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12篇)

小编: 影墨

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一

要素之一:天赋

爱迪生说过: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天分。天赋是成功的基石,至关重要,天赋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善于利用自己天赋的优势,成功就会事半功倍。方仲永自小天资过人,“竟能指物作诗立就”,成功之路已然具备良好的基础,可他却自恃天资聪慧而不知珍惜和利用,整天游手好闲,最后落得类同凡人的下场。

要素之二:勤奋

有人说:智慧源于勤奋,伟大出自平凡。勤能补拙,有个叫“笨鸟先飞”的成语,讲述的就是没有天分的人如果能勤勉上进,发奋图强,成功也并非遥不可及的道理。爱因斯坦天资一般,但经过无数次的艰苦挫折,凭着勤奋与努力,创立了相对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天资无法改变,但是我们却能够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辛勤的汗水去描绘美好的未来,避免方仲永式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

要素之三:坚持

古人云: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成功之路是漫长的,需要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的坚持和努力。唐代诗人李白自小贪玩调皮,常在课时从家中溜到山间玩耍,一次,在溪涧边看到一位老婆婆奋力打磨一根铁棒,心生疑惑,询问原因,老婆婆回答道:我想把它磨成一根针。“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让李白大彻大悟,从此发奋图强,毫不懈怠,终于成为一代“诗仙”。“行百里者半九十”,不能一直坚持,往往会让努力半途而废,坚持了,量变终会演化为质变,成功也就唾手可得。

成功,看似可望而不可及,其实却很简单。当天赋、努力和坚持三要素都具备的时候,成功不就已经近在咫尺了吗?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二

《伤仲永》讲的是一个天才变庸才的故事,其目的是为了告诫我们是不是天才都要努力学习。

小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被灌输了诸如“天才来自勤奋”、“天才是1%的天分加99%的汗水”的思想。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主旨并不“感冒”,这与“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道理是一样的。

真正令我感兴趣的是仲永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被“不使学”,被选择人生?仅仅是因为年幼不懂事?还是说惧怕父亲的权威?仲永的才能是在五岁时被发现的,随后这天分便被其父亲当作摇钱树,一摇就是十几年。这么多个无趣的年头里,仲永是怎么想的,是否反抗过,我们无从得知。但从最后仲永变成庸才这一事实中,我大致可以推测:仲永已经麻木了,对人生已经没有追求,认为自己就是给父亲谋取利益的存在,接受了这不公的命运,最终才会“泯然众人矣”.

仲永父亲固然是错的,但这并不意味仲永就没有可指责之处了。虽然,仲永并不热爱吟诗作赋,不然怎么会让自己的诗被当作谋取钱财的工具?怎么会在四处访客的无趣生活里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人如果不想做一件事,会去找一千个理由;人倘若想去做一件事,会去想一千个办法。仲永如果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他就不可能甘愿沦为赚钱的傀儡,不可能让父亲的“阴谋”得逞。

人只会做梦是可怕的事;人不会做梦是更可怕的事。仲永是个不会做梦的人,他仅仅是空有天分罢了,所以他最终也不过是一个“众人”而已。

现在的我们并不需要背负太多太过于沉重的东西,为何不趁现在好好做一美梦,然后明晨迎着朝阳去追寻它,这样活着不是很浪漫吗?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三

王安石23岁作《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四

读完了《伤仲永》这一篇文章,我的心里感触很深,受益匪浅,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反复读完这篇文章之后的感受。

《伤仲永》的主要叙述了:方仲永从小天资聪颖,受到同县人们的赞赏,被人邀请前去做客题诗。他的父亲见有利可图,便不再让仲永读书学习,带着仲永四处做客,谋取小利。因为仲永每天跟着父亲四处拜访客人,他父亲不让仲永学习,所以后来,仲永就慢慢变得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差别了。

一个具有神童般智慧的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成为了一个平凡的人,这其中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是父亲、众人等只顾眼前利益。假如父亲不是为“利其然也”所困,不牵着仲永“环谒于邑人”,假如众人不追星捧月般地花钱求仲永题诗,假如秀才们能将自己读书的辛苦与读书的乐趣讲述给仲永听,鼓励仲永读书学习…那么仲永完全有可能“如虎添翼”,成为国家之栋梁。”仲永父亲目光短浅,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不考虑仲永长远的发展,导致了仲永由一个天资聪明的神童却“泯然众人矣”!

