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的建议意见(实用20篇)

小编: QJ墨客

意见建议是对现有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的一种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持续改进和提高。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意见建议的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小学安全管理方面意见和建议书

暑假将至,为了让同学们过一个愉快、健康、有意义的假期,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我们向同学们建议如下:

6、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不抢、不偷、不参与危害社会、人民生命的活动;。

7、崇尚科学、破除迷信,不听、不信、不传、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8、勤俭节约、不乱花钱,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为家庭增加收入,减轻经济负担;。

9、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不洁净、不达卫生标准、过期变质零食,预防食物中毒。

10、合理安排假期的时间,除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外,积极完成暑假安排的活动。

以上建议望同学们自觉遵守,度过一个充实的假期。

安全管理的建议

心态安全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安全意识。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只有心态安全才会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以安全价值观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是心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追求健康是人皆有之的基本需求,可是为什么“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比如说,盲目追求效益,迫使或诱发职工拼设备、拼体力,违章冒险蛮干;又比如,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是帮助各单位查出隐患,预防事故,这本是好事,可各单位往往百般应付,恐怕查出什么问题,查出问题便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职工本能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强迫被管理者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如果上述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树立,那么,安全管理就永远是一座空中楼阁。

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职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因此,如何认真地确立起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是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必须拓宽宣传教育形式,建立起整体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环境。通过电视、报刊、板报、标语、读本等媒体和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歌咏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攻势,做到寓教于乐,各单位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必须要以安全为主题进行宣传,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广为传播,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从理论上讲,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适应了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讲职工是愿意接受的。但是以往的安全教育大多是“你说我听,你打我通”,不是大道理满堂灌,就是家长式的训斥。要解决安全问题入心入脑的问题,还应注重情感投入,可采用亲情教育法,如在会议室设立“全家福”牌板,把每个家庭对亲人的安全企盼写在照片的下面,时时提醒职工牢记亲人的嘱托;如为职工过生日,送警句,恳谈会,兄弟交心等方法,不失时机、潜移默化地向职工宣传安全思想;再就是开展安全共保活动,基层单位定期向职工家属发出安全承诺书,号召家属发挥好安全第二道防线作用,真诚邀请家属参加到安全共保活动中来。

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的。管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和经济加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三违”现象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个别管理人员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很容易使职工感情上受到伤害,进而对安全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使经济处罚的有效作用大打折扣。为了增强管理效果,管理者应该在严格执行刚性制度的同时,注重柔性管理方法的使用。如在基层单位会议室设置“不规范行为警示台”,让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站到台上,将违章经过及危害说清楚,促使其自我反思,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而基层在安全的教育上花的精力远远不够,建议每周安全学习时相关业务部门应参与到安全学习中去,帮助队上强化安全方面的教育。另一方面,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队上应该主动配合教育,不应反过来与之说情,让员工真正从内心上去做到安全操作,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人即是安全工作的受益者,又是出事故的受害者,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单位搞好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基本出发点,看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极其重要。各级管理人员要抓好制度的教育和落实,使广大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经过多少人的鲜血和生命及沉痛教训写成的,按规章制度和“三大”规程操作就是珍惜生命、珍惜父母的养育之恩,珍惜家人和儿女的情感。教育员工自觉用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把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要狠抓一个“严”字,要“严”当头,要严制度、严标准,严明劳动纪律。特别是对那些日常违章人员,在对其作到教育的基础上,利用曝光、经济重罚等措施,督促本人增强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坚持好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值班制度,如不能做到,不论涉及到谁,都按规定进行考核及处罚,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而目前我们公司有些部门管理人员下井只完成本职工作,对于安全这块不理不问,认为是其它部门的事就不管,与自己无关,以至于小事造成大事故。

目前公司管理人员存在着思想不统一状态,管理水平还不到位,抓不住重点,配合上不够默契,管理上心慈手软,安排上没有长远规划,以至于工作很是被动。

作为基层管理人员,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不能够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主观态度致使安全质量滑坡,任务欠账较多,因而也造成蛮目追求任务的完成而忽视安全上的管理。建议公司将管理人员定期定时学习作为一项硬性任务来执行,全面提升管理能力。

对于安全质量控制,掘进队应该固定各个掘进头人员,不要轻易调头作业,如果要调头作业,也必须对其技术交底,做到员工对所施工参数心中有数。而目前掘进队管理薄弱,点多面广,跟班队干明显跟不过来,而班组技术跟不上,责任心不强,抢工图快,以至于安全质量得不到保证。建议公司应强掘进队管理力量。

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管委会各部(办),各园区管理公司,各入园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园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园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幸福现代化新锡山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树立严防死守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园区安全管理工作全覆盖,确保园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园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的安全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单位负责人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法制观念,提升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动性,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各层级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考核标准等内容。同时建立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定期实施考核和奖惩,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建立档案,如实记录排查情况,逐一落实整改,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四是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各单位应当配备对应其规模的安全生产投入,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保险购买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到位,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2.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园区管理公司和台创园管委会两级监管体系。各园区管理公司在认真落实自身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应切实加强对各入园单位的安全监管,其监管责任主要包括:一是监督各入园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完成管委会综合管理部部署的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协助上级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四是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管委会综合管理部负责台创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一是监督指导检查各园区管理公司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对入园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三是部署完成区下达的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五是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1.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定期察看设施老化现象,主要建筑物消防系统必须运行正常;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必须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无遮挡、标识正确;经常检查人员住宿情况,严查违规用电、用气,禁止将人员安排在不防火的活动板房或者其他违规建筑内住宿;定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定期检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违章储存、违章运输问题等。

2.强化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定期检查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是否破损、残缺、松动,确保能安全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已到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做妥当的处理;危险地带、水域应设置警示标牌,非游泳区、防火区、禁烟区、易滑区应设置禁止警示标志;深水区等险要处地段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并经常检查防护栏破损形状,确保起到应有的防护效果;配电箱应上锁,并设在非游览地段,所有接线开关盒必须接地,外罩要有防护措施;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检查,举办大型节日活动必须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3.强化建设工地安全。加强建设工地施工安全管理,所有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对应的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达到高空作业高度的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夏季施工要避开高温时段,设置遮荫棚,发放避暑物资确保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雨季和台风期间要适当停止施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提前设置好排水渠道,做好防涝、防洪、加固堤坝等准备措施,严禁将脚手架等设施设置架设在不平坦的陡坡、斜坡上。

4.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标志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齐全,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经常检查指示牌、信号灯、减速带、路灯等照明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破损、老旧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交通设施运行正常。污、雨水井(沟)等排水设施应做到畅通、无堵塞、路面无积水现象,道路两侧的井盖完好无破损;保安要加强巡逻和车辆管理力度,确保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减少行车道的不合理占用情况。

5.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对于台风、暴雨、冰雹、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引起的防灾减灾工作,要做好信息传达、加强预警方面的工作。如:暴雨或者大雪来临前提醒收起大棚的遮阳网,台风来临前要关闭大棚的防虫网薄膜,关好门窗等;经常检查主要防汛设施如闸站、沟渠的使用情况,确保排水畅通。防灾、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要及时,做到准备充分、预防为主。严格遵守安全事故上报顺序和时间节点,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随后逐级上报,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对于瞒报漏报导致不良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农产品生产单位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检查记录要形成记录台帐;掌握农药的定期使用情况;检查用药间隔时间;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进行现场采样抽检,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及时反馈并采取封存措施,确保不进入流通环节。同时还要切实抓好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经常开展对园区内餐饮企业的检查,严查营业许可证有无、是否过期,厨房卫生、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规定,确保园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稳定。

7.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开展涉及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整治,摸清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认真落实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督促自动化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不彻底的企业进行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8.强化其他方面安全管理。保安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园区范围内的外来人员纠纷,严防恶性事件的发生。保安公司要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遇到紧急情况能做出正确的反应,维护好园内的秩序和安全。做好监控设施的管理,有事故发生时配合执法人员做好取证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台账。一是“一企一档”。各园区管理公司应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对园区管理公司自身及入园单位等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过来工作分别建档立册。二是保持台账的完整性。园区安全工作台帐目录(附件1)内的所有项目应当排列整齐,按照目录顺序保持一定的逻辑顺序,做到完整不缺失便于查看。三是做到及时更新。有新单位入驻时,园区管理公司应当立即与该单位签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2),明确其责任义务;如实填写上报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收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种检测证书及安全生产凭证,确保第一时间将单位信息更新至台帐中,掌握第一手安全信息。四是加强检查记录工作。应做好日常巡查、组织检查、随时抽查、落实整改的记录工作,做到细化工作环节,充实工作内容,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井井有条,有据可查。

2.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建立日常巡查、月度排查、季度督查、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一是日常巡查。各园区管理公司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日常的管理和服务过程中认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变化,并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二是月度排查。各园区管理公司每月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细、全、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地方,公司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参与检查,并汇总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附件5),签字后报至管委会综合管理部。三是季度督查。管委会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查要突出重点,既要督查有无安全生产隐患,还要督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查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并将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下发各园区管理公司,各园区管理公司应迅速落实整改工作。四是随时抽查。管委会对综合管理部以及各园区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随时抽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自身做起,坚持做好安全宣传导向工作,把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传播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切实提高自身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水平。要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切实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于管委会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4.提升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一是做好紧急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排好值班计划,并报园区管理公司及管委会备案;二是确保信息畅通。值班期间的在岗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遇到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层层传递,确保信息畅通;三是正确处理好现场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的工作人员,应迅速将现场情况上报后等待进一步指示,并在能力范围内防止事态的恶化,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同时也要注意自我保护。

六、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

要加大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管委会各部门、各园区管理公司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按照《无锡新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落实相应奖惩措施。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对于因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小学安全管理方面意见和建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一个丰富多彩的寒假又要开始了。

胡爷爷在全国第五次少代会上向我们全体少年儿童提出了“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要求,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应该怎样响应胡爷爷的号召,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快乐而有意义的寒假呢?为此,少先队总部向全体队员发出建议:

1.制定好寒假生活计划,认真完成寒假作业,主动关心国家大事,有选择性地读一些内容健康的报刊、书籍及观看一些有益的影视节目,控制好看电视、打电脑的`时间,注意保护视力。

2、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乘坐交通工具和在外住宿时注意防盗,与陌生人交往时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3、自觉遵纪守法,处处履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遵守社会公德,不进营业性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场所),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沉溺虚拟时空,不参与封建迷信,远离邪教、黄色污染和毒品。

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慎交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

4、注意家庭用水、电、火和防盗安全,远离灾害。

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疾病发生。

5、平时在家要尊敬长辈,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爱护公共财物,在寒假中以假日雏鹰小队的形式走进社区,开展为孤寡老人、孤儿或其他弱势群体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通过自己的言行影响周围的人,树立新世纪文明小公民的形象,为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做出自己的贡献。

6、在寒假中我们还要培养自己健康的生活情趣、毒品预防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远离毒品,构筑一道防毒屏障,让毒品失去成活的土壤,让健康、快乐、阳光伴随我们的成长。

此致

祝同学们寒假快乐!

