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护理应急预案演练精选

小编: 曹czj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院护理应急预案演练精选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17),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演练提升护理管理水平》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养老院护理应急预案演练精选篇二

为提高养老中心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老人及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敬老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职工和老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在敬老院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感染”、“零疑似”的目标。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

组长:张xx

副组长:王xx

成员:李xx、石xx、黄xx、赵xx

防控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小组成员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一)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敬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等制度。

(二)认真做好疫情期间老人健康情况统计、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重点监测有外出的老人,指定专人搞好处于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老人的服务工作。

(三)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全院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四)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五)密切关注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尤其是被隔离人员的心理状况,及时给予专业心理疏导。

(一)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可正常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

(二)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由家属或养老中心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正常返回生活区和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回养老中心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一)严格落实全院封闭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养老中心实施封闭式管理,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不再接收新入住老人。有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封闭管理期间严禁走访、慰问、探视等,家属送给老人的日常用品或订购物品需登记、消毒后转交给老人。

(二)严格执行每日双检制度

1.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老年人生病,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患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执行。

(三)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按照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教育引导老人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个人宿舍通风,落实消毒措施。

(四)抓好老人饮食健康管理

1.实行“分楼层、分餐桌、”错时就餐制度,避免老人就餐聚集。

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30分钟以上的高温消毒。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五)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

1.切实加强防护知识教育,组织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和老人掌握防护知识,教育引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老人心理疏导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老人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搞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

1.根据防疫需要,准备好老人和护理人员所需的口罩、手套、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2.预备隔离房间,以供未来出现可疑症状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

3.针对季节性气候,储备好老人防寒防冻物资,尤其在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感冒。

养老院护理应急预案演练精选篇三

为确保敬老院五保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镇*办公室报告,办公室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向县民政部门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镇医院的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财政所保证灾后恢复建设资金和人员医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灾后老人的正常生活,把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镇*办公室汇报,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拨打120急救车,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食物中毒可先送乡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派出所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敬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养老院护理应急预案演练精选篇四

为确保敬老院五保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镇办公室报告,办公室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向县民政部门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镇医院的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财政所保证灾后恢复建设资金和人员医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灾后老人的正常生活,把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镇办公室汇报,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拨打120急救车,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食物中毒可先送乡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派出所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敬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养老院护理应急预案演练精选篇五

为有效预防公寓突发传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入住老人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全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1.适用范围

突发传染病是指在全院发生的传染病,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具有传染病的疾病。

2.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化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病,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全面负责落实监督防治措施。遇突发事件,负责接待员工家属及社会有关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

2.负责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工作,做好疫情通报。

3.负责传染病事故的预防控制。并组织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病例活动区域进行消毒。

应急工作各小组职责:负责统计各部门员工的病事假情况,安抚好员工的情绪,负责在第一时间调查病例所接触的人员。

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如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发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支援;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如属于重大突发事件,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院根据上级指示酌情安排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1.我院人员一旦出现流感.手足口病.非典.禽流感.风疹.流脑.麻疹.传染性肝炎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养护员请假,不得带病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院上班。

2.综合办公室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全院入住老人和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3.“养老先锋号”医院负责对全体老人,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做好晨检与午检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养护院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办公室加大进出院门的管理力度,控制院外人员进入养护院。办公室认真填写晨检与午检(晚检)日志,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全院人员要逐一登记,及时上报,杜绝瞒报.漏报与越级上报。养护员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后勤部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入住老人和员工在院内出现传染病,及时向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养护院隔离室休息,并由养护院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市相关传染病医院。老人出现传染病症状的护理部立即通知其家属,由家属陪同去医院,家属不能到院的,由院里统一安排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6.在院内发生传染病的老人的员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养护院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7.养护院对传染病病人所在楼层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8.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如传染病烈性感染,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具体做到: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楼层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养护院一切活动。停止院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养护院安排专门人员对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养护院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养老院护理应急预案演练精选篇六

