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小编: 曹czj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村居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一

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在第三阶段着力于完善治本措施。并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第三阶段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92人次,检查相关单位772户,整治重点地区21个,重点单位26个,重点品种43个,查处违法案件2起,没收假劣食品308包,货值0.2万元。

农业部门:加强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及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检验。第三阶段共出动执法人员133人次。建立健全饲料、化肥的使用记录。立案查处违规经营案件2起,责令纠正违规经营农资门市、规模种养殖场19个,没收违规饲料308包,涉及总货值金额0.2万元。

质监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和添加剂使用记录。

工商部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监管,提高经营门槛。第三阶段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卫生部门:加强餐饮消费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第三阶段出动监督员13人次。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口岸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第三阶段出动监督员12人次。

经济商务部门:加强了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本期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是于年4月9日组织各成员分管领导召开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总结汇报会。

(二)个别企业因使用剂量小。无台帐记录等;

(三)公众的宣传教育有待深入。

(一)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全面监督、从严惩治。同时。列入部门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监督常态化。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有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合力。

(四)加强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加强企业自律。并督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使用台帐,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村居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二

这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枣庄、滕州市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构建党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统一要求,确保街道内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保护区各类障碍清除率100%,不发生人为外力破坏引起的线路跳闸停电事故,不发生因盗窃、破坏引起的运行线路和在建线路倒杆、倒塔案件,不发生冲击变电站和电力要害部门的案件,不发生非法阻碍电力重点工程建设的事件。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5.15—5.31)

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分工职责,确定具体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党委、办事处和供电所各明确一辆专职宣传车,在街道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在重点整治地段张贴电力设施保护区整治通告。供电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各村要积极配合,对辖区内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树木、建筑、施工、蔬菜大棚、放炮采石、钓鱼、放风筝以及堆放杂物等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并按照整治任务目标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加快工作进度。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6.1—6.30)

各社区、居委要成立相关工作的领导小组,各社区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内的整治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一周内将防护区内的各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全部清除。派出所、安监办、司法所、建房办、林果站要密切配合,按照市综治办制定的整治活动原则认真执行,对线路走廊及变电站站址内的各类违章建筑、违章施工、植树、采石放炮、挖沙取土等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阶段:具体验收阶段(7.1—7.15)

1、成立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德海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海燕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等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

2、检查考核。各社区、居委要及时把整治活动计划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清障时应提前安全停电,确保活动有序进展。对活动中积极主动、效果明显、整治速度较快的居或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发生危害电力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居及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今年签订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栽种的树木一律移栽,不予赔偿;

(三)线路在前,树木在后的一律移栽或砍伐,不予赔偿;

(五)电力设施保护区障碍物清理完毕后,街道综治办和供电站要立即与有关村(居)委会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协议书,以确保本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果。

村居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三

工艺路线、原辅材料、生产装备、生产规模、生产周期、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治污技术、环境容量等因素,能否彻底治理好废气恶臭污染关系到xx人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每一家医化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xx市医药化工行业的产业定位、布局调整、产业升级和环境整治等重大政策。

