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供工作解决的问题 春节物资保供活动方案

小编: 曹czj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资保供工作解决的问题 春节物资保供活动方案篇一

“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22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

2022年1月20日―2月16日

主办单位:淳化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各镇办中心

1、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城区好多优品生活超市、客惠超市、家友超市、家圆天天鲜等大中型商场超市及保供企业筹备年货正常营业;组织相关企业依托广场、街道等户外场地、空旷地段布设搭建销售场所,悬挂统一横幅,增设店外销售网点,减少人员聚集,方便群众采购。

2、镇办中心组织辖区内便利店、生鲜店、超市、供销销售等网点,利用店内店外正常营业,并在镇村选择空旷地域增设销售网点进行销售,确保年货物资供应充足畅通。各镇办中心组织不少于1家商场或超市,在中心地段设置摊位;每个行政村组织不少于1家便利店出店经营。同时,针对偏、远、散村庄选择有配送能力的限额以上企业增设商品零售网点,通过农村商品零售车、大篷车等方式走乡串村,销售米、面、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并悬挂“‘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22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等统一标识(红底黄字)。

3、商务局整合商贸企业、电商(配送)平台资源,组织县域内商场、超市、保供企业开发网上购物小程序、手机端app制作年货采购线上消费电子导航图,实现“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模式,确保方便选购、快捷配送。

4、商务局结合农产品销售、乡村振兴、春节消费等特点,组织辖区大型商超、餐饮酒店制作年夜饭、食品半成品等新春“大礼包”进入网点销售,创新市场供应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1、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县商务局:负责春节市场保供总体协调统筹工作;负责咸阳市“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22年咸阳春节年货下乡行启动仪式组织与实施;负责制定“暖冬咸阳・福到万家”2022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活动实施方案,并指导各镇办中心有序开展活动;负责做好活动的总结和相关资料的统计、汇总和规范上报工作;负责做好储备肉、储备菜的投放工作,鼓励引导辖区老字号和酒店饭店推出年夜饭套餐礼盒等,线上下单、线下配送。

3、县公安局:协调公安派出所配合各镇办中心做好驻地活动现场的安全维稳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4、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旅局:负责组织书法协会、会员、爱好者等提前写好新春对联配送至各销售网点送福到家,营造和丰富节日氛围。

5、县卫健局:安排乡镇卫生院配合各镇办中心做好驻地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销售网点明码标价,严防哄抬物价、垄断经营,做好各类食品、冷链食品和水产品等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7、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负责区划城区出店、空旷场地、广场经营范围,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免费提供活动场地,负责销售网点(场地)垃圾运输和清理工作。

8、县供销社:负责全县供销销售网点正常营业;协同联合其他营销网点共同销售;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9、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特色农副产品企业参加各销售网点(含供销合作社销售网点)共同做好新春年货销售,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0、各镇办中心:负责做好本辖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及销售网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在空旷区域统一规划布点,搭建销售场所,设定摊位、拉开距离,规范设置销售点。统一搭建开放式棚区,合理设置入口、出口,并安排专人维持秩序,严格落实进场人员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等防疫措施。提倡扫码支付。指导各销售点和配送下乡进村的车辆悬挂“‘暖冬咸阳 福到万家’2022淳化春节年货下乡行”标识(红底黄字),确保年货下乡进村做到“五个有”,即:有销售点位、有责任单位、有经营主体、有时间规定(要明确每天运营时间)、有管控措施。

11、铁王镇:负责市县活动启动仪式现场的布置、本地企业的组织、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负责启动仪式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等工作,并做好辖区活动的组织实施。

1、高度重视,积极筹备。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中心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供应,细化措施,迅速动员组织辖区内超市、生鲜店、便利店、供销网点等,做好市场保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中心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做好各自承担任务的基础上,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及时沟通,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县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要把握节点,扎进推进,1月20日县、镇、村三级要同步启动年货下乡行活动。同时,要畅通信息,从20日启动当天起,各镇办中心要每天收集汇总销售点运营情况和销售数据,由县商务局汇总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情况。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加强对本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宣传,做好此次活动跟踪报道。各参与部门要充分利用抖音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美篇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4、加强巡查,确保安全。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中心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行业和辖区年货下乡行活动的组织实施,特别是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巡回检查,加大货源组织、确保供应充足,加大秩序维护、确保运营安全,加大防控力度、确保防疫到位,加大物价检查、确保价格稳定,加大检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切实把春节保供做细致、做到位,让群众过一个安全年、安心年。

物资保供工作解决的问题 春节物资保供活动方案篇二

20xx年2月18至2月28日之间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等棚膜设施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在此期间进行生产的且在田苗期生长正常的棚室,建筑结构完整、保温设施完整,完全用于蔬菜生产,具备冬季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当前蔬菜生产。叶菜类蔬菜以生产现状符合栽培要求的正常株距、行距、密度、生长期、上市量等条件为补贴标准,防止套取补贴的现象发生。茄果类蔬菜以结出果实已经上市或即将上市等条件为补贴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这次补贴资金额度是200万元,对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每平方米棚菜补贴资金数额按全市实际生产棚室在田面积验收结束后核算。

