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对口支援帮扶工作计划(模板5篇)

小编: 碧墨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计划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对口支援帮扶工作计划篇一

开展卫生下乡活动是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疾苦、增进农民健康、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根据县委、政府及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有关“三下乡”活动文件的精神,我院于xx年1月18日至1月26日,先后到xx乡等地进行免费义诊、免费治疗、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等活动,着力解决了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是对口支援独龙江卫生院;

2、宣传防艾知识;

3、宣传“降消项目”;

4、宣传卫生科普知识等。

开展向广大农民提供医疗保健咨询、健康检查、赠送健康资料、发放常用药品等,提高了农村群众预防疾病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形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本次活动期间咨询人数达417人次、诊治37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份、发放安全套1000只、免费给药元;投入人力资源达17人/次,先后投入经费达多元。

总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我院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成立下乡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将该项惠民活动长期地、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让县委政府放心,让农民群众满意。

对口支援帮扶工作计划篇二

6.多子女家庭。重点关注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3 人及以上)、刚性支出较大家庭; 7.收入不稳家庭。重点关注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以及因疫情等影响导致失业和就业不稳的; 8.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重点关注一般农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 xxxx 元(2021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脱贫户个人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 xxx 元的(2021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0%)。

(二)工作重点 1. 监测范围。以全省新调整明确的 xxx 元作为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根据摸排的 2021 年 10月至 2022 年 3 月家庭人均纯收入预测 2022 年收入,充分考虑“两不愁、三保障”以及饮水安全状况等情况,核查是否纳入监测帮扶,做到识别纳入不设指标限制。

2. 排查区域。排查区域为管理处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是无脱贫(监测)人口但有农村人口的行政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核查是否存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高于 2%的情况。

一是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和一般脱贫户是否存在“应

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等问题; 二是已纳入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帮扶,特别是参加医保等健康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对未消除风险的,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 三是已消除风险对象稳定情况,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四是规模性返贫风险情况,看产业就业帮扶项目是否正常运行,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是否紧密,资产收益分配是否合理;看各类洪涝、干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

二、工作计划 (一)集中开展排查 1. 开展培训部署(4 4 月 月 9 29 日前)。组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成员、管理处挂点干部、管理处干部、管理处乡村振兴信息员、村小组干部参加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培训,确保街道、管理处、村小组三级干部掌握集中排查内容、方法和要求。

街道 xx 管理处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 2)》,5 月 20 日前全部完成排查任务。

3. 信息采集录入(6 6 月 月 1 1 日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脱贫户、监测户信息缺失、不准确等问题开展认真整改,并于6 月 1 日前完成国家、省防返贫监测系统平台的录入工作。一是按照统一要求,在省防返贫监测系统内,补充本辖区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二是将新识别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相关信息、现有脱贫户和监测户不完善的信息,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录入完善。

三是将集中排查主要数据按《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1)的要求,录入省大数据管理平台。

(二)抓好问题整改 1. 建立问题台账。管理处要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时限等;街道对管理处摸排情况进行汇总,建立问题清单;街道、管理处填报《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1)》和 xx 区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问题整改清单。

2. 做好回退清退。5 月 25 日前收集管理处需要“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情况,由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向区局提出申请,报省、市局呈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由省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3. 排查问题处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分类进行处理。

一是对排查发现需新识别监测的农户或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农户,管理处按程序识别纳入,从发现风险线索至完成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 15 天;二是对现有监测户排查发现帮扶措施不到位的,要因户因人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立行立改解决问题; 三是对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户,排查发现风险消除不稳定的和整户无劳动力的,要经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需回退处理; 四是对排查发现监测对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和信息录入不准确等,认真审核及时补充完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强化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排查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精密部署。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人员职责,充分发动街道各行业站所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共同参与,加强统筹推进,强化分析研判,集中精力排查,确保按时限、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排查工作。

