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防暑降温通知单汇总(十四篇)

小编: 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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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通知单篇一

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施工人员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此通知,请各项目部认真做好如下几点: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抓好夏季施工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温度过高时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6:00-11:00;下午16:30-20:30。

在夏季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现场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茶水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藿香正气水、茶叶等,落实每一位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物品。

要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施工人员提供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电扇或空调。

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施工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公司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xxx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二

各直属工会:

六月起,本市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加强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将刻不容缓,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纽带作用,履行协同参与职责。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是法律赋予工会的重要职责,也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要务,因此要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为当前工会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纽带作用,督促企业行政、单位主管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企业行政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暑降温和夏季劳动保护工作。

(二)发挥网络作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高温季节期间,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的作用,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要针对夏季劳动保护工作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通过组成联合检查组等方式,重点加强高温作业、露天施工、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危害因素较大的作业场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督促企业行政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

(三)发挥平台作用,履行宣传教育职责。各级工会要加大对职工防暑降温和夏季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尤其要运用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寓教于乐等职工喜闻乐见的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指导职工掌握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尤其要提升高温作业职工(含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并渗透到职工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要教育引导职工(重点是农民工)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牢固树立“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的理念,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使安全生产逐渐成为职工的自觉行为。

(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各级工会要组织基层单位,结合“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1000班组”创建活动,广泛组织职工立足岗位查隐患,不留死角和盲点,高温酷暑季节至少要开展一次防暑降温暗查暗访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分类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对一些隐患严重又整改不力的企业,工会应及时向上级工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反映,必要时应提请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置,也可借助于媒体和网络对其曝光谴责。

(二)组织开展职工急救专题培训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依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利用职工午休等时间,组织开展一次防暑急救专题培训,以及防暑降温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让每一位职工了解高温危害、后果和防护方法,切实掌握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高温慰问送清凉工作。高温期间,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筹划和组织开展高温慰问送清凉工作,协调企业主要领导主动关心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以及中小非公企业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慰问奋战在高温作业、高温场地、高温岗位的职工,认真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诉求,及时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能真切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四)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在高温来临之前,各级工会组织要按规定配合企业行政认真组织开展高温作业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高温岗位职工健康状况,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高温禁忌症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一)工作部署到位。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依据国家和本市防暑降温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高温来临之前,积极协助行政制定工作方案,尤其是要制定防暑降温的应急预案,认真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做好防暑降温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经费投入到位。各级工会要在确保防暑降温经费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加大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要在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配置通风、隔热和降温等设备。生产作业场所如有条件的要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作业现场必须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和药品。各级工会要督促行政按照规定按时发放防暑降温劳防用品和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三)管理措施到位。各级工会要切实督促企业行政和单位主管合理安排职工作息时间(露天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推行“做二头、歇中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和避免超时劳动,严防职工中暑事故发生。各级工会要加强对职工食堂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可控,防止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等疾病的发生。

(四)情况报送到位。各级工会要及时总结防暑降温和夏季劳动保护先进经验,破解工作难题,及时通报不到位事例,举一反三,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请各直属工会于9月16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和防暑降温统计表汇总后报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xxx

20xx年xx月xx日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三

全校各单位:

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xx]24号)规定,我校20xx年的防暑降温费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标准:在职人员每人每月150元,校聘短期合同工每人每月75元。

二、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5月至9月共5个月)于6月12日一次性发放(随工资到账)。

2.校聘派遣人员及校聘短期合同工随工资按月发放(5月至9月)。

人事处

20xx年6月12日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四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做好20xx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高温作业可能对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从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发,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将防暑降温作为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班组、落实到职工。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工作部署、信息通报、专项整治和检查巡查等方面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

。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充分发挥组织网络作用,深入高温作业、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场所,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基层和企业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特点,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组织高温作业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通过职代会、集体协商等制度,促进企业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引导职工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

。各级工会要集中开展“送安全,送清凉”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工作指导。要深入基层企业,特别是室外露天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走访慰问一线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提供健康检查、法律咨询、知识培训等服务。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推进“安康驿站”、“爱心驿站”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户外作业职工提供避暑休息场所,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积极宣传防暑降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帮助职工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关爱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和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情况,于9月1日前报送市总工会经济保护部。

