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厂合同范文(16篇)

小编: BW笔侠

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好的合同协议范文可以帮助我们准确表达各类业务合作的内容和条件。

垃圾处理技术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障校园安全、卫生,及时清除一号池(学校后门)、二号池(____)垃圾,经甲乙双方商定,特拟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全年学校生活垃圾清运。

二、资金来源:生均公用经费。

三、承包方式:全年垃圾包工包料。

四、工程内容及要求:清运学校一号、二号垃圾池垃圾,乙方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五、合同价:2000元。

六、工程结算:

一号垃圾池长3米,宽3米,高2米,计算产生垃圾18立方米,每年清运3-5次,共支付乙方清运拖垃圾1000元,垃圾池里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自己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二号垃圾池长3米,宽3米,高2米,计算产生垃圾18立方米,每年清运3-5次,共支付乙方清运拖垃圾1000元,垃圾池里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自己找堆放垃圾的地方。

七、工程质量:垃圾池清理干净。

八、本工程合同期一年,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31日竣工。

九、付款办法: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款付清。

十一、甲方责任:安排人监督工程进行过程。

十二、乙方责任:

1、办妥各类应办手续。

2、确保工期,确保质量达到标准。

3、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责任自负。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工程造价不受物价涨跌的影响。

十四、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公章: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村委会垃圾处理合同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垃圾处理厂安全标语

2033年的一天,我创建了一所先进的现代化垃圾处理工厂。全市的各种垃圾都会经过专用垃圾管道输送到这所工厂进行处理。

我的工厂为城市带来了清洁和环保,为此我受到市长的嘉奖。今后我将为城市的环保工作继续努力!

村委会垃圾处理合同

为了保*幼儿园食堂及周围环境卫生,切实保*师生身体健康,张再幼儿园严格餐厨垃圾处理,特与餐厨垃圾处理人霍桂枝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食堂营业时间,每天早中晚三餐,*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泔水、剩菜剩饭,保*每餐泔水、剩菜剩饭进入装泔水、剩菜剩饭的容器内;乙方要按时到现场负责管理清理和外运,并搞好器具及附近地面清洁卫生,不能污染经过路面,*方不付乙方任何费用。

二、泔水回收使用,只使生畜养殖使用,出现牲畜病变与*方无关,*方无需负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必须向乙方保*所回收的泔水中废油、残渣、剩菜等不能出卖给不法食品加工单位,如需查实,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乙方回收的泔水时,发现泔水桶内有筷子、盘碗时主动整理出交付*方。

四、乙方必须定期对泔水、剩菜剩饭容器进行清理消毒。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不按协议规定执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权在*方。协议有效期为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0日。凡因乙方造成意外情况,*方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20xx年10月20日。

垃圾处理技术合同

特种废弃物焚化系统,废液、废溶剂专用焚化系统,污泥、废渣专用焚化系统顺利推广、销售,本着公*、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代理项目及价格:

代理项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设备销售的代理权,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乙方代理的设备型号为________设备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货到交货地点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

(2)付款方式:最终用户需将设备销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当甲方收到货款_________%后,甲方在一周内按约定价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发票。

(3)甲方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2、按公司提供的价格出售的设备,项目代理有40%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价格上打折后出售的设备,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3、如甲方没有按时、足额收到设备销售款,甲方有权延缓支付乙方相应佣金,乙方有义务负责对购买设备方的销售款进行追缴。

5、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于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对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约定内容。

6、乙方必须遵守总公司的《技术保密协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及《项目代理协议》等相应协议的所有条款。

7、本协议所签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他方;。

四、签署相关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签署”ceco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o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上述两协议必须与本协议同时签署方能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期限及签署地点。

1、协议期限: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签协议作废;。

2、本协议的签订地点:_________。

六、协议的中止。

3、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八、协议文本 。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无效。

日期:_________

垃圾处理技术合同

为了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甲方位于____________内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____________(不含建筑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运完毕;。

3、清运时间:晚上10:00前完成。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____________元/月标准收取。(其中包含两个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1600元/月,垃圾车修理费100元/月)。

2、结算方式: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业主投诉一次或甲方检查发现一次,按乙方费用的10%扣罚。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垃圾处理厂安全制度

一、本规定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人类在城市区划内的日常生活中产生或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所有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和管理的单位。