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采集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举一反三整改。统筹做好集中排查发现问题、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以及中办督查和_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一体整改;要结合实际,制定规模性返贫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按时报送材料。管理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排查各项任务,6 月 2 日前形成集中排查总结报告,经管理处书记签字盖章后,将盖章纸质版(含电子版)和《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1)》(含电子版)一并上报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报告格式为集中排查经验做法情况、排查问题及整改情况(包括排查具体问题、原因分析、逐个问题整改情况)、下步工作打算。

附件 1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 报 单 位 :

填报时间:2022 年

除监测对象外的所有农户 2 人

3 较 2021 年下降 50%以上户数 户

6 人

8 人

10 人

涉及户数 15 人

涉及户数 17 人

住院人数 18 残疾人 残疾人家庭中未纳入监测对象户数人数 户

涉及户数 19 人

残疾人数 20 通过本次排查,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数人数 户

涉及户数 21 人

涉及户数 23 人

低保人数

24 全情况 通过本次排查,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数人数 户

涉及户数 25 人

27 人

28 其他农户居住 c、d 级危房户户数人数 户

29 人

30 通过本次排查,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数人数 户

31 人

32 饮水安全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 户

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不达标户数人数 33 人

34 其他农户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 户

35 人

36 通过本次排查,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数人数 户

37 人

39 人

40 有劳动能力户,未消除风险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户数人数 户

41 人

43 人

44 标注消除风险后,本次排查需要回退户数人数 户

45 人

46 其中消除风险时整户无劳动力户数人数 户

47 人

48 消除风险时有劳动力,本次排查时整户无劳动力的户数人数 户

49 人

51 人

53 本次排查发现产业就业项目没有正常运行个数 个

54 存在产业就业实际困难和风险项目个数及涉及人数 个

55 人

56 其中已采取措施解决项目个数及涉及人数 个

57 人

59 人

61 人

62 重点区域开展重点摸排情况 省级重点帮扶村个数 个

63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个数 个

64 废弃矿山区域个数 个

65 无脱贫人口但有农村人口的行政区域个数 个

68 数据共享情况 已实现信息共享的部门个数 个

69 今年已开展部门数据信息比对次数 次

附件 2

xx 管理处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

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有劳动能力人数 选择该户类别 社会保障情况 残疾情况 教育情况 医疗情况 就业情况 住房情况 饮水情况 家庭人均纯收入情况 监测对象帮扶情况 村级排查研判情况 备注 一般脱贫户 监测对象 其他农户 低保人数 分散供养特困人数 集中供养特困人数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数 三、四级残疾人数 义务教育人数 非义务教育人数 教育刚性支出(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今年患病住院人数 住院患病病种 住院自付费用(元)

务工人数 务工月数合计 务工收入合计(元)

安全等级 是否安全 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2022 年(2021年10月-2022年3月)6 个月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纳入时间(年月)

主要致贫返贫风险 主要帮扶措施 风险消除时间(年月)

风险消除是否稳定 返贫致贫风险点 是否申报纳入或重新纳入监测对象

说明:

4.“医疗情况”中住院自付费用填写 2022 年以来情况;

对口支援帮扶工作计划篇三

易地扶贫搬迁是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是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专项扶贫工程,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要涉及茶陵县和炎陵县。xx年省*下达了茶陵县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炎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尚未批复。一年来,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1、工程实施情况。按照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我市茶陵县搬迁移民230户共950人,项目总投资710万元,其*家专项资金57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40万元。截止5月底,项目投资全面完成,完成移民230户950人搬迁安置,建成住房230套共24680*方米,配套完成10米宽主道公里、6米宽支道公里,引水管道工程主管公里、支管4公里,架空输电线路建设10公里,变压器6台,农电入户230户,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2、主要经验和做法。在工程实施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五项制度”,即建立搬迁对象和补助标准公示制度、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制度、补助款发放公开制度、劳务报酬合同约定制度、贫困群众搬迁后致富指标监测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资金到位、质量合格、搬迁入住和验收达标。

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建立了资金专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用款有申请,拨款有审核,结果有审计。同时,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为合理规划、筛选、申报、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虽然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我市茶陵、炎陵贫困人口多、分布广、贫困程度深。主要集中在高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由于暴雨洪水自然灾害频发,我市茶陵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的任务还很艰巨。

