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责任工作报告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小编: 曹czj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校园安全责任工作报告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一

学校:洩湖镇初级中学

时间:2014年2月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学校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食堂、饮水不执行食品卫生法,造成事故的;实验员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八、。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校园安全责任工作报告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二

1、自觉接受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各自明确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2、各教师在岗时,要密切关注校园内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发现及时上报。关注每一堂课上学生的出勤人数,如要缺席者及时向班主任了解情况;关注学生的上课状态,如发现有不正常的身体表象或学生提出有不正常反应,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告知家长及时送往医院。

3、课堂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玩火,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

4、学生生病应及时送往医院诊治,不能漠不关心。

5、严防传染病发生。一旦发现,应及时上报,及时隔离,积极救治。

6、教师上课时,要确保课堂上的学生的安全,在自习课、体育课或者其它活动课,严禁学生到处乱走,避免学生发生伤害事故。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12年3月5日 2012年3月5日

为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学生的在校安全,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各班班主任是校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苗头、信息,采取坚决措施,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防学生受到不法侵害。

二、各班要进行一次班内学生矛盾纠纷的排查,排除可能诱发学生伤害的不安全因素。

6、从即日起,要求家长配合学校接送学生,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值周领导、值日教师是当周、当日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希望都能尽职尽责,认真做好考勤管理、教学检查、活动组织、信访接待及校务日志的填写和审签工作,特别要重视门房管理,如因玩忽职守而出现不安全事件,实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学 校:

责任人:

汉滨区西关小学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1、注意员工个人卫生、着装清洁;

2、不得超范围制作经营西式糕点和凉菜;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为去除残留农药,蔬菜类须浸泡半小时以上。

5、炒菜时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饭菜必须放在配餐间,常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原则上不留剩余食品,如确须留存,必须放置冰箱内分类分柜冷藏,严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时,待煮熟煮透后可食用。

6、用过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并保管好。

7、及时清理垃圾,保持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

8、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腐-败变质等食品。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1、进货单位是否符合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新购食品及原料有无两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食品及原料必须新鲜在保质期内。

3、食品仓库内存放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做好通风、防潮、食品标识,不得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每天早上对厨房工作人员晨检,通过询问、目测的方法,发现生病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治疗休息。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上工作内容,需记录在案,备卫生监督部门考查。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将此作为该同志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及时参加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九、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甲方:校(园)法人代表 乙方:食品安全管-理-员

签名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确保其它一切工作有序开展的先决条件,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务必从讲师德、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清醒认识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正确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与措施,确保安全事故率为零。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二、全面落实上级安全与稳定工作重点的精神(认真建设管理好学校食堂,彻底清理校内小店、摊贩;认真管理好学生寝室,落实好寝室管-理-员,注重校外寄宿生管理;认真把好校车管理关;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学生逛网吧、游戏室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认真做好校舍管理、定期排查工作)。

三、构建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构建安全工作的机制体系,构建安全工作的教育体系。

四、设立安全例会例课,认真落实好安全教育环节。

五、认真把握应急五条原则(即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先救未成年人后救成年人原则;学校领导校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原则;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原则;千方百计把损失降到最低原则)。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科任老师签字:

2011年9月2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在教育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把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年度本校(园)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切实抓好本校(园)安全防范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二、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

三、抓好校(园)舍及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组织对校(园)舍及周边地质状况的检查,改造危房校(园)舍,整改不安全的教学设施设备,确保学校、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及设施设备无安全隐患,开展各类集体活动安全有保障。

四、抓好校车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管理,确保本校(园)使用符合安全条件校(园)车,并与聘用的校(园)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校(园)车接送学生制度。定期组织校(园)车驾驶员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租用校(园)车的学校、幼儿园要与车属单位签订使用合同。

五、抓好学生防溺水教育和管理。要切实抓好本校学生的'防溺水教育和管理,做好对学生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学习遇溺自救、求救的基本常识,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的能力。教育学生在无家长陪同下不到不明的水域和挖沙、施工等遗留下来的积水潭边游泳或玩耍,防止溺水意外事故的发生。

根据县政府和县教育与中心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规定的安全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为了深入落实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松南乡教育工作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此责任状。

1。 一、主要任务目标

(一)、安全工作

1、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学校校长(或单位责任人)亲自抓安全工作,分管领导直接部署、检查、落实安全工作,其他副职配合抓好分管的安全工作。做到任务明确,逐级落实,责任清楚,落实到人。

