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为可为,误为不可为,这就可以起到自我保护;劝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做遵纪守法的事,当他们遇到被人侵害的时候学会用法律保护的武器保护他们不被侵害,在法律的保护下家人、朋友、同学和你生活在一起这就是幸福。

一、关于“法律”的理解。

政府、检察院、法院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安宁的过程中都是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依法惩罚坏人。各位同学在每周的学习过程中都是按照课表上课学习、完成每门课程的作业。法律就向课表一样,课表里有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到语文课我们大家就按照语文老师的安排阅读课文,数学课大家按照数学老师的引导教学学习解题方法;法律里有民法、刑法、商法、婚姻法、公司法、交通安全管理法等,民法,就是两个人商量着干的正常事或者好事归民法管,刑法,就是坑蒙拐骗偷,有可能判刑进监狱的都归刑法管;只要在马路上走路或者行驶就归交通安全管理法管理。

二、什么年龄才是长大?

“我的孩子好懂事,宝贝终于长大了”这是爸爸妈妈特别幸福的时刻发出的感叹,这是你感受到幸福时,家里亲人对你的认可。实际上法律上人可以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现在各位同学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民法中规定8岁以上18岁以下都属于未成年人,即18岁以下都可以称之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法律规定限制你的一些行为,实在想干,干了也白干。比如你的爸爸妈妈给你买了一辆自行车,结果有一天你和你的同学签了一个合同把这自行车卖了,这合同不算,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你的这一行为已经超越了你这个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能力范围,除非双方父母签订买卖这辆自行车的合同才是可以的,才是受法律保护的。18岁成年了,你就成为了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

三、案例展现。

(1)校园暴力。

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今年2月28日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之间,在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内,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并拍摄视频。期间五名女被告人脱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校园欺凌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北京的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另外四名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五名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被羁押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给同学们讲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在平凉市某县某中学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晚自习下后在宿舍,签订生死状,摆擂台,打“武林风”,最后致一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而这8名学生最小的13岁,最大的也只有15岁。(武术切磋,各安天命)。

(2)盗窃、投毒。

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七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犯罪。

什么是?鸦片、、、吗啡、。这个故事发生在四川的一家强制戒毒所。这家戒毒所,有一位姓王的女医生,她每天看见大量的戒毒人员因吸毒而痛不欲生。一贯好强的她对此表示怀疑:“难道毒瘾真不可抗拒吗?”她决定要以身拭毒,要亲身“获得感受”,用自己的自信来征服,她要写一篇震动世界的论文,以自己的“伟大”实验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她从戒毒人员那里获取了购买的渠道,然后开始了她的“伟大实验”。王医生开始了她精心计划的第一步,开始吸了第一口毒,并在专用记录本上描述:“极难受,呕吐。”第二次,她接着记录:“开始有些舒适感。”第三次,她写道:“较适应。”如果这时她毅然止步,她仍然是一名令人尊敬的医生,但她没有。第四次,她又写道:“完全适应”。这时,她已认定自己是真正的征服者,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吸毒人员,她要将亲身实验告诉世人,她是毒魔的唯一征服者。她要像丢弃一双破鞋一样地丢弃。然而当她象饿虎扑羊般地扑向时,一切就变得那么地可悲、可叹又可笑了。这时她后怕了,她开始挣扎了,然而越来越大的毒瘾,使她难以自拔,先失去了丈夫,然后把存款吸光,把家俱变卖,然后变得一贫如洗。没多久,她的身体开始变得丑陋:身体消瘦,头发开始脱落,身体表面所有可以注射的大小静脉处已看不见一处完好的肌肤。最后,在她“伟大的实验”只有1年零7个月的时候,割脉自杀了。此时,她才30岁。

一个戒毒所的女医生掉进毒窟就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千万别把生命当儿戏,千万别沾第一口!

