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赔偿协议书(实用18篇)

小编: 紫衣梦

劳务是一种无形的劳动力交换形式,是劳动力从一方转移至另一方进行特定劳动的过程。以下是一些优秀劳务工作总结的范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劳务死亡赔偿协议书

身份证号码:____,系的(亲属关系)。

李元浩,于0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李元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妻子:姓名____年龄____。

出生日期:____

家庭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为妥善处理李元浩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乙方____元人民币作为补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支助李元浩长女完成学业。

四、乙方保证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对李元浩遗体进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元浩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捺印)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日期:____

提供劳务者受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劳务接受方):

身份证号:

乙方(劳务提供方):

身份证号:

二、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本次受伤可能享有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全部费用),除本条约定款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三、因乙方自身存在过错,前述第二条确定的金额与款项名目,系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过错确定的结果,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后续治疗等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时止,甲乙双方间提供劳务关系即行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提供劳务受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因工伤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甲方因工所受工伤致残等级为五级伤残.由甲方一次性赔偿各项工伤赔偿费用,赔偿计赔偿金额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80000元整;以上赔偿金额只有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二、甲方为乙方重新安排工作,具体工程以乙方能够接受为准。

三、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经济要求;乙方自愿放弃就工伤赔偿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双方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工伤劳务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出生,住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出生,住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通讯费、精神损失费)。

二、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追究乙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伤劳务损害赔偿协议书

乙方于3月左右到甲方处务工,4月工作期间因操作不慎,致使左手受伤,甲方充分考虑到乙方工作不易,确已受伤,乙方充分尊重甲方的关心和积极,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基于本次受伤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即不让乙方基于本次受伤医疗支付任何医疗费,但乙方也承诺,基于本次医疗不占用收益任何医疗费用。

二、基于充分协商,由甲方支付乙方误工费、护理费、营业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赔偿金等各项合计         元。自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2日内支付。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甲乙双方均承诺签署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明白签署本协议的法律后果,若甲方反悔的,除支付上述费用外,应赔偿乙方5万元,若乙方反悔的,除本协议对乙方继续有约束力外,还应赔偿甲方5万元。若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资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协议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解除劳务关系协议书

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务协议(退休返聘协议)关系。

2、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进入甲方公司工作,任职岗位为:_______,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出辞职,甲方同意乙方辞职。

3、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或提供使用的`工作物品并共同书面确认。

4、本协议为对解除双方劳务关系的最终处理,解除关系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法律责任,或因此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如有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所承担损失金额的三倍违约金。

5、乙方离开甲方的公司后,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尚未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因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务关系协议书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根据国家颁布的,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于_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于_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于_      日期满终止,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终止,双方之间不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2.甲方于_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元。

3.乙方承诺,其在离职后不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业务,也不损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否则,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愿负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并结清上述款项后,双方无任何其他异议,同时一致同意放弃向对方主张任何其他补偿、要求的.权利。

5.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和其结清了全部工资、加班费、奖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其也同意放弃。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解除劳务关系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生于: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从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三、经济补偿金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五、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之约定,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补偿金数额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乙方个人雇佣人员从事海上养殖的雇佣活动。甲方于20xx年x月x日在xxxx海域渔船上作业时,因误站在渔船的前部,导致左小腿被渔船上的钢丝缴伤。事发后乙方当天送甲方到xxxxx医院治疗。医院诊断甲为左小腿完全离断伤。x20xx年x月xx日甲方康复出院,并无后续治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标准乙方已经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计人民币xx万余元。

现经双方自愿友好协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标准对甲方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法定费用的给付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解除雇佣关系;

三、乙方履行前条赔偿额度完毕,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结。

四、甲乙双方为此次人身损害至此处理完毕,双方今后互不追究责任,没有任何纠葛;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手印):

乙方(签字捺手印):

20xx年月日。

工伤劳务损害赔偿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

乙方:,,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

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家属来沪料理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xx年xx月xx日存于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在甲方向名下存款账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公证处备查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人: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范本二。

