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工作报告应该由谁来做

小编: 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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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报告应该由谁来做篇一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xx年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至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共计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情况

1、《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xx年度报告》及摘要;

3、《xx年度审计报告》;

4、《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xx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8、《关于续聘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期权数量的议案》;

10、《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情况

1、《关于公司xx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情况

1、《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情况

1、《关于公司xx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情况

1、《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情况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情况

1、《关于公司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xx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xx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xx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xx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xx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与调整情况

1、xx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期权数量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朱策亮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其对应的23.9876万份期权予以注销,注销后激励对象由98名调整为97名,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5469.1850万份调整为 5445.1974万份。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的97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等有关规定,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xx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认为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与公告人员一致,本次可行权总数量为2722.6008万份。

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97名激励对象与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激励对象的xx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考核方法》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97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五)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六)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存在480万元应收债权。经核查,该480万元应收债权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另,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先生为支持中国农民大学办学,于本年度向公司子公司中国农民大学捐赠500.00万元人民币。

xx 年,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外担保情况

xx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xx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抓好监事的学习

xx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xx 年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

监事会工作报告应该由谁来做篇二

20xx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为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 2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 参与监票工作,保证了广大股东行使合法权益;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对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依规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的情况进行依法监督;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管情况,监督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活动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xx年4月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99 号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并对公司xx年度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xx年4月 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xx年4月 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 4月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xx年4月xx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xx年5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出具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函》。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5月2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xx年 7月 3 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8月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六)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xx年 8月 7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选举吴静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xx年 8月 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xx年 8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xx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

(八)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xx年 9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等 2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 9月 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九)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xx年 9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xx年第三季度报告》等2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9月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xx年 月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 2月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xx年 2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xx年 2月 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xx年 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等 2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xx年 2月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度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办事, 在履职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审核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当前的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审核各期财务报告,审阅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和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协议约定, 公司按约回购福建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亚特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泓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泓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宇特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权益,有利于增加公司结算的项目资源,提高了公司房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

公司还收购杭州铭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0%权益,收购江苏中昂置业有限公司和苏州惠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00%权益及相关债权净额,受让福建华鑫通国际旅游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 符合公司“聚焦布局,深耕发展”的3+x发展战略,优化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区域布局和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联合发起设立海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峡人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95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3%。公司本次共同设立海峡人寿,能充分利用海峡两岸市场有效资源,挖掘金融行业和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有利公司 以房地产为核心,形成相关资源联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尚未发现内幕交易或造成上市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xx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签署相关协议的事项,及收购杭州铭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0%权益等事项,均属于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 ,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xx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了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xx年修订)》的要求,且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可以更为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资产价值,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因受公司股票停牌等因素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顺延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变更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变更承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xx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九)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

根据《公司xx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68人。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可行权的68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有关安排行权。

(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十一)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该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了制度化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风险。公司对定期报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等重要事项,均已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备监管部门,同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xx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支持、配合和促进董事会工作,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希望公司在 xx年取得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阳光城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工作报告应该由谁来做篇三

大家好!受第一届监事会委托,由我向大会作厦门市周宁商会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大家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协助理事会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商会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检查、督促商会理事会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年度工作计划,经常开会研究,及时贯彻落实,以服务商会会员为宗旨,保证商会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

二、要求商会秘书处工作按年度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督促商会秘书处做好日常性工作,做到每月工作有安排,事事有落实,确保工作具体到位。

按照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实行分级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商会的各项支出、合理使用商会经费、努力节约开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我的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监事会工作报告应该由谁来做篇四

我受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的委托,向代表大会作xxxx年度工作报告,请代表审议,并请各位领导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xxxx年度,监事会在市司法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律师代表和广大律师的热情支持、积极参与下,坚持“全面关注、重点监督”的八字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建章立制探索落实“监督者也要受监督”的工作理念,首次向代表大会公示监事履职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律师的监督。

(一)着眼大局———全面关注市律协各项工作

xxxx年度,监事会全面关注协会的各项工作,全体监事分工协作,列席了市律协15个专门委员会的所有工作会议,还开展了各类活动15项。监事会走访了四个区县律工委,会见了上百人次的律师代表,倾听广大律师对市律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覆盖列席理事会专委会等召开的会议。

