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

小编: 曹czj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篇一

乙方:茅台镇______村(社区)______组_________

一、甲方依法征用乙方土地,并依法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依法服从甲方征地并领取征地补偿费。

1、征用土地共_____亩,其中耕地______亩,林地、园地____亩,牧草地、其他农用地____亩;建设用地______亩;未利用地_____亩,青苗______亩。

2、经济林木以原始登记为准。

三、甲方依法支付给乙方各项补偿费为:

1、耕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元;青苗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2、林地、园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3、牧草地、其他农用地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元。

4、建设用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5、未利用地______亩,补偿金额:_______元。

6、经济林木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佰__拾__万__仟__百__拾__元___角__分)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其中一份交付款单位)。

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篇二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于崇仁县西北部、河上镇政府东南部,距崇仁县城8公里,距河上镇政府驻地5公里,涉及河上镇元家村和甘坊村。项目东至崇仁——东来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6°02′03″-116°05′21″,北纬29°49′34″-27°52′09″。项目区总面积248.96公顷,其中元家村192.17公顷,甘坊村56.79公顷(5063.25亩)。项目总投资307万元。

2、项目效益

2-1功能和经济效益

(1)项目区248.96公顷土地通过综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预计每年可增加产值39.45万元。

(2)原有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后,使没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成本减少200元左右,生产投工减少10歌工左右,每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总成本减少500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产成本约9.32万元。

(3)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后,原有耕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双季稻,还可种植冬作,预计原有耕地每公顷可增产值0。225万元,每年可增产值41.93万元。

2-2社会效益

(1)可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社会效益。

(2)通过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1.40%提高到96.92%。

(4)通过整理,水利工程网络覆盖186.35公顷,从而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

2-3生态效益

(2)建立农田防护林网,改变以前少林或五无防护林的状况,提高了林木覆盖率,有效地增强防风固沙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3)改变了零乱的坑塘和无序的灌溉沟渠,建成了排灌分开、统一有序的农田排灌系统,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

(4)改变了高低不平、弯弯曲曲的农村道路状况,建成了便利机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网络,提高了道路的网络水平。

3、资金来源

全部资金307.2万元由国家拨款

4、项目的目的、意义

4-1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使农田基本达到同一层面平整,建立高标准、高效率农田。

4-2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与沟渠体系,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变为标准化田块,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土地集约规模利用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3改良土壤水、肥条件,提高农田质量,调整农业和农作物结构,实施集约规模经营和管理,提高耕地的产出率。

4-4通过路边、沟边等农田防护林带的种植,提高区内林木覆盖率,增强防风固沙作用,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1、通过对沟、田、水、林、路的综合整理,实施248.96公顷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成为“田成方、溪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标准化生态农业园区。

4、完成11750株农田防护林的栽种工作,按3米1株的标准栽种,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5、积极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达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

三、项目的实施步骤、资金分配、时间安排

1、项目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资金情况,先着手投资少,见效快的工程,并尽量避开雨委,充分利用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

(1)测绘项目区地形图:年月日—年月日;

(2)编制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3)核实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并制定调整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4)项目工程招投标:年月日-年月日;

(5)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年月日-年月日;

(6)项目开工施工放样:年月日-年月日;

(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年月日-年月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

(8)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年月日-年月日;,修筑各类道路及桥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建生态防护林、配套电力工程、蓄水与提灌站工程。

(9)竣工验收:20xx年4月

2、资金分配

(1)该项目国家总投资万元,其中:

(2)工程施工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设备购置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4)前期工作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5)竣工验收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6)业主管理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7)不可预见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措施

3-1、管理制度实施措施

3-1-1、公告制度实施措施

(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14—28天将土地整理项目名称、总规模与项目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2)项目招投标公告。为了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招标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用全省范围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工图答题—施工单位投标—公开投标—标文评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项目招投标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结果等。

(3)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乡(镇)、村进行为期15天的公告。

3-1-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措施

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法人单位,对项目周期的各个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负责。

(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有关制度。

(2)项目建设阶段:公布公告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履行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协调其他问题,抓好组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