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安全”是人类活动永恒的主题,它伴牵动人类文明共的进程,它牵动千家万户的欢乐悲伤,它牵动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安全第一”是千百年实践的总结,是血与泪铸就的真理,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的法宝,关系企业的兴衰成败。因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繁荣,更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企业资产实现保值和可持续性增值的重要保障。正因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义重大,任何一例不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可能破坏企业健康发展的顺利进行。企业只有安全生产才能健康的发展、持续的发展、和谐的发展。因此,抓好安全工作,是企业持续前进的坚实基础,是每一位安全管理工作者的毕生追求和努力的目标,也是每一位参与者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则。所以,抓好企业安全工作必须做到:安全管理必须到位,可行的安全制度保障,持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首先,根据安全教育目的不同,进行分级教育。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规程作业,不违章违纪。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一对永恒的矛盾统一体,员工的行为受社会环境、家庭环境的影响,性格千差万别。因此,对制度、规定的人识、理解也各有不同,在行为表现上也就不同。所以,安全教育就是要不断灌输正确的观念,促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进一步扭转不良的作业方式、方法,按规定进行作业,自觉遵章守纪,保护自己及工友的安全;对企业干部(班组长以上)教育的目的,是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具备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做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其二,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企业干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这是企业安全发展的需要。所以,安全生产需要长期不懈努力,方可取得成效。发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总暴露,是管理的严重失职。

所以,管理者必须从严管理,如何做好严管理,就必须要做到“三管”。

一是真管。

有的管理者平时工作中看到职工违章违纪的一些小问题、小毛病不闻不问,得过且过,本该批评教育、考核处罚的也不去理会,有的甚至认为是“小题大做”,不值一提。这类干部只有遇到所谓的“大问题”才去过问,以为这样做是对职工的爱护。“违章就是自杀、杀人、犯罪”。殊不知,违章哪有大小、问题岂有轻重之分?小问题也能“要命”,同样能丢“饭碗”,这实际上是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是对违章职工的纵容包庇。管理者一经发现职工作业上的违章,就要当面指出,当即纠正,决不可因小失大,错失让违章违纪者受教育警示的机会,丢掉把问题变为财富的机会。

二是敢管。

管理者不能遇见问题绕道走。特别是对于职工自由散漫、吊儿郎当、我行我素、自以为是、置若罔闻的惰性问题和极易引发事故的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要敢触及违章职工心理和思想根源,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不留情面,六亲不认,铁面无私,敢于揭露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敢于暴露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短板”,敢于触痛影响安全生产的违章违纪人员,敢于“揭短”安全生产中的好人主义和失职渎职行为,切实用敢管严出作风、严出标准、严出规范。

三是善管。

从严不意味着不要“人情味”,相反,从严管理与以人为本并不割裂。要在严管的同时,更多地融入“情感”元素,用情感的力量感化职工尤其是违章违纪职工。“情感”管理不是拒绝“严管”,而是更具人性化的管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职工心灵深处的共鸣往往能使之幡然醒悟、痛改前非。而思想教育的功能、注重关注人的心理需求、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所做的正是这一工作。从本质上说,“有情”

也是“严管”,而且是更有效的“严管”。

只有职工思想开窍了,豁然开朗了,情绪高昂了,才能对“严管”深感同身受,而不是逆反抵触。当他们意识到“严管”是维系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和维护生命安全的根本保证时,自然就能接受“严管”,并且主动自觉严格要求自己。

其三,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

其四,从人、物、环境三方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如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设备是重要的物质基础,设备都有使用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环境包括时间和空间,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怒哀乐等因素,是事故多发时刻,应做好预防措施;科学与技术,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其五,干部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树立积极的预防思想,提前做好隐患排查整改,抓好人的思想教育、制止违章行为。因此,抓好干部的安全教育,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事故就可以避免和预防。

抓好安全工作,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保障,要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不仅仅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而且要制定保障这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得以执行和落实的保障措施。我们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使其得到有效落实,对我们的工作起到规范、约束和指导作用,而不是为了制定制度而制定制度。只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徇私枉法,严格执行制度,有章可循,树立安全制度的权威性、严谨性、指导性,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可能规范开展,收到应有效果。

企业的安全生产是通过员工的劳动来实现的,员工既是生产实践的主体,又是事故危害的对象。为此,增强和规范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素质(安全技能),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题,是安全生产的目的,是职工安全维权、生命维权的重要工作,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重要理念。我们要向广大职工长期地、反复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使每个职工都清楚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强化职工的安全法律知识,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安全作业、严格操作规程、依法管理上来。同时,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工作重点,开展不同安全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每条规章制度都要牢记在心,并在工作中认真遵守,任何逾越都可能付出血的代价。所以,我们一要培养职工自我安全意识,二是抓安全工作必须做到持之以恒;三是必须做到齐抓共管,做到企业上下共同努力。只有每一名职工的广泛参与,才能真正培养起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生产坚不可摧的防线。

管好安全,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一方面单位要继续增加必要的资金、设备和科技投入,以进一步增强物化的安全防范措施;继续强化安全法律规章、制度要求、安全检查、专项治理和应急预案,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行为表现形态。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要下力气发掘、培养和锻造干部职工内心和思想深处的安全文化素养。一般来说,科技的、物资的安全防范,必须靠安全管理手段来补充;而管理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被管理者的监督和控制。被管理者对安全规章制度和监督控制的心理抵制,会表现在其不安全的习惯行为上,不安全行为的结果必然会引发事故。依靠科技的、物资的、管理的手段,要做到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防范、监控每一个职工遵章守纪行为,几乎是不可能的。用安全文化来弥补安全管理的不足,用安全文化来倡导和引导广大职工对安全的敬畏和尊重,用安全文化来唤醒对自己、对他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需要,使不安全行为的控制方式发生质的变化,由外部约束变成主体自律,达到减少人为事故、强化质量标准从而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文化素养的目的,是安全防范工作的深层含义。干部职工一旦固化了安全第一的价值观念、尊重生命的道德观念、劳动保护的本体观念、不安全不生产的法制观念以及文明生产和崇尚安全的审美观念等,安全观念就会实现“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大大促进安全防范、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为,安全生产就有了人人自觉的文化保证。

所以,仅仅落实制度和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对于安全工作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常抓不懈,在提高安全管理方法、制度落实,职工的安全技能,自我保护能力上下功夫,将安全生产的理念深入人心。因此,我们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居安思危,严加防范,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保持高度警惕,克服一切麻痹心里,让安全警钟长鸣心中。在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上,企业才能做到“安全发展,和谐共建”。

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加强我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我局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保障交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配合市交通局、区政府办关于网络与信息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计划对我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以“反黑客、反破坏、扫黄打非、清理垃圾邮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净化交通网络环境,不断提高我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从而为交通工作提供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为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水平,促进交通信息化健康发展,局建立专门的网络信息安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常务副局长李明贵任组长、办公室、信息调研科的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制定局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协调处理全局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局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的监督、事故的调查和处罚。局属各单位网络管理人员要在局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和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模范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技术措施,预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保证全局网络与信息的安全,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

2、遵守上级和局各项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工作室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用电线路、仪器设备性能及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

6、工作室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站,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运转。

9、下班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断每一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1、局领导统一确定操作人员职能权限。

2、领导小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局所有计算机,出现重大事故应及时报上级领导。

3、局机关用户帐号、密码由市局发放,并统一管理。

4、局计算机管理人员需定期维护计算机软件和数据,重要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备份。

5、管理员负责全局允许上网的用户计算机系统能够正常上网,为用户提供日常网络维护服务和日常数据备份。

1、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得外传、外借。

2、非法用户使用合法用户的账号进入校园网的,追究该帐号拥有者的安全责任。

1、局统一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范文,供大家参考!

20xx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进行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向好的方向转变。但是,由于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状况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现状下,搞好安全生产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和长期的任务。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邓小平理论和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宣传贯彻和实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三件大事”统揽全局,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关口前移;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查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数,找准薄弱环节,抓住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规定落实到位。要重视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机制。

(二)继续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以贯彻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工作方案。

》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驾驶、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加强事故多发点段的改造和整治,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夜班长途客车运营的安全管理。配合交通部继续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大打击“三无”船舶的工作力度,严禁货船、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载客。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船员的实际操作和安全知识检查。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对乡镇船舶的监管力度。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贯彻落实6月份在镇江召开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验收及督查工作。抓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调研,以及非煤矿山基本情况的调查;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

规章制度。

(四)继续深入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配合公安部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继续搞好易燃易爆品、民爆器材的安全整治。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为契机,配合公安部、国防科工委加强监督检查,促使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已取缔的非法小火药厂、烟花爆竹小作坊以及经销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网点,要加强监控,严防死灰复燃。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已作出的安排来进行。特别是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省(区、市)要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立即在全国掀起一个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热潮。要使各级领导、广大职工和全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使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并自觉遵法守规。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突出监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依法搞好当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省(区、市)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做好配套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紧抓细抓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监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意研究人们在安全生产中的思想、行为变化规律,研究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对安全生产的心理需求,研究以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手段,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推进宣传工作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努力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效应。

三、抓好落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重大隐患,以及各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各部门、各地区和广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治理措施。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条件和时间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确定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和目标,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因此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的创新。

(一)继续按照国务院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专门监督管理的关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煤矿安全监察的关系。充分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监管、法律规范、政策导向、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综合手段,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工作制度。各级地方政府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书。

明确年度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与年终的政绩考核挂钩。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及监管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并且有目标、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审批发证工作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以确保审查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三)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支撑体系。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要抓住《安全生产法》出台的有利时机,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第二是安全生产信息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政府网站运行质量。建立健全事故信息、预警信息、信息发布等制度,形成运行网络先进可靠、应用软件方便实用,能够纵横贯通、反馈快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机制。第三是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管理工作。第四是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要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培训基地,逐步实现培训机构、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证书管理、师资和教材建设等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第五是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特别是矿山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要对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调整和优化,有选择、分区域建立若干个基地,配备必要的现代化装备,加强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训练,对特大事故能够及时实施有力的救援和处理。

