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责任人安全责任书(优秀15篇)

小编: 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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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县教育局的指示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态度,现与本园全体教职工签订消防责任书。

1、幼儿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全体教职工均为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教师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教育幼儿不玩火,让幼儿能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3、全体教职工都应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遵守幼儿园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消防应急预案,执行幼儿园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提高预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幼儿的能力。

4、协助园委会做好“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周一汇报”的安全排查工作,每天放学后认真检查各班用电设备并及时切断电源总开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对于幼儿园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全体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明确自己在消防应急预案中的任务,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工作作风。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本责任书的教师调离本单位为止。

责任人: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幼儿园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加强我园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为党的十八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国家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与我园各位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位教职工均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特别是主班教师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让幼儿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三、各位教职工都应遵守幼儿园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幼儿逃生自救的能力。

四、各位教职工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排查、解决。

五、每日巡查教师要对重点消防部位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各位教职工要协助幼儿园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对消防设施要勤于检查,齐备、完好、有效的设备要保管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七、对于幼儿园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和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

八、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本责任书的教师调离本单位止。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我本人承诺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和责任,坚决完成党的十八大消防保卫战工作目标。

责任人: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幼儿园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1、园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园园一次,检查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限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总之,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灵活机动的技能,务必将园园消防工作做好,完成学园赋予我们的使命,发扬消防官兵的精神,为园园消防工作奉献力量。

责任人: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高等学校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语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后勤管理处与幼儿园特签订此防火安全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幼儿园对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1、幼儿园的“一把手”必须对“中心”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另外,可以委派一名“中心”负责人分管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2、“一把手”要思想明确、高度重视,必须“依法治火”、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完善制度、健全组织,使“中心”的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防火工作要纳入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3、认真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积极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管理规定和“防火责任书”的内容要求;逐级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相关的责任必须落实到位。

4、对于“中心”的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工作档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灭火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防火重点部位的有关制度和灭火预案要以书面形式报校防火办备案。

5、要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定期组织培训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消防经验和消防技能,做到有险情会报警、有火灾会使用消防器材、有隐患会正确排除,模拟演习灭火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6、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必须负责对本单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妥善保管,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有效;凡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中心”要负责赔偿或支付维修费用,根据校消防管理规定,责任人还将受到经济处罚。

7、对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校内居住地(宿舍)的防火安全负责;发生问题,根据校消防管理规定,责任人将受到经济处罚。

8、要在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章立制。要制定家具、玩具、衣物集中 1

堆放处的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另外,还必须制定万一火情发生时紧急疏散儿童的具体措施。

9、一旦发生火灾,“一把手”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扑救火险、及时报警;并协助校防火办或公安消防机关保护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后勤管理处 幼儿园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总园委会提出的幼儿园园长负全面责任,具体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的要求,现与我园各位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幼儿园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位教职工均为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主班教师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教育幼儿不玩火,让幼儿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3、各位教职工都应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遵守幼儿园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消防应急预案,执行幼儿园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空调和饮水机及电吹风使用管理规定”操作,提高预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幼儿的能力。

4、协助园委会做好“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周一汇报”的安全排查工作,每天放学后认真检查饮水机、空调、灯具等电源开关及电线是否裸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对于幼儿园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明确自己在消防应急预案中的任务,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本责任书的教师调离本单位止。

园长签字: 教师签字:

***年***月***日

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县教育局的指示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态度,现与本园全体教职工签订消防责任书。

1.幼儿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全体教职工均为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班主任教师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教育幼儿不玩火,让幼儿能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3.全体教职工都应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遵守幼儿园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消防应急预案,执行幼儿园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提高预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幼儿的能力。

4.协助园委会做好“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周一汇报”的安全排查工作,每天放学后认真检查各班用电设备并及时切断电源总开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对于幼儿园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全体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操作规程。明确自己在消防应急预案中的任务,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工作作风。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本责任书的教师调离本单位为止。

园长签字: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有关法规,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杜绝或减少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防火知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在我县铺开“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校园安全教育工作,县教育局与 签订责任书如下:

1、校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和火灾隐患。

2、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并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