用人单位: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电话: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者伤残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时左右,_____在__________,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时,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劳动者的此次事故属于工伤事故。

第二条经双方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放弃申请工伤伤残评定的权利,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补偿。

第三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如下工伤待遇: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为:__________;。

(2)误工费(含医疗期间及出院之后的康复期)为:__________;。

(4)前述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对于前款约定的补偿款,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全额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拖延;劳动者本人应领取该补偿款,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若委托他人,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也同时终止,双方之间也无其他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劳动者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如工作交接等)。

第五条劳动者在本协议生效后,同意不再就此事以任何理由向用人单位主张任何补偿请求,若劳动者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同意由将已经收取的前述补偿费用全额退还给用人单位。

第六条本协议约定的前述补偿为一次性补偿,劳动者在取得补偿款后,同意不再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补偿,也不再以此为由妨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当补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用人单位执三份,劳动者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于甲方办公室。

用人单位(盖章):_____劳动者(签字):

经办人(签字):

范本三。

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电话:

20xx年x月xx日早晨,乙方为甲方运货,在重庆到成都高速路途中不慎翻车,将甲方货物损坏,给甲方造成人民币的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人民币。

二、乙方以给甲方运货的方式抵扣甲方货物损失费,甲方将扣除每次运输费用的40%,直至扣完为止;若到五月底还未扣完,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给甲方。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工伤劳务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承担乙方因上述人身损害已发生的医疗费用_______元。

二、乙方在头部伤口缝合后,对于继续治疗头部疤痕以及植发的费用,甲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三、上述两项费用凭医院有效票据结算为准,如乙方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追回乙方虚报的费用。

四、乙方收取上诉两项费用后,本协议中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自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工伤劳务损害赔偿协议书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晚上________点,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致使乙方________受伤,后乙方在________医院治疗。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或具体写明赔偿项目)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今后出现其他问题甲方在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年后,乙方_______________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伤劳务损害赔偿协议书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x年xx月xx日点分,在xx市xx区路,因甲方,致使乙方受伤。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入医院治疗,主动垫付住院费、手术费、医药费等费用并就此事的相关赔偿事宜积极与乙方协商。

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于x年xx月xx日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经过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承担乙方因上述人身损害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此笔费用甲方已凭乙方提供的相关票据结算完毕,乙方应将相关票据如数交付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票据,甲方有权追回乙方虚报的费用)。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三、上述两项费用为双方依据法律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的全部治疗费用、康复费、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四、双方约定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方及收款方银行账户应经双方核对确认,确认后如如需变更银行账户,需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方能变更。

甲方账户:                       。

乙方账户:                       。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协议约定款项;

2、甲方应将所支付的款项打入双方约定账户;

3、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相关费用票据支付款项;

4、甲方支付款项后,有权收回乙方向其提供的相关费用票据;

5、甲方在支付上述费用后,不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本协议中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

3、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将相关费用票据如数交付甲方;

4、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相关费用票据真实有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7、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乙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2、如乙方提供的相关费用票据为虚假票据,甲方有权追回乙方虚报的费用;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认可对乙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应提供经核对确认后的银行账户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甲方支付款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协议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协议的全部约定。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另附以下材料:

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户口簿复印件;

3、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仅限于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双方核对确认的甲乙双方银行账户:

6、乙方出具的收款收据原件。

个人劳务关系中损害赔偿责任初探

摘要:社会与个人的基本含义及其关系问题是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主题之一。本文在阐述清楚政治哲学、社会与个人等基本含义的基础上,分析了政治哲学中的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政治哲学;社会;个人。