三、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全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泉州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以及由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县(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以及由本级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

市主管部门负责对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四、市主管部门按照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打破区域界限,在总体规划区内,全市统筹,编制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总体规划范围内各县(市、区)编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必须符合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

五、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bot、tot等方式进入垃圾处理行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综合处理方式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六、总体规划范围内所有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进行。

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商务谈判等多种形式确定投资运营商,垃圾处理规模在200吨/日及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投资运营商。

各县主管部门对新建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合同及设计方案(包括处理方式、处理规模、技术工艺选择、服务范围等)必须在报经市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新建垃圾处理项目竣工验收应邀请市主管部门参加,档案资料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所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建设标准。

七、各垃圾处理单位必须安装渗滤液cod和烟气的在线监测装置,并保持其完好和正常运行。市主管部门或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八、主管部门监管小组对垃圾填埋场的压实密度、覆盖率、苍蝇密度、污水处理率、臭气浓度、生产设备完好率、人员防护措施、垃圾车辆清洗等进行检查;对垃圾焚烧处理厂的烟气排放、废水排放、臭气浓度、灰渣热灼减率、飞灰处理率、生产设备完好率、人员防护措施、垃圾车辆清洗等指标进行检查。其他处理方式检查项目另行制定。

九、所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各项指标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主管部门组织定期检查和量化考核。

十、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垃圾处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垃圾处理单位必须派员配合工作,主管部门检查人员有权查阅并复制相关的运行记录。

十一、各垃圾处理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如下报告:

(一)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预算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综合财务报表(每月一次);

(四)环境监测分析报告(每月一次自检报告,一季度一次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报告);

(五)生产报表(每月一次);

(六)发生重大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七)企业经营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必须确保所有垃圾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突发重大事件或者不可抗力时,垃圾处理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关闭部分或整个垃圾处理设施,同时必须在半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口头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提交事故报告。垃圾处理设施部分或全部关闭的,该垃圾处理设施承担的垃圾处理任务由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处理。

因维修和保养垃圾处理设施需要,垃圾处理单位在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自行妥善安排垃圾处理途径的前提下,可对垃圾处理设施采取临时性、局部性的关闭措施。

十三、垃圾处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三)垃圾处理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其他不可逆影响的;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垃圾处理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

十五、垃圾处理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及环保措施应接受社会监督。

十六、各垃圾处理项目必须安装垃圾处理在线计量、监控系统,主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或派驻人员对各垃圾处理单位的垃圾处理量进行计量。

十七、财政部门、物价部门会同主管部门依据“合理营利”的原则制定垃圾处理价格。

十八、垃圾处理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处理垃圾。作为计算垃圾处理费依据的垃圾处理量,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十九、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处理费拨付意见书向垃圾处理单位拨付垃圾处理费。

二十、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并结合各具体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制定该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鼓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产业化和经营性服务。

第五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规模和处置方式。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第六条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二)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产生单位;

(四)其他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第八条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依法向所在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关闭经准予使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拆除或者关闭的,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一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具体办法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地实际制定。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分类等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

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委托取得服务许可证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运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有密闭收集、运输能力的单位也可以自行运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第十三条新建住宅区和没有纳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新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如实申报产生量和种类:

(二)单位生活垃圾。由产生单位向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四条 鼓励社会力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应当取得省辖市或者县(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第十五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需要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半年向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第十六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停业或者歇业前,落实保障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措施。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城市生活垃圾正常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十七条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台账。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向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报表。

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城市生活垃圾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并报所在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城市生活垃圾必须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应当符合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并保持处置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第十九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排放的污水、废气、残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处理场所在排放污染物期间,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对处置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向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交检测报告。

第二十条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行为。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随意堆放、倾倒、抛撒城市生活垃圾;

(二)擅自停业、歇业;

(三)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城市生活垃圾;

(四)将分类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处置。

第二十一条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经营性服务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应当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解决;对不能及时整改解决的,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力量清扫、收集、运输、处置。

第二十三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监督用人单位与环卫职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改善职工工作条件,保障职工作业安全,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逐步提高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随意堆放、倾倒、抛撒城市生活垃圾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或者关闭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

(三)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城市生活垃圾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处置单位未保持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

(二)处置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检测报告的;

