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保护的论文(优质17篇)

小编: 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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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加强论文

为了减少矿山建设和生产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工作的规范化,需要对开采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一、矿山地质背景。

1、地层岩性。

举例煤矿区位于太行山中南段的泽州盆地北端,地势总体为南高北低。矿区南部出露大面积下石盒子组地层,上石盒子组地层在井田内零星出露,矿区中部、北部大部分区域被黄土覆盖。矿区处于太行山复背斜与沁水复向斜之间,位于华北板块山西板内造山带沁水板拗太行块隆西侧、晋获褶断带西北侧。

2、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处于沁水盆地中段东部,属高平―晋城盆地三姑泉域水文地质单元,区域内地下水类型主要存在碳酸盐岩类、碎屑岩夹碳酸盐岩类裂隙、碎屑岩类裂隙、松散岩类孔隙3个含水岩组。

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该煤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井保有资源量约6000×104t以上,生产规模约为90×104t/a,矿区面积近700hm2。部分地区煤层已进入残采期,但在矿井改扩建期间,企业利用煤矿现有生产系统准备开采该区残存煤资源。

该煤业有限公司为再整合改建矿山,目前处于整合后基建期。通过近年调查与监测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但矿山开采潜在地裂缝、塌陷影响区范围内存在耕地、有林地、其它林地、草地等多种用地类型。该区煤层已大面积采空,地表也曾发育裂缝、塌陷,煤层开采已对其上覆地层造成较大破坏,该煤层之上的二叠系上统上石盒子组、下统下石盒子组、下统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亦可能遭到破坏,如隔水层破坏,储水结构发生变化,同事部分地区浅水井已出现明显水位下降。现状条件下,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认为:煤矿开采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主要影响目标为旱地、有林地、其它林地等,造成的危害主要为耕地减产和林木损毁,若保安煤柱留设不当将对区内居民及工业场地建筑造成较严重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煤层采空后,可能将在矿区南部沟谷边坡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其威胁对象主要为沟谷中园地、耕地、林地等。矿山新建工业场地占用土地面积约13hm2,其中占用旱地约10hm2,占用其它草地约两公顷。

矸石堆放占用土地面积约3hm2,土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矿山开采将导致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潜在地质灾害,其中重度地质灾害区约占矿区面积的70%,对土地资源影响程度为严重。通过对各开采煤层垮落带、导水裂隙带高度计算结果分析,矿区内各煤层大面积采空后,会对可采煤层上覆含水层造成较大破坏,甚至影响到第四系孔隙水。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结合矿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确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和任务。结合矿山开采方案的确定性,总体工作部署分为近期(近5年)和中远期(5年后至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包括:

(1)地灾防治,如土地塌陷和裂缝填埋、崩塌、滑坡治理等。

(2)含水层修护。

(3)地貌景观修复,植被绿化等。

石灰石矿山露天开采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论文

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采取法律、经济、行政以及其他技术手段,并且按照土地的用途和规划目标的不同,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以实现土地利用率的提升、改善生态环境的这一过程被称作土地整理。土地整理的内涵在于利用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实现原有土地格局和利用方式的改善,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利用率,实现土地生态系统功能的完善,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鉴于我国土地整体仍旧处于初级阶段的情况,我们仍以提高土地产出率为主要目的,虽然大多数的整理项目是为了增加耕地而积,维持耕地总量的平衡,但是已经开始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予以了一定程度的关注,已经开始大面积背造防护林,这对于生态环境的恶化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作用。

1.1单一作物破坏了生态平衡。

大规模进行土地平整,虽然大幅度增加了耕地面积,并且实现了垦殖率的提升,但是这一过程也导致了原生、次生自然植被大规模减少和退化。农作物过于单一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大规模病虫害,很容易导致受灾区域的急剧扩大,此外单一作物还会减少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存空间。

1.2对水资源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由于大量耕地的开垦,需要新建农田水利工程,虽然会增加粮食产出,但是水资源的需求量也大幅度攀升,这就会改变地表水系的网络结构,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此外,由于需要大量修建道路和水渠,虽然减少了除草和维护渠道等工作内容,但是却会影响涵养水源,易造成洪水寅宣泄。部分地区由于梯田建设不当,导致土壤过分侵蚀,很容易阻碍流域水源的补给过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总量原本就不充足,特别是随着耕地面积的急剧增长,对水资源的需求急剧攀升,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这样的`开垦工作不仅会延缓农业经济的发展,主要会造成水土流失问题的加剧,破坏原本已经非常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生态环境恶化后果,例如沙尘频繁发生。

1.3分析评价论证不足。

在进行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和专项规划设计时要对土地整理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论证,并且由于我国现缺少一套完整可行的生态绩效评价体系,因此说土地生态环境评估工作很难落到实处。特e是部分工作人员为了保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过分追求土地整理数量,却对土地整理的质量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缺乏足够的关注。

1.4生态系统结构趋于简化。

在进行农田灌溉及排水渠道的修筑时,为了减少项目投资,并且为了提高设施的耐用度,经常将沟渠建成直线形状。特别是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为了追求土地整理的品味与结构,大量铺设混凝土沟渠和路面。这样不仅无法涵养水源,还加速了地表水土流失,并且还无法寄养水中生物,无法发挥水生物的自净能力。此外,由于非灌溉期间水渠内不存水,更是恶化了沟渠附近的水环境。

2.1建立、确定评价指标。

在进行土地整理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进行科学的生态环境管理,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评价体系。建立评价体系的核心就是明确评价指标,这样不仅可以对生态环境监控指标进行量化,将土地整理对环境的影响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此外还要通过恰当的经济、行政和法律措施来提高土地整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

2.2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

为了实现土地利用率的充分提高以及土地结构的优化,我们应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来协调、缓解人与地的矛盾。这样才能够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充分发挥土地的生产能力,并且实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作为自然地产物,土地质量的提高必须遵循规律,充分考虑到各生态因素的平衡、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土地生态系统与其他环境系统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采取适宜的生物和工程技术。

我们以新疆地区为例,作为典型的干旱气候,有充足的水资源才能够保证农业的发展,因此我们不能言目的进行开荒造田,应对水资源进行全面布局,以水为龙头,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农业土地整理工作,这样才能够在提高土地利用程度的同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2.3保护生物多样性。

通过大量的研究,已经发现能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非目标生物多样性,能够在促进养分循环、防止土壤流失、提{土地产出量、保护土壤有益生物、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鉴于人们在农业区域进行生产,因此就无法像建立自然保护区那样来保护生物多样性,因此说在少影响或者不影响农业生产力的前提下,我们必须加大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利用。

2.4实施景观生态规划。

地球表面土壤、气候、生物以及地貌构成了地表景观。因此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仅将目光放在土地调整、改造方面,还要对土地按照景观生态学的相关理论进行综合规划。例如:将田间两边的灌木林和防护林为单独的林块提供通道,在小溪和池塘边种植树木降低水温等。

3.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土地整理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我们应尽快在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中引入新的负反馈机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实现系统中总体生产力的不断提升,最终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增长。

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加强论文

我国的地形复杂性造成了我国中部、东部以及西部地区有着明显的差异,各个区域的生态环境、地理条件以及经济发展都有明显区别。我国矿山的种类多种多样,一般不同地区的矿山种类也不相同,再加上不同地区的环境对矿山开采所造成的影响不相同,在开发矿山的过程中,一些如废渣、粉尘、尾矿、废气、废水等污染会破坏矿山所在地方的环境,而且也会对矿山的地形产生影响,使得其地质松动,从而破坏地表,造成泥石流、裂缝等自然灾害,更有甚者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由此可见,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可以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经济以及社会发展,因此,在保护和治理我国的矿山地质环境过程中一定要对矿山进行观察分析。为了更好的适应时代的发展,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了新的要求,因此,保护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难度相应的有所加大。由于我国不同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所面临的问题不同,需要按照不同的区域,不同的矿山类型分别对其地质环境进行分析,然后再制定与区域相符合的标准以及规范,之后根据实际环境问题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制定出最好的治理方案。这种分区分类分级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方法可以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清晰、明理,在开展治理工作过程中可以更好的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划分,同时更明了地进行各方面的统计工作,非常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2分级别、分类型、分区域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原则。

对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保护必须要制定一定的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环境保护与治理顺利进行。由于地质环境的破坏往往是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产生,因此,地质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需要围绕开发矿产资源来进行。为了能够更好地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我们可以根据矿山种类不同采取不同措施,具体原则如下。

由于矿山的类型不同,在开采时所采取的方式也相同,这就导致其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也不相同,因此,在研究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矿山的类型不同研究出不同的方案。根据对矿山的研究,可以从3个层次来对矿山进行分类,首先,可以将矿山分为金属、能源、非金属、水汽矿山四大类;第二在第一次基础上,还可以对每一大类矿山根据矿山的具体特征进行细分,在第二次基础上,我们需要根据各个矿山治理的特征进行划分。下图就是我国矿山地质图的种类划分。根据矿山种类的不同对矿山进行划分更利于我们采取正确的措施,制定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标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也在不断提升,然而,由于地区的限制使得我国各区域经济发展不均。对于我国的区域也可以从3个层次,进行划分,首先,第一个层次,我们可以从地区的发达程度进行划分,一般可以分为较为发达、中等发达、欠发达三个部分,这种划分的标准与我国中部、东部、西部的划分大体相同;在第一层基础上,可以根据不同地区气候的不同,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不同对其进行划分,一般可以分为南方以及北方两个部分;在第二层次基础上,可以按照不同地区流域环境以及地形单元的具体特征对其进行第三层次的划分。在制定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方案过程中可以分不同区域来进行。不同地区具有着不同的地质条件以及分布规律,而且不同地区人类的社会经济也有很大不同。为了解决各个地区不同特征的地质环境,必须保证地区内的环境大体相同,地区间的环境有较为差异明显,因此,在划分区域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严格按照区间相异,区内相似的原则来进行。为了制定出不同环境下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措施,我们必须要对我国的自然规律进行研究;同时,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存在差异性,因此,需要进一步对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研究,找到适合各个区域的不同保护与治理措施。

