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工作总结计划

小编: 曹czj

计划是一种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工具,也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的工具。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药店工作总结计划篇一

1。以药品质量为第一,保障人们安全用药监督gsp的执行,时刻考虑公司的利益耐心热情的做好本职工作任劳任怨。

2。认真贯彻公司的经营方针,同时将公司的经营策略正确并及时的传达给每个员工起好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

3。以身作则做员工的表率。树立对公司高度忠诚,爱岗敬业,顾全大局一切为公司着想,为公司全面提升经济效益增砖添瓦。

4。加强日常管理,特别是抓好基础工作的管理和培训店员专业知识(店长每天利用早会时间培训病症并且结合病症来联合药品学习并且填加销售技巧)。对来店时间较短的营业员每天进行货位考试。

5、培养忠实顾客

(1)把长期用药患者的电话及用药品名及用药结束日期记录下来会员日或店内有活动时打电话通知。

(2)加强店员对顾客亲情化服务,每日在店内进行巡视,对服务不够完善的顾客,在顾客走后,进行及时指导并在每月评选出服务标兵,在店里进行公示提高员工服务热情。

(3)增加疗程用药药品储备,增加必备品种,合理库存并在每天安排2名营业员负责对断档品种进行调拨,避免因门店人为断档而影响销售。

6。加强和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创造最良好、无间的工作环境,去掉不和谐的音符,发挥员工最大的工作热情,逐步成为一个最优秀的团队。

药店工作总结计划篇二

xx年将是xx店团结奋进、重创辉煌的一年,为创一流的门店而努力。

通过门店的内部自身培训,加强员工的团队意识,培养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增强员工的销售技能,做好药学服务咨询和药品售后服务工作,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性强、素质高的员工队伍,使员工能突破自我而成长。同时加强新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把给新员工灌输洪福堂的企业文化理念和经营理念的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上来。加强帮助员工解放思想,改变观念,跳出传统的销售理念与思维模式,开发员工的潜能,让员工明白如何去改变顾客的消费习惯。

以班前会为载体鼓励员工积极探讨提高门店的销售和提成的新的增长点和突破点,让员工参与到门店的月销售计划的制定中来,让员工明白本月的销售任务和销售目标以及增长方向,并以此为契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推进门店的销售和提成以及员工的个人收入再上一个新台阶。引导员工把公众利益和公司利益以及自身利益相结合以创造更大的经济利益。

同时配合公司质管部加强××的管理,按时按工作进度及时圆满的完成和跟进**的各项工作。

xx年是xx店团结奋进、重创辉煌的一年,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公司的企业发展规划的正确引导下,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为培养出一支卓越的团队而努力!为促进门店及公司的科学、规范、持续、健康的发展而努力!

药店工作总结计划篇三

1、以品类管理为核心,进行品种的清理、淘汰和补充,完善经营品种目录,并通过品类对品种进行细分(xx分类,明确每一类的引进要求、陈列要求、销售要求与考核要求)。

继续指导、督促柜组的xx产品的引进和销售工作,进行品种结构的调整和品规的补充。

2、加快滞销品种的库存消化。

目前库存偏大,需要制定促销策略,力争xx月基本消化完。

3、继续完善现有品种。

xx人员继续对现有商品进行的清理与分类,不断完善和补充,商品的购进、铺货、培训工作和制定销售措施,指导柜组经营和采购保障工作。

4、规划重点商品的销售工作,建立激励机制,拉动重点商品上量工作,提高盈利能力。

提高各柜组xx商品的销售占比。

5、增加精制饮片、土杂品、药酒、中药保健食品等品规的引进,丰富经营品类。

转变思想,变坐商为行商,督促和指导各柜组完成柜组团购销售,加大对企业事单位的联系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团购销售任务xx万元。

(1)积极利用厂家资源进社区宣传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活动;开展会员积分兑换礼品活动,吸引和稳定会员;争取专人负责免费检测活动,增加服务项目和水平。

(2)策划中秋活动、国庆活动、元旦活动。

(3)创新活动方式,建议适当加大在xx市场促销费用投入,扩大宣传效应。

(4)重点品种促销活动。xx柜要继续加快调整和补充品种,继续实施低价策略,社区活动。继续围绕医保顾客有针对性促销活动(产品的满足度和服务方面),不断拉回流失的会员。xx柜要突出当前减肥、时尚、美颜等时尚产品,优化品种,继续确保增长势头。

(1)强化柜组效期商品管理,要从计划开始加强日常管理,减少商品损失。

(3)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努力使门店在赠品管理、库存结构管理、销售分析、绩效考核等工作得以较大提高。

(4)坚持价格调查小组,定期反馈市场信息,及时处理以应对市场变化,防止减少利润损失和客流量的减少。

药店工作总结计划篇四

1、直接下级:店长助理、驻店药师、营业员

2、基本职能:负责本门店的计划采购、经营管理,一切日常事务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工作责任与经济损失。

二、工作细则: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管理方针政策,按gsp规范门店工作,对门店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负具体责任。

2、不断学习、充实自我。定期组织培训,并行之有效。

3、贯彻执行总部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自行购药,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质量指示制订相应的措施,积极完成。

4、按门店发展,制定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并对长远发展做出规划;

5、负责门店排班,日常事务的分工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指导相关工作。

6、负责协调质检,驻店药师做好药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督查效期药品,及时处理门店质量投诉,对门店药品质量负相关责任。

7、保证门店财务出入相对平衡,对利润负责。

8、负责门店商品计划的核实与传递以及单据、日报表的保管,负责门店办公用品计划的申报与领发。

9、负责门店授权范围内的折扣,挂帐管理,相关报表的量化分析。

10、上传下达,协调管理层与执行层间的关系。

11、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条理清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懂市场营销,热情稳重,有主人翁意识。

12、处理好周围商家及有关部门的关系,

13、打造高效团队,提升团队凝聚力,依靠员工,关心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5、负责门店内配发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维修。

16、负责计算机、通讯、传输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

17、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到直接上级。负责调研方圆1公里之内其他药店基本信息。

18、协助营业员、收银员工作。

19、迅速处理好突发事件,如火灾、停电、盗窃、抢劫等

药店工作总结计划篇五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专项检查从xx年7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7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7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8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