(一)严格程序、按级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宣传和补贴面积核准,通过采取生产主体申报、村屯核算统计、乡镇公示、县(市、区)验收、市里抽查复核验收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

(二)据实补贴、逐级备案。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面积据实补贴,只补贴一茬。各级严格按照各自承担职责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案。存档具有佐证意义的电子数据材料。

(三)合力推动、强化问效。市、县、乡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切实将资金用好,用出成效。对验收、审核中发现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问题,依法追加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生产主体申报。生产主体在2月28日前进行申报,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人员拍摄申报主体和棚室室内蔬菜生产全景经纬水印照片,水印相机要求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等信息采集。作为申报主体的基础材料于2月28日前上报村委会,信息采集错误和超过申报日期的不予补贴。

(二)实行公示制度。对蔬菜生产的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依据等信息要在村、屯张榜公示(不得少于7天)。统计公示结束后,于20xx年3月7日前报乡镇政府。

(三)乡政府公示。乡镇政府将各村屯上报的核算统计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将“两表(附表1-2)”、“一图”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四)县级验收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提出的验收申请,会同各乡镇组织实地核查验收,于3月25日前,完成验收任务。完成验收任务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形成验收报告文件,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里复核确认。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申请补贴面积进行抽查复核验收。

(六)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安排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的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和市级财政局指标文件兑付补贴资金。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本级财政状况,统筹安排资金,与市级财政形成合力,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增加市场供应。

(二)要科学安排。各县(市、区)要抓好该项工作的指导、跟踪、协调和调度,要制定实施方案,指导乡镇抓好补贴申报、面积核算等工作,及时组织项目核查验收。

(三)要严格核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两表”、“一图”、“一报告”的基础材料备案制度,按照要求严格核报。

(四)要注重实效。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申报、公示、验收的要求,确保在规定期内完成申报、公示以及验收等工作。要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按照“先验收后兑付”规定执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物资保供工作解决的问题 春节物资保供活动方案篇三

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应,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遵循“依法、科学、标准、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标准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应,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

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网格信息员反响,由各网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网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网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网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网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藏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响,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应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应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物资保供工作解决的问题 春节物资保供活动方案篇四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规范应急处理,保证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老年人、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镇党委、政府领导,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本预案适用于沈塘镇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镇社会事务办、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村委会)分级负责,以科学防控、依法规范,预防为主、群策群防的处置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综合协调本镇辖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与雷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和镇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联络协调工作。

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物资储备

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安排好所需防控经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准备好适当数量的消杀物品、防护设备等,配备交通、通讯工具。

(二)协助机制

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要保证信息畅通,一旦获得疫情信息,要立即行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预警与响应

(一)疫情预警

镇敬老院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商研判应对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防控策略;商定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二)预警分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其分级标准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为准。宣布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疫情的发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经省卫健委授权后,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发布疫情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要立即按职责要求采取措施,控制处理疫情。

(一)疑似者与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者有其他密切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对疑似者,由沈塘镇卫生院叮嘱其出现发热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二)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出现疫情的,镇社会事务办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上级联防联控机制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要将该养老机构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三)疫情的解除

经专家组检测符合国家和省卫健委规定的疫情解除标准,并经市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解除疫情,进入常规防控状态。

物资保供工作解决的问题 春节物资保供活动方案篇五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南科委字〔20xx〕6号)要求,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由钱闻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季平、葛坚、张云良、王国祥、刘舍礼同志兼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物资需求统计、物资采购计划、多方联系货源、及时实施采购、物资保管存放以及物资申请、批复及发放等工作,负责统筹全校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提出请求支援等。

(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统计与采购计划

1、应急物资需求统计。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统计物资需求,上报物资清单。物资清单主要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急需程度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消毒液、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品,其他物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行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汇总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物资需求,结合上级要求、当前状况及未来趋势等情况,定期充分研究、科学制定防控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形成《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批量采购清单》,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密切与地方政府、教育厅联系,想方设法多管齐下,积极开展联系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工作。

2、应急物资采购实施。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关部门根据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渠道,及时实施物资采购。对于市场紧缺、需求紧迫且多方联系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方式获取的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工作组提出有关建议(明确采购方式、名称、数量及单价等),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1、应急物资储备存放。批量采购的应急物资到校入库须填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入库交接单》或供货商出具的送货清单,建立台帐、定期盘点,安排专人妥善保障物资。

2、应急物资申请领用。应急物资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配、部门申请、审批领用”的原则进行发放使用,物资发放建立台帐明确入库与领取、名称与数量、日期与人员等信息。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物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领取相关物资并由各领用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物资,做好发放记录备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工作需要紧急调配应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