在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经济规律来进行,同时在采取措施过程中要加入科学的管理方式。一直以来,我们在规定矿山的环境标准时采用的都是统一的规范,对于好坏、优劣的划分并不明确,这也使得治理效率大大下降。由于很多矿山在开发的过程中并没有结合其自身的特征,都是采用统一模式进行开采,使得矿山开采后存在很多地质环境问题。为了避免这种问题,在进行开采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开采对环境以及地区的不利影响,找到适合的`保护与治理措施,针对不同矿山,采取不同技术,如此一来,对矿山保护与治理的效果会有较大提升。

由于矿山的地理环境不同,在保护与治理的时候需要进行不同等级划分,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对自然规律以及经济规律进行研究,找到符合规律的方式,再结合国家所制定的矿山整合措施研究出可以循环使用的开采方式。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矿山的基本情况,根据矿山的地貌、所处地理环境、矿山的规模、矿山的种类以及开采方式的不同,对矿山进行划分,然后对不同级别的矿山采取不同的保护与治理方法;其次,需要了解矿山地质环境遭到破坏的程度,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的等级划分。一般情况相下可以将其分为一般、比较严重、严重、特别严重4个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矿山环境制定不同的治理恢复措施。制定相应的等级划分指南,以此来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进行指导。

3.2制定相应的矿产权,加强对矿山开发的开采管理。

由于我国矿山的分布过于广泛,因此会导致一些地方存在矿山开采管理缺陷,过度开发导致矿山地质环境遭到破坏。为了合理规范开采制度,需要制定相应的矿业权,严格控制对矿山开采的权利,设置相应的开采门槛,将环保开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对于矿山开发的过程也需要进行有效管理,合理安排矿山资源。根据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以及矿山的不同等级,制定不同方式的保护与治理措施,对矿产资源的生产建设进行合理规划,对于能源的利用划分出明确的重点与方向,对于所开发的资源进行合理分配。采用科学方式对矿山资源进行勘察以及开发规划,从而达到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目的。

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加强论文

为了减少矿山建设和生产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工作的规范化,需要对开采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一、矿山地质背景。

1、地层岩性。

举例煤矿区位于太行山中南段的泽州盆地北端,地势总体为南高北低。矿区南部出露大面积下石盒子组地层,上石盒子组地层在井田内零星出露,矿区中部、北部大部分区域被黄土覆盖。矿区处于太行山复背斜与沁水复向斜之间,位于华北板块山西板内造山带沁水板拗太行块隆西侧、晋获褶断带西北侧。

2、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处于沁水盆地中段东部,属高平―晋城盆地三姑泉域水文地质单元,区域内地下水类型主要存在碳酸盐岩类、碎屑岩夹碳酸盐岩类裂隙、碎屑岩类裂隙、松散岩类孔隙3个含水岩组。

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该煤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井保有资源量约6000×104t以上,生产规模约为90×104t/a,矿区面积近700hm2。部分地区煤层已进入残采期,但在矿井改扩建期间,企业利用煤矿现有生产系统准备开采该区残存煤资源。

该煤业有限公司为再整合改建矿山,目前处于整合后基建期。通过近年调查与监测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但矿山开采潜在地裂缝、塌陷影响区范围内存在耕地、有林地、其它林地、草地等多种用地类型。该区煤层已大面积采空,地表也曾发育裂缝、塌陷,煤层开采已对其上覆地层造成较大破坏,该煤层之上的二叠系上统上石盒子组、下统下石盒子组、下统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亦可能遭到破坏,如隔水层破坏,储水结构发生变化,同事部分地区浅水井已出现明显水位下降。现状条件下,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认为:煤矿开采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主要影响目标为旱地、有林地、其它林地等,造成的.危害主要为耕地减产和林木损毁,若保安煤柱留设不当将对区内居民及工业场地建筑造成较严重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煤层采空后,可能将在矿区南部沟谷边坡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其威胁对象主要为沟谷中园地、耕地、林地等。矿山新建工业场地占用土地面积约13hm2,其中占用旱地约10hm2,占用其它草地约两公顷。

矸石堆放占用土地面积约3hm2,土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矿山开采将导致地面塌陷、地裂缝等潜在地质灾害,其中重度地质灾害区约占矿区面积的70%,对土地资源影响程度为严重。通过对各开采煤层垮落带、导水裂隙带高度计算结果分析,矿区内各煤层大面积采空后,会对可采煤层上覆含水层造成较大破坏,甚至影响到第四系孔隙水。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结合矿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确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和任务。结合矿山开采方案的确定性,总体工作部署分为近期(近5年)和中远期(5年后至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包括:

(1)地灾防治,如土地塌陷和裂缝填埋、崩塌、滑坡治理等。

(2)含水层修护。

(3)地貌景观修复,植被绿化等。

(1)矿山开采时为区内村庄、工业场地等留设保安煤柱。

(2)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裂缝及时填埋,恢复土地功能。

(3)恢复采矿地表变形损毁的地表植被,改善及恢复中转场地、煤矸石堆放场地形地貌景观。

(4)解决受影响村庄的人畜饮水问题。

(5)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的动态变化。

综上分析,该煤矿山地质环境条件相对复杂,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在全国范围居中,但由于其地理位置与地质条件特征,因此对周围社会生产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较大。现状调查及预测分析发现,矿山开采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另外会对含水层造成较严重影响。因此结合矿山地质、交通、经济及社会等条件,应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地貌景观保持三个层面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从而保障当地的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与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持续进行。

参考文献:

[1]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龙达煤业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专题[r].太原: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2014.

[2]辛鹏.陕西省麟游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j].中国地质科学院,2010.

[3]辛鹏.陕西宝鸡市渭河北岸大型黄土滑坡形成机理与危险性评估[j].中国地质科学院,2013.

[4]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晋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调查报告[r].太原: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2013.

[5]何晓磊.西安市灞河左岸滑坡形成机理研究―以成东坡滑坡为例[d].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6]何晓磊,张彬,王涛,等.大通县韩家山滑坡发育特征及成因机制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4,10:169―175.

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加强论文

(1)矿山开采时为区内村庄、工业场地等留设保安煤柱。

(2)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裂缝及时填埋,恢复土地功能。

(3)恢复采矿地表变形损毁的地表植被,改善及恢复中转场地、煤矸石堆放场地形地貌景观。

(4)解决受影响村庄的人畜饮水问题。

(5)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的动态变化。

综上分析,该煤矿山地质环境条件相对复杂,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在全国范围居中,但由于其地理位置与地质条件特征,因此对周围社会生产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较大。现状调查及预测分析发现,矿山开采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另外会对含水层造成较严重影响。因此结合矿山地质、交通、经济及社会等条件,应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地貌景观保持三个层面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从而保障当地的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与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持续进行。

参考文献:

[1]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龙达煤业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专题[r]。太原: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2]辛鹏。陕西省麟游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j]。中国地质科学院,。

[3]辛鹏。陕西宝鸡市渭河北岸大型黄土滑坡形成机理与危险性评估[j]。中国地质科学院,。

[4]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晋城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调查报告[r]。太原: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2013。

[5]何晓磊。西安市灞河左岸滑坡形成机理研究―以成东坡滑坡为例[d]。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6]何晓磊,张彬,王涛,等。大通县韩家山滑坡发育特征及成因机制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4,10:169―175。

探究资源枯竭城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毕业论文

当下,贾汪正处在资源枯竭转型发展期,其应在综合考虑矿山地质环境的基础上结合内外部环境,以因地制宜为原则,兼顾保护与治理相协调的治理方法。与此同时,将建造潘安湖湿地公园、徐州后花园和利用工矿废弃地等与小城镇的建设相结合,以达到多维治理效果,从而为贾汪这座城市在矿山地质环境方面的成功转型打下坚实的基础。

所谓的资源型城市,是指资源带动了城市的兴起或促进了其发展。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如今,资源型城市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类城市正面临着资源枯竭的危机。就拿贾汪区来说,它所拥有的煤炭资源已经开采殆尽,随之带来了许多严重的地质问题,如地质灾害和地下水污染以及土地资源浪费等,这些都阻碍了资源型城市的发展,特别是该类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贾汪区的现状十分堪忧,已有8820公顷、占总耕地面积28%的耕地塌陷,塌陷的地表不是成为水坑就是荒地,导致土地无法耕种,使5万多人的生活受到影响。所以,笔者认为探讨存在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发展策略意义重大。

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矿区有6个,它们分别是青山泉、韩桥、权台、旗山和董庄以及大黄山;开矿留下的宕口带来了视觉污染,尤其是“三区二线”,即京沪、京福沿线、310和206两条国道、京杭运河沿线以及大洞山风景区等地,不仅破坏了城市形象,还导致投融资的丧失。与此同时,采矿留下了大面积不可再次利用的土地,导致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类似地区的面积有5583.5公顷。

再加上开采煤炭导致的耕地和村庄塌陷等问题,不仅使当地民众的生产和生活得不到保障,甚至还会危及到生命。田地因配套的水利设施遭到破坏而塌陷,导致地面坑坑洼洼,旱涝不好控制,最终大部分都沦为了水塘。