3、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在冬季、重大节假日、火灾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整改有记录。

4、要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宣传,适时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5、配置必备的消防救火所需物资,定期维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设备逐步增加,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无损和有效使用,确保年度内不发生火灾事故。

6、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范部位,明确工作人员职责,规范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检查记录。实行严格管理,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

7、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工作日程,经常性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好“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和“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做到活动有计划、宣传有材料,横幅、板报,资料等保存完整,逐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8、要认真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师生和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培训不少于2次。

9、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考核内容。

学校(盖章) x县教育局(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为打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明确目标要求,落实我园、各班、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制度责任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幼儿防火意识,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2、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 会报警。

3、配合幼儿园组织幼儿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自我保护和保护幼儿的能力。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按照《防火灾紧急疏散预案》组织幼儿紧急疏散,灵活应变。

5、做好负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幼儿不玩火,不动电。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坐垫等危险性电器。

8、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平时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每次检查有记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加以防范。

9、严格遵守禁烟、禁火的规定,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离开教室或办公室时,应当切断电源,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11、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12、在园所内,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报告园有关领导;第一发现火情的教师也是安全负责人。

二、目标责任

1、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2、幼儿园师生责任事故伤亡率为零。

三、责任处罚

凡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

2、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追究安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责任人签字:

为了确保我园的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打造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落实我园各班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特签订安全责任书。

1、加强学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

2、时时处处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幼儿不玩火,不动电、不碰液化气瓶,不到危险的地方、随手关闭用电设备。

3、各部门、各办公室及各班级负责人每周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发现线路、电器、液化气有漏电、漏气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幼儿园领导,力求及时处理。

4、严禁随便使用配电箱送电接电。

5、严禁在办公室、教室乱拉电线,不用电炉和热水器。

6、严禁在电脑室、活动室、操作间等危险地方抽烟、用明火。

7、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幼儿自行开关用电设备。

消防工作领导负责人: 班班主任(签字): ——

甘寨幼儿园

2015年11月1日

幼儿园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高等学校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语言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后勤管理处与幼儿园特签订此防火安全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幼儿园对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1、幼儿园的“一把手”必须对“中心”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另外,可以委派一名“中心”负责人分管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2、“一把手”要思想明确、高度重视,必须“依法治火”、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完善制度、健全组织,使“中心”的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防火工作要纳入年终工作总结报告。

3、认真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积极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管理规定和“防火责任书”的内容要求;逐级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相关的责任必须落实到位。

4、对于“中心”的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工作档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灭火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防火重点部位的有关制度和灭火预案要以书面形式报校防火办备案。

5、要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定期组织培训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消防经验和消防技能,做到有险情会报警、有火灾会使用消防器材、有隐患会正确排除,模拟演习灭火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6、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必须负责对本单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妥善保管,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有效;凡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中心”要负责赔偿或支付维修费用,根据校消防管理规定,责任人还将受到经济处罚。

7、对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校内居住地(宿舍)的防火安全负责;发生问题,根据校消防管理规定,责任人将受到经济处罚。

8、要在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章立制。要制定家具、玩具、衣物集中堆放处的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另外,还必须制定万一火情发生时紧急疏散儿童的具体措施。

9、一旦发生火灾,“一把手”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扑救火险、及时报警;并协助校防火办或公安消防机关保护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责任人: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幼儿园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为打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明确目标要求,落实我园、各班、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此责任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幼儿防火意识,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2、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配合幼儿园组织幼儿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自我保护和保护幼儿的能力。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按照《防火灾紧急疏散预案》组织幼儿紧急疏散,灵活应变。

5、做好负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幼儿不玩火,不动电。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坐垫等危险性电器。

8、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平时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每次检查有记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加以防范。

9、严格遵守禁烟、禁火的规定,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离开教室或办公室时,应当切断电源,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11、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12、在园所内,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报告园有关领导,第一发现火情的教师也是安全负责人。

凡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

2、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追究安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人: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书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了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任命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为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单位管理层会议决定,现任命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现任命: ____________同志为 象山县神采奕奕娱乐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落实本公司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健全,完善。

