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流程(模板17篇)

小编: 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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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含社会意义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3、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4、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

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含社会意义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1)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一、申请对象。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一)对象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二)对象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包括以下两类人群: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简称对象一);二是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简称对象二),其中:

(一)对象一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申请时”是指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截止之日,即2020年12月31日,下同)。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广州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广州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广州市辖区内办理了商事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商事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时在广州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二)对象二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广州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在广州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广州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商事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对象一第4、5、6项条件。

备注:对象一4、5、6条件如下: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时在广州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申请对象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是指申请时未满18周岁)。

年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精选

_县人民政府、北街社区:

申请人:_x,女,汉族,现年x岁,现租住在_县环城西路_x号。

申请原因及理由:我本人原是粮油加工厂职工,因该厂破产倒闭于20_年下岗至今无事可做。同时解除了劳动合同。

下岗后既无国家的收入和其他经济来源,更无经济购买住房,为了生存,现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又丢不下小小年纪的女儿。儿子也没有工作,在家待业,想在本城找工作又难找到适合我们的工作,所以致使经济和生活十分困难。

上班时单位已交养老保险,但下岗后没有交养老保险,连生活都成问题,所以交不起养老保险金。

为此,根据现在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恳求政府解决廉租房补贴,渡过住房难关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202

申请家庭的成员住在一起,并且有法律关系。还需要在上海市居住,并且有城镇户口三年以上,有申请所在地的城镇户口一年以上。另外就是家庭当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最后就是收入的问题,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低于25200元,两人以下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7720元。并且人均财产都不高于8万元,申请的家庭所有成员在5年之内没有出售或者赠与住房。除了家庭申请,群体之外,单身人也可以申请,需要年满35周岁,未婚、丧偶或者是离婚满三年的人都可以申请。

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含社会意义

尊敬的_区领导:

本人_,男,现年_岁,靠打工维持全家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现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现租住_,住房条件十分困难。家中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女儿_,现就读于_,儿子_,现就读于_,每年昂贵的学费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家中还有年逾_岁的老母亲,常年体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妻子无职业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费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挣的钱开支,儿女虽在校作兼职挣些生活费,但是还是不够他们生活所需。

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儿女每月生活费用,家中日常开支外,几乎剩不下什么钱,生活拮据,家中无任何积蓄。常年都是靠租住解决住房问题,属于无房户,在查看_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解决全家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含社会意义

3、经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公示和批准。

注意事项:

申请人递交申请时须明确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自行解决住房,还是轮候公租房;选择承租公租房的申请人须选择拟承租公租房的区域意向。

轮候申请流程。

(一)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申请对象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应机构领取《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等申请资料,也可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上述资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以下统称申请对象)应如实填写《申请表》、《申报表》,并连同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

申请对象提交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按规定受理申请,复印申请对象身份证明等材料后在每份复印件上注明“经核,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确认,并向申请对象出具受理回执;申请对象提交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对象出具不予受理回执,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按规定填写相应表格,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对象的信息录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

(三)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查证等方式,对申请对象的下列情况进行初审,其中入户调查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进行,并出示工作证:

1、申请对象是否为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3、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住房情况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4、申请对象的婚姻生育状况,超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

5、《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及《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申请对象需申报的其他情况。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根据审核情况在《申请表》上填写初审意见,经办人和复核人签名确认,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章;经初审不通过的,应向申请对象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通知书》。

(四)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示。

经初审合格后,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申请对象户籍状况、家庭人员结构、现居住地点、工作单位、婚姻生育状况、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住房等情况在申请受理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为20日。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举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对收入、资产、住房情况提出的举报投诉,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将举报内容及查核情况如实记录在审核意见中,交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在复核过程中予以审查。

经调查核实公示异议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对象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或完成异议调查核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在《申请表》上加具公示情况,经办人和复核人签名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章后,连同《申请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提交的材料》所列除《申报表》、收入、资产相关证明材料外的其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提交的材料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时通过公租房系统向核对系统发送经济核对申请,并在《申报表》上加具审核意见后出具《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章,连同收入、资产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核对机构开展核对。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核对机构受理核对委托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后提交至上级核对机构。

(五)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民政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初审资料后,应检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不予收件并退回补正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的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予以收件,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情况的复核:

核对机构应当自受理核对委托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对象的收入、资产(广州市自有产权住房除外)情况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由其告知申请对象。申请对象对核对结果有异议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复核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书面委托核对机构进行复核并书面告知区住房保障部门,暂时中止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核对机构应在受理复核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状况复核,复核时间不计入审核工作时限。区民政部门自收到最终核对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收入、资产情况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对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自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对象出具《补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有关资料通知书》,并通过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发给申请对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督促申请对象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并自收到申请对象补正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对机构在核对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按《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除不可抗力外,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自收到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复核合格的,核定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或分档租金缴交标准,并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将申请对象信息和复核意见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复核不合格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于20日内向其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通知书》。