三是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资金到位不及时,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四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细致,规划设计不到位,部分项目区的整体效益不明显。

(一)易地扶贫搬迁需求。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区域主要是茶陵县和炎陵县贫困人口。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户数约5150户,约16688人,其中茶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100户、约16531人,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0万户、约157万人。

茶陵县易地搬迁的人口主要位于桃坑乡、湖口镇、浣溪镇、秩堂镇、八团乡、枣市镇、严塘镇、高陇镇、潞水镇、腰陂镇、舲舫等乡镇,这些乡镇大都位于偏远山区,交通闭塞,生产生活设施条件落后,大部分村组道路没有贯通或进行水泥硬化,群众生产、生活出行不便;通讯不畅通,与外界联系渠道少、信息缺乏;河道、农田水污染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安全饮用水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存在因重点工程建设,如库区建设、高速公路及铁路建设等导致土地征收、资源减少而影响到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情况。

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数量较少,零星存在,其生存条件恶劣,缺电缺水缺路,居住地山高水远,人口素质、文化素质低,致富条件、门路基本没有。

(二)总体思路

1、茶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采取因地制宜、就地搬迁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山区搬迁至城镇区,山上搬迁至山下,高地搬迁至*原地带,环境生态治理保护与移民搬迁相结合,边治理、边搬迁,突出重点区域逐步实施的方式,使移民搬迁实现促进地区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水*不断提高的目的。“十二五”时期,规划搬迁人口户数3975户,约12910人。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资源状况。茶陵县域内水资源丰富,将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水库建设力度和上游水土保持及水源保护等工作力度,以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全县可供利用的新开发耕地面积为1155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7800亩,十二五期间可供利用新开发耕地面积为700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3500亩。

资金筹措。主要通过向中央、省市申请财政支持及地方*、群众自筹等方式来筹集,并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企业、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工作。

2、炎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本着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的方式,加强贫困地区的教育,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多渠道筹措资金,以补代促,促进需移民对象自愿移民。搬迁方式采取整体、零星向集镇、工业园搬迁方式和整体、零星就地搬迁的方式相结合的方法移民。“十二五”时期,完成50户贫困人口搬迁工作。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地资源情况。炎陵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1亩,水资源丰富,是湘江洣水的发源地,多年*均降雨量为毫米,规划搬迁安置地耕地、水资源都能满足要求。

资金筹措渠道。农村贫困地区移民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发挥国家、省、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四方筹资,加强管理,争取把每一分钱用好。把钱用在刀刃上。筹资比例为7:1:1:1,能较好的调动各方的主观能动性。

1、建议切实落实国家、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国家和省级层面都制定了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确保支持政策到位。同时,由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自身财力困难,建议提高中央资金的补助标准,落实省财政配套资金,降低县级配套资金。

2、建议加大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支持力度。株洲炎陵、茶陵是革命老区县,由于历史、自然地理条件等多方面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贫困人口多,返贫致贫因素复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长期而艰巨,请求省*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

对口支援帮扶工作计划篇四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v^令第649号)、《^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v^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3号)、《^v^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xx〕2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77号)和省民生工程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坚持兜底线、救急难,做到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实现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一)救助对象

1.急难型救助对象。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救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1.资金救助。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到临时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对紧急衔接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等其他需要紧急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也可以直接发放现金,但应由受领人及2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2.实物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或紧急救治等方式。除紧急情况外,采取实物发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3.转介服务。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对需要社会帮扶的,及时向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转介。

(三)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1.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2.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应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

(四)救助程序

临时救助一般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实施。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提交居民身份证、临时救助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申请材料。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具体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77号)执行。

(五)备用金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乡镇(街道)在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临时救助备用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转移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采取按需循环拨付。动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实施救助的,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强化救助资金规范使用管理。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精准救助,突出绩效管理,确保临时救助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规范使用和效益发挥。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大对政府临时救助的补充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绩效评估,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民政、财政部门应当积极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临时救助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对口支援帮扶工作计划篇五

云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规划、地方政府和残联的要求,制订本省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组织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的救助。