一、政治哲学的含义及其发展。

实事求是的说政治哲学在今天也尚未成为一个让大家普遍接受的学科名称,德国哲学家们依然还愿意按照其学术传统使用“法和国家的哲学伦理学”或者“法和国家哲学”的名称。也有许多人认为政治哲学属于道德哲学或伦理学抑或是社会哲学。这些繁杂的现象让我们对政治哲学进行界定产生了较大的困难。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施特劳斯一直秉承欧洲理性主义传统,他曾在其代表作《什么是政治哲学》中指出“政治哲学就是要试图真正了解政治事务的性质以及正确的或完善的政治制度这两方面的知识。”韦伯在其《学术与政治》一书中直接从国家的角度着手分析政治,认为政治的核心体现为权力的分配问题,但是权力却是有其独特指向的。政治先于国家,而且政治的功能要远远比国家的功能和作用更为广泛、全面和深入。

从本质上来说政治乃是人类社会在一定团体内部为了分配社会利益而产生的各种行为与制度,这些社会团体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具有一个最高的权力机构、统一的规章制度、一定范围的领土。由此可见,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国家便是人类政治的最为典型的表现。国家范围内政府、政党、社会团体或者公民个人的政治行为及其相应的原则与制度需要一定的观念作指导,这些观念可以有各种来源。于是,政治哲学研究上述政治行为所遵循和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这些原则和制度所从出的规范和价值的观念,这些观念的基础,以及由这些原则和制度构成的基本结构;研究各种不同的政治哲学学派就此提出的各种判断和观点;政治哲学同时还研究有关上述问题的方法论。在这里,人们还就什么是社会、个人、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发生争论,这些争论不仅涉及事实,而且也涉及人们为自己的理解所建立的标准,而这些标准就属于规范问题,因而也在政治哲学的视野之下。

二、政治哲学中的社会与个人的界定及其特征。

任何政治行为都发生于一定的社会之中,任何利益分配都是以人的社会性为基本前提的。所以理清政治哲学中社会与人的基本概念问题是我们其余的讨论能够深入进行下去的先行条件。

在政治哲学之中,社会一词具有两个基本意思,一是指人类群体性的存在,各种语言、制度、观念、习俗、结构和历史等等物质和精神都是人类群体性存在。二是指与国家相对而言的人类有组织的群体,也就是除了国家行为、原则和制度以下,其他的都是社会的领域。事实上,国家行为在终极层面上都是强制的,这也是韦伯等学者们所强调的国家以暴力垄断为其根本特征的原因所在。那么,任何相对于国家行为而言没有终极强制性的行为都被称为社会的行为。举例而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种国家制度,慈善事业是一种社会行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必须要国家通过行使其税收职能来具体实行的,众所周知,税收具有固定性、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基本特征,是一种典型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社会财富再分配。作为一种社会行为的慈善事业,其资金与物资都来源于人们自愿馈赠的捐款和赞助,并且慈善事业的获益者也是由慈善团体根据其自己的信念与章程来指定的。

在政治哲学之中,怎么去理解个人直接关涉到一系列基本的原则与制度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问题。关键之关键就在于个人是否是构成社会的不可再分的基本单位,换句话说,就是在一个政治性的团体中间,单个的个人是否是最为基本的权利义务的主体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这种观念影响深远,甚至一直延续到今天,比如一个人出生在农民家庭,便就当然地只有农民户口,却不能选择居民户口。在欧洲亦然,中世纪欧洲的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家庭,贵族和农奴的身份都是世袭罔替的。到了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认识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个人取代家庭成为组成社会的最为基本的单位,权利义务不是以家庭为单位分配的而是以个人为单位分配的,也就是说个人成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然而这并不是说所有人从呱呱坠地开始就拥有了政治权利。职能就一般情况而言,在公民社会里,法律规定的成年的个人应当是享有与所有其他人平等的政治权利的。由此观之,政治哲学中所谓个人便是政治性团体里独立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最基本的行为主体。