(四)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充实力量,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抓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安全法规政策和标准,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尽职尽责,管一方安全工作,保一方平安。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监督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未经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从事监管工作。建立高效、快捷、勤政、廉洁的工作制度。

(五)建立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国家经贸委同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人事部颁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抓好在全国推广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工作。要按照人事部要求,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体系框架。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和认定,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

五、坚持预防为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作。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依法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矿山、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进行考核,未能取得安全资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对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操作资格证书,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者不能上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国家级培训机构的认定、各类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及培训证书的监制等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以及其它培训机构的认定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培训制度、培训效果、培训质量、培训内容以及持证上岗等列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抓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以及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工作。依法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四)积极推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设。通过抓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使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外向型企业,建立起国际通行的、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建立起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五)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监控。各地要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通过普查和安全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并通过省(区、市)、地(市)、县(区)分级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对特种设备要通过年检、抽检,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确保安全运行。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要求,抓紧进行整改。

(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努力创造爱护职工,关怀职工,体贴职工,尊重职工,激发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不断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七)加强和改进社区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安全社区”活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借助于“建设安全社区”这一活动载体,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街道、居委会、村镇,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厂点、每家每户和每个社区成员,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得到贯彻。

(八)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查处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员,不论是谁,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该行政处分的,应进行行政处分;该党纪处分的,应进行党纪处分;该法办的,应予以法办。同时,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推进“五项创新”。一是思维方式的创新。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明确定位,正确履行职责职能,下决心跳出习惯思维和传统套路,把主要精力放到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监察上来。二是事故防范机制的创新。要探索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把安全监管工作的立足点始终放在防范事故上,坚持打主动仗,把握主动权。围绕着如何做到关口前移,搞好事前防范,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特大事故,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策办法。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依法监督、经济制约和行政管理等多种方式,依法规范各行各业和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为。重视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和探讨一些切实管用的经济政策,运用经济杠杆调动企业抓安全的积极性。四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探索和采取得力的监管措施,借鉴和推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对非公有制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五是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国情出发,研究制定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防御能力。

年八月二十二日。

国发〔20xx〕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我国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运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形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统筹规划,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科技支撑,法治保障。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与执法服务水平。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三)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班组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

(五)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遇暴雨、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可以采取临时管理措施,暂停客运车辆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

(六)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抓紧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在出厂前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七)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严格考试程序,推广应用科技评判和监控手段,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客、货车辆驾驶人培训考试要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内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考试。将大客车驾驶人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八)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调控,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加强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定期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等,并作为其资质审核的重要参考。

(九)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十)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积极推进机动车标准化、轻量化,加快传统汽车升级换代。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尽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抓紧清理、修订并逐步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技术,增设客运车辆限速和货运车辆限载等安全装置。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增强车辆行驶稳定性和抗侧倾能力。客运车辆座椅要尽快全部配置安全带。

(十一)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生产企业要依法依规履行更换、退货义务。严禁无资质企业生产、销售电动汽车。落实和健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对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严查责任,依法从重处理。

(十二)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修订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国家强制标准,着力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质监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的行业管理,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开曝光。公安机关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逐步解决在用的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问题。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加快修订完善公路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鼓励地方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本地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区域新建道路项目的审批。

(十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保证国省干线公路网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车辆购置税等资金对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加强公路与铁路、河道、码头联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航道桥梁的安全保护。收费公路经营企业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完善和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团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

(十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资金,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实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排查确定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全面梳理桥涵隧道、客货运场站等风险点,设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强化对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切实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格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计划,落实资金,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要根据需要同步建设安全设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逐步完善安全设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以城市公交同等优惠条件扶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

(十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调整优化交警警力布局,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发挥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建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十八)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

(十九)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全面推进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二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健全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动的省、市、县三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信系统,加强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队伍建设,配足救援设备,提高施救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八、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二十二)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手段促进驾驶人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儿童抓起,督促指导中小学结合有关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校本课程,夯实国民交通安全素质基础。

(二十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

九、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四)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于成效显著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

(二十五)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研究制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规范,完善跨区域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二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严格道路交通事故总结报告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每年1月15日前要将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二十七)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要严格责任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不断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来源,推动完善相关财政、税收、信贷支持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要根据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等情况,相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完善道路交通警务保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研究出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发展的相关保障政策,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配合支持。

国务院。

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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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20xx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进行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向好的方向转变。但是,由于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状况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现状下,搞好安全生产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和长期的任务。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邓小平理论和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宣传贯彻和实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三件大事”统揽全局,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关口前移;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查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数,找准薄弱环节,抓住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规定落实到位。要重视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机制。

(二)继续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以贯彻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驾驶、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加强事故多发点段的改造和整治,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夜班长途客车运营的安全管理。配合交通部继续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大打击“三无”船舶的工作力度,严禁货船、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载客。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船员的实际操作和安全知识检查。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对乡镇船舶的监管力度。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贯彻落实6月份在镇江召开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验收及督查工作。抓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调研,以及非煤矿山基本情况的调查;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继续深入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配合公安部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继续搞好易燃易爆品、民爆器材的安全整治。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为契机,配合公安部、国防科工委加强监督检查,促使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已取缔的非法小火药厂、烟花爆竹小作坊以及经销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网点,要加强监控,严防死灰复燃。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已作出的安排来进行。特别是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省(区、市)要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立即在全国掀起一个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热潮。要使各级领导、广大职工和全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使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并自觉遵法守规。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突出监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依法搞好当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省(区、市)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做好配套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紧抓细抓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监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意研究人们在安全生产中的思想、行为变化规律,研究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对安全生产的心理需求,研究以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手段,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推进宣传工作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努力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效应。

三、抓好落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重大隐患,以及各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各部门、各地区和广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治理措施。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条件和时间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确定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和目标,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因此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的创新。

(一)继续按照国务院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专门监督管理的关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煤矿安全监察的关系。充分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监管、法律规范、政策导向、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综合手段,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工作制度。各级地方政府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年度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与年终的政绩考核挂钩。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及监管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并且有目标、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审批发证工作,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以确保审查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三)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支撑体系。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要抓住《安全生产法》出台的有利时机,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第二是安全生产信息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政府网站运行质量。建立健全事故信息、预警信息、信息发布等制度,形成运行网络先进可靠、应用软件方便实用,能够纵横贯通、反馈快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机制。第三是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管理工作。第四是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要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培训基地,逐步实现培训机构、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证书管理、师资和教材建设等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第五是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特别是矿山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要对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调整和优化,有选择、分区域建立若干个基地,配备必要的现代化装备,加强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训练,对特大事故能够及时实施有力的救援和处理。

(四)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充实力量,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抓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安全法规政策和标准,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尽职尽责,管一方安全工作,保一方平安。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监督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未经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从事监管工作。建立高效、快捷、勤政、廉洁的工作制度。

(五)建立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国家经贸委同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人事部颁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抓好在全国推广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工作。要按照人事部要求,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体系框架。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和认定,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

五、坚持预防为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作。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依法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矿山、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进行考核,未能取得安全资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对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操作资格证书,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者不能上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国家级培训机构的认定、各类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及培训证书的监制等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以及其它培训机构的认定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培训制度、培训效果、培训质量、培训内容以及持证上岗等列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抓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以及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工作。依法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四)积极推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设。通过抓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使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外向型企业,建立起国际通行的、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建立起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五)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监控。各地要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通过普查和安全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并通过省(区、市)、地(市)、县(区)分级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对特种设备要通过年检、抽检,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确保安全运行。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要求,抓紧进行整改。

(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努力创造爱护职工,关怀职工,体贴职工,尊重职工,激发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不断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七)加强和改进社区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安全社区”活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借助于“建设安全社区”这一活动载体,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街道、居委会、村镇,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厂点、每家每户和每个社区成员,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得到贯彻。

(八)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查处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员,不论是谁,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该行政处分的,应进行行政处分;该党纪处分的,应进行党纪处分;该法办的,应予以法办。同时,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推进“五项创新”。一是思维方式的创新。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明确定位,正确履行职责职能,下决心跳出习惯思维和传统套路,把主要精力放到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监察上来。二是事故防范机制的创新。要探索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把安全监管工作的立足点始终放在防范事故上,坚持打主动仗,把握主动权。围绕着如何做到关口前移,搞好事前防范,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特大事故,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策办法。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依法监督、经济制约和行政管理等多种方式,依法规范各行各业和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为。重视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和探讨一些切实管用的经济政策,运用经济杠杆调动企业抓安全的积极性。四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探索和采取得力的监管措施,借鉴和推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对非公有制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五是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国情出发,研究制定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防御能力。

年八月二十二日。

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全面加强农村燃气安全使用,提升农村燃气运行稳定,保障农村居民用气安全,经县政府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保障各级政府燃气职能部门认真履责,规范各级燃气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逐级落实“三定”标准,即定岗、定员、定责,保障农村居民天然气使用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查,管到位,保安全。

1、县住建局成立燃气办,负责全县各项燃气工作及燃气企业的日常监督与管理。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工作人员四名。

2、各镇政府要成立镇级燃气管理办公室,设一名专职燃气办主任及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镇域内各村燃气安全使用及燃气企业落实监管与维护职责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村委会设一名专职燃气巡察员,协助镇燃气办负责本村居民燃气日常使用安全检查工作。同时监督燃气企业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4、各村民小组长是本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协助村委会管理人员对本村民组的农户日常巡查工作。

5、各燃气企业必须成立燃气安全使用专职监管部门,负责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所有燃气管线及农户燃气设施和用气安全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为保障农村燃气使用安全规范,让农户用气安全放心,充分发挥各级燃气管理部门的`作用,提高工作人员认真履责意识,明确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

1、县、镇、村燃气管理部门实行三级联动机制,共同监管燃气企业用气安全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燃气企业日常管护行为,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

2、县燃气办负责全程跟踪检查全县燃气日常安全运行情况,组织燃气企业加强用气安全日常巡查、加强对各级管理部门的用气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应急演练定期操作,督促燃气企业保障供气管线安全运行。

3、镇燃气办负责协调组织燃气企业加强宣传燃气使用安全规范,演示燃气日常使用流程。组织镇、村燃气管理人员每月一次管线定期全面巡察;每季度一次农户燃气设施巡察;协调燃气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对农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入户管线、燃气设施、燃气器具安全性、胶管完好程度等全面检查;定期观摩燃气企业应处置的反应处置能力。

4、村级燃气管理人员负责协调本村燃气协管员,组织本村农户配合接受燃气企业定期对农户用气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5、县、镇、村三级燃气管理部门要全力配合县安监、市场监督、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作好各项协调任务的具体落实。