列席会议是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列席会议,监事会能及时掌握理事会的工作动态,实时进行监督。针对青年律师工作,监事会建议应加强青工委与区县律工委的联系;针对外事工作,监事会建议应输送更多优秀的青年律师赴境外培训;针对宣传工作,监事会建议应扩大更多的宣传工作覆盖面;在特邀会员工作方面,监事会建议应对行业不同群体的不同诉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特色活动;在律工委方面,监事会建议提供更多加强各区县律工委互动交流的机会。

每天专人查收“监事长信箱”,畅通联系渠道。

本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每天有专人查收“监事长信箱”,目前收到的基本都是涉违纪投诉邮件,监事会第一时间将这些投诉邮件转交市律协纪律部,同时跟踪案件的办理情况。

重视与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的横向交流。

监事会本年度先后接待了到访的北京、无锡、广州三地的律协监事会,就各自的经验、体会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坦诚的交流,希望通过共同努力使监事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和完善。

(二)常抓不懈———监督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监督会费的收缴和使用始终是监事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监事会委派监事列席市律协财务委员会会议,对预、决算等提出及时监督建议。在本次代表大会召开前,监事会聘请审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市律协的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继去年开始的新尝试后,监事会今年依旧在审计工作完毕后约谈审计人员,认真听取他们对市律协年度会费收支审计情况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监事会根据审计情况和审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以《监督建议书》的形式向理事会提出了改进意见,监事会建议理事会应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财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合非营利性、行业自律性社团组织特点的财务制度。加强和重视财务工作,保证财务人员配备力量。理事会应继续重视经费管理以及经费使用效益,适时建立项目、课题等经费使用效益和研究成果质量的后评估制度。

(三)重者恒重———重点推进提案监督工作

监事会认为,提案办理工作是理事会完善工作、履行职责、服务律师的重要途径。九届二次代表大会后,监事会即展开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监事会仔细梳理了上次代表大会中收到的37份提案以及理事会对提案的答复情况,已采纳的提案占30%;留作参考的提案占62%;暂不采纳的提案占8%。这些提案内容包括:会费结构调整、业务研究委员会建设;行业建设;老律师与青年律师工作;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福利,等等。

监事会认为理事会xxxx年提案办理工作呈现以下三大特点:一是数量增加。九届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上共收到50余人次提出的的9份提案;二次代表大会上收到近百人次提出的37份提案。二是难度提升。代表提出的提案内容涉及律师行业的方方面面,如“建立律师的诚信体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制度性协调、拓宽律师业务领域”等。三是成效提高。理事会准确把握提案建议初衷,及时采纳了不少具有长远性、可操作性的提案。为更好地了解提案代表的真实想法,监事会分别从“已采纳”、“留作参考”、“暂不采纳”三种提案类型中选取了部分提案,邀请提案领衔代表参加专题座谈会。座谈中,律师代表们建议律师代表大会的提案工作应当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监事会还就律师代表意见较为集中的提案,专门与会长、秘书长进行了会商,直接转达了律师代表们的意见,督促理事会重视提案办理。该项工作得到了盛雷鸣会长、万恩标秘书长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回应。

监事会进一步对理事会办理提案工作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建议理事会完善提案办理制度,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二是建议理事会在今后的提案办理过程中更加注重与律师代表的沟通,尤其是针对部分前瞻性、系统性、一时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既要继续跟踪研究,也要实事求是地做好释明工作,畅通双向沟通交流的渠道。三是增强办理工作的效能,切实采纳落实提案中的合理建议。上述意见得到了理事会的高度重视,有些原本留作参考的提案,几经努力,已实际得到了圆满解决。

(四)走近会员———坚持调查研究广聚智慧谏良策

xxxx年度,监事会调研工作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常态化。坚持将调研工作纳入监事会的常项性工作,定计划、定地点、定课题、定人员,监事与秘书处公关部人员全体出动,大家工作热情高涨。

二是创新性。监事会不仅注重收集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更主动收集各区县律工委创新工作的有益信息并予以推广:黄浦区律工委积极组织好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纪念活动和外滩金融法律论坛;长宁区律工委充分利用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平台,构建区校合作项目;嘉定区律工委助推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扶持新执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虹口区律工委帮助律师深入参与旧区改造,举办区律师党校专题培训。