医药化工企业主要分布在椒江的外沙、岩头医化园区、三山医化集聚区,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临海水洋医化集聚区、川南医化园区、天台坡塘医化集聚区、仙居城南工业区、三门海游镇等区域,出现了外沙、岩头医化废气恶臭污染围城、三山医化废气恶臭污染纠纷、天台坡塘医化废气恶臭污染围城、海游医化废气恶臭污染围城等反弹现象,特别是在雾天、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废气恶臭污染程度明显加重,环保部门对医化企业的巡查与日俱增,执法力度日益加大,人民群众对医化废气恶臭污染还有信访投诉以椒江外沙、岩头医化园区为例,2019 年该园区排放到大气中的化学物质达7142t/a,其中有机物达6999t/a,无机物达143t/a,排放量较大的大气污染因子有甲苯、dmf、乙酸乙脂、二氯甲烷、丙酮、甲醇、乙醇、二甲苯、二甲基亚砜、丁酮、乙醚、四氢呋喃、二氯乙烷、醋酸、苯、氨、溶剂油、氯苯、邻二氯苯、氯仿和苯乙烯恶臭类物质等。根据科研成果初步测算,dmf废气的大气影响距离为10km。废气污染物的长期排放导致该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日渐下降,干扰了人民正常生产生活,老百姓对医化废气恶臭投诉不断。该园区从 2019 年开始环境污染整治至今,在不足4平方公里的园区里,虽然医化企业从70多家缩减到33家,但销售额却从36亿元增加到61亿元,做大做强了海正、海翔、九洲、东港等一批销售额超5亿元的大企业,集聚了一批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等技术机构,初步达到了“大整治、大提高”的效果,废水污染整治成效尤为明显,废气整治初见成效,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多数医化企业距主城区、县城太近,有的甚至一墙之隔,达不到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而上海市金山石化等化工区离主城区约有 60 多公里,温州市龙湾化工区离主城区也有25公里。多数医化企业在90年代初规模都较小,产值大都在1000万元以内,现在有的达1亿到10多亿元的产值,生产规模有的扩大了100多倍;有的企业有的产品未批先建、未批先生产,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多数企业原料药生产基本处于手工操作水平,工艺流程的密闭化、装备水平的先进性、生产的清洁性、安全性与现代化生产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寒冬腊月生产旺季,我们往往会看到大多数企业生产车间门窗敞开通风,闻到车间内化工溶剂气味很浓,厂界到处弥漫着异味,有的企业异味恶臭程度更大,甚至难以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医化企业周围的居住群众基本上每天都能闻到不同程度的异味恶臭,感受医化废气的侵蚀污染。医药化工生产、仓储、运输等过程中会排放出各种废气。废气可分为无机废气和有机废气;废气中污染物可分为恶臭污染物和非恶臭污染物。因此,医化废气可分为恶臭废气和非恶臭废气。恶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毒有害。许多非恶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同样有毒有害。滤布臭味物质主要有氨、甲胺、乙胺、二甲胺、三甲胺、dmf、1,4-丁二胺、1,5-戊二胺、吲哚、3-甲基吲哚、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醚、二硫化碳、苯乙烯等;低级脂肪酸有剌激性臭味,如蚁酸、醋酸及酪酸等有酸臭味。含有-sh基的含硫化合物随分子量增加,其臭味增强,例如半胱氨酸的分解产物hoch2ch2sh有强烈臭味,维生素b1有糠臭是因为分解后产生噻唑的缘故。若干种非恶臭气态物质在一定条件和浓度下会变成人们嗅觉感受的到臭味混合气体。恶臭医化废气污染因人体嗅觉灵敏、阈值浓度低容易被人们感知、反应强烈而重视,非恶臭医化废气往往因恶臭感知程度低被人们忽视其有毒有害性质。所以,我们要彻底治理医化恶臭与非恶臭全部废气,根除其毒害性现有废气治理设施是近几年环境污染整治期间建设完成的,以多级冷凝回收大量挥发性的溶剂,剩余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主要通过水洗涤吸收、酸碱化学反应吸收原理达到初步治理目标,有的是通过吸附量小、操作性弱、未设计再生功能的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来短时间临时把关达到治理目标,有的以空气来稀释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浓度,尽管能吸收处理大部分的无机废气和少量简单的有机废气,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恶臭和有机废气污染问题,还存在着已吸收的废气逸散、二次污染等问题。因其工艺不完备、技术不过关、运行不正常、管理不到位,以至于 2019 年恶臭污染反弹时有发生,特别是遇到下风向、雾天、低层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空气中污染物不易扩散,累积后浓度会更高。尽管吸收处理了大部分无机废气和吸附了少量有机废气,恶臭污染发生频次明显减少,但仍有较多的有机废气由原先的近地面无组织弥散排放改变为现有的高架源有组织集中排放,对人民群众的影响范围更广、污染距离更远。尽管多数化工区整治摘帽工作已完成,但关键性的废气治理工艺、技术、设备的先天不足,资金投入有限,缺乏有效的在线监测和运行监控手段,加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和人体嗅觉阈值浓度存在较大差别,难以保证今后不发生恶臭反弹。

xx大多数医药化工企业属于特种化工行业,和多数区域的医化企业一样,往往看重的是“成本——质量——安全——环保”这样顺序的发展理念,而发达国家医化企业强调的是“环保——安全——质量——成本”的发展理念。例如日本、韩国、德国、瑞士等国家医药化工企业产品层次较高,工艺技术装备先进,生产车间、工段、设备的密闭性良好,生产自动化程度高,原辅料循环利用率高,环保设施投入大,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极少,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通过自动化程度高、防爆安全性好、处理效果好的催化燃烧氧化处理装置或热力燃烧氧化处理装置,彻底分解成无害无臭的无机物,达标排放,使有机废气和恶臭对环境、人群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和最小范围。