联系人:邵松程,联系电话:2055523,邮箱:2950462548@。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xx年7月5日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五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持续高温,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气象预测,今年高温日数将比常年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9-40℃。未来8-10天本市将以晴热天气为主,极端最高气温38℃左右。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应对高温天气的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全力做好高温季节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体之中,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安全监管、建设、交通、国资等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尽力改善劳动条件,合理安排高温季节工作计划,适当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时间,防止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各项劳动措施的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高温相关预案激活措施。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强化迎峰措施,加强应急力量准备,及时处理各种故障,确保水、电供应。农业部门要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加强在田蔬菜生产管理。商务部门要指导搞好高温天气市场供应。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护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强化暑期各类活动的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遵守高温作业规定,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气象部门要加强高温监测预警,加大预警信息传递。卫生、教育等部门搞好高温季节防中暑、防溺亡等科普教育。新闻媒体、相关政务新媒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高温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安全意识。

五、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影响,突发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7月13日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六

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集团)公司:

近期持续高温,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气象预测,今年高温日数将比常年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9―40℃。未来8―10天本市将以晴热天气为主,极端最高气温38℃左右。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和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区政府要求,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应对高温天气的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高温季节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体之中,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国资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尽力改善劳动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区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各街道要重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等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区商务部门要指导搞好高温天气市场供应。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区教育部门要强化对学校暑期各类活动的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管理。区卫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护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

四、区新闻媒体、相关政务新媒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区卫计、教育等部门要抓好高温季节防中暑、防溺亡等科普教育。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影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状况或突发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特此通知。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七

自7月1日出梅以来,我市持续高温,且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周晴热高温天气仍将持续。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的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应对工作

高温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供水供电等造成影响,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务之急,全面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全力做好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要把保障群众生活放在首位,精心安排好高温期间的群众生产生活。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用电。落实预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发生。合理调配医务人员,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妥善处置和及时转运、救治患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要尽量为居民提供公共避暑场所。帮助五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三、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工矿企业、建筑、交通、电力、燃气、环卫等单位要坚决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气象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同时,各作业单位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切实加强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加强电网巡查检修,防范因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行。要督促做好各类运输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防止因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同时做好客运中的防暑降温。加强老旧房屋防火安全的宣传与检查。加强路面车辆管控,加强驾驶员教育,减少因高温酷热、疲劳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要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家校联动,切实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及时提醒、监督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避免发生森林火灾。

五、加强高温天气检测预报预警

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渠道向社会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号,重点加强对卫生、教育、交通、农业、水利、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的气象服务,提出预防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的措施和建议。一旦发生重大旱情或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播报高温预警信息,加强防暑降温常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八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目前我市正值夏季,白天以炎热高温天气为主,为切实做好20xx年夏季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一线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企业应认真落实防范高温天气的各项措施,加强对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平时多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

(二)有关企业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xx),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的`需要;露天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的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经常洒水降温;地下室、隧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应落实通风措施;应在施工现场供应足够的茶水、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饮料,并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和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防止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

(三)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日最高气温将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人员加班;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日最高气温将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作业人员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日最高气温将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四)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从事高温环境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一)监理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企业落实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检查,对未落实防暑降温工作的工地,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住建局安监机构。

(二)各县(市、区)住建局应针对高温天气加强对建筑工地检查,重点对施工作业时间、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防暑降温措施等情况的检查,督促建筑施工有关企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xx年6月23日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九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各有关单位:

近日来,气温快速上升,高温炎热提前来临,中央气象台也连续发布高温预警报告,全国多地出现35度以上高温天气,南通地区也受其影响,气温比往年同期都有不一样程度的提高,所以,今年的防暑降温形势尤为严峻。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筹划,及时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职责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要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广大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用人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职责意识,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供给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作业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做好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景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救互救本事。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高温作业的实际,对劳动者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本事。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十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暑降温费

(一)执行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

(二)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 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经费开支渠道: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调整后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从20xx年6月15日起执行。