2.对所辖区域的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

3.引导辅助器具的研制与开发,进行辅助技术的应用研究与推广。

4.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信息咨询、辅具展示、评估适配、辅具选配、使用指导、适应性改造等服务,配合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质量监督。

5.根据本省的资源、条件和残疾人需求,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全面的服务。包括:辅助器具配置、无障碍环境改造、假肢与矫形器制作与装配、助听器验配、助视器验配等。

6.承担上级和同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展示厅、综合业务科、资讯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省级彩票公益金辅助器具项目任务顺利完成。

省残疾人辅具中心抓住“对象精准、机构精准、资金精准、信息精准、服务精准”层层落实的工作原则和方法,组织向全省进行辅助器具需求调查,共收集辅助器具需求49514件,其中轮椅、助听器等基本型辅具需求尤为突出,占总需求量的58%,以需求调查结果作为决策依据,让组织工作科学精准。2022年中心组织实施:省级彩票公益金基本辅助器具项目、助听器验配项目、假肢装配项目,通过三个项目共向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配发普通轮椅2000辆、功能轮椅1000辆;向6个州(市)、32个县(市、区)的听力残疾人验配助听器2250台;向4个州(市)、16个县(市、区)的320名肢体残疾人装配大腿假肢80例、小腿假肢240例,目前项目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截止11月30日,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中心积极探索辅助器具服务新模式,注重任务分解,把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推动工作从“务虚”向“务实”转变,切实将民生福祉落实到残疾人身上。

(二)残疾人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探索出成效。

省残疾人辅具中心坚持一线导向,坚持摸准一线实情,在一线做好辅具服务工作、在一线探索辅具发展难题、在一线推进辅具宣传咨询,促进辅助器具服务高质量发展。2022年中心深入基层筛选身体情况较复杂的残疾人案例作为我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规范化培训的教学素材和宣传对象,并为残疾人开展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工作。一是根据2021年残疾人辅具个案需求评估结果,到曲靖市陆良县为10名残疾人进行个案适配。二是到昆明市富民县、红河州建水县、石屏县进行辅助器具个案适配筛查工作,走访入户40余名残疾人家庭,现场为10名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共选定18名残疾人作为2022年个性化适配案例向全省推广。三是积极与昆明医科大学康复学院合作,组织志愿者团队到大理州6个县(市、区)筛查了82名0-13岁残疾儿童,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制作并安装了下肢矫形器27例,定制矫形鞋19双,定制鞋垫10双,适配儿童类辅助器具33件。中心不断在基层总结经验,创新探索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新模式,为我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的出台提供实践支撑。

(三)以人才带发展,以典型促进步,全省辅助器具规范化培训成功举办。

2022年,省残疾人辅具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班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残发〔2021〕29号)、《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规范全省残联系统康复辅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基层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服务质量,培育新一批辅具骨干力量充实辅具人才资源库,以点带面,推进辅助器具服务精准化,辅具人才覆盖全面化。中心组织2022年省级康复辅助器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一期,共计47人参训;全国初级辅助技术工程师(肢体方向)岗位能力考证班一期,共计47人参训;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班两期,共计116人参训;省级辅助器具适配骨干师资班一期,共计12人参训,这五期培训的222名学员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的辅助器具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规范化培训为基层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补充了人才力量,为我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办法奠定了人才基础。

(四)为云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试行)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

省残疾人辅具中心坚持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经验做法,积极探索云南省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新模式,草拟《云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初稿,因地制宜研究制订《云南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指导目录》,使中心职责履行能切实发挥作用,对标先进使工作取得实效。

(五)积极对接,开展上海市残联对口帮扶假肢装配项目。

中心积极对接实施上海市残联对口帮扶假肢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残疾人需求调查、名单汇总、筛查评估、专家论证和招标工作,共确定来自大理州、红河州、楚雄州、曲靖市五个州(市)的截肢残疾人56例,目前项目正在有序开展,中心将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项目沟通工作,组织好项目实施,专人专线专责,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

(六)做好辅助器具展示、宣传工作,讲好^v^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