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加班管理的通知范文(21篇)

小编: 紫薇儿

通知的时效性很重要,发布者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大家可以参考以下通知范文,了解一下通知的写作要点和格式要求。

规范班组基础管理档案的通知

行车车间各班组:

为了进一步提高班组基础管理水平,使班组基础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具体要求,特对各班组安全基础管理档案做出统一的规划。各班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建立健全班组安全基础管理档案。

一、需建立档案类别。

1、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存放班组月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安全活动方案及总结等;

2、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存放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应急演练记录等;

3、管理制度留存档案:存放厂及车间下发的各类制度、规定、班组相关制度等;

4、危险预知活动档案:存放危险源辨识卡片、活动记录等;

5、职工培训计划资料:存放车间下发的各类培训计划、方案、相关资料等;

6、班组收文保存档案:存放车间下发的各类通知、通报、工作计划、安全活动方案等;

8、职工绩效考核档案:存放职工绩效积分考核记录、责任事故记录等;

9、学习型班组台账:存放创建学习型班组台账。

10、班前班后会记录可不用建立专项档案盒,但必须使用蓝皮合页文件夹封装。

二、以下记录、台账、笔记不再执行,统一执行使用新下发“莱钢炼钢厂员工学习笔记”、创建学习型班组台帐。

1、原车间下发的黄皮员工学习笔记、政治学习笔记;

2、班组安全活动台账记录;

3、吊具检查记录。

三、相关说明

1、以上需建立的档案内容如与学习型班组创建台账内容冲突,应以学习型班组台账为主记录,可不单独建立相应档案。班组其他档案的建立应与以上档案标签统一格式。

2、档案盒正面与侧面标签统一格式,各班组可参照以下格式制作,也可采取独具班组特色的格式。

3、档案盒由车间统一配发。

4、完成时间:2012年2月15日前

银山型钢炼钢厂行车车间

矿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劳资部劳字[2012]18号文件精神,结合两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班组建设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班组长综合素质,增强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意识,全面加强班组建设工作,确保班组安全生产。现对班组长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的意义

依据《》及两级集团公司关于班组安全建设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就是要本着安全第一、严格考核、公平公正、多劳多得的原则,坚持民主化管理,实行班组长任职条件制、岗位津贴制、选拔聘任制、解聘更换制、培养使用制、考核激励制,以此激励班组长自我加压,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努力建设懂管理、会管理、敢管理,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能力的高素质班组长队伍,促进班组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积极推动我矿安全班组建设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

二、具体内容

公正。各单位要将班组长测评资料根据文件要求,于12月15日前上报矿工会班组建设协会。(班组长任职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1)

2、切实加强班组长月度业绩考核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安全管理、队伍管理、工作业绩、培训学习四个方面对班组长工作业绩进行认真考核评比,排名排队,并将考核结果于次月4日前报送矿工会。矿工会将坚持月度评比,张榜通报,发放津贴,季度总结、讲评,年度表彰奖励。

3、切实加强班组长素质准入制度。各单位对班组长的选拔和任用要严格遵循我矿班组长素质准入制度,按照“个人申请自荐--科队(车间)党支部审查--民主测评--矿考核小组审核确定--矿分管领导审批 --矿工会登记并建立班组长管理信息档案--矿工会班组建设协会例行班组长月度考核”的程序,根据月度工作情况,出现工伤事故或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效益及形象的坚决撤换,月度依据班组长工作业绩考核进行排名。进一步加强班组长选拔聘任、解聘更换的规范化 管理。(班组长选拔、聘用,解聘更换具体程序见后附件2)

4、切实加强班组长考核、激励和约束工作。

将每月组织考核人员下基层检查“五好”班组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坚持月度考核,月度评比,每季度召开一次“五好”班组讲评大会,年度“安康杯”表彰和班组建设推进会上进行总结表彰。对于考核存在不认真、不执行、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2)各单位要以“上班出勤好、遵章守纪好、团结协作好、安全生产好、完成任务好”为班组“五好”职工竞赛内容,严格依据“五好”职工竞赛考核标准及办法,对班组员工进行月度考核评选,每月由各班组上报一名“五好”明星职工,于次月4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矿工会,活动竞赛办公室将予以300元∕月资金奖励,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五好”明星的职工予以1000元资金奖励。矿工会将不定期组织相关责任科室深入基层检查此项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坚持月度考核,月度评比,月度上报,季度讲评,年度表彰。

5、切实做好班组长津贴待遇工作。

(1)津贴发放标准:矿井、洗煤厂及矿井地面单位的建制班组的班组长执行津贴制。具体标准为:井下岗位的'班组长500元/月,地面生产单位的班组长300元/月。(没参加矿月度班组考核的班组,其班组长不得享受月度津贴待遇)。

检查考核资料,呈送矿工会班组建设协会汇总;依照辛置矿月度班组长工作业绩信息档案为依据,结合安全部门提供相关资料核对、考核。对考核中存在隐瞒、乱考核打分与实际工作业绩不相符的现象,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班组长当月津贴;严格执行班组长的责任和权力,在安全管理、队伍管理、生产组织、培训学习、工作绩效五个方面,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质量动态达标、员工业务技能水平高,班组安全生产任务班班完成好;否决条件: 班组工作责任区挂红、黄牌一次,当月没完成计划生产任务,或没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指令工作,班组员工及本人发生重大党纪矿纪问题、治安案件,出现轻伤、重伤及伤亡事故,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班组长不得享受当月班组长津贴。