由方仲永的事例也让我想到了,现在的父母们应该吸取方仲永这个事例,对于自己的子女应该严格要求和教育,要重视教育,不要认为书没有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才可能进步,才可能有成就。连方仲永那样的神童不学习都成了平凡人,何况本来就是平凡人的我们呢?孩子的学习与大人的期望目的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只是朝着利益方面想的话,那么孩子的观念也会随着大人们变动,必须要为他们带来一个好的开始,指引他们正确的学习目标。

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懂得只有读书才能为我们人生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我们要积极主动的去学习,不能轻言的放弃。想一想我们学过的一句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方塘”由于源头的活水,源源不断输入,所以永不枯竭,永不陈腐,永远清澈。同样道理,如果一个人能够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汲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那么就能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极强的创造力。

我没有像方仲永那样的天赋,我只是受到他的启发,觉得我应该要更加努力学习才行。我不想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我不是天才,所以我要靠后天的弥补。也奉劝各位同学们,不管你们是普通人还是天才,都不要再重复仲永的悲剧了!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五

生而知之者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走访,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不叫人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爱因斯坦不是神童,大学考了两次才被录取,毕业后到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他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和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六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仲永的事迹,便是这句名言最好的真实写照。

初读《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真有点“伤不起”.一个五岁的孩童“未尝识书具”.竟能“书诗四首,并自为其名”,此子若稍加指导,定当出列拔萃。仲永的才能受到邑人的好评,他们“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足见仲永的天资聪慧矣。然而他的父亲“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而酿成了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悲剧。

仲永之所以泯然众人,主要原因在于他父亲,他目光浅短,愚昧无知,贪财误才,“不使学”的错误做法,耽误了仲永大好的学习时光,最终沦为常人。仲永出生在这样一个世隶耕的农民家庭里,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难道就只是其父之过也?非也非也,若不是邑人有着和众心理,仲永的父亲也不会环谒于他们,不让仲永学习。如此说来,邑人也为“帮凶”之一。而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出在仲永本身。倘若他幼时的资质潜退是父亲的错,但他长大了却还不懂的学习的重要性,懒惰而不思进取,不正是他自己的责任吗?即便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没有条件学习,也要去创造条件。就像一个海绵只会挤出水分,却丝毫没有吸进“墨汁”,也总会江郎才尽的一天的。

我们正值学习的大好时光,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有什么道理不好好学习呢?莫非要步了仲永的后尘,重蹈覆辙?要知道颜真卿曾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无法决定出身,却可以创造未来。我们无法回到昨天,却可以把握今天。一个人的天资固然可贵,但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付出的汗水和收获的硕果是成正比的。

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启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七

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八

在传播学开学第一届课,老师就给我们倾情推荐了这一本书,只是苦于没有时间去图书馆一览它的风采(加上我本人也比较懒,还有很多事情做),直到最近,才缓缓的去图书馆接到了这本书。没有仔细阅读(在这里愧对老师),但快速的全文阅读了一遍,感觉收获很多。

起初我对于作者艾力的印象还停留在奇葩说选手这个标签上,直到后来才慢慢的了解到他其他的身份:北大的著名学子,公认的学霸,新东方的老师,超级演说家,最近他又有了新的标签,那就是酷爱英语早起的领头人,以及新一代的作家。

而他的第一本书,就是我现在看的这本《你一年的8760小时》。

这本书,在开头,俞敏洪就给了他极高的评价。俞敏洪给他的评论是:”一个人,即使没有任何背景,靠着日复一日的坚持和努力,学会聚焦,在一个领域做到极致,也能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足以看出即使是辞退他两次老板的俞敏洪,对这本书,也是满心的期待,更不用说蔡康永、陈鲁豫、黄磊、大冰激赏推荐,李咏、杨澜、蔡康永、高晓松、林志颖、乐嘉、陈鲁豫、 王小丫等纷纷点赞支持。

还没看进去,我其实是认为这本书大致是鸡汤类的或者是时间管理类的书籍。这类书实在太多了,我相信老师也看过太多鸡汤类的书籍。但这本书又有什么理由值得老师给我们推荐呢?

当我认真看完整本书之后,它改变了我之前对这本书的偏见。我被艾力的努力和拼搏给折服了。毕业于北大名校,新东方最年轻的演讲师,参加过全国无数次的演讲。单凭毕业名校这一点,我想他就已经可以找一份高薪又舒服的工作了。但是他没有,他在26岁的年纪里,从新东方两万老师里脱引而出,成为集团里最年轻的演讲师、培训师,网上制作“酷艾英语”的视频,教大家英语赢得了点击量5000万的成绩,他公益创办早起团,健身团,读书团,这本书就是写下他这一路的经历和故事的。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有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如此繁多且困难的事。但艾力做到了。他对于时间的苛刻,远远超乎我的想象。

在整本书里,虽然也有鸡汤,但艾力本人的亲身经历和时间管理方法绝对比鸡汤要多得多。他写了很多他自己独创的时间管理和英语学习方法。例如他独创的”34枚金币时间管理法“,影响上亿人,公益创办早起团,健身团,读书团。他在自己创办的活动和方法中,他都每天身体力行的执行着。虽然他曾被新东方两次辞退,但是他的老板(俞敏洪)还是很不吝啬的给他这本书写了一篇很长的推荐序。我想他的起起伏伏,却终究踏上了成功这条路的秘诀应该是,他一直在总结和修正自己的得失,不管鲜花掌声还是低谷,他追求的不仅仅是成功,更是一种成长。正如他回答俞敏洪关于对”精英“的认识的时候,他说,”做超出生命本身长度的事“

我还喜欢他说的几句话,这是他在文中着重标记的:

1.人是为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瞬间而活。

2.爱好是人生的调味剂而不是主菜。

3.时间就是生命,一定要远离那些吃掉我妈生命的怪兽。

4.任何看似无意义,目的性没那么强的事在将来看都是有意思的。

5.此心安处是吾乡

6.成功=方向*方法*努力 方向要是选错了,那成功就是负的了!