三,制定本公司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的要求,确定防火检(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及频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隐患及时更正,难于更正的及时向消防管理安全部门报告。

四,定期对本公司职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组织职工进行消防训练演习。

五,管理维护公司内部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明确重点区域防火责任人。

七,制定本公司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八,有效防止本公司不发生火灾事故。

单位法人: 被任命人: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医院的法人代表,是医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工作。其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医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医院的教学、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领导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消防安全委托责任人职责

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医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责任人,受院长委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实施协调院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

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二、审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决算及工作计划等。

三、协调、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听取职能部门的消防工作汇报,领导和指导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院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保卫处全面负责医院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 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拟订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及方案。

四、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维修和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五、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六、组织管理医院的义务消-防-队。做好义务消-防-队员的学习、训练和应急演练培训工作。

七、结合医院特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展开全院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八、制定医院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演练。

九、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科室和个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十、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十一、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熟练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能。

三、做好消防安全台帐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制的落实。

五、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发放、登记、检查督促防火设施的管理、维修和更换。

六、组织医院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学习,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灭火演练。

七、每年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并组织好各科室(部门)主管消防人员学习。

八、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各科室(部门)消防责任人职责

一、学习和掌握消防法规及消防常识,组织制定本科室的防火制度、拟定工作职责,建立消防档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灭火演练。

二、组织科室(部门)的防火演练工作,对本科室人员、病人及家属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维护、保养、检查,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率。

四、进行科室(部门)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落实防火责任制。

五、发生初起火灾时,迅速组织好病人、家属等应急逃生、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一、一旦医院区域内发生火灾,每个员工都有义务、有责任立即投入火灾现场。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本部门工作区域及整个院区的防火、灭火工作。

三、积极参加各种训练和内部举行的消防演练活动,维护和保养好本部门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各项防火制度。

四、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了解院区内消防设施的基本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的摆放地点及使用方法,手报报警器的报警方法,消防通道位置及疏散方法,破门救人方法,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保卫处,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

六、灭火过程中一切服从命令,听从统一指挥,确保个人安全。

七、主动配合保卫处共同做好消防工作,接受防火委员会的检查和指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作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 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2 年5 月1 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加强我园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为党的十八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国家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与我园各位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位教职工均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特别是主班教师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让幼儿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三、各位教职工都应遵守幼儿园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幼儿逃生自救的能力。

四、各位教职工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排查、解决。

五、每日巡查教师要对重点消防部位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各位教职工要协助幼儿园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对消防设施要勤于检查,齐备、完好、有效的设备要保管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七、对于幼儿园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和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

八、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本责任书的教师调离本单位止。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本人承诺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和责任,坚决完成党的十八大消防保卫战工作目标。

xxx。

20xx年x月x日。

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政策,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教职工和幼儿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教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4.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器设备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物资、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8.幼儿园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

(一)器材管理

1、义务消防员要做到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经常向职工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确保园内消防器材使用性能完好,到期及时更换。

3、消防器材放于明显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占有、挪用消防器材,如有丢失损坏,谁当班谁负责。

(二)库房管理

1、保管员要做到库房通风良好,地面干净。

2、严禁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库房。

3、时刻提高警惕,做到经常进入库房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迅速处理,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三)班级管理

班级教师下班时要将电灯、录音机、电视机、饮水机、vcd等电器切断电源,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做好防火工作。如发生问题,谁当班谁负责。

(四)灶房管理

灶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下班时要将电灯、电扇、洗衣机、煤气等关好,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做好防火工作。如发生问题,谁当班谁负责。

(五)办公室管理

办公室人员下班时要将电灯、电视机、饮水机、电脑等电器切断电源,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做好防火工作。如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安全消防责任人任命书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了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任命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16日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了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任命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有限公司

2017-9-16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任命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进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打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坚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明确目标要求,落实我园、各班、各重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此责任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幼儿防火意识,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熟悉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2、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配合幼儿园组织幼儿进行消防疏散演练,提高自我保护和保护幼儿的能力。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按照《防火灾紧急疏散预案》组织幼儿紧急疏散,灵活应变。