我们应该到废气治理工艺先进、技术完备、运行稳定的宁波和日本、韩国、德国等地学习考察采用热力燃烧法和催化燃烧法处理化工废气的成功实例,到世界最著名的精细化工王国、景色秀丽的瑞士学习医化产业与生态环境相容共生、协调发展的成功经验,医化企业要主动尽早引进消化先进的产品生产和“三废”特别是废气治理工艺、技术、设备,彻底解决废气恶臭反弹、污染围城现象。

村居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四

一、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涉企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10条措施有无落实到位。)

充分履行职能,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严格落实优惠政策措施,持续为市场主体发展注入能量,促进全县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全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全面推行“零见面”审批,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网办”,做到“网上办、免费寄、零见面、办成事”。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各类商户守法、诚信经营,加强夜市商品质量监管,增强地摊经济吸引力。鼓励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外贸出口平台、电商平台进行经营和销售,牵头开展“小店发光、企业发光新零售行动”,免费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高德地图“经营信息”和“小店故事”板块发布经营信息、用工需求等,开启了新零售版块。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涉及的多个许可证,合并为一张载明经营者名称、法人、经营场所及许可项目等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指导市场主体及时年报,年报率95.41%。在涉及市场监管的15个部门推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二、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2、各项工作均不涉及保证金,未发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允许使用保函保险等方式代替的保证金有无限制、拒绝使用等行为。

3、通过认真自查,在工作中主要是为企业在品牌申报、商标申报、专利申报、标准化建设及质量发展等方面提供服务工作。在组织企业申报各类品牌、商标、专利和标准化项目时,帮助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局,从未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服务。品牌提升及标准化相关会议、知识产权及商标战略座谈会等都是上级组织的免费会议。相关培训等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转发给企业,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参加,严格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对参训企业不收取任何的费用,也不存在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的问题。

4、充分运用音视频监控设备、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设备,对服务大厅、外出检查等现场执法行为实时监控记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并定时进行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防控风险的意识,从源头杜绝向企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行为。

5、认真对企业提供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无借公共活动及其他名义强制要求企业捐赠赞助等行为。无强制占用企业财物、违规借用企业车辆等行为。

6、严格遵照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七日通过的“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及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工作开展中不收取任何的费用。无强制企业入会和阻碍会员退会,不规范收取会费、赞助费、中介费、咨询服务费、评比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费等问题。

三、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不到位等问题。(便捷企业开办经营措施和“照后减证”有无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为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全面推行“零见面”审批,强力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网办”,联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0年2月10日发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行企业登记“零见面”审批的通告》,实行企业(含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等业务“零见面”审批,做到“网上办、免费寄、零见面、办成事”。

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举措,确保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全市“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攻坚工作报告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报告

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作风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汇报

排查工作报告

村居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五

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a)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b)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c)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d)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f)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明确管理责任制

科室主任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2、学习培训

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3、自查自纠

科室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总结整改。

4、督导检查

医院对各临床科室自查自纠整改后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作为科室及科室主任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1、7月1日前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核,并报院长审批。

2、7月18日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医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授予抗菌药物调剂权。

3、7月21日-7月25日临床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

4、9月20日起医务科、药剂科具体执行,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相应奖惩,以帮助临床科室持续改进。

5、总结交流

专项整治结束后,进行全院总结交流,针对存在问题持续改进,迎接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整治检查。

村居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六

为了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不断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质量,近一年来,我村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河道净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卫生洁化"四化目标,现将环境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袁大庄村位于沛县敬安镇镇区西部,南靠老徐丰路,东临沛敬路。下辖袁大庄、东南庄、金庄三个自然村,9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农户523户,社会总人口1980人,承包土地人口1740人,耕地面积2761亩。

(一)村民住房、生产用房整理

1、按照我村旧村改造及中心村建设规划要求,暂停村内新房建设,待旧村改造完毕安排全体村民统一入住袁大庄中心村。

2、全面清理违章建筑,拆除危险、废弃房屋或构筑物和妨碍道路通畅的房屋。拆除面积200多平方米。

(二)村庄道路建设

投资50万元,对进村道路和村内主干道及连组到户道路进行硬化,修铺主干道250米,铺设下水道400米,安装路灯10盏。

(三)村庄绿化工程建设

投资5万元针对村域范围内主要道路、河道、庭院等进行绿化,绿化面积近1000㎡。

(四)村庄环境卫生建设

1、完善卫生保洁制度,成立了5人专职环境卫生清洁员队伍,使垃圾等废弃物得到及时清运,并实现无害化处理。

2、投资15万元建成公共水冲厕所1座,并安排专人经常性地进行厕所内灭虫灭蝇等工作。

3、投资35万元购置垃圾车一辆,垃圾桶25个。

4、开展了村庄环境卫生的大整治活动,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和杂草、杂物,做到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有序;墙壁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5、积极推广太阳能、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实行干湿分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自来水入户率已达到100%。