(四)将分类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处置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时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并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金额1至3倍罚款,但对单位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经营性服务的,按照约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改变收费范围和标准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

(三)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城市生活垃圾不能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

垃圾处理厂安全标语

标准化管理给公司带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决定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把先进的管理模式渗透到传统的管理工作之中。把安全管理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通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科学方法和动态管理,对所有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加以辨识,并评价每种危险源的危险程度,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职业风险的管理,运用动态管理方式,降低了事故事网件的发生概率,通过持续改进,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整改,降低职业安全风险,不断改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保障下,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几年来公司没有发生一起严重工伤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

二、以管理体系指导安全工作。

管理体系是“肌体”健康的基础,管理体系中的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为危险源的辨识、运行控制、绩效改进提供方法和手段,指导安全工作有效运行。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管理体系有机结合,把管理体系运行的过程作为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下形成一个管理链,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工安全生产承诺,明确职责分配,部门、员工都能承担实现安全目标的责任,坚持做到“说到要写到、写到要做到、做到要有效”。做好三个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行业特点相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公司特点相结合;管理体系必须和岗位相结合。公司在实施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持续改进的意识,对体系的目标进行不断修正和完善,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其损失的`目标,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pdca循环,即“计划、运行、检查、改进”活动,使“肌体”功能不断加强。

三、充分利用审核资源,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管理体系中的审核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测量企业“肌体”免疫能力的一个必要手段。公司聘用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公司内审员,组织内审员到各单位进行内部审核,按照审核要求,从内业资料到生产现场深入检查,与单位领导和员工交流、沟通,通过审核,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内审工作与日常安全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其次,充分利用外部审核,帮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审核是委托新加坡psb国际认证公司。由于外籍人员见多识广,他们把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他们在“以人为本”的认识有一定的深度,在审核中对公司安全工作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如我公司对上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只要卷面成绩在60分就具备上岗资格,但审核人员在审核我们的培训材料时发现,受训人员在防止硫化氢中毒方面的知识还没有搞清楚,而硫化氢又是本公司最主要的危险源,审核人员就建议我们在今后的教育培训时,一定要把公司主要危险源危害和防护措施答对答全,否则予以重新培训。另外在装拆泵、设备维修保养、下井工作过程中,我们只对硫化氢气体、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外审方提出,操作人员在井下操作,如果供氧不足,同样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我们及时修改下井下池工作票,增加对氧气和一氧化碳的检测要求,公司也及时添置复合气体测试仪,发放到作业现场,作为一项规章制度执行。新加坡psb国际认证公司的监督审核,帮助公司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一个台阶。

四、以管理体系为载体,加强职工安全教育。

管理体系活动是一项复杂的体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确保每个岗位人员能具备相应岗位所必须的工作能力,是保证安全发展和稳定的前提,而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可以直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成败和得失。所以公司在制定方针目标时,和职工安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管理体系为载体,,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公司每年都要开展“4.7”安全主题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形式,对硫化氢气体进行针对性、专业性宣传教育,以达到强化安全意识,增加安全常识,提高识险避险能力和自觉遵守安全纪律的目的。使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实现“人本安全”。另外,把职工“三级教育”、“调岗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纳入管理体系。通过教育培训,充分调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和依靠人的创造力和智慧,在大量的装拆泵和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人、机、环三者关系,保障生产活动中人身安全。

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的讲话中他指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企业要获得健康的身体,就必须持之以恒的抓好安全生产。

黑河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工艺调试及运行

随着我国城市的发展,垃圾的排放量迅速增加,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随之而来的垃圾渗滤液严重污染了当地的地下水、河流.垃圾场渗滤液是世界上公认的污染威胁大、性质复杂、难于处理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从填埋场的`运行到封场后管理,都需要对渗滤液的产生进行有效控制,对排出的渗滤液进行妥善处理.