6、切实加强班组日常考核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伙伴、班组安全交底会、班组员工业绩档案、班组亲情化考核、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危险源辨识事故预想预防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辛置煤矿班组建设纲要》内容,严格考核,严格现场开展,严格现场检查,严格奖罚机制,矿工会班组建设协会每月深入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问题,认真整改,并排名排队,通报上网,对每月开展不认真的单位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队长、书记为本单位班组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紧紧围绕文件要求,主动与相关部门、科室紧密配合,积极参与,本着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对单位负责的态度、对企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参与职能,搞好本单位安全班组建设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及时完善班组建设基础制度,合理制定本单位班组建设年底工作安排,做到主题突出,措施有力,责任到人,要创新形式和细化内容,确保工作实效性。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加班的管理制度通知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应该休息的时间工作。

实践中,几乎每个用人单位都会安排员工加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也往往会接受单位的加班安排,甚至出于种种原因主动自愿地加班以完成工作,由于双方对加班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导致加班争议成了劳动争议中最常见的类型。

对单位来说,只有未雨绸缪,事前建立规范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潜在的加班工资争议风险。

我们国家的工时制度可以分为三类: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其中,标准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有三项要求:

1、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

2、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3、每周至少休息1天。

关于加班工资支付有三项标准:

1、平时加班1.5倍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2倍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加班工资。

可见,标准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限制比较严格,而且企业负担的经济成本较大。

规范员工着装管理的通知

1、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检查等。

3、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的制定、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资材仓库负责公司工作服的保管、发放。

4、工作服的发放标准按照实际情况操作。

5、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a、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冬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b、行政专员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c、行政专员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行政专员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行政仓库保管。

d、行政专员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按部门统一到资材仓库领取,仓管员要按照综合管理部的要求如数发放。

部属各单位:

近期对一线生产行为规范巡视中,发现个别员工未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和反光背心进入工作现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机务形象,同时也易造成人身伤害。飞机维修注重“安全第一”,也包含维修人员工作中的自身安全,因此规范工作时的着装既是一种劳动保护措施,又能体现机务的精神风貌。浦东航线维修部以规范工作着装为抓手,逐步梳理安全各个环节,尽快完善sms体系,营造人人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特此重申员工工作期间着装要求,现将具体要求如下:

一、 一线员工在工作期间,要穿着公司统一下发的机务工作服、工作裤及工作鞋并穿戴统一的反光背心。严禁员工混装穿着进入禁区工作现场。

二、各科室员工工作期间着装要求:整洁、大方得体。男员工夏天着衬衣,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女员工不得穿牛仔服、运动便装、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服装。

三、凡有员工违反着装要求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在部门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着装要求的将在部门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当月绩效考核中。

四、部属各单位干部需认真配合、督促本单位员工遵守工作期间的着装要求。如本单位员工一月累计违反着装要求超过三人次,则相关单位干部按管理要求不到位记入当月绩效考核中。

五、业务室检查组应本着实事求事的精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安全生产各个环节有序开展。

六、部属各级干部在值班期间,应严格按规范着装要求着装,未按要求着装的干部违反一次,则在部门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当月绩效考核中。

各支行,分行机关各部门:

2015年员工行服定制工作已结束。现将员工行服着装标准通知如下。

1、自2015年12月6日(下周一)起,一线窗口员工(包括储蓄岗位、会计岗位及敞开式集中办公的信贷岗位员工)在岗工作,必须统一穿着2015年最新定制的行服套装(庄吉集团制作的'西装、衬衫)。男员工佩戴新款领带,女员工佩戴领结。同一工作区域内的女员工佩戴的领结,颜色必须一致。

2、大堂经理、理财经理在岗工作,必须穿着2015年最新定制的行服西装和两个岗位的特制衬衫。同时佩戴两个岗位特制的领带、领结,以区别普通柜员。

3、后线员工在指定的着装时间必须着装上岗。着装标准为阳光集团制作的行服套装,或庄吉集团制作的行服套装。严禁两款服装交叉穿着,或行服与便装混穿。

4、配发唐装的窗口员工,穿着唐装的时间,按照分行个人金融部的规定执行。

5、其它着装要求,按分行综合管理部日前发送的《关于重申工作着装事宜的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加班的管理制度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学校加班行为,激发全校教职工养成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的良好习惯,根据《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加班系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继续进行的工作。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不计算加班补贴(学校校长会研究决定支付加班补贴的除外)。

3、学校加班分两种:值班加班(通称值班)和应急加班(通称加班)。值班系指经校长室批准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学校寒暑假继续工作,含特殊岗位值班(如工会活动室值班、图书馆值班、水电值班等)和因突发性工作由分管校级领导安排校长室批准的临时值班(如政工人事暑假职评、工会寒暑假组织吊孝、上级有关部门寒暑假突击性工作任务等),发给值班补贴。经校长室批准,确因工作需要,在寒、暑假中学校安排的值班之外的继续工作(如寒暑假补课期间膳食会上班、教务科组织下乡招生、学生科体育训练等)可算加班,发给加班补贴。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休日值班可以调休或支付值班补贴(指经校长室批准不能调休的有关部门双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寒暑假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补贴。

