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汇总13篇)

小编: FS文字使者

读后感是对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理解、感受和思考的一种总结和表达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作文优选

我买了叫流浪狗丢丢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几个人在骑平衡车时看到一辆摩托车撞伤了一只叫金子的狗后又逃跑了,可金子的主人却断定马小跳他们几个是肇事者,然后他们背着肇事者的罪名,担任起救狗狗的责任来,最后终于真相大白的事。

书上写了马小跳四人每天轮流去秘密山洞给金子喂食,然后才上学去,并让笑猫和虎皮猫照顾金子,还定期带金子去宠物医院进行检查。

他们的行为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时我真想学会一种魔法,让金子的伤口立即变好,还变得更年轻,让它可以永远和大家一起玩耍。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金子居然每天都在校门口等待马小跳他们,和他们一起玩球。

有一次,他们为了躲避班主任秦老师,一不留神把金子弄丢了,但是聪明的金子不想让马小跳他们担心,自己独自回到了秘密山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喜欢马小跳和他的朋友们,喜欢忠诚的流浪狗——金子。

我的朋友我的狗读后感作文精选

几天前,我翻开一本《儿童文学》,读到了一篇彭学军老师的小说《我想养一只狗》。

男孩张牧辰是个成绩中等、习惯也不够好的小学生,他有一个微不足道的梦想——养一只狗。

爸爸妈妈告诉他,只有做到改正所有缺点,期末考试进班级前十名,同时想好家里没人时小狗的安置问题才能养狗。

对张牧辰来说,这是苛刻至极的条件。

但经过不懈努力,他不仅改正了缺点,期末成绩也冲进了前十,他还挨家挨户跑,只为了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

最后,父母在17栋楼的底楼加一个小院子,白天就能把狗寄放在那里。

没想到的是,妈妈竟然对狗毛过敏。

张牧辰有点伤心和消沉。

但妈妈为了不辜负儿子,独自去狗市,带回了一只小狗。

当然,小狗的到来还是使妈妈病了,不过很快就康复了,而张牧辰最终也选择把琪琪——他的小狗寄养在同学白玫家中,并且每天都去看望它。

于是,白玫也从她的猫咪——黑玫的死带来的悲伤中解脱出来。

每个人都有梦想,但不管有多小,都需要努力,否则,梦想永远只能是梦和想,永远无法成为现实。

所以,不要先幻想梦想实现后该是怎样的情形,而应从现在起就去奋斗、努力。

只有这样,你才能看见梦想就在前方;只有这样,你才能在某一天发现,那起初看似遥不可及的梦想,已经成为现实。

去努力吧,去奋斗吧。

终有一天,你会发现,昔日那梦寐以求的梦想正在向你微笑,向你招手,向你点头致意。

《她是我的朋友》读后感

有这样一个故事:战争时期,有一天,几发炮弹落在一所孤儿院里。两名儿童当场被炸死,还有几名儿童受了伤,其中有个小姑娘,附近的医生和护士接到消息,带着救护用品迅速赶到了。经过查看,他们确定这个小姑娘伤得最重,如果不立刻抢救,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

输血迫在眉睫,医生和护士都不具有她的血型,有几位没有受伤的孤儿却可以给她输血,一位女医生告诉这几个孤儿,如果他们不能补足这个小姑娘失去的血,她一定会死去,问是否有人愿意献血。

经过一阵沉默之后,一个叫阮恒的小男孩举起了自己那只已经开始颤抖的小手,紧接着又放下去,然后又举起来。

“我叫阮恒,我愿意为小姑娘献血。”阮恒用微弱的声音说。

事后,医生对周围的人说:“他是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他想准会让他把所有的血都给那个小姑娘,好让她活下来。”

“但是他为什么愿意这样做呢?”有人问。医生转过身子,向那个小男孩提出同样的问题,小男孩回答:“她是我的朋友。”

小阮恒把朋友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这种难能可贵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小阮恒也值得我们敬佩。

是朋友让小姑娘战胜了死神;是朋友让小姑娘死而复生;是朋友让小阮恒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是朋友让小阮恒在小姑娘危险的时候伸出友谊之手。

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我想对小阮恒说:“小阮恒,你真是个勇敢、重情重义、够朋友的人,我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的朋友》读后感

什么?公主朋友?那不是很棒吗?公主怎么能和我做朋友呢?事实上,这不是一个真正的公主,而是一个像公主一样美丽的普通女孩。她转到了一所新学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让我透露一下。

