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毒供应室心得体会 计算机操作系统学习心得体会(优质6篇)

小编: 飞雪

心得体会是对所经历的事物的理解和领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总结。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消毒供应室心得体会篇一

计算机操作系统是铺设在计算机硬件上的多层系统软件,不仅增强了系统的功能,而且还隐藏了对硬件操作的细节,由它实现了对计算机硬件操作的抽象。

操作系统是管理计算机系统的全部硬件资源包括软件资源及数据资源;控制程序运行;改善人机界面;为其它应用软件提供支持等,使计算机系统所有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为用户提供方便的、有效的、友善的服务界面。

1、银行家算法——避免死锁

死锁的产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进程在执行过程中,因争夺资源而造成的一种互相等待的现象,若无外力作用,它们都将无法推进下去。此时称系统处于死锁状态或系统产生了死锁,这些永远在互相等待的进程称为死锁进程。由于资源占用是互斥的,当某个进程提出申请资源后,使得有关进程在无外力协助下,永远分配不到必需的资源而无法继续运行,这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现象死锁。我觉得操作系统所讲的死锁就好像两个人竟过独木桥,两辆车竟过单行桥等阻塞现象,原因是共享资源,即道路。

为提高系统资源的利用率,避免死锁并不严格限制死锁必要条件的存在,而是在资源的动态分配过程中,使用某种方法去防止系统进入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死锁的最终出现。然而,最有代表性的避免死锁的算法,是dijkstra的银行家算法。在该方法中把系统的状态分为安全状态和不安全状态,只要能使系统始终都处于安全状态,便可以避免发生死锁。银行家算法的基本思想是分配资源之前,判断系统是否是安全的;若是安全的,才分配。

(2)顾客可以分期贷款,但贷款的总数不能超过最大需求量;

(4)当顾客得到所需的全部资金后,一定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归还所有的资金。

另外,我们也可以把操作系统看作是建造房子,操作系统的资源看作是造房子的起吊机台数,进程向操作系统请求分配资源相当于建造房子时申请的起吊机台数。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其操作过程如下: ? 当一栋房子对起吊机的最大需求量不超过建造房子现有的起吊机时可接纳该房子的建造; 所要建造的房子可以分开几次申请起吊机,但申请的起吊机的总数不能超过最大需求量;当现有的起吊机台数不能满足某栋房子尚需的起吊机时,对该栋房子所需的起吊机数可推迟给予,但总能是房子在有限的时间里得到贷款;当建造的房子得到所需的全部起吊机后,一定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归还所有的起吊机数。

2、进程同步问题:进程管理模块包括进程概念、进程调度、进程互斥、进程同步、进程通信、进程死锁各知识单元。进程概念包含进程特征、进程状态与转换、进程控制各知识点;进程调度包含调度时机、调度算法、调度过程各知识点;进程互斥包含与时间有关的错误、临界资源与临界区、临界区使用原则、临界区互斥访问的解决途径、临界区互斥访问的解决途径各知识点;进程同步包含信号量同步机制、生产者与消费者问题、读者与写者问题、哲学家进餐问题各知识点;进程通信包含忙等待策略、睡眠和唤醒策略、消息传递策略各知识点;进程死锁包含产生原因、必要条件、解决途径各知识点。

一个进程到达了确定的点后,除非另一些进程已经完成了某些操作,否则不得不停下来等待另一进程为它提供的消息,早未获得消息前,该进程处于等待状态,获得消息后被唤醒处于就绪状态,这就是进程同步。我们在生活中也可以找到相应的例子:例如汽车司机和售票员,汽车司机负责开车、进站、开车门、关车门与进站;售票员负责售票、进出站后观察车门,给司机发开关门信息;正常状态下,各自活动,司机开车,售票员售票;在进出站时双方要进行进程同步。

3.生产—消费者问题 在实际的操作系统操作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如下场景:某个模块负责产生数据,这些数据由另一个模块来负责处理(此处的模块是广义的,可以是类、函数、线程、进程等)。产生数据的模块,就形象地称为生产者;而处理数据的模块,就称为消费者。