1、县、镇、村三级燃气办和燃气企业以三级联动方式,全面监管全县农村燃气使用安全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共同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

2、加强用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制作各种简单易懂的宣传画报,给每户发到家中,提升感观认知。同时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制作公益宣传片,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农户宣传用气安全知识。燃气企业定期到各村进行公益知识宣讲,通过面对面的讲解提升农户的认知度。

3、各镇因地制宜,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村民小组长熟悉本村基本情况的作用,由镇燃气办组织各村燃气负责人和协管员,全程参与到农村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本村民小组的农户进行宣传、教育、监管,协助上级燃气管理部门作好本镇、本村内的各项工作。

4、抓住重点,加强外管线排查工作,县燃气办联合镇、村各级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共同监管,发现问题马上联系燃气企业报修,并组织燃气企业设置警示标识,明确故障位置。作到事前有责任部门监管、事中有责任人落实、事后有联合验收。同时结合燃气企业的定期检查和各级燃气管理部门随时巡察的方式,全面保障农村燃气使用的日常安全。

5、三级燃气管理部门组织燃气企业定期对农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每季度对农户室内设施进行一次常规性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确保农户室内设施安全使用。各村要协助燃气企业对农户室内设施进行检测,提前通知农户作好检查准备事项,保证家中有人配合检查。确保用气设施安全达标。

6、县燃气办每季度组织燃气企业开展一次燃气使用演练,安排各级燃气办和村民代表共同观摩,提高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简单的应急处理事项。

7、县燃气办在各镇使用燃气之前分批次对各级燃气办的工作人员、协管员进行技能培训,按照国务院第583号令《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共同学习法律所规定的规范要求,掌握安全使用燃气的操作方法。同时县燃气办在下乡检查工作时,全程带领镇、村燃气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的实地指导,提升镇、村燃气管理人员的实践能力。

全县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保障农村燃气使用安全,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在全县燃气安全使用监管过程中不尽职,出现安全事故的,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我国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运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形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统筹规划,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科技支撑,法治保障。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与执法服务水平。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三)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班组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

(五)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遇暴雨、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可以采取临时管理措施,暂停客运车辆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

(六)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抓紧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在出厂前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七)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严格考试程序,推广应用科技评判和监控手段,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客、货车辆驾驶人培训考试要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内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考试。将大客车驾驶人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八)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调控,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加强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定期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等,并作为其资质审核的重要参考。

(九)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十)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积极推进机动车标准化、轻量化,加快传统汽车升级换代。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尽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抓紧清理、修订并逐步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技术,增设客运车辆限速和货运车辆限载等安全装置。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增强车辆行驶稳定性和抗侧倾能力。客运车辆座椅要尽快全部配置安全带。

(十一)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生产企业要依法依规履行更换、退货义务。严禁无资质企业生产、销售电动汽车。落实和健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对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严查责任,依法从重处理。

(十二)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修订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国家强制标准,着力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质监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的行业管理,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开曝光。公安机关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逐步解决在用的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问题。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加快修订完善公路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鼓励地方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本地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区域新建道路项目的审批。

(十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保证国省干线公路网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车辆购置税等资金对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加强公路与铁路、河道、码头联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航道桥梁的安全保护。收费公路经营企业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完善和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团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

(十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资金,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实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排查确定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全面梳理桥涵隧道、客货运场站等风险点,设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强化对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切实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格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计划,落实资金,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要根据需要同步建设安全设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逐步完善安全设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以城市公交同等优惠条件扶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

(十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调整优化交警警力布局,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发挥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建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十八)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

(十九)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全面推进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二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健全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动的省、市、县三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信系统,加强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队伍建设,配足救援设备,提高施救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八、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二十二)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手段促进驾驶人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儿童抓起,督促指导中小学结合有关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校本课程,夯实国民交通安全素质基础。

(二十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

九、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四)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于成效显著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

(二十五)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研究制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规范,完善跨区域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二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严格道路交通事故总结报告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每年1月15日前要将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二十七)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要严格责任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不断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来源,推动完善相关财政、税收、信贷支持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要根据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等情况,相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完善道路交通警务保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研究出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发展的相关保障政策,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配合支持。

国务院。

年7月22日。

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管委会各部(办),各园区管理公司,各入园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园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园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幸福现代化新锡山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树立严防死守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园区安全管理工作全覆盖,确保园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园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的安全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单位负责人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法制观念,提升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动性,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各层级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考核标准等内容。同时建立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定期实施考核和奖惩,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建立档案,如实记录排查情况,逐一落实整改,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四是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各单位应当配备对应其规模的安全生产投入,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保险购买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到位,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2.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园区管理公司和台创园管委会两级监管体系。各园区管理公司在认真落实自身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应切实加强对各入园单位的安全监管,其监管责任主要包括:一是监督各入园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完成管委会综合管理部部署的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协助上级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四是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管委会综合管理部负责台创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一是监督指导检查各园区管理公司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对入园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三是部署完成区下达的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五是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1.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定期察看设施老化现象,主要建筑物消防系统必须运行正常;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必须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无遮挡、标识正确;经常检查人员住宿情况,严查违规用电、用气,禁止将人员安排在不防火的活动板房或者其他违规建筑内住宿;定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定期检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违章储存、违章运输问题等。

2.强化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定期检查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是否破损、残缺、松动,确保能安全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已到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做妥当的处理;危险地带、水域应设置警示标牌,非游泳区、防火区、禁烟区、易滑区应设置禁止警示标志;深水区等险要处地段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并经常检查防护栏破损形状,确保起到应有的防护效果;配电箱应上锁,并设在非游览地段,所有接线开关盒必须接地,外罩要有防护措施;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检查,举办大型节日活动必须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3.强化建设工地安全。加强建设工地施工安全管理,所有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对应的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达到高空作业高度的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夏季施工要避开高温时段,设置遮荫棚,发放避暑物资确保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雨季和台风期间要适当停止施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提前设置好排水渠道,做好防涝、防洪、加固堤坝等准备措施,严禁将脚手架等设施设置架设在不平坦的陡坡、斜坡上。

4.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标志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齐全,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经常检查指示牌、信号灯、减速带、路灯等照明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破损、老旧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交通设施运行正常。污、雨水井(沟)等排水设施应做到畅通、无堵塞、路面无积水现象,道路两侧的井盖完好无破损;保安要加强巡逻和车辆管理力度,确保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减少行车道的不合理占用情况。

5.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对于台风、暴雨、冰雹、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引起的防灾减灾工作,要做好信息传达、加强预警方面的工作。如:暴雨或者大雪来临前提醒收起大棚的遮阳网,台风来临前要关闭大棚的防虫网薄膜,关好门窗等;经常检查主要防汛设施如闸站、沟渠的使用情况,确保排水畅通。防灾、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要及时,做到准备充分、预防为主。严格遵守安全事故上报顺序和时间节点,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随后逐级上报,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对于瞒报漏报导致不良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农产品生产单位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检查记录要形成记录台帐;掌握农药的定期使用情况;检查用药间隔时间;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进行现场采样抽检,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及时反馈并采取封存措施,确保不进入流通环节。同时还要切实抓好各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经常开展对园区内餐饮企业的检查,严查营业许可证有无、是否过期,厨房卫生、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规定,确保园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稳定。

7.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开展涉及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整治,摸清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认真落实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督促自动化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不彻底的企业进行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8.强化其他方面安全管理。保安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园区范围内的外来人员纠纷,严防恶性事件的发生。保安公司要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遇到紧急情况能做出正确的反应,维护好园内的秩序和安全。做好监控设施的管理,有事故发生时配合执法人员做好取证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台账。一是“一企一档”。各园区管理公司应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对园区管理公司自身及入园单位等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过来工作分别建档立册。二是保持台账的完整性。园区安全工作台帐目录(附件1)内的所有项目应当排列整齐,按照目录顺序保持一定的逻辑顺序,做到完整不缺失便于查看。三是做到及时更新。有新单位入驻时,园区管理公司应当立即与该单位签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承诺书。

(附件2),明确其责任义务;如实填写上报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收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种检测证书及安全生产凭证,确保第一时间将单位信息更新至台帐中,掌握第一手安全信息。四是加强检查记录工作。应做好日常巡查、组织检查、随时抽查、落实整改的记录工作,做到细化工作环节,充实工作内容,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井井有条,有据可查。

2.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建立日常巡查、月度排查、季度督查、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一是日常巡查。各园区管理公司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日常的管理和服务过程中认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变化,并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二是月度排查。各园区管理公司每月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细、全、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地方,公司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参与检查,并汇总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附件5),签字后报至管委会综合管理部。三是季度督查。管委会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查要突出重点,既要督查有无安全生产隐患,还要督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查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并将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下发各园区管理公司,各园区管理公司应迅速落实整改工作。四是随时抽查。管委会对综合管理部以及各园区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随时抽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自身做起,坚持做好安全宣传导向工作,把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传播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切实提高自身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水平。要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切实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于管委会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4.提升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一是做好紧急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排好值班计划,并报园区管理公司及管委会备案;二是确保信息畅通。值班期间的在岗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遇到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层层传递,确保信息畅通;三是正确处理好现场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的工作人员,应迅速将现场情况上报后等待进一步指示,并在能力范围内防止事态的恶化,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同时也要注意自我保护。

六、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

要加大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管委会各部门、各园区管理公司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按照《无锡新天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落实相应奖惩措施。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对于因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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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意见及建议

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管理意见及建议范文篇,供大家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局(办)、监察厅(局、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认清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国有重点煤矿是我国煤炭工业的骨干,代表着煤炭工业的先进水平,在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发展战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状况直接影响煤矿安全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经过认真治理,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重大未遂事故时有发生,一些重大技术难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安全基础管理薄弱是当前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总体上看,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有基础、有经验,但由于体制、结构、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安全基础管理出现不相适应、甚至滑坡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技术管理、现场管理、设备管理弱化,劳动组织管理松弛,以包代管较为普遍;安全投入不足,工作质量、工程质量、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

规章制度。

执行不严,“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队伍培训缺失,不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等。必须把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住关键、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改变上述不良状况。

二、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基固本,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现场、区队和班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又要研究影响煤矿安全的深层次问题,着力推动政策治本;坚持当前和长远的统一,既要抓好当前的薄弱环节,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又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五要素”,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工作目标: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力争到20xx年使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比20xx年下降25%以上,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20%以上,降到0.8以下,产量在600万吨以上的煤矿率先达到国际水平,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5以下,安全状况稳定好转;到20xx年,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比20xx年下降30%以上,降到0.7以下,实现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五)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把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依法治矿,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决定》、《特别规定》等一系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把煤矿安全生产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之上,推进依法治安战略的实施。