(二)矿区大量废弃地的形成,使环境和土地资源遭到破坏

旗山煤矸石堆是矿区最主要的煤矸石堆,目前占地面积为3公顷,在该区域内,土地基本处于荒废状态;在其外围大约20米以内的土地和水资源等都受到了严重污染。

(三)视觉污染多处于采石宕口,城市形象和投融资环境皆受到影响

采石宕口的裸露极大地破坏了地区景观。矿山经过露天开采后,不是被夷为平地就是成为一个大坑,造成山体的凹陷不平;而采面边坡的布局则更为散乱,不堪入目,这些都是造成视觉污染的直接因素。城市没有一个好的形象,自然也就影响其投融资环境。

(一)重建生态

对于那些废弃露采的矿山,尤其是对景观、环境和城市形象影响大的,首先应尽量消除存在于破面的安全隐患,然后再采用绿化技术,在岩质边坡喷播植被,以便能迅速覆盖裸露的岩石。及时做好矿区生态环境重建工作,尽最大努力使被破坏的山体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周边的山体融合;对于破坏程度不是很深的、不容易发现且具植被自然恢复能力的矿山,先对其进行平整,然后让它自然恢复。

(二)开发并整理土地

对于塌陷地及其周边的荒地的整改措施可依据其是否有积水分为两种;即:一、没有积水的塌陷干旱地区宜挖高垫低;二、挖深垫浅并对有积水的地区进行充填复垦。经过治理后的土地可根据其用途分为三种模式,即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和林业用地等。

(三)景观再造

为了与景区的风景相协调,应该对周边的废弃露采矿山进行修整,尽力恢复其绿化植被;其次,可以与新农村的规划与建设建立联系,譬如:将部分废弃的矿山和废地等平整后用作居民的住宅用地;另外,若塌陷地区有积水且常年不干涸,可考虑将其改造为湿地景观或公园等,使塌陷地的环境从根本上得到重建。

(四)余量整治

废弃的矿山周边可能会有孤立的山丘或高陡边坡存在,可采用开采与整治兼顾的修复式整治。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获得余量资源,还可以将其用于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上,从而为矿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五)矿山公园与地质公园

韩桥煤矿拥有百年采煤发展史,其考察价值不可小觑,可就此建造一个矿山公园,供人观赏游览;类似的大洞山风景区,也可以考虑建立地质公园。

(一)打造潘安湖湿地公园

打造潘安湖湿地公园有其自身的地理优势和条件;第一,该地区有关于综合整治的修复工程为基础,为了修复环境和生态,可对部分农耕用地采取土壤复垦措施。第二,该区域的水系具有连通性,通过整治积水较深区域的岸线引入相关的景观规划元素,发展具有独特性的生态型休闲旅游。据笔者的调查可知,潘安湖湿地公园的拟规划面积有1652公顷,设置的有湿地景区、马庄农家乐景区和湿地康体建设俱乐部,占地面积分别为956公顷、492公顷和204公顷。构建四区一带、三轴、六组团是其最终目标。

(二)构建贾汪绿色生态走廊,打造徐州后花园

以大洞山风景区、督公湖和京福、京沪铁路沿线及其周边地区的山体治理为依托,致力于国道沿线和徐贾快速等的景观绿化,并以此为基础,对贾汪区的荒山进行绿化,尽量扩大森林的覆盖面积,将贾汪打造成为徐州的后花园,为徐州甚至是整个苏北提供天然氧气。

(三)建立工矿废弃地修整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示范区

青山泉因采煤而导致塌陷,形成了名为白土塘的积水区,其占地面积几乎达到3平方千米。当下,国家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正在发展小城镇的建设,利用白土塘的废弃地,与小城镇的建设相结合,不仅可以缓解人地矛盾,还能为露天废弃矿区的建设起到示范性作用。

综上所述,贾汪的现状实在令人担忧,不仅可供开采的资源殆尽,而且因此导致该城市的发展陷入衰退阶段。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虑,衰退的原因有很多,譬如:政策、自身的地理环境、单一的产业结构链以及资源枯竭等。笔者结合自身的调查实践和对地质环境的研究,将解决措施归纳为以下几点:(1)对现有的环境条件做一个详细的调查,以因地制宜为原则,对城市的各方面条件进行改善,以便集聚经济要素; (2)为了对资源进行可持续开采,应鼓励替代产业的发展,建立多元化的产业结构; (3)将现有资源与社会和企业以及高等科研院所的发展相结合,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做好准备。

作者简介

纵博;出生年月:1978年9月;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安徽省宿州市;学历:本科;研究方向: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以山西省百盛煤论文

山西兰花百盛煤业位于高平市北西约10km,交通便利,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12。50'13〃-112。50'57“北纬35°49'21”-35。52’29“。为了减少矿山建设及生产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工作的规范化,需要对矿山进一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1.矿山地质背景。

1.1地层岩性。

矿区位于太行山中南段的泽州盆地北端,地势总体为南高北低。矿区南部出露大面积下石盒子组地层,上石盒子组地层在井田内零星出露,矿区中部、北部大部分区域被黄土覆盖。矿区处于太行复背斜与沁水复向斜之间,位于华北板块山西板内造山带沁水板拗太行块隆西侧、晋获褶断带西北侧。

1.2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处于沁水盆地中段东部,属高平一晋城盆地三姑泉域水文地质单元,区域内地下水类型主要划分碳酸盐岩类、碎屑岩夹碳酸盐z类裂隙、碎屑岩类裂隙、松散岩类孔隙四个含水岩组。

2.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山西竺花百盛煤业为地下开采,矿井保有资源量6214x104t,生产规模为90.00x10va,矿区面积为6.9105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xlova。设计服务年限:18.99a。区内3号煤层已进入残采期,矿井改扩建期间,利用王报煤矿现有生产系统,开采3号煤残存的资源。

盛煤业有限公司为再整合改建矿山,目前处于整合后基建期。现状调查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矿山开采引发地面裂缝、塌陷主要影响区内耕地、有林地、其它林地、其它草地等,整合前各矿山企业均给当地村民补偿作物减产损失。据调查,累计耕地破坏及作物减产赔偿约100~200万元,采矿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危害较严重,危险性中等,中等区为3号煤层采空区影响范围,面积348.93hm2,其它区域影响较轻。

现状调查,矿山开采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较轻,对土地资源影响较轻。矿区范围3号煤层已大面积采空,地表也曾发育裂缝、塌陷,煤层开采已对其丨a覆地层造成较大破坏,3号煤层之上的二叠系l统上石盒子组、下统下石盒子组、下统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亦可能遭到破坏(隔水层破坏,储水结构发生变化等)。区内焦家山浅水井出现明m水位下降,无法满足村庄村民饮水需要。现状条件下,采矿活动影响矿区及周边部分生产生活供水,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认为:矿山开采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区内旱地、有林地、其它林地等,预测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保安煤柱留设不当时对区内居民区及工业场地建筑物影响严重,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煤层采空后,可能会在矿区南部沟谷边坡会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其威胁对象主要为沟谷中园地、耕地、林地等,预测其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危险性小。

矿山新建工业场地破坏土地面积12.45hm2,其中破坏旱地10.5hm2,破坏其它草地2.15hm2。矸石堆放破坏土地面积3.0hra2,破坏土地类型为灌木林地。矿山开采后地面塌陷、地裂缝重度区占矿区面积的67%,对土地资源影响程度为严重。

通过对各开采煤层垮落带、导水裂隙带高度计算结果分析,矿区内各煤层大面积采空后,会对可采煤层上覆含水层造成较大破坏,甚至影响到第四系孔隙水,这种破坏具有区域性特点。预测矿山开采对评估区含水层影响程度分级为严重。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结合矿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和任务。结合矿山开采方案的确定性,总体工作部署分为近期(1月一12月)和中远期(1月一闭坑)。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包括:土地塌陷和裂缝的填埋,道路修复,崩塌、滑坡的治理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任务主要有:(1)矿山开采时为区内村庄、工业场地等留设保安煤柱。(2)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裂缝及时填埋,恢复土地功能。(3陕复采矿地表变形损毁的地表植被,改善及恢复工业场地区、煤矸石堆放场地形地貌景观。(4懈决受影响村庄的人畜饮水问题。(5)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的动态变化。

6.结论和建议。

综上分析,百盛煤业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于“复杂”类型,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中型”,评价区重要程度分级为“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为“一级”。现状调查,矿山开采对地面塌陷、地裂缝危害较严重,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经预测分析,矿山开采易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预测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

由于百盛煤矿与周边矿山开采影响作用叠加,矿山开采对水资源环境影响严重,当区域供水受到严重影响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时,矿山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维护当地一方社会和谐。

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加强论文

一些地方政府对资源开发比较注重,而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比较淡薄,造成矿山地质环境遭到破坏。对于基层各级矿山管理部门来说,仅仅对业务管理比较重视,而对地质环境的管理与监督有所忽略,这就造成业主重视生产与利润,对矿山地质环境的资金投入不够重视等。

由于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如环保、安监以及国土等行政部门。缺乏完整的职责划分,分工不够明确,无法形成合力等,因此应该做好执法机制的联合工作,才能积极保护矿山地质的环境[1]。

当前我国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另外,对于基层矿山地质环境的执法能力不强。主要表现为:首先,存在着不健全的地方矿山地质环境执法机构,很多省市缺少单独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执法机构;其次,执法人员缺乏相应的业务能力与素质水平。如在评测矿山环境过程中,不能积极突出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等。另外,在环保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工业污染过多重视,而对矿山地质环境有所忽略等,不会运用生态环境的要求实施执法检查等。