2、学校各部门原则上应将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必须在法定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工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严格控制加班,非突击性任务不安排加班。非安排加班不可的应尽量避开法定节假日。学校各部门一定要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经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才能给予加班补贴。

3、在值班期间能完成的工作不再安排加班(即值班与加班不重复)。领取学校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开支的值班补贴或加班补贴(如军训、入学考试、补考、年级组干事、学生管理干事等)要扣除。学校同一部门工作人员的值班和加班安排时应统筹考虑,兼顾公平,综合平衡。行管人员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的应急加班一律按值班计发加班补贴。

1、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值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拟定值班安排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值班补贴。

2、学校加班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汉寿一中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汇总后提供给校长室预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否则,不得支付加班补贴。

3、在法定工作日值班安排原则上一个学期申请(国庆长假、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一次。学校值班和加班安排经校长室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制表,作为核算值班和加班补贴的依据。

1、值班一个工作日补贴 30 元;加班一个工作日补贴 60元;特殊岗位值班采取包干加班补贴的方式,具体标准由校长室批准或学校校长(行政)会研究决定。

加班补贴如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必须在申请表中加以说明,不得在学校行政账目列支。享受调休假者,不得重复申报值班或加班补贴。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各科室将上学期值班或加班情况汇总到学校办公室核算,校长室审批后由后勤科统一发放(值班或加班补贴属于专项经费或核准经费范畴的除外)。

1、对虚报、瞒报值班或加班补贴者,按虚报、瞒报额扣除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学期第一个月岗位工资,值班或加班期间消极怠工,或在值班、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取消值班或加班补贴,并按情节轻重按《汉寿一中结构工资发放暂行方案》给予处罚。

2、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不一致处均以本规定为准。

3、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规范管理健康档案群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应当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负责。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医务人员入户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服务提供情况做相应记录。健康档案信息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合做好健康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工作。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

各地要加快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进度,2017年必须达到30%以上。结合健康体检新建的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试行)》(浙卫发2017196号,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建立。对于原有的健康档案,要结合居民健康体检及高血压等重点慢病的随访管理,按照《规范》的要求,逐步更新和完善已建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理动态记录连续、完整的,视为规范化健康档案。

二、有效使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应当统一存放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调取并查阅居民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要做好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对发现的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服务。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平台,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实现对城乡居民的健康管理。

三、规范管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时,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制度,明确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好建立健康档案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等保障措施并加强对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

四、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1746号)、《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试行)》(浙卫发2017196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建立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和符合健康档案数据元标准的区域卫生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及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各级中心和平台要加快接入我省卫生系统业务虚拟专网,实现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在全省跨机构、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并根据工作要求定时标准化上传省级卫生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加强卫生信息资源整合,有效利用疾控、妇幼、计划免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信息系统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

五、加大培训和技术指导力度

各地要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相关政策、知识技能、任务要求进行讲解和宣传,对《规范》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使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掌握建立、使用和管理健康档案的内容和方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建档工作的督导,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建档、有效用档,确保完成2017年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目标,并实行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规范管理,有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按照市卫生局文件精神,4-6月份大家要进行健康档案的核对工作,为能做到事半功倍,请大家将下列工作一起考虑完成:

1、以前健康档案真实性核查,在电子档中更新;

2、补充首次体检记录,要补电子档;

3、慢性病人随访记录,电子档中更新;

加班的管理制度通知

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规范加班和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业务人员不在此范围之内。

确因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且自下班之时起,延长超过4小时以上的称为加班。

1、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加班的原因和完成情况以及加班的时间进行审核监督;

2、劳动人事分管部门对实际加班时间进行审核。

3、财务部门负责加班相关费用的审核和发放。

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事先未经批准,视为无效加班。紧急事务或者领导临时安排加班的,第二天补填《加班申请表》。

3、每月由人事分管部门统计加班情况,合理安排倒休或加班费用。

1、《加班申请表》记录作为核定当月倒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具体办法如下:

(1)加班在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员工可获得半天倒休或发放加班费30元;

(2)加班4小时以上,按1天倒休计算或发放加班费60元。

(3)延长工作时间不满2小时的,视为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不给予加班补偿。公司不鼓励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4)加班时间内加班人员用餐费用自理,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2、不视为加班的几种情况:

(1)当日未完成既定计划需要延时工作;

(2)参与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联谊等集体活动;

(3)内部培训,非工作时间的授课;

(4)未经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

3、加班劳动纪律:

(1)无故拖延加班时间,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2)据不服从领导加班安排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按照《捷龙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加班期间,未完成加班任务的,视为无效加班,当日加班费不予发放。

1、员工倒休按正常出勤对待。

2、倒休时间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3、倒休仅限个人使用。

4、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员工倒休,次月使用完毕,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顺延。

5、员工倒休应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人事部门备案后方可倒休。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加班的管理制度通知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附件

7.1《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1、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1、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管理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食品摊点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通过加强食品摊点管理,促进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得到落实;食品摊点经营布局更加合理,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食品摊点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更加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确立;食品摊点示范创建蔚然成风,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一)切实加强监管。

1.掌控监管底数。将全县所有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掌控总体数量,对未备案的食品摊点进行动态管理。