(七)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煤矿的“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电气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派驻制。驻各矿安全管理机构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三违”行为或安全隐患,依照有关规定,有经济处罚权、停产整顿权、提出免去矿长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建议权,并应定期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煤矿安全情况。企业必须接受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管监察。

(八)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安全举报制度;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

(九)依法依纪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煤矿职工必须严格遵纪守法。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要建立并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现象和失职渎职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奖励举报人。

四、强化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

(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使企业安全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企业内部安全指标考核体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办理保险;建立以安全为重点的干部考核制度,把安全业绩作为管理人员晋升、奖励的重要因素;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十一)建立并严格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

(十二)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实施煤矿井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严把建井队伍的资质等级关,杜绝井下工程转包,严禁资质证书出租、外借。井下工程严禁使用与资质不相符的施工队伍。严禁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工程承包给没有防突专业技术和装备的队伍施工。安全管理上,实行属地管理,事故统计在建设单位。一旦发生事故,要视情况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同时还应查清设计、监理、评价等单位和机构的相关责任。异地办矿的,谁办矿谁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三)明确改制、破产、重组矿井的安全管理责任。破产重组的国有重点煤矿,按照管人、管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主管单位负责安全;收购兼并地方中小煤矿的,由收购单位负责安全。股份制煤矿由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负责安全;不论何种形式在安全管理上必须统一标准,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十四)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建立安全生产跟踪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企业领导年薪中与安全挂钩的份额占结构工资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0%。对安全业绩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实施井下岗位安全责任津贴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五、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十五)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总工程师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必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对各矿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命,要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采、掘、机、运、通、安监、地测等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十六)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开发机制。煤矿企业集团应逐步建立安全科研机构,配备足够的科研人员,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配备专门的瓦斯治理研究人员。确定安全科研项目,保证安全科研经费。制定奖励制度,激励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和先进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

(十七)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与科研、地质、高校、设计、协会等机构联合,对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开展科研攻关。对灾害严重、经专家论证现有技术条件难以保障安全的煤层,应停止开采。

(十八)加强现场技术管理。矿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对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审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在用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坚持单项工程编制专门措施。技术人员必须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对巷道贯通、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工作,必须成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协调管理小组,加强现场协调指挥。要严格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标注图纸资料,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对记载矿井开采情况和隐患的技术资料,以及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

(十九)严格执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的鉴定报批工作。采煤工作面提高单产、采用放顶煤回采工艺、增加采掘工作面数量,必须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论证,在通风系统可靠,瓦斯、火灾、煤尘防治技术有保障的前提下实施,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必须设专用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设置排放瓦斯尾巷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要保证通风设施的质量,从巷道设计入手优化矿井通风系统。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必须“先抽后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保证正常配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在完善防尘系统的基础上,强化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和运输转载点等自动喷雾的使用,推广煤体注水工艺,从源头治理粉尘。必须按标准建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要有专职管理队伍,专人维护,定时检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二十)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要摸清矿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组织对矿区及周边积水情况调查,加强预测预报。要完善有关水文图纸资料,公示技术预测结果,让职工清楚水情、水患,掌握防范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和完善防治水措施,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制订防治水。

应急预案。

确保水患的有效防治。

(二十一)加强煤矿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强化集团公司、矿两级调度指挥系统,确保指挥畅通、及时、有力。对各级管理人员下井作出规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他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煤矿党委书记、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他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煤矿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区队管理人员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生产系统管理人员重点巡回检查,抓住重点、抓住关键、抓住细节,盯住薄弱环节,消灭死角。强化夜班现场指挥。定期公布煤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下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二)加强基层班组建设。重点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班组。要提高班组长的素质,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班组长任职标准,将班组长岗位工作经历纳入煤矿各级管理人员选拔的基本前提。建立以安全为核心的班组考核标准,规范班前活动程序,每班进行考核。煤矿企业集团每年召开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工作会议。

(二十三)严格按照规定的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严格正规循环作业,严禁违反定员标准组织生产。采掘一线逐步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禁同一区域多单位违反程序作业,多头指挥。执行特殊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在现场交叉作业。

(二十四)加强设备管理。严把设备的安全准入关。定期对在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安全有效。加快设备更新,严禁超期服役。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杜绝电气失爆。

(二十五)有效制止煤矿“三违”行为。建立和完善井下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制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要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处罚、教育规定,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七、加大安全投入,治理整改隐患。

(二十六)多渠道筹措安全生产费用。各煤矿企业在正常提取维简、折旧等费用的前提下,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费用不足的要提高标准并按财建字〔20xx〕168号文件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各企业要用好上述资金及税后利润与自有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安全投入,结合实际制定补还安全欠账的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力争两年内(到20xx年底)补还安全欠账。要建立安全持续投入机制,切实做到不欠新账。

(二十七)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生产,重点突出“一通三防”和重大水患的防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瓦斯抽放设备和工艺先进,防火、防尘、监测监控系统完善有效,防治水工程、设备到位,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安全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对提取不足、挪用安全费用、投入不到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十八)认真排查治理整改安全隐患。对矿井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定职工报告隐患的奖励办法。由矿长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活动,明确隐患整改的期限和质量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五落实。对存在《特别规定》所列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改,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矿井,吊销该煤矿矿长的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八、加强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安全准入。

(二十九)加大煤矿人才培养力度。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采取委托培养、设立定向奖学金、偿还助学贷款、提高就业待遇等措施,培养采矿、矿建、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煤矿主体专业的学生,同时培养好技术工人,解决人才短缺问题。选送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矿山事业、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基层管理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培养后备人才。

(三十)加强安全培训。煤矿企业和各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培训基地,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对提升员工专业素质的要求。加强培训师资建设,规范培训教材。做到培训计划、机构、基地、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档案、制度“九落实”。积极推广以区队、班组为单位,成建制进行培训。改进煤矿安全活动日,结合生产实际,提高活动效果。要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尤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

(三十一)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确定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各重点产煤省(区、市)根据情况,在重点矿区确定若干个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经常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示职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促进安全工作。

(三十二)严格安全管理人员准入。新任命的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处长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矿长还必须具备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等副职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煤矿科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现任的上述管理人员不具备上述条件的,2年内必须调整到位。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至少应在生产一线锻炼1年以上,才能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

(三十三)尽快变招工为招生,三年内实施到位。从事井下工作的新工人必须接受技工学校至少1年的正规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要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发挥老工人的技术“传、帮、带”作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符合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十四)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招用职工(包括招用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就业前培训,与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

生产矿井井下禁止使用“包工队”

九、推进科学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三十五)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制定各岗位工作质量标准和各单项工程质量标准,由跟班负责人、安监员、质量检查员依据标准每班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制定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办法,实行重奖重罚。严把质量毫米关,杜绝劣质工程。企业每季度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

(三十六)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通过规范制度、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实现人、机、环境的高度和谐统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实现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借鉴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选择基础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矿井;生产矿井要选择基础设施好、装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的采掘工作面,进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推广。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

(三十七)建立煤矿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资金投入。要制定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经常开展演练。要加强预案宣传和应急救援教育,公示应急救援流程,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

十、积极推进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三十八)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保障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三十九)要发挥各级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优势,开展切合实际、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积级组织开展“安康杯”活动,广泛开展亲情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发挥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作用;组织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安全社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矿务公开,定期组织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安全督查等活动。要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积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等。认真核查处理群众安全举报,接受职工提出的安全建议。要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赋予井下职工以下十项权利: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煤矿不得因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

(四十一)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积极借鉴吸收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安全文化理念,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办好企业电视、报纸和网站安全专栏,使安全知识、安全文化传遍矿山、进入社区、深入人心。

十一、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四十二)加强宏观政策支持。选择有代表性的灾害严重矿区建立国家级“产、学、研”联合研究基地,研究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瓦斯抽采技术、采空区火区探测与治理、冲击地压、软岩支护、地下水防治、放顶煤开采、深井开采等重大技术难题。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结构调整,建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淘汰规模小、生产力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等落后的生产能力,支持大型煤矿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和改造小煤矿。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办法,足额核算安全成本、资源成本、环境成本、转产成本,逐步使煤炭开采外部成本内在化。以储量计征煤矿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加大经济调控力度。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制定鼓励煤矿抽采瓦斯的政策。控制基本建设规模,防止产能过剩,保持煤炭经济健康运行。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四十三)加强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政府作为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职能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煤矿企业的生产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周边小煤矿开采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对超层越界开采的小煤矿,要及时启动关闭程序,依法予以关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年内两次3至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颁发;对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年内两次10至29人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总经理,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两次30人至49人责任事故的集团公司董事长,吊销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3年内不得颁发;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省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根据情况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对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研究制定具体的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领导班子的经营业绩考核,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

(四十四)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煤炭行业、关注煤矿矿区、关爱煤矿矿工的良好氛围。定期公告安全生产周期在1000天以上的井工矿井,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全国班组建设工作会议,每年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评定和命名,抓好本质安全型矿井试点,举办安全文化建设论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为企业创造学习交流的平台。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四十五)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意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央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本《指导意见》所称国有重点煤矿包括: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省属煤矿企业管理的煤矿;所称集团公司是指直接管理煤矿的集团公司或矿务局。对其他形式集团公司的要求,由各产煤省(区、市)在制定本地具体意见时作出规定。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本指导意见转发给辖区内国有重点煤矿企业。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察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部属各单位,各直属海事局,中远、中海、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招商局集团:

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不断加强客运安全管理,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和搜救投入,建立了船龄和抗风等级限制等管理制度,客运安全水平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反应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航运经济的持续低迷和社会对客运需求的提升,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认识不足、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构筑科学合理的安全防线,有效避免水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一)进一步强化水上客运安全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人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指示,进一步强化水上客运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底线不可突破、红线不可逾越的安全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防范水上客运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航运企业主体责任。船舶安全生产关键在航运企业。航运企业应模范遵守和督促船员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规定,重视船员培训教育工作,强化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水上客运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或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水上旅客运输安全条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对水上客运企业实施严格安全监管的同时,也应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激活企业增加安全营运投入和维护安全运营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进一步加强水上客运安全体系建设。

(三)严格公司和船舶准入。提高新增客运企业、客运运力和航线的安全要求,从严审批和调控新增客运企业、运力和航线,严格控制新增单船公司。暂停审批进口二手老旧船舶从事客运业务。加强对航运公司营运资质跟踪管理,严格市场退出机制,从严审核从事客运的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各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10月1日前完成对辖区水上客运航运企业的复查工作,不再满足营运资质要求的,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四)加强港口和船舶检查。督促和监督经营人加强对登船车辆和旅客的安全检查工作,提高码头安全检测能力,加强设备配置,严禁“超载、超限、危险品夹带”车辆上船。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航区航行,督促船舶做好随船货物的系固绑扎工作。