作为矿山地质环境出现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因为违反了生态环境规律,对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与利用等。对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环境污染、资源与环境破坏以及矿山地质灾害等[2]。其中环境污染主要有地表水污染、土壤污染与地下水污染等。而资源与环境破坏主要有地形地貌破坏、植被破坏、矿产资源破坏以及土地占用与水土流失等;矿山地质灾害主要有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以及煤层自燃等。当前我国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比较严重,特别是煤矿矿山的开采造成沉陷问题,以及建材矿山对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等,已经属于首先治理的问题。然而,目前我国在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方面的资金比较短缺,特别是关于老矿山、闭坑矿山等。因为矿产资源开发已经面临枯竭,但是企业方面的负担也比较重,这就造成企业无力恢复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2.1综合治理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环境。

首先,应该开展综合勘查工作,对矿区环境的地质问题进行积极查明,对开发过程可能出现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其次,在矿山建设阶段应该遵循“三同时”制度,对矿山建设用地的审批应该严格把控,积极开展评估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与评价环境影响的工作;再有,在矿山生产阶段,应该对采选活动加以规范,将环境破坏问题进一步减少,如果出现问题应该及时治理;最后,在闭坑阶段,应该对矿坑废水的污染与固体废弃物的污染进行根治与处理,加强“复垦还绿”的力度,做好矿山土地的复垦综合治理工作,对耕地进行恢复与增加,以此达成复垦耕地与建设用地的平衡[3]。

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分析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应该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下来,还要积极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具有法律的保证。与此同时,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过程中还要积极遵循法律法规,积极促进环境的协调发展。还需要完善“谁复垦、谁使用、谁受益”的优惠政策,在业主复垦国家征用被破坏的土地后,得到使用权,政府需要进行登记,对复垦者的合法权益给予一定的保护。

首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一方面,对征收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矿山占用费与排污费等税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费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的建立;其次,矿山的生产也可以从矿产品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以此用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资金的建立;再有,作为国有财政来说,应该抽取公共财政资金中的部分资金,用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转向资金,作为历史遗留下来的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财产等;最后,在一些地区与矿业行业中,借助矿产品价格的调整,将其用作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的资金,并提取一定比例的矿产品的收益,将其作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建设资金[4]。除此以外,支持与鼓励企业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投资,以此有助于资金不足问题的解决。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建立起来。作为来说,应该积极保护废弃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发挥示范作用,进行相关优惠政策与资金的建设。针对乱采乱挖导致的环境破坏,应该主要凭借地方政府为主体,对地方积极性进行激发与调动;而作为新建矿山,应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保证金制度,对土地复垦规定进行强制执行,主要让企业承担相应的治理资金。借助政府的示范引导作用,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进行制定与推行,以此营造良好的多渠道投资的环境与氛围。

首先,建设合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借助覆盖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与保护等方式,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的修订工作,使之能够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标准相符合。最后,可以将三部门标准化机构的协作机制建立起来,主要是环境保护、安全监察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而能够在征求意见阶段使矿山地质环境标准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相符合,促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的协调性与配套性[5]。与此同时,通过运用信息化与网络化的优势,对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广泛搜集,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标准具有一定的适用性与实效性,能够满足当前我国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实要求。

3结论。

总而言之,当前矿产地质环境问题已经日益严重起来。作为关乎我国经济发展,国家富强的重要资源之一,矿产地质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因此,作为国家与相关部门来说,应该加强对矿产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的重视,积极采取科学的措施,改善我国的矿产地质环境。主要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综合治理、完善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以及建设矿产地质环境的标准化体系等方面入手,积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广泛听取公众的呼声与建议,能够进一步地促进矿产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的实施,以此为我国的资源环境建设提供一定的支持与保障。

参考文献:。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全文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其采矿许可证年检。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5年内不受理其新的采矿权申请。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其采矿活动年度报告,不受理其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探矿权人未采取治理恢复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5年内不受理其新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扰乱、阻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侵占、损坏、损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设施或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的论文

摘要: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国家对于水环境与河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怎样采取适当措施来整治河道污染问题,是目前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基于此,先列出河道污染与水环境中面临的问题,再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意见建议和治理措施,以期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河道治理;水环境保护;措施。

水是生命之源,农业的命脉,工业的血液,人们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水资源。随着当今社会环保理念的广泛深入,人们更加重视对水资源的爱护。

1.1控污工作开展相对较为困难。

工业发展初期,工厂难免会排放污水,这些污水一旦汇入河道,就会污染水资源,给水环境带来巨大的威胁。尽管甘肃省的水环境整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但是河道治理工作开展时间相对较晚,治理方法单一,再加上污染程度不同地区存在,所以甘肃省的水环境和河道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因此,面对水环境和河道污染问题,如果要想实现真正彻底的有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则需要采取多种合理有效的方式对水环境加强治理。

1.2生态护岸技术有待提高。

我国在河道水环境治理方面,治理观念比较滞后,与新时代建设的要求并不相符合,而传统的陈旧的河道治理措施,则牵制着新型技术的发展,在河道治理的生态护岸方面,技术还比较欠缺。制约生态护岸技术转型升级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其一,传统观念的束缚。在河道设计方面,缺乏长远性与有效性。在实际工程操作中,滞后的护岸技术应用效果并不显著,但是新型的生态护岸技术应用范围却比较小。其二,生态护岸技术在应用时,需要有专家对其进行评审,通过实践来增长经验,弥补不足,不仅要确保生态护岸技术的安全性,而且还要使其具有良好的水环境保护效果。

2.1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设计。

在水环境保护方面,首先就是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与规划。甘肃省水环境和河道治理工程比较大,所以应当从实际出发,结合河道治理的教训与经验,制定科学合理的河道治理方案。把水环境保护与河道治理放在同等地位,这样有助于转变传统落后的治理理念,将生态环保的科学理念与河道治理规划设计相结合,从而实现环境、安全与资源的统一。

2.2落实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将区划分为不同的网格单元,同时使网格内需要重点排污的企业落实到人的方面,初步形成由点到人、由横到边、由纵到底和由面到县的监管格局。二是严把环保审批关。要重视对源头的治理过程,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或产业政策的项目都不予审批,从而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三是加大督察督办力度。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大对水污染治理的督察督办力度,针对查办过程中的问题,下达督办通知,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四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积极借助新闻媒体、网络等传媒方式进行环保宣传,扩大宣传面,增强环保宣传效果[1]。

2.3生态护岸,截污控污。

在生态护岸的实施过程当中,必须不断地积累工作经验,吸取教训,根据所制定的生态护岸规划方案,认真负责地落实多项技术要求。相关部门更需要推动新型生态护岸技术的应用,以期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在河道截污控源治理方面,务必进行充分的科学调查研究。当前,河道污染治理刻不容缓,主要内容是进行工业与生活点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其中工业污染的影响最大。所以,务必根据达标方案的分析,对各种污染源进行控污与截污的处理,还可以通过采取污水与雨水分流排放的方式,避免污水流入河道。除此以外,政府务必加大污水管理力度,对当前部分严重污染的企业加强管理,引导工业部门的节能减排工作。建立专业的垃圾处理厂,实现对生活垃圾中固体污染物的资源再利用。

2.4加强河道清淤工作。

对河道的管理务必从多个角度出发,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科学的处理措施,加强对河道污染物的清理,从而尽可能地降低工农业污染程度,水资源管理部门更应将方案落实到人、到单位,层层传导压力,提高管理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达到水环境与河道综合治理的目标。

2.5加大宣传保护力度。

对于水环境保护与河道整治,人民群众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甘肃省的不同河流都流经多个乡镇,因此河道保护与沿线居民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十分关键。水环境保护和河道治理工作,并非一日之功,所以务必要提高人民群众投身环保的积极性,促使其加入水环境保护的.行列,使每个人都能为水环境与河道治理做出自己的贡献。相关管理部门也要积极进行水环境保护与河道治理方面的知识培训,将其推广到人民群众中去,从而提高人民的环保意识,使水环境保护与河道治理工作得以落实,进而改善河道水环境。

3结语。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对河道进行整治,对水环境进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水环境与河道治理工作,有利于排洪泄洪,更有利于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水源。水污染问题伴随着经济发展而出现,所以这就要求人们采取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规划,运用新型生态治理技术,加大对环境保护与河道治理的宣传力度,从而增强水环境保护与河道治理的效果。

环境保护的论文

对城市环境的设计,需要考虑与城市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城市环境的设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城市所在地的地域空间、物质要素、城市发展变迁过程中所承载的一切要素,这些因素都要考虑环境保护的作用,还包括同城市文明相关的人文环境及文化环境的设计,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达到城市环境设计包含的环境内容,由于它的概念比较宽泛,在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前,就需要设计人员认清城市环境保护的概念,要明确设计城市环境保护的目标,这样才能以城市现有环境条件为依托,达到设计人员对城市环境保护进行艺术设计,使城市环境保护功能具有艺术风格和魅力,提升城市环境艺术的设计价值和品位,只有将城市环境保护作为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载体,才能达到以城市环境保护为设计,才能设计出在环境保护中达到符合城市居民审美观,才能满足城市居民高品质生活环境的要求,使城市环境保护功能尽快成为城市环境艺术的工程作品,如果在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中脱离城市环境保护为依托,完全采用脱离城市环境保护为依托和载体的设计理念,那么即使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作品完成,投入到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及改造工程中,也很难体现出城市环境艺术的设计价值,因此,作为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工作者,就应深刻的认识到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和城市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一定要使城市环境保护决定和主导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相结合,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必须要以城市环境保护为依托,在具体的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中,应根据不同城市所在地的不同环境保护特征,在设计中要采取不同的设计思路,使城市环境艺术设计思路同城市环境保护要求统一起来,只有这样,通过城市环境艺术设计者透彻地分析,才能使城市环境保护达到要求,才能通过艺术手段创作出城市环境保护的高品质、高品位的城市环境艺术作品,使城市通过环境保护的要求,使城市环境设计变得更加美丽。