单单抽象出生产者和消费者,还够不上是生产者—消费者问题。该问题还需要有一个缓冲区处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作为一个中介。生产者把数据放入缓冲区,而消费者从缓冲区取出数据。

1、你把信写好——相当于生产者制造数据

2、你把信放入邮筒——相当于生产者把数据放入缓冲区

3、邮递员把信从邮筒取出——相当于消费者把数据取出缓冲区

4、邮递员把信拿去邮局做相应的处理——相当于消费者处理数据

操作系统知识点看似繁杂,但究其原理,在对不同系统资源功能进行管理时,所采取的策略和方法有很多是相同的。从操作系统四种重要实现技术出发的横向技术线包括中断技术、共享技术、虚拟技术和缓冲技术。

消毒供应室心得体会篇二

我们护理事业的鼻祖南丁格尔他曾经这样说过:“护士必需要有同情心和一双愿意工作的手。”实习以后我就深深的体会到这一点真的很重要。

自从我踏进校门的那一刻起我就立志一定要做一名好护士。要对待每一位病人都要有爱心、耐心、细心、同情心和最重要的责任心!很快,我们就毕业于校园,步入了实习岗位。走上实习岗位以后才发现护理工作非常重要也非常辛苦。工作虽然辛苦和劳累但是我觉得非常充实。

护理事业是爱的事业,她包含了崇高的使命和责任感。护理事业在苦和累中描绘了高尚,铸造了辉煌。护理事业是平凡而伟大的。护理事业是时刻与生命同行的。护理事业是社会上不可缺少的职业,病人需要我们,社会更需要我们。

我们护士离不开病人,但我们护士更是医生密不可分的合作伙伴,就像战场上的战友一样,齐心协力,一致对抗敌人——病魔。病魔就是我们医护人员的敌人。他们共同从死亡线上拉回生命的春天,看到失而复得的生命和来之不易的欢笑。他们感到欣慰,感到无憾,更感到无悔。

我们现在虽然还没有老师们那样精湛的技术水平,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用心去为病人做好每一件我们可以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要对待每一位病人都一视同仁,用无私的爱来温暖他们受创的心灵,用微笑和真诚牵起护患之间的桥梁,哪怕我们只为病人做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他们心理都会暖洋洋的,我觉得我们心中要始终牢记一句话,那就是“假如我们是病人,假如我们是病人家属。”我们对病人多一份宽容和理解,少一份埋怨;多一份尊重,少一份指责;多一份关爱,少一份苛求;以爱心和责任心精心护理,照顾和帮助每一位病人,使病人在和我们接触时如回家般的感觉,病人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照顾和关心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应该做好的。所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给病人多一份关爱,多一个微笑,我相信我们也会换来病人满意的笑容。

我感谢这份工作,是她让我更懂得珍惜生命,更感谢病房里的病人们,是他们的理解,支持和付出才让我们这些新同学能够学到临床上的技术和知识。所以我会付出我的努力来帮助他们,努力为他们做好每一件事。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能用辛勤的双手去装扮医院,都能用满腔的热情奉献给医院,把爱心播散到每一位患者心里。

消毒供应室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条 为了推动和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和企业方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时间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第四条 工资集体协商是决定企业工资分配的基本形式。

企业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职工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

职工应当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管理,合法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方和职工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工资集体合同。

第五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诚信的原则,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利益,保障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指导,采取措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指导、协调,对工资集体合同依法进行审查,并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工会、产业工会、行业工会依法组织、指导、协调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方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选的代表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商会、行业协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指导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通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协商代表

第八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推荐,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经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确认。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书面指定。

双方协商代表缺额的,应当依法及时进行补充并通知对方。

第九条 协商双方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在本方协商代表中推举产生;企业工会主席是职工方协商代表的,首席代表可以由工会主席担任。

企业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指定的协商代表担任。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首席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协商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代理。

