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小编: 曹czj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篇一

20xx 年,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和董事会的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

一年来,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xx年度董事会召开的会议。

公司 20xx年度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 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xx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 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关于 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2)关于公司进行配套融资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关于 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xx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契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xx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账目、凭证、收支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运作状况良好,均能遵照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各项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

和 20xx 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xx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公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与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于 20xx年 10月 29日签订供热采暖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双方于 20xx年 11月 26日签订的供热采暖协议进行修订,采暖价格根据寿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寿光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寿价格发〔20xx〕14号)的规定,调整为 771,345元/采暖期。

2、鉴于相关土地纳入政府储备,20xx年 4月 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终止公司与康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于 20xx年 10月 29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一致认为:20xx 年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正规,交易双方严格按签订的协议实施,公平合理,无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各位股东,在 20xx 年的工作中,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股东大会决议,努力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 20xx年各项经济指标顺利实现。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篇二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我受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20xx年—20xx年,是公司贯彻国家粮食政策、实施规范化管理、粮食经营业绩最为突出的时期。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班子和全体股东一致,克服了市场波动、资金短缺和设施落后等不利影响,凝心聚力,务实苦干,努力实现了任期目标,经营业绩居全市七县(区)之首。累计实现购进xx578万公斤,销售xx113万公斤,毛利1391万元。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核和监督,对公司的工作做如下评价。

二届监事会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主动参与、积极介入董事会日常工作,多次参加重要会议和决策,了解和掌握了二届董事会任期内的工作。经过归纳,我们认为:过去的三年,董事会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法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断深化内部改革,着力调整经营策略,优化工作思路,改善发展环境,创新管理模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效益化的发展轨道。

三年来,公司经营班子认真贯彻董事会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压力,积极进取,务实争先,全面完成了董事会既定的目标任务,在5个方面取得了显著业绩。一是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企业管理科学规范;二是经营总量连续增长,增盈增效目标全面实现;三是基础条件逐年改善,经营环境和精神面貌逐步改变;四是执行政策严肃认真,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发展活力逐步增强。

一是思想僵化、自律意识不强。基层公司普遍重经营、重效益、轻学习,放松了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一些员工思想僵化,不思进取,人在新企业,心在“大锅饭”、“大国营”,懒、散、混、闹的问题突出;个别员工经常闹意见、起摩擦、弄是非,对待群众生言冷语,对待同事动手动脚,破坏团结,损害形象,社会反响较大。二是基础薄弱、资金长期掣肘。企业自有资金少,员工股本少,经营利润小,企业积累不足,金融支持受限,粮食收购资金长期短缺,“有粮无钱”、“打白条”等问题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三是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较低。企业设施陈旧,仓廒破损,设备落后,粮食出入库人工成本高,管理费用高,导致企业经营总量突破难、盈利目标提升难、员工收入增加难。

三年来,公司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市县粮食局的充分肯定。发展无止境,支持和服务发展是监事会的职责。为此,我们向本次大会提出如下建议。

(1)控制经营风险,强化综合管理。要积极把握形势,抢抓政策和市场机遇,持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持续完善经营机制,使公司运行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完善董事会和经营层工作制度,着力提高管理层科学驾驭市场、控制风险和化解危机的能力,确保企业高效运行。要健全资产、财务、实物和账务管理制度,使公司运行质量更高、监督更透明、方法更合理。

(2)把握市场导向,强化开放意识。要在稳控县内粮源的基础上,放大思维,视角向外,紧盯国内市场,用好外部信息和资金资源,开辟县外购销市场,广泛开展合作交流,引导企业走出县外,谋求多维发展空间,持续提升粮食购销效益,引进开发饲料加工、果蔬保鲜等附营项目,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升级改造和多元发展步伐。

(3)落实责任目标,强化绩效管理。要继续贯彻现代企业经营制度,坚持质量效益优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经营层和员工岗位责任制,落实年度购销、盈利和成本控制计划,把责任量化到基层、到具体人,使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自我加压,自我管理。要不断改进劳动收入分配和考核制度,坚持含量工资制度,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优奖劣罚,末位淘汰。