三、政治哲学中的社会与个人关系。

在政治哲学中,如何理解认识并进而规定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有着诸多分歧与争议的问题。关于社会与个人问题争议的主要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人们在确立社会基本原则与相关制度时,究竟是以社会还是个人为最基本的出发点的问题。因此,社会常常又被理解为国家或者其他诸如民族、宗教等某一特定的团体。一种观点认为,个人应该而且必须是社会基本原则与制度的出发点与归宿,持该观点的人认为良好而稳定的社会秩序与规范必须是建立在确保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与自由之基础上,这些权利与自由拥有最优先被考虑的属性,坚决不能以国家的或其他社会性团体的名义来侵犯和践踏个人的权利与自由。这种类似于自由主义的观点今天渐趋流行。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一旦脱离了社会,个人便是一个没有办法规定的抽象的存在物。诸如国家等政治性的团体,其首要的目标就是要保证这个团体里所有成员的安全、权利和福利。从这个角度出发,所以社会的整体利益就必然高于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在现代社会的很多情况下,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通常都是通过社会来实现的。除此此外,每一个社会性团体都拥有其共同的价值观与文化,这种共同的价值观与文化相对于其成员而言就就具有天然的优先性。中国传统的儒家学说,中世纪欧洲的封建主义以及现代的社群主义都是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观点并不是要否认个人权利的重要性,只是认为这种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始终是有限制的。

参考文献:

工伤劳务损害赔偿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梁_____驾驶小客车(内乘王_____、王_____)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_____区_____与_____国道交叉口西_____公里处时,_____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_____抢救无效死亡。现梁_____(甲方)与王_____的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_____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_____支付给了王_____的哥哥王_____)。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_____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伤劳务损害赔偿协议书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住**省*县*村组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住**省*县*村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31033.14元。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与原告系同村村民,平时邻里关系不错。20__年6月期间,被告向刚从外地工作回来的原告多次表达了请原告帮其耕田的想法,原告在不熟悉被告田况的情况下,答应被告帮其耕田。20__年8月20日一大早,被告叫了三轮车将原告的耕田机拖到田边,原告来到被告的田边才发现里面杂草丛生,而且有被挖机压坏的痕迹,觉得非常危险,但是出于对乡邻的承诺,原告还是答应了,但要求被告能安排一个人在旁边打帮忙,以防止出意外,被告当即答应了。当天下午被告不顾原告的自身安全,让原告独自一人去耕作。下午2点左右原告在操作耕田机时不幸发生事故,右腿被卡在耕田机里,多亏同村的几位乡邻夫妇(组人)、(组人)等发现,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才将原告从泥田里救出来,不然性命不保。由于失血过多,离医院路途遥远等原因,错过了最好的治疗机会,来到湖南武警医院的时候医院只得采取了右腿截肢的办法来保住原告的生命。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伤劳务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经过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

三、上述两项费用为双方依据法律或者合同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的全部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四、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协议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乙方并请求公安机关不再立案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安机关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个人劳务关系中损害赔偿责任初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条文虽用语简略,但内涵丰实,外延广泛。如何准确地把握该条含义、归责原则、法律关系等,是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基础。对此,本文试作点肤浅的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中采用了“劳务”、“个人劳务关系“等术语,而未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一条中的“雇主”、“雇员“、“雇佣活动”等术语。以“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取代“雇主与雇员”,这实际上含义相同,无本质差别。因此,个人劳务关系应是指在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方之间的特定关系,主要表现为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实施了接受劳务者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直接为接受一方创造经济效益以及其它物化利益,接受劳务一方承受这种利益,提供劳务一方据此得到报酬的行为。理解个人劳务关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1、从劳务双方的主体资格上看,为个人劳务关系,接受劳务方一般不具有受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如个人之间、家庭与个人之间、农村承包经营户与个人、个体工匠与学徒等之间所形成的个人劳务关系;2、从劳务关系的内容上看,表现为提供劳务一方在受雇期间实施了接受劳务者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直接为接受一方创造经济效益以及其它物化利益,接受劳务一方承受这种利益,提供劳务一方据此得到报酬的行为;3、属于履行劳务职责范围内的行为,如超出了授权范围,但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也应认定为履行劳务的行为。