2.依法开展备案。及时接收食品摊点备案信息,建立食品摊点动态名录,做好备案信息的动态更新。

3.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和快检手段,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排查风险隐患,对销售无合法来源和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的食品摊点,依法从严查处。

4.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摊点的备案、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发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二)完善规范机制。

1.完善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摊点监管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和流程。采取动态监管、错时监管、有因监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完善手段,加强监管。

2.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从业人员主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3.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按照一摊一档的要求,建立食品摊点信用档案。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食品摊点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引导提档升级。

1.引导规范经营。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各相关部门配合,引导食品摊点进入集中经营街(区、园、村)、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生产经营。鼓励开办食品摊点集中经营场所,对食品摊点进行集中管理。

2.引导示范创建。至2020年,全县创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或食品摊点示范街(区、园、村)不少于5个。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支持示范街(区、园、村)争创“食安山东”品牌。

(一)各镇街: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公众的原则,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指派专人负责食品摊点备案工作,根据备案信息当场制作、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告知县食药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明确其职责和相关待遇,组织其协助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报告,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县行政执法局:依照城镇容貌、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

(三)县食药监局: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将食品摊点纳入年度食品抽检计划,按照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公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四)县质监局:加强对食品摊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县卫计局: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公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六)县公安局:健全案件线索通报、移交案件承办等工作机制,配合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对食品摊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要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积极配合各镇街开展食品摊点监管整治、规范提升行动。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食品摊点的`监管工作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监管工作的事权及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对食品摊点开展全面细致的摸底、备案、监管和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工作组,对各镇街辖区内食品摊点的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经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互相扯皮和推诿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1.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

2.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

金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加强工作日志规范管理的通知

司属各门店店长:

10月22日,公司组织召开月度工作考核方案培训会,会中总经理根据《公司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调整方案》的相关条例,要求各门店店长每月按时提交《月度工作计划表》、《周工作计划表》和工作日志。

总经办自11月5日起,就各门店店长以oa形式提交的工作日志进行了检查。通过5天的检查工作,发现工作日志存在未按时提交、一日多交、提交格式不规范、提交内容表述不全面具体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各门店店长工作日志的规范管理,有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工作日志能充分发挥对各门店主要工作的跟进、落实和业绩证明的作用,现将相关要求重申如下:

1、要求各门店店长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日志管理办法》及时提交,以便于加强对各门店的工作进行跟进和监督。

2、根据本门店当日的工作事项,要求各门店店长分别规范填写“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问题的解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填报内容真实、具体。

3、从本月12日起,总经办将加强对各门店提交的工作日志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公司《工作日志管理办法》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总 经 办

2017年11月11日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管理,培养员工的良好工作作风,做到各项工作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进度,天有日志。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并利于工作监督检查与总结。自今日起实施工作日志制度,每位员工要按本方案坚持工作日志制度,如实记录个人的工作进度、落实情况等,人事部将工作日志作为考核依据。

一、 实施工作日志的目的和意义

(一)以工作日志为载体,提升工作能力。工作日志反映的不仅是工作态度,还能反映出工作能力。把琐碎繁杂的工作记忆转变成书面文字的过程也是梳理工作思路、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能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个人的方案表述水平,同时能够对前期工作查缺补漏,推进下一步工作开展。

(二)以工作日志为镜子,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日志制度使员工每天的工作都能在日志中得以体现,记录工作日志的压力会转变成推动工作的动力,促使自我鞭策,自觉在有限的时间里更有效地完成更多的.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三)以工作日志为依据,提高工作决策科学性。工作日志表面上是写文字,事实上是干工作。工作日志的实施,可以对每位员工的工作内容、进度和结果等有直接的了解,本人也可以对自己每天每时的工作做客观的自我评估衡量。

二、适用范围

《工作日志》适用于新亚博一全体员工。

三、《工作日志》的填写

工作日志记录本人每天工作内容。工作主要指日常工作、突发工作及其他工作。具体记录按工作日进行,记录工作情况,包括工作项目、工作进度、遇到的问题、建议意见及办理结果等。语言要求简洁精练,重点突出,力求规范,避免胡诌和瞎编。

四、《工作日志》的管理

所有人员的《工作日志》实行周报审核制度,每天《工作日志》必须当天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总经理审核,并抄送人事行政部备案。

五、检查与指导

实行每天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检查主要是看工作日志是否规范认真和到位,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在检查和抽查中如发现问题,当事人须向总经办说明情况,人事部实行周通报制度,对未按时提交工作日志员工,人事行政部给予惩罚(乐捐快乐基金)。因故未交工作日志者要出具书面说明材料,无故不交者一律通报批评并处罚100元。

六、试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2年2月06日起开始试行。

2012年2月06日

人资行政部

加班的管理制度通知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计算相应加班工资。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第五条

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标准薪资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

第七条

销售人员计算提成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八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安装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员不计加班,周日和国家节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九条

办公室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安排继续工作,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第十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报酬已包括在标准工资中。不计算加班及调休。

第十一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十二条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

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管理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食品摊点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食品摊点管理,促进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得到落实;食品摊点经营布局更加合理,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更加规范;食品摊点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制度更加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确立;食品摊点示范创建蔚然成风,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切实加强监管。