(3)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对项目工程验收。

3-1-3、合同管理实施措施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组建有关组织,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三方的权责利。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其他招投标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法人盖章签发。合同纠纷调处按《合同法》规定程序处理。

3-1-4、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

(1)招标的组织实施: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体的招投标方案,交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自始至终参加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电子幕墙、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竞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3)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然后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

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篇三

建设单位: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xx-xxx-xx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xx-xxx-xxx-x复垦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乙方作为该项目施工承包单位。经双方协商,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材料、机械设备、水电及配套安全设施等)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工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特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的实施面积为 3.4195 公顷,规划预计减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 3.4195 公顷,所涉及石壕镇梨园村5个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时间:

1、工程工期为60天;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4月1日;

3、合同签订后5天内,由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开工令;

4、乙方延误工期一天,按中标合同价总额的 1%处罚;

5、乙方延误开工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三、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7)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送完整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等共两套。

四 、安全文明施工

五、工程廉政建设 1、甲乙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土地整理复垦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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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篇四

会议时间:2011年7月1日

会议地点:监理办公室

会议主持人:王万良(现场监理)

参会单位:汝南县国土资源局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平舆县津程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汝南县恒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市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志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正阳县忠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鑫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驻马店水利工程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建筑工程总公司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会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附 后)

主 要 内 容

一、施工方依次汇报当前施工情况

1标段:拱桥已完工,板桥还剩一个五米板涵。

2标段:田间砼道路工程基本完成。

3标段:60%砼路面完成。

4标段:拱桥、板桥已完工,正在清理扫尾工作,准备清理 。 5标段:砼路面已完工,准备施工泥结碎石路。

6标段:砼路面已完工,泥结碎石路完成20%。

二、王艳峰讲话的'主要内容

各标段工程已基本完成,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还没解决,下步主要先解决施工中存在问题再进行下步工序。监理和业主监督。

三、陈冲讲话的主要内容

1、路肩陪护不给钱但必须干,下周开始检查。

2、近期省、市、县局要检查,各标段做好准备工作。

四、王万良讲话主要内容

1、对于以前存在的问题监理部已下发《监理工程通知单》,是有问题的标段要按照《监理工程通知单》要求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监理工程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复验。

2、当前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有设计变更、天气、位置调整等。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方案、周计划、月计划,充分把影响进度的因素考虑进去,合理安排流水施工,尽量把工期往前赶。

3、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井口要采取保护。

五、乔文亮讲话主要内容

1、月计划、月报每月一次不按时报的,每项罚款500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工程材料是按要求见证取样送检,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3、按监理要求同步整理施工资料,施工资料不齐全,不计量工程量,不拨付工程款。

4、砼试块、砂浆试块按要求留置。

5、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返修。

6、以后工作汇报都要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和业主。

7、建议业主尽快按合同支付监理报酬,以便监理部更好地为业主服务提供有利条件。

工程项目部

2011年7月3号

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

一、甲方与乙方达成征收土地意向,面积约亩,准确数据以上报征地时的勘测定界数据为准。

二、征地未上报前,甲方不支付土地补偿费,乙方继续负责拟征收土地上的耕种,甲方需要上报土地征收时,以上报征地范围的勘测定界面积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补偿标准按照标准计算,由县统一征地机构直接拨付。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在公告时清点完毕,征地上报时按确认的青苗、地上附着物清单一次性补偿,后种作物不再补偿。

三、本次征地意向的范围、权属已经双方确认,涉及的被征地农户由乙方负责告之。征地上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正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实施征地相关程序。

四、在上报征地时由县统一征地机构与乙方签订正式征地协议,并按照上报时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统一征地机构根据实际批准征收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

五、征地方案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自觉遵守,违约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篇六

2、流转耕地面积:亩。

3、丘块数量:

二、 流转土地的用途、价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转土地的用途:用于花卉苗木生产或蔬菜瓜果生产。