2、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要采取不同形式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知识的教育,安全教育课每学期少于4课时(交通安全教育课不少于2课时),安全教育课做到五有。要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至少开展两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相关事件紧急疏松活动,活动要有记录。要加强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主动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培训。

3、加强基础工作,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保证安全工作正常性的调研活动,对安全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研究解决。

4、突出学校安全重点工作。加强以学生乘坐营运车监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交通安全;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认真检查用电用火器械及消防器材;加强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大型活动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工作预案,要防止各类实验教学的安全事件发生,防止集中活动发生踩踏事件等。

5、开展安全大检查。除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重大节日期间,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要进行专项检查。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对安全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指导有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加强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做到底数清楚,建档、建卡、建卷规范,措施可行,便于整理,及时消除隐患。

7、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各类预案。要完善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集体活动审批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项制度;要参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应急预案制定涉及教育教学活动在内的专项预案,如消防、防踩踏、公共卫生安全(防食物中毒等)、防自然灾害(防汛、防震、防雷击等)及其他突发事件预案,做到分类齐全,可操作性强。

8、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确保全年无伤亡事故、无盗窃事故、我治安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交通事故和无生产事故等。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各学校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工作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和目标,落实到人头。

2加强综合防范工作。全面细致地排查本单位内存在的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整顿学校周遍环境,要不断完善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加强内部巡逻检查,防止各类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禁止出租场地办停车场和车库,没有学生住宿的学校一律禁止开设小卖店。

3、以“五五”普法教育为重点,完成各项普法指标。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对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每学期法制教育课不少于4课时。继续落实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要求。

4、强化信息工作。严格按照市综治办确定信息专报制度的要求,形成严密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向县教育局呈报和反馈信息,不发生迟报、误报和漏报的问题。

1。 二、考核、奖惩

考核方式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安全和-谐校园”责任状的整体要求及《方正县教育系统“安全和-谐校园建设”评估细则》具体内容,对完成安全和综治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分,并追究领带者的责任。

责任状一式两份,由中心校和村小学各执一份,有效期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2月27日。

方正县松南乡中心校 主要责任人:

学 校 (单位) 主要责任人:

校园安全责任工作报告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三

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建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校园安全责任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杜绝危害事故的发生,创建良好安宁的教育、教学环境,搞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拟定班级安全管理责任状,由学校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1、班主任为本班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状。

2、班主任经常利用晨会、班会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点放在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上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利用黑板报等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识列入计划要有安全记录。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常识,教会他们在危害和灾害面前自救自护的措施。

4、采取措施,做好转化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强化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意识,控制群体事件的发生。

5、班级组织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凡组织学生参加春游、秋游、远足等户外集体活动,必须制定周密计划,由学校报总校审批。

6、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召开家长会,使家长和学校配合,共同防止学生在校内外发生意外事故。

7、发现班上学生未到校上课,要及时通知给家长。

8、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x学校(章)

xx年级

班主任:

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 “隐患自查、风险自提、责任自负”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研究,特特定本责任书。

一、 责任对象

各村小

二、 主要任务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学生实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三、原则

排除隐患,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四、管理工作目标

1、全校教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将安全工作摆到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学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规定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学校安全进行检查,常抓不懈。班级安全工作坚持做到“一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汇报”。

2、健全班级安全工作管理机制,设立班级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立一日安全常规”及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报告制度,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在放学时说一句有关安全教育的话。对学生教育教学工作中各环节有明确具体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给予落实。

3、坚持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让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预防触电、预防溺水和煤气中毒,校内外等等活动)

4、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各部门或班级组织的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山火,森林火灾和防汛、防洪活动。

5、重视校舍的的安全管理。特别重视对校舍的检控,定期进行勘险检查,发现校舍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负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应书面上报主管部门。

6、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

7、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值周、值日及所有教职工要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立即向校领导或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领导或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

8、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9、要加强对体育设施合格率活动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体育活动器械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要求。全体教师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10、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1、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严格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法》、《餐饮业仪器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管理规定》,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演出等活动。

13、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生,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五、管理责任

村小校长为所辖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各校实际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班,责任到人。做到所有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六、奖惩办法

学校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贪污严肃查处。

小溪片:

村小(章):

分管校长(章):

责任人签字:

20xx年九月四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校园安全责任工作报告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四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四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校园安全责任工作报告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五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规范》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本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巡查组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内容、责任,真正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方向,查处有效果,使监管工作人员人人有责任、有任务、有压力。为此,所长与各巡查组长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巡查组长为片区监管第一责任人,各巡查组的责任区以本所食品安全监管示意图为准,各自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责任区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并与经营户签定《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

二、各巡查组要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四制”,严格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并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和“一票通”凭证按规定要求使用等。

三、巡查组对辖区食品市场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二) 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是否建立健全了供货商档案,是否严格按要求使用“一票通”,是否自觉履行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

(六) 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巡查组应当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市场经营下列食品:

(二)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五) 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九) 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十一)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巡查组对工商分局以及本所转办、交办的食品案件,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六、巡查组长对所长负责,巡查组内的巡查人员负责各自监管联络点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对巡查组长负责。

七、对辖区内严重的食品质量问题,巡查组在巡查时未能及时发现的,或者造成重大危害或构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巡查组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报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园安全责任工作报告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六

为加强集团车辆的管理,保证车辆安全行驶,现就集团车辆的安全使用,集团与驾驶员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遵规守纪 规范驾驶

1、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相关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员工守则等规章制度。

2、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谨慎驾驶,谨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第二条:程序规范 证件齐全

3、 驾驶员出车严格执行派车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4、 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维修,需送厂维修的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并按照规定报上级批准。

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对各项规费应按时缴纳。

第三条:安全行车 文明服务

6、 出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各项性能正常与否,并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补给。

7、 行车过程中应小心驾驶,安全行车,路线合理,节约能源。

8、 驾驶员应服从派车安排,准点出车,对乘车人员应热情、文明,车内禁止吸烟,驾驶员应礼貌宣导。

10、出车在外或车辆归来,车辆停放时应注意选取安全的或公司指定的停放地点,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车窗。下班后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否则视为违反公司用车规定。晚上有加班任务,时间超过晚十点,在保证车辆安全并愿意为车辆安全负责的前提下,经用车领导同意可以将车辆开回家,次日八点前开回公司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四条:车辆清洁 保持联系

11、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每辆车上配有毛巾、水箱、纸巾以供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日常保洁,遇雨天污浊或异物沾染,驾驶员应安排合理时间送车清洗。

12、驾驶员应保持通讯的畅通,以保证公司的随时联系,如因出车无法按时返回,驾驶员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人员。

第五条:有奖有罚 奖罚分明

13、驾驶员违反出车或借车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予以专职驾驶员500至20xx元的处罚直至辞退处理。如因违反公司用车规定而造成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实际造成的损失由车辆专职驾驶员自行承担责任。

14、驾驶员被投诉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又无正当理由的,一月一次被投诉按照考勤迟到或早退处理,一月二次以上被投诉每次按照旷工一天处理,超过三次同时取消当年工资晋级机会。

16、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齐被罚款的,驾驶员负责办理受罚的手续并承担费用;违章造成其他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罚款或损失如由企业垫付,在责任驾驶员当月工资中扣除;一年度违章三次以上的取消工资晋级机会。

17、行政部门分阶段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工资晋级的依据,对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辞退处理。

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接受以上条款,并愿意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驾驶员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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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责任工作报告 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七

一、乙方要经常学习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安全意识。

二、乙方要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利用班会、思想品德课和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三、乙方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教育学生例行病事假请假制度,学生因有事、有病不能到校应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四、乙方要及时了解学生缺课情况,如发现学生有不明原因而未到校上课的应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把有关情况向校长汇报。

五、乙方要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乙方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教学设备、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或解决。

七、乙方在教育学生过程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旦出现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八、乙方要重视抓好学生集队集会、课间操等集体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要落实排队放学的各项具体要求。乙方要关心学生的课间活动,学生一旦在课间发生任何意外,乙方要及时奔赴现场,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对事故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处理,严重的必须及时送往医院,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家长,向家长汇报事发经过,争取家长配合,稳妥处理事故。

九、乙方要全面了解本班学生情况,如有学生体质特殊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乙方必须书面告知本班体育老师,由体育老师安排好特殊学生的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十、乙方要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课堂,如发现有不良外来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应及时上报校长室,对学生不认识的外来人员不得让其将学生带出校园。

十一、乙方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假日安全教育,教给学生一些防水、防火、防电、防盗、防骗等的基本知识。

十二、本责任书所规定内容自20__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__年8月31日上。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2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佛冈县第四小学(章) 班 级

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20__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