第十条 双方协商代表人数每方为三至九人,且不得相互兼任。企业方的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女职工、残疾职工人数分别达到企业总人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职工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职工、残疾职工代表。

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企业负责人、出资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

第十一条 协商双方可以从熟悉劳动工资、经济、法律、财务等工作的人员中聘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为职工方或者企业方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 协商双方可以书面聘请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聘请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 协商代表产生后,应当于三日内在本企业公布。

第十四条 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收集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二)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提出协商意见;

(四)代表本方参加工资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协商代表的任期自协商代表产生之日起至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期满之日止。协商代表在担任代表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经协商代表同意,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协商之日。

协商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本方的协商代表。协商代表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为协商代表提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工资和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履行职责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不得解除、终止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或者扣发、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企业确因工作需要变更职工方协商代表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的意见;涉及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的,企业应当与本人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第三章 协商内容

(一)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三)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四)津贴、补贴项目、标准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和劳动定额标准;

(六)奖金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八)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九)工资集体合同期限以及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工资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途径;

(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协商双方协商确定的劳动定额标准,应当是本企业相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能够完成的工作量。

第二十条 工资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企业的人工成本;

(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

(三)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四)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五)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六)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

(七)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企业利润增长或者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职工方可以提出增加工资的协商要求。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利润降低或者亏损时,可以向职工方提出不增加工资或者降低工资的协商要求。

第四章 协商程序

第二十三条 职工方和企业方均可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一方提出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自收到要求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并在答复后十日内进行协商。

要求和答复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协商时间、地点、内容、本方协商代表,并对本方主张作出说明。

(二)大中型企业五分之一以上的职工、小微型企业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企业工会应当组织提出。

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而未组织提出协商要求的,由上级工会责令改正。

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可以在上级工会的组织、指导下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第二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企业其他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向职工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第二十六条 在工资集体协商首次会议召开五日前,协商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协商方案以及与协商方案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企业方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包括工资集体协商所需要的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等。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三)双方就协商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

第二十八条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应当由协商双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员。记录员应当如实、客观记录,不得泄露协商内容和企业商业秘密。会议记录由全体与会协商代表签字确认。

第二十九条 工资集体协商期限为六十日,自协商一方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至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之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商期限,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工资集体协商期间遇不可抗力导致协商无法继续进行的,协商中止,待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继续协商。中止期间不计入工资集体协商期限。

第三十条 工资集体协商自首次会议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协商双方均可书面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进行协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工资集体协商争议进行协调,或者组织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有关单位共同协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工资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协调。协调期间不计入工资集体协商期限。

第三十一条 协商双方就协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企业方在七日内制作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获得通过的工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自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闭会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协商双方重新协商修改并再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

(一)要求书、答复书;

(二)工资集体合同;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双方协商代表名单以及代表资格证明;

(五)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第三十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工资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应当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协商双方;协商双方应当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修改,并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十日内重新报送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四条 企业方应当自工资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企业全体职工公布工资集体合同;企业工会或者职工方首席代表应当及时将工资集体合同文本报送上级工会。

第三十五条 工资集体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订立或者续订工资集体合同。

在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内,除第二十二条以及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方和职工方不得再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

第三十六条 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内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权和注册资本增减等事项,不影响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企业方和职工方应当按照工资集体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将合同履行情况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工资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工资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企业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工资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四)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条件出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方提出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工资集体合同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

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工资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规定的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一)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

(二)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阻挠上级工会指导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四)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企图迫使对方接受其要求;

(五)其他可能激化矛盾的行为。

第五章 行业性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第四十一条 行业集聚或者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可以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订立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

第四十二条 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应当包括本行业或者本区域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时间等相关事项。

第四十三条 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区域工会选派,并经公示后产生。首席代表由行业、区域工会主席担任。尚未建立行业、区域工会组织的,在上级工会指导下,由行业或者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民主推荐产生职工方协商代表,首席代表从职工方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区域内的企业代表组织选派,或者由行业、区域内企业经民主推举、授权委托等方式产生。首席代表由企业方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