(4)积极转变作风,强化自律意识。要重视企业文化和员工思想建设,并纳入企业管理的全过程。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理论和法规教育,进一步引导员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要倡导科学、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遏制落后、低俗、萎靡、颓废、消极的不良思想倾向,认真解决好不利团结、影响整体、损害感情的人和事,维护公司的团结和统一。

三年来,监事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正确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1.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监事会成员能够经常交换意见,积极畅通意见建议沟通渠道,经常与基层经理、中层骨干和一些员工开展交流,听取他们对董事会、经营层和公司的意见建议,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向董事会、经理层提交意见建议3条。

2.注重生产经营监督。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支持下,监事会成员多次列席了公司重要会议,了解和掌握了生产经营、财务收支、基础设施建议、收入分配和员工福利等方面的相关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6条,均被董事会吸收采纳。

3.主动开展财务监督。2019年3月,监事会建议县局邀请县审计局,对公司三年来的业绩和财务进行了检查审计。

(1)销售收入。20xx年6537,6896.1元,2019年66,2668.77元,20xx年1,5136,2935.5元,增长率分别为1.17%和xx8.8%。

(2)销售成本。20xx年62,7351.31元,2019年6228,4477.45元,20xx年1,4563,5092.38元,增长率分别为0.29%和133.8%。

(3)费用总额。20xx年436,元,2019年446,2456.15元,20xx年684,7169.64元,增长率分别为2.24%和34.83%。

(4)利润总额。20xx年-66,1617.99元,2019年-5296.92元,20xx年-68,5951.43元。

(5)资产负债率。20xx年92.73%,2019年93.2%,20xx年83.42%。

(6)总资产增长率。20xx年27.86%,2019年7.15%,20xx年7.13%。

从审计看,公司财务资料真实,财会账务规范,原政策性财务挂账与新企业完全剥离,债务包袱解除,经营业绩有所增长。3年来,经营利润和库存粮食结存统算后,盈亏基本平衡,盈利水平低。但企业资产和股本实现了保值增值,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保金无拖欠。

4.加强政策性业务监督。以经营安全为重点,结合清仓查库和库存普查,审核了省县储备粮“三账一表”,通过实物对口,表簿对账,政策性粮食经营、储备账实相符,规范化管理措施扎实到位,无差错、无疏漏。

1.依法完善监督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认真贯彻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政策,进一步学习《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职能、任务和目标,完善制度,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积极改进监事会工作方法,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和股东的沟通联系,疏通监督工作渠道,确保工作方向、路径和方法合法合规,监督工作成效更加突出。

2.维护整体和股东权益,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监事会成员要经常深入企业、深入具体工作环节,了解实情,掌握动态,多联系、常沟通,广泛收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帮助企业纠正不足,改进方式,维护股东利益。

3.加强决策和财务监督,增强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坚持公司决策见证和财务检查制度,及时掌握董事会决策、经营层管理和企业财务运行状况,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推动企务公开,增强知情权,维护整体利益,保护股东权益。

各位股东,这次股东大会已经绘制了公司发展的蓝图,今后的任务目标已经明确。监事会及其成员将与大家目标同向,思想同心,行为同步,勤勉工作,努力完成这次大会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20xx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xx年1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1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004)。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xx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xx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xx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4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011)。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xx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xx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xx年8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xx-044)。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xx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xx年xx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xx4a运作,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xx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烟台xx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x月x日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篇三