其实我本人是不相信成功学的,因为我相信每个人都不一样。但我相信走向成功的道路会基本一样。每一个失败者的理由大多数都不是能力不行,而是坚持不下来,不会利用时间。这本书,教会我怎么坚持做一件事,怎么激励自己过好每一天,还教会我怎么最大化的利用时间。

所以,从现在开始,从每天开始,打卡吧。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九

很偶然的机会在学校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出于对日本文化的莫名的好奇,就完整的看了一遍,之后又去找了电影来看,说实话,没有在日本的文化中熏陶过的人一般很难理解这本书。就像《红楼梦》我们能看到宝玉和黛玉辗转反侧的感情,却很难理解红学家很整天在折腾些什么。

印象中的古代日本,礼仪周到、民风淳朴,无疑《源氏物语》让我大大震撼了一把。当时的感觉就是古代的日本人随心而动,很有自我追求的精神。大概是平安时代受唐朝的影响深远。以言情小说的角度,这本书并没有多少惊喜,毕竟书里晦涩的言语以及时不时出现的诗句难免会让人觉得有些乏味。而书中不时出现白居易的诗句,及《礼记》、《战国策》、《史记》、《汉书》等中国古籍中的史实和典故,并巧妙地隐伏在故事情节之中,使该书具有浓郁的中国古典文学的气氛,更让人会误以为在读半白话版的中国古典小说。之后想想,原先我真的只是看到皮毛而已。不用去追究一个民族的文化起源,单是经历长时间的演化发展,已被烙上独特的烙印。

日本是个矛盾的民族,明明对女性的歧视根深蒂固,偏偏有着日本版《红楼梦》之称的《源氏物语》又是出自女性之手,而这篇小说在当时也可是是作者写给皇后供天皇消遣的读物而已。书中由光源氏等人品评世间女子等级,展开光源氏的感情之旅,反映了当时贵族奢靡又出奇优雅的生活,权位利益仅仅轻轻带过。书中那些如画般美丽温婉,仿佛不食人间烟火般的存在的女子之于他们大抵只是附属品罢了,贵族女子难免被当成利益联盟的牺牲品,并无人真正关心她们的想法。

梦想与现实,表面的光华与内里的丑恶,光源氏的追逐浪漫的一生以紫姬的离世而结束,只是已到尽头,世人记住的都是他的光华。

有机会还是要去亲眼看看,好好体会一下日本的传统文化。

关于译本,因为看的时候上下两册并不是同一个版本,比较了一下还是觉得丰子恺的比较好。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十

捧读莫顿·特《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我心中感慨万分、回味无穷,一团浓浓的感悟久久萦绕在我脑中。

本文主要讲了自幼体弱多病的作者小时候和小伙伴去爬悬崖时遇险,结果在父亲的鼓励与指导步步脱险的经历。从而使作者产生了巨大的成就感,并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在后来,每当他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便会记起以前在小悬崖上学到的经验并应付一切。

但作者在后来得以克服一切障碍,不全归功于自己,因为有了父亲当日的指导,才有作者辉煌的今天。

每次朗读这篇文章,其内容都会把我带入到当时的环境,把那会儿的情景活灵活现生地浮现在我双眸之前。而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一步步脱险的情景,他由毫无信心到萌发信心,至信心大增,清楚地感悟到——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一步,直到抵达自己所要到的地方。

落叶为舟,驶入回忆的港湾。

两年前的夏天,知了的鸣声抚睡了家人,而两天前把腿摔伤至今还没康复的我则在一楼发呆,连“上三楼书房看书”也只是痴心妄想。这时,《走一步,再走一步》中作者一步步脱险的事有力地推动了我,使我一步步到达目的地。

这篇文章带给我们一个道理,这个道理似乎是拨开阴雨的一抹阳光,给迷茫的人带去希望,重拾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我们就好像将要独飞的小鸟,只有战胜暴风雨之后,才能飞向那更广阔、更灿烂的天空。而当我们遇到艰难险阻时,只有把困难化整为零,再逐一克服,方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十一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伤仲永的读后感600字篇十二

“书是人进步的阶梯。”我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那么我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这本书中,也让我体会到了小主人公的喜、怒、哀、乐。

喜的是;书中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厂的人,不光自己玩,还会带着马小跳一起玩,所以马小跳也在玩中得到了不少道理。

怒的是:马小跳的同为路曼曼是老师让她看管马小跳的。所以马小跳经常被老师批评。

哀的是:马小跳经常进老师办公室他进去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精神,出来时却欢天喜地。可不一会他又进去了。

乐的是:从来不看他一眼的夏林果竟然要请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你说他能不高兴吗?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那就来看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