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计划(通用5篇)

小编: 笔尘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计划篇一

4.组建一支专家志愿团咨询队伍。建立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经贸、民政、物价、公安、卫生、质监、环保、城管执法、银行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培训专家志愿团咨询队伍。

5.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开发一批符合国家创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创业项目。通过创业培训基地或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创业项目推荐给创业人员。

6.做好创业跟踪服务。对创业培训学员提供开业前指导服务。提供代理服务,及时发现问题,提供后续支持,提高创业成功率。

六、扶持政策

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计划篇二

一、指导思想

促进就业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需要,面向我市有创业愿望的各类人员开展创业培训。通过培养一批创业者,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实现劳动就业倍增效应,形成“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市组织10000人参加创业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城镇失业人员;

2.转复军人;

3.农村富余劳动力;

4.有创业愿望的其他人员。

四、培训内容

全面推广国际劳工组织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开发的创办和改善你企业”创业培训项目。

1.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帮助潜在创业者产生可行的创办企业的想法。

2.开展“创办你企业”培训。帮助具有创业条件但尚未创业的人员掌握创业技巧和相关经营管理知识。引导创业者创办小企业。

3.开展“改善你企业”培训。帮助新办服务型企业负责人、小型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人员调整经营思路。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开展个性化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融资贷款、项目选择、政策法规、诚信教育等专项知识培训。

五、培训管理

1.规范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全市创业培训工作。针对劳动者自身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

2.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增加公共财政对市创业培训基地的投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使创业培训工作逐步纳入专业化、科学化的轨道。

4.组建一支专家志愿团咨询队伍。建立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经贸、民政、物价、公安、卫生、质监、环保、城管执法、银行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培训专家志愿团咨询队伍。

5.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开发一批符合国家创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创业项目。通过创业培训基地或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创业项目推荐给创业人员。

6.做好创业跟踪服务。对创业培训学员提供开业前指导服务。提供代理服务,及时发现问题,提供后续支持,提高创业成功率。

六、扶持政策

1.实施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的经费补贴每人不超过200元,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拨付。转复军人的创业培训补贴从市退伍军人安置费中列支。

2.落实再就业各项政策。创业培训学员结业后新创办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

七、组织领导

创业培训工作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实施,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制定全市创业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市财政、工商、税务、物价、银行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创业资金的投入以及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市经贸、民政、质监、环保、卫生、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在扶持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咨询服务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便利,排忧解难;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要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动员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和社会其他劳动者自主创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计划篇三

《失业证》的有关济规定

一、《失业证》有哪些用途?

答:

1、《失业证》是就业的身份证明,可参加求职登记,享受就业服务,同时也是办理其它社会事务的身份证明。

2、经审核办理《失业证》的人员,档案在职介中心暂时管理的,可接受就业指导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到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可免费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一次国家补贴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4、符合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向劳动保障站提出申请,按规定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享受有关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5、失业人员被单位录用后,要持《失业证》到劳动部门进行审验,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失业证》由用人单位保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由本人保管。

二、需要办理《失业证》的人员有哪些?

答:

1、年满16周岁,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肄)业生;新增

长的劳动力(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4、企业破产、关闭后的失业人员;

5、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

6、刑满释放或假释、劳动教养期满的人员;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尖业人员。

总体说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身份健康,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都需要办理。具体是指本市城镇户口,年满16周岁的失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专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失业职工。

三、办理《失业证》需要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答:

1、办理《失业证》应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档案、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等相关材料。

2、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就业机构领取“城镇失业人员登

记表”,如实用钢笔填写,并在办证单位一栏内加盖驻地办事处劳动服务站公章。

四、失业职工再次失业以后,《失业证》还有什么用处?

答:如再次失业,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原《失业证》可继续使用。

五、什么条件下,《失业证》予以作废?

答:《失业证》实行年检,不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失业证》自行作废。并且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部将按规定收回《失业证》:1.已被用人单位录用或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的;2.自谋职业的;3.已有固定收入,并且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4.超出法定劳动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入学、应征服兵役、被判刑收监执行、被劳勃教养等原因不能就业的;6.其他处非就业状态的人员。

六、《失业证》丢失后应怎样补办?

答:《失业证》丢失后,应及时向发证单位进行书面说明,声明作废,并提供有关材料进行补办。

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计划篇四

1.实施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的经费补贴每人不超过200元,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拨付。转复军人的创业培训补贴从市退伍军人安置费中列支。

2.落实再就业各项政策。创业培训学员结业后新创办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

七、组织领导

创业培训工作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实施,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制定全市创业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市财政、工商、税务、物价、银行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创业资金的投入以及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市经贸、民政、质监、环保、卫生、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在扶持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咨询服务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便利,排忧解难;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要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动员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和社会其他劳动者自主创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计划篇五

2.开展“创办你企业”培训。帮助具有创业条件但尚未创业的人员掌握创业技巧和相关经营管理知识。引导创业者创办小企业。

3.开展“改善你企业”培训。帮助新办服务型企业负责人、小型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人员调整经营思路。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4.开展个性化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融资贷款、项目选择、政策法规、诚信教育等专项知识培训。

五、培训管理

1.规范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全市创业培训工作。针对劳动者自身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

2.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增加公共财政对市创业培训基地的投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使创业培训工作逐步纳入专业化、科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