院内公共空间为安全缓冲区,上班通道换衣间为潜在污染区,各楼层工作区为污染区,生活区设有隔离室。

(一)老人居住区与员工宿舍区域分开。

(二)所有外来物品必须经过国定消毒通道。

(三)食堂采购食材路线固定。

(四)送餐路线固定。

(五)备用物资储备。

(一)新冠肺炎: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

(二)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可能因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出现的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呕吐、腹泻等症状,或当地医疗部门公布的相关症状。

(三)手卫生:通过20秒以上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揉搓冲洗双手,或者通过手消毒剂揉搓双手等方式,清洁并清除手部、前臂至上臂下1/3病菌的过程。

(四)消毒:是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或消除病原微生物和繁殖体,使之达到无害化处理,根据有无已知的传染源可分预防性消毒和疫源性消毒。

(五)隔离:是通过控制感染传播途径的方法,采取各种措施阻止感染链的形成,利用隔离技术切断感染途径。

(一)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则是防止外部感染进入养老机构并防止内部感染扩散。养老机构内出现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养老机构遵循当地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防控要求,及时关注地区疫情变化,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制措施,如实提供或报告相关信息。

(三)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机构疫情防控,下达工作指令。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报告值守、培训宣传等各项疫情防控制度。

(一)养老机构外人员出入管理

1、养老机构对外宜只开放一个出入通道。

2、养老机构进出通道应24小时专人值守,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养老机构的,应无疑似症状且需要养老机构负责人批准同意,进入时要做好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消毒。

3、进入人员应按照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二)工作人员出入管理

1、居住在养老机构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避免参与人员密集活动,做好个人生活防护。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让工作人员在机构内暂时居住。

2、工作人员进出养老机构应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无疑似症状并消毒,应在工作岗位区域内活动,限制养老机构内非必须流动,严禁聚集。

(三)入住老年人出入管理

1、普通区域入住老年人应在居住楼层内活动,禁止聚集及跨楼层活动。隔离观察区老年人应在自己居室内活动。

3、停止接触性探视,可实行远程视频探视。

(四)车辆出入管理

1、非消防车、救护车、机构物资运输车以及防疫用车等特需车辆不得进入养老机构。

2、允许进入车辆经登记及消毒后,按指定线路,在指定位置停靠。

3、车内人员的管理同4.1.2。

(五)物资进出管理

1、在养老机构进出通道外或偏离服务区的区域设立物资交接区,无接触式交接。

2、交接人员管理同4.1.1。

3、物资接收应填写接收清单,现场查验,规范消毒。

(六)养老机构内应设立专区和专门通道

1、根据机构条件和人员行动路线安排,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清洁通道、污染通道,实行区域化通道管理。

2、养老机构各服务区域只开放一个出入通道。

3、制定分区管理流程、操作规程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养老机构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服务方式。

(一)医疗健康服务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2、非疫情相关疾病,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治诊疗,尽量避免外出就医;急需外出送诊的,在就医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养老机构时必须做好消毒及隔离观察。

(二)生活照料服务

1、老年人不串门、不串楼、不聚集,老年人离开居室须佩戴口罩。

2、老年人个人日用品严格分区放置。

(三)膳食服务

1、取消集体就餐,送餐至老年人居室;条件不允许时,实行分时段就餐,集体就餐的老年人保持一定距离,间隔不少于1米。

2、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家属送餐。

(四)洗涤服务

1、衣物、床上用品分类清洗,被污染衣物或床上用品先消毒、清洗后再洗涤。

2、洗衣机使用后应进行消毒处理,洗衣间每天早中晚各进行一次消毒工作。

3、污衣收集车一用一消毒。

(五)文化娱乐服务

1、暂停集体活动。

2、鼓励老年人在室内开展适宜的文娱活动、肢体康复锻炼等活动。

3、有条件的可以组织老年人通过网络开展文娱和社会交往活动。

(六)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1、应帮助老年人适应疫情防控环境,减轻疫情防控引起老年人心理不适。