三是求拓展。监事会不断拓展新的监督渠道,xxxx年度,监事会举行了针对行业特殊群体专题座谈会。女律师较为关切:大龄女律师的婚恋问题、女律师三期保护问题;青年律师格外关心:案源开拓困难、系统培训机制欠缺、健康保障及婚恋问题;老律师更加关注:建立为老律师服务平台,及时收集传承沪上知名老律师资料问题。监事会监督工作始终聚焦在会员的民生问题上,监事会监督工作始终致力于推进所有会员在执业中收获更多幸福、赢得更多尊严。

四是重实效。监事会坚持把调研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理事会反馈并督促解决。如律师反映较集中的会费结构性调整、科学编制预算的问题;加强对行业特殊群体老律师、女律师、青年律师以及患病律师的扶持和关爱的问题。

我们清醒地意识到,与广大律师的要求和监事会肩负的使命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律师代表提案工作的督办力度还需加大,收集反映广大律师民情民意的渠道仍需拓宽,监事会自身监督能力还需强化,监事会工作规则尚需完善。对上述问题,监事会将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切实改进。

监事会认为:理事会认真完成了上一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六大方面30余项工作,工作富有成效,成绩有目共睹,尤其是:深入推进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掀起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高潮;以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提升了律师形象;注重制度维权,推出多项民生工程,减轻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律师业的影响;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特邀会员工作;律师学院推进课程改革;创新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计分规则;青年律师工作独特新颖;女律师工作丰富多彩。

监事会认为:秘书处较好地完成了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业务研究委员会交办的服务工作,克服了任务繁重、人手紧缺等困难,是令人满意、合格高效的秘书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上海律师人数近年来不断增加,市律协工作日益繁重,秘书处全体成员团结一致,任劳任怨,务实推进协会各项工作,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xxxx年,监事会仍将以律师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市律协新一年的工作要点开展监督工作,一如既往地重视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的监督;一如既往地重点聚焦律师业民生和执业环境的改善。

(一)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升监督工作的能力和实效

党的十八大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全体监事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努力提高监督能力。

(二)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完善工作的方式方法

新的一年中,监事会将走访调研对象从律工委扩展至律所和律师;每两个月依托东方律师网、《上海律师》杂志等平台,汇报监事会工作动态,自觉接受广大律师的监督。

适时启动监事会工作规则的修订工作。xxxx年起施行的《监事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已不适用,监事会将在听取各方意见的情况下,审慎修订。

(三)探索建立督办提案工作的常态机制

新的一年中,监事会将继续关注提案的办理工作,使律师代表所反映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答复和落实解决。

监事会工作报告应该由谁来做篇五

劳务派遣制度是我国用工制度的重要补充,但是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制度规避责任和风险,在出现人事劳资纠纷时,可能出现“双害结果”。针对劳务派遣三方主体,从立法规定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检查和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制度性完善,以期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双赢”的结果。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权利保障;制度建设

劳务派遣具有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优势,是很多用人单位选择劳务派遣工的原因。但在实际工作中,劳务派遣制度的不当运用也对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派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造成了消极影响。

1.1劳务派遣制度概念解析。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劳务派遣制度并未作具体的含义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派遣工在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进而完成用工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实质上是一种人力资源配置方式,也是一种就业形式,一种劳动经济关系。1.2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现状。我国在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第一次对劳务派遣制度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为规范劳务派遣制度和市场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20xx年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劳务派遣制度的立法意图和规制措施。新《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厘清了劳务派遣的基本性质,即劳务派遣仅为主流用工的一种补充形式。为了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制度的实际运行规制,我国又制定并实施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该《办法》主要就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这一中介服务的主体资格、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范,为劳务派遣制度合法运行提供法律指导和保障。劳务派遣制度在国际上也被广泛使用。目前,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劳务派遣工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大多在3%以下,如美国为2%,日本为3.4%,英国为2.6%,德国为1.2%,法国为2.1%。对比可见,我国的劳务派遣用工所占比例明显较大,原本只是作为用工补充形式的劳务派遣,其发展规模却超过了国家和社会的预期。由于劳务派遣制度并未成熟和完善,导致其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出现越来越多的劳务纠纷,严重影响到劳动者的权利和社会的稳定。如何从制度上进行完善,建立科学、严格的劳务派遣制度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1存在问题。