作者:郑锦文作者单位:桂林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系刊名:河南科技英文刊名:henankeji年,卷(期):“”(23)分类号:x7关键词:

垃圾处理协议书范文

甲方:

乙方:

为了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甲方位于内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不含建筑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运完毕;。

3、清运时间:晚上10:00前完成。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1700元/月标准收取。(其中包含两个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1600元/月,垃圾车修理费100元/月)。

2、结算方式: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业主投诉一次或甲方检查发现一次,按乙方费用的10%扣罚。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垃圾处理厂年终工作总结

众人划桨开大船,万众一心成大业。xxxx年我们在以部门领导下,以辛勤的汗水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保质、保量的完成全年生产任务。我们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但我们最终收获了成功的喜悦同时感受到了公司所给予我们的关心和爱护,无论在生活上、薪金和福利待遇上都有了改进。这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工作动力。

xx年值得我们骄傲的一年,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年。因此我给我xx年所做的工作一个总结。

今年承蒙领导的护爱,我升职为主控,在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帮助下,和同事们一起完成了全年生产任务。

(4)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及通过环保部验收进入十一月份来随着气温的降低垃圾的热值有所降低,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部门开会讨论分析,我们班组也在积极的查找原因,借鉴调整手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5)设备损坏事故及设备的改造刮板机堵灰造成轴承架弯曲事故、转向螺旋的事故分析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类事故并知道了相应的防预措施,严格按照输灰渣系统的逻辑程序启停设备,我们通过学习防预措施避免了设备的损坏。下半年对部分设备进行了优化改造,捞渣机的改造、空预器的改造、锅炉本体密封保温的处作为环保能源板块这个大家庭中的新进成员,作为xxxx在北方地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开辟者和先锋军,我们面对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第一个冬季生产期,北方低温、垃圾灰渣含量高、发酵效果差、入炉垃圾水分高等因素严重制约了吨垃圾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公司生产运营状况步步维艰,完成年度生产任务压力巨大。面对困难的生产条件,公司全体员工转压力为动力,团结一致,()攻坚克难,积极研究对策,摸索北方冬季垃圾焚烧特点和规律,保证了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安全过冬并总结出了《xx项目20xx-20xx年冬季生产总结报告》,为13年冬季生产运行提供了借鉴,同时也为公司未来开拓和管理北方城市垃圾发电项目提供了参考。

作为北方垃圾焚烧的开拓者,北方困难的生产环境将造就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员工,一群激情四射、充满活力的后起之秀,还有管理创新、沟通协调的高手,工艺改造、技术攻关的大师,冲锋在前的管理干部,以及在平凡岗位上默默付出和奋斗的一线员工,同时济南公司的北方垃圾焚烧经验和运营经验将为环保能源山东地区的其他项目提供有效参考和重要指导。

最后祝我们的xx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高!

垃圾处理厂设计方案

主要任务是提出设计方案,即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收集到的必要基础资料,结合基地环境,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和建筑艺术的要求,对建筑总体布置、空间组合进行可能与合理的安排,提出二个或多个方案供建设单位选择。

1)设计总说明设计指导思想及主要依据,设计意图及方案特点,建筑结构方案及构造特点,建筑材料及装修标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以及结构、设备等系统的说明。

2)建筑总平面图比例1:500、1:1000,应表示用地范围,建筑物位置、大小、层数及设计标高,道路及绿化布置,技术经济指标。地形复杂时,应表示粗略的竖向设计意图。

3)各层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比例1:100、1:200,应表示建筑物各主要控制尺寸,如总尺寸、开间、进深、层高等,同时应表示标高,门窗位置,室内固定设备及有特殊要求的厅、室的具体布置,立面处理,结构方案及材料选用等。

4)工程概算书建筑物投资估算,主要材料用量及单位消耗量。

5)透视图、鸟瞰图或制作模型。

垃圾处理厂设计方案

小结:2了红灯笼加上3个黄灯笼,一共是5个灯笼。可以用算式2+3=5表示。

小结:原来同样5盏灯笼可以用不同的算式题表示。

按照画面上的式题,在绳子上挂灯笼,并说出自己的理由。

看!城墙上的灯笼要挂起来,请你们一起来帮忙。

师巡回指导:请你们仔细观察上面的加法题目找到相应答案的灯笼,将它挂起来。

垃圾处理场拆迁合同

甲方将xxxxxxxxx所有建筑物拆除工程等,全部承包给乙方拆除。为了保证安全,按时完成拆迁任务。根据《^v^建筑法》、《^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对拆除房屋的约定:

1、拆除房屋的范围:xxxxxx办公楼、一栋食堂、二栋职工宿舍及地面其他附属建筑物等。

2、甲方将上述所有的房屋交由乙方进行拆除,清运旧房屋拆除的所有材料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甲方负责到交通、城建部门办理旧房拆除、清土、清运等所需的相关手续。