二、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从该条规定看,提供劳务一方致他人损害适用无过错原则,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比没有变化,仍然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并未考虑到提供劳务一方的主观过错,也未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享有追偿权。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均予以考虑并加以了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如涉及追偿权问题,现应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处理。综合起来看,《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责任,应包括下列情形:(一)提供劳务一方造成劳务关系以外第三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方承担全部责任;(二)提供劳务一方造成劳务关系以内的其它劳务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方承担全部责任;(三)对劳务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或劳务关系以内的其它劳务人受到的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提供方有重大过失的,接受劳务方承担责任后,有追偿权。

三、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伤害的,适用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后半段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规定明确了提供劳务者自身受到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归责原则发生了变化,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责任”,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对《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过错责任理解,不能简单理解为一般过错责任的原则性规定,而是对劳务用工过错相抵原则的规定。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在《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过错相抵原则在《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为:“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对医疗机构一般过错责任的规定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对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为:“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对过失相抵原则的规定为“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从上述列举的法条可以看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与过失相抵责任原则的规范形式是不同的,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在法条的表述上一般只需列明侵权人有过错的,就应承担民事责任。而过错相抵原则则列明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立法形式上强调双方过错的考虑。《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后半段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符合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形式,更接近过错相抵原则的立法形式,若是一般过错责任可表述为“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接受劳务的一方有过错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即可。所以,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后半段的规定,是更接近过失相抵原则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后半段之所以确立了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不同的归责原则,笔者理解认为:第一,过失相抵原则,为各国侵权法所普遍承认。我国过失相抵原则的基本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该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条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基础上,对过失相抵原则的适用范围、标准等等问题进行了解释,初步完成了过失相抵原则的构建,该条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所以,在《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过失相抵原则不例外地在侵权责任法中作出了规定;第二,提供劳务一方和接受劳务一方均为自然人,自然人雇主与法人类雇主相关,客观上投入教育雇员的成本、技术管理水平、安全设施与措施等要低,承担的责任应相对要轻。第三,采用过错责任原则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时,有认真完成雇主所指示的工作的义务,同时应负有照顾自已的义务,否则一旦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不问提供劳务一方是否有过错,接受劳务一方都得承担责任,显失公平。

综上,笔者认为,《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应包括以下情形:(一)接受劳务一方因过错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由提供劳务方负全部责任;(二)提供劳务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自己损害的,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三)对提供劳务一方受到的损害,接受劳务方和提供劳务的双方均有过错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确定赔偿责任,即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自己受到损害,则可以免除或减轻接受劳务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提供劳务一方只是存在一般过失,则不减轻接受劳务一方的赔偿责任。(四)为防止利益失衡,提供劳务一方的过失与接受劳务一方的过失不能全部相抵,除有确凿证据证明提供劳务一方属于故意自伤自杀行为外,接受劳务一方不得免责。

四、《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不足之处。

1、个人劳务关系中,发生提供劳务者遭受第三人侵害时,责任如何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并未作出规定,如何适用法律会发生争议,应是一种缺陷。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了第三人侵权致雇员损害的,雇员享有选择权,其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对此并未作出规定,有人主张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而《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第三人有特别的含义,该条规定的是关于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免除名义侵权人赔偿责任的规定,即该第三人指以名义侵权人为媒介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笔者认为,不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还应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即“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个人劳务关系中,还存在一种帮工关系,侵权责任法对此也没有作出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如遇帮个人责任案件如何处理,在《侵权责任法》中找不到依据,也只能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十四条的规定。

3、《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采用无过错责任并无不合理,但如系提供劳务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未规定接受劳务者享有追偿权,存在不足。

4、关于承揽人、定作人的责任,在审判实践中也经常会遇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同样未作规定,如遇到承揽人、定作人责任案件,现只能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