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担保合同清单(热门19篇)

小编: 紫衣梦

借款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能够保证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益,并规范双方的借款行为。如果你需要参考一份借款合同范文,不妨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本。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保证/抵押人(全称):_________。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 。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 。

(三)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____________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借款期限内不变。

(五)借款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 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 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由 用 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 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绝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绝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 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 声明条款。

1.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2.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

保证/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

保证/抵押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人连带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告贷人:(以下简称甲方)。

告贷人:(以下简称乙方)。

确保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的实行,经三方当事人洽谈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正,详细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称号及场所改动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称号及场所。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置办价改动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置办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改动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除上述改动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正的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具有相等效能。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收效。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能相同。

告贷人(盖章)告贷人。

担任人(典当人)。

或授权代理人。

确保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6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

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

甲方:

乙方:

丙方: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对其违约行为、信用度低下进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担公告费用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个。

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___式___份,甲、乙、丙方各执___份。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整)。

从20____年____月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年。

1、借款利息为____月息,即每月____元。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双方设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若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1、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甲方未能按合同还本付息,属甲方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____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出借人(全称):

借款人(全称):

保证/抵押人(全称):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期限内不变。

(五)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一)本借款由用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条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声明条款。

1。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2。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保证/抵押人(签章):

保证/抵押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范文一: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个。

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范文二:

编号:年字第号。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对其违约行为、信用度低下进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担公告费用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人(全称):_____。

保证/抵押人(全称):_____。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用途:_____。

(三)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名:_____开户行:_____账号:_____。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期限内不变。

(五)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一)本借款由用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终止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声明条款。

1.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2.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地址:_____保证/抵押人(签字):_____。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贷款人(甲方):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

保证人(丙方):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5、利率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人与保证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四条、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计收利息。

第五条、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贷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贷款人支付,并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签订地:。

贷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

签定时间:年月日

收据

今收到贷款人贷款人民币整。

收款人:

年月日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借款种类为,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利率%.

第四条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季(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条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

按约定利率加收50%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第十三条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一、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三、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址:_____。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

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______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____日的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

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

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

第六条

(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

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由各方签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_____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_____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_____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_____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_____。抵押期间,该抵押_____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_____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_____管理机关办理抵押_____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_____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_____在抵押期间向当地_____机构投以机动__________,_____受益人为甲方。_____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_____在抵押期间,其_____到期的,乙方应在_____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_____机构续保,_____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_____,_____费由乙方承担。_____项目如下:

1、机动_____损失险;。

2、机动_____强制险;。

3、机动_____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_____发生_____事故,甲方有权将_____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_____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_____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_____的,乙方应到_____机构办理_____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_____金额小于抵押_____评估价值的,应补足_____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_____的_____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_____,也不得对抵押_____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_____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_____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_____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_____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_____,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_____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_____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_____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_____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_____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_____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_____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邮编:_____传真:____。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________)。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二、递减偿还法: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___月偿还(具体偿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条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不足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提供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质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

第十三条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估价金额的____________‰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原因除外)。

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第十六条贷款人依法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质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质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七条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质物及有关资料退还给出质人,并到质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九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申请金额____________的借款,经保证人保证担保,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借贷利率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出借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出借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出借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出借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出借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出借人损失,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8.借款人出现违约逾期不还款情况由出借人登报声明公示其违约信用信息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当出借人按约将出借款项交付借款人后,出借人有权将本合同涉及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出借人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借款人与保证人时,债权转让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补充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出借规定办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住所:

保证人:

住所:

保证人:

住所:

出借人:

住所: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约地点:_____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xx年[个人借款]字第xx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xx万元,期限为xx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