(一)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确保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专门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刘洪敏任组长、村"两委"其他成员为组员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与上级职能部门联系,要求经常性地开展协调与指导工作,形成了实施这项惠民工程的合力,有力地推进了村庄整治建设。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整治合民意出成效

由于历史原因,我村的村庄原状存在村民建房随意性多、村庄落散等问题,给我村环境整治带来诸多困难。因此,我们从现有村庄的特点出发,以方便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为目标,合理布局村内的生活、生产、生态等功能,建设功能齐全、生活舒适、百姓安居乐业的袁大庄中心村。

(三)强化宣传,营造环境

依托广播、宣传栏、村级简报、标语、倡议书、会议等媒体大力宣传,在全村上下形成一种时不我待、真抓实干的工作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成为村庄建设的主体,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赢得群众支持。

1、严格按照镇总体规划和袁大庄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村庄的建设,各农户的住房建造必须服从村、镇的规划建设要求。

2、强化土地集约利用,通过退建还耕、宅基地置换、土地整理等达到占补平衡,并力求新增土地。

3、在硬件上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探索巩固整治成果的措施。要完善村庄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抓督查,随时抓检查。保持村庄环境整洁卫生,更要重视加强对村民的教育,提高村民的卫生素质和文明意识,使村民能自觉遵守,真心爱护自己的家园。

村居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七

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养,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交通总体服务水平,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喀什地区区域范围内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喀署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美好家园为目标,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我县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美化全县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丽疏附。全面落实地区行署“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部署,以改善我县公路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着力改善路容路貌,全力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整治范围为国道、县道、街道、农村公路沿线的生态景观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道路用地范围内的路面和基础设施的养护及综合管理治理;二是道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米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路面和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以道路沿线的环卫工作,文明交通行为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整治公路沿线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深入推进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实现公路沿线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一)道路基础设施养护及综合管理治理

1、路基路面。全面落实路政巡查机制,对重要路段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巡查力度;维护路产路权,彻底清理沿线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及时处置路政案件,保障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严防损坏路面沥青,路肩的违法非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治,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2、桥梁监管。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全面落实桥梁养护管理“四个一”责任人,明确桥梁监管、养护的责任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危桥动态报告制度”和“桥梁动态监管制度”,积极抓好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等重点工作环节,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对运行危桥实行24小时值守,提高对病桥、危桥的掌控及预测能力;对新出现的桥梁病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性养护措施,及时对桥梁微小病害进行维修整治;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及时安排下达危桥改造计划,对新出现的危桥及时采取妥当处置措施,加强交通管制,不能及时加固改造的坚决封闭交通,做到桥梁外观整治,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科学编制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对道路交通各类标志线、信号灯、指示牌、隔离栏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证齐全整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冲闯红灯、违章超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随意调头、逆向行驶,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停车,切实打造安全、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

4、违法占用道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城乡道路沿线乱搭乱建的查处力度,严格禁止侵占公共绿地、道路红线、公共设施用地等现象的发生,拆除未经许可的违法建筑。对于沿路破旧的建筑及有碍观瞻的设施,坚持拆除、改造、遮挡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二)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重点路段加强管控大力开展马路市场整治迁移,以金岸、大柘、石练马路市场为重点整治,加强对占用公路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堵疏结合,通过提供合适的交易场所,彻底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穿镇路段交通秩序,优化穿镇路段标志标线和隔离设施的设置。加强施工路段监管,规范施工路段标志设置、施工物品堆放和施工作业流程,保障施工路段通行顺畅。

2、建筑控制区管理。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由辖区政府负责,公路、城建、国土等部门配合,对公路沿线两侧及公路桥下的违法建筑物、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进行坚决拆除;拆除、迁移、规范建筑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刷白处理;同时,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现场的巡查复查,严防违法建筑死灰复燃。

3、道路沿线亮化和绿化。开展公路用地范围施工弃渣地治理和裸露边坡复绿,减少公路边坡水土流失和公路塌方,恢复边坡生态功能。增设花坛、亭台、公园等景观点,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的绿化结构,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安全、畅洁、舒适、美丽的行车环境。

