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精选10篇)

小编: JQ文豪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篇一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二倍工资赔偿实际实施受限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王肇文律师


目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一类案件是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二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其立法本意是希望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从而达到对用人单位的惩罚。从本条的条文去理解,法律并没有设置任何条件去限制劳动者提出赔偿,只要结果是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但是在实际中,法院、劳动仲裁机构通过一些“指导意见”或是“意见”或是所形成的同一做法,却“规定”了限制性的条件,使得劳动者希望获得二倍工资赔偿非常困难,法律条文规定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达到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目的。


法院、劳动仲裁机构最多只保护11个月工资的赔偿


从《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上述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赔偿最多只能保护11个月(如2008年1月1日入职,从2008年2月1日开始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为止,为11个月,以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就不计算了)。按照本法法律条文的理解,只要是单位从员工入职第二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就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不管是1年没有签订,还是2年或者更长时间没有签订,均应该按照实际时间计算。在国务院制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本条规定了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内两倍工资需要保护,同时并没有排斥超过1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的赔偿了。也不能理解为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代替了两倍工资的赔偿,其本身就是两回事。但是从法院、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来看,只保护11个月的'工资的赔偿。如《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2009年10月公布的)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权利义务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用人单位无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再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前述,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中,并没有要求如劳动者有过错,而造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其实际如劳动者不愿意或是恶意逃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及时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避免造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间的延长。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制定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1条第2款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二倍工资。”该规定成为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从而也纵容了用人单位去想方设法去寻找到证据来证明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者,但是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造成没有签订,所以不用支付2倍工资。甚至用人单位制造出许多伪证,如让员工做-假-证、拟制虚假的公告或是要求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等等。


2倍工资的计算按照员工基本工资来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中对单位需要支付的2倍工资,并没有规定为基本工资,按照通常理解应该是工资总额才对,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非如此。在《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法规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如在广州市某法院所判的案例中,某员工在某一家建筑监理公司工作,其工资为基本工资为1500元,而其他工资(如奖金、津贴等)为1500元,工资合计为3000元,因该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该员工向单位主张2倍工资的赔偿,法院的判决按照1500元来计算2倍工资。


以仲裁时效届满为理由而影响了二倍工资赔偿的提出


如某员工在2008年1月1日入职某用人单位,该单位一直没有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2001年1月1日该员工离职,并同时向单位主张从2008年2月1日起到2008年12月31日为止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的赔偿。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中,这样说明理由:“申请人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职期间曾就劳动合同问题向被申请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仲裁时效是一年,而所提出的赔偿请求,从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均超过一年时间,所以,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其劳动仲裁机构将提出2倍工资的赔偿的仲裁时效限制在如上例从2008年2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开始计算仲裁时效一年,如超过,则不保护。如此规定,是对劳动者维权极大的限制,因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从多方面考虑不会向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劳动者只有在离职后才能提出赔偿请求,而如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那么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均得不到保护,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的计算是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如在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那么在离职时提出2倍工资的赔偿就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笔者认为,2倍工资的赔偿仲裁时效应从离职时开始计算,如与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一样,这样才有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篇二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个月,甲方从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入股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费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乙双方可以继续签订租房合同。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整,年租金共计:元整。付款方式为季度付款(即押一付三),乙方在每季度前7天内缴纳租金。

2、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元整。合同到期日、物品验收后、费用结清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3、银行账号:

三、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缴纳电话费、宽带费、卫生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

2、甲方在租赁期内付担:物业费(包括电梯费、水泵费)、供暖费。

四、出租人的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若因客观因素不能出租此房,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3、甲方若无故且未征得乙方同意,收回房屋,则作违约论,甲方除退还剩余房款,并应补偿因搬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五、承租人的责任:

1、乙方对甲方楼内的设施、设备在使用工程中要进行爱护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费。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如果提前退租需要缴纳1个月租金,如合同到期乙方不继续租用房屋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因乙方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造成房屋损坏或不良后果,乙方必须修复并赔偿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因不可抗拒而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六、房屋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附: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表底数

温馨提示:

物业维修电话:

自来水电话:

水费:查表出单在银行交,电费:工行充卡,天然气:建行充卡,有线电视费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_

姓名:_______姓名:______

联系方式:_____联系方式: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门面租赁给乙方。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___年,自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店面第一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承租时一次性收清一年(12个月)租金。以后年度租金金额根据周围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五)乙方需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电、物业税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费用。

第五条续租

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六条其它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须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见,不得转让、转租或对房间内设施进行改造,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擅自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

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内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乙方营业时如需临时占用周围公共面积,需和相邻业主保持一致意见。

第七条违约

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若产生任何违约问题,赔偿金额为本合同所定年租金的20%。