(五)加强客运船舶检验。加强新建客运船舶检验过程控制。要结合最近一次检验,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现有客船的建造质量、船舶稳性、安全设备等方面进行一次专项复查。各船检机构要针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整改跟踪机制,切实加强对客船的检验,避免不合格的客船投入营运。结合船舶检验及安全监管实际,要全面规范客滚船适航证书填写。强化船检责任,对于已批准的进口二手客船,要加强初次检验,在稳性、结构强度、船用产品等方面把好技术关。对于正在改建的客运船舶,对其稳性、结构强度等进行重新复核,不满足要求的一律不发放船检证书;禁止再对客运船舶开展重大改建,不得为重大改建的客运船舶签发检验证书。

(六)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规范水上交通安全运输行为,确保相关要求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水上客运安全的需要。航运公司要评估安全管理能力能否适应现代航运安全管理和发展的需求,梳理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的工作。

(七)深化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实现水上客运安全隐患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和闭环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水上客运安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航运安全。可按照“四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接待和陪同,直奔现场、直查现场)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实隐患治理。

(八)加快推动旅客实名制工作。加快推进旅客售票实名制工作。以渤海湾作为试点,开展实名制售票、实名制乘船推进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掌握旅客登船信息。通过试点,研究全面推进措施。(九)加快淘汰低标准船舶。针对长江三峡库区的部分老旧客船(川江客滚船)和部分省份的陆岛间客渡船舶,因历史原因无法满足现行船舶规范现状,积极研究客船退出市场机制、政策措施和监管措施。

(十)加强客船船员管理工作。加强客船船员管理工作,重新评估客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定及船舶配员规定,加强船员实操能力和责任意识培养。加强客船船员实操能力的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船员消防、救生、弃船、急救、设备操作等方面的实操性检查。

(十一)规范通航秩序维护通航环境。充分利用vts、ais、cctv等各种有效手段对客船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提供助航信息。加强客运港口、航道通航秩序维护,保持航道畅通。加强客运航线助航标志的巡检、维护与保养,确保航标效能正常;加强客运港口、航道维护,确保航道条件达到维护尺度。

(十二)加强水上客运安全国际合作。在国际间客运航线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加强与他国主管机关的合作,尤其是在psc检查、船舶检验、海事调查合作方面,形成国际间的安全监管网络。

三、进一步加强水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完善海上应急救助体系。修改完善《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国家海上搜救客船应急分预案》。加强“军地结合、专群结合”的客船搜救协助机制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工作,重点加强高海况快速人命救助能力建设,提升恶劣海况下应急反应速度和救助效能。

(十四)加强客运船舶应急演练和船舶自救能力。督促和配合辖区国际航行客船及时编制《客船与搜救中心搜救合作计划》,试点推动国内航行客船编制《客船与搜救中心搜救合作计划》。加强客船应急救助技术研究工作。各航运企业要督促和加强船舶消防、救生、弃船等演习课目的演练,提高船舶自救能力。船舶要在开航前,加强对旅客应急安全教育,增强旅客安全意识。航运公司应教育、督促船员遇到紧急或不明危险时应在第一时间向主管机关报警,避免延误救助时机。

(十五)加强船岸应急处置联动能力建设。加强船岸应急处置研究工作,制定防范和处置措施。对中韩、三峡库区、琼州海峡、渤海湾四个重点客运航线的应急联络和应急救助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培训和演练力度,突出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性,以客船遇险和大规模旅客撤离为重点演练课目,切实提高客船遇险时,船岸间应急协调和救助能力。要与客船公司和客船定期举办联合演练。

(十六)优化救助力量布置。重新评估重点客运航线附近的海事巡航救助点、专业救助船舶值班待命点及救助基地布设、救助能力和救助资源。评估长江干线和三峡库区巡航搜救一体化运行情况。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合理配置海事救捞装备,进一步优化救助力量待命点和基地布局,完善应急救助网络。

交通运输部。

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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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意见

1、学风不正,学用脱节。有的领导干部疏忽理论武装,不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做好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学了也是为应付场面,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学而不思、学而不信、学而不用、学而不行。有的学用严重脱节,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还是老一套,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无心也无力在实践中认真运用,碰到具体问题无所适从,遇到突发事件束手无策。

2、文山会海,空话套话。有的抓工作只靠开会发文件,会议过多过长,“会议干部”越来越多。有的领导讲话不在琢磨事上下功夫,专在琢磨词上下功夫,故弄玄虚、故作高深,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有的地方和单位文件、简报“满天飞”,没有实质内容,只注重形式和数量,成了华而不实的“党八股”。

3、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虚报浮夸,不说实情、不讲真话,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有的明知报上来的是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也听之任之,甚至通过挖空心思造假来粉饰太平。有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不顾客观条件提过高目标,还层层加码,逼得下面造假应付。有的做戏做秀不做事,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把口号当成绩,把准备做的说成已经做了,把布置的说成落实的。

4、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有的下基层习惯于“被调研”,走的路线、看的点、见的人、听的话都是事先安排的。有的调研走马观花,下去就是为了出镜头、露露脸,身下心不下、隔靴搔痒,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群众说是“调查研究隔层纸,政策执行隔座山”。有的调研先入为主、主观臆想,只听自己想听的,只看自己想看的。有的名为调研、实为扰民,一日调研、三日观光。

5、不切实际,不求实效。有的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不认真领会中央精神,不了解基层实际,不研究情况、不解决问题。有的追求轰动效应,哗众取宠,挖空心思编造“新思路”、杜撰“新经验”,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把安排领导出场讲话、组织发新闻、上电视作为头等大事,最后工作却不了了之。有的该开的会开了、该走的程序走了,但不该提的干部照样提、不合理的决策照样实施。有的搞各种形式的检查评比,把开了多少会、下去多少次、建了多少联系点折算成分值,进行所谓的“量化考核”。有的热衷于抓“典型”、做“盆景”,点上热闹、面上冷清。有的抓工作不讲实效,不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难以给领导留下印象的事不做,形不成多大影响力的事不做,工作汇报或年终总结看上去不漂亮的事不做,仪式一场接着一场,总结一份接着一份,评奖一个接着一个,最后都是“客里空”。

6、落实不力,工作疲沓。有的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会开了、文件发了,事情就没有人再管了,几年过去了实际状况没有什么变化,会议和文件就是工作成效和成果。有的不能“一张蓝图绘到底”,前任栽桃后人栽杏,思路年年变、口号时时新。有的抓落实搞“上下一般粗”,基层难落实、难见效。有的“打埋伏”遮掩“不落实”,甚至搞移花接木。有的抓工作始终慢半拍,不催不办、不推不动,办起事来也拖拖拉拉。

安全管理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不断推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以“安全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创建安全生产规范化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为载体,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和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工作目标:坚决杜绝重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同统计口径)实现“三个零增长”,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考核要求,继续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

二、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和思路,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宣教工作,进一步营造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结合实施“五五”普法教育,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消防、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抓好日常宣传和“安全生产月”等各类集中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曝光违法案件,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抓好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支持配合大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反映倾向性问题。

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驾驶员、建筑施工、危化品从业等高危行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安全诚信和安全道德实践活动;依法开展对企业培训教育工作的监察执法,进一步推广建筑业民工学校,确保全县从业人员得到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推进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坚持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一岗双责”领导体系;坚持通报、例会等日常督查制度,加强动态指导管理,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探索实行村级安全协管员工作量化考核,确保县、镇区和村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要在三方面下功夫:一是推动责任制全覆盖,突出抓好中小企业和村以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改变这一层面安全生产薄弱状况。二是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责任制落实要与建立实施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考核奖惩机制相结合,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

(三)完善分级治理机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增强“治理一个隐患,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的信心。健全政府和企业两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长效机制,完善县、镇区两级重大隐患评估建档、社会公示、挂牌督办和考核等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加强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确保安全运行。持续开展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心下移,扩大检查面,提高检查频率,及时发现和报送基层重大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和制度化,加强整改情况跟踪。

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推进“除隐患、降事故、保平安”工作”:

道路交通以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目标,落实“五整顿”(即整顿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危险路段)“三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措施,重点整治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中小学生接送车等安全隐患,继续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

消防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核心,重点抓好小服装、小化工、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和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整治,杜绝“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

工矿商贸安全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等为重点,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严密事故易发生产、经营、储存环节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试生产备案制度,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加强矿山开采作业的监督,进一步建立高新技术支撑的开采系统;深化机械、厂内机动车、造纸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实现生产过程中“人、机、物、环境”的有机协调。

建筑施工安全以全面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为抓手,加强对机械设备、支模架搭设、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管理到岗到位等情况的督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等各类事故发生。全面实施建筑工地标准化活动。

水上交通和渔业捕捞要继续开展制止船舶超载运输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三客一危”(客船、客渡、违法搭客和危险品运输)和危险品装卸码头的监督管理。深化“平安渔业”建设,加大沿海捕捞渔船的登船检验率,查处“三无”渔船,加强对渔船适航性和安全设备配备检查,防止非法载客和超载等引发事故。

特种设备以提高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监控工作,严厉打击安装、修理和使用等环节的非法行为。

其他各行各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集中开展不少于二个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本行业和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发展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大力发展社会化监管网络。加强村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工作规范化和管理能力提升。依托安全生产合作组和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指导管理、宣传教育等活动,年内在所有镇(区)推行安全生产合作组模式。同时发展建筑安全协管员队伍,强化农村义务消防队和志愿者消防队伍建设,完善事故防范体系。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依法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一线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充实安监机构专职人员,加大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开展交警中队和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坚持作风建设,提高安全监管队伍战斗力和服务基层的水平,增强小企业和农村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

(五)改善安全基础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加大安全投入。建立资金多方筹集机制,加快全县危桥、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等危险部位的整治,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布局,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保障安全投入,依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抵押金,完善安全设施,引进安全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推进规范化建设,继续坚持开展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安全生产规范化镇区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高危行业、建筑行业达到全覆盖,完善基层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基层基础工作面貌;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基础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严格行政审批和许可,从源头上控制新事故隐患产生。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等在人、机、物、环境方面的安全资质审核认定,加大行政审批前的审查力度,对已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取消许可等措施。加大审核发证责任倒查和追究力度,遏制新的事故隐患产生。

