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非诉法律实务心得体会 非诉实务心得体会(优秀5篇)

小编: 笔尘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不断提升自己。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非诉法律实务心得体会篇一

在法律领域中,非诉实务是指解决法律问题的一种方式,与诉讼相对应。非诉实务包括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答复以及其他和解、协商的方式。在我个人的工作中,我有幸参与了一些非诉实务案件,这给了我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本文中,我将总结出我在非诉实务中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启发。

首先,非诉实务注重解决方案。相比于诉讼,非诉实务更加注重问题的解决,而非单纯地通过法律手段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在处理非诉实务案件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当事人的诉求和期望,然后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寻找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在实践中,我发现这种方式往往能够更快速地解决问题,并且能够减少矛盾的升级。因此,在非诉实务中,我们要注重解决方案的寻找,而不只是追求胜诉。

其次,非诉实务需要注重沟通和协调能力。在处理非诉案件时,往往需要我们与各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与诉讼不同,非诉实务更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解决,而这就要求我们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在我的工作中,我发现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需求,也能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从而实现问题的解决。因此,在非诉实务中,我们要注重提升自己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与各方保持良好的关系。

第三,非诉实务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在非诉实务中,我们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的了解。只有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在我的工作中,我发现只有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实务问题。因此,在非诉实务中,我们要坚持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帮助。

第四,非诉实务需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非诉实务案件时,我们要始终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在我的工作中,我发现只有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在非诉实务中,我们要时刻将当事人的权益放在心中,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

最后,非诉实务需要注重廉洁和诚信。作为一名执法者,我们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在处理非诉实务案件时,我们要坚守法律底线,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在我的工作中,我发现只有保持廉洁和诚信的态度,我们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也才能更好地在实务中发挥作用。因此,在非诉实务中,我们要始终保持职业操守,坚守法律底线。

总之,非诉实务是解决法律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在非诉实务中,我们要注重解决方案、沟通和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廉洁和诚信。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己在非诉实务中的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希望我的经验和体会能够对读者有所启发,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非诉实务。

非诉法律实务心得体会篇二

篇一:大一会计学基础实习

一、巩固所学的会计核算基本理论知识,初步掌握会计核算操作的基本技能。

二、检验和强化在课堂上所学的会计核算基本理论和方法。

三、补充书本知识无法实现而实际工作中必须掌握的业务操作技能。

四、加深对会计专业的进一步学习与理解,缩短会计专业的学生理论与时间的距离,为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编制会计报表,能够依据帐簿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明确了实习的目的和目标之后,在宋浙清老师的指导下,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老师带领我们进入了第一流程:设置账簿。所谓设置账簿,就是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首先设置: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资产类、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以及损益类等明细账。其次根据下发的会计模拟资料,仔细阅读、判断本资料中的经济业务涉及哪些账户,其中:总账账户有哪些,明细账账户是哪个;而后再根据各账户的性质分出其所属的账户类别。再次按照上述分类,将所涉及的全部账户名称,贴口取纸填列到各类账簿中去,并把资料中所列期初余额,登记在相关账户借、贷方余额栏内。最后试算平衡,要求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等于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总账借贷方金额要与下设的相关明细账户借贷方余额合计数相等,试算平衡后方可进行本期业务登记,否则不能进行。

一、整体印象

读完基本准则,我有以下三点整体印象:

(一)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准则共11章,第一章总则明确基本准则的法律地位,以及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要素、会计记帐方法。在该部分,权责发生制位列会计假设之中,显然是受国际会计准则编报框架的影响(当然原基本准则也有)。在fasb等制定的概念框架中,权责发生制并不在会计假设之列(究竟处于什么地位比较模糊)。该部分关于“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的观点也是取材于国际会计准则编报框架。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大部分也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将“实质重于形式”明确列为原则之一,即显然受国际会计准则影响。第三章资产、第四章负债和第九章会计计量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受国际会计准则影响较大。比如,将资产定义为资源,资产的确认的可计量标准将“成本”可计量和“价值”可计量列为可选标准,都明显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是折中产物,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比如前述可计量标准的选择),这是借鉴它的好处。但与fasb等制定的概念框架相比,国家会计准则的会计理论水平就稍显不足,前瞻性相对差一些,这是借鉴它的坏处。