第四十四条 已建立行业、区域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建立行业、区域职工代表大会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征求本行业、本区域职工的意见。

第四十五条 经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应当向本行业、本区域内企业和职工公布,对本行业、本区域的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行业、区域内的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职工工资标准,应当不低于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六条 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程序,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例第四章规定的协商程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而解除其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劳动合同解除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职工方协商代表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由企业依法支付赔偿金。

企业因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而扣发、降低其工资、福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扣发、降低的工资、福利;企业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一)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的;

(二)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四)有其他阻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行为的。

企业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对企业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企业三年内不得享受各级政府的奖励和扶持政策;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三年内不受理其在经营方面的评优评先申请,不授予其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企业经营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评优评先。

第五十条 职工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工资集体协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

第五十一条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企业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撤销其协商代表资格。

第五十二条 企业方或者职工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阻挠上级工会指导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企图迫使对方接受其要求,或者有其他可能激化矛盾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协商代表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损害职工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协调或者工资集体合同审查、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企业分支机构经企业授权同意,与分支机构的职工方就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工资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七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消毒供应室心得体会篇四

本协议由xx(以下简称公司)与xx工会(以下简称工会)通过集体协商制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公司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以便最终促进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经公司与工会集体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 分配原则

1、本公司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既照顾到劳动者在劳动数量、劳动时间、劳动质量、劳动成果所应该获得的工资报酬,又考虑到全体股东以资本参与分配的积极性,经磨合后找到一个最优经济量化点。

2、坚持公司职工的工资增长水平与公司的经济发展速度及经济效益相适应的原则,同步增长,同步提高,既不能在公司效益不明显的情况下盲目追求公司职工的工资增长比例,又不能在公司经济效益取得良好业绩的情况下,忽视对职工工资增长的关心。

3、坚持公开——集体协商;

坚持公平——兼顾上下左右的经济利益;

坚持公正——承认经营者与劳动者收入有差距,但差距不宜拉得过大。

4、在强调注意工资分配原则的同时,也要注意精神鼓励、精神荣誉、精神刺激的原则。

第三条 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

公司工会就公司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增长幅度及其他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

第四条 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

1、公司职工的基本工资包括标准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公司为使公司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正常上班和完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对职工执行不低于义乌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制度,但上不封顶,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各自奖金金额。

3、公司设立工龄工资,公司职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给予职工xx元的工龄工资。

4、非职工原因造成生产不能正常进行,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向职工支付生活费xx元;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向职工支付的月工资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

5、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并按月发放,发薪日为每月xx日,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工会或公司职工的同意后,可以短期延迟支付职工工资,但最长不超过xx15xx天。

第五条 公司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 职工工资扣除规定

1、职工工资不得随便克扣和无故拖欠发放。

2、因职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劳动合同约定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由职工赔偿经济损失,在职工工资中予以扣除,若扣除后职工工资低于义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经济补偿规定

1、公司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按职工本人履行正常劳动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执行。工作未达十二个月的,按所有工作月的平均工资执行。

2、职工本人主动提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不发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工资待遇,工伤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第九条 职工工资增长的考虑因素

第十条 内部分配及工资增长协商组织

1、公司与工会双方成立内部分配及工资增长协商小组:

公司方:

公司方首席代表:

工会方:

工会方首席代表:

第十一条 协议的时间和履行

1、本协议有效期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起到xx年xx月xx日止。

2、有效期内,每两年确定一次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基数。

3、协商、测算结果和增资基数,由协商小组公司方首席代表向职工大会报告。

4、协议到期前30天内,双方应协商做好修订、重订工作。如双方未提出修订、重订和终止意见,此协议今后xx年仍然有效,视为按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终止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3、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权利、义务、争议,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 职工的劳保、福利、社会保险等规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协议不再重订。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公司与工会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和镇(街道)工委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盖章):xx工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xx工会主席签名: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消毒供应室心得体会篇五