一、2019年监事会工作回顾

2019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以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为己任,履行监督职能,参与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依据集团“一建、四统一、两监督”的管理模式和集团管理标准,履行监事会在财务监督方面的职责,着力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财务监督,坚持以内部审计为主,并开展专项检查,推动了财务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1、定期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告,有计划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19年按照集团内部审计计划的要求,内部审计小组完成了×××有限公司2019-202019年度财务审计;×××有限公司202019年度财务审计;×××有限公司2019~2019年的审计报告传阅工作、×××有限公司2019-2019的年财务审计报告传阅工作。审计指出了各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司在外资金和在外未结算产品进行核对,并督促结清新疆天德诚贸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尾款。提出统一发货单据、统一名称图号等合理建议。

(一)、依法完善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能,规范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运作模式,确保监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依据相关规定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能,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使监事会工作有法可依,转变思想,将被动监督变为主动要求监督,积极参与公司的有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继续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点面结合重点检查,做好数据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做好数据转换工作。

(二)、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落实专项调查处理结果,监督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强化对重要部门的监督力度,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综合技能,提升监督水平。

坚持每年一次对集团内公司财务及重要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审计、企业内部管理等各方面的学习,增强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监督水平,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

新的一年,公司仍然会有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齐心协力。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开展工作,在2019年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公司章程办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充分发挥好现有治理结构优势,牢固树立维护大局、维护股东利益的一致目标,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就一定会战胜未来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圆满完成公司2019年的任务目标。

谢谢大家!

2019年x月29日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篇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分别是:

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2、4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7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法进行管理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师对公司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所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允的。

(一)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使用不当的情形;募集资金项目和用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1、向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全年累计发生金额18.04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04%;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公司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2、向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采购原料,累计金额1,373.5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00%;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公司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3、向控股股东的股东的子公司新疆燕京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全年累计发生金额584.6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43%;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公司降低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4、向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销售啤酒,累计金额599.3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66%;向其销售原料9.59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00%。该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

5、经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代其行使在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燕京啤酒(赣州)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此交易有利于减少同业竞争,有利于本公司营销战略的科学实施和市场的统一规划管理。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核销部分坏账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制度,公司拟对部分坏账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坏账共计27笔,金额共计5,860,741.38 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共计5,791,636.22元,度计提坏账准备69,105.16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影响当期利润 69,105.16元。

本次核销的坏账,绝大部分为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甚小,公司将以“账销案存权在”的原则继续保持和落实追索债务的权利和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部分坏账准备事实清楚,并已证明确实无法收回,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核销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四、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过盈利预测,不存在差异情况。

《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20xx年,监事会将立足于《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篇五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房地产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为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12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 参与监票工作,保证了广大股东行使合法权益;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对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依规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的情况进行依法监督;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管情况,监督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活动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99 号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并对公司202019年度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年4月 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 年4月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 4月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 年4月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 年5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出具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函》。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5月2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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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 7月 31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8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六)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 8月 17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选举吴静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年 8月 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年 8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

(八)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 9月 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等 2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 9月 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九)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 9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等2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9月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 12月 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年12月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等 2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9年12月3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度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办事, 在履职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当前的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审核各期财务报告,审阅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和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协议约定, 公司按约回购福建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亚特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泓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泓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宇特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权益,有利于增加公司结算的项目资源,提高了公司房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

公司还收购杭州铭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权益,收购江苏中昂置业有限公司和苏州惠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权益及相关债权净额,受让福建华鑫通国际旅游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 符合公司“聚焦布局,深耕发展”的3+x发展战略,优化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区域布局和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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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联合发起设立海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峡人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95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3%。公司本次共同设立海峡人寿,能充分利用海峡两岸市场有效资源,挖掘金融行业和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有利公司 以房地产为核心,形成相关资源联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尚未发现内幕交易或造成上市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签署相关协议的事项,及收购杭州铭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权益等事项,均属于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 ,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2019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了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9 年修订)》的要求,且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可以更为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资产价值,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因受公司股票停牌等因素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顺延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变更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变更承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9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68人。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可行权的68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有关安排行权。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该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了制度化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风险。公司对定期报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等重要事项,均已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备监管部门,同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支持、配合和促进董事会工作,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希望公司在 2019年取得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阳光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