2.1.1“同工不同酬”问题普遍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但在实践中,“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现象。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虽然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制度招用劳动者,但与劳动者并不直接形成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到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依据是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从合同目的方面来看,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本着节约成本、规避自身风险考虑,往往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报酬要低于单位正式编制同一岗位员工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是劳务派遣的“优势”所在,也是用人单位愿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主要原因。一项对劳务派遣工与一般职工的劳动报酬差距的匿名问卷调查,显示,一般企业“同工不同酬”的工资差别约人均20xx元。“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导致劳务派遣工产生不满,工作积极性不足,直接影响其工作实效。

2.1.2劳务派遣制度存在被滥用的问题。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虽然上述规定就“三性”问题作出了说明,但是在实务中关于“三性”的法律界定却依然模糊,导致该规定有名无实。由于临时性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即6个月,但是可以通过一次次续约长期使用劳动者;辅助性工作的法律定义则较难确定,一般来说,除用人单位领导职务以下的员工的工作内容均有辅助的性质,所以在实务中辅助性存在与否皆由用人单位解释;替代性则更为宽泛,目前从实务中来看,一般工作均具有可替代性,唯一性的工作内容除重要的领导岗位、专业技术类岗位外,是否可以替代有很大的解释空间。

2.1.3劳务派遣数量超过法定比例的问题。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但是从实务统计来看,国企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远远超出该比例限定,有的达到20%甚至30%。对于10%的比例限定,立法目的主要是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制度的滥用,维护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秩序,控制用工人数也是为了维护派遣工合法权益。

2.2原因分析。

2.2.3劳务派遣工的法律意识淡薄。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相比,劳务派遣工无疑处于弱势地位。一方面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较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工作周期短,从事工作内容简单,流动性大,其本身没有维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维权成本较高也是劳务派遣工不进行积极维权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劳务派遣工作的临时性、替代性和辅助性特点,劳务派遣工对用人单位的归属感、集体认同感缺失,其并无长久工作和稳定工作的基础和心理,故而容忍一时权利受损的态度成为多数劳务派遣工的主要心态。

3.1细化劳务派遣立法,严格法律责任追究制度。鉴于目前相关的劳务派遣制度中存在法律漏洞和不明确的问题,我国的立法机关应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立法规定在劳务派遣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报酬实行同工同酬,并强制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动者报酬保障的监管责任。同时,立法要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及其在工作中所受损害的责任赔偿、补偿主体,切实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各项合法权利,避免出现损害而无人负责结果。

3.2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制度合法利用。劳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对突破用工比例的用人单位,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追究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的方式来严格劳务派遣制度的运用,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数量符合法定比例、劳务派遣工的权利得以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秩序的稳定。

3.3加强对劳务派遣工的普法宣传,建立劳务派。遣工权利维护公益机制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其法律素质,为其维权提供法律基础。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维护劳动者权利的公益机制,及时为劳务派遣工提供正当的法律维权服务,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约谈乃至诉讼促使用人单位正视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利,促进其权利得到合法保障。

参考文献

监事会工作报告应该由谁来做篇六

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年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计划。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违规操作行为。

在年里,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2、年月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限公司年半年度报告》和《有限公司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公司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1)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元,尚未用募集资金补回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元。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项目计划,无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关于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公司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设备,转让价款万元,该项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2)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承租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大楼,从事出售索道票、各类旅游商品及部分办公用地。该项交易租金价格按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3)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委托进口协议,委托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索道配件,合同预算分别为元和元,需支付的代理手费元和元,本期支付预付款元。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进口代理协议,委托有限公司进口8人座单线循环脱开式抱索器吊箱索道,报告期内向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元,其中包括100万元代理费。上述交易按市场定价,交易公平、合理。

(4)根据公司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水电服务协议,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水电服务,报告期内共支付水电费元。报告期内投资有限公司租用本公司大巴车,共向本公司支付租车款元。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监事会工作报告应该由谁来做篇七