大二上学期和下学期我们分别学习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还有国际贸易实务,这学期我们开设了国际贸易实训课,上了实训课我才发现,实训跟以前所学习的理论的差距还是蛮大的,以前的理论课设计更多的是解释术语,而在实训中,许许多多的细节问题和具体操作问题却让我们望而生怯。

我在第一轮的实训操作中所分配的角色是出口地银行,属于我的任务并不是很多。于是我注意看了一下我们组其他同学所做的任务。

第一环节的询盘还盘,和制定外销合同,这一环节让我感触良多。

第一、以前在我的印象中询盘还盘,只要讨价还价就行,着重点在价格上,但通过这次实训课我充分看到了,只是有孤零零一个价格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细节处理过的价格,比如价格所包含的各种费用,都要算清楚,是否包括包装费用,运输费用等都要预先考虑清楚,加入价格中,或另外订立科目,磋商价格,这还跟我们所选取的贸易术语有很大的相关性。

第二、价格的磋商过程中,除了磋商货物的运输采用的贸易术语以及价格外,还必须磋商很多其他方面的事项,比如包装的方式,所需要投保的险额,而且比喻都把这些计入到我们讨论的费用中,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确定出一个最终的价格。

第三、在询盘之前,买卖双方需要发布供求信息,而发布供求信息的广告费用是很高的,必须在最终的价格构成中,有所考虑,否则结果可能做下来会亏。

第四、我们组在磋商完价格后就开始签订外销合同,结果在签订外销合同时傻眼了,因为,里面很多诸如贸易术语,保险险别以及包装、唛头我们都不知道如何动手,因为我们在前面的磋商中,并没有提及相关的事项,不得不重新回到磋商之中。

第四、我还学会了如何更好地与别人沟通,如何更好地去陈述自己的观点,如何说服别人认同自己的观点。

单证的填制不熟练或者不会填,将会对我们的流程速度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在做实训前,彻底弄清楚每一环节单据的填制,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实训课上如鱼得水,获得最大的收获。

这一环节的实训,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带给我们了许多快乐和乐趣。我总结了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经验和教训,使我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不断充实自己,更加重视案例讨论、实例分析和训练。通过这个实训平台,我有了真正的接触国际贸易业务流程的机会,是我们实际的掌握了整个流程的实务,对我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都是一个重大的提高。

消毒供应室心得体会篇六

树合规新风,向违规亮剑

济东支行王海燕

“设绳墨而取曲直,立规矩以为方圆”,合规既是一种行为规范,更是一种文化,构建良好的银行合规文化,有利于银行本身的良性发展,有利于整个金融秩序的稳健运行。

在竞争机制如此激烈的今天,金融业是一个特殊而又高风险的行业,可谓“前有天使引路,后有魔鬼诱惑”,对于行走其中的我们来说,时刻都面临道德、纪律和法规的考验,稍有不慎就会“吞下那颗伊甸园的毒苹果”。于丹《论语心得》中说到,“理想之道就是给我们一个淡定的起点,给我们一点储备心灵快乐的资源”。合规文化建设就是我们淡定的起点;防范风险、创造效益就是我们心灵快乐的精神资源。

一直以来,服务文化为我们赢得客户,赢得业务,而合规文化在约束着、保护着我们。有的人树立了合规意识,创新发展,成为经营的佼佼者;有的人高度负责,兢兢业业,成为合规的捍卫者;有的人立足于本岗位,从自己做起,成为有效的执行者;然而,也有人执意与合规一决高下,胆大妄为,最终纷纷堕马,成为人人唾骂的腐败者:他们由于一念之差,聪明反被聪明误,陷入了无底的深渊。对待蛀虫、败类,合规捍卫者决不手软,违规者无一幸免——他们跌倒了,跌倒在一种侥幸的心理面前,跌倒在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面前,甚至跌倒在一种迷途的思想面前,正是这些“小恶”使他们混淆了善与恶,美与丑,是与非,酿成了无法挽回的遗憾。沉甸甸的事实让我们如梦初醒:思想一旦失去控制必然迷失方向,制度一旦失去执行必然产生风险;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