2、重点关注隔离观察区的老年人和心理压力较大的老年人,必要时开展针对性干预。

(一)防护等级

1、养老机构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外科口罩,老年人离开居室应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2、养老机构已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隔离衣、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在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应当做好手卫生。老年人在居室内接受服务时应佩戴外科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消毒技术

1、空气消毒

室内通风每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宜开窗通风的,室内有人状态下,使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消毒;室内无人状态下,可采用紫外线消毒,紫外线照射时间60分钟。

2、物体表面及地面消毒

2.1室内地面、物体表面及各种开关按钮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净水湿巾擦拭,每日两次。

2.2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电梯、地面、物体表面及各种开关按钮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净水湿巾擦拭,每日两次。

2.3手和皮肤的消毒:75%酒精涂擦,作用1-3分钟,也可使用含酒精速干型手消毒剂揉搓作用至手干为至。

2.4电脑鼠标、键盘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如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应当专人专用,每次使用后用75%酒精擦拭消毒。

2.5走廊、电梯等公共区域应放置含醇手消毒剂。

2.6厨房、洗衣房以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日擦拭不少于两次。餐具消毒首选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然后用净水冲洗,或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使用后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三)垃圾、医疗废物的处置

1、疫情期间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2、医疗废物在离开各楼层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

3、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两次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

4、废弃口罩、手套、鞋套、防护衣等防护用品应当丢弃至专用的“有害垃圾”或“医疗垃圾”桶内,然后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垃圾桶表面应做明显分类标识。

(一)分区管理

1、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设置医疗隔离观察(室)区,医疗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

2、医疗隔离观察(室)区的防疫物资按高等级防护标准配置。

(二)出现可疑症状的处置

老年人、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立即进入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隔离观察,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处置。

(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老年人、工作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应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

2、养老机构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排查、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工作。

(四)返回养老机构人员的管理

治愈后需要返回养老机构的人员,应医学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回。

养老机构应做好疫情期间所需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的评估、采购、协调、管理及分配使用工作。

(一)防控物资种类

1、防护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防护功能的口罩、帽子、检查手套、隔离衣、防护服、鞋套或靴套、护目镜、面屏。

2、消杀类:包括但不限于含醇消毒液、75%酒精、含氯消毒剂。

3、设备器械类:包括但不限于可移动紫外线消毒灯、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测温枪及体温计。

(二)防控物资配置

1、防护用品使用及配置:各类防护用品应按照工作区域的防护要求佩戴使用,并根据直接服务类岗位及非直接服务类岗位的要求进行配置。

2、消杀物品使用及配置:根据不用区域及消毒要求进行配置。

(三)物资管理

1、机构内所有物资按照类别及储存条件分仓库专人进行管理,在机构指定的物资交接区无接触交接方式,入库前需拆除外包装或外包装进行喷洒消毒。

2、设置安全库存:养老机构应根据当地疫情、机构人员,规模等情况,按配置标准要求,配齐配足物资。如物资数量不能满足配置标准,应优先保障机构直接服务老年人的工作人员。

(一)宣传方式

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向老年人、老年人家属、工作人员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的基本知识。

(二)培训方式

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对机构工作人员、老年人及家属、相关服务提供商进行机构内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以及养老机构防控措施等培训。

(三)培训评价

养老机构内所有人员应了解预防新冠肺炎的个人防护知识。工作人员应掌握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规程。

个人防护主要措施有正确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不扎堆、不混用生活用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

(一)正确戴口罩:个人独自在房间时,不需要戴口罩。离开房间在公共场合应全程带好口罩。戴口罩应遮住口鼻。病患和医务人员口罩按要求定时进行更换。

(二)勤洗手:养成良好的手卫生习惯,严格手卫生。

(三)测体温:每日早晚2次测体温,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四)不扎堆:不外出、不串门、不聚餐,停止集体活动,必要的工作或生活交流应减少人数和时间,并保持距离1米以上。