(六)市住房保障部门公示和批准。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报送的申请信息和复核意见后,将经复核合格的申请对象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户籍所在地、现住房产性质、工作单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承租直管房及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保障方式、应核发的住房租赁补贴金额以及拟申请承租房屋区域等。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市民政部门组织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示异议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自调查完成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对象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通知书》。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对象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告。

市住房保障部门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申请对象出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通知书》,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的申请人出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通知书》。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介绍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平江区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金阊区、沧浪区设在各街道办)提交申请材料。

(二)“住房保障受理窗口”经验证预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待验收申请材料齐全后,签发“受理通知单”,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材料按户籍所在地分别送达各街道。

(三)街道对申请人申报的家庭人员、住房情况、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逐项调查、取证、审核,调审情况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张榜公示10天,征询意见。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给予书面答复,审查终结;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签注审核意见,在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初审材料送当地区房管局进行复审。

苏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二级复审:

(一)区房管局自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人员随户口变迁的所有住房的权属、面积、转移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并重点核实公有住户租赁情况。有关申请家庭的经济收入材料,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日内移交区民政局进行复审认定。

(二)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需对申请家庭住保成员的经济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并签注审核意见返回区房管局。

(三)区房管局经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转“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送达申请人,审查终结。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签注复审意见送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批。

苏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三级审批:

(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全面复审,重点需对申请人家庭人员随户口变迁的所有私房变迁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核实。

(二)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包括家庭人员、经济收入、住房情况等)向社会公示征询意见,公示时间10天。

(三)对于公示有异议的申请家庭进行复审,或退回区房管局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转“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送达申请人,审查终结。

廉租房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廉租房一般每年签约,一年后,有关部门将对租户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如果在廉租房标准内,可以继续出租,如果超标,或者调整租金(如减少行政机关租赁补贴等)或收回廉租房,其他安排公租房,审查之间的间隔时间是由地方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自己确定的,有些地区是五年一审的,有些地区是三年一审的。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

申请对象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十)街道(乡、镇)或者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廉租住房租赁期内,申请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规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不办理廉租住房入住手续的;。

(二)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缴纳自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四)擅自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五)擅自改变廉租住房用途的;。

(六)擅自搭建违法建筑(构筑)物的;。

(七)在廉租住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擅自将原住房转让或者抵押的;。

(九)未按规定申报有关信息的;。

(十)拒不配合住房保障机构按规定开展工作的;。

(十一)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长沙廉租房申请条件202

3、《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6、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北京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廉租房。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1)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廉租房。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由此可见,南京市对南京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划分的非常细致,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都不同。其中,政府对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房实行租金减免,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租房负担。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江宁区户籍且满5年的城镇居民;。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五)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上述配租条件的低保无房、低收入无房、低保、低收入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保障房:

(一)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江宁区户籍且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拥有车辆情况在规定标准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及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本市的保障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确定一个家庭申购。

(二)具有本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

(三)具有本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四)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一)具有江宁区户籍且满5年的城镇居民。

(二)符合本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经本人申请,各街道初审,区民政局与房改办复审,现将初步通过审核家庭公示如下,以示监督。

廉租房可以买下来属于自己吗。

可以购买但是不是属于自己。廉租房即使购买了之后,产权还是属于政府的。根据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因此,廉租住房是政府向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并按照最优惠标准收取租金。

廉租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能出售。但是单纯从政策上而言,是允许进行购买的。毕竟廉租房的初衷,就是以购、租、补的形式,来帮助特定的群体。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标准,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购买。

因廉租房牵扯地方财政,导致廉租房政策,在实际实施中,有很多的问题。而廉租房的物权,是完全属于政府的。购买人只拥有使用权。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北京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深圳最新廉租房申请条件标准有哪些你知道吗?更多申请书模板点击“申请条件”查看。

一、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二、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不包含落户的租房补贴)。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五)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申请廉租房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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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廉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一、提出申请:

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北京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廉租房可以买下来属于自己吗?