5、做好负责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幼儿不玩火,不动电。

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坐垫等危险性电器。

8、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平时检查与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每次检查有记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加以防范。

9、严格遵守禁烟、禁火的规定,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离开教室或办公室时,应当切断电源,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后方可离开。

11、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12、在园所内,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报告园有关领导,第一发现火情的教师也是安全负责人。

凡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1、通报批评。

2、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法人代表签字:xxx。

责任人签字:xxx。

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消防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幼儿园消防工作。

二、幼儿园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幼儿园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担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幼儿园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

四、园长为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园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幼儿园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部门、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办公室、厨房、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制度,落实到人,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园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加强我园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为党的十八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国家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与我园各位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位教职工均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特别是主班教师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让幼儿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三、各位教职工都应遵守幼儿园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幼儿逃生自救的能力。

四、各位教职工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排查、解决。

五、每日巡查教师要对重点消防部位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各位教职工要协助幼儿园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对消防设施要勤于检查,齐备、完好、有效的设备要保管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七、对于幼儿园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各教职工必须掌握使用要领和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

八、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签订本责任书的教师调离本单位止。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我本人承诺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和责任,坚决完成党的十八大消防保卫战工作目标。

园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xx年9月1日。

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状

近期全国火灾事故高发、频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为严重,火灾形势异常严峻。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乡各学校实际情况,周家庄乡教委与所辖各学校、幼儿园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隐患排查日常化。

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消防安全排查日常化。做到每天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要舍得投入。有针对性的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消防预案。严格落实用火、用电防护措施。教育教师不用电器取暖烧水;教育学生不带火种进校园。要组成专门人员检查消防隐患,重点对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等消防设施及锅炉、电器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良好,并做好检查记录。各学校2015年11月23日要针对各学校的排查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交教委。

二、健全组织机构,火灾逃生演练经常化。

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制度(上墙)。建立消防检查台账。制定消防预案和疏散自救逃生预案。定期进行逃生演练。增强师生遇到火灾等安全隐患时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消防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与教师、班级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每个责任层面的任务,责任到人。

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学校、幼儿园要利用课堂、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并教育学生人人做消防宣传员,把消防教育辐射到社会各个家庭。全面提高学生、家庭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加强信息反馈。

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每天把排查情况下午4:00前报教委信箱。由教委统计报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24小时有人值班,并确保信息畅通。如有火情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

为了确保幼儿园财产不受损失,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生命安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及各班级安全工作责任制,幼儿园与各班级及其他部门签定2015年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 加强领导

幼儿园园长负责全园的工作,其他领导负责所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各班的班长及其他部门的领导负责本班及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制定各种工种和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

制定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各岗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在工作中使用电器设备时做到安全用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及时维护,食堂用火要安全用火,做到风大不烧火、倒灰不带火,做到人走火灭,各班班长要对幼儿进行定期简单的安全防火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带好火、不玩火、不乱动电器设备,教幼儿一些简单的.自救自护能力。

三、幼儿活动及生活安全

每班教师要加强幼儿的管理工作,每天要做到“三检”工作并做好“三检”记录工作,发现问题时向幼儿家长及主管领导汇报。校医每半年对幼儿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做好记录工作,活动室及寝室要做到通风工作,每天要坚持通风两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在幼儿到室外活动时加强管理,保证幼儿的安全,教育幼儿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四、食品卫生安全

食堂要制定一整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幼儿园所制定的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做好预防工作,制作食品时要做到营养搭配合理,保证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对食堂所有用具要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要加强管理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工作。

此责任状要求幼儿园全体职工认真执行。

法定代表签字:

各主管领导签字:

教 学:

党 务:

后 勤:

为了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园委会提出的幼儿园园长负全面责任,具体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的要求,现与我园各位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幼儿园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位教职工均为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责任人,特别是主班教师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教育幼儿不玩火,让幼儿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3、各位教职工都应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制度,遵守幼儿园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消防应急预案,执行幼儿园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提高预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幼儿的能力。

4、协助园委会做好“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周一汇报”的安全排查工作,每天放学后认真检查饮水机、灯具等电源开关及电线是否裸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园长签字: 教师签字: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