(二)根据现代会计环境进行调整。一是原准则提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新准则完全抹去了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遗迹”,政府成了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信息使用者”,排序还靠后。二是结合了会计发展的大趋势,引入了公允价值。

三、四、五、六、七、八关于会计要素的规范,剔除了原准则对“具体要素项目”的内容,只描述基本要素本身。第十章对会计计量进行了一般性规范。后者突出表现在准则制定者尝试对一些概念进行了定义,包括:对资产定义中的“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拥有”、“控制”、“预期带来的经济利益”等概念的解释;对负债定义中的“现时义务”的解释;立足会计主体角度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对利得与损失的定义;在费用部分对成本、费用、支出的区分等。不过,之所以称后者为“尝试”,在于依我之见,其结果很不成功,留待下面评述。

二、具体章节评述

(一)关于第一章总则

1.关于持续经营假设。我认为第六条关于会计主体存续状态(持续经营)的假设是不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一切会计活动,基本准则规范一切具体准则。除了持续经营会计,还有清算会计、中止经营会计,这些会计也应是会计准则规范的范畴。所以,我认为基本准则将会计假设直接限定为“持续经营”这一种情况是不完整的。该条款应补充这类内容:企业处在非持续经营状态,应变更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前提。相应地,根据该条款,应修改第九章会计计量等章节的内容,增加清算价值等计量属性。将来的具体准则则相应应将企业终止经营会计纳入规范。

2.关于会计要素。第十条提出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其中“经济特征”是模糊的。我个人的观点是会计要素是会计对交易或事项的构成要素的抽象,而非其经济特征的抽象。其中资产是交易或事项中的价值物或权利,而负债或所有者权益则是义务(企业本身就是股东之间的一项长期交易安排)。

(二)关于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关于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的描述存在概念不清的问题。首先,“经济实质“的对应概念是”“经济形式”,“法律形式”的对应概念是“法律实质”,将“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并列,容易造成混乱(法律形式反映法律实质,会计应该反映法律实质);其次,我个人认为这一条款近似于哲学,而且该条款的主旨已体现在第十二条“如实反映”的意蕴中(后者实际上也是哲学式的规范,属于难以检验的、形而上的终极理念)。

(三)关于第三章资产

1.关于资产的概念。第二十条的资产定义包含了一些缺陷。首先,定义一般不宜循环定义,但该条款关于“拥有或控制”的定义是循环定义。“拥有”可能是指所有权,大家容易理解。对容易引起歧义的是“控制”概念,准则制定者却只给出了循环式解说。在关联交易、投资等准则中会大量使用控制概念,我觉得准则制定者在基本准则中,应该给控制一个严肃的定义(我对该概念有过专题研究,

非诉法律实务心得体会篇三

非诉讼程序是指诉讼外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它相对于诉讼程序而言,具有程序简便、效率高、费用低等特点。在非诉讼程序实务中,我深感非诉讼程序对于纠纷解决具有重要价值和积极意义,以下将从案件选择、程序安排、证据收集、调解过程以及落实执行等五个方面谈一谈我的心得体会。

在实践中,案件选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首先,我会对当事人委托的案件进行详细了解,评估案件的纠纷程度以及追偿可能性,确保客户在挑选非诉讼程序时具有明确的目标。其次,我会综合考虑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包括当地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是否具有相关的非诉讼调解资源,这可以为案件的成功解决提供有力支持。

程序安排在非诉讼程序中同样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此我深感合理的程序安排可以有效节约时间和精力,促进案件的顺利进行。经过多次实践,我发现在程序安排中打造一个高效的沟通平台非常重要。例如,对于当事人和调解员之间的交流,我会采用较为简洁明了的方式进行,以提高信息传递和理解的效率。此外,合理运用网络技术也可以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比如,可以将相关的案件材料、调解意见等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专用的网络平台进行传输,减少了因时间和空间限制所带来的困扰。