2、流转价款:每亩。

3、支付方式:双方签字后一个星期内支付两年流转价款;其中一年流转款作押金(租赁到期,退还押金。);第一年流转期到之前支付下一年流转价款,以此类推。流转期间不再产生其它费用。租凭期间租金随行就世,本村租金涨,租金跟着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乙方的土地流转款。

2、在合同明约内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3、有义务处理土地边界问题和流转前遗留的人事纠纷问题。

4、如土地国家征收,有权领取国家补偿的土地征收费,但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应归乙方。

5、有权监督乙方的土地使用性质。

6、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提供土地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权限,有权依法自主利用和经营流转的土地。

2、享有受让土地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土地流转款。

4、支持国家征收土地,有权领取国家征收土地所赔付的苗木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有权享有国家有关农林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

6、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破坏耕地结构。

8、保留田埂。

五、合同的转租、变更和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流转方同意,遵照志愿、互利原则,可以将流转土地全部或部分流转给第三方。

2、二次流转要签订流转协议,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流转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和乙方之间仍然按原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二次流转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利和承担义务。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书方可变更解除本合同。

5、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流转,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流转合同义务,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无故干预乙方经营权造成损失的。

(2)无正当理由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3)因流转前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使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乙方未履行流转合同义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索

(1)拒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款的。

(2)违反合同约定的。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本合同附件,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双方发生纠纷的,双发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村委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村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篇七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实现我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占补平衡,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广东省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经费来源是指省级留成的耕地开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它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

第二条土地开发整理应遵循下列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及土地利用计划;

2、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4、因地制宜,先易后难。

第三条项目组织管理由省厅规保处牵头。地籍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室及省土地整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规保处负责项目选点、论证、立项计划、竣工验收工作;地籍处负责开发前后地类确认和变更工作及土地权属调整确认工作;财务处负责项目预算审核、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室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厅土地整理中心受厅委托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初审和监督指导实施工作。

第四条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下称专项经费项目)类型有: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重点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垦利用并增加耕地面积:土地整理重点对农业生产条件差、土地利用率低的农用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净增耕地面积达到10%以上;土地复垦重点对废弃工矿用地、旧村场重新开垦利用并增加耕地面积。同时存在上述两种以上开垦方式的项目,以主导开垦方式确定项目类型。

第五条项目开发整理标准。

1、土地开发及土地复垦标准。以旱涝保收为建设标准,总体要达到地块方格化、灌溉硬底化。

2、土地整理标准。总体要求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达到田块方格化、灌溉硬底化、耕作机械化、环境园林化“四化”要求。

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六条项目申报先由县级(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情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请,报地级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地级市国土资源部门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项目申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自然条件。水源充足,满足项目灌溉;道路通达项目点,周围交通方便,满足工程施工、生产运输需要;地形坡度小于15度,地类符合地籍有关规定要求;土地权属主体明确、界限清楚,无争议。

2、建设规模。土地开发项目200亩以上;土地整理项目200亩以上;土地复垦项目50亩以上。

2、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图,1/10000地形图;

4、土地权属现状情况和权利人对土地开发整理进行权属调整的同意意见;

5、涉及林地和河滩地要附有相关部门的同意意见。

第七条省国土资源厅依据各地的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补充耕地项目库以及地级以上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统筹选出备选项目并组织论证。项目论证包括对项目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条件等综合评价。经论证确定适宜开垦的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内部会审研究确定,并向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开垦任务,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土地整理中心。

第八条项目规划设计及投资预算。项目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方案的编制,原则要求由具备水利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工程要实行招投标,规划设计方案由项目承担单位报地级以上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报省土地整理中心初审。省土地整理中心将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内部会审的方式审批实施。

第九条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粤财农[2001]378号)和《广东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 理暂行办法》(粤财综「2002」4号)执行。

主管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按照省补充耕地验收的有关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的验收确认书,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利用现状图件、数据的变更工作,做到“实地、图件、数据”三者相一致。

对验收不合格或资金使用有问题的,由省国土资源厅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属使用耕地开垦费的项目,新增耕地面积的指标20%留给地方,80%由省统一掌握。使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新增耕地面积,不作占补平衡指标。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二00二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篇八

乙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

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附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

二、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

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