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命运。

“操作流程一念间,合规违规两重天”。如果心里生长着无知和邪恶,那痛苦也就随之而来;如果我们的思想睿智和正直,那么最终也必将收获喜悦。面对瞬息万变的经济大潮,我们需要更多的诚信与责任;面对灯红酒绿的物质诱惑,我们需要更多的自律与自控;面对严重扭曲的享乐主义,我们需要更多的自省与法纪。

银行经营时刻与风险相伴,银行的制度都是用血的教训和沉痛的代价换来的,在制度执行上不能有半点侥幸。1%的疏忽都可能导致100%的损失,哪怕一次小小的违规都可能带来终身悔恨。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人不可能搞好一个银行,却很可能搞跨一个银行。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就是最好的佐证!由于交易员尼克·里森利用制度漏洞,违规操作,使这个号称“英国皇家银行”的百年老字号轰然倒塌,而里森自己也锒铛入狱。血的教训让我们知道合规多么重要,不仅在制度执行上不能打折扣,存侥幸,在制度制定上更要不得半点马虎!

“万里之程,一步所积;千尺之帛,一丝所积。差一步不能谓之万里;差一丝不能谓之千尺”。我们要树立管理无小事,向细节要效益的思想,把抓管理、抓执行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坚持不懈地关心员工的一举一动,关注业务的一点一滴,切实提高执行力。“细节决定成败”,只要每一个环节都多一点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就会令不法者无处遁形。

银行合规教育警示片观后感

1、作为银行工作人员我们必须拥有爱岗敬业的责任心,责任心是一个人从事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个人必备的道德修养。没有责任心的人工作懒散,见异思迁,不履行职责,就会失去诚信和信誉,就会走上犯罪道路。

2、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对重要业务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岗位权限相互制约,遵守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多学习、多掌握案防知识,让每名员工知晓制度大于一切。

3、认真落实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员工案防知识的培训,通报案例,让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案防责任心。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专题片的观看,使我更加提高了对合规操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提高合规操作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一名合格的中行员工。

银行合规教育警示片观后感

众所周知,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整天与金钱打交道,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样一来,如何避免这些诱惑带来犯罪就成为了每个中行员工必修的课程。减少金融犯罪案件的发生,我们任重而道远。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应当遵守的“最起码的规矩”。仅仅“知法懂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敬法畏法”才能够“常走河边不湿鞋”。当然,最高的境界还是以守法为前提的“法治精神”和以合规为前提的“合规精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谨记我行的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惕心,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最近观看了警示片。通过典型案例的观看,真实再现了案例中那些曾经事业飞黄腾达而得意忘形的同行,面对权力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信用社的员工与钱联系最为紧密认识的多是“有钱人”,时间久了不免就有了攀比心,房子、车子、儿子、票子,时间久了不加强制度学习合规教育人心就变了,抵御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思想退化,随波逐流,犯错误后心存侥幸,最终走向犯罪道路。记者在采访中一位服刑犯讲: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在你犯错误时想想父母希望,想想妻儿的期望,每个有责任心的人都不能因一时的冲动来伤害自己最亲最近人。

风险无小事,合规心中留。我认为,合规就是“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遵章守制为荣,以违规违章为耻”。

牢记使命感,常怀感恩心。我们要始终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微观上问心无愧;二是宏观上遵章守纪。对信用社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已成为信用社的一份子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能够把信用社的利益和荣誉放到第一位,牢记我们的使命----服务三农,改善民生。感恩信用社给我提供工作的机会,感恩社会,感谢每位同仁。用感恩的心去工作,对自己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满足于己掌握的知识,要努力寻求更好、更快、更富有成效的专业技能和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唯有如此,才能创造出更好的佳绩,才能不断丰富自己、完善自己、发展自己。

在看了《案例警示教育片(二)》之后,我对自己所处的行业的法律意识有了更深的理解。所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看了视频里一个个真实的例子,我相信很多人的心里都已经敲响了警钟。