2.1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以观赏性需求为标准。

从传统的城市环境设计来讲,城市环境保护与城市环境设计有重要的相关性,它是城市环境设计的基本特征,在很多城市中,大多将一些具有标志性的绿色景观,例如城市公园的设计,作为城市环境保护的基础,它需要环境艺术设计与观赏性需求为标准,使城市公园成为城市的环境保护之地,在城市公园中可以设计一些雕塑小品,使它们在公园中居于很强的标志性和观赏性,同时公园中大量的树木和绿地,不仅能够提供大量的氧气,而且可以对市民提供观赏性与标志性,城市公园中的花草树木,是城市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支柱,它们在设计时,大都以独特的造型,别具风采,使城市公园成为环境保护的基地,屹立于城市的一角,它在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与观赏性需求为标准,使城市公园建设的非常具有亲和力,使城市公园在市民的生活中注入趣味和惊喜,也成为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标志物。城市公园以环境艺术设计与观赏性需求为标准,使城市公园建设成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基地。

2.2城市环境艺术设计要以动感性需求为标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类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人类开始对于自身生活和工作的环境需要加强保护重视,这就必然对城市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具有观赏性环境景观设计,已经不适于现代人对多元化生活的需求。因此,随着科技的发展,在现代化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中,已经将城市的环境保护问题纳入了环境艺术设计体系。在环境艺术设计中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内容,在环境保护中,动感性最强的物质就是水。水在城市环境保护设计中,占有重要的作用,它是一个古老而又不会落伍的因素。在现代城市环境中,在广场或公园中增加对水的利用,既要保持节约用水,又要发挥水的作用,尤其是世界大多数地区缺水的原因,就更加注重水和人的关系,使城市中的水在环保中发挥作用。显然可以看出,水是城市环境艺术中重要的设计题材,在城市中的夏季;水既可以使附近的空气凉爽,水又可以形成无声之物;水即可以供人嬉玩,又可以供人观赏。因此,在中国城市的广场,大都会设计一个水景设计,或瀑布、或喷泉,这些水会使游人感到趣味十足,晶莹的流水静静溢出,然后,这些晶莹的流水,还会以设计者的思路,沿着光滑的通道,流入到地下水池中,再从水池中的端口喷出,给天空配上一张水帘,使水在动态中品味出静态的滋味,在无声中蕴含着动感的快乐,给观赏者无限美好的`感觉。

2.3城市环境艺术设计要以实用物装饰化为标准。

从城市环境保护设计的角度来说,环境保护景观要以实用物装饰化为标准,这是城市环境保护的需求,也就是说,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应该是以实用物本身来保证城市环境的需求,这样才能达到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本色。例如,在城市道路的设计中,就需要加强对种植树木的设计、还有对城市铺地绿化的设计,这些都是城市建设的实用物的设计,这些城市建设细节,要从保护城市环境的角度,这就会更加突显对城市环境保护的作用,使城市居民享受绿色的环境效益,体现了城市环境保护作用的优异之处。在城市环境设计中,也可以利用实用物的建设,使城市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向,向着装饰化和艺术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在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中,也要利用实用实来突出艺术感和装饰感,使实用物在环境保护中为市民的生活注入新的活力与激情,这样不仅可以发挥环境保护的作用,而且可以调动市民的情绪,例如,在一些城市的地铁站出口,都要给与一定的绿色设计,使他们给人感到一出地铁口,就会感到性情舒畅,使人感到是一个美好的视觉盛宴,这样就把地铁口变得生动有趣的环境氛围,使人们在走出地铁时,就把紧张的心情变得心情舒展。给人美好的视觉享受和精神享受。

3.1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与环境保护。

在进行现代化城市环境的艺术设计,就要站在环境保护的立场,将城市自然环境中的树木、花卉、绿化、草坪、水资源、动物等引入到城市设计之中,例如,在一些城市的广场,就可以设计引种大量的树木和花草来对城市的环境进行绿化点缀,这样就把自然界中不同植物的栽培,来进行对当地城市环境空间的设计,会使人感到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在现代城市中,还可以在公园中,设计和构建人工水景,这些人工水景的设计,也是从环境保护出发,尽量模仿自然环境,就可以构建一个自然的,具有环境保护的城市环境,这种城市环境可以美化城市居民的生活[6]。在城市环境艺术设计的艺术空间,可以引入许多自然环境在城市的环境保护之中,最具有标志性的是对水的引入方法。对于水环境的设计,它只是环境保护中众多的要素之一,在城市环境设计中需要与其它要素结合,才能创造出水的魅力,有时也需要借助其它要素来突出水的美,由于这些水与水生动植物的结合,可以使水环境的设计得到好的效果,这样才能符合生活在城市中的市民需求,市民的心理需求是在环境中引入水,使水不仅能给人以感观上的享受,而且,水在城市环境中,还能改善城市环境的质量,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例如,一些城市在公园中央广场上,设计一个水景设计,它就可以给人以美的感觉,使人趣味感十足。又可以发挥城市环境保护的功能。

3.2城市环境公共雕塑设计与环境保护。

公共雕塑以及其它的环境设施,也会给城市的环境保护带来巨大的作用,如艺术小品、柱廊、浮雕、旗帜、壁画等,这些城市环境公共雕塑设计与环境保护都会发挥巨大的作用。因此,在城市公共雕塑的艺术设计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城市环境公共雕塑设计:它会使环境保护作用得到延续,因此,城市中的公共雕塑,一定和加强城市的环保文化相结合,要注意与人们现代生活的内容相结合,这样得到的雕塑和设施的设计,就会实现城市雕塑和其它环境保护设施的功能统一;会使在城市环境保护中,更加突显城市雕塑的象征性、审美性、艺术性、标志性,这样就可以突出城市环境保护空间的功能性。显然,要利用雕塑与城市环境因素相结合,使市民感觉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这样就可以实现城市环境公共雕塑设计与环境保护的作用,达到改善市民的生活空间。使城市居民感到环境保护的重要。

3.3城市环境住宅艺术与环境保护。

现代化城市住宅是构成城市最基本的建筑体系,它在现代城市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建设是否具有环保功能。是城市居民最为关心的,只有城市环境住宅艺术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才能使人们在经常活动的区域,得到环境保护的作用,才能够尽情享受城市环境住宅为人们提供舒适的、健康的生活环境保护的功能。因此,一定要将城市住宅的居住功能与环境保护功能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够使城市环境住宅与环境保护的作用结合起来,使城市环境住宅既能满足居住生活的需求,又能达到实现人们身心健康发展,实现现代住宅的复合功能。这样才能够提高市民居住区域的环境保护能力,增强城市住宅小区更具有自然性和亲和性,使城市住宅减少现代城市中的弊病,减少城市钢筋水泥带来的生硬感觉和冰冷感。这样的城市环境住宅,不仅便利了广大居民的生活,同时,这种住宅又具有亲和力,可以使小区居民享受环境保护的滋润。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已经推进中国城市环境保护设计的发展。现代化城市建设作为多元实体,首先要达到环境保护的功能,同时还要满足人们居住的需要,这样才能保证居民生活在舒适、便捷、健康的环保要求之中,因此,城市环境艺术设计要充分利用环境保护的要求,在设计中要站在环境保护的立场,提高广大居民的环保需求,为保护城市居民的环境需求,注入新的活力,这样才能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工作提供环境保护的需求,在城市换季艺术设计中增加观赏性、休闲性的环境保护措施,达到对城市环境保护的设计,使城市空间在环境保护中得到创新,提出创新的设计,使城市的环境保护达到减少和打破城市生活的压抑,使城市居民减轻心理困惑,这样就能够达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使城市居民生活在和谐满足的绿色环境之中。

环境保护论文

摘要:根据安益露天矿开采规划和矿区的生态环境情况,结合云南打造大旅游产业的规划思路,分析了安益露天矿开采过程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包括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四个方面。提出了以法规规范、政策引导、思路转变和技术支持为核心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关键词:安益;露天矿;环境危害;保护对策。

露天矿开采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问题,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1]。一方面,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经济发展和保护资源是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2],是影响未来国家综合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将保护生态环境摆在重要战略位置,急需解决当下环境污染重、环境质量差、生态受损大等日夜严重的环境问题。安益露天矿地处云南牟定县境内,周围自然条件好,气候宜人,是云南打造大旅游产业的重要规划地区。根据国家矿产资源开采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结合云南地区旅游业开发的特殊情况,开展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研究显得十分必要。该研究可以为安益露天矿开发过程中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一致提供理论支持,同时也可以为今后该地区的矿山开发提供借鉴。

1矿区概况。

1.1地质环境条件。

安益露天矿所处的牟定县位于北亚热带季风区,干雨季分明。长期的切割作用使矿区地形起伏较大,最大相对高差超过400m。矿区地表水和地下均不发育。矿区位于元谋凸起和楚雄凹陷交界处,区内出露地层主要有震旦系上昆阳群、白垩系江底河组、第四系以及安益岩浆岩体。研究区构造活动强烈,结构面发育且规模大小不一、组合形式多样。

1.2开采方式。

安益露天矿矿区大致呈长方形展布,开采面积达到2.31km2。根据矿石资源储量以及矿体赋存标高,矿区将采用统一规划、分期开采的方案。其中,一期开采为标高1575m以上,开采年限,最终将形成高近400的高边坡,形成的露天坑高差和面积都很大。

2矿区开采对环境的危害。

矿山开发过程中,从矿石开采到矿石选取再到矿石冶炼,会产生大量的污染水,常见的包括矿坑水、选冶废水、尾矿池水等。污染水中包含了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造成严重的污染。另外,矿石选冶和加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渣、粉尘等,对矿场附近的大气和土壤也会造成污染。