1.掌控监管底数。将全县所有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掌控总体数量,对未备案的食品摊点进行动态管理。

2.依法开展备案。及时接收食品摊点备案信息,建立食品摊点动态名录,做好备案信息的动态更新。

3.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和快检手段,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排查风险隐患,对销售无合法来源和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的食品摊点,依法从严查处。

4.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摊点的备案、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发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二)完善规范机制。

1.完善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摊点监管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标准和流程。采取动态监管、错时监管、有因监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完善手段,加强监管。

2.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从业人员主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3.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按照一摊一档的要求,建立食品摊点信用档案。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食品摊点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引导提档升级。

1.引导规范经营。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各相关部门配合,引导食品摊点进入集中经营街(区、园、村)、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生产经营。鼓励开办食品摊点集中经营场所,对食品摊点进行集中管理。

2.引导示范创建。至,全县创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或食品摊点示范街(区、园、村)不少于5个。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支持示范街(区、园、村)争创“食安山东”品牌。

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公众的原则,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指派专人负责食品摊点备案工作,根据备案信息当场制作、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告知县食药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明确其职责和相关待遇,组织其协助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报告,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县行政执法局:依照城镇容貌、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行为。

(三)县食药监局: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将食品摊点纳入年度食品抽检计划,按照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公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四)县质监局:加强对食品摊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县卫计局: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公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

(六)县公安局:健全案件线索通报、移交案件承办等工作机制,配合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对食品摊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要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积极配合各镇街开展食品摊点监管整治、规范提升行动。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食品摊点的监管工作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监管工作的事权及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对食品摊点开展全面细致的摸底、备案、监管和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工作组,对各镇街辖区内食品摊点的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经检查发现责任不落实、不作为、互相扯皮和推诿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

2.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

金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管理的通知

各经营户:

为继续推进“铁腕治霾”行动,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依据《食品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洋县城区临时便民摊点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2017年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县城区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用地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经营户,应先在洋县城管执法局申请办理《临时摊位证》,持《临时摊位证》等其他资料到街道办事处(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食品摊贩备案登记证明》后方可经营。

二、凡在县城区从事早、夜市经营占用人行道的,必须严守经营时间,即:早市休市时间为早上9:00;夜市为下午18:30--次日凌晨2:00。

三、严禁在县城市容管理严管示范街范围内(唐塔路、文明路、武康路),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用地从事食品加工经营。露天烧烤必须在划定区域内集中经营。县城区划定三个露天烧烤集中经营区,即傥滨片区(含鹮飞桥西侧);城东临时市场片区(含城东停车场外侧人行道);望江路西段及东城夜市片区(须限制总量)。有固定门店的经营户占道经营的,必须经洋县城管执法局现场查勘,划定占道范围,在规定时段内有序经营。经营摊点及顾客停车,严禁随意占用道沿下机动车道及停车位,必须确保交通畅通及交通安全。

四、所有经营摊点必须符合“八统一”的要求。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燃料,严禁使用煤炭。占道经营场所必须铺设地毯或地毡,谨防油污污染道路。必须设置垃圾桶、泔水桶,自行收集餐饮垃圾和泔水,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

五、所有经营摊点必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办理证照。对拒不整改、继续违反本“通知”规定者一律取缔,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28日。

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管理的通知

各期货交易所:

为了防范期货市场风险,规范期货交易保证金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期货交易保证金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应是现金、可上市流通的国库券和标准仓单。其中现金在交易保证金中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60%,国库券抵押现金的比例不得高于该券种市值的80%。

二、标准仓单只能用于冲抵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头寸所需的交易保证金:

1、被交易所批准的套期保值空头头寸;

2、确定进行实物交割的头寸;

3、以标准仓单所代表的商品为标的物的头寸。

三、禁止使用银行存单、国库券代保管凭证抵作交易保证金。

四、对于使用银行本票、汇票和支票支付保证金的,交易所要建立严格的确认管理程序,只有在确认资金到账后,方可用作交易保证金。

各期货交易所要根据以上规定,加强对交易保证金的管理,做好防范市场风险的工作。

「失效日期」2000.04.10

加班制度管理办法通知

一、范围:包括在编干部职工、临时工和返聘干部。

二、时间:双休日加班,平时下班后加班。上报天数每人每月不超过六天。

三、程序:科长如实填写《加班登记表》,报分管处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综合科汇总填写《加班月统计表》,报处长审核。

四、加班补贴每天按捌拾元(80元)计。

五、各科科长严格把关,合理分配加班任务,个人要有原始记录;五月份以前尽快统计上报,六月份以后按季度上报。

六、寒署假加班,如实上报,依程序审批发放补贴。

七、本办法自1月1日起执行。

加班制度管理办法通知

为做好对加班的管理工作,规范办理手续和审批程序,以达到有效加班、有效休息和统一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要提高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凡能够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不要加班。确需加班,要保证加班人员八小时工作之外的休息时间。

二、凡需要加班完成的工作,须由处室主任填报加班申请单(加班申请单附后),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加班。

三、因时间紧、事情急,未能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者,必须在事后立即按上述要求补办加班申请。否则视为未发生加班。

四、如遇到大型活动需多人加班,由组织该项活动的处室主任办理全部加班人员申请手续。

五、办公室对加班情况每月统计清算一次,学校视情况确定加班补助或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由各处室主任安排加班人员调休。