第八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壹页,捌条。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年__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年_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租户在租期中的安全责任,本着双方能够顺利的履行合约,现与租户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内的水电设施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设备,使用煤气炉等明火设备需在屋外进行并告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2、乙方在租期内在租住房屋内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放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身为监护人的乙方人员有义务对其被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应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乙方在租期内由于自身疏忽而导致本人或其被监护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租期内有保管好自己所租房屋内财产安全的责任,如发生遗失,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

4、乙方必须文明租住,依法租住,不得在所租房屋内存放禁止存放的危险品和违法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甲方如询问乙方在租住房屋内所存放可疑物品或从事可疑活动时,乙方需如实作答,如有所隐瞒而被公安机关查处的,甲方不负责任。

5、乙方需保证所租房屋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6、如乙方在安全方面的实际行动损害到甲方的权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要诚信守法,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者):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租屋者):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甲方将私有房屋门市,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址:新民街7幢16号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月 元(大写: )。

四、付款方式: 付,每 到期后提前 天交付下 房租。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不租房及款清(交回最后一次水电费收据)时退还乙方。

六、屋内设施:

七、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时间为 年,如中途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金 元归守约方所有。合同期满前,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

八、租赁期内的安全、水、电及因租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屋内进行非常活动及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十、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篇三

没签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辞职吗?来看看小编给你带来的关于的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相关内容吧。

其实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

实际中,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

除了实际工作的工资待遇,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如果单位又没有帮你买社保、漏发加班工资等的,都可以在辞职时一并主张。

职工入职公司满一月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即最多可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收集类似工卡、打卡记录、在职公司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投诉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说道说一句,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准备好上述的证据和劳动仲裁申请书就可以申请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

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依据《劳动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加班是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称为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和你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有关,具体做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篇四

担保借贷合同的效力分析

2014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登载了“朱俊芳与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有分析认为,该案通过“以房抵债”协议的特殊约定,规避物权法对“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认可。但是,针对几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关系,最高法机关刊《人民司法》2014年第16期引用的“广西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杨伟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却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1、有效:最高法公报(2011)民提字第344号判决(以下称“判决一”)

2007年1月25日,朱俊芳与嘉和泰公司签订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购买14套目标商铺,并于同日办理了销售备案登记手续,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应销售不动产发 票。

续(合同、发 票、收据)退回,到期不能偿还,将以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

该借款到期后未能偿还,朱俊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借款协议”约定将到期不还的借款作为给付的房款,实际上是为已签订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加了解除条件,该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应受保护,支持原告的诉请。抗诉机关与原再审法院认为,双方形成的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内容,合同中“到期不能还款用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之间互不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最高法认为:当事人实际上是先后设立商品房买卖和民间借贷两个法律关系,两份协议属并立又有联系,即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为之后的借款协议所借款项提供担保,同时,借款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附设了解除条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的,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两份协议没有约定,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朱俊芳直接通过前述的约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而必须通过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现;而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提供担保并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设定解除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两份合同均应有效。

2、无效:(2013)民提字第135号判决(以下称判决二)

2007年6月27日,杨伟鹏与嘉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53间商品房,并约定了过户、违约责任等问题。次日,双方于房屋登记部门对合同办理了备案登记。杨伟鹏向嘉美公司支付340万元并收取61万利息。后杨伟鹏诉请确认该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辩称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而是民间借贷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民间借贷中的担保环节。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诉请。

最高法再审认为:结合双方签订该合同的具体情况、杨伟鹏未能提供销售不动产**原件、不能说明支付款项性质等事实,应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关系。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行为为非典型担保方式。既然属于担保,就应适用物权法有关禁止流押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债权人实现担保债权时,对设定的担保财产,应当以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受偿。最终最高法驳回了杨伟鹏要求交付的诉讼请求。

债务到期不能偿还时直接发生物权变动行为(取得所有权),而是约定债务不能偿还时发生其他的原因行为(如本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他的原因行为不是取得物权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话解释,钱如果还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虽然这份新合同可以让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担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产开发融资中并不少见,学者如杨立新教授称之为“后让与担保”。判决一关注债务未能履行时,债权人并不能直接获得物的所有权,只是依据合同取得债权,物权效力的发生与否依赖于合同履行情况,故不属于流押(质)条款,并独辟蹊径地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释;判决二强调“禁止流押(质)”是物权法的原则性规定,对非典型担保亦应适用,该做法变相实现了流押,自应认定为无效。

1、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

两份判决的交易模式在实践中没有统一的称呼,但两份判决都承认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是借款协议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实际是用之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之后签订的《借款协议》提供担保”,见判决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为债权提供担保,无疑不属于“成文法有明确规定、法律适用清晰、担保效力易于确定、担保权利义务稳定”的典型担保方式。厘清这种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和担保作用如何实现,是必须的。

其次,回顾最高法判决一,其之所以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流押(质)协议”,潜藏的法理实际上是将担保的标的物视为合同债权——因为担保物是债权,债务到期并不直接变动物权,而是获得对债务人的合同债权,这种非典型担保并非以物权为担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虑流押禁止。

然而,从实质上看,对借贷合同发生担保作用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不是该合同的债权。杨立新教授将这种所谓的“后让与担保”发生担保作用的链条概括为“行使买卖合同债权——交付买卖标的物即房屋——房屋价值抵偿债务——消灭借贷债务”(判决一中“将以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反映了这一点),可见实质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担保作用的不是债权,而是债权即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房屋。

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篇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如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有三种情形,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三种情况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 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最后一个条件,有争议。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这种情形下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情形。

不少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作是护身符,理解为可以一直被单位雇用。其实,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谢谢阅读!