一年来,公司监事会以20xx年度股东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三届二次股东会所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奋斗目标,在事关公司重大决策、原则、立场上,监事会始终能够正确认识和分析公司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站在全力维护公司改革与发展全局利益的高度,站在维护全体股东和广大员工合法权益的立场上,以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深入部室、车间、班组、生产一线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征集股东和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向公司董事会及时反馈收集的各类信息及情况,并对董事会工作提出诚恳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监事会成员在参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及其他会议时,对事关公司改革发展、转变经营方式等各项重大决策,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予以全力支持,全力维护公司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积极主动谏言献策,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升董事会在重大决策方面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照法律和工作程序对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为公司重大决策和奋斗目标的顺利实施以及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监事会成员团结一致,密切协同配合,经常保持信息沟通,做到收集反馈意见渠道畅通。同时,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各自不同的生产岗位上,带头争当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模范,全身心投入到大干生产任务的高潮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不断争创新的生产、工作成绩的实际行动,有力促进了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0xx年度股东会召开以来,监事会成员在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不断强化自身素质锻炼和提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切实维护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作为监事会的工作重点认真做好。监事会监事长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主动谏言献策,千方百计为顺利推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保驾护航。监事会始终坚持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将监督工作有机融入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程序,认真办理、协调解决股东提案,有力促进了公司各项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

监事会认为:一年来,公司董事会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各项奋斗目标是完全正确的,20xx年是公司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在董事长xxx的带领下,董事会一班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采取重大事项民主讨论,广泛征求意见,使得20xx年公司全年工作没有因为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及股东,员工带来不应有的损失,董事长xx同志更是谨慎行事,勤勉做人,为公司全体员工做出了好榜样。董事会逐步完善、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措施,是完全符合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实际的。在董事会的强力领导下,全体股东和广大员工共同辛勤劳动、团结拼搏,取得了生产经营、改革与发展的应有业绩,全体xxx倍感欣慰。监事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不遗余力、全力以赴、全方位支持董事会的工作。监事会按照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对公司财务运营工作的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制度健全、数据准确、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实绩。监事会认为: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各位董事、经理层组成人员能够以公司大局利益为重,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使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两个文明建设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为公司20xx年经济工作实现新的更大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空间。

各位股东,一年来,公司监事会严格履行《公司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全力推动公司改革与发展不断向前迈进,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距公司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全体股东和广大员工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思想上对监事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履职尽责方面做的很不到位,工作经历,经验都有待提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好董事会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和监事会成员综合素质的提高,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认真负责,扎实有效的做好监事会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公司经济新的更大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公司顺利转型及三步走战略的实现保驾护航。

1.紧紧围绕公司20xx年度股东会确定的各项工作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坚定信心,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做好各项工作。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谏言献策,为顺利实现公司20xx年转型升级和各项奋斗目标,努力营造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浓厚发展氛围。

2.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照章办事。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有效途径,就全体股东、广大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及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保证职能和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推动公司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积极主动协助、配合董事会做好股东提案、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定期检查财务工作,认真听取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汇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的运行。

5.大力加强监事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监事会的履职能力、监督、议政工作水平,促进监事会工作创新能力的提高,增强监督检查的效果,认真履行好监事会的工作职能,为促进生产经营、加快改革与发展步伐起到保驾护航作用。监事会诚恳希望全体股东、广大员工对监事会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各位股东、列席代表,20xx年度股东会提出了20xx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宏伟战略发展奋斗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让我们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强劲动力,认真贯彻本次股东会议宗旨,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团结拼搏,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紧迫感,全身心投入到公司转型升级及各项工作任务中,为全力实现20xx年的各项奋斗目标,胜利实现全面建设新xx的历史重任而努力奋斗。

监事会工作报告应该由谁来做篇八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我受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做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19年7月25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公司资产被冻结及五万元律师咨询费用途的事宜。

2、19年8月30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二次会议,讨论关于建议董事会提前或按期召开本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向股东通报公司资产被冻结和虹波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等问题。

3、19年12月5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三次会议,通报讨论了公司中干会议关于追加一万二工程款之事,监事会认为工程款应该按合同办,即使是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要追加工程款,也希望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并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决定追加工程款问题。

4、19年1月8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四次会议,监事会成员质询和咨询了一万二工程的监理刘老师,关于工程款追加和房屋保温设计变更问题。

刘老师说房屋保温设计变更事先没有通过他。

5、19年4月10日,监事会召开了本年度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会会议提出《关于派监事会代表列席经营班子会议》的提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或监事会召集人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一次董事会临时会,三次董事会碰头会。