六、各处室所报的加班人员、起止时间、事由等内容要具体真实,处室主任和分管校长要对实际加班情况进行督查和核实。

七、办公室每月对上个月加班情况进行公示。

八、严格责任追究,如有虚报加班等违规行为,学校将追回加班费,并视情况给予处分。

八、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房产管理所、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全市物业服务的监督,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的准入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申报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核定、变更的,由贵港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产局”)负责受理、批准、发证;企业申报二级资质核定、变更的,由市房产局负责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自治区建设厅批准、发证;企业申报一级资质核定、变更的,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我市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市房产局办理物业资质备案。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核定

(三)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三级(暂定)资质、三级(暂定)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三级资质,应将相关材料交由市房产管理局办证大厅的物业管理窗口受理,市房产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证书。

(四)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三级资质的条件申报资质核定,并提交以下资料:

2、申请报告(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6、股东出资比例说明(原件一份);

7、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8、企业管理制度(原件一份);

9、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书复印件;

11、其它材料。

(五)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核定的三级资质设一年的暂定期。暂定期届满的,其资质证书予以注销。持有三级(暂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暂定期限届满前45日内申请核定三级资质。

(六)物业服务企业的三级(暂定)资质被注销的,不得再申请核定(暂定)三级资质。

(七)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贵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核定申报表(原件一式贰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2、申请报告(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8、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材料(原件一份);

9、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原件各一份);

10、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书复印件;

12、其他材料。

(八)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限为5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重新进行资质等级核定。需申报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45日,按照本通知第(七)项的规定进行申报。

(九)物业服务企业受聘提供咨询、顾问或受聘提供环卫维护、秩序维护、维修养护等单项服务的物业区域,不计入物业服务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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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管理的通知

各经营户:

为继续推进“铁腕治霾”行动,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依据《食品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洋县城区临时便民摊点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20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县城区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用地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经营户,应先在洋县城管执法局申请办理《临时摊位证》,持《临时摊位证》等其他资料到街道办事处(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食品摊贩备案登记证明》后方可经营。

二、凡在县城区从事早、夜市经营占用人行道的,必须严守经营时间,即:早市休市时间为早上9:00;夜市为下午18:30--次日凌晨2:00。

三、严禁在县城市容管理严管示范街范围内(唐塔路、文明路、武康路),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用地从事食品加工经营。露天烧烤必须在划定区域内集中经营。县城区划定三个露天烧烤集中经营区,即傥滨片区(含鹮飞桥西侧);城东临时市场片区(含城东停车场外侧人行道);望江路西段及东城夜市片区(须限制总量)。有固定门店的经营户占道经营的,必须经洋县城管执法局现场查勘,划定占道范围,在规定时段内有序经营。经营摊点及顾客停车,严禁随意占用道沿下机动车道及停车位,必须确保交通畅通及交通安全。

四、所有经营摊点必须符合“八统一”的要求。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燃料,严禁使用煤炭。占道经营场所必须铺设地毯或地毡,谨防油污污染道路。必须设置垃圾桶、泔水桶,自行收集餐饮垃圾和泔水,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

五、所有经营摊点必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办理证照。对拒不整改、继续违反本“通知”规定者一律取缔,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年6月28日。

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高级职称博士__。

中级职称硕士__。

初级职称本科__。

技术员大专__。

技工中专__。

高中(含以下)__。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__年后不再增长。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__、__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

2)第一、第二薪等员工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用车保证,现将局系统公车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纳入规范管理的公车的范围

凡本系统以单位名义购置或租赁的执行公务的车辆全部纳入公车规范管理范围。局办公室负责对局系统公务车信息进行登记造册。

二、加强公车使用管理

公车仅限公务活动使用,严禁公车私用。局机关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管理、相对固定使用,日常用车由用车领导通知驾驶员出车,业务处室在征得领导同意后使用公车。各单位公务用车调度管理办法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确定。遇防汛防台紧急情况,所有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三、实行公车集中停放管理

除公务活动时段外,所有公务用车都应在指点地点停放。局大楼内所有公务用车在局大楼前场地停放,其他单位车辆的停放地点由各单位指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停放至指定地点的,需经用车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因公务需要使用公车的,使用人需事先将用车情况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根据市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用车。公务活动结束后将公车停放至指定地点。

四、加强公车日常管理

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年检、保险以及燃油费、路桥费的报支等由各单位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统一扎口管理。

五、驾驶员管理

各单位应加强对公务用车驾驶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全体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安全文明行车,热情周到服务。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交由其他人员驾驶。

六、强化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对违反禁令顶风违纪的、因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以上通知,请即贯彻执行。

1.1发动机维护与保养 气缸压力是保证发动机性能的基础,及时恢复不可忽视气缸压力。一种新的气缸高密封技术证明:在气缸和压缩比不变的情况下,可提高发动机功率,并可节油15%-20%。, 发动机维护好,肯定节油效果好。

日常维护有:

(1)选好汽油 合理选用燃油,尤其要注意燃油的.蒸发性、抗爆性。公交客车用什么油,取决于压缩比。一般压缩比越大的要求汽油标号越高。通常,压缩比在7.5-8.0应选用90号车用汽油;压缩比8.0-8.5应选用90-93号车用汽油;压缩比在8.5-9.0应选93-95号车用汽油;压缩比在9.5-10.0应选用95-97号车用汽油。具体车到底选用什么标号的汽油,在说明书上都有写明,要按照说明书上说的几号油就加几号油。 驾驶员只有选用合适标号的车用汽油,才能使发动机发挥出最佳的效能。

(3)勤洗空气滤清器 空气滤清器的作用是净化进入气缸内的空气。如果加油超过标准和燃油太脏,都会阻碍空气畅通,从而造成燃油消耗增加。由于路况不理想,公交客车长期行驶在较大灰尘的路上,极容易造成空气滤芯的堵塞,使发动机进气不畅,影响了汽油和空气的混合燃烧,由于大量的灰尘进入汽缸,加快了汽缸火咀的积炭速度,使发动机点火不畅,车辆的油耗就自然会升高。试验证明,如燃油太脏,油面太高会增耗燃油20%以上。因此要注意经常保养,每次清洁后再涂上一定的油膜,底部的润滑油也要按刻度标准加注。所以建议驾驶员们要经常清洁空气滤芯。

(4)清除积碳 燃烧室的积碳增多后,容易引起可燃混合气的自燃,造成功率下降,如果积碳过多,会增耗燃油8%左右,因此在二级保养和因其他原因拆卸气缸盖时要认真清除燃烧室和活塞顶部的积碳,减少不必要的燃油消耗。

(5)检查火花塞 火花塞是将高压电引进发动机的气缸内,在电极间产生火花,点燃混合气。据试验证明:一只火花塞不工作,要多消耗燃油25%。另外火花塞间隙的大小、积碳的多少等等都对功率和耗油有直接的影响。在使用中应注意正确调整好火花塞间隙。过大则发动机高速时容易断火,过小则火花较弱,不易点燃混合气,容易造成积碳,形成短路而不能跳火,从而影响发动机的正常工作,降低了发动机的功率,增加了燃油的消耗。

1.2 车辆底盘维护与节油 车辆能否节油,其本身技术状况的好坏也是节油的关键。如底盘技术状况与车辆节油有较大的关系。

(1)经常检查刹车系统 良好的制动装器可以提高公交客车行驶的平均技术速度和运输效率,如果制动性能不好,就难以保证行车安全,也同样影响发动机燃油的消耗量。因此正确地保养、调整好制动系统,也是安全节油的一个方面。在使用中要保证制动系的正常工作性能,防止出现制动不灵、制动发咬、制动跑偏和制动不稳等故障。 有些车会出现轻微的拖刹,包括手刹车在内,等于行车时加重了公交客车的负荷,会使油耗增加。可以把公交客车开到有一点坡度、路面状况良好的地方,踩住刹车,挂空挡(如果是自动变速则挂在n挡),然后慢慢松开刹车踏板,如果公交客车没有发生滑动,就说明没有拖刹,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试验手刹。

(2)维护消声器 维护消声器一旦损坏会阻碍废气排放从而增加油耗。它的功能主要是为了消除部分噪声,减少公害,但从另一方面讲它又阻碍废气的排出,消耗部分功率。如果消声器破裂损坏,则会进一步阻碍废气的排除畅通,增加油耗。因此平时要注意消声器的维护,如发现破损等现象应及时给予排除或更换。

(3)随时检查轮胎 轮胎气压下降影响轮胎寿命及燃油消耗 ,但发动机在低负荷运转情况下,应适当的降低胎压。由于轮胎在按标准充气后,经过一段时间就会自然消耗掉一部分,气压不足会增加轮胎与地面的磨擦,增加油耗,所以要经常检查轮胎气压和轮胎的磨损程度。如果轮胎磨损严重,会经常出现打滑现象,增加耗油量;而轮胎气压的下降,对行驶阻力、轮胎的使用寿命及燃油的消耗有较大的影响。所以在行车中要注意检查轮胎的气压,不同的车型和轮胎有不同的气压标准,要看清楚公交客车说明书或请教专业人员。最后还要控制好轮胎的温度,保证其在正常范围之内。所以在行车中要注意检查轮胎的气压,保证其在正常范围之内。如果低于这一标准,轮胎的摩擦系数增大,轮胎的滚动阻力也大,此时耗油就高。要注意的是,不要随意变换轮胎的大小,轮胎越宽,车轮阻力越大,这只是在白白浪费汽油。

(4)轮胎工作气压与节油 轮胎工作气压直接关系到公交客车行驶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当轮胎气压低于标准的20%~25%时,轮胎的寿命就会减少20%,相应油耗会增加10%。载荷大时,为提高轮胎的承载能力,适当提高胎压是允许的,对减少轮胎的滚动阻力,降低燃油消耗是有利的,但过高的胎压,会使得胎冠中部异常磨损,胎压过高还会导致爆胎。