4、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强化路面执法,提升通行能力开展超限运输、撒落物污染公路专项整治。利用新路湾流动治超点,依托北界、庄山等治安卡点,加强与县公安局、县运管局等部门之间联动,对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和公路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进行查处;开展桥涵堆积物专项治理,在桥涵通道增设安全宣传牌,对桥下空地进行绿化;对公路沿线无序挖砂、采石进行治理;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加大路面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形成安全、高效执法的联动机制,有效提升公路总体通行能力。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交通运输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对全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二)责任分工

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其中,公路管理局负责国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乡(镇)场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各村负责辖区内村道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及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职责

1、对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总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责任到村的工作体制。

2、负责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建筑垃圾,落实乡(镇)场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负责制定垃圾处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3、负责依法拆除公路沿线违法违章建筑和构筑物,必要时与公安、城管、交通,公路等部门联合开展违章建筑综合治理。

4、负责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和无序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提出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及规范设置广告的初审意见。

5、负责开展公路沿线建筑物立面的清洁和粉刷,并结合地方特色统一规范公路沿线商铺门头牌匾,使其整洁、大方、美观。

6、负责对公路沿线两侧近距离的房屋与公路之间的地方实行土地平整、硬化,补栽花草、林木,因地制宜实施造林绿化。

公路沿线坏境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分前期准备、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整治要求,对县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抓好动员发动,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建立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方案,以垃圾清理为重点,大战一百天,基本消除公路沿线的垃圾污染问题,沿线违章建筑清理、穿集镇路段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出新,同时开展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和非公路标志治理工作。树立环境整治典型样板路段,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确保环境整治取得实效。巩固公路环境治理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治工作进行查缺补遗,并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延伸,力争至20xx年底基本消除所有公路沿线垃圾污染、违章建筑和标志标牌不规范等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原则,探索形成健全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基本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一)加强协调配合。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协调配合,指导、支持和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各乡(镇)、场、各村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主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场、县广电局等单位要充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支持、参与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提高爱路护路和环境卫生意识,确保整治工作真正出成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阶段报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村居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八

以实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为目的,加大餐饮业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肃查处餐饮企业、摊点的不规范执业行,改善餐饮业的安全、卫生、质量、环境状况,形成餐饮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为树立餐饮业文明新形象,构建和谐宁河服务。

芦台镇(包括桥北新区)城区内的餐饮企业、早点部、市场内熟食加工点,餐饮业流动摊点及烧烤摊点。

1、执业资格: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卫生环境:餐饮企业及摊点选址必须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远离污染源,在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严格执行市容卫生“三包”标准,周边环境整洁;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及设施、设备均符合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范》。

3、原材料采购:要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要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要建立购物台帐,实行追溯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及假劣原材料。

4、操作过程: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清洁;食物热加工中心温度大于70℃;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食物食用前经充分加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明显区分,存放场所分开、不混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专间操作符合要求。

5、清洁能源使用:要依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使用清洁能源,基本无燃煤区内的餐饮企业,特别是早点业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办法,县政府成立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付川、徐智、杨百成、孔明来同志担任,成员由李维忠、董文仲、韩金树、刘印华、吴云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陈军同志担任、于亚军、董志源同志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卫生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加强对餐饮企业、经营户的卫生许可审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要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接受岗前培训;加强食品经营活动的卫生监督。建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制度。

2、工商分局对无照经营单位、个人,要坚决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取缔。

3、畜牧水产局要按照《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查验动物防疫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企业和经营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环保局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法行政,对不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企业尤其是早点业,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

5、综合执法局要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行为。

6、市容委要对经营企业、经营者的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按《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发挥食品安全牵头部门作用,构建信息交流平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监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8、县政府办公室要在整治工作中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牵头组织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并将治理整顿情况汇总上报。

9、县广播电视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自身整改阶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整治方案,组织发动,部署整治工作,各经营企业、经营者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各有关部门根据治理方案开展自查整治。

第三阶段:联查阶段(20xx年8月26日至8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县食安委牵头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全部经营企业、经营者进行拉网式联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把此项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县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从构建和谐宁河、保障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认真组织实施,全力抓好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细化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建立集中整治责任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结合集中整治的各项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整治、边规范,积极开展长效机制建设。要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要积极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完善自律制度,强化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增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构建起全方位的社会防范体系。

(四)认真做好总结。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对照整治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认真总结,对集中整治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继续进行整治。特别要结合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仔细查找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为下一步治理整顿全县餐饮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