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篇六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居间人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 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就前述委托事项签订合同。

第二条 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 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居间合同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委托事项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乙方对其介绍之客户提供:

(1)售前委托事项解说;

(2)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委托事项瑕疵

1、由甲方交付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客户负责,与乙方无关。

2、乙方介绍客户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乙方对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五条 付款

1、经乙方介绍成交的,甲方于合同成立并完成交易后_____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元。

2、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就其介绍客户的合同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一方对甲方的违约均视为乙方及其介绍客户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任意选择一方或几方进行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居间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同书表示时,且期满后双方均继续实际履行本合同事宜的,本合同自动顺延。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于 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居间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居间合同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居间合同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在居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居间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2)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居间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 省 市 区(县) 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篇七

律师建议: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下证据可以证明你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类似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其中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一般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是,此类证据必须上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有证明证明效力。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合同特别是经济事务的合同时,一般都会有“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此时,如果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的话,那么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若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因为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接触时,有时会在办理某些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比如说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签名等。劳动者如能取得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开具有关的证明,也可以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4)、录音、录像、照片

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录音,只要录音能够清楚反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认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就可以基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它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律师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村。

乙方:_________________ccc,女,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

一、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二、婚后无共同财产

三、婚后无共同债权。

五、婚后无共同债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存档,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篇九

问: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因此,没有注明签订时间的,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而且实践中,很多劳动关系是没有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同样认可。

不清楚为什么要反悔,根据劳动法立法目的来说,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即可,即试用期间,提前3天告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后,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之,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即使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对于劳动者而言也不具有约束力。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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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被开除可否要求赔偿篇十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组合贷款我为什么没有购房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开发商处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一式三份是开发商一份,买受人一份,银行一份,其中开发商那份是用来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使用的,银行那份是用来办理抵押的时候用的,买受人那份是用来房屋证明来用的。

一般规定是五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银行贷款用一份,房管部门两份(其中备案用一份、抵押手续一份)。要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就签是三份,这是天津的规矩(房管局最多给备案五份合同),至于多出的一份干什么,要咨询房管部门,不要听开发商一面之词。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购房合同肯定是有的,一般是等银行贷款批下来后,连着银行贷款资料一起给你的,不用着急。购房合同需要到房地产中心备案(6份全部需要),备案后才能给你,因为你的房子没有下来,具体的面积无法测量、计算。

一、购房合同能贷款吗抵押贷款必须要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期房按揭贷款是可以凭合同去办理贷款的。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房产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贷款用途资料等。1、一手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凭抵押合同、首期款付款证明、贷款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等,通常会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直到个人拿到房产证并办好抵押为止。2、如果是正在贷款,仅凭购房合同银行是不会再给你贷款的,需要你结清上家银行的贷款,拿出房产证,再到另一家银行也可以是原银行办理贷款,注意抵押贷款是需要有资金用途证明的,买房、装修、买车等都可以。

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申请资料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8、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二申请条件1、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年龄在1865周岁,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授薪人群如不满六个月,但本单位工作内容与上一单位相同,可累加上一单位的工作期限及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经营人群。2、抵押房产权利人中无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无大于70岁含70岁的成年人。3、房产若是二次抵押,房屋的抵押第一权利人必须是银行。4、借款人需要有一套或一套以上名下所有权住房至少一套是本市所有权房。

三个人房产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3、配偶身份证原件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4、婚姻证明结婚或未婚证明、离婚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死亡证明及财产公证书。

四公司房产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五在建工程1、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营业执照。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综上所述,没有房产证,凭借购房合同能贷款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根据办理住房抵押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和所需要的资料,就可以知道,仅仅凭借购房合同是很难将贷款办理下来的。个人如果需要办理贷款,是需要提前了解银行办理贷款的条件和要求的。

1、购房合同在房屋开发商那里拿,一般来讲,购房合同都会签几份的,一份开发商留存、一份给购房者、一份银行留存、一份房管所备案。所以,现在你手头至少应该有一份购房合同原件。

2、你的购房合同肯定已经签好了,不然银行是不可能给你贷款的。

3、如果现在你手头确实没有购房合同的话,可以去开发商那儿问一下,实在不行,请开发商给你补一份。