这本书的主编是辫子姐姐余——,她很有个性,喜欢看杂七杂八的书,做白日梦,喝鲫鱼汤,戴耳环。编织长度已达到80.2厘米。

《我的公主朋友》被分成许多精彩的小章节,这些小章节精彩有趣…风格各异。代表性的章节是《我的'公主朋友》。这一章的小作者有点内向,幼稚,对世界充满好奇,对未来充满无限幻想。她是灰姑娘。

《他是我的朋友》读后感作文

我曾在朋友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他。

一次,上完厕所回去,林祎涛跑步向教室飞快地奔去。突然,他被一个高年级的人伸出来的腿绊倒了。我急忙跑上去,问:“疼吗?”他说:“好疼啊!我的腿好疼啊!疼得不能走路了!”我想:林祎涛的腿不能走路了,这说明林祎涛可能受了伤,我得赶快把他带回教室。我问:“林祎涛,你受伤了吗?”他说:“没有,只是腿很疼。”我说:“那我扶你回去吧!”他说:“谢谢你!”于是,我扶着他一步一步慢慢地走。林祎涛真重啊!我每走一步就要用上很大的力气。但是为了朋友,我不放弃,一直坚持着。我扶着他走上楼梯,回到了教室。

我累地满头大汗,有人看了我说就像是在操场上跑了十圈回来了一样,我说:“我就是因为扶林祎涛才这样的。”之后我又讲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他们听了后,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说:“因为他是我的朋友。”

她是我的朋友读后感范文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法国小女孩蒂皮,1990年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她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长大,与野象相亲、鸵鸟共舞、变色龙、牛蛙、大象、豹子、狒狒、狮子······一个个给她带来奇趣、欢乐、惊险、幻想、以及皮肉之苦,最终都成为她的好朋友。

在小蒂皮的世界里,有很多野生动物朋友,变色龙莱昂.她称为“我哥”的大象阿布、还有豹子、蛇、狒狒、狮子、鸵鸟······。

小蒂皮一说起它们的故事,她就像这个年龄的孩子讲同学的故事一样眉飞色舞。这些都不足为奇,因为她是在非洲的野生动物堆长大的,她跟动物们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最长。

看完这本书后,我从小蒂皮身上学到了很多,她教会了我们要学着和动物们做朋友,要和动物们一起分享快乐!

更要善待小动物和如何的亲近保护大自然!

我的朋友

我有一位朋友,它能告诉我许多东西,还能带给我许多乐趣,它就是书。

在我八岁那年,我第一次去与它交朋友,在我家近处,有一家书店,因为那里是私人书店,所以不让在那里看书而不购买,可是那里有我喜欢看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书。于是,我只好经常去那里偷偷地看。

记得有一次,我又偷偷地去看书,当书看到一半时,老板却走了过来,我迅速地将那本书放回书架,在那里装模作样挑来挑去,好像在选书一样。店老板走了过来,看见我在那里选书,就问:“小朋友,你要买什么书?”我只好撒了个谎,说:“老师叫我们买三年级下册的英语书。”我说这句话时,心提到了嗓子眼,生怕她们店里有,这样我就难“逃脱”了,可老天有眼,只听她说:“三年级下册的书还没进货,只有上册的书。”听到这句话时,我放松了下来,想,再看下去的话会被发现的,还是走吧!于是,我便说:“那我下次再来吧。”说完我就走了。

经过这一次偷看,我之后每去偷看时,就会编一个谎言准备“迎接”。直到现在,我还会去偷看呢!

我爱,谢谢它能告诉我许多东西,感谢它给我带来乐趣!

我的朋友

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

她有一个圆圆的脸蛋儿,白中透着红,再添上几分自然的稚气和童真,显得非常可爱。她喜欢扎羊角辫。一跳起来,扎着蝴蝶结的两条羊角辫就一上一下地摆动着,真像两只蝴蝶一样。她乌黑的发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总是那么炯炯有神。

她那双又细又弯的眉毛,像燕子的两个尖尖的翅膀。她的鼻子小小的,嘴红红的,好像一颗美丽的樱桃。她一笑,一对深深的酒窝随着她的笑容跳动。她一张嘴,下边那又尖又白的小牙便露出来了。她还有一对小小的耳朵。

她有许多爱好。比如:唱歌、跳舞、跳皮筋可她最喜欢跳皮筋。有一次,她和我还有其它几个小伙伴一起跳皮筋。过了一会儿,她妈妈叫她回家写作业。她说:等会儿,再让我玩一会儿。说完后,又玩了起来。就这样,我们玩了1个小时,她才回家写作业。大家说,她是不是非常喜欢跳皮筋啊!