二、高温津贴

(一)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发放标准:每人每天25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四)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五)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十一

各镇区中心校、县直各学校、驻城民办学校:

近日,山东省气象台发布了高温黄色预警,预计未来三天我省最高温将超过38℃。为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各学校要制定防暑降温工作预案并认真抓好落实,教室、餐厅、宿舍、校内实习车间等学生室内活动场所要采取开启风扇、空调、放置冰块等措施进行降温;同时,加强室内通风,合理调整课程安排,尽量减少室外活动,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二、关心学生生活,保证饮水供应。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向学生免费提供绿豆汤、茶水等防暑降温饮品,寄宿制学校要调剂学生伙食,安排好课余时间生活。学校医务室要常备麝香正气水、人丹、清凉油等防暑的药品,防止学生因高温天气出现意外情况,一旦发现学生中暑要立即救治。

三、做好学生防暑降温教育。各学校要适时开展防暑降温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防暑降温基本常识。要教育学生采取适当方式避暑,不要到河塘、水库、堤坝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四、结合实际合理调整作息时间。38度以上高温天气情况下,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上午课时(上午减为3节课),增加中午休息时间,下午推迟1小时上课或不上课。遇到高温天气,学校一律不准安排学生参加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在内的'大型室外活动。确定停课的学校,要向学生家长说明情况,请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考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要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思想,在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考试正常秩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为学生营造一个相对清凉、舒适的考试环境,确保中考顺利进行。

xxx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十二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属各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日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防范措施

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期间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或者记入劳动者健康档案。对患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环境的'劳动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体质较差的劳动者,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的,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对其加强预防中暑和其他疾病的保护措施。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组织开展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防暑降温监管执法和责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病防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特别是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各项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是否足额发放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指导和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

电力、冶金、邮政、燃气等行业,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做好本行业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

请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属各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将本地区、行业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于20xx年9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吕宪文,8091139;邮箱:ajjzqaq@)。

潍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6月5日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十三

各单位:

最近我市天气持续高温炎热,为了确保职工盛夏时期生命安全与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不仅仅是《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资料,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企业行政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加大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与治理,防止发生职工中暑伤亡事故。

各乡镇、系统工会,要根据本乡镇、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暑降温工作方案,明确暑期防暑降xx温的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到人,狠抓落实。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及福州市政府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深入基层厂矿开展宣传、检查、走访和慰问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露天施工、高空作业、高温作业单位,危险品储运企业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单位以及往年发生过职工中暑事故的单位等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忙他们完善暑期安全职责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和防暑保健措施;督促他们采取有力措施,调整作业时间、改善作业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并加大防暑降温经费的'投入和物品发放力度,确保职工安全度夏。要关心职工生活,督促和帮忙企业大力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确保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设施贴合和满足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需要。要积极组织慰问活动,让生产一线职工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心、关怀。

检查走访要认真细致、讲求实效。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防暑降温经费预算和落实情景:二是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制定和落实情景以及这些场所工作人员的作业时间安排情景;三是暑期劳保用品配置、配备情景;四是防暑药品发放情景和清凉用品供应情景;五是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情景;六是高温天气的预警机制及相应的xx应急预案建立和急救演练情景;七是夏季易发疾病监控机制、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建立情景;八是组织职工体检情景;九是基层单位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在防暑降温工作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景。

各乡镇、系统和基层工会,要加强与基层工会的工作联系,坚持信息畅通。要及时总结、推广企业在防暑降温上创新性举措。发生中暑、中毒等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工会组织,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得延报、谎报、瞒报。

防暑降温通知单篇十四

因期天气高温炎热,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其化各类事故,切实保障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即日起,本项目部采取有关防暑降温措施,具体包括: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

重视高温酷暑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要以对全体作业人员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本项目部针对夏季高温特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障在高温天气下正常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一)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日最高气温超过35℃,室外作业尽量避开11:00至15:00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9℃时,当日应停止工作,不得作业。

(二)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设施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

(三)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并为作业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确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发生安全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四、加强防暑降温监督管理

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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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xx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