2.2植被破坏。

安益露天矿开采之前,会将覆盖在矿山表层的第四系粉质粘土层全部剥离,而生长在地表的植被自然也会随之挖除。由于矿区开采面积大,将有大量的植被遭到破坏。矿石开采过程中,剥离覆盖层产生的土壤和岩石、初选和冶炼过程产生的废渣以及选弃的尾矿,都需要地方堆放,通常情况下会采取就近堆放的原则,也会造成堆放地区植被的破坏。

2.3水土流失。

随着矿山的开采,覆盖在地表的第四系粘土和植被遭到破坏,让本就不发育的地表水更加难以保存;雨季来临时,矿石开采后的地表松散岩土会在雨水冲刷作用下大量流失。矿山长期开采过程中,水土流失会越来越严重,将直接影响矿区的水资源总量和地貌生态,最终将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2.4地质灾害。

安益露天矿一期开采完成后,将形成多帮都是高边坡的情况,而高边坡又是极易形成各种地质灾害的坡体形态,比如滑坡、崩塌、岩爆等。同时,遇到大型降雨情况,崩塌和滑坡产生的堆积物质还会成为泥石流物源,在雨水作用下形成泥石流。另外,矿石初选后的废渣以及尾矿通常堆积在尾矿库,而安益露天矿的尾矿库选在地势低洼的河谷处,在暴雨诱发下,容易发生坝体崩塌,同雨水一起形成泥石流,带来巨大危害。

3.1法规规范。

3.1.1法规的制定地方立法部门应根据国家对矿山开发过程中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结合本省和本地区的特殊情况,编制符合本地区矿山开采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规定。尤其是云南境内的各个地区,在制定相应法规时,需要重点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矿山开采是一个长期过程,短则几年,长则几十年,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因此,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改变,实时变更各项法规。

3.1.2法规的实施矿山开采之前,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法规审核矿山开采环境评价报告,综合分析环境评价报告中关于矿山开采过程中环境危害的论述是否全面、客观,综合评价关于环境保护的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对于矿企不按法规要求操作,并且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污染的情况,不仅要对矿企进行严厉的惩罚,还要追究监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2政策引导。

3.2.1招标导向负责招标的部门,制定招标方案过程中,可以明确要求投标的矿山开采企业拥有成功的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在投标评审过程中,可以要求相关的评审专家更加注重投标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实施能力,同时还要重点关注投标企业对矿山开发投入的总资金以及环境保护投入的资金。3.2.2资金扶持对于矿山开发企业提出的国内外先进理念但投入较高的情况,如果实施后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区二次开发利用十分有利,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资金扶持的方法。3.2.3奖励机制为体现政府部门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矿山开采企业的鼓励和表扬,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给予适当的奖励。首先,可以通过政府官方渠道,利用宣传的方式,将矿山开采企业展现在大众视野,增加矿山开采企业的知名度;其次,可以在税收方面给予矿山开采企业一定的优惠,让矿山开采企业在利用大量资金技术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还可以具有良好的竞争力。

3.3思路转变。

矿山开采过程中,不能一味以先破坏、后治理的思路进行矿山开发。应该以矿山所处的地理位置、周围的环境条件、矿藏开采方式、政策法规等多因素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选择合理的开发方式,做到因地制宜。安益露天矿附近没有开采的矿山,而所处的牟定县也属于矿山开采较少的地区。结合云南省大旅游规划方案,可以考虑将安益矿区打造成矿山公园。

3.4技术支持。

3.4.1矿产开采技术矿山开采过程中,先进的开采技术能够保证开采出更多的矿石资源,采出更少的非矿石资源,相应可以减小尾矿和废渣堆放的压力,从而减小环境破坏的范围。

3.4.2排放处理技术矿山开采和加工利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会有大量的废气、废渣和废水排放出来,没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处理这些废弃物,会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损害。矿山开发过程中,政府监管部门可以加强监督管理,引导矿山开采企业更新先进设备,学习先进技术;而矿山开采企业也应该谋求长远发展,主动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增强自身竞争力。

3.4.3回收利用技术回收利用也是矿山开采企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可以利用弃渣和尾矿来修筑道路或者填筑矿坑,既能解决堆放占地广、堆放危害大等问题,又能充分利用资源。对于废水可以采用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并且用来灌溉,能够解决当地水资源缺乏的问题。

3.4.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对于矿山开采之后形成的高边坡,应采用多种技术相结合的手段,既要做到经济合理,又能够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对于选矿后出现的废渣以及开采之后的尾矿,也要采用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确保堆放地区的安全,减小对环境的危害。

4结论。

(1)通过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法规和严格的法规实施过程,规范采矿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同时明确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

(2)利用招标导向、资金扶持和设置奖励机制的方式,从政策上引导矿企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投入。

(3)环保部门、采矿企业和旅游部门应转变思路,结合安益矿山附近的特殊条件和地区发展优惠政策,将矿山打造成矿山公园。

(4)应提高矿企开采过程中的技术水平,提高排放标准,采用回收技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从技术上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

参考文献。

[2]牛文元.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认知-纪念联合国里约环法大会20周年[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2(5):9-1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全文

第十二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矿山基本情况;。

(三)矿山开采可能造成地质环境影响的分析评估(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依照前款规定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不再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具有经过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编制业务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四条采矿权申请人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或者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其采矿权申请。

第十五条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

第十七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治理恢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人灭失的,由矿山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政府专项资金进行治理恢复。

国土资源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资金补助。

第十八条采矿权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和缴存办法,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数额,不得低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所需费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遵循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十九条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要求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经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按义务履行情况返还相应额度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及利息。

采矿权人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或者未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要求,经验收不合格的,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采矿权人限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第二十条因矿区范围、矿种或者开采方式发生变更的,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标准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后,对具有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矿业遗迹,国家鼓励开发为矿山公园。

国家矿山公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由国土资源部审定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国家矿山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内独具特色的矿床成因类型且具有典型、稀有及科学价值的矿业遗迹;。

(三)自然环境优美、矿业文化历史悠久;。

(四)区位优越,科普基础设施完善,具备旅游潜在能力;。

(五)土地权属清楚,矿山公园总体规划科学合理。

第二十三条矿山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采矿权人在申请办理闭坑手续时,应当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合格文件,经审定后,返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逾期不履行治理恢复义务或者治理恢复仍达不到要求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使用该采矿权人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组织治理,治理资金不足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采矿权转让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义务同时转让。采矿权受让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以槽探、坑探方式勘查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在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结束后未申请采矿权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恢复措施,对其勘查矿产资源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进行回填、封闭,对形成的危岩、危坡等进行治理恢复,消除安全隐患。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全文

第一条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适用本规定。

开采矿产资源涉及土地复垦的,依照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普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制定有关技术标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投资,对已关闭或者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全文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责任人应当配合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采矿权人应当定期向矿山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情况,如实提交监测资料。

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汇总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资料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确立的治理恢复措施落实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开采矿产资源等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突发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环境保护论文

摘要:只有不仅有政策目标和政策原则,而且有成本较低、切实可行的政策手段时,才能实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在这方面,不断地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政策手段,将是走向可持续发展新世纪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环境;绿色;可持续。

一、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一条河没有明确的归属,可能是由于制度的或观念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在我国,前一种原因还是大量存在。因为我们刚刚从计划经济中走出来,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还刚刚开始,人们还不习惯将一条河想象为私人所有。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河不是在乡村中的小河,可以在技术上由某些个人所有,而是很大的河,如长江,有上游、中游、下游,拥有一整条河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分段拥有又不能互相不受影响。很大的湖,如太湖,滇池,等等,更进一步,海洋,以至说到极端,整个大气层,整个地球,就更不可能由私人拥有了。因此环境的不可分性,是外部性、从而是市场价格体系失灵的重要原因。

所有的人都真切地知道他们的行为将给环境带来的损害程度,也仍然无法阻止外部性问题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并不一致。这里讲的人既可以是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又可以是不同时期的人。在同一时期的人中,任何个人或集团若要考虑环境或资源问题而自觉地约束自己,将环境成本或资源成本加到自己的生产成本中去,他或它将会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败北。因为那些没有考虑环境和资源的企业将会由于成本较低而具有竞争优势。人们不得不破坏环境,不得不加快耗竭不可再生资源,不得不毁灭自然物种。即使在一些国家内部制定了保护环境与资源的法律,由于不存在一个世界政府,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很类似于上述的行为。

因此,可持续发展问题,即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合理使用生物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外部性问题。而一旦存在着外部性问题,市场价格体系就会失灵。在这种囚徒困境中,政府管制和政策也许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一。

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原则。

既然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到外部性问题,而外部性就意味着市场制度的失灵,政府作为一种天生克服外部性问题的制度安排,就可以作为一种解决方案。

关于政府的起源,有很多说法。一种说法是,当社会中有关产权的保护和承认的制度不能通过个人之间的谈判建立起来时,政府就作为一种有暴力后盾的第三方加入进来,从而克服了在产权制度形成方面的囚徒困境。如果这个社会中只有两个人,他们可能通过长期的互动形成对对方产权的尊重,但如果这个社会的人很多,如有n个人,要达到他们彼此都互相尊重产权,就相当困难了。一旦有一个人不愿就尊重别人的产权作出承诺,甚至任意侵犯别人的利益,这整个社会的产权制度就建立不起来。在这时,政府的强制性的对产权的保护就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只要政府对环境的价值有一个恰当的估价,征收环境税的办法就可以部分地避免信息在时间上分布的不均匀问题。无论是砍伐还是捕捞,都不会出现过度问题。这个恰当的估价,就是要通过相应的征税,使价格上升到使资源供给或环境水平保持在长期均衡的水平上。所谓长期均衡,是指资源存量不会减少,并且生长的速度与消耗的速度基本一致;也是指环境水平不会降低,对环境的损耗的速度与环境的自我修复的速度基本一致。这需要对生物资源和环境的长期成本,尤其对环境破坏的临界点有一个有远见的估计。