纵观金融警示片中的所有案件的发生,这些全都反映了我们金融机构上的制度之殇,片中的同行业人员都是因为一念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搞得家庭破裂,父母孩子都跟着一起受罪,一失足成千古恨,他们都得到了法律的严惩,落得身败名裂,深陷囹圄的可悲下场,同时他们的所作所为还连累了自己的同事,也给他们自己及家人造成了无尽的伤痛。

银行风险是客观的、普遍存在的,完全没有风险是不可能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可预见、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我行一定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作为我们前台员工也一定要树立高度的风险合规意识,减少操作风险的发生,勿以恶小而为之,注重自身工作中的细节,积极配合行里审计工作的开展。不断建立健全我行的内部风险测量和预警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银行审计制度,这样才能使我行的审计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坚持合规经营,注重案件防控和减少风险的产生。

在以后的银行工作中,我必须高度树立依法合规的意识,注重工作中的细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积极进取,切实做到“依法合规从我做起”。

合规经营大讨论学习心得

经营指导思想,增强依法合规审慎经营意识,把我行各项经营活动引向正确轨道,推进各项业务健康有效发展。另一方面,要提高全体员工对合规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的认识,全行干部职工是我行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主体,又是企业合规文化的实践者和创造者,没有所有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建设好优良的合规文化企业,更谈不上让员工遵纪守法。从现实看,许多员工对企业合规文化教育建设的内涵缺乏科学的熟悉和理解,把企业合规文化建设与企业的一般文化娱乐活动混淆起来,以为提几句口号,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唱唱跳跳就是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在全员中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大讨论,就是要通过学习、讨论,使大家认识到合规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其中。其次下大气力做好全员的培训、考核,业务培训力求达到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实用性、提升性,要使所有业务人员人人熟知制度规定,个个争当合格柜员、营销能手;通过系列活动,使全体员工正确把握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真正科学内涵,自觉地融入到企业的合规文化建设中去,增强内控治理意识,狠抓基础治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二、建立合规经营企业文化,促进业务发展的健康可持续。

大的限度满足客户需要,提升企业合规文化精华。

三、开展合规经营大讨论,为提高经济效益保驾护航。 加强合规经营大讨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降低金融风险,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合规就像红绿灯,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很多人都认为一提到合规,就觉得受到了束缚、业务不好做了、发展也受到了影响,在接受合规管理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这样或那样一些抵触情绪。但是我们要明确这点“合规文化是立行之本,经营之本”,合规与业务发展不是矛盾的、更不是对立的。合规像红绿灯一样维护着业务发展的秩序,担负着为经营管理保驾护航的职责和使命。工作中,应该做到“三要”。一要树立正确指导思想。要在追求盈利的同时重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防止出现为了片面追求高速业务增长而忽视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的倾向。二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注重用制度来约束人,用制度规范日常行为。为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并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业务经营过程,确保有章可循,切实堵住各种漏洞,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不出现问题。要认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健全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估和预警系统,认真执行重大违约情况登记和风险提示制度。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建立自我调整,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制衡机制,要在追求 自我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建立健全不断自我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操作风险防范。三要坚持思想教育。要紧紧抓住思想教育这一重要环节,经常开展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有针对性地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利用金融系统身边发生的案例进行现身说法,使全体职工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真人真事,各种案例都反映了合规建设的重要性,十次小的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一次较大的飞行故障,百次较大的故障可能酿造成一次大的飞行事故,十次大的飞行事故就可能造成一次空难。这就要求我们从根源上控制风险,杜绝违规操作,不给”事故”留下任何可乘之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事业在合规大道上又好又快的发展。我们要经常参加一些“学内控制度,创合规文化”的活动,真正的使合规文化融入我们员工的日常操作行为,融入具体的业务办理过程,为全行业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合规基础。通过此次合规经营大讨论活动,我们更应给清醒的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以制度为准绳,按章操作,及时、正确的督促各二级支行,按规定和制度履职,确保我行各项业务合规、稳定、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