列席或参加了中层干部或班组长以上的骨干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仍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投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一年来,监事会列席了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公司班组长以上的骨干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抽查二级部门物管公司的财务,抽看了综合科的账本,对公司的财务着力进行了了解,对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尽力进行了考察,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执行股东大会精神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认真负责的向董事﹑经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中出现的疑问提出了质询。

根据一年的工作实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情况向股东大会作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能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能够按照上年度股东会上提出的工作目标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各部门完成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所制定的19年度经济责任指标。

但是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上年股东大会精神,没有执行上年股东会形成的关于《》、《》决议,对上年股东会上监事会提出的关于对公司19年的三点建议不予重视,没有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工作和处理问题,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没有从机制上、制度上、分配上下功夫,缺乏大胆管理的精神,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策忽视股东的权益,从而使得公司工作成效不大,职工积极性不高,股东不满意的状况。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从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明:公司全年总收入3012500.82元,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5443.80元(公司本部收入为1350951.20元,物管公司经营收入274492.60元),营业外收入1387057.02元。

公司净利润为377218。58元(其中公司本部净利润为409039.11元,物管公司净利润为—31820.53元)。

公司累计利润(公司本部累计利润,物管公司累计利润)。

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认为虽然公司报表完整,账目清晰,但是公司财务不能完整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其原因是公司没有统收统支。

监事会还对二级部门物管公司及物管公司的综合科的财务进行了检查。

物管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通过了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全年物管公司收入295923.02元(其中的100000.00元是茶楼交虹开公司的审计经济责任指标)。

物管公司的财务仍然没有完整真实的反映出物管公司收支情况,以收抵资的财务处理受到了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的口头警告。

通过对物管公司及综合科的财务检查,咨询有关主管领导,他都不知道综合科有本独立的已收抵支的帐。

监事会认为:物管公司的财务没有做到统收统支,责任在公司领导,广大股东要求公司财务统一的问题是在上次换届时股东会上就提出来了,上年股东会上又形成了决议,由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不执行决议,不进行统一管理,使得一些部门和科室有资金进行二级部门甚至科室的分配,因而引起各部门之间科室之间的相互攀比,相互不平衡,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健全,进而造成了公司职工之间、股东之间的不和谐。

3、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情况和处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办的秀苑茶庄共投资了405674.25元;建设巷工程投资了265797.50元;东方明珠商铺2间共计86.25平方米,投资金额789676.00元。

固定资产的投资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总之,监事会在19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尽力履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能,竭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监事会的工作不尽人意。

其主要原因:一是监事会没有很好完成上年股东会所提出的工作目标,监事工作不够大胆,监督检查不到位;二是由于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没有分离,董事会与经营班子是两个班子一套人马,相互不能形成制约和监督,并且对一些重大问题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决策;三是经营班子研究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没有监事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对一些问题的决策是否规范,是否正确,监事不能很好的提出意见和建议,监事会的工作常常处于被动的窘境。

所以,监事会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监事会工作不能使股东满意,有愧于全体股东对我们监事会诚挚的信赖。

在此,监事会成员诚恳接受股东的批评。

当前,我们公司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我们要齐心协力,奋发努力,抓住机遇,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19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建立完善大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事列席公司有关会议的制度,建立对公司二级独立法人单位委派监事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公司资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坚持每年两次对公司、公司二级部门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生产成本的控制及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的制度。

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掌握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

3、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掌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

4、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

5、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积极参与在建工程项目,办公物资采购、租房合同谈判。监事会成员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加强会计知识、审计知识、金融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

6、对19年度公司工作的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全面完整的对公司各二级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增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使公司财务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二是再次建议公司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特别是应该由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问题和事项实行会议决策制度,并做到公开、透明,以使决策更加科学和规范;三是建议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成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大胆、公正办事,履职尽责。

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

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监事会工作报告应该由谁来做篇九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xx年,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状况、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20xx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贴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一)20xx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透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关于20xx年为控股子公司带给连带职责担保的议案》。

(二)20xx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透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xx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透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xx年16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透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五)20xx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透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透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xx年的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状况。

(二)公司投资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进行了对唐山xx有限职责公司增资扩股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宁xx有限职责公司等项目,相关投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科学严谨。

(三)关联交易状况

本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透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透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构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xx年度实现的业绩是真实的,成本控制效果显著。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活动,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xx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