可以购买但是不是属于自己。廉租房即使购买了之后,产权还是属于政府的。根据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因此,廉租住房是政府向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并按照最优惠标准收取租金。

廉租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能出售。但是单纯从政策上而言,是允许进行购买的。毕竟廉租房的初衷,就是以购、租、补的形式,来帮助特定的群体。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标准,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购买。

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

无论是在哪个城市都会存在一些住房困难的人群,而政府针对这些人群提供了一些保障政策,其中就包含了廉租房,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更多2021最新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请点击“申请条件”查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申请户选择的廉租住房面积未超过配租面积1.5倍的,根据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对象的分类规定,享受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申请户,每月承担的自付租金的计算公式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申请户人数×5%;享受基本租金补贴标准70%的申请户,每月承担的自付租金的计算公式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申请户人数×6%。

申请户选择的廉租住房面积超过配租面积1.5倍的,根据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对象的分类规定,享受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申请户,每月承担的自付租金的计算公式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申请户人数×5%)+(超面积部分廉租住房租金标准×30%);享受基本租金补贴标准70%的申请户,每月承担的自付租金的计算公式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申请户人数×6%)+(超面积部分廉租住房租金标准×30%)。

申请户支付租金的期限、方式等具体要求,应当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选择直接轮候实物配租的,在选择3个月后,可以重新选择租金配租或者实物配租轮候期间租金配租。

符合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单身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户”)在通过审核登录后,应当在收到《配租方式征询单》后的15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反馈选择配租方式的书面意见,选择好配租方式。申请户未按照规定反馈选择意见的,视为自愿放弃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其取得的登录证明自动作废。申请户自登录证明作废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廉租住房。

廉租房优缺点。

1、廉租房优点。

(1)减轻购房压力,抑制高房价。

廉租房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了性价比高的可租赁房源,这样不仅能有效引导鼓励人民积极租房,而不是盲目买房,还能很大程度上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房的经济压力,同时因为能大大减少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高房价有很大的作用,让房地产市场发展更健康。

(2)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廉租房因为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这样在保障范围上很好地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3)有保障,弥补普通租房的不足。

廉租房因为是由国家兴建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相比一般普通租房来说租房权益更有保障,不会被各种套路。

(4)做到了房为刚需。

廉租房因为有很严格的申请条件,不会被一些牟利者作为赚钱载体,做到了房子的刚需性,保障了中低收入人群租房权益。

2、廉租房缺点。

(1)设计滞后。

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2)政策不周。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管理漏洞。

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在分配过程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申报不实以及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

(4)法制不全。

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得以体现的根本性措施。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介绍

尊敬的___区领导:

本人___,男,现年__岁,靠打工维持全家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现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现租住____,住房条件十分困难。家中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女儿__,现就读于____,儿子__,现就读于__,每年昂贵的学费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家中还有年逾__岁的老母亲,常年体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妻子无职业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费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挣的钱开支,儿女虽在校作兼职挣些生活费,但是还是不够他们生活所需。

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儿女每月生活费用,家中日常开支外,几乎剩不下什么钱,生活拮据,家中无任何积蓄。常年都是靠租住解决住房问题,属于无房户,在查看__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后,发现本人贴合申请条件,为解决全家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个性向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一套,期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特此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购买公有住房;。

b.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f.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长沙廉租房申请条件202

3、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5、到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审核;。

6、由区人民政府进行核准;。

7、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批。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以下资料:

(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

(三)户籍证明:申请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四)居民身份证明:

1.申请对象需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供核对。

2.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供核对。

(五)婚姻证明:

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六)住房证明:

1、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象若存在享受宅基地情况或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需提供村委或有关部门出具是否享受宅基地的相关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

3、继承住房的需提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继承情况声明书》及相关证明:1.放弃继承住房的,需提供放弃继承公证书;2.按协商份额继承的,需提供继承公证书;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的,需提供继承报告。

(七)收入证明:

1.申请对象为在职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指的是由申请对象所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开具的有关证明申请对象某段时间内收入的证明文件);申请对象有村集体分红的,还应当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集体分红)》。

2.申请对象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收入证明》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失业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在校学生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文件原件;。

(6)若申请对象因为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应当提供《收入声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八)家庭财产证明:

1.拥有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已协议买卖的房产等的需提供产权证书、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核对机构进行评估的房产应当同时填写》《房产价格评估申报表》。拥有本市外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有资质的平柜机构近期出具的价格评估证明文件。

2.拥有机动车辆的需提供《机动车辆情况申报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近期照片。

(九)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十)计生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供核对,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供核对(18周岁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免交)。

(十一)特困相关证明:

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当年有效的《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复印件。

(十二)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的家庭,提供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复印件。

(十三)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持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含《残疾军人证》)的优抚对象)、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四)属城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城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证明复印件。

(十五)孤儿年满16岁以上单独申请的,提供孤儿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六)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十七)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本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十八)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原承租房屋的出租(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发还原业主证明及腾退声明。

(十九)复员、退伍军人家庭,需提供复员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二十)选择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或属于双特困家庭选择保障方式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申请人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二十一)属烈士遗属、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十二)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对象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应为a4纸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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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材料

(六)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实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其他应当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

廉租房的社会意义。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