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手段。

尽管政府是以强制性为特征的,但不意味着政府只是强制地改变人们的行为,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改变几个经济变量,从而改变经济当事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最后使他们自动地做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事情来。强制只是政府的最后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如果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与政府对着干,钻政策的空子,政府政策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政府随时随刻都要提防别人,政府政策的成本就会太高,以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政资源来支持政策。因此,选择正确的政策手段,使政策“惠而不费”,是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环节。

征税的核心思想,也是要通过改变成本和收益,改变人们的行为,使之朝着政策目标的方向努力。例如,对于利用我国很稀缺的自然资源生产的产品,可以调低或者免除进口同类产品的关税,使进口产品的价格降低,从而压低国内厂家的收益,迫使它们收缩规模以至停产。当然,进口国应该是该种资源丰裕的国家。这种政策,相当于将过剩的自然资源输出到资源贫瘠的国家。具体的例子,比如造纸业。当然,征税要注意不同物品的价格弹性。当某种资源弹性过小时,征税所导致的价格上涨不会引起消费量的显著下降,同时消耗资源的企业也不会减少收入,因为由于价格弹性很小,税收负担几乎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因此,采用征税的方法,要选择在那些价格弹性较大的产品或资源物品领域使用。

另一个经常使用的操作手段,就是数量控制。这包括对获取资源的数量(如砍伐树木或捕捞鱼虾)直接控制,也包括对进入某一行业的企业数量的限制。如果能够测算出来保证生物资源持续生长的最佳捕捞量或最佳砍伐量,按照这个数量进行拍卖,可以使价格从短期均衡价格上升为长期均衡价格,从而改变供给者与消费者的行为。如果企业的生产能力是基本不变和稳定的,也可以采取拍卖经营特许权的方式,控制进入的企业数量。这样可以直接避免具有拥挤性质的问题。

环境保护论文

摘要:本文概略讨论了生态文明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基本意义。文明可以视为文化进化的一种存在状态,而生态文明表明了文化的观念状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种变革最终将增进文化的观念系统的生态化取向。这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应当按照生态文明的思想及其多样性的、循环的和共生的原则发展。

关键词:文化;文明;生态文明;社会发展。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关注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人类在不同的时期总会遭遇到不同的社会发展问题。从一个广泛的背景上看,人类所面对的问题总是与其自身活动的范围、强度以及认识能力等诸多因素有关。人类在当代所遭遇到的生存问题要远比历史上曾经面对的问题严重得多,因为随着全球的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类从自然环境中攫取资源的速度和规模都是以往的任何社会所无法比拟的。当前,人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压力,这与以前受到的环境压力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这种环境压力正在迫使人类不得不改变对待自然的态度,调整人在自然环境中的行动方式。正是在这样的紧迫背景下,我们看到,“生态文明”作为一种试图从根本上促进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发展的战略抉择,正在成为当前社会努力倡导和普遍化的一种主流意识。本文仅就生态文明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基本意义进行概略性的讨论。

我们首先从如何理解“生态文明”的意义开始讨论。一般而言,人们在使用“文化”和“文明”这两个术语时,通常在含义上并不作特别的区分,或者说,这两个术语经常是可以互换的。这种状况或许源自著名的人类学家泰勒(e.b.tylor)第一个所给出的“文化”的定义。泰勒在他的《原始文化》一书的开篇说:“文化或文明,在其广泛的人种学意义上,是人作为一个社会的成员所获得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及其他能力与习惯的综合体。”显然,在这个定义中,泰勒是把“文化”和“文明”这两个术语并列使用的,这就是说,“文化”等值于“文明”。然而,泰勒在他的另一部重要的著作《人类学》中,把“文化”划分为蒙昧、野蛮和文明三个大的阶段。泰勒认为,蒙昧阶段属于石器时代;野蛮阶段开始于人从事农业生产的时期;而文明阶段则是从人发明书写技巧开始的。无论这种划分是否恰当,我们都可以看到,泰勒在这个划分中明确地把“文明”定位于人类的文化发展的某个特殊的阶段。毫无疑问,泰勒的这个划分将“文明”包含在“文化”中,只不过此时的“文明”属于文化的高级阶段。

鉴于自泰勒以来的人类学家,在人类学的研究中总是以“文化”作为一个独特的标志来区分人类与非人类生命,特别是如人类学家怀特(lesliea.white)所说的那样,人是唯一的一个以文化的方式而存在的动物。由此可见,“文化”这一术语是人这一物种所具有的一个最普遍的属性,因而它也就是一个涵盖最广的概念。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还是在“文化”和“文明”这两个术语之间作一区分为好,确切地说,我们可以把“文明”看成是“文化”的一种存在状态。但是,这种界定不同于泰勒所说的始于书写技巧意义上的那种文明。人是一个文化的物种,并依赖文化而进化。因此,人的发展过程,可以视为一个文化的发展过程。而人的文化进化的每一个不同的大的阶段,无论人们如何采用何种评价的标准,它都代表或反映了人类在某一特定时期的存在状态即文明的状态。所以,人类所处的工业时代是一种文明,而石器时代也同样是一种文明。我们不能因为人在一个时期比另一个时期的存在状态显得原始和落后,我们就可以认为它不属于文明的范畴。

如果我们可以用“文明”表示人类文化进化的任何一个不同的阶段,那么,这就意味着,此阶段的“文明”便代表着人类的文化在这一时期的整体的存在状态。具体讲,根据泰勒的关于文化的系统观[4-5],“文明”在整体上总是对应着一个由“技术系统”、“社会系统”和“观念系统”这三个相互作用的亚系统所构成的文化系统。这样,我们当前所讨论的“生态文明”在时间上就对应着文化进化到今天的一种特定的存在状态,尤其是这种特定的存在状态是以“生态”为其根本标志的。“生态”表明了人的智力活动发展到当代,人对自身与整个环境的关系及在其中的位置有了一个合乎理性的确认。这种确认并不只是我们在科学事实方面所作出的一个判断,同时也更是在价值方面所作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判断。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确切地说,“生态”作为今日文明的一个核心标志,它的意义首先表现在构成我们的文化的“观念系统”正在发生着一个革命性的变化,或人的社会发展的整个价值体系及其取向正在发生变革。这一革命性的变革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发展将以一个逐渐“生态化”的价值体系来指导我们的行动。

从生态化的文明语境上讲,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我们事实上面对着两个具体的基本问题:一是地球自然生态系统本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另一个是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由此产生两者的关系问题。地球自然生态系统与人类社会的协同发展正在成为今天人类关注的一个最重要的全球性问题。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丝毫不亚于我们在历史上经历过的任何一种困难。正如有的科学家指出的那样,为了人类的福祉,我们需要一个千年生态系统的评价体系,因为我们对地球生态系统维护与人类福祉之间的关系知之甚少,我们还缺乏把生态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的动力学进而与生态系统支持的人类福祉联系起来的理论基础。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讲,或从整体主义的生态学思想看,由于我们同地球自然生态系统处在一种高度紧密的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人的社会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这个系统强有力的支持,因此,为了人类福祉,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讲,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这首先依赖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那个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确切地说,相对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地球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在此显然具有不容置疑的优先性。因为地球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生命支持系统,如果不能够可持续发展,那么,毫无疑问,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只能是一句没有任何意义的空话。

因此,在我们考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个重大问题时,从哲学上讲,重要的首先不是去寻找在技术的或操作层面上的进步(尽管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而是首先要解决我们在观念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因为只有一个适宜的人与自然的观念,才能引导我们真正走出一边发展一边破坏环境的怪圈。我们知道,20世纪以来,人类的生存环境之所以遭到了越来越严重的破坏,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一句话,这种态度表现为一种本能或动物式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和行动方式。正如我们可以在西方哲学和文化的思想发展中看到的那样,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到了近代人们更是高举着征服自然的旗帜,向自然宣战。自然在人类的观念中,成了僵死的、无生命的东西;成了可以随意宰割和驱使的对象,成了人们可以随意倾倒生产和生活废弃物的垃圾场所;成了人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餐桌”。事实证明,我们人类关于自然的这些观念已不再成为支持我们的社会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思想了。

幸运的是,人的历史发展到今天,哲学开始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可以说,20世纪70年代以来哲学中出现的“环境转向”或“生态转向”,是人类理性觉醒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转向使生态学的思想从一个狭小的生物学的分支学科的范围内突现出来,开始上升成为一种普遍的哲学意识。哲学的“生态转向”表明了生态学的思想正在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一种极其重要的哲学思想和思维方式。哲学中发生的这种变化,深刻地反映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一转向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求我们在观念系统的层面上更加深入、全面和科学地反省和审查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根本上调整和改变人对自然的态度。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需要的是一个正确指导人的行动的观念,一旦一种观念能够在最广泛的范围内为人们所接受,它就会转化成为人的正确行动的指导原则。所以,把那种适合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念转化成为我们绝大多数的人的行动的原则,在今天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如果说我们今天的文明是以“生态化”作为其价值取向的,那么,在这种价值取向下,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最终也都不可避免地将“生态化”作为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对于这个基本原则,笔者认为它可以进一步地具体化为如下原则:多样性原则、循环原则和共生原则。