实验人员把一只猴子关在一只特制的铁笼里,铁笼里设置了一个铁棒,只要猴子碰动了铁棒,马上就会被打一针吗啡。开始,猴子似乎很气愤,因为挨了一针,很痛,便尽量躲避碰撞铁棒。可是一不小心,它还是碰撞了,自然又挨了一针。几天过后,猴子开始不气愤了。因为它觉得每次碰撞打针后,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于是,它开始有意识的碰撞铁棒。随着时间的推移,猴子又发现,以前碰一次铁棒可以获得的“快乐”,现在碰两次也得不到了。怎么办?聪明的猴子便更频繁更猛烈地碰撞铁棒。这时,实验人员又安上了另一个可以提供精美食物的装置。但猴子即使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也是宁可要吗啡不要食物。现在,实验人员又把吗啡撤去,换上输液的盐水。于是,猴子出现了以下症状:泪水、打哈欠、浑身发抖,焦躁不安……,为了得到曾经有过的“快乐”,它竟绝望地一次次重复着枯燥的碰撞铁棒的动作,毫不气馁。最多的一天内,它竟连续不断地碰撞了两万多次,直到力竭而死。它对的无限渴求,使实验人员惊骇不已。

前面讲的王医生染上后不能自拔,猴子染上后也力竭而死,可见对人体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四、自我保护。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位舒某某同学原是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后。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一失足成千古恨”。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

五、法律宣传。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比如有的人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盗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受害的同学要敢于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于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ktv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ktv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我县某中学十名学生伙同两名社会青年一天内连续抢劫5次,而他们抢劫的目的仅仅是因为没钱上网。他们的结局是什么呢,当然是法律的严惩。

六、寄语。

有的同学也许也会想:我可以利用的我智慧,发挥我的聪明才智,总结警察抓小偷此类影片的经验,可以钻法律漏洞,即使做点坏事也拿我没办法,同学们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你们还是“tooyoung,toosimple”,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章一万三千多部,超过了三百万条法律条文,规定极为细致,有的法律规定你绝对想不到,也猜不到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尊敬师长,刻苦学习”都规定了,可以理解为不尊敬师长是违法的、不刻苦学习是违法的、不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是违法的、不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更是违法的!!!

法律,是一种规则。生活如果是一场游戏,谁破坏了规则,谁就要gameover,谁就要进看守所或监狱失去自由,吃着咸菜挂机等待复活。

面对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坚决抵制;看到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积极、及时的报警,不鼓励同学们见义勇为,如果十岁为一级,共六级,分别是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王者,同学们想一想自己是什么级别,大家也一定能猜到青铜玩家遇到黄金、铂金玩家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当大家面对犯罪是,记得想代表正义的钻石玩家求救或者求助,而这些钻石玩家呢分别就是:安全的守卫者(人民警察)、正义的维护者(法官、检察官)、祖国的园丁(人民教师)、白衣天使(医生),也正是他们的共同努力才打造出今天的这一片祥和、美好。

小学法制进校园新闻稿

为广泛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校园,-11-11日下午,五十团二中举行了法制教育报告会。会上法制副校长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以翔实的案例、朴实的语言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并深刻剖析了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和社会危害。最后法制副校长勉励同学们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名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广泛宣传普法精神,在校园内再次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高潮。法律普及到校园每个角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校园环境的进一步净化,营造了浓厚的校园和谐氛围。

小学法制进校园简报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为进一步扎实开展“法制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4月22日,双流区广都派出所张正清警官到我校为学生讲授了一堂既严肃又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张警官首先对“金钟罩”反电信诈骗小程序的介绍和推广,并要求学生将今天所讲内容带回家提醒父母关注并注册“金钟罩”小程序,共同筑牢反诈骗安全防线。

随后,张警官分别从校园欺凌、毒品犯罪、预防盗窃、打击犯罪等方面,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年龄阶段的特点,通过案例讲解,分析了未成年犯罪的动机与原因,引导和教育学生要注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张警官风趣生动、通俗易懂地讲解,引导同学们树立一个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