(5)选用润滑油与节油 发动机内有许多相互摩擦运动的金属的表面,这些部件运动速度快、环境差,工作温度可达400°c至600°c.在这样恶劣的工况下面,只有合格的优质的润滑油才可降低发动机零件的磨损,延长发动机的使用寿命。目前发动机理想的冷却液乙二醇型防冻液,具有冬天防冻,夏天防沸,全年防水垢,防腐蚀等优良性能。冷却液在发动机冷却系统中循环流动,将发动机工作中产生的多余热能带走,使发动机能以正常工作温度运转。季节温度不是那么高,可以适当的选用黏度较小的润滑油,这样可以使油路保持畅通;高温季节或发动机严重磨损的状况下,可以选择使用高黏度的润滑油,这样的话就会有利于发动机油膜的形成,成功减少发动机磨损。在发动机确保润滑的情况下 发动机就越“省力”,也就越省油。错误的做法是,冬天使用防冻液,夏天改用自来水。

规范会议室会客室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机场公司各部门:

为给各部门创造一个良好的办会、议会环境,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确保机场公司各类会议的正常举办。现将《鄂尔多斯机场公司会议室、会客室使用管理规定》予以下发,请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1. 鄂尔多斯机场公司会议室、会客室使用管理规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公司各部门:

公司会议室是召开各项重要会议的场所,包括行政楼3楼会议室和4楼培训中心。各类培训、会议及活动均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指派专人负责。为进一步协调各部门能够有效使用和日常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室使用范围

(一)党支部各项会议、董事会成员会议。

(二)各职能部门月度会议、季度会议等例行会议。

(三)管理推进小组组织召开的各项管理协调会议。

(四)各职能部门承办的`行业及相关主题的活动、会议。

(五)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的省市部门安排的会议和活动。

(六)各部门20人以内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会议。

二、申请使用会议室程序

(一)各职能部门或党支部承办的各类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承办部门至少需提前三天提交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经申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将会议安排交至行政专员方璞处,以便行政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未履行手续不得随意使用会议室。

(二)如果申请使用会议室的时间和地点发生冲突,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协调解决。

(三)任何部门不得私自以部门名义申请会议室供外单位使用。

三、使用部门负责当次会场的布置(接待、现场服务和清扫)工作。不得随意移动桌椅位置,改变布局(确需移动,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同意);不得乱挂标语;会议结束后关闭音响、灯光、空调电源;关好门窗。

四、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会议室的安全管理。会议室内物品属公用物品,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带出和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将视情况对组织召开会议部门负责人予以处罚。

五、会议召开如需使用音响、投影仪、电视机等设备,由组织召开会议部门与信息部负联系相关事宜,同时,行政人力资源部做跟踪管理。

本通知即日起执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

安徽詹氏食品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管理的通知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彩票资金构成比例政策管理,彰显国家彩票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促进彩票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1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89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彩票和责任彩票宗旨。彩票资金构成比例既要实现政府特许发行彩票筹集资金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宗旨,也要为彩票机构开展业务提供经费保障;既要满足社会公众对彩票的文化娱乐需求,保护彩票购买者的积极性,也要合理控制彩票游戏的刺激性,彰显国家彩票的社会责任。

(二)坚持严格的`管理权限。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由国务院决定,各彩票品种按照彩票游戏销售额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确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可在奖金比例不超过75%的范围以内,根据彩票发行销售需求状况及不同彩票品种的特征,确定具体彩票游戏的资金构成比例。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提取比例,由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根据彩票发展需要提出方案,报同级民政部门或者体育行政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后执行。

(三)坚持比例返奖。各彩票品种应当合理设计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的具体计提比例。彩票奖金应当采取比例返奖方式设计,即彩票奖金按一定比例从彩票销售额中提取。

二、政策调整主要内容。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或变更彩票游戏规则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应按以下要求拟定:

1、严格限定彩票奖金比例。彩票奖金比例应在坚持比例返奖的原则和国务院批准的最高限度以内,根据彩票需求状况及不同彩票品种的特性拟定。要适当控制单注彩票最高中奖奖金额度,合理设置彩票设奖金额,提高彩票中奖面,增强购彩体验和娱乐性。

2、切实保障彩票公益金比例。彩票发行机构应当根据彩票需求状况及彩票品种的特性,在彩票游戏规则中合理拟定彩票公益金比例。彩票公益金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0%。

3、合理控制彩票发行费比例。彩票发行费比例应按照彩票品种特性、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等合理拟定。其中,传统型、即开型彩票发行费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乐透型、数字型、竞猜型、视频型、基诺型等彩票发行费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3%。

(五)自1月1日起,对经财政部批准已上市销售的彩票品种,传统型、即开型彩票发行费比例暂维持15%不变;乐透型、数字型、视频型、基诺型彩票发行费比例超过13%的,一律调整为13%,不超过13%的,暂维持其发行费比例不变;竞猜型彩票游戏公益金比例低于20%的,一律将其发行费比例下调2个百分点。以上下调的彩票游戏发行费比例,除将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游戏发行费下调的一个百分点转入该游戏调节基金用于返奖等外,其余的应当全部用于上调相应彩票游戏的公益金比例。

三、做好政策衔接。

(六)需要下调已上市销售彩票游戏发行费比例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按照合理确定分担机制、保障彩票代销者合理费用的原则要求,于11月30日前提出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提取比例调整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执行。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要切实做好彩票发行销售系统、财务、统计等各项调整工作,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计提比例及时、足额缴交彩票公益金。

(七)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彩票公益金比例和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及时、足额执收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彩票资金和彩票机构财务管理,盘活用好结余资金,按时下达彩票机构预算并核拨经费,确保彩票发行销售工作平稳运行。

财政部。

20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