二、房屋拆除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旧房屋及地面建筑物有序拆除,拆除房屋必须从屋面至室外地坪面,甲方负责渣土清理,乙方不负任何费用。

2、拆除工期60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必须全部拆除,清完场地,并将现场交甲方验收,雨天顺延。

3、甲方以每平方米按元残质费承包给乙方拆除,乙方收首付万元作为此拆除工程定金。乙方进场以天核量为准,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此次拆除工程费。

三、乙方自签字之日起,甲方必须保证所有搬迁过程中,每户门窗齐全及建筑附属物不得他人拆除。

四、乙方在此次拆除工程期间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在拆除过程中出现大小工伤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五、乙方进场施工,必须确保15——20人团体保险。

暑假作文:未来的垃圾处理厂

现在的房子有些冬天冷、夏天热,有些墙上已经掉像白沫沫的东西......有这么多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下面我就来告诉你未来的房子吧!

这种房子的墙,可不是用一般的材料做成的,而是用一种永远不会掉色的彩色石砖做成的。既美观又结实。它的墙面有许多很小很小、几乎看不见的小孔。它可以让房子里通风。冬天小孔透风怎么办?不用担心,到冬天小孔就自动关闭。小孔是根据温度的变化自动调节的。墙上还画着海底的各种动物。窗帘是遥控的,主人可以随便根据自己喜欢什么来遥控窗帘变换颜色、图像。颜色是红色、紫色、绿色、蓝色、粉色等等,图像有动漫的、海底的、星空的、宇宙的等等。它还可以根据主人喜欢什么来变换房子的形状。不过,它是半个月变一次,有时是两个星期变一次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每隔一晚上变一次的话,可能主人会找不到大门呢!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也造出这样的房子!

垃圾处理厂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xx区教育系统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区的统一部署,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全面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教育和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垃圾分类工作是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环保工作,普及程度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教育局为抓好孩子的垃圾分类常识教育,要求各校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常识纳入专题教育内容,在幼儿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启蒙教育,在中小学实施垃圾分类常识教育。利用教工大会和学生班会课时间,广泛进行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和垃圾分类概念界定的介绍。结合地球日、环境宣传日等环保特定日,外请专家举行教育讲座,让学生了解更多的环保知识。

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落实垃圾分类实施的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管理部门及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的培训、督促、检查、纠正工作。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垃圾收运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按时分类收运。在做好分类收运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做法,定期分析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有效落实。

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同时也是环保教育的好场所,教师在各科教学,尤其是品社、语文、自然、探究等学科的教学中有机地渗透环保教育;中高年级班级进行环境教育主题会,开展各种形式进行教育,形成了环保良好的氛围;班级成立环保小组,认真收集信息,整理资料,进行环保知识的研究和探索。

例如:长征中心小学将垃圾分类知识与自然学科相结合,让学生通过朗朗上口的对话问答形式,讲述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及分类要求。同时,帮助学生树立: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减少垃圾的理念。指导他们把到处丢弃的树叶、果皮、剩菜剩饭变成人见人爱的环保酵素。有的可以喷,用于施肥;有的可以喝,可以帮助消化、降血脂。

各学校组织实施特色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各类市区级环保杯赛,培养青少年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意识和责任,展示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实践活动成果。

通过亲子活动影响学生家庭投身到垃圾分类行动之中。同时通过社区活动,让学生积极参与到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当中,与社区居一起共同行动,提升社区的整体文明水平。

例如:上海外国语大学尚阳外国语学校通过观察发现,学校每天丢弃的垃圾中,厨余和绿植产生的垃圾占了很大的比重。如果能够将这些垃圾有效的利用起来,将它们制成植物生长的有机肥料。既减少了学校丢弃的垃圾总量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减少了化学肥料的使用,减缓了对土壤的污染,使植物能够更“绿色”地生长。

于是,学校开展了“厨余绿植再利用制造‘营养’有机肥”项目活动,学生们从中学会了将厨余和绿植垃圾制造有机肥的方法,通过这个活动培养了孩子们的环保意识,一次次绿色实践,传达着孩子们对环境的热爱、对环保的关注,也引起了家庭的关注,将此方法在家庭中推广使用,从而产生更广泛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