她的个子不高,喜欢穿蓝衣服。

她就是我们院的郭雪。

我的朋友

你们知道我的朋友是谁吗?小金?不对。小红?不对。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我的好朋友当然要数小明啦!

他有着浓眉大眼、乌黑的头发、大大的耳朵、美丽的嘴巴和小小的鼻子。

他的性格非常好奇独特!有一次他在照镜子时看到镜子里有另外个人,其实就是他自己本人啦!他非常的好奇,然后还不由自主地钻了进去,结果“咚”地一声响,一瞬间只听到玻璃被敲碎并稀里哗啦地全部掉落在地上,犹如在弹钢琴,发出一系列美妙又惊讶的歌声似的。那时那刻,小明愣住了并摇摇自己的脑袋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面镜子啊!顿时,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好奇有时会害死人的!

当然他也有幸运和福气的特点。每当踢足球,都是有小明的那一队获胜。学校都想把他当做吉祥物了!你们说是不是很幸运啊!

还有没到新年过掉,说出吉祥如意这四个字,小明居然一个月不会做噩梦了!我们全班都觉得这是福气,是老天赐给小明的。

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位独特而又神奇的朋友——小明。

我的朋友_

她总是梳着密密麻麻的小辫子,使她看起来生动玲珑。她个子不算太高,白净的脸蛋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她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身子灵活轻盈。每当体育课时,就是她大显身手的时候了。她能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眩人耳目的体操动作,所以她是我们班的领操小队长,也是体育老师的好助手。

她的学习成绩可是班上数一数二的。每次考试,她总是名列前茅。今年的“区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每个班的名额只有一名,然而班级评选时,她的票数是其他同学的好几倍!胜出之后,全班一片欢呼雀跃,都在为她鼓掌。尽管如此,可她却从不骄傲自满。

她对跆拳道有着浓厚的兴趣,实力在学校可是都出了名的。联欢会上,她与其他同学表演跆拳道,荣获了许多奖项,还站在升旗台上接受了颁奖,这让台下的同学们都羡慕不已。

“滑冰”也是让她兴致勃勃的一项“拿手绝活”。她说,刚开始的时候,她与别人一样,经常摔倒,可是通过坚持,她现在能自由自在地在冰上滑行了。这令还不会滑冰的我感到十分羡慕。

我的好朋友——晗晗,是我在国外认识的中国朋友。

她高高的,不胖不瘦,皮肤白白的,在阳光下闪着白瓷般的光泽。她扎着高马尾,留着齐刘海,弯弯的眉毛下,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天空上的星星般亮晶晶。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有张如樱桃般红通通的小嘴巴。

她特别爱打网球,那段时间受她的影响,我也喜欢上了网球这项运动,所以我们每周有两天都会去上网球课。

第一次上网球课,教练让我自我介绍,我一时紧张都忘记了爸爸教我的几句英语。还是晗晗充当了我的小翻译,还让我别紧张,说:“她刚到海外去上学时,她妈妈只教她说了两个单词water和washroom,她当时很害怕,但后面她发现,只要表情和手势到位,老师和同学也能看的明白,但最重要的是要大胆的去说,三个月后自己就可以和大家用英文交流了”。我的好朋友是不是很厉害?我要向她好好学习。在网球课上,我的名字叫牛牛,因为教练老是把妞妞叫成牛牛,最后其他同学也叫我牛牛了。唉!我就这样无奈的被改名了,晗晗安慰我说:“没关系,叫牛牛,是在说你很牛吧!”哈哈,聪明的晗晗。

哈哈……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美丽、热情、厉害、聪明、调皮、贴心的张凌晗。

我的朋友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有很多的人花了一辈子时间去品味它,也深受许多外国友人的喜爱。而我的朋友深爱书法,因他皮肤黝黑,人送绰号“非洲友人。”

昨天我跑到他家玩儿,刚走到他家门口,一股墨香便飘入鼻中。

过了大约半分钟的时间,他开了门。

我往屋里走,感觉就像墨水形成一个球体把我封得密不透风,不留一点瑕疵。刚刚推开门,我往前看,毫不留神底下的危机,正悄悄靠近。这不,我脚踩一脚在他的毛笔上,一下子头向前倾身体重心向前推移,双眼瞪的左有一个玻璃球那样大,嘴张大。瞬间脸和冰如一带,零下70度的贴在脸上,顿时没有了知觉。