(一)多样性原则。

多样性在地球范围内是一种普遍的自然和生命现象。多样性中的每一种类型在我们这个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其独特的意义。它们共同构成了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从时间的角度看,多样性是地球自然长期演化的结果,它们的生成、变化和消亡有其自身的规律;从空间的角度看,多样性成为整个自然生态系统和谐与稳定的基础。离开了多样性,我们这个世界就会从根本上丧失生命的活力和动力。我们知道,人作为一种生命形式,对自然的使用是必然的,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前提,但是,我们必须把对自然的使用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正如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dawkins)所说:“当我们这个行星上的生命具有领悟和理解自身存在的能力时,它才算真正成熟。”而人之所以能够走向成熟,就在于我们能够对自己的行动及其后果进行不断的反思。我们逐渐会在自己所犯的错误中学会如何正确地使用自然和对待自然。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讲,多样性原则它所要求的是,我们应当在保持自然的多样性这个根本前提下进行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多样性原则是我们合理地或科学地使用自然的一个正确的法则。我们不能以牺牲自然的多样性作为代价来满足现实的需要。因为多样性中的每一种事物不仅是独特的,而且一旦消失也是不可恢复的。自然生态系统之所以能够维持它的平衡或稳定,就在于多样性起着基础性的支撑作用。所以我们在使用自然的时候,必须把我们的活动限制在多样性不被损害的前提下,我们应当按照自然运行的规律来使用自然,对于每一种生物,我们应当保持在一个物种的延续可以承受的水平上,使它们得到休养生息。例如,在一个有限的草原生态系统中,人们为了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一味地扩大牲畜的数量,过度放牧,会导致草原植被的退化甚至沙化。事实上,由于人类在地球生态圈中的开发活动不断地加剧,已经使其不堪重负,有大量的生物种相继在我们的视野中消失,还有许多动植物物种也行将消失。我们看到,被我们列入濒危动植物保护名单中的数目在不断地增加。这种保护虽然表明了我们的环境意识在不断增长,但是这个事情本身已经告诉我们,我们在使用自然的方面,实际上存在着非常严重的问题。这意味着,对于某一种或某些动植物的过度使用,都会有使之衰退和消失的危险。为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首先必须做到自然的多样性得到保持和持续发展。

(二)循环原则。

自然多样性中的每一种类型,尽管在地球范围内都是独特的、唯一的,但是它们却并不是各自孤立存在着的事物。自然界中的每一种事物,都无不处在一个巨大的和复杂的循环圈之中。这种循环圈的形成是自然长期进化的结果,也是各种事物尤其是各种动植物在空间中的一种存在方式,在它们之间存在着生生不息的物质循环和能量的流动,每一种动植物在其中都拥有自己的一个生态位。正是由于在各种无机物和动植物之间存在着生生不息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在地球表面才形成了各种复杂程度不等的生态系统,循环使存在于其中的每一种事物都能够各得其所。循环使它们之间形成了各种各样的食物链和食物网,这种关系对于其中所有动植物的生存有着重大的生物学意义。这种意义表现为,只有在这种循环中动植物才能获得生存的条件,而这一意义对于我们来讲,就是我们必须使之循环。只有循环,才能使生命从中得到它们所必需的食物和能量,同时,也才能使生物在得到繁衍生息的基础上为这个循环圈中的其他生物提供生存的支持。循环一旦被打破,就会出现生态灾难,而这种生态灾难的大小,将会因一个生态系统的复杂和稳定的程度而不同。

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人类的活动总是在循环着的自然中进行的。因此,我们的生存实践活动就必须充分考虑到循环的意义。为了保持这种循环能够健康运行,一方面我们应当保持循环在构成上的完整性,对于循环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过度地开发和使用,更不能使之消失;另一方面,我们应当保持生态系统在功能上的自净能力不受到影响。生态学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我们对自然绝不可能只是做了一件事情。如果我们不能认识到这一点,而是把我们在自然中的活动看成是一个孤立的事件,那么,令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就会发生。我们对这个循环圈做了什么,它就会对我们产生一系列的相关反应。

此外,我们从这种循环中还能够看到生态系统自组织地遵循着一个经济法则,这就是自然界中不存在废物。因为自然界中的任何一个生物种及其代谢物,都毫无例外地参与了循环,成了其他生物的食物和能量的来源。可以说,自然界中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可以被利用的,既没有废弃物,也没有浪费。自然界的这种奇妙的自净能力无疑是我们从事物质生产活动时的一个学习或效仿的榜样。向大自然学习,这应当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这时刻提醒我们,在我们的物质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应当按照自然的运行规律行动。由于在自然中一切事物都参与了循环,所以,我们应当以符合生态的方式设计生产流程,使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所产生的“代谢物”都能够尽可能地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和再利用。循环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求我们按照自然生态系统所显现出的“循环的智慧”,来安排和设计我们的物质生产和社会生活,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共生原则。

在自然界中,每一生物种都是通过激烈的生存竞争而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竞争是普遍的,也是推动生物进化的动力。没有竞争,也就没有一个如此繁荣发展的生命世界。从物种的水平看,现存于这个世界上的每一生物种在生存竞争中都是成功的,因为它们在这个过程中都获得和发展出了某种有效的获取物质和能量所需的体质构造和能力。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也正是由于这种竞争使各种生物种之间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共生现象。这种共生的现象和结果的出现,实际上根源于不同的生物种之间所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关系。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正是由生物种之间所结成的各种食物链和食物网而表现出来的。每一生物种在其中都占据着一个特定的生态位,一个生物种既是物质和能量的消费者又是物质和能量的供应者。在自然界中,没有任何一个生物种是或能够以彻底消灭其他生物种的方式作为自己生存前提的。因为,这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使得每一生物种都不可能独立地存在,一个地方的某种生物种一旦大量减少或消失,就会导致以它为食物和能量来源的其他生物种的减少或消失等一连串的生态反应。生物种之间的那种内在的相互依赖关系,普遍而有效地制约着每一个生物种的规模或数量,使得它们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因此,建立起一种相互依赖的和共存共荣的观念,对我们来讲是必需的。综合多样性原则和循环原则,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对于我们生存于其中的地球生态系统,只要我们作为一个生物种存在着,那么,它就现实地构成我们得以生存的基础,但同时也是约束我们在其中行动的规则。因为,只有当我们的行动满足了多样性和循环的生态要求,我们作为一个生物种的生存才会有一个持续的保障。我们应当时刻提醒自己,我们虽然有了其他生物种不可比拟的强大的生存实践能力,我们由于这种能力使自己摆脱了荒野自然的束缚,我们以高度聚集的方式把自己与自然界隔离开,并且使自然成功地朝着人化的方向发展,可是我们并没有因此就摆脱了自然,自然依然与我们保持着深刻和广泛的联系,不论我们如何相信自己控制自然的能力有多么强大,我们都无法真正摆脱多样性的世界由于循环而形成的相互依赖性。其实,正是由于这种意义上的相互依赖性,才促成了整个自然界的繁荣昌盛,以及我们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一个相互依赖的世界,不仅是我们所需要的一种世界景象,同时,也是需要我们真正去维护和珍视的。

生态文明的观念及其原则如何才能够真正贯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从而使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一种可能,从这个问题所涉及的普遍性来讲,这无疑是一个需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的系统工程问题。在这个观念转化的过程中,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是应当特别给予重视的,这些方面可以看成是观念转化过程中的重要力量和社会资源。

(一)学校教育。

对于社会,树立生态意识是一个长期的和系统化的过程,这是一个“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事业,也是一个需要从人的幼年时期就应开始进行教育的事情。学校是一个知识的传承和新观念传播的地方,它承担着为社会培育合格人才的任务,学校教育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因此,各级学校应当主动、有目的和有计划地开设适合的环境教育课程。在高等学校中可建立环境教育研究机构,它既担负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也担负学校内部的环境教育任务,同时也可以向社会开放,承担起社会公众的教育工作。学校应当充分意识到环境教育是培育符合现代文明发展要求的人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大众传播。

众所周知,在社会生活中大众传媒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社会影响力。它承担着信息传播、大众娱乐、社会教育和社会批判的责任。人们深刻认识到,多样化的大众传媒在对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观念等诸多方面起到了巨大的引导和塑造作用,甚至可以说,随着我们的社会开放和人们思想自由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各种传媒的使用和依赖的程度也在不断地加大。在这个意义上讲,它对社会受众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力较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因此,大众传媒作为信息传播的把关人,应当积极地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概括地说,大众传媒——不仅仅是那些环境方面的行业传媒——应当在环境教育、监督、警示和批评方面自觉地加大传播力度,例如,大众传媒可以开辟环境方面的专栏,系统地向社会受众传播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新观念;可以同环境保护部门合作,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披露那些造成各种环境污染的部门等,从而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

(三)政府管理。

一个地方的环境状况的好坏,是与当地的政府对它的关注程度直接相关,也可以说,一个地方的政府的环境意识直接决定了当地的环境质量。如果一个地方的政府对当地的环境采取的是一种漠视的态度,那么很可能由于发展当地经济会直接地和现实地造成环境的破坏。有的不仅造成了当地自然环境的恶化,同时也对所在更大区域或流域内的其他地方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事实上,这种严重破坏环境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对于一个地方的政府来讲,对它的管理的绩效的评价,必须把当地和被它所影响的地方的环境变化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指标,同时也应当把它看成是衡量一个政府的主要领导是否称职的一个主要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应当实行关于领导任职期内的环境评价制度。否则,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正常的生活将会由于对环境的漠视而造成巨大的影响。

(四)环境立法和执法。

为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的健康和安全,立法机构应当加快环境立法的速度和涉及的范围。有关环境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以及社会监督,它们虽然可以在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相比较而言,它们都还只是一种柔性的手段和方法,因为它们对人们和各种利益集团的行为的影响,本质上并不具有也不能起到强制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通过环境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进而达到保障环境安全的目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的环境意识不断加强,我们的环境立法的速度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在这方面我们仍然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尤其是在环境执法方面,我们还面临着更大的挑战。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