(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围绕“隐患整治年”活动,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推动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扩大监察执法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各部门执法职能,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检查频率,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面推进执法工作;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研究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死亡和重伤生产安全事故。

全面开展镇(区)委托执法。通过对镇(区)安监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搞好安全生产执法委托工作。加强对镇区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上下紧密配合的执法新格局。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七)强化大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机制。

进一步发挥安委会、道路交通委员会、防火委的综合协调作用,统筹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完善部门间通报、会商等工作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基层监管网络的指导监督,确保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真正得到落实、见到成效。

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化“一书一卡一委”活动,更好地推进“平安企业”和“安全生产青年示范岗”创建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创新载体加强联动,动员更多的企业和职工投身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中。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在安全论证、咨询服务、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

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各层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风险预警预测,健全各类。

应急预案。

指导督促镇(区)按照相关编制导则完成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工作实现预案全覆盖。提高应急资源装备水平开展应急教育和演练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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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建议书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人一生要学习许多知识,有些知识教会我们生活;有些则决定我们是否健康的活着;前者教我们活得快乐、美丽、有尊严,而后者也许用不上一次,但一旦需要,就会危害到集体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死一瞬间。安全知识显然是后一种知识。在无数个安全案例中,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比比皆是。有人因掌握了安全知识而绝处逢生、安然逃离魔掌,有人则因对安全的无知而使自己受到危害。然而在平常的日子里,人们往往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居安思危”、“防患未然”,这应引起我们的警醒。为了保证我们美丽的校园以及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呼吁广大同学们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不乱接电源,严禁使用违禁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2、宿舍、教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等危险品。

3、离开宿舍、教室或出门前,要切断电源,饮水机不可干烧,消除火灾隐患。

4、学生在宿舍不擅自使用热得快、充电台灯、电饭煲、电热毯、液化器灶具、打火机、火柴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物品。

5、正确使用各种电器,安全用电、规范操作。发生火灾要做到会打“119”电话报警。

6、爱护公共财物,不破坏各种消防设施、电路设施。

7、学会简单的自救自护知识,具有简单的自救自护能力。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在公共场所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把贵重物品、现金放在教室和宿舍,晚上外出和同学结伴而行。

8、全面提高个人思想素质,团结同学,和舍友和睦相处。善于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不因小事和同学争吵,甚至打架斗殴,争做文明大学生。

9、注意饮食的卫生:饭前洗手,要吃新鲜的食物,注意保质期和卫生安全,不吃校外无证摊贩出售的食品,谨防“病从口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0、保持宿舍、教室的环境卫生。勤晒被褥,勤倒垃圾并保持室内空气环境的整洁和空气的清新。

11、初冬时节也正是大量传染病流行的时候,所以请同学们注意及时增添衣物,多喝水,勤洗手、洗澡,从公共场所回来尽量更换和清洗衣物。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减少疾病传染的机率。

12、保持校园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13、增加锻炼,增强自身体质,抵御疾病。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我们不但要提高自己的警惕,还要将学到的安全知识、自护自救技能告诉身边的人,切莫存有侥幸心理,图一时方便而造成终身悔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国家、人民、我们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失,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让我们大家都来树立起校园安全防护意识,让我们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建平安校园。

建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管理建议书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通过在公司基地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体验以及在外地负责现场接货工作的观察,结合自己所学的若干安全管理的知识,向各位领导提出以下拙见,请批阅。

一个优秀的安全管理系统应该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

这是一个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基本保障条件,所谓“人治”指的是安全管理工作采用高随意性和高无标准性的人为管理模式进行安全管理。这在企业发展初期(小规模企业,不包括“起步晚起点高”的企业)是一个很常见的模式,这种模式随意性强无法保证安全管理效果。在企业后续发展壮大后是完全不可行的,因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意味着资产的增长和企业构架扩充,更多硬件的增加,更多机构的增设和更多人员的加入。这必然会带来更多的影响企业安全的因素。这时就需要“法治”,即依照一个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来对公司进行安全管理。对影响公司安全的各项因素进行一个科学合理的量化,以保障公司的安全性。因为安全影响因素的增多会导致很多潜在危险源不能被那种偶遇性的检查发现,一旦这种潜在危险源被触发,“毁于一旦”或许不只是个成语!只有科学的制定出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才可能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b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

什么是安全文化?书本上的定义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健康的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而我对它的理解就是一个人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能够对周围环境及设备的不安全因素的态度及所做出的应对措施。好的安全文化会使一个人面对自己看到的不安全因素自觉的做出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这样,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将不再只是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会指导每个企业员工严格遵守制度并及时处理周围不安全因素,将企业安全管理提升到一个新台阶。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优秀的安全管理系统里要包括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

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应该包括:足够的安全意识,正确的安全价值取向,科学的应对行为趋势,健康的安全心理程序。

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对安全管理的实际作用:

第一,安全文化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很多企业中往往无法得到严格落实,而落实制度的问题说到底就是一种责任感,而责任感又取决于对安全的观念。安全文化的完善将改变员工对安全的观念,进而对自己的安全责任感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员工在一个好的安全文化的带动下,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对安全管理制度自然就会自觉遵守,实现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二,安全文化的完善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习惯性违章,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随着安全文化的完善,安全观念深入人心,一切作业以安全生产为主。这样,安全隐患将更容易被排查并被消除,从而将安全隐患扼杀在隐性阶段。一个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将会使得安全意识深入骨髓,人们自然会照章办事,提升企业安全性。

第三,完善的安全文化建设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企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会从安全角度出发,审视周围的安全环境,主观上要求得到安全保障,也就容易发现和提出安全设施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第四,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可以使我们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借文化之力实现安全管理由管到防的转变,将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从对立关系变为合作关系,大家一起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从而实现企业生产的本质安全!

总而言之,完善的安全文化体系就是使企业的每个员工从观念上接受安全制度的约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从安全管理中的被管理者变为管理者的合作者,齐心协力真正将企业安全放在首位,实现企业的真正安全!

建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管理建议书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通过在公司基地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体验以及在外地负责现场接货工作的观察,结合自己所学的若干安全管理的知识,向各位领导提出以下拙见,请批阅。

一个优秀的安全管理系统应该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

这是一个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基本保障条件,所谓“人治”指的是安全管理工作采用高随意性和高无标准性的人为管理模式进行安全管理。

这在企业发展初期(小规模企业,不包括“起步晚起点高”的企业)是一个很常见的模式,这种模式随意性强无法保证安全管理效果。

在企业后续发展壮大后是完全不可行的,因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意味着资产的增长和企业构架扩充,更多硬件的增加,更多机构的增设和更多人员的加入。

这必然会带来更多的影响企业安全的因素。这时就需要“法治”,即依照一个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来对公司进行安全管理。对影响公司安全的各项因素进行一个科学合理的量化,以保障公司的安全性。

因为安全影响因素的增多会导致很多潜在危险源不能被那种偶遇性的检查发现,一旦这种潜在危险源被触发,“毁于一旦”或许不只是个成语!只有科学的制定出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才可能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什么是安全文化?书本上的定义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健康的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而我对它的理解就是一个人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能够对周围环境及设备的不安全因素的态度及所做出的应对措施。好的安全文化会使一个人面对自己看到的不安全因素自觉的做出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这样,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将不再只是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会指导每个企业员工严格遵守制度并及时处理周围不安全因素,将企业安全管理提升到一个新台阶。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优秀的安全管理系统里要包括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

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应该包括:足够的安全意识,正确的安全价值取向,科学的应对行为趋势,健康的安全心理程序。

第一,安全文化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很多企业中往往无法得到严格落实,而落实制度的问题说到底就是一种责任感,而责任感又取决于对安全的观念。安全文化的完善将改变员工对安全的观念,进而对自己的安全责任感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员工在一个好的安全文化的带动下,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对安全管理制度自然就会自觉遵守,实现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二,安全文化的完善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习惯性违章,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随着安全文化的完善,安全观念深入人心,一切作业以安全生产为主。这样,安全隐患将更容易被排查并被消除,从而将安全隐患扼杀在隐性阶段。一个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将会使得安全意识深入骨髓,人们自然会照章办事,提升企业安全性。

第三,完善的安全文化建设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企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会从安全角度出发,审视周围的安全环境,主观上要求得到安全保障,也就容易发现和提出安全设施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第四,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可以使我们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借文化之力实现安全管理由管到防的转变,将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从对立关系变为合作关系,大家一起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从而实现企业生产的本质安全!

总而言之,完善的安全文化体系就是使企业的每个员工从观念上接受安全制度的约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从安全管理中的被管理者变为管理者的合作者,齐心协力真正将企业安全放在首位,实现企业的真正安全!

安全管理建议书

20xx年2月6日我有幸参加了安保部主持的安全研讨会,会上听到了很多分管安全或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心得和合理化建议,触动很大,也对我在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在这里也谈谈我在工作中的一些肤浅认识及建议,和大家共同交流一下。

首先我认为在安全工作中有很多同志有一种“破窗理论”的思想,这种理论论”揭示: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破窗”的出现,助长了三种心理:

一是“颓废心理”。既然衣服上已经出现了一个洞,何必在乎衣服上再多上几个洞。

二是“从众心理”。已经有人打破了玻璃,自己接着去打破玻璃凑凑热闹又何妨。

三是“弃旧心理”。玻璃打破已经成为旧的无关紧要,于是喜新厌旧思想终于派上了用场。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所以说安全工作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深以为戒。首先要严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守护每一扇“窗户”,全力以赴确保我们的安全生产大厦上不出现破的玻璃,有效根除“破窗现象”产生的土壤,防止“破窗现象”的发生。其次,在无法预知或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大厦一旦出现了第一块破玻璃怎么办,“破窗理论”告诉我们,必须做到“破窗”啥时出,啥时修,出一扇,修一扇。否则就是一扇又一扇“窗户”被打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量变”演化成“质变”,最终“破窗理论”会得到深刻应验。

这就需要我们安全员要认真对待每一个安全隐患,就是要特别讲究时效性,今天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去做,解决“问题”不过夜,“破窗”出现了,要立刻、现在、马上去做。修复“破窗”要讲究方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性、小防大,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敢于“亮剑”。安全不保、全盘皆输,针对安全生产中的诸如“破窗”等疑难杂症,要找准关键,擂重棰,下猛药,治顽症,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对于安全管理我个人认为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查隐患、抓整改、堵漏洞、保安全。要达到安全检查的应有效果,就必须在“懂、活、新、细、严、狠、恒”上下功夫:懂,即要懂业务。检查组成员必须是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内行。常言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活,即方法要活。安全检查要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找出存在问题的关键,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检查的方式方法要灵活多变,做到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平时检查与节日检查、纵向检查与横向检查交替进行,不固守一种模式,增强检查的实效性。