旁边的朋友在一旁偷笑,虽然他笑得很小声,但还是逃不过我这个孙猴子的“顺风耳”。我双脚往向前一收,很快就跳了起来,扭过头,用冷飕飕的眼神瞪向他,他看了我的眼神,嘴巴立刻像被吸铁石封住了似的,不再言语。

我又发出一声干咳,因为他知道,如果再说一句,下场就是像把一个苹果从十层楼上扔到了地上,一下子摔了稀巴烂。

他闭口后,我的目光不再看向他,而是落在桌上的一张张宣纸上。他那样的字体犹如一棵青松,苍劲有力。他走到台案前坐下,只见他拿毛笔轻轻沾了沾墨,然后左一笔右一笔地写了起来,毛笔的停笔、顿笔、拐、撇、点……样样精通,我在一旁看呆了那么好的,这飘逸的字体一看就是苦练出来的。

窗外一缕微风吹过我的身体,我顿时感到清爽无比。这是他慢悠悠的放下笔,伸了伸腰推开椅子,叫了我一声,我竟然没有听见,然后他拍了我一下,我这才回过神来,心里对他的毛笔字赞叹不已。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希望更多人的去学习它,去感受它,将中华文化发扬广大。

我的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长着一米五的个子,浓黑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对大眼睛,挺直的鼻子下是一张说这“火星语”的嘴巴,因为这他总是说让人听不懂的语言,所以他的外号就叫“火星人”。

“火星人”常常为了一点小事就发牢骚。遇到什么时就也没耐心,这么说也许你不信,就听我慢慢道来。

记得那是以个凉爽的星期一早晨,我开开心心的来到学校,一进教室,就见“火星人”在一个个的问“地球人”作业,我也在其中。当“火星人”拿着一搭作业走到我面前,用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跟我说:“交作业。”我立刻在我的书包进行“大搜索”,“搜索”进行了两三秒钟,但对于“火星人”来说已经过了几小时,过了一会,他说:“没带了吧,放心,哥们我会帮你瞒天过海的。”他一脸自豪还拍这自己的胸脯。这简直是侮辱我的人格。看着,他那样子使我很无奈,但我满不在乎地说:“再等一下。”我看见他又在那低估着他的“火星语”。过了几秒钟,我找到了数学作业,但语文作业还未找到。他的脚不听使唤的,开始在我旁边转悠,然后一直不停的催,好像世界末日要即将来临一样,他要先把作业交给老师,然后坐火箭飞往他的故乡——火星。最后,我在书包的最底层发现了“失踪”已久的语文作业,可他已经去交作业了。虽然他是个急性子,但他也是善良的“火星人”他做的一件事,我们班人人知晓。那是一个炽热的下午,韦老师庄重的走上讲台说:“在xx学校的一个校长得了尿毒症,要去做手术,但昂贵的医药费让他们家不知所措,所以,我们学校要捐款。”“火星人”一听就上到讲台,从一个口袋掏出5元5角交给了老师,老师问他这钱原本是做什么的,他说:“我本来想买零食的。”话音刚落,台下就响热烈的掌声。随后有几个同学也上到讲台把自己的一点爱心奉献出来。只见“火星人”又走上讲台,从另一个口袋里拿出了1元1角,这是,有人说这是个吉利数——66大顺。下午,我们也献出一点点爱心后,只见“火星人”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房子存钱罐,老师打开存钱罐,里面有着一颗颗亮晶晶的铜版,这是“火星人”日月积累、辛辛苦苦的积累。现在却要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老师表扬他时,他也还在那嘀咕这他的“火星语”,但这我知道意思了。

这个“火星人”就是我的好朋友——耿申奥。

我的朋友

我最敬佩的是——王晨。

王晨长着高高的身材,大大的眼睛就像清泉一样。

我最开始崇敬她是在学期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班选小组长,三十五人有二十五人选她,我做梦都想当她的组员。因为她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让我着迷,而我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

有一天英语课上单词打擂,我们组挑战王晨组的冷浩,让她们组的成绩一落千丈。

这次打擂后,我经常看到王晨诲人不倦地辅导冷浩背单词。不光是冷浩,她们组所有的后进生都接受了王晨的“特殊辅导”。

又是一次英语打擂,我们组的刘宇挑战冷浩,没想到冷浩一个单词也没错,连最难的letsdo和letstalk也一字不漏的背下来。想到王晨,一股敬佩之情涌上心头。

现在,我明白了这种特殊的力量是什么——是对组员的责任心和爱心。

我越来越敬佩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