在证据收集阶段,我深感细致入微的工作可以为以后的调解和争议解决奠定基础。首先,我会仔细审视案件涉及的证据材料,排除无效的证据或者无法调查到的证据,确保证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其次,我还会积极与证据相关的当事人进行沟通,比如目击证人、专家鉴定人等,以便获取到有效的证据进行案件的调解和处理。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我认为建立和谐的沟通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协商和谈判是非诉讼程序的常见形式,通过沟通和妥协可以帮助当事人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为此,我会积极引导当事人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解决方案,并且在发现不同意见时,善于引导双方共同协商,以期达成共识。此外,我还会采用合适的语言和方式,在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对涉及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增强当事人对非诉讼程序的信任和支持,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在非诉讼程序中,实施落实执行是最后的关键步骤。当调解达成协议后,我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拜访,了解协议执行的进展情况,并积极沟通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和难点。同时,我还会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争取尽早解决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调解达成的协议能够坚决落实。

程序简便、效率高、费用低是非诉讼程序的显著特点,它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更加灵活和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通过多次的实务经验,我深感非诉讼程序实务的重要性和意义。合理选择案件、周密安排程序、细致收集证据、建立和谐沟通以及落实执行,这五个方面是我在非诉讼程序中的实务心得体会。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效率,为当事人提供更高质量的非诉讼服务。

非诉法律实务心得体会篇四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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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实务,是我们这个专业的必修课程,因此我们也更加注重这门课程,刚开始我以为会像其他科老师一样都是根据书本上的知识来对我们进行讲解,虽然这样我们会听,但是也会觉得乏味,无趣,不感兴趣。但是马老师讲课课堂气氛很活跃,内容详细,突出重点,条理清晰,细致入微。对深奥专业术语解释的通俗易懂,并且见解独到深入,学识渊博。极大的提高了我们对特许经营这门的学习热情。

这门课程对于特许加盟的知识覆盖面很广,也比较深奥、难懂,但经过马老师的精心详解我们也在从中学的津津乐道。因为他会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或者身边的朋友或事对我们进行讲解,这样让我们更加深有体会也更加通俗易懂。

马老师为人和蔼,也爱和同学开开玩笑,课堂能与同学们互动,营造活跃的课堂气氛。通过这门课让我学到了一些有关于特许经营的知识,这对于我们大学生以后出去不管是找工作还是招商加盟创业的同学都大有帮助,都会减少绕弯路的风险。

短短一学期,又即将结束,尽管每周只有一下午的课,但我们很满足老师的尽心教学,我们感到很满足同时也很庆幸,满足的是我掌握了许多连锁经营的知识,让自己以后更加有“资本”去做事,庆幸的是我们遇到了马老师,因为他的谆谆教诲以及独特的教学风格吸引着我,让我更加愿意去听,去学习,感谢马老师的传授。我们将带着你传授给我们的知识飞得更高,飞的更远。

非诉法律实务心得体会篇五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增多,非诉讼程序的需求也日益突出。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在与非诉讼程序打交道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下文将从理论知识、实际案例和未来发展等角度阐述我的观点。

首先,理论知识的积累是非诉讼程序实务的基础。非诉讼程序包括仲裁、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等多种形式,每种程序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要求。要在实务中灵活运用这些程序,首先需要对其进行系统的学习和理解。比如,对于仲裁程序而言,我们需要熟悉仲裁法律法规,了解仲裁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规则,掌握仲裁程序的基本流程等。只有在掌握了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开展实际工作。

其次,实际案例的研究对于提高实务水平至关重要。通过对实际案例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非诉讼程序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比如,在与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时,我们可以对历年的行政复议案例进行研究,了解不同情况下行政复议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我们可以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处理各种复杂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非诉讼程序的未来发展也是我关注的焦点。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非诉讼程序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比如,电子调解系统的推广,使得调解工作更加高效和便捷;在线仲裁平台的建立,为解决跨地域纠纷提供了新的途径。在面对这些新的变化和挑战时,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总之,非诉讼程序实务是一门复杂的学问,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素质。通过不断积累理论知识,研究实际案例和关注未来发展,我们才能在实务工作中游刃有余,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希望未来在非诉讼程序的实践中,我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