(五)不混用生活用品:包括脸盆、毛巾、衣物、牙刷指甲剪等。

(六)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医护人员、护理员、行政后勤人员在进入污染区域和疫区工作的时候要正确穿脱防护装备,包括帽子、护目镜、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手套和鞋套等。

(七)长者: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离开房间要带好口罩,不外出、不串门、不串楼层;避免交叉感染,发现于疫情相关的症状要及时隔离,及时就医,就医通道专用线路;全程做好防护。

(八)护理员: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工作时全程穿戴好防护服,带好口罩和手套,进行每一位长者和每次生活护理操作前、操作结束后都要洗手。护理员应在所工作的楼层全封闭生活和工作,短暂外出应更换防护服和穿外出鞋,回来后要进行全身消毒、洗手,并更换防护服和工作鞋。

(九)保洁: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工作时全程穿戴防护服,带好口罩和手套和高筒防水靴。正确配置和使用消毒液,抹布、拖布分区域、分功能使用。保证污染废弃物转运过程中要全程封闭运输,卸载污染物品废弃物之后,要对使用的车辆、转运桶、污物包装袋等要进行消杀。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上报,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厨房员工: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带好帽子、口罩和手套。所有工作人员每次操作前后要手消毒。在食材、食物的接收、清晰、制作、配送等全流程操作过程中,要遵守食品加工卫生安全流程。送餐人员要保证送餐过程中餐车、餐盒全封闭,送餐人员乘坐清洁电梯送餐,送餐车不能进入护理楼层工作区域,餐食送到各楼制定区域。外出采购人员外出要更换防护服和穿外出鞋,回来后要进行全身消杀,并更换防护服和工作鞋。每日要对食堂地面、食具、送餐车进行消毒。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一)门卫: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穿戴好防护服和口罩手套。与入口处被检查人员保持一定距离,尽量避免面对面接触。对笔、红外线体温枪使用后立即消毒,在登记、测量体温后要洗手。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二)医护人员: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进入工作区域时全程穿戴好防护服,带好护目镜、口罩和手套。医护人员戴双层手套,在进行消毒时要使用橡胶手套,必要时穿长筒胶鞋。如遇防护服损坏,经消杀程序,进入缓冲区,更换新防护服和工作鞋。完成工作离开工作区域时,按规定脱防护服程序,在规定区域、进行消杀,完成清洁工作后,方可进入清洁生活区。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三)后勤保障人员: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戴好口罩,勤洗手。尽量避免多人聚集开会,错时就餐,工作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办公室保持每日通风1-2次。进入护理楼层工作区域时全程穿戴好防护服,戴好护目镜,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避免触碰其他物品表面。离开护理楼层工作区域时,按规定程序,在规定区域,进行消杀,完成清洁工作后,方可进入清洁办公区域或生活区。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养老院护理应急预案演练精选篇七

1、敬老院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敬老院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敬老院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敬老院负责人应立即启动敬老院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

2、当接到敬老院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当敬老院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1、各镇及敬老院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敬老院各类资源储备,当敬老院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敬老院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敬老院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1、当敬老院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敬老院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敬老院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执行。

2、当敬老院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敬老院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敬老院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敬老院,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敬老院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敬老院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敬老院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敬老院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1、充分发挥公办敬老院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敬老院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敬老院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敬老院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敬老院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敬老院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敬老院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敬老院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敬老院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当地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敬老院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敬老院人员保障到位。必要时,可报告当地政府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养老院护理应急预案演练精选篇八

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

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当养老机构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1.各镇及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皖疾控办(2020)136号)执行。

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1.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养老机构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养老机构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当地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人员保障到位。必要时,可报告当地*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