新,即人员要新。安全检查要各车间互查要进行不断调整,采用各车间相互交流的办法,从而能在检查中打破常规的思维定势,体现新思想、新办法、新要求。

细,即检查要细。要坚持做到不检查则已,要检查就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远与近兼顾、重点与一般兼顾、条件好的地方与条件差的地方兼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严,即要严谨分析。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严谨科学的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存在问题可能带来的后果,提出防范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办法,让大家从中掌握知识,学到经验,吸取教训。

恒,即要持之以恒。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决定了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持之以恒,切不可忽冷忽热,想起来就搞一次,工作闲下来就抓一回,上级督促安排了就动一下,如果这样就难以起到警钟长鸣的目的,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就难以形成。

一个安全员要有做“安全啄木鸟”的意识。在生产中要保证安全,必须从小处着手,常抓不懈。在岗位上应做到“心到、手到、眼到、耳到、嘴到”:

“心到”就是心里时时想到安全,在做任何工作时,事先想一想这样做是否安全?是否按标准进行操作?事后也得想一想,这样做是否留下了安全隐患?如果每次在工作中都能做到“心到”,那就从根本做到了“三不伤害”。

“手到”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着手整改,从不延缓,安全问题来不得半点怠慢,在我们平时安全巡查中发现隐患,如能整改就立即监督执行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有关单位部门。

“眼到”是眼观六路,不管是在地面,还是高空,都要看看周围环境是否有安全隐患,如发现,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耳到”要耳听八方,听异常,在工作中随时随地注意听运转中种类机器是否有异常声音,要立即停止,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嘴到”要进行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安全进行整改,故安全工作要加强宣传,记在心上,说在嘴上,来不得半点马虎。

在查找隐患中我们对安全工作要做到人人参与,让“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理念上的转变。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安全工作的心得及一些的.管理建议。

建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管理建议书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通过在公司基地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体验以及在外地负责现场接货工作的观察,结合自己所学的若干安全管理的知识,向各位领导提出以下拙见,请批阅。

一、对于优秀安全管理系统的认识:一个优秀的安全管理系统应该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

这是一个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基本保障条件,所谓人治指的是安全管理工作采用高随意性和高无标准性的人为管理模式进行安全管理。这在企业发展初期(小规模企业,不包括起步晚起点高的企业)是一个很常见的模式,这种模式随意性强无法保证安全管理效果。在企业后续发展壮大后是完全不可行的,因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意味着资产的增长和企业构架扩充,更多硬件的增加,更多机构的增设和更多人员的加入。这必然会带来更多的影响企业安全的因素。这时就需要法治,即依照一个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来对公司进行安全管理。对影响公司安全的各项因素进行一个科学合理的量化,以保障公司的安全性。因为安全影响因素的增多会导致很多潜在危险源不能被那种偶遇性的检查发现,一旦这种潜在危险源被触发,毁于一旦或许不只是个成语!只有科学的制定出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才可能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b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

什么是安全文化?书本上的定义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健康的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而我对它的理解就是一个人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能够对周围环境及设备的不安全因素的态度及所做出的应对措施。好的安全文化会使一个人面对自己看到的不安全因素自觉的做出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这样,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将不再只是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会指导每个企业员工严格遵守制度并及时处理周围不安全因素,将企业安全管理提升到一个新台阶。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优秀的安全管理系统里要包括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

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应该包括:足够的安全意识,正确的安全价值取向,科学的应对行为趋势,健康的安全心理程序。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对安全管理的实际作用:

第一,安全文化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很多企业中往往无法得到严格落实,而落实制度的问题说到底就是一种责任感,而责任感又取决于对安全的观念。安全文化的完善将改变员工对安全的观念,进而对自己的安全责任感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员工在一个好的安全文化的带动下,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对安全管理制度自然就会自觉遵守,实现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二,安全文化的完善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习惯性违章,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随着安全文化的完善,安全观念深入人心,一切作业以安全生产为主。这样,安全隐患将更容易被排查并被消除,从而将安全隐患扼杀在隐性阶段。一个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将会使得安全意识深入骨髓,人们自然会照章办事,提升企业安全性。

第三,完善的安全文化建设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企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会从安全角度出发,审视周围的安全环境,主观上要求得到安全保障,也就容易发现和提出安全设施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第四,完善的安全文化系统可以使我们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借文化之力实现安全管理由管到防的转变,将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从对立关系变为合作关系,大家一起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从而实现企业生产的本质安全!

总而言之,完善的安全文化体系就是使企业的每个员工从观念上接受安全制度的约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从安全管理中的被管理者变为管理者的合作者,齐心协力真正将企业安全放在首位,实现企业的真正安全!

安全管理意见

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管理意见,供大家参考!

安全管理工作是(集团)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工作之一。(集团)公司的各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付出了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通过一年的各项数据指标的统计和分析,我认为(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不容乐观。20xx年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而实际成效则是检验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近期在对各单位的走访过程中,与各单位的相关同志针对安全管理的问题交换了意见。通过走访、调查我认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管理的。

规章制度。

大多数单位在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执行手段在安全管理的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有部分单位虽然制定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然而执行效果不理想员工违章作业现象较多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这种情况的存在势必影响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效。对于安全管理工作效果不理想的情况我认为存在如下问题:

一、单位主管领导安全意识不强,思想上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种情况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的思想没有深入头脑。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表现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二)、安全教育薄弱。虽然每次开班组长会主任都要讲安全,但是至于班组长是否将开会内容和精神传达到班组成员则没有过问。安全教育没有针对性,没有深入性,没能真正促进职工接受安全的意识,在班组职工中形成的安全影响不大。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走过场。

(三)、安全管理工作持久性不强。在出现上等级工伤事故后突击整顿——上下号召,声势浩大,完后了事,过不长时间又成老样子,安全管理成为‘一阵风’。

(四)、出现工伤事故后不认真反思和总结教训,常以“偶然”两字来分析和解释各种事故。

(五)、出现隐患和问题不及时整改,常以‘小题大作’为说辞而放松警惕。

(六)、在安全生产中,在情和法的问题上处理不好,使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有的一味强调“情”,使管理失去严肃性和权威性,甚至放任自流,弄得松松垮垮,无章可循;有的一味强调“法”,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没有思想和感情的沟通,弄的矛盾重重,最终使我们的安全管理达不到目的。

(七)、在安全生产中‘爱护’的认识有偏差,往往把袒护当爱护。表现为:对下属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乃至出现的责任事故不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而是一味地姑息、迁就。

二、安全规定执行力不强。各单位均制定有“安全管理制度”,但是有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手段,也就是说没有“执行力”,最终则是没有效果,安全指标则听天由命。我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于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宣传力度不够。我的意见:制定的措施首先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征询职工代表的意见;形成文件之后通过职代会的通过,再向全体班组长通报,并在3单位宣传栏张贴公示;最后将‘规定’发放班组,由班组长宣传,并由受教育的员工签署‘已告知’。

通知书。

;单位收集‘已告知’通知书存档,规章制度开始正式生效并严格执行。

(二)、没有形成‘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若只有安监部门、单位一把手、单位技安员参与则必然达不到效果。违章人员和违章行为与安监部门、单位一把手、单位技安员捉迷藏的现象普遍存在。我的意见:只有安监部门、单位一把手、单位技安员、单位副职、调度特别是一线班组长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才会取得有效成果。

经过这几天熟悉制度和现场,加上与有关人员交流,对金宝矿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了一个初步了解,提出如下建议: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职责、权限、沟通程序不顺。安环处主要职责是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公司级宏观的安全管理。具体的安全监督应由各厂、处的专、兼职安全员去完成。如施工、检修等的安全监督现在均是由相关单位给安环处发工作联络函,由安环处派员现场监督。这样管理效果、时效性差,人员利用效率低。

2、由于我公司已通过二级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基础不错,但是各部门之间安全管理职责仍有不清晰的地方,应重新修订。如工程验收签字应由各部门负责人代表各自部门的职责签字。

3、一些具体的安全管理业务还需要完善。(1)特种作业(登高、动火、动土、受限空间等)应纳入安环处的监管范围,具体思路是通过办理特种作业证,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责任单位的责任,审核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从而达到安全管理效果。(2)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公司安环处在开工前应对其施工管理人员资质、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进行审查;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基建处应与安环处加强沟通,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安环处将派员定期巡查监管。(3)危险源识别与评价应每年重新识别;(4)环境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应建立并每年重新识别;(5)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考试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记录并存档、建立台账;(6)各类台账应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消防器材、安全设施、事故管理等)(7)员工安全手册编制。用于员工入厂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4、各级员工的。

岗位职责。

应上墙。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应建立。

7、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如线缆裸露、氧气乙炔安全距离不够及混放问题等。

8、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和任职要求问题。

9、安全措施费用的管理应按程序管理和使用并建立台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

》,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事故灾难是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方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事故伤亡总量大、重特大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社会生产活动和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突出,处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工作目标:在“”期间,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20xx年底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的省(区、市)和市(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中央管理企业总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演练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做到相关预案相互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预案演练的总结等,及时对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对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到20xx年,完成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应急救援任务重、重大危险源较多的县也要根据需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理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工作关系。对于隶属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同协商,完善体制、建立机制、理顺关系,做好工作。

加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要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协调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

依据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国家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应急救援志愿者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确保顺利实施。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险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统筹规划,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国家级区域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基地以及骨干应急救援(医疗救护)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和利用安全生产通信信息系统和有关办公信息系统资源,规范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即将出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和公布后的具体实施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规章规程和标准,尽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地方和部门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相关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国家级区域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开展技术业务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以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和乡镇为重点加强基层和现场的应急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建立救援队伍、加大应急投入、完善救援保障、普及应急知识等方面入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八、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科技手段,加强事故发展趋势预测工作,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制定事故现场救援方案。同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有效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救援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工作,为处置事故灾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安全监管系统及各行业内各类媒体要积极发挥作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处置、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九、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在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安全生产类资格培训,以及特种作业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市、县长等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分类组织开发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适用教材,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充分发挥出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文化宣传力量的作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救援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成立国家、专业、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对应急管理、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依托大型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和工程中心,开展突发性事故灾难预防、处置的研究攻关;鼓励、支持救援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方共同支持的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投入机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有偿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正常的经费渠道。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保障机制。

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以及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活动。密切跟踪研究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开展重大项目的研究与合作。继续组织国际交流和学习培训